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栎泉先生文集卷之十二 (自动笺注)
櫟泉先生文集卷之十二
 雜著
  
中庸箚錄
天命之性。
是就人生以後形氣之中。
單指本然之理而言也。
之謂二字
當著眼。
只是一理
而自天所賦謂之命。
自物所受謂之性。
分命性爲兩截
則是天之所命。
或有遺。
而物之爲性
不由天矣。
豈理也哉
小註
陳氏曰。
元本云云
兼存之。
曰。
若其可離
則爲外物非道矣。
率性之謂哉。
如此
尤爲明備
朱子訓義
多引內之文。
還釋篇內之字。
篇章首云率性之謂道。
故此云豈率性之謂者。
正釋非道二字
元本定本
各是一意
豈容打成一段
旣曰非道矣。
又曰豈率性之謂哉。
如此
只成贅疣說話
未見其爲明備也。
此盖陳氏一時照勘之失。
而其爲學者之戒則大矣
朱子說話
自有初晩彼此之異。
若不思參從違
而徒欲傅會滾合。
以爲尊畏之義。
朱子旋見旋改之本旨哉。
此爲開卷第一眞諦
致者。
推而極之之意。
今以動靜言之。
不動則靜。
不靜則動。
二端而已
其中細分之。
則又各有極處
不覩
不聞者。
靜之始也。
渾然靜者
靜之極也。
一念之萌。
動之始也。
無適不然
動之極也。
就此一地頭。
約之又約。
精之又精。
上約上精較粗。
而下下精尤精。
註中自至二字
已見此意。
語類紅心邊暈之喩。
盖無餘蘊。
尤翁著馴致二字
雖似太重
而盖深得朱子之旨矣。
時偕曰。
戒懼自是通貫動靜底工夫。
今以自戒一句
不覩不聞。
何據乎。
曰。
戒愼恐懼
專言之。
無所不包
愼獨之愼。
戒愼之愼也。
謹獨而言。
則自屬靜一邊。
朱子已屢言之矣。
或問曰。
自其不覩不聞之前
所以戒謹恐懼者。
愈嚴愈敬。
本註則直曰自戒懼而約之
以至於靜云云。
戒懼之爲不覩不聞工夫
不啻明矣。
未發之謂中。
時偕曰。
未發時。
不容有工夫
有工夫
便是已發。
子思令人戒懼
使至有未發境界而已
才未發則便是中矣。
愚謂未發前。
不可不用工夫
須於不覩不聞之時。
略略收拾
有事焉。
不失寂寂惺惺之體。
然後可謂大本矣。
不成平時一向膠擾紛亂
得間歇。
便爲未發之中也。
時偕曰。
衆人只是動不動
常在已發。
不得爲中。
才得未發。
安可不謂之中。
若如兄說。
則是未發。
亦有兩樣也。
曰。
非未
發之有中不中也。
衆人所謂未發。
可謂之靜。
不可謂之未發也。
未發豈可無端以致之。
子思之意。
學者
存養戒懼
以全其本體
未有不加戒懼工夫
能有未發之中者也。
朱子或問中上段。
只釋中和本體
段然以下
指陳衆人用功始終
其言曰。
靜而不知所以存之。
則天理昧而大本所不立矣。
動而不知所以節之。
人欲肆而達道所不行矣。
又曰。
靜而不失其體。
便是天下之大本立焉。
或失其體。
大本便昏了。
動而不失其用。
便是天下達道行焉。
或失其用。
達道便乖了。
又以門人之說。
此心存。
寂然時。
皆未發之中。
感通時。
皆中節之和
心有不存
寂然
木石而已
感通
馳騖而已爲是
盖有不容不兩行說者矣。
伯從氏曰。
衆人亦有一霎時洞見本體處。
此則當作境界
曰。
衆人亦豈一向木石而已
有時氣志淸明
私欲退聽
本體自然呈露矣。
是以存而不失
大本可立矣。
正時偕所妙契處。
此亦有以致之。
鷄鳴而起
孶孶爲利者。
安得有此境界
或其資禀素高
觸物感悟
泝流竆源也。
或其牿亡不痼。
夜氣淸明
形靜而心通也。
然則所謂存養工夫
不外是。
朱子下段說話
正欲學
者。
一朝如此用工而已
曷嘗相悖哉。
義理
惟患墮在死法
今於未發工夫輕輕略略處。
不可含胡鶻突
畏首畏尾
要須大開口說出。
下手做去。
何者
未發者。
本非神異別界也。
只此日用應接之隙。
或有暫時靜歇。
七情都息。
而不攝乎昏散。
便是未發本色
其爲工夫
斷然有始有終
提撕這裏者。
功之始也。
守之常不失
則功之終也。
便是大本立處。
此箇地頭
本自白平實。
前此讀不仔細
常求之怳惚莽蕩也。
未發之前
朱子初欲以復卦當之。
(養觀說及答南軒書。
)後從林擇之
坤卦爲定。
(中庸或問
答子約書
)此是初晩之異。
而尤翁以爲坤與復。
雖有陽氣動已動之殊。
而俱在大冬之中。
心雖有未有知覺已有知覺之別。
而皆不涉於喜怒
故俱在未發之前云云
(答尹拯
)又以大全呂子約書及語類陳安卿問爲證。
今按未發自是一箇未發。
坤則復。
非復則坤
豈容以兩卦湊成
盖坤之爲卦
正在剝復之交。
全體純陰
而猶其造化之妙。
無間容息。
纔盡於上。
而復便生於下。
所謂坤卦不爲無陽
而以當乎思慮未萌知覺不昧也。
思慮未萌坤也。
知覺不昧
亦坤也。
豈容分未發爲兩截
以上
半屬坤。
以下半屬復也。
由此知覺不昧
所知覺之端。
則今以坤之不爲無陽
爲復第一爻三十分中一分之始可矣。
若朱子初說。
程子所論復以見天地之心爲未發。
則正指其卦成已動之後。
不可後說會通也。
其答呂子約書。
則尤明白分開。
以能知覺爲坤。
所知爲復
而曰不得合爲一說矣。
他日與子約二書
皆與此書相表裏
(曰。
目之有視。
耳之有聞。
與心之有思
一等時節
一有此。
便不得爲未發。
又曰。
遺書中。
纔思卽是已發一句
能發明子言外之意
盖言不待喜怒哀樂之發。
有所思卽爲已發。
此意已極精微。
說到未發界至十分盡頭
不可以有加矣云云
)則尤翁以爲合坤,復之證。
而謂之痛快者。
恐是照勘之失。
其答北溪一條
不分曉
(曰此處知覺雖是動。
喜怒哀樂
却未發否。
先生首肎曰是。
曰復一陽雖動。
然未發生萬物
便是喜怒哀樂未發否。
曰是。
)似以動與未發爲一地頭。
然旣與手成書不合
則恐不可以此掩之也。
仲思曰。
按論性答藁後敍云。
擇之疑思未萌者是坤卦事。
未應以復當之。
予謂此乃易傳所謂無間可容息處。
思慮未萌者。
固坤也。
而曰知覺不昧
則復矣。
此雖未爲有失。
詞意有未具。
擇之之疑雖過。
而察之亦密矣。
據此則又不以南軒書爲失。
而反以擇之爲過。
則朱子初說。
恐亦不可抹摋也。
曰。
朱子
無失者。
以其看得無間容息之妙處
初晩無異也。
又自謂未具者。
以其直以復卦
當未發處。
語欠宛轉也。
擇之之疑。
在未曉朱子復字本意
云過矣。
其察得未發前本體
則又有大過人者。
云密矣。
而其作或問
脫然舍己取彼
則其意可見。
學者當主或問定論
而於散出諸說。
當活看其本意而已
如何如何
更按養觀說箚疑云
論性答藁後所言。
亦與此同。
或問則但以能知覺。
靜中有物。
而此則直以知覺爲言
或問則以知覺不昧
靜中有物。
而此則直以復卦一陽已復爲言
豈有初晩之異耶。
中庸或問之成。
盖在己酉之後
而論性答藁。
則在壬辰。
或問之說。
似是晩年定論也。
(箚疑說止此。
)始知論性答藁後。
亦非定論
而尤翁答尹一段
亦與晩來所論異矣。
仲思曰。
時中。
通未發已發而言耶。
只是已發之中耶。
曰。
中者。
本無過不及之名。
程子論時中。
必引行止久速。
禹水顔巷
朱子亦以堯遜湯伐。
夏葛冬裘爲言
宜若全作已發看。
朱子取游氏以德行言之則曰中庸
而繼之曰。
中庸之中。
實兼中和之義。
此章又以不偏不倚過不及中字
又曰。
戒謹不覩
恐懼不聞。
無時不中
然則時中之義。
當曰靜而
得性之中。
動而得情之中。
是謂無時不中也。
莫不飮食
鮮能知味一節
正好體貼天理
盖口之飮食
目視耳聽。
手持足履
一等物。
而知味與聰明恭重。
一等則矣。
若如楊氏說認衣食作息爲道
則是虎狼搏噬爲率性也。
物則所以不可不明辨
卽此當然之則。
又是沖漠之無眹者也。
今之說理者。
合之過則或認物爲則。
離之過則或判理爲二。
皆由不能體貼也。
執其兩端
尤翁云。
魯人三年喪則厚矣。
朝祥而暮歌者薄矣。
孔子曰。
踰月則其善矣。
其中也。
仲思曰。
如此則便爲半折之說也。
曰。
中之義固難言也。
朱子亦屢變其說。
而若尤翁此語。
則恐是記錄之差。
今改之曰。
天下不服三年者惡矣。
魯人之行三年喪則善矣。
於善之中。
朝祥而暮歌則薄矣。
踰月則善者厚矣。
中在也云
則與朱子萬金一金之說。
合矣。
仲思曰。
南方之強
何以謂之不及強。
豈以誨人之道。
不必含容巽順者。
橫逆之來。
亦有可報者耶。
曰。
南方之強
含忍力勝人爲強。
以其終能勝人
謂之強。
以其一意含忍
謂之不及強矣。
含忍君子之事。
而著意計較
便非理義矣。
費隱之義。
舊見亦未有失。
而其主乎朱子鳶飛魚躍費也一句
而要說理妙用泯合無間處。
太欠曲折
使人疑於認器爲費。
不但言語之失也。
今當改之曰鳶飛魚躍可見者。
氣也而理之用也。
其所以飛所以躍之故。
隱而莫之見者。
理之體也。
鳶魚
物也。
當飛當躍。
則也。
所以所以躍。
理也。
卽此當然之則。
沖漠無眹之理在焉。
庶乎不悖否。
鳶則必戾於天。
魚則必躍於淵
可謂率性自然矣。
若不仔細辨別必然見在之分。
則易入於認器爲道
認作爲性矣。
費隱之理。
愚謂當求諸道器二字上。
或謂費隱
是理之費隱
不可形下看。
此固先儒定論
然但執此一說
不知所以然
則不幾於鶻圇乎。
形而下之中。
自有形而上之理。
非器卽是道也。
盖道自在器中也。
朱子曰。
費是形而下者。
隱是形而上者。
而其下答人說曰。
這箇也硬殺裝定。
說不得
須是意會可矣。
以物與理對言之是如此
只以理言之是如此云云
深味此說。
盖謂卽此當然之理。
便是所以然之故也。
非直以費爲器而以隱爲道也。
或曰
如此當然之理。
便是器否。
曰。
君臣父子
是器也。
當孝當敬。
是當
然之理也。
道之費也。
其所以孝所以敬。
則道之隱也。
鳶魚
器也。
能飛能躍。
是當然之理也。
道之費也。
其所以飛所以躍。
則道之隱也。
分而言之。
固有是三者。
然理之用。
不離乎器。
今使尋孝敬君父之外
飛躍鳶魚之外
其可得乎。
中庸自說君子之道。
費而隱。
則雖三尺童子
不知爲道費隱哉。
然求理之體。
自在事物之先。
求理之用。
則捨事物無以見。
世之論費隱者。
堅守一邊
纔言費用
一毫雜乎事物
故至謂日用粗處。
不可論費。
而誠之不可掩等處。
可以當之。
却不知誠之發見已雜乎氣也。
膠固支離之弊。
有如是夫。
朱子答輔漢卿問曰。
當然不可已。
只是指事而言。
凡事固有當然不容已者。
然又當求其所以然者。
何故所以然也。
又以陳安卿所論當然者。
就事直言者。
爲甚備。
此豈以事物
便作當然也。
程子所謂道亦器。
器亦道者
學者此等題目
細入思議
不以先入爲主
則必有犂然會心處矣。
丘未能一。
仲思聖人謙辭
非心自聖
而姑爲退託則得矣。
而遂以此義理無竆
聖人
亦有不能盡者。
則恐未安矣。
凡觀聖人
不可以本分之無所不
至。
而疑謙辭之姑爲假託。
不可以謙辭之出於誠心
遂疑本分之眞有未至。
聖人眼孔大
常見道體
事變無竆
故其自視常若有不足
其實與道爲體。
動以无妄
雖欲有未至。
得乎。
此章直以爲聖人所不能者。
據其心而言也。
仲思當更思之。
鬼神之義。
前日看得大略
而其論理渾融引喩聖人之心處。
終欠歷落分明
今當改之曰。
鬼神者。
陰陽妙用
天地實理也。
故以造化之流行而言。
功用良能
皆當屬形而下
其實理之乘載而言。
性情功効
皆當屬形而上
譬如人之一心
主氣而言。
則其爲性爲情
亦氣之動靜也。
主理而言。
則其或中或和。
皆理之體用也。
此所云鬼神之德者。
正指其實理而言。
費隱章首君子之道。
語意恰同。
(君子之身。
固氣也。
而云君子之道。
則專以理言
)而今不疑於彼而疑於此者。
一則功用良能
非所以釋理。
二則以不見不聞。
不足以爲隱。
此皆不明理氣渾融
不離不雜之妙者也。
朱子有曰。
自然理言之。
則天地之間。
天理爲至實而無妄
天理得誠之名。
所謂天之道鬼神之德。
是也
(二十章或問
)是直以鬼神之德爲實理也。
章註之意。
則雖若不言者
仔細推究
亦自曉然
其首
載程說者。
鬼神正義也。
次以張說終以己意者
明其本自然之理也。
(朱子曰。
良能
陰陽往來屈伸
乃理之自然也。
)其釋爲德以性情功効
則已見其爲實理之體用
(朱子曰。
不見不聞。
性情
體物不遺
功効
又曰。
人須是於良能功用上。
認取其德。
鬼神之德。
鬼神實然之理。
又以漢卿所問性情
是張子所謂二氣良能
功効
程子所謂天地功用云云爲然
)而他日又斥侯氏鬼神與德之非。
鬼神之德。
自歸形而上矣。
至若不見不聞之爲隱。
固有難言者。
然於實理二字看得定。
則亦易通矣。
上天之載無聲無臭
而實爲萬化
鬼神之德。
無形與聲。
而實爲萬物之體。
聖人之心。
無思無爲
而實爲萬事終始
此皆實理至隱而至費者也。
其曰。
不見不聞。
正指其實理之體而言也。
內言隱。
豈容二義
苟言其氣。
則又不當無形爲體矣。
或曰
如是則神之格思
亦理之格耶。
曰。
歸是實歸。
格是實格。
能格者。
氣也。
所格者。
理也。
有理有氣
氣行則理行
豈非渾融無間
不離不雜之妙者乎。
君子之道。
言用而體在其中
鬼神之德。
言微而又言顯。
所謂費隱也。
或費而隱。
或隱而費。
而其爲道費隱則一也。
下雖不明言理字。
而旣直曰不見不聞。
隱也。
不曰鬼神費隱
明道費隱
則因其不言
而其義益著矣。
或問
豈能一一嚼飯。
與人喫者也。
又况語類
不啻諄複
而猶不信及者。
何歟。
(不見不聞。
此正指隱處
前後
只擧費以明隱云云
此外勉齋北溪潛室諸條。
分明可見
不盡錄。)
朱子所斥侯氏
亦有合商量者。
侯氏曰。
只是鬼神
非誠也。
不曰鬼神而曰鬼神之德盛矣。
鬼神之德。
誠也。
朱子斥之曰。
猶言人之德。
不可謂人自爲一物
其德自爲德。
其意盖曰人之身。
固器也。
而旣曰人之德。
則是和人字爲德也。
若謂只是人則非誠。
而其德則誠也。
成說話乎。
所謂鬼神與德之非。
只在此。
今反侯氏
而先釋鬼神二字
形而上所以然
又謂不曰陰陽而曰鬼神
於此可見理氣渾融無間之妙。
恐又非朱子之意也。
朱子曰。
鬼神只是氣之屈伸
其德則天命之實理
(答呂子約
)又曰。
只就形而下說來
(答勉齋
)則鬼神
依舊氣分矣。
其釋章句曰。
莫非陰陽合散所爲
陰陽合散
莫非實者。
則又以陰陽互言之矣。
盖陰所以行。
鬼神所以靈。
實理而已
云實理。
陰陽不爲粗。
鬼神不爲精矣。
理之妙用
氣之良能
妙合變化
天地五行萬物萬事
莫非理氣渾融之物乎。
自然而飛。
自然而躍者。
理之費也。
所以然不可見者。
理之隱也。
鬼神
一箇大鳶魚
能屈能伸
氣也。
屈伸自然
體物如在則費矣。
所以然之故。
又有不可見聞者。
是則隱也。
有理有氣
氣行則理行
所謂無間之妙。
豈待以鬼神爲理
然後快哉
仲思又曰。
易辭及通書
多以神爲理
此言固若可喜
余亦嘗欲如此看矣。
近復沈思
覺有三礙。
章句旣以性情訓德
今先就鬼神
解作理。
所謂鬼神之德。
猶曰理之性也。
一礙也。
章句旣以不見不聞爲隱。
今以功用自然處。
謂之不見不聞。
是以理之用爲隱也。
二礙也。
鬼神者。
天地妙用
而今專謂之理。
則是理有作用
不待於氣。
而氣反乘理以行也。
三礙也。
是知陰陽屈伸鬼神正氣
而其言理者。
皆有爲而發也。
今且只就形而下鬼神
以其性情
謂之隱。
以其功効
謂之費。
則爲簡直而易通。
未知仲思見之。
以爲如何也。
退溪曰。
朱子只指形而下鬼神
性情功効實然處。
以是爲德。
卽其理也。
其誠也。
侯氏則以鬼神與德。
判然認作二物
朱子所以之者
正在於此也。
然則朱子鬼神
只是氣之屈伸
其德則天命之實理等語。
似欠商量
仲思曰。
退溪之意。
侯氏
雖似有間。
旣以鬼神形而下
而其德爲誠與理。
則是便析
二物也。
便侯氏之說也。
朱子氣之屈伸一條
終似可疑
每欲活看。
而未能融釋曰。
退翁此語。
亦自無病。
鬼神者。
形而下之物。
而其德則理也。
故若云鬼神之跡。
則是鬼神爲氣矣。
若云鬼神之德。
則是鬼神爲理矣。
一鬼神而隨指異歸。
不可以此遂謂鬼神形而上矣。
退溪之意。
盖謂指鬼神情狀之實然處。
謂之德。
旣指其德。
則和鬼神爲德矣。
而著形而下四字鬼神之上者。
侯氏之分而欲合之也。
(從只指至然處。
一口讀去。
可見其意。
)朱子有如此說。
勉齋問竊疑謂鬼神陰陽屈伸
則是形而下者。
中庸之言。
則是形而上者矣。
曰今此只就形而下說來
只是皆是實理發見
未有此氣。
便有此理。
旣有此理。
必有此氣云云
於此默會
則氣屈伸一條
亦可旁通無疑矣。
如何如何
鬼神不見不聞者。
在物之實體
而極乎所以然之原也。
天命之性也。
體物如在
當然實用
而本所以然發見也。
率性之道也。
天地萬物無小無大。
莫非實理體用
鬼神特其妙者耳。
或問二十章
覺得此義甚分明
未知如何也。
因其材而篤。
或曰
不當通言傾覆
而按朱子以爲
加厚永嘉薛氏雨露風雨非恩非害之說。
又盡其餘意。
輕看厚字。
則更無疑礙矣。
章首人存政擧
九經之目。
賢親臣民工人矦。
莫非人也。
禮樂刑政不與焉。
九經盡。
禮樂刑政
自無不擧矣。
其以知人爲事親之先。
而又以尊賢
修身之次者。
非人與賢有二也。
旣以此人明善
以此人爲政。
朱子所謂講學以導之於前。
定計以督之於後。
任賢經緯其中者。
聖賢之言。
豈苟焉哉。
玉溜講錄
聖周問。
大學之道道字
恐當以法字義看。
盖此不過學之道與道體之道自別。
末章君子大道
朱子修己治人之術釋之。
亦可見矣。
或問所謂其道則一而已
此道字。
只泛言大小一理之意。
不可引之以證此明矣。
但則近道矣之道。
似應章首道字
而與法義不同
未知如何看。
明欽曰。
言道者
有以大體言者
修道以仁。
是也
有以方法言者
深造之以道。
是也
今云大學之道者。
恐只懸空大人之道。
而繼言明新民至善以實之。
而以第一結。
近道一句應之。
意趣文理
似爲渾完。
仲思以末章註說
證其爲法字意。
誠有據。
以是遂疑近道之道。
亦爲大學之法。
則恐未安。
或問已言進爲有序
至於道也不遠
則明以道爲道
而以知所先後爲方矣。
不可混而言之審矣。
然此篇所言道字。
終與中庸自別。
今謂之大人之道。
而實不外乎明德新民
謂之修己治人之術。
而亦只是大人之道。
如仲思所引末章。
雖以術訓道
而又云天理之所以存亡者。
(詳見答趙唐卿問。
)豈以此歟。
文欽問。
旣說三綱領後。
當卽說破八目
就中間。
却先說知一段
何歟。
聖周曰。
大學之大間架有二。
明德新民
體用爲間架。
知止能得。
知行爲間架。
明德新民爲經。
知止能得爲緯。
二者備。
爲學之大綱擧矣。
故其下卽以本末始終結之。
則已成一部大學矣。
八者之目。
不過其中詳說之耳。
是以章句八目
雙擧明新與知得而言之。
意可見。
今若只言首三句
無知一段
無以明德新民
所以至善之由。
非所提挈綱領
托始端之意。
格物致知之說。
亦無來歷矣。
大抵聖人說話
不費安排
自然親切圓確。
委曲精明
類如此。
熟復詳玩
其味無竆
(三綱後。
卽以八目繼之。
語意氣味
大段局促
)能相曰此論是矣。
大學一經
分爲三綱領。
明德新民兩事也。
至善
只是兩事末後合尖也。
緊要標的
在於是。
故第二節
卽以知得二字
推明至善始終次第
明新二者。
皆擧於其中矣。
如此而後
方說綱領
詳備也。
不然而便卽說破八條目。
則亦甚硬突。
而無句鍵矣。
聖人之言詳密精當
眞無一毫間隙可言也夫
曰。
此固承上至善而言。
精神重在知字上。
須如仲思所言。
啓端托始之意。
方得發明
此段本旨
朱子已有曰。
三句緊要在於至善
而不說知止。
則無下工夫處。
聖周問。
明德與心。
亦有分別耶。
明德註云。
虛靈不昧
以具衆理萬事
孟子註釋心字
亦云人之神明
所以衆理萬事
二者之釋似無不同。
未知如何
曰。
固有偏言者。
而若明德者。
合理氣之全體而言。
猶言良心本心仁義之心。
不可專屬一邊
今先究本心偏言心同否。
明德與心。
可默而識矣。
仲思欲以孟子訓心之辭與訓明德者。
證明其同。
然彼則偏言其所以具所以應之能也。
(其下。
卽言性其所具之理。
可知偏言之心矣。
)此則兼言其所具所應之實也。
其辭雖同。
而所指自別矣。
聖周曰。
更詳古人言心
合理氣而以
德言者。
本心仁人心之類。
是也
有單指氣而對性言者。
如靈底是心。
實底是性之類。
是也
心字占地闊。
單言
可謂之心也。
明德則元初立本指全德
單言氣者。
則不得謂之明德也。
愚於前日
只知心與性之可分理氣。
不知其可分理氣者。
正是單言之心。
而全言者
不可分屬乎氣也。
(今以本心
謂之氣。
則不成說話。
)只知明德之爲心。
不知單言之心。
不得謂之明德也。
(如曰明德爲氣
爲理
則亦不成說話
)是故
非不明德難於分屬。
互相牽連
終未能明白區處矣。
今因講說之詳。
而得祛其積年疑鬱。
勝大幸。
盡心之心。
正是全體大用者。
(大學知至章云。
吾心之全體大用
無不明。
盡心之義。
如此
)故集註
亦以具衆理萬事釋之。
其曰。
其所具之理者
所謂性者。
非他也。
心中所具之理云爾
盖就其全體之中。
剔出而之耳。
不可以此而疑盡心之心。
亦爲對性之心也。
且能實云云者。
終似牽強
未知如何
能相曰。
二公之論。
所以究極心與明德偏全之際者。
可謂明覈矣。
至於盡心之心。
則只觀孟子盡其之
可見其非對性偏物事也。
明欽曰。
與知覺。
渾融無間
言心體用
性情其中
理之體用
不離乎心。
致知
或問謂妙衆理萬物者。
知覺良能也。
德章句。
謂具衆理萬事者。
性情實德也。
其爲全體大用則同。
而所指各異。
嘗疑盡心
亦知至之別名
故欲主知覺
今以本文存心二字推之。
不當爲偏屬之心明矣。
然其發明明德之訓。
却又因是而益切矣。
明欽曰。
一章下註
凡傳文以下
讀者多分屬於傳首
而竊疑論十章之意。
已具於上段。
此特其餘意附見者。
恐當屬上段讀。
更考唐本及儀禮通解中所載。
以此段分註於上段之下。
則其不爲傳首而設者。
亦可見矣。
益欽問。
或問全體大用
無時而不發見云者
天則在物。
各自昭著之意耶。
抑吾應物
本體呈露之意耶。
明欽曰。
天人一理
更無分別
天之視聽
卽人之視聽
人之作息
卽天之作息
除却萬事萬物
各具之理。
無所謂公共之理者。
仁義智者
人性全體
而亦天理全體也。
惻隱辭讓羞惡是非者。
人性之大用。
而亦天理之大用也。
孺子入井
謂之人所惻隱可也
謂之天所惻隱
亦可也。
武王
武王
之。
天誅之也。
推諸日用萬事
莫不各有當然之則。
平鋪放著。
流動光明
不干人物皮殼
而其能明與不能明者
屬於人心
或問所謂見於日用間者
以天理之當然而言也。
人惟不察者。
人心能否而言也。
其參於前倚於衡者。
發見本色也。
常目在之。
而眞若見者。
明之之實功也。
所謂成性者。
天理體段也。
存存者。
人心工夫也。
合天理人心。
謂之明德
若此所謂全體大用者。
恐是掉了人心
直指天理之流行者耳。
益欽問。
或問凡有聲色貌象者。
皆物也。
古今之變。
一息之頃。
若不於此例。
(以下四條
時偕去後追錄
)明欽曰。
天地一塵
無物不有
古今一息
無時不然
然言時則萬物
在陳所謂橫說直說
似是此意。
明欽曰。
各有攸主。
謂事之當惻隱惻隱之。
理主之。
羞惡羞惡之。
理主之。
明欽曰。
理雖散在萬物
而其用之微妙
不外乎一人之心。
此處極好說。
萬物之理。
不能自行
須待人處得各當其則。
此卽人心之用。
而亦物理之用。
心理妙合
於此可見
明欽曰。
已定之名。
天地可見之形也。
已著之迹。
順可指之行也。
若但因聲貌象之已定者
取其已然之迹。
自效而已
不復究其所以然者。
則是程子第六條所斥之說也。
益欽問。
或問不捨積累之漸。
其所豁然貫通者。
又非見聞思慮可及也。
兩端語。
上下呼應
不明
請聞其意。
愚意不捨積累之漸。
應上不畧其小。
不忽其粗兩句
豁然貫通
見聞思慮可及
上極其大究其精兩句
盖旣不務博。
止流於狂妄兩段
亦似與上切於己。
文字之功兩端相應
故此亦欲作一例看。
未知如何
明欽曰。
此段之義。
須就程子九條說中
尋究大小精粗等字所從來。
乃見其呼應收結
皆有下落
盖已物事文已說盡理之全體
精粗大小
錯綜其上。
下方博約兩句
總結此意。
而因言其積累之工旣如此
至於一朝有悟。
其所豁然之妙者。
(亦指程子說。
)有非見聞思慮所及
極言妙耳
今以大字貫通句。
以精字應見聞句。
不惟失却大小精粗本意
其於文勢語脉
恐亦不能圓融矣。
明欽問。
表裏精粗
以爲精粗之物之表裏
然竊詳本文
旣曰衆物表裏精粗
或問釋之曰。
自其一
物之中。
莫不有以其所當然不容已。
與其所以然不可易者。
必其表裏精粗
無所不盡
而又益推其類以通之云云
則恐謂自一物表裏精粗
推類通便衆物表裏精粗
語類或問中。
當然所以然
分屬表裏精粗非一
玉溪說似不爲無據
未知如何
聖周曰。
當以或問語類爲正。
翁說。
恐偶失照管
益欽曰。
朱子自欺
屢變其說。
而愚謂今之章句最爲盡善
必是晩年定論
其他語類或問諸說。
不如也。
今因章句
竊詳傳文之意。
則其曰如惡惡臭。
好好兩句
本自寬占分數
包得務去求得之意在其中
故所以爲誠意工夫
不然好惡情也。
情之不實
安能強以實之。
亦豈所謂誠意耶。
章句自欺處。
不曰好善惡惡
而曰知爲善去惡。
訓毋自欺處。
不但曰如惡惡臭。
好好色。
而復曰務决去必得
其所以爲之去之與務之求之者
所謂意而左右在己。
其所剔發文本意。
敎人下手處者。
在於此。
而爲不可易之定訓也。
未有惡惡臭而不務决去
好好色而不求必得者。
故曰。
此之謂自慊
若但好之惡之而已焉。
則豈所以爲快足之道
乎。
竊恐先生初年於此處。
偶失照管
其論誠意
只將好惡二字了之。
故雖欲別之於致知
而自不免侵犯界頭。
夫知與好惡
無甚分別
好惡則斯好惡已矣
好惡之不眞。
只可責知之未至。
豈可責之意乎。
語類李敬子第一說及其前諸說。
以不奈他何。
自欺
而此自欺之根而非自欺也。
李敬子第二說。
所謂容著不善
硬說我是者。
近於欺人。
不甚切於自欺
自知不善猶且容著。
卽此便是自欺
何待硬說我是而後
方爲自欺也。
第三說。
則似直以容著不善自欺
可謂直截停當
而亦不見發揮出務去求得之意。
故爲不若章句盡善
或問之專以好惡爲說。
亦無異於語類諸說。
則其亦未及經改者已矣
明欽曰。
此論自欺本色
朱子定論
極精切。
大有明章句之功。
而惟於情意好惡致知誠意之際。
若不能無一毫偏滯
愚請因是以質之。
以卒聞焉。
夫情者。
發於天性固有
而其用自然
意者
發於人心有爲
而其用經營
情意二者名色意象所以不同
心性旣二而一。
則情意二者。
可以互言之也。
今以其不同者言之。
則知好惡者。
知也。
好惡者。
情也。
因是好惡而好之惡之者
意也。
非情
也。
(朱子亦曰。
好好色。
惡惡臭。
意也。
)其所好所惡之事則事也。
非意也。
惟其經意緯。
相爲因依
一念發處。
情不離意
但觀其名色意象如何而已
非必情發於前。
而意隨於後。
有好惡。
意行好惡之外
朱子之論誠意
不離好惡二字
正宜活絡看出
今以務决去必得一句爲斷。
而盡廢好惡說則過矣。
(盖務之求之之意。
則意也。
决去必得之事。
則事也。
)其論誠意工夫
亦有可商量者。
如明道喜獵。
固其平日惡獵之心。
不能惡惡臭之誠。
猝然遇之。
不覺喜之。
然猶其知惡。
已到九分地頭
才自猛省起來
便覺獵之爲十分可惡
而此意於獵。
由中及外。
無復一毫不惡之雜。
此其覺者還他知。
而當體誠實還他意。
此又致知誠意不可混者也。
盖旣致知矣。
而意有不誠者。
便是當下省察密切之功。
有未至耳。
不當歸罪於知也。
章句先言知字。
今且自知以後說去。
其所不能所知者。
自欺也。
自欺二字
寬占分數精者甚者
皆包在內
其所不奈何者
歸於致知境界
愚恐朱子晩年
定論只是此意。
未必情意好惡致知誠意之間。
大段改換也。
未知如何
相問
或問曰。
好善而不誠。
非惟不足以爲善
有以賊乎其善。
惡惡而不誠。
非惟不足以去惡。
適所以長乎其惡。
此義願有以詳說之也。
明欽曰。
天理人欲相爲消長
人之好善不能十分好者。
必其惡惡
不能十分惡也。
不知好惡者固已矣
知好之而又有不好底以間之。
則不惟半善半惡。
壞亂本體
理弱氣強
終被惡念過了
所謂有以賊乎其善。
如一潔白物事
滲淡底物渾過。
便傷本色
心之爲善去惡。
與君之進賢退邪相似
好賢不誠。
豈惟無益
有以害之。
漢元帝之於蕭望之
可見
(此亦以元帝取舍蕭石之心而言。)
聖周問。
所之義。
朱子以後老先生
無不以係著意看。
未嘗致疑其間矣。
金圃陰乃曰。
有字不必作病痛看。
經文之意。
只曰。
纔有忿懥
便易不得其正云爾
章句或問
無係著之意云云
(大意如此
)今將章句或問
細玩之。
則果未有分明說破處。
章句立文
全似下章
而下或問
斥舊說之非曰。
以上章例之而不合
又曰。
此章之義。
實承上章
其立文命意。
大抵相似
以爲身與事接而後
或有所偏。
以爲一與事接。
而必有所偏。
(止此。
)以此推之。
上章有字。
正是下章之字之意也。
上章不得其正。
正是下章辟字之意也。
之字非不好。
而至辟字。
然後成病痛。
則有所之義。
亦何獨異也。
以此斷置
誠甚快活
章句不能不失其正者。
亦覺妥帖
語類諸說。
一如此說。
而其釋作係著者
多出於晩年
而又皆該備明白
不可盡歸之記錄之誤。
以此趑趄
未知所從
不審諸賢。
何以處之也。
明欽曰。
以有所爲係著。
明有朱子之言。
不止一再
不復致疑硬。
章句一有三字或問與之俱往四字
均爲係滯之意。
而反疑圃陰所謂章句或問幷無此意。
爲太快。
今因講質之詳。
復反復於傳之本文
果見其無以異於下章之例。
章句或問
未嘗一言明釋係著之意。
苟使有所二字
含係著之意。
朱子之解之必不若是之含胡
(如或間中。
槁木死灰之問。
正當發明此箇義諦
而却只平說不察之病矣。
)又况傳者立言之體。
豈若是之幽深也。
熟玩詳證。
益知圃翁之說爲可信
語類所記。
未必盡誤。
雖力思所以通之。
不可得
(如義剛錄。
撞飜坐子之語。
明非係著之意。
其他此者極多。
)豈晩年
別有定論自欺之說。
門人未及記歟。
未可知也。
聖周問。
此篇旣以新民爲綱。
平天下章。
正宜鋪張禮樂學校
明新之之道。
而乃一語及之。
只就用人用財上。
推言仁愛意而已。
所謂明明德於
天下者。
略不相合
九章言動化之事。
二章所謂自新之民者。
而至所謂鼓舞振作之意。
則終無說破
經傳綱條
甚覺相戾
今有爲陽明之說者。
以此來證其親字之不可改
則諸賢何以折之
明欽曰。
新民之功。
始於齊家
終於平天下
九章家敎孝弟與慈一段
已說出作之之要。
而如保赤子。
心誠求之一段
指示自新之端。
盖吾之明德旣明。
有以感發善端
又有諸己以責之。
無諸己以非之。
則吾所以鼓舞振作之者
莫尙於此
而其動化效應之速。
不可遏矣。
諸天下。
只擧此而均平之耳。
躳行化下之妙。
在於九章
而今家國動化之事。
屬於民之自新
不歸之於新之之功。
何哉
絜矩之道。
只在用人用財
而治財之本。
在得人。
旣得其人。
禮樂刑政
自無不擧
正中所謂爲政以人者。
故章內略之。
而惟以孝弟慈三者。
新民之大目。
自新之目。
亦不外此
文王自新極功
不過曰止孝止敬
新民至善
不過親賢樂利
自新
所以愛己也。
新民
所以愛人也。
然其新之愛之
自有歸趣
今知不可以止孝止敬
文王自親之功。
則其不可以親賢樂利
爲文王親民之功明矣。
治天以孝弟者。
所謂親民
非所新民乎。
此以究。
陽明之說可立而辨矣。
如其不然
請更下一轉語
公元1736年
  [附識(丙辰十二月)]
 時偕說。
潔精微密妙解
而少圓融周遍之意。
士能說。
明白勁正有氣力。
而少沈潛詳密之思。
士行說。
簡直明透有精采
而少優游雋永之味。
仲思說。
精詳贍暢有思致。
少俊超脫之氣。
若明欽。
平易拙直
有以究觀本旨
而氣劣思短
常失於鹵莽膚淺
無足以追諸賢之長。
吾輩斷然十分自期
則諸賢亦須遜志虛己
各求十分是處
庶幾不爲困於所長滯於一隅矣。
相與勉之哉。
丙辰十二月庚辰
明欽。
識。
看書散錄
朱子曰。
泛然之問。
不經思索
答之未竟
而遽已更端者。
皆一一酬酢
非惟於彼無益
而在我者。
不中語默之節。
又隨問遽答。
若與之爭先較捷者。
其間
豈無牽彊草略處。
流傳謬誤
爲害不細。
就令皆是
亦徒爲口耳之資。
(與南軒書。
)按此段
曲盡情弊
學者所當銘念。
王子合書。
動靜先後下段云。
又如克己復禮
然後可以爲仁。
惟精惟一而後
可以執中
亦由靜而後
也云云。
尋常疑此。
考箚疑乃云。
動靜字。
當互與上段反說
而竊意兩處由靜而後動。
不容皆誤。
昨因李龜祥引語克己復禮爲義一段
乃悟此書本以中正仁義本分而言。
然則克己復禮
義也靜也
而仁則屬動。
惟精惟一
靜也
中則屬動。
與上段元亨利貞
只是一意
箚疑說恐失照勘
(見語類周書篇十八板銖錄。)
蔡伯靜書云
天形一定
其間隨人所望
固有少不同處
而其南北高下
自有定位
使人能入於彈圓之下以望之
南極雖高。
北極之在北方
只有更高於南極
决不至反入地下。
移過南方
但入彈圓下者
自不看見耳。
按此數語。
足以西士地下有人
東西反易之說矣。
公元1742年
洪雅早死
其妻更嫁
後六年
其弟漼妻王氏。
合族黨。
少子仲芸後之。
至是洪雅之妻死。
王氏曰。
不爲嫁母服。
而律有心三年之文。
且是當初洪雅配。
得不爲芸母乎。
卽命仲芸服喪如律
朱子以爲處變事而不失其權。
有當士大夫之所甚難。
而深媿焉者。
(見王墓表。)
胡侍郞明仲
早出爲季父後。
不自知本親
鄕人竊議之。
而莫以告。
聘君獨爲移書
具陳本末所以
然者。
胡公感其言。
爲數歸省
恩禮略備。
議以少息
(見劉聘君墓表
)按明仲文定兄之妾子。
始生棄之釜中
文定夫人夢。
釜中白龜
取以養之
文定之喪。
喪如親喪
所謂本親
似指其所生母也。
明仲氣質偉然
議論英發
五峯不有其兄。
欲焚其論語解及讀史管見
要之明仲兄弟尙氣
或有過當處。
嘗謂妾子稱其所生母當云小母。
庶母
家禮輯覽所記五峯語。
分明可據
泉翁不以爲然
今見大全
題不養出母議後。
所云貢士之妾母。
貢士所生母。
(箚疑云云。
)則益信前見之不謬矣。
曾子廢禮有六。
雨霑失容
居其一。
可見聖人細密處。
近年國家大禮
連値大雨
而皆不許停廢
大臣以下
皆蒙油衣
跪起於庭
終不成拜舞之儀。
朝衣朝冠
宛轉泥塗
大駭觀瞻
恨無人引經謦咳也。
退溪沙溪不許生辰祭。
而尤翁以爲祖先中一生辰若在仲月
則行祀於此日。
恐似婉轉
朱子禰祭之意相近。
愚意用生者之生日
合於朱子
而用祖先生辰
近於馮善
須勘得此段
然後乃可受用
吾家先君生辰在至月。
可行時祭
未敢斷然之者
爲是故也。
尤翁在板橋
日必展墓
或云遇大雨雪。
則於精舍西軒望拜
今扁以瞻拜齋者。
是也
近見陶菴泉谷
日展墓。
以爲尤翁。
則不家廟
日展墓。
以代晨謁
若家於山下者。
每日晨謁
而又日省墓焉。
太無輕重
又况祖先塚墓
皆在步武之間。
而只省父墳。
於義爲缺。
盡情遍省
牽連相比
竆日之力於而已
恐當約爲規程
三日一省得中
而患未得證照
近考劉病翁屛山下。
間數日。
走拱辰墓下。
裵徊涕泗云云
而又未詳相距幾何也。
尤翁撰尹學士墓碣曰。
喬山黃帝塚
是時
人思帝德
葬其衣冠
鄭威愍公驤
殉節馮翊而葬焉。
而其墳又在其故鄕玉山
朱夫子所記。
盖旣失其體魄
無以寓其追慕之誠。
故雖知虛葬之非正。
而亦不能已矣
是亦可悲也。
朱子所撰旌忠愍節碑云。
威愍葬祭在馮翊者。
道旣阻絶
而其故鄕玉山東郭
有墳無廟。
行路之人。
共愴云云
不言非禮
盖悲之深慕之至。
不暇論禮與非禮矣。
尤翁嘗撰河西碑。
而銘中用齡字。
河西考諱。
子孫疑之不敢刻。
權監司爀。
頃以問於余。
倉卒不能質言
近因看書
錄出數條如左。
庶可爲後世法
昌黎
曹成王碑。
其先王諱明。
而序銘再用明字
龜山莫舍人碑。
其父名及而乃直使莫及字。
胡文定龜山墓誌
葉水心舊宅記。
不諱時字。
李西山父名深。
朱子西山碑。
用深字。
臨文不諱之義也。
尤翁嘗䟽論文廟事
有邵子不編於近思錄
不入於淵源錄之說。
農巖馳書辨之以爲見今淵源錄中。
邵子分明載橫渠之下。
不可不一番上䟽陳辨云云矣。
今按尤翁集卷八十七雜著八板。
有曰。
朱子嘗編伊洛淵源錄
而漏却邵先生
今見行淵源錄
則却次於周程之下矣。
朱子嘗言己不曾編入
書肆擅入云云
農巖未及朱子此語也。
公元1720年
文正公己亥講說云。
健順五常
乃人之所同得。
而並言物者。
凡物亦皆得其一端
如虎狼之仁。
蜂蟻之義皆是
故謂之各得其所賦之云云
今聞南塘諸公
亦引此以證己說。
然此特大綱說。
不可知本意
更考庚子正月講日。
一小帖子曰。
日者筵中。
論萬物之性。
猶有未盡者。
以先儒所論書上云云
則其不以前說完備可見
其所書。
必是程朱諸說。
而今不可考矣。
可惜
魏武矦謀事
羣臣莫能及。
罷朝有喜色。
吳起進曰。
楚莊王謀事
羣臣莫能及。
罷朝而有憂色
申公問曰。
君有憂色
何也。
曰。
寡人聞之。
不絶聖。
不乏賢。
能得其師者王。
能得其友者覇。
寡人不才
而羣臣莫及者。
楚國其殆矣。
楚莊王之所憂。
而君說之。
臣竊懼焉。
於是武矦慙色
吳起薄行
而能此言。
魏武之麤氣。
而能容直臣
後之臣主。
可以知愧矣。
太公六韜
間多格言
而其論六賊七害。
人主輕士之心。
十二節三疑
其論益鄙汚詭詐
齊俗之急功利夸詐
不待管仲有由來矣。
賈公彥周禮儀禮二䟽
有功學者
唐書
不爲立傳。
附見於其師張士衡傳中
生平及字
不可考。
可惜
但載其子大隱直諫著于武后之世。
傳業李玄植
該覽百家
高宗時召見
以帝闇弱
箴切其短。
帝禮而不悟
遷巴令。
想見公彥之敎。
橫渠理窟云。
始爲傍親制服
人皆非笑
心亦自不安
久久成習
人亦不以爲云云
牛溪谷。
當爲期制服。
不駭俗否云云
據此宋朝程,張之際。
正同我國,牛之時。
至文撰定家禮儀禮而後
禮文大備
正同我國沙溪兩宋之時矣。
雜識
肅然炯然惕然純然
(敬。
)事事物物方方正正
(義。)
觀理忘怒。
思義塞欲。
(義○如哀樂恐懼
皆當觀理以克之。)
情本善。
發不中節
乃爲不善
西山此語。
說得好。
僧家所稱密雲普雨
使衆卉
各得其性者。
可作觀書良法
僧家不貴聲聞貴精進。
却與吾儒一般意思
持戒諸釋。
凝坐數珠
忽見木器者。
羣起閧擾。
無復體儀。
信乎程子一錢必亂之說。
爲益驗。
亦可取以自警。
自省日用行事
剛柔雜見
不但人之知我各殊所稱。
余亦不能處乎一偏
嘗問諸仁甫
謂心主不定
此言固當然
猶未痛快
近方覺得無他
擧身心以聽命形氣
私意橫肆
不能剛於當剛。
而乃剛於不可剛處。
躁戾執滯
未嘗快活
此豈剛也哉
須克去己私
惟理是順。
然後方伸萬物之上。
未或屈撓
所謂剛耳。
前日自謂剛焉者。
而已
誠至而已
至屈而已
爲學
最怕象恭色莊
讀書難能
讀書則敬過半矣。
嘗聞北軒自謂對書冊
絶無雜念
未敢信矣。
讀書看書寫字
此數者之暇。
亦須靜坐收拾此心。
有事焉。
不然則不優游可憎
邪思雜念
不勝紛擾昏惑矣。
切宜戒之。
愧悔
向善階梯
然若係滯不下
則令心體淸通
氣象和樂
便從今以前罪過
一倂眚宥。
便自今以後洗滌自新
以贖前愆而已
若不前愆
而又怙終於後。
則不愧悔之無有已時。
人非鬼誅
誠可懼耳。
常不忘頭肩腰相顧
心腹相應
則庶內外弛廢
法雲圓通禪師
譏閉目坐禪
黑山鬼窟驗之。
有味
目視鼻端
最是眞訣
事至須慮
事過須忘。
忘與慮。
非敬何以哉。
似此記錄字畫
學溫公
眞謹持氣一端
(持氣最難。)
豈可一事
纔有一事
便耗本體
余偶有心恙。
尤宜禁戒
纔做合義底事
便喜而不能忘。
順理本色
取與
不可不謹。
一失之。
尤不可忘。
(文中子云。
輕與者必。
好奪。)
忘事最難。
唯做此一著。
乃可言心學
不知日夜苦苦思量箇甚。
渾是起滅
善心
不可並起
法書
不可並看。
自覺外面多事
而內無所事。
焉得有立
不進則退。
持敬間斷
不退轉法。
讀書
持敬之端。
微物
不可妄殺
非以禪家報應之說爲可信
此於爲仁。
氣象已不好。
無故
不可偃卧於內。
此昵褻之本也。
昏夜尤宜謹之。
不患不能默。
患言之不能當。
(默時固好。
語時。
常患做錯。)
說文義。
不須演引太廣。
失本旨。
不知不知
屢驗誠難矣。
自覺矜字終難去。
去此。
乃可言進。
余自謂能懲忿者。
今覺猶未也。
敢望窒慾哉。
作事隨分漸進
庶免苟艱之罪。
不然所爲雖善。
非所謂道也。
醫書云。
所求不成
肺病
四肢痿弱
余適有此病。
有味乎斯言。
人於晝動夜息
晴爽陰餒處。
便見得與天地之氣合
信人心皆如我心。
迂闊
須且有商量。
志仁
便覺天地萬物一體
私意纔起。
已覺一身亦無安頓處。
須常於戚戚蕩蕩處。
理會氣象
應事妙法
不可不爲者。
隨分料理
及時停當
其爲亦可。
不爲亦可者。
從便減却
其决不可爲者。
當始萌處痛刮去。
不復來。
心閒而神自淸。
人每患多事
憂愁不聊者。
只緣不得要領
三想(過去未來見在
)交中也。
須明著眼。
寬著心。
硬著脊。
濟事
嘗觀林滄溪日錄
自歎臍下全無氣力
此言當深味
花田記聞
問。
明德是心是性。
曰。
旣云德則恐當作心看。
又問。
不能純善
須得此本善之性。
然後乃可明德
今但云心則恐學者不能察。
不若失之性否。
曰。
不可偏言心。
玉溪所謂本心二字
最好
問。
補亡章議論
自是不可闕者。
晦齋大學補遺
知止物有二段。
捏合成格文字
格致之義。
不當似此草草
愚意晦齋此段
分明可疑
不甚非之。
何也。
曰。
余亦訝谷之不深斥也。
又曰。
熟讀小學否。
此書甚切於受用
如讀大學書。
誠意正心修身條目
儘多費力究索
小學開卷
渾是當下可行底事
豈不緊要哉。
近世人士
以爲小人之學。
推與小兒讀。
自家却不肎讀。
百弊皆從此出。
故吾朋友年大者。
輒勸以此書。
學者須如做工夫
然後門路正矣。
問。
讀書甚患浮念。
何以掃除此病。
曰。
此病甚難。
先輩無不此者
敬之一字
固似不新奇
然恐不出一字
問。
持敬工夫甚難。
動而省察
猶有下手處。
涵養靜時
却無摸捉。
未知如何用工
涵養
不可專就寂然不動處求索
盖要說未發。
須借喜怒哀樂名目
然後說得未發已發。
捨此則無以爲言矣。
學者用工
只當如此
先生曰。
學者不能變化氣質則非學也。
又曰。
學者立心處事
不可一點半點爲人意思
做得合理底事
若有些夾帶意。
則皆僞也。
何益之有。
又曰。
吾此言只就極至處說。
初學行事
豈能盡純乎天理
只當勉力爲善
又曰。
惻隱之心
見於孺子入井時者。
眞無夾雜
然旣救之後
則鮮不有要譽內交意思
此等處當猛省
問。
讀經書兼看史書數板。
恐有補於格致之功否。
曰。
朱子讀法自如此。
愚意只取一部經書
熟讀精思
看小註。
勿看他書。
乃能收效
史記熱閙
易奪人志
自家義理分明
然後專看可也
因曰。
少時最精史學
中間自惜中年精力
不可浪費
一意經書
期於
通貫浹洽之後
更治史書
然竊恐未有了期
又曰。
讀書貴有疑。
逾讀逾有疑者。
好消息
自謂無可疑者。
最可悶。
又曰。
許魯齋規模太大。
其所處義。
多取準於伊尹何事非君。
孔子之欲赴公山弗擾。
南子義理
且其擔當天下之意。
以爲夷狄未必不可與同事。
遂成大疵。
魯齋謂吾於小學
敬之父母
之如神明
想其學問自不凡。
又曰。
薛敬軒所學純然
脫却當時禪習。
又曰。
變化氣質
無他法。
反省身心
何者爲病。
逐旋改得。
便至無可改處爲至矣。
此事不可依靠人。
又曰。
人之病痛
多從長處生。
長於剛果者。
其病爲粗㬥。
長於溫柔者。
其病爲巽軟
賢宜自思長處如何
病處如何
又曰。
聞賢志學
余謂憂喜相當
可喜者。
先業有歸。
憂者
是苟不克有終
狼狽萬倍他人
豈不可戒。
一儒生。
九思章。
因請曰。
疑思問。
固是不可已。
然臨卷疑端百出
欲悉問於先生
則太煩屑。
置之則係在心胷。
如何則可。
曰。
所以審問也。
須審其緩急本末而問焉。
(以上丁未。)
問。
平時略有收拾得。
及當患難
能不苟且偸生
且其心每欲別求神異。
知人所不知。
未知何如
斯可爲至道
曰。
人家親老累重者。
勢誠如此
然如此終無益。
宜修吾所當爲
以俟天命而已
程子謂吾知惠迪吉
從逆而已
安知今日晴。
明日雨。
士大夫立心如此
(以上戊申。)
先生曰。
行意悤悤。
不能其所有。
第願聞近來用功之要。
伊川上蔡如此
便曰。
去箇矜字。
古人用功
豈不切實乎。
曰。
何能有要。
只是從前謹獨二字
爲至難。
未曾下手
以故沒長進
近始覺得數年所事皆妄耳。
今欲專意此箇工夫
朞年無成
則當不復言學矣。
先生曰。
能無間斷乎。
曰。
何敢此地位。
曰。
此最可悶。
雖有些意思
工夫間斷
則决難得力。
警省於此
問。
某親老。
不可廢擧業。
至今應擧
不得已耳。
未知使古人當之。
如何處置
曰。
見今彝倫不明
君之不應擧意思已好。
奈何使賢季。
今年試耶。
曰。
老親
只有兄弟
不忍皆伸己志。
故令家弟俛就
若大害義
何敢任他去。
恐合有商量
曰。
科擧最難處置
余故每云。
各從所願
昔元祐黨人時。
和靖赴擧
子聞之。
老母在也。
今日赴擧
亦豈無說。
然如有志之士
不得不自重
恐宜復觀時而出。
洛下儕友。
皆謂此時與辛壬有間
皆勸就試泮庠。
而自謂十年病廢
不敢輕發
大被譏誚矣。
曰。
泮庠。
尤豈合於君哉。
又曰。
學者
不可自滿
自滿則必無進步之理。
如君才學
固甚夙成
然須常懷不足
不可便生自滿之心。
文王顔子之訓。
豈不矣乎
(以上己酉。)
問。
某只患多欲
百事不得
曰。
絶欲最難。
嘗思得一方。
纔有欲時。
須猛思此欲所自起。
泝源而求之。
不知不覺
已減得分數。
如觀理忘怒。
似此久之
有驗
又曰。
學者
當自思氣質偏處
嗜欲深者。
猛省而克去之。
一日二日
漸磨以進。
不能如此悠悠忽忽焉。
縱使不失所守。
焉能有進。
未必不失乎。
又曰。
初學自謂雖無所事
猶有年歲加進云者
皆非著實語。
此最可懼。
又曰。
易稱窒慾
窒字極有味
慾者極柔韌
不可摧。
不可斷。
惟以義理
窒塞其竇而已
又曰。
自古人家國。
多由女色
念此一霎時情欲
忍住何難。
敢問
先生平日嗜欲分數如何
曰。
豈敢自謂澹泊
但處
有方
自四十以後
覺漸減却
今則意中平平矣。
問。
今之主理同性異之論者。
似以孟子生之性諸章。
斷案
小註中。
不曰犬之氣牛之氣。
而曰犬之性牛之性。
一段若爲彼說之證。
而嘗反復理會
亦覺會通
盖才言性。
便已墮在氣質中。
就此氣質之性。
單指理而言。
則爲本然之性。
單指氣而言。
則爲知覺運動而已
兼理與氣而言之。
爲氣質之性。
從古論性。
不過如此
終未聞單指兼指之外
復有所謂各指者。
孟子未嘗言氣質之性。
而生之性章。
却已帶氣字。
朱子所謂犬牛之性異者。
卽兼指之性也。
不曰氣者。
卽單指之氣也。
如是看。
未知如何
先生曰。
聞賢說性。
未嘗若是分明
如此甚善。
然且體認
徒說名理
無益
問。
先生何處得力
何書用心
曰。
少時愛看橫渠六有益之說。
體認久之
漸覺有效
平生敬服小學近思錄神明
此外無他奇術。
又曰。
爲學只要間斷
又曰。
君嘗自謂用力謹獨二字
今自驗如何
曰。
何敢言效。
只是意思切至
工夫不嚴
故每覺愧悔積累心中
不快活耳。
曰。
爲學不能索性
徒積悔吝
養成拘滯之病。
氣象不好
不若無所事者。
切宜戒
之。
(以上庚戌。)
約筭朞術
以月退十二度
通子納七。
又與四相乘爲九百四十分。
周天度數。
而於九百四十。
以四爲法除之。
爲二百三十五。
四分度之一也。
合於全度
得日與天會之數。
又列周天度數。
通子納一。
又與十九相乘爲實
以九百四十爲法除之。
得月日會之數。
一月之數。
十二月相乘於餘分之積。
日法除之。
合於全日
十二月之數。
上列周天之數。
下列十二月之數。
十二月三十日相乘
常數
中置之。
與中相減。
得氣盈。
中與下相減。
朔虛
合之爲一歲之閏。
又以十九歲。
相乘於餘分之積。
日法只除
十三日
合於全日爲實
一月之數。
爲法除之。
七閏恰盡。
月行十二度十九分度之七。
依十九法作分
則爲二百三十五分。
以此一分
對日四分
爲九百四十分。
日行九百四十分四百九十九分。
對月法一百二十四分四分分之三。
四百四十一分。
對月法一百十分四分分之一。
此月行所未及者也。
月行二十九日
得三百五十八度十九分度之十三。
不盡六度十九分度之六。
四分度之一矣。
一百二十四分四分分之三。
如十九法作度。
六度十九分度之十四分分之三。
上通計。
得三百六十五度零十九分度之四四分分之三。
此則四分度之一矣。
警語
每日晨興
(昧爽而起。
令人養氣益神。
澄心束體。
雖或疲病難強。
毋至日出
)梳百二十。
(日梳。
所以去垢養神
計數
所以制心。
不令他適
)頮面惟謹
(毋撥水傾盤。
沾濕衣服
毋帶留垢穢
以壞容儀
)嗽口洗眼
(所以淨口明目
)整飭衣冠
詣墓拜謁
(在家則謁几筵
以及親堂。
)歸卽斂形端坐
對案誦讀
(凡經書
毋過三十行。
若子史外家儒家雜著文字
可五六十行。
日讀五十。
成誦
)聲無太揚毋太弛。
(太揚則涉越無意味。
太弛則昏墊開發
)飯無飽。
(所以養生
所以戒心
)飯已。
徐行百步
(所以下飯舒氣
)書字必敬。
(毋論臨習與否
只宜端楷正書
不可亂草。
不可強多。
)了當一切應副文字
(凡往復書䟽大小文字
以時了當
不可積滯
以爲心害。
)客至則接。
(尊卑貴賤
皆盡誠禮。
不可少起怠心。
)事至則應。
(大小事不可不應者。
隨卽處置
不可因循曠廢
苟圖簡便
)無事與客。
讀書如初
晝間看史數板。
(或繙閱禮書先賢文集亦好。
板無定數。
不可妨奪原業。
)凡言笑無妄
(凡因喜怒愛惡過中者。
及隨衆作戲謔貨利之談皆妄也。
所宜深戒
)目視必端。
(視高則傲。
卑則諂。
傾則姦。
)坐必竦直。
(必肩背竪直
衣冠肅整
雙膝著地
手目相應
不可倚靠頹塌
)立必正方
(兩足齊闊。
雙拱端圓。
儼然有德
不可跛倚傾側
)行步有則
(擇地而蹈
不履生蟲
折旋周旋
必循規矩
)起居有常
(起居坐立。
不可輕率失儀
非病則不偃卧
)思慮毋煩。
(非禮之思。
不可
係累心胷
)手足毋移。
(手非執事
非行步。
則不可搖弄移易
)夕飯又如朝緩步
諷誦日前所讀及古人箴訓
燭至讀書
夜坐三更
(三更不寐
則耗神。
亦非持久之道。
)寢毋思惟
(所以養心
)毋語言
(所以嗇氣
)余每患日用事爲
動無規程
今以己意。
略起日例。
自謂矢心遵率
所不如者。
扣首誦罪。
以至一月而猶不成性
則永宜自絶聖人
鬼神其誅。
丁未三月
書于巖棲軒。
龍山日課
公元1727年
丁未復月。
孟子龍山寓舍
不貪多。
不觀小註
不觀雜書
每日讀五十遍。
至第三日
幷將兩日課。
熟讀五十遍。
成誦
早夜念過。
有四省。
夙興讀書應事(言行)夜寐四者。
各設課表
逐日點檢而加圈子
言行善惡有可記者
照數點以紅黑以附。
古人赤黑豆之義。
至日始。
言志
晦可,時偕,士行三人同坐
偕願各書古人成語之各切中者以相規
又書所自期以見志
盖慕聖人言志之訓。
切偲之義也。
遂諾而書之。
卽是三人皆師也。
膽大心小
智圓行方
接人恕。
臨事動心忍性
讀書耐煩
(右。
示偕弟。)
立志
去箇矜字。
理會氣象
(右。
示行弟。)
眞實心地
刻苦工夫
誠。
自不妄語始。
心要洪放。
要密察。
應事接物讀書
主一無適
(右。
自警。)
家儀
居家
當謹守禮法。
以率妻子家衆
分之以職。
授之以事。
而責其成功
財用之節。
量入以爲出。
稱家之有無
以給上下衣食吉凶之費。
皆有品節莫不均一
裁省冗費
禁止奢華
嘗須稍存贏餘。
以備不虞
祭祀當依家禮
祠堂
以奉神主
祭田
祭器祭服
宗子主之。
毋得相假借。
主人晨謁中門之外
焚香再拜
子弟十歲以上
參謁
主人不在
長子諸子行禮
(舊例備要
支子以下不敢入廟。
今從尤翁說。
子弟代行
)祠堂內外門戶
嚴加扃鐍
主人親撿啓閉
首僕每晨灑掃階庭
布席爐火
以俟晨謁
首僕有故
鈴下蒼頭主之。
出入有事則告。
正至朔望俗節則參。
皆從備要
時祭卜日
所以聽命於神。
公用二分二至
亦似非古。
卜日不能如儀
則反涉不敬
人家每患冗故相仍
遷就遠日
易致過時
今且依舊定以分至
庶神
道久而安之。
人心定向
內外宿辦豫戒
保無窘急違誤之患。
宗家或有用是日。
改卜旬內丁亥
由以告期
(凡告期
只從舊例
前期一日。)
禰祭舊常行之。
思正祭只行春秋。
而獨設禰祭。
恐有豐昵之嫌。
不敢久矣
今依禮擧四時正祭
則當復行禰祭於季秋上丁中丁
隨節早晩
廟墓之祭。
當有隆殺
四時皆祭。
無等差。
况今俗皆重墓祭
貧寒之家。
無敢或廢。
終歲不擧廟享
非禮也。
吾家從俗四節久矣
不敢盡變以從古。
且三月十月
皆行先代一祭。
則亦有相値不便之慮。
今從谷所定。
正朝端陽
酒果脯醢
略行省掃。
參禮
寒食秋夕
行盛祭。
庶幾不悖於禮。
無乖於俗。
然苟不能禮行四時正祭
而徒減墓祭
則是重吾不孝之罪也。
凡祭饌。
貴在誠潔
不貴奢華
時俗邪褻之味。
非所以事神。
蔬果多品。
取其生氣
世俗必用卵,卵之類。
皆出手分
非地産之本色
今宜一切禁止
如折肉,食醢。
東俗所尙。
不可盡廢。
宜準脯醢三品之數。
或脯,鱐,雉腊一器
別用鮑鯗(俗所謂佐飯)一器
用鹽醢。
或食醢一器
或只用脯,鯗合一器。
用鹽醢,食醢
一器
山居鯗鮓。
患難辦。
只可隨有備品
油果
雖亦國俗所尙。
而律有嚴禁
士大夫家用之僭也。
今宜略倣家禮茶食之義。
茶食
蓼花沙果,甘粻之屬。
無過一器
蜜煎正果
不必用。
吾家旣用鋪筵同几之義。
設祭饌。
而獨於餠,麵各設。
無義
國俗競相高排。
婦女終曉盡力於餠,果。
不暇照顧他饌。
一任婢僕汚褻
實爲寒心
今宜依庶羞例。
皆用一器
而亦勿高排。
飯,羹,匙,筯。
依前各設可也
(我季祖考
嘗有遺訓
餠,麵勿各設。
孫宜體其微意。)
書儀
庶羞十五品。
寒士能辦
魚肉及湯炙。
本非二物
今欲一變從古。
自來遵用俗饌已久。
神已安之。
未敢猝變。
宜用膾胾,饅頭,蒸煎之類。
不過三品二品
忌祭各思所嗜。
或增一味
魚肉湯。
毋過三品二品
魚肉炙。
毋過三串或二串。
(官尊。
則不拘此式。)
朔日
用果一盤魚肉一味,麵一器
節日時食,餠糕,藥飯之類一器
望日
只設酒果
薦新穀。
須作飯。
具脯,醢,羹,炙。
不可作飯者。
作餠。
以薦於節參。
魚,果,蓏,蕈單薦之物。
依舊卽薦於晨謁
新物
未薦之前
童幼
不可先食。
(曾薦白魚銀魚
旣定鄕居
俱非近地所産。
不必遠貿以薦。
如葦魚,石首魚之類。
亦非深峽所得見。
則勿薦亦可。)
凡祭。
主於盡愛敬之而已
貧則稱家之有無
疾則量筋力而行之。
財力可及者。
自當如儀
祭服
丈夫深衣盛服
有官者宜公服
帽,帶,靴,笠子凉衫,靴次之
婦人假髻長衣
婦人位於階下
古也
書儀始。
吾家先代
位於房中
或廳上。
障以屛帳
似得儀禮婦人副褘
立於東房之義矣。
人家內庭難得廣闊
兩階分序。
相去昵近
或有親賓入參。
不免混雜
主婦與外執事
升降皆由西階
多難便。
今擬參禮位於階下如儀
大祭祀則立於房中
恐亦無害於禮意
齋居
不免隨俗見客
每覺不安
今擬別立一室
以爲致齋之所。
客位咨目
使子弟家客
自外接待
忌日變服
黲色冠衣
是淡黑色
寒岡欲留禫服
忌日之服。
得之
退溪以爲非。
尋常未曉。
谷亦許用縞色笠或黲色笠。
而今人於父母忌日通用
常時所著光漆笠,白細布衫,白絛帶。
視極未安。
今擬爲父母黲笠,麤布直領衣,布帶。
祖父母以上
黑笠,白布衫,白布帶。
傍親通用黑笠,白衫,白絛帶。
得喪餘之意。
忌祭。
利成
不見備要
似以忌祭昉於後世
不得
爲盛祭。
故殺其禮。
旣有侑食闔門
則不可無利成
故增入於笏記。
今遂爲一家通行之儀矣。
支子祔祭
紙榜行祭。
宗子爲告于祠堂
禫祭出主
當有告辭
而皆不見備要
當添入於祭儀
吾家祭饌。
舊無定式。
隨得盡薦。
高祖考所嘗行者
尤菴先生善之。
然其流弊至於過豐甚。
不容二卓。
列置卓下。
頗譏議。
亦慮家業旁落
無以繼之。
故自主祭
略有定式
無敢隨意過越
宗家近亦力詘。
遵用此式。
雖失從先之義。
理勢當然
凡我子孫
毋或以有餘而或改。
別廟節目(庚午)
立祠三間
祧主二位以上
則間施隔障。
以盡專尊之義。
(長房若同奉諸位
則但隔後架以下
略如家禮龕室之制。
若各奉則盡隔一間
各設內外香案
)旁立庫舍。
繚垣外門
一如正廟之制。
置庫直家於垣外。
稍寬廳堂
供祭事。
祧主
當以最長房改題。
雖或在遠。
時祭,忌祭。
非有疾病
不可攝行
節祀。
依原定式輪送。
茶禮
則在近子孫爲之代行
朔日進展謁。
祭田
以在近子孫一人
爲有司。
主管凡事
一年交遞。
當位奴僕中有器幹者。
爲庫直。
仍主廟門開閉
有司看撿。
(內外門鑰
有司家。
嚴加扃鐍
灑掃時及有故開門
有司。)
每日庫直淨掃階庭
主祀者。
陞階焚香
降階再拜
晨謁
如或在遠。
有司代行
時祭
春秋仲月上丁設行
(有故通議
退定於中丁或下
)時祭,忌祭。
出主於舊堂。
若只一位
則行於廟中
大小祭時。
有司當位奴僕
皆著新潔衣服
灑掃室堂
拂拭牀卓。
滌濯器皿
肅敬祀事
如或怠慢不潔
有司論罰。
(從輕重笞奴。
)奴婢决杖
每於祭時。
前期宿舊堂。
以致齋。
分定執事
揭之壁上
毋致臨時推諉紛亂
時祭後。
行餕禮。
講說故事
商確宗法
盡歡而罷。
長房如或作宰。
則奉主赴任
如常禮。
有司先期通告諸房
祭饌定式
揭之舊堂。
毋得任意增減
官奠則無定數。
長房在近。
則祭饌自當家備
其在遠者。
則當設辦於庫直家。
孫作宰。
未盡者。
依正廟例。
備送大小祭需。
親盡者。
分定忌祭。
隨力備送。
(若有官供。
則所置祭田
貢布所入。
有司爲之料理
增置祭田。)
當位奴婢
擇定若干名。
以給祭時使役
其餘勿論
遠在近及仰役他房。
皆收貢布
以補祭用。
每年祭田貢布所入。
當量若干
以備祠宇頹圮
祭器破闕。
逐旋修補之資。
如有大段事役
臨時加收於諸房。
求助內外孫作宰處。
小則當年有司主之。
大則加出重修
有司一人二人
祭田奴婢券。
皆踏宋氏祭位印。
與他文簿具櫃。
有司傳掌封署
藏庫中。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