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渼湖集卷之六 (自动笺注)
渼湖集卷之六
 書
  
答趙汝五(德常)
 祔祭
祠堂神主之際。
初無告辭儀節
小註
只跪告曰請主詣某所。
不言因某事請某位之主。
實所未安。
德常向於祔祭之時。
別搆告辭曰。
以先妣某封某氏卒哭已過。
禮當躋祔。
敢請顯曾祖妣封某氏出就廳事
恭行祔禮云云
而德常則立於階下
使長焚香跪告。
奉主而出矣。
不悖禮否。
告辭所疑誠然
今此所行。
庶幾無於禮之禮矣
焚香跪告。
無不自行之義。
 祔祭
不言變服一節
南溪雖擧朝祖之節。
以爲服衰之證。
其與焚香獻酌進位行祭。
大煞有間
則恐或不然
衰絰入廟。
雖若有吉凶相錯之嫌。
然此祭本爲新喪而設。
喪服從事
固無不可
南溪之引朝祖爲證。
似已精確無可疑。
自昔先輩如是行之。
今從之無宜乎
 谷曰。
卒哭後則四時節祀及忌墓祭
使服輕者
行薦。
而减饌一獻
讀祝受胙
所謂四時節祀。
如今俗節之謂。
則元讀祝受胙三獻之節。
谷之云云
何也。
朱子答范氏書曰。
四時祭日
衰服特祀几筵
所謂四時之祭。
亦指俗節而言耶。
要訣不受三字
尤翁以爲衍文
而後不敢改云。
盖旣曰節祀。
則其非時祭明矣。
至若朱子所答范書。
正指時祭而言。
其他議論晩年所自行者
不用此說矣。
 今之喪人
皆以布深衣喪笠。
行祀於廟。
然亦無一定之式。
或只爲參拜於辭神之際。
或有去喪笠而單着孝巾。
亦皆有可據之義耶。
朔望旣以是入廟。
每日晨謁
不敢如常行之耶。
單着孝巾。
或幷着喪笠。
朱子所謂也得
不綴也得之說。
前輩議論
多以單着爲說。
今何必不然
晨謁亦無不可
然非如告朔薦新之必不可已。
則且已之亦得耶。
中行祀。
朱子亦有許多議論
使人代之之說。
有以身行之之說。
如欲自行
自當依禮。
如必代之。
昔者野隱宋公使人代主。
而以布直領孝巾。
奠獻之後
伏哭而退。
尤翁稱其有得情文云。
 
喪中忌祀詣廟出主之際。
全沒告辭
有似欠敬。
南溪之答人問。
則曰亞終獻讀祝利成之外
如常祭。
又曰添酒可廢。
而祭闔門
未見其必當廢。
又曰無侑食者。
不如常時三獻之後
別設一節云爾
當於初獻時。
幷扱匙正箸而無拜。
又曰忌祭三獻
雖以三年之喪
旣顈行練祥之義推之。
俱是喪祭
則恐無不可三獻者云云
出主告辭
何可闕也。
其餘南溪皆是
侑食
尤翁則以爲當行
然恐與禮經三飯不侑之義不同
未敢其如何也。
旣顈行練祥之義。
不干事
其說不可曉。
 所後家忌祭。
在生父母葬前。
又是同宮。
則將何以爲之。
未葬前。
大功時祭可廢。
墓祭略行
葬後當祭如平時云。
則旣葬後。
亦可以讀祝三獻
依禮而行之耶。
主祭者似不敢以俗制喪服深衣陽子之屬。
進位行禮
如使子姪而替行。
則將不讀祝
一獻矣。
今拘私親服制
而就殺所後祭禮
大失輕重之別。
何以則可得於禮意耶。
禮同宮雖臣妾
必葬而後祭。
據此則此忌祭之當廢無疑矣。
若異宮則自當谷行廢之說而處之而
已。
今來所謂私親服制
而殺所後祭禮
大失輕重者。
眞不易之正論
不必使子姪代之。
但祭時服色甚難處
如俗制喪服深衣
非所以施於所後之廟。
南溪則有黃草笠黲布衫之說。
亦未穩。
愚意以黲布帶布直領行之恐勝。
家禮此爲未大祥間出謁之服。
而祥後仍服。
今亦未周年
假而用之。
仍爲周年後心喪之服。
亦無不可耶。
第近義起。
不敢自信
願聞理到之論耳。
 生日設奠
退溪以爲非禮
三年之內。
則親沒未久。
昨年懽慶之日。
不忍虗度於今年。
亦已從俗行之矣。
不大害於義耶。
三年內。
一如事生。
姑行之無乃可乎。
 南溪曰。
母喪合葬墓祭
當着深衣孝巾。
一獻先行考祭於墓前。
稍西而不哭。
改着衰麻
三獻讀祝
行妣祭於墓前。
稍東而行哭云云
三年殺禮之故。
合葬之考位。
亦不備禮
則獨爲盛祭於妣位者。
不安
尤庵宋道源書曰。
合葬墓祭豐殺
當以尊爲主
若於考位减殺
則於妣不可獨豐。
不可以妣之故。
而亦豐於考也。
此說極正當。
谷則又無論合葬與否
三年墓祭
皆以一獻爲主
愚意以此最善
南溪先後行之說。
雖若有義而恐太碎。
 爲人後之妻。
本生舅姑
當服大功
禮律則然。
愼齋以爲服期
何所適從耶。
此婦之服大功
自周公朱子
下至文元老先生
皆未之有改。
誰敢異議其間耶。
愼老之言。
一時未思耳。
 孫婦本生祖舅姑。
亦將降服小功云云
當爲小功
 妾爲君之長子
旣服齊衰三年
則服其婦。
不下於期年
而君之諸子婦女諸孫婦女之屬。
亦皆推此而服耶。
得之
 庶母服制曰。
父妾之有子者緦。
又曰。
士爲庶母緦。
然則庶母之有子無子。
別無輕重可言耶。
兩妾之子
相爲庶母
云服緦。
嫡子庶子
俱無異同耶。
至若嫡孫子女俱無祖母之服者。
尤不近情
或有自少至長。
同爨一室
或有自幼慈己。
無異收養者。
則獨不可爲小功之服耶。
儀禮不分有子無子。
只曰爲庶母而已
家禮始言
父妾之有子者緦。
則是以子之有無而分輕重也。
一從朱子但得依此而已
不然而如曰同爨尙有緦。
欲從厚而附於周公之禮。
則亦不爲甚悖否耶。
嫡子庶子之同緦則無可疑矣。
祖母之有恩者。
不忍終於無服
則亦不過同爨之服服之。
則爲猶近之耶。
公元1725年
 乙巳名臣灌之玄孫故僉知用賢氏。
長子河而早沒。
河有一子世元。
世元初卽日喪耦。
至於三娶
流寓遠鄕
僉知晩年
其次子澄之家而奉養焉。
及其下世
世元夫妻繼沒於練前。
又無一子
故僉知神主
仍奉於次子之家。
次子旣沒。
只有一子世亨
祖神主。
不得已以攝祀旁題矣。
今世亨有二子
將以一子立後於其宗兄世元
世元之三妻俱沒。
禮當以其元配爲母。
世元初娶已在六十年前昏日。
卽沒於鄕外。
故其忌日墓地
今無記識之路。
則雖其出繼之日。
不知其所後母來歷亡日墳山
帳籍科單。
亦將不得其外姓名
此實人家變禮大者
何所處而不悖耶。
禮則世亨之子
當爲世元元配之後
雖有許多
碍。
亦是無奈何者。
親生子。
幼而喪親
仍復流移
不知來歷
不知亡日墳山
如此者宜或有之則此子者當如何
不得爲忌墓二祭
亦有時禰等祀。
可以伸其哀誠。
至若版籍不得其外祖。
則亦有以此聞官。
朝家指揮而處之而已。
今世之子
果繼此母。
則亦當如斯耳矣
雖然
變禮大者也。
不若直呈禮曹。
以聽君命
君命之。
無論元配繼配
可以之後無所碍。
如此自當爲時王之禮故也。
如何如何
世元之元配立主則似爲之。
姓氏猶可考耶
願聞之。
答洪國之(紀漢)
昨詢禮疑。
何以處之。
考之儀禮
但有祖朝禰之文。
而於辟則闕焉
記又曰。
喪之也。
所以死者孝心也。
盖此禮。
恐只出於平日出告之義。
則宜其施於祖禰無及其辟也。
不然
自周公以來
至于今日
幾多聖賢都無一人論及此事耶。
私竊推之。
如此未知盛意如何
族弟幼道(砥行)
來諭深感不遺
而所論義理極高遠
議論辨博
非短精神所可容易窺測。
謹當留而奉玩。
幸及未
死。
得有一斑之見。
敢不一罄其愚。
更以請敎
而只恐迷識難開。
卒爲賢者所恨耳。
然亦冀左右遜志虗心
更求精義所在
如何如何
元雖狹陋左右
不出於立彼我得失之私也。
萬一賴天之靈。
終若有悟。
又何憚於舍己見而從之乎。
答申成甫(韶)
沙溪先生
雖有遞减之說。
禮旣言童子無緦。
自小以上
童子
自當服其本服
豈不昭然
曾與仲思論此。
意亦然。
故家間所行。
只依此而已
未知是否
立後事。
告廟之禮。
似當於成服卽行之。
盖朝祖時。
孝子亦當隨柩入廟。
若不先告而猝然入廟。
則不太無端乎。
留待葬後之說。
未然
李伯訥(敏輔)
秋杪上京日所惠書
至今在手。
幾於紙弊。
未遇去者。
未有謝。
又從京裏
傳到至晦辱翰。
謹審天寒
字履增吉。
令人慰劇。
無異面討。
元行年來衰落頓甚。
耳聾次第事。
無足怪。
而往往多全塞。
所謂天之所廢。
奈何
前諭積謗。
未知何事
勸人勿遊儒門
宜非左右之言而果然矣。
所云擦名換人曾無入耳
茫然不省何語。
然鄕儒喜事驟聽。
未易核實則誠或有之。
而世
情僞萬端
自非明心公之君子
誰能免子産見欺乎。
此誠吾輩所宜各勉。
左右者抑無曰我則已成君子
不被人欺云爾耶。
至此
想復一拍掌也。
五種歲儀。
感情貺。
但以商山之紙邑。
不以一簡伴之。
無以裁覆
此事足添積謗中一事。
而亦無以自解矣。
區區左右
不免此等戲語
得罪張先生不少矣。
不宣
李敬思(商穆)
新民一句
章句或問
分明不同
而解之者每欲合以一之
故其說多窒而不通
蒙引以章句所解。
斷爲晩年改定之說。
此論頗似直截
高明以爲如何
誠意是盡其表裏源流而言。
愼獨乃就其裏面處說。
審幾則又就其源頭處說。
說得工夫步步鞭策
愈嚴愈密處
三者固不是別事。
而亦不可漫然無分
但謂之同而已
幾之幾。
亦只以意之實不實而言耳。
不必情說
程子喜獵之不可屬之自欺
或問拒之挽之當專屬之意者
所論似皆然
大抵說情離合處。
尤極有條理
可喜
獨處之獨。
愼獨之獨。
新安說似無可疑。
識其端而推廣之。
每意其爲識其孝弟發見之端。
而推以達之於事君事長使衆之間云爾
未敢知其果如何也。
李敬
 明明德於天下
前者所禀。
明明三字
屬之天下之人矣。
如此則與首節明明德。
所指各異。
且與或問極其體用之全。
一言以擧之等語。
所不合。
記得農巖先生此以明明德。
非與首節異。
章句只就於天下三字而釋之云云(不記全文
大意如此
)者。
似得其旨。
欲以此爲定論
未知如何
明明德於天下
此亦以先祖所論爲可信無疑矣。
 致知之知字。
先輩以爲知之用。
而以或問衆理萬物云觀之。
則自兼體用
○補亡章已知之知。
上文莫不有知之知。
而上知字兼體用
下知字只以用言也。
致知之知。
只是知之用。
章句不曰知猶覺也。
而曰猶識也。
微意可見
然則補傳上下知字。
皆當一例看。
或問所說
恐是推源之論。
其說甚長。
恨無由合席究極
承明誨耳。
 
新民之義。
章句或問異同
則旣聞命矣。
第新字。
以經則是上之新之也。
以傳則是下之自新也。
經傳所釋。
不宜異同
而今必分以貳之者何也。
如或問所釋。
自是順利
章句之必爲改定者
其意安在
經傳新字之異釋。
雖若可疑
其實民之自新
盖亦上之所使然者。
而作云者
又是經文新字之同實異名者。
不必屑屑於其字之同異也。
只有或問所釋。
則猶未見上下動化之妙。
朱子所以不拘經傳分貳之嫌也歟
 
顧諟天之明命
顧諟卽兼誠正修看耶。
誠正修之功。
在於動處。
語類顧諟爲兼動靜工夫何也。
○更思顧諟不可曰非明德工夫
而直以顧諟
格致誠正修則未安。
顧諟
是隨動隨靜提撕警覺之方也。
格致誠正修之中。
指其緊要用功處而言。
不可專以格致誠正修當之也。
顧諟之義。
後說得之
 因其已知之知字。
似指良知而言。
不必兼言曾已講究之知矣。
(三淵先生通貫兩義爲得。
尤翁則只謂曾因格致之知。)
已知之知。
淵通兩義說似好。
 
所諭誠意愼獨幾之別。
眞是確論
然審幾之審。
只以察字意看則固如是
而若兼審謹之意看。
好善惡惡之功。
在審幾處。
一了而淨。
而審幾便是愼獨
更無源流始終之別。
而以朱子謹獨通說
不止念慮初萌之語觀之。
則審幾愼獨
終不能無別也。
幾之審。
只作察字意看定。
得之
 誠意章。
語類有惡底眞實无妄之云。
竊謂誠之爲實
雖通善惡言。
而就善上說
是正本義
於惡之眞實
不可无妄字。
未知如何
惡底眞實无妄之云。
只當活看。
若論正義如來諭似得矣。
 識端推廣此節。
本擧慈幼一端
以明孝弟皆然
則章立敎之本及識其端而推廣
皆當兼孝弟看。
正文旣只說慈之一端
則章句亦當以慈爲主也。
未知如何
立敎之本。
亦以慈爲主似宜。
 正心章有所之有。
當據下章或問
不作病痛看。
章句言察於有之之後
或問言察於應之之先何也。
一有之而不能察。
事物之來。
所不察。
文勢
無異同耶。
一有之。
便卽是事物之來也。
然則章句或問文勢未見有異。
公元1720年
喪服
古禮未易復。
則有官無官之別。
今不可據
公卿士庶同爲白衣冠之制。
其服無異
則其於祭祀行廢。
亦何獨有異也。
此尤翁之意。
不敢一遵翁之論者也。
至於君之母妻之喪。
服雖有輕重之分。
而自臣子義言之。
則於其間難可等差者。
亦有尤翁定論。
未易破壞
喪服傳。
以此謂之從服
而疏說則又言妻則小君也者
欲見臣爲小君期是常。
從服之例云云
據此則來說之一歸徒從
而若反輕於私喪之期者。
其或未考乎此耶。
雖然
又有一疑焉。
在尤翁之時。
則有官者雖曰受衰。
而實止於白帽白帶
士庶無官者白笠白帶
無甚分別
故其爲說。
其如彼。
庚子大喪以來
則有官者有衰。
無官者無衰。
界限截然
雖依翁說。
略存古禮公卿士庶之別。
以爲祭祀行廢之節。
宜亦可乎。
至如來諭儒生庶民服制區別之論。
雖出酌古通今之意。
義起之事。
盛德不敢
是後學所當謹守者也。
如何如何
金伯高(鍾厚)
前敎幷喪中常持服之說。
更思之。
哀見似是
備要中。
旣引杜元凱所論。
而又自言爲祖母持重
旣葬而母亡。
當依杜氏偕喪之說。
據此今日哀家所遭
與此但有斬齊之異耳。
持重服中
可持其親喪服之義。
亦何異耶。
愚意如是
敢猥及之。
金伯高
公元1767年
 承重孫方在親喪
不得行祖禫。
其諸設位哭除。
固有先賢定論
至於吉祭之月。
亦當倣此。
於其丁亥
擬爲吉祭之日。
而便復常節耶。
抑必待承重孫行吉之後耶。
設使承重孫
遭其親喪祖喪祥禫之後
則其吉祭之行。
將必待後喪之畢。
其諸父者。
爲此至於旣祥數年。
而猶未得以復常耶。
决無此理。
以此推之。
此疑不難卞也。
 或者曰。
別子爲祖繼別爲宗。
百世不遷者也。
鄭註云。
諸侯庶子
若始來在此國者也。
王制大夫三廟
一昭一穆太祖之廟而三。
孔疏云雖非別子
始爵者亦然
瓊山丘氏曰。
禮經別子
三代封建之制
今人家而言。
以始遷及初有封爵者爲
始祖
準古之別子
又以始祖長子
準古繼別之宗。
雖非古制
其實古人之意也。
據此諸說。
我國功臣百世不遷其廟。
嫡長世襲者。
其意正合於別子繼別之倫。
而此諸孫共尊爲大宗無疑云云
朱先生眷眷宗法
而其論百世不遷
亦僅止於諸別子而已
其餘未之及焉。
豈不知有孔疏諸說而然哉。
斟酌去取之間。
必自有權度
而人不及知者矣。
今世何人
敢於先生定論之外
爲是義起之制耶。
淺見如是
幸更可否之。
金伯高
 前喪禫祭
旣以適孫在父祥月不得行
其諸自當沙溪說。
於其當禫之月。
設位哭除矣。
但其初丁。
或有別般事故
設使適孫無故之時。
不可行禫也。
則將退以中旬
中旬又然。
則又退以下旬耶。
尤翁答尹汝良問當吉之月復常之節者。
言通灑落
竊喜以爲可以承用無疑也。
於當吉也如此
則於當禫也。
豈不可如此乎。
(尤翁書。
見禮吉祭條。)
 祥後受吊。
一依祥前。
備擧先後先後拜耶。
當有殺略之節耶。
殺略則又當如何
祥後禫前。
猶以喪人自處
家禮書疏之式。
可考也。
旣以喪人自處
則其於受弔之儀。
何必改於初耶。
殺略之節。
無可據。
不敢妄論。
 祥後馬鞍
世俗藁草障泥
此則稱於衰麻
不稱於黲縞。
或易此爲紙裹爲當耶。
紙裹者似穩。
 禫後書式。
喪禮備要註。
翰墨全書云居禫。
而此無經據。
家禮禫後便卽吉
則固當只依常稱矣。
不必從此雜書而爲之也。
或以嫌於盡同平人爲疑。
未知如何
禫則旣復吉矣。
至於書疏稱號
亦只依常例。
何不可之有。
來諭所謂不必刱從雜書者恐是。
金伯高
 祥服網巾
先輩所論所行不一
鄙意則尤翁說中笠旣白則巾亦白無妨云者
恐最得宜
未知何如
祥服網巾
尤翁雖有亦白無妨之說。
畢竟多以黲色爲主
其所自行亦然
其必有意義也。
然曾見朴士洙亦用白。
想又有所受。
而然各從其所見而行之。
何不可也
 禫服或有純用吉服者。
或有用墨笠墨帶者。
鄙意則竊欲於白笠。
一漆其上外。
而毋漆其內
帶則用皁。
似有合於黑經白緯之綅冠與緇衣黃裳朝服
未知如何
禫服之當用吉
無可疑。
不必極其華盛耳。
笠之但漆其外內則否焉。
恐亦爲異常
愚意不如內外俱略漆。
而纓用皁。
帶亦如之爲妥。
 祥祭前一日。
告先廟之時其所服。
尤翁則以爲衰服入廟。
已有祔祭之例。
妄意此或與祔祭有間
不如以俗制布巾直領爲之。
未知如何
告先廟之服。
或與祔祭有間誠然
只依來說行之恐當。
 祥後先廟參忌等祭。
皆當躬將。
而惟忌祭之無一獻
姑依其前矣。
或謂未合之前
行主人之事。
有所未安。
未知如何
祥後忌祭。
無不躬行之義。
金伯高
所諭心亦有氣質本然說得甚當
前告所謂或說者。
卽愚之說。
與人論而未契。
敢擧以仰質。
不謂淺見
之幸不相悖也。
昏禮身及主昏無朞以上喪。
冠禮父母無朞以上兩段
每以尤翁所說當作互文者。
爲得而信之不疑矣。
今所拈示溫公本註。
果似與尤翁說不同
然則玄石反復得之耶。
然尤翁所謂昏重於冠者
終是有根據。
未易猝然攻破
雖與本註不合
而直守禮經之訓。
不害直截否。
不敢斷然爲說。
幸更明敎也。
金伯高
 司馬公曰云云
○按此其論黨錮諸賢深以出位取禍爲咎。
而無許與之詞。
竊恐其已欠扶抑之正
而至又以郭泰申屠蟠
爲卓不可及
似若專尙高蹈之流
而雖如李膺范滂淸風直節
竇武陳蕃至公血誠
猶皆落在第二義者。
竊以朱子平稱許黨錮諸賢之意律之。
則此論之載爲定論
恐有不甚穩者。
朱子嘗於旌儒廟碑記
杜佑之譏戒黨人爲非
其詞甚嚴。
今考溫公之論。
杜佑之說。
無所異同
而於彼則斥之。
於此則採之。
抑又何歟。
溫公之論黨錮諸賢。
未若朱子痛快
而至與杜佑所評爲比
宜若有不相似
其所四海橫流
欲以口舌爭之。
以至身被刑禍
禍及朋友
士類殲滅
國隨以亡。
不亦悲乎數語。
可見惻怛傷惜之意。
非若佑之一於譏切而已
况於後來又論此事。
而曰上則袁安楊震李固杜喬陳蕃李膺之徒面折廷爭
公義扶其危。
下則有符融郭泰范滂許劭之流
私論以救其敗。
是以政治雖敗。
風俗不衰
有明君作以振之
漢祚未可量也。
由是觀之。
其所歎息深許之者
如何也。
何嘗毫髮此意耶。
不得以引爲一律明矣。
至若郭泰申屠蟠不可及者。
恐亦不無見處
南軒之論諸賢出處
而終又歸重郭泰黃憲者。
其旨亦可見矣。
盖以聖賢常法言之。
諸賢所處
誠有所過當者。
然其忠義慷慨
立意較然
不復知有死生禍福
以爲國家世道之賴則誠與世之自托中庸
濟其全身免禍之私者。
不翅天淵矣。
朱子所以平生誦慕。
眷眷發揮者。
盖亦聖人衰世之意。
而至說大過滅頂之象。
則又以爲東漢諸人
不量淺深
至於殺身亡家。
其下雖旋卽繼之以其心何罪。
不可咎之說。
卽此不量二字
不能無些偏處
自不可掩。
此其斟酌得中
而與向來衰世之意。
自不相悖
大抵南軒之說。
雖自有抑揚
而亦只是
一般意思
溫公却於聖人衰世之意。
未有及。
其所未盡耳。
未知盛意以爲如何也。
 司馬公曰云云
○按此其以王,嵇二子
不可得矣。
而謂嵇紹苟無蕩陰之忠。
不免君子之譏者。
則甚未安。
竊考朱子語類
以溫公此語爲不然
然而猶載綱目何也。
語類又有論王裒事。
以爲猶有可說
不仕
過於厚者。
竊謂猶有可說云者
猶是未快之詞。
而至以過厚爲言
則是謂非中庸之道耶。
王儀雖是司馬昭管下
而亦與君臣有間
則使事昭之子
豈得爲中哉。
所不敢曉。
公所論苟無蕩陰之忠。
不免君子之譏云者
其辭誠太不嚴
朱子之駁之是也
紹之事讐。
爲非矣。
而旣食其食。
不死其事。
尤無可說。
故其死也猶賢乎已。
而爲可以免夫譏耶。
泛以觀之。
其言似亦有理。
朱子之始取以載之者
豈出於偶未深勘歟。
語類所云。
斷然不易之論
則彼說之未及追正
宜乎不能無疑也。
至以王裒
爲猶有可說
而其不仕過於厚者。
非便以爲眞可仕。
不仕無義也。
其意若曰之父旣委身司馬昭
則雖不讎
可也
紹之父魏臣而晉殺之。
則晉其讎也。
之仕。
比紹之仕。
則爲猶有可說
所以明彼之無可說也。
不仕
比紹之仕。
則爲過於厚。
所以明彼之甚薄也。
彼此相形
甚著其罪之意。
愚見如此
未知是否
儀之
與君臣不同
則愚亦嘗疑如此
朱子之論如彼人傑。
此段又直以爲儀嘗仕
然則外托將佐之名。
實定君臣之分。
其時或有此例否。
未可知也。
金伯高
並行而不相悖
此道雖是萬物作對說。
而亦不必指氣爲言
章句所以二字活看。
則亦自無害
如只曰道之所以不悖者。
可屬之小德
道之所以並行者。
可屬之大德云爾。
則其言何至有病乎。
更深見諭也。
所諭爲所生父母攝祀者。
其於改題合櫝之際。
吉祭有無
未敢其如何。
然此子若以其所生父
入祔于宗家祠堂
則只因時祭之日。
告其母以喪畢合櫝之意然後
行事自無所碍。
如或未嘗入祔。
則亦只於四時有事之日。
依前說爲之不妨否。
不必吉祭之名耳。
今人家支子之妻子未祔于祖。
只在私室者。
不以不行祔食之禮。
而仍闕其祭者。
亦有
之。
不知可以傍照否。
但尤翁則以爲云者
有主人而攝之之謂。
周公之攝成王是也
無主者。
可謂之權。
不可謂之攝也。
此言又何如
本生喪服者。
所後時祭
先輩不可廢。
然則其於禫也。
可以獨廢乎。
此皆屬難斷之疑文。
而重孤勤敎。
率爾至此
如不中理
更賜剖示也。
金伯高
一書
迨深。
間因憂病冗擾
闕然無數字之謝。
想深訝惑之也。
區區愧悚
何能少弛
卽此臘沍。
侍歡多慶。
味道益勝。
三餘所讀。
又是何書。
定有多少新知
不能與聞也。
過去光陰
盡從呻憊中銷了。
迫此歲窮
秪增窮廬之悲。
只因與一二村秀講說
時有所警發
所謂文字外工夫。
尤爲本領所在
至於一知半解
不足爲有無。
近於此處看得
較更痛切
衰頹已甚
恐未能得力
親勝已資警益之願。
尤所耿耿
而如高明者。
亦無由相見
未嘗不念悵然
前諭中庸支節脉絡一段
虗齋大體自好
細微曲折
更在熟讀詳味自得之耳。
如何如何
所生父母攝主者。
不敢行時祭。
其義似正。
而但所謂因俗感時
別般薦獻者。
禮宜如何
其名又當爲何名耶。
公元1720年
此猶不能無疑者。
可蒙更敎否。
國恤中祭祀行廢。
愚亦別無異見
遇人來問。
只據尤翁說爲對。
而猶有一事
尤翁時公卿士庶均是白衣冠之制。
則其服旣同
至於祭祀之禮。
不容有異者然矣。
至於今日
則自庚子大喪以來
有官者有衰。
無官者無衰。
界限大故截然
士庶白衣冠之制。
雖亦仍舊無改。
而恐不必以此爲拘。
南溪之論。
似爲可採。
芝村論士庶雖不服衰。
至於帶麻則實與服衰無間
惟此兩說
未能判然取捨
更以明見剖示爲幸。
期中親禫行否。
未知如何
偶問於鄰居大臣
以爲不得不行。
其言於盛意云何
如爲長子三年中又値親禫。
則亦將無廢否。
此或可廢。
則妻期亦實具三年之體。
獨行之無廢又如何
更商之爲宜。
今日如不奉答
是將因循不已
遂又作經歲事矣。
蹶然呼寫如此
萬萬只祈餞迎蔓福。
不宣
金伯高
所謂此道也者
(卽朱子所謂道體本然是已。
)是主乎道而言。
這體字是說無聲無臭底。
與道爲體者。
是主乎日月寒暑來往之類而言。
這體字是說發呈露底。
爲言不同矣。
然非有此日月寒暑之來往
則道不可得
以見。
無聲無臭而已
須有此日月寒暑來往然後
道可得以見。
於是乎無聲無臭者。
得以發見呈露
若有箇形象底。
所謂無體之體是已。
其實無聲無臭之體與發見呈露之體。
非爲兩箇物事
然則程子之言。
雖若有上下精粗之殊。
(上體字是精。
下體字是粗。
)而始從那邊說去。
又從這邊說來
畢竟滚同一理
益見其反復發明之妙。
不必疑其牴牾
如何如何
曾子不敢私服
據其問辭。
似是私喪中遭君喪者。
然則沙翁說恐是。
殷祭二祥
尋常未敢信其必然
或說近是
而又無他明證
不敢質言耳。
因是而又有一疑。
章父母之喪不除。
必其爲庶子之仕者。
果亦爲確論耶。
非不能勿除一句
終說不通
或勿字是衍否。
小功緦雖內喪不廢者。
旣是恩輕而鼎俎已陳。
古者寢廟門墻之制。
甚嚴且邃。
雖喪在同宮。
不至觸犯汚穢之患。
不害蹔時卒事而然耶。
金伯高
所詢祭儀
區區窮居以來
每鮮子弟來助。
當此等時節。
只得苟且臆斷
不識當否。
執事者只一人
則初亞獻主人自行
終獻執事爲之。
執事兄弟行。
主人
雖尊。
何至不得權行執事之事。
而獻者爲子姪
則父爲其執事者。
亦似未妥
故於其斟酒也。
只令婢使用盤盛酒注以進。
則獻者自取酒注斟之。
奉盞奠盞。
亦自爲之。
從前所行。
如是而已
盛意以爲如何
不然如來所謂主人行三獻。
亦無不可者矣。
此在高明從長自裁
而後還以相敎幸也。
金伯高
 宗子祥後。
所以姑祔東壁
吉祭入正龕者。
以正龕有祖禰諸位
遞遷然後可入。
遞遷吉祭故也。
支子遞遷
則何避而不入禰龕乎。
凡主之在東壁者。
爲有正位在龕也。
無正位而奉於東壁
何意義。
所諭主人不可爲執事
其義更似不苟
吉祭新主尙處東壁之位。
陶翁未敢信其必然
惟是祔祭
古禮多缺。
諸家異說
未易爲言
但以儀禮之意。
朱子之論。
論其大體
卒哭明日
祔于祖考
祭訖。
復新主于寢。
至旣祥而撤几筵
其主且當還祔于祖考之廟。
俟祫畢然後乃遷。
首尾相貫。
自爲一項事。
更不分宗子支子
但於祫遷之際。
宗子遂入其祖舊廟。
支子別自立廟
禰廟耳。
誠使宗子如此
支子則不可如
公元590年
彼。
祥日便當直入禰廟
古今禮書
何故於此
更無分別
只如儱侗疎脫
使後之行禮者。
迷所遵用耶。
此甚可疑
(只爲後世支子異居者。
權安其主於私室
故人習見其如此而有是說耳。
今雖不得已安於私室
而祥後猶不改東壁之位。
未必不出於存羊之意。
如何如何
)且以沙溪之深於禮學
而其對翁之問又如許
以爲不失朱子之意。
則亦豈無稽而然哉。
淺見如此
未當理。
更以回敎爲幸。
金伯高
所諭稱攝之證。
此亦纔攷小記。
其如此矣。
又蒙明白開示
自此可以無疑矣。
喜甚喜。
中庸性道雖同。
氣禀或異。
兼人與物之大分
人人物物小分者。
說得恐亦最穩。
如是然後
都無紛紛窒碍之端矣。
未知然否
或問氣禀處。
似全就人上說。
物則不在其中
微若與章句不同
此段大抵於人較詳。
於物較略
如此說。
亦自不得不爾。
章句或問
未嘗二說
活看爲無妨否。
更敎之。
向來申相題主
聞以攝祀書之。
尤翁於此
極言不可
遠嫌之意也。
備要中但言旁題不可施於旁尊
此家之禮。
旣非旁尊
如此書之。
亦無不可耶。
旣曰攝祀。
則亦不可不遠嫌矣。
如何
金伯高
中庸氣禀或異。
若只指人與物而言。
則或字誠若未穩。
兼指人人物物而言。
如此說。
無可疑。
至於過不及者。
固多就人上說。
而於物亦何不可通看。
不必物物如此
此正所謂於人較多。
於物較少耳。
大抵此書。
爲人而作。
故以人爲主。
而物在所統之中。
爲言
不得不如是
如尊所云是性道同處
兼人物而言。
氣禀異處
獨言人而不言物。
却似磽崎不便
未知如何
金伯高
諭及文義
極是極是
於此可見近日玩索之功。
益造精深
爲之歎仰
區區迷見
正是如此
毫髮參差
但無子厚筆力
前後說出。
不能似此明白
左右不能釋然耳。
所謂旣說人人物物小分之異。
彼人與物大分之異者。
不待言而尤較然者。
尤極灑落
知此則不言者
未始不言也。
如何如何
金伯高
朋友虞祔之說。
來諭信有據矣。
古法旣廢。
今俗不肯他人之親則奈何
朋友之親。
視同己親。
則又與泛然他人有異耶。
然則又似無不可行者矣。
如何
金伯高
前告山祠事。
已入思量否。
別廟終無可據
且恐有後弊。
或云滄洲之祠。
先聖像主北壁
而諸配位皆以紙牌
今依此用紙牌而祭。
祭畢去之爲最穩。
此言何如
等是配位
而一以影子常存
一以紙牌而不常存
得無礙否。
朱子所謂本領不正
百事俱碍者。
有如是。
可勝歎哉。
大抵旣失於其始。
而終亦無恰好道理
則寧不如已之爲善否。
雖已之。
非爲其人之不賢也。
不行而然耳。
如是則非有無端撤去之嫌。
而苟而享之。
非所以尊其人。
神理人情
不至甚憾否。
舍此而又別有善策則尤好。
更乞極加消詳明敎之也。
金伯高(論參同陰符說)
或人所論晦翁事。
不敢其如何。
聖賢作用
有非後學所敢妄測。
夫豈無義而先生爲之哉。
如或未能釋然
不如權行倚閣
且就其義理白言行可法處。
講以踐之。
爲眞善。
學者不必尋覓一二罅隙
輒肆論議自爲能也。
未知盛意如何
金伯高
 爲人後者遭所生喪。
所後時祭行廢之節。
承盛敎之傳。
大義儘嚴截。
所不能恰安於人情者。
以此之終異名大關
古禮許伸於期內者
却緣今禮而不自
不無憾耳。
俯詢不偏不倚之義。
曾意不偏是從地盤而言。
其非左非右非前非後也。
不倚是從當體而言。
不倒東來西耳。
得無悖否。
爲人後所生服中
所後家祭祀行廢之說。
無論從古禮而自
從今禮而不自
爲朞則與他伯叔父之朞。
當爲一例
只朞盡後。
心喪一節爲異耳。
心喪是後來所制。
則此制未立以前
凡百只與他朞無別明矣。
以是敢疑祭祀之或行或廢。
亦視諸他朞而已
亦何敢自信也。
國家禮制
難容私意損益者。
誠是誠是
損益則不講究禮意可否
亦何可也
不偏不倚
來說甚精。
可敬可敬
冠禮賓贊位次
闕而不論
果似可疑
然以臆見推之。
衆賓只當序立時。
西階東面立。
贊者醮畢後。
只在賓左少退而已
凡此率意妄對。
無乃杜撰之譏否。
皇恐皇恐
金伯高
曩平瑞以辱書袖致。
仍審其時起居
且滿幅誨諭
尋常寒暄
令人心開目明
至今欣慰不已
比日天寒
下調更若何。
下工夫
又在何處
値此歲暮
不堪戀𨓏。
令弟科慶。
一時悅親。
可賀
朝廷得此人。
尤幸之大者
未知何以稱塞也。
賢者不能不以爲憂也。
元近始試服丸劑
病根已深。
安望其責效
不至廢物則亦幸耳。
至於靜坐看書
不害事
小用心力
輒覺有添。
向對平瑞。
略呼來書之答。
猝發眩暈而止。
如是其他尙可論耶。
前論所生服中行祀。
如欲從古則姑廢。
亦何不可
但此期則從古而廢。
他期則從今而無廢。
未知如何耳。
大者旣同
小者不必多爭爾。
冠禮諸疑。
尊以儀禮爲言
而此家禮爲說。
眞是問東答西。
追思發笑
儀禮之闕此數者。
良亦可疑。
古禮元來簡略未具。
或是先有他處互見而今不傳
不可知
最是冠後有見母而無見父。
有見贊而無見賓。
反復推究
終未得其說。
其間更有思及者否。
大抵古禮之難明旣如此
家禮爲書
酌古通今而爲之制。
則行之自無窒碍
尤翁之每以家禮爲主者。
豈不以此也。
親盡祖墓田。
若有最長房
自當以此屬之長房
長房又盡。
則似以其子孫中爲族人長者主之。
以次迭掌
恐或近
理。
而亦不敢質言耳。
持衰從師
尤翁亦引朱子事爲說。
然今亦有難行者。
不如致一喪禮
寡過否。
疾作此。
昏眩不成字
只冀神會
金伯高定夫(鍾秀)
廟制西上之法。
盖自漢明時始。
則其前想只昭穆之禮而已
朱先生以昭穆爲不可分尊卑
此則固然矣。
最初立廟
當父爲昭而子爲穆。
至於祫祭位次
以昭爲尊。
中間各在其廟昭穆迭遷之時。
不盡然耳。
自其始終而言。
左右似有尊卑
其中間而言。
左右誠無一定尊卑
未知如何
遂翁每論書院位次
南軒說。
東上之論。
家禮輯覽祠堂條註中周氏說。
則直以爲古之神道尙左
彰彰然矣。
此說又有確證否。
皇朝以中爲上。
此亦有前代可據否。
歷代沿革
如有攷者。
詳諭幸甚
金伯高
今二十二日書。
卽朝始從徐婿傳至。
雖其發稍久。
獲審近寒。
攝養動止增毖。
區區披豁難勝
向來除命
所謂允叶士望
何謙之過也。
厄會未知而窄徑則可謂云爾
不能無公喜而私憂也。
別紙所敎。
此亦已爲尊慮之。
愚意不必呈狀
直爲疏辭似宜。
而始則
以不難進爲說。
不須旁及外事
恐爲得體
至於再三
則始擧書中所欲言者
方成次第
未知盛意如何
旣承辱詢。
不敢不盡
廟制東西得失
更未得他證。
大抵以中爲上之制。
尤涉無據
况於祠院之類。
豈可始祖居中之例耶。
所以發此問者。
略有委折
俟後更詳也。
公養之仕註。
以衛孝公疑其爲出公者。
誠亦可疑。
不敢質言
不宣
金伯高
前諭本生服中行所後時服色
古人所不言。
淺深難得其衷。
自宜如是
如尊玄冠黑帶之說。
其在一視他期之義。
非不直截
而此事終難猝行。
雖欲行之。
其如不信不從何哉
無已則不從頭理會
有服則廢。
一復古禮者。
最似無礙
翁定論。
後學之所當謹守
旣有古禮可據
則亦不害朱先生參用書儀儀禮之意耶。
愚意欲以是爲斷。
未知如何
更望商敎。
答具紀仲(常勳)
所詢禮疑。
顧惟謏聞
何足以與論。
舅姑贄幣
玄石以爲雖於舅之父母
不可輒行此禮。
盖以家禮無贄二字
爲當上文尊於舅姑者而言。
所謂
舅姑者。
不過指其兩階下各拜而已
信斯言也。
其於夫之所生父母
當闕之無疑。
但此二字
只如尤翁說。
兩序尊長看。
則凡尊於舅姑
若舅之父母伯叔父。
可以贄幣矣。
舅之父母
正統也。
伯叔父則獨非旁尊耶。
彼旣旁尊而且行之矣。
今夫所生父母
稱之爲伯叔父母
而其生我之恩。
絶異其他旁尊
而乃於此禁絶之。
使不得行其禮。
未知如何也。
程子嘗論濮議
而曰雖當專意正統
豈得盡絶私恩
可見天理人心不容已者。
雖以服制論之。
之外猶許其申心喪三年
所以別之於其他旁尊者亦明矣。
然此事禮無明文。
不敢率爾爲說。
或涉義起之嫌。
而來所謂言常不言變者。
無乃已得之歟。
大抵尤翁玄石兩說
似皆通就此二者而取捨之。
則其有贄無贄。
亦可得以言矣。
在行之者擇以從宜而已
然尤翁之說。
已爲一世通行之法。
至於夫之所生父母
又鮮有不用贄者。
如元行家間所行。
不足言
而盖亦自昔如是
若其禮意得失
不敢自必也。
(後更詳之。
玄石說似簡當。)
季方(義養)
 治喪之具。
當用正色
而禮或用間色。
如塗棺綠綾
鞱藉畵翣之必用紫者類多
未知其義何據耶。
孔子褻服
不用紅紫
朱子以爲不以爲褻服
則其不爲朝祭之服可知
盖嫌其色之非正也。
然後來至朝服
亦已用此色。
不但鞱藉畵翣之屬爲然耳。
然其來已久。
今亦難一一追正
 家禮備要
虞卒祥禫告成
皆在辭神條。
時祭則乃移在受胙條。
此果何義
且忌祭儀
皆如時祭
而不受胙
據此則忌祭告成一節
亦當隨受胙而幷闕之否。
利成
無論某祭。
皆必於進之後辭神之前行之。
故自虞至禫。
以此係之於開門之下。
時祭則進之外
又有受胙一節然後
得辭神。
故係之於受胙之下。
此則恐無可疑。
若忌祭之異於時祭者。
不受胙不餕而已
不言與告利成而闕之。
兩宋先生
皆行之無廢云。
 王制曰。
男子由右。
婦人由左註。
同出一塗
男子常由婦人之右。
婦人常由男子之左。
此甚可疑
鄙意左右二字
不以人之左右論。
而只以道之兩畔看。
如何
當作道之左右看。
不然而只以人之左右言。
則男
之往者與女之來者同一路。
之往者與男之來者同一路。
惡在其男女異路也。
 王制曰。
方一百里者。
爲田九百畒。
開方法計之。
則方一百里。
當爲田九十億畒。
九百畒亦當爲一里也。
推此則一百之百字
恐是衍也。
似然。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