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渼湖集卷之八
渼湖集卷之八 第 x 页
渼湖集卷之八
 书
  
渼湖集卷之八 第 159H 页
答林厚而(配垕)
 奔则为妾
在妻则必以聘问先之然后娶之。妾则无聘问之礼而直往。所以明嫡妾别尊卑。乃礼也。岂失礼之谓乎。此奔字。非淫奔之奔。
 父母存。不许友以死。
朱子曰。事偶至此。与不许以死之意别。在未处难以前。乃可如此。处已遇难。却如此说不得。此注恐本于此而言。盖在平常无事之日。而与友约死。是忘父母也。如与人行而卒遇寇贼患难。而脱身独走曰我有父母。不可与汝死。是所谓临乱苟免。而正朋友不信。非孝者也。如近世大尹之与友约死而不死。而托于觐父。为珍原君奴。逃入南汉者是也。岂非可戒者乎。
 舅没则姑老
所谓每事。正指如祭祀宾客等大者而言。非谓凡百琐屑。皆必烦禀也。
答林厚而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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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先王之服。言先王之言。行先王之行。非卿大夫可如此。士不可如此。以孝事君。以敬事长。亦非士可如此。而卿大夫不可如此。但士是始仕。以移孝敬以事君长者为言。为尤切。大夫位高。其衣服言行不如是。无以处具瞻之位耳。言行又说得阔。妄意推之如此。未知是否。
答康仲鸿(逵)
国哀未葬。私家二祥之不可行。尤翁盖尝屡言之矣。但今则自 上特令行之。便一时王之制。京外人家或行或不行。俱各有说。而闻宋晦可亦行其祖母祥祭。此在行之者之审择而已。今日 圣意固不分有官无官。而据曾子问注说。则有庶子居官而行君服。适子在家。自依时行亲丧之礼之文。所谓行亲丧之礼者。即指祥祭而言也。由是观之。不止时 王之制如是。而古礼亦复如是。则无官而行之者。抑不为无说否。栗谷则于 国恤中祭祀行废。每以有官无官分之矣。承问之及。只诵所闻。惟在高明之取舍尔。
与康仲鸿
笄制。赵友所报想不差。簇头之制。甚是不雅。况出于胡元。则与獭俗之剃髻无异者。诚亦的论。而今则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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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时 王之制。中外士大夫不敢不从者多矣。然尤翁之世。剃髻亦时 王之制。而此老独以华制行之于其家。而不以为嫌。则今从尤翁以为之者。又何至大谬也。浅见如此。如有未是。还以见教如何。
答康仲鸿
 家礼图。丘琼山谓非朱子所作。引据颇详。果系何人所作也。或谓是元人所为。此说如何。
沙溪亦以为主式图有大德字。大德是元成宗年号。则非朱子所为明矣。然而亦不明言其为谁氏所为。至于尤翁,玄石皆然。大抵出于元人则似无疑矣。
 
庙皆东向下细注。是朱子说耶。伊川说耶。此注极说不去。伏望财教。
此在语类中。而庙皆东向之下。接以祖先位面东五字。皆作大字书。自厅侧以下。始作细注。而直入之间。脱一东字。盖庙在东厅事在西。故自厅事而至庙者。必直东而行。而庙既东向。则须更反转面西而后。可入其中。其势自然如此。
 祠堂之必立正寝东者何义。其制或三间一间何也。
祭义曰右社稷而左宗庙注。右阴也。地道之所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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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右社稷。左阳也。人道之所乡也。故左宗庙。位宗庙于人道之所乡。亦人子不死其亲之意。三间一间。恐不过随其势之所及而已。观于家贫地狭则只立一间者。可知矣。
 香案之设于两阶间者。用之何时耶。若以经月帘外焚香。经宿阶下焚香云尔。则远近虽殊。出入则一也。焚香之内外异用。不无径庭。
两阶间所设。沙翁以为晨谒及出入告辞时所用也。经月而归。其礼与近出者有异也。亦宜恐不必深疑。
 预于其地立斋以居。死则仍为祠堂者。是不敢遽立备制之意。且生前预具为是未安。朱子所道制度多用俗礼云者。指此等处耶。
是非不敢立祠也。生时固无事乎此耳。然生则以为斋。死则以为祠。虽魂气。岂不安且宁乎。古义则未有闻。而其意甚好。恐非只循俗礼而已也。
 祠堂龛室之制。今俗以一长板横架北壁下。分为四龛。如壁藏㨾。其中甚窄。行事苟艰。近闻湖中议。以为近北一架。分为四龛。安主椟卓子于地上。不为壁藏之制云。此说如何。沙溪两宋诸宅。有已行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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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湖议者。尤翁所论正如是。其制甚好。沙,尤所行于家者。未曾闻如何。而其论既然。则所行似亦然矣。
 皆适则不立小宗者。诸侯若有次适以下十人。则皆可为十别子。而为大宗不迁之祖耶。无适则不立大宗者。诸侯若有庶子而无适。只得立庶子为小宗。五世则迁之祖耶。若有适有庶。则适则为大宗。庶为小宗。而诸侯下。便具有大宗小宗耶。以本注看。则继别为宗。只言别子世长为大宗。而未有言别子母弟者。并为别子之义。继祢为小宗。只言别子之庶子。而未有更及别子庶弟之为小宗者。若又移在别子上看。皆是适子而无庶子。则立世适为大宗。不立小宗者固也。若只有庶子而无适长。亦可以立小宗。不立大宗。自不得为百世不迁之祖乎。若是则立宗之法甚䵝昧。礼经之义。朱子之旨。必不如此。何以则看出本意。又别子子孙。为卿大夫。立此别子为始祖。若继别者。非卿大夫。则不得为大宗耶。
尤翁说。可据见礼疑宗法条中。别子子孙为卿大夫。立此别子为始祖。虽古礼有此说。近世所行。一继别子。则虽不得世为卿大夫。亦依旧为大宗。未之或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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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果如何也。
 家礼大义以宗法为主。若初祖之祭。是始祖不迁之意。朱子以为僭不敢祭。是则犹似崇小宗而废大宗也。
始祖之祭。在大宗则固礼之所许。而非大宗而为是者。诚近乎僭。朱子所以始行而终废者以此耳。非崇小宗而废大宗而然也。
 重服入庙时。当着何服耶。以墨衰荐庙观之。重服衣带。似难入庙。以白衣白带之属如何。
所谓重服。以何服而言耶。三年之服。沙溪以为当以布头巾布直领布带。为入庙之服矣。至于期大功。则如来示用白衣白带亦无妨。或云黑带亦可。
 近出入大门。瞻礼而行。瞻礼者其礼如何。经宿经月归。言焚香再拜。其出时不言焚香再拜何也。
瞻礼。沙翁说犹言揖也。书仪。每朝诣影堂前。唱喏出外。归亦然。唱喏盖揖时声也。然则此所谓瞻礼者。即书仪唱喏也。沙翁说似无疑。近出未经宿处。出与归。皆只行瞻礼而已。经宿而归。则(言经宿而归则出字意。已包在其中。)不止瞻礼。而出与归。皆焚香再拜矣。远出经旬以上。出与归。皆只焚香先后再拜而已。经月而归。则(此亦出字意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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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在其中。)不止焚香先后再拜。而出与归。又皆开中门升阶。先后再拜矣。愚见似是如此。
 主妇抱子进立于两阶之间再拜。抱子而拜。甚苟艰。不成仪㨾。奈何。使乳母辈抱儿傍立。而主妇自为再拜耶。
丘仪亦有以子授乳母之文。而属之于降复位之下。恐拜时只得抱子而为礼也。虽如是。亦何至不成㨾。而其义则又似精微矣。
 冠礼言父母无期以上丧。不言身及主人。昏礼。言身及主昏者无期以上丧。而不言父母何也。二礼正相反。愿闻之。
冠礼主人有故。则许其父自为之矣。然则父母无期以上丧。则自不患无主人矣。所以不言主人者。其意或是如此欤。昏礼之言主人而不言父母。其意若曰父母虽有丧。而他亲之当为主人者无故。则亦可以行礼也欤。尤翁常以为昏重于冠。父母有丧则不得以冠。况可以嫁娶乎。故每以此两条。谓当作互文看。其意似好。故愚亦信之。不敢有异议矣。近看温公书仪。此两条立文。与家礼无一字加减。而身及主人之下。别有自注。杂引士昏礼杂记之文。而末乃断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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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依律文。以从简易云云。所谓律文。朱子答李继善书中。礼律皆可考之说是已。然则尤翁互文之说。恐失契勘。盖以书仪之晚出。未及经眼而然耳。
答康仲鸿
禫月赴举。虽曰禫月。既行吉祭。则自复寝以往。凡事无不复吉。至于此事。而何独不然。愚意如此。未知是否。
答康仲鸿
询及嫡长无子移宗之议。愚意未见其然。审如人言。大宗立后之法。何以载于仪礼。作人欲如周公。恐不可舍此他求矣。但未知此人亦有妾子如慎斋。而不肯复立后耶。
答康仲鸿
所询礼疑。尤翁说固出于慈孝之至。而其必待长房丧毕而迁者。亦必有精义。今之好礼之家。亦或有不以彼而废此者矣。如今尊门所值。来谕所谓虽一日。得以奉安于人世。犹可以为恔者。诚天理人情之恻怛。不容已处。虽使尤翁处此。亦岂不为然乎。此事恐无可疑。未知如何。
答金天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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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纸所论。此是义理极精微处。蒙陋何敢与闻。而今此盛说。可谓已自先获矣。尝闻从古论性。只有二途。本然气质而已。就气质中除却气。单指其理。谓之本然。以理与气质。杂以言之。谓之气质。所谓论万物之一原。则理同而气异者。非不言气而所主在于理。中庸天命之性是也。观万物之异体。则气犹相近而理绝不同者。非不言理而所主在于气。孟子犬牛人之性是也。故朱子又曰。中庸天命之性。是通天下一性。而至论犬牛人之性。则直断之为气质之性。其意可知也。今所引湖中诸公之说。其曰形同则性同。形不同则性不同。是以性之有同不同。由形之有同不同也。形即气质耳。然则此为除却气。单指理而言者乎。将为以理与气质。杂以言者乎。凡其所说。作气质看。则言言皆是也。作本然看。则恐非所以语本然也。彼诸公每于气质中。以其有善恶者。而为气质之性。以其有偏全者。而为本然之性。理无声臭无多寡无彼此。既曰有偏有全。岂理之本然乎。故尝窃谓天下之所同者必理也。天下之所不同者必气也。朱子答徐元聘书。性同气异四字。已是八字打开。苟于此四字。看得分明。其于论性也。或离或合。皆可以沛然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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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矣。先祖所与尤翁问答。写在别幅。附以三渊取舍之意。览之可知。而尤翁所答。虽若无明白剖破。而善看之则盖亦无疑。所谓章句槩言人物之同。或问详言偏全之异者。安知非以章句为专论本然。或问为兼论气质。以是而为论性之义大备耶。未信其必为湖说之證也。如何如何。
 中庸注人物之生。○此谓万物亦具五性。与人更无差别耶。窃意人物虽同得一理以生。然既成性矣。不能无偏全之殊。如虎狼之父子。蜂蚁之君臣。或仁或义。只禀得五性之一耳。推之他物皆然。此岂天命之不均哉。亦其气有通塞。而理随以偏全耳。是故朱子于孟子生之谓性章。论之曰以理言之则仁义礼智之禀。岂物之所得以全哉。即此一语。剖判甚明。此章所云。非谓万物之性。与人更无差别也。亦言人物同得此理以为性。而性之目(一作自)有是五者耳。盖物固不能全此五者。而五者之外。更别无性。举人物而言。只此一性。若其偏全之分。此不暇论也。妄意如此。不审如何。(右先祖问书。)
 章句槩言人物同得此性之意。而或问始详言偏全之异。合而观之。其义乃尽。(右尤庵答书。)
 
渼湖集卷之八 第 164H 页
亡兄集中五常说所质于尤翁者。自是未定之说。而编摩时混载为可欠。翕与其门徒有眼目者。辄敢判舍之矣。(右三渊答李参奉载亨书。)
答金大来(必泰)
今年书问顿绝。每深瞻怅。不意灵光人来致三月惠帖。谨审其时学履珍毖。虽其发已久。殆无异相对叙阻。欣慰不可言也。况日用之间。专心向道。以圣贤书籍。作终身家计者。令人益增叹仰。圣贤之言。孰非切要。而其用工之序。朱子于大学或问中已尽之。而操守之法。亦莫详于大学一书。所谓于今可见古人为学次第者。真不诬矣。然而其要又不出于一个敬字。或问所论。尤发挥无馀。学者苟于一日十二时中。常念念不失。以此读书穷理。以此反躬实践。不知不觉。久当自有殊绝之效。此程朱以来相传之说。而顾学者不能实心用力。未见其验耳。此实心二字最有味。试以是常反以求之如何。躬所未能。而感下问之勤。聊诵所闻。不以人废焉可也。礼疑。尤翁所论固可从。但近世大家虽有庶子。而别为立后者亦多。如李尚书箕镇。亦取从兄子为嗣。礼家于此未闻有非之者。无乃是或一道耶。为人立后而无所受。则门长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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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人家通行之例云。元年来衰落益甚。病忧又未已。新知不继。旧业全荒。恐终无闻而死。中夜以作。只增悼叹奈何。不宣。
答金大来
古者为师无服。心丧之而已。故仲尼之门人曰。若丧父而无服。若吊服非服也。外无衰麻。内有哀戚。是心丧之义也。然则丧师之礼。虽重而无服。亲属之有服者。虽缌小功之末。皆不可以不服。何可以师之无服。而废亲属之有服乎。况大功服之重者也。尤不可以彼废此。于师则心不忘哀戚之情。以终其月数而已。愚见如此。更加博采如何。
大功未葬。行冠宾之事。以家礼不为主人之义则恐未安。虽知有尤翁说。而不能涣然无疑。此必迷见不及而然。如有未是。还以剖教也。
父既传重于庶子。则所谓传重。即承统主祭之谓也。不主祭承统。恶在其为传重也。既曰传重。则何敢服其母以三年乎。既服其母以三年。则断不可以承重论也。此义不难知矣。既曰承统主祭。则旁题在其中矣。
答李仁龟
渼湖集卷之八 第 165H 页
辱惠书。谨审新春动止增吉。又见谕名理粲然。所以牖迷者甚厚。区区欣慰。岂有穷已。幸甚幸甚。惟是性说。所谓义理极精微处。此圣人之所罕言。虽以子贡之颖悟。尚叹其未闻。岂非天下之至难欤。前辈于此。亦各执一说。终身相持而不能决。然其说则已竭尽而无馀恨矣。今不须更费议论。以犯叠床之讥。只先使吾心廓然大公。毋主先入。毋滞旧见。益加涵养格致之功。体验日熟。造诣渐深。则自然胸怀洞然。所见益亲。自底于精义无二之域。尚何俟于纷纷乎。未知明者亦以为然否。既有俯问。宜不敢无对。而不但病昏。姑无以及此。犹冀万一少进。徐以请教耳。独来谕以愚为以心为理。此则非愚之说也。朱子常以心为气之灵。而又曰心亦有何形象。此愚见之所本。而亦非直以心之无形象。与理之无声臭。为必同也。或者辞不达意。致贤者之疑耶。但心与气质。虽同属形而下者。而朱子又言心比性则微有迹。比气则自然又灵。心既气矣。而又曰比气。岂不以同属于气。而不无精粗之可言而然耶。故先生于训心处。必曰灵觉曰神明。而训气质则必曰清浊昏明强弱粹驳而已。由是观之。心与气质之有辨无辨。亦可以洒然无疑矣。
渼湖集卷之八 第 165L 页
古人言金屑虽美。落眼则眯。无以刍荛之贱。而且置前说。而更思之如何。呼至此。眩气又发。年来疾病之沉痼可想耳。不宣。
答李仁龟
父卒则为母三年。既卒则虽未葬。不可谓非卒也。所谕母服之期与三年。惟在于父之生卒。不系于父丧之葬未葬者。似甚直截。
 高仪卒哭祝云。叩地号天。五情糜溃。小祥则夜处下。有小心畏忌不惰其身八字。今当从之耶。小祥加用此八字。则大祥禫。亦用此八字耶。
皆只从家礼说。恐当。
答金敬简
心与性相对以言。则性即理。是属形而上者。心即气之灵处。是属形而下者。气与灵。虽不相离。而气非心灵处。是心则灵。岂有形象者乎。性与心。同是无形。而犹以为有别者无他。性是理。理无情意造作运用。心是气之灵处。气之灵。便有情意造作运用。惟其无情意造作运用也。故虽有时随气质而沦于不善。是气质之罪。而非性之罪也。惟其有情意造作运用也。故有时而随气质而沦于不善。则不专是气质之罪。而
渼湖集卷之八 第 166H 页
心亦有罪焉耳。朱子所谓心比性则微有迹。比气自然又灵二句语。于二者界分。直是八字打开。大煞明白。儒释之主性主心。所以为邪正之大分者此耳。
为人子而使其亲陷于饥饿。其心安得恬然。无论为农为商为赁。力所可及处。当靡不用极。汲汲为救急之策。不然。为科举之业。以为侥倖禄养之计亦可也。但不可不顾义理。不计苟污。反以辱亲而有愧吾心耳。在己者既尽其所当为。则其死生祸福之来。惟当听天所命而已。若因此而辄动心气。或生妄念。亦见其所养之无素。如来谕所谓见识有所未明。义理之气。未能胜客气者是也。既知如此。当下便可用集义克己之功。常存此志不退。则须有得力处也。
人之气禀。或不能无偏。故才德罕有两全。有德者未必皆有才。有才者未必皆有德。深于问学而或短于政事者。自古而然矣。然苟有真个大儒。岂有能于独善。而不能于兼济者耶。士之志于有用之学者。安可不兼通世务耶。胡安定之在湖学。兼置经义治事两斋以教人者。其意甚好。惜后世不讲此义也。如诗文书画之类虽工。亦何足为用哉。
人以其诈。吾以吾诚。何可因彼之诈。而吾亦以不诚
渼湖集卷之八 第 166L 页
应之耶。独处时仪容。不能如对人时。则其不诚甚矣。夫子之申申夭夭。燕居时仪容自当如此。朱子解之曰。今人燕居时。不太严厉则必怠惰。严厉时着此四字不得。怠惰时亦着此四字不得。然则圣人这个气像。其视今人对人时庄敬。独处时弛纵者。何啻千里耶。程子所称吕与叔事。诚可为学者之法。张而不弛。非此之谓。而退之引以为自便之私。可以为戒而不可效之也。
答李景修(基普)
自哭栎泉来。常忽忽无世意。思栎泉而不可见。则思与其所相好者而游焉。庶几其少慰。而又不得则未尝不怅然以悲。不意曩者。蒙左右惠然远顾。又申以长幅。辞旨郑重。以栎泉之故。而殆欲一视而无间焉。此固不敢当。而其动止辞令之间。雍容真恳。信乎其似夫子。而退之所云如见元宾。将不在于此乎。区区今日。又何止少慰其悲而已乎。幸甚幸甚。惟是推隆之过拟之。或非其伦。则还令人增愧汗。然其相与之义则何敢忘也。书后新春。又向阑矣。不审侍馀学履复何似。日用工夫。想日新而未已。恨无由得闻其一二也。前寄论语疑义。既幸其不外。而其义理微密恳
渼湖集卷之八 第 167H 页
到。非苟然者。亟欲一一反覆。还以请教。而春来应接猥繁。贱疾常苦。无暇及此。留俟少閒神胜之日。而不敢望盛度之曲恕耳。歉悚歉悚。身恙幸不添剧。而疠气少熄。则夏初欲归湖上。自此南北又落落。未易卒承嘉诲。念之惘然奈何。不宣。
答李德远(馨最)
前春书。至今在手。苦无信便。阙然未有数字之谢。乃蒙尊伯氏又袖致问翰。仍审秋炎。侍下静履珍毖。区区感荷何已。承又一往瓶泉。与主翁讲未发之义。即此题目。已大是奇事。况有契悟。则其趣尤当如何。犹有馀意复及于孤陋。甚矣好问之笃也。元来此义极精微。言之既难。信亦未易。如区区者。尤何足及此。而众人之未发有无。犹是属别人者。假使真切见得。未若反就自己身上。验得真个有此时节。有时果能无少偏倚。而自此而发。果能事事中节。无少歉于吾心否乎。如有未至。愈更着力前进。必至乃已。此为要切工夫。恐不必坐谈别人如何。况如是则彼众人之有此与否。亦自然有见得之日耶。愚意如是。未知如何。
答慎景深(师浚)
满纸来谕。有以见笃学求进之诚迥出寻常。令人敛
渼湖集卷之八 第 167L 页
衽。至于不知元行之荒陋。猥问以平日已试之效。有若请助之为。则又不胜愧汗耳。虽然。窃闻之人之为学。患无此实心耳。此心既实。则以之读书穷理。以之修己居敬。以之应事接物。无往而非实事者。有实事。斯有实功。为学而无实功者。可知其心之不免于虚伪也。惟此诚伪之间。实是学者人鬼关头。立志之始。此处最要尽死明辨。如分桐叶而后。可免为小人之儒矣。非谓贤者之或昧于此。感俯问之勤。诵其所闻者如此。无以陈言而幸蒙垂采。则未必不为进德之助矣。如何如何。
答徐士浩(集修)
即惟腊寒。侍欢增胜。初秋惠书。至今多慰。况其见念之勤。宜不容无复。而事已过。又旋得疾。数月不离枕席。少愈复因循至此。想甚讶。亦非敢一日忘也。区区去就之义。尊所言皆是也。此虽无状。生逢 圣世。受恩罔极。至于向来 隆批。其所以追念旧冤。勉以图报之意者。旷绝千古。真可以感动鬼神。身为世臣。敢复怀逡巡也。此则非敢然也。顾此所患。不在于出。而在于出而无为。不足以仰答 隆恩。则反死有馀罪耳。其时上书。计或经览。亦可以谅此衷曲矣。天下至
渼湖集卷之八 第 168H 页
不可强者。材具力量耳。来书所以猥相假借者。岂此之所堪哉。是则尊言亦误矣。虽然。以朱子之大贤。其言犹以为孔子岂不是至公血诚。孟子岂不是粗拳大踢。到底无着手处。况今无此伎俩。从前不敢容易出来。其自知甚审云尔。则况今时何时。此人何人。而敢为此孔孟以来之所不敢为者。徒取狼狈而无补于 国哉。恐尊未之思也。然尊之爱我则可谓厚矣。使先丈在者。其所以为我谋者。必先于人。虽吾有疑而相质者。舍先丈而谁先哉。今尊之言及此。实喜故人之有子。而继之以怆然也。自此事有可议。幸毋以报答之太缓而不惜相告也。不宣。
答申德叟(耆)
礼疑当已后时。然不妨追论。先丧祭奠。当以缌服行事。到后丧祭奠。换着衰服。此则无疑。但引时所服。尤翁亦有两说。未知孰是。愚意此缌虽轻。而既是斩衰之馀。又方从父之丧。乃弃此而以母之衰而行焉。莫或未安否。幸更深思而博询。择于其中如何。赠玄纁时改着衰服。尤翁以为顷刻之间。旋脱旋服于苍黄之际。岂成举措云耳。
答再从侄履铉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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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示告庙服色。既有尤翁说。从之似当。不独于祔祭为然。朝祖时亦然。盖以丧事有关于祖庙者。皆以衰服行之。其义然也。与平时朔望参谒。恐不同矣。禫前守墓。可谓善矣。墓异于庙。朝夕临哭。以伸馀哀。有何不可。所谓丧过乎哀是也。禫事卜日时拜位。据家礼则祥讫。新主即入正位。故凡主人以下。皆当北面为拜。今则祫前犹祔于祖庙之东壁下。然则主人之诣本龛焚香。皆当东面以拜。他在位者。只依旧在庭下北面。及主人之降拜也亦如之。虽与家礼若不尽合。其势恐不得不尔。不然而在位者。必从主人而为东面。则须尽入庙中而无降拜之节。欲在庭而犹东面。则便向虚空处拜了。尤不成事理矣。然此言未必中理。不敢断其可否。博询而处之。其与时祭卜日。有不同者。或是各有意义。不可辄以臆见。执彼疑此。妄行抽添于其间。至于筮日时西面北面之位。既筮以往。恐不必复引于拜庙之时也。未知如何。
与族孙应淳
别庙停役已久。不知其间作何措置。彼辈其亦有变动否。如爵献之序。犹可诿之于己巳回 启。而庙碑一节。又不关于 朝令。而其事之谬悖。不特讳字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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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异同之误而已。此而不去。两太师真为寄享于权氏之私祠。宁不痛哉。此等釐革。自是按道之责。谕使拔去可也。驱之以法亦可也。岂容一向雍容。任彼之前却也。别庙丙午疏。已言此事。今日且先营建。以俟朝家指挥。或仍旧庙。或移新祠。皆无不可。所以有前后奉劝。而若彼辈之欲沮毁而诬之以冒禁。则奚有于规制之大小也。来谕所谓欲使彼洞知非院而祠。庶几为无痕善处者。恐不免少迂矣。且向来彼辈之发通。直胁之以不有 成命等语。于营门侵侮至此。则其时便当自列。痛陈事情。可谓快事。而虑患太深。遂失一番机会。诚可叹惜。今闻宗中之议。犹欲令以此上闻。而愚则以为到今追言。殆近于箭桥睨目。不如且以庙碑事。刻期严督。且令庙任尽袪从前谬误。不听则一边促成别庙。彼又纷纷如向来之为。亟以引咎之疏先发之。仍附本事始末。申请大家釐正。得请则大善。虽或不然。亦不害为自尽之义矣。今计恐此为最善。如何如何。令既往莅本道。目见吾祖之受屈如彼。而不能有所正。仅营一别庙而又不成。又不及于在彼之日。一吁 天陛。毕竟无所藉手而归。岂不为大恨耶。此实为令谋者幸察此意而善处也。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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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曲折。初未详闻。曾所附泰仁书者。近始追见。故复申之如此。
彼虽以冒禁建祠为言。此不过为自旧庙移奉之计。而非若刱设之比。且移奉之举。亦将待 朝令而为之。则彼之搆捏危胁。都不足动吾一发。而设令终至上闻。吾所以辨之者如此。则 圣鉴于此。岂不洞然无疑。本事之得请。固未敢必。而万无以此获戾之理。虽为先获戾。犹不足恤。况其不然者耶。幸而又有公议之助。则其必不得请。又安可知也。幸依前书所言。早成一本而待之如何。
答宋侄致渊
自哭尊伯父。神情顿丧。疾病随添。每一念之。老泪常悬。忽玆惠覆。满幅哀诉。读未终行。此心已如割矣。噫。君之心即余之心。宁有间哉。其在后死之责。苟力所及。何忍不自尽也。至临终累问之语。尤不禁失声哀号。尊伯父之眷眷此汉。至于如此。而余则负之。不知。当时欲有何所言。而今无地可闻矣。悠悠此恨。为终古难瞑。奈何奈何。赖有仲思治礼。使君子终事。得无所憾。此为少慰耳。铭旌所写。亦可谓得宜。又有符于春翁先生葬时故事。可异亦可悲也。题主其以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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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未安者。其说得矣。既不称官。则舍别号何以哉。愚意一如铭旌题之。恐无不可。尤翁所答吾外祖兄弟书。在经礼问答葬礼题主条中。其意亦可见也。其书所谓神主之题。既以别号。则铭旌尤无可问者。岂其时追削 命下之后。即以号改题。故为言如是耶。其时所行。家间无旧传可据耶。今依前事行之。不害为从先祖之义。而况又有尤翁之论乎。更禀鹿门而处之如何。葬地其间。或已有卜否。此汉病中。又营先人缅事。既启墓而圹中幸安吉。诚非始料。而初见亲柩。痛陨久益罔极。又一番添痛。见方㱡㱡。艰呼止此。
与宋侄致渊
经筵日记更观之。其已经梳洗者。其功不可谓不至。而今以年谱所载参之。则同是一时说话。而此缺而彼完。此粗而彼精。又其间往往有出入异同者。要皆彼善于此。愚意断然以为以此年谱。宜付刊于集中。如栗谷全书之例。而此事未曾经禀于尊伯父在日。今未敢擅辄。无已则只就年谱中经传讲义。目之曰经筵中庸讲义。如心经讲义云云。而尽载其说。抑可为次。而此则亦尊伯父素志也。即此二者。而更质于鹿门而审处之如何。此则以为终未若年谱之为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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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此议不容草草。今尊如可更出。则面商为好。不然。金侄亦可替访否。写役虽急。此大事也。不必忙急。更熟思而善图也。
答李子明(翼运)
谕及心之气与气质之气。初非二气。只气质中灵处。谓之心耳。既谓之灵。则自是无体质无方所无限量。虽在气质之中。而又非气质之所能囿者。正如中庸所说鬼神。鬼神云者。是阴阳二气之灵与良能。阴阳二气。犹人之气质。而灵与良能。即人心之灵耳。鬼神之灵与良能。既不离于阴阳二气。则人之心岂独在气质之外耶。人之心与此鬼神。元只是一个。则此鬼神是流行于天地间者。岂以人之成形先后。而有离合异同之可言耶。幸试思之。如有未安。可更教之。
答李子明
别纸所论盛见。皆极明白。心亦有本然气质之说。亦与愚意相符。引或问说而證之者。尤可喜。所谓一士友未知何人。而近来湖中诸贤。其论大抵如此。区区于此未尝不为之慨惜。今得左右剖析痛快如此。殊非少幸。然苟不就自家身上。真用涵养省察之功。使此心之灵。常不免为气禀物欲之累。则所见虽幸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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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而只是一时閒说耳。幸更于此加意如何。
答李子明
病伏穷山。与死为邻。书牍人事。一切阙然。前书之至今无谢。宜见斥外久矣。况闻有绝海 严谴。凡在亲爱。理当即致候问。而一向因循。则只日夕耿耿焉矣。忽此先施之辱。穿过大瀛。落此绝峡数千里之外。惊倒欣慰。真不啻天外消息。书中又无一毫相责望之意。于此窃仰雅度之善恕。亦知左右之知我深也。伏闻近蒙 恩宥。复出平地。想惟感祝罔极。庭闱安信。当亦以时承闻。又几何而复许归觐也。区区攒贺不容已也。当初所进之言。其心则亦亶出于随事匡救之义耳。有何尤焉。篱中读书。是古人事。不知所读何书。又了几卷出来耶。长城果以何日来到。而亦不废前课否。此吾宗金副学所谪居。而曾有小屋子以处。今亦閒在。可借住否。所谕谪中辞受之义。其曰与其犯不义。无宁守常分。大意正当。令人钦叹。然如朴公之受朝夕官供者。固非矣。远近亲知之为守宰者。时以物救穷者。亦不可尽谓无名。似无不问可否。而坐而饥饿之理。但量其义而为之节耳。如何如何。尊府书中。引欧阳母之说以为戒者。真可谓义方之训。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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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不觉敛衽也。不宣。
答崔士龙(光泰)
积岁阻面。恋思常悬。忽承辱翰。喜审新春。侍欢多庆。且闻年来工夫甚进。尤以为慰。而恨无由面扣耳。元又添一齿。衰落益甚。无可言者。科期不远。想复一番扰攘。而可惜少壮时节。只从这里过了。岂不慨然。此事虽不易废。能知有内外宾主。而常以经传义理。优游浸灌。略如程先生所谓一月中十日举业。馀日为学之规。则可以并行不悖。以尊聪明志气。岂不办此。然俗人闻之。必以为迂儒误人也。恃相与之深。僭易及此。不知盛意云何也。不宣。
答吴士执(允常)
一宿对讨。迨深慰荷。归即手书继之。此意尤厚。何可忘也。比日雪寒。侍况增吉。所读又在何书。俯仰研思。想日有新趣。何由朝夕相守。款听名论也。又令人怅然也。此汉粗遣如昔。室忧近更添剧。区区佔毕之功。虽不敢全废。不得尽情趱进。日间尤悔。尤不胜点检。此岁馀日又无多。秪增慨叹而已。前书所谕。足见谦光之盛。然此意偏重。则亦须有做病处。偶看尤翁与艮庵书。论此甚明快。谨录一通以上。幸试熟览。而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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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有疑。更以见告如何。来春更约。能无纬繣则幸耳。不具。
答李甥英裕
礼疑袭敛成殡。自当如常仪。奠上食。先重后轻以行之。但外位于其始丧。当依期九月三不食之礼。而奠上食姑废。其后始行之。而限成服用素馔。内位则未葬用素馔。虞而后始用肉。几筵则两位当各设。而丧人当常在父殡。虽祭母时。父未葬。亦以斩衰行之。已葬方各服其服。内位服制。当依仪礼父卒为母三年之文。为齐衰三年矣。此皆据先儒之定论而言。其出处则散见诸书。未暇一一细检为报耳。
答李甥英裕
 质杀制度及取义何如。敛时不撤去乎。
质杀之上玄下纁。亦取象于天地也。袭后用之于敛时极便。敛而撤之非也。疏斋所谓暂时所用。或未深考而然耶。
 魂帛从束帛。不立祭如何。
魂帛先辈多用束帛之制。尤翁亦以为卧置似是礼意。则其不立而祭之可知。
 望日殷奠。世多行之。而家礼阙之何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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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半奠。非大夫不敢为。家礼士礼也。故去之。非偶然遗漏也。
 柩衣翣扇之不当用。曾闻教矣。亦难变改如何。
柩衣之不必用。尝疑礼文之意或如是耳。非谓必不可用也。大抵朱子俱载之家礼。则何敢以后人一时之见。弃之而不用也。
 丧中庙墓祭服何如。出后人当何服乎。
丧中庙祀之服。沙溪以布头巾布直领布带为言。墓祭时亦仿此无妨。或以祭服持往而行之亦得。出后人亦视此而为之节。恐无不可矣。
 
先子尝欲仿执事独祭出主而未果。若三年后成其志如何。执事已行之仪。可得详教欤。
忌日祭当位。尝以朱子之礼为最有意义。故遵而行之。其出主之际。先以一空椟奉以盛之。至西阶卓上寘之。即开椟出其主身。奉寘于座。祭罢。又以主身就其椟匣之。奉归祠堂。还于故处。
答宋侄守渊
 杆城从兄练事。即廿四日也。既是出后而异宫。然揆以情理。父丧在殡。而遽设盛祭。是岂可忍乎。欲于是日。仿忌祭行之。伯父葬后。卜日行练祭。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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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臆断。敢此奉禀。
朱子曰。生父与所后父同坐。则不可皆称以父。势将称生父为叔父。然则其于生父。当以伯叔父之礼处之。祭祀行废。亦一视乎此而已。来谕以父丧为言。未知于朱子之意如何也。今以此丧在殡之日。而遽设盛祭。揆以私情。诚若有不忍者。然圣人言先王制礼。行道之人皆不忍也。如欲人心之皆安。则将不胜其过厚而或失于大义者多矣。愚意恐无必不可祭之义。
答金义集
俯询礼疑。朱子答黄子耕,李晦叔二书可考。其书虽皆若许之。而其重之之意。亦隐然见于其中矣。然则今虽不行何害。尤翁之参祀焚黄于仲氏官次。盖以其伯氏死无子。仲氏以弟及之礼。奉先祀故耳。似无疑也。
答李季翰(百宪)
所谕礼疑。既有沙溪,尤庵定论。则自当遵以行之而已。礼经果有并行三年之文。则岂以两先生之邃学博识。一不槩论。而顾为是纷纷。以出于礼经之外哉。母丧中父亡。仍服母期。诚不忍死其父也。而今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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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期。反以为不忍。可谓失轻重之伦矣。然则洪之伸三年与否。自不足论。馈食一节。尤翁所答闵元重一书可考。谨录于下。以备考览。
 今人既据仪礼及 国典。父在为母。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则是已行三年之丧矣。岂有三年既毕。而复行上食之理乎。
答曹师学(润洛)
家礼大带再缭之文。慎斋,尤庵两先生之说。未敢知其孰胜。而大抵以夹缝二寸之制。为不可以再缭者。则慎斋所论。尽有意义。恐难猝破。家间曾有旧制深衣。其带夹缝。而廑足以一缭腰而已。亦未能必其得失也。
尤翁论小记此说。而曰凡丧父在父为主。其舅只主祔祭云者。自是一说。岂大夫不主诸子之丧之义耶。然从此说则多有窒碍处云。
尤翁曰。所谓内无哭者。禫祭之日犹有哭。自是而后。更无哭之意也。未知此说。果尽记者之意否。然祥后受吊。先儒已许其哭。则门外之哭。亦不止于禫祭之日而已耶。其受吊之处。尤翁以为当依将军文子之礼为之矣。若朔望参。新主既入庙。则庙中不可哭。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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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疑也。
遭丧告庙之礼。慎斋古今丧礼异同议。虽是论 国恤者。而告 社庙。在既袭设铭旌之后。此可推以为据。尤翁亦答人此问。则曰似当于初终。而酒果则恐不可设云矣。
答林伯和(德履)
近又阻闻。恋仰日深。忽拜辱翰。谨审盛炎。侍履增重。喜慰无已。但业荒之叹。在高明。岂或至此。而人生自少閒时。欲待全无冗忧。而始用工夫。则何时可了此事耶。须是随处提撕。随时收拾。无问动静閒忙。要令此心常存不昧。以立一身之主宰。而其间有些隙子。又不废读书讲理。以相资益久久。自当见功。未知贤者以为如何。躬所不逮。而妄言及此。是则可愧也。元行病躯当暑。日觉澌惫。殆无生意。幸赵生久留。慰怀殊深。但渠亦久汨讲役。相见犹未源源。觉俗事败意。还一笑也。不宣。
答鲜于敬而(恪)
所谕存养之工。莫如诚敬。可谓得为学之要。而又已紧切用力。则想日有深造之效。令人不胜钦叹。至于浮思杂念。随时闯发。此固学者之通患。到得工夫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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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自然渐次退听。何能于一时间。便得灵台澹然耶。如是责效。恐生助长之病。诚只是不欺谩。敬只是不放肆。日用之间。觉有此等病痛。即须改之。勿复萌作。常常如此。无有退转。方见诚敬之外。更无妙法。而所谓灵台澹然者。将不期然而然矣。如何如何。
论仁说。如公则视天地万物。皆为一体。而无所不爱数句。语意卓然。但仁专言之则包四者。偏言之则一事。所谓心之德。是专言之也。爱之理。是偏言之也。即其偏言。而各训其义。则义曰宜。礼曰敬。智曰别。仁曰爱是已。仁亦何尝不可以一字为训耶。如是观之。其为界限。岂不分明乎。然专言偏言。亦只就一地头分别看。盖心之德。即含爱之理在其中。非于心之德之外。更有爱之理也。若论为仁之方。固莫切于克己上用力。而又须敬以直之。然后此心常存。而克己之事。亦可得以言矣。
答黄德翼
 今有一人以独身。出继于其伯父。有二子。其生父以其第二子。为侍养孙矣。方遭生父丧。如欲生父不至于无后。则莫若以其第一子。为所后父无后长子之后。与其第二子。归嗣生父。俾生养两家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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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有后。而其生养父皆已死矣。无可主张天伦者。门长未可上言耶。
侍养世虽有之而非礼也。至归宗之议。两父既俱没。则又谁敢为此耶。然则出继子不得已而奉其主。祔于其祖之庙。不然。又求之诸族人。以立其后。无乃善乎。
 礼应服三年者。服缌于改葬。然则改葬代尽之祖者。只可以素巾带哭临。而初献祝文等节。则使代近年长者行之。虽庶孽子孙。一依长房例。使之行之。亦无妨耶。若果不迁之祖。则主祀者其可服缌。而诸云仍。只素巾带耶。
恐当如此。庶孙亦无不可行之义。然必嫡孙无人而后。可及此耳。其祖虽不迁。代既尽而尚为之服缌。礼有可据否。
 出继者之子。又虽出继。其父生家服制。更似无降。而世或有再降之议。未知何如。
出继子孙复出继。亦不再降。此尤翁之说也。
答姜望若(柱齐)
元衰疾相仍。荒陋转甚。惟以二三朋友时来讲讨为少慰。而胤君忽又辞归。中心怅惘。不啻如失。此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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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质直。向学又力为之不已。将来殊有可望。但看书观理。或有粗疏不精细之病。每与渠言之如此。不知他日更来。又如何耳。然人生气禀。自是易偏。有是长。即有是短。有是短。还有是长。自昔而然。此君此病。亦是质直中出来耳。质直终是不易。只就其偏处。加矫揉之则可耳。如何如何。
答李德晦
不面而书。韩子谓之古道。何幸于左右见之。不知孤陋何以获此。重以辞旨郑重。不胜感愧。伏惟炎令起居益有胜。元行穷居衰疾。志业蹉跎。恐卒无闻而死。每中夜以思。为之悲咜而已。令胤猥蒙委寻。自无实作。何以及人。愧无以副其勤意。兼以年来精力不逮。不堪酬应之烦。远人不知。目前来会者颇众。不免一例辞谢。只许诵读之暇。随疑来讨。则亦不敢全废讲说。已成一故事。非独于令胤为然也。非令胤有失而致此。恐传闻之有误耳。今玆归觐。可得其情。庶或垂谅否。前谕四勿工夫。诚非初学所易及。然栗翁已与九容九思。并收载于击蒙之篇。此书本为初学而作。则今举以为告。亦或无不可否。此友且劝读栗翁此书。又对讲一部大学而归。未知盛意云何也。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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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锡弼
 人与物同得天地之理气。以为心性。而所谓明德。则物不得与。而人所独得者何也。
人与禽兽。固皆同得天地之理气。以为心性。然性则通。同是一理。初无人物贵贱之殊。而心出于气。气则有偏正通塞之分。人则禀其正且通者。故其心能虚灵洞澈。可以具众理而应万事。朱子之释明德。必曰人之所得乎天。而物则不与者此也。物则禀其偏且塞者。故其心便为他所局杀。如泥水相粘。不可复开。虽亦有性在里。无以发挥出来。是则可以谓之心。而不得谓之明德矣。众人之于圣人。其气之清浊粹驳。虽若悬绝。而皆出于正且通者。则其精英之聚。便自灵明活化。神妙不测。浊者可使为清。驳者可使为粹。而及其至之。一也。所谓人皆可为尧舜者。不独性尔。所以能该载而发用之者。亦不能无赖乎此焉。未知盛见如何。新归惫甚。乘忙呼写。想多谬误。可叹。
答房锡弼
卒哭明日而祔。为不忍一日无所归也。今必待练而后祔。则其于不忍一日无所归之义。无已太缓乎。尤翁亦有明日不能祔。则又明日亦无所妨之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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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石室院儒呈领相
伏以士之欲读书讲学者。必之乎泮宫庠舍。此固 圣世之所乐劝。而其或不幸身死。而又无所归焉。则亦 王政之所宜恻伤也。是以士之游于泮宫庠舍者。生则饩廪之。以厚其养。没则治送之。以哀其死。于是可见 朝家待士之盛。至于无憾生死如此。德意至深厚也。今书院之与泮宫庠舍。宜若有内外隆杀之间。而若夫 朝家所以待士之心。欲其无憾于生死者。亦何独甚异焉。今漆原儒生有周必南者。千里北学。厥惟多年。其志盖将以求道也。自去冬又来住本院。留连读书。至于半岁。乃于今四月初八日。遇疾不起。将以此闰月某日。返柩于本土。本院既无事力可以相及。其家又在岭南千里之外。贫且甚。无以能自致。独其老父日夜号天椎胸。狼狈无告。诚有不忍见者。其惟无闻。如有闻焉。虽行路之至顽忍者。未有不怛然动心。况仁人之在位者乎。其势苟可以有助。虽无 朝家之法之所许。犹将拔例以救之。况其法之有可以推焉者乎。玆乃忘其僭猥。相率以告于閤下。惟閤下幸垂矜察。念匍匐之义。援法意之美。特自备局命给驾牛。使得以归骨故山。不惟死者父子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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閤下之仁恩无穷。亦足令远近儒林。皆颂閤下所以助成 朝家待士之美。能尽其终始也又如此。不亦一盛事哉。惟閤下裁之。
答绍贤院儒(本院有栗谷先生庶孙。诸李许称生员之议。呈禀。)
览此谕及。益有以仰见先生德化入人之深。而又叹佥尊好贤之无已也。区区常谓如吾先生暨重峰先生功德在于万世。而其后事寥落有足悲者。且子孙惟此承嫡诸人外。更无他存。则 朝家与士林之所以处之者。宜有以别于他例焉矣。今佥尊之意如此。岂不诚善厚。而此只是一乡之事。则待一乡之公议佥同而为之可矣。何必远及于局外之人。而况闻有屏溪山长之论。则又何待于馀论乎。既蒙委问。略此云云。
答绍贤院儒
石潭之祠。尤翁之尚未跻配。实斯文莫大之阙典。师生并肩之嫌。虽有尤翁,遂翁之论。而丈岩文字。尽有据甚明。且尤翁辛酉论文庙从祀疏。以竹林祠释奠位次。作图以附进。今在集中。其图以先圣画像主壁南面。颜,曾,孔,孟。作一行在东位。又稍南而濂溪,伊川,温公,延平。作一行而西面。明道,康节,横渠。又作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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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东面。据此则曾与孔孔与孟。皆以师生并肩。而不以为拘。濂溪与伊川亦如是。则何独于今而以此为嫌。终使尤翁不享于其间哉。尤翁雅言虽如彼。而竹林之图又如此者。岂以从享与并享体面。自是不同而然耶。春翁同配。诚亦不可无之论。不但与尤翁为同德并世之贤而已。自栗谷以及于两宋。其道统之相传。犹人家之祖子孙三世适适相承者然。此实斯文之耿光。而又皆并跻文庙之享。则岂非千古罕有之盛耶。今于此祠。恐少一不得。不知屏溪山长。又以为如何也。
答文宪院儒
大小事自有一个至当不易之道理。惟心公者得之。私则失之。程子所谓公则一。私则万殊者是也。今仙乡之纷纷不已者。是公耶私耶。义理无穷。虽虚心平气而察之。犹患难得。每入于偏侧乖僻者多矣。今也不特不然。无论彼此。无论大小。每遇一事。惟务争激。擅相罚辱。各逞其好胜之私以为快。似此风声气习。岂区区力量所能抵当得者。如我山长。定不足有无于其间。禀目之未题。膰仪之未受。即以此耳。非以斋任之有失而然也。此习不祛。断不敢复有与闻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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谅之。
答忠烈院儒
日昨答李有司呈单。自谓煞有斟量。庶佥贤有所听纳矣。及承来谕。良深怃然。佥贤所守之志。区区亦岂不知而然哉。近日事。诚本院一厄会。然以是而居院任者。必以一并捲出为义。则此亦院任之一耳。奚独佥贤为然哉。但愚意彼虽有失。其失自失耳。于儒宫何损焉。况院任自不干于官府。则又岂以官府之喜怒而为去就耶。为士林之道。只有谨守先生所享之地。讲先生之书。言先生之言。行先生之行。使弦诵礼让之风。不绝于黉舍之间。此其为自修之实。未见其不可也。且使佥贤迫于传令而出则诚苟矣。此虽不佞冒居院任之首。而相告以出。则佥贤之勉而应之。亦不为无名矣。如是而犹迈迈。则此后事亦非愚之所能知矣。
答江陵儒林
伏惟寒冱。佥起居匀福。瞻溯区区。权生至。所蒙俯谕。谨悉盛意。从祖遗像。既被见索。不敢不承命。谨己妆簇以待矣。湖亭之计。彼既有异心。则其人之事。未知如何。而今何可苟遂前议乎。仍念从祖平生。甚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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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等。而独以仙乡多士湖亭旧主尚德好贤之风。眷眷于遗迹之所寄。而不忍其泯泯者。有足感人。且斯亭实从祖平日之所乐。则今日之欲留遗像于其间者。实惬事宜。且无创立屋宇。如世所谓影堂之体制。则似无嫌于 朝家之所禁。此所以闻命而无疑也。至于别立书堂。以为奉安之图。则泛论事理。固亦无所不可。但禁令尚在。或恐别生议论。与湖亭体面。大相不同。愚意不如且置。以待异日为宜。邻居大臣。亦闻此意思。正与此相符。伏惟佥尊深思而审处焉。不宣。
答光州诸儒
蒙谕景烈祠锦南当配与否。仙乡素号文献。相与详讲而审处之足矣。局外远蛰。何敢与闻。而有若待此而为决。则令人益增悚汗。第既承盛问。亦不敢不对。锦南虽有捍大难之功。初非有道学名节之比。则谓士林之不必尊祀者亦是矣。虽然。自其人亦忠义卓荦。非如一时乘时赴功之流而已。不害为景烈之名孙而从与享之。则士林之周旋其间。恐不足以为歉。盖方其始事也。商量而去取之可也。既升配多年。而或议中撤。则事体甚大。盖其人非有大故疵累。则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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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既跻而还黜者。锦南虽若无与于斯文。又岂有可黜之疵累乎。且吾之所崇报者。在于正位。则何必因其配位。遂废虔奉之义乎。愚见如是。未必中理。伏惟佥尊熟思而取舍之而已。
答华阳院儒
区区今日院任。岂有抗颜复出之理。而诚以华阳一区。与他处迥殊。 皇朝之一脉香火在是。尤翁之平生苦血在是。有不容终于恝视而委弃。又迫于远近士林屡辱劝起。千里齐会。恳谕深勤。不免冒没而承当。真所谓予不获已者也。若此身才出。佥尊又退。则此院复依旧一空矣。此汉虽欲有为。将谁与助而何有于终始敦勉之意哉。在佥尊之义。恐不当如是也。愚意今日之义。扫除万事。惟有与数三同志。殚诚协力。整理既坏之院事。恢张将颓之士气。以无坠前贤辛勤成立之遗绪。最为急务。而若外来纷纭。有未暇容于其间。虽是终不可已者。姑待他日而徐议之。亦何不可也。昨于面对时已告之矣。诸宋罚纸。不可久留于老先生俎豆之宫。幸即时撤去。庙院诸有司之任。亦相议择出。以为从速视事之地。幸甚。不尔。此亦无意于更闻院议矣。
答华阳院儒
所谕院事。未论其他。诸宋解罚。非敢出于外为恢弘之容。以取其名而已。诚以老先生俎豆专享之地。以其子孙之名。遍揭罚目。见者或以为有似涂壁㨾。则老先生尊灵有知。见其如是。而其心安乎否乎。然则此岂吾侪后学所以尊敬老先生之意乎。区区于此。心常伤痛。不欲其久留者此耳。今承以此多有不齐之论。是必见信无素。有咈公议而然也。其何敢复为抗颜与闻末议乎。只增悚恧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