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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鹿集卷之二十 第 x 页
归鹿集卷之二十
自著纪年
自著纪年
归鹿集卷之二十 第 167H 页
[自著纪年]
余以 肃宗即位之十七年辛未十月庚子二十二日癸卯癸丑时。生于乾洞大第。先君梦以小儿。具新恩幞袍。谒始林君庙。(始林君。祖妣洪夫人外祖。)觉则已生。喜曰。儿必早贵也。邀卜者金秋星推命。秋星贺曰。此大人之命也。
壬申。二岁。是年春。阖家遘疠。三月二十一日。先君下世。余亦几死而苏。冬。与叔氏文忠公。经痘。
癸酉。三岁。
甲戌。四岁。
乙亥。五岁。
丙子。六岁。
丁丑。七岁。始学。
戊寅。八岁。喜为刀枪战阵之状。
己卯。九岁。游泳于北大川。涨潦淹没漂流。良久为人所拯。得不死。拯者面目能记认。而不知姓名。贵显后搜访。而终不得。
庚辰。十岁。随叔氏文忠公。读书海村。始拜先君墓。先妣抚而泣送之。是年秋。叔父舍人公。谪宣川。
辛巳。十一岁。
余以 肃宗即位之十七年辛未十月庚子二十二日癸卯癸丑时。生于乾洞大第。先君梦以小儿。具新恩幞袍。谒始林君庙。(始林君。祖妣洪夫人外祖。)觉则已生。喜曰。儿必早贵也。邀卜者金秋星推命。秋星贺曰。此大人之命也。
壬申。二岁。是年春。阖家遘疠。三月二十一日。先君下世。余亦几死而苏。冬。与叔氏文忠公。经痘。
癸酉。三岁。
甲戌。四岁。
乙亥。五岁。
丙子。六岁。
丁丑。七岁。始学。
戊寅。八岁。喜为刀枪战阵之状。
己卯。九岁。游泳于北大川。涨潦淹没漂流。良久为人所拯。得不死。拯者面目能记认。而不知姓名。贵显后搜访。而终不得。
庚辰。十岁。随叔氏文忠公。读书海村。始拜先君墓。先妣抚而泣送之。是年秋。叔父舍人公。谪宣川。
辛巳。十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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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十二岁。随伯仲叔氏。读书佛岩寺。盖自始学以后。骄隋不喜读。日三受挞于诸兄。先妣每见挞痕。抚之以泣。而亦不之禁。往往自叩胫。以警之。
癸未。十三岁。八月二十九日。祖妣洪夫人下世。
甲申。十四岁。叔父宥还。寓居玄石江上。与从兄达命,宅命,集命,沈外兄师周,金生澳同学。金生有弊裘。每天寒。遆衣以出。手拾薪爇之。一日。叔父呼韵命赋宫怨。余有宫庭淡月照楼西之句。叔父大加称赏曰。此儿必少年富贵也。
乙酉。十五岁。
丙戌。十六岁。二月十二日。与从兄集命。加冠于玄江寓舍。四月二十一日。娶㓒原尹氏。县令志源之女也。是年。与尹得衡景任。结交。
丁亥。十七岁。三月。患左背痰尰。大如碗。几死。自是文理渐通。
戊子。十八岁。与从兄集命。读书玄江。日赋科诗二篇。藻思大畅。
己丑。十九岁。堂叔父交河公。每见所赋科诗曰。如骏马多蹶。
庚寅。二十岁。是年。与宋公寅明圣宾。结交。
辛卯。二十一岁。自是。留心为己之学。而无师友。遂失门路。悠泛作掇者十数年。卒无成。
癸未。十三岁。八月二十九日。祖妣洪夫人下世。
甲申。十四岁。叔父宥还。寓居玄石江上。与从兄达命,宅命,集命,沈外兄师周,金生澳同学。金生有弊裘。每天寒。遆衣以出。手拾薪爇之。一日。叔父呼韵命赋宫怨。余有宫庭淡月照楼西之句。叔父大加称赏曰。此儿必少年富贵也。
乙酉。十五岁。
丙戌。十六岁。二月十二日。与从兄集命。加冠于玄江寓舍。四月二十一日。娶㓒原尹氏。县令志源之女也。是年。与尹得衡景任。结交。
丁亥。十七岁。三月。患左背痰尰。大如碗。几死。自是文理渐通。
戊子。十八岁。与从兄集命。读书玄江。日赋科诗二篇。藻思大畅。
己丑。十九岁。堂叔父交河公。每见所赋科诗曰。如骏马多蹶。
庚寅。二十岁。是年。与宋公寅明圣宾。结交。
辛卯。二十一岁。自是。留心为己之学。而无师友。遂失门路。悠泛作掇者十数年。卒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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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二十二岁。四月初六日。尹夫人殁。
癸巳。二十三岁。七月二十九日。再娶安东金氏。都正圣游之女也。九月中 上尊号增广进士二等第▣▣人。始解两场。及入会围终场。有拦入点阅之举。依先君甲子旧事。不制而出。
甲午。二十四岁。
乙未。二十五岁。十月。子巨望生。始赴大科。
丙申。二十六岁。伯氏大谏公除临陂县令。奉板舆。往随 。尼怀是非之閧。举世如狂。或劝见两家文书。余曰。见识不明。恐先入为主。谢不见。及得南溪朴先生遗稿读之。然后定两非之论。
丁酉。二十七岁。叔氏文忠公除金沟县令。往来省侍两衙。 二月。哭从兄达命。四月。哭从兄宅命。
戊戌。二十八岁。五月。子载得生。八月。得寒热症。为终身祟。
己亥。二十九岁。 上入耆社。设增广。九月。擢第丙科第▣人。冬。被翰林末荐。李箕镇申昉所荐也。以同荐李瑜偏盲。为贼臣弼梦所败。
庚子。三十岁。六月。 肃宗宾天。以摄事入侍记事。 四月。子巨望夭。九月。子孝得生。分馆隶槐院。冬。回刺。
辛丑。三十一岁。七月。哭李姑母。八月。哭叔父舍人公。
癸巳。二十三岁。七月二十九日。再娶安东金氏。都正圣游之女也。九月中 上尊号增广进士二等第▣▣人。始解两场。及入会围终场。有拦入点阅之举。依先君甲子旧事。不制而出。
甲午。二十四岁。
乙未。二十五岁。十月。子巨望生。始赴大科。
丙申。二十六岁。伯氏大谏公除临陂县令。奉板舆。往随 。尼怀是非之閧。举世如狂。或劝见两家文书。余曰。见识不明。恐先入为主。谢不见。及得南溪朴先生遗稿读之。然后定两非之论。
丁酉。二十七岁。叔氏文忠公除金沟县令。往来省侍两衙。 二月。哭从兄达命。四月。哭从兄宅命。
戊戌。二十八岁。五月。子载得生。八月。得寒热症。为终身祟。
己亥。二十九岁。 上入耆社。设增广。九月。擢第丙科第▣人。冬。被翰林末荐。李箕镇申昉所荐也。以同荐李瑜偏盲。为贼臣弼梦所败。
庚子。三十岁。六月。 肃宗宾天。以摄事入侍记事。 四月。子巨望夭。九月。子孝得生。分馆隶槐院。冬。回刺。
辛丑。三十一岁。七月。哭李姑母。八月。哭叔父舍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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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庙即位无嗣。册一王子 延礽君。为世弟。叔氏拜文学。余拜兼说书。始开书筵。上书陈六条之戒。一曰。惇孝悌。二曰。勤讲学。三曰。慎幽独。四曰。戒玩好。五曰。整梱内。六曰。严近习。其孝悌条。有曰。 邸下既为 圣上之储嗣。则名虽兄弟。实有父子之道焉。其所以奉承之者。当一以事 先王者事之。苟非然者。下有百姓之具瞻。后有史册之记载。可不惧哉。前后讲筵。必以笃友爱惇人伦之意。引文义。眷眷三致意焉。一日。 世弟以心经一部及笔墨。面赐曰。说书之言。余欲体行。此所以为识也。且说书以心学勉余。故以心经赐之耳。 赵圣复上疏。请令 世弟代理。 景庙许之。左相崔锡恒半夜求对。还收未几。又有代理之 命。大臣金昌集等率百官。廷请还收。堇三日联劄上。而宣仁门请对入。自是事变无穷矣。十一月。受暇。觐亲于仲氏交河衙中。十二月。有大进退。吏曹判书沈檀,参判一镜。皆出特除。时尹判书淳。以玉堂。自长湍召还。与长书论时事。劝令驳正两铨堂。以张清议。(书在私稿中。)既而闻有妖宦尚俭狱。奔赴还朝。(详在随录中。) 南溪先生遗集中。得破朋党之说。慨然以为朋党不破。国不可为。是年春。文忠公入玉堂。劝上破朋党疏。后 上语文忠曰。予潜邸时。读卿经幄时疏。心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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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余兄弟所以结主知而救世祸者。此为张本也。
壬寅。三十二岁。正月。子孝得夭。十二月。子载翰生。与赵趾彬,宋寅明被翰荐。时镜党浊乱朝廷。文忠出补天安。余意不欲膺命。文忠以为吾既见忤时辈。汝又不就。则趾彬太露。不无媒祸之虑。劝令膺命。既入翰苑。辞递兼说书。四月。哭仲氏交河公。 是年春。虎龙狱起。大臣金昌集,李颐命赐死。李左相健命莅斩。赵泰采按律。两启未蒙 允。李左相姨母夫也。每于台厅传启。三司请对时。辄托故不参。八月十三日。大臣三司请对。力争。适上番宋寅明特 命罢职。自筵中迸出。余以预备在家。仓卒承牌入侍。时日已过午。 上气升。天颜红大。诸臣奏达之言。若不省记者。最晚。崔锡恒起拜曰。莅斩,按律两启。诸臣苦争。请即 允从焉。 上曰。依启。余按笔起坐。故厉声曰。两启皆 允乎。史官不可不明白书之矣。崔相又拜曰。健命则莅斩。泰采则按律。此两启皆为 允从乎。 上又曰。只健命也。于是。三司怏怏。更欲争之。会日暮姑退出閤外。则宣传官已带剑候莅斩。 传旨万万惊惨。而赵相之得延数月。余之力也。九月。拜说书。二十九日。自直中。闻有亲患。径出。十月九日。遭艰。以堪舆忌。癸卯二月。始祔葬海村。终三年。往来风树庵。读书。
壬寅。三十二岁。正月。子孝得夭。十二月。子载翰生。与赵趾彬,宋寅明被翰荐。时镜党浊乱朝廷。文忠出补天安。余意不欲膺命。文忠以为吾既见忤时辈。汝又不就。则趾彬太露。不无媒祸之虑。劝令膺命。既入翰苑。辞递兼说书。四月。哭仲氏交河公。 是年春。虎龙狱起。大臣金昌集,李颐命赐死。李左相健命莅斩。赵泰采按律。两启未蒙 允。李左相姨母夫也。每于台厅传启。三司请对时。辄托故不参。八月十三日。大臣三司请对。力争。适上番宋寅明特 命罢职。自筵中迸出。余以预备在家。仓卒承牌入侍。时日已过午。 上气升。天颜红大。诸臣奏达之言。若不省记者。最晚。崔锡恒起拜曰。莅斩,按律两启。诸臣苦争。请即 允从焉。 上曰。依启。余按笔起坐。故厉声曰。两启皆 允乎。史官不可不明白书之矣。崔相又拜曰。健命则莅斩。泰采则按律。此两启皆为 允从乎。 上又曰。只健命也。于是。三司怏怏。更欲争之。会日暮姑退出閤外。则宣传官已带剑候莅斩。 传旨万万惊惨。而赵相之得延数月。余之力也。九月。拜说书。二十九日。自直中。闻有亲患。径出。十月九日。遭艰。以堪舆忌。癸卯二月。始祔葬海村。终三年。往来风树庵。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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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三十三岁。先是。一镜制进讨逆颁教文。有钟巫喋血等语。士友中。有请讨之论。而不敢发。李云谷光佐以兵判。来见文忠。文忠以钟巫事本末。出示曰。今日朝廷。若有他日臣事 东宫之心。此事其可但已乎。李曰。有罪者自可当之。他人何与焉。余曰。大监知老论所以陷于逆科乎。李曰。何也。余曰。与他日君人者为敌。有此安彼危之势故耳。今亦有与 东宫为敌者。如大监者。不可不明着眼也。其后李遭按律之启。屏居公州。见申校理致谨。叹曰。赵叔章兄弟。果有先见之明云。
甲辰。三十四岁。余兄弟力主讨镜之论。而方在草土。士友亦未有能担当者。既已一镜势益张。且有奥援事。若轻发则恐反贻祸家国。遂与文忠。结屋海村东西。为终焉之计。八月。 景庙宾天。时事大变。讨镜之论。终未发而一队士流。皆不免于胥溺。然辛丑进退之初。领相赵泰耇首发保护 东宫之论。李光佐,李台佐,吴命恒,徐命均,赵泰亿,金东弼,尹游,尹淳诸公。皆不与镜党合。故镜党不敢逞其凶谋。缓讨之罪。诸公均有之。而 社稷实亦有阴受其功者矣。十月。以因山前。不得行大祥。
乙巳。三十五岁。正月。服阕。拜奉教。因朴师正疏斥。前后翰荐。违 牌坐罢。都政以宗簿主簿出六。迁兵
甲辰。三十四岁。余兄弟力主讨镜之论。而方在草土。士友亦未有能担当者。既已一镜势益张。且有奥援事。若轻发则恐反贻祸家国。遂与文忠。结屋海村东西。为终焉之计。八月。 景庙宾天。时事大变。讨镜之论。终未发而一队士流。皆不免于胥溺。然辛丑进退之初。领相赵泰耇首发保护 东宫之论。李光佐,李台佐,吴命恒,徐命均,赵泰亿,金东弼,尹游,尹淳诸公。皆不与镜党合。故镜党不敢逞其凶谋。缓讨之罪。诸公均有之。而 社稷实亦有阴受其功者矣。十月。以因山前。不得行大祥。
乙巳。三十五岁。正月。服阕。拜奉教。因朴师正疏斥。前后翰荐。违 牌坐罢。都政以宗簿主簿出六。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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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佐郎。三月。大谏公谪铁山。弃官随往。五月。宥还。道闻有龙冈除 命。六月。到任。冬。以营关摘奸甑山筒。盖甑山。有黄山,秃串两筒。 太祖即位二年所筑。而利及一邑者也。奸民以废筒。陈告于 淑嫔宫。宫任金时弘。以 上之乳母子。下来打量。喝䝱百端。遂以贮水蒙利实状。一一枚报。仍请枭示陈告奸民及宫任等。以惩日后。监司尹公宪柱。没誊启闻。 上特下褒谕。提及春坊时事。因还给两筒。龙冈军役甚重。民多流散。故刱为坊徵邑徵之法。设厚民所。以为后式。邻族之弊永革。四五十年来。朝廷进退频数。一边进则一边皆退。有不退者。则人皆谤毁。已成风俗。龙冈之除。自以去就。在义而不在人也。遂勉赴之。然颇踽凉不自得。独监司尹公礼遇之甚盛曰。此国器也。
丙午。三十六岁。二月。受暇上京。三月。哭伯嫂金夫人。时台臣任徵夏上疏。逼讦 景庙。言不逊。诸士友会于伯氏第。议上搢绅疏。请讨徵夏。劝余随参。余意以外官。列名于搢疏。非便。遂上独疏。略曰。 先王疾之浅深。 殿下当详知于上。而政之得失。公议必尚论于后。北面 先朝者。决不当肆口恣言于今日 殿下之侧。自今欲论辛壬事者。只可曰某臣有某罪。可诛也可窜也。不可以一言半辞搀
丙午。三十六岁。二月。受暇上京。三月。哭伯嫂金夫人。时台臣任徵夏上疏。逼讦 景庙。言不逊。诸士友会于伯氏第。议上搢绅疏。请讨徵夏。劝余随参。余意以外官。列名于搢疏。非便。遂上独疏。略曰。 先王疾之浅深。 殿下当详知于上。而政之得失。公议必尚论于后。北面 先朝者。决不当肆口恣言于今日 殿下之侧。自今欲论辛壬事者。只可曰某臣有某罪。可诛也可窜也。不可以一言半辞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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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 先王二字。著为令甲。昭布中外。一如宋仁宗禁言太后时事之例也。疏本即李匡德所草。疏入。上以宋仁事。尔言是矣。可不留意。为批。时议大激。发远窜启。大臣郑浩,台臣闵应洙相继陈疏。请罪。上皆不纳。丁未后。徵夏卒鞫死。窜启既发。挈归衙眷。三月。夫人行到长湍。分娩生女。五月。哭沈姑母。遆龙冈。七月。哭伯氏大谏公。时 上临筵。每每提及宋忠敏及余兄弟姓名。显有欲用之意。时辈大忌之。冬。与朴判书师洙。访忠敏于玄石江上。宋判书真明,柳判书俨。皆来会。留数日饮酒赋诗。忠敏有热中语。余笑曰。但恐来逼耳。
丁未。三十七岁。正月。小女夭。七月。 上黜党人。特授文忠吏曹参议,宋忠敏承旨。余为持平。上辞疏。略曰。今所退黜者。皆 殿下前日以为忠贤。进之唯恐其不亟者也。今所进用者。皆 殿下前日以为奸邪。退之唯恐其不尽者也。人之忠邪贤奸。自有定质。 殿下照临之明。乃反变化于朝夕者。何也。 殿下于此。初未尝有衡鉴之平。但以一时喜怒从事。将见 殿下之朝廷。为彼此党人辈。一番富贵之传舍。 殿下欲持是道。驱驾一世人士。以之洪玩戏而快己私则可矣。欲以消散淫朋。陶铸建极之治。不几于缘木而求鱼耶。世有深识远览之人。廉
丁未。三十七岁。正月。小女夭。七月。 上黜党人。特授文忠吏曹参议,宋忠敏承旨。余为持平。上辞疏。略曰。今所退黜者。皆 殿下前日以为忠贤。进之唯恐其不亟者也。今所进用者。皆 殿下前日以为奸邪。退之唯恐其不尽者也。人之忠邪贤奸。自有定质。 殿下照临之明。乃反变化于朝夕者。何也。 殿下于此。初未尝有衡鉴之平。但以一时喜怒从事。将见 殿下之朝廷。为彼此党人辈。一番富贵之传舍。 殿下欲持是道。驱驾一世人士。以之洪玩戏而快己私则可矣。欲以消散淫朋。陶铸建极之治。不几于缘木而求鱼耶。世有深识远览之人。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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耻自重之士。则孰肯甘心奔趍于呼聚喝散之下。而卒自取于颠顿狼狈之羞哉。 上批有不知予之教。遂自海村。承 召入都。诣台引避。略曰。 殿下今日之举。将以消破淫朋也。恢张公道也。 圣意所存。臣岂不知。但数年之间。朝著再翻。黜陟之际。全无礼待之意。始若缚束以来之。终如捽拽以去之。视一世士大夫无异奴隶。此有识之所共悯叹者也。舜。大圣人也。而益戒之曰。罔淫于乐。罔游于逸。舜岂淫乐游逸者哉。然未闻以益为不知舜者。而亦未闻舜慨然发叹于上也。抑臣不知 殿下者则有之。 殿下平日所以自期而自待者。何如也。言言必曰尧舜。事事必曰尧舜。而臣亦窃意 殿下之必能为是也。今 殿下所以发之于心。行之于身。施之于政令者。乃与 殿下所自待。臣所期仰者。未免相左。此为臣不知 殿下之罪也。又上万言疏。痛言 君德时政得失。其目有十二。曰。变化气质也。和协梱内也。教养 东宫也。肃清宫禁也。操切近习也。屏远玩好也。撙节财用也。容受直言也。谨守法典也。爱重官爵也。消破朋党也。礼使臣邻也。其变化气质条。略曰。筵对肃穆之地。威仪无愆。而幽独得肆之中。阙遗时闻。尧舜周孔之训。动辄援引。而汉唐中主之事。或反不及。经曰传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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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教。屡勤于丝纶之间。而徒归于文辩。留念体念之批。每下于陈戒之章。而未免于无实。是以威断之猛。非不雷动风行。而下不服。播告之辞。非不丁宁恻怛。而人不信。此皆 殿下不诚实之病也。私情胜于公心。天理屈于人欲。欲之所萌。不能断制。情之所在。务为曲遂。语涉宫闱。则必为周遮。事系近习。则辄为主张。所好者则煦煦为仁。务欲苟悦。所恶者则节节生疑。故为求过。甚则出于人欲之私者。反以为真心实事。裁以天理之公者。反以为矫情饰诈。私意于是横流。公道于是灭绝。此皆 殿下私胜之病也。深于人情物态。而推恕或过。详于微文琐节。而大体或遗。自谓开心见诚。而 王言或欠于简重。自谓英锐果断。而举措或近于轻遽。凡若此类。难以疏举。而盖皆 殿下气质之病也。其可不汲汲用力克治。以为矫革变化之啚哉。其破朋党条。有曰。朋党之弊。 殿下知之已审矣。辛壬乙巳之人。各执义理。是非相眩。乃 殿下廓日月之明。两行劈析。殆无馀蕴。魑魅魍魉。有莫能逃其形者。呜呼。吾国其庶几乎。然 殿下于两边得失之所在。既有以打破之。则其于黜陟用舍之际。亦当定为一个权衡。以公平之心。行公平之政。而乃又纯用从前进此退彼之例套。何也。辛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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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声唯诺。乙巳之不言三司。实党人辈网打席捲之手法。而今之以前后庭请请对为案者。亦何以异于彼哉。臣谓向时人中逼辱 先王。悖慢无礼。煽动凶言。搆陷半国者。诛流窜殛。固无所不可。其外无故者。当一视同仁。无有界限。至于今日。被放诸人。则当初固多枉罹。然其中亦不无一二人倡议崇奉。见非清论。受嗾逆镜。挤摈善类者。虽其三年窜谪。足惩其罪。当此清明之初。亦不可不略示泾渭。以伸公论。且若乙巳人中。亦宜分别差等。以示旷荡之德也。所谓倡议崇奉者。盖指李明彦。而明彦为李云谷,吴海恩诸公所重。将通拟亚铨。海恩以吏判。夜见文忠。力挽余疏。而不能得。始一镜用事时。诸公颇欲自贰其势。自然与吾辈合。及改纪。遂与之同进。然其里面。煞有不同。及余疏出。诸公滋不悦。遂为阳合阴挤之术。玉堂新录时。文忠当为副学。而以守御使移御营大将。声言佩戎符者。不可以主进退名流。不拟副学。又不拟亚铨。于是郑参判锡三。以执义驳海恩。自是泾渭渐分。而缓峻不可复合矣。违牌坐罢。游永保亭归。八月。三子载履生。九月。 孝章世子嫔。被选拜文学。仍 命久任。嘉礼后。与诸僚上联名疏。陈启请敦孝友以厚德基。勤学问以发睿智。屏玩好以绝外诱。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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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以肃威仪。行勖帅之敬。正闺梱而防戏亵。持不恶之严。律近习而戒私昵。摄养以时。饮食以节。不使仰贻惟疾之忧。亦愿 殿下推其躬行之实而导迪之。使之自然驯习。又于平朝接物之前。夜气清明之际。呼使在侧。以上数条者。从容告语。原其义理之所以然。推其效验之所必然。遇事即物而发明之。引古援今以反复之。无厌乎其支离重复。而要有以感发焉。承 命纂辑祖鉴以进。拜南学教授。
戊申。三十八岁。正月。选弘文录。拜副校理。移吏曹佐郎兼知制教,汉学教授。旋还校理。三月。麟亮乱作。 上御仁政门。亲鞫上变人金重万。余以问郎取招。京畿监司李廷济驰启以为龙仁,阳智之间。人民离散。请遣近侍安集。 上命送校理郑羽良。时老将金重器以总戎使兼巡讨使。将出镇水原。余进奏曰。请为巡讨使从事官。兼行安集使。 上问大臣。左相赵泰亿曰。赵某非死于此贼者。 殿下得人矣。 上许之。遂陛辞。从巡讨使。夜渡铜雀津。午抵水原府。翌朝。有 旨下来以为兵判以都巡抚。今方出征。巡讨使罢归。巡讨从事官。亦宜还朝云。巡讨使以有 旨示余曰。朝令虽如此。吾姑未罢兵。多有酬应之事。从事官姑留何如。余许之。而清州
戊申。三十八岁。正月。选弘文录。拜副校理。移吏曹佐郎兼知制教,汉学教授。旋还校理。三月。麟亮乱作。 上御仁政门。亲鞫上变人金重万。余以问郎取招。京畿监司李廷济驰启以为龙仁,阳智之间。人民离散。请遣近侍安集。 上命送校理郑羽良。时老将金重器以总戎使兼巡讨使。将出镇水原。余进奏曰。请为巡讨使从事官。兼行安集使。 上问大臣。左相赵泰亿曰。赵某非死于此贼者。 殿下得人矣。 上许之。遂陛辞。从巡讨使。夜渡铜雀津。午抵水原府。翌朝。有 旨下来以为兵判以都巡抚。今方出征。巡讨使罢归。巡讨从事官。亦宜还朝云。巡讨使以有 旨示余曰。朝令虽如此。吾姑未罢兵。多有酬应之事。从事官姑留何如。余许之。而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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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报踵至。军情汹汹。余始与巡讨议兵事。老昏颠错。无可恃。余意在此徒死无益。遂欲依 朝旨径归。为本府府使宋真明所挽。约与同死。联名作书于都巡抚。备言本府危急状。都巡抚遂自沙斤川阵。领兵驰进。余往见巡抚。请从军。巡抚许之。进次振威经夜。惊破安城贼。又破竹山贼。获贼魁麟佐,世胤等。(详在日记中)自竹山阵先归。道中闻特擢同副承旨。四月。都巡抚振旅还。承 命迎劳江上。 上临门受馘。勘勋参三等。出海村。上章辞勋。台臣李寿沆发启。请勿录勋。盖宋圣宾诸公相议劝之也。 上不从。拜副提学。六上辞勋疏。 上批。有他日成美之教。而督之益急。不得已膺 命。进阶嘉善。封礼原君。七月。参会盟。连拜工曹参判,礼曹参判,大司成,内赡提调,同成均,同经筵。九月。奉 肃庙实录。藏于江陵五台山。都巡抚吴公卒。未成服。而将行 大妣殿进宴。上疏曰。晋大夫智悼子之丧在殡。其君饮酒乐。膳夫杜篑者。历阶扬觯。据礼而谏之。其君立命断悬撤饮。旌其觯曰。杜举。此千载美节也。今此进宴。三载经营。期日且迫。体礼之重。不容复延。既曰内设。则又与 殿下之躬自饮乐者不同。然自 东朝言之。恐或有不安于心者。而非礼之养。亦恐非 殿下所以自尽于孝思者也。事系变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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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愿博询而审处之。 操文哭海恩府院君。 冬。拜大司宪。上论事疏。略曰。臣闻有湖儒疏陈 圣上平贼之烈。请 上尊号云。 殿下方懋执谦德。而人有以夸大之事干之。 殿下方喜闻直言。而人有以媚悦之辞进焉者。何也。臣窃死罪。无乃 殿下虽好谦而隐微之中。或不无一毫自满之心。 殿下虽好直。而听纳之际。或不无逊逆从违之偏。故怪鬼辈得以窥之。而有此投抵也耶。天下之事。贵在杜渐。若于此。不严惩而峻防之。则臣恐继此而起者。将不胜其纷纭。而终亦不免为谦光之累也。分付贤关。摘发疏儒姓名。施以儒罚。如有继之者。退却勿捧。著为令甲为宜。死而有谥。所以垂劝惩于百代也。近者谥法不严。臣实病之。故参判臣李世弼忠敬之谥。未见有不合。而知申之请改者。何也。谥状前 赐谥。特典也。而郑羽良之为故相赵泰亿疏请。不亦率尔乎。干泽之习长。守法之论熄。知申宋成明,校理郑羽良。并推考警责为宜。 上批皆从之。 孝章世子薨逝。差殡宫堂上,惠厅提调,备局有司堂上。 先是。 上由潜邸。升储位。柳凤辉上疏言之。时议拟以逆律。余意以为凤辉疏诚骇妄。然自其先大臣。疑老论不利于 上躬。而 即祚元年。 册立世弟。凤辉自以为先人之言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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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敢言之。原其心则不过出于过疑老论。而其必有不臣 东宫之心。则未可知也。尝与俞相拓基言之如此。及麟,亮乱后。余以言于俞相者。言于海恩曰。自前所以处凤辉者如此。虽其心非出于为逆。今则其疏为逆贼嗃矢。不可无探本论罪之举矣。海恩然之。又以辛丑四大臣分等之意。言于李宗城。 立小宗契。凡为祖考进士公子孙者。各出钱取殖。买得广州墓下田。半为曾祖考监役公墓位。半为进士公墓位。亲尽埋安后。仍给墓直事。成节目刻板。藏之庙中。
己酉。三十九岁。夏。奉 肃宗实录。藏于茂朱赤裳山城。还拜都承旨。 先是壬寅狱。金昌集,李颐命等。皆出贼招。其时按狱者。不鞫而杀之。其为逆不为逆。有不可知者。至于李左相,赵泰采。初不出贼招。而时议以为联劄。乃送狱之张本也。尽杀之。而李左相之受祸尤酷。然联劄与逆狱。条件各异。不可混为一案。而丁未改纪。当事诸公。又不区别。一并还置逆案矣。戊申乱后。余始以分等之意。言于李宗城。而宋忠敏。亦于 筵中言之。八月。 上召大臣卿宰。痛言三党皆出逆之意。仍 命分等。昌集,颐命。则仍置逆案。李相,泰采。则复其官爵。十二月四子载田生。
己酉。三十九岁。夏。奉 肃宗实录。藏于茂朱赤裳山城。还拜都承旨。 先是壬寅狱。金昌集,李颐命等。皆出贼招。其时按狱者。不鞫而杀之。其为逆不为逆。有不可知者。至于李左相,赵泰采。初不出贼招。而时议以为联劄。乃送狱之张本也。尽杀之。而李左相之受祸尤酷。然联劄与逆狱。条件各异。不可混为一案。而丁未改纪。当事诸公。又不区别。一并还置逆案矣。戊申乱后。余始以分等之意。言于李宗城。而宋忠敏。亦于 筵中言之。八月。 上召大臣卿宰。痛言三党皆出逆之意。仍 命分等。昌集,颐命。则仍置逆案。李相,泰采。则复其官爵。十二月四子载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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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四十岁。正月。因虹贯。有应 旨启。应制居首。受皋比之 赐。以宫房折受事。有 备忘。袖入 筵中。请缴还。而忤 上旨。特递都承旨。拜总管。首相洪公致中。荐拟江华留守。 上不点。又拟庆尚监司。又不 点。洪公言于 上曰。某可大用。故欲外试耳。更拟庆尚监司。始受 点。七月。赴任 陛赐。 上特赐甲冑以遣之。 先是。乙巳人发李真儒按律之启。丁未后。台官既不能停启。又不肯连启。以规避为事。台阁之空虚三年矣。己酉处分时。 上言辛丑一镜疏。与宦侍交通状。而真儒其疏下也。余谓真儒本无逆节之可言。则以逆按律。诚为过当。而既参一镜疏。其交通情节之与知与否。不可不究问。宋忠敏诸公。皆以为然。遂以拿鞫改启。蒙 允。卒杖死。
辛亥。四十一岁。是年。自四月大旱。遍祷名山川。南极于梁山龙塘。北极于安东太白山。六月念后。始得雨。而已无及。一道七十馀州县。尽成赤地。遂经纪赈政。又为救荒节目。布各邑。使赈恤监色诵读。巡到时考讲。十一月。一女生。
壬子。四十二岁。正月。子载得委禽。自二月以单骑。无先文发行。出没往来各邑。如绣衣。以督察赈事勤慢。五月。掇赈。七十州。以饥死报来者六十馀人。灵
辛亥。四十一岁。是年。自四月大旱。遍祷名山川。南极于梁山龙塘。北极于安东太白山。六月念后。始得雨。而已无及。一道七十馀州县。尽成赤地。遂经纪赈政。又为救荒节目。布各邑。使赈恤监色诵读。巡到时考讲。十一月。一女生。
壬子。四十二岁。正月。子载得委禽。自二月以单骑。无先文发行。出没往来各邑。如绣衣。以督察赈事勤慢。五月。掇赈。七十州。以饥死报来者六十馀人。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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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君朴文秀以监赈使下来。行到庆州。染厉垂死。方在巡路。一日疾驰数百里往省之。五月晦。观风阁失火。并与内衙尽烧。六月。始改建之役。时已报瓜。大臣以经始大役。白仍之。八月。发巡。见沿路民事孔惨。上疏言之。以有触讳语。特 命罢之。九月。闻文忠公病报。而文忠手书促归。时新伯金始炯在庆州任所。故屡书促交龟。则以 教谕书之未到。不肯来。而病报日益急。窃意新伯既在同道。虽未交龟。道内未尝无主也。遂赍印符。使大丘判官郑彦恢。驰往传付。以十月八日。发行疾驰。十一日晓。到忠州崇善地。闻讣。十三日。入城。以不待交龟擅归。因大臣陈白。就理削职。文忠葬后。归海村。未几给牒叙用。差赈恤堂上。 命监荡春仓赈粥。先是。台臣朴奎文疏。有赵,宋乾坤之谮。文忠公病中草劄。未及就。遂上章痛卞。兼陈自废之意。拜汉城右尹。再上章力辞。朝廷许递本职。督令上来监赈。▣岭南。以诗礼之乡。风俗沦陷。甚至于乱逆横肆。故发文通谕一道士林。著为劝学节目。又劝起老儒宿师如尚州李万敷,安东李槾诸人。行训长事。详在节目中。上疏请 赐书籍于乐育斋。以为风动之地。 上特赐经籍略干秩。藏于斋中。 道内旌门颓落者。皆令修葺。名贤坟墓崩圮者。亦为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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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堤堰湮塞者。尽为疏凿。而新筑者。亦至百馀所矣。每北路年荒。移岭东南沿邑谷物以哺之。为弊亦赀。且北路早晚用兵。无他运粮之路。故设仓于延日浦项。储谷数万石。每年敛散于六七沿邑。北路有事。则以为移运之地。
癸丑。四十三岁。还朝。监荡春仓赈粥。自正月至四月。会有湖南挂书之变。特递。监司李圣龙以副拟受点。五月。赴任。多方讥𧨝。贼终不能得。屡上引罪之章。
甲寅。四十四岁。正月。上应 旨疏。曰涵养本源也。曰和协梱内也。曰正朝廷四方也。曰纾民切也。曰裕财用也。曰釐正军制也。其涵养本源条。略曰。发于政令者。或未免于差谬。出于辞气者。多有欠于和平。激恼之至。则往往以臣子不忍闻之言。垂涕泣以道之。此盖积哀所伤。心火用事之致也。事过之后。 殿下辄示悔悟之意。又从而自恕曰。是予方寸已伤之故也。斯固然矣。播之当世。书之史册。则草野窃议之人。千古秉笔之士。安能一一曲恕于 殿下也。涵养之术。不出敬之一字。 殿下试于一日。晨兴盥栉。正衣冠尊瞻视。肃然若上帝之下临。则心体呈露。皎若方升之日矣。于是。奉持此心。如奉圭璧。以此心。朝谒于 东朝。以此心。接见乎臣邻。
癸丑。四十三岁。还朝。监荡春仓赈粥。自正月至四月。会有湖南挂书之变。特递。监司李圣龙以副拟受点。五月。赴任。多方讥𧨝。贼终不能得。屡上引罪之章。
甲寅。四十四岁。正月。上应 旨疏。曰涵养本源也。曰和协梱内也。曰正朝廷四方也。曰纾民切也。曰裕财用也。曰釐正军制也。其涵养本源条。略曰。发于政令者。或未免于差谬。出于辞气者。多有欠于和平。激恼之至。则往往以臣子不忍闻之言。垂涕泣以道之。此盖积哀所伤。心火用事之致也。事过之后。 殿下辄示悔悟之意。又从而自恕曰。是予方寸已伤之故也。斯固然矣。播之当世。书之史册。则草野窃议之人。千古秉笔之士。安能一一曲恕于 殿下也。涵养之术。不出敬之一字。 殿下试于一日。晨兴盥栉。正衣冠尊瞻视。肃然若上帝之下临。则心体呈露。皎若方升之日矣。于是。奉持此心。如奉圭璧。以此心。朝谒于 东朝。以此心。接见乎臣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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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读吟咏。惟此心。应接事物。惟此心。处暗室。惟此心。对嫔御。惟此心。至于饮食起居一动一静。亦惟此心是监。时时如此日日如此。接续做去。无所间断。则将见此心卓然有立。惰慢之说。非僻之干。自然消落。所谓常惺惺。所谓敬胜百邪。所谓整齐严肃心便一。所谓主一无适者。不过如斯。而本源涵养之功成矣。其和协梱内条。略曰。臣前后以此说。冒渎于 殿下者屡矣。臣言之支离。 殿下听之。亦厌饫矣。第有一段悲苦之情。或可见哀于 父母之前者。事虽微细。臣请流涕而毕陈之。臣待罪知申时。自各 殿有例颁香囊。而独 内殿所出色品。视他 殿若有间焉。此必一时偶然之事。未必有所以然之故。而奉玩以来。自然感伤。不觉抱持而泣。固知小人之腹。妄有憾于天地之大。然今日臣子哀痛切迫之情。出于天性。而不能自已者。槩可见矣。其情不亦戚乎。况今螽斯之祝。举国同情。而 圣子之诞。尤有望于妊姒也。其正朝廷条。略曰。台阁。人主之耳目。而缄默之习。可戒也。 殿下之文辩。足以御谏。而转环之量。终不能无歉。指斥乘舆之言。固不可得以闻矣。至于朝廷得失。则同色者不惟不知。虽知之。不忍言。异色者。非不欲言之。嫌于伐异而不得言。故呼唱出入者。不过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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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故纸。强引避嫌而已。此外未有肯开口者。今 殿下广开不讳之门。其能指陈 圣躬阙失者。不复以沽直好名疑之。而不问言者。色目之为某边。惟其言之得失是别。则台阁不缄默矣。且台阁之不言者。古有斥补之法。而今无之矣。无赏而劝之。无罚而惩之。其不言宜矣。吏兵曹。铨衡之所在也。必持心平而鉴别明而后。方可谓称职。下此者。必谨守格式。爱惜名器而后。庶几寡过。而近来铨格渐坏。仕路渐淆。以荫则才升六。而或为州郡。以武则初出身。而骤除阃帅。甚至于杂技遍于字牧。奴隶骋于衣冠。铨选之臣。频可警责也。秋,汉二府。讼狱所归。刑法所出。而厌贫避剧。苟充尤多。堂上则为二品武宰轮差之窠。郎厅则为老残荫官久任之所。故猾胥舞弄。刑法不肃。立落成于关节。金矢多于桁杨。于是。都下之人心不服。而四方之听闻可愧。词讼之官。尤可简择也。如臣等辈。亦忝方伯。今日此选。可谓寒心。或以德望。或以风棱。或以守法奉公。或以聪明才敏。作为数件题目。询于大臣六卿。别为名录。随阙差送。毋令临时取办。苟循私意。如 肃庙代柱帖之为。则监司可以得人矣。生民休戚。系于守令。守令之不得人。京师殿最之法不严也。外方守令。出自郎署。郎署之不得人。初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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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举之法不行也。保举之法行。则初仕不淆杂矣。殿最之法严。则郎署无滥厕矣。然则由郎署而出为守令者。其有不称职者乎。釐正军制条。略曰。臣亡兄自经训将。每言训局兵权偏重。拥一国强兵。处人主肘腋。人主之授之于人。人臣之受之于君。皆难矣。此盖燕居深念之言也。且国家之于训御两局。托重则均。而制度规模。未免斑驳。今若以训局之京兵。半属御营。御营之乡兵。半属训局。平均分排。以为南北二军。罢经理厅而属之畿营。与守御总戎使。为左右后。三辅远近。岭隘内外。所在郡县。皆设独镇定为信地。贼来使之自战。则御暴之术备矣。至若稍变战兵舡制。而轮回漕运。则漕军之费可减。而各镇能橹可以习水矣。增损丘浚车制。而用之战阵。则京外军门卜马之弊可除。而亦可代拒马之用矣。 以微事坐罢。大臣白。仍之。全州府城。 太祖初年所筑。而毁圮无馀地。与幕裨崔德中相议。经纪财力后。 启闻撤旧筑。参新旧石改筑。至半。献纳赵汉纬闻浮谤发启请停。宋忠敏亦赞之。 上不从。下别谕。询问筑役形止。遂上章悉陈筑事本末。仍请坚定无挠。 上许之。自三月始役。六月告讫。名南门楼曰明见楼。谓 圣上明见万里而不动于浮议也。西曰相西门。谓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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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公兴庆请仍而筑事得以成也。使判官具圣弼筑东故。曰判东门。中军崔德中筑北。而刱曲车运石故。曰中车门。设守城仓。积谷以为不虞之备。 湖南水军分番无定制。每当番次。各营吏操纵伸缩。为弊孔酷。使中军崔德中。依岭南上下半轮番之制。改定防案。别储休番布。以为缓急之备事。 启闻施行。至今遵行。遂为定制。 八月。大臣以不可久外白递。以工曹参判还 朝。九月。 上夜御映花堂。召诸勋臣 宣酝。仍下小银杯。中刻 御笔戒字。盖都承旨李德寿过听道路之言。以余过饮伤生。言于 上。请加戒敕。故有是 赐。退而上笺谢 恩。拜总戎使。余自丁未以后。力辞清要。自湖藩归。又登 筵。恳乞。 上既许之。而有是 命。势不可以两免。故勉就之。拜副提学,同经筵,刑曹参判。八月。载翰委禽。
乙卯。四十五岁。正月。 世子诞生。映嫔李氏出也。大臣率卿宰。求对。请 坤宫取以为子。仍以和协梱内。保养 东宫之意。缕缕陈戒。其后夜筵。 上有语及 坤宫者。诸臣过生疑。惧不为承听。一齐退伏。 上缕缕言非有他意。卿等进前听 教可也。诸臣终不承 命。李宗城至请以注书草册烧火而退。其后数日。领议政李宜显,玉堂郑亨复。相继
乙卯。四十五岁。正月。 世子诞生。映嫔李氏出也。大臣率卿宰。求对。请 坤宫取以为子。仍以和协梱内。保养 东宫之意。缕缕陈戒。其后夜筵。 上有语及 坤宫者。诸臣过生疑。惧不为承听。一齐退伏。 上缕缕言非有他意。卿等进前听 教可也。诸臣终不承 命。李宗城至请以注书草册烧火而退。其后数日。领议政李宜显,玉堂郑亨复。相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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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疏。其意以为 上将有己巳处分。而筵臣不力争。尽驱一边于莫测之地。盖 上教本意。欲言当初乾坤不协之端。仍及以 东宫故。加意调和之意。而诸臣妄动。只承上段语而径退。则筵臣中老论数人。传说过实。若将有非常举措者然。故李,郑之疏如此。而关系至重。收杀极难。 上亦莫知所为。余方坐衙秋曹。 牌招入侍。 上问何以处此。对曰。其日 上教。元无近于两臣疏者。此必转辗传说之过而致。然更召前日入侍诸臣。问其日承闻 上教之如何。则诸臣必有所仰对矣。 上深然之。 命招诸臣问之。申思哲,赵尚綗,沈宅贤诸人。皆言 上教如此如此云。于是言根绝。两臣之疏。尽为归虚。而搢绅之祸不作矣。其后少论辈。欲以搆祸搢绅。发鞫问郑亨复之启。有问于余者。余曰。老论岂尽为逆于 景庙乎。但南药泉径发保护 东宫之论。故老论之主名义者。尽起而斥之。虽其所执者名义。惟其与保护 东宫者为敌。故其势自归于不利 东宫之科。今郑疏虽虚妄。其所凭藉。乃不敢言之地也。主攻郑之论者。将归于何地也。其议遂息。 三月。移拜御营大将。五月。擢拜刑曹判书。 七月。五子载天生。 八月。胡皇讣至。以末拟拜平安监司。星夜赴任。以迎送敕行。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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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龙湾四五次。最后送敕到湾。闻拜吏曹判书。自湾上入妙香山。遍览。还营。拜守御使。
丙辰。四十六岁。上辞疏。略曰。臣始以诗书文墨。得事 殿下。而乃卒裂弃冠冕。甘心于介冑弓马之同归。每当櫜鞬临戎。未尝不自顾惭悼。而所以自解者。赖有此辞避清要一事。庶几藉口于四方士友之嗔。而今又脱空矣。始辞清要。媒得将任。既经将任。又叨清要。左之右之。唯利是择。则虽狗彘。必有不食臣馀者。臣虽无状。忍为此也。二月。还到城外纳符。归海村。又上疏力辞。承 严旨。待命杨州狱。有罢职不叙之 命。数日后。特叙差备局有司,惠厅堂上。拜左副宾客。四月。又拜吏曹判书。出海村辞职。因 严教入城。待 命金吾门。 上临轩督召。免冠解带。伏金吾门外请死。有罢职。拿问之 命。六月。有叙 命。复差备局有司,惠厅堂上。拜司译提调,礼曹判书。鞫囚裴胤明有凶招。盖掇拾朴奎文疏语也。与宋忠敏及一家诸人。待 命金吾。仍出海村。上乞退疏。拜同经筵,都总管,宾客。受暇省春川先山。时堂叔父知事公为本府府使。因留衙中。会宗人修睦。游清平山。拜内局提调,汉城判尹。移礼曹判书。十二月。入城。首荐文衡。首拟训鍊大将。复拜御营大将。力辞不出。 上欲以标信宣传召
丙辰。四十六岁。上辞疏。略曰。臣始以诗书文墨。得事 殿下。而乃卒裂弃冠冕。甘心于介冑弓马之同归。每当櫜鞬临戎。未尝不自顾惭悼。而所以自解者。赖有此辞避清要一事。庶几藉口于四方士友之嗔。而今又脱空矣。始辞清要。媒得将任。既经将任。又叨清要。左之右之。唯利是择。则虽狗彘。必有不食臣馀者。臣虽无状。忍为此也。二月。还到城外纳符。归海村。又上疏力辞。承 严旨。待命杨州狱。有罢职不叙之 命。数日后。特叙差备局有司,惠厅堂上。拜左副宾客。四月。又拜吏曹判书。出海村辞职。因 严教入城。待 命金吾门。 上临轩督召。免冠解带。伏金吾门外请死。有罢职。拿问之 命。六月。有叙 命。复差备局有司,惠厅堂上。拜司译提调,礼曹判书。鞫囚裴胤明有凶招。盖掇拾朴奎文疏语也。与宋忠敏及一家诸人。待 命金吾。仍出海村。上乞退疏。拜同经筵,都总管,宾客。受暇省春川先山。时堂叔父知事公为本府府使。因留衙中。会宗人修睦。游清平山。拜内局提调,汉城判尹。移礼曹判书。十二月。入城。首荐文衡。首拟训鍊大将。复拜御营大将。力辞不出。 上欲以标信宣传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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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不得已膺 命。移拜右参赞。因冬雷。大臣陈戒。以保啬精神仰勉故进言曰。乙卯邦庆以前。则臣等以广储嗣仰请。今则以保啬精神陈戒。皆群下苦心之所在也。然保啬精神。亦系第二件事也。尧将以天下。传于舜也。观厥刑于二女。盖以闺门之治至难故也。然则尧舜之所难。而 殿下可以易之乎。况今 殿下须发已白。而 元良长不满尺。凡系闺梱之政。十分留意。务令雍穆。无一毫间隙可也。而昨今年来。就馆者。皆是新人。人数既多。酸咸不齐。闺梱之间。难保其和靖。其为日后之忧。无所不至。岂不可闷。臣性愚戆。有怀不能自隐。而犹不敢洞说。言所不尽。即 殿下可以默念矣。 上曰。非卿。谁为予言此乎。卿所不言。予皆领会。可不十分体念乎。仍顾注书曰。礼原之言。出于断断血忱。秉笔之臣。似有褒扬。而至于注书日记。则不必务多。其说略而有馀意可也。
丁巳。四十七岁。拜刑曹判书。擢授判义禁。鹭梁习操时。别将闵昌基期会不进。故以阵前枭示之意。草记。 上命参酌决棍。其后习操。 上以手书奖谕。以得将帅之体。即阵中。 赐内厩马。 以别试殿试试官参试。宋忠敏以 命官。取李显弼。显弼对策中语多触忤。 上震怒。命拔榜。承望者多以危
丁巳。四十七岁。拜刑曹判书。擢授判义禁。鹭梁习操时。别将闵昌基期会不进。故以阵前枭示之意。草记。 上命参酌决棍。其后习操。 上以手书奖谕。以得将帅之体。即阵中。 赐内厩马。 以别试殿试试官参试。宋忠敏以 命官。取李显弼。显弼对策中语多触忤。 上震怒。命拔榜。承望者多以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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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中之。儒疏台。启继发。故与宋忠敏削罢。屏居江郊。时岭人金圣铎以玉堂。疏请复其师李玄逸官。朝议以护逆请鞫。被刑将死。而会有叙 命。遂上疏。首言选取李显弼委折。仍及圣铎事。其略曰。臣伏见台臣合启。全欲归罪于大臣。臣于此。已不能无愧于心。而及见同事数臣之疏。过为自解之计。此又臣之所羞也。始显弼之文出。其言多诬讦。故臣略言其不可取。则大臣以谓此或草野狂生。妄欲尽言者。则吾辈之自下沮抑。无乃不可乎。臣窃更思之。陆贽之言曰。言者之狂诬。明我之能恕也。此文之狂诬亦甚矣。岂非所以彰 圣上广大包容之德耶。今若取之。而 圣上谈笑而处之。则彼则归于妄人。而为 圣德之光大矣。故臣遂改前见。而首先从之。然则助成大臣之罪者。臣也。台启之强为区别。全以大臣为的者。非臣私义之所敢安也。金圣铎以妄言。将抵于死。其实则玄逸。乃根本也。圣铎。乃枝叶也。根本之玄逸。死于牗下。枝叶之圣铎。毙于桁杨。则其于本末轻重之伦。果何如也。况朝廷初不以逆律勘玄逸。而以护逆责圣铎。不几近于罔民者乎。 先朝与 当宁事体。虽曰不同。玄逸与圣铎。轻重不亦有间乎。必欲以护逆诛圣铎。则追行孥籍于玄逸而后可也。不然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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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之典。自有次序。护逆之律。不可轻施于圣铎也明矣。朝廷之名论太胜。 王狱之议谳失平。惜乎。 殿下之庭。曾无一介张释之者耶。疏入。 上下严教削职。而圣铎则减死岛配。时论大激。发远窜之启。 上不从。仍有激恼 闭閤。不见群下。却水剌不 御者累日。举朝皇皇。莫知所措。进伏城外。席藁待 命。医官入诊。时 世子奉粥碗劝进。时 世子堇三岁。 上却不进。指 世子。语医官曰。朝廷。无可以托此者。自闻此 教。不胜伤痛。三日涕泣。窃自语心曰。自今以后。虽斩头穴胸。所不可辞也。及台启既停。有特入参朝参之 命。遂入城参班。及登对。 上即筵中。拜吏曹判书。退即 肃谢参政。拜守御使。 李显弼拔榜后。自念累 圣德而病世道。皆以冒当试事故也。遂终身自画不复参试。 同堂弟东溪君不起。东溪名龟命。字锡汝。清修能文章。自幼少时。相爱好如同气。东溪无嗣。临殁。以后事见托。故许以三子载履为后。又为之立传。出财力。印行其文集。 八月。六子载阳生。
戊午。四十八岁。违试 牌。坐罢。未久又叙拜吏判。仍任守御使。拜艺文提学。尝于 筵中涕泣言。臣亡兄某以训鍊大将兼大提学。此三百年所无也。鬼神恶盈。盛年奄忽。此为终身之恸也。 上亦恻然
戊午。四十八岁。违试 牌。坐罢。未久又叙拜吏判。仍任守御使。拜艺文提学。尝于 筵中涕泣言。臣亡兄某以训鍊大将兼大提学。此三百年所无也。鬼神恶盈。盛年奄忽。此为终身之恸也。 上亦恻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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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之。丙辰冬。首拟训将而不 点。累拟两馆提学。而亦不 点。至是忽有艺文之 除。筵中。更提前言力辞之。 上曰。予忘之矣。遂许遆。拜司宰提调,判金吾。 南汉城操。以举措重大。每年停废。甚非诘戎之道也。每年春秋。各营轮行面操于各其信地。三年合设一大操事。定式。 操文哭宋判书真明。
己未。四十九岁。拜知经筵。九月。松都文官林德升上请 上尊号疏。上疏请削职。 上从之。疏略曰。前正郎林德升者。投进一疏。请 上尊号。臣于戊申冬。以此事论罪疏儒。 殿下嘉纳。处分光正。而不意今又生出德升也。抑 殿下所以致德升者。诚有其故。向日非常之举。不过圣人千虑之失耳。夫岂有他。而群下妄相测度。往往聚首窃议。欲有以尝之。而德升疏果至。呜呼。人主一言动之微。而无不入于小人俯仰揣摩之中者如此。伏愿 殿下黜德升。以杜微渐。益加审慎于言动举措之际。使承望希冀之辈。无敢生心焉。自丁巳至今三年。在铨曹。行五大政。以此方力辞。大臣白递之。除刑判,知经筵。差 端敬王妃复位都监堂上。竣事。加阶崇禄。除左参赞,内局提调,观象提调。复拜吏判。递拜刑判,判敦宁。又拜左参赞。拜判尹。 操文哭朴
己未。四十九岁。拜知经筵。九月。松都文官林德升上请 上尊号疏。上疏请削职。 上从之。疏略曰。前正郎林德升者。投进一疏。请 上尊号。臣于戊申冬。以此事论罪疏儒。 殿下嘉纳。处分光正。而不意今又生出德升也。抑 殿下所以致德升者。诚有其故。向日非常之举。不过圣人千虑之失耳。夫岂有他。而群下妄相测度。往往聚首窃议。欲有以尝之。而德升疏果至。呜呼。人主一言动之微。而无不入于小人俯仰揣摩之中者如此。伏愿 殿下黜德升。以杜微渐。益加审慎于言动举措之际。使承望希冀之辈。无敢生心焉。自丁巳至今三年。在铨曹。行五大政。以此方力辞。大臣白递之。除刑判,知经筵。差 端敬王妃复位都监堂上。竣事。加阶崇禄。除左参赞,内局提调,观象提调。复拜吏判。递拜刑判,判敦宁。又拜左参赞。拜判尹。 操文哭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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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书师洙。拜御营大将。 是岁正月。 上忽下传位 世子之命。群臣力争还寝。上陈戒疏。略曰。 殿下临御以后。似此举措。凡几遭矣。 闭閤之不足。至于 却膳。却膳之不足。至于 辞位。一节加于一节。其为安危兴亡之决。至今日而极矣。莫艰者。天位也。此岂 殿下玩戏之具。而轻遽乃尔耶。慢藏。所以诲盗也。 殿下以圣人之大宝。视若弊屣。 殿下之慢藏。亦甚矣。将使草昧奸贼。闯然生心。如向来凶逆之为。臣实痛心也。时象之不协。诚群下之罪。而臣闻尧舜之臣。有四凶者。其恶滔天矣。而尧舜所以处此者。不过恭己南面四罪而天下服而已。曷尝以其臣之故。而过自菲薄曰。吾之臣为恶为凶。吾安得为圣为贤云尔乎。然则群下之罪。有浮于四凶。而 殿下之薄于自待。不亦有愧于尧舜也耶。至于素心之 教。臣不敢知 殿下之素心果何心也。臣尚记。辛丑辞位之夜。 殿下有泰伯,仲雍之教。 殿下之素心。无乃慕悦泰伯之心也欤。 殿下试思之。若使太王无王季,文王。则泰伯终能自遂其逃荆之志乎。既不能逃而受之于太王。则其将素位而安。孜孜图理之不足乎。抑将投艰于乳臭之小子。而脱然自逸于方盛之年乎。执迹而观之。则泰伯诚若芥视千乘。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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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物外之想者然。其心则乃所以眷眷于周之宗社。欲传国于文王之圣。而新旧邦之命也。今 殿下诚能奠安 宗社。巩固国势。有以基岐礼八百之业。则是亦为泰伯而已矣。而 殿下不此之为。切切然惟粗迹是慕。不亦左乎。 庶子载则生。
庚申。五十岁。 上命复金昌集,李颐命等官爵。以曾预己酉分等之议。上疏引罪。略曰。臣于此事。自有一个权衡。殊与彼此甲乙之见不同。此所以赞成。奉承于分等之议。而庶几有补于圣人建极之治者也。持之十年而复改之。臣恐 殿下所以息争者。益使之争也。然 处分既定。臣何敢更提以生无益之葛藤也。惟是改之于后。不若审之于前。臣等以迷谬之见。误 殿下刑政。有此纷纭更改之端。而将不免为天下后世之笑。此则臣等之罪也。拜工曹判书,司仆提调。移户曹判书。以 东朝尊号都监。不得已暂出。台臣李圣海抉摘引罪疏中语。诟辱罔测。故纳符出海村。上疏。略曰。今之党人者。皆以辛,乙忠逆之案为进退。臣则无是也。臣之所以进退者则有之。曰荡平。是也。始臣亡兄得此说于先正。而授之于臣。槩尝以为此说行。则搢绅之祸熄。而国脉延于无穷。不然则国之危亡。可立而待。即辛乙以来事可鉴也。臣之所以立心持论
庚申。五十岁。 上命复金昌集,李颐命等官爵。以曾预己酉分等之议。上疏引罪。略曰。臣于此事。自有一个权衡。殊与彼此甲乙之见不同。此所以赞成。奉承于分等之议。而庶几有补于圣人建极之治者也。持之十年而复改之。臣恐 殿下所以息争者。益使之争也。然 处分既定。臣何敢更提以生无益之葛藤也。惟是改之于后。不若审之于前。臣等以迷谬之见。误 殿下刑政。有此纷纭更改之端。而将不免为天下后世之笑。此则臣等之罪也。拜工曹判书,司仆提调。移户曹判书。以 东朝尊号都监。不得已暂出。台臣李圣海抉摘引罪疏中语。诟辱罔测。故纳符出海村。上疏。略曰。今之党人者。皆以辛,乙忠逆之案为进退。臣则无是也。臣之所以进退者则有之。曰荡平。是也。始臣亡兄得此说于先正。而授之于臣。槩尝以为此说行。则搢绅之祸熄。而国脉延于无穷。不然则国之危亡。可立而待。即辛乙以来事可鉴也。臣之所以立心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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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本领如此。故入而告于 殿下者此也。出而言于朋僚者此也。发之于政事施措之间者亦此也。而其进退去就。亦不得不以此为节度。诚事理然也。只缘臣无状。诚不足以动人。望不足以镇物。行之十年。卒无成效。毕竟成就。不过窃取 殿下许多爵禄。有臣如此。罪已无赦。况自昨秋以来。朝廷之规模日新。与夫所谓荡平者。渐成燕越。则臣以已试蔑效之人。既不可以语勇于败军之馀。而若使之改心易虑。以从事于今日之时象。则又非臣之所能为。此臣所以不得已而有退而自靖之计也。 上批曰。其心知之久矣。今何张皇。予无调剂时象之意。则卿之决去。犹可谓也。苦心若初。此等之时。身为勋戚之臣。其自悻悻。往者垂涕之意。果焉在焉。卿兄弟为国血忱共知。卿兄已逝。只有卿也。而只自洁身。不顾大体。昔人以国士报之之意。亦焉在。卿勿复辞。即速入来。以 上批隆重。入城。又有李河述避辞抵斥。纳符胥 命。又因郑实疏。上乞身疏。时俞相拓基秉轴。时事渐变。故退志已决。而且度支钱谷。平生所昧。故恳告大臣。大臣劄递。既已拜兵曹判书,判义禁。上乞退疏。略曰。臣兄以大忠至诚事 殿下。不幸短命。茹恨入地。追臣兄未及究之志业。报臣兄未及报之恩遇。实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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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而 殿下之追提臣兄。责勉于臣者又如此。臣虽无状。岂敢不尽忠毕义。以副臣兄九原之望。而忍为此求退之计也。然臣之今日求退。亦所以述臣兄之志。而蹈臣兄之辙耳。向在乙巳丙午之间。臣兄固已逡巡而退。及至己酉。又因时论之渐偏。用舍之渐僻。而深忧之。三上章乞退。至曰。臣生将为薄命不祥之人。死将为孤恩负德之鬼。其言悲苦。有足以感豚鱼而泣鬼神者。窃意 圣明尚或记有之矣。臣兄以休戚与共之臣。励招挥不动之节。岂以小小论议之同异。遽欲奉身而退也。诚以朋党之破不破。荡平之成不成。国之安危兴丧系焉。而时有难平。事不徯志。则始既以此而进。终欲以此而退。以全人臣去就之义。而暴此心于天下后世。盖亦出于万不获已耳。夫己酉时象之偏僻。未或甚于今日。而臣兄之言已如此。若使臣兄至今生存。见今日之时象。而又加之以如李河述,郑实辈骂辱之言。四面而噪之。则所以自处者。必有其道矣。党习复肆。世道益裂。将见国家受弊于无穷。而未有以救之。又从以褰裳于胶漆之盆。委身于拳踢之场。以济其饕荣贪禄之私。则真所谓不识羞耻事者。臣兄之计。必不出此。而臣而为此。则九原之下。亦肯曰我有弟乎。然则臣之求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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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无所受。而乃所以深体臣兄之意也。臣兄则求退于己酉。臣则求退于今日。前后之局面虽异。兄弟之不幸实同。是所谓易地则皆然者也。久引病不就。会有 亲鞫。夜承特召。出仕。 时三司发故相赵泰耇等追夺启。 上以朝象不协。大有激恼。闭閤不见群下数日。诣 肃庙真殿。命都承旨。入侍。俄而。都承旨申晚。苍黄出曰。 上方请释负于真殿门前。左相金在鲁,右相宋寅明等与诸宰。排闼直入。时大雨如注。 上伏地流涕。衮衣尽湿。诸臣惊皇。莫知所为。一时号哭。阙内震荡。余趍出閤门外。急招兵曹郎。申饬各门把守。又使李宗白。急报首相李光佐。然后还入扶掖请起。 上不从。余谓左相金在鲁曰。 圣上辱在泥涂。此时不可拘常节。请对 慈殿。诉此罔极之情为宜。左相以为然。呼承传色。口传请对。承传色许有章。伏 上傍告之。 上顾大臣曰。卿等过矣。握有章袖不释。余曰。事急矣。请大臣奉 御手。自上用力。抽有章袖。 上既释袖。有章惶骇不敢入。余张目叱之曰。汝不入则当以大义斩汝头。有章始趍入。久不出。余又呼司谒。督出有章。既而。 慈殿以谚书。 下教曰。有六岁子而为此举耶。 上奉之而泣始起。就小堂殿坐。诸臣皆呼千岁。是日。大臣率百官陈贺。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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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监劳。升辅国。拜府院君。时左右相欲上 尊号。余招左相之侄宋翼辅语之曰。吾与左相有同志同传之义。吾为小人。则左相不独为君子。左相为小人。则吾不独为君子。而左相今卒如此。君盍以吾意谏止之乎。左相终不听。遂有廷请之举。故引病不参。上疏曰。朝廷方有大论。百僚齐吁。夫以我 殿下功德之嵬荡。区区赞颂之诚。臣岂独后于人也。第臣愚迷之见。则尝窃以为日月之明。万古常新者。非有资于模画之力也。戊申,丁巳之间。辄以此事。进狂瞽之说。 圣上亦既俯谅其愚衷矣。今若尽弃其旧。不惮于二三其德。则此岂臣义之所敢出。而亦岂所以敬爱 殿下也哉。拗滞之甚。无以自回。终不得趍造于诸臣之后。臣罪至此。实合万戮。而若其一端苦心。尚有望于 圣心之终始坚持而勿挠也。差 尊号都监堂上。 八月。李判书春跻冠其子。宋右相为宾。余亦赴之。毒发樽俎间。数日之间。会者多暴死。病者数十人。宋相亦几死仅苏。而余则幸免。 上幸松都。节制训,禁两营兵。扈驾往来。 驾次礼德府。夜发绣衣。廉知本府。府使李重泰敛民屠牛。馈从官。 震怒。翌朝 御幄座。命曰。兵判进前。进伏则 命枭示李重泰。对曰。军中枭示之法。不可造次为之。必军兵左右扎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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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罪人面涂灰。以令箭贯耳。负鼓回示阵中。然后三放炮斩之。今前厢已发。必以信箭招还。与后厢军。分左右扎驻。然后可以举行矣。 上曰。以令箭直贯其耳乎。对曰。若欲回示警众而已。则以令箭贯之头髻。不然则直贯其耳矣。 上嚬蹙若有不忍色。徐曰。重泰之罪。固可诛。而断死亦重。 询问大臣后处之可也。 上曰。卿言是矣。仍 命大臣入侍。遂减死杖配。 九月二十八日。赴政席。进拜右议政。十月十二日。 肃谢。告祠堂。入对。以勉进君德。教养 东宫。收拾人才。广开言路之说陈戒。▣一自两大臣复官之后。宰臣闵亨洙以壬寅逆死人龙泽,天纪。许以为忠臣。扬言于搢绅间。八月。适遇亨洙于李台周镇家。问之。亨洙曰。诚然矣。龙泽辈所经营者。乃 建储。非逆谋也。余曰。 肃宗大王以庚子六月八日 升遐。而 景宗无储嗣。若于六月八日后谋 建储。则不可谓逆。若在六月八日之前。则将欲置 景宗于何地也。其为六月八日前后未可知。若知其为六月八日以后事。则吾将舍己而唯君言是从矣。亨洙曰。大监言是矣。果在六月八日之前。而有所以然之曲折。当从容言之矣。十月二十一日。赴筹坐。亨洙先至。故问其所谓曲折。则答曰。丁酉独对后。 肃宗思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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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 两王子。内以托于 东朝。外以托于大将李宇恒。使大臣李颐命荐士。颐命以龙泽,天纪荐进。 肃庙一日。 命当宁执笔。书七言古诗一首。赐龙泽云。余曰。其诗云何。亨洙口诵数句。余曰。吾自岭营归。闻龙泽子欲为击铮上来。渭阳大责而送之。其所欲击铮者。无乃以此事故耶。然有可疑者三。龙泽果受 肃庙御诗。则其不发之于壬寅狱。而甘心杖死者。何也。且龙泽吾尝习知之。其人极疲残。大臣以此人荐进者。何也。且吾辈之不知有此事固也。君辈则必无不知之理。而先大监以不逞辈论断于 筵中者。又何也。亨洙曰。大监之疑之是也。然龙泽外似疲残。而中实慷慨。此大臣之所以荐进也。其不发于壬寅狱者。无益而反有害于 当宁故也。吾辈之初不闻之者。渠辈自初牢讳吾家故也。余曰。然矣。果受 先大王付托保护 当宁者。则岂可一日置之逆案乎。吾欲陈达筵中。果有是事。则即为反案。若是渠辈自中伪做。以为藉重之计者。则诬及 三朝。举法请讨。有不可已。亨洙曰。小人之意。亦如此矣。遂与领相金在鲁,左相宋寅明请对。亨洙先言四大臣事。 上曰。不待尽言已揣知。玆事体大。当禀告 慈殿下教。诸臣姑小退。良久复入侍。 上曰。闻言大臣。陈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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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矣。乃以自初酬酢于李周镇家及备局问答。历历陈之。至大臣荐进龙,纪二人事。 上曰。何谓也。二人谁某。而何㨾诗云耶。更以前后事状达之。 上问亨洙曰。大臣之言然否。亨洙曰。然矣。 上曰。梦寐外也。宰臣所达。认以为相臣事。故不为轻谕欲禀矣。至于此事。则谚所谓梦寐所不知事也。 慈殿于辛壬事。慨然教以其时有 遗教一节。岂不好乎云矣。左相曰。闻宰臣言。有 先朝御札于李颐命云。此则然乎。 上曰。无之矣。遂流涕言曰。壬寅以后。冤家藉重。称冤之言。无所不至。千秋万岁之后。此等之言。于何卞质。而 圣上皎然之心事。将何以暴白于天下万世乎。今幸宰臣言于臣。得以判断于 殿下之前。岂非多幸乎。左相曰。此事决不可置之。合有究覈之举矣。 上命拿鞫龙泽子远材。请以今日上下酬酢之语入 启。启下后载之政院日记。以为后考。 上许之。远材就鞫。岛配。烧伪诗。
辛酉。五十一岁。宗孙宜镇夭。无后。四世之宗绝矣。始其弟维镇为其季父载源后。至是以宗事无托。使之还宗。以奉摄祀。三月。三子载履委禽。六月。 上亲鞫李匡谊。先时伪诗狱时。 上以金福泽。尝私谒 潜邸。有逼讦 景庙语。命拿鞫杖死。至是匡
辛酉。五十一岁。宗孙宜镇夭。无后。四世之宗绝矣。始其弟维镇为其季父载源后。至是以宗事无托。使之还宗。以奉摄祀。三月。三子载履委禽。六月。 上亲鞫李匡谊。先时伪诗狱时。 上以金福泽。尝私谒 潜邸。有逼讦 景庙语。命拿鞫杖死。至是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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谊以台官。发福泽孥籍之启。及入 筵中。言福泽诟天骂日。罔有纪极。 上怒曰。福泽果有诟天骂日之言。则予何忍闻也。倡此说者。乃犯上也。将鞫问言根。匡谊与宋翼辉密议。欲以言根归于左相及余。始伪诗狱后。余历见李匡德。略传福泽杖死曲折。而所谓诟天骂日。罔有纪极等语。非余所传。匡谊自以己意。推演为说者也。匡德自乡闻变入来。则匡谊已就囚。而闻其与翼辉密议如此。大惊以为大臣元无诟天骂日等句语。匡谊若以言根归之大臣。而大臣以为无是语。则必难免杖死。遂上疏。自言渠以闻于大臣者。传之于匡谊云。故遂于 亲鞫筵中。以所传李匡德者自首。迸出待 命。始得见匡德疏本。则其所传云云者。差轻于诟天骂日之说。而亦非余所言也。遂不得已上劄自卞。略曰。昨冬鞫狱后。臣请将处分颠末。特 下备忘。使一世晓然知之者。实虑传说之增演讹误。致有如今日之事故也。愚见既如此。而匡德亦宰臣。朝廷大事。不可不使知之。故当其提问时。果以罪人所自服两不字及不分明之二字。举其梗槩而答之。此外实未有别般可言之狱情耳。臣既以传说之增演讹误为虑。至请 下备忘洞谕。则对人酬酢之务从端的。无他剩语可知矣。而今匡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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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臣言。有曰。多有诟诬不道之言。又曰。其中尤有语意万万凶悖。而文字出处。未可晓者云。寻其语脉。则上款者。以臣言中两不字而为之辞也。下款者。以臣言中不分明二字而为之辞。而此外其详不欲传等说。多非出自臣口者也。臣既据实言之。则匡德之不直举臣言。而必如是为说者。何哉。无乃臣所传两句。有违 朝令。故恐或累臣而迁就而言之欤。抑恐与匡谊 筵对中。未知鞫事之说相左。而兼欲依俙照应于诟天骂日罔有纪极之说而然欤。皆未可知也。且疏末以为大臣既有传说于臣者。则今当根柢鞫问之日。特以未有面言于臣弟。便自缄默。臣于此不能无痛冤云。其意盖欲以臣为此狱之根柢。而责臣之不肯自当也。夫匡谊之被鞫者。乃诟天骂日罔有纪极八字出处也。臣之所传于匡德者。乃两不字及不分明二字。昭在鞫案者。而语意不啻有浅深。则以此横当鞫狱根柢。为故人弟。自纳于危辱不祥之地。愚夫之所不为。匡德之所以望臣者。不已过乎。噫。匡德即臣之侄婿。结发为友。今已老白首矣。匡德之意。亦岂欲不利于臣也。不过迫于兄弟急难之情。𥚁故仓卒之际。言不暇择而然耳。臣既悲匡德之情。且与有叔侄之义。则语言卞质。实所不忍。而牵于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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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安于罔上。亦臣义之所不敢出。故不得不索言如此。臣实俯仰惭悼。无以举颜于天日之下也。时匡谊已以自归犯 上自服。而言根则归于余。此非臣分所敢安也。遂于 筵中。发翼辉指嗾事。 上命鞫翼辉。翼辉虽无状。杖死则过中。故上劄救之。又求对言之。翼辉减死岛配。匡德亦窜。而朴春普之疏。洪益三之启。郑益河之 筵奏继出。余连以卞明李匡德疏为请。 上曰。匡德引大臣言不实。以此加罪。则可以安卿之心乎。涕泣对曰。匡德臣侄婿。而臣母所爱。以臣之故。至于加罪。臣死无以见臣母矣。 上曰。然则拿问何如。对曰。此则臣之愿也。匡德必不忍以臣之所不言为诬招。若然则臣可得以伸暴矣。遂 命拿鞫匡德。匡德从实纳招。事得已。 八月。以岭南书院冒禁事。入现告。罢职。屏居西湖。十五日夜。与具参判宅奎,诗人郑来侨。泛月赋诗。时大司谏公之墓。自广州。将迁向阳智。往哭之。先时。大谏公之二子载顺夭。无嗣。大谏公不立后。定以班祔。至是。以宗家微弱。许以己孙立为顺后。为文告之。 叙复。拜右相。 十月。率诸宗。登礼壤始祖坟。赵判书尚絅。同宗也。余为吏判。尚絅为兵判。时各出钱买墓下田。付之见圣庵僧。每年九月设祭。两家宗中。各送一人行祭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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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 先时。宋忠敏以壬寅鞫案。语多涉不敢言之地。请加删削。 上许之。既已以删削苟艰。特 命烧壬寅案。 亲撰大训。劈析各党逆节。临轩颁教。告 庙所以定国是也。
壬戌。五十二岁。正月。闵昌洙上疏出。昌洙即亨洙兄也。其疏以为其弟亨洙。与大臣相约。请伸龙泽,天纪。而大臣至 上前反之。径发伪诗事云云。而以亨洙未彻疏草。附陈。时亨洙已死。而所谓疏皆是空中架凿。与其时 启下筵说。无一言彷佛者。而昌洙疏中。又以为龙泽,天纪等。交通宦侍。亦忠也云云。自胥命所。因 上教入侍。力言昌洙以戚联家子。倡为交通宦侍。亦忠之说。此其意欲何为。若不严防。其祸有不可胜言矣。时 上不览昌洙疏而还给。故与宋忠敏。请取 览其疏后处之。 上遂亲鞫昌洙远配。然后上疏。逐条辨破。略曰。亨洙疏曰。小退还入后。右相遽以伪诗事。仰陈。又曰。至 上前反之。亨洙之意。槩以为与臣相约请对者。非伪诗事。专为 付托相臣事。而臣至 上前。卒反前约。而发伪诗事云尔也。噫。何其诬也。臣始闻伪诗事曲折。约与亨洙请对。两日宾厅之会。与领左相吃吃讲确者。莫非伪诗事。则其时请对。非为伪诗事而更为何事也。小退还入之后。 殿下令臣陈
壬戌。五十二岁。正月。闵昌洙上疏出。昌洙即亨洙兄也。其疏以为其弟亨洙。与大臣相约。请伸龙泽,天纪。而大臣至 上前反之。径发伪诗事云云。而以亨洙未彻疏草。附陈。时亨洙已死。而所谓疏皆是空中架凿。与其时 启下筵说。无一言彷佛者。而昌洙疏中。又以为龙泽,天纪等。交通宦侍。亦忠也云云。自胥命所。因 上教入侍。力言昌洙以戚联家子。倡为交通宦侍。亦忠之说。此其意欲何为。若不严防。其祸有不可胜言矣。时 上不览昌洙疏而还给。故与宋忠敏。请取 览其疏后处之。 上遂亲鞫昌洙远配。然后上疏。逐条辨破。略曰。亨洙疏曰。小退还入后。右相遽以伪诗事。仰陈。又曰。至 上前反之。亨洙之意。槩以为与臣相约请对者。非伪诗事。专为 付托相臣事。而臣至 上前。卒反前约。而发伪诗事云尔也。噫。何其诬也。臣始闻伪诗事曲折。约与亨洙请对。两日宾厅之会。与领左相吃吃讲确者。莫非伪诗事。则其时请对。非为伪诗事而更为何事也。小退还入之后。 殿下令臣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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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其首尾。故臣历举李周镇家及备局坐两次酬酢说话。细细仰达。则 殿下问于亨洙曰。大臣之言然乎。亨洙曰。然矣。臣之所达。若与请对本意相反。则 筵中承 问时。亨洙何不曰不然。而曰然矣乎。既曰然矣。而今又曰反之者。何也。亨洙语臣曰。此诗若罪人家诬成。则大臣当请讨。不然则岂可置之逆案乎。臣之言。即亨洙之言也。亨洙之言。即臣之言也。日记所载。如出一口。其所谓反之者。果何说也。臣之所据以卞此三诬者。乃 启下筵说。而非臣臆说也。亨洙之疏。则无非架凿自为一说。而非日记所载也。未知亨洙何从得此说也。至于岂非卿等之过也云云之 教。其日 筵中。实未承闻。考之日记。亦无所录。 上教至重。而尚不惮于伸缩而变幻之。则其他亦可知矣。且亨洙之言曰。诗若伪成。则其绸缪私径。使 殿下几陷罔测。乌得无罪乎。其言严正。臣所敬服。今其疏曰。此辈虽或交结幽阴。其意苟出于安 宗社护 圣躬。则谓之忠可也。既曰几陷 殿下。则护 圣躬者何事也。既曰乌得无罪。则谓之忠者何故也。其所自言者。而前后矛盾。不相照管如此。则其移易臣言触处破绽。又何足怪也。臣以常情待亨洙。诚不忍以此疏谓必出于亨洙之手。而若果亨洙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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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之。则此必死期将迫。精爽已夺而然也。又何足责也。仍为寻单。至十月后出仕。 五月。四子载田委禽。 六月十七日。金夫人殁。八月。权葬于海村归鹿亭后麓。
癸亥。五十三岁。洪启禧诬朴灵城按北时贪污事。而以余曾受灵城马。欲并中之。据实上卞劄。略曰。洪启禧论朴文秀疏中。以北路人崔以峻滥窃县邑纳马得职为言。以峻之 除兔山县监。即臣待罪东铨时事也。臣于此。不胜瞿然之至。始以峻以兵曹堂上军官。从都巡抚。南讨竹山破贼之日。臣望见衙后山上。有人与贼剑斗。既而。斩贼首。鼻端被刃流血而归。问其名则以峻也。臣心壮之。故入铨后。即拟守令。盖所以褒显之。以为后人劝也。而今启禧疏如此。夫文秀之未经东铨。启禧亦知之。则其意盖疑以峻纳马于文秀。而得职于臣也。此与臣亲自纳赂卖爵。相去岂能以寸哉。安竹之战。受贼刃者。独以峻及训局马兵安就章二人耳。臣曾于 筵中。有所陈达。而在西铨。则差就章边将。在东铨。则拟以峻守令。此岂臣听文秀言而私于以峻也哉。 三月。移葬金夫人于海村局内向东之原。始尹夫人自海村移葬抱川。至是。又自抱川迁来同葬。虚其中以为后日地。 上劄论兵曹判书
癸亥。五十三岁。洪启禧诬朴灵城按北时贪污事。而以余曾受灵城马。欲并中之。据实上卞劄。略曰。洪启禧论朴文秀疏中。以北路人崔以峻滥窃县邑纳马得职为言。以峻之 除兔山县监。即臣待罪东铨时事也。臣于此。不胜瞿然之至。始以峻以兵曹堂上军官。从都巡抚。南讨竹山破贼之日。臣望见衙后山上。有人与贼剑斗。既而。斩贼首。鼻端被刃流血而归。问其名则以峻也。臣心壮之。故入铨后。即拟守令。盖所以褒显之。以为后人劝也。而今启禧疏如此。夫文秀之未经东铨。启禧亦知之。则其意盖疑以峻纳马于文秀。而得职于臣也。此与臣亲自纳赂卖爵。相去岂能以寸哉。安竹之战。受贼刃者。独以峻及训局马兵安就章二人耳。臣曾于 筵中。有所陈达。而在西铨。则差就章边将。在东铨。则拟以峻守令。此岂臣听文秀言而私于以峻也哉。 三月。移葬金夫人于海村局内向东之原。始尹夫人自海村移葬抱川。至是。又自抱川迁来同葬。虚其中以为后日地。 上劄论兵曹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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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始烱,吏曹判书闵应洙为政不公之罪。 上因韩亿增疏。大有激恼。上劄陈戒。略曰。 圣心之所以激恼者。未知的在何事。而辞令失平。举措乖当。有以骇众听而贻后讥。则亦恐非 圣德之光也。妖诊之干于正气也。上天赫怒动威。以雷霆击之。既击之则天开日朗。寂然若无事。万物听雷声而咸惧者。以其发之不数也。如或不然。日轰轰烨烨于上而不知止。则天威不几于损。而下必有渎而玩之者矣。 殿下亦臣等之天也。穆穆在上。明明照临。有罪无罪。无所逃形。生杀黜陟。当于理而已。舜之诛四凶也如此。天下所以咸服也。今 殿下则不然。微有触激。发辄不中。若不大声疾色振荡天地。则又或憧憧介介。中自煎熬。 丝纶屡形。而旨意愈晦。上下不交。而疑惑转深。比若雷有非时之震。而天有竟日之怒。将何以通万物之情而成四时之功也。 闭閤却膳。 殿下自知其过而悔之已久矣。既悔之则宜不可复为。而元辅之求对不得。犹夫 闭閤汤剂之不许制进。甚于 却膳一之再之。愈往愈过。呜呼。尧舜有是乎。文武有是乎。 殿下平日所自期者如何。而 圣德未闻于日新。过举渐归于迷复。此岂所望于 殿下者哉。 受暇。历省广州忠州先山。 四月。郑实上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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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凶诬。胥 命出海村。 上配郑宲于大静县。上卞疏。略曰。夫为人臣而䝱持其君者。去乱逆不能以寸。此天下之大恶也。而臣忽蒙被此名。一之已甚。今复再之。此已非人理所能堪。至于尧舜传授之说。则其语脉归趣。彼岂不知而截去头尾。翻出新案。必欲驱臣于罔测。其心不亦憯乎。 殿下春秋高。经历多。谓党祸必至于亡国也。故 亲撰大训。上告 祖宗。以为子孙臣庶万世之计。义理何等光明。事体何等严重。而 宸墨未乾。闵昌洙敢肆然干之。此王法之所必无赦。而今郑宲又敢显讼昌洙之无罪。此其意将欲置 大训于何地。其欲角胜者。不但在臣而已也。 备忘中。䝱持渠之自道。遣志阴惨等 教。似已觑破其情状矣。呜呼。 祖宗陟降在天。 殿下赫临如日。而此辈之横肆已如此。 大训将不得有无而天下事居然可见矣。当是时也。虽贤圣如伊尹周公。忠智如诸葛孔明。重厚有德量如韩魏公者。将无如之何。况如臣辈何能措手于其间也。 六月。有沈阳问安使 命。连上辞疏。 上以手书下批。辞旨隆重。遂不得已入城。又累劄力辞。而不得递。 良役邻族之弊。由于投入之多门。尝建请查定京外各衙门募属。量宜刊汰。定其额数。刊布中外。以为凭考之地。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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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书徐宗玉。主管举行。至是刊册成。故具劄投进。名曰良役实总。 七月。辞 朝。八月。抵沈阳。十月。复路。十一月。复 命。详在日记。 七月。庶女生。 正言赵重晦上疏言。 上频幸私庙事。又以余沈行事搆诬。其卞劄。略曰。五十里祗迎。乃是彼人所指挥。非臣自为者。此在前后状 闻中。鞍马则自是节使时例赐之物。而在沈时。即已给与裨将李万囿。则臣何预焉。皇恩罔极之说。状 启及庙堂往复书中。无此语。台臣何从得此也。是必有自做自播而自笑之者。非臣所知也。至于得得而归云者。其言诚过矣。而臣猥受重任。无事竣还。虽欲强为戚戚之色。亦不可得。其虚荒可笑如此。而春秋之义。恐不若是矣。劄未及上。而 上以私庙事震怒。有非常之 教。与领左相求对。不得请。时台臣赵台祥上疏。言大臣不请罪重晦之非。遂与僚相联劄卞之。略曰。台祥疏。盖论臣等不请讨赵重晦之罪。至以依违观望。不欲勘断之出于其口为言。信如其言。臣等之罪。万死而有馀矣。抑臣等所以处重晦者。本自有说。而今其言反是。不意清朝耳目之列。乃有如许言论也夫。 殿下未尝有过礼之事。不过自伸至情而已。而重晦追提既往。率易妄论。以戚 上心。以伤 圣孝。此重晦之罪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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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等愚昧。亦未见其为恶逆犯 上之归。而顾以 殿下罔极之孝思。辄有所触激。此由 殿下诚孝之过。而不觉其为累于天地之大度。日久事过。心平气和。则 殿下必当自悟而自悔之矣。臣等受 恩罔极。义同父子。何敢徒畏震叠之 威。苟为承顺之计。忍成 殿下无前之过举乎。断断血忱。只欲将此事理。反复譬晓。要使 圣朝无杀谏臣之名。而有以光 圣德于无穷。然则勘断重晦之论。不但不欲出于臣等。实欲不出于 殿下。所谓观望依违者。未知为何说也。台臣以言获罪。则其言虽妄。三司例为争执。 祖宗盛际之事。盖莫不然。而今也则亡。此已世道之变。而今台祥。则不惟不争。又从以逢迎之。至欲䝱大臣以杀言官。其俯仰揣度。有不忍正视者。臣等忝在具瞻。使今日朝廷。至于如此。此皆臣等之罪。而亦 殿下有以致之。臣等思之及此。实欲痛哭而无讹也。因 严教累下。与领左相。出城外胥 命。
甲子。五十四岁。正月。以 王世子嘉礼入城。参贺班讫。又纳符出海村。 闻从仲兄高城公讣。 为文祭殇姊。祭文略曰。云云。 闵百祥上疏出。百祥。亨洙子也。上辨疏。略曰。臣始与亨洙。同发伪诗事。同声请讨。亨洙疏。自以为奸情毕露。不胜万幸。及其
甲子。五十四岁。正月。以 王世子嘉礼入城。参贺班讫。又纳符出海村。 闻从仲兄高城公讣。 为文祭殇姊。祭文略曰。云云。 闵百祥上疏出。百祥。亨洙子也。上辨疏。略曰。臣始与亨洙。同发伪诗事。同声请讨。亨洙疏。自以为奸情毕露。不胜万幸。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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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殁。其兄其子。相继为之讼冤。臣未知伪诗之发。在亨洙。何冤之可讼也。年前昌洙疏中。称以亨洙疏草者。与政院 启下筵说。无一句彷佛。皆是空中架凿者。始觉亨洙当日 筵奏外。又以别般说话。暗自酬酢于其兄弟父子间者有之。臣诚不料天地间乃有此一种道理也。然昌洙疏及臣之卞疏。俱在。 令政院将此两疏。考准于 启下筵说。彼此虚实。明 赐剖判。俾令臣得以自暴于百世之下焉。臣闻百祥被岛配云。名曰为父讼冤。辄罹重罪。恐伤 孝理。乞 命放释焉。 名吾亭成。与徐相国命均,李参判周镇。作小耆英会。又与徐公及偕来承旨郑履俭。游道峰山。刻名圆通石壁以记之。 上遣礼曹判书闵应洙。使之偕来。又 下手书。不得已入城。 筵中。 上曰。卿之欲考准 启下日记者。何意也。对曰。既有 启下日记。而今乃反其说。以为世传辱臣之计。此臣之所欲卞也。 上曰。卿之其时所达尚瞭然矣。亨洙则信其诗。谓其入来。则可以伸之。卿则疑其诗。谓其入来。则可以卞之。此卿与亨洙主意不同处也。虽以昌洙之招见之。亨洙之意。欲免作别虎龙。亨洙似以此见责于自中。故欲为分疏之计。必不以与卿酬酢者。直说于人。而有若见欺于卿者然。故昌洙,百祥。则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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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亨洙见欺于卿。而有疏卞之计。此不足虑也。对曰。 大鉴之洞烛如此。日记何必更考也。 九月。受暇。历省林川先茔。会宗人于圣林寺。设义庄稧。 十月。李彦世疏出。彦世以前正言。上疏诬陷金领相罔测。余与宋左相。亦浑被诟辱。留疏出海村。略曰。其疏专搆首相。而臣与左相。不过搀入略干句。此其意岂一日忘臣与左相哉。谚曰。杀人先从咽喉上着刀。先逐首相。则谓臣等无以独立。而首相不幸处咽喉耳。臣若不去。则势必移锋萃之。而吹觅成案。又何患于无辞也。噫。古之为大臣者。安富尊荣。休光被于祖先。庆泽流于子孙。此大臣所以贵于庶僚者也。今则不然。以僇辱为茶饭。坑坎为衽席。平居则惴惴然朝不能谋夕。有一夫呼之。靡然四溃。如骇鸟兽。甚则将不免于丘垄之𥚁。若此不已。则 殿下之庭。必有免冠流涕求免为承相。如汉之公孙贺者矣。闻有 亲鞫。进伏城外。鞫讫。留疏而归。略曰。臣之与左相所以事 殿下者。自有主宰。然不有同声之应。同气之求。则臣等何能有为也。幸赖首相公心体国。至诚相与。虽以臣无似。猥幸周旋下风。调剂甘辛。弥纶上下。得至于今日。盖莫非仰成于首相而然也。齿不能无唇而自立。蛩不能无距而自行。无首相则臣等特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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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耳。谁与共贞而仰赞 平明之理也。臣窃见首相有清俭之操慈仁之德。宅心和吉。无伤人害物之心。亦可谓 殿下一德之臣。而今卒陷大僇。将不能保其家族。忠志之臣。将何所劝也。在首相犹然。况臣等乎。大势既去。万事瓦裂。十年辛苦。一握成空。四顾茫然。更无着手之地。臣虽欲不去。何可得也。古人以同其进。不同其退为耻。臣业与首相同进矣。到今不与之同退。则真所谓负心之人。死无以见欧阳脩于地下矣。既而。与首相同时造朝。 是年。 上春秋五十一岁。宗臣上疏。请 入耆老所。与领,左相上联劄。略曰。此事在 圣上。非有谦光之累。在臣等。非有道谀之嫌。非敢为持难之计。然反之于心。终有所不安。求之于例。亦有所未允。区区之愚。不敢不自尽。辄此申陈焉。臣等闻诗曰。如月之恒。如日之升。如南山之寿。如松柏之茂。此臣下祝君之辞也。今日臣等之心。实有望于千万岁之无彊。顾宗臣则若不能忍于七八年之迟待。不亦过乎。书曰。监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 肃庙已行之事。为后世法程。而 殿下之壬申。即 肃庙之己亥也。三百年旷典。待此而再举。则岂不益有光于 继述之善也。噫。岁月如流。芳华已歇。苍颜白发。昔人悲之。人情所同。上下奚间。然 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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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晚运方亨。百福鼎至。神明所劳。大德必寿。惟在保啬颐养之务。尽其道而已。若宗疏所请。容俟他日徐议之未晚也。 十一月。载翰妻尹氏不起。即亡友尹景任之女也。怜其孤露无所归。娶为子妇。至是夭殁。
乙丑。五十五岁。因虹贯。请遣审理使。疏决八路滞狱。贫家之过时未葬。男女嫁娶失时者。请官给物力。俾成婚葬。每三年一行之。间经大饥疠。则勿拘年限事。著为令甲。 守令殿最居下者。有势力则往往叙复。升拜右职。无势力则虽善治十上者。无奖赏。非所以劝惩也。自今居下者。必经同品守令。然后始许升职。十考十上者。每大政内迁事。 筵禀定式。 赵徵者。判书尚綗之从侄也。行己多无状。余为刑判时。因人呈诉。徵之藉势虐民之事。有所现发。而余以有同宗之义。不为究竟。只令还给其所渔夺物件。徵因此含毒。思有以逞之。余尝于丁巳秋。因大司谏金致垕之言。上卞疏。而引孟子好货好色之说。徵嗾怪鬼辈。称以为孟子卞诬上疏。诟辱罔测。其欲甘心于余者。盖非一日也。余赴筹坐。宋左相密语余曰。赵徵与妖巫称独甲房者缔结。埋凶于 东宫。将以嫁𥚁于 贤嫔宫。以为屠灭赵氏之计云。君亦闻之否。余曰。何以知之。宋左
乙丑。五十五岁。因虹贯。请遣审理使。疏决八路滞狱。贫家之过时未葬。男女嫁娶失时者。请官给物力。俾成婚葬。每三年一行之。间经大饥疠。则勿拘年限事。著为令甲。 守令殿最居下者。有势力则往往叙复。升拜右职。无势力则虽善治十上者。无奖赏。非所以劝惩也。自今居下者。必经同品守令。然后始许升职。十考十上者。每大政内迁事。 筵禀定式。 赵徵者。判书尚綗之从侄也。行己多无状。余为刑判时。因人呈诉。徵之藉势虐民之事。有所现发。而余以有同宗之义。不为究竟。只令还给其所渔夺物件。徵因此含毒。思有以逞之。余尝于丁巳秋。因大司谏金致垕之言。上卞疏。而引孟子好货好色之说。徵嗾怪鬼辈。称以为孟子卞诬上疏。诟辱罔测。其欲甘心于余者。盖非一日也。余赴筹坐。宋左相密语余曰。赵徵与妖巫称独甲房者缔结。埋凶于 东宫。将以嫁𥚁于 贤嫔宫。以为屠灭赵氏之计云。君亦闻之否。余曰。何以知之。宋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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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曰。有士人李得中者与徵相亲。知其有阴谋。而言于其再从兄敬中。使之告知于我矣。时余之门客罗沉者。亦与得中交厚。得中言于沉如语敬中者。使闻于余。余不胜惊慄。往见金领相在鲁。传其言。仍问将何以处此。领相曰。埋凶 东宫之说。万万惊心。大臣既闻此言。岂可掩置乎。即为陈达。覈其虚实。断不可已也。余遂与宋左相求对言之。 上命亲鞫徵,沉,敬中,得中及妖巫。皆就捕而妖巫事卒无实。盖得中与徵比邻居。往来相押。徵醉中肆言赵氏将为姜月塘家云云。得中得闻此言。意谓徵必有凶计也。傅会为说。言于敬中与沉。使之闻于宋左相及余。以为起狱要功之计也。 上命放敬中。而徵与得中。则严刑三次。定配黑山岛。妖巫亦远配。沉纳供时。言赵观彬为试官。多行私情。观彬上疏自卞。谓余募死士。沉将以搆杀渠也。遂上卞劄。略曰。始臣先闻左相所传埋凶嫁祸之说。次闻罗沉所传姜月塘之说。彼此详略。虽不同。大略归趣相符。今日廷臣皆庚戌伤弓之鸟也。闻此凶言。孰不惊心而骨寒乎。然未捉真赃。趑趄未发。就议首相。则首相以为此系大逆。虚实间。大臣既有所闻。则不可不急发之也。其言严正有大体。故遂与左揆相议。求对而言之。其真伪虚实。一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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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李敬中,罗沉,得中。与徵辈。胜负立落之如何耳。言各有来历。事亦有次序。而三公通议而为之。则独指臣为指挥而排布之何也。言根出自得中。而臣与得中平生素昧也。得中虽凶人。其肯为素昧者。听指挥作死士。而自陷于不测乎。沉与敬中。均是中间传言之人。而舍敬中而独龂龂于沉者。以沉与臣相亲故也。臣与左相均是同事之人。而不疑左相而疑臣者。以与臣有嫌憾故也。然其言既如彼。而沉与得中俱在。其听信指挥与否。不可不一番究竟。以释重臣之疑。而臣亦可得免于危𥚁矣。亟 赐处分焉。自是。观彬常于寝室中。置军器以自卫。其骇妄可笑多类此。连上劄辞职。寻长单至六十馀度。屡承 手书敦勉。不得已复出仕。 上怒疏儒洪启亿等。以其父兄不教有 严教。而启亿等之父。不为胥 命。故有 亲鞫之命。时余以 恭顺陵修改出去。晚闻此报。疾驱暮还。翌朝求对。则 上不答。出临帐殿。时 上怒甚。 玉体战掉。衮衣振摇。故涕泣苦谏。仍言 殿下方盛怒。臣虽言之。无望开纳。而不十日。 殿下 悔之矣。 上曰。予岂有悔。对曰。 殿下尝乘怒鞫尹汲韩翼谟等。后有愧过。禁川桥之 教。臣以此知 殿下之必悔之也。 上不答。然自是 玉色稍降。鞫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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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收杀。收还前后非常之 教。 三月。迎婿徐命诚。判书宗玉第三子也。 与从兄成甫,外兄沈圣郁,姨弟沈良仲。修重甲稧。高祖考承旨公生于癸丑。与同庚诸公为甲稧。圣郁高祖监役公亦同稧。而余与成甫,圣郁。皆生辛未。故遂结重甲稧。良仲即圣郁之堂叔。而生于壬申。先后一年生者。俗亦通谓之同甲。故亦许为稧员。 奠居于墨洞叔父舍人公故第。即 中庙朝元勋昌山府院君成希颜之遗址也。 上亲鞫李畬。畬即戊申逆连坐为奴者也。有凶招。故与朴灵城待 命阙下。及罪人以诬告迟晚。然后承 命入对。 忠清水使尹光莘以罪被拿。而狂易病发。不即就拿。朝廷拟以死律。上劄救之。略曰。非狂易。非叛逆而违拒拿 命。拔剑以吓王人者。古今天下有之乎。若曰。非狂易而故为之也。则此叛臣也。发宣传官取其头以来。断不可已。如其不然。则狂易者。虽犯一罪律。有贷死之文。恐当别有以处此也。劄再上。而光莘以勇力。见忌于朝廷。故卒刑死。 是时。宋左相言议稍变。与荡平诸公。不无相阻之端。辞说纷纭。 台臣沈锈之疏出。先时畬之凶招。以为沈行时。带去兵使禹夏亨。与虏交通。其言本奇怪可笑不足卞。而锈之疏。隐然与之和附。故连上劄乞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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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五十六岁。自有赵徵,沈锈等事以后。屡上乞骸之劄。及宋左相与荡平诸公不协。则前头恐有难处之端。遂决退。留疏纳 命召。出海村。金判书尚鲁于 筵中。言右相出城。由于与左相不和故也。遂上疏卞之。 上以手书下批。至有 亲临之 教。走伏杨州狱门外。免冠席藁待 命。 上命偕来。知申谕以勿待 命。而达夜 临殿以待。故不敢还次。仍伏狱门外达晓。知申又传勿待 命之教。故还海村。 闰三月。 上许递相职。拜领敦宁。入城 肃谢。上去奢之劄。 五月。受暇。历省春川先山及仲叔氏墓。重卜拜右相。 时吏曹判书朴弼周。起自山林。请追罪赵泰耇等。且言 大训中宜添入 景庙疾患。盖 大训为一边人所深恶。必欲变改。而事体严。不敢下手。至是凭藉山林。百般怂恿。而为此举。故遂上疏斥之。承 三召入 肃。与弼周登对。论 大训事。弼周以为二典三谟。亦可改。 大训岂可不改乎。其言极悖妄不足卞。 上调剂而两解之。弼周乞归。 上即许之。而 大训亦不改。余于劄末。略言赵泰耇等不可罪。时论大激。上搢绅疏。 上震怒。并囚搢绅诸人。既已削放。耆臣金有庆上疏。至以谓贼边人。留疏纳 命召。出海村。疏略曰。彼老臣。即是臣童幼时同闬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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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平日情好不汎。是岂私恶臣而然哉。然人之所见不能无异同。臣之不能为老臣峻急之论。无以异于老臣之不能为臣之荡平。然则各陈所见。平说道理。以听可否之决于 明主之前可也。顾以街巷口气。公肆詈辱如此。此岂白头老成之体哉。老臣本来勇于此习。到今年至告休之日。犹不能忘情。臣窃笑其老而益壮。而若其所以勘臣者。则太不着题。臣方欲以悖出入之训。奉勉于老臣。尚忍与之较争。以犯古人无卞之戒哉。但臣忝在大臣。去就进退。自有体貌。头戴贼边人三字。而偃处辇下。抗颜朝堂。必无是理。 殿下以犬马畜臣则已。不然则宜有以处臣也。 八月。宋左相不起。设位哭之。其葬。操文祭之。 九月。拜内局都提调。以 上候未宁。不得已入城。 上于诊筵。问柳凤辉事。对以从前所以处凤辉者及戊申与海恩酬酢之言。又言臣兄尝以勘乱录。为无头书。 圣上尚或记有否乎。 上曰。卿兄尝有是言矣。对曰。臣兄之意。以凤辉疏。为戊申乱张本。而勘乱录。阙之故。其言如此矣。然臣兄弟一自戚联之后。此等议论。不欲以臣担当。故臣兄不能显言。臣亦至今含默。今承下问。岂敢有隐乎。 上方卧。起坐曰。闻卿言可以起矣。仍 命承旨。书传 旨。追夺凤辉官。 上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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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赵泰耇,崔锡恒等事。对曰。臣之前劄。略及此事。至遭搢绅诟辱。今不敢更为参涉矣。 上曰。壬寅狱翻案之后。其时按狱者。可以无事耶。对曰此则 上教诚然矣。今之人以逆贼。讨两臣之罪。而其为逆贼。臣所不知。鞫案既翻。以按狱不善罪之。则方成体段。且彼二臣者。得免逆名。为万幸。以此受罪。必当含笑入地矣。 上又命追夺泰耇,锡恒等官。 上又问李光佐事。对曰。臣于己酉年。往见赵尚絅。尚絅方为大司宪。与其侪类数人。议发合 启。问于臣曰。 启发则君欲随参否。臣答曰。若只论罪而已。则随参无妨。若以讨逆为名。则不欲参。盖臣本意重其为人。而亦知其当国时。不能无不善做者矣。 上曰。不善做者何事。对曰。辛壬间。不能声讨一镜。戊申逆党。亦或有平日所荐引者。以此为法受罪可也。 上曰。重其为人者。何事。对曰。其人内行可敬。戊申之乱。以领议政兼兵曹判书。外兴师旅。内按大狱。国之安危。在呼吸。而臣未尝见其有疾言遽色。且戊申一局。此人所了当。大臣能如此。岂易得也。以责备之意。论罪于生前。无不可。以一律。施之于身后则过矣。 上叹曰。卿言正合予意矣。乙巳间。以李光佐问于洪领相致中。洪曰。 殿下临事久必当知之云矣。时重臣元景夏力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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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狱刑死者。不可不并施恤典。 上始从之。余曰。死于壬寅狱者。多乡曲下贱。此辈若混蒙恤典。则国体恐似屑越矣。 上深然之。既书 传旨。而旋抹之。 中宗王子凤城君。即祖妣洪夫人外先。而冤死于乙巳狱者也。文忠公尝自为谥状。请谥经纪。谥延而未果。至是出力担当。过行 入诊筵。力辞相职。九月。递拜领敦宁。
丁卯。五十七岁。是年。以 大王大妃殿回甲。 上尊号。差都监都提调。以 宝篆缺画。待 命。仍请改造。追后奉进。 上幸永禧殿。历 临忠勋府铁物桥。把守将禁营哨官杨挺臣。以无主将令。不开屏门。拦住大旗。兵曹判书李周镇因执事等讳罪。反请治挺臣罪。故上劄争之。事得已。略曰。口来分付。不许听施。即兵学开卷第一义也。 历临事 命下后。大将传令中军。中军送令旗。分付把守将。然后方可以开门。若无令旗指挥之事。则把守将之不开门。乃其职也。细柳门卒。岂不知天子之来。而未闻将军之令。故拒而不纳。今此把守将。以遐远武夫。能知此义。可嘉而不可罪也。 八月。拜左议政。左相例兼 世子傅。而以 特旨授之。 十二月。庶子载默生。 因雷变上劄。略曰。应天之道。保民为先。保民之术。救饥为急。民者。天之子也。子饱
丁卯。五十七岁。是年。以 大王大妃殿回甲。 上尊号。差都监都提调。以 宝篆缺画。待 命。仍请改造。追后奉进。 上幸永禧殿。历 临忠勋府铁物桥。把守将禁营哨官杨挺臣。以无主将令。不开屏门。拦住大旗。兵曹判书李周镇因执事等讳罪。反请治挺臣罪。故上劄争之。事得已。略曰。口来分付。不许听施。即兵学开卷第一义也。 历临事 命下后。大将传令中军。中军送令旗。分付把守将。然后方可以开门。若无令旗指挥之事。则把守将之不开门。乃其职也。细柳门卒。岂不知天子之来。而未闻将军之令。故拒而不纳。今此把守将。以遐远武夫。能知此义。可嘉而不可罪也。 八月。拜左议政。左相例兼 世子傅。而以 特旨授之。 十二月。庶子载默生。 因雷变上劄。略曰。应天之道。保民为先。保民之术。救饥为急。民者。天之子也。子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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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亲悦。民安则天豫。此必然之理也。沿邑海溢处。年分比总外。别给海溢灾。名京赈厅谷物。限三万石。分给忠清,京畿两道。春赈前。减价散卖。以救民急宜矣。有司恤费之论力。而若保之泽未普。庙堂镇定之议胜。而救灾之举常缓。丁未以后。朝廷规模大率若此。恐有歉于 先王视民如伤之仁也。赈恤白给固善矣。而朱子浙东之赈。富弼青州之赈。皆设粥。两贤岂不知白给之优于粥。而白给费多而难继。故不得不以粥也。近来各路设赈。专以白给为主。故奸伪日滋。费用无节。若值连凶。则国力将竭矣。白给之不足。设食设馔。甚或屠牛而饷之者有之。要誉之习。诚可痛。自今痛禁。依 先朝丙辰例。二月三十日以前则设粥。三月初一日以后则白给事。永为定式。施行宜矣。 又应 旨上劄。略曰。今之生民痼弊。在于良役。矫救之术诚难矣。然天下之事。得其要道。则可不劳而成。今之要道。不过慎择道臣而敦责之而已。噫。白骨之徵。黄口之充。非有疾痛于道臣。而罪发独守令当之耳。坐视龟玉之毁。而后无谴罚之惧。其饱嬉不事事宜矣。 特下丝纶。严饬各道。然后 遣绣衣廉之。白骨,黄口。现发者五口以上。当该道臣。勘以窜配之律。则道臣知所惧矣。道臣惧则营属歇役收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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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类。不敢不沙汰。营属汰则各邑私募及各㨾隐漏作党造谤。使守令惧不敢下手者。皆将不令而次第见汰矣。如是则良丁足。而白骨黄口之冤。可洗矣。人才之生。渐不古若。而亦无不求自至之理。求之之术。科举外。但有荐剡一路耳。 仁祖朝有别荐之令。故判书郑世规以荫郡守。入德行荐。荐者凡十四人。询问宰执。然后直拜忠清监司。丙子之乱。世规首先入觐。以忠荩著名。至拜吏曹判书。用人如此。国何患不治。今则虽别荐之人。或用或不用。臣未知何故也。
戊辰。五十八岁。五月。五子载天委禽。 上第二女和平翁主丧逝。 上过哀。连幸丧次。遂引病不出。上劄。略曰。天伦之爱。贵贱无间。死生之际。情理切迫。此 殿下所以 亲临主第。至再至三而不知止者也。揆以典礼。虽若未允。参以人情。亦不甚异。第臣窃尝闻。传曰。子之所慎斋也。又曰。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宗庙之礼。所以交神明。而圣人之致严敬有如此者。今番主第之 幸。适当秋 享清斋之时。岂不大有未安乎。情私所迫。虽不能已。独不可以差迟数日。以待 大祭礼毕之后乎。 殿下于 宗庙祭祀之礼。洞属如此之 诚。二十年如一日。而今
戊辰。五十八岁。五月。五子载天委禽。 上第二女和平翁主丧逝。 上过哀。连幸丧次。遂引病不出。上劄。略曰。天伦之爱。贵贱无间。死生之际。情理切迫。此 殿下所以 亲临主第。至再至三而不知止者也。揆以典礼。虽若未允。参以人情。亦不甚异。第臣窃尝闻。传曰。子之所慎斋也。又曰。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宗庙之礼。所以交神明。而圣人之致严敬有如此者。今番主第之 幸。适当秋 享清斋之时。岂不大有未安乎。情私所迫。虽不能已。独不可以差迟数日。以待 大祭礼毕之后乎。 殿下于 宗庙祭祀之礼。洞属如此之 诚。二十年如一日。而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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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有此举。其为累 圣德。当如何也。承 严旨胥命。又上劄。略曰。临 幸主第。凡几遭矣。时月稍久。葬虞已毕。庶几哀疚渐忘。 圣心渐平。而又有昨夕临 幸。发靷返虞。再次 哭临。犹为有说。臣不敢知今复何说也。臣以前后 丝纶见之。 殿下每以伦理为言。而群下所争。皆归之于伦理之外。夫父子之间。伦理所在。子丧服衰带绖。所以行伦理也。而 殿下于贵主之丧。独不 御衰。此岂薄于伦理而然也。诚以慈爱之情反轻。而帝王之礼为重也。既能抑情循礼于此。而反为无益之哀。烦复之 幸。以自损于帝王之体。何哉。哭之而死者无闻。哀之而死者不起。 殿下虽昼夜哭。日三 临第。贵主何知。徒损 圣体而已矣。始 殿下数次临 幸。诸臣群起而言之。今寂然无闻。是谓 殿下举措得当。无可言而然耶。抑谓 殿下不可谏而遂不言耶。孔子曰。唯予言而莫予违。呜呼。不幸近之矣。 因雷虹之变。应 旨上劄。曰保啬 圣躬也。曰教谕 东宫也。曰矫革民弊也。曰慎惜爵赏也。曰振励台风也。曰登进人才也。曰防微杜渐也。其教谕 东宫条曰。臣伏见 御制三条训戒 东宫者。皆圣人之言也。王季为父而有文王焉。文王为父而有武王焉。以 殿下为父而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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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就令德者乎。臣窃瞷我 邸下。受气盛大。岐嶷异常。渊默沉凝之中。发越横逸之气。若不可御。当此血气渐盛之时。一有差失。悔不可追。 圣谕首条。似已虑及。而臣窃望 殿下常常照管。频频戒饬。视 冲年益加详密焉。言有不敢尽者。惟在 殿下默会之也。 连以脚病力辞相职。 上批有助步入侍之 教。故上劄。略曰。臣考之前史及 国朝故事。在宋如文彦博。在我 朝如李元翼者。间或得之。此皆元臣大老也。上施之而不滥。下受之而不僭。如臣者。名虽大臣。实则时原任中年最少者。而乃敢凭藉 宠灵。扶掖上 殿。则其为僭妄当如何。而 恩数之屑越。亦恐非朝廷之盛事也。 上亲鞫权嵇,李泰等。李泰者妖人也。名官闵百昌,李衡万等。与之昵狎交通。钱货图得庙剡。往复书札及钱簿。现发于文书搜探之中。同义禁尹得和。密授问郎闵百昌。使之裂去。众口喧传。而台阁不敢言。遂上劄。略曰。李泰就鞫后翌日。臣承 命。再阅其文书。判义禁金始炯来言。某某文书昨有而今无也。夫 亲鞫事体。至为严重。罪人文书毋论紧歇。既入于搜探之中。大臣以下亲阅于 殿下之前。而一夜之间。潜自拔去。此实自有鞫厅以来所未有之变怪。而今日国纲可谓无馀地矣。臣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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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咎责始炯以为文书都事。不可不严处云。而始炯未几病递矣。此而置之。将无以肃颓纲。而其为关后弊无穷。臣谓当该文书都事。拿问严究。期于得情。判义禁金始炯罢职。诸堂并从重推考宜矣。有一守令。驮送钱货于李泰家。使之分馈各处。列录件记。现出于众目皆睹之中。而及臣再阅时。则已见拔矣。文书虽失。禁堂问郎及侍卫诸臣皆在。焉可诬也。近来外方钱进封之说。盛行于闾巷。然臣则意其浮哓。未必真有是事。今而后始信其言之不妄矣。噫。武臣爱死。文臣爱钱。此岳武穆所以痛心于宋氏末运之弊。而诚不意 圣明之世。清平之朝。亦有此事也。此而置之。将无以惩贪墨。而一代搢绅。皆将不免为暗昧之归。臣谓李泰未发配之前。更加严鞫。使之一一现告。与者受者。并勘以当律宜矣。热中不靖之辈。急于功名。奔走于庙剡升擢之际。揣摩于朝论离合之机。其交通书札。皆以泰为之渊薮。而甚至于怨詈大臣。排轧同队。其言之可骇可羞。有令人掩耳者。而今日世道虽曰凌夷。诚不意清朝衿绅之列。乃有此蝇营狗苟之行也。此而置之。将无以抑躁竞而励廉耻。而 祖宗盛时。未尝不致严于此等之事。至或有终身废锢者。此朝廷之所以清明。礼让之所以兴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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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谓一体 严问于泰。摘发其人。刊去朝籍。以洗朝廷之羞宜矣。重臣元景夏上疏言。相劄未上于文书现捉之际。而左卷今已乌有云。而以株连蔓延之说恐动之故。上劄卞之。
己巳。五十九岁。元景夏又于 筵中言。左相之劄。无事中生事。半朝廷今已空虚云云。盖景夏以趍附荡平见弃自中。至是欲为翻身要功之计。遂以激成党祸之说中 上心。故纳 命召。投劄。出城待命。 上忽有传位 世子之 命。苍黄入城诣 阙。与诸臣合辞。力请 收还。只 命 世子听政。正月二十七日。 世子始听政。其翌日颁 教。与领相上联名劄曰。 邸下以冲年。受艰大之任。 邸下将何以称塞 大朝付托之至意哉。臣等窃为 邸下不胜区区忧虑之至。今当蹈抃之馀。敢以五条之说。仰备 座右之铭焉。其一。愿 邸下立大志焉。所谓大志者。大人之志也。 邸下虽在冲年。听断国政。实行大人之事。苟不能弃幼志而立大人之志。则何以任大责而行大人之事也。大人者。如尧舜文武是也。诚有欲为尧舜文武之志。则尧舜文武斯可为也。其一。愿 邸下敦孝悌焉。所谓孝悌者。顺父母之心之谓也。父母之心。莫不欲其子之为善也。亦莫不欲其子之不为不善也。
己巳。五十九岁。元景夏又于 筵中言。左相之劄。无事中生事。半朝廷今已空虚云云。盖景夏以趍附荡平见弃自中。至是欲为翻身要功之计。遂以激成党祸之说中 上心。故纳 命召。投劄。出城待命。 上忽有传位 世子之 命。苍黄入城诣 阙。与诸臣合辞。力请 收还。只 命 世子听政。正月二十七日。 世子始听政。其翌日颁 教。与领相上联名劄曰。 邸下以冲年。受艰大之任。 邸下将何以称塞 大朝付托之至意哉。臣等窃为 邸下不胜区区忧虑之至。今当蹈抃之馀。敢以五条之说。仰备 座右之铭焉。其一。愿 邸下立大志焉。所谓大志者。大人之志也。 邸下虽在冲年。听断国政。实行大人之事。苟不能弃幼志而立大人之志。则何以任大责而行大人之事也。大人者。如尧舜文武是也。诚有欲为尧舜文武之志。则尧舜文武斯可为也。其一。愿 邸下敦孝悌焉。所谓孝悌者。顺父母之心之谓也。父母之心。莫不欲其子之为善也。亦莫不欲其子之不为不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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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朝之所欲为。 邸下必为之。 大朝之所不欲为。 邸下必不为之。事无大小。惟以顺 大朝之心为心。虽 宫中微细之事。一皆咨 禀而行之。 问寝视膳。承 颜奉 教之际。益兢兢尽诚礼焉。其一。愿 邸下勤学问焉。所谓学问者。学为尧舜文武之事。而读书穷理。以为修齐治平之本者也。不读书。则何以穷万理而应万事哉。勿以酬应之繁多而有所间断。一日两 筵。毋或停废焉。方今春阳已舒。昼漏渐长。 殿阁和风。 诵声洋洋。则 大朝听之。必欣然乐而忘忧。此孝亲之一道也。其一。愿 邸下屏玩好焉。所谓玩好者。珍宝奇玩花草禽兽凡可以悦耳目者是也。一有爱好之心。则将使嗜欲长而志虑荒。其弊不但止于妨工害政。夏桀之酒池肉林。商纣之琼宫瑶台。皆由此出。可不惧哉。其一。愿 邸下严近习焉。所谓近习者。宦官宫妾之类是也。朝夕左右。易于亲狎。 邸下必须庄重自持。使此辈战兢严畏。洒扫使令之外。毋敢有毫分踰滥。而其中轻妄多言语者。必斥远之。此事关国家治乱。前代覆辙。斑斑可考。在今日尤宜严立防限也。是五说者。 大朝所以致太平而享寿福者也。臣等今以奉献于 邸下。此岂非 邸下所当继述者哉。呜呼。惟敬则心不放。惟诚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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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实。敬从九容始。诚从不欺始。惟 邸下念玆在玆焉。 四月。庶子载旭生。 六月。拜陈贺使。 五代祖考监察公,高祖考承旨公,曾祖考忠贞公神主。皆以亲尽递迁。堂叔父杨州公斗寿。以长房奉祀。是年春。杨州公下世。过三年。则监察公,承旨公将移奉于庶叔宜寿家。忠贞公将移奉于庶叔台寿家。而皆以贫穷无以奉祭祀。故与诸宗定别庙之议。而宗兄沔川公光命宅。即忠贞公旧第也。沔川公之孙。贫不能守之。将斥卖。故以盘缠馀钱五百两买取。使堂弟祉命入处。待杨州叔父丧阕。移奉三世主于庙中祭享。自宗稧中设行三世主埋安后。仍奉忠贞公影帧。又以东冈公及余兄弟画像同奉。各家子孙合力守护事。著为节目。 操文哭李判书周镇。 八月。宋莹中凶疏出。胥 命金吾。纳 命召。出海村。上卞书。略曰。臣于昨冬。伏读 御制训谕。其中第一条。在 邸下实为时雨之 教。臣于此。不胜钦诵之至。而且臣窃伏睹 邸下德器沉厚之中。有英气烨然动人者。臣有以知 邸下受天地盛大之气。得以善养之。则为尧为舜在此也。故敢以保养成就之意。仰勉于 大朝前后筵中。亦尝因 圣教屡及此意。而面陈于 邸下。亦非止一二矣。陈于 大朝者。所以陈于 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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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陈于 邸下者。所以陈于 大朝也。原其本意。但欲自尽其忠爱之诚而已。而不意今为台臣所持矣。台疏中难制二字。臣劄所无。而至于横逸二字。本与发越。同一语意。故臣遂以发越横逸四个字。形容英发之气。而重言而复言之。莫非赞叹期望之意。而文字来历。亦不为无所据矣。今台臣上去发越字。下添难制。捏合为说如此。此其意欲置臣于何地也。噫噫。诚天下之至冤也。又于史官之回书 启。略曰。台臣所云四个字中下二字。台臣所自做出。非臣所知。上二字则出自大贤文字中。本为赞美誇诩之语。而可以通用于上下贵贱之间者也。方册在此。焉可诬也。藉令臣以此二字。认为我 邸下气质之病。而仰陈于 止慈之下。职在保傅。义无不可。况知其为赞美誇诩之语而陈之者乎。台臣不知其出处来历之如何。骤看而疑其为妄发。则有不足言。而其疏指意不止谓妄发而已。噫噫。是可忍欤。是可忍欤。 因 东宫手书躬往之 教。胥 命金吾后。入侍则 东宫执手慰勉。因与之入侍 大朝。力辞相职。得递。 九月初四日。辞 朝。二十九日。渡江。十一月初七日。入燕京。十二月初七日。复路。
庚午。六十岁。正月初七日。还渡江。二十八日。复 命。
庚午。六十岁。正月初七日。还渡江。二十八日。复 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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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重卜。拜领议政。四承 大小朝手书。五月。出肃。 六月。哭婿徐命诚。 上欲行户钱法。再 临门询民情。终不可行。则至于流涕 下教曰。户钱虽不可行。必欲减良役一疋。减疋之代。大臣区画。成节目以来。如其不然。则更不来见也。遂以六七条笏记入达。 上遂断行减布之令。而笏记诸条。多不见用也。 九月。 上幸温泉。以留都。直宿备局。 闻 东宫好画。间或 亲御翰墨云。入侍时陈戒。略曰。闾巷传说如此。闻来。臣心似胜于闻。 邸下之好狗马声色。而犹不若闻。 邸下之敦孝悌而勤学问也。心不可两用。将欲为修齐治平之业。而乃可留心于末艺小技乎。 温 幸以后。连有雷变。十月则尤甚。二十二日。达夜轰烨。无异盛夏也。先是。宗臣等上疏。请 尊号于 东朝及 大朝。欲为劄论。而为左右相所挽。劄再成而再裂之。至是。遂决意上之。劄曰。昨夜之夜。雷电又作矣。臣不敢知。 殿下以为此何象也。必有危亡之祸迫在朝夕。而未闻 殿下有殷汤六事之责。宋景一言之善。但闻数三宗臣连进媚悦之言。将欲模画天日。刻画金石。以张皇震耀于上帝赫怒之下。而 殿下三司之臣。无一人言之者。幸有李翼元一人之言。而 殿下不惟不 赐允可。乃反激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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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有许多 严教。至于宋徵启之疏。言言忠直。节节慷慨。而亦未蒙 省纳。 殿下所以为应天弭灾之术者如此。上天所以警告 殿下者。安得不如此也。噫噫。今年大疫流行。民死亡。殆过数十万。暴骨枕于原野。啼哭彻于里闾。此为何等时节。而宗臣所以导 殿下者如此。噫噫。宗臣独不畏天乎。孟子曰。齐人莫如我敬王也。宗臣之不敬 殿下甚矣。而 殿下反以台臣之不敬宗臣为 教。不亦异乎。臣谓首唱宗臣亟 命谴罢。李翼元,宋徵启之疏。 使之还纳。从容 赐批。递差之 命及前后不平之 教。尽为还收。一心寅畏。至诚对越。则庶几天心悦豫而灾异消散矣。臣深夜不寐。忧惧罔措。略效区区愿忠之诚。伏愿 殿下留神察纳焉。 上下未安之 批。筵中又有 严教。待命金吾。纳 命召。出海村。 上特递相职。又有 严教。故待 命州狱。自州狱。又待 命城外。时雷变益甚。至于雷雪并行。人心莫不危惧。而元景夏连上劄。请 上尊号。盖心有所希祈。故汲汲如狂也。遂上劄。略曰。刚褊之性。老犹未化。狂妄之言。动有牴牾。本欲开发 圣心。而反有以激恼。本欲仰赞弭灾。而益有以感召。致令上下睽阻。国事泮涣。四维坠地。世道益卑。究厥所由。皆以臣妄言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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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此其罪岂万戮所可赎哉。至于 圣教中 皇坛事。则臣以此为人所中久矣。搢绅之间。多有为臣隐忧者。臣则自信无他。不以为虑。而今卒不免见疑于 日月之下。宁不冤哉。虽然。此非可以形容卞白于造次文字之间者也。只冀 天日之明。徐加 鉴察。而此事未白之前。无非臣待罪之日也。因归海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