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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集卷之四
江汉集卷之四 第 x 页
江汉集卷之四
 辞免
  
江汉集卷之四 第 69H 页
辞免艺文馆提学疏(乙酉)
伏以臣负罪 明时。不复见 日月之光。已五岁矣。而 天地父母之心。不忍终弃。特降 德音。涤臣瑕尤。授臣以艺文馆提学。 恩旨之下。同朝相惊。臣诚震惧扪心而感泣。莫知所措。向者臣罪。可胜诛哉。自陷大戾。上累 天眷。而 圣慈曲赐矜容。不加常法。寘之善岛。俾全微命。曾未期岁。骤蒙 明宥。自辍棘至于牵复。六宣 特教。皆出 睿断。而不俟常赦之典。 圣衷独运。积 恩累泽。拯之于九泉之下。跻之于衽席之上。若幽谷已槁之木。雨露濡之。朝滋一寸。暮润一尺。郁然而复生。臣虽糜陨。何足以少答 殊私哉。况伏念臣出陆之日。 甄叙之时。以 坛祀至蒙推 恩。呜呼。 国家存 烈帝已绝之祀。以 继述 圣考大义。百世有辞。 殿下之功也。臣何与焉。而笾豆肃雍之地。钟鼓未辍。乃愀然仰思 耿光。俯加 异数。臣于是抚躬踯躅。不知涕血之沾襟也。自古人臣犯明诛而得全者。盖寡矣。如臣无状。苟不遇殿下至仁。则乌得以保有肤体哉。是臣目不瞑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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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呼一吸一餔一歠。皆 旻天更生之恩也。诚使臣优游丘壑。歌咏 圣德。以没馀齿。亦足矣。顾安敢仰凭 宠灵。复齿于显列乎。臣既在罪戾之中。一切人言皆置之。不暇追讼。而至于掌令金养心之言。窃有骇悚者。臣待罪大司成时。试诸生。升补三抄。未及计画。则宪臣之所以论罪者。人皆知其脱误也。固不足辩。然宪臣诋斥之言。若是其深。则臣于所叨之职。终不可强颜滥受也审矣。伏惟 圣明俯垂仁恻。亟递臣提学之任。以靖私义。不胜辛甚。
辞免弘文馆提学疏
伏以臣不过簪履一旧物耳。外假便郡。内窃閒司。犹足以厝其危躬。安其孤蹇也。而 殿下过垂慈怜。初除艺文馆提学。未能数月。又除弘文馆提学。罪衅馀生。荣还故职。非臣陨首所能报称。臣前疏已陈情私。而国子升补事实。尚有所未尽上暴者。臣所取初抄以下三抄以上诗居首者凡三人。李湸,沈焕之,徐简修。赋居首者凡三人。郑淳庆,崔后远,李秉延。适皆与臣不相识。其下七百九十有四人。五部诸生。粗习诗赋而成篇者。皆得预焉。其无所私也亦明矣。然宪臣论列之时。臣自岭外蒙 宥者。仅月馀日。而劾之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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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不及。岂以臣罪名未解。挤之易踣。摇之易倾者欤。今 殿下还臣旧秩。复臣以两馆之任。然国子升补数抄。犹且为宪臣所劾。况提学与主考试。非国子升补之比。则何敢冒宪臣之劾。叨提馆阁。以自丧廉耻之节乎。臣闻中庸九经之道。其一曰体群臣。体也者。以身体之也。自古人君。不以身处群臣之地。而察群臣之心。乌在其体群臣也。今 殿下遵九经之道。凡公卿大夫之心。无不体也。故群臣或罹谴罚。或被诋辱。皆许解职。以养廉耻。甚盛德也。伏惟 殿下少赐矜察。亟解臣提学之任。使同被 体下之仁。不胜幸甚。
辞免吏曹参判守大提学疏(丙戌)
伏以臣今月二十一日。伏蒙 圣恩。授臣以嘉善大夫吏曹参判。依前兼守弘文馆大提学,艺文馆大提学,知成均馆事,同知 经筵义禁府事者。羁危之身。华资并集。抚心兢惭。莫知报称。臣闻铨衡者。甄别人才。百僚之总辖也。文柄者。仪表儒学。三馆之司命也。故由列卿执文柄。兼长铨衡。固难矣。而由次卿执文柄。兼贰铨衡。为尤难也。昔 孝庙时。文孝公臣赵锡胤。以大学士参铨衡。 肃庙时。文简公臣金昌协。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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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士参铨衡。此二臣者。德行清修。文章温雅。信所谓贤人君子也。臣少时闻其遗风。慕其馀烈。每叹其不可跂及也。孰谓臣左执文柄。右参铨衡。玷二臣所涖之职哉。始臣蒙 恩佐铨衡。又兼提学弘文馆。一日之中。以吏曹参判承 召而视铨注。以弘文提学承 召而主考试。臣退而太息曰。灾难其不免乎。不数月。卒如臣言。今所佐铨衡如故。而文柄重于提学。则灾难必滋至焉。岂特太息而已哉。故大提学臣吴瑗。望重一世。而本职未参铨衡。前大提学臣南有容。名闻四方。而本职未参铨衡。则文柄兼贰铨衡。岂不难哉。臣风流不及于瑗。而文章不逮有容。乃一朝跻大学士。又参铨衡。叨二臣之所不能兼。臣诚惭焉。今朝廷虽乏贤才。而老成令望之臣。亦众矣。岂无一人之可堪大任者乎。伏惟 圣明俯从私恳。亟解臣本兼诸职。改授可堪之人。千万幸甚。
辞免大提学[第二疏]
伏以臣申暴危衷。未获上彻。冒抗 严教。祗俟 明罚。承政院奉 圣旨。文衡违召。无得烦陈。臣闻 命。祗增震惧。窃以含沙之射人影。必在于阴。故其形终不可见。诗所谓则不可得。其是之谓乎。夫身之与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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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异矣。其影虽中。而其身可以无伤。然人影既中其毒。身之不伤者诚鲜矣。臣匪才。误尘华显。为贵游之所尝侧目。而怨家谋欲倾陷。非一日也。故方臣被罪之时。谓他日必玷文衡。遂求言者。预泥其进。则含沙中臣之影也久矣。臣身安得而不伤乎。夫苏公之于暴公。未尝不心相爱而声相和也。故诗曰。伯氏吹埙。仲氏吹篪。谓其有兄弟之义也。然暴公中伤苏公。虽以为不见其身。而苏公显言斥之曰。维暴之云。不亦直乎。臣怨家其始亲好。无以异于伯仲埙篪。而忌臣宠位之盛。诋毁甚力。至伺臣负衅之会。汲汲挤之。曾不知 日月之明。无幽不烛。虽含沙工于射影。不足以伤臣之身也。然臣闻远辱之义。莫先于辞尊。全身之智。惟在于避盈。当刘敞被谗之际。虽人主深察其忠。而刘敞不早辞避。则谗者必益众矣。臣诚畏违嫚之诛。冒叨文衡。则含沙不胜其毒。朝射臣影。暮射臣影。而犹不止也。呜呼。臣身求无伤。其可得邪。 召旨三辱。不敢偃息于私次。谨诣 阙门之外。复陈心肺之恳。伏惟 殿下特从愚诚。亟解臣新授文衡。俾远骇机。不胜幸甚。
辞免大提学[第三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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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以臣昨进封章。乞解文柄。伏奉 训答。未 赐允俞。微诚所赍。不胜恳迫。 敦召狎至。惟知兢惶。臣伏见 皇朝官制。大学士入参机务。班次最尊。在六部尚书之上。故九卿会同廷推。信所谓位高而责重也。今臣之职。即 皇朝之大学士也。诸公卿会同荐录。盖亦有廷推之意也。然荐录臣居次点。而 殿下授之文柄。是何异于特擢副推而为大学士哉。前大提学李鼎辅。始以次点授文柄。而雅望宜居准点也。臣至愚本无雅望。固不足与鼎辅比。而 殿下不用准点。特擢臣于次点之中。诸公卿虽不敢言。而百世书诸史册。岂不为 圣德之累乎。宣德之时。张瑛,陈山二人者。相继而为大学士。然陈山苟以副。推先于瑛。则宣德无廷推也。弘治之世。徐溥,刘健二人者。相继而为大学士。然刘健苟以副。推先于溥。则弘治无廷推也。今 殿下不取准点。而授臣以文柄。则不几于无廷推邪。故大提学李秉常。亦以次点执文柄。固辞不就。岂非以荐录至严。不可以越次也哉。夫秉常。素负清名。而鼎辅实有雅望。则文柄固可授也。若臣者。既无清名。又无雅望。其可以尸此职邪。伏惟 殿下俯徇至恳。特解臣新授文柄。以安私分。千万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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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免江华府留守疏(己丑)
伏以臣猥蒙 圣恩。待罪留守者。且六月矣。岁大饥。流亡相属。而臣既不能辑绥。自升天至于月串。五十有一墩之间。雉堞多隤。而臣又不能缮修。徒窃廪食。上以负 国家之恩。下以失民人之望。臣虽亡耻。何敢处难胜之任。以辱 天宠乎。且臣伏见九月二十八日 圣旨。令臣趣辍臣府将台者。臣诚皇陨。不知所措。臣闻之。三军之将。必有台。台者。所以肃三军也。故自古列镇之城。不建台者。未之有也。况臣府。南据花山以为城。四面环海以为池。内有 行宫。置弓矢甲冑,刀剑,帷幄,屏褥,釜鼎。以待 临幸。乌可以不建将台邪。臣伏见故判书臣李箕镇留守南汉。作将台。以阅三军。是将台为 临幸也。非为留守也。今臣府既有 行宫。亦 乘舆临幸之所也。而将台至今未建。甚可嘅也。故判书臣赵观彬。留守本府。尝欲筑数仞将台于花山之上。未几解职。不果筑。臣猥受保障之命。继莅本府。辄卜日始筑将台。是诚为 乘舆临幸而已也。非敢为留守眺望而筑之也。今 殿下命辍将台。臣于是不胜惭悚。又何敢晏然仍冒于守臣之职乎。呜呼。臣府。与南汉俱称保障。而箕镇之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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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将台者。盖欲待 乘舆临幸。毋或使 侍卫之士。冒风雨而受霜露也。臣之愚诚。亦犹是也。然南汉不辍将台。而臣府独辍将台。此可见臣之材智不足任事也。岂臣府保障之重。不如南汉哉。伏惟 殿下曲察情恳。亟解臣留守之任。以安微分。使将台已盖之瓦。无至中辍。千万幸甚。
辞免礼曹判书疏(辛卯)
伏以臣伏奉 教命。授臣资宪大夫礼曹判书。臣已于二月二十六日。在江华府祗受者。曲蒙 眷录。自外 召还。臣虽糜陨。岂能上报。伏念臣家世孤寒。劳能浅薄。误被 奖拔。骤尘隆显。既忝贰于六卿。遂叨长于三馆。怨家交攻。躗言遽闻。赖 殿下覆露之仁。照临之明。俯垂闵察。特赐保全。自司寇出为留后。欲使臣免于风波。而远于网罗也。迨此三年。少安孤拙。祗服 宠灵。惟知欷泣。况江华去长湍府仅百里。臣父母丘墓甚迩。臣若得上还符节。从一帆浮海而下。不踰日。可至衡门。虽终老丘壑之中。长为天氓。岂不荣哉。今 殿下尚怜旧物。复寘周行。委之以秩宗之事。臣闻 命。愕然以惊。懔然以惧。赧然以惭也。夫春官之于六部也。其位至盛。臣居外避人仇嫉。而其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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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思退休。乃反跻至盛之位。与抱薪而赴烈火。无以异也。是 殿下恩泽之厚。适足以媒臣之殃。乌在其委曲保全也。故留守臣李秉常镇江华。一朝上书乞致仕。 殿下矜许降玺书。以褒其志。臣之风议。既不若秉常之峻。臣之履行。又不若秉常之洁。然晚节固乞骸骨。诚能若秉常之勇。则臣知 天地之德。终必矜许也。伏惟 殿下深谅危恳。亟寝新渥。许还故里。以没馀齿。如此则羁羽回翔。可无罹于矰缴。沉鳞游泳。永相得于潢洋。庶不縻以 除旨。俾获遂其私愿。千万幸甚。
辞免京畿观察使疏
伏以臣伏奉 教命。特授臣资宪大夫知中枢府事兼京畿观察使,兵马水军节度使,都巡察使,开城府留守,江华府留守者。 凯泽频繁。寄之方维。非臣陨首所能仰酬。伏念臣误蒙 殊私。骤玷峻秩。畀以留务。縻以厚禄。叨冒三岁。无所报称。荣还九列。祗增兢惭。曾未踰年。又除以观察之职。臣皇陨不知所措。崧高之诗曰。维申及甫。维周之翰。四国于蕃。四方于宣。盖周时屏卫之臣。诚多矣。而惟申伯与甫侯。最称良翰。岂非以二人之材。可为方伯也哉。若臣者。器非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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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望非服众。威重不足以竦百郡。谟虑不足以辑万民。顾安敢徒窃 宠命。尸一路蕃宣之责耶。况畿辅近甚凋弊。力役不均。赋敛不平。故凫居雁聚之民。岁荒辄散。而鸡鸣狗吠之盗。夜警者多。如不得方伯之材。澄清一路。则无以宣化承流。答 殿下倚毗之眷也。且伏闻昨者。大僚以臣之无时肃拜。论斥甚严。臣不胜屏营之至。夫本道东西 陵寝。每岁春秋。命方伯躬自巡审。启闻于 朝。前观察臣李重祜。巡审未半。遽已解职。臣蒙 恩滥授本职。即日谢 命。不敢以无时肃拜为拘者。盖为 陵寝之体重也。今大僚至请推考。臣诚未谕也。然臣临事疏迂。动违典常。当官褊急。辄失机宜。如是而布明教条。以绥靖一路之民者。未之有也。伏惟 殿下俯垂谅察。亟解臣观察之任。以安私分。千万幸甚。
辞免吏曹判书疏(丙申)
伏以臣伏奉 教命。以臣为吏曹判书者。臣诚惊惶。不知所措。再违 严召。恭俟 明罚。不意 圣度曲赐宽容。秪降问备之 命。仍令趣召。臣既在 殡殿直次。无以回避。且适当 庭吁之会。讨逆义重。不敢以区区之私。固辞 严命。不得已昧冒祗肃。而自惟
江汉集卷之四 第 74H 页
蝼蚁之贱。本无才能。当 殿下养德春宫之时。猥忝宾客。获厕 讲筵。特蒙 殊遇。阖门感激。惟知糜陨。虽年齿已迫桑榆。而尚幸朝露未晞。得伏见 大明昭升。文化宣朗。臣至愿于是乎毕矣。官位推迁。实非所期。况天官冢宰之职。于六卿。最为隆重。自 国朝以来。居是职者。望足以服人之心。鉴足以权人之能。然后乃可堪承也。若臣者。立 朝孤蹇。与世阔远。既无雅望。又乏明鉴。顾安敢叨秉铨衡。以低仰一世之贤士大夫哉。臣伏闻 孝庙初服。群贤满 朝。而百工皆称其职。由冢宰之得人故也。今 殿下御极之初。别邪正以清 朝廷。慎爵禄以重名器。乃使如臣不肖者。苟授此任。其不惬于人心也决矣。虽黾勉冒承 隆命。固不当因仍蹲据。以妨贤路也。且臣昏庸短于政事。少佐铨衡。动著疏谬。逮玆衰耄神精消亡。而一朝擢长天官。如山禽初入室堂。莫知其东西上下。且素抱风眩之疾。临政辄发。注拟多错。至烦 特推。虽欲竭狗马之力。少裨 圣政。不可得也。玆敢陈肝膈之恳。冒渎 聪听。伏乞 殿下俯赐鉴谅。亟解臣新授冢宰之职。以安微分。千万幸甚。
辞免 奎章阁提学疏
江汉集卷之四 第 74L 页
伏以臣昨奉 教命。除臣 奎章阁提学。令臣即日入谢者。臣闻 命。诚惶诚惧。不敢固辞。谨已诣显谟门外。谢 恩祗受。伏念臣猥以庸陋。当 先王声明之会。待罪迩列。滥蒙 殊遇。至欲 命编次之事。谕故提学文宪公臣赵明履曰。黄某。可授编次。 恩言郑重。屡发于 细毡之上。虽未及卒申 隆命。而臣与被 特达之知。亦已久矣。今 殿下初开 内阁。以 御制编次之事。假臣名号。而 仙驾不可攀矣。臣追思 先王盛德。不知清血之雚兰也。臣伏见先宋故事。真宗时建龙图阁。藏太宗御书御集。举杜镐。以为学士。仁宗时。建天章阁。藏真宗御制文集。举王挚以为学士。英宗时。建宝文阁。藏仁宗御书御集。举吕公著以为学士。今 殿下圣孝出天。既 命芸阁。刻 先王御书墨妙。又 命印 御制文集。建奎章阁以藏之。岂不盛哉。然臣材艺。曾不及杜镐,王挚,吕公著。而首尘学士之选。为 内阁羞。其贻累 日月之明。亦不细矣。呜呼。 先王垂拱五十年。 御制文集编次人。不为不多。而其中原任弘文,艺文两馆提学宜跻此阁者。亦有矣。臣独何人。先诸臣谬玷荣选。居 国朝三百八十年所未有之职。而晏然不自辞
江汉集卷之四 第 75H 页
避乎。且臣伏奉内降 圣旨。 奎章阁提学以下城内城外陪从时。令太仆。赐内厩马。夫人臣尊如执政。亲如仪宾。未尝有赐马之制。臣苟藉 内阁之宠。冒乘 路马。则又万万惶懔之甚者也。伏惟 殿下特赐鉴谅。亟解臣新授职名。收还赐马之 命。以安微分。不胜幸甚。
重拜大提学辞免疏(丁酉)
伏以臣伏蒙 圣恩。授臣弘文馆大提学,艺文馆大提学,知成均馆事。非臣疵贱所能报称。伏念臣猥以庸陋。荷 先王知奖之恩。叨玷文衡。适值贺礼。趣臣草 教。不敢辞避。冒承 召命。少伸微分。而故掌令洪相直。诋臣以初拜文衡。不少逡巡。臣诚屏营。引义自列。于今已十有二年矣。今 殿下不知臣材之驽下。复授文衡。臣追惟 先王殊知。又何敢不为 殿下。以图其万一之报乎。然臣闻管子曰。礼义廉耻。是谓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夫人臣无礼无义无廉无耻。而其国不遂灭亡者。未之有也。臣既被相直之诋。则文衡不可复玷也。不可复玷。而犹冒进。安在其有礼有义有廉有耻也。今 殿下修明德教。风厉士臣。将有以导其礼义。养其廉耻。而纳之四维之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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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宜使臣坏礼义而隤廉耻。以自弃于四维之外乎。臣一身固不足恤。而窃恐 朝廷之士。无礼义无廉耻。徒知爵禄之为重。而不顾去就之节。则其所以上累 新化何如也。 召旨之下。无以祗承。具陈诚恳。冒渎 宸严。伏惟 殿下曲垂鉴谅。亟解臣新授文衡。以靖私义。不胜幸甚。
三拜大提学辞免疏(己亥)
伏以臣伏奉 教命。复以臣为大提学。臣诚惶陨。继之以骇惑也。数年前误叨此职。四违 严召。引义乞免。幸蒙 天地之仁。日月之明。曲赐鉴谅。特许递免。臣至今屏营感激。不知涕泪之交流也。今玆复授之命。又何为而至也。以年则已过休退之岁。鬼事将迫。不可复责以翰墨之能也。以情则屡被弹劾之言。僇辱荐加。不敢自居以馆阁之长矣。然则 殿下之所以复授者。不过假一时之 宠命。甚非所以重文衡也。往年谏臣李义翊论臣者。臣已忘之。然臣始被劾于金养心。此未拜文衡之前也。再被劾于洪相直。此已拜文衡之后也。所被人言。若是其深且切也。故前后力辞此职者。良有以也。近世原任文衡者。虽被违言。而至于举代。则未尝辞也。然谏臣犹以为非。况复
江汉集卷之四 第 76H 页
拜必辞之职。宁有去就之可论者邪。呜呼。臣冒叨此职。居然已十有四岁矣。蝼蚁之贱。积受蹈藉。臣中夜追思往事。未尝不寝战而梦栗也。今桑榆垂尽之年。复叨此职。又何可丧廉忘耻。重蹈已覆之辙也哉。 召命之下。无以祗承。具陈诚恳。上渎 宸严。伏惟 圣慈俯赐矜谅。亟递臣文衡之任。以靖私义。以安微分。不胜幸甚。
辞免大提学[第二疏]
伏以臣积违 严命。今已至于十有九召矣。苟可以昧冒祗肃。则何敢固守二旬。不思所以承 命乎。臣虽无状。犹能知事君之礼。 严命一下。未尝有违。三召者。义不俟驾也。然臣闻人臣大节。当危世则在于死生。当平世则在于去就。如贪爵禄而不顾去就之义。则国家危急之时。其不能舍生而趋死也决矣。故古之圣王哲辟。率以义砥厉人臣。不务乎钱谷之富。不求乎甲兵之强。而必使卿士大夫知廉耻。不辱其义而已矣。故卿士大夫。可以就则就之。可以不就则不就之。斧钺在前而不怵也。然后临矢石之中。视死如归。使人人皆有是心。则何忧朝廷之不清明乎。臣今年七十有二。荷 殿下知遇之恩。而涓埃无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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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唯粗守去就之义。有可以少补 新化之万一。则虽投岭海之外。臣诚甘乐矣。 先大王时。故大提学李秉常坚守私义。累辞 召命而不就。 先王不以为大罪者。盖以文衡之为极选。不厌固让也。夫秉常未尝被劾。而徒持辞避之心。不敢进也。若臣者。被劾岁久。而犹怀兢惧之情。非秉常比也。且臣老耄。虽委巷论述文字。荒废者亦已久矣。矧敢为 谱略跋尾乎。今 朝廷可授文衡者。不患无人。伏惟 殿下曲垂鉴谅。亟递臣文衡之职。回授可堪之人。使 隆命不至稽滞。仍治臣违逋之罪。以严朝纲。不胜幸甚。
辞免大提学[第三疏]
伏以臣伏见 圣旨。以 璿源谱略跋文及 列圣志状凡例。令臣即为制进者。臣年老。神精销铄。不足以应 旨撰述。然苟无难进之义。则 宠数俯加于臣者。已踰二十有五日矣。 恩命之下于臣者。且至三十有三召矣。顾何敢不为 殿下一谢 恩命。制进文字乎。臣猥蒙 先王殊知。自亚卿擢授文衡。荣宠过分。被人中伤。而文衡为臣祸祟。虽万戮不可复进。非徒自断于臣心。上自公卿大夫。下至士庶人。皆以为不可复进。诚使臣怵 雷霆之威。而慑斧钺之
江汉集卷之四 第 77H 页
诛。冒昧承 命。复长三馆。则 朝廷公卿大夫。必骇且笑矣。至于闾巷士庶人。必指臣唾骂而言曰。向者为人所蹴。而复就三馆之长。甚无耻也。臣将何辞而自解乎。今 殿下践位元年。首擢臣而复授文衡。其光辉可谓极矣。而臣有难进之义。具疏冒陈。则 圣心特赐矜谅。即许镌免。俾伸廉隅。臣至今感祝 圣恩。而不意 仁覆之天。未踰三岁。而复授许免之职。臣诚错愕。莫知 圣意之所由出也。臣尝叨弘文馆提学。一 召辄进。又叨艺文馆提学。不待一 召。而往往翼日拜 命。独于文衡。抗 明命而不就者。岂有他哉。于提学。义当受也。于文衡。义不当受也已矣。然则 殿下庶可以鉴臣之心非敢慢也。夫文衡至清之器也。拜命者不正其义而受之。其不为文衡之玷者几希矣。臣往时既罹毁辱。如可以复居此职。则其义固不正也。人将谓文衡之玷。自臣始。宁不惧哉。礼。君召。一节以趍。二节以走。今 殿下日日 召臣。不止二节。而未效趋走之礼。臣罪当诛也久矣。故祗诣 禁扃之外。冒万死复渎 聪听。伏惟 殿下亟降 明命。削臣新授文衡之职。勘臣积逋 严召之罪。为人臣违 命者戒。不胜幸甚。
江汉集卷之四 第 77L 页
辞免崇禄乞致仕疏(辛丑)
伏以臣伏奉 教命。以臣为崇禄大夫者。年迫大耋。荣升峻秩。闻 命震悸。不知所措。伏念臣本自孤寒。素无艺能。荷 先王特达之知。出入帷幄。翱翔馆阁。始终三十有馀年。生成之恩。与天无极。而尺寸未得报效。瞻望 园陵。未尝不中夜流涕。及改修 景庙朝实录。虽欲竭蝼蚁之诚。以少酬 先王大德。而自惟犬马之齿已踰七十。聪明日削。而纪述有所疏略。赖诸僚补阙润色。然后乃始为完书。今 误恩遽及于臣者。何哉。岂 殿下谓臣撰次。而未察无功之实邪。臣诚惶恐。不敢以旬日之劳。滥受 恩资也。且臣顷忝特进官。入参经筵。猥陈致政之请。未蒙 开允。自愧诚浅不足以感动 天听也。而孰知乞退之臣。未踰岁又进一资哉。臣闻人臣之大节。在于进退。可以退而不能退。犹进不已者。是小人也。故易曰。知进而不知退。呜呼。圣人之所以垂戒后世也可谓深矣。若臣者。当退之年。犹盘桓而不能去。反增一阶。则后世以臣为何如人哉。臣伏见 殿下践阼以来。夙夜祗惧。命史局专心纪述。恐不能光扬 先王之盛德。诗所称孝思维则者。其斯之谓欤。今史事居然告成。
江汉集卷之四 第 78H 页
推恩于臣。然未效锱铢之劳。而冒受丘山之赏。臣义之所不敢出也。伏惟 殿下俯垂鉴谅。收还臣新授资级。仍许臣退归田里。以卒 天地生成之泽。不胜幸甚。
江汉集卷之四
 启
  
经筵乞祀 毅宗皇帝启
臣谨案 明史。崇祯十年正月。命总兵陈洪范。调各镇舟师赴援。三月。洪范奏官兵出海越数日。山东巡抚颜继祖奏属国失守。江华已破。世子被执。 帝以继祖不能协图匡救。切责之。盖清兵以十二月围南汉。而史称正月者。属国之警。闻于 皇朝在正月也。臣又案文靖公臣李植文集。答洪范帖言。日望大军之至。而冰冱汛阻。势不逮远。以臣考之。 毅宗皇帝不命出师。则帖辞必不如是也。始清兵围南汉时。中国大乱。 皇城解严者。才数月矣。而 毅宗犹诏洪范。率舟师为属国援。是洪范之师不出海。而属国之匹夫匹妇。蒙 毅宗拯己之泽也已深矣。何论其师之至与不至也哉。且继祖具奏属国失守状。非诬属国也。然 毅宗曾不以不能城守责属国。而反责继祖之不能救也。自清兵始犯属国。 皇朝之援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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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而其所以闵仁属国者。未有如 毅宗之深也。伏惟 毅宗以英武临天下。河北不守。而 乘舆不去燕都。九州之中。四海之外。闻其义者。无不歔欷而泣下。况南汉危急之际。 下诏书出师海上。欲救 王家之难。乌可以师之不至。而遂掩其出师之恩邪。先正臣文正公宋时烈。遗令门人文纯公权尚夏。立庙华阳。祀 神宗 毅宗二帝。而 皇坛不祀 毅宗。臣窃伤之。昔 先王当 天崩之月。望祀 毅宗于苑中。有如 王家知 毅宗出师之事。则当时岂特一祭而已乎。臣愿 殿下追祭 毅宗于 皇坛。以配 神宗。天下幸甚。
弘文馆论 皇坛燎牲启
臣伏见 皇坛之祭。以毛血置于卓上。祭毕埋之。甚非礼也。尔雅祭地曰。瘗狸瘗翳也。既祭。埋牲瘗玉币翳藏土中。故社稷五祀五岳山林川泽丘陵坟衍。未尝不瘗埋牲币也。祭法曰。瘗埋于泰。折用骍犊。此之谓也。今 皇坛。非社稷之神也。非五祀五岳之神也。非山林川泽丘陵坟衍之神也。彼毛血何以埋邪。臣闻之。周人尚臭。始迎牲。取其膟膋而燎之。升首于室。故诗曰。以启其毛。取其血膋。是也。既奠然后取芗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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渍以牲脂。合黍稷。燔于火中。故祭义曰。燔,燎膻芗。见以萧光。是也。今 皇坛不燔其毛。不燎其血。而埋于坎。臣未见其中礼也。古者阳祀。自烟起。故祀上帝。谓之禋祀。祀日月星辰。谓之实柴。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谓之槱燎。皆积薪实以牲体。燔燎之以升其烟。则上帝,日月,星辰,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之祀。无非烟也。今 皇坛。亦阳祀也。岂不当燎牲升烟。若上帝,日月,星辰,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之祀哉。夫异姓诸侯之国。坛祀 先帝。自三王制礼以来。所未有也。然柴槱。不焚牲体。则烟不升。烟不升。则无以致 先帝之神也。凡杀牲。燎耳旁毛。而荐于神者。耳以主听。欲神听之也。故礼运曰。荐其血毛。毛也者。耳旁毛也。荐者。燎之也。圜丘之礼。宗庙之事。荐而不燎者。臣未之闻也。然则 皇坛。燎毛血也宜矣。
弘文馆论 皇坛受胙启
臣谨案 大明郊祀礼。饮福受胙。大常卿导引 皇帝升坛上。至饮福位。北向立。又案亲王祭 仁祖皇帝仪。饮福受胙。执事捧福酒。东向跪。进于王。进胙。亦东向跪。王受胙。授左右。左右西向跪受。王出圭拜。典祀典仪。导引王复位。盖进胙者。东向。受胙者。西向。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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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不言王之北向。而其位次隐然可见矣。今 皇坛禋飨之礼。与郊祀。未尝异也。饮福时。升坛北向。实有合于 皇朝典礼也。且臣闻 皇坛祭礼议定时。既仿亲王祭 仁祖皇帝仪。三献又皆躬行之。则今于饮福之礼。升拜北向礼当然也。
江汉集卷之四
 状
  
论子弟卫[第一状]
臣前月。牒观察使臣闵百祥。议置臣府子弟卫。臣百祥以臣之议。上于 朝。未蒙施行。然备边司奉 圣旨。别立名号。不若置莱府城丁。令臣府深量事宜。广询民情。登 闻者。臣闻国家之募兵也。贵其号。而民情不乐者。未之有也。贱其号。而民情不耻者。亦未之有也。越句践栖于会稽。食不加肉。衣不重采。厚遇宾客。折节下贤。得四方志行之士六千人。日亲近之。以为兵号曰君子。凡天下有德之号。莫贵于君子。则越国君子之军。固皆有不胜其乐者矣。魏惠王训养厮徒十万人。与齐人战。覆其军。太子被虏。与秦人战。丧其地者七百里。而厮徒无敢战者。凡天下有役之号。莫贱于厮徒。则魏国厮徒之军。固皆有不胜其耻者矣。故民情乐于为兵者。非弓弩之为可乐也。其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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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而已矣。耻于为兵者。非弓弩之为可耻也。其号也贱而已矣。臣窃见城丁为号。于州府人卒之中为最贱。应其募者。惟市井奴隶之子也。故民情无不耻之。若所谓子弟卫者。其号稍贵。士之族。犹可入焉。故民情无不乐之。臣以为宜置臣府子弟卫。不宜改置城丁也。然今之议子弟卫者。以臣府别立名号为不便。臣窃惑之。昔李德裕为剑南节度使也。选蜀人之善战者。率户三取男一人。名之曰雄边子弟。自飞星至南燕。凡十二军。缓则为农。急则从征。威声隐然震于西方。夫德裕初置子弟十二军。而唐帝未尝以别立名号咎德裕也。今臣所谓子弟卫。与德裕之十二军。何以异哉。且臣伏闻 孝庙时。谋复中原。欲豫养精锐之士。为子弟卫。今沈阳盛置八旗。武力彊于天下。子弟一卫。不足以当八旗也。然父之于子。兄之于弟。爱之至也。故天下之为人子者。欲死于其父之事。为人弟者。欲死于其兄之事。天下莫之能御也。上之人。苟以父兄亲其下。下之人。苟以子弟亲其上。则一卫皆死士也。驱驰中原。亦可也。今臣请置子弟卫。欲望施行者。盖将遵 孝庙之志。以养死士。而议者谓之不便。臣所未谕也。使臣府成卫。然后士家子弟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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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士家子弟。农家子弟不得为农家子弟。工家子弟不得为工家子弟。贾家子弟不得为贾家子弟。则置卫诚不便也。四境之内。虽人人皆属此卫。而其业苟自如也。则士家子弟不失为士家子弟。农家子弟不失为农家子弟。工家子弟不失为工家子弟。贾家子弟不失为贾家子弟。臣未见其不便也。臣谨详臣府人口。以男计者一万二千二百。汰老弱十之四五。而精壮之善战者。可七千人。七千人为之一卫。则臣府不患无兵矣。然臣之议不独为臣府而发也。夫岭南子弟之数。凡六十六万六千。而节度使所将者。于左不过二万一千人。于右不过一万九千人。岭南如此。则诸道又可知也。往者钱塘秦楚江。横行吴越八九年。江左骚动。近才捕获。然楚江馀众。遍四方。侵掠州里。朝灭夕起。为天下患。未三十年。臣知天下之必有事也。郡县民兵。其可以不素养邪。自古郡县养民兵。而朝廷不得其力者。臣未之闻也。今 朝廷诚置诸道子弟卫。自臣府始。则天下虽有事焉。庶可以得其力矣。臣又闻西北二边。皆有卫。义州府曰镇江卫。庆源府曰怀远卫。今臣府特置一卫若西北二边。岂不可也。臣近以置卫之议。度于事宜。而无所疑。察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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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而无所戾。审知其可。不敢不陈。谨具状启 闻。
论子弟卫[第二状]
臣谨具状言臣府子弟卫事。而知虑浅短。凡近不明于利害之源。区区所陈。犹不详悉。然议者各执偏见。喧然不止。或以谓卫号虽美。非古之制也。或以谓行于一州则可也。行于一国则不可也。或以谓东南无寇。而莱镇独置新卫。甚不便。是皆不然。臣请为 朝廷辩之。齐桓公制国。四里为一连。十连为一乡。五乡为一军。凡齐国二十一乡。为士之乡者十有五。为工商之乡者六。此桓公初行乡法也。唐太宗诏置府兵十六卫。凡天下六百三十四府。府有折冲果毅都尉。全府发则折冲都尉以下皆行。不尽发则果毅都尉行。此太宗初行卫法也。盖桓公二十一乡。变为太宗十六卫。然而天下有事。则家家皆从军旅。天下无事。则人人皆归田亩。二十一乡。与十六卫。未尝异也。然而乡亦卫也。卫亦乡也。今民兵以卫为号。有由来矣。议者所谓非古之制者。谬论也。宋之义勇。始募于河北。得十五万。已而。又募于河东。得八万。已而。又募于陕西。得十三万。使天下诸路州县。皆募义勇。则精兵不可胜用。奚特河北之十五万。河东之八万。陕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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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万而止哉。司马光请罢义勇。然金人初围安襄。独义勇不离行阵。冒白刃而不悔。乌可罢也。且河北义勇之法。如不可行。则河东亦不可行也。河东如不可行。则陕西亦不可行也。河北,河东,陕西。皆可行而谓天下不可行邪。子弟卫。犹义勇也。苟可以行于臣府。则一国无不可行也。议者所谓不可行于一国者。谬论也。臣尝登臣府南门。见故府使忠烈公臣宋象贤死事处。未尝不太息而流涕也。夫象贤之节诚奇矣。然臣府如置民兵三千人。则象贤可以无死。而臣府可以不陷矣。方象贤之始至臣府也。知东南必有兵患。岂不欲豫为之备哉。然观察使曰。寇未至。何以备为。节度使曰。寇未至。何以备为。及倭奴兵入釜山。则象贤虽欲城守。不可得也。商书曰。有备无患。臣府苟置子弟卫。以备倭奴。则东南庶无兵患矣。议者所谓独置新卫甚不便者。谬论也。夫 国家不置民兵。则其害速。倭奴之患。是也。置民兵。则其利远。宋之义勇。唐之府兵。齐之乡法。是也。故臣建议乞置卫于臣府者。欲 国家长飨其利。而远其害也。然义勇出于府兵。府兵出于乡法。乡法者。卫之源也。今子弟卫用乡法。分别所业而措置之。然后众心不耻矣。凡有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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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必循其卫之次第而徵发之。然后军情不怨矣。自一府达于诸路。行之有渐。然后民志不摇矣。分别所业而措置者。何也。盖其议有十二焉。一曰儒林子弟卫。二曰羽林子弟卫。三曰乡士子弟卫。四曰杂学子弟卫。五曰庶族子弟卫。六曰校院子弟卫。七曰工匠子弟卫。八曰商贾子弟卫。九曰浦民子弟卫。十曰人吏子弟卫。十一曰奴婢子弟卫。十二曰保伍子弟卫。必循其卫之次第而徵发者。何也。有征伐则保伍子弟行。不足则人吏奴婢子弟行。又不足则羽林子弟行。又不足则浦民商贾工匠子弟行。又不足则校院庶族杂学乡士子弟行。又不足则儒林子弟行。然十二卫不尽发。则儒林子弟不行也。自一府达于诸路。行之有渐者。何也。今国中编户子弟三百二十有一万。汰其老弱。拔其精壮。则一国必骚然矣。故今年行于臣府而民便之。则明年行于岭南。又明年行于湖南。又明年行于湖西。不踰十年而一国尽行其法。则精壮可得百馀万矣。臣闻孙卿曰。下之于上也。若子之事父。弟之事兄。为此卫者。安得不死其事乎。十二议谨条如左。
一曰。儒林子弟卫者。自古儒林不从军。然臣窃闻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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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之乱。权顺长从 世子嫔。保海口。招募诸生若干人。屯燕尾亭。号曰儒军。城陷死之。然诸生不以从军为耻也。夫一国州县诸生顾盛矣。诚使 朝廷招募于未乱之前。为之一军。则何忧敌国之乱乎。且从军如可耻也。彼诸生虽伏斧钺。必不忍为之军矣。然则州县子弟卫。亦非儒林之所当耻也。今五卫。有副司勇。始仕者于武阶。得副司勇。臣以为卿士大夫之子未仕者。皆授儒林子弟卫副司勇。则名号岂可耻邪。始仕者得副司勇而不耻之。未仕者得副司勇而耻之者。臣不信也。
二曰。羽林子弟卫者。今武科及第出身郁滞者。不可胜数。而 朝廷无以收录。甚可忧也。夫武科或出名家。或出编氓。其驰射未必皆精。而精者盖不少矣。其击刺未必皆锐。而锐者亦不少矣。其谋画未必皆奇。而奇者亦不少矣。然策名武臣之籍。其久者至三十年。而未沾斗斛之禄。白首出身。徒抱角弓。饿死于粪土之中。臣诚悯焉。凡武科及第出身与武家子弟未出身者。悉补羽林子弟卫。属之兵曹。自司勇。迁之护军。三岁一试而考其能。或赐之官。或予之赏。亦养士之一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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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曰。乡士子弟卫者。夫诸郡乡士之家。执郡柄专乡之职。擅乡之政。能武断百里之内。世为乡首。民畏之如命吏焉。故郡人日夜奔走求入于乡士之籍。终不可得。则相与诣观察使而讼之。虽被考掠流远方。而犹不知其为耻也。观察使或烧乡籍。以止绝乡士之讼。然诸郡欲置乡士子弟卫。则乡籍乌可烧邪。往者居昌逆变时。本府乡任李述原。骂贼不屈而死之。乡士虽微。其大节有如此者。今诸郡若置新卫。则安知乡士子弟不为 朝廷立大节也。故臣谓乡士之讼。禁之可也。而乡籍固不可烧也。乡士子弟。上不敢齿于儒林。下不肯比于校生。故卫次居第三焉。盖欲使乡士子弟。安其义而乐为之卫也。
四曰。杂学子弟卫者。盖中人有七学焉。曰医学。曰译学。曰律学。曰筹学。曰画学。曰天文学。曰地理学。此七学者。中人之属。父子兄弟世其术而传其家。未尝习干戈之事。然军中诚有七学。则疢疾。可得而治也。戎狄言语。可得而通也。刑罚轻重。可得而定也。金帛出入。可得而数也。山川险阻。可得而图也。星辰经纬。可得而察也。方土吉凶。可得而验也。故军中不可一日无七学也。今之中人。治一艺者亦众矣。岂特七学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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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哉。然国中杂学子弟。苟成一卫。则中人皆在其中矣。
五曰。庶族子弟卫者。国制公卿士大夫之庶子庶弟为儒者。谓之业儒。为武者。谓之业武。此所谓庶族子弟也。记曰。庶子治之虽有三命。不踰父兄。言庶子虽有三命之贵。而列位不得踰越在无爵父兄之上。此先王之所以治公族也。然庶子未尝无三命也。记又曰。大夫之庶子为大夫。则为其父母服大夫服。其位与未为大夫者齿。言庶子虽为大夫。其年长于适子。犹在适子之下。使适子为主。此先王之所以正服位也。然庶子未尝不为大夫也。今 国家锢人庶子于朝。不得进三命之贵。大夫之尊。岂不悯哉。昔文成公臣李珥判兵曹也。其姊谓珥曰。名家庶子庶弟之锢废者。已百馀年。苟许入粟仕于 朝。则军食可立办矣。珥叹服。遂启行之。然卿士谤议四至。惟恐庶子之仕于 朝也。是卿士虑事之明。不若李氏一妇人也。臣窃惜之。今 国家如置庶族子弟卫。拔其贤能而授之官。则他日军旅之事。感发而死敌者。必名家之庶子庶弟也。
六曰。校院子弟卫者。臣窃见诸道州县良家子弟。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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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校为校生焉。入书院为院生焉。虽未跻于乡士之列。固不当与兵伍比。然都事行州县也。凡乡校书院诸生。一皆试讲。不能者辄补兵伍。此诸生之所以心怨也。臣以为乡校虽尊。犹不如成均之隆。书院虽严。犹不如四学之重。自成均以至四学。既隶于儒林之卫。则乡校书院诸生。亦为一卫。无不可也。夫一州校院诸生百。汰其十。十汰其一。则诸生不心怨者。几希矣。然通国校院诸生。尽属卫中。则诸生孰敢心怨之邪。
七曰。工匠子弟卫者。凡伎巧资于百工者。军旅为多。何也。能执叴矛者。三军也。而旁之所以为钩。上之所以为锐者。非百工。不可能也。能发茀矢者。三军也。而前之所以不俛。后之所以不翔。中之所以不扬者。非百工。不可能也。能乘革车者三军也。而辐之所以直指。轮之所以固抱。毂之所以利转者。非百工。不可能也。然则军旅有百工也。亦宜矣。且臣闻古之良将。启天下至神之机。以授百工。然后百工致其巧。以成其制。诸葛亮之围陈仓也。为井阑以临城中。夫井阑。虽出于亮。然百工承亮之志而为之。非亮之所自为也。今百工别立卫名。则良将应变之际。亦可以资其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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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矣。今之百工。固不若古之百工。然天下至神之机应于心。而伎巧不应于手者。臣未之闻也。
八曰。商贾子弟卫者。始齐桓公所置乡二十有一。商亦与焉。盖人人皆隶于乡。则所谓五家之轨。无一家之不为乡也。十轨之里。无一轨之不为乡也。故国学家塾弦歌揖让之士。犹不可免。况市井驵会之商。最为微贱。乌可以不隶于乡邪。今子弟卫。非虚张民兵之数而已也。苟有征伐。则一国州县子弟。皆将执矛而行矣。若商贾者。虽足以斗智射利。驰逐千金之货。不足以矜奋武力。冒矢石而蹈汤火。则无立新卫。可也。然一国州县子弟。无贵贱悉系于卫。则商贾不可独免也。
九曰。浦民子弟卫者。近日 朝廷立鱼盐均税之法。自统制使至州府郡县之吏。皆不得综管江海。故渔父盐人舟子。一切放散。无所系属。是 朝廷徒聚鱼盐。而不聚浦民子弟也。夫驱于水者。无一网不入其税。则可谓鱼不私驱矣。煮于海者。无一釜不出其赋。则可谓盐不私煮矣。然浦民非士非农非工非商。以江海为之室庐。鸿停鹜迁。不系州家。终岁骄逸。往往犯科。走匿于海岛之中。而州家莫之能捕者。均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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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也。故臣谓鱼不私驱。盐不私煮。所益者不能一寸。而浦民不系州家。所损者不翅一尺。岂可以一寸之益。易一尺之损邪。今浦民皆有税籍。因税籍以为一卫。令将吏综管如故。则浦民有所系属矣。
十曰。人吏子弟卫者。去年冬。臣奉 圣旨。率兵马大阅于郊。别骑卫武力最彊。而臣府人吏书员善驰射。与别骑卫。相上下也。臣伏见诸道州县人吏书员满一百者。盖少矣。而臣府官属尤少。吏若干书员若干。乌可以成一伍哉。谨案汉制。凡民丁皆补材官。则人吏亦材官也。今诸道州县官属为之军。而人吏不在数中。诚可惜也。臣以为诸道州县人吏书员之类。悉充于卫。然后可以成伍也。
十一曰。奴婢子弟卫者。周官曰。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于舂槁。盖罪人没入县官。及既死则子孙不复役属。至于后世。为人奴终身服事。虽百世。不得赎为良家子。岂不哀哉。国中奴婢诚多矣。内自宫府寺院监。外至州镇郡县驿。皆有奴婢。而宗室驸马贵戚公卿大夫士君子有位之家。未尝不广畜奴婢也。故奴婢满于国中。良家子老弱居多。军伍缺而莫之补也。往岁 朝廷立明制。奴婢子弟娶良家女子为妻。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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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许为良人。甚大惠也。凡奴婢号为微贱。然自古忠义之士。顾亦有出于人奴者。李善是也。乌可以其父之微。其母之贱。而弃其子乎。臣以为奴婢子弟。为一卫。择其俊者授之长。俾教武事。春秋校阅而赏罚之。则人奴习于军旅。亦足为精锐之卒也。
十二曰。保伍子弟卫者。呜呼。保伍不清理久矣。子始生。母未剪发。父未抚首。而里丁告诸县。令编诸戎行。故父母抱子而走。或避之绝海之外。或匿之深山之中。流离四方。终身不还。其存者又多羸老。身不胜甲。首不胜冑。而伍籍顾未除也。及既死久者十年。近者五年。骨委土中。而姓名犹絓兵间。故保伍十虚三四。而县令不得清理。安在其整师旅也。今 朝廷宜敕县令。凡保伍十人之列。耄五之一则杖之。孩五之一则黜之。鬼五之一则流之。逋亡者皆还本伍。然后卫名乃可系也。夫保伍各有役属。而一切纳之于卫似不便。然窃见星州之兵。尚州之兵。晋州之兵。隶一节度。则十六节度之兵。宁不可隶于一卫邪。
右十二议。臣所陈。如蒙施行。则臣府与有幸矣。谨具启 闻。伏候 谕旨。
上 定思二陵事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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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等入燕。窃伏闻。 皇朝园寝在平昌。距奉天府可百里。虽不得躬诣 山陵。以展陪臣之义。然燕都人道平昌山水甚详。故臣等因得闻 园寝制度。今当复 命。不敢不奏。谨录 定陵 思陵事。以备 睿览焉。
神宗皇帝定陵。在大峪山东向(坐戌)。 神路长三里。门三道。门内 神厨库各三间三重。门傍各有墙。墙有门。门内有石栏一层。而宝城从左右上。其榜曰 定陵。碑曰 大明神宗显皇帝之陵。用楷字。大可径尺。以金填之。用朱漆栏。画云气。石人十二。四勋臣,四文臣,四武臣。石兽二十四。麒麟四,橐驼四,獬豸四,狮子四,象四,马四。各二立二蹲。 象设如故。 园寝无事。而 享殿及碑头交龙方趺。为逆贼自成所毁。诚万世臣民之恸也。
毅宗皇帝思陵。在锦屏山南向(坐子)。 享殿凡三楹。内设 神牌高二尺。题曰 大明钦天守道敏毅敦俭弘文襄武体仁致孝庄烈悯皇帝。用白椟冒之。 灵寝门三。距 殿四步。 明楼。距门十二步。阶四。中有门。左右夹窗。碑广一丈雕龙。方坐高丈许。题曰 庄烈悯皇帝之陵碑。亭南北四丈。东西如之。 陵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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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缭以短墙。左松八株右松七株。 陵本贵妃田氏墓。燕中传言 毅宗合葬也。土甚湿。贵妃衣服皆黝黑云。然则 山陵亦可谓不得地矣。诚臣民万世之恸也。
移礼曹论 毅宗皇帝庙号状。
三月二十九日。奉 圣旨。 毅宗皇帝庙号及谥。令本馆。参考具录。移礼曹者。谨案。崇祯十七年三月丁未。 大行皇帝崩。五月。北都上 庙号曰怀宗。六月。南都上 庙号曰思宗。弘光元年二月丙子。南都改上 庙号曰毅宗。故 大行皇帝庙号有三焉。然谥法失位而死曰怀。若楚之怀王。齐之怀王。是也。追悔前过曰思。若东平思王。广阳思王。是也。强而能断曰毅。于 皇朝若 毅皇帝。是也。盖 大行皇帝盛德见于史者。亘万世有烈光矣。而 社稷危急之时。右庶子李明睿,左都御史李邦华言南迁便。卒不从。天津巡抚御史冯元飏。为具海舟二百艘。遣子恺章。入迎 天子。大学士李建泰请 幸南都。 天子召见群臣于平台。谕曰。国君死社稷。朕将焉往。邦华等复请皇太子抚军南都。又不从。遂固守 京师而崩。自古帝王之所未有也。乌可谓失位而死邪。敕中贵人
江汉集卷之四 第 87H 页
非奉命。无得出文华殿门。辍九边镇守太监耕籍田。重建太学。释奠于先师。发德音。减膳辟居武英殿。示与将士同甘苦。清理刑狱。免天下十年逋赋。命驸马都尉冉兴让。赍帑金振河南。蒙难宗室。从乱流民。愿归者。护还乡里。乞从军者许之。瘗五城战士暴骸。免天启逮死者赃。释其家。指挥卓铭请开矿。 切责不许。天旱。斋居文华殿。敕百官。约己修省。 钦定保民四事全书。成颁行天下。虽三代有道之君。不能过也。乌可谓追悔前过邪。夫北都所上 庙号。闵 大行也。南都所上 庙号。亦闵 大行也。不足以光扬懿德。惟南都改上 庙号。章 大行皇帝之义。诚可以垂于后世也。史称昧爽。内城陷。 天子崩于寿皇亭。去冠冕。以发覆面。于乎烈矣。然谥法强而能断。断也者。以义裁之。天下之事。皆得其正。非特谓能死社稷而已也。伏惟 大行皇帝之为信王也。见魏忠贤窃国柄。增置内操为威虐。知 明必亡。及忠贤进香涿州。驾四马。羽幢青盖。警跸清尘。益恚之。既而忠贤加上公。从子良卿。代 天子。飨南北郊。祭 太庙。尽戮忠良。毁东林讲学书院。立党碑。海内丧气。至崇祯始清。 朝廷安置忠贤于凤阳。已又逮治。忠贤闻之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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缢死。 诏磔其尸。弃良卿市。籍其家。强而能断者一也。 皇长孙乳媪客氏。与忠贤通。天启嗣位。荫其子侯国兴。锦衣千户。裕妃张氏心恶之。数言其过。客氏怒。幽之别宫。绝膳食。裕妃匍匐饮檐溜。未几死。 懿安皇后张氏。有娠。客氏惧。阴使宫人以秘计。竟损元子。与其党谋废张氏。立良卿女为 皇后。匿宫女八人于家。以迟有娠。效吕不韦事。忠贤诛。客氏笞死浣衣局。国兴弃市。强而能断者二也。周延儒独对殿中。自侍郎超为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入参机务。给事中陈赞化劾以罔利。延儒引疾归田里。后八年。视师通州。日与宾客饮酒娱乐。诈为捷。欺蔽 天子。事发觉。自请戍边。立 赐敕许。驰驿归。给事中曹良。直劾十大罪。 下诏尽削延儒职。勒令自尽。籍其家。强而能断者三也。贵妃田氏朝 皇后。翟车至门犹不下。无妃嫔礼。 皇后良久始御坐。受田氏拜。不劳问。及袁贵妃朝 皇后。燕语甚欢。田氏恨之。见 天子泣下数行。 天子由是寖疏之。 下敕斥居启祥宫。三月不召。田氏惭省愆自责。一夕 皇后侍 天子。御永和门。诸公主妃嫔皆至。独田氏以罪不预。 皇后请召。终不应。强而能断者四也。温体仁不附东林。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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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诗颂魏忠贤。士大夫皆嫉其奸。崇祯元年。 诏会推当时公卿。推钱谦益。而体仁望轻不推。于是体仁讦谦益。关节受贿。谦益夺俸。而给事中瞿式耜。坐谦益党。贬二秩。及周延儒入内阁。推体仁为大学士。体仁乃诱张汉儒。讦谦益,式耜不法。巡抚御史张国维,巡按御史路振飞。相继上疏白其冤。 天子始悟。下汉儒狱。立枷死。遂放体仁归田里。强而能断者五也。始在信邸。好学问。不喜声色。及中原为贼所破。乃疏食。日夜忧勤。宫中妃嫔。无一人能称 旨者。外戚诸臣。为 天子。阴求美人。得陈沅。内于掖庭。陈氏才艺妙天下。容貌纤妍。虽田妃。亦不能及也。掖庭相贺。皆以为陈氏入宫。必能释 天子之心也。居月馀。 天子正色。命陈氏趣出宫门。适于人。无敢迟留。强而能断者六也。夫 大行剪除逆恶。有能肃天下之威。诛绝邪佞。有能察天下之明。疏斥幸妃。黜远艳姬。有能正天下之行。于内也秉之以刚。于外也行之以果。此所以能死社稷也。世传逆贼犯 京师。 皇后周氏讽 大行曰。南方尚有一家居。 大行问之。亦不语。盖其意在于南迁也。而 大行俨然不动。曾不以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变其守也。隆武时。改上 庙号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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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宗。夫强而能断之谓毅。与怀王之失位而死。思王之追悔前过。不相同焉。则 庙号何可改也。今天下草莽。遗臣为 大行望陵而祭者。未之有也。而 王家增修 皇坛以飨之。陈以笾豆。县以钟鼓。使天下皆知 王家之敦大义也。岂不休哉。南都所上 大行谥。虽不得著于 陵碑。然中原贤士大夫如史可法,张慎言,吕大器所论定也。与 庙号具录如左。
移观察使论关防状
山十坊父老士女请就新仓。而移郡治者以百数。而郡守不敢轻许矣。四月中为赈饥民。自新仓踰弥勒岭抵古郡治。因得而周览关防。然后始知郡治之不可以不移也。盖郡五坊寄居于殷慈之间。四面不过十馀里。人民曾不满千户。此今郡治也。自郡东踰殷山界三十里。为山十坊。地方百里。人民可三千馀户。此古郡治也。譬如人田园子女弃之一隅。而踰越邻家之篱。独与数四眷属。就尺寸之地。以为室悬隔。田园阻远。子女声气血脉。不相流通。如是而十坊之民不流亡者特幸耳。新仓北通咸兴。西接平壤。其山川冠于一郡。閤下巡行时。固已亲见。今不必有所论列。而考其地利。察其民心。询其军情。则郡治不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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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也。关西北两界之间。有三路。其一。自旷城岭二百里。出德川。以趋于弥勒岭。其一。自斗芜岭八十里。出古顺川。以趋于弥勒岭。其一。自剑山岭二百里。出孟山。以趋于弥勒岭。此弥勒岭为两界间路之冲。而新仓居于岭下。则关防必守之地也。本郡以右营将。舍关防必守之地。而远在静戎江上。以临平地。不足以控制重岭也。崇祯十年。沈阳兵从江界。踰旷城岭。过德川。出弥勒岭。直走成川。盖虏人知弥勒岭无捍蔽也。此所谓考其地利。而郡治不可以不移者也。今之议者。或以为郡治始自古顺川。移置于静戎江上者。取其稍近于节度营也。今节度营不移于宁边。则右营亦不当移。是固不然。五营皆近节度营而为州治。则右营诚不可移也。而今之所谓五营。去节度营或近或远。则岂可以节度营之不移。而不移其当移之右营也。今郡治去山十坊可二百里。上有峻岭之阻。下有大江之险。冬则雪壅。牛马不征。夏则水涨。舟楫不通。山十坊转输之民。运粟米负布缕。昼夜不息。以供税赋。不幸为虎豹所食。盗贼所杀。水波所溺者。不可胜数。寡妇孤儿。哭不绝声。虽兵革征伐之祸。岂有若是之酷者哉。此所谓察其民心。而郡治不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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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者也。今之议者。又以为若移郡治。则虽为十坊之幸。而独于五坊之人。可谓不幸。是徒知五坊之苦。而不知十坊之怨也。自五坊距新仓。仅五十里。自新仓距十坊。可百馀里。虽使郡治移于新仓。而十坊赋役之苦。尚倍于五坊之民也。部下成川,阳德,江东,三登四州。在郡东南。而远者四百馀里。近不下二百馀里。每岁操阅。先数月期会军兵。而远州穷闾之士。荷戈于数百里外。以赴郡下。不及期者。比比有之。假设边境有警急。则虽欲朝令而夕发。不可得也。此所谓询其军情。而郡治不可以不移者也。况闻近年。今郡治有水土之疾。人吏官属死亡相继。齐声而吁呼。皆愿移郡。亦可见群情之同也。郡守虽无知识。非敢以水土之疾而欲移郡治也。盖观夫今之郡治。则地利不便。民情皆怨。军卒之心皆苦之。至于新仓则不然。地利甚便。民情皆悦。军卒之心皆乐之。使 朝廷知其如此。则必有以许其移郡也。夫郡五坊民人等生长郡下。出入官府如户庭。不愿一朝移郡治以就新仓。相与流言而沮之。十坊之民。无不怨郁。赴诉于閤下之庭。而不知止者。岂有他哉。亦不过至愿所存也。郡守受百里之责。不宜终默。敢采父老之言。具状论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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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乞閤下驰闻于 朝。移建郡治。无坏一郡关防之重。
移观察使论南边事宜状
本府南接对马岛。倭奴缘海以为馆。狺狺如虎豹豺狼狎处户庭之内。此西北二边之所未有也。赖 先王威德。数百年不见兵革。而万一倭奴窃发。伏甲于海舶之中。帆风飘忽。直抵本府。则本府虽曰独镇。军伍皆属节度使。八里之城。谁与守之。府使莅府日浅。未能详度边防事利害得失。而本府在节度营百里之外。遥受节制。以应其变。则凶锋所冲。不崇朝而城必陷矣。节度使虽能指挥属郡。星夜发兵。其势已无及矣。本府一陷。则鸟岭以南。皆将土崩矣。万历秀吉之事。亦可见也。东莱一府。不设则已矣。既设官府。又筑城郭。则宜有以增其军伍。以为必守之地。而今也不增一兵。并与其若干土卒。而尽归之节度使。是 朝廷置本府于必不可守之地也。边门防御。疏虞如此。岂不为倭奴之所笑乎。谨案 孝庙六年。本府始设独镇。 肃庙十六年。兼防御使。三年还罢。居久之。复为独镇。号守城将。节度营所属别队步军别骑卫等。专属本府。使本府自主号令。会节度使李玕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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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又中寝。虽有独镇之名。而终无独镇之实。故本府辄引 两朝故事。以求遵行。然帅臣各为本营。曾不顾东莱一府。率常沮之而后已。盖节度使以为东莱若得为独镇。则梁山,机张军伍别骑卫。亦将听东莱节制。故必欲与之力争。水军节度使。则以为防御使位在水军节度使之上。府使若兼防御使。则体貌之间。有所逼。故必欲相争者。亦以此也。本府则常欲兼防御使。以节制于梁山,机张两邑。不欲独率本府军。自主号令而已。故至今十年之间。尚无定议。既不得为防御使。又不得为独镇。岂非可惜之甚者乎。且以本道军伍数考之。左道所属为别队马军者三千一百二十八人。为步军者一万八千五百十五人。右道所属为别队马军者二千五百四十二人。为步军者一万六千九百四十二人。其外杂军。不必较其多寡。而左道所属之军。比诸右道。其加者马军六百三十六人。步军一千五百七十三人。虽使左道。无东莱府军伍八百十五人。别骑卫二百三十人。于节度营。不过损若干兵耳。且梁山军伍三百六十八人。别骑卫四十人。机张军伍八十八人。别骑卫三十人。虽属东莱。左道马军之加于右道者。尚至四百九十五人。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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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之加于右道者。尚至三百九十二人。而 朝廷常抑本府不欲予左道军伍者。甚非所以重边镇之意也。伏惟执事念本府防御之策。驰闻于 朝。速赐裁处。使本府定为独镇。本府军伍别骑卫。一听府使节制。都试操阅。亦令府使行之。而独镇节目。自营门集议。上禀于 朝。酌宜施行。
上政府论倭火箭状
都监将校金夏鼎。以十一月二十七日至本府。请得银子七百两。潜入倭馆。市火箭。虽未知夏鼎之言果不妄也。而府使浅陋之见。不能无区区过虑。何也。自日本讲和以后。兵器不得相买卖。约条甚严。边臣莫之敢违者二百年矣。 肃庙时。府使伯父忠烈公使日本时。 命市角。已而还寝。角犹不可市。况火箭乎。今本府谨守约条。常诫边民毋得生事。而夏鼎为一火箭。欲犯明法。为边臣者。又出银货以资之。使百年金石之约。自府使坏。此一不便也。且倭人多诈。馆中虽有真火箭。岂肯轻市于他国乎。夏鼎私与倭人相亲。以为倭人必不欺也。而府使实不知其果然也。往者译官朴尚淳。得日本火箭而来。府使已知倭人之欺尚淳也。今夏鼎所谓火箭。又安知不为倭人所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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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真火箭终不可得。而徒见欺于倭人。岂不为倭人所笑乎。此二不便也。近年以来。倭人以难从之事。来请者多矣。而辄被本府沮抑。故倭人积不能平。因事欲生衅端者。非一日也。有如狡倭阴使人佯卖火箭。执夏鼎所赍银货。然后因而发之。以责本府。则府使何辞而对乎。本府人素不谨密。而倭人素多机巧。今府使潜出银货。使夏鼎往市火箭。而倭人终不能觉者。府使不信也。事若宣泄。则倭人必请诛夏鼎以践约条。不从则禁防由此大坏。生衅于倭人也决矣。此三不便也。府使猥蒙 国恩。待罪边陲。直当守边臣之体而已。安得无区区过虑也。且本府旧储若干银。其数不足。故出钱使易银货。而近者蔘路一断。倭人亦不出银。银货已绝。无以相易。方将俟飞船之至。而夏鼎不能相待。今姑还归。具笺手写。密付夏鼎。因陈浅陋之见。仰候指画。
上政府论佛狼机状
训鍊都监奉 圣旨。作佛狼机。下本州以壮兵器。然本州近无炮工。虽武库有佛狼机。军民不知佛狼机之为何炮也。故本州兵器之中。佛狼机最为难用也。谨案 明史。佛狼机在占城南大海中。嘉靖二年。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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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使柯荣。破佛狼机于稍州。生禽其将别都卢等四十二人。得大炮而名之曰佛狼机。指挥副使汪浤。进于 朝。火炮之有佛狼机。自此始。然 明城堡墩台。用佛狼机而制寇者。府尹未之闻也。周官曰。枉矢絜矢。利火射。用诸守城车战。注曰。枉矢者。取名变星飞行有光。今之飞矛。是也。二者皆可结火以射敌。由此观之。周之时。亦有火器也。然冬官考工记。称鍭矢参分。茀矢三分。兵矢五分。兵矢者。枉矢絜矢也。铁差短小。盖火器短小。然后其飞也轻。其行也疾。故枉矢絜矢之重。曾不若鍭矢之重。茀矢之重。此车战之所以取胜。城守之所以制敌也。若佛狼机。以铜为之。长六尺。其大者。重千馀斤。其小者。百五十斤。虽求轻飞而疾行。不可得也。恶能用于车战城守邪。自古火器。未尝不精且巧也。而中国不得御外侮者。无他。神机运用之法不传也。 明诸镇所造火器以百数。而佛狼机为之雄。京师谓之大将军。及西洋红夷大炮至中国。 天子又赐红夷号为大将军。而红夷与佛狼机。皆铜重。终无一人善用者。可嘅也已。今都监造佛狼机。钜其腹。腹有修孔可以容子炮五介。而力士莫之能动。惟藏之武库之中。积百年不可一发。府尹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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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用者。非谬论也。冯应京言佛狼机体甚重。无以致用。如㓸坚木为炮腹。则一人可挽而走。是应京得火器之妙也。伏惟庙堂穷神机运用之术。议于都监。命炮工以木易铜。使佛狼机。无徒为贮药空器。不胜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