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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川先生集附录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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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川先生集附录卷之二
 年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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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谱]
九年癸丑(公四十二岁。)三月。因亲病蒙递。
六月初三日。拜刑曹参议。旋移承政院同副承旨。次对入侍。 公曰。臣离违禁闼久矣。以民事有区区所怀。广州民事。已无馀地。 国家别㨾轸念。臣亦殚竭心力。而前冬甚寒。饥冻兼至。闾阎死亡。虽不能尽知。而以各面所报观之。死亡之数。已过数百。乾粮之政。定日分等。分粜赈恤。胜于京司设粥。而往来之际。或有颠死于道上者。久饥之馀。或有得粮捧抱而死者。设赈后因乾粮而死亡者。亦过数百。不肖如臣。猥膺分忧之责。以 殿下赤子终不救于填壑者。如是过多。臣罪万万难赎。臣之得谷。优于他邑。其所被灾。亦不如他邑。而人民死亡。至此之多。则他邑之死。必非广州比也。臣之往来京城四十里之间。道上饿莩。见不下十馀名。京圻如此。三南可知。而春间又以毒疠。民人死亡相续。麦事又将大无。来七月青黄未交之节。民之死亡。又必倍蓰于春冬矣。国以民为国。而民死者如此之多。来头以何道充其簿籍乎。道臣守令。虽尽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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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逃故之数。决不可充定也。今年雨泽。亦已愆期。秋事登熟。亦未可知。 国家虽欲普绥一国。将何以为之乎。军布决不可尽捧。三税亦不可准纳。虽论罪守令。其于无民无谷何哉。此两件事。乃必至之势。庙堂与有司宜先确究此等事。以为经纪来头之地好矣。 上曰。以状闻观之。知之已久。而南汉事。亦从当问之矣。
初九日。参 召对。
十一日。升右副承旨。参 召对。
十二日。升左副承旨。
十八日。升右承旨。次对入侍。
二十一日。参 召对。
 讲毕。公奏曰。臣有愚贱之见。敢此仰达。夫该司官轮对。虽是循例之事。而实恐无补于治道。 圣上若于夜深万机少暇之时。或 东朝问安之后。频使承旨持公事入侍。 亲赐剖决。则似有紧效矣。在昔 祖宗朝盛际。每为常参。而召吏,户,兵,刑等判书。问以钱谷决狱。此诚美规也。今虽以刑判言之。罪人爰辞之来历本末。未能详见。若时时召见问之。则必于常时见之审矣。见之审则随事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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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臣非欲以督责臣僚。日不暇给之术。导 殿下也。其为实效。必胜于近来常参,次对之应文备数而已。 上曰。所达好矣。当留意矣。
二十三日。上疏。以亲病辞职。 许递。
七月初六日。拜大司谏。翌日移左副承旨。
 筵中。公奏曰。顷因备堂宋寅明陈达。有薪岛煮盐之 命。而薪岛介在义州,龙川之交。无人居生。且近彼地。若许煮盐。则亦不无潜商之弊。令道臣更加详察。状闻处之宜矣。 上曰。令庙堂更为商确也。
十五日。遭台参罢职。
 湖西伯密符换错事。以该房被论罢职。陈疏引咎。还给。
二十日。叙拜户曹参议。寻呈告递。
八月十三日。拜右承旨。
九月初五日。昼讲入侍。
 时讲月令。公曰。文义则玉堂陈达。几无馀蕴。而进讲大体。必以今日事。比方看之为好。见今国纲解弛。人心玩愒。若欲顺时而治之。则当从秋令奋发振厉而后。可以有为。 殿下虽不必规规于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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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而凡事必视此体行。方可为讲月令之效矣。 上曰。所达好矣。语次。 上以容貌论群下。公曰。圣人尚曰以貌取人。失之子羽。 圣上以容貌取人。恐为未安。 上曰。其言是矣。公又曰。臣尝以广州事。乘间一陈之意仰达矣。幅员人民。不减水原。军兵虽是总戎厅所主管。而专属本府团束操鍊。精锐可用。号称小训局。广州则只是若干束伍。其数不满十三哨矣。 上曰。水原军兵几何。对曰。四十哨矣。水原则如是。而以广州之大。一土一民。 朝廷无所与知。一委于守御厅及本府府尹。而毕竟军政如此。田赋则故相臣金寿兴为本府。当量田时。深念茧丝保障之轻重。一任以宽。故所入甚少而所费甚广。并与年年添补之数。而未足以当其费。此非细虑也。今番 陵幸时。引见守御使与广尹。以鸠聚粮饷团鍊束伍之方。 下询而饬励之。俾有实效焉。 上曰。每闻筵臣所达。军饷诚罔涯矣。公曰。当初十二万石。今不满数千石。 殿下试思之。十二万石鸠聚之际。 祖宗几费经营。名臣硕辅几劳区划耶。若无变更之道。则未及十年。军饷无一石。而南汉为空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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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日。与同僚联名上疏引罪。翌日并罢职。
 以 陵幸时政院假家温突事也。
十月初二日。以庙荐拜吏曹参议。违 召再牌。上疏辞职。 不许。
初三日。再 召。谢 恩开政。○是月。独政七次。
初八日。再 召。诣阙上疏。引咎辞职。 不许。
 以严汉重拟差奉常判官。而其人已死故也。
十六日。差承文院副提调。
 以三品而差槐院提调。极选也。
十八日。上疏引咎辞职。 不许。
 
因礼曹送言。差出礼堂。而忘未启 禀故也。
二十四日。上疏辞职。 不许。
 以李哲辅,赵迪命请叙事。承旨 筵白其有外议故也。(疏见元集。)
  是后连违 召命凡七次。
十一月初一日。承三 召开政。○是月又开政二度。
初七日。以试官赴文科 殿试。
十六日。以献官往 健元陵。上疏请姑缓祈雪祭。 从之。
 时冬而无雪。祈雪于 太庙。十七日冬至。行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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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十八日。又行祈雪。公以吏议当差献官。附执艺之义。陈疏请姑展日期。以避逐日渎数之嫌。 批曰。所陈是矣。姑观前头举行。
二十日。三违 召。上疏辞职。 许递。
 陵祭归路得疾。病甚剧。违 召陈疏。筵臣白其实病之状。蒙递。疏无批还下。
二十二日。拜成均馆大司成。连日违 召。连呈病状。不捧。是时上下教于赵显命曰。李某不在经幄。故时闻逊耳之言矣。
三十日。违 召罢职。
 
筵臣奏公实病。蒙例罢。○上尝谕筵臣曰。经幄诸臣中直言。李秉泰,赵显命,李宗城若干人矣。然补阙拾遗。显命有之。从容开导。遇事无隐。宗城有之。故予曾对两臣。各勉以弦韦之戒矣。
十年甲寅(公四十三岁。)二月初十日。叙拜大司成。
十五日。上疏辞职。 不许。
 以铨任时政注事。被一边人抨论。故引义乞递。 批略曰。往事不必深嫌。勿辞察职。(疏见元集。)
二十四日。以庭试试官。承再 召谢 恩。
二十八日。呈告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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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日。拜右承旨。
三月初二日。陪祭 皇坛。承 命和 进 御制七绝居魁。蒙虎皮之 赐。
初三日入侍。
 时有告变人。判义禁三递。 上亦有鞫坐退行之教。公适入侍奏曰。鞫狱事体。极为严重。勿论虚实。惟当星火穷治。不可迟缓。而今番则三日内。判金吾三次递易。此由人心狃安之致。臣恐将此不已。虽有如戊申之变。亦将如是。虽以戊申观之。初头则岂能念其轻重乎。今番之不即开坐。固诸臣之罪。而 亲祭后开坐之 教。恐似未安。 上曰。今之如此。实由于狃安。承宣言是矣。公曰。臣于儿时。闻玉堂若无伴直之人。虽夜必开政差出。俾即入直。宋成明之父徵殷。亦尝于直中。有情势径出违罢。其夜开政。还除馆职。复为入直矣。今则上下番俱空。亦恬不为怪。 经筵讲官。其责甚大。宜以有学识者处之。使之久直。庶可以成就君德。而许久旷职。鞫狱之严重。 经筵之紧急。而如是解弛。岂非可恨者乎。 上曰。所达是矣。公曰。今日国势民心。至于莫可收拾之境。而 圣上起感黄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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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待人言。而为治之志。卓然奋励。臣请一陈愚见于 明主之前。即今国势人心。非 殿下挽回。则将无以挽回。而 临御以后十馀年之间。治效漠然。渐至此境。有如下滩之舟不进则退。 殿下每以奋励下教。而终无奋励之效。臣则以为奋励二字不必言也。昨冬奋励之后。天道已一小变。而了无其效。则 殿下奋励之志。又渐衰矣。且为学之道。必以知行俱到为贵。为治之道亦然。必先有定算然后。向前做去。赵充国屯田之奏。亦量其事势必如是而后。可以有效。故终成其功。诸葛亮治国尚严。亦量其事势而有定算。故能做三分事业。今 殿下只曰奋励。无下手处。 君相造命。操可为之柄。而今无不可为之时。惟在 殿下诚心做去。用血战工夫然后。可以救得。若又悠泛蹉过几会。岂非可惜可慨之甚者乎。伏愿 殿下必以挽回今日世道为期焉。 上曰。大诰之后。诸臣无一人进言者。承宣之私情。必难于夙夜之役。而所以除授者。盖欲其有言矣。今者所达之语。大略好矣。为君上者。若念 祖宗遗大投艰之意。则岂不懔然。臣下者亦以与国共休戚为心。则岂不好乎。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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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贤。逸于得人。自是君事。而今则不然。以今规模。不可以为国。左相所遭不轻。今时则不可递。故不许。而藩任,岭阃,湾尹有阙几月。尚不差出。兵吏判则不过以三过都政。为嫌不出。予将亲自招来乎。如此而岂可以为国。公曰。 圣上之意。臣亦知之。而虽令诸臣奉令承教。 殿下将何以为治乎。必如楚庄断弦。齐威烹阿而后。可以有为。诸臣之不当撕挨而撕挨者。严如责罚。可以为惩。而今则虽被罪之日。亦知霈泽之随后。不为惩畏。为罪者必严治而无挠然后。人心可以知畏矣。且慎赏之道。虽在 祖宗礼亨豫大之时尚然。况今时乎。即今凡事皆不如 祖宗朝。而赏典则过之。中人以下劝戒。只在赏罚。而赏罚如此。 殿下前后以偏论罪之者有之矣。未尝以不饬民事罪之。赏典亦非不慎惜。而诸臣有陈请之言者。则又复赏之者有之。赏罚如是。而何以劝戒乎。 上曰。所达极好矣。仍问判府事安否。仰对而退。
初四日。请对入侍。
 时鞫囚逃躲。公请对禀达。且曰。今日之纪纲法度。全为解弛。固无可言。而至于今番事。不可使闻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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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也。外方犹未知 朝家纪纲之如此。故不无畏惮之意。今番京中如此。外方若闻知。则其能有畏忌之心耶。若使 圣化覃布。匹夫匹妇不敢怀轻 朝廷之志。则岂不善哉。而不然则将来之忧。复何如耶。奸究之徒。若隐伏京中而为此。则目前关系至为不轻矣。 上曰然矣。
十一日。应制十䪨排律居首。蒙虎皮之 赐。
十二日。次对入侍。
十五日。参常。参差备局副提调。
 以三品而与闻 庙谟。极选也。
十六日。上疏辞筹司新 命。 不许。
 批曰。备局有司之任。不必过辞。
十八日。上疏请护亲病。蒙递。
 批曰。尔父倚重大臣。添恙如此。深用念焉。递尔本职。以为便护焉。而安心善摄之意。将予意谕尔父。
四月初十日。参次对。
 公屡辞筹司之任。屡违牌 召。至是承 命。原任大臣徐命均以骑步兵额数议减事仰达。公奏曰。厘正之议。诸臣既发。今不敢烦达。而大抵骑兵与步兵有异。而各邑各以二匹。或以匹半应役。而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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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官员不能久任。初不知骑兵为如何。步兵为如何。而下吏操纵之。各邑则色吏幻弄之。故民不堪命。至于京番雇立。则下吏苟然充数。此辈何能知渠辈信地。而一有所事。则举皆颠倒错乱。莫知立于何地。政可笑也。今若雇军立番。则如内七门。犹或可也。至于禁府,鞫厅,科场等处。必使元军立役然后。可无疏漏之弊矣。大抵骑兵上番之数减而后。兵曹经用或可以有剩矣。一军所纳八匹。而以四匹雇立。则所馀者又其半。而亦足以省费。难之者虽以为六当番之法。为同存羊。不可革罢。而至于半匹之布。则亦且难捧云。此言有所见。而但既已区划。限一年秋捧以试之。未为不可矣。 上曰。然则好矣。兵判详细创记以纳。则予当详察便否。采施之矣。
十一日。拜弘文馆副提学。
十二日。上疏辞职。 不许。再召。谢 恩入直。参召对。
 讲近思录临政篇簿佐令章。公曰。此段可玩味也。僚寀之间。必待积诚而后能动。况人臣之进言于君上者。倘无诚意之恳至。则虽于听诺之际。姑为唯唯。而实无勉从之意。措之事为。有何实效。如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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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诚薄学短者。出入经幄。七年于今。无一事启发 圣意。惟是 圣学天纵。触类逢源。狂瞽之言。无不体念。而一世之治。尚如此寥寥。是则臣不学不诚之罪。不胜愧恧。 上曰。是予之蔑学。岂讲官之过耶。论识量章。公曰。此论人器量矣。盖量弘而后。无物不容。无物不包。量不能自大。在于识。识不能自明。在于学。圣人之量。河海如也。天地如也。小臣不敢测度。而朱子曰。泰山为高矣。泰山顶上。已不属泰山。量虽大而愈大之。识虽明而愈明之。则岂不美乎。 上曰然矣。论韩持国章。公曰。此段持国之事善矣。自服其不能居位荐士。则其收拾人才。尤当如何。即今才难之叹极矣。然天必生一世人。使了一世事。则草野蓬荜之中。安知无办世需时之材耶。虽有其人。每患不能尽用。设令知其才之可用。而自有色目以来。知之而不荐。惜之而不用。此惟在于 圣明之鉴别而湔拔之。以陶镕一世耳。 上曰。所达甚好。当各别体念。又曰。此书亦如圣学辑要节目为序耶。公曰。辑要实仿于此。先儒以为近思录门路甚正。非心经比也。臣尝惜此篇必欲于 经筵进讲矣。今则几已终篇。然毕讲后。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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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于燕閒之间。不住玩览。常自警省焉。 上曰依为之。
十三日。参 召对。
 讲警戒篇。公曰。此段方来字。圣人之存戒至矣。凡人之智。不见将然。而怠忽之间。百邪乘之。则虽欲防之。无可及矣。方今 圣明在上。臣岂敢面谩。而声色游佃之娱。实未尝有也。但恐心体之上。或不无骄侈之萌。故臣每以此陈戒。而顾今治道渐污。衅孽层生者。此已然之兆。将然之秋也。唯当及时以防。而若复时过之后。则工夫又当百倍矣。愿精察焉。 上曰。当各别留念。公曰。前者引对时。以心有忿懥之端。则不能放心为 教。今则何如。 上曰。今亦岂能不然。实欲克祛而不能也。公曰。勿论大小上下。人皆有此病痛。而人君有是病。则所关尤大。既知其病根。则极加工夫。一切刊落何如。 上曰。所言好矣。
十五日。参 召对。
 讲李忠定奏议。公曰。此序文。乃朱子所作。其文顺而立论正。一篇之中。反覆致意者。专在于天生如此人。而时君不能容。以致祸乱。千载之下。犹掩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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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者。其语诚恳切矣。至于若使只用其言。犹可恢复云者。尤为切实。岂但以高宗观之也。读此足以想见其人。 殿下宜以李纲作今日之臣而看过也。 上曰。所陈好矣。所谓不胜气数之力云者。其语义何如。公曰。帝王之贤愚。家国之存亡。莫不有命。然刘先主,诸葛武侯若不死。则汉必不亡。故论气数者。每以为言。而圣贤立论。未尝及于气数二字。气数之说。便是衰亡之叹。若专以兴衰诿之于气数。则是舍人事也。气数人事。如寒暖裘褐。虐雪饕风。重裘可以御之。盛暑蒸炎。布褐可以御之。况天心眷仁。本无颠覆之意乎。以今日言之。立国三百馀年。世道人心。已渐污下。殆无可为之势。而苟能十分着意。必以挽回世道为念。则气数之否塞。犹可以斡旋之矣。 上曰。气运诚有之矣。公曰。序文所谓积衰极否。非圣人十分力救。不可挽回云者。是意好矣。以我国国祚言之。如 世宗 成庙朝。人心世道。犹为可恃。而今至于此。此犹下滩之舟。冉冉难止。必有大振作大奋励然后。反否回泰之功。庶有望矣。日昨大诰之初。 圣教蔼然。政令间数三节目。亦足以鼓舞振动。一邦臣庶。孰不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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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曾未几何。此心或怠。了无一善政。有可以缉续播闻者。臣之愚意。窃恐此后虽复有大诰。人必不信。且以求言而进言者。间被黜罚。未闻有转环之美。风霆竟日。则人不畏惧。人主威怒。亦不可太遽。臣当于文义复仰达。而第伏念若此因循。奄过日月。则臣恐三百年基业。永终于 殿下之世矣。岂不痛哉。 殿下之秉心。必如大诰之初。而挽回一念。常自奋励。如或有沮戏者。一刀割断。不少饶贷。光明此心。常如日月。则人皆钦仰。孰敢干其间哉。今日诸臣。虽无可委任者。而苟能善拣。则亦未必无其人。臣亦知我 殿下实有挽回之念。而尚未尽挽回之道矣。 上曰。予志则非不如向日。而事有不能而然矣。公曰。以李纲时言之。则岂有人材可言耶。童,蔡之徒。根据于中。而今其言曰。天下之士。如云蒸雾集。以李纲之抗直。犹为此委曲之辞。进言之规。盖如是矣。李忠定尝以水灾上疏。其时位不过下僚。而所论说。皆切时之语。立于阙门之外。麾之不去。终以此被斥。其气节力量。初非媕娿苟且之人。而犹以量时做事之计。宛转如此。尚不免南窜西谪。不能安于朝廷之上。而况直犯童,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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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锋乎。观此委曲宛转之辞。人臣进言。若是难矣。此等处。各别澄省焉。 上曰好矣。公曰。此段论士风。而其言切至。诚可谓切中今日之病矣。人心之狃于私枉。莫此时为甚。自 庙堂以下。未尝以国事担当。徒循虚伪。专尚表襮。以国初言之。何尝如今日乎。 国朝宝鉴。才以尽讲。伏想 殿下亦有所领会。而人才作成之馀。名臣辈出。其规模坦白正直。表里如一者。比迹于 朝矣。今日之事。徒以利禄荣达为心。若此辈将安用之。此劄中所谓临利害不夺者。已无其人。即可慨然也。此等处。亦宜 另念焉。 上曰然矣。此条言兵制矣。宋时兵制。盖选天下材力者。置之京辇而廪给之。其名曰禁军。又以郡邑之丁夫雇立使役。其名曰厢军。至于乡军团束用之。亦可谓土团。而本是统户中民。故谓之保甲。番军则上下分番之军也。徵发之际。各有次等矣。即今军制之弊。臣当陈之。都监军。古者专是步兵。而其后移作禁军。而骑兵渐多。故相臣金锡胄又加精抄。所谓还骑兵者。不能与于禁军之选。复属于骑兵者也。当初禁军之料。以七斗为限矣。自中旬之规。出于加给五斗。经费之大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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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矣。禁,御两营通计以十哨上番。十哨捧米。以其所捧米。接济其上番军。而不能支过。故曾在 肃庙朝。大加变通。特罢禁营三日。而故判书李寅烨即请复设。盖其势有不可罢者矣。养兵国竭。古来通患。而我国立法之初。已启此弊。世以唐朝府兵之规为最善者。特以寓兵于农故也。唐制盖以丁壮为兵。而划给官田。其人物故。则即以他丁充补。而移给其本田。当初设立之际。兵农交修。制度周密。其后法久渐弛。其物故之家。閟其本田之移给他人。各自托属于镇将。以求其自充自代。仍授其田。毕竟民田反为其主将所有。而驯致藩镇富强。莫之能制者此也。高丽兵制。大抵与唐制略同。而我 朝则以保人代田以给。禁军则为给二保米。骑兵则一保米。此便是唐给田之意也。夫发人之财以与人。其失财者。岂不冤乎。给保,捧布之法。已不胜其怨。而即今军门已多。未尽给保。且将尽一国之民而分给各营。犹且不足。此必然之势。如欲大更张大变更通。则必也沂其源而沿革之然后可为。而以今日纪纲猝难轻议。奈何。 上曰。一匹之政。亦足为大更张耶。公曰。六七 朝以来。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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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断然变通者。以纪纲不立故也。即今诸臣皆以减下军额为言。而臣则独以为减额则不可矣。 先王朝暂为裁减。而不数年。更加三之一。臣愚以为虽减军额。非久当复古。而至于减疋之政。虽以为实惠。而亦不可以此救良役备徵之弊矣。即今事势。实难变通。而所可变通者。不过各道各营不紧色目而已。 分付道臣守令。别㨾申饬。又尽汰各营所属。则或可为一分之助。而必欲大更张。则臣恐收拾不得矣。若以不可更张而必欲付之于无可奈何。则亦无事可为矣。以是为闷。 上曰。大更张之道。必草衣草食然后可议。而若以损益言之。则三代之际。各有沿革。一世之中。亦有损益。而但以予所闻见。古者浮费少。实事礼矣。今则反之。实事薄。浮费礼矣。今虽欲行。此亦末如之何。纪纲已坏。何事可做。儒臣所谓下滩之舟难挽难止者。政即今姑息之谕。予则以为虽君臣上下皆为草衣草食。而一疋之政。不可为也。公曰。若然则置之而已乎。 圣意所存则诚为美矣。一疋之政。臣亦当争。而但如贫家契阔。虽不能远计一年。而犹为一月之计然后。一月可支。必为一日之计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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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可支。岂有不为自家之事耶。 上曰。一家事。亦必夫妻和睦然后可为。今日国事。谁能如妻之任家耶。公曰。 上教至当。良法美制。非人莫行。而立纪纲用人材。惟在于 殿下矣。草衣草食。非但一朝可复。而因复恬然无为。则无可为矣。依旧因循。何时可了。三百年制度纤悉备具。今虽不变更。而今日行一难事。明日行一难事然后。众瘼庶可刬去矣。百年弊政。一朝虽难爬栉。而苟能参酌其轻重大小而行之以渐。积其不息之功可矣。 上曰。予亦非欲如是沓沓也。
十六日。参 召对。
十七日。上疏辞职。 不许。承 批后参 召对。
 时应教沈圣希以公筵请促召。发愠疏斥。故陈疏自引。
夜上短疏。还收两僚臣补外之 命。 从之。
 时玉堂朴弼载,任珽不就直。有补外之 命。劄救之。(疏见元集。)
十八日。参昼夕讲。
 讲乐记人生而静一章。公曰。 殿下圣学高明。其于未发 已发之分。想无滞碍。今不可赘陈矣。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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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古圣人之所贵者精一。而此不言者。盖此篇以论乐为主故也。然以此观之。荡涤其邪秽。消融其查滓。气和心和。声和人和。则自然可至于声律身度之域。而精一之效。不过如此。人生而静四字文义。臣于年前陈达。而赵观彬 处分时。至称臣言而宽缓。臣至今惶感。惟愿万机之暇。必察未发前气像。涵育静养。使气夜愈清而有以复吾之天矣。臣学识浅薄。固不足以启发。而以赵观彬 处分观之。每事如此则岂不美乎。其后数年之间。工夫未尝接续。则其何能发于事为而终有成效乎。 上曰。所达更切实。当着念矣。
十九日。参昼夕讲。
 讲乐记。公曰。礼胜乐胜之弊。当以仁义救之。故中间说出仁义二字。为救礼乐偏胜之病。其意甚好。至于人心偏胜之病。其所以救之者。惟在变化气质。日日所讲者可事。将反之于身而致之于用也。 殿下若或有偏胜之病。而不知所以变化。则今日国纲之解弛。亦将何以矫变耶。 上曰。今闻儒臣变化气质之语。其意尤好矣。
二十日。参朝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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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坊记。公曰。坊之一字。坊记之纲领。此下诸章。皆自此而推之耳。大槩坊之一字。所以坊民之所未足。人君居乎亿兆之上。不知所以坊之。则何以制民。而民若困穷。不聊其生。则虽欲坊之。何可得也。目今比岁歉荒。民不安堵。军役赋徭。无以应给。将何以坊其所不足耶。愿 圣上特念坊民所不足之意焉。且以圣学言之。则坊之为字。同克己之克字。一念之间。一毫有私。能加坊克之道。俾不踰闲。以至天理昭融。人欲尽祛。将无己之可坊。则坊民之本。不外是矣。 上曰。其意甚好。另加念焉。
二十一日。参昼讲。
 讲坊记。论利禄先死亡之文。公曰。贾复之功。不如邓禹。而论功行封时。复已死。故光武加封三县。黄权奔魏。先主待其妻子。有加于在蜀时。此利禄先死亡之意也。盖为人臣之道。岂可望报。而中人以下。待劝而兴。凡人臣之死亡者。人君宜有先施之典。而况为国而死者。尤当轸念。虽以今日言之。忠臣之后。又安知其有无号无告者乎。愿 圣上各别惕念焉。 上曰。儒臣以贾复,黄权事陈达。予亦有感。戊申有军功人已死者。录用其子孙事。分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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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铨,诸军门。公曰。今因文义。 圣心感动。有此 下教。死者必感泣矣。
二十二日。参昼讲。○陈疏径出。违 召。
 时宪臣筵斥公为党论人。故上疏自劾。 批曰。过中之斥。所非在彼。于尔何嫌。
二十三日。违 召罢职。
五月初四日。特叙拜副提学。
十三日。谢恩入直。参 昼讲。○制进故监司李真洙致祭文。○是日。又参朝昼夕三讲。
十四日。参次对。○特教复差备堂。
十五日。参常参。
十八日。承 命入侍退。上疏。
 时有持平成范锡处置。而语关灵城君。公以范锡当置立科。而事涉亲嫌陈疏。 批曰。其所为嫌。极涉太过。
十九日。参 召对。
 讲李忠定奏议。公曰。此下劄子专言茶盐之法。以补国用之事也。即今国用耗竭无储。实为茫然。以壬辰事言之。经乱后军资仓木绵。犹有六百同馀储。大抵禁奢侈而补国用。则不至于暴殄天物。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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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成㨾。今日规模。何以为国乎。古则一处用之。故国有馀储。今则各财其财。无所统摄。毕竟无效。恤民用兵之道。财用足然后。可以有为。此茶盐之利不可忽也。李纲所论祖宗时茶盐之利在州县。故州县礼足。崇观以来。茶盐之利在朝廷。故朝廷礼饶。其后悉归于御府。以为玩好游宴之资。锡予之物。则天下之利源竭矣。今若有意于经量。则节财用为上。 殿下勿以掣肘难便。而举而措之一国。则物聚于一处。渔盐之利。归于州县。则其利漫漫。自有其裕而可以为国矣。 上曰。所达好矣。
二十日。参 召对。
 讲奏议。公曰。此下末章之意尤好。是时李纲见逐之际。所奏第一策也。论事情识时务。千载之下。玩其气像则似可见矣。其时刘豫求为大官。而朝廷不许。以此敢怀不满底心。投降金人。与之南渡。卒为国家之祸祟。小臣每以愚见。累次陈达。而窃想西北之事。似不无仓卒之忧。平安六镇。皆接界于彼国沈阳处。彼虽不来。一心都在于越境。而得一州得一路之意存焉。毕竟不无可虑之端。臣意则西北两边地界。择人差送。以为着实阴雨之备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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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好矣。 上曰然矣。公又曰。治国补用之道。以储财为本。天生谷物。节裁为贵。东莱所入人蔘及北行银货。一切防塞则稍可支撑矣。通货之弊。害于国用。不知其几何。一番使行所入银子。多则二十馀万两。少不下十馀万两。而换来之物。皆归于闾里间夸奢浮文之具。而国内则专无财货通用之事。脱有事变。无他出财之道。何以为之。而直万财人蔘。皆入于倭国。其弊有不可胜言。北京银货。东莱人蔘严禁。则庶可补于国用而有馀裕矣。且大同系于宣惠厅。钱木皆出于百姓。收纳钱木及外方奴婢贡物鱼鳞等属所入之数。磨鍊计数。则三年似馀二年之财。节以制度。无伤财之事。则虽或有风霜水旱之灾。不至如此之太甚矣。 上曰。近因灾减而尤难矣。公又曰。以即今形势观之。朝不谋夕。宋寅明以户曹判书。贷债之数颇多云。实为茫然。以昨年事言之。康津县至于人相食之境。而灾米不纳之故。有守令决杖之事云。其邑之民。将谓如何。虽当歉岁。无一惠民之事。而谷物则自然耗缩。不知何为而然也。 殿下若有挽回世道之意。则举行节目。不为慢延怠惰。急急焉自强则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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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有效矣。 上曰。前后所达是矣。昨年下教。有若迂远。将欲奋励。而卒无其效。至于银子人蔘防塞等说。非不知弊。而姑未防奢侈之源。上行而下效。予宁为草衣草食。则似愈而自然不得为之也。公曰。奋励与懈怠相反。 殿下若奋励。则急急为救时之策。先定规模然后。举而措之。何所不行。若今日明日。优游度日。则无可为之事矣。 上曰。所达切实。高宗不用李纲之论。予岂不知乎。
二十二日。上疏辞职径出。承 批还入。参夕 讲。
 时正言李光湜论铨曹事引嫌。公处置请出。而有亦宜规砭四字。吏判金在鲁以规砭二字为嫌。 圣批有过中二字。公不敢晏然。陈疏径出。 批曰。过中之斥。指李光湜也。尔之替嫌。其涉太过。因教曰。副学入来后当开讲。公不得已还入。张烛开讲。
二十四日。参 召对。
 公奏曰。臣虽识见昏暗。平日所自勉者。不能胶固于党习之事。而既无学力。臣亦未能自信其果能超拔于党臼也。至于金有庆事。臣既与吏判相对而言其非。则亦安得不置光湜于立科乎。规砭二字。世常称铨曹推缄满囊。为铨官者。既不能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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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善。则随事相规。自是美事。而吏判至以此事过嫌。故臣亦不安。昨果径出矣。 上曰。十九下教后。志已坚定矣。不变改。故必欲打破旧习。除去此病。只在于割断为逆者。以他世界见之可也。近来世道坏败。党习胶固。虽有修节。而其色目同则不以为非。虽有镜,梦。而其色目同则亦不以为非。此都出于患失患得之弊矣。公曰。 圣教至当。此固患得患失而头出头没。参之以利害之私欲。故以至于此矣。臣亦非为党论。而自生发未燥时。已习知闻。而不免公私利害之心。参错其间。此所以不能自信其超拔于科臼也。 殿下每称十九下教。而伊日下教之事。臣不能闻知矣。 上曰。其时虽曰秘之。日久之后。岂不传播耶。所谓十九下教。非大段说话也。诸党中皆有逆乱之教也。虽不明言。而岂不知乎。公曰。以逆为逆之意。臣岂不知。臣则以为不能一心事君者亦逆也。臣心如此。而 圣上每以诸臣不能以逆为逆为教。臣亦在于诸臣之中。如此下教。每一承闻。实为冤悯矣。 上笑曰。不能详觉之致也。
二十五日。以亲病上疏。参昼夕讲。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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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中因请解职乞养。以从国典七十一子归养之文。且曰。昔先正臣李彦迪上笺请养曰。事国时长。顾捐躯而未晚。报亲日短。恐不逮于馀龄。三复斯言。有泪沾襟。 批曰。尔之情理。其岂不谅。而经筵任重。岂可轻递。勿辞救护焉。 下批而命留。过两讲。
六月初二日。 上疏复申乞养之请。兼附所怀。不许。
 疏末陈徐命珩论李哲辅按覈之非。且言训局将校与别军职宴饮北营。声彻禁闼。别军职入直者。称以禀旨。并皆会集宴戏。猥琐乃敢干请摘发惩治。而益勉弘毅威重之功。俾存启宠纳侮之戒。 批略曰。徐命珩斥按覈御史事。其心洞知。尔何为嫌。末端事。顷者别军职请由聚射。乃古例。本非滥矣。予之所许者。不过此也。其他等事。本非所禀。虽然随事勉戒切实。可不留意。其屑戏近禁之地。宜有惩。令攸司科罪焉。情理如此。法讲久停。尔其勿辞。抑情察职。
初三日。承再 召。参昼讲。
 讲讫。公曰。臣闻甲山儒生金淑鸣。以移邑事陈疏。有禀处之命云。臣取见其疏。则乃是请设邑于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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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及云笼。三,甲民户。既甚数少。若更建置一邑。则又将分两邑之民矣。此如破一裌衣。成两单衣。何益。臣曾以御史。熟知三,甲事势。此等情状。不可不一闻故敢达。 上曰。副学之言。诚有所见。分付备局勿施可也。
参夕讲。
 讲诗传何彼秾矣章。公引文义奏曰。前头翁主将出阁。凡诸服饰器用之类。务从简略。又以以贵事贱之意。申申教诲。则亦不无观感之道。 圣上以此章文义。益加有意焉。 上曰。所达切实。当留意。文义讫。公又曰。臣有所怀。敢达矣。国家治罪人之道。各有其法。如捕厅极贼外。不可滥用淫刑者。古例然矣。在王者钦恤之道。亦不可不慎重。而向在戊申。罪人甚多。故其时自捕厅治之。而即今平安道罪人。方使两捕厅合坐刑曹。滥施刑杖。如治盗之律。此路一开。则日后之弊。有不可言。而为刑官者。藉此而因为规矩。则后弊所关。不可不念。自上明为定式然后。可无此弊矣。 上曰。所达得体。当有处分矣。
参 召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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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奏议。公曰。论使事劄子。其文甚好。义理光明。忠义所激。区划中𡪡。胡铨一疏。万古留名。而此疏亦不相与上下表里矣。又曰。宋太祖栉风沐雨。创开帝业。当初起于闾巷。不过一布衣。而能积累而成之。及至徽,钦而亡。徽,钦若念祖宗艰大之业。则岂至于此乎。看今国势稍胜南渡之时。而纪纲法度。坏尽无馀。若一任颓废。不思所以振刷之道。则国何以支保乎。 祖宗之所付畀。 殿下所负荷。何等重大。三百年土地人民。依旧自在。虽无分割夺失之患。而国家蓄储。哀痛危急。与宋国无异。其兴恢自强之策。岂与彼有间乎。且国之所先务。在于振作士气。固结民心。而元气无一分可恃。伏望更加留意。士气之萎苶。思所以兴起之。人心之涣散。思所以凝聚之。此今日之大本也。 上曰然矣。公又曰。高宗性既㥘懦。秦桧居间用事。而虽以李纲之忠。不能斥言。语意婉顺。上下情志之不孚。于此可见。 殿下若轸体验之工。则忠直之言。日进于紸纩之下矣。玩岁愒日此数行。文势甚奇。凡国家先定规模然后。可以为国。今日臣子所仰望于 殿下者当如何。而终不见一定之规模。虽有粗定。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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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积累之工。李纲今以先定规模。为兴复御敌之本。而若使献于今日。则实为对症之良剂。愿三复体验。规模之未定者。思所以定之。既定者。更加积累之工焉。 上曰。言甚切实。当留意焉。
初五日。参 召对。
 讲奏议毕。 上曰。向者讲陆贽奏议。而深有感于三相劝勉之言。已有下教。此出于诚心。顷欲继讲名臣奏议。而劝予以李忠定奏议者。即副学也。今当毕讲。不可以言语泛然下教。故书下此纸。览之可知。仍下承旨授公。公进受跪伏展看。 御制诗一绝曰。为国丹心见理明。高宗胡不感深诚。于今展读令人慨。黄卷编中垂大名。御制序略曰。昔年三相借陆书而勉戒者。实在予偏处。今者副学劝是书而讽规者。亶在于用人。借陆书而勉予。苦心存也。借李纲而劝予。其心可谅。既讲陆书。又讫此书。岂不感动。略表其意。以示不忘之意云。公览讫奏曰。人臣劝讲君父。固出尧舜吾君之诚。而至于举某册请讲。亦望其体验往迹。感发 圣心也。 殿下于进讲陆贽奏议。即下大诰。火泉燃达。不足以喻其会。凡在臣邻。莫不鼓舞耸动。思见至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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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不数月。卒未免有因循如旧之叹。则其为缺望。又当如何。李纲奏议。不但其忠义之奋发。经纶之排布。可以观感。即其进退用舍之际。时君之昏明。邦国之存亡判焉。微臣眷眷之意。亦不能无望于 圣朝之鉴戒也。今当毕讲之日。寤寐英豪。痛恨宋帝。发之吟咏。形之纶綍。谓臣曾以是书进。特赐宸章。此岂但臣一人之荣宠。 圣上一念之感奋。实为 宗社臣民之福矣。 上曰。奏议劝讲时。已想副学之意矣。 唐德宗比诸宋高宗稍优。德宗之于陆贽。不可谓不用。而高宗之于李纲则终至弃捐。使有志之士。未得展布。可胜叹哉。向者唐宋两主优劣之教。非无心而发矣。日者副学以田舍翁事陈达。予以为君臣之间。可谓难矣。太宗之于魏徵则私于其宫中言之。予则曾有教于筵中。若有中心藏蓄之意。不必发于筵席。予岂有一毫疑外之心也。予常有假我以年之言。草衣草食之教。骤闻似若过中。而予则有所定。先事而不必发说。故曾不下教。而心中则有一副当规模。予志已定。不必以高宗之待李纲者待副学。副学其知悉。公俯伏久之曰。臣虽不忠无状。岂敢一毫自阻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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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之大哉。太宗田舍翁之说。 殿下非徒然下教于筵中者。曾对小臣而举此事再教矣。臣以无似。自附于无隐之忱。一二所陈。虽不能无忤于 圣旨者。以唐宗之言。 亲教于臣。则臣虽愚迷。岂不知 圣度之包容。而所以引前事为 教者。尤可以仰见开示之盛意。臣岂有一毫自阻之心哉。 上曰然矣。予果对副学而下教矣。公又奏曰。今日国势民忧。一至于此。天灾时变。又无可恃。所恃惟 殿下一念奋发。力图挽回之策。臣虽无似。出身之日。不徒为荣名之计。出入从班。虽不能尽诚献规。随事匡正。惓惓一念。何敢一日而忘吾君哉。此非臣之为国向上之忠。有加于他臣。八年经幄。积受恩顾。且 殿下于学问工程。实有委身从事之愿。三代以后。居千乘之尊而躬伊洛之学者。曷尝有一人哉。又曷尝有人主真能好学而不能致治哉。顾今邦运中衰。国势如此。在上惟 殿下。以时惟今日。犹可以挽回矣。失今不图。更望何日。臣虽至愚。明知其如此。故其所以蕲向仰望者。顾景爱日。遑遑有不及之虑。不揆卑浅。有怀必达。必欲见允德之成就。治效之少康者也。虽然窃覸近来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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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施措。殊觉泄泄。中夜忧叹。忽忽如丧。而仍于今夜。亲奉 圣教。致治规模。已有渊衷之成算。千古帝王之不能致治。只坐于无志。虽有志。又患于无规模。 殿下既有志矣。又有规模矣。君臣如此。而何事不可做乎。 圣心苟不然。则臣虽一日而受万钟之禄。享千驷之富。非所愿也。今既亲承 剖示之教。臣虽明日死。可以瞑目矣。 上缕缕期勉之。
初九日。参 召对夜对。
 始讲左传。
初十日。参昼夕 讲。
 讲诗传。公曰。庄公内有庄姜之贤。外廷臣僚未知有何许人。而亦必有作此诗者矣。人主第一先务。惟在于齐家而后。推以正百官平天下。观此诗则以庄姜之事。作为监戒之资甚好矣。周公东征而还。作诗以慰归士。而前章以离家契阔为言。见此章则人情尽烛之矣。父子兄弟之相保安顿。是人之恒情。而或征戍边方。或流离远土。不保此乐。则人心当何如耶。即今良役侵徵之馀。继之以饥馑疠疫。民生不保。散亡未集。其言语之发诸讴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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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当如此。今日 殿下虽有德政。何能尽慰此万民乎。必以济民之道为先务。凡系民事。必体念焉。 上曰。此言切实。以此诗观之。邻族侵徵。岂不甚于从军乎。副学之言如此。当各别留意焉。
十一日。参昼 讲。
 讲诗传。公曰。泉水章。虽妇女之事。而诚有可观。女子出嫁。远父母兄弟。而眷眷不忘。必思归宁者。出于孝悌之心也。有怀于卫。靡日不思。而与谋诸姬。遂及伯娣者。亦非自行自止之意也。旋车言迈。遄臻于卫。我心悠悠。薄言出游。盖见其发乎性而止乎礼矣。 上曰。副学所谓孝悌之心者是矣。至情所在。宁不怀归。而犹不敢径情直行。诚有可尚者矣。公曰。 殿下于此章。教之以不敢径情直行者。可谓一言尽之矣。向者 长陵,宁陵幸行之举。虽出于出天之孝。诸臣谏止之言。为虑 圣躬之或伤。而 圣意坚定。终不挠改。从后观之则不能无径情之叹。今讲此章。宜有追悔之道矣。 上曰。副学所达是矣。每事固当以义理裁断而已。在上者不顾义理。径情直行则果非矣。其时诸臣或曰骊利可畏。或曰俗忌云。则其言实非义理。而过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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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故予亦不免于举措之过。予亦岂自以为是乎。公曰。群下以俗忌为言。故 圣心有所不概。而第百年幽宫。一朝将启。 圣上笃至之孝。易致伤感。地中闭藏之气。不可亲袭。故劝止之际。不觉其言之或妨于义理。而若其忧爱之诚。则不可谓不出于义理矣。然在上者岂以其下之不善导达故。自为过中之举措。而从容商确之道。曾不如卫女之自止于礼义耶。臣窃为 殿下慨然也。 上曰。其时事予亦知其过矣。但 两陵行幸。不但情礼之不可已。实是义理之所当为者。诸臣之必欲挽止者。终未知其得当也。公曰。人臣事君。人子事亲之道。必当以保护为先。不可以一例言之也。 殿下上奉 东朝。若 东朝只顾义理行之。而事或伤损之虑。则 殿下其将曰此出于义理而奉而行之耶。 上曰。副学以此言之。予亦无可答语矣。
参夕 讲。
 讲诗传。公曰。北风章。则天地闭塞。气像愁惨。危亡之▣迫在朝夕。故当时立朝之人。虑其祸乱之及己。并与相好之人。携同归。无或虚徐。此岂臣子之所可为者耶。人臣事君之道。固当夷险不避。休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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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同。而不以国危为念。惟以避祸为计。则卫之国事。固无可言。而其臣处义。亦失其道。今以即事言之。则立朝而无担当国事之意。皆怀旅进旅退之计。不久而必当有惠好同归之患矣。惟当勉励其在朝者。劝谕其不来者。以为聚精会神。戮力共济之道矣。 上曰。副学所达是矣。各别申饬焉。
十二日。参昼夕 讲。
 讲诗传。公曰。节义志操。男女何异。为人臣为妾妇者。义莫大于事一。耻莫甚于更二。而其所表率之者。亦在乎其夫其君矣。凡臣节不著于平时。必著于乱世。为人君当太平之日。而优容谏诤。培养节义。则临乱而自有守节尽忠之人矣。故古人曰。当求伏节死义之人于犯颜谏诤之中。此言诚有理矣。人主之威。无异雷霆。而不避忌讳。必尽直辞者。虽矢石交下。汤镬在前。而亦将视死如归。不变其操。此宜眷眷体念处矣。 上曰好矣。○是后连日参昼夕 讲。
十五日。诣 阙。抄进国朝历代名臣奏议。与同僚上劄献戒。因上命抄进我 朝奏议。为召对册子。公与诸僚议定十条。曰君德,圣学,敬天,仁民,勤政,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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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知人,听言,戒嗜欲,谨名器。逐条汇编以进。因陈劄仰勉继述之义。 批曰。今欲讲此书。意亶在于追慕。其所勉戒。兴予慕感。仍 命留中。(劄见元集。)
十六日。呈告。 命还给。
二十四日。承 召入直。
二十五日。参 召对。
 讲左传。公曰。王伯之分。只在公私。不特此也。凡事皆然。臣于前席侍读。殆近十年。当其始讲之初。臣等之所期望者。在于唐虞三代。 圣心亦不以汉唐中主为期。熙皞盛际。若将复见。而以即事言之。则上而君德无进修之效。下而庶绩无咸熙之美。凡厥猷为。反有愧于假借仁义之时。区区愚衷。不胜忧叹闷郁之至矣。 上曰。所言予岂不知。而以十年所为之事观之。则予心亦岂无歉然。陈戒至此。当各别留念。公曰。 殿下逐日开筵。讲学之道尽矣。大诰饬励。勤政之道至矣。而朝昼讲席。虽下加意之教。未见体认之实。乙丙忧勤。不过草记与不紧文书而已。 宣祖大王尝下教曰。若得六承旨。则吾将高枕而无忧矣。承旨若得人。则凡事自不丛脞。何必过自忧劳耶。及此闲暇。 殿下但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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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加奋励。有所作为。顾何可一向玩愒。虚度时日乎。制度规模。虽曰尽备。若无奋发作为之事。则只因循旧套而终无所益矣。 殿下若非有为之主。臣等不必眷眷期望。而 殿下既有尧舜之姿。而不能做少康之治。臣等实为泄泄。 上曰。顷已下教。令何更言。群下之以为泄泄则是矣。公曰。磊落严毅一句语。顷者赵显命有所达。今金尚星又以此面戒。此盖仰睹 圣躬未尽处而然矣。允文允武。乃刚乃柔。实为人君之道。臣意则两臣所达之言。反有病矣。臣亦常有一言欲陈者。惟圣人能通天下之情。而其中忠邪贤愚亦无限。虽以至明而临之。恐不能悉烛矣。每以通天下之情为心。则自然有开物成务之功。而只以达下情为主。无刑罚以威之举。则太柔而亦不能有成矣。诸葛亮之治蜀也。罪虽众而直告则辄赦之。罪虽轻而欺罔则必刑之。虽其治道尚严。而亦务于通下情之道矣。惟我 朝显庙盛德。诸臣至今称颂。而 显庙未尝有严威之下施。至于掩讳不实之人。则断不饶假。故其时臣僚奏事者。必趑趄而不敢言。此由于至明所照。或虑其见过也。 殿下凡于接待臣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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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际。唯诺假借太过。虽可罪之处。不惟不罪。就其所引嫌。而曲为之开释。此虽出于大圣人包容之量。而纪纲则渐至于坏损矣。从今以往。苟有罪犯。则虽平日倚重之人贵近之臣。断然行之而无或容贷。且其罪犯。苟非极恶。则亦复收叙。不为终弃。以示春生秋杀之义。则庶有得于刚柔兼济之道。而纪纲亦不期立而自立。虽以向者权𢢜之事言之。 殿下有不送权𢢜则不可为君之教。而其后终不能使𢢜而赴任。 殿下其将以前日 下教置于何地耶。日前吏曹堂上撕挨也。 殿下又以国不国君不君为教。虽幸吏堂出仕。不如权𢢜之不赴。而 殿下辞令。又不免再失矣。 殿下以人臣之趍走承旨。有可以立纪纲。而臣则以为纪纲自此而益颓无馀。磊落严毅。固非人臣之仰勉于君上者。而两臣之必以此申申。盖有见于 殿下此等处分而然矣。 上曰。今闻所奏。于心不觉歉愧矣。公又曰。臣顷以山林之士出入 讲筵事。有所陈达。前执义尹东源。许递其职。使之上来。宲有光于 圣上待士之道。如掌令沈錥。以此时出入 筵席。岂不幸甚。而时带台职之故。不敢入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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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 上曰。沈錥许递其职。即付军职。尹东源一体催促上来可也。
二十六日。参 召对及夜对。
 讲左传。公曰。人之为逆。亦有分数。赋枭獍之性。不夺不厌。生而逆者也。平日事君。不无可观。而及其危祸之将及。始生邪心。终至于弑逆而不自恤。则是一念为恶而至于逆者也。司马昭则生而逆者也。赵盾则恐祸及己。邪心萌而为逆者也。从前言之。虽不无彼此。及其归。终归于逆矣。此义理大关心迹。不可不细察也。 上曰。此无他。不出于义利公私之分而已。盛服将朝时则为纯臣。伏甲后则为乱臣。盖其私意反没公心而然矣。公曰。 圣上以春秋为教极好。孔子云作春秋。出于不得已也。若使孔子处君师之位。劝赏威罚。自出其手。有逆则惩讨之。何必以空言垂训也。 殿下既居南面之位。而操春生秋杀之权。其与孔子立言而垂训者异矣。区区期望之心。只以夫子之所以衮钺者。发之于刑政。为万世法程矣。 上曰。其时征讨礼乐。不能自天子出。故孔子作是书。为劝善惩恶之道。凡例毕具。在后世则惟当按而行之而已。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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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上者。只按春秋之法。而不明于善恶断然行之。则其弊为何如耶。副学及下番。犹未谅予意矣。盾之事。不可直比于司马昭。盾初非枭獍之性。而言既不入。祸将罔测。故转至于此境。必以盾谓平日不无可取然后。夫子书法方有味。若使务胜之辈。为盾而言。其所为说。何所不至乎。予之所教。盖亦有意。所以十九日下教者也。公曰。 殿下毅然以夫子春秋之责自任。大哉无容更言。而然孔子之作春秋。游,夏之徒。不能赞一辞。盖其义理关头当谨严处。则易一字一句不得。今日臣等所望。宲在于固守无挠。虽有游,夏之徒。使不能赞一辞也。 上曰。副学之言好矣。盾之反也。不惟不讨赵穿。又使穿往逆黑臀者。岂非有意乎。语次。公泛论勤政之效而曰。不诚故无宲效矣。 上曰。副学则勉予。而予则无戒下矣。公曰。古人有言唐太宗好直谏。故魏徵中之以直谏。唐宗之好。魏徵之中。皆出于好名之心。而能成少康之治。其好名亦愈于不好名矣。人有自好之心然后。能爱惜身名而不为非矣。即今 朝家之所勉戒者。必欲务实而祛名。是固美矣。而若专用阘葺之人。则无以为国。宁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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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之人。以为一分励振之道矣。
七月初五日。复差备堂承文副提调。
七日。上疏辞。 不许。
 筹堂出于 特授。而筹堂有公座酬酢故引嫌。
十四日。以备堂再违 召罢职。
八月初五日。 特叙拜副提学。
初八日。承 召入侍。复差备堂。
初九日。入直。
初十日。参次对。
 公曰。再昨 筵教。亲承责躬之教。今又伏见备忘记与下庙堂六曹手书。饬励之教。迥出寻常。求治之意。溢于辞表。入侍诸臣。孰不感激。顾今良役。宲为二百年痼弊。 列圣轸念。每勤咨度。名臣硕辅。亦且讲究。而终不得查正。以至今日。 殿下在君师之位。皇天所付卑者。惟是生民之安保。而良役为弊。邦本将蹶。此宜汲汲拯济。以解倒悬之苦。若使我国令行禁止。军额不增。则此为可救之道。而禁卫御营。古为十哨。中间减为五哨。则虽可谓大变通。名色不一。犹夫前日。外军门兵水营。良军分入者亦多。富裕者皆入于閒杂名目之中。贫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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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编于骑步纳布之役。此所以日有逃散而渐致徵族之弊矣。大臣与诸宰亲承 上教。退出宾厅。与之相礭。考出各道军额。削去其不紧色目。宲为救弊之初程矣。今 朝家无定算。而只分付各道。使之善为。此殆近于担雪填井。其何有效。大抵治国之道。立纲为上。得人次之。先立纪纲。且任贤才。则金科玉条灿灿备具。而令下之日。民不怨矣。此虽同于老生常谈。而欲讲革弊之策。不出于此二者矣。 殿下于五条戒饬之中。首以尊朝廷为教。而朝廷不能自尊。惟在于慎惜名器。 殿下不知其人之贤否。置诸崇显之位。责以军国之事。而有不能称其职当其事者。则其将叱如奴隶。弃如弊屣耶。不得不心知其非。而犹复假借。其弊益至于事务不举。而朝廷不尊。 殿下每以事必谋始为教。而亦在 殿下自反矣。向者以民间所纳。勿以钱代捧事。丁宁 下教。此宲美政。而诸臣不克举行。 圣教未得宣布。臣未知以何故。至于废阁。而若以窒碍难行而然。则岂非 殿下不谋始之致耶。今此缕缕 下教。无非诸臣顶上一针。而不无察小遗大之病。臣意如此。故惶恐敢达。 上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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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好矣。备忘五条。皆予恒日病痛。故欲自勉而仍为戒饬于诸臣矣。至于勿捧钱之教。予宲茫然不记。未知何时有此教。而大臣以为陆宣公奏议进讲时事云。似然而既已下教之后。诸臣之不为奉行。亦未知其故也。公曰。 殿下下教后已忘之。此盖初不能周察事情。只偶然因文义感发而有教矣。然人君命令。至重至严。而诸臣之不为举行者。亦窥 殿下之浅深。虽废阁不行。而又将顺且无事故耳。又曰。 殿下临御十年。不见一事之设始。只循涂守辙而已。今若不顾些少利害之有所掣碍。而赫然奋发。变通良役。则臣虽驽劣。敢不奉 命承 教。殚心竭诚耶。治道之要。只在于立纲得人。区区愚忠。惟愿另加 留念焉。 上曰。勿捧钱一款。副学已发端。更陈所见可也。公曰。民间钱货。宲无出处。若当年礼。谷贱钱贵则换钱纳官之际。其弊无穷。今若勿捧钱则庶可以省弊。木价虽贵。既持两贯钱。则宁有不贸一疋之理哉。臣意则此令一下。民必大以为便。近来人心。无不爱钱。凡系上下之纳。皆愿纯钱。习俗已定。莫可救正。 朝家用钱则固虽不捧于民间。此最行不得处。而今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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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捧木勿捧钱下令。则民间必欣然鼓舞矣。夫钱货。在上者之用也。粟米麻丝。在下者之用也。岂可不捧当捧之麻丝粟米。而反捧不当捧之钱货耶。事体亦甚不当矣。 上曰。今副学至以欢欣鼓舞为言。民情于此可想。副学亦岂欺予哉。况陆贽以钱弊告其君。古人所戒。亦宜体念。此意出举措。自明年所捧条为始施行可也。公曰。行货与否。在于 朝家何等重事。而以臣一言。遽尔决定耶。 朝家若不用钱则已。诸各司皆用钱。而只以不捧民间为令。则此不可行之道也。臣初则慨然于成命之不行。虽陈民情之便好。而此在博询广采。无一分弊端然后。可以行之矣。 上曰。予尝闻民之为弊。其令副学问于在京大臣详确。后日次对陈达也。
十一日。参昼 讲。○是日。又参朝昼夕四 讲。
十二日。以问议事访大臣。
十五日。上时务劄。
 公曾因 圣志奋发。欲陈万言疏。定为十二条。一奋 圣志以审治体。二择人才以责成效。三固邦本以承天命。四节财谷以制国用。五祛偏私以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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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纲。六开言路以集众善。七崇名节以新士趍。八抑侥倖以定民志。九严宫禁以肃内治。十修边备以防外侮。既定条目。草稿方始。节财谷一段先就。而筵中语及文字草定之意。 上遽命书纳。公先以所就一条陈劄。而历言节用之方。户曹用度之当复旧制。禁御保米之当蓄馀储。内司诸宫恩赐之当节。宗臣赴燕别贸之当革。主第之广营当罢。后庭之器服当俭。 宗庙祭享当减。 东朝供奉当省。严赃法择长吏。节冗费减冗食。变骑步兵之制。创木大同之法。以革良役之弊。以救生民之急。其为说。逐条论列。皆有成算。 批曰。所陈不无所闻之过者。岂曰无是事而不加勉焉。他馀可不留意。而其中关系重者。非臣子所敢轻议。筵白虽可。劄陈未安。其他事。尔掌此任。议备局处之。 盖所闻过者。指燕贸主第事。关系重者。指 祭享供奉事。劄中指论恩赐掖庭等语。甚多剀切。忤 圣意故也。
十六日。上疏引咎辞职。 不许。
 以 批旨之严。引咎辞。
二十日。参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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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以诸大臣收议仰陈。 上下询诸宰后。以捧纯木事定式。
二十一日。查正军额成册。
 时 上命公任此事。逐日赴筹司。商禀大臣裁整成册。
二十三日。 召对。承 命入侍。
 上曰。查正军额事。副学已为厘正乎。公曰。已尽厘正矣。因上查额案。 上曰。先朝厘正后至今几年。而踰额如此。此不过国无纪纲之致。一遵厘正厅节目。不可有所低仰矣。良牙兵者何谓也。公曰。当初节目。守御牙兵。皆定以私奴。而近变为良丁。故今将夺良而代奴矣。 上曰。驿保则难矣。木大同。将欲何为也。公曰。举一国之田赋。归之一处者。有宣惠厅也。今欲举一国之身役。以钱布上纳者。聚之一司。名曰木大同。而分派各司者。此其槩也。公曰。俄者承宣。因文义以天人相感之理。有所陈达。至高者天也。至微者心也。泛论则一念之动。似未易孚感于上天。而诚之所激。应如桴鼓。以今年祈雨时言之。 圣上忧切焚惨。躬亲露祷。京外大小咸以为 圣上方寸之雨也。夫 圣上求雨。自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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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料之。亦安必其高高之天。即有感应。而一日霈然者。诚之所格也。目今民生困悴。王纲解弛。一朝而欲拯济整顿者。俱若落落难合。然诚格则天且雨矣。 圣上至诚求之。则岂有不可做之事。厘正军额。特末务也。非大本也。 圣上若果有大挽回之心。此心不怠则何事不做。 上曰。勉戒之言好矣。今番得雨。岂由予诚。公曰。臣又有所怀。顷日 圣上社坛祈雨时。住辇钟街。以市廛事。警责掌财之臣。不待还宫。住辇 下教。终是过举。宲有害于圣学。臣前为讲官时。告于 圣上曰。虽是为民之政。有一分求誉之心则未安也。今日亦有军官汰定难处等 教。臣恐不然。事苟可为则虽有一时怨谤。岂但顾忌而不为哉。使下民窥测 上意如此。则是骄愚氓也。 圣上辞令之间。有太露之病。臣敢仰达。 上曰。予岂求誉而为之哉。断无他心。而无则加勉。予当留意焉。
二十九日。参次对。
九月初五日。参次对。递本职。
 上曰。禁御两营。亦有七色保。而所纳之布。用于何处耶。公曰。军兵食之矣。 上曰。马兵代充别破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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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何谓也。公曰。别破阵当汰之数。为五百名。而皆是精壮。故此则勿汰。而欲以马兵代充其数故也。 上曰。山城亦有标下军乎。有何效益乎。公曰。戊申年如临阵例。防守松坡阵。颇有效云矣。 上曰。饷保一百八十名则汰之可也。别马队何以不减耶。公曰。前日以健儿姑置为 教。既经裁禀。故仍置矣。右相金兴庆曰。副学与备局有司之任。多有窒碍处。今姑许递何如。 上曰。经幄虽重。即今备局为重。副学姑递可也。
十六日。 上幸 长陵。回路阅武。以备堂承 命入侍。
二十日。参次对。
 公曰。各道还上捧未捧。固当商量分等仰禀。而臣于军饷事。窃有慨然者。江都,南汉两处。即是 列祖之所经营。诸臣之所尽心拮据者。而江都之十六万石。今为三万石。南汉之十二万石。今为二万馀石矣。中间虽不无那移充用于经费。而大抵多是逋欠未捧之致。南汉则臣曾待罪府尹。江都则臣亦随臣父往。熟其民习矣。多受而不纳。是为痼弊。臣取见备局誊录。南汉还上尤不纳者。有定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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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例矣。今若以旧例另加申饬得宜矣。 上曰。所达是矣。当年条。限几石未捧者。分轻重论罪事。成节目启下后。备局断不容贷可也。
拜吏曹参议。
 公奏曰。今因科事。窃有区区仰达矣。亲临试士。百官陈贺。登科者初见君父之日。朝服进见可矣。身无寸衣。有同鞫囚之拿入模㨾可骇。先正臣李珥以为四馆呼新来之规。终不免夷虏之风。仓卒之际。虽难如中国胪唱之规。而使着团领。呼入 御前为宜。朝廷者礼义之所出。人臣初见君父。举措岂可褺慢。今科申饬宜矣。 上曰是矣。以此申饬可也。
二十一日。谢 恩参政。○是月。又三度参政。一度开政。
二十五日。以备堂持公事入侍。
二十八日。参次对。
十月初二日。参都政。○是月。四度开政。
初五日。参次对。
初九日。差承文副调。○初十日。入 侍春塘台。
十五日。成军米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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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上教宿备局。成军米节目。
十六日。参常参。
二十日。参次对。
二十九日。与备局诸宰承 命入侍。
十一月初二日。开政。○是月。五度开政。
初五日。参次对。
 公曰。备局即丞相府。萧何入秦相府。先收图籍。则图籍之重。有如是矣。今备局元无文籍可考。如京钱谷之数。亦无以知之。虽以今番湖南还谷数爻言之。户曹赈厅誊报。与湖南状闻。大段相左。事极未安。自今以后。京各司用遗在每等。内入 御览之时。外方还上军饷每等。会案上来后。令户曹赈厅抄录其数爻。成册一件。送于备局。恐合事宜。 上曰所达是矣。京兆版籍之数。亦不可不知。一体定式施行。
初十日。参次对。
十九日。上疏辞职。不许。
 以政注通塞事。长铨被亚铨起闹。公亦引嫌辞职。 批曰。玆事本非若此者。况尔何嫌。
二十八日。上疏辞职。 不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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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筵论捕校杖殒事失宲引嫌。 批曰。奏达差错。不必深嫌。
十二月初一日。参启覆。
十二日。上疏论译官卜物事。
 时有赍咨官卜物。今湾府出来之 命。公疏论其不当轻许。以启奸窦。 批曰。所陈当问于大臣而处之。
十七日。上疏请归护。
二十三日。因 特教参次对。
 公曰。终日引接。无一事讲定者。应天之道。以宲不以文也。诸臣虽疲竭以达。而别无新奇之论。李济之疏甚好。 殿下更入其疏而详览之。清夜丙枕之间。常常留意。则不待新言而可以有补。先究其受病之源。以求治病之药。则 睿智益广而有实效。至于诸臣之奔走供职。乃末也。非有关于治国大体矣。 上曰。当各别留意焉。
二十六日。 上下教奖直。 特赏貂帽。入政院秪承而归。
 备忘记。奖忠容直。王政之所先。昨日台官入侍时。留其嘉赏。以励疏远之臣事下教。此不过数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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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若居职去位。靡懈其心。随事无隐。匡君阙遗之臣。岂可以远近而计之哉。故昔以唐宗魏徵之知遇。嘉其忠赏其直。则无异疏远。李判府事以黄耇旧臣。自予在春宫时。以宾客辅导。忠款已知。而其后大拜之后。靡懈此心。至老深笃。岂徒予之嘉尚。抑亦通朝之所共知。吏曹参议李宗城。受乃父之训。匡其君于诚。自夫玉署南床。以至下大夫。而终始靡懈。随事补阙。以居职去位。其不为嫌。有怀无隐。或有其言过中者。设有不豫于心。伊后思之。虽过中。非为身计。诚宲爱君。故久居经幄。讲席寂寥。则必也思焉。每有政令其有过处。心自以为宗城之意奚似。厥后入侍。果补其阙。噫。予之于宗城。唐宗之于魏徵。唐宗则田舍翁之语。虽谕内后。予则谕其人矣。比诸魏徵。薄耶厚耶。宗城既欲为良臣。予独何忍为闇主。噫。宗城之心予知。岂可无赏。赏一人劝万人。历代班班。今者此举。非为宗城。宲励他人。今下貂帽。自政院召而与之。仍命勿谢。着还家慰老父。公即诣政院。受 赐而归。
二十七日。上疏献戒。仍辞职。 优批不许。
 公上疏陈谢 赐貂之恩眷。仍言赏其人。不如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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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言。纳其言。不如行其说。 殿下之于臣。只见其赏其身。而不见其用其言也。仍言 圣躬之阙失。灾沴之荐发。缕缕勉戒。末复引嫌辞职。 批曰。下教已谕意励他人。于今谢疏。其惟眷眷。尤嘉尔诚。可不加勉。噫。予意尔知。大鹏不飞。无异众鸟。及其高翔。其远可知。予虽凉德。志则有矣。尚有愧于汉唐。决不忍于玄高。末段引嫌。其涉太过。尔其勿辞。从速察任。
十一年乙卯(公四十四岁。)正月初四日。参次对。
初十日。参次对。
 
右相以总戎使春操时军兵。施赏木绵请得事仰达。公曰。当初总戎厅新设之时。物力无出处。故自兵曹划给矣。今则本厅财力优足。何可每烦于不继之经费耶。今后定式不给宜矣。 上曰。吏议所达是矣。勿为题给。公又仍言端奏曰。孝悌为治之根本。而其义甚大。 殿下有出天之孝。语及 先朝。辄致疚怀。奉欢 东朝。诚礼备至。然奉先问寝之节。不过帝王之细行也。保 先王之遗民。延 先王之旧业。宲为继述之大孝。而我 国家三百年。 祖宗艰大之投。惟在 殿下一身矣。顾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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胞之民。有颠连丘壑之叹。而拯济无策。殆近于立视不救。则乌在其保 先王之遗民也。民惟邦本。而困悴若此。则臣恐危亡之祸。迫在朝夕。其将何策而延 先王之旧业耶。前后 临筵。辄降恻怛之教。仁心仁闻。非不至矣。而终无宲惠之下究。臣僚登对。每陈勉戒之辞。责难进善。亦非不切。而终无一事之做成。逐日备坐。五日次对。不过簿书期会而止。因循悠泛。以至今日。如是而将何以为国乎。若能立志奋断。今日行一事。明日行一事。则岂无革弊保民之宲效乎。 上曰。今日一事。明日一事。吏议其亦有思乎。公曰。某事某事。何可指的仰达。而 庙堂之回启多滞。六部之文簿久积。原任筹兵之策。束之高阁。四方孝悌之状。徒作故纸。寻常公事犹如此。况望民国之大计乎。朝臣虽知 圣上振作之意。而一则或虑 圣意之犹未坚定也。一则不为久任在官而人无固志也。一则未尝为官择人。大小臣僚未能得其人之致也。近来六部之长与学校之臣。互相循环遆易无常。外而监司守令。朝除夕改。不能久存。若此而何能其职其职。有庶绩其凝之效耶。能久任。亦在乎得人。非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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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而久其任则其害尤大。 庙荐铨选。必须十分难慎。而 殿下亦知必可用然后。委任而责成。则 殿下虽拱手无为。而治道自成矣。顷年。臣以晋悼公择人事。有所仰达。亦尝以一宲字仰勉矣。 殿下必想记有之也。 上曰。所达皆切宲。久任之道果美。而即今世道。可以行此道而予不行欤。更陈所见可也。公曰。世道则难矣。而惟在在上者处之如何耳。岂今日而不可行久任之道耶。治国之道。固在于得人而任之。 殿下于许多臣僚之中。如未能一一的知。则固宜引接大臣。评问其人。而又以平日权衡之 圣心。有所参着。以为此人必可合于此任然后。用之不疑则自可为得人久任之道矣。 殿下以至诚为之。则大臣亦岂无以人事君之道乎。 上曰。李某尝以宲字言之。今者所达固是矣。以铨曹事言之。则三堂上一意然后可为之。即今三堂则必无背公死党之心。而亦不见向者颠败之事乎。又请久任。而渠则求遆。是果宲耶。虽使李某当之。过二度目则必求遆。凡言之者先自践言然后。使其君践言可矣。公曰。 圣教至当。臣虽愚不肖。何敢怀背公死党之心乎。久任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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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国家。若制度分明有久任之意。则如臣者固不敢求遆。而宋寅明所处。至权要也。若久处不去。则未知毕竟将遭何事。当之者岂不为闷。而 殿下若以为今日受病。更在于不择人不久任。而坚定 圣志。罔或挠改。则寅明亦何敢求遆乎。 上又曰。吏议进前。久任一节。所达是矣。而初不择人。宲予之咎也。六部不可空虚。故不得已然矣。今后则当各别猛省焉。予年已过四十。而尚有少日心气。决不作纸上空谈。吏议无以徒作文具为言也。公曰。臣之前席承 教者数矣。惟愿少须臾毋死。获见至治。区区微忱。惟在亟恢奋发之图焉。 上曰。近来道臣。予欲久任而未果矣。今日次对。尽不草草矣。
二十日。参次对。
二十一日。 元子诞生。参朝参。
二月初五日。参次对。
 公曰。天神默佑。 元良诞生。天虽不谆谆诲谕。而今见民情。天意可知。苟有秉彝之心。孰不欢忭。而处处街路之上。儿童辈亦无不鼓舞抃跃。此无他。我 祖宗至仁厚泽。入人者深。 殿下虽无宲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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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及民者。而其至诚爱恤之意。则人皆知之故也。三百年 宗社臣民之托。亿万民延颈之望。在 元子一身。当此时而思宲惠及民之道。使斯民知由 元子而有此宲惠者。宲为第一急务。而国储哀痛。措手无地。在外时大臣有问。故臣以旧逋荡减事言之。而为 元子树惠之道。亦无过于拯救下民。故臣左右揣量而终未得好道。及此时而不能施一分之惠。此宲痛恨处也。 上曰。虽无邦庆。而为国之道。当以恤民为先。 祖宗默佑。三宗血脉。几绝而复续。所当轸恤斯民。以为报答休命之道。而着手无处。除旧逋停军饷。恐非宲惠矣。仍及骑步布减给事。命公议于未入侍大臣以禀。
二月初十。与诸宰承 命入侍。
 时 朝廷两党分争。 上一心调剂已累年。至是彼边又上搢绅疏。 上招见两边卿宰。洞谕彼此均失之状曰。予若洞谕则世道可镇。而诸臣亦皆觉悟乎。诸臣以为未知所欲洞谕者何事。第为洞谕则诸臣亦岂不觉悟乎。 上下教云云。诸臣齐声请止。 上因教史官不载日记。
二十日。与诸宰上疏陈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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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既洞谕之后。 圣教有伤碍于彼党者。一边人传讹 筵话以为公及宋公寅明,朴公文秀赵公显命强请 下教洞谕。为说纷纭。于是公与诸公陈疏。而诸宰俾公秉笔。 批曰。十九下教颁示之请。诸臣所皆为指斥数三臣。世道虽曰哓哓。抑何意也。于卿等少无嫌端。勿辞行公。
二十七日。承 命入侍。
 时台臣郑亨复。复言初十日 筵教事。 上严斥之。复引见卿宰申谕。
上疏引嫌辞职。 不许。
 
先是校理朴弼载引嫌不出。 上命补外。公劄请还收。而以书勉出弼载。至是持平金尚鲁驳其出处之失。公上疏深引误人狼狈之咎。
二十八日。与诸宰承 命入侍。
三月初一日。参次对。
初五日。参次对。仍开政。
二十日。同入于持公事入 侍。有看审安兴之 命。翌日辞 朝南行。
 湖西泰安安兴梁。水路之最险处。东南运船到此多败。有李墡者。为安兴佥使。自言出力筑堰。以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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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潮。以顺运路。礼陵赵相许之。三年而未成。自 朝家仍其任。给财力及内浦军丁。又不告功。又自 庙堂划给四千僧军。持三日粮赴役。公于是日 筵中。极言其耗财劳众。骚扰一道之失。且言宋真明见其堰以为可成。臣请躬往看审形址。可成则加给财力。不可成则趁即罢役。 上是其言许之。翌日辞 朝。
二十七日。到安兴。看审筑堰形址。
四月初八日。复 命。
 留三日看审后。先以状驰 闻其形址。还 朝复命。以 圣候违豫。连参 候班。
十五日。参次对。
 左相徐命均曰。李某新自安兴来。而所见与宋真明不同。宜使两人一处相难矣。 上曰。吏议来陈安兴形址。公曰。既已状 闻。而地形形址。若不目击则有难相度。故臣图来安兴地形矣。 上曰。筑堰事何如。公曰。安兴浦口有沙堆。即是两湖相薄。水势交尽处也。沙泥为潮头所驱。积于水尽处。而潮尽则水可行舟。潮退则袜步不濡。汇之左右。皆平下之野。故水势分而散漫。李墡则以为一边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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堰则水势专一。沙堆必为所冲破云。臣则以为决不然。顷日宋真明亦以为沙头几至决破云。此则真明必是但见潮盛时而不见潮退时也。 上曰。此亦有晓然处。当初以为水归他道。故不可行舟。塞彼则水道专一而船路自通云矣。今始知潮退为沙。非水势之所可冲决。则判异于当初所闻矣。且筑堰之工。今至几何。公曰。臣于潮来时见之。则但见栅头丁丁然。及至潮退则三重里积石所筑。几至二三丈。见之殆若神造。非人力所成者。然潮来时水过积石处。尚为一丈许。则今又高筑丈馀然后。水可不踰矣。墡则以为功力已过半云。而臣则以为尚未及十分之二三矣。 上曰。后日与宋真明同为入侍。共议可否可也。
十六日。违政牌。
二十日。违 召。不参次对。上疏对卞洪启裕之疏。
 洪启裕以化身趍利。为台臣金尚重所劾。 上于筵中俯询。尚重语公以疏辞殊不忠厚为对。启裕以不忠厚三字。自带搆陷之意。陈疏诋辱。无复伦理。启裕即公从弟宗迪之妇翁也。公上疏卞之曰。沧桑百变。论议多岐。泣路失脚。往往有之。苟非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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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而心公者。易致眩幻于取舍之际。 批曰。未详所达。其所非斥。极涉非也。于尔何嫌。
二十二日。再违政牌。
 因洪启裕疏。连事撕挨。凡三日违 召。
二十七日。呈告受暇。
二十九日。再呈告。 特教还给。又再违 召罢职。
闰四月十五日。叙用。
十九日。复拜吏曹参议。
 是日政。首拟副学。末拟吏议受 点。
二十一日。再违 召。
二十二日。上疏辞职。 不许。再违 召。复差备堂。
 先是铨郎尹汲死党伐异。政席。与判书相争。方奏记请罢。而汲冒没复入。沮尼铨通中异己三人。公以为三百年秉笔者。所无之骇举。枳铨望。公去铨后。汲复入铨地矣。至是吏参申昉忽陈疏复言尹汲事。公上疏卞之。 批曰。其所为嫌。尤甚太过。勿辞察职。
二十三日。上疏申辞。 不许。复再违 召。
 随牌诣 阙陈疏。力陈难进之义。 批曰。其所为嫌太过。开政命下之后。尚未举行。事体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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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日。违 召。 特教责励。
 连日凡五违 召牌。
二十七日。又违 召。待 命禁推。
二十九日。 命罢职。
 上并罢吏曹三堂上。
五月二十日。叙用。
二十五日。复差备堂。拜兵曹参知。谢 恩入直。
二十八日。应制进七言十䪨排律及七律居魁。承文豹之 赐。移拜副提学。
六月初一日。上疏勉君德阙失。承 严批。违 召罢职。
 时修理梨岘旧宫为主第。 命取用景福宫后苑枯松若干株。内官凭藉。恣斫生松。舆言藉藉。大臣 筵请禁断。 上不从。台臣金尚鲁又疏论其事忤旨。公深慨君德之日亢也。言路之将闭也。乃上疏累百言。溯源极论。语甚剀切。疏入。 上怒甚。批曰。昨者宪臣批答。不过谕予意。尔之匡辅。何费力之深哉。此虽尔伎俩。放肆护名。良可骇也。勿辞察职。 批下。朝臣莫不惊沮。公惶悚违 召见罢。○儒臣俞健基奏曰。前副学李某。职在经幄。厚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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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恩。目见过举。一疏匡救。专出忧爱之忱。而至以放肆护名为 教。人臣得此。何以自容于覆载之间。渠之本意。宲是为国。而 圣上不加舒究。恐有嫌于虚襟纳谏之德。 批旨亟命反汗。则宲有光于转圜之德矣。 上曰。予于前后筵中。与李某论好名事者屡矣。予亦岂能免好名之患。今日群臣上下。皆不免好名。李某为国之心。予岂不知。而可言者言之可也。李某则毋论某事。必为古谈之言。如今番事。勉戒可矣。何至太费心力哉。承旨李日跻曰。渠以忠爱之心。反得放肆之目。至于伎俩之喻。亦有欠于王言之体。且 殿下以予则为拒谏。李某则得名誉为 教。臣窃慨然。倘 殿下惕然反悟。 批旨之过中者。一并改下。则上下妥帖。一场纷纭。都为太空之浮云矣。区区祈望。只在于此。知事李真望曰。宫松一事。元非大段。而转转层激。终至辞令之大失和平。宲有害于 圣学心法。若论学问之工。则此宲大病。王言一出。四方诵之。史册书之。臣在乡。适入城中。闻此 下教。心甚愕然。诸臣言皆是。若断然 反汗。则宲有光于初无是事矣。 上曰。李某等。皆不知予意。本事至细。予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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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费心力哉。方寸已伤。故每遇如此之事。慨恨之心先之矣。王子王女之就第者例也。顾念民力。不欲多费。是予心也。苟且经营。今才讫工。而太为苟艰。取用枯松者。有何过处乎。无可执言。而必欲得言及乘舆之名。以数株枯松为言。李某文法无所用处。故乃救金尚鲁而用之。予入其务胜之中矣。设使予真为过举。则李某当作何等举措。李某则可憎。而承宣儒臣所达皆好。知经筵以讲学勉戒。予心有感。予在潜邸时。曾有束脩之仪。今闻其言。予为不是之人。批答当改下矣。仍命入疏本。 上亲自把笔。自此虽尔伎俩。至勿辞察职皆抹去。其下亲书予未晓也勿辞察职八字而下之。诸臣奉展以观。一齐起拜曰。我 圣上改过不吝之德。臣等不胜感激。 上曰。予既下教于重臣。今重臣所见处。予亲自改书。予以体下之道。细谅李某之本情。此后诸臣亦勿为务胜可也。
二十九日。叙用。
 因 亲享执事。一体叙用。违罢诸臣故也。
九月初二日。有拿 命。十七日蒙放。
 时 上酌献永禧殿。以陪从班稀堂上军衔。不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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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并先罢后拿。公亦与焉。在囚十五日而出。○公自忤 旨。首拟礼议者三。而终靳 点。右相宋寅明奏曰。李某承 严教以后。士气益摧沮。厌厌以微细事。尽摧群下之心。此岂美事。 殿下释然然后。群下可以坦然。即闻臣僚或疑 圣心尚有不豫者矣。 上曰。今日全无分义。或有一时 严教。臣下作为不从仕之端。一二番或有靳点之事。则大臣陈达。近于窥浅深。予甚不美之。李某今方在囚。而予意欲畀备局矣。寅明又曰。人臣尽言于君者。是爱君也。愿察臣下之本情。 上曰。予虽寡昧。岂不谅言者之本意。而过有所疑乎。但李某诚有慨然。数行文字。足以悟予心。且后日昼讲开陈极当。何乃张皇如是。好名之弊。宲为可闷。
十一月初六日。拜吏曹参议。上疏辞职。 不许。
 备局荐望。故 下批后有叙 命。公陈辞疏。引洪启裕事。又言曾在铨任。疏通淹滞前任。以此被斥。罪无彼此。事有首从。乞递职。 批曰。铨曹往事。业已知矣。其何撕挨。尔其勿辞。
初八日。承 召出肃。开政。○初十日开政。○是月。又三度开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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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日。承 召。求对入 侍。
 以辅养官事。请对奏曰。臣闻 仁祖朝差出辅养官僚属。而辅养则郑经世,李廷龟,吴允谦。僚属则金长生,张显光。此皆朝廷之所尊礼。士林之所矜式者也。其后金长生加通政阶。后因带讲学官之名。其时只有辅养,讲学二层矣。今以辅养官李真望所禀定见之。则乃以辅养,讲学,僚属。分为三层。似以讲学官。乃金长生加资后所带。故因指以为堂上窠。而古规则不然。今第一急务。专在辅养 元子。辅养 元子。专在端方之选。臣意则必欲取遗逸之士耳。 上曰。古者金寿恒,朴长远俱以在朝之人。为辅养之任。今若只为观瞻之美。专以山林人差出。则招之不来。徒近文具何如。公曰。若以职务间事相烦。则林下之人。似为难进。而至于 元子辅导之任。谁复有固守素志耶。 上曰。然则林野之人。不可备望。谕善僚属。并单付可也。是政。沈公錥为谕善。尹公东源为僚属官。
十二月初十日。参次对。
 是 筵。大臣议钱法变通。公陈大钱改铸之弊。以不可轻变为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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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日。除承文院副提调。 是月。三度开政。 十九日。遭校理闵亨洙疏。再上疏辞职。 不许。
 闵亨洙。相臣镇远之子。而事党论人也。疏论公政注之失。至谓植党鬻权。公陈疏引义末曰。今之有大权于党论。鼓一世而从之者。夫孰如儒臣。而意不自反。反欲以此加之人。呜呼。臣又何言哉。 批曰。此不足撕挨者。其勿辞速察职。○后一日。亨洙复上再疏。搆捏至险。有曰方伯守令。微官末职。非婚姻则门客。国言喧藉。有识忧愤云云。公又上疏。逐条痛辨累百言。历举政注差拟之人。以明其非婚姻门客。 批曰。此等之习。业已洞知。其何撕挨。因 下教特罢亨洙职。付签侍从案。○后日。 上语筵臣曰。儒臣非斥李某非矣。顾此小国。无非亲旧。则许多官职。何处得来。此岂植党而鬻权者乎。其为人知之深矣。挽回即今世道。非此人莫可也。
二十五日。 特命罢职。
 自公陈疏后。一边以金张奕叶数语。侵逼闵相家。谤怒汹汹。赵泰彦,赵侹辈纷纷评论。左相金在鲁以此句为讥贬之辞。称引 至尊。筵请罢职。 上允之。因教曰。李某决非负国循私人。故予甚倚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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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今乃入于植党鬻权中。世道岂不难哉。
十二年丙辰(公四十五岁。)二月二十六日。叙用。复差备堂。上疏辞。 不许。
 疏中言金张一句。初非讥贬。门生以下。辞有廉棱。 批曰。往事何足撕挨。勿辞察职。
三月十九日。承 上命陪忠定公。入 侍熙政堂。宣酝。
 时 上以两相家子弟嫌阻。思欲和解之。是日。 命引接耆社老相李,闵两公。又各 命其子扶腋入见。公到 阙外。以情势不敢入。 上闻之教曰。子弟扶腋。盖出于优老。而李某称以情势。事体未安。推考扶入。公承 命。上见之曰。李某闵亨洙扶腋其父而入。所见可贵。因教曰。予使两人各扶腋入来者。有意存焉。此皆可堪任使之臣。而所为皆非也。自今以后。一付先天。卿等劝之使即行公可也。杯酒释憾。予虽不能。赖卿等勉戒。得以解释。则良可幸也。因宣酝。 上曰。李判府事受酒以给李某宜矣。公曰。小臣素不饮。而今日则虽醉死。岂敢不饮乎。 上曰。今日前席面谕开释。虽大臣。亦当回心。先斥李某则亨洙非矣。亨洙曰。臣岂有一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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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人之意乎。公曰。此偏论也。亨洙曰。李某为偏论矣。 上曰。夬释可也。一杯赐闵亨洙。一杯李某饮之可也。公连饮三杯。颇沈醉。 上命司谒扶出曰。使之出去待漏院。脱衣冠休息可也。○翌日 筵中。大臣儒臣奏曰。昨日事诚太平气象。而前席醉倒失仪。当推考。 上曰。李某扶其父入来。代其父饮酒。何可推考。
二十一日。拜大司谏。上疏辞职。 不许。
 疏中兼引 筵席失仪之罪。 批曰。往事前席。洞为开释。其何撕挨。虽醉命杯。其何伤。其勿辞。速察职。
二十二日。 特命移拜副提学。上疏未呈。 命禁推。旋 许递。
 传曰。副学李某。熟于经筵故特差。而连事撕挨。法讲将停。禁禁后 筵。左右相奏曰。李某释然于闵亨洙。而其后诸人之筵奏疏启。宲多怪异。当之者痛恨。不足怪也。 上曰。徒事撕挨。本职姑递。专意备局可也。
四月初五日。上疏辞备堂。 不许。
 复呈前日未彻之疏。以勿辞为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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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十日。拜户曹参议。屡违 召罢职。
六月初一日。叙用。○初五日。复差备堂。上疏辞。 不许。
 因相臣陈白。申饬行公。疏中引义末。复引法典。陈乞养之情。 批曰。业已下教。其勿辞。
二十二日。拜兵曹参议。谢 恩入直。
七月初五日。上疏辞职。 不许。呈告遆。
 弼善南泰齐有反詈之疏。盖公尝言泰齐事故也。遂陈疏乞递。略曰。臣于近者。积困啾喧。卒复为此人所诋詈。中心愧耻。若挞于市。 批曰。此非撕挨者。其勿辞。○一日夜对。 上曰。杜衍退休后。见朝报所出时政得失。忧喜辄形于色。其身虽退。心不忘国。古名臣忧国之诚。令人起感。未知即今退居在野之人。亦能如是否。予向于李某。每有一事善。则辄曰此人必以为是。有一事不善。则辄曰此人必以为非。及其登 筵也。所达果如所料。事之是者则加勉焉。事之非者则陈戒焉。斯人在朝。宲有韩休知否之意。以此观之。岂独杜衍可载名臣录乎。予若能推当时之心。则岂有误事。而素无工夫。故事过后。方始思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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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日。拜副提学。出肃参鞫。未几呈告遆。
 时有 亲鞫李观厚之事。故即出供职。
八月二十八日。参次对。
 是日。 上痛慨世道。 召廷臣。将遍赐一杯酒。洞谕而消释之。语群臣曰。近日事事件各异。非卿引咎者。此皆予之自反处。而且今洞谕之举。出于苦心。必欲痛祛前习。革新庶政之意也。因此若得成效。则其功非如戊申勘乱之比。从前上下相阻。彼此忌疑之心。不可无消释之道。宋太祖亦有杯酒释憾之事。今则诸臣知予洞谕之意。尽忘既往之事。予之此举。亦出释憾之意。卿等毋以一杯辞焉。且念予年已晚矣。辅导元良之责。皆在卿等。故予以一杯托三尺。须知此意可也。诸臣莫不哽咽。酒将行。公起伏曰。暂停进 御之杯。少假冕旒之听。君臣之间。宁有憾之一字。而俄以释憾为 教。为臣子者。何忍饮此酒乎。 上曰。然则释憾二字拔去可也。既听 下教之后。诸臣中又有退去之意者。不饮此酒。亦可也。
九月初二日。参次对。
 公奏曰。李忠定奏议毕后。有所 下教。小臣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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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殿下帷幄。今已十年。其时 下教曰。有一副当规模。而不为发说云云。而小臣迷不自觉。其后 圣意所存。宲未仰测矣。致治在于立志。既有其志则举而措之。宲非难事。而其间倏已数三年。终无致治之宲效。今番 处分之时。及承惟才是用之 教后。始知 圣意所存。曾前所不发说者。始于今日。快示 圣意。宲不胜钦仰之至。但念 圣上虽有感发奋励之志。而若无感发奋励之政。则今番过举。秪足为无限过举而已。今日之事。惟在力行。而无或一分退托。则国事庶可为矣。朋党之患。固为亡国之本。 殿下之必欲破朋党者诚宜矣。然而破党之道。不得其要。则 殿下欲破朋党者。反归于促乱亡之科。诸臣虽无状。 殿下若有奋发之志。则岂亦不奉行乎。 殿下之为宗社苦心。臣尝仰窥其万一。当此一初之政。若有蹉跌之举。则岂不可惜。亦岂不哀痛乎。 上曰。贾谊若当此时。则必不但痛哭而已矣。
初四日。拜京畿观察使。上疏辞职。 不许。再疏申辞。还给催促。以 庙荐也。
十五日。辞 陛赴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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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初六日。 上罢三守状。
 时公受 命量田畿甸六邑。以砥平县监李尚白年少手生。涟川县监李廷益,麻田郡守俞勉基政皆宽纵。难任经界之政。奏罢之。仍行量田于杨根,朔宁,涟川,砥平,积城,麻田等邑。公亲定节目二十八条。严饬各邑举行。又状请行量时凡干支费。划给储置米。以恤残邑。又亲自巡省各邑。留一日检量。以覈虚宲。未几而毕。
十二月十五日。上奉审崇义殿状。
 殿即丽朝四 王享祀之所也。公秪谒。周览殿宇。涂塈剥落。厨舍倾颓。樽爵破缺。不虔不洁。俛仰起感。奏状论列。因陈五条。请划财重修。改备祭器。定界以饬禁护。揭式以严开闭。又请录用王氏子孙曰。凡今以荫入仕之臣。孰有过于王氏云云。 传曰。所陈极是。申饬铨曹。即为登对而禀处。
十三日。上疏请蠲畿甸逋欠。 许之。
 时 命备局查启三南积逋。将蠲减。公陈请于于(于衍字)畿甸一体查减。均被怀保之泽。 上从之。
十二月二十三日。上疏陈南阳府使柳世复事及宗臣给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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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南阳有邑详定生弊。府使柳世复罢之。民间乞加纳一斗米勿罢。公从民愿。使世复许之。台臣以此论世复。又宗臣洛昌君樘迁葬受由。自 上特给由马。宗臣再次欲乘驲。公以非法意不许。宗臣发怒。推治下吏。故公并陈疏论之。 批曰。柳世复事。初不知本事之若何。先命拿处矣。今观卿疏。世复无辜分拣末端事。既命特推。事体则寒心矣。卿其勿辞察任。
二十六日。再上疏陈宗臣事。 特教推考。
 时洛昌君上疏。捏诬喷薄。 上入其说。命拿问察访。斥公以任意操纵。公上疏详陈伊时宲状。明察访非罪。 传曰。其所处分。不过重体统。而事势不然。则郑文恒勘处后陈列可也。若是烦陈。其涉屑越。推考下送。宗臣所陈。其欠白直。推考。郑文恒分拣。受由给马者。入城之后。更勿入把事。定为制令。
十三年丁巳(公四十六岁。)六月初八日。上疏辞职。 不许。再上疏力辞。因备局草记罢职。
 公莅任以后。见生民困瘁。多为豪右所侵剥。一切行锄治之政。怨家揭榜诬辱。公陈疏乞解职。 批曰。闻大臣所达。痛骇人心。业有下教。其在严纪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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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道。决不许递。勿复过辞察任。
十二日。复上疏恳辞。 批曰。其在国体纪纲。决无许递之理。敕使将行。其在藩臣道理岂若是。其勿辞。即日察任。○是日备局草记。以敕行临发。事体苟简。请罢职蒙 允。
七月初四日。 特命叙用。
十二日。拜艺文馆提学,兵曹参判。再违 召。上疏辞职。还给更召。三违罢职。
二十一日。 特命叙用。
八月初一日。拜同知义禁府事。
初四日。拜兵曹参判。上疏辞本兼诸职。 不许。○复差备堂。
 疏中引亲病为辞。 批曰。勿辞护焉。
初六日。参搢绅疏。
 时党人尹汲上疏言此边雠代理。其为说叵测。 上于筵中教曰。雠代理三字。今日为我臣子者。岂欲闻此言耶。于是此边诸宰会议。联名陈疏。左参赞尹公惠教为疏头。使公秉笔草疏。请明正尹汲乐祸无严之罪。辞意激切明快。疏入。 传曰。此非若此者。非撕挨者。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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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十日。有削职之 命。
 尹汲疏后。继有韩翼谟疏。时论大激。 上始加调剂镇定而终不得。初八日。 命减膳自责。陈疏诸公。并胥 命金吾凡三日。而有削职之 命。仍 命 亲鞫尹汲,韩翼谟而荐棘之。
十一日。有削黜之 命。旋 命拿处。寻皆放送叙用。
 上教以李某以知遇之臣。不思报益。甘心逐党。 特命削黜。
十六日。又与诸臣就理。十七日夜。并放送叙用。
二十日。复差备堂。
二十八日。参朝参。入 侍熙政堂。拜受赐爵。
 时 上欲消瀜两党。保合世道。御仁政门。行朝参。以大诰申谕臣僚以破朋党。因 命诸臣各饮一杯酒。使之解释党心。共辅元良。
九月初二日。参次对。
 是月。再参次对。
初七日。拜都承旨。
十五日。拜兼同知经筵事。
十六日。拜典牲提调。
二十三日。递本职。仍差备局有司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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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特教递政院。差备堂有司。
二十六日。拜艺文提学。
二十九日。上疏辞馆阁备局之任。 不许。寻递提学。
 公一自闵亨洙,洪启裕疏后。凡权要之地。一意巽避。及是馆阁文任,备局有司。俱系清要。上疏力辞不出。 筵中大臣陈公难进之义。请 许递一任。以开进身之路。 上命姑递提学。判书尹淳奏曰。如李某当久为文任。不可不储望。今若 许递。谁欲兼诸职乎。 上曰。重臣之意好矣。俄曰。姑递者。欲令一伸其廉隅。他臣岂可效之乎。
闰九月初三日。差承文院提调。
初十日。参次对。
 公因 上教奏曰。俄者 下教中。有病入腹心。将何为之之教。病在腹心。源委既痼。则虽万般良药。固难顷刻责效。而亦岂无应验之道耶。以今之国势。比人之病形。则犹不至于无可奈何之境。何者。岁方凶荒。民虽饥馑。蒙 祖宗之厚泽。沐 殿下之深仁。固不至于离心。而王者以民为本。以天为命。 殿下必以勤恤之诚。克尽怀保之道。则古人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之语。今日挽回世道。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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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命。惟在于 殿下之一心。俄者大臣以当理有所仰勉。而所谓当理。在于明理。在于克己。 殿下所以定规模。如射者之立的。群下所以从教化。如江汉之注东。有纲有维。磨以岁月。则规模不期立而自立。党习不期破而自破矣。诸臣之不悛旧习。犹为党论者。自 上随其轻重。重者诛之。轻者罚之。至诚导率。偕底大道。则群下虽无状。孰不改心而革虑乎。三百年 宗国。至 殿下之身。世道益下。国势不振。则岂不伤痛。若究今日世道之至此。则莫非 殿下政无统绪之致。另加留意。即臣区区之望也。 上曰。所达最是。予当各别留意。○是月。复三参次对。
二十日。拜同知义禁府事。
二十五日。拜工曹参判。
十月初一日。因 特教入侍。
 是月。四参次对。
十一月初五日。参次对。
 是月。五参次对。一参启覆。
十二月初一日。上疏陈亲病受暇。
初六日。遆同义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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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臣陈白以亲病。递金吾之任。
十六日。以备堂再违 召。上疏陈情。 命还给。又违三召罢职。
二十日。 特命叙用。因差备堂。
 上教以方当乏人。特为叙用。公以亲老供仕为难。连日违 召。
二十九日。复拜工曹参判。
 先是复 除典牲署提调。
十四年戊午(公四十七岁。)正月初四日。因 特教入侍。
十六日。拜成均馆大司成。
十七日。移拜副提学。
十八日。违 召。上疏辞职。优 批许遆。
 疏乞护养病父。 批曰。长官非他儒臣之比。而玉署无人。其将阙直矣。为卿父。特为许递。以便护焉。
二十四日。拜惠民署提调。
二月十二日。参次对。
 是月。复再参次对。
十五日。拜副提学。寻呈告。
三月初四日。设寿亲稧。会于梨园。
 时忠定公寿七十九岁。公与侪友之奉老亲者。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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禊寿亲。十三日。设宴于掌乐院。奉诸老终夕欢饮。一世传以为美事。参稧者。曹参议命教,赵参议迪命,金大成尚奎,金参议尚迪诸公也。
初十日。参次对。
二十二日。待 命阙外。仍 上教罢归。
 时有凶书挂景福宫门。将相诸宰及公名与焉。公与诸宰胥命。 上教曰。君非太暗。世非衰乱。则此等巧恶之计。何敢售焉。不过心怀不逞者。自速王法之故。岂可以此挂心。况股肱大臣。休戚勋臣。乔木世臣乎。将相外胥命之臣。自政院分付勿胥命。仍命捕厅三日内诇捕正法。
四月十二日。从忠定公出郊。上疏辞职。 不许。
 时忠定公为任便栖息之计。白 筵中。出住江郊。公陪往。上疏请擅行之罪。 批曰。曾既知之。卿勿辞焉。
五月十一日。上疏陈情辞职。 不许。
 筵中有 命催促还朝故也。
六月初四日。参次对。
 三日。陪忠定公还京。 筵中。 上顾问奉朝贺气度近何如。公对曰。堇得支过。而昨年 东宫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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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时。臣父告以明年更当入见之意。故即今老人气力。当此极热。虽难出入 阙下。而臣父母以为既以入见为言。而终不入见则是欺也。 东宫既是一国贰君之尊。况当冲年蒙养之时。尤不当事之以不诚。为此入城。而近来每欲不计筋力而入见。故臣以当此暑湿。 东宫之引接。恐有所损止之。而臣父则每欲入见矣。 上曰。老人之意可贵。姑待秋凉入来之意。使知之可也。
初九日。拜户曹参判。
初十日。参次对。
七月初一日。参次对。○是月。复三参次对。
八月初一日。参次对。
 玉堂赵荣国以洪重一等事陈达。以为胁制等 教。非王言之体。 上教以渠之避嫌。以钳制为言。故予亦以胁制为答矣。公曰。臣之平日所自勉。在于有怀无隐。敢此仰达。夫台臣一措大耳。虽其避辞以钳制为辞。 殿下以千乘之尊。只当谈笑而处之。岂可效尤而又下胁制之 教耶。 上笑曰。其言则是矣。公曰。言端既发。臣虽在该司。请更申之。洪重一责谕之 教。至于蠹字。且有蠹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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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大圣人辞令。不宜如是。四方瞻聆。将以为如何。今虽日月稍久。此等处。不可不刊下矣。 筵臣皆曰。李某之言是矣。 上曰。追当有下教矣。
初六日。上疏辞职。 不许。寻遆金吾。
 大臣陈亲病故也。
二十二日。参次对。
二十三日。拜吏曹参判同知经筵事。上疏辞职。 不许。
 是后连七日。再违政牌。
九月初七日。上再疏辞职。九日又上三疏。并 不许。
十一日。肃谢开政。
 先是 筵中。 上教曰。昔之人能以其君之教。杯酒释憾。今李某往与闵亨洙。共为登筵。赐酝解憾。则其时事宲。若冰释。而犹蓄于心。必欲遆职。此何分义。使宰臣若无往日赐酝之事。则特许遆伸廉隅。其亦礼使之道。而此则不然。从重推考。待开门牌招。○初十日。 上又下教曰。魏徵愿为良臣。不愿为忠臣。与其立节于既乱之后。不若尽忠于平常之时。即今纪纲解弛。君臣之伦则岂曰无之。而纪纲则蔑如。惟是之故。辄事撕挨。惟意所欲。昨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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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出于苦心。而今反有甚于前日。虽有立节于既乱之后。不过为一介孤忠。而何补于国乎。方欲下教。而违牌为事。此何分义。况虽于敌以下。不可若是。其于君臣之间所奏若何。而岂若是乎。极涉过矣。重推牌招。连有严 教。公黾勉膺 命。
十二日。参昼夕 讲。
 王世子 侍坐于 御榻之右。 上曰。东宫适来侍。卿进见。公曰。比八月进见之时。一倍岐嶷。 上曰。前日卿醉中请瞻东宫。予知卿欲见之至意。今日卿适入侍。故使东宫见卿。卿父必泄泄欲知之。以今接见之意。归语卿父。讲春秋文义毕。公曰。传称赋于民薄。故能南摧强楚。西抑秦晋。管仲之功。专主富强。固非王道。然其为政也。一言蔽之。曰赋于民薄。故其效推以至于摧强楚抑秦晋。其九合一匡之功。皆从这里出矣。以今日言之。则节俭为先。以宲心行宲政。而薄赋于民则岂不有效乎。宜加体念。而此亦不可以徒为也。惟在得人。 上曰然矣。公曰。俄者内官挟侍 东宫之时。窃有一言欲使渠辈同聆。侍讲体重。未敢言他矣。彼辈于 东宫保护之道。亦岂不尽心。而冲年辅养之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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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慎。此圣人所以重胎教也。臣既以择乳母。曾有所达。而左右随 侍之人。亦不可不择。 上曰。所达是矣。
十六日。开政。○是后凡四度开政。
二十四日。参昼夕 讲。
 上曰。赦为小人之幸。而在时象。不得不为之矣。公曰。大体则然。而孔明治蜀尚严。当时不以为苛酷。后世称其识体矣。今日所望于 圣上者。非必震叠以雷霆之威。有罪者无或扰法轻赦。则纪纲可立矣。赏罚人主之大权。当罪而罪之。则人心无不服矣。即今罪当其罪者无之。故被罪者略无惩励之效矣。 上曰。其言是矣。而即今纪纲扫地。虽罪之而不惩。亦安用刑哉。公曰。 圣教至当。而纪纲非一朝可立。须 朝廷之施措皆当。人心悦服而后。纪纲立矣。刑者辅治之具。岂可放倒乎。守令赃污之律。其严重何如。而近来此法解弛。无有惩畏者。良可寒心。大抵入赃者未必皆赃。而何可一任其放弛乎。臣之此言。盖指一端。亦不可不念处也。上曰然矣。
二十五日。参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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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日。参昼夕 讲。
十月十一日。再违 经筵之召。
十二日。再违政 召。上疏辞职。 不许。
 疏末。引金吾事为嫌。 批曰。既已行公。复事撕挨。极涉过矣。下款事亦非撕挨者。卿其勿辞察职。
十六日。以病遆吏曹参判。
 时公引病辞职。寻单已过一望。期以必遆。又连日再违 召。备局草记。以宲病请遆蒙 允。连日首拟户参,都宪。未蒙 点。盖 圣意谅其病也。○三日。连违 经筵牌。
十月初二日。拜汉城府右尹。上疏辞职。 不许。
 公在铨。通李寿沆大宪。拟李益炡海伯。有台论。引此为嫌。 批曰。此非撕挨者。勿辞。调理察职。
初五日。拜副提学。
 呈告 筵中蒙递。
十七日。拜刑曹参判。上疏引亲病辞职。 许递。
十二月二十日。参次对。
十五年己未(公四十八岁。)正月十一日。闻有传禅之 教。同诸臣入对。收还成 命。
二十八日。参 亲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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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初八日。上疏陈亲病。并遆备局兼带。
十三日。承 召入侍。翌日拜副提学。献议大庭。
 时 朝廷有 慎妃复位之论。是日会大臣备堂议之。 上特召公入 侍。公以家庭之论仰对。翌日忠定公上劄。仍上先稿论复位文字。 上览之。 批旨隆挚。定行旷典。因 命赠谥。公以 恩批告由家庙。
十六日。呈告遆。
 亲病也。
二十五日。丁忠定公忧。
 
忠定公休致閒居。寿享八耋。公孝养诚笃。有老莱之行。一夕忠定公独卧无聊。公学短歌一阕。上堂而唱。短涩不成调。忠定公为之解颐。公喜不自胜。虽僮仆鄙事。时亦躬亲之。务博老人一笑。及丧。号擗痛陨。人不忍见。俞相公拓基来吊。归语人曰。真孝子也。居丧执制如礼。形脱膝挛。殆不能起。迁亲墓也。负奴而上下。观者莫不感叹。
八月。被削职之 命。
 先是 幸 昭宁园。有旧日山主调用之 教。灵城君感涕失对。公讥其言之无识。至是 上又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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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墓。语及此事。 下教曰。李某自以为名流。感怀之事。灵城则有奉承之意。而李某则斥之以无识。名流亦有父母。而使其君父不得毕其诚者。乃果有识乎。事虽已过。亦在丧中。削职。○后日 上曰。李某责朴文秀曰无识。感君教而流涕者。若谓之无识。则使之感而涕之人。尤当如何。削职之罚亦重矣。外人必谓与魏徵踣碑相类矣。赵显命曰。李某之言非他。其时朴文秀以为卿宰家坟土主人。亦皆得官。况此人岂可不为乎。以此仰达。故李某以此言为无识矣。 上曰。听言岂不难乎。今闻无识二字。始知其所从来也。此等处。亦李某好名之致也。
十月十一日。闻有成有烈疏。胥 命敦义门外。
 先是戊午。公设寿亲宴于梨园也。适值本院肄乐。因观乐矣。至是台臣成有烈追论其事以为僭拟。辞甚危悖。公闻之。自乡苍黄奔诣城外待命。 上痛恶有烈。初命设鞫。以其非自制。只施削黜之罚。又岛配制疏人成震龄。 特命勿待命。公惶感还乡庐。
十二月。给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