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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谷先生遗稿卷之十八 (自动笺注)
素谷先生遺稿卷之十八
 錄
  
孤舟錄[上]
公元1745年
乙丑正月四日
白虹貫日
本館進陳戒箚隨參。
六日玉堂故事
  時白虹之變。
式日斯生。
而 上以微疾
久不接臣僚
大小憂惶
直中引谷陳戒 宣廟語。
故事
(見䟽稿)翌日引見備堂。
承旨尙迪語諸宰曰。
玉堂故事之力也。
十八日次對
入侍于興政堂
 十七日
白虹貫日
玉堂請對
日暮翌日入侍
大臣諸宰亦以次對進。
 上以灾異
縷縷自咎
因歎曰。
昔我朝大臣
李文成眞聖人之嘆。
若使文成而在今日
當作何等語耶。
諸臣以次陳勉
光紹起伏曰。
 聖上遇灾惕念。
有此 筵訪。
至意藹然
顧臣蔑裂。
有何別件奇策
仰裨消弭之術哉。
俄者伏聞 聖敎李文成眞聖人之語。
不勝感嘆
 聖上誠以文成聖人
今日消灾之策。
亦可求之於此
文成不在矣。
文成之論。
則布在遺集
可擧而措之。
昔 宣廟甲戌正月
虹貫之變。
其時 下敎求言
先正進封事上言 聖躬闕遺
中言時政得失
下言生民利病
直言極諫經世之謨也。
使李文成見今日。
則亦必以是消弭之方。
先正之疏。
有曰 殿下內無音樂酒色之娛。
外絶馳騁戈獵之好。
喪亂如此
灾異如此
臣竊痛心
今臣又以此爲 殿下痛心
先正之所條列者。
皆可爲目今受用之要。
今 筵席迭陳。
不暇長語
先正所謂奮發大志
日夕不懈者。
尤其要切語也。
伏願 殿下文成之書爲法焉。
 上曰。
所達甚好。
體念焉。
公元1754年
二十四日
召對于興政堂
 
入侍承旨尹光毅。
上番趙明鼎下番尹光紹
時大臣以虹貫之異建白
審理使于八道
應天消灾之策。
抄選八使
不日將發。
是日資治通鑑文義畢。
上下演陳實心應天之功。
明鼎陳審理使利少害多。
乞令𥳑其騶率。
以減廚傳之弊。
光紹曰。
上番之言末也。
如知其無害
則斯速已之。
誠使審理之行。
可以恤民消寃。
廚傳之費。
亦何足念也。
臣意則此行有害無益
徒失小民之望。
以爲不必送也。
 上曰何謂也。
對曰。
竊聞審理之行。
異於繡衣
無暗廉之事。
不得論斷守令。
若然則何
以廉搜獄情
採訪民隱
有所實效哉。
畢竟歸趣
空往空返而已
小民則不然。
傳聞 朝家遇灾警動
送審察之使。
欣欣然以爲是將革吾良役之弊。
伸吾積枉之寃。
必有實政實效
可活吾屬
顒顒跂望
所謂審理使。
不過得一獄案
得一二瑣弊。
如是而往
如是而來
則民皆失望
以爲 朝家何爲而送此使。
使吾屬疲於迎送而已
如是則所損甚大。
顧何益哉。
弭灾之策。
自有實政。
在於審理哉。
 上曰。
予聞儒臣之言。
殊覺無聊
如是則不送爲宜。
明鼎曰。
意亦然。
成命之下。
難於請寢。
所以略及其弊耳。
 上便欲下旨罷之。
光紹曰。
凡事不可造次
詢問處之似宜。
 上曰。
明日大臣諸宰及八道審理使。
幷引見議罷可也
光紹又奏曰。
向日次對
大臣以爲良役之弊。
嚴飭守令。
充定良額。
無鄰族之患。
考其勤慢。
繩以重律。
可以漸致整頓
此爲革弊之要。
諸臣亦以爲是。
遂定法條
發繡考察爲敎。
臣意竊以爲此法不久廢閣
不如愼之於始。
免得三日公事之譏。
良役之弊。
已過百餘年。
講求矯革之方。
不用極。
而卒不得其要。
如是可以革弊
則 祖宗朝名臣碩輔
計慮豈不及此
而乃區區於戶布口布之間哉。
道臣不及知。
湖西所居也。
又嘗爲御史
熟知其弊。
五十三州。
除七八邑外。
摠是民少軍多。
徒擁虛簿。
黃口白骨
在在皆然
若行此令。
一切嚴法繩之。
四十餘邑。
必皆犯罪科。
而到此亦必有大臣騷擾勘律之請。
安在嚴法之意。
若知其如此。
而姑掩覆之。
則又安事乎嚴飭哉。
故臣則曰不變其本。
欲求其末。
雖日令月飭。
决無實效
王政歸於煩瑣矣。
臣於其日所見如此
而諸宰迭陳。
嫌於勦說
今始敢陳淺見
 上曰。
役事
其日予雖呼寫傳旨
不無疑於心者。
今聞儒臣所達。
事勢果然
上番之意何如
明鼎曰。
臣見亦然
臣則孰於圻內。
內則無邑不被罪矣。
 上曰。
良役之弊。
不可容易救革。
予甚悶焉。
光紹曰。
 聖上猶不深知其弊矣。
 上曰。
豈不知之乎。
光紹曰。
百聞不如一見
生長鄕曲
而猶不躬到蔀屋
不能深知
及爲御史潛行村閻。
目擊其弊。
傷心慘骨。
食息不能忘也。
今若以生髮未燥之兒。
黧面鮐背之叟。
宛轉推剝者。
聚而置之於興政堂前。
則 聖上亦必慘然傷嘆
不能須臾忍。
卽思所以變革
救活之矣。
惟其未及目覩
如是荏苒矣。
 上慽然歎曰。
儒臣之言懇惻
予亦動心
實無善策
何以得也
光紹曰。
此惟減爲一疋之役。
猶可救其一半
其說甚長。
立談可盡。
而其本在於 聖上奮發大志
節用愛民
量入爲出
然後方可講論此事。
不然
徒爲席上空言耳。
 上曰然矣。
此則予當自反
而一疋之說。
予曾聞金始㷜有是論。
似勝諸說矣。
光紹曰。
臣亦見金說。
而此可以一人之言而論斷也。
惟在 朝家堅定變通之志。
然後集衆策而裁成之耳。
此臣所以不敢畢其說也。
 上曰。
予亦當於次對議之。
翌日次對
諸議皆以爲儒臣之言有所見
湖南審理使趙榮國
主當罷之論。
趙右相引罪力主
不罷審理
一疋之論。
諸議亦皆持難而止。
只令備局申飭前敎。
後二事果無實效云。
二月一日
移拜校理
校書校理
謝 恩。
晝講召對
(時移 御昌德宮)
十二日有妖獄。
差問郞。
 獄事以埋凶 東宮爲言
左右相因人言發之。
上下震驚
余以問郞入侍
默察獄情
多涉闇昧
疑之。
適有趙觀彬名。
緊出囚人羅沉招中。
以爲趙做飛語
欲誣豐原家。
陷之月塘之禍云云
體當發捕。
 上甚難處
無語而坐。
廷臣亦皆色沮莫敢言。
余念此獄旣無端緖而發。
自此邊延及彼宰。
畢竟脫空
益難收拾
朝廷事體
不可不顧。
遂進曰。
招辭殊涉亂語。
獄情亦似不實
願 上無驚動
且言鞫招中埋凶二字
實事
蜚語二字虛影
自相矛盾可疑
爲問目以陳之。
 上顧大臣曰。
儒臣極明白。
以此發問
自服亂招。
得解
(時宋左相寅明按獄
出語趙公榮國曰。
曾聞尹學士優於經學
不料才識之如此云。)
十六日
移拜司諫院正言
 謝 恩後。
又以未署經引入
三月十二日
移拜修撰
謝 恩入直
晝講
十八日
乞暇還鄕
四月五日還朝
七日
 上省牲器于 宗廟
陪從入侍齋殿
 是日 上以犧牲不腯。
特罷獻官太常提調宋寅明。
儒臣入侍
承旨趙明履,副提學元景夏校理李昌壽,申暐,修撰尹光紹金尙喆,副修趙雲逵趍入。
 上曰。
予爲諸臣所挽。
旣停親享。
只欲省
牲器歸矣
今獻官旣罷。
又聞預差洛豐君不爲齋宿
莫重享禮
使不齊之人將事。
而 予自還宮。
於心不安
今則事勢窘迫
善處之道。
予雖在宮中
果已齊潔
故欲爲仍留將事
未知何如
儒臣引經據義陳論可也
景夏曰。
小臣鹵莽
倉卒承問
不知所以爲辭。
思量仰對。
而但以獻官之不致齊
乃爲親享。
事體似苟𥳑。
且當暑親享。
誠悶迫矣。
履,昌壽,暐等。
亦皆初言蒙識。
繼陳苟𥳑悶迫之意。
光紹對曰。
變禮也。
初無經義可據
但親享則論以禮意
决不可行
不備不成祭。
臣聞親享則大祝奉俎官。
每室各員。
攝行只是四員。
今若備員則不齊享官。
幾人入廟。
若不備員則非親享也。
親享則犧牲每室各用。
攝行合用四牛。
今若備牲則四牛猶羸瘠合用
况十二牛乎。
若不備數則非親享也。
且又有大節
親享則幷行永寧殿。
攝行則只行於宗廟
犧牲籩豆
只備大室之享。
若親享則似當於永寧殿。
急急備物
享廟之節。
何等嚴重
而乃因獻官一事
明日之享。
今日猝定。
凡事苟簡
不誠不備
莫大於此
數三節目
有甚於獻官之不齊
伏覩 殿下以禮奉先
豈可使
莫重 廟享
歸於苟𥳑哉。
彼預差獻官。
雖不致齊
齊之所重。
不預不處二事而已
茹葷飮酒
細節也。
問于洛豐君。
若不犯此二節
則似當行事矣。
景夏曰。
尹某所達。
大是有識
 親享則果難行矣。
履曰。
不備不成祭之論。
果是矣。
 上曰。
儒臣所論。
詳明有據。
親享則予當不行
獻官將何以爲之。
承旨出問可也
承旨還以洛豐君有私致齊爲對。
 上遂攝行
將罷。
言端復奏曰。
今日 處分
雖出於敬奉 宗廟至意
而第獻官之捧瘠牛。
不過疎脫
豈有歇視大享之理。
過享後從論罪
則可無目下難處之端。
 處分大遽。
獻官陞實。
終涉苟簡
此等處更願 聖上益加涵養之功。
 上曰。
儒臣是矣。
涵養之戒當服膺
是夕入直
夜得寒疾
疏受暇。
五月二日
呈辭遞職。
 身病兩朔彌留
時又有再從兄忠淸水使拿鞫之事。
私義不安
呈遞
六月四日
拜副脩撰
謝 恩。
晝夕于煕政堂
 是日 上問校理洪益三曰。
尹光紹呈遞
又久不除職。
向來事(卽水使事)而然耶。
對曰。
初有實病矣。
上曰。
必因其事而然也。
何不安之有。
其事已過。
今則尤無不行公之義。
牌招察任。
蓋 聖意或慮賤臣有不安心
特爲開釋如此
卽謝 恩。
晝講入侍
上番洪益三。
下番尹光紹
周禮
八日出直。
午特召。
入侍養正閣。
(東宮講書堂)
 是日 肅廟忌辰
 上御養正閣。
將製常訓敎 世子
特召承旨金尙迪,儒臣尹光紹入侍
 上命尙迪執筆
口號訓辭
 敎曰。
承旨訓義時。
累次筆硯
儒臣素知經術
欲與參論文字而特召矣。
因詢經史出處
綴文義趣
條目之當否。
字句疵病
又命隨見仰達。
光紹不敢
 上曰。
此將以訓後嗣
非比他文字
所以儒臣也。
其勿辭。
 上定八條
逐段引 肅廟故事爲說後。
至法祖條。
光紹奏曰。
法祖之本。
在於心法
先儒有關麟趾之意。
可行官法度。
祖宗心法本也。
祖宗法度末也。
今此條。
論其末而無其本。
似爲欠闕
祖宗法制
祖宗政令一句中。
改潤似好。
 上曰是矣。
命改曰述祖宗之心法
祖宗政敎
崇儉末端 列祖容直之盛德語。
奏曰。
求賢納諫
人主大節
八條之中。
闕而不論
臣將陳達
欲添條目矣。
 聖上乃於袪黨條。
求賢辨讒之說。
此條又添容直之意。
甚盛甚盛。
親賢臣遠小人
前漢所以興隆也。
小人賢臣
後漢所以傾覆也。
况賢邪不辨
讒諛得志
則尤無以調劑之術。
至於容直一節
在於崇儉條。
而尤爲人修身制治大要
不但爲後王之鑑法而已
但列朝下
只書容直。
不書納諫意似有欠。
添入何如
 上曰。
所論意思甚好。
添書納諫二字
勤學條。
 上曰。
中庸成功一章誦之。
卽爲誦
 上曰。
是皆學問之功乎。
對曰。
生知安行
不假學問
先儒堯舜當之。
學知利行。
由於學。
故以武當之。
困知勉行
非學不做。
故以曾子當之矣。
 上曰。
然則只當書學以下矣。
崇儒重道之文。
起伏曰。
 聖意及此
貽燕之謨也。
崇儒重道。
固是我朝家法。
出治之本。
八條闕之。
故臣心甚歉然
附見于此
 聖上敎儲之訓。
可謂知所本矣。
不勝欽歎
 上曰。
儒臣言是矣。
將畢矣。
起伏曰。
臣有淺見
 聖上勤學置之八條之末者。
似有深意
八條之中。
勤學爲本。
其餘七條
皆自勤學收效者。
結語及此意而今闕之。
似有欠。
 
上推案而喜曰。
予幾忘之。
初意如此
神昏不能照管
儒臣
幾失此大義理也。
口號敬天以下數行。
承旨讀之。
曰文與義俱好。
此則儒臣之功也。
屢稱之。
其外字句刪潤五六處訖。
 上命承旨一讀之。
歎息曰。
於今日做此文。
豈所忍也。
興愴之餘。
思先述懷
垂戒嗣人
庶幾警惕有倍於他日
光紹起伏曰。
八條之敎。
貽燕嘉謨
述先之大訓
而臣有區區所懷
値此愴懷之日。
不敢縷縷
臣聞中庸曰踐其位。
行其禮。
事死如事生。
亡如事存。
孝之至也。
今 聖上死事亡之孝如此
尤宜留心踐位行禮之義。
凡 先朝之所行者
皆講服體行。
不徒感于心。
必將反之躬。
以致治而裕後也。
 聖上薰陶 聖考盛德
欽服至今
先儒所以貴親炙之也。
今又使 東宮有以親炙欽服
豈不美歟。
堯舜傳授
不徒言語
必皆以躬行心得之本也。
 肅廟旣以是傳之 聖上
則 聖上亦宜勉勵
誠心繼述
以傳之 東宮
豈非授受之美歟。
 上曰。
儒臣之言。
義理固好。
勉戒切至
豈不所以繼述先志
而今衰老
志頹精消。
將無有爲
譬如箱中有物。
已盡散
用。
雖復傾箱而求之。
更有何物乎。
對曰。
是則不然
訓辭中所引 先朝御製金珠濫費誠難儲一句
可以仰復者。
金玉是有底物事。
儲之箱篋
散用旣盡。
更無餘物矣。
 聖上爲治之本。
將無時而可盡。
其體不窮
其用無限
豈如箱篋中有底物乎。
成湯曰。
苟日新
日新
日新
 聖上新德出治之功。
日日如此
則寧有儲箱無物之理。
此 先朝御製中學藏身用有餘之義也。
 上曰。
儒臣言尤切至
有感于中。
體念焉。
翌日入侍
夕出直。
(是筵更論常訓文字)
十日
特 命久直
入侍
 九日夜
 上下敎曰。
尹光紹雖非直次。
特命久直勿出
翌朝復就直入侍。
承旨金尙迪,韓翼謩,玉堂洪益三,尹光紹
 上曰。
東朝聞予述訓。
欲見之。
當諺釋以進。
予當親釋首尾兩段
示規模。
八條諸臣解進。
 上因口號諺釋。
尙迪,翼謩,益三俱不能於諺。
遞至光紹
敢辭
隨呼旋寫。
 上笑曰。
儒臣又熟於諺書。
專管諺解一事
明朝成編無遲也。
光紹奏曰。
解語法。
一遵經傳諺解之規乎。
 上曰然。
退出
達夜諺釋。
翌朝淨寫。
是日韓翼謩,金尙
喆。
承 命問議于贊善朴弼周祭酒沈錥處。
十一日入侍
 朝。
 上命入諺解草。
晩入侍。
尙迪讀常訓。
光紹讀諺解。
講論訂定
夕又 命入侍
十二日入侍
 承旨韓翼謩問議于贊善入來
御製文字
爛熳點定
 上命儒臣商論
翼謩欲一從之。
光紹奏曰。
以臣淺見
朴弼周所論。
間有未盡處。
不過盡布所見
以備採納而已
 聖上亦宜曰可曰否。
是者從之。
過者裁之。
乃爲講訂之義。
若謂山林所論。
嫌於可否
屈意而從之。
規模欠於弘大也。
 上曰。
此合予意。
儒臣試先可否之。
光紹指陳四五處未穩。
 上皆從之。
翼謩隨處爭之。
至一處。
翼謩甚力持不下
光紹便止。
 上曰。
儒臣甚厭爭難何也。
須以所見明辨宜矣。
對曰。
儒家爭辨
易成聚訟
此宜爲戒
若是義理肯綮
則何可恤此。
而無甚關係處。
必立己見
紛紛爭較。
若此不已
竊恐 御製文字
轉生訟端
不敬孰甚焉。
此臣所以致謹也。
 上曰過慮也。
盡意論難
 予當折衷之。
光紹遂歷陳。
 上多從
是秋
以常訓中尊二字改定事。
弼周陳䟽。
大生閙端。
 上臨朝嘆曰。
尹光紹向言生訟端。
果然
有以先見也。
(祭酒沈錥不對。)
十三日入侍
 講訂訓文字及諺解訛謬處。
是時熱極熾。
日必再三引接
光紹奏曰。
暑氣如此
臣等固不足論。
 聖上日御筵
恐致榮衛之損。
願且勿亟。
朝夕淸凉時晉接。
合節攝之道。
 上笑曰。
儒臣未諭予意。
世道如此
難保無事
向日續禮時。
領相欲遲之
予固慮此促成之。
進御後一日
乃以食禁肉儒臣而逐之。
其時若用領相之言。
續禮幾不成矣。
今此常訓。
亦將以敎 東宮
非等閒文字
予每恐生出何事
速成之耳。
十六日晝講
入侍政堂
入侍養正閣。
 講周禮
是日淨寫常訓及諺解進御
入侍
 上命金尙喆讀常訓。
尹光紹讀諺解訖。
 上曰。
今旣就緖
可謀入刊。
尹光紹,洪益三方芸閣兼官云。
兩臣主管入榟可也
十七日
往會芸閣
刊本校寫。
二十日
成歡驛狀就理
 以間田行。
把馹事也。
三司由歸
驛中謬規。
以一卜馬相待
不閑律令
認作事例
一任驛吏擧行而已
驛丞李仁好老黨也。
欲持此搆罪。
方伯李德不聽
適會伯趙載浩到界。
驛丞言。
欲因以中之。
又憚於自犯手做。
使丞自爲狀。
書寫啓紙而此事成矣。
(時以常訓事
 上借注益深。
趙,鄭一隊忌媢尤深。
傾事陷之。)
七月五日
錄常訓勞。
 命授準職。
 時刊進常訓。
 上以述訓時儒臣有準職之賞。
十三日原情
(時金吾堂上有故不坐
至是始納供。)
 供曰。
矣身生長鄕曲
立朝日淺
 朝家典章
多未慣曉。
夏初受由還朝也。
道內驛卒稱引前例
出馬相待
矇不審量
謂例則然。
果有一卜馬隨行之事。
而今見成察訪狀啓。
則始覺其違犯科禁
無所逃。
惶駭之極。
容措無地
矣身雖甚無狀
不至放肆無忌憚。
豈知非法故犯之哉。
誠以驛卒襲用謬例。
矣身則錯認事例
不知不覺
自陷罪科
鄕野疎昧。
不可追。
至於驛狀中張皇捃摭
儘有可辨。
而孽由己作。
更何與彼呶呶
所自傷悼者。
平日操心行己
粗勉以謹約畏愼
一朝遽罹於冒禁之科。
只自撫躬慙恐而已
十五日
編管于公州敬大驛。
 
律當杖配。
脩撰金尙喆疏言經幄近臣
不宜施杖。
 命除杖。
配單留中
十日乃下赴配。
香芝山齋
十一月二十七日
蒙宥給牒
 先是 上下詢曰。
尹光紹徒限已准乎。
承旨對曰未准。
至是修撰趙雲逵啓曰。
近日 聖上頗開講筵
前修尹光紹經學
見推儕流
宜置經幄
而以犯科方在徒配中。
似有參酌之道。
 上曰。
前日下問矣。
大臣何如
領相金在魯曰。
尹某果有經學
所犯亦不大段
參酌無妨
 上曰特放。
給牒
公元1746年
丙寅正月
 命敍用
二月八日
脩撰
承召入
 
特叙之下。
銓曹終不檢擬。
 上下詢其故始末
受點
銓官承趙載浩之旨也。
○自罹文法
屢蒙 恩旨
私分惶感。
不敢在外控辭
赴召
晦日入城。
違牌召。
連有 國忌
不牌不召
三月十三日
 上疏自劾辭職
不 許。
 疏(見䟽稿) 批曰。
此何撕捱。
爾其勿辭。
校理趙雲逵 啓曰。
尹某當初所坐。
旣非故犯
且蒙 恩除
在渠之道。
不可撕捱。
方當 聖上勤勵之時。
尹光紹經學
日侍經幄
必多裨益矣。
 上曰。
尹光紹撕捱過矣。
各別申飭行公。
是後連日違召。
 
上曰撕捱太過
重推
牌招夕講入侍
又不進。
二十二日
擬庭試試官
又違牌。
 特命勿罷。
 夕講。
知事元景夏曰。
近來廉隅太勝。
分義則輕。
尹光紹一向撕捱。
未免太過
宜有申飭
 上曰。
尹光紹特除旣有意。
而蓋其爲人介潔
馹騎之乘。
由於不知而然。
可以此過自撕捱。
今則已違試牌。
奈何
舊例違試牌。
宰臣外皆罷。
故欲因此遞職。
歸鄕後三日
越例只推。
出格外。
惶悚無已
二十四日
謝 恩入直
 時當路猜媢益深。
竊欲自劃屛伏
久事違傲試牌只推。
或恐更添惶悚之端。
不得已出肅。
二十五日次對
入侍于煕政堂
 先是左相宋寅明。
陳有所爲無所爲之義。
以爲人主注措
亦當以有所爲爲心。
如云後世以朕爲何如主。
以此自奮
亦何可專無所爲之義乎。
 上以爲所爲伯道也。
無所王道也。
左相所達似誤云云
是日 上又語及之。
領相金在魯,參贊元景夏諸臣。
皆以左相所達爲非
以朕爲何如主。
專是伯道云云
左相亦自辨。
 上敎以爲所爲無所爲。
所行之事。
迥然不同
因笑曰。
此酬酌轉
爲學問之辨。
儒臣必知之。
試言之。
光紹對曰。
所爲無所爲。
張南軒義利之辨。
爲學問之大端
朱子亟稱其有功後學
則此無可疑。
而但 聖敎所謂有爲無爲
所行不同
則不然。
天理人欲
同行異情
假如左相所達後世以朕爲何主一語。
 聖上以此存心自勵
顔淵舜何予何底意思
純然出於天理之公。
則雖有爲而無所爲也。
憧憧賢君庸主之名。
要以避此而釣彼。
專出計較之私。
則此眞有所爲也。
事雖同而本原運用有異。
王伯之分。
於是乎在矣。
此惟在 聖上一心如何
臣下所可窺測處。
不必苦苦分析有爲無爲之辨。
但願加工一心之幾。
察其向背之分幸甚
景夏曰。
此正儒臣之言果是矣。
 上曰。
儒臣所達。
極明正當
予當體念
二十六日
晝夕于煕政堂
 入侍承旨啓禧。
丄番尹光紹下番嚴瑀
周禮地官師儒朋友章文義畢。
奏曰。
臣於聯師儒朋友兩語。
有感焉。
小學所謂隆師親友之義也。
上古所以人材作興
淳俗美者
以其有師友之敎也。
三代之隆。
上自王宮國都
下至州里
黨。
莫不建學立師
敎之以小學大學之道
而亦皆本之於人君躬行心得之餘。
文敎大明
多士生國。
今此聯師儒朋友
成周盛際
立敎大體也。
 我朝崇儒重道。
師友之敎素明
挽近此學。
幾乎滅絶
師友道喪
經殘敎弛。
鄕無善俗
世乏良材者。
由於此。
 聖上君師之位。
若能推心得之敎。
則豈如是頹廢乎。
此等文字
不徒口誦
必以反觀於今時。
所以興文敎而敦俗尙
師友而崇道學
然後方可有讀書實效矣。
 上曰。
儒臣所達切實
而鄕無善俗
世乏良材
小學語而陳之者
有感焉。
可不留念
二十七日
晝夕于煕政堂
 承旨良。
上下番上同。
司徒敎官章文義畢。
光紹曰。
敎官之敎字。
最宜詳味
司徒掌邦財掌邦敎
而必以敎官爲稱。
其義深矣。
其以財與敎。
幷總於司徒者。
斯民非財不生。
非敎不知
設官分職
不可二之
司徒之職。
必掌五品之敎。
以是爲重者也。
後世司徒失職
只以聚斂期會之事責之。
度支敎養儲畜之道。
屬之成均
成均之敎。
又歸弁髦
便同漫職。
人材不興
治敎不明
由於此。
今雖難以一復古制
必須使度支知其任在於養民
不在於掊民。
成均知其司徒之敎實屬於太學
而任首善之化。
 聖上尤宜知其根本皆在人主敎化薄稅斂而自勉焉耳
司徒一篇
敎字最要。
讀書先看大義所在體行之。
然後方可有效。
伏願 聖明留意
 上曰。
儒臣之言甚好。
度支只知聚斂
成均亦歸弁髦者。
切中今日之弊。
體念焉。
光紹又奏曰。
正歲敎于百官
脩乃職共乃事。
其有不共
有常一章
振勵羣工
整敕朝廷
治世氣像
可以想見
每歲警動振作如此
安有癏曠偸隳之患乎。
然而周公之爲治。
豈徒警威于朝臣哉。
其所以自警者。
思兼三王
而待朝。
奮勵不假如此
百僚率職
咸共其事。
可見周公制治本末矣。
目今百隷怠官。
庶績叢脞
朝象俔俔
日趍衰亂
此皆羣臣之罪。
臣愚死罪
抑恐 聖上奮勵之志。
有愧於坐而待朝之盛德
以致如此
今讀此章。
肅然自儆。
以脩天職
共國事。
然後大儆百僚
蕫之用威
則撥衰振微之治。
可以歲月致也。
 上曰。
所達切實
敢不自勉
儒臣儒臣之職。
承宣承宣之職。
百僚皆然
吾國其庶幾
自今予當與諸臣共勉之。
講畢
知事元景夏曰。
聖源語關 聖躬而已蒙赦
李彥世事大臣尙在罪籍
輕重倒置
臣竊慨然
堂上下詢良。
對以彥世黨心不可放。
光紹對曰。
彥世之放與不放。
當論其所如何
不必比較於朴聖源也。
臣意則彥世論大臣
三年絶塞
罰已行矣。
聞其有風病
久置北塞
死生可慮
生還彥世。
則是盛德事也。
 上曰。
意亦然。
(彥世甞論金相在魯遠竄
是時蒙放。)
夜召對于政堂
 
上下番上同。
資治通鑑唐高祖卷。
光紹曰。
一編
攻戰殺伐之事。
無文可言
凡觀史到治亂興亡之際。
當看其所治亂所以興亡
體念于心。
必思其與同道而興。
與亂同事而亡。
然後方可有效。
此是唐興亡之事也。
隋唐之大罪。
不足論。
東征西伐
賦役煩重
民不聊生
此隋之所以亡也。
唐宗之假仁義
雖非王道
而志在濟世
救亂止暴
保養生民
此唐之所以興也。
孟子曰。
保民而王。
莫之能御
伯者之治。
保民
不得成矣。
目今生民倒懸
賦役繁苦
流離塡壑之勢。
一朝土崩
莫可收拾
識者憂歎久矣
自 上宜深加愛恤之政。
以唐之所以興爲法。
以隋之所以亡爲戒。
是謂看史之益也。
 上曰。
達誠是。
可不留意
二十八日
入侍崇文堂。
 是朝
校書館進新刊自省篇。
是書 上所製以訓東宮者也。
 上坐崇文堂。
東宮亦侍。
入侍承旨李成中。
玉堂趙雲逵,尹光紹也。
 上命諸臣以次讀訖。
各有所陳勉
光紹奏曰。
前年養正閣。
侍 大小朝。
讀常訓書。
今年於此堂。
又侍 大小朝。
自省編。
偏逢嘉會
見貽燕之盛謨。
誠愚臣之幸也。
念常訓。
綱目井井
昭揭門路
修己治人大綱備焉。
此篇義理精密
一句一藥。
修己治人之要法詳焉。
此雖 聖上之書。
實取前聖之謨也。
貽訓元良
東方太平之基。
而但 聖上不可以衰老
少自退托
深寓抑戒之義。
躬行實踐
克可自省
元良有所觀感
則其效不但文字敎訓之比而已
昨日 筵中。
 聖敎以予有過擧。
諸臣持自省篇入諫爲諭。
臣等奚待 聖上有過而後
持入以諫哉。
謹當以此責難啓沃平時
俾 聖上日
高明
 聖德日就中正
不至有過擧之可諫。
伏願 聖上留意焉。
 上曰。
予已料儒臣言必如此
所達雖好。
而予何敢望。
予述此篇。
曾不諭於他人
儒臣予知學問不敢諱。
篇中所述。
間有自然近於學問處。
不過偶然說到。
非有所知識而然也。
儒臣以此若謂予或有工夫
誤加戒。
則誠過矣。
光紹曰。
中垂訓。
無非要切
 聖上自謙偶然說到。
臣則妄謂 聖上知及而仁未守也。
非知之艱。
惟行之艱。
幸勿自謙而益加體行之功。
 上曰。
如此
予當自勵
諸臣亦勿以予老。
而頻加提警也。
二十九日
以庭試試官參考
翌日入侍出榜
閏月三日
以謁 聖試官
參考春塘臺。
 曉隨 駕參酌獻禮于 文廟
還于春塘臺。
七日
陳情疏南覲。
 今番一出
只爲叩謝之忱。
初非久計
時適明齋先生遷窆之禮。
陳情䟽(䟽見䟽稿)南歸
後日政。
首擬獻納
 傳曰。
講筵頻開。
儒臣不可移擬臺職
望筒還給。
次對
左相宋寅明復尹光紹黃景源久任春坊
 上曰。
如此之人。
宜置春坊矣。
二十三日
咸鏡北道馬評事
四月十一日
移拜副脩撰
上䟽辭職
不 許。
 侍讀官尹得載啓曰。
評事尹光紹
當初 特除 聖意
蓋取其文學
當此逐日開講之時遠出。
誠可惜。
周禮懸吐。
光紹主之。
亦可悶。
 傳曰。
人君用人
各取其長。
尹光紹特除玉堂
蓋取文學也。
此等之時。
不可外除
改擬館職
上疏辭職
(見䟽稿)
五月七日
移拜副校理
六月十三日
赴 召入京謝 恩。
入侍于慶春殿
 上候夜來患瘧。
朝少減。
卽出肅入直
 命持自省篇。
入侍承旨趙明履,玉堂尹光紹臥內
 上伏枕臥。
卧龍冠。
衣白苧裌衣。
白紵裌。
衾枕褥席朴素
緣間破綻
儉德不覺欽歎
自省篇訖。
 上曰。
此是予所述。
有何文義
儒臣試言聖賢治心治病之格說。
使予病中有以服膺也。
光紹對曰。
 聖候調攝之中。
不忘學問之功。
藥餌之外
思聞治病之要。
甚盛甚盛。
先儒治心治病
合爲一事
蓋人疾病之生。
其原莫不由於心。
未病而養心血氣順軌
旣病而淸榮衛便利
古人詩云。
萬般補養虛僞
只有存心要規
 聖上
晼晩
血氣旣衰。
補養之方。
非不用極。
天和或愆。
有時發作如此
臣愚死罪
切恐養心淸心之功。
未甚着力
以致榮衛之損也。
昔我 宣祖大王氣質粹善病。
羣臣咸以爲憂。
正臣成渾進封事。
朱子之說以爲收拾身心
保惜精神
使志氣常淸義理昭著
孔孟以來第一法門
非但養心大法
爲養生養氣之至訣也。
哲命歷年
在於此。
其所論說
合治治病而言之。
收拾保惜四字
尤爲用功之要。
志氣常淸
精神充盛
心體虛明
外邪不入
養生
壽命之原。
亦不外此
帝王紛華波蕩
深宮宴安
尤宜用力收拾保惜
養心攝神。
本出治。
治心格論
非不多矣。
朱子以此仰勉其君。
先正以此誦陳 聖祖者。
忠愛惓惓之意。
尤可想見
 聖祖當日體行先正之說。
用能中興之治。
享國四十餘年。
今 聖上疾病之餘。
善端藹然
思聞治心治病
臣敢以先正之說。
爲 殿下誦之。
伏願 殿下留意收拾保惜之功。
以追 聖祖盛業焉。
 上曰。
所達極好
予當服膺
先正之說。
在於何書。
對曰。
在先正文集。
冊名牛溪集。
似在
內閣
淸燕之暇。
取覽似好。
下立甚多可觀
人主不可不一見也。
 上曰。
予當取覽。
十五日
入侍歡慶殿。
 上移次歡慶殿。
承旨儒臣入侍
自省編。
十八日
入侍歡慶殿。
 承旨趙載浩
上番尹光紹下番趙雲逵。
自省編。
語間 上曰。
今時無可爲。
光紹對曰。
臣亦以今日無可爲。
自見錦段事後
稍有庶幾之望。
 聖上行政出治
一如禁燕貨之法。
人心可服。
時弊可革矣。
 上曰何謂也。
對曰。
在下土。
令之下。
民間擧相告曰。
吾王自今禁燕貨矣。
雖無識賤隷
以爲好命令。
塲市亦無買賣者。
傳聞洛下消息
士夫家風一變
錦段爲恥
古人所謂草上之風。
臣始見之。
惟顧 殿下推類以廣之。
凡於俗弊民瘼。
一準此例而矯革之。
則令何患不行
何患不變
何患不可爲哉。
 上曰。
效果如此乎。
然此則猶可行。
他事則誠難矣。
光紹曰。
臣於新令節目
慨然者。
具疏以聞。
旋聞廷臣有言之者而還寢矣。
然猶有所未盡
無紋之屬。
猶許貿用。
則綾緞無紋者。
必將依舊服用
恨不能一切
防塞嚴法於其初也。
 上曰。
儒臣之論是矣。
作法之初。
難用一切如是
追當有講定耳。
又問儒臣之見。
本來如此乎。
對曰。
此非臣見識所及
臣之五代文正公臣煌。
著爲家訓
不衣袖帛。
不衣綾緞。
故家聞見如此
每恨 朝家不能痛禁燕物。
今番新令。
有符宿心
故尤以爲幸。
雲逵曰。
尹氏家風如此
士夫間傳爲美事矣。
 上曰然乎。
二十一日入直
入侍歡慶殿。
 承旨趙明履。
上下番上同。
講詩關雎篇。
前是 上講此篇。
或謂文王事。
或謂宮人事。
 上曰。
予終未曉。
上番儒臣
今始入筵。
亦陳所見
關雎所謂轉輾反側
琴瑟鍾鼓
文王事乎。
詩人事乎。
光紹奏曰。
以集傳觀之。
似是詩人事而非文王事
然臣則平日竊有僭疑以爲兩句語。
文王邊觀之。
意味深長
屬詩人邊觀之。
意味淺短
而集傳旣是朱子所定。
不敢遽然立異
小註之說。
明白如此
未知朱子初晩定論何在
故竊自附於義理天下至公之義。
屬之文王
以備一說而已
今諸臣之以詩人爲說者。
亦遵集傳。
何敢斥之也。
 上笑曰。
儒臣似厭爭難。
意見則不
以集傳爲是矣。
履曰。
其言似如此。
光紹曰。
非不欲爭難也。
自是自用
主張己見
儒家大忌
每嘗戒之。
詩意誠難質言
關雎之詩。
程子以爲周公作。
先儒以爲詩人作。
朱子以爲宮人作。
其難斷如此
况此反側琴瑟之義。
妃嬪之說。
朱子毛鄭古註。
何敢遽斷其得失也。
第陳淺見如此耳。
履又得集傳而釋之。
陳其不然
光紹奏曰。
若掃去箋註
只取大文
諷詠上下
則其旨自見
文王反側思服琴瑟和樂也。
宮嬪欲得聖女
何至於寤寐反側
樂得聖妃。
何至於鐘鼓琴瑟哉。
此皆過其分數處。
是以疑之。
深味大文之旨。
庶可得之矣。
 上曰。
予每致疑轉輾反側
琴瑟鐘鼓
有非宮嬪之事。
儒臣之疑與予同。
箋註是後出之文。
只讀大文
其旨自見誠是
光紹諷誦一遍而奏曰。
風之爲體。
上下其義相承
篇篇皆然
以此意諷而玩之
上章旣言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下章又言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下章寤寐而求之者
豈非上章君子乎。
諷詠而還
其義自接。
意味自然如此
 上曰。
其言果有意味。
承旨試與儒臣反復焉。
履曰。
宮人以爲君子好逑
而求之者
意亦相接
不必如此看。
儒臣不直斥集傳。
而只以僭疑爲辭。
意似以集傳爲是
而又有此疑。
不明白矣。
光紹曰。
集傳豈能無疑
而但朱子定論
新學小生
何敢議到。
朱子嘗語門人曰。
予讀詩四五十遍後。
諸家註解
熟玩而驗其同異
又讀三四十遍然後
乃敢折衷云云
今臣等無朱子工夫
只是口耳所得
何敢遽然折衷哉。
所以難言也。
集傳辭義
亦可以文王觀之。
只是琴瑟章註尊奉二字
有所碍滯。
自歸宮人矣。
 上曰。
儒臣於集傳。
欲以文王之者似矣。
然則尊奉不可以文王觀之乎。
試言之。
光紹曰。
尊奉二字
牽強爲說。
古人夫婦相對如賓。
或遇妻子嚴師
亦皆尊禮之義。
冕而親迎
與共 宗廟
豈不敬而奉之乎。
然此則終似牽合
不敢爲說。
 上笑曰。
予意正然
集傳予亦欲以文王觀之。
何如
履又陳尊奉二字
宮人之辭。
光紹曰。
此則主宮人者似勝。
故臣只主朱子小註而爲說矣。
雲逵曰。
冢宰(前此儒臣詢于朴弼周)之意以爲若以琴瑟鍾鼓爲文王事
則有宴私之嫌云矣。
光紹曰。
此則以俗見而度聖人也。
匡衡曰。
情慾之感。
無介容儀
私之意。
不形動靜
所以爲文王后妃之盛德也。
豈可琴瑟鐘鼓
致疑宴私乎。
 上曰。
此則儒臣言是矣。
今日此訟。
不能决。
予疑終不能解矣。
光紹曰。
兩說皆通。
俱出朱子
不必苦苦紛爭
無論文王宮人
只願 聖上深玩關雎之義。
得其性情之正。
以致齊家治國之化。
而麟蹄之應。
推之於 東宮
則可爲東方億萬斯年之休矣。
 上曰。
所論甚好。
體念
二十二日
入侍歡慶殿。
 承旨南泰良。
上下番上同。
又講關雎篇。
 上復承旨儒臣爭論文義
泰良亦主集傳。
上下番所爭。
亦如昨說不决
泰良曰。
上番儒家人。
習於經術
其所爭論
似有所受。
且有勝心。
非臣等齟齬之論。
便可降幡也。
光紹曰。
承旨之言差矣。
如悟其失。
言下卽服。
儒家法門
臣非有勝心而然也。
自前甚厭與人爭難。
 聖上固已洞鑑
蓋臣此說。
亦有所受。
故參判兪棨精於經術
亦以關雎爲文王事
兪棨卽先正臣尹拯之師也。
當時師友之間。
已有一段定論
臣非臆創爲說也。
昨日又思一說
子云關雎哀而不傷
樂而不淫
夫婦之間居室之際。
哀者易至於傷。
樂者易至於淫。
不傷不淫
得性情之正。
而惟文王聖德
可以與此。
故夫所以贊歎之也。
至若宮人
則其分疎其情緩。
其哀也自不必至於傷。
其樂也自不必至於淫。
不傷不淫
特其常事
泛泛宮人
亦可優爲
何足關雎之盛而贊歎也哉
惟其一篇
形容文王之德。
故在詞而有不傷不淫之美。
在聲而有洋洋盈耳之盛。
只是宮人事。
夫子贊美
不如此其摯也。
諷詠三章之辭。
深玩夫子之訓。
則其旨自可得之矣。
 上欣然曰。
此說誠合予意。
予見如此
而但不能說出耳。
泛泛宮人亦可優爲者是矣。
泰良曰。
臣意則此在宮人甚難。
而在文王易爲也。
 上曰。
此則承旨之言差矣。
光紹曰。
相難無已時。
各俟學進好。
 上笑曰。
更讀下篇
讀畢周南
文義而退。
二十三日
入侍歡慶殿。
 復講詩傳初卷
先是有以勸善指路歌。
退翁所作而陳白者。
 上取覽而稱美之。
因命致祭陶山書院
是日光紹奏曰。
伏聞 聖上進覽俗本指路歌。
有所感契
特命致祭先正甚盛。
第臣曾亦見是歌。
而未聞其的出於先正
熟味
詞意近巧。
先正語。
今若遽然致祭
嶺南亦多老師宿儒
質言其非先正所作。
朝家擧措
豈不貽笑士林
而亦恐有欠於尊敬先正之道。
臣意則姑勿擧行
徐待博訪
得其眞證然後
方爲致祭似好。
 上曰。
儒臣所達。
有意見。
依爲之。
自本訪問可也
後因嶺人朝士
果聞其非先正所作也。
儒臣之。
 上曰。
若非尹光紹
幾致嶺南士林之笑矣。
二十四日
入侍歡慶殿。
 復講詩傳初卷
七月三日
參 平復賀班。
上陳情疏南覲。
 
甲子以後
一出而遭朴聖源
再出而遭李仁好。
指使之徒。
睢盱不已
故以不出世路爲定。
而儕友多勸以去不可猛而有跡。
余亦感激 聖恩
一伸答謝
且欲冺跡出處之際。
要歸少進多退而已
一出
十日而退。
四朔之內。
 除召荐降。
一向在外
分義惶恐
上京違罷而歸。
適値 聖候違豫
不得已出肅。
久非志也。
參賀班而歸。
九月
移拜司僕寺正
十月
移拜副校理
上疏辭職
不 許。
○移拜司諫院獻納不赴
在外遞。
十二月
拜司諫院司諫
公元1747年
丁卯二月
發京行至公州。
陳病辭職
 時 東朝回甲稱慶
職在侍從
不可偃息
南邑發行
至公感疾
陳疏而歸
疏到院。
以移職還給。
八日
移拜校理
 上敎曰。
尹光紹近日安在
何其久不入館職也。
乃有是除。
二十九日
就理蒙放。
謝 恩。
 有在外玉堂禁推之 命。
就理後特放牌招。
三月二日入直
入侍歡慶殿。
 命編皇壇儀。
 先是 命禮曹草定觀刈儀注
是日禮堂尙魯持觀刈儀入侍
又招儒臣議定
光紹趍入。
 上命先見觀刈儀注
改訂其誤處。
編入禮中
光紹看詳奏曰。
節文間多疎漏
文法亦非儀注本色
若欲編入於續禮。
則似當點改矣。
 上曰何處
對曰。
兩兩作耦。
次次刈取等語甚俗。
 上笑果然
試改之。
對曰。
大射禮有耦射之文。
今亦只言以次耦刈。
似可矣。
 上笑曰。
儒臣編續五禮
故習於此文字如此
退出後一一添潤可也
尙魯以續五禮
元儀窒碍處爲奏。
 上問之光紹
對曰其時不無窒礙處。
故仰稟別爲考異一篇
通古今之宜。
禮堂所疑。
皆在其中矣。
披卷以見之。
 上笑曰。
主禮者入來
可無疑晦矣。
因 下敎曰。
 皇壇儀注
續禮增脩時。
儒臣來稟。
予嫌其煩廣而置之矣。
到今思之。
莫重儀文
只作儀曹故紙甚未安。
且慮其脫失訛誤
予欲輯爲一書
一置史閣
一置 皇壇。
可以遵行一時
永垂後世
禮堂儒臣任此役。
編次規模
一如五禮儀。
序例圖說一卷
儀注一卷可也
尙魯曰。
儒臣熟於禮。
序例圖說
使之專任何如
 上曰依爲之。
將罷。
 上曰。
儒臣久在外。
今始入直
故予欲爲夜對。
今已登筵
犯夜
當於後日爲之矣。
是後設廳惠民署。
五日
次對歡慶殿。
 大臣刑官入侍
論斷罪囚
 上命儒臣參覈情罪
時有盜御庫物人當死。
張釋之說。
原之
六日
晝講歡慶殿。
(講周禮
筵說佚。)
八日
陪 駕往 皇壇。
參望省牲禮。
 是日承 命周覽壇宇器皿帳幄之制。
載之圖說
九日
大祝參 皇壇大享
 
皇壇在禁苑西隅
設門通外。
前此禁中入直官差祭。
則罷祭後自門而出。
留于待漏院
禁門開。
還于直所例也。
是日自直中參壇祀將出
門外忽有掖隷提燈籠來告曰。
 上敎入直玉堂
今作大祝
禮罷後。
導之自後苑。
送之直所。
館吏曰。
後苑有四重門
何以往也
掖隷曰。
 上已內竪次次開鑰以待矣。
遂隨隷從禁苑深處魚水堂來。
月色如晝
百花爛開
一館吏。
獨自步來。
五門至于舘。
朝紳聞者以爲異數
十日
晝講歡慶殿。
 
承旨洪象漢。
上番尹光紹下番陽澤
講周禮畢
光紹奏曰。
臣以大祝
參 皇壇之享。
不勝匪風之感。
况我 聖上終宵對越之懷。
益復如何
第於紙牓一事
有微見敢達。
 神皇紙牓。
何等尊嚴
而旣寫之後
便是神位
乃背覆案上。
以糊重漆之。
奉安之際。
又以手摩擦粘付神座
其爲不敬大矣
臣適以大祝
身當其事。
不覺惶汗沾背。
厚紙書榜
猝難奉安
不得已依前行之。
深用未安。
徐思一策
若於神座
一板爲隱穴之制。
奉紙榜安其中
自上以下
則可無許多未安之端。
而亦合敬謹之道矣。
 上驚歎曰。
紙牓糊漆。
不敬大矣
前此無人言及。
故予不知之。
儒臣致詳如是可幸。
事係重大
當議大臣處之。
又奏曰。
祭器當初一遵集禮。
依㨾制用。
實出脩其禮物之意。
久遠之後
傳訛襲謬。
䇺㽅篚羃之屬。
失明制。
至於犧牲升鼎一節
享禮所重。
而今番臣旣爲大祝
享祀諸節。
一一檢察
問其設鼎之所。
則守僕輩以爲無升鼎之具。
只是自鑊直升牲匣云。
如是事體輕褻
儀文不備
不可因仍苟且也。
臣謂亟命該曹。
牛羊三鼎鑾刀扃匕之屬。
一從明制
從速造成
祭器失制者。
亦命改造
依禮遵用宜矣。
 上曰。
國儀文苟𥳑。
 宗廟雖有鼎與鑾刀
而廢而不用
頃年申飭用之。
今 皇壇幷與其器而無之可歎
申飭該曹。
祭器不如式者幷改之。
鼎刀等物。
從速備送。
今番儒臣大祝
 皇壇事整頓矣。
後日次對
大臣紙牓奉安之制。
依議施行
素谷遺稿卷之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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