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江汉集卷之十六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x 页
江汉集卷之十六
 墓志铭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26H 页
大匡辅国崇禄大夫议政府领议政兼领 经筵弘文馆艺文馆春秋馆观象监事, 世子师文简李公墓志铭(并序)
大匡辅国崇禄大夫议政府领议政兼领 经筵弘文馆艺文馆春秋馆观象监事, 世子师李公。墓在富平府下梧亭高里之原。公讳天辅。字宜叔。其先延安人也。曾祖讳嘉相。举及第。以孝死之。 赠弘文馆修撰。祖讳重朝。以礼曹判书。文肃公讳一相子。为修撰后。 赠左赞成。父讳舟臣。沃川郡守。以司仆寺佥正讳成朝子。为赞成后。 赠领议政。公家世皆能文章。自文忠公讳廷龟,文靖公讳明汉。至文肃公。仍三世为大提学。而公母夫人光州金氏。文忠公讳万基之女。文清公讳镇圭之弟也。文清公父子相继执文柄。以名论闻。尝称公曰。真英才也。公少卓荦有大志。不好读书。及既长。能自折节为文章。名论最高。卿大夫闻公之风。造其门者甚众。虽时俗异趣之士。一见其面以为荣。故公自其少贱时。名重当世。初举生员。补内侍教官。年四十二。中乙科。拜侍讲院兼说书。明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26L 页
年选入弘文馆。为正字。才三月。迁副修撰。又明年。转侍讲院司书,司谏院正言。为文学吏曹正郎。遂拜校理兼东学汉学教授。改司谏院献纳兼校书馆校理。明年正月。以兼司书。充御史。案沃川狱。入为修撰,副校理兼文学。九月。迁成均馆司艺,司宪府掌令。十二月。以司仆寺正兼弼善。已而。选为副应教。明年春。转侍讲院辅德。改司谏院司谏,司宪府执义兼辅德。又明年。册 世子嫔。以都厅劳。擢承政院同副承旨。二月。改司谏院大司谏。参知兵曹。九月。迁成均馆大司成。又明年。兼承文院副提调。由掌隶院判决事。移兵曹礼曹参议。明年二月。出为黄海观察使。城海州。岁馀。召为副提学。以城事。仍观察使。又明年。城成。复为副提学。闰七月。授吏曹参议。坐事。斥守古阜郡。未行。擢吏曹参判兼同知义禁府事,艺文馆提学, 世子右副宾客。明年免。由刑曹参判。复入吏曹。为参判兼同知 经筵事,备边司有司提调。明年二月。擢判兵曹知义禁府事。十二月。移判吏曹。后明年。复判兵曹。夏六月。进议政府右议政。才五月。转左议政。未尽三年。拜领议政。公为人开廓简平。能虚心。勇于迁善。为政宽大。不喜更张。其临事。思虑高远。能见人之所不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27H 页
能见。尝与人言曰。李天纪等一二人。以布衣。与赞大策。立功绩。然其所处与诸大臣不同矣。已而。大悟曰。狱一也。士之死者。何以异于大臣之死者邪。其为修撰。上疏言。一二人如纳于逆。则其狱犹有所不诬也。或让公曰。议论何变之遽也。公谢曰。吾求其是而已矣。初 朝廷烧睦虎龙诬告书。而 国史犹未改修。公以献纳。上疏曰。大义伸于一时。而不载史册之中。则后世何所考焉。自古实录。或正其谬。或补其阙。所以重实录也。宜开局。别为一录。藏之石室。言虽不行。而廷中皆服其识。公尝谓往者。国是未定也。士大夫栖迟农亩而不肯仕。义当然也。今国是既定于上。士大夫皆可仕也。而用人曾不广焉。适足以养一淫朋也。及入吏曹为参议。具疏论之。或曰广之则小人杂进。奈何。公愀然曰。人之任职。其恶著然后锢之。安能以未著之恶。先锢其人哉。君子之心。不如是尔。其后公所举拟者。为李光佐,赵泰亿擅停国论。于是锢之。一不拟侍从之职。赵显命建均役议。 上命公三月直宿备边司。指画条目。遣均税使。榷江海鱼盐之利。公上书曰。自古征利。何尝不自鱼盐始乎。臣恐不出十馀年。聚敛之臣。左右并进。而 国家受其病矣。由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27L 页
是 朝廷不复委公以均役事矣。公为相。务持大体。未尝以好恶恩怨。存于心。少时与故大提学赵公观彬不相能。及赵公论 和敬淑嫔竹册事。 上盛怒。将亲鞫之。大臣召见涵仁亭。 上顾公曰。卿为予作竹册文。公曰。观彬过于谨慎。匪以竹册为不可也。今殿下以竹册文命于臣。臣何敢辞。 上意稍解。公又言观彬无罪。年又老。不当施刑。 上曰。竹册事急。卿可退。公曰。 殿下不许观彬免于刑。臣不敢退。 上曰。予当为卿不施刑。岂欺卿邪。由是赵公免于刑。然谤公者。反谓公激 上之怒。公大笑。终不自辨。初高大成。以异姓从叔之女。为公妾。而公之婢。大成妻也。后大成坐盗祭器。死捕厅。未几。持平赵宗溥劾公幽杀姜氏子。而夺其妻。 上命刑曹。案其事。刑曹启言。某妾实非大成妻。而大成亦非姜氏。是时。修撰赵荣顺诋公益力。以大成事。为䵝昧。并劾公从兄鼎辅,从弟益辅。公上疏请覆案之。 上谕曰。此狱非姜而高。非夫而戚。何以问乎。虽然。卿心可谅矣。乃 命刑曹覆案之。其事既白。公上疏乞免相职。终 不许。明年。上遣都承旨。特召之。公入见。乞免益恳。 上许之。其后宾客言。荣顺诋公时事。公笑曰。吾已忘之矣。然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28H 页
治朝。岂宜锢弃赵修撰邪。及上 殿请用荣顺。闻者嗟叹。始知公有大臣量。公在 上前。不面谀于名论。侃侃自守。虽得罪。终不能屈也。吴瓒上书论国诬。 上如 懿陵。叩头而泣曰。予诬未雪。则不还矣。公流涕固请 还都。仓卒失辞而不自知。及 上既还。遂自引。 上怒曰。大臣自引。廷中必有诽谤者。乃 下教索诽谤者。或以谓公不直陈。非事君无隐之义也。公正色曰。吾为大臣。其可告诽谤者邪。卒不告。 上不得已罢公职。始 上追尊 毓祥宫。封 昭宁园。议者曰。礼当告 庙。公曰。 嗣王以 私亲追尊之礼。告于 太庙。吾未之闻也。遂不上请。 上大怒曰。国有典礼。而大臣不请告 庙。此其心欲讳其事也。乃罢公职。初 上以事久不怡。尝幸 孝章世子庙。公请进见。 怒不许。戒中贵人。闭宫门。无纳群臣。公排门直入宫庭。中贵人遮公语曰。有 教无纳群臣。虽相公。亦不可入。公瞋目叱中贵人曰。大臣进见。中贵人。其可拒邪。 上在帷中。望见之。 下教曰。大臣不待君命。而入宫门。甚不敬也。公泣曰。自古人君。使宦官。深锁宫门。固拒大臣。而国不亡者。未之有也。 上大怒。立罢公职。已而寝。为遣近臣敦召之。 下教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28L 页
曰。予将躬临。公终不就。 命削黜。未尽一月。辄复拜为左议政。初金相度李彦衡言事得罪。公上劄曰。赤子饥馑于下。而灾异数见于上。然今日罪一言者。明日罪一言者。数日之间。言者得罪相随属。甚非 殿下所以遇灾惊惧之道也。 上怒曰。大臣上劄。论救党人。而欲自脱焉。乌在其为股肱也。乃罢公职。 下教削黜。既七日。叙拜领敦宁府事。数月。复为领议政。固辞不就。会 贞圣王妃徐氏。与 仁元王妃金氏。相继而薨。公为 山陵总护使。诣 山陵。疾笃遂免。明年八月。 上不怡。中外忧惧。不知所出。公以为吾不造朝。无以安中外之情。即扶病入见 便殿。 上闵其病。 命中贵人护上殿。公泣曰。 社稷存亡之机。在于民心。民心一散。则 社稷虽欲不亡。不可得也。今 殿下不怡日久。民心皇皇。如是而 社稷不亡。诚难矣。逆家亲属。怨国者不可胜数。安知其不扇乱也。 上益不怡。乃 下教罢公之职。未几。召判中枢府。明年。复为领议政。 上既禫。有司求对。引故事请册 继妃。公以病。不与有司偕上 殿。遂坐罢职。公既退。作六化亭于江上。与宾客逍遥自适。居未几。召拜领中枢府事。其明年。公病益笃。 上遣太医往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29H 页
视之。赐药存问。以今年辛巳正月乙巳。卒于家。享年六十四。其葬则三月甲子也。公将卒谓家人曰。吾死无憾。惟永违 阙庭。是遗恨也。命左右草遗疏。以戒圣躬。言不及其私。公既卒。辍朝三日。 赐吊祭。谥曰文简。嗣子文源。上遗疏。 上恻然为赐。批答遣近臣。读于殡前。公清癯。风仪嶷嶷。善谈论。与人嬉笑。不矜饰。神气疏爽。志旷如也。至有所争。奋髯长跪。其目烨然。见者为之改容。治身俭约。家人请为公敛衣。公止之曰。吾丧先妣。吾家贫。敛衣不能尽吾心也。吾何忍预为敛衣乎。及公卒。敛无一衣。至丐贷然后乃敛。其文章奇伟佚荡。长于论辨。诗尤遒警。有远韵。三渊先生金公昌翕。尝语人曰。李某之诗。非今人之所能及也。公自号曰晋庵。有文集十卷。藏于家。其配曰贞敬夫人恩津宋氏。顺兴府使相维之女。礼曹判书奎濂之孙。无子。以公族弟珍山郡守国辅子为之后。即文源也。女三人。长适赵㻐。次适吴载纯。次适徐有防。庶子一人。幼。公在相府。务进清流。李台重,南有容,李存中。皆公所进。及既老。乐善不懈。见人一能。则喜心达于容貌。惟恐人之不知也。其閒居。名论益高。以当世贤士大夫进退荣辱。为其忧乐。岂公志不忘 王室。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29L 页
其将有所施为欤。悲夫。铭曰。
李公休休。疏中坦外。无方不廓。而度孔大。有伟文章。何知之达。闻义辄服。曾不踰日。公立 王庭。则忘轩冕。如鹤在樊。其思甚远。公居相位。既廉且洁。旷然自虚。不滞一物。众皆察察。独诞其节。众皆睮睮。独正其笏。 王曰元辅。予知之晚。人虽百訾。恩犹不损。以予轛轸。与予轮轨。衡之从之。元辅是倚。公曰 明主。曲全臣身。得不离尤。 明主之仁。荣禄匪福。令终惟福。今公之终。终于荣禄。卬卬其气。烈烈其神。铭以晰之。告于无垠。
赠朝奉大夫弘文馆正字兼 经筵典经春秋馆记事官李君墓志铭(并序)
上之二十有四年冬。 上阅文纯李先生滉圣学图。取所谓兼夙夜者。试诸生。至君望赋。 上大悦曰。读其文。可知其人之有学识也。乃以 御笔手批之。擢置第一。近臣无不为 上贺。于是君望之名。闻于四方。后二年。将赐及第。先一月君望终焉。 朝廷惜之。赠弘文馆正字兼 经筵典经春秋馆记事官。君望讳镇国。姓李氏。全州人也。父曰埙。承政院右副承旨。娶长水黄氏。庆尚道观察使忠烈公讳璿之妹。 赠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30H 页
淑夫人。夫人端洁好礼法。君望五岁。丧其母。忠烈公见君望貌。谓乳者曰。吾甥之貌。与吾妹无以异也。君望既长。尝执镜泫然而泣曰。吾不识吾母之貌。而舅氏尝谓吾貌如吾母。宗族闻之。亦皆流涕。君望多病。不能力学。然颇喜古礼节文。尤精于深衣之制。为袂之高下与袪之长短。一以人身为之度。方圆平直。皆自合于规矩绳衡。袼袷既成。不违尺寸。其燕居朝夕服之。人不见其不称于身也。陶庵先生李公縡。讲道丘园。君望踵门。请为弟子。进退跪坐。甚有礼。李公喜谓学者曰。是黄忠烈公之甥也。其英才岂易得哉。君望归告其友曰。李先生真儒宗也。吾得贤师矣。已而疾笃。不得从李公以学。李公卒。君望终身思李公。若亲弟子。尝以为陶山。吾母之所葬也。陶庵吾先生之所居也。因名其室曰陶斋。及病少间。始中第。仅十六月。竟以病。终于家。即庚午二月十五日也。享年三十六。其四月某日。葬于杨州石室之原。君望既殁。士大夫为深衣者。求君望所传衽法以裁之。皆嗟叹曰。今之深衣。非礼也。李氏出于 庄宪十一子讳琛。承旨之考讳廷亮。官至府使。祖讳某。不仕。曾祖讳某。官至县监。君望为人明秀静雅。事父母。必尽其爱。承旨公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30L 页
事无巨细。询君望。然后乃决。君望继母韩夫人。虽无子。君望在侧。犹婴儿。能顺其志。韩夫人为之怡愉。而忘其无子也。明于谱牒。自父母而广之。达于无服。以致其敬。又尝著家礼酌通。行于家。配曰令人延安金氏。振威县令相说之女。懿悯公悌男之五世孙也。生男三人。女一人。男长心渊。次兢渊。次齐渊。女嫁金鲁翼。余于君望。为内兄。尝爱君望所为深衣。悲其多病而不能从师学礼也。乃为之铭曰。
深衣之缋兮。其纯不差。深衣之缝兮。其衽不邪。呜呼君望。恺悌以为衷兮。耿介不瑕。齐之要之以昭其礼者邪。
通训大夫司谏院献纳兼春秋馆记注官蔡公墓志铭(并序)
恭僖王二十八年。大学生陈宇上疏言。金安老奸邪可烹。安老怒。立系宇狱。遂杀之。蔡公无逸。与宇善。坐窜南海。安老。公之姑婿也。朝之士大夫相与语曰。蔡某不附安老。而乃与陈生友善。诚烈士也。居三年。公始赦还。 恭僖欲将褒显之。不幸疾卒。岂不惜哉。公字居敬。仁川人也。王氏时。尚书宝文。以文章。进大学士。后九世。弼善讳伦。入 国朝。事 庄宪。为名臣。卒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31H 页
赠参议。参议生讳申保。官至南阳府使 赠吏曹参判。公之曾祖也。祖讳寿。礼曹参判兼弘文馆提学。谥襄靖。父讳胤权。典牲署参奉。公幼明敏。襄靖公常置怀中。与之联句。嘉靖元年。举国学生员第一。安老用事。公尝冬。适安老所。手扇摇之。安老笑曰。天大寒。何以扇为。公曰。贵人家甚热。不知其寒也。安老大恚。及公发解。安老不悦曰。此子若中第。则吾曹必尽歼矣。乃窜之。及安老败。始登第。补承文院正字。选拜承政院注书。迁司谏院正言,司宪府持平。明年。出监扶安县。居岁馀。入为礼曹正郎。改司谏院献纳兼春秋馆记注官。由奉常寺佥正。升汉城府庶尹。充岭南检田御史。未复 命。奔母之丧。以病卒。某年某月某日也。享年五十一。某月某日。葬咸昌县承统山某原。配淑人星山裴氏。司宪府监察实之女也。生子二人女四人。子曰有邻。司宪府监察。曰有光。 赠佥正。女长适高允绪。次适金希庆。次适宋连庆。次适印自信。公好学。兼通星历卜筮音律篆隶。皆极其妙。又工于画。尝承 命画 王御容。然未尝以画求知也。为人高简。从祖兄无择。阴附安老。为羽翼。公讽刺之。卒以是几陷于死。而其志犹不挫也。崇祯十年。公曾孙平市署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31L 页
令以恒。上疏斥和议。与文正公金先生尚宪。逮沈阳狱。卒不屈。后四十年。公玄孙生员河徵。上疏讼文正公宋先生时烈。坐窜北边。其有公之遗风乎。铭曰。
其守也介。其言也厉。三岁之黜。荣及后世。
通政大夫刑曹参议魏公墓志铭(并序)
始 昭敬中兴之时。甄拔处士。而湖南魏氏二人。最有贤名。孝子德毅。自闾里徒步。勤 王二千里。召见行宫。及 还都。选为知县。辞不赴。公以遗逸举于乡。与文烈公金千镒,忠毅公崔庆会。誓复 王室。故湖南忠志之士。倚以为重。公讳大用。字景行。其先中国人也。新罗中。镜始来仕。赐食邑于怀州。怀州今为长兴府。其后子孙。因家焉。至王氏世。大学士温。为名臣。公大学士十二世孙也。曾祖曰由贞。生员。祖曰元忠。郡守。父曰亿文。副正。公少好学。有文辞。嘉靖三十有四年。举进士。名重大学。与文靖公尹斗寿。相友善。未几南归。治六经。不赴贡举。逍遥于丘园之中。平秀吉乱。公时年六十三矣。寝疾病。不能从军。乃贻书湖南义士。勉以死事。金文烈公,崔忠毅公。荐于 行朝。 王嘉之。下教特除刑曹佐郎。辞不就。万历二十五年。教曰。魏某。养志林泉。义问尤著。其升为通政大夫。明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32H 页
年。授刑曹参议。又不就。三十八年四月初二日。卒于家。享年八十一。某月某日。葬于府南介孙之原。配淑夫人光州金氏。承文院校理浃之女也。生子一人。曰弘宙。军资监正 赠户曹参议。参议生子三人。女二人。子长曰山宝。佥正。次曰廷宝。县监。次曰国宝。通德郎。女长适主簿郑敬一。次适将仕郎崔涣。县监生子四人。曰天机。曰天枢。曰天杓。曰天枓。女三人。长适白汉羽。次适府使宋后璟。次适李松龙。通德郎生子四人。曰天耇。曰天奎。曰天会。曰天相。为内乘。秀吉之乱。昭敬西迁。公儒者。犹遣家僮。具弓矢。裹糇粮。以助战士。呜呼仁哉。公七世孙荣国等。请为之铭。铭曰。
大人友之。烈士举之。爵下大夫。而守不移。汭水汤汤。以溯以沿。维公之风。永世其传。
赠通政大夫承政院左承旨兼 经筵参赞官黄公墓志铭(并序)
公讳坤载。字载谦。长水人也。议政府领议政谥翼成公讳喜之八世孙也。 康靖之际。翼成公玄孙吏曹参判孝献。与其兄吏曹正郎汝献。皆能诗。 赐暇湖堂。黄氏文章。自此始。至 恭僖时。大夫恬。与其弟博。又以文。闻于当世。入弘文馆为正字。世所谓兄弟南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32L 页
床也。于孝献为族从子。 昭敬时。恬从兄子文贞公讳廷彧。承二叔南床之后。文章益高。由检阅。进大学士。遂执文柄。学者称芝川先生。公之祖也。父讳奭。权知承文院副正字。出为伯父参议讳廷式后。光海时。窜死兴阳。 赠司谏院司谏兼春秋馆编修官。母曰李氏 赠淑人。判官讳缁之女也。公生三岁。遭倭奴清正之乱。司谏公父子兄弟。从 王子入会宁府。为贼所执。女奴负公走深山。受草叶露以乳之。竟得不死。及既长。工于文章。人以为才思敏达。虽王子安。不能及也。当是时。文贞公位大司马。与崔立之。掌辞命。蔚然为文章之宗。司谏兄弟袭其美。并耀词林。故一时骚人学士。日造于文贞之门。公自幼时。从父兄。与游于翰墨之场。金马诸公。莫不奖歌诗之妙。学识之邃也。尝赴贡举。诸生辈。质问题解所由出。试官辄曰。何不叩问于黄某也。由是。诸生操笔砚。环公之座。而质问之。公端坐左对右应。不少倦。风采动人。诸生竦立而观之。以先睹面目。为幸。光海二年。成进士。后三年。别试发解。以其年二月初八日。未赴会围。而遽卒。享年二十三。安东权韠。闻公之卒。为之伤悼曰。璧月沈矣。文星霣矣。乃作诗以致其哀。然公既卒之六十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33H 页
五日。司谏伯氏承旨公。被仇人申慄诬告。与其孙裳。死于狱中。司谏坐逮。而公已卒。不被系。传曰。桎梏死者。非正命也。黄氏祸作。公能先六十五日。终于衽席。不死于桎梏之中。呜呼可谓命也已。公为人。明纯朗和。好读书。虽马上吟哦不辍。马入他家。而公犹未之觉也。配孺人庆州金氏。议政府左议政命元之孙。别提守仁之女也。有子一人曰裒。全州判官。判官有子三人女三人。子长曰尔中。次曰尔明。举进士。官至府使。次曰尔章。礼曹参判。女长适李义著。次适金尚铉。知事。次适任弘望。知事。曾孙以下若干人。公之在殡也。司谏安置钟城府。孺人金氏。亦坐逮。已而被释。以某月某日。葬公于金蝇之原。公玄孙兵曹正郎处浩状公之行。属余为铭。铭曰。
有玉于斯。其白瑳瑳。不受乎刃。不入乎火。天降文章。与玉齐光。卿云覆之。俾不罹殃。公先家难。六十五日。居然令终。免于斧锧。墓门永静。其树有蔚。英英不灭。文章之气。
嘉善大夫咸镜道观察使兼兵马水军节度使,巡察使,咸兴府尹黄公墓志铭(并序)
上之二十七年。北方大饥。人将相食。廷中皆曰。汉城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33L 页
府右尹黄某。以廉洁。号为循吏。如授之节使往抚之。则北方二十三州之民可活矣。于是大臣举公为咸镜观察使兼兵马水军节度使,巡察使,咸兴府尹。公将行。召见便殿。 下教曰。北方连岁饥馑。古未之有也。予每思救菑之策。夜不安寝。今得卿为观察使。予其忘北顾之忧矣。公遂感激。及既至。请移岭南郡县粟。予民为籴。又出库钱。送岭南。以易粒米。又请贷岭南绵布之属备边司者。易之粟。得万馀石。皆下于海。输之关南北诸郡。先是。 朝廷犹不知北路饥荒之甚。或以为请粟过多。 上曰。黄某谨简慎约。必能知予忧劳之意。不使予元元之民。填于沟壑也。乃 命岭南观察使督船转输。由东海达于六镇。风不利。公有忧色。虽中夜正衣。而坐辄问风从何方来。彷徨不寐。当食蹙然曰。民将尽毙。吾虽食不能下咽。为损其膳。至春夏。辄进麦饭。不食粱米。虽尺布不与其家曰。民饥如此。吾不敢恤我妻子。悉以其俸振诸民。度州县缓急与民口多寡。为之差等以哺之。凡米盐微细之事。必殚心。不敢少忽。宾客诸将。或谏曰。何劳之甚也。公喟然叹曰。铁岭以北二十州。赤子将尽矣。吾为观察不能济。则何以归报我 圣上乎。吾虽病。而赤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34H 页
子少苏。是吾愿也。民闻之。无不感泣。是时。北人多无牛。不得耕作。公为买牛。劝民耕田。秋大熟。北方之民。得免流亡。野无饿莩者。公之力也。然 上未及召公以归而公已病矣。竟以明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卒于北方享年六十四。北方之人。无少长。莫不奔走号哭。或为之疏食曰。吾等不饥而死者。皆公之赐也。今公在殡。吾等何忍食肉乎。父老士女。持酒食而来奠者。络属不绝。既又相与镵诸崖曰。黄公之德。不可忘。公讳晸。字阳甫。幼明秀警悟出人。与诸儿游榛莽中。遇蝮蛇。一儿被伤。诸儿惊皆避蛇走。独公不去。辄呼儿父母以救。然后乃去。年二十九。举进士。 肃庙四十五年。中丙科。权知承文院正字。忤贼臣金一镜意。出为察访麒麟道。 景庙二年。入侍讲院。为说书。由成均馆典籍。迁兵曹佐郎兼春秋馆记事官。与修 肃庙实录。三年。拜司宪府持平兵曹正郎。充书状官。赴燕都。四年。复入侍讲院。为司书。是时。今 上在东宫。公请裁抑中贵人。今 上褒纳。公之见奇。自此始。移司谏院正言。出监牙山县。县有贡津仓。岁漕湖左诸州粟。县民所负籴米。至数千石。公为上疏。遂蠲之。今上三年。授文学。以都厅郎。与修 景庙实录。四年。由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34L 页
掌令。升执义。丁父忧。选入弘文馆。服除。遂拜副修撰。为湖南暗行御史。七年秋。 上如 长陵。以副修撰。从至坡州。为畿辅暗行御史。冬。为湖西别遣御史。累迁修撰,校理,献纳,应教兼东学,中学教授。转执义。升司仆寺正备边司启。差为郎。八年。以和顺翁主嘉礼都厅劳。升通政。拜承政院同副承旨。九年。荐授义州府尹。公至则大修兵械。谨守约束。吏畏之。不敢犯法。居十月。边境肃然。白金钱财羡馀者。积于府中。悉与民以纾繇役。清御史至凤凰城。语译者曰。府尹之廉简公明。吾所心服也。欲以不腆之币。遗府尹以彰其贤。而府尹必不肯受。是以不敢也。公在州。常饮米饮。及将归。义人手钱遮马首而掷之曰。乞以是归具米饮。公皆不受。有丐者来献麦饼曰。流丐之民。亦赖公而得生焉。今公归矣。请以此为饯。公笑而受之。十年。由右副承旨兵曹参知。擢拜忠清观察使。会仍旧观察。改礼曹参议。夏。出为安东府使。辞行。 上召见谕曰。府使在予左右久。予固知府使之材。不当止于百里也。然府使宜悉予意。作成人材无忽也。公既至大兴儒学。选子弟。授以经术。士有不孝于父母者。公为馈膳羞与米。因手书以与之曰。供孝厨。及其来谢。益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35H 页
勉以人子之道。其人感服。卒能改行。为孝子。十三年。迁司谏院大司谏。安东民诣观察使言。吾州之俗。未尝有去思碑。然黄侯治化卓异。宜立碑于鸟岭。以示后人。观察使以无故事。不许。十四年。出牧安州。安即公皇考参判公所尝出守之州也。其父老闻公之来。欢迎相语曰。是故黄侯少郎君也。公于是益励民政。未尽九月。州以大治。其后关西御史启言。义州前府尹黄某。清慎有异政。边民至今以为德。及为安州。以惠爱得民心。既去而州人犹思之。 上曰。黄某之廉谨。予已知之矣。入为刑礼二曹参议。十七年。除延安府使。其为政。如治他州。北关饥。议遣御史以振之。大臣举从官数人。 上顾谓大臣曰。予得一人。黄某是也。大臣曰。古者。有三品御史而今无之。且黄某方任延安府矣。 上乃止。居三年免。明年。由兵曹参议。出为清风府使。治民简易。民大悦。去愈思之。至铸铁为碑。以纪其爱。二十一年。召为大司谏。明年。以礼曹参议监修 义陵劳。升嘉善。拜工曹参判。初左议政宋寅明言。黄某以廉洁闻。诚可谓恬雅之士也。居下大夫十有五年。才不见用。岂不惜哉。 上曰。予在东宫时。黄某以僚属请敕中官。近世士大夫请敕中官。独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35L 页
黄某一人而已。又明年。授宁边府使。二十五年。以病罢。 上特命调理察任。盖异恩也。秋。召拜户曹参判。以副使。又赴燕都。明年。为海西畿辅均税使。公单车行海上。视鱼盐虚实薄厚。舟楫大小。身自考覈。以平其税。宁损于上。无虐于下。以故有司见两路税入之数。心少之。往往诮公。然畿海之民。无一人怨公之法者。十二月。除刑曹参判兼五卫都总府副总管承文院提调。公尝进见。 上顾 世子曰。是予东宫时旧僚属也。其才可用。而未得一试。甚可惜也。明年。以右尹。观察北方。又明年。正言尹得养。以微事论罢。大臣从容为 上言。黄某在北关。荒政甚善。今遽罢去。臣窃惜之。兵马评事南泰会。归自北方言。黄某恻怛救菑。几废寝食。北人安集。得不流散者。皆某之功也。 上喜曰。予固知黄某能如是矣。即 下教。仍公观察。顾 世子曰。黄某必上书辞。以予意。善为慰谕也。公固辞。终不之许。及讣闻。 震悼。下教曰。观察使某以东宫时旧僚属。予知之熟矣。晚登宰列。诚可谓沈且屈也。及授北藩。予心以谓得人矣。何遽卒邪。 命有司。赙恤有加。公为人英粹清和。子谅岂弟。与人言。仁心蔼然。未施恩而人感之。平居俭约。无所好。食不兼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36H 页
味。虽处卿宰。萧然若寒士。历守七州。而田宅不增于前。持身洁廉以自刻。所至皆有清名。虽不悦公者。亦不敢疵议。事亲孝谨。与诸兄友爱甚笃。恤兄之孤如其子。仁于宗族。尽分其所得俸禄。家无馀粟。其在朝。持议宽平。而临事通敏。人不可及。侍读 经筵凡三年。论思剀切。多所补益。屡上劄。极言 君德。卒以是遇知于 上。而公不喜与人徵逐于名利。泊然无进取之意。以故禄位不光显。白首始居北藩。竭诚尽瘁。竟以柩归。呜呼欷矣。黄氏世家长水县。翼成公讳喜。事 庄宪王为名臣。配享 庙庭。后六世。生文贞公讳廷彧。以文章显。 昭敬王世。位至兵曹判书兼大提学。生讳奭。承文院正字 赠司谏院司谏。出为伯父吏曹参议讳廷式后。公司谏之玄孙也。曾大父讳坤载。少举进士。能文章。 赠左承旨。大父讳裒。全州府判官 赠吏曹参判。父讳尔章。礼曹参判。母贞夫人安东金氏。江华府经历世辅之女也。公夫人曰全州李氏。大司谏彦经之女。柔惠端恭。事皇舅能尽妇道。公家贫衣食不给。而夫人勤苦自治以取足。不使公知也。及公既贵。未尝以侈靡为意。抚妾御宽而有恩。先公六十四日卒。生女六人无子。以公之兄安阴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36L 页
县监某次子处龟为后。处龟早死。又取从子处斗子瑗为处龟后。女六人。嫁韩师一,赵汉源,柳汉箕,李运哲,郑益俭,洪声汉。处龟一女。嫁李翼。公有侧室子一人。曰处洙。女二人幼。公卒之明年三月二十二日。葬交河郡金蝇之原。夫人祔焉。景源于公为族曾孙。然公以子弟视景源。其在北方。闻景源为吏曹参议。亟致书。勉以清慎。呜呼。此公之所以自励也。其所至显名于时。有以也夫。铭曰。
黄列显姓。文贞维哲。爰暨厥兄。忠我 王室。其光烈烈。公实绳之。面折贼臣。而不牵随。贼臣方横。遂黜驿置。 世弟仁圣。公以僚侍。谓彼寺人。骄不可长。 世弟曰咨。知尔之庄。及其即位。宠之 经帷。三试御史。及尹西垂。清人行徼。亦歌其廉。周流七州。何德之潜。北方告饥。命公作伯。葱旂金戚。往劳茕独。船粟东南。海水千里。风逆公忧。风顺公喜。其粟既至。北人蹈舞。为饘为粥。若子有乳。呴之濡之。俾乐厥生。士曰我田。将伯偕耕。女曰我麻。与子同沤。北人载安。 玺书以优。公车不南。胡复其衣。豆江洋洋。北人之思。公心岂弟。其洁如冰。小子作铭。以告无穷。
兴禄大夫东阳君墓志铭(并序)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37H 页
公讳棠。字思奭。以 赠吏曹参判讳家硕之子。为全安君讳潢后。故于朗原君讳侃为孙。于 昭敬别子仁兴君谥靖孝公讳瑛为曾孙也。公既长。授东阳守。后十一年。进封爵为东阳君。时年二十有八。景源始为童子时。与公同学。然景源昏钝无能。又不强记。公明达。临事精敏。于文字不求辨解。而一见靡不穿穴。凡经史百家之言。久而不忘。容貌耿介。无纤毫骄吝之气。尝谓景源曰。士生斯世。既不得行其道。又不能全其身。虽有文章。亦何所用哉。吾将隐而不出。以终其世也。未几。公以东阳守列于宗臣。今 上三年校正 御牒。加明善阶升正。六年。用宗簿寺讲第一。加明义。明年。兼五卫都总府副总管。二十七年。进中义。明年。 懿昭世孙卒。差守墓官。及葬。 下教加崇宪。明年小祥。加承宪。已而 临墓。召见之。又加嘉德。又明年。特加绥德。大祥。复 命加兴禄。升正一品。然公居位三十年。足未尝一出门外。卿士大夫无一人识公面者。岂其志将以宗臣而隐者邪。公为人端方雅洁。所居舍不蔽风雨。而泊然不以为意。事父母以孝谨闻。于所后母平山郡夫人申氏。能致其爱。申氏叹曰。有子如此。吾不知不出于己也。及申氏殁。善居丧。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37L 页
朝夕馈奠。必躬行。处于倚庐。虽大暑。不脱衰服也。从母穷居无所归。辄母事之。与妹子同室以居。而恤之如其子焉。以甲戌五月十一日。卒于家。享年五十二。其年七月某日。葬杨州金谷之原。公位在宗臣之列。不为世用。然 恩遇终始不衰。初差守墓官也。病甚笃。 上命太医往视之。为 赐珍膳。其后又遣太医往视之。居三年。公病益笃。 上临墓。命中贵人。赐酪粥。及讣 闻。遣使吊祭。赙恤甚厚。公初娶骊兴郡夫人闵氏。生一子。曰彦荩。县监。再娶高兴郡夫人柳氏。无子。三娶彦阳郡夫人金氏。生一女。适尹靖烈。侧室有一子。幼。公少时。明邵氏易。尝飘然有遗世之志。虽不为宗臣之后。必隐居以没其齿也。其疾革。顾谓彦荩曰。知我者。惟黄某乎。及既卒。彦荩以状。属景源而为之铭。铭曰。
公后朗原。 昭敬之孙。齿彼朱芾。其德温温。于奕东阳。维爵之尊。清慎之容。不与众浑。退食閒閒。庭无一喧。左图右书。如在丘园。隐于宗臣。其介则存。精于邵易。洞晓玄源。自余幼时。从公讲论。辱知者深。铭此墓门。
处士权公墓志铭(并序)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38H 页
湖西之韩山郡有处士焉。曰权公讳尚。字渭叟。少慷慨。应有司举不得志。一朝拂衣归乡里。与其妻孺人李氏。养所后母。以孝闻。仁于宗族。笃于故旧。韩之人。高其行谊。皆以为隐君子也。公以处士讳悌次子。出为仲父奉事讳惕后。祖讳谦。曾祖讳偦。皆隐德不仕。公所后母曰宜人骊兴李氏。县监晦叔之女也。公少孤。事李宜人如严父。每夕跪告曰。明日将垦某田。将溉某水。宜人可之。然后行焉。非有疾。未尝顷刻去于侧。宜人喜曰。吾虽自生。顾何以加焉。公有二甥。宜人之外孙也。幼丧其母。公怜之。鞠养于家。尝病痘。手自爊药。立则负之。坐则抱之。连九夜为废寝食。一不使婢妾摄之。宜人喜曰。儿能爱吾女之子如其子吾虽死亦无憾矣。故宗族见宜人之喜而信公之有行也。公于书。最好大学。朝夕讽诵。而孺人能通孝经及列女传。夫妇间与相讲说。尝夜读史纪。至孝子忠臣烈女之事。辄相视泣下沾襟。公既勤力农亩。而孺人闭户治茧。不踰阈。终日织纴。而杼声闻于户外。故宗族见孺人之贤。而信公之有道也。公于亲党。有恩义。族子搢。孤贫不学。为给衣食置傅而教之。及公卒。搢欲丧三年。以无于礼而止。与人交不苟合。见人之过。虽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38L 页
卿士。必面折之。乐施与。家有名骡。日行数百里。立与其所与游者。无所惜。公平生急人之难。虽千金。犹不惜也。予人一骡。不足多。然朋友交游之际。其气义。亦可观也。权氏之先安东人。观察使讳擘贤。而有文章。与尹洁,安明世游。尝称疾。不出门巷。宾客至。默默不言。二人死。观察独免。有子曰韧。公高祖也。官至松禾县监。与其弟韠。俱有名。韠尚气节。好议论。松禾叹曰。吾弟必不免矣。即弃官之韩山郡。其子孙因家焉。权氏世有隐君子。何其奇也。公为人魁伟卓荦。遇事敏达。能悬断人之善恶。物之成毁。鲜不中有志于世。而未之仕也。公以 肃庙四十三年戊戌四月十七日。卒于家。享年五十九。初葬林川郡龙谷之原。后三十八年某月某日。改葬韩山郡斗门之原。李孺人承旨益泰之女也。今 上八年壬子五月丁丑卒。初葬韩山郡圆岭之原。后二十四年。祔于公墓。公无子。以其弟霱之子援。为之后。贤而又无子。以族子为嗣。公有一女。嫁黄公讳曼。援之妻朴氏。使曼子处斗为状。属余志之。朴孺人为舅倾赀。既刻石立于墓。又将求铭而纳诸圹。呜呼权氏有妇矣。余于是知权氏不独世有贤子。又能世有贤妇。可谓盛矣。而卒皆无子。岂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39H 页
非其命也哉。铭曰。
子之于父。天之属之。子人之子。人之续之。然期衰之亲也。功缌之族也。变以绳缨。移以苴服。终不若由性而生戚也。呜呼权公。敬事所后。曰考曰妣。隆于父母。孺人从之。妇道是守。谨谨继孝。吾姑吾舅。凡天下之为人后者。行如权公。则夫何不孝之有哉。
通训大夫清州牧使,清州镇节制使安公墓志铭(并序)
故 世子侍讲院文学李公。尝谓景源曰。玮有友三人。其一金君山。其一申正甫。其一即安朝卿也。君山正甫。先我死。独朝卿与余往还。余朝暮又将死矣。将托孤于朝卿。朝卿必不负余矣。李公既卒。景源复从安公游。闻室中有读书声。问之。乃李公之孤也。安公泣曰。余教李公之子。能有立。则归见李公可无愧也。景源于是知李公之能有友也。安公讳宗海。朝卿其字也。曾祖讳缜。礼曹参判。祖讳相亿。游文正公宋先生浚吉之门。以儒学。徵为 世子翊卫司副率。父讳允迪。 赠承政院左承旨。公幼。侍副率之侧。尺寸不敢有所违。副率喜曰。真顺孙也。 肃庙四十一年。举进士。今 上二年。补 光陵参奉。中贵人尝求檀木。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39L 页
公以为 陵树严重。岂为宦者擅伐之邪。遂格不许。中贵人恚而 上闻。 上曰。陵官举职。勿问也。迁济用监副奉事。由尚瑞院副直长。升司䆃寺主簿。改刑曹佐郎。未一月。司仆寺辟为判官。会有言者。论其骤。公即弃去。久之。拜汉城府判官。丁大夫人忧。服除。荐监公山县。公于湖左最难治。岁又大饥。闾里萧然。无人烟。公歔欷曰。民将尽矣。乃为饘粥。集饥民。躬自馈之。时大疫。死者相续。而公出入疠气中。视赈自若。自冬至夏。所济活。凡九千馀口。赈既毕。悉出粟米赢馀者。以予饥民。或曰。羡馀留县中。别备兵荒可也。公曰。别备以干时誉。是余羞也。居一年。坐漕后期。下狱。免。寻授工曹正郎。是时。国中连三岁大饥。 朝廷为置赈民所。 命朴文秀主其事。又选郎僚之可以任事者。公在选中。以劳进监锦城县。与统御使有亲嫌。未赴而免。已而。出守沃川郡。居未几。正言洪启裕以前事劾公。 上问筵臣。遂无实乃寝。自沃川归。既三年。以义禁府都事。入刑曹。为正郎。升司䆃寺佥正。坐事罢。明年。起拜司宪府监察。辞不就。已而。出守沔川郡。郡有豪党。武断州闾。公曰。此民之蠹也。乃以法痛绳之。豪党切齿。公在沔川凡三年。升清州牧。为献纳权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40H 页
贤所劾。及既归。御史尹得载。过沔川。闻豪党言。启论之。公遂系狱。 命观察使按其事。卒不得。以微罪。配龙田驿。五月。释还。自是屏居。不复仕。以甲戌八月二日。卒于家。享年七十四。始公疾革。谓其子曰。吾闻死生有命。何以医为。遂却药。三日而终。十月某日。葬于杨州海村之原。公为人夷旷疏亮。有远虑。容貌闇如也。其事父母以孝称。与弟同居。弟已死。为鞠其孤。甚有恩。乐易爱人。未尝为深刻之言。然贼臣柳凤辉弟为公友婿。公尝言凤辉逆节最著。岂可以友婿之兄。不请讨乎。乃与太学生郑楺等。上疏论凤辉之罪。人以为难。安氏之先。竹山人。良孝公讳孟聃。尚 庄宪王女贞懿公主。封延昌尉。公其后也。公配曰淑人坡平尹氏。杆城郡守夏教之女。生子二人。长曰栻。生员。次曰杓。弘文馆修撰。女四人。长适府使金述鲁。次适佐郎黄公。即景源叔父讳瓛。次适赵浚庆。次适进士南公辅。内外孙曾若干人。景源少时。尝从公登飞来峰。公甚乐。已而。酒酣诵李公飞来峰诗。泫然泣下曰。吾游于此。而李公已亡矣。今诵其诗。如见其为人也。因为景源道李公风流甚详。呜呼。朋友道丧久矣。又安能恤其遗孤。至死而不忘哉。李公既死。公悲之如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40L 页
丧兄弟。岂其心笃于人伦者邪。铭曰。
义能存朋友之孤。惠能振煢独之饥。刚能绝姻娅之亲。庄能斥宦寺之私。而蜚语乃反中伤。庶百世考玆铭诗。
进士李公墓志铭(并序)
公讳泰龄。字大叟。 恭定别子靖孝公讳补之九世孙也。高祖曰卿云。光海君时。以司谏院献纳。劾李尔瞻。遂坐黜。名振一世。 仁庙靖社。公已卒。 仁庙叹曰。直臣亡矣。惜乎。予未及用之。因 特赠礼曹参判。曾祖曰光泌。景阳道察访 赠司宪府执义。祖曰颐贤。举丙科。以文学闻。忤许积。不得选入艺文馆。官至相礼。父曰万坚。好学不仕。公生于 显庙七年。出为伯父讳万基后。幼孝谨。步趍中礼。搢绅长者。皆重之。知其有学也。及既长。造文正公宋先生时烈之门。气和色庄。应对恭敬。先生目之曰。李氏子诚远器也。若能专意为学问。则成就不可量也。公退而喜曰。泰龄始得依归矣。 肃庙十有五年。宋先生流于济州。已而赐死。公族父布衣万亨。将上疏直先生屈。言于宗族曰。欲辨先生之冤。非大叟。不可草疏。乃呼公以笔属之。公于是为正衣冠。立草疏。悲愤泣下。一座无不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41H 页
改容。明年春。公成进士。以其年八月癸酉卒。享年二十五。初葬金浦胎藏山。今 上三十有八年五月辛丑。改葬富平远浦之原。公为人清纯敦固。喜经术。明于周易,春秋传。考校笺注。以穷其微言精义。处一室。终日危坐。不少怠。学者敬之。皆以为大叟修己。非诸儒之所能及也。配曰孺人清风金氏。县监晋明之女。忠简公权之玄孙也。慈惠明淑。今 上十二年九月己未卒。祔于公墓。子曰显阳。有洁行。不幸早世。生子一人女二人。子曰兴宗。举乙科。今为承政院右副承旨。女长适俞汉采。次适赵远庆。铭曰。
不艾而折。谓之不幸。勉勉笃修。惟志之永。
通训大夫和顺县监,罗州镇管兵马节制都尉沈公墓志铭(并序)
陶庵先生李公縡。为景源言。安素沈公有学。守内行修洁。縡伯父判吏曹时。荐于朝。遂除斋郎。而伯父犹恨其晚也。景源未及见沈公。然李公推重如此。则沈公质行之美。可知也已。公讳元浚。字善长。青松人也。少好学。师事南溪朴文纯公。力行不懈。朴公尝谓人曰。善长。勇于求志。其成就不可量也。乃告以道德渊源阴阳性命之理。公由是。日夜沈思。久然后有得于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41L 页
心。故造养日益精粹。与故 世子赞善金公干。相友善。朝夕切磋以为乐。家甚贫。藜藿不给。而闭门二十馀年。不求人知。尝自号曰安素斋。每夜敛衣。诵孝经,启蒙诸篇。听者为之忘寝。性至孝。母恭人朴氏疾革。公斮指出血以进。及居忧。庐墓三年。有猛虎。至公庐下。公端坐。容貌不变。让虎曰。汝至灵之兽也。有如害我。使不得终母之丧。是我至痛也。汝有知。何不退归。虎感动摇尾而去。终三年。不敢复至公庐下。 肃庙十八年。以经明行修。荐补 齐陵参奉。坐事罢。四十二年。拜 庆基殿参奉。改 长宁殿。由缮工监奉事,尚衣院直长。迁归厚署主簿,义禁府都事。 景庙元年。出监和顺县。县民好讼。不遵礼教。公为颁吕氏乡约。讽劝之。县中大化。士至今颂公之德。居四年。以甲辰五月二十三日。卒于官。享年六十二。其八月某日。葬于杨州妙寂山南德水之原。公为人仁亮恭介。与人言。必本孝悌以开之。或言人过。则默然不应也。平居严敬无亵容。尝过海西。见横民与其母相争。辄止马。杖而责之。横民感服。卒改其行。为孝子。沈氏之先曰德符。封青城伯。后六世翼孝公钢。以 后父显 明庙时。公于钢。为五世孙。其曾祖讳愉。进士。祖讳廷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42H 页
直。县监。父讳柱。通德郎。公初娶坡平尹氏。琇之女。生子一人女一人。子曰澈。参奉。女嫁府使李弘植。后娶完山李氏。时蕃之女。生子一人女二人。子曰。女长嫁李国珍。次嫁尹万东。参奉生子一人女二人。子曰亮贤。进士。女长为景源夫人。次嫁李寅白。府使所后子曰宗珍。生女二人。长嫁安相五。次幼。李国珍子曰景曾。尹万东子曰谊烈。参奉。将殁。谓景源曰。子为史官。如志吾先人之墓。则吾目可瞑矣。景源流涕不忍辞。后十九年。进士君状公之行。以参奉临殁之言。请为志。乃书李公推重者。以诒后世。铭曰。
曰仁不昭。胡能驯猛虎之性。曰义不达。横民何改其行。道既修矣。靡物不正。君子称之。惟德之盛。
通训大夫唐津县监,洪州镇管兵马节制都尉宋公墓志铭(并序)
公讳悌。字维则。南阳人也。少慷慨。尝读唐书张巡传。喟然叹曰。张中丞。忠义之士也。大丈夫岂不能为张中丞事乎。平秀吉叛。 昭敬王西幸义州。公以训鍊院佥正。从 乘舆。遂特拜唐津县监。有惠政。县民为立遗爱碑。后数年。秀吉复叛。清正进兵陷州县。公遂倡义往御之。将行。誓众曰。倭奴遍于四境。吾为知县。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42L 页
虽不能斩将搴旗。以酬 国恩。又安能坐守孤城乎。诸将士莫不流涕。公于是驰入晋州。与结城县监金应键。十日婴城。竟战死。公为人刚方好义。城将陷。寄书其子曰。豺狼充斥四方。余既以身许国矣。誓当与此城俱亡。闻汝辈寄身山谷。待晋州匡复之日。来收吾骨于矗石之下。及城陷。清正缚公欲降之。公厉声骂曰。尔虽鳞介。岂不闻张巡之言乎。吾头可断。义不可屈。遂死之。丁酉七月某日也。享年四十七。清正亦感其义。埋其尸于城门之南。表之曰朝鲜义士宋悌之墓。公曾祖曰某。祖曰某。父承周。以孝义闻。 特除参奉。公配淑人绫城具氏。闻公死节。乃作诗。齧指出血。题于壁。绝粒而死。有子一人。曰德骏。济州判官。孙曰纬南。举武科。今年冬。公八世孙启舜。为公来乞铭。铭曰。
鹤朝翔兮猿夜啼。矗石高兮与天齐。侯之剑兮七尺。临大江兮挥斥。 王出狩兮在西方。孰荷戈兮扫豺狼。侯百战兮有馀勇。蹈白刃兮曲踊。余作铭兮纳墓门。亘万世兮长存。
通训大夫三登县令,成川镇管兵马节制都尉张君墓志铭(并序)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43H 页
申之姓。张氏。讳锡履。文忠公维之五世孙也。高祖讳善澄。礼曹判书。谥正庄。曾祖讳楦。天安郡守。祖讳震焕。高城郡守。父讳至中。司饔院奉事。申之幼时。为伯父 徽陵参奉讳至大后。年二十四。补 长陵参奉。由义盈库奉事,司饔院直长,掌乐院主簿。入司宪府为监察。升平市署令。今 上三十七年。出为三登县令。明年秋。病免未归。十二月二十五日。卒于官舍。享年三十二。初文忠公以大学士。退居江上。治月波亭。及既卒。子孙零落。而亭址入忠勋府。申之倾赀而赎之。时从宾客。登亭上。以望湖山。邻里皆曰文忠公有孙矣。申之为人端洁孝谨。事本生母李孺人。能尽其诚。养弟妹之未嫁娶者。以至成人。其居家。躬自俭约。未尝有侈靡之容。在平市时。 上召见。顾近臣曰。虽为官择人之时。何以过此。其为县。谨于狱讼。旁郡民服其明断。申之平居。多疾病。不喜仕宦。尝谓人曰。吾诚得一丘一壑。使妻子欣然自得。如陈季常足矣。未几而卒。其明年癸未二月十二日。葬安山郡先人之兆。申之临殁。作遗命以戒其子。椁毋厚。祭馈毋丰。宗族皆称其达。申之世为德水人。其配曰延安金氏。集之女。生子三人。一曰鸿。其二皆夭。始余以罪流岭外。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43L 页
朋友故旧。皆惴惴不敢相问。独申之自三登县。能致书绝海之外。丛棘之中。意甚厚。何其贤也。铭曰。
纯以雅。世其德。令一县。何疾亟。志丘壑。归不得。瘗铭辞。昭无极。
处士李公墓志铭(并序)
忠穆李公时稷之兄曰时益。少从沙溪文元公金先生游。知名乡党。万历末。与忠穆公。入怀德深山之中。因家焉。后徙安阴。居五年。又徙居昌。年七十六。卒于家。文正公宋先生时烈,文正公宋先生浚吉。皆称其贤。而世人未之信也。崇祯九年。沈阳兵陷江华府。忠穆公与文忠公金尚容,忠肃公李尚吉,忠烈公沈誢,忠宪公尹烇,忠显公宋时荣。引节死之。忠穆公常以弓弦置怀中。谓家人曰。吾将以是杀吾身。死之夕。出怀中。弦以自杀。乡党皆曰。忠穆公能抗大节而不屈。则其兄之义。可知也。南汉围时。处士泣谓子恂曰。吾虽布衣。岂忍见 社稷之亡而不救乎。恂曰。子当举兵。死于 社稷。乃收乡里敢死士三百馀人。踰鸟岭而入援焉。乡党又曰。子举兵以卫 社稷。则其父之忠。又可知也。处士好学有贤行。最深于易。至阴阳消长之际。未尝不反复击节也。先时。沈阳遣使者来。洪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44H 页
忠正公翼汉上疏。请斩沈阳使者。处士闻之。叹曰。洪公之义。诚可与日月争光矣。岩穴之士。亦岂无蹈海而死者邪。及虏兵陷江华时。处士曰。生可耻也。遂忧愤不食。久之。疾遂笃。以崇祯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卒。明年正月某日。葬于居昌县东某原。处士字圣钦。延安人也。六世祖文康公石亨。以文章显。曾孙巙。由弘文馆正字。官至杨州牧使。于处士为曾大父。 赠议政府左赞成。大父廷显。出为叔父司宪府监察嶬后。父宾。官至青岩道察访。处士娶全州李氏。斗寿之女。生子二人女二人。长即恂也。次某。察访。女长适崔辚。次适崔震华。处士有文集四卷。既卒之三年。为火所烧。惜哉。处士为人纯信。事父母能尽子道。及居忧。不离倚庐终三年。能致其毁。忠穆公尝曰。吾伯氏隐居笃学。有古明哲君子之风。处士避地岭南者十馀年。足未尝一入京师。人称其介。铭曰。
汧出不流。而上为砠。寤斯寐斯。乐此禽鱼。虽云不仕。教则行矣。弟为忠臣。子为烈士。
处士李公墓志铭(并序)
崇祯九年。沈阳兵围南汉。处士时年四十八。慷慨流涕。告其父曰。小子请赴 行在。战死于南汉城下。其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44L 页
父许之。处士乃收乡党宗族之有气义者。得三百人将踰岭。众皆曰李处士宽厚忠信有大节。真所谓三军之帅也。乃推处士为义兵将。行至鸟岭。沈阳兵已解围矣。以故处士不果行。当是时。自都元帅金自点以下。皆拥兵不肯勤 王。而处士以一布衣。不顾强弱。率三百饿羸之卒。千里赴难。欲死于 王家之事。故义声震于四方。呜呼。大夫死国之难者。固少矣。而士之死难者。加少矣。当城围未解之时。使处士。不率义兵赴 行在。是岭南无一士也。世以为处士之义于岭南有光辉者。不为过也。使城围四日不解。则处士所将义兵三百人。可抵南汉矣。三百人虽不足以抗虏骑。而必能一死于白刃之下矣。孟子曰。舍生而取义。处士之谓也。处士讳恂。字君信。延安人也。曾祖廷显。天安郡守。祖宾。青岩道察访。父时益。承义副尉。处士性至孝。父疾革。焚香祷天。乞以身代。及居忧。庐墓三年。其平居。日省家庙。虽风雨莫或废也。尝读春秋。辄泣曰。吾不复见春王正月矣。以 显庙十二年辛亥二月二十三日。卒于家。享年八十三。其四月某日。葬于居昌县东金龟之原。娶碧珍李氏。虑之女。生子三人女四人。子曰德舆。曰德宇。曰德基。长适河海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45H 页
宇。次适张宇翰。次适郑有宗。次适金庆泰。文肃李公一相。谓其宗族曰。圣钦。有高世之行。使其子。倡义赴难。而其弟死于江都。人所难及也。吏曹以处士之孝义。将拟斋郎。处士叹曰。吾无孝义之实而有虚名。甚可耻也。固辞乃已。铭曰。
奋于远。趣于危。蹈仁不疑。复天常。章父教。是以为孝。
李毅父墓志铭(并序)
景源屏居。有跛者立于门外。执贽而言曰。思弘故韩山伯文靖公穑之十三世孙也。幼好兵法。日走马以习剑术。若将荷戈而转斗大漠之外也。不幸足跛。不能行。即弃兵法。始闭门为古文词。闻先生深于史记。长于议论。善教人。故思弘踵先生之门。而请执弟子之礼。先生乌可无诲哉。景源固辞。君对曰。为人弟子。虽百工技艺之学。必束脩而见其师者。所以尊其学也。今先生何以辞焉。于是景源。乃受贽教以文章。不期月。君能力学。若有惰气萌于心。则必免冠自解其裤。命童子挞之。流血而后止。尝登高楼。去其屦。客从楼下。仰而责曰。客来不见。何也。君笑曰。主人著书。客虽来。不可登楼。终不顾。客怒而去。君学文章凡九年。其材益进。而跛益甚。未几没。壬戌五月二十三日也。
江汉集卷之十六 第 345L 页
时年二十七。初葬公州榛谷原。戊寅四月。改葬日新原。君姓李氏。字毅父。以通政大夫敦宁都正讳秀辅之子。为嘉善大夫司宪府大司宪讳秀得之后。祖讳万稷。通政大夫江原道观察使。曾祖讳泰渊。嘉善大夫平安道观察使。君娶清州韩氏。进士宗朝之女。又无子。以其兄参奉思重第四子奎应为后。奎应生二女。长适徐有膺。次幼。君果敢。目光如电。有战国奇士之风。然内行能自修洁。事所后父母至孝。于宗族笃厚有恩。所著诗文若干篇。与古作者不殊也。惜乎。以跛不见用于当世也。铭曰。
吁嗟毅父兮。跛不上堂。长为穷人兮。犹不悲伤。驰骋文章兮。将以行远。一足虽跛兮。庶几无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