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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湖先生全集卷之二十五 第 x 页
星湖先生全集卷之二十五
书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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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阒然阻绝。傃风怅怀。若隔佗生。顷见幼章书。云襄礼之后血證更添。厥后增减未知如何。鄙人少壮时患此證。心有惊动。便成吐咯。藏血虽肝。而出血则心火为之也。惟安意摄治为上方。今在创钜痛甚之间。此尤难聊也。然礼贵全生。终孝为大。惟乞剂量轻重。事亡如存。以常日顺旨之道处之。方是委曲。若毫分蹉涉乎任情致毁。非所望于百顺。鄙人亦岂随俗妄谈。用欺平生友耶。顷日朴斯文历过。有云必将导达矣。瀷渐益澌削。日用都忘。坐时少而卧日多。只俟生涯之期。又见生阳。或将作七十五岁人。凡老死病殁之说。似若虚设者。非幸伊怪矣。孟子劄记下卷。闻有传录未讫者。付诸龙山。犹未见瓻还耳。病间或能偷隙阅礼否。此学扫地。为有识之忧虞。如百顺贞疾如此。无人收拾可惜。幼章子丧为之惊怛。悼亡反是歇后事。生理顿绝。善人穷阨。一何太甚乎。此非今斯今。振古如玆。谓之何哉。
答安百顺(甲戌)
未得书。恒念哀疾患之或添或歇。既见书又以不瘳为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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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安百顺(乙亥)
暑往秋来。声闻伊阻。既闻疾甚。殊异乎常年。前忧后恋。与日相续。今虽得奉缄封。中滞多月。是亦差事。第审疢證能免增加。读礼馀论。反覆远及。亦想精力之有以深造。为之一喜。若痌去身。凡病比如温凉之乘势。步步殊影。自重向轻。可待良已之有期。惟望葆惜荣卫。责效于心神。有前而无退也。瀷居然程叔子考终之年。赋气本薄。颐养无功。忽过古所谓稀寿。非幸伊怪。入夏以来。日觉火去灰冷。厌厌然沦入地去。些些呻恼。不必备诉。但孙妇有身七月。或庶几神佑得男。亲抱而教啼看也。俄说支离。旋希其更有馀日则意之无厌。恭俟讥骂矣。留意东史。令人耳惺。老夫力已不可及。如通鉴提纲等编。尽是非其人。朝鲜亦冠绅之国。上下累数千年。岂无一执简士哉。意者事必有待也耶。如马韩周勤丽时赵位宠。恐不在反逆之科。此类宜在商量。先丈行谊。素所谙悉。固不待家状。今既闻命。何敢不力。但老人涔涔困暑。卧时多而坐时少。自无暇及。此夜气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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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纸
练中衣不练衰。退溪主檀弓注。然勉斋图式已详言之。可从无疑。然家礼男子去三物。妇人截长裙则不易。可知此从简也。若果改授。何必截去。始之曳地。独非从俗耶。练服为冠之服。沙溪谓布字之误。恐是。古者练之名。并指冠衣。今只有冠而其名犹在。祭不为除丧设则如此又何妨。司马公曰自成服至大祥。其衰无变。故既葬别为家居之服。是亦受服之意也。当考。然孝子不脱衰。至期毁败不堪著。而又不变。恐有妨。若不得已而变则将别有以处之耶。不敢妄言。练去三物。只是功衰之意。然朱子后定之论。自期服以下皆不用三物则义便矛盾。而今礼悉从家礼。惟大功不用则已成通行之例。不可轻改。只合如此而已。沙溪又谓五服皆有三物。其说似有据。未知如何。
大祥条马公说。只论祥。何干于练。此练陈练服。祥陈祥服。禫陈禫服宜矣。大祥而陈禫何义。若然祥而缟。禫而纤。何也。今未禫称禫服人。至禫无设服可乎。朱子注诗素冠。黑经白纬曰缟。此因孔疏也。缟白色。与黑经白纬之纤何干。而朱子偶未照及也。按孔疏引间传为證。而间传则初何尝如此。孔之误则明甚。一字错解。转辗至此。可不慎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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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哭受葛。家礼从简没之。练之练麻。幼章證其无考。不肖居丧时至练。麻绖摧落已尽。与其练麻。宁从卒哭之受。故用葛易之。而葛粗于麻似未安。然稍细析则比牡麻为精。未知如何。
凡礼中称绖带者。绖是首绖。带是腰绖。腰绖亦称带也。卒哭受葛。指腰绖也。两股为一重。三股为二重。四股为三重。如斩衰三升布。卒哭受以成布六升则倍之矣。两股倍而四股。其义一也。沙溪之以绞带为解者误矣。绞带则以一条屈以绞之。中间留一尺不绞者为彄子也。
丧服疏引公士众臣之布带。有变麻服布之文。如岭南旅轩从之。时宰家亦多行之者云。然丧服有不易者。如麻缨苴杖是也。岂可因公士众臣而轻易之耶。疏说之误明甚。按疏衰章贾疏中衣不用布。缘皆用采。况丧中缘用布。明中衣亦用布也。其中衣用布。虽无明文。亦当视冠。然则不但有缘布。升亦视冠。中单者承衰用单而不用裌。汉王之汗透中单。皆俗称也。其出入之服。不缉边可乎。
负版辟领衰。轻服未必无。练后未必去。前段已及之。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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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肖常用草屦。故居丧终三年不变。练用稍细织者。来说亦得。
散带垂者。既云自启至葬其服同。此为至葬不绞之證。葬后当绞矣。五服月数尽者。收藏其服。以送葬礼也。至初虞去之。此当准此为例耶。
中月禫。千古疑讼。其既祥五日弹琴及朝祥暮歌之类。明有其文。故朱子云然。然不但杂记为證。且经曰是月也吉祭。古之练祥皆卜日。丧事先远日。故必先卜下旬或丁或亥则月中未必多日。然而禫祭又当正祭之月则又行吉祭。一月半旬之间。叠有三大祭。哀杀无渐。恐无是理。间传云禫而饮醴酒。始饮酒者先饮醴酒。始食肉者先食乾肉。大记则云祥而食肉。始食肉者先食乾肉。始饮酒者先饮醴酒。大记阙禫一节矣。而家礼只从大记著酒肉于祥。又从孔疏陈禫服于祥。至禫遂无事也。或者祥吉也。期而练曰小祥。二十七月而禫曰禫祥。言祥则练祥禫包之矣。大记之称祥则禫在其中。故云食肉饮酒耶。是则朝祥暮歌之类亦其例也。不然二说必有一误。何可以两从。即无论二说之如何。酒肉及禫服。恐不可不变。今大祥缟笠。从五礼仪。禫而酒肉。从间传。无可改评。承衰中衣。家礼虽不言
星湖先生全集卷之二十五 第 505H 页

始死鸡斯徒跣。吉笄吉纚。而未及去也。既去发散在其中。上服如深衣䌽纯。何可不去。如素衣不必去。
亲戚已除服。恐并宾主而言。故曰相见。若丧未毕。朋友之来吊。不可不哭。况亲戚乎。将军文子既祥。犹垂涕洟。可以见矣。亲戚之丧毕始至者。何可不哭。其著于小祥者。似是指期服之丧。几筵已撤者也。其除服之说有不然。凡礼自成绖皆称成服。自卒哭授服。皆称除丧。古人亦不达此。或有轻服。及于主人成服之节。与之偕成。不待三日者。有君丧服于身则不敢私服。而逾时越岁者。皆不通之论也。君必考及矣。
为妻无练。吾本来所见。其说许多。不可卒既。但宋制父在为母三年则几筵犹在也。父主之则不可称大小祥。未知祝辞之改当如何。而今制父在为母期。鄙家近经此礼。期而称期祥。子之练服也。只告以子服将练云云。未知得乎否也。朋友亲戚间。亦有一二人从之。非刱言也。遍考三礼文字。不得其左契。可异也。勉斋通解练祥条。引丧服疏为妻亦伸一句。而时行通解续无此文。后得唐本注疏。其疏衰章贾疏有此句。而勉斋特去之不载。则其为未定之论可知。况此谓伸禫杖。不谓伸练也。有眼者当自知耳。
星湖先生全集卷之二十五 第 505L 页

答安百顺问目
按纲目以赧王入秦之乙巳。为周统之绝。而自丙午始为无统之世。后儒王应麟南宫靖一辈皆以为作史者当于东周既灭。方书周亡。为春秋存陈之义。胡双湖深有取焉。刘剡通鉴节要持其说而辨析之。遂自丙午至壬子。东周灭之岁七年。大书正统。以为发前贤之所未发也。愚于此窃有疑焉。纲目虽云未成之书。至于正统之辨。必商量深切矣。何忍遽绝文武未绝之统耶。考之于史。所谓东周西周。皆出于考王弟河南桓公之后。河南即西周也。后至惠公。又封其少子于巩。即东周也。称周者封于天子畿内之地故也。此犹别子为宗。未尝承周统。固异于昭烈晋元之例也。且当时燕卫皆以姬姓。为武王所封之国而皆存。则不以此谓之接周统。反以考王所封之东周者何也。是诸说之太分析。而后世名义之论胜故也。吕成公大事记亦云赧王以降。周统已绝。东周虽未亡。特邾莒附庸之国耳。所以存而未论也。
星湖先生全集卷之二十五 第 506H 页

正统之说。终有说穷处。仁义也则三代后无闻。公正也则汉犹近之。唐取于独夫。然毕竟资其力而夺之。不免为叛臣。至赵宋公肆篡贼。心迹可恶。中国也则昭烈弘光。犹是一隅。至于永历。逃窜缅外。众无一旅。帝㬎航海。地无尺寸。将何去取。东西二周。君也非王也。何与于王统。若然汉之山阳。亦将有议耳。昔观纲鉴金丹者。自明太祖始生之日。已著正统之号。文胜之弊。一至于此矣。圣人有吾为东周之言。故人无黏手睨眼。眷焉难舍。余谓周本西周。东方始诸侯之地。而周召及太公之受封皆在泰山之下。二都旧地。尽入于秦晋。无复可图。苟有用孔子者。倡义尊周。宜不离乎东方。彼周召太公之流风馀韵。必有未泯者。庶几可以藉此成功故云尔。圣人已知周辙之不复西也。彼衰微不振之东周公。圣人奚取焉。
按真西山曰子政立则嬴氏为吕氏矣。先儒以始皇既立。柏翳之祀已绝。史氏记录曰后秦可也。故刘剡书以为后秦。愚以为始皇之罪。固天下万世之所不贷者。而至于此事。终有疑焉。凡人十月而生常道也。古之人或十四月或二十月者。非常道也。不韦知其有娠则是将及三月之期也。又期年而生则十三月矣。然则通为十
星湖先生全集卷之二十五 第 506L 页

吾已有此说。不韦虽黠。孕而未产。何能豫知弥月而生耶。天下怒秦之㬥。臆以为说可笑。如牛晋尤甚孟浪。其说源于沈约宋书。此书本多诞妄。史家之所不取。此说在文献通考及杨用修升庵集可取考。偶阅汉书惠帝子五人。少帝及三人。大臣阴谋以为非孝惠子杀之。若然前何以书孝惠后宫子某某为王为侯。昭帝十四月而生。燕王朝诬以非武帝子。成帝后宫有子多死。后有称子舆者一死于莽。其一势大。光武几陷于滹沱。若当时不幸成败异数。未知史册将何以书。故事或多不可信者。
公论百世而定。史氏之笔法行焉。褒善而贬恶。春秋之义也。正统之制。纲目甚严。不容更论。而汉唐宋之得国。固可施以褒善之义。立国之始。当即接统。而纲目于唐高祖之初。与群盗分注。又于宋云本朝得太原而后可
星湖先生全集卷之二十五 第 507H 页

褒善自褒善。与正统何干。皆当以帝号为断。宋祖之始。与善背驰。柴氏一块肉。易姓而仅存。是可忍耶。与其誓碑不侔。或者有后悔耳。史家之曲笔掩覆。何可胜道。
李判书明史纲目。义例不明。便一类聚书。似是未及校正。遽然刊行。致有此失也。以其大者言之则靖难之举。只云燕王举兵。然则褒贬安在。讳尊之义。虽不能书叛。原心之法。不可以不明。若书云燕王杀布政使张炳都指挥使谢贵。遂起兵。则杀是无罪之辞。书官美辞。杀无罪可美之人而起兵。非叛而何。据事直书。其义自见矣。其佗谬例不一而足。若名以杂录则可矣。既名以纲目则史家体例谨严。似不当若是。又附录之名。亦甚无谓。梦游玉京之记。尤不满意。岂可作编年而有附录。作信史而凭虚梦哉。东人卤莽。视文献若土梗。而李公苦心裒稡。能成此编。是可贵耳。盖是书不见信史。辑野录而成之。如此为之诚难矣。
此书初本如此。后改以燕王棣举兵叛。朝廷命改以入。故其子以初本进。史家虽当世不讳。况讳久远之燕王棣耶。余闻之曰宜上书据义固争。惜乎不及此耳。讳尊之说。百顺亦有是耶。
星湖先生全集卷之二十五 第 507L 页

前史纪年干支。以汉书较之。大不相符。然术家阴阳之数符应云。未可知也。竹书胡应麟笔丛有辨可考。凡诬人者
星湖先生全集卷之二十五 第 508H 页

洪范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传曰商曰祀。周曰年。曰祀者。因箕子之辞也。然则十有三者。即武王即位之年数。祀者即殷人之所称也。举武王之年数而称殷人之祀云者。史家笔法。何若是其回互耶。愚疑称祀者。商纣在位十三祀。武王或以西伯之世子。朝于京而就问箕子耶。以书经诸篇之序观之。此篇载于武成之下。则其为武王之年数者亦无疑矣。唐虞曰载。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之文。出尔雅。而以其出于经者言之则尧典曰以闰月定四时成岁。舜典曰岁二月东巡狩。禹贡曰十有三载乃同。太甲三年复归于亳云。则亦尝通称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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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说大槩得之。其为武王之年审矣。不必言世子朝殷也。若然何谓王访乎。天下既定。箕子亦必白马朝周。不然麦秀之歌。何从而有乎。今人拘于罔为臣仆一句。其说絮繁。余谓此句即反语。书中此类甚多。注家不觉。左传秦穆公引箕子之言曰唐叔其后必大。秦之去朝鲜不啻绝远。唐之封在成王之世。箕子何从而知之。穆公何从而闻之。其往来朝周无疑。小孙九焕读诗白驹章曰。其语与有客之诗首尾恰同。有幸之而愿留之意。其必为箕子作也。其意极是。大义所系。不可不明。试入思议也。其一雅一颂者。颂是宗庙乐歌。微子在三恪。与祭之位。其义亦惬。
曾闻先生昔年留意于东史。未审纲要已定否。凡述史皆有托始。俞氏提纲。始于丽祖。则前事无徵矣。若名以东史纲目。则自檀箕以下。可以编年。而荒远难徵。此又不可也。然则不得不始于三国之初。而其前事。实若陈桱通鉴续编之例。别编而冠之首。否则如马公资鉴之例。分载于三国始年之下。似可矣。然两者俱欠妥当。愚意则檀箕以下。虽年代难详。随其可据者立纲。而目则随类附之。年代之难详者。只当阙之而已。未知如何。
星湖先生全集卷之二十五 第 509H 页

柳磻溪云作东史。当起于三国之初。若然纪年甚难。三国之兴有先后。罗祖元年距句丽始祖元年二十一年矣。然则自罗祖元年至二十年。大书纪年。至句丽兴而当分注耶。此等处极难消详矣。
然。
若始于檀君则檀箕当为正统。而箕子后孙为马韩。虽流迸南寓。而犹奉太师之祀则正统固在也。愚意自温祚王二十七年灭马韩之后。始分注三国之年。若以纪年难徵为忧。则只书干支。而有可据者然后大书纪年。三国则至新罗文武王一统后接正统。高丽则太祖十九年甄萱亡后为正统。
亦然。马韩如昭烈之例。恐当为始祖。史称虎康王。然今益山有武康王墓。舆地胜览不能辨得出。丽人讳惠宗名。以武为虎。如武帝为虎帝是也。须记之。
祦昌事。后来诸公虽有所论。而事系本朝。似不当别立意见。只依旧史而已。野录有东史记略一卷。有曰退溪
星湖先生全集卷之二十五 第 509L 页

闻近世象村昆仑集有是说。恐非定哀微笔之义。圃隐事不独退溪。南冥亦有是言。其意本有不可深晓。
东史自是东国之事则当以本国纪年。若春秋之例也。罗丽以下服事中国。当以正统为主。辽金则笔法似异矣。然元以夷狄主中国。虽与中夏正统有异。丽元宗以下其臣属之义。非如前代只奉正朔之比。笔法不得不同于正统之例。至于大明则视同内服。朝聘之事。当曰朝于京如京师。而不当如宋如元之例矣。
元明与辽金何别。只合自为一史。分注年号。遣使奉表则同。惟元有入朝。
尝观南鹤鸣晦隐集。 仁祖丙子后日本国书。书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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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沆睡隐集。四百年前。天皇犹不失威福。关白之名始于丽祖之际。中间源平二姓互夺不一。其国中只称御所。国书往来称国王。则迈迈不受。有天皇故也。后世或天皇神武。威福自出。或强臣挟持而张势。我固不知将何以处之。亡子孟休云当时审知关白之非国王。则使大臣答书可矣。我人都无远虑。以至于此柰何。昔金鹤峰之使倭也。不拜庭下。倭人不敢强。金公卒于癸巳四月。未及讲和。若使此公在者。恐有以处之也。
辽东地方甚大。按盛京通志。南北七百馀里。东西千馀
星湖先生全集卷之二十五 第 510L 页

辽东西以辽水为界。水出白头来脉。其名长岭。佟家江亦出长岭之西。入于鸭绿。所谓婆猪也。清之兴王地也。与金之镜泊绝远。镜泊在长岭之东也。辽本句丽之地。新罗末不能统摄。为渤海所据。渤海东穷于海。广三千馀里。渤海之亡。丽祖欲复之而未暇及也。辽地嘉谷不产。惟种薥黍。长岭内外山川险阻。射猎为生。元非乐土也。近世天下之用兵。多在东北。一兴一废。我国受其弊。渤海之亡。无所归。悉投于我。辽之亡亦然。蹂躏惨毒三年而仅灭。金之季。鲜万奴据其巢穴。时有寇略。是时专心事元。故赖其强盛。不至荡残。而东真始末无所考。元世祖时。乃颜馀党哈丹大入。赖元之力而扫除。元末纳哈出。创残又甚。明初红头贼水陆并入。国小力弱。为寇贼逃乱之窟。不可不知。何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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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末事明事元之议。其时一代贤愚是非之论自别。不容更议。而愚意犹有疑焉。何者。洪武之初。颁诏东来。此时天下新定。僭窃犹存。安知非夸耀外国笼络之术耶。若使陈友谅,张士诚辈有此诏则亦将事之耶。元虽残破。是旧日臣事之国。其兵力亦足以侵陵矣。丽末所遭。实有难处者矣。
贵夏贱夷。为无义也。我自反覆。何贱乎彼哉。元之于丽。自忠烈以后恩厚至矣。及其衰而背之可乎。昔金国有言百物皆可驯。惟高丽人不可驯。令人捧腹。陈张之于明。其初无别。若以义则张反胜矣。
隋书牛弘传。弘奏曰三年之丧。祥禫俱有降杀。期服十一月而练者。无所法象。文帝本纪仁寿三年。下诏除期练之礼曰。礼云亲以期断。其有三年加隆耳。家无二尊。母为压降。父在母期。服之正也。岂容期内更小祥。然三年之丧而有小祥者。礼云期而祭礼也。期而除丧道也。以是虽未再期。而天地一变。不可不祭。不可不除。故有练焉。以存丧祭之本。然期丧有练。于理未安。虽云十一月而练。无所法象。非期非时。岂可除祭。失其本而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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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每云十一月而练。只见于杂记。不载于本经。甚可疑也。如曰杂记之文不可违则凡期服皆然。何独父在为母耶。子压于父。不敢伸三年则固也。岂可因此反缩短其期而练于不当练之月耶。与其必存三年之义。不若不练之为愈矣。隋氏之见。诚似有理。然已成通行之礼。亦无柰何。或国家作法则可。今俗又因此转作为妻练之例。尤可笑。
答安百顺(乙亥)
不意从鸠浦有便。承奉缄封。虽以慰喜。疢證犹苦。更为忧叹。节序屡遒。仰想追慕益深。然毒疾婴身。侍奠之际。宜有斟量。斤两虽轻。在卵必恤。区区之忱。惟望专意葆摄精魂。慎无违于灭性之训也。瀷老病非可瘳之證。秋来不稣更添。日间颇困委顿。今又能视能息则异矣。西晖可东。逝水其有还归之理耶。只诵归去之卒章而已。笔墨之役。断非所堪。而勤托文字。岂敢负之。近已草定。其谬误遗失。念必难禁。此惟悚畏。粹语之序。今复省阅。意多未妥。更加删改。依教强笔。伏枕之馀。神瞢手苶。不成貌样。只乱草欠敬。固合割除。既写故呈去。内范则又气疲而止耳。为学本有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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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馈食之说。以书中辞语较之。答陆子寿者最先。答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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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扱米者。指尸左也。敬谨之至。岂有用左手扱米之理。上文设巾注云设巾覆面。为饭之遗落米也。疏云饭时恐有遗落米在面上。若果用左手则岂有遗落面上之理。
小记妇之丧虞卒哭。其夫若子主之。祔则舅主之。注云妇谓嫡妇庶妇。古人亦多错看。嫡妇者谓嫡妻所生子之妻也。庶妇者谓妾子之妻也。丧服疏详之。适妇若是长子之妻则舅当主之。其夫安敢为主。服问所谓君所主太子适妇。指适长子之妻。与此不同。知此义则更无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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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慎行读史漫录四卷。煞多议论。昔曾借观。今已还之。向论李辅国张后事。后见一野录。温韬之乱。发明皇冢。头破两半。以铜丝缝合。其弑逆之迹难掩。此奚独张李之罪。有子在宫。岂有了不知之理。史策之不可信多此类。
答安百顺(丙子)
自胤哥之还。信息无路。忽漫缄封。若风吹飘落。玩复辞旨。杀有精力。以是知疾患不至添益。已觉洽慰。更乞奉奠之馀。葆啬神气。饮食起居。咸适其宜。用副区区之愿也。瀷鸡窠寄命。又作七十六岁翁。非幸伊怪。九呻八痛。坐少而卧多。只欠游魂之一变。兼之疫疠合围。巷中壮年相继为鬼。不知末抄将如何耳。礼疑草草答去。旧学堙灭殆尽。时一开卷。茫若素昧。何能省记偶中。然近窃有所未解者。凡位卑则财乏。财乏则用简。自天子至于庶人。等威截然。其何敢僭以逼之耶。今无官匹庶。丧祭节目。必上与公卿比并。诸侯之大夫。与天子之中下士同。况庶人哉。时王之制。六品以上只许三庙。则七品以下归之祭寝之科矣。柰之何无尊无卑。同遵家礼之四世耶。孟子谓七寸棺椁之制。自天子达于庶人。恐无此理。宋世立庙者盖鲜。明道事可知。朱子位跻大夫。家礼成于居丧时。而未及修润者也。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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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湖先生全集卷之二十五 第 514H 页

导柩右旋。将由西阶下矣。升必如此。士丧礼云升自西阶。犹用子道也。于庙无告辞。又不必设奠也。
士丧礼朝祖条云重从奠从。按此奠疑殡宫所设之奠。随重而迁也。下文又云彻者升自阼阶降自西阶。乃奠如初。按此谓彻随重之奠。而复设朝祖奠。即上文陈奠条陈鼎皆如殡者是也。家礼因朝奠以迁柩告。即以其奠随以朝祖。别无朝祖奠何耶。
古无启殡朝奠。奠从者疏所谓宿奠也。至庙始设奠。其实朝奠也。且从家礼。
疾书云魂帛在灵座时不用箱。然则只以束帛奠于卓上耶。恐有尘埃之患。未知如何。
设椸于尸南。覆以帕。此灵座也。椅上置帛。恐在帕中。
及墓后设灵幄而无主人之次。主人当在何所耶。在灵幄耶柩傍耶。
至圹便窆。主人恐在柩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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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说不是。若然未虞而先椟何也。山上只用箱不用椟。故至家始椟也。若先有椟。何云以箱盛主置帛后。
观既夕礼质明灭烛之文则疏家所云质明朝日正明之说是也。家礼祭祀之节。必以厥明夙兴。质明行祀。厥明谓鸡鸣以后皆是也。质则必是平明时也。 朝家行祀。无论大小祀。必始于四更一点。是鸡未鸣时也。今俗早祭之规。或出于此耶。张子曰五更而祭。非礼也。然语类云朱子行祀侵晨已行毕。与家礼不同何耶。
凡大事夏后氏用昏。殷人用日中。周人用日出。故子路质明而始事。而孔子谓知礼。横渠之说不过如此。时祭之非礼。不须言也。妄疑鬼神之道一也。恐无三代之有别也。以人意制其早晏可乎。鬼神阴道也。行事于昧爽之前。抑或无妨耶。何敢质言。
国俗四名日墓祀之规。始于何时耶。考之丽史不见。
四节上山之祭。分明非礼。惟寒食古有之。其馀舍庙而奔走原野可乎。其所谓秋夕愁牢之类。出于首露王陵。新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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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下诲有云同原许多墓。以纸榜合祭。始为允惬。后见居墓下者墓与庙迫近。而墙内有主墙外设榜。恐非情实。因以思之。体魄不离墓所。魂气则无所不之。故纸榜可设于庙祭。而不可行于墓祭明矣。俗节墓祀。非若他祭之元有定日。只出于随时展省之意。则同原丘陇许多。不能尽行于一日之内。又或遇雨不可行则虽退日而行。似为无妨。未审如何。退溪李子于温溪墓祀。亦如此云。亦未审然否。
来说是。
侇衾之制。上玄下纁。小敛后用之者。不过标尸之上下也。自袭以前。尸之上下固不难辨。自袭以后。又用质杀。质杀之制。亦用玄纁。所以辨上下也。至小敛后则敛之要方而又裹以衾。无以辨上下矣。侇衾之意。似不过如此。而因以覆柩者。亦不过标柩之上下也。今俗柩衣用纯色。恐非礼意也。
侇衾玄纁。不过玄衣纁裳之义。虽敛岂有不辨上下之理。
家礼袭奠。即古始死奠也。必奠于尸东当腢者。时尸南首。东即尸之右也。按礼尊者居奥。奥室西南隅也。居室西南隅。其势必东向。而饮食之时。亦当如之。奠于尸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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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死东首于北牖下。至饭。南首于南牖下。神不西面。奠东宜矣。
或云古者皆以生麻为布。今俗之麻皆沤之则非古之生麻也。若以今俗言之。生麻难以纺绩矣。此言恐不然矣。
麻虽沤而未及练。非生麻乎。
中国后世衣服。无衣裳之制。而上下相连。朱子野服之制。有衣有裳。却不骇俗否。
深衣非有裳乎。但杀缝而无襞积。
答安百顺(丙子)
不意鸠浦人趁虚传缄。仰审侍奠葆重。恰慰恋忱。岁弊寒凶。域内愁困。何以支给日用。此为贫室之无上通患耳。瀷避疠迁僦。归家息脚不多日。而邻舍之證犹前。狃安遂止。庶人家礼。宜有集成。今俗财出无地。凡有事辄拟贵仕。窘败可立俟。朱子答汪尚书书云天子诸侯之大夫。品秩不甚相远。据春官典命。何尝如此。地不广则财不赡。列国之士。何敢与王臣比并。丽朝庙制六品以上三世。七品以下二世。我朝一遵其规。而七品以下则不论。盖归之祭寝之例。今俗无荫。无田之家。耻不及人。悉皆四世。家礼之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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