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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岩集卷之八
凤岩集卷之八 第 x 页
凤岩集卷之八
 书
  
凤岩集卷之八 第 334H 页
答徐叔和(宗燮○甲辰)
示服制。按丧服典曰。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疏云庶子者。为父后者之弟也。此据初而言。其实继父祖身三世长子四世。乃得三年。通典曰。长子正体于上。将传家庙之重。然后可服之以斩。故传记皆继祖而言也。若继祢者。便得为长子斩。则不虚书不继祖。朱子曰。虽为祢适而于祖犹为庶。故祢适为庶也。详此数说。则其不得为斩衰三年者无疑。既不得为斩衰三年。则其服当与众子同。故仪礼,家礼及皇明国制。并无杖期之文。其不以杖即位者亦明矣。依此行之。恐不悖于礼意。如何。
答朴季心(弼正)
即闻从者。迩驻乡庄。极欲进稳。而无可动身。瞻望江台。益增驰爽。俯询疑目。妇人主祀者。君丧已阕。则私丧禫祀。何故不行乎。来示诸说。俱无可疑。已于前书。奉悉鄙见矣。
生日茶礼。昔年奉禀于先师。答曰。生日之礼。冯善创之。退溪非之。老先生尝教曰。祠堂奉四代。并祭则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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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出祭于寝则非祫非忌。又无所据。若奉一位之祠。则行之何妨。三年几筵亦然矣。以此言之。祥后主既入庙。并祭出祭。俱为未安。似无禫前禫后之别矣。
答权敬仲(定性○甲辰)
日者舍从归传覆札。披慰。迨不释手。初寒。德履更何如。弟索居穷峡。孤陋益甚。怀人一念。岁寒增劳。俯询疑条奉悉。窃意冠与昏。俱是嘉事。而冠轻昏重。重者既已得行。则轻者岂有不可行之理哉。且 朝家如不许昏则已。既许之。则男冠女笄。自是一串事。不得不并行。如何如何。以礼冠则不可。不以礼冠则得冠者。恐不得成道理。似闻 先王三年内。京乡士夫家多有行之者。而今不能详记。博询则可悉矣。礼曰。将冠子者。有期日而遭外丧。则冠而不醴宾。醴宾一节。依此阙之无妨否。宾主服色。亦宜从杀。皆用淡素。于礼不为无据也。第尝闻栗谷先生遭 国恤在衰服中。不制李某之挽词。又不会葬。凶事尚然。况嘉礼乎。身服衰麻者。作宾盛礼。恐有乖于栗翁之旨。或不无不安于心者。宾则必以服轻而齿德尊者为之。似无嫌碍。须与知礼家。熟讲细讨甚善。○按周成王之冠。实在武王三年之内。既葬之后。故孔子曰。武王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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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年十三而嗣立。明年夏六月。既葬。冠而朝于庙。又礼曰。周成王冠。则天子冠礼也。此足以为据。第须考见家语冠颂篇如何。别纸胎纳。细览焉。
  别纸
 按邾隐公既即位将冠。(鲁定公三年。邾庄公卒。子隐公乞立。其冠亦在庄公三年内。)使大夫因孟懿子。问礼于孔子。孔子曰。其礼如世子之礼。冠于阼阶。以著代也。醮于客位。加有成也云云。懿子曰。今邾君之冠。非礼也。孔子曰。诸侯之有冠礼也。夏之末造也。今无讥焉。又曰。武王崩。成王年十三而嗣立。周公摄政。冠成王而朝于庙。周公命祝雍作颂曰。令月吉日。王始加元服。去王幼志。服王衮职。钦若昊天。六合是式。率尔祖考。永永无极。此周公之制也。成王之冠。盖用礼所谓待变除卒哭而冠子。而既曰冠而朝于庙。又曰周公命祝作颂。则其冠也。用吉礼无疑。自馀士民。推此可知。夫子于春秋。深讥丧昏之非礼。而不讥丧冠。此则有非后人之所敢悬度者也。今 国恤中许昏。不但时王之制。朱先生亦尝许之。盖以方丧虽重。此等礼节。不得不与私丧有别。何独于冠礼而疑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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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罗明卿(重庆○庚戌)
示谕别纸奉悉。此虽已发之公议。才经霜雪。气像凋残。未知夷险不变者。更有几人。且观其分疏之语。犹不无爽实处。而略有修饰底意味。事机若至葛藤。则将何以善其后乎。尝闻直之一字。即天地生物之理。而圣人应事之要也。是以曾子曰。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斯言真不诬也。向者呈文中一句语。终不能自反而缩。故后来狼狈。正坐于此。而窃恐多士。千万。吾往之气。亦因此而衰落矣。至今追思。不胜慨然。妄意贤胤所树立。断断无他。则天道孔昭。必有早晚生还之道。不必汲汲轻发。触犯骇机。如何如何。
答郑重震(嵓)
示意奉悉。昔李尧卿尝问神主尺度不中式。改造如何。朱子曰。于今也难动。今之为异论者。必将执此言为證。而执事家所遭。不但尺度之违式而已。其势必将至于坏破无馀而后已。其在慰安先灵之道。恐不可已。然此非外人所可劝沮。惟在自量处之耳。
答沈生廷烈
 腰绖小敛后散垂。而成服日绞之者。入棺后既以𡌆(一作涂)殡。则不见尸柩故也。启殡后复散垂者。更见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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柩之故耶。若以柒棺等事。未为涂殡而常见尸柩。则似不绞。然无文可据。未知礼意如何。
腰绖之散垂。非为尸柩之见不见也。若然则窆后何不即绞。而卒哭后始绞之耶。妄意启殡后散垂云者。盖以古者弁绖而葬。故启殡后服着。一如初丧时。未成服之前。首用环绖。带则散垂。然环绖则恐骇俗。故家礼不载耳。
 吊仪拜宾之礼。主人独行。则或值主人出入之时。次主人当拜否。
拜宾之礼。主人独行者。古礼虽如此。今则众主人不免随俗拜宾。必欲反古之礼。则亦恐骇俗。自期以下勿拜似可。而古者虽缌功之丧。如有为我而来哭者则拜。考礼记可知。
 赠玄纁。本文柩东柩旁。不能详。有可质文字否。
赠玄纁。纳于柩东棺椁之间者。尤门长老多有传授者。而宋氏一家之礼。亦不免斑驳云。未可知也。
答或人
 改葬考妣。皆已出柩。而适值妣位忌日。祭祀当设行。而出主正寝。并祭考妣耶。不出主而只祭妣位于殡所。不为未安耶。且缌服则无负版辟领衰。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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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葬时兄弟及诸侄子服。亦何如。
既已出柩。则便是初丧。初丧时。家间大小祀废之。礼也。忌祀设行于殡所。虽无可据之文。然礼缘人情。则行亦无妨。但孝子亲见尸柩。皇皇罔极之中。依礼行祀。亦有所不忍。馔品减于常时。而只一献无祝。恐合情礼矣。既曰缌服。则衣制亦当从缌。而应服三年者外。只当吊服加麻而已。
 为人后者。为本生父母改葬。而备要改葬条注曰。应服三年者缌。又曰。馀皆素服布巾。既出为人后。初既降服期。则只以吊服布巾行事耶。
出继子。为本生父母改葬之服。不见于经传。而晋王翼云礼改葬缌。郑氏以为臣子妾也。以例推之。女子虽降父母。亦子也。今男女皆缌。于义亦通。(王说止此。)然则出继子亦子也。服制与出嫁女。似无间矣。如何。
 前妣神主。不肖幼稚未成。今于父葬。欲合窆而追成神主。凡改葬时。当有前期告祠。而此无神主。告于何所。而神主亦成于何所欤。且告祠堂启墓祝及题主奠告辞。皆以追成合窆之意。措辞以告耶。
前丧改葬时。既设灵座。则题主当行于灵座前。势当如新丧。题主并行。题主奠告辞。亦以追成合窆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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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辞以告。来说是矣。且题主虞祭。似当先重后轻。须更商量焉。
答郑仲说(卨相○乙巳)
别纸所示谨悉。盖心之未发。寂然而已。虽鬼神。有不得窥其际者矣。今以眇然后学。费辞争卞。有同暗中摸象者。非愚则妄矣。惟吾辈平日所尊信者。莫如我尤庵老先生。而先生之言。实本于考亭石潭。此可以为證矣。先生尝答朴景初书曰。来教中也者圣人之性。和也者贤人之情者可疑。贤人亦有中和而或有不和时。众人亦或有中和时。此则绝少矣。子思所谓致中和者。是极中和之德而无一毫未尽之谓。故朱子于此。虽以为圣人之能事。而亦以为学问之极工。则其意可知矣。若如来谕。则是惟圣人独有中和之德。而馀人不得与也。然则其上所谓戒惧谨独。凡为学者说者。皆为无用之空言矣。(尤庵说止此。)此正为今日准备语也。未知高见终以为如何也。若如盛意。则是夫子独有未发之中。而其馀诸子。或有月一至焉。日一至焉者。俱无未发之时耶。愚意颜子心粗。孟子太露。虽有些气质之未纯者。而亦可谓备中和之德。如何如何。馀在明佐许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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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郑仲说(甲寅)
书中缕缕奉悉。以贤者之地势文学。又尝亲炙于大贤之门。诸友之属望。盖不草草。顷闻有木川赴举之行。私自惊惜曰。先师在时。尝以此等事。教责于吾兄。不啻严重。渠亦以此后则不敢复举之意。仆仆谢过于丈席。及今山颓之后。复蹈前习。略无顾惮。是谁欺乎。他日当一番面责。如其不改。则不得不绝云矣。今承来书。悔意蔼然。少无愠怼之色。朋友之道。当如是矣。此则甚善。但兄反以平日行事有甚于此等语。为暴弃之一大题目。固知此言。出于撝谦之盛意。而如果有之。则并即改之为贵也。不佞之言。虽若郢书。安知举烛之说。有补于治国之道耶。只冀默量。
答张子乔(柱韩)
节届妒花。雨雪其霏。暮春气象。一何索然。闭门穷壑。仰德增劳。辱札。喜审静养平福。示谕奉悉。月台西岩。曾未登览。虽未知其如何。而执事及李丈皆以为可。有何异议也。想其奇胜。似胜于前占处。早晚如得闲隙。一玩是计。第念此事 成命之下。淹过屡年。则事体道理。极其未安。而似闻洞中诸议。犹有迁延之意。何其泄泄也。必须力劝。期于速完望也。
答李汝则(仁植)
示谕彼中纷纭之说。可谓多事。吕申公朱晦翁曾已行之。夫岂不义而为之耶。然此则不必援而为例。至于尤,遂两先生及当世诸名家。皆不惮行之。世俗孤陋之言。顾何足恤。但以此讥谤之说。并及于无似。尤可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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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金兄仁卿(纪国)
谨按朱文公于五贤祠奉安文。曰刘李二公。曰栗里陶公。曰秘丞刘公。曰忠肃陈公。而末又曰群公有灵。尚克歆顾。于苏丞相祠奉安文曰。惟公著节于熙宁。又曰祠公于学。又于明道,伊川奉安濂溪祠宇文。亦以程公称之。而此则犹是儒贤祠也。至如白鹿洞书院告先师文曰。惟公发扬圣蕴。又曰惟公命世修业。此则于颜孟之圣。亦以公称之也。以此观之。则孔夫子以下。皆以公称之。后生之称前贤。曰公曰先生。有何轻重之别乎。十清以上。则既入于赐额书院。而举世皆以先生称之。故弟亦以先生称之。持平公以下。则勿论士林及后孙。皆以公称之。故弟亦窃依朱文公尊奉陶刘诸贤之例。以公称之。今若以此为罪。则更有何说。弟实愚昧。未知公字与先生字有甚差等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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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之矣。为先生子孙者。以弟之不称先生于其祖先。疑其尊仰之未尽。遽加诟责。实非平日相爱之道也。不胜慨然。
答郑明佐(姬柱○癸卯)
累日相守。获玆丽泽。何等幸事。别后吟咏。久而不已。便到忽承惠状。欣审侍学平善。且闻萧寺之行已启。窃想山社静寂之中。益有寻玩之味。为之驰仰增深。书签二字。极令人惶惧。此是邹夫子之所尝称于宋牼者。古义虽如此。今之得此号者。是何等人地也。朋友之间。如是强尊。甚是不好底事。后书沫去之可也。
答郑明佐(甲辰)
承书。审有道峰吟哢之趣。令人飘然有出尘之想。顾此守株穷峡。埋没于万忧丛中者视之。奚啻若仙凡也。此亦夏初。缚得数椽于九云上面最高深处。非久当苟完。盖其四山环绕。阒无人喧。殆不知山外有甚是非荣辱。差可乐也。此屋若成。则虽甚朴陋。犹可以劣容顶踵。准拟脱略世事。携书独往。作一入定僧。而力残。恐未易就耳。示谕孟注所谓人心。即孟子所谓仁人心也。考心经仁人心章。真西山亦曰。此则乃举全体。全体二字。何疑之有。但前日鄙书善恶云云。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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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书之意差异。后当面详。
答郑明佐(乙巳)
顷答未发说。已得照会否。曾于戊子冬。不佞禀问于先师曰。性虽堕在于气质之中。而事物未感之前。气不用事。故当此时节。可言善而不可言恶。先师答云。延平先生云和不和之异。皆于既发后见之。孟子故曰性善。愚谓虽众人。若有未发时。则亦不偏不倚。但众人之心。纷纶胶扰。绝无一刻未发时耳。壬辰年间。愚尝答德昭签语云高明既已言气质于未发。而又云才说气质。便有善恶者。似未稳。其时德昭亦以为可矣。今乃曰新说。有若浑忘前事者然。此不过好胜之致。如愚钝根。只当塞兑而已。
答郑明佐
示谕未发说。昔年。鄙人以书问于先师曰。气质之清浊粹驳。有生初一定者也。智愚贤不肖之别。只在于此。今有一种说。以为喜怒哀乐未发之时。人莫不各有至清极粹之气。审如此则栗谷所言继善成性之理。无乎不在。而湛一清虚之气。则多有不在者。何谓也。且当未发之时。理既本自纯善。气亦无美恶之殊。则及发也。何自而有中节不中节之端。是尧舜桀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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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为圣为狂。不系于气质之粹驳。而学者未必从事于澄治之工。为害殊不细云云。则先师答曰。来说甚是。厥后进讨时下教。不啻谆谆。此实平生所服膺者也。然人心未发。寂然而已。既无形影可以摸索。则勿论理气。其善其恶。何由而知之乎。是故先师尝曰。未发时。既无思虑。则当曰无善无恶。而曰性善者。性本善故也。此诚至论也。以此而言之。则未发时气质。亦何尝有美恶之可言者哉。其曰粹驳不齐者。气本不齐故也。大抵天地间。理一(太极)而气二(阴阳)。故人生禀受。所同者理也。不同者气也。就他发处而推验之。则亦可以知之矣。且念子思所谓未发。就气中拈出理一边而言。故其言明白易知。自无贰歧之惑矣。近来新学。辄欲以气并言。故千差万殊。转益纷纷。还可闷然。
答郑明佐(庚戌)
两度书。次第承慰。示谕五常各具于五脏之说。未知更有何人倡为此论也。审然则肝肺肾胃。各具仁义智信。而心则主礼而已。然则何以谓天君。何以谓主宰万化也。此与儿童之见无异。切勿费辞争较。以致葛藤。更就古圣贤论心说性处。十分玩索。洞见根窟至望。疏批。以疏中陈诫大意则是。可不体念为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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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无未安底意。尤不任惶惧。
答郑明佐(戊午)
记昔山中时。尊问中庸鬼神章注为德。犹言性情功效。性者未发也。情者已发也。吾谓鬼神之德。岂有发未发之可言。文言曰。利贞者性情也注。朱子曰。性情。犹言本体也。程子曰。如言资质体段。鬼神之性情。似亦如此看为好云矣。后见易传。以性情言之则谓之乾小注。朱子曰。谓之性情。该体用动静而言。以此观之。鬼神亦是天地之功用也。该体用动静而言。似无不可。鄙之前说。无乃未逮耶。然动静体用。便是未发已发。而下得动静体用字则语似无病。下得发未发字则终涉可疑。须更细思之。
 鬼神章集注曰。为德。犹言性情功效。小注。朱子曰。视不见听不闻。是性情。体物而不可遗。是功效。夫情者。性之发也。而亦谓之不见不闻。何也。前所禀质而终涉可疑。且章下。既曰不见不闻隐也。而于此反谓之情。则情者发见者也。岂不矛盾乎。且其下释诚之不可掩曰。阴阳合散。无非实者。故其发见之不可掩如此。其云实者之者字。有甚意思耶。谓之无非实理云。则明白衬切。而必下者字。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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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情功效之性情。非以未发已发言也。鬼神有何心性发未发之可言者乎。此则前书已言之矣。且易曰。利贞者性情也。程子释之曰。性情。犹言体段资质。此性情字。亦犹是也。是故朱子亦曰。性情。乃鬼神之情状。情状二字意。尤晓然矣。何不深究而反有矛盾之疑耶。且所谓阴阳合散。无非实者。只言鬼神是实有者。故屈伸是实屈伸。合散是实合散而已。此实字。是以气而言。自不得下理字。朱先生下语。岂有一字未尽者乎。大抵先贤文字。后生私意破凿看者。亦非好习。戒之戒之。
答郑明佐
 未发前气质说。近得闻信夫,瑞鸣所论及南塘丈往复文字。则平日所受教于门下者。不能无挠惑于此。益觉小子之无定见也。第门下所论未发时气质浊驳本色自在者。可见未发时气质不能纯善也。而今见答信夫书。曰言气质于未发而不敢言善恶。此则未发时气质亦纯善也。如何如何。
栗谷先生曰。性虽有善恶。而当其未发之际。几微不动。四德浑然。气未用事。故中庸谓之中。中者大本也。惟其气质不齐。故其动也。气或不善。不能循理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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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其发也不中。而驯致于恶。又曰。理无变而气有变。继善成性之理。无乎不在。而湛一清虚之气。多有不在。黄勉斋之所质于朱子者。即此意也。愚之所闻于先师。亦如此而已。所谓善恶种子云云。槩指气质粹驳而言。非谓未发时所存之理。有此两个种子相对并立。今若以此等说。误认以为先师定论。甚是闷事。今之说者曰。未发之前。气有善恶。气才有善恶。则理便有善恶。盖亦有见于理气二物之病。而若论此心本然之体。寂然无为。四德浑全。则恐不可如此说。说者又曰。未发时所存之性。全言理则纯善。兼言气则有善有恶。此说终涉听莹。其果与朱子说。同乎异乎。朱子曰。论天地之性。则专主理而言之。论万物之性。则以理与气杂而言之。未有此气。已有此理。气有不存而性却常在。虽其方在气中。气自气性自性。不相夹杂。又曰。天地之性。太极本然之妙。万殊之一本也。气质之性。二气交运而生。一本之万殊也。试考见之。
 南塘丈每说未发时。气不能纯善。故理不能纯善。此说果似听莹。理若不能纯善。则中庸何以曰大本之中乎。幸望详教未发时气质纯善与否。
本然之性。堕在气质之中。而方其未发也。气未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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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然虚明。故方寸寂然之中。一性浑具。无些夹杂。无所兆眹。则当此时节。不但理无善恶之可言。气亦无善恶之可言。而只以天理本善。故理则曰纯善无恶。气本不齐。故气则曰有善有恶。愚见本自如是而已矣。然则今于未发大本之地。若言有气质不齐之本色则可。而直曰未发时。气不能纯善。故理亦不能纯善云尔。则非愚之所可知也。
答郑明佐(甲辰)
 葩溪问答。论善恶章曰。恻隐羞恶之有善恶。因性之善恶而然也。其所谓善者。谓之因性可也。其所谓恶者。亦谓之因性。何也。
俯询疑义。程子尝曰。善恶皆天理。又曰。恶亦不可不谓之性。张子所谓刚柔善恶之性。栗谷所谓性亦有善恶者。皆以气质之性言者也。复何疑焉。
 程子所谓颜子乐处。所乐何事者。引而不发。欲使学者自得之也。安贫乐道。是颜子事也。则其所乐者非道乎。不愧屋漏。心广体胖。自是吾心最乐者。此其所以为乐乎。不然。抑别有自得之乐乎。
乐道之说。虽无病而无味太甚。不愧屋漏。此亦乐事。而犹未得程子之意也。盖颜子工夫。惟在克己而已。
凤岩集卷之八 第 342H 页
故方其不能克己之前。理欲交战。胜负难决。及其既能克己之后。人欲十分消除。天理十分呈露。平生极工既成。丈夫大业快建。天下至乐。孰有加于此哉。此诚颜子所乐也。此等说话。先儒已论之。
 孟子浩然章无是之是字。与是集义之是字。小注饶氏以为上是字。指道义而言。下是字。指气而言。未知然否。其下二馁字之义。并乞详教。
此章文义。方以浩然之气言之。而以上是字为指道义云尔。则文义终有所不缀。义理亦有所不明。尤庵浩然章论处。极言其两是字之同皆指气而言也。朱子大全中。亦详言之。饶氏说虽如此。何可取信。二馁字之义。皆言无气。则其体馁也。非气馁也。今人无食则馁矣。谓之人馁可乎。食馁可乎。谓之人馁。则此非气馁而其体之馁可知。此章疑义。尤翁亦已详卞之。
 中庸末章。先言谨独。次言戒惧。而其言效处。亦先言谨独之效。次言戒惧之效。其曰奏假民威及不显笃恭等语是也。而新安陈氏何以必于奏假之下不显之上。著说曰感人动物。不赏劝。不怒畏者。以其有谨独戒惧之本云耶。此则其所谨独戒惧之效。专以奏假民威等说当之。而不显笃恭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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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不与焉。此似未稳。且有滚合混沦之病。如何。
此章第一节。言下学上达为己之方。而第二节。言谨独之意。第五节。言戒惧之意。第四节。合言谨独戒惧之效。第五节。又极言其德愈深而效愈远。至于笃恭而天下平。即中庸之极工也。文理血脉。自可寻看。而来谕以第四节。属谨独之效。第五节。属戒惧之效者。恐错。陈氏说。不必论也。
 无时不中云者。即所以致中和之谓也。发而皆中节之中字。可谓之时中之中字。而未发谓之中之中字。不可谓时中之中字耶。时中之中。只可言于发处而不可言于未发之时耶。
所谓时中者。动亦中静亦中然后。方可谓无时不中。若只说于用处。则道有可离之时。恐不可以君子言之也。
 不睹不闻与未发。均是静也。而恐不可滚合说。未发时。谓之不睹不闻则可。而若以不睹闻。便谓之未发则不可。未发谓之中则可。而若以不睹闻。便谓之中则不可。是故不睹闻。虽亦指静时。而未发则就其至静处而极言者也。如是看破然后。章句所谓自戒惧而约之。以至于至静之中。无所偏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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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可见矣。如何。
此条所疑。正在于静与至静。似有层级。而来谕既以不闻睹为静时。又以未发为至静。审然则未发虽无层级。静则果有层级耶。尝观李延平说云。人固有无所喜怒哀乐之时。然谓之未发。则不可言无主也。以此推之。静与未发。似有间矣。然中庸此章。既以戒惧言之。戒惧即是敬也。静而能敬。非无主也。谓之未发。何不可之有乎。是以朱子于其章下。亦以存养言之。今以戒惧于不闻睹之时。谓非未发者。恐未精也。近偶思之。戒惧是彻头彻尾。兼动静底物事也。不但于静时下此工夫。故曰约而至于至静之中。无所偏倚云尔耶。
 中庸十八章集注。父母之丧。上下同之。推己以及人也。其文势以推己二字。似只指三年丧而言之。以其丧祭礼所制之意观之。则祭礼详于上而杀于下。是自上推之以及乎下也。故曰达乎诸侯大夫及士庶人。丧礼详于下而杀于上。是自下推之以及乎上也。故曰期之丧。达乎大夫。三年之丧。达乎天子。此推己二字。似并指祭礼而言之。如何。
此章之意。盖言葬祭丧服。自有贵贱之别。而父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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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则无贵贱一也。故其注曰制为礼法云云。而父母之丧。上下同之。推己以及人也。推己二字。只释无贵贱一也之意也。通看于葬祭。恐非朱子之本意也。推己之己字。亦似指制礼者而言也。
 十九章释祖庙曰。天子七。诸侯五。大夫三。适士二。官师一。若父为大夫。已立三庙。而其子为适士。则毁其庙乎。其后子复为大夫。则复立其已毁之庙乎。若如此则一人之身。而或有先贱后贵者。或有先贵后贱者。而其所立之毁之。似无常度。且旋立旋毁。事体未安。未知如何。
庙数之毁立。果如来疑。而此不见于仪礼及大全。不敢质言。然礼曰。有其举之。不敢废也。疏云已正之昭穆。不敢废也。以此推之。岂有一人先贵后贱。辄废其已定之庙数乎。然若罪犯大何而废为庶人者。则恐不可以此例论之矣。且念大夫有始封君之庙。如鲁季孙氏之公子友,仲孙氏之公子庆之类是也。其子虽为士。岂可辄毁其始封之庙乎。若支子为大夫而宗子为士。则立庙于宗子之家。祭用支子之命数。而主之以宗子者。此吕汲公说也。由观则父虽为士。其子为大夫。则其父可以立大夫之庙耶。
与安仲居(致宅○己未)
一第在尊。固分内事。不足深贺。而出身事主。由此权舆。异时事业。亦可卜矣。此语是朱先生之奉勉于陈亮者。区区于执事。亦安得不以此期望也。切须加爱。以卒远业也。荣还之日。宜有迎候之道。而适出未还。竟失此计。只恨其承闻之不早也。世间事不如意者常多。可叹可叹。拙诗赎呈。一笑而弃之也。南辖当戒于何间。未前似有一唔之期。馀留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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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李汝泂(彻夏)
 发引时遣奠。头祭载于问解。足祭载于五礼。何所适从耶。
尸柩未入地。无足祭之礼。五礼设有所载。恐不可从。
 合窆下棺时。一棺长一棺短。则齐上乎。齐下乎。
合窆齐上。先辈已言之矣。
 承重孙代其父服后。即为改题主与否。
改题则当俟丧毕。
答金大源(东洙○戊午)
凡物之生于天地之间者。同受阴阳五行之气以为形。同受阴阳五行之理以为性。而万物之中。惟人最贵者。物得是气之偏且塞者。故其性亦随而偏。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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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气之正且通者。故其性亦随而全。此所以有人物之别也。其所谓性者何也。即仁义礼智信五常之德。而发而为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情者也。心则具此性而行此情者也。循是性而由之。乃所谓道。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之间。日用常行之路也。君子修道而复其性。则为贤为圣。小人悖道而灭其性。则为禽为兽。孟子所谓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者也。人莫不有是性。亦莫不有是心。而必知之明然后。可以行之笃。故欲行此道者。不可不先识此心所主之理而立以为大本。使耳目口鼻手足动静。无不听命于是。则意可诚心可正身可修家可齐而国可治矣。此大学工夫。格致为首。中庸力行。亦以学问思辨为先者也。经传所载千言万语。要其归趣。则不过如是而已。若或有违于此训者。语虽有新奇过人者。率不免为异道。此不可不知也。
答华阳院儒
昔者临赐。迨不能忘。院宇修缮之报。闻甚喜幸。而役钜力绵。将何以拮据。还不胜奉虑。禀目见悉。山长处分。想已还到。而无由承闻。为郁。仆则顷与湖中士友商议。欲于过近后转托 筵臣。更以本院配享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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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达于 榻前。而如或终不 允许。则继以别立祠宇于洞中之意。定夺为计。此若得成。则影堂之役。似将中止。而材瓦则第须预备以待之。如何。
与华阳院儒
书院之设。盖为诸生肄业之所。而仍以报祀先贤。寓其尊慕之心者也。其所关系。顾不重欤。况玆华院。即老先生平日讲道之遗墟。而 肃庙御笔揭额之地。则事体之重。与他院自别。凡百规模。允宜矜式于国中。而不但世祸斩伐之馀。士类解体。且以本院刱设未久。物力凋残。诸生之恒居讲业。势固未易。而每当春秋两丁。远近章甫之来会者。其丽不百。就中多闻博识之士。必有平居讲业之素。而院中执纲之士。汨没薤盐。倚席不讲久矣。遂使礼让之地。反作喧哗之场。既无一字讲劘之益。又不能致其如在之诚。当初设院之意。果安在哉。苟究弊源。则实由于诸君子群居终日。了无所事。故闲谈杂说。不得不做。閒杂之极。自不免纷纷闹闹。若此不已。则闻识何由而进。诚敬何自而生乎。实非老先生启牗后人之志。而有乖 先大王揭额表章之意也。惟我同志之人。自今伊始。革祛前习。遵晦翁鹿洞之规。体山长下教之意。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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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学。益知其所未知。洁诚致斋。以齐其所不齐。以为日新又新之地。千万切仰。
 白鹿洞规五条及朱先生榜谕一书誊呈。使揭一治堂上以相警饬。凡此五条。诚为学者切至之言。朱先生之揭示诸生。以为激励作成之方者。其旨盛矣。且此榜谕一书。教告丁宁。必欲其进就后学。尤不可不知也。
与华阳院儒
奉托崖刻事。果自营门有所探问之道耶。第付朱生。使之奉致印本于座下。考纳如何。万折必东再造藩邦八字中。物力若未给。则下四字。虽木刻似好矣。与佥贤商量处之也。
答华阳院儒
示来请配事。佥贤之论。诚得矣。自遭山颓以后。即有此议。而于今数十年。尚此嗫嚅者。非谓此不可为恰当道理。实以事势有拘而然也。向年。有一宰臣。果以此意。陈达于 榻前。则 上教以为今有不可轻议者。事遂寝。士林之抑郁。至今未已。来头得准与否。姑未可知。而多士请配。断然有不可已之公议。今佥贤始发此论于寂寥之中。甚幸事也。恶可已乎。
答族侄以休(乙未)
 中庸所谓存养省察。盖分动静而言。栗谷以为无静时工夫云者。何也。
来谕栗谷以为无静时工夫者。恐是讹传。盖先辈非以此节谓非静时。既常戒惧。使之须臾不离。则便是兼言动时故有所云云矣。且高明以不闻睹为静时者。诚然矣。若以存敬畏。为不能涵动。则恐欠分晓。亦不可不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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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答以休
中庸首章末节章句及总论。以动静分言戒惧之意。鄙亦曾已奉禀于江门矣。此不过以不闻睹及独字。分动静而大纲说耳。盖程朱子以前。不闻睹及独字。无人分别看。朱子始以独属动。不闻睹属静。其实程子意也。然细看第二节本文及章句。实是主言静而兼言动者也。既曰常戒惧。又曰虽不见闻。亦不敢忽。则不言之中。自有言动之意。常亦二字。更须细推。如何。盖中庸本文。既言道不可离。则即是动静隐显之间。皆不可暂离。故以戒慎恐惧不闻不睹结之。非谓不戒惧于所闻所睹。而只戒惧于不闻不睹之地也。且于无不戒惧之中隐微之间。念虑之萌。尤所易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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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下文又欲其加慎于独知之地。老先生亦尝以为下节慎独。乃上节未尽之馀意。分明是就那中。提出其尤所紧切者而言。诚旨训也。不然。朱子何以曰既常戒惧。而于此尤加谨云尔乎。答吕子约书。又曰某之本意。却不如此。无不戒惧者。通未发已发而言。慎其独者。专为已发而言者。真可谓千古之确论也。且或问本注及不愧屋漏注。明白说破。详究此等文字。可悉其本旨矣。复何疑为。且以存敬畏。谓不能涵动之所本。则恶得免分疏之失耶。前书所答。非以此为兼动静说。盖言静中自有动时根脉也。或者文字之间。辞不达意。故不能吻(一作吻)合于高明之意耶。大抵高明或不能晓然于静字本意。故有此疑问矣。请略及之。盖静字工夫。自尧舜以来。无人说到。至宋周子。始有主静之说矣。罗李两先生。令学者静时看未发气象。明道亦言静坐。可以为学。上蔡言多着静不妨。此说恐是小偏。终不如敬字之十分无病。故先儒以为正如天雄,附子。冷底人吃得也好。要通天下服。便不可槩以世之大段纷扰人观之。会得静固好。若讲学则不可有毫发之偏也。今天资如高明者。本自恬淡。何患不静。只恐偏于静而反不足于奋发之方耳。今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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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了动而做得静。则必须绝圣弃智。视盲听聋而后。方可谓静。其为弊。不至于坐禅入定者几希矣。吾心自有知觉之不昧者。这不昧时。便已涵动之所本。此虽不妨其为静。而亦不可谓都无一物了。人在世间。未有无事时节。自早至暮。有许多事。如何都静得。若要主静。须是心死了。(此朱子说。)龟山晚进。多味于禅者。正坐此耳。朱子初年。屡以此静字教学者。晚来却不然。盖虑其或偏而易差也。儒家工夫。绝无偏于静而不能涵动之时。以此推之。以戒慎恐惧。谓不能涵动者。其可谓得当乎。若所谓静时工夫云者。自不做病工夫。即存养之事也。既谓之存养。则不可谓偏于静而了无一事者。可知矣。程子答苏炳书。论此病甚详。而卒之曰。静中须有物始得。物即敬也。敬即戒惧之意也。岂非所谓体常涵用。用不离体之妙也耶。且高明以静字。谓当易之复卦耶。坤卦耶。复则一阳已动。其不合于言静者。似不待明者而知之。坤之一画。亦已涵动意思。不为无阳。故十月谓之阳月。今言静不能涵动者。不惟不合于经义。恐于阴阳消长之几。亦不能识到也。须十分体验得。可以觑破矣。
答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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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格物云云
格物。犹言穷理也。只是穷与格理与物字不同。故后儒看自别。此马孔诸贤所以终不能识到处也。然朱夫子定论。昭如日星。学朱子者。孰敢有异议。来谕目寓是物为格物云者。似甚龃龉。如人遇父子。则当求其所以为孝之如何。遇君臣。则当求其所以为忠之如何。方是格物。今若只以遇父子遇君臣。便以为格物。则未知朱子所谓区处理会到得云者。果何说耶。尽心章章句所论。亦与大学说一般。复何疑为。第未知目寓云云。是先辈所论耶。抑高明之臆说耶。
 
传之诸章。皆连两事言。而独第六章。单举诚意。何也。
小注饶说极备。程子论天德王道。其要只在谨独以下。当更究身不修。止齐其家云云。曾见权阳村说曰。此承经文结语而分本末也。经曰。自天子。以至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云云。故传者曰。此谓身不修。不可以齐其家。沙溪所论亦如此。盖此等处。是作传者之体格。而实有微意存焉耳。大抵修身为八条之总要处。诚意又为一篇之紧关。故传者于此二处。变文言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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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之七章第一节。言有心之病。二节。言无心之病。于此二节。见孟子所谓必有事焉。勿正之意。如何。
来说是但孟子所谓勿正。只言期待之病。此篇四者之目。兼偏系留滞而言耳。
 传之八章。言身之病。而五辟字皆心之病。未知其为身之病。且此章。专以众人为言。修身章。何不言君子之事而专言众人之病乎。
五辟。言心之辨。小注陈氏说已悉之。(陈氏曰。接此五种人。便有此五种辟。岂不是身与物接也。)专以众人为言云云。退溪先生答栗谷书曰。其所以说众人病处。正所以晓君子。使之知病矫偏。以致修身之道。真可谓旨论矣。看下章及他文。皆然。不必深疑。活看可也。
 大学。不言戒惧。中庸。不言格物。若无戒惧之功。何以明其明德。若无格物之事。何以致吾之知耶。
两圣所言。虽各不同。然细推之。则大学之慎独敬畏。即戒惧之意。中庸之择善明诚。即格物之意也。
再答
顷日奉复时。庸学注说。非不略究。而但来谕泛以大学之不言戒惧为问。故所答如是矣。戒慎之工。虽无不同。彼静此动之别。诚如来示矣。先儒所谓大学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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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动者得矣。然细考之。则曰顾諟曰敬止。自是戒惧之意。且诚意正心。专以动言。而至如意诚心正。则由动而之静者。似不可以一个论。来谕以择善工夫。谓非格物者。窃恐高明于格物二字。犹未能释然也。夫学者穷理之工。除学问思辨外。更有甚事。朱子白鹿院规图。亦尝以此四者。为穷理之要。当考看也。
上从兄佥枢公(之涵○戊午)
令孙受服事。将何以为之。顷进轩下。伏闻盛教。不欲其披发。故屡陈其不可而未能回听。莫非诚意浅薄而然。殊愧殊愧。丧出之后。高驾先到。弟行差后。心知其必不散发。而曾见座下辞气太峻。猝难变通。故不敢强聒于苍黄之际。含哕而归。拟于厥明。从容开达。期于得正而后。入见丧人矣。其后座下尚不复临。故竟失此计。极可闷叹。似闻外议纷纭。或有峻论者。人言亦可畏也。然披发本非古礼。犹是小节。虽骇于俗。已无奈何。而至于服丧。则是何等大事。决不可一向泄泄。故敢此烦复焉。盖父子。天属之亲也。人之有子无子。皆天所为。断不容人力于其间。而惟人君代天理物。是亦天也。故能使无子者有子。苟非人君。则虽严父。固不能命其子。况祖之于孙乎。祖父虽尊。既无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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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之责。则一时私书。不过为许给之成文而已。成休兄弟虽无背异之意。其于天叙之大伦。 国朝之令典。何敢自断而擅行乎。世或有不告于君而名为父子者。皆伪也。灭伦悖义。孰甚焉。惟其名不正而理不顺。故末后变怪百出层生。乡邻之事。可鉴而戒之也。座下平日见此等事。不胜慨然。屡形于辞色。而今于自家莫大之节。反不免苟且忽略。人将以为如何也。座下虽以老髦自处。将欲置达儿于何地耶。礼斜未出之前。遽服其伯父母之丧者。固为不可。而至于不服其本父母者。又甚无谓。未知劬劳罔极之恩。何所据而弃绝。此岂非人子之至痛乎。达儿今虽服丧。明日礼斜。则当去杖不练。以为出继子之服。今若不服此丧。礼斜未出之前。国休如或生子。则渠当自退。万有一而有此意外之事。则其不服之丧。追恨何及。只当为世之弃人而已。座下何不念及于此。而每以穷家礼斜之难办为辞耶。区区之见。本自如是。令孙若不服其母丧。则如弟者终不欲观诸。至亲之间。见此乖常之事。而不敢终嘿。玆用缕缕。幸望平心徐究焉。
答李甥(镇纲○戊申)
乱逆何代无之。未有如今日之凶悖者。况其酋魁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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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此乡。猖狂恐吓。无所不至。其时危懔之状。不言可知。人臣不死。忍见兵戈之向阙。而军器兵粮。皆为贼有。人无尺铁。士张空拳。凭河暴虎。古圣所戒。所欲协力者。列镇之兵。而平日肉食者。皆怀两心。有百退苟活之计。而无一前必死之志。遣人乞师至再至三。而一不相应。徒增祸机。欲言气塞愤惋。当何如也。此间奉老栖山。仅免他患。而奔问之行。又以路梗。中途而归。北望京师。但自号泣而已。即今则贼势略平。安顿已久。而自前旬间。老人所患。一倍添剧。夙宵遑遑煎闷。不可言骚屑。目前姑无大段剥肤之忧。而才经丧乱。无怪其汹汹也。且念枝叶虽除。根株自在。恤纬之虑。有不可言者。然此莫非时运所关。只在随时善变而已。既无真知的见之过人者。而必欲预为之所者。无益于避兵之道。而先自见败而已也。如君者切勿随众扰扰。安意攻业。可也。
与李婿圣予(硕祚○乙卯)
尊外王考之丧。惊悼何言。科事何以为计。以服制言之。虽无小功废举之文。而以情理言之。则高堂攀擗之日。为子赴试。有所未安者。心所不安处。便是天理未尽底。故士友有识者。于外祖父母未葬前。废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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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此义似长矣。未知庭教如何。而盛意亦何以为决也。此间近来山居。颇静寂寻数。稍觉有味。恨不得与意中人对讨多少也。日望南辖之过我衡门。而又将为魔儿所障。信知一面。亦有数也。
答圣予
匪意手滋。甚慰恋怀。第惟书札。于儒者事最紧。而每承惠赎。笔路粗率。讹缺亦多。如此不已。则深惧习性难改。有退无进。玆以程朱二先生训语。为吾人诵之。幸勿以老耄汎听。猛着精采。一变旧套。至佳至佳。
 程夫子尝曰。某于写字时甚敬。非要字好。此亦是学。朱子铭之曰。一在其中。点点画画。放意则荒。取妍则惑。曾见之否。妍好虽不足尚。敬一则恐不可废。此亦持心之一端。切须加意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