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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集卷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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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集卷之十五
 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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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忠贡诚翼谟修纪光国忠勤贞亮效节协策扈 圣功臣辅国崇禄大夫议政府左赞成兼判义禁府事,礼曹判书,知 经筵事,弘文馆大提学,艺文馆大提学,知春秋馆成均馆事,海平府院君, 世子贰师文贞尹公墓志铭(并序)
神宗皇帝二十年。 昭敬王出狩义州。 车驾次于东坡驿。召文靖尹公斗寿,文贞尹公根寿。 谕曰。倭奴不庭。涉大海。蹂我疆土。予西迁以图匡复。卿兄弟无离左右。公兄弟稽首流涕。誓以死报。于是。文靖公以政事。擢右议政。自 行在。至于 还都。独相 王室。逐倭奴。遂复疆土。而文贞公以辞命。擢大提学。具奏咨。乞师旅。一岁中。三趍广宁。六赴辽阳。而声名闻于天下。历说 皇朝诸将士。得其欢心。故 皇朝出师救之。与慈母之拯赤子。无以异也。诗云。予曰有先后。予曰有奔奏。方 王室危乱之时。公兄弟或先后焉。或奔奏焉。皆有大功。而文贞宣力四方。为最多。于乎盛矣。公字子固。善山人也。曾祖继丁。官至掌苑署掌苑 赠吏曹判书。祖希琳。 赠议政府左赞成。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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忭。官至军资监正 赠议政府领议政。母玄氏贞敬夫人。以贤明闻。议政公从文正公赵先生门生弟子。学朱子书。公幼精敏。能通百家。游文纯公李先生,文贞公曹先生门。多所讲问。知朱子之为正学。而象山陆氏之为异端也。二先生为之惊服。嘉靖三十有七年。举文科。权承文院副正字。荐补承政院注书。公自陈年少不学。乞去职。退居读书。 明庙许之。由奉常寺主簿。出监涟川县。四十一年。迁弘文馆副修撰。初文正公赵先生。为小人南衮所谗。下狱赐死。 荣靖王追复官爵。而幽枉犹未昭雪。庠序索然。不复闻弦诵之声。公因夜对言。光祖百世之师也。道德纯粹。庶可兴唐虞之治。而孰知不测之谗。萌于小人哉。故至治未兴于上。而党锢先成于下。臣窃悲之。 荣靖王悯其无罪。而复其官。甚盛德也。然有司不赠上公。不赐荣谥。非 殿下所以崇德象贤之意也。 明庙怒。即日贬监果川县。明年。校检承文院。由兵刑二曹佐郎。充御史。检灾关右。入弘文馆。为副校理。迁吏曹佐郎兼校书馆校理,汉学教授。充书状官。朝 天子。初王守仁宗陆氏。以抵朱子。使天下学者。靡然归良知之学。 皇朝学士陆光祖。尤好其说。一朝。叛朱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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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尊信王氏之所为书。故 京师贤士大夫不入于禅者几希矣。公慨然为光祖言曰。圣人之学。本于性。释氏之学。本于心。而王氏祖述释氏。此异端也。学者恶可叛朱子。而归异端乎。光祖不从。乃以为古之所谓圣人者。能言其不传之学。为天下师也。 明有天下二百年。搢绅先生言道德者。不可胜数。而王氏独造精微。乃能倡良知之学。岂非所谓圣人者哉。公益愤切责光祖曰。王氏之学。以致良知为宗旨。其所谓良知者。只见其昭昭灵灵之体而已。非孟子所谓仁义之良知也。然则王氏之所以自误而误人者。不在于致良知而在于所致之非良知也。虽自以为有功于孟氏。而不自知其重得罪于圣人之门也。朱夫子有言曰。守虚灵之识。而昧天理之真。借儒者之言。而文老佛之辞者。此之谓也。因极论人心道心之分。天理人欲之辨。光祖无以为答。方是时。良知之学。行于天下。 皇朝学士。无不尊王氏之道。而公反复以距之。儒林相贺曰。朱子之道不丧矣。光祖亦谢曰。子固豪杰之士也。虽中国。亦鲜有也。及使还。李文纯公闻公所与光祖言者。叹息不已。隆庆元年。公以吏曹正郎。赐暇读书。入议政府。为检详。迁拜舍人。由司宪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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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义。改副应教。充御史。检灾岭南。初金铠最恶公等十七人。欲劾之。廷中恟恟。郑公澈恚曰。此金铠谋陷诸臣也。即求对。言铠奸邪。安得不嫁祸 朝廷邪。 昭敬曰。郑澈过矣。郑公进曰。雷霆虽震。臣言不可以不尽。因陈铠奸邪之罪。 昭敬大悟。立黜铠。削其官爵。湖西饥。公以司谏充御史。往振之。既而复命。擢典翰。迁直提学。由司仆寺正。入承政院。为同副承旨。改成均馆大司成。李文清公如 京师。以公为副。明年。升汉城府右尹。出为庆尚观察使。岁馀。迁为弘文馆副提学。入司宪府。为大司宪。出为京畿观察使。初金诚一嫉公甚。发珍岛守李铢米事以中之。于是下铢义禁府。会珍岛吏告。铢船米置市人张世良所。于是又系世良狱。杖六百馀。终不服。金公继辉言。尹某 王朝贤士。被 殿下知奖之恩。竭忠志。无大过恶。而诚一诋以受赇。安知非宵人造言乎。语甚切。 昭敬始知公冤状。 命释李铢,张世良。承政院四启固争。昭敬怒。免都承旨李山海等六人官。视公如故。明年。起拜江陵府使。公以母老。辞不赴。未几。授开城府留守。秩满。由左尹。出为黄海观察使。又以母老辞。不赴。由大司谏。迁吏曹参判。居母忧。服除。以工曹参判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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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总府副总管。充奏请使。辨 国系。进资宪大夫判刑曹。改礼曹兼艺文馆提学。赐输忠贡诚翼谟修纪光国功臣号。封海平君。初金孝元。与青阳君沈义谦。不相合。朋党始分。而飞语稍稍媒孽。宋言慎巡抚湖南。至罗州。谓奇孝曾曰。 先王宫车晏驾。沈党意在兴宁君。不在今 上。孝曾以闻。 昭敬疑义谦之附兴宁也。心恶之。不知其飞语之诬也。公亦以义谦之党。寖见疏。不授铨衡。加崇政。为议政府右赞成兼判义禁府事。郑公澈安置江界。坐削爵。平秀吉叛。从 车驾。至平壤府。承 命乞师广宁镇。还报义州 行在所。起判工曹。加辅国判中枢府事兼礼曹判书,知经筵事,弘文馆大提学,艺文馆大提学,知春秋馆成均馆事。兵部侍郎宋应昌。受 天子命。为经略。充接伴使。入辽东。初给事中魏学曾。为光海君谋易 王位。即建议。请分割属国之半。易置 国王事下兵部。石公星以为不可。应昌乃出学曾议示公曰。朝议如此。汝国何以自谋邪。吾且力保。然汝归告汝国 王。善为之谋。公流涕归自辽东。以学曾议。上于朝。 昭敬叹曰。予久知必有此变。今果然矣。乃召大臣柳成龙。赐酒曰。卿才学无愧昔贤。而事予不能有为矣。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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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惭惧不能对。然发告学曾之议。以折光海逆谋者。公之力也。进议政府左赞成。二十五年。秀吉复叛。公陪 王妃。在遂安。闻 车驾将幸南方。乃上劄乞执羁靮。 昭敬许之。赐忠勤贞亮效节协策扈 圣功臣之号。是时。 皇朝以王氏。宜配孔子。移 王咨事。下公卿。公以为王氏之学。出于释氏。不可掩也。乌得与七十弟子。从祀仲尼邪。夫释氏。明心见性。与儒家尽心知性。有相似者。然释氏有见于心。无见于性。今王氏明心之学。入于释氏而不自知也。嘉靖之世。太学士桂萼言。王氏立异为高。抵朱子格物之说。聚门徒互相倡和。请禁邪说。以正人心。萼非君子。而犹能知距王氏。然则王氏不可以从祀仲尼也明矣。且王氏序古大学曰。不务于诚意。而徒以格物者。谓之支。不事于格物。而徒以诚意者。谓之虚。不本于致知。而徒以格物诚意者。谓之妄。于是去分章而复旧本。其得罪于圣人之门何如也。孟子曰。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呜呼。王氏与杨墨。无以异焉。几何其不为禽兽也。臣谓王氏。不足以配食仲尼也。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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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议。沮其从祀。 皇朝学士览其议。莫不竦动。赵文孝公曰。先生今之孟子也。三十四年。入耆社议。赐几杖。公固辞。然后乃止。后十年丙辰八月某甲。以疾。卒于家。享年八十。讣 闻。辍朝二日。谥曰文贞。某月某日。礼葬于长湍临江之原。公为人端雅英粹。能下士。子谅爱物。大学士许公国。奉诏至境上。见公容貌。语人曰。诚嘉士也。性廉洁。老而无宅。为文章。本原经术。而一埽荒服之陋。反之西京。纯如也。学者称月汀先生。所著文集若干卷。藏于家。夫人曰丰壤赵氏。节度使安国之女。生男六人。女一人。男长曰皖。掌乐院佥正。次曰晊。加平郡守。次曰㫥。次曰曘。俱进士。次曰㬇。次曰𪱃。女适尹闻性。庶子曰昶。为学官。庶女适吕祉吉。皖子一人。曰应之。晊子四人。曰择之,尚之,悦之,宗之。㫥子一人。曰挺之。方倭奴之陷平壤也。公乞师。九渡辽水。广宁人观公将币。皆叹曰。尹大夫何其恭也。辽阳人观公致命。皆叹曰。尹大夫何其劳也。其后使者。入京师。 中朝人问公安否。岂非以忠贞之节。感动 中朝也哉。余先大夫文贞公作号召檄。数大臣柳成龙罪。流窜废锢十馀年。终不复爵。公劄言。廷彧正直。为柳成龙所中伤。放斥江湖。病且笃。朝夕将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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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冤尚未昭晰。乞降 明旨。复其爵。 昭敬不许。然公心笃于朋友。先大夫赖公一言。未瞑目得白其冤。恩至深也。公既卒。贤孙得观。为其祖请铭于墓。余不忍辞。乃为之铭曰。
天降文公。昭我周行。六经既正。百家攸程。如何子静。良知是究。渊源不犹。千里之谬。彼王氏子。又侮群圣。率心内求。不见其性。公初讲学。㜈源斯尊。祗服馀训。如仰昆仑。传注之富。能探其赜。笔札之妙。能得其画。有斐陆君。 中国之英。曰圣人者。其惟文成。学士和之。胥倍先师。公乃肃容。以距诐辞。馀姚之学。不知性命。弃我诚明。而归慧净。武夷岩岩。惟道之极。邪说诬民。孰辨其惑。鴂舌之徒。日增月滋。譬彼洪水。莫之治之。吾虽末学。曷不告诲。辞气益厉。竦动海内。人亦有言。今之孟子。我铭幽堂。垂千万祀。
奋忠赞谟立纪靖社功臣,大匡辅国崇禄大夫议政府右议政兼领 经筵事,监春秋馆事,新丰府院君 赠大匡辅国崇禄大夫议政府领议政兼领 经筵弘文馆艺文馆春秋馆观象监事, 世子师文忠张公墓志铭(并序)
奋忠赞谟立纪靖社功臣,大匡辅国崇禄大夫议政
江汉集卷之十五 第 309H 页
府右议政兼领 经筵事监春秋馆事,新丰府院君文忠张公。葬于安山月岩之下。公讳维。字持国。世称溪谷先生。张氏出于回回国。有舜龙者。事蒙古。为宣武将军。从齐国公主而来。仕高丽。官至门下赞成事。赐食邑于德水县。子孙遂为德水人。公曾大父任重。入 国朝。为掌隶院司议。大父逸。监木川县。父曰云翼。判刑曹。母贞敬夫人密阳朴氏。汉城府判尹崇元之女也。梦旭日入于怀中。遂生公。公幼温厚。从文元先生金公。学儒术。 昭敬王三十九年。成进士。光海元年。举乙科。权知承文副正字兼 世子侍讲院说书。入艺文馆为检阅。迁承政院注书。奸人申慄起诬狱。公妹恭人与其王舅承政院右承旨讳赫。俱被逮。光海特命罢公职。公乃屏居安山田里。闭户读书。为文辞。是时。光海叛 天子。密教元帅姜弘立,金景瑞。降于奴儿。锢宫门。幽 王大妃。夺 神宗皇帝所赐诰命。别置禁兵以守之。放元子㼁于江华。纳诸炭室而烘杀之。淫虐无道。荒乱已极。公遂与金文忠公瑬,洪文靖公瑞凤,李忠贞公厚源等。受 大妃命。废光海。及 仁庙既践大位。公复为艺文检阅。升典籍。由礼曹郎。改吏曹。 赐暇读书。入弘文馆。以御史廉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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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升吏曹正郎。加通政参知兵曹。差备边司副提调。李适叛。以司谏院大司谏。从 乘舆。遂升嘉善。 赐奋忠赞谟立纪靖社功臣号。封新丰君。入司宪府。为大司宪。由成均馆大司成。进吏曹参判。改弘文馆副提学。天启七年。奴儿兵入平山府。 仁庙出守江华城。奴儿遣使刘海等。请和亲。 仁庙坐榻上不动。海勃然却立。不肯前。左右惶骇。公进曰。奴儿无礼。请麾海出去辍座。海请绝 大明天子。公愤曰。 皇朝之恩。犹父母。其可绝邪。海以孔子称管仲不死子紏。诱胁百端。公乃举孔子所谓人无信不立者以折之。海复归。正约既定。请 王涖盟。议者引唐宗渭桥事谓当许之。公请 王无听。且就海。争之甚力。 王竟使大臣主焉。后海每见中国人。必称 王朝甚得体。巡抚御史袁崇焕。亦谍知之。每问 王朝使者曰。张侍郎今为何官。无𧏮否。奴儿既退。使 王朝。不书 大统年号。公慨然曰。和议之始。凡奴儿欲使 王朝绝 大明。臣等虽死不可从。一国臣民。皆已知 圣心坚定。又何可先自沮畏。以丧所守乎。夫 天子表正万国。必以年号为之重。今若差谬。后虽悔必无及矣。 仁庙曰。卿言是也。遂特书 大明年号。卒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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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元年。公升拜吏曹判书兼弘文馆大提学,艺文馆大提学,知成均馆事。边塞人有为奴儿所俘者。亡归 本朝。崔鸣吉内忌奴儿。欲还之。公上劄争曰。昔平原君。一公子也。身执于秦。犹不肯出魏齐也。况 本朝以千乘之国。为奴儿。弃我赤子。而委之虎狼之口。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异日奴儿入边境。 殿下何面目。发号施令。使人民。提戈执矛。以抗奴儿乎。鸣吉不听。先是。 王朝请徙辽民。兵部疑之。 仁庙命公具奏言。子之有身。无一发非父母之遗也。既因父母而有此身。虽因父母而捐其身。有不敢辞。臣之于君。何以异于此哉。自古中国御外藩。羁縻而已。 皇朝之于臣国则不然。自 太祖皇帝以来。覆露之恩。同于侯服。及倭奴之难。社稷为墟。 神宗皇帝发天下之兵。倾府库之财。拯救而全安之。五庙血食得不坠者。皆 神宗皇帝之力也。夫 皇朝既为臣国。续垂亡之命。而臣国不为 皇朝尽其职则狗彘。不食其馀矣。臣虽无状。亦尝闻先臣之遗训矣。嗣位以来。至诚享 上。不敢以形虞势危。自变其忠贞之节也。伏惟 陛下曲垂鉴谅。使 日月昭明之光。毕烛无外。 毅宗见其奏。乃 下诏曰。君臣大义。皎若日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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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忠荩。朕所监临。明年。谏臣罗万甲言事忤 旨。流远方。公论救之。 仁庙怒贬罗州牧。居一年。召判刑曹。改礼曹兼大提学。都督黄龙镇。东江为其麾下所缚辱。东江大乱。公承 命乃为檄书。谕东江曰。总镇黄公。受 明命。挂印建牙。来镇东江。此实 皇朝之总帅。全镇之司命也。虽戎政失其宜。士心不附。自 皇朝议其得失可也。其在部下。惟当守将卒分义而已矣。今者偏裨倡寇乱。敢行无道。执缚拘囚。夺其印绶。掠其财贿。虽大盗何以加此。顷者总镇。以东江将士乏食。请易粮。本国许发一万七千石。已令饷臣。日夜督运。不谓总镇遭肘腋不测之变。当此之际。如输粟以饷乱众。是助逆而养奸也。若 皇朝责以正义。则本国何辞而对乎。今部下数万人众。必有忼慨而扼腕。思为总镇报仇者。苟能昭明大义。缚元恶传示本国。使逆顺暴著远迩。则本国敢不敦好如旧乎。不然则本国。唯知遵 皇命而致 天讨。不忍与犯上之贼。私相比周。以乱 皇朝之纲纪也。檄至。将士皆震惧。复龙之位。还其印绶。龙以闻。 天子下诏奖其义。九年。奴儿围南汉。公从 幸。闻母夫人卒于江华。乃归葬安山。明年。 仁庙命起复。拜议政府右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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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血泣上十八疏。始 许收还。又明年戊寅三月十七日。以疾。卒于家。享年五十有二。方其卒时。有晴虹横亘屋上。其光赤。 仁庙震悼。 赐吊祭。辍朝三日。赠大匡辅国崇禄大夫议政府领议政兼领 经筵弘文馆艺文馆春秋馆观象监事, 世子师。公为人英粹和平。早从文元金先生。博学明辨。金先生尝曰。持国见解。虽古儒贤不能及也。内行纯茂。事母夫人。尽其孝。与弟绅。友爱甚笃。绅坐法死。公终身自伤不能保其弟也。妹恭人。尝被缧绁。公见之惨怛欲死。然光海放于江华。诸功臣无不欣喜。独公自以旧史臣。送光海涕泣不已。世称公能不失赤子之心也。公有文集三十卷。其文章典雅通畅。尝自谓神情虽近。步骤多违。然本朝自韩山伯李文靖公。始入中国学文章。至崔立之所著书。奇崛峻伟。可传于后世。而终不如公之文平缓浑成也。故金文简公昌协尝称。公叙事简繁得当。无斧凿瑕颣之累。诚可为东方大家也。公娶金氏。议政府右议政文忠公尚容之女。谦恭慎畏。以公贵。封贞敬夫人。生男一人。女一人。男曰善澄。官至礼曹判书。谥正庄。女曰 仁宣王妃。孙男一人。曰楦。官至郡守。女二人。长适议政府左议政李观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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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适佥正金镇瑞。公少高明。喜禅学。其论中庸。与朱子章句不同。然文元每有所疑。必与公往复辨解。公论说如不经意。而大义固昭晰也。故文元辄舍己见而从之。诚使公溺于异端。则文元岂肯讲问哉。始光海时。公之妹恭人被逮。有孺子讳尔徵。生才四岁。公悯其幼。养于家。宾客见之。皆以谓此黄氏之孤也。莫不流涕。小子景源。于恭人为耳孙。而讳尔徵。玄孙也。尝得公家南华经。爱公手泽。未尝一日释卷也。其后小子登文科。为弘文馆大提学,艺文馆大提学。践公之位。阅公之书而悲之。乃铭于墓。铭曰。
修辞之妙。维以行远。或沦于俗。不能雅健。文丑字陋。揆古多违。或牵于法。不能发挥。事情阔疏。与时相盭。执此两端。孰去其蔽。允矣张公。命世之材。结发操毫。名动八垓。念昔欧阳。为宋文宗。公承馀矩。体裁雍容。温然不厉。浑然不穷。步骤虽殊。典刑则同。其气舒舒。其光猗猗。能得古道。不失时宜。 仁庙中兴。公尸文柄。既长馆阁。遂秉 国政。赫赫 毅宗。实我父母。公尊 天子。如拱北斗。乃作奏辞。以告 王心。 毅宗奖谕。曰朕鉴临。嗟余小子。公妹之孙。作此铭诗。用志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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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大夫行承政院都承旨兼 经筵参赞官春秋馆修撰官,艺文馆直提学,尚瑞院正 赠资宪大夫吏曹判书兼知 经筵事,弘文馆大提学,艺文馆大提学,知春秋馆成均馆事贞僖任公墓志铭(并序)
任氏。世家丰川府。正德中。牧使讳尹。由丙科。进阶通政。牧黄州。 赠吏曹判书。牧使生讳国老。事 宣庙。擢判吏曹。为时名卿。 赠领议政。吏曹生讳守正。卒官弘文馆校理。以孝闻。 赠吏曹判书。公讳有后。字孝伯。校理第三子也。生四岁。居父怀中。能诵诗。及既长。师事族兄叔英。天启四年。举生员进士。年二十。登第。权知承文院副正字。是时。沈阳数万骑入平山。使刘兴祚来请和亲。风 王朝无助 大明。公以为自古和亲。不亡人国者。未之有也。且敌国欲使 王朝毋助 中国。岂不悖哉。乃草疏。盛言和亲不可许。是时。司宪府大司宪郑文简公蕴,弘文馆校理尹文正公煌。亦争之。 仁庙大悟。遂却兴祚。公自此名重 王朝。崇祯元年。选拜承政院注书兼春秋馆记事官。初弟之后被狂疾。与朴同起李宗忠。谋为不轨。居未几。乃上飞变以自脱。叔父礼曹判书蒙正,弘文馆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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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学就正。皆坐系。公亦被逮。 仁庙下教特释之。公为书与之后绝。遂屏居蔚珍山中。闭门不出。由成均馆典籍。拜居昌县监。辞不就。七年。出为居山道察访。已而弃去。九年。出为高山道察访。又弃去。冬。沈阳骑围南汉。公率僧兵三百人。驰至原州。闻围解。遂还乡里。十年。虏人胁林庆业。入东江。明年。又胁李时英。将入锦州。公上疏曰。庆业诈为檄文。诱岛中。因而纵兵。使岛中尽为鱼肉。然庆业崇墉列戟。富贵自若也。异日属国。何以解四海之惑邪。往者国相。使沈阳请止徵兵。而虏人未有明言。臣固知 殿下宁为亡国之主。必不忍于是事也。然民心疑惧不定。岂可不蚤正大义乎。夫虏人之驩。虽不可失。而 皇恩固不可忘也。豺狼之怒。虽可忧。而 昊天日月之临。亦可畏也。匹夫绝交。犹且有丁宁之言。况三百年君臣之义。岂可无一介使臣之上 闻者邪。臣以为宜选使臣。开道南海。具奏羁縻事本末。洞然无讳。函庆业之首。请命 皇朝。 仁庙感动。得妙香山僧独步。聘于 皇朝。后四年。金文正公尚宪,曹文忠公汉英。亦论沈阳徵兵事。虏人不悦。执两人。幽于沈阳。而公独免。自礼曹佐郎。出为庆尚道都事。年四十九。丁母淑人金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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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歠粥三年。公自伤少孤未能服父丧。母服既除。又为父。歠粥三年。调荣川,永川郡守,仁同府使。皆不就。是时。 孝庙好文学。招延贤俊。领中枢府事李文贞公敬舆。上劄言。任某文学宜居侍从。于是。自成均馆司艺,掌乐院正。入司宪府为掌令。固辞不就。由左通礼。出为宁海府使。坐事罢。又二年。由司䆃寺正。出为江陵府使。明年。迁拜钟城府使。进阶通政。 显庙即位。召拜礼曹参议。已而。出为潭阳府使。又四年。入承政院。为同副承旨。辞不就。明年。复拜同副承旨。又辞不就。沈阳译者李日善。张盖乘马。入 阙庭。公上疏言。日善一俘卒尔。以口舌得备象胥。与使臣固不同矣。而敖然张盖乘马。敢入 阙庭。今之辱甚于南汉。然群臣皆以谨事日善为上策。承望风旨。惟恐不及。非所以尊 主之义也。 显庙褒纳。公平居。喜读周易。尝以为君者阳也。臣者阴也。中国者阳也。戎狄者阴也。故其为学尊君以正臣道。尊中国以御戎狄之侮。自立朝以来。所建明者。皆出是道云。明年。出为清风府使。观察使言。公振民有惠政。乃 下教。进阶嘉善。又三年。入为工曹参判。改兵曹。是时。吏曹选儒学。拟成均馆大司成。公以儒学。在选中。有不悦者。引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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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之后前事。亟论之。弘文馆副提学李敏迪,应教李柙等上劄言。任某节行甚高。不当以之后之事。中伤之也。明年。召拜承政院都承旨。公疾笃。尝上疏曰。臣闻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今臣疾病且死。敢为 殿下一言而死。近者六镇改兵制。非石画也。宁古塔习于飞炮者以百数。十年之间。驯养滋多。既长于弓弩之技。而又精于飞炮。此所谓虎而翼者也。一朝有急。鸣镝所向。骤如风雨。朝发白头山下。而夕已至于六镇矣。况厚春也。春之地百里而近。使虏骑变诈出没。则六镇老弱婴城。彼其势不降则走而已矣。此北边防守之策。有所失也。臣临死。言不知裁。 显庙嘉之。明年。擢拜京畿观察使。坐事系狱。及既释。由户曹参判。出为庆州府尹。以明年癸丑十月十八日。卒于官。享年七十三。某月某日。葬于广州龟川之原。 赐吊祭。赙恤其家。后几十年。以公行义。旌其闾。 赠吏曹判书。公气刚。履行清苦。其事母。必敬而愉。与诸兄友顺慈和。自之后陷于大恶。虽引义而绝之。然公终身内隐痛。每中夜。恻怛涕泣。惭不能保其一弟也。善为吏。廉简爱民。守钟城时。市旁州狼尾麝香。以充贡献。而未尝劳其民也。在蔚珍。教授诸生。多所成就。其后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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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田九畹,朱必大等。或举进士。或及第。皆公弟子也。及公卒。蔚珍诸生。为建书院以祀之。有万休集四卷。藏于家。公娶安东金氏。三杰之女。大司宪德龙之曾孙也。无子。以公兄汝后仲子翊登为后。翊登生子二人。长道鼎。次道晋。女六人。长适李寿俊。次适许采。次适姜再烈。次适柳淐。次适赵泰果。次适南泰有。公庶子泰登。早死。庶女为尹世兴妾。铭曰。
静然后能昭其微。方然后能端其义。洁然后能全其守。直然后能守其志。呜呼任公。四德既成。惟其独立君子之贞。
折冲将军忠清道兵马节度使 赠崇禄大夫议政府左赞成兼判义禁府事武悯黄公墓志铭。(并序)
故忠清道节度使崇禄大夫判中枢府事。长水黄公。有玄孙曰进。字明甫。 昭敬王二十五年。以忠清道节度使。能继其祖。将三军。秀吉之乱。守晋州。力战死之。谥曰武悯。夫晋州。非湖西之地也。武悯。非岭南之帅也。而战死岭南之地者。何哉。盖晋州矗石之城。为湖西咽喉之地。秀吉先令围晋州者。将以入湖西之地也。使公徒守湖西地。而不守矗石之城。则岭南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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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州。必将陷矣。虽欲保湖西之地。其可得乎。然则公之所以守晋州者。为湖西也。其力战死于飞丸。亦壮矣。呜呼惜哉。公少举武科。出身补宣传官。丁母忧。庐墓三年。服既阕。出为察访居山道。坐事罢。从征北方。斩首多。以功迁为安原堡权管。久之。复为宣传官。始秀吉使玄苏等。来献孔雀。求和亲。 本朝执政之臣。建议许之。乃遣使者黄允吉,金诚一等。浮海而行。公从焉。倭奴威胁诸使者。无所不至。诸使者恐惧不已。独公从容不少慑。倭奴射侯。誇其能。令诸使者。来观之。侯相去仅五十步。公设的。发无不中。倭奴惊相顾失色。诸使者。无不嗟叹。有水鸟一汎于海。一升于天。公发矢。辄皆中之。及将还。买二剑。语人曰。秀吉朝夕必渡海。当以此剑。击斩矣。初执政主和亲遣使者。报于秀吉。而秀吉见使者时。礼殊薄。诚一大惭曰。他日复命之时。若直陈秀吉叛谋。上闻 王朝。则执政必以主和亲得罪矣。故牢讳秀吉叛谋。而言于廷中曰。秀吉实不谋叛。 王朝深信其言。而遂罢戎马之备。公忧之。草疏将上。其疏曰。秀吉遣使求和亲者。欲假道而入辽阳也。今执政许遣使者。与秀吉约为和亲。然诚一执政之党也。为执政欺蔽 殿下。遂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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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吉假道。非欲叛 中朝天子也。实求和亲也。夫秀吉一狂虏也。弑其国主源义藤。遂自立为大将军。又欲叛 中朝天子。此所谓乱臣贼子也。人得而诛之可矣。然执政始为秀吉讳其叛。而诚一又为执政欺殿下。春秋之法。讨有罪。先治党与。愿 殿下斩诚一之头。以明春秋之法。疏成。宗族苦止之。终不果上。以光国原从功臣。加宣略。入济用监为主簿。已而。监同福县。县有羸马。能驰骋高山峻岭。公知其可临战阵。立买之。养于县厩。每擐甲。上挟仙楼。以试其骑射之艺。明年夏。倭奴清正寇釜山。直犯汉上。公从湖南观察使李洸。率师至水原。伏兵沙桥。左营将尹公安性。见公军。不亡一镞。叹曰。黄某真将军也。倭奴留屯镇安县。公与诸将。守熊峙。路遇倭奴。即射杀先锋名将。倭奴遂退。以功拜训鍊院判官。其后倭僧和安师。谓本朝迎慰使曰。贵国兵能取胜者凡三处。而熊峙大战为首。黄家军。最可畏也。已而。倭奴犯全州。公遂疾驰。大破倭奴于安德院。射中其酋而殪之。自是倭奴不敢犯全州界矣。居十日。公守梨岘。与麾下孔时亿等。誓死生。昼夜警守。观察使令公直入倭奴军。探其形止。公方梳。承令将发。夜将半。闻马蹄声。自锦山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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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全州。知倭奴已至境上。即擐甲。督时亿等迎击之。中炮伤重。而发矢终日不绝。倭奴遁。莫之敢战。公奋击尽戮无遗。会飞丸中公之额。公即日还同福县。以战功入训鍊院。为副正。出守益山。兼助防将。节度使宣居怡。军水原府秃城山。公从之。至于汉城。与倭奴战于沙平。为所围。三日不还。公匹马溃围而出。倭奴望见。令其兵曰。黄将军宜生得之。无放丸。但围其壁。倭奴以是不放丸。公遂跃马舞长剑。斩倭奴首数十级。观者股慄。明年三月。公以功授忠清道节度使。镇于安城以拒之。倭奴按兵不敢犯。偃旗而归。公率师追至尚州。与倭奴战于赤岩。大破之。湖南始定。其六月。公入晋州。文烈公金千镒兵凡三百。忠毅公崔庆会兵凡五百。孝烈公高从厚兵凡四百。忠毅公张润兵凡三百。相继而至。公亦以精兵七百。同日来会。军中推公为大将。而润为副。时倭奴百馀骑。出没于东北山上。明日。又出五百骑。阵于北山。已而。群酋又继至。分为二队。其一队屯于山阿。其一队屯于路衢。公交战斩首甚多。倭奴惧弃甲而走。戌时复进。大战良久。至亥时。然后始退。子时复进。终宵战。寅时乃退。润以为城南矗石地最崄。倭奴军必不敢犯。惟西北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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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凿濠也。公从其言。辄浚渠而为之潢。储水其中。倭奴凿之为大路。明日。清正又大战。声震天地。公乃令弓弩之士。乱射之。矢下如雨。已而。倭奴数万人。至东门外。筑土室。俯视城中。公立脱玄冑锦袍。负土石对筑高丘。城中人感激流涕以助之。一夜而成。于是将士放飞炮。破其土室。明日。清正作大匮。以牛马皮。裹其上。各自负戴以攻城。公令将士。下大石而捣之。倭奴遂退。即以书投于城中曰。 明兵今已来降。汝敢守三里之城。而欲拒百万之师乎。公乃为书以答之曰。一国忠志之士。竭力而固守者。唯知战死而已矣。况 明天子命大将军李如松。率五万军。破尔兵于牡丹峰下者乎。倭奴大怒。筑五阜。结竹为栅以临之。已而。又作四轮车。令数十人被金甲。牵车而进。以铁锥凿城四面。城中人。束火灌油而投之。倭奴烧死。夜清正潜师凿城。城中人。皆殊死战。倭奴死者以万数。公方临战。有倭奴潜伏城下。以掷丸横中木版。公左额亦为飞丸所中。遂卒。万历二十有一年癸巳六月二十有八日也。享年四十有四。明日。城陷。军民死者六万人。千镒,庆会,从厚。亦投矗石楼下而死。公家人寻公之尸。以其年七月十日。归葬南原枫山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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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敬王赐祭旌闾。 赠崇禄大夫议政府左赞成兼判义禁府事。复其家。录用子孙。建旌忠,彰烈二祠。与千镒,庆会并享之。初忠翼公郭再祐为公言曰。公湖西节度使也。且无 君命。虽不入晋州可也。公谢曰。进守晋州。无以异于守湖西也。况与人约以共守。岂可临难而背其约乎。忠翼公为之太息。因酌酒。与公而诀。公为人严重魁伟。须髯若神。事父母。能致其孝。与其兄。笃于友爱。兄蒙难。下全州狱。公自同福徒步。夜行二百里。未明而至。见观察使解其难。又爱人勇于急难。虽裘马。有所不惜。公既卒。其所乘马。过公墓悲嘶踯躅。良久而去。人皆异之。初秀吉兵入釜山。 昭敬王命金吾郎逮诚一将诛之。于是。执政力救之。荐为庆尚左道观察使。呜呼。人臣欺君。其罪当死。而诚一上欺 王朝。乃反受观察之命。往御之。然倭奴踰岭长驱。入 王都。 宗庙为墟。 二陵灰烬。是谁之罪也。使公疏登闻 王朝。则诚一虽不可得而诛之。然 昭敬王必修武备。而不出居于义州之城矣。有如秀吉得公之疏而读之。则岂不知 王朝之有人乎。黄氏出于侍中琼。子孙遂为长水人。 庄宪王时。翼成公讳喜。擢议政府领议政。与文敬公许稠。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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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 庙庭。有三子。长曰致身。即崇禄判中枢府事。公之高祖也。曾祖讳事孝。司宪府大司宪。谥曰良靖。祖讳垲。 赠工曹参议。父讳允恭。 赠议政府左议政。母 赠贞敬夫人房氏。义盈库奉事应星之女也。公夫人晋州苏氏。有妇德。后公三十三年卒。附于公墓。子三人。长廷稷。判官。次廷说。县令。县令之孙烨中等。以尤庵宋文正公时烈之状。属景源。铭公之墓。景源于公为族孙。义不敢辞。遂为之铭。其铭曰。
黄于 王家。世笃忠贞。自我翼成。惟德之闳。至于孝孙。良靖嗣兴。公承厥绪。御侮是能。勇则超乘。气则盖世。蛮奴构兵。觇国疲敝。踔海万里。锦帆如云。先屠莱府。遂犯晋军。矗石嵯峨。其围三匝。公临白刃。飞炮交集。乃浚长渠。以储壕水。群丑决之。俾通车轨。公筑高陵。而破土室。雕题相望。莫不震慄。有梯十丈。上设板屋。公亦出奇。悉逐卉服。有车四轮。中置木匮。公又束草。延烧兵器。孰知流丸。中公之额。三军号哭。岩谷崩𡍩。枫山之原。衣履所藏。博士作铭。以识幽堂。
明总兵官朝鲜国辅国崇禄大夫三道水军统制使兼庆尚右道水军节度使忠毅郑公墓志铭(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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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启二年二月甲午。有 明御倭总兵官朝鲜国辅国崇禄大夫三道水军统制使兼庆尚右道水军节度使郑公。卒于军。四月戊辰。葬尚州沙伐之原。公讳起龙。字景云。昆阳人也。曾祖哲硕 赠嘉善大夫户曹参判兼同知义禁府事。祖义杰 赠资宪大夫户曹判书兼知义禁府事。父浩。 赠崇禄大夫议政府左赞成兼判义禁府事。公初讳茂寿。 神宗皇帝十四年。中武科第。 昭敬王梦神龙起自钟楼。飞升于天。乃遣内臣往视之。会公独至钟楼下。倚柱而立。内臣还报。即召入。见其容貌。大异之。遂 赐今名。补展力副尉训鍊院奉事。二十年。平秀吉叛。从防御使赵公儆。率师往讨。儆踰岭。闻倭奴兵已薄岭下。乃以公为前锋将。至牛旨。倭奴前锋五百人。屯于新仓。公单骑驰入陈中。击杀倭奴百馀人。倭奴披靡。皆遁去。有酋四人。持利剑伏丛薄中。公既行。剑及其背。即抽矢射杀三人。其一人弃剑而走。公由是名闻国中。倭奴兵屯瀯水桥。儆留军不敢与战。公独与壮士八人。复踰牛旨。破倭奴于三峰山下。夜倭奴谋袭公军。公不动。天明跃马超高墙。倭奴合兵以围之。公复跃马溃其围。斩倭奴首。悬于马鞍。至山上。已而。倭奴蹑公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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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之数重。公乃折橡木为椎。搏击之。倭奴颅骨。皆破碎。死者甚众。公既溃围。倭奴悉兵。又追之。公乃掷椎。引弓背。射杀倭奴。不可胜数。倭奴遂遁。夏五月。儆以其众。退屯金山。秋。丰驿倭奴。潜师亟攻之。公率精兵。先登力战。斩倭奴五十馀级。战方酣。倭奴执儆。欲杀之。公即拔剑入中坚。大呼。倭奴无杀我贤防御使。倭奴怒。遂扼儆吭。将下刃。公已跃马斩倭奴。夺儆而归。倭奴望见莫敢犯。是时。公母金夫人在智异山。公辞儆。入智异山。金夫人为公语曰。 王室危急。汝趣行。不可濡滞。公涕泣受命以行。至昆阳。昆阳太守李光岳。将赴晋州。即差公为守城将。令保昆阳。招谕使金诚一。召至晋州。又差公为游兵将。尚州判官权公吉战死北川。及诚一为观察使。即日启公摄判官。保金乌山。是时。倭奴陷尚州。或据山阳。或据中牟。或据化宁。杀掠人民。文庄公郑经世与州人金光斗,康应哲等。率乡兵疾战败绩。牧使金澥。提其民。入龙华洞。倭奴间行将屠之。公至谷口。见倭奴已被山矣。然地险不可驰击。乃为优人。即马上。划然长啸。或立或卧。或隐或见。倭奴相顾称其能。欲生得之。追公甚急。公偃旗且奔且止。诱倭奴。出于平原。然后建旗疾击之。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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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大败走。州下僵尸纵横七十里。州人老弱。皆得全无一伤者。未几。倭奴自中牟趍化宁。公设石车以待之。倭奴既至。石乃发。死伤甚多。公乘胜斩三百级。倭奴犹据州城中。一月不出。公发州民四百人。屯于西亭。约以束火攻。倭奴三门置将。惟东门不陈一兵。选壮士。伏于城东栗林中。夜半吹角以为号。四百人同时燃火。自西亭入倭奴营。焚其庐舍。倭奴惊。奔走避火。果从东门遁山中。栗林伏兵逆击之。斩四百级。遂复尚州。十二月。与倡义军。击倭奴于唐桥下。斩二百级。倭奴退屯大乘山。公又追击大破之。令壮士李希春等数十人。分守险阻。遇倭奴辄狙击之。斩一千级。已而。又斩一千级。倭奴相戒不敢近。明年五月。授中训大夫军资监副正。升实判官。秋。 皇朝游击将军吴惟忠驻师尚州。公摄牧使。十一月。升实牧使兼敢死军大将。又明年。加通政大夫兼讨捕使。二十五年夏六月。秀吉复叛。李文忠公元翼。体察南方。至尚州。与都元帅权忠庄公慄,防御使郭忠翼公再祐。议却贼之策。各举大将。众皆曰非郑某。不可。会 皇朝游击将军茅国器。见公容貌。谓元翼曰。郑某有战胜相。元翼喜。下令趣召。是时。星州牧使李守一与公。城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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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乌山。公欲赴召。而守一终不开门以送之。元翼叹曰。郑某不至。则 社稷其将危矣。即策马躬自迎之。公感激。以死自誓。遂趣行。至泰马原。与元翼遇于道中。公下马。元翼望见亦下马。班草而坐。与之论御倭之事。公为陈方略甚悉。元翼于是授大将。以二十八州兵马。付公曰。明日愿见捷书。公对曰。谨当如公之令。即日进军。绿槚田。遣斥候将李希春等。夜击倭奴于竹田中。斩一百级。是时。倭奴屯赤林。临龙潭水。而公军在于水西。与倭奴隔水相对。进退不便。公欲使三军渡水。然后乃击之。预遣安东棱挺军。伏于薮中。公先登。与倭奴战。佯败走。至理同岭。倭奴悉众而追之。公乃反旗殊死战。有一将军朱衣白马。立旗前。鸷勇善战。倭奴遂推为元帅。至平原。立拔长剑。回闪之。飘飖直前。与公交锋不二合。公自马上生擒朱衣白马者。挟于掖下而驰骋之。朱衣倒垂。而白马犹在后也。其手中虽有长剑。莫能用。倭奴大败。公于是遂缚朱衣白马者。悬于旗上。倭奴望见。皆震慑。莫敢逆战。公纵兵奋跃而进。顷之。安东棱挺军。出于薮中。左右夹击。斩一万二千馀级。倭奴中矢死伤者。又过半矣。及战罢。三军所斩倭奴首。积平原中。如夏屋者。且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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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能尽输。唯割左耳而载者。又数四马。公既献馘于元翼。又俘朱衣白马者以献之。元翼拊髀曰。郑某百战百胜。真名将也。茅游击善相人矣。是时。晋州节度使金应瑞兵败。坐黜。元翼启公摄行节度使事镇星州。倭奴清正闻公生擒朱衣白马者。望风而遁。自岭以西五百里。奄然复定。公之功也。初元翼。躬自迎公也。诸从事。内怀不悦。及公既至泰马原。遇诸从事不为礼。诸从事恚。见元翼而诋之。元翼曰。公等无嗔。御贼行师。乌可责其小礼乎。后三日。公上捷书。诸从事无不惭服。九月。 特授左道兵马节度使。趣 命视师。是时。 皇朝大将军麻公贵。与都御史杨公镐。击清正于岭南。十一月。公率精兵。赴庆州。中国将士从征者十四万人。见公治军极简易。伤者抚之。病者摩之。谓公麾下曰。中国将士。若得公为大将军。孰不为公死战也。十二月。公至庆州。从大将军当右营。清正直犯大将军。公引所部兵三千。先登力战。大破之。斩八百级。清正惧弃城夜遁。公追击至富平驿。又破之。遂复庆州。居未几。大将军贵至蔚山。距清正营六十里。公引轻骑。与游击将军摆赛为先锋。遇倭奴力战破之。斩四百五十馀级。遂围岛山。清正昼夜坚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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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大将军贵心忧之。乃令茅国器为先锋。公又从征。斩六百六十馀级。明年春。大将军贵。还庆州。独公力战。犹不反。清正出城。悉引兵。围公四匝。公拔剑大呼。清正孰敢与起龙交锋乎。即跃马溃围而出。清正望之戒其众曰。此岂非敢死军邪。尔无轻犯。由是。倭奴皆震慑。不敢追之。初 皇朝总兵李棁。率麾下军击倭奴于沙斤驿。公从征。斩二百级。已而。总兵中丸死。麾下军七百馀人。诣大将军。叩头言曰。棁已死。愿属郑某。以御倭。大将军具奏以 闻。公于是名动天下。诏以公为总兵官。 制曰。御倭总兵官李棁。战死。麾下军愿属郑某。其命某领棁之军。中国人相与嗟叹曰。郑某拔自外国。受 帝命为总兵官。此前世之所未有也。公既受 诏。大将军贵为公贺曰。倭奴蚕食属国。总兵官奖率三军。捍国难。勇敢有谋。使属国文武诸臣。皆如总兵。则倭奴固不足平也。为致礼币及弓矢。以示优礼。都御史镐。亦为公贺曰。总兵忠勇可嘉。为致花币。以示镐奖劝之意。九月。公从大将军蕫一元至星州。固请进兵。大将军感公之诚。令诸将趣之晋州。公先登。鸡鸣渡江。未明直趣望晋峰。击石曼子。大破之。遂复晋州。倭奴平。辞节度使。还田里。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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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升嘉善。由金海,密阳二府。守清道郡兼防御使。迁拜左道节度使。改全罗道节度使。四十五年。荐授三道统制使。以疾卒。享年六十一。公为人魁伟威猛。善骑射。身长七尺。目烱烱。夜见毫毛。声若洪钟。每长啸。能闻十里。自少时慷慨。从军凡七年。身冒矢石。百馀战。未尝败北。尝与清正。战于岛山。有飞丸穿其头髻。而肤体一无所伤。人皆惊喜以为神。所杀倭奴以万数。倭奴至今畏其威。小儿啼。辄呼公名以止之。公初配 赠贞敬夫人晋州姜氏。某官世弼之女。晋州陷。破指出血。书其衫以遗于公。遂投江而死。无子。公继配贞敬夫人醴泉权氏。弘启之女。生子四人。女二人。子长曰翼麟。出身。次曰得麟。亦出身。次曰德麟。次曰时麟。女长适生员金是棁。次适朴彦栴。公事母以至孝闻。兄仁龙有子祥麟。幼而孤。秀吉之乱。为所俘。公入千金。竟赎之。初大将军战于竹岛。八将军环岛而陈。平行长冒死直冲。八将军败还晋州。独公将士无一人死伤者。大将军叹曰。李棁麾下七百人。能得其帅矣。至今 上时。谥曰忠毅。铭曰。
赫赫忠毅。 天子干城。既智且勇。又威而明。岛夷初叛。公从军旅。平原跃马。夺我防御。使相亲逆。公遇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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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中丘反旗。腋彼渠魁。维时 大邦。亦服德音。矫矫六师。莫不归心。哀玆李公。死于沙驿。乞属麾下。其军七百。乃降 玺书。奖公之忠。曰汝起龙。濯征有功。都督扬之。经理举之。匪朕私之。而众所推。爰授总兵。俾讫天诛。公拜受 命。遂平倭奴。 制诰在函。荣踰铁券。礼币在篚。光动戎阵。畀此统镇。岂酬驱驰。焯于幽宫。惟有铭诗。
弘文馆校理承议郎知制 教兼 经筵侍读官,春秋馆记注官周公墓志铭(并序)
陜川郡东江之阳。有亭曰浩然。故弘文馆校理周公讲论之所也。公以儒者。仕 王朝。为名学士。而一日弃官以归。其所居松坛,竹坞,杏渚,钓矶,揖仙之台。听琴之榭。至今犹存。故学者每过其下。彷徨太息。而不能去云。公讳怡。字士安。尚州人也。五世祖瑜。王氏时。始举进士。及国亡。屏居不仕。曾祖长孙。 赠兵曹参议。祖文佐。成均生员。游海平金孟性门。知名于世。父世龟。 赠副司果。母曰崔氏。贞烈公润德之女也。公幼精敏。彊学明辨。从叔父副提学世鹏曰。吾家底柱也。嘉靖二十五年。举丙科。由承文院副正字。迁成均馆典籍。历清洪道都事兼春秋馆记注官。荐入吏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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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佐郎。三十年。充书状官。朝 京师。 世宗皇帝出盆松。 诏公赋诗。是时。 皇朝士大夫言事得罪者甚众。公所为诗称孤松直不见容。以讽之。 天子感动。其后使者至 京师。 天子必问直不容先生无恙否。于是。 皇朝诸学士。皆称公为直不容先生。故直不容先生之名。闻于天下。及归。出监礼安县。岁馀。弃去。归老于东江之阳。 王朝徵拜弘文馆校理。终不就。 明庙之际。副学公閒居丘园。与退溪李先生滉,月川赵先生穆。修明道德。而公日从二先生。讲论仁义之学。力行不怠。副学公为之惊服。二先生亦未尝不称公之贤也。四十三年甲子七月十六日。以病。卒于家。享年五十。某月某日。葬于郡东命昆原。公为人纯信端厚。事父母。能尽其孝。母疾革。尝祷于天。请以身代。其居忧。庐墓三年。与人处。诚心蔼然。故乡里无不慕重。其配曰宜人星山李氏。察访希男之女。某年某月某日卒。附于公墓。公无子。以从兄某子嗣宗为后。 赠佥正。女二人。长适申景轸。次适李天庆。佥正有子五人。曰庆胤。武举。出身。曰吉胤。曰贺胤。营将。曰喜胤。教授。曰贵胤。直长。女一人。适李弘㽕。庶子祉胤。亦武举。始 明庙时。公年未老而退。居江湖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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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歌俯仰以自娱。徵之不起。岂公诗所谓直不容者邪。铭曰。
余尝悲孤松之拳曲兮。不得上戾于星辰。根荗骪而相缭兮。枝拥肿而不伸。公之志亦类乎是兮。内怀谅直而莫能申。方献诗于 天子之宫兮。海内知其忠纯。哀此邦之难容兮。遂翳藏于江之滨。有崔其阿兮。有幽其漘。呜呼公之休声兮。尚永诒于后人。
权知承文院副正字,奉直郎 赠通训大夫司谏院司谏兼春秋馆编修官黄公墓志铭(并序)
公讳奭。字存畏。其先长水人也。六世祖议政府领议政讳喜。事 庄宪王为贤相。配享 庄宪庙庭。谥曰翼成。曾祖讳起峻。造纸署别提 赠议政府左赞成。祖讳悦。掌乐正 赠领议政。掌乐正有二子。长曰廷式。吏曹参议 赠吏曹参判。次曰廷彧。兵曹判书兼大提学,策光国一等功臣。封长溪君 赠领议政。谥曰文贞。参议无子。公以文贞第二子出为参议后。万历二十年。平秀吉叛。文贞公从 王子𤣰入北方。至会宁府。为倭奴清正所俘。公伯氏户曹参议讳赫。与公就虏。授以刀使相刺死。公将刺。手不能举。因泫然泣下数行。守者。于是夺其刀。缚之益坚。明年。清正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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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岭。以公父子。至密阳。蒙 神宗皇帝诏谕秀吉。乃得归。会参议公卒于平壤。公中道奔丧。及服除。举生员。至光海时。举丙科。隶成均馆。为学谕。已而。改承文正字。明年四月。公伯氏与其孙。死于狱中。公亦被逮。减死安置钟城府。久之。量移兴阳县。天启元年六月十四日。卒于兴阳。享年五十三。某年某月某日。葬于坡州长水山金蝇之原。 仁庙靖社。 赠通训大夫司谏院司谏兼春秋馆编修官。配 赠淑人骊州李氏。判官讳缁女。吏曹参判审之后也。生子一人。曰坤载。进士。有文章。早卒。 赠承政院左承旨。女二人。长适李性恒。司宪府执义。次适金益烈。承旨生子一人。曰裒。全州判官 赠吏曹参判。参判有子三人。女三人。子长曰尔中。次曰尔明。进士。荫仕至府使。次曰尔章。礼曹参判。女长适李义著。次适金尚铉。知事。次适任弘望。知事。公少简严。承旨公以至行闻。而有过不少假借。或待罪寝门之外。怒止而后始归次。家法之严。类如此。公父子工于文章。崔立之年长于公而相得。遂为知己。与李安讷友善。自公兄弟遭祸衅。世皆疏之。独安讷不废问讯。往往赋诗投棘中也。公既卒之几年。幽冤虽伸。而德美不显于世。五世孙正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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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录公之行。属余为志。惟文贞公当 昭敬极盛之时。执文柄。功名盖世。而公兄弟以文贞之子。登高科。翱翔于 朝。然家覆。兄死桎梏。弟流岭海。岂不悲哉。正郎能集公事于百年之后。求铭于墓。可谓孝矣。铭曰。
榆山嵯峨兮。礐浦㳽㳽。招公之魂兮。我心孔悲。猘彼倭奴兮。为虎为貔。执公兄弟兮。犹不歼之。如何憸人兮。阽公于危。幽之犴狱兮。木索累累。自彼朔方。迁于南垂。橘林苍苍。山鬼与随。鸿雁北归兮。靡不羽仪。公胡不返兮。网罗于罹。惟原窈深兮。魂其来斯。兄孙永伤兮。作此铭诗。
徵士故朝散大夫冰库别坐蔡公墓志铭(并序)
公讳得沂。字咏而。姓蔡氏。仁川人也。高祖讳寿。官至礼曹参判兼弘文馆提学。谥曰襄靖。曾祖讳绍权。官至刑曹判书。祖讳无己。官至军资监正。父讳有终。官至直长。母曰固城李氏。牧使龟寿女也。公少好学。有高节。崇祯中。屏居尚州无知山。不应贡举。 王朝徵授冰库别坐。辞不就。初 孝庙为大君时。与 昭显世子质于沈阳。 王朝求忠信之士。令往护之。公以白衣在选中。 仁庙下教敦召之。又辞不起。由是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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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报恩县。三年始释。观察使趣公北行。公诣 阙。上疏固辞。 仁庙奖谕。因命强赴。公感激。即日就途。至沈阳。 孝庙甚喜。日赋诗。与相唱酬以为乐。是时。清人入关门。围 京师。海内遂震。 孝庙感愤。有扫清沈阳。匡扶 帝室之志。公朝夕常侍左右。论天下事。孝庙大悦。尝从猎。至女奚部。凿冰丈馀。饮其水。独与公俱。为解锦裘以 赐之。恩遇甚隆。 昭显世子尝为诗。思古剑客。公和进。因言。少康有众一旅。而能复大禹之绩。光武不阶尺土。而能恢高祖之业。此无他。立志之坚也。晋之元帝。宋之高宗。以天下之众。不能洒中国之辱。此无他。立志不坚故也。然不密则害生。燕丹不胜一朝之忿。卒以亡国。今虏势方盛。岂一剑客所可图也。宜励志以俟其时。 世子称善。明年六月。公从还。 孝庙谓公曰。子之才智。虽张子房,诸葛孔明。不能过也。欲请于朝而官之。公辞曰。昔李泌。为帝王友。而不愿仕也。如蒙不弃。惟得处帷幄足矣。遂归乡里。卒不仕。雩潭。在尚州洛江之上玉柱峰下。有江山岩石之胜。公治亭以居之。 孝庙手书问起居。因 命画师。图进其所居山水。劝公入都。公又辞以不敢私交。 孝庙由是知其志。不强致焉。公少与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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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处士洪君宇定。相友善。 明亡。宇定亦不仕。隐居太白山中。数与公徒步往还。公尝夜被隐者服。坐台上弹琴而歌。未尝不慷慨悲愤。往往乘舟浮大江。溯流上下。岭南人至今称公为高士也。未几遇疾。以丙戌四月二十二日卒于家。享年四十三。某月某日。葬于州西幕谷之原。 孝庙册为 王世子。闻公卒。为之悼伤。遣使者 赐祭致赙。公为人刚介清谨。事父母以至孝闻。慎交游。见人之不善。不与之语。人畏之辄相戒曰。为不善无令某知也。公于书。博学强记。自天文至医药卜筮兵阵之书。无不神解。清人围南汉。公夜观天象。大惊曰。 主上必下城矣。已而果然。公娶灵山辛氏。某之女。公入沈阳时。未有子。取从祖兄某子克哲为后。公少有志于天下。当 明室倾覆之际。从 孝庙驱驰辽沈。慨然以谋臣自许。及 孝庙即位公已卒。不得与议天下事。岂不惜哉。铭曰。
凿玄冰兮丈馀。从 孝庙兮奚之。徼 孝庙东归兮命还。夫渔钓洛水之沚兮。白云凄凄。舟以为家兮。无东无西。使者来聘兮。溯洄云溪。山川虽可绘画兮。莫知夫子之所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