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江汉集卷之十四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x 页
江汉集卷之十四
 神道碑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83H 页
崇政大夫行礼曹判书兼判义禁府事,知 经筵春秋馆事,五卫都总府都总管, 世子左宾客。丰阳君张公神道碑铭。(并序)
惟张氏。出回回国。当元时。宣武将军曰舜龙。从齐国公主而来事王氏。位至门下赞成事。赐食邑于德水县。子孙遂为德水人。后九世。有孙讳逸。木川县监。县监于公。为曾祖。祖讳云翼。判刑曹。谥曰贞敏。父讳维。以靖社功。 赐铁券。封新丰君。崇祯中。进大提学。居母忧。起复为相。终不就。谥曰文忠。母贞敬夫人金氏。右议政尚容之女也。公幼抱书。从怀恩君德仁学。以功臣子。补 永禧殿参奉。迁 世子翊卫司卫率。出监金化县。 孝庙七年。拜工曹正郎。出守白川郡。 显庙三年。自忠勋府都事。迁铁原都护府使。中丙科。入成均馆。为直讲。改司宪府持平。升拜掌令。改宗簿寺正。入弘文馆。为副修撰。迁副校理。由司谏院献纳。改司仆寺正。六年春。以司谏院司谏。入承政院。为同副承旨。转兵曹参知。迁司谏院大司谏。已而。又入承政院。为都承旨。特加嘉善。以兵曹参判。袭父爵。封丰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83L 页
阳君。改户曹参判兼五卫都总府副总管,同知义禁府事,备边司提调。出为京畿观察使。加嘉义。入为工礼二曹参判。迁司宪府大司宪。擢判工曹兼知义禁府事,五卫都总府都总管, 世子右宾客。改左宾客。十五年。入议政府。为右参赞。移判礼曹。 肃庙即位。以议政府左参赞。进判义禁府事,知 经筵春秋馆事。与修 显庙实录。三年改判汉城府。当是时。 朝廷清明。儒学登进。文正公宋先生时烈,文正公宋先生浚吉。起自山林。任国政。一世欣然望至治。然外戚金忠翼公佑明。与二宋先生不合。无何。许积窃国柄。使洪宇远,吴挺昌。诋二先生而逐之。卿士大夫多苟容以阿 上旨。独公慨然秉正义。羽翼二宋文正公。廷中莫不称其庄。初 肃庙冠。宋先生浚吉造 朝。未几。南归。公疏言浚吉被召。自岩穴而来。开导 世子。臣将见 世子之学将昭明也。而浚吉一朝上书。归田里。臣窃惜之。今 世子温良好学。辅养之责。惟在于醇儒宿德。而不幸 朝廷溃乱。以戚臣一人之故。使浚吉不得侍讲。不但臣心无所仰。 世子必且为戚戚也。 显庙不纳。忠翼公亦深惮之。然山林儒学之士。率皆倚公以为重。初宋先生时烈。论毁公卿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84H 页
士大夫第宅踰制者。或曰。张氏之第。 上之所赐。而制度实不侈大。不当毁。公叹曰。宋先生言诚是也。吾不先毁。无以厉卿士大夫。乃毁外舍十馀楹。廷中竦服。不以公先毁外舍为贤。而以公能容山林为贤也。及宇远为尹善道。诋宋先生。坐罢职。公启言。古者圣王于小人。有所包容。然宇远雠贤朋恶。荧惑人心。犹可包容而不之罪乎。书曰。人之有技。媢嫉以恶之。今宇远眩乱是非。此所谓媢嫉之人也。今 殿下宜放流之。岂端罢职而止哉。 显庙不悦。宋先生浚吉上疏。论许积。 上大怒。下教切责。公谏曰。浚吉道德。今之儒宗也。受 先王付托之命。辅养 圣德。久而且专。不惟一国尽知之。神明亦且鉴临矣。今浚吉老病垂死。竭心肝以报 圣知。而 殿下训责甚严。恩遇寖薄。是浚吉不负 殿下。而 殿下实负浚吉也。会挺昌诋宋先生。公启言。浚吉受 恩。位宾师。不胜感激。乃上书指斥时相。而 殿下不少宽容。至 下教斥以伐异。今挺昌窥测 圣旨。乃敢上疏。外假和平。而其意回谲不正。今 殿下苟不深恶而痛绝之。则邪正消长之机。甚可畏也。臣以为宜黜挺昌。削其官爵。 显庙不从。 肃庙初。积又用事。窜宋先生时烈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84L 页
于德源府。已而。安置巨济府。公泣曰。 孝庙尝尊宋先生与议大计。每 赐书。辄使 显庙屏左右而躬授之。礼貌甚恭。此宫僚之所亲见也。今 殿下流宋先生于海岛中。吾若不言。则上负 孝庙盛德也。亦大矣。乃上劄曰。时烈。 先王师傅也。 殿下嗣位。使时烈流于海中。不得其死。则后世谓 殿下何如主也。臣固知 殿下明圣。必将有悔悟之心。然时烈既死之后。 殿下虽恨用事者有以误之。奚及焉。时烈生死虽不足念。独不思 先王师傅乎。 上报曰。卿以戚臣。不顾国家。为时烈汲汲论救。予实未谕也。宋先生浚吉既卒。积进谗。追削官爵。司宪府执义李翔上疏。讼宋先生。 上削翔官而黜之。公启曰。李翔儒者。承 殿下旌招之命。冒陈戆言。而 殿下不赐察纳。臣窃恐 日月之明。有所不照也。始 显庙在东宫时。浚吉辅导 圣德者久矣。今 殿下追削官爵。何面目。入 先王之庙乎。且翔守穷处丘壑。而 殿下溺于谗说。疑之以奔走势利。呜呼。浚吉虽在世。尚无势利。况已归九地之下。宁有可趋之势。可求之利乎。 上怒曰。戚臣之义。何敢先私而后公邪。遂 下教特免其官。三年夏旱。 命公卿会议朝堂。公议曰。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85H 页
时烈白首罹文网。流窜海中。尚未蒙疏释之 恩。诚可悯也。昔周公逊于东山。皇天降灾。以警成王。今时烈斥居海中。且踰岁矣。安知皇天之不降灾乎。使时烈无罪而死。以 殿下慈仁之心。岂不可惕然反顾。悯然垂怜乎。愿 殿下亟发德音。释时烈而宾事之。以解天怒。左议政权大运启曰。张某之议。不足观也。宜毋施。于是 下教罢公职。公尝以为正 君心。自掖庭始。故宗臣与中贵人。或犯法。辄告于 上而不挠也。初 王子崇善君澄,乐善君潚。以燕服。出入 禁中。公启言。自古宫禁。内外之限。固严且肃。虽 王室兄弟之亲。莫敢踰越。近者。宗臣崇善君澄,乐善君潚。以便衣私侍 帷幄。无所顾忌。乌在其谨畏禁防也。宜罢其职。以肃宫禁。 上不许。初中贵人崔大立。陵轹朝士。公上书请绳大立。居三日。又启言。大立骄横。见朝士而陵轹之。此其渐诚不可长也。昔洪武中。有宦官语及时政。 太祖皇帝怒叱之。即日斥遣。今大立骄横掖庭。而不预于时政者。臣未之信也。然 殿下不蚤禁抑。一切包容以长其气。臣窃忧之。 上虽不听。而知公正直不回也。公为人端重方质。好名义。笃于人伦。不以死生。变其志也。初沈器远谋反诛。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85L 页
怀恩君德仁坐死。公悯之谓同门友李公正英曰。吾为童子时。与子师事怀恩君。今怀恩君坐器远下狱赐死。然一心忠于 王室。光海君议废 大妃。独不预百官庭请。此其意。岂从器远为逆哉。乃上疏讼怀恩君。有言者谓公尝及德仁门。执弟子礼。不当冒嫌讼其冤。公复上疏曰。臣闻器远谋反也。黄瀗问德仁与知乎。器远曰。彼固不知。然器远置酒招之。若不从则当杀之。是德仁未尝与知也明矣。自古弟子。为其师讼其冤。义当然也。今言者诋臣冒嫌。岂不谬哉。闻者感服。公尝为二宋先生直其屈。终不见纳内。邑邑闭门不出。又闻积逆谋甚急。遂忧愤。往往泣下。已而。疾革。以四年六月庚寅。卒于家。享年六十五。讣闻。 特遣中贵人。往视其丧。赐吊祭。襚赙有加。公讳善澄。字静之。初葬衿川县某里之原。后改葬安山郡草山之原。今 上三十七年。谥曰正庄。其配曰贞敬夫人庆州李氏。通德郎承孝之女也。生子一人。女二人。子曰楦。官至郡守。女长适左议政李观命。次适佥正金镇瑞。郡守无子。以从祖弟楔之子震焕为后。官至郡守。郡守生子四人。女一人。子长曰至大参奉。次曰至复。次曰至中。奉事。次曰至谦。女适李器辅。参奉无子。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86H 页
以至中子锡履为后。官至县令。公既卒之三年。弘文馆校理洪公万容。言张某贞操懿行。鲜有其伦。往者许积擅国政。独某忧愤。与人言涕泪交流。不亦悯乎。今积诛。 国家乂安。某已卒。未及得见。甚可悲也。 肃庙恻然。遣使者。赐祭于家。铭曰。
允矣张公。既慎以庄。自我 孝庙。日侍耿光。 孝庙谆谆。为公谕之。曰玆二宋。寡人之师。尔导 世子。无坠敬礼。公承 德音。惟自流涕。 世子践阼。二宋皆退。众犬狺狺。与俱狂吠。公立 王庭。翼彼二宋。匪阿儒先。 训辞是从。二宋既摈。孰明大义。生者戍荒。死者夺位。公独皇皇。谓国将亡。乃讼二宋。何言之昌。虽免公官。犹不改志。虽罢公爵。犹不屈议。公愤欲死。中夜嘘唏。庶从 孝庙。二宋与归。挺挺其节。侃侃其忠。保佑 王室。烈闻无穷。史臣作铭。扬公之德。垂千万祀。以章其直。
通政大夫弘文馆副提学,知制 教兼 经筵参赞官,春秋馆修撰官 赠资宪大夫吏曹判书兼知 经筵事,弘文馆大提学,艺文馆大提学,知春秋馆成均馆事李公神道碑铭。(并序)
上之九年秋八月辛酉。通政大夫弘文馆副提学,知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86L 页
制 教兼 经筵参赞官,春秋馆修撰官 赠资宪大夫吏曹判书李公。葬于广州突马之原。初 朝廷议去朋党而调停之。公以为不明是非。不辨曲直。而纳诸皇极之道。则所谓君子小人贤不肖。混于 朝廷。非王道正直之义也。遂不仕。其后选拜成均馆大司成,吏曹参议。皆固辞一不肯就。后三年。授庆尚道观察使。又辞不就。既岁馀。除承政院右副承旨。卒辞不就。 上盛怒。下教斥守陜川郡。得疾以卒。呜呼。调停五十年。卿士大夫退居者。往往易志以求合。独公耿耿守大节。至死不变。岂非贤哉。公讳秉泰。字幼安。曾祖讳穧。大丘府使 赠吏曹参判。祖讳廷龙。金堤郡守 赠吏曹参判。父讳浃。进士 赠吏曹判书。母贞夫人清州韩氏。汉城府参军济愈之女也。公少从内舅永祚之官瑞兴。及其归。见辎重多。请减之。永祚惭谢曰。吾甥诚廉士也。年二十八。举进士。补 思陵参奉。迁平市署奉事。不纳驺直。积二岁。寘于署中。及为直长内资寺。署吏告曰。署中所寘驺直。安所归乎。公正色曰。吾既移官。则驺直。非吾所知也。署僚无不服其廉。 景庙三年。中乙科。权知承文院副正字。升拜主簿广兴仓。今 上元年。由兵曹佐郎。入 世子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87H 页
侍讲院。为司书。改司谏院正言。迁为文学。故事都堂选文学材贤之士。侍读 经筵。而吏曹执笔郎官。又别选新录二员以自代。号吏曹录。公以清名与录中。七月。始除弘文馆副修撰。迁拜校理。入议政府为检详。进吏曹佐郎。是时。李文简公宜显判吏曹。尝谓公曰。郎官当注拟时。辄执笔举数四人。今君终日无所言。何其廉也。由副校理。入司谏院。为献纳。明年正月。升弘文馆副应教。以母老。乞守一郡。吏曹问公所欲郡。公笑曰。金城足矣。吏曹乃升金城令。为郡守。因欲授公金城令。公告于大夫人。大夫人曰。朝士巧于仕宦。吾儿之所尝忌也。徙金城令而为之代。无乃近于巧乎。公立驰书固辞金城。士大夫多公之廉。而贤其母之教子有义也。三月。出守温阳郡。居数月。入司谏院。为司谏。改副应教。李文简公以大学士。欲举公赐暇读书。会 景庙将祔 太室。吏曹选公为大祝。公不辞。遂就大祝。升通政。文简公叹曰。李某廉于进取。其不辞而为大祝者。心欲避赐暇读书也。自承政院同副承旨。转刑曹参议。与修 肃庙实录。明年二月。拜弘文馆副提学,知制 教兼 经筵参赞官,春秋馆修撰官。会夜对。公从容为 上言曰。臣闻安嫔李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87L 页
氏生翁主者凡七年。始封安嫔。今 殿下新封后宫。此成事。虽不可言。然嫔御其可不慎邪。左议政闵公镇远曰。李某之廉。固可畏也。而其直尤难及也。移户礼二曹参议。七月。诸臣皆见黜。独公不罢。即上疏。乞与诸臣偕被罪。遂 命削黜。明年三月。由承旨。擢忠清道观察使。会大臣建言李某不当去人 主左右。公遂免。已而退居。家益贫。人有讥者曰。李某不受禄俸。使其母饥饿将死。士大夫虽称其廉。吾不知其为孝也。公谢曰。吾为人子。爱吾母。岂诚不及于人哉。五年。又拜副提学。卒不就。及守陜川。岁大饥。公发廪粟以振之。旁县之民。闻风而至者以千数。吏请逐之。公终不许。郡西北。有海印寺。赋入甚繁。公既至。一皆蠲之。后僧徒纳简一百。公招僧徒切责之。乃留十简。而还其馀。由是。郡吏畏其廉。不敢为奸。久之。大臣请内移。 上曰。李某孤直不肯仕。姑暇郡印。使陜人被廉吏之泽。亦可也。九年二月。弃官归。五月己亥卒。享年四十六。讣闻。 震悼。赐吊祭。赙恤其家。初 赠为吏曹参判。又以扬武原从功。加 赠为吏曹判书。公为人清纯宽平。无畛域。外若疏旷。而其中刻厉为廉。义所不可。虽一介未尝苟取也。事大夫人以孝。闻大夫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88H 页
人知公之廉。不忍以不义之食入其家。凡有问遗。率不肯。辄开其封。必待公告其可受。然后始受之。公将死。倚壁而坐。强言笑以示病愈。恐不能解大夫人忧也。遗命薄敛。使魂魄安于土中。于是。家人遵其志。敛不用帛。公既卒之三十有七年。孙大永。以诸生。入见便殿。 下教曰。昔光武封卓茂。为褒德侯。此汉室之所以中兴也。故副提学李秉泰。古之廉吏也。能守饿。予甚嘉之。乃 御制祭文曰。九原难作。遣礼官赐祭于家。陜人为建清白祠。以报其德。有老妪储粟于瓶。人有问者曰。妪贫。何不作饭。妪泣曰。今秋将飨李侯。不敢食耳。李氏世家韩山郡。文靖公穑入中国。学古文章。洪武中。名重天下。后七世。懿简公增。事 宣庙。官至礼曹判书。生讳庆流。以兵曹佐郎。战死于尚州。公其玄孙也。初娶潘南朴氏。府使弼震之女。又娶晋州柳氏。纲之女。皆无子。大夫人命其仲子 献陵直长秉恒子献重。为公之后。献重既长。以公荫。官至县监。有子二人。女二人。子长曰俊永。海州判官。次即大永。女长适朴相福。次适郡守洪述祖。公强记。喜为文辞。俞文翼公拓基。集公笔札。谓宾客曰。李某间世之才也。景源少与尹景平。道公之事。景平言幼安之廉。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88L 页
诚不可及。然 国家调停之初。能秉直道。不受爵禄。此幼安之所以为廉也。不然则箪食豆羹。虽不受。乌得为廉哉。呜呼。景平其可谓知公者欤。判官以状来乞铭。铭曰。
君子之廉。匪求其名。锱铢不苟。维志之贞。显显李公。有严威仪。聿既敬之。曷不直之。中心殖殖。而无樛曲。靡思不端。靡言不缩。孰归皇极。曰羞其行。无哲无豫。莫不共政。公称洪范。以正王道。乃从退士。与俱枯槁。锵锵玉佩。承明是违。肃肃绥章。藩宣是辞。母寒无衣。不愿进帛。母饥无食。不求进腊。公色愉愉。母心亦宁。饥寒可忍。谁污性灵。不辱其义。非以为洁。谓公好廉。公所不悦。千金之馈。匹夫能让。矧公淑慎。岂受束纺。突马之阳。有荒其原。我象高节。铭于墓门。
嘉善大夫行承政院都承旨兼 经筵参赞官春秋馆修撰官艺文馆直提学尚瑞院正 赠资宪大夫吏曹判书兼知 经筵事,弘文馆大提学,艺文馆大提学,知春秋馆成均馆事任公神道碑铭。(并序)
故嘉善大夫行承政院都承旨 赠吏曹判书任公讳有后。字孝伯。丰川人也。公之学明于周易。常以为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89H 页
中国阳也。戎狄阴也。故尊中国以抑戎狄。当 毅宗皇帝之时。李时英等入锦州。公上疏以扶 中国。尝抱周易。入蔚珍酒泉山中。穷阴阳动静之妙。若将终身。及既老。进位次卿。或就焉。或不就焉。然匡扶 帝室之志。至死不移。呜呼。岂非章大义于无穷者欤。公幼师事族兄叔英。年二十四。举生员进士。 仁庙四年。中丙科。补承文院副正字。虏人遣将入平山。使刘兴祚请和亲。公上疏言。和亲不可许。 仁庙由是知其忠。明年。荐授承政院注书兼春秋馆记事官。会弟之后。以狂疾上飞变。叔父就正被考死。公亦逮系。 仁庙下教立赦之。十一年。由成均馆典籍。监居昌县。辞不就。明年。出为居山道察访。未尽三月。辄弃去。又二年。出为高山道察访。未尽一月。又弃去。虏人潜师围南汉。公与牧使李显荣。率浮图兵三百人。驰至原州。闻围解。于是乃归。十六年。徵拜江原道都事。又辞不就。初虏人胁林庆业。入东江。已而。又胁李时英。入锦州。公上疏曰。庆业诈为檄文。诱岛中。因复引虏。入蛇浦。使岛中尽为鱼肉。异日属国。何以解天下之惑哉。往者。国相使沈阳。请止徵兵。而虏人未有明言。臣固知 殿下宁为亡国之主。必不忍为此事也。夫豺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89L 页
狼之怒。虽可忧。而 昊天日月之临。亦可畏也。匹夫绝交。犹且有丁宁之言。况三百年君臣之义。岂可无一介使臣之上 闻乎。臣以为宜遣使者。开道南海。具奏羁縻事本末。洞然亡讳。函庆业之首。请命 皇朝。 仁庙感动。其明年。得妙香山僧独步。奏于 天子。林庆业以节度使。具船装送。然 中国聘问之议。自公发。后六年。由礼曹佐郎。出为庆尚道都事。二十七年。丁母忧。歠粥三年。服除。徵守荣川,永川二郡。使仁同府。皆不就。 孝庙四年。领中枢府事李文贞公敬舆。上劄言。任某文学。宜居侍从。其九月。自成均馆司艺。掌乐院正。入司宪府。为掌令。固辞不就。十一月。由通礼院左通礼。充使宁海府。坐事罢去。后三年。由司䆃寺正。迁使江陵府。明年。升使钟城府。进阶为通政大夫。 显庙元年。拜礼曹参议。已而。改使潭阳府。四年。入为承政院同副承旨。辞不就。五年。复徵拜承旨。又辞不就。八年。叙使清风府。观察使言公振民有惠政。乃进阶为嘉善大夫。入工兵二曹。为参判。十二年。选拜承政院都承旨兼 经筵参赞官,春秋馆修撰官,艺文馆直提学,尚瑞院正。明年。出为京畿观察使。坐事系。已而得释。由户曹参判。出为庆州尹。十四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90H 页
年十月十六日。以疾卒于官。享年七十三。某月某日。葬于广州龟川之原。 赐吊祭赙。恤其家。后某年。以公行义。旌其闾。 赠吏曹判书。曾祖讳尹。及第卒官黄州牧使 赠吏曹判书。曾祖妣淑夫人 赠贞夫人。安东权氏。祖讳国老。位上卿。为吏曹判书 赠议政府领议政。祖妣贞夫人 赠贞敬夫人清州韩氏。考讳守正。以文学。补弘文馆校理 赠吏曹判书。妣淑人 赠贞夫人牛峰金氏。公为人端孝清谨。喜学问。治身有法。每上书。朝衣俨然如齐戒。 下批然后乃敢脱。在钟城时。 孝庙薨。公年已老。而方丧能尽其礼。凡八月不食脯脩。钟城人。皆服其行。常自谓六岁而孤。曾未能居父之忧。其终母丧。又为父歠粥三年。治周易深于启蒙。训学者多所成就。及公卒。蔚珍诸生。为建书院以祀之。其所著有万休集四卷。初林庆业。从虏人入东江。为公所诋。后六年。庆业亡入山东。与登州都督黄公。御虏人。 天子诏授总兵官。 王朝之士。皆以是称公之直。而多庆业之能归义也。公娶安东金氏。三杰之女。大司宪德龙之曾孙无子。以公兄汝后子翊登为后。翊登生子二人。曰道鼎。曰道晋。女六人。长适李寿俊。次适许采。次适姜再烈。次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90L 页
适柳淐。次适赵泰果。次适南泰有。公庶子泰登。早死。庶女为县监尹世兴妾。自虏人徵兵以后。能引义固争于朝者。惟公与安东金文正公尚宪二人而已。金公之言后于公。而为虏人所不悦。系于沈阳。公之言先于金公。而不为虏人所恶。不系于沈阳。然二人出于陪臣。明天下君臣之义。其可谓安节之亨中行独复以从道也。铭曰。
皇釐明性。有猷有类。其猷维何。曰仁曰义。其类维何。曰君曰臣。有弃其性。而不反身。大本既亏。曷称小行。于赫任公。绥天之命。里居上书。其仪翼翼。朝衣搢笏。如在 王侧。沈人来侵。围我广州。哀我行人。不入蓟丘。公言 天子。仁犹父母。 京室虽危。义不忍负。我圭既缫。我帛既篚。庶命孤卿。觐我 天子。泱泱汉水。尚归于海。舟流万里。可达河济。孰引沈人。取彼东江。请函厥首。献之 大邦。言虽弗行。其志则章。勒石墓门。铭垂无疆。
嘉善大夫司宪府大司宪兼同知 经筵事尹公神道碑铭(并序)
公讳得和。字德辉。海平人也。今 上元年。举生员。遂中丙科。入艺文馆。为检阅。初文正公宋先生。与尹宣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91H 页
举。相友善。宣举子拯。以弟子。事宋先生甚相得也。及宋先生为宣举。作墓碣铭。顾不能称拯之意。拯大恚之。即贻书绝宋先生。后 肃庙见拯之书。乃 下教以正是非。至 上三年。拯党用事。公疏言。拯为人弟子。倍其师。此灭伦也。故 先王知拯之罪而斥之。是非始定。今 殿下论拯之事。乃以为 先王下教大不然。甚非 殿下所以继述之道也。 上不悦。立削公职。四年。叙升兵曹佐郎。迁司宪府持平。改 世子侍讲院司书。初文纯公朴世采。见尹拯绝宋先生。辄中立。既不肯附宋先生。又不敢与拯相贰。乃与其徒别立门。以平两家。于是宰相赵文命,宋寅明宗文纯公。遂建议大去朋党为调停。公进曰邪正不明。而大义晦。臣知 宗国之必覆亡也。然而 殿下责群臣。唯恐调停之不成。何哉。且兴且伏语甚切。 上叹曰。予虽欲为调停。如尹某者。固争之。岂不难哉。然尹某事君无隐。不可罪也。初大臣金忠献公昌集,李忠文公颐命,李忠悯公健命,赵忠翼公泰采。以 景庙命。立今 上为 王世弟。拯党恚。遂起大狱。收 世弟嫔徐氏从子德修。以危 东宫。四大臣流于海中。皆见杀。及李光佐秉国政。未几难作。李麟佐以清州叛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91L 页
郑希亮。以安义叛。 宗国几亡。弘文馆副修撰李公亮臣。论光佐十二大罪。流庆源府。公上疏讼四大臣。又极言光佐罪状。由是坐贬镜城府判官。久之召还。七年冬。阳平君樯。使燕中。充书状官。明年。还复拜持平。初忠文李公颐命。既赐死。长孙凤祥。乃亡命。得不坐死。司宪府请寘之法。公启曰。自古亡命固多矣。人主不惟不罪之。往往搜索而授之官。惟论其事之冤与不冤。至于亡命。不当论也。忠文公无罪赐死。则凤祥亦不当坐。而言者引法争之。屈己见以从言者。臣不忍为也。已而。出为永柔令。九年。召拜弘文馆修撰。迁副校理。是时。修撰闵公亨洙。论光佐忤 上旨。流甲山府。公与馆僚吴公瑗。上劄争之。吴公贬监利城县。而公贬守高原郡。未踰岁。召为校理兼汉学教授。十年。擢义州府尹。坐事下狱。立赦之。十二年。由户曹参议。拜全光道观察使。初正言李公台重。讼徐德修忤 上旨。流黑山岛。会有赦。或贻公书曰。观察释李台重。则不但观察有罪。于台重亦不便矣。公掷书于地曰。台重有罪。则得和固不可释也。如其无罪。则得和立释之可也。台重之便与不便。非得和之所可知也。遂直释之。 上亦不问。十三年。召拜司谏院大司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92H 页
谏,参知兵曹。入承政院。为左副承旨。迁黄海道观察使。十四年。召拜成均馆大司成。会海西饥。即 下教仍观察使。已而。召拜大司谏。十六年。书 仁元大妃玉册。升嘉善。拜户曹参判兼同知义禁府事,五卫都总府副总管。居无何。入承政院。为都承旨。迁江华府留守。十七年。拜刑曹参判兼同知 经筵事,备边司提调。句管湖南。进司宪府大司宪。入汉城府。为右尹。明年。由兵曹参判。迁左尹。未几。复为大司宪。公尝感奋。与人言曰。始文命建议调停。假洪范无党之说。混逆顺。齐曲直。使一世公士大夫。伤廉毁耻。营营焉趋于爵禄。至于寅明秉国政。唯植私党。颛威福。人莫敢言。得和白首一老臣。默默居位。则后世必以得和为阿谀苟容之人。岂不愧哉。乃上疏言。古之所谓无党者。本于皇极。行之以正直之道。今 殿下深惩朋党。而欲去之。甚盛德也。然 殿下不求其本。而惟以禄利诱之。威罚胁之。使群臣。联绅接笏。周旋于细毡之上。于是乎恩怨一堂。冰炭同器。遂以为皇极之治已成矣。群臣又从而赞颂之。然国纲日益颓弛。而名器日益汨乱。而是非日益晦盲。使朋党果已尽去。犹不可救其危亡。况旧党分裂自如。而又有新党连合者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92L 页
乎。呜呼。 殿下十九年恻怛之诚。徒使执政。假虚名。欺蔽 圣聪。入则迎合以固宠。出则牢笼以御人。附己者必显用之。不附己者。必阴中之。倖门一开。凡嗜利无耻之徒。莫不匍匐而归之。纠结如蚯蚓。恍惚如魑魅。外托其公。内济其私。居然为一大党窟。充满廷中。而 殿下穆然高拱于群私之上。不知私党成于下。用舍予夺。亦不免偏听曲信。是 殿下建极之治。适足以成就私党也。然而 朝廷无一人为 殿下言之。如是而 国家不亡者。臣未之闻也。 上颇乡纳居数日。召公问之。公对曰。今之私党。 国家之蠹也。 殿下纵为用事者。假其权柄。独不念 社稷之重乎。 上曰。往者一讲官。为予言之。今卿疏又为此言。诚可谓同声相应也。公对曰。讲官之言固直矣。臣请历数。以发其阴邪之状。 上挥手曰。不可举名。亟止之。因免其官 下教曰。从容解职。是亦予礼使之道也。司谏院正言。鱼锡胤启言。尹某直言不讳。宜收还解任之命。 上遂怒。削锡胤职。十月雷震。寅明言尹某妄言沮国是。以召天谴。公又上疏曰。纯阴之月大雷震。此所谓非常之灾也。然大臣不自引咎。乃反移灾于言事之臣。其为灾甚于天谴。 上盛怒。特罢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93H 页
公职。由是公卿皆侧目。 上亦不悦。二十年。拜江原道观察使。寅明请以铁原府使权赫为观察使。公遂免。久之。授礼曹参判。初。李彦世嫉忠靖金公在鲁。尝诋以受李玗赇。忠靖于公为内兄。玗告忠靖曰。言出于尹某。公以是被劾。 上初命夺公官爵。及玗下狱。凡三问。无锱铢实。 上谓近臣曰。尹某尝攻调停。故言者因而诬之耳。乃还官爵。拜开城府留守。初。金福泽被考死。其子教材讼其冤。 上顾群臣曰。福泽予固枉杀。而其子乃敢讼之。乌可以伸其父冤乎。公进曰。福泽诚有罪。则不可以其子之言白之也。如无罪。则亦不可以其子之言不白之也。 王者之政。惟可以察其无罪而白之。其子之言虽不善。于其父也何有哉。 上即命复福泽官。二十四年。兼同知义禁府事。会妖人李泰系狱。搜其家。得钱货簿。公传示。问事郎闵百昌。坐被削黜。后二年。洛丰君楙。使燕中。公为其副。明年还。二十八年。又拜观察江原道。后四年。又授大司宪。三十五年闰六月乙卯。以疾卒于家。享年七十二。以其年八月乙巳。葬于朔宁郡灵源山佳哉之原。公为人忠亮慷慨。有风仪。目光炯炯。能视物于百步之外。少好名论。慕文正公宋先生。始布衣时。率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93L 页
诸生。上书 肃庙。明尹拯倍师之罪。 肃庙大寤。立下教。遂正是非。金文清公镇圭语人曰。尹某以一布衣。能一言感悟人 主。其贤于卿士大夫远矣。公仲舅金文敬公楺。文纯公朴世采门人也。尝谓公曰。吾师道德。宜从食于孔子。尔唱诸生。请于 朝。岂不可乎。公对曰。甥惟知有宋文正公而已矣。文敬公遂不复言。尹氏之先。出于尚书左仆射讳君正。事王氏。以良臣闻。 明万历中。文靖公讳斗寿。佐 昭敬王。平倭奴。卒复 社稷。与其子文翼公讳昉。父子相继为领议政。文翼公有子曰新之。海崇尉。谥文穆。文穆于公。为高祖。曾祖讳丘。吏曹正郎 赠弘文馆直提学。祖讳世休。司宪府监察 赠吏曹参议。父讳商明。衿川县监 赠吏曹参判。妣贞夫人清风金氏。观察使澄之女也。公配曰贞夫人韩山李氏。左承旨祯翊之女也。生子三人。女一人。子长曰显东。次曰在东。县监。次曰宪东。进士。女适府尹金颐柱。庶子二人。女一人。子曰仁东。曰瑞东。女适姜寅焕。显东所后子海烈。早死。又生子一人。幼。女适宋文鼎。在东所后子曰崇烈。女适金斗弼。宪东所后子曰阳烈。女适进士洪乐真。府尹子曰鲁永。县监。次曰鲁成。侍直。次曰鲁命。女幼。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94H 页
公事伯姊。如其母。终身忠养。不少懈。与从父兄得莘居。能致其悌。临患难。无所畏避。赵忠翼公赐死时。疾驰往哭。或谓公曰。赵氏之祸诚烈矣。何吊之遽也。公谢曰。赵公忠臣。使得和一哭而死。亦有荣矣。士大夫皆称其义。公疾革。顾谓家人曰。往者。感激言事。犹未能尽其愚忠。今疾病且将死矣。更欲论当世之事。而不可得也。闻者悲之。景源以谓自诸党调停以来。惟文纯朴公之道。大行于世。而廷中不相残杀。垂五十年。然文正公宋先生正直之道。壅阏不行。人心大坏。而节义廉耻。忠信笃厚之俗渝。公忧愤。日夜皇皇。恐不能匡正 王朝。乃上书讥切执政。虽未得感回 王心。而直声震于四方。自古争臣能如是者几希矣。故公三为观察使。再除留守。慈惠足以镇万民。威棱足以竦百郡。而大节有伟然者。其治绩皆可略也。铭曰。
尹世名家。祖维文靖。文靖翼翼。义问是秉。公承厥德。允方且毅。独立敢言。无所忌讳。公初尊信。维宋夫子。奋自珥笔。以明国是。嗟哉文纯。不扶儒先。弟子倍师。尚以为贤。公辨阴阳。并用斯斥。 王嘉其诚。而不咎责。咨彼执政。自为一党。逆顺俱进。水火相荡。公时端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94L 页
笏。长玆宪臣。中夜泣涕。封事以陈。曰维皇极。四方攸则。不邪而正。不曲而直。凡今之人。胡假其名。虽云无党。伊道不平。 王心怵惕。临朝以咨。謇謇之忠。百世可垂。灵源之阳。有墓四尺。博士作诗。俾刻于石。
吏曹判书兼艺文馆大提学兰溪朴公神道碑铭(并序)
外服之国有乐器。自 本朝始。 明兴。 太祖高皇帝与 成祖文皇帝。皆 赐乐器。然钟磬不中于律。而祭乐八音未备。 庄宪王七年。秬黍生于海州。八年。磬石产于南阳。 王乃命吏曹判书兼艺文馆大提学朴先生。按 皇朝所 赐乐器。为律吕。十年夏。雅乐告成。 宗庙轩架编磬特磬共二百二十八枚。会 天子遣使者。来听先生所制雅乐。叹曰。雅乐能得正声。毋乃东方有异人乎。由是先生以律吕知名天下。然不有 庄宪之圣。则先生虽通律吕。乌能成金石之乐哉。故记曰。圣人作乐以应天此之谓也。当舜之时。在位者。徒见凤皇皆来仪。而鸟兽无不跄跄。遂以为一夔之功。然堂上戛其鸣球。拊其琴瑟。而堂下陈以鼗鼓。间以笙镛。本舜之心也。今秬黍生于海州。而磬石产于南阳。 庄宪王始 命先生。正五音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95H 页
和十二律。以昭假于 宗庙社稷百神。与舜之命夔兴乐。何以异哉。 庄宪王尝谕先生曰。自古制乐为最难。上之人所欲成者。下之人或不从之。下之人所欲成者。上之人或不听之。虽上下皆欲成之。而天时有不利者。今国家升平无事。予志先定。卿其尽心无忽焉。先生受 命凡三年。雅乐大备。岂不休哉。先生讳堧。字坦父。姓朴氏。密阳人也。高丽时。有讳文彬。为宝文阁学士。 康献开国。以成均馆大司成徵。不起。谥曰文节。于先生。为高祖考。曾祖讳臣悦。举生员。 赠议政府左赞成。祖讳时庸。集贤殿校理 赠议政府左赞成。父讳天锡。三司左尹 赠吏曹判书。母曰庆州金氏。通礼门副使珸之女也。先生自为童子时。德器凝重。事父母能尽其孝。为文辞蔚然成章。慨然有志于典礼。博究载籍。尤精于钟律。每坐卧。画于心胸。为击拊之形。发于口唇。为律吕之声。犁然有自得之妙。永乐三年。中生员。遂擢同进士第一。 恭定王召见嘉赏。选入为集贤殿校理。由司谏院正言,司宪府持平, 世子侍讲院文学。出入 帷幄。每侍读。必先宿斋。反复开陈。 庄宪王褒其学术。礼貌甚隆。乃特拜中枢院使。委以乐事。于是先生。取秬黍。积其分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95L 页
寸。为黄钟一管。吹之其声差高于 中国黄钟之音。乃复取秬黍一粒。积分成管。盖其法以黍一粒为分。十粒为寸。九寸为黄钟之长。三分损益。以协于十有二律。 王以先生精通音律。乃置仪礼详定所。 命议政府领议政黄公讳喜,右议政孟公思诚,左赞成许公稠,总制郑招,申商,权轸。为提调。议定乐律。先生预焉。方是时。 朝廷清明。四方乂安。论乐者不可胜数。先生言周礼春官太师。掌六律六同。以合阴阳之声。黄钟,太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阳声也。大吕,应钟,南吕,函钟,小吕,夹钟。阴声也。盖斗柄运于十二辰而左旋。圣人制六律以象之。日月会于十二次而右转。圣人制六同以象之。六律阳也。左旋以合阴。六同阴也。右转以合阳。故大司乐祀天神。则奏黄钟。歌大吕以合之。祭地祗。则奏太蔟。歌应钟以合之。祀四望。则奏姑洗。歌南吕以合之。祭山川。则奏蕤宾。歌函钟以合之。享先妃。则奏夷则。歌小吕以合之。享先祖。则奏无射。歌夹钟以合之。阳律奏于堂下。阴吕歌于堂上。阴阳互合。迭相唱和。然后中声备。而和气应矣。汉乐律。皆用合声。至唐制度。尤详悉。唯祭社稷。下奏太蔟。上歌黄钟。故赵慎请改黄钟为应钟用合声也。盖太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96H 页
蔟阳也。位于寅。应钟阴也。位于亥。寅亥之所以为合者。斗柄建亥之月。日月会于寅。斗柄建寅之月。日月会于亥。左右旋转。交相为配。不得相离。是圣人取合阴阳。而堂上堂下之乐。必用合声。所以调阴阳而和神人者也。唐制歌奏俱阳声。非圣人分乐之意也。今宗庙乐于堂下。既奏无射。而堂上亦奏无射。徒知无射为祭祖之乐。而不知夹钟之为阳声。此 宗庙之乐。未尽善也。社稷之乐。于堂下既奏太蔟。而堂上亦奏太蔟。此社稷之乐。未尽善也。释奠之乐。今 中国大成乐谱。下奏姑洗。上歌南吕。而盥洗。用姑洗。升殿。用南吕。荐俎。用姑洗。初献。用南吕。至终献。用姑洗。彻笾豆。用南吕。阴阳合声。迭相为用。惟姑洗。本属四望。而太学释奠之乐。亦用南吕。无盥洗升殿之乐。已失之。而彻笾豆。用南吕。节次不备。上下失伦。此释奠之乐。未尽善也。山川坛祭祀之制。奏蕤宾歌函钟。今自奠币。至彻笾豆。堂上堂下。皆用大吕。大吕者。黄钟之合也。故天神不与山川同位祭之。今一坛。并奏祭乐。此山川坛祀之乐。亦未尽善也。昔师旷鼓琴。当春而叩商弦。凉风随至。当夏而叩羽弦。霜雪交下。当秋而叩角弦。温风徐回。当冬而叩徵弦。阳光炽烈。今工人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96L 页
曾无师旷。则感应之理。未可拟议也。周官制度。布在方策。按本修明。实非难事。乞咨礼部釐正。幸甚。 王嘉纳。覆议施行。宠遇益厚。 命判兵刑二曹。改吏曹。自宝文阁提学。进艺文馆大提学。总制申商。尝以为朴堧乐器多未备。故领乐学孟思诚。与有助焉。 王曰。乐器必委之朴某。然后声音节奏可谐也。逾月。先生作新磬二架以进曰。 中国之磬。蕤宾高于林钟。夷则同于南吕。应钟下于无射。当高者反下。当下者反高。宜遵古黄钟之法。为十二律。因而损益。以成之。王命取新磬二架。协 中国所赐之磬。大悦。 下教曰。 中国之音果不协。今新磬甚得其正。制律较音。出于古乐。予甚喜焉。惟夷则一枚。不谐何也。先生审视。乃启言。限墨犹未尽磨也。于是磨之。声乃谐。雅乐既成。先生曰。 太庙钟磬已具矣。吾何不归乎。遂退居。不复从政。其所居田园之中。多兰草。故学者称兰溪先生。及 惠庄王时。忠正公朴彭年等六臣。谋复恭懿王。居未几。事发觉。同日弃市。先生子季愚从死。而 惠庄王以先生 三朝元老。 特命勿坐。故先生得终天年。天顺二年戊寅某月某日。以疾卒。享年八十一。葬永同县高塘原。后几年。 赐谥文献。先生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97H 页
少孤。好学问。旁通百家。教弟子。先讲小学。于明伦敬身之道。益致意焉。丁内艰。庐墓三年。服既除。犹居庐者又三年。祭祀以礼。未尝用浮屠之教。扶植正路。抵排异言。有益于天下国家者。诚多矣。所著之书。如家训十有七则。其德意可通神明。不愧于古之名儒也。其配曰贞敬夫人砺山宋氏。判书赟之女也。有子三人。女四人。子长曰孟愚。县监。次曰仲愚。知郡事。季曰季愚。与六臣俱死于节。女长适牧使赵某。次适司直权致敬。次适监察房顺孙。次适崔某。自箕子东来以后。五纪正而八政修。独律吕不协古乐。有颂钟焉。而特磬或未之悬也。有特磬焉。而和笙或未之具也。有和笙焉。而雅琴或未之谐也。至春秋战争之世。乐愈坏。方叔入河。武入汉。襄与阳也。皆入海。中州正声。盖已绝矣。况海外荒服之国。十二律。孰能协乎。惟先生出于 本朝。修仁义而明道德。郁然为学者之师。辅翼 庄宪。多所建明。故佩玉冠冕之仪。无不更新。而于乐沉思独悟。得千载不传之音。为之钟磬,箫管,笙簧,埙簴,干戚,羽籥。以达其神明之德也。古者有道有德者。以为乐祖。祭于瞽宗。若先生者。岂非所谓乐祖邪。今年二月。先生后孙某造余之门。请铭于先生之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97L 页
碑。余何敢辞。其铭曰。
天降秬黍。以开雅乐。苟无至人。孰传其学。显允先生。起于侯服。胸画磬形。大章是复。口习笙声。咸池是续。维时 庄宪。律管以属。宵人嫉之。毁言交积。 庄宪不疑。 宠命有奕。乃予铨衡。俾治天职。乃授文柄。以光 王国。先生稽首。愈自感激。夙夜兢兢。遂告厥绩。钟簴既成。伦理不错。笙瑟既和。敖辟不作。享于 清庙。 烈祖来格。祀于大社。句龙欢逆。外暨山川。百神踊跃。宫商始正。是谁之力。 天使审音。为之叹息。史臣作铭。永垂无极。
嘉善大夫忠清道观察使兼兵马水军节度使,巡察使,公州牧使李公神道碑铭。(并序)
故忠清道观察使李公既葬之三年。孙奎应。以从父兄奎亮之状。来谓景源曰。吾祖自布衣时。与当世贤士大夫相友善。而独夫子知吾祖者为最深。吾祖之墓。乌可无夫子之铭乎。今夫子年已老矣。不为吾祖铭其墓。则无以发扬德美于后世也。景源曰。吾何敢辞。往者小人。因布衣李涏上言。谋所以陷吾不测。乃告于 先王而逮系之。流于海中。既出狱。小人甚恚。遂为飞语。激 上之怒。讽台谏。趣论更问。台谏不从。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98H 页
于是立黜大司宪郑光忠等十二人。削其官爵。流大司谏朴师讷等十三人。廷中震恐。公叹曰。不见大臣。不足以救某之死。乃见大臣而语之曰。文章。国之精也。今 朝廷如杀黄某。则文章自此绝矣。大臣感动。乃从容为 上言。某有文章。 先王由是心惜之。已而特释。不五年。授弘文馆大提学,艺文馆大提学。甚盛德也。然廷中震恐之际。微公一言。则何以感动大臣。而开寤 明主之心邪。自古君子遭飞语。无罪而死者诚多矣。公以眇然下大夫。急人之难。不见几微。而拯诸陷阱之中。岂不贤哉。今公已卒。而奎应为公求铭。吾老矣。朝夕将死。虽欲辞。不可得也。公讳秀得。字仲五。韩山人。文靖公穑十二世孙也。曾祖讳德泗。义禁府都事 赠吏曹参判。祖讳泰渊。平安道观察使。父讳万稷。江原道观察使。母金氏。缮工监奉事益秋之女。公少举生员。 英庙十二年。补 齐陵参奉。未几。免。又补 徽陵参奉。迁为都事义禁府。改内侍教官。其后复入义禁府。为都事。升典牲署主簿。由翊卫司司御。出监义兴县。居四年。升林川守。四年。弃官而归。入户曹为佐郎。与修定例。除仁川府使。以书未完。仍前职。又出为公州判官。辞不赴。由敦宁府判官。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98L 页
出为清风府使。才数月。升清州牧。公为吏善断疑狱。林川郡女子叔梅。阴奸武人郑晚周。遂杀其夫郑昌赫。欲讳其迹。改名仙丹。公以为叔梅弑夫。法当斩。乃穷治得其情状。请寘法。观察使惊曰。非郡守精敏刻深。则决狱何能如是哉。乃悉以五十四州疑狱归之。公以是名闻 王朝。瑞山郡民安万均。为人所杀。而贼不得。公以为欲求其贼。不必远观。如失牛朝雾之中。闻其声。不见其形。今推官。不知贼情。求之于朝雾之外。则不惟不得踪迹。又将失之。其后狱成。观察使服公之明。沃川郡女子李紃。奸郑元得。与杀其夫金仁建。公以为李紃淫妇。改适仁建。而又与元得阴奸。同杀仁建。然元得既死狱中。则李紃直胁从耳。何足与首恶同诛乎。观察使亦以为然。湖西人相与言曰。李公决狱之术。虽古之良二千石。不能过也。自清州入为主簿宗簿寺。宣惠厅差公为郎。管岭南。遂举乙科。升通政。参知兵曹。入承政院。为同副承旨。李文简公秉国政。欲举公为庆尚道观察使。有不悦者力沮之曰。李某及第属耳。不可遽为观察使。文简乃止。公又以兵曹参议。为左副承旨。由掌隶院判决事。迁司谏院大司谏。已而。出为庆州尹。岭南大饥。公既至。出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99H 页
其廪米四千石。以救其民。 英庙赐马以奖之。已而。入为刑曹参议。居久之。由右承旨。拜忠清道观察使兼兵马水军节度使,巡察使,公州牧使。会 朝廷仍旧观察。公遂除礼曹参议。 上问大臣曰。谁可为东莱府使者。大臣举公。 上甚喜。大臣曰。李某年老奈何。 上曰。坐镇边门。虽老何伤。遂授之。公辞不赴。已而。又拜右承旨。 英庙尝幸 懿昭世孙墓。顾谓左右曰。李某为郎官时。予已知其为人矣。今李某出入帷幄。益知其明敏谨慎也。赵载浩以言坐死。春川人逮系甚众。公为府使。召见。 下教曰。比者。春人不宁居。予甚忧之。尔趣行而怀柔焉。公承 命。即日之官。辑绥士众。居数月。府中帖然。秩满。入为户曹参议。以年七十。上疏辞。其后除工曹参议。以病免。退居公州者九年。凡有 除命。皆固辞。 英庙下教加嘉善。进同知义禁府事。由刑曹参判。迁司宪府大司宪。公为人清毅简重。好人伦。笃于朋友。临患难。无所背负。竭心虑。以致其义。恐不能纾人之祸也。初。文简公为相时。怨家以事欲陷之。乃使老妪。言于市曰。李相公杀我之婿。夺我之女。因叩胸涕泣不已。明日。持平赵宗溥劾文简公。 上命刑曹。案其事。公愕曰。李相公宁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299L 页
有罪邪。或谓公曰。众人皆毁李相公。而足下扶之甚力。恐有祸也。公正色曰。吾友善李相公。心知其冤。而不能讼。反与众人挤陷之。吾不忍为也。吏曹判书赵公荣国。闻其言。喟然叹曰。李公诚君子也。公在田里。以乙未四月七日。卒于家。享年七十有九。其年六月九日。葬于公州日新之原。公少明达。能综物。慨然有志于当世。而晚节始中一第。文简公知其可用。然辄为忌者所抑。内不得寘于庙堂。外不得试于藩辅。呜呼惜哉。配贞夫人东莱郑氏。监役锡老之女也。公无子。以其兄敦宁府都正讳秀辅次子思弘。为之后。思弘早卒。又无子。以其兄思重次子。为之后。即奎应也。铭曰。
李封韩城。自文靖始。文靖有孙。维观察使。 端庙逊位。退居不仕。公承遗烈。洁行是砥。其友为谁。曰文简公。山攀水游。樽俎与同。 英庙垂拱。文简登崇。公举乙科。遂侍 王宫。其言则简。何志之约。侃侃不谀。而色无怍。时运之颓。群妖并作。文简罹谗。屏于丘壑。公闵其冤。不畏芒刃。扶之右之。惟义之峻。公年既老。岂求荣进。野服以归。乃绝朝觐。花覆宾阶。竹围于扃。家人肃肃。如在公庭。知命靡悔。绥此康宁。诒于百世。墓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300H 页
门有铭。
嘉善大夫行承政院都承旨兼 经筵参赞官,春秋馆修撰官,艺文馆直提学,尚瑞院正徐公神道碑铭。(并序)
嘉善大夫行承政院都承旨兼 经筵参赞官,春秋馆修撰官,艺文馆直提学,尚瑞院正徐公。以某年某月某日。葬于广州灵长之原。至今年冬。公之孙有邻等。乃请铭以刻于碑。当 英庙极盛之时。公与故副提学尹公心衡,判书郑公亨复,右参赞俞公最基,大司宪洪公凤祚。甚相善。往复言议。见 王朝有阙政。未尝不极谏。其言或用或不用。然乱贼惧。人纪立以致五十年升平者。公等与有力焉。公讳命珩。字行玉。大丘人也。五世祖忠肃公讳渻。事 昭敬王。号为名臣。曾祖讳弘履。官安岳郡守。以大耋。升同知中枢府事。祖讳文浚。 赠吏曹参议。父讳宗积。汉城府庶尹赠吏曹判书。母 赠贞夫人全州李氏。通德郎𥘼之女。 世宗别子义昌君珏之后也。公幼聪明。及长。文艺早成。有场屋声名。以亲命。治明经。中癸卯式年丙科。入承文院。权知副正字。甲辰。丁庶尹公忧。 英庙三年。兼春秋郎。与修 景庙实录。时贼臣一镜馀党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300L 页
复用事。出公为栗峰道察访。辞不赴。久之。荐为承政院注书。选拟侍讲院说书。升兵曹佐郎。移司谏院正言。上疏请亟治逆宗垓,圻之罪。 上从之。又论吴命新不合为庆尚道观察使。请改差。 上不从。特罢公职。未几。复授正言。公尝论比安县监朴舒汉。以逆贼李有翼切姻。不可冒居。请刊汰。至是。其从侄文秀投章反詈。公论文秀纵恣无严之状。 上不从。差禁卫郎。出监泰川县。抚民养士。皆得其宜。邑人立碑于黉舍及大逵以颂之。居三年。入为司谏院献纳。先是。忠文公成三问等六臣之墓。岁久陵夷。公请令有司封筑。以奖忠贞。人皆懿之。入侍宾对。见重臣宋寅明赵显命以谐调之言。陈于 上前。公面斥之。遂进请谴责。 殿中肃然。两人退而语曰。今日知有台阁。时 上因事激怒。斥补铨官。台阁启请反汗。 上命趣其行。公上疏言。台启不辍。而自 上强其行遣。此 国朝三百年所未有也。喉舌之臣。不知覆逆可乎。请罢承宣。仍请收还。 下教切责。公引避不许。又启言。掖庭贱隶。擅乘 内厩马。其渐不可长也。 上嘉纳。移掌乐院佥正。旋还献纳。持平金锡一劾李公箕镇,郑公益河。以遏进路。公论锡一党私排正。 上不纳。遂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301H 页
罢去。叙拜奉常寺正。复为献纳。是时。 朝廷议去朋党。搢绅大夫言议始歧。为缓峻二论。都承旨赵明翼附于缓。以求进取。有时宰秉铨衡。力主调停。则明翼入侍 前席。盛称政注公平。可以委任。时当 太庙附礼。右承旨李凤翼。将进阶。明翼讽使递去。遂代凤翼而升嘉善。由是。公议益哗然。公上疏论劾之。廷中竦动。明翼上疏自辨。语多反詈。公又上疏斥之。大臣请两罢。 上从之。已而。拜司仆寺正。移献纳。时李麟至投疏。诬辱文正公宋先生时烈,文正公宋先生浚吉。台阁启请麟至远窜。掌令朴㻐擅停其论。公请㻐刊削。麟至远配绝岛。初。 上下教。复忠悯公李健命,忠翼公赵泰采谥。逆臣沈䥃。与其党交章沮之。尹公汲。在谏院启。论䥃之罪。大司谏李寿沆遽寝之。公上疏曰。此辈之操切我 殿下久矣。然 殿下有以自取也。往者。 殿下谕曰。岂可顾藉两臣。此辈由是窥殿下之浅深。而不少畏也。谏臣论启。可谓如鹰鹯之逐鸟雀。而寿沆不有公议。肆然停论。亦见其无忌惮也。宜并斥黜䥃,寿沆。以正其罪。 上不纳。寻拜侍讲院辅德。充冬至书状官。赴燕都。还拜司谏院司谏。岭人金圣铎传袭逆臣李玄逸馀论。投进凶疏。营护乱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301L 页
贼。 上命鞫圣铎。已而。 命酌处。公上疏。论其失刑。仍启曰。乃者。赵显命伸救逆铎于鞫狱方张之日。此岂身兼勋戚。小心畏忌之义乎。圣铎所谓己巳之事。付之先天。为 先王尽处变之道云者。匪直为 殿下之罪人。实是 先王之罪人。其罪有浮于玄逸。而显命以玄逸之失刑。为救铎之资斧。其放肆无严甚矣。盖玄逸之逆。圣铎直之。圣铎之凶。显命救之。讼玄逸者鞫之。护圣铎者削之。此前后三司之臣所以力争。而 殿下乃反宽容涵贷。使乱逆肆行。臣恐五十年大防。坏尽于显命也。 上不悦。已而。下 圣旨于政院。辞教多不忍闻。公上疏曰。 殿下于义理是非。明示好恶。夬正曲直。如风雷之迅。日月之光。则何忧风波之不息。而每当可否相争之时。辄下非常之 辞教。钳制进言者之口。乃以罔极之言。归之 圣躬。以不韪之目。加之臣邻。此真失言之大者。毋或近于一言丧邦乎。 上不报。时校理赵荣国疏斥公。以救显命。公引避曰。谏疏无批。自臣身始。若使史臣书之。其累 殿下。何如也。仍论荣国蔑名义护私党之罪。逐坐罢。叙拜侍讲院弼善。出为坡州牧使。未几内移司谏。由富平府使。擢义州府尹。公廉简自守。边门肃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302H 页
清。居未久。坐事罢。叙为兵曹参知。入承政院。为同副承旨。转左副承旨。迁司谏院大司谏。出尹广州。州多势家士族。公以法裁之。不少饶。势家多怨公。持平朴圣源诋公以事。 命下狱覈之。卒无实乃已。出牧杨州。不赴。寻改牧罗州。岁大饥。公先自仆隶。为减其食。悉捐俸廪。以振饥民。由是。民无捐瘠。流逋咸归。观察使以公治行闻。 上嘉之。进嘉善阶。召拜承政院都承旨。改兵曹参判兼同知义禁府事。庚午春。出为黄海道观察使。未赴而病。大臣为公请解其任。 上可之。 下教曰。徐某纯实。其病何如。盖惜之也。是年五月十一日。卒于家。享年六十四。公为人仁厚坦直。与人言。谦恭温粹。不有畛域。然其善善恶恶。根于天性。立朝三十年。当其贤邪进退。逆顺辨明。正色廷诤。不以威福动其心也。事亲孝。居丧能致其哀。与兄弟友爱笃至。伯姊吴氏妇。贫而无依。为营屋同里以居。伯氏没。有幼女。取而育之。及嫁。资送甚备曰。不如是。何以慰吾兄于九原耶。厚于亲戚故旧。廪禄与共。无所悭惜。宾至如归。户外之屦常满。持身俭约。平居如寒士。家屡匮而晏如也。公疾既革。手自书忠字。授诸子曰。勉之。夫人清州韩氏。通德郎亢之女。判书明勖之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302L 页
曾孙。温淑贞庄。有女士风。先公没。祔于公墓。有三男。觉修。忠州牧使。孝修。弘文馆修撰。出为从祖叔父大司宪命九后。百修。有文行。早没。侧出女。嫁尹瑞东,具善得。觉修初娶牧使洪允辅女。继娶姜弼世女。俱无嗣。取从父兄达修子有元为子。司谏院大司谏。初娶二女。嫁李彦灿县令,李英教。继娶四女。嫁李惠膺,李惟仁,金正默,李锡祜。侧出男有春。孝修娶县令李彦臣女。有二男。有邻。原任吏曹判书。有防。吏曹参判。百修初娶左尹张泰绍女。继娶韩德玉女。继子有承。初娶一女。嫁李应宗。有元生二男。夏辅,殷辅。一女。嫁郡守李溏。有邻无嗣。有防生二男。俊辅,任辅。俊辅为判书后。自 国家调停以来。士大夫名论日坏。前辈风裁不可见也。公能奋发感慨。数上书谏 王朝。而言甚切直。一时善类。皆驩然相与。此可以观公之贤也。故余记之特详焉。铭曰。
侃侃徐公。世家达城。遭遇 英庙。效厥忠贞。 英庙知公。畀以言责。其责维何。辨忠与逆。手执白简。不激不阿。邦之司直。匪公则那。胡潜州县。墨绶是絙。惄矣罗民。粒尔奏艰。有煇金貂。荷 天之龙。曰归周行。白发种种。维海有臬。控阨西边。 王曰畴能。佥举公贤。
江汉集卷之十四 第 303H 页
淑旂绥章。行将有期。岂知一夕。神不慭遗。朝无诤臣。孰补 衮职。我铭非夸。过者必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