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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湖先生全集卷之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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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湖先生全集卷之十九
 书
  
星湖先生全集卷之十九 第 385H 页
答尹幼章别纸(乙卯)
 大有诸阳爻皆应于五。初九非与四有求而四自来求之。是乃无交之害也。非初之自致则虽有害而非初之咎。正如所谓无妄之灾也。然既有害则不可不慎。故曰艰则无咎。如敬慎不败之意也。未知如何。
明黄淳耀曰以九居初。是初心未变。无交故无害。若过此而有交则有害矣。安得慎终如始而一以艰处之。此说极精明可从。
 
劳谦君子与谦谦君子。文势相似。作一句读。恐为得之。劳而能谦。乃为有终。正如大禹之不伐而天下莫与争能之意。所谓万民服是也。若非君子。岂能有劳而能谦耶。如此看未知害义否。
谦之成卦在此爻。故与彖辞同。
 甘誓之五行三正。似指六府三事。言禹之受天下。以九功也。当时其必有序之之道。如洪范之攸叙。而箕子传之耶。有扈既不修九功则乱道败德。得罪于禹可知。此启之所以讨也。其威侮二字。似不著题于五行。若谓五行之序不足叙则威侮孰大于此耶。谷之不言。既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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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之中则不必别举。未知如何。
威侮字。恐于五行三正不衬。故疑其为五常三纲。若以谷在三事中不必言。则又何以言六府三事耶。九功攸叙。与洪范之彝伦攸叙。对勘尤明。
 洛诰秬鬯明禋注。以为成王飨周公。然成王虽欲尊周公。岂可以明禋。加于周公。周公亦岂敢以成王之私飨。禋于文武耶。窃意成王以二卣使禋于文武。故周公之对如此。宿或如齐宿之宿欤。
注说诚有可疑。若作使之禋祀之义。虽似有理。于上下文势。未见妥当。姑从定说。
答尹幼章(丙辰)
节序当秋。病骨益复怀友。玆奉专价问书。既极欣慰。重以哀候支全为幸。而抚时孺慕。又何以堪居。迁滦之计。固知宿定。而礼重事钜。道里亦远。贫室营度。何以了办。牛冈既卜。载见前和。孝思扳号。想益罔极。瀷旧疾怪證。乘凉稍渐闯见。冬寒以后或将难遏。惟以是悚畏耳。贤季遗稿。久欲下笔。病后神思惫剥殆尽。尚无有见成文字。亦恐一朝露晞。有负于幽明。慎友祭文谨还。而顷得耳老书。疾恙侵轶。丌上功程一任阁废。亦为深惜。随之大象谓龙藏存身之义。于随时之意。诚觉有理。其不言龙而言䨓者。以诸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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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故也。所谓泽中有䨓。终觉有未分晓者。夫䨓者龙之用。故震为龙为䨓。䨓藏便是龙藏。圣人取义。安知不在于是耶。以蛊之上九为父兄倦勤废事。故为干蛊之象。虽若近之。其所谓不事高尚。未见有此意在也。虽曰取义不必事同。然倦勤与高尚。气味顿别。是为可疑。以六五为母则诚然。晋小过及此卦言母言妣。皆于二爻发之。必有其义。容俟更思耳。
  别纸
 备要前期一日告祠堂条注。出所当迁葬之主祭告云云。谨按此说。盖因朱子祭告时出主于寝之说。然家礼有事则告条曰止告所赠之龛。而茶酒则诸位并设。今亦依此行之。未知如何。
此段元来可疑。况无举哀一节。则依家礼行之恐当。
 备要前期一日条。厥明服缌就位哭云云。窃谓未及告启。先为服缌就位哭。恐未安。告启时依初丧成服之礼。入就位哭。因出次易服。入哭再拜如何。
此始于丘仪。告启非厥明耶。未出柩而先服成。虽若可疑。姑不得允惬道理。依此行之无妨耶。成服无先就位哭一节。当考。
 考妣位若同日启墓改窆则虽别制服。似无用时。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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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父母之丧偕。不虞祔待后事。其葬服斩衰。注云葬服斩衰。虞祔各以其服。然今此缅礼之虞。既与初葬之虞有异。同日皆在山上。则只依其葬服斩衰之例。不别制服。或不害于礼意否。然先妣一位墓在佗所。葬虽同日。别有启迁一节。此则当别制服否。
临圹虽不必别有其服。启墓异所则似当有其服。与初丧斩齐不同等者殊科。然在未祥之前。功衰在身。依重丧遭轻丧之例。因其故衰。别加缌绖如何。
 备要启墓时祠后土祝。举亡者姓名。窃谓筮宅祝辞。当依始葬之例。告以姓名矣。今此祝辞则恐未然。春秋享祀之祝。固曰恭修岁事于某亲某官府君之墓。不举姓名。今亦同例。未知如何。
似然。
 祝辞中神其佑之四字。恐不必用。既迁之墓。何神佑之有。此四字去之无妨。未知如何。
亦然。
 备要设奠于柩前条云设蔬果饭羹如常仪。主人以下举哀再拜。又云诣香案前奠酒再拜。谨按丧服改葬缌郑注。其奠如大敛。则并设饭羹。似失礼意。且两再拜无据。只依朝夕奠无饭羹一再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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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墓出柩。势必日晏。上食为急。依殷奠例。与奠并设。恐无妨。出柩时当先有哭尽哀再拜。至奠则只一再拜宜矣。
 按曾子问云虞先重后轻。疏云虞当异日。初丧偕葬。固当依此行之。缅礼之虞。既不出葬日。同在山上。且丘原汛扫。亦尝同几。则依佗日岁事之祭。考妣并设。恐未为无理。未知如何。
是。
 备要改葬后祠堂告辞云体魄托非其地。窃谓前既告此意。于此更告无紧。此句去之如何。
去之无妨。
 
备要改葬后告庙。虽引朱子告庙哭之说。然既诸位并设酒果。则有哭未安。未知如何。
此恐据奉祢者云然。不哭恐当。其奉出也。只为哭临故也。为子孙哭临奉出。岂非未安耶。若用子思之礼则既葬便除服。服除又何哭。若不除服。三月之内至墓所则似有哭临之节耶。语类之意未可深谕。
答尹幼章禀目(丙辰)
 易者原始要终以为质也。乾之六爻皆阳。故谓之大明终始。大者明也。终始者以上下言也。时乘御天。皆主乾而言。乾便一圣人。恐非卦外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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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终始。谓圣人事。未有深晓。作乾阳说亦似然。其意若曰大明者终始云尔。
 疾书云云。谨按费直易。以孔子释经之辞为传。郑康成则合彖象之传而附于经文。只加彖象字。窃意朱子既依古本。经自经传自传。故释彖之辞则加彖字于传字之上而为彖之传。释爻之辞则加象字于传字之上而为象之传。故并与彖传二字注之曰彖即文王所系之辞。传即孔子释经之辞也。本义之文。非不明矣。大全以程传为主。而兼载本义。故致后人之疑耳。又曰后凡言传者仿此。已包下象传而言。故于象传曰卦之上下两象及两象之六爻。周公所系之辞也。上下两象。指卦体而言。六爻系辞。指周公所系之辞而言也。此下亦当云凡言传者孔子释经之辞。而上文已包之。故不言耳。未知如何。
所谓先儒。即费直之类耳。如上下两象并谓之周公所系之辞。未知何如。彖传既明仿此之意。至象传又何必更言。
 以贵下贱。以众求之。五居君位而失其权。初虽在下而众皆从之。正利建侯之义也。初以刚阳之德。居三阴之下。亦以贵下贱。大得民之象也。以叶韵言之则易中多有此例。如革震上六之象皆不叶韵。恐未可以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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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初之传文也。未知如何。
其义恰与复初之传相类。故疑其有错误。不独以叶韵故也。
 疾书小畜牵复与比自内。其义恰似云云。窃疑此段未安。初之复自道则为不自失也。故象曰其义吉也。二之牵复。为佗所牵。恐于自强之道有不足。故象又曰虽牵而复。亦不自失也。不自失。恐承初而言也。未知如何。
本意如此。鄙意不过以不自失三字相同故云尔。当以本义为正。
 直其正则同人之中直。即中正也。恐以叶韵故改正言直耳。
似然。
 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此初九无妄之往。所以吉也。其非正有责。不利有攸往。此上九无妄之行。有眚无攸利也。彖传无妄之往止行矣哉。正解其非正不利往之意也。指上九而言也。如上九之非正者。岂可行乎。
亦有理。
 瓶岂有瘦弱之理。器之薄者或可以当此。而彖辞之言匈者。不过指羸其瓶也。传所谓是以匈亦羸其瓶之谓也。羸其瓶与羸其角同。汲井而既羸其瓶。匈如之何。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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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所论恐似未安。更乞下诲。
羸角之羸。传义亦训以困。与此之训败不同。或者与罹同义。瓶罹于物则败在其中耶。鄙说当更详。
 疾书曰涣离也。滞之反也。恐与离散之义不同。愚意说而后散涣者离也。二句皆序卦之文也。传文离散二字合此为说者。则孔子意亦如此矣。未知如何。
曰离曰散。恐皆与人心离散之义不同。如是看则虽曰离散亦可。
 礿虽薄祭。岂有不杀牛之理。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既举杀牛。又云时则西邻之祭。亦非不杀牛也。窃意东邻虽杀牛而夷踞不事上帝神祇。不过为诞淫厥逸之事。西邻之杀牛。惟以祭祀则时也。祭虽薄而岂不受福。故曰吉大来也。如此看未知如何。
以杀牛对礿为说。礿者时也。非杀牛可知。近有一说。按先天图离为东而坎为西。九五西六二东也。夫子以时训礿。杀牛为礿之反则杀牛者恐祭之不时者也。礿本四时大享之祭名。礿不可训薄也。祭不可渎。渎则不能受福。礿者时享也。祭之以时。受福之道也。彼东邻之杀牛。牲鼎虽备。其如不时何哉。彼受福即西邻也。传又曰吉大来也。若指六二则往也。非来也。此义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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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尹幼章家礼疾书质疑(丙辰)
 家礼图为后人作无疑。祠堂序立图诸父诸兄之位。深衣图衣身前后一寸四寸之斜长。与家礼本文不合。又如婚礼袗玄等图。全用杨氏仪礼图。此与家礼何干。疾书谓此图亦必略具于当时。然何可以主式一图。并与其与本文全不相干者而谓略具耶。近得一本。以及前图三字。作治葬章。恐有所据。未知如何。
若果如佗本则元无可疑。但及前图三字。又谁所易也。
 庶殇不祭云云。谨按本注曰伯叔祖父母则恐并指庶殇言也。
并无后者言故耳。
 祭田条宗子主之者。即指大宗之子也云云。谨按本注曰正位祔位皆仿此。而宗子主之。此恐指大小宗而言也。此字指不毁之宗主祭者而言。故如是也。恐与易世章似有别。
诸位迭掌。亦非虚设。于此不可云宗子。此特著大宗之例。
 敛主彻馔在辞神前云云。谨按凡祭彻馔。莫不在辞神之后。此恐与虞祭敛主辞神后彻者。同一例也。未知如何。
敛主彻必是阙文。或在辞神上下未可知。然虞之辞于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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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恐是主不移次之故。则参亦同例。其势辞而便退也。
 褙子帔也云云。字书虽以帔为褙子。然文献通考云宋孝宗朝有司进真红大䌷。红罗长裙。红霞帔。褙子用红罗。衫子用黄红纱。既有红霞帔。而又曰褙子用红罗则帔别有一物。恐不可以褙子为帔也。
衣制随时渐变。理或有此。
 祖庙亲尽。长房权主此礼云云。按有大宗又有小宗。岂可以长房权主耶。
若冠者之祖父是继曾祖之宗子则然耳。
 赞者西面南上云云。按古注虽如此。而家礼则赞入房中而宾筵东序。恐与古不同。
筵于东序。恐自房而出。设冠者之席也。古礼宾赞俱在房中。且赞无独入之理故云尔。
 赞者即席如其向。则在将冠者之后云云。按赞者初立于将冠者之左。而冠者即席西向跪。赞者如其向跪。则恐与冠者并坐矣。
赞者房中西向则在将冠者之左矣。及出房赞立将冠者之左则亦西向矣。栉以合紒。非并坐可能。其势必在后。
 笄礼女年十四听婚。故十五虽未婚可以笄矣。婚礼议婚条十五始笄。而十四亦听婚。恐未有未笄而婚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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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按家礼本文女子许嫁笄则指十四许婚之女子也。是故注曰年十五则虽未许嫁亦笄。此则恐谓过时未许嫁之女子也。
许嫁笄。通指十四十五也。
 二盥盆勺设于室外东隅云云。按本注云二盥盆勺设于室东隅则非室外也。乃室内之东隅也。下文云设酒壶盏注于室外。则此为室内之东隅明矣。
此段宜削。又添勺于室东隅未详七字方尽。
 灵座条未有灵座云云。按家礼本注云设香炉合盏注酒果于卓上。此卓与倚卓之卓恐别。炉合当别有卓。而盏注酒果亦别有卓也。此非移袭奠置此。所谓朝夕奉养之具是也。袭奠则犹在尸腢。故此别设酒果。而小敛则既敛尸。故直设于灵座也。不然则何以迁袭奠而不曰并迁灵座。但云迁置灵座之南耶。
古者有馀阁而无袭奠。今既袭有奠矣。恐不可别奠于灵座也。以为位不奠者推之。咫尺之地。两设无义。炉合则容有别卓。
 小敛条奠既迁则灵座亦当共迁云云。窃意小敛虽不迁灵座无妨。故无迁灵座之语耶。交字佗本多作夹。恐不必以交字委曲为说。而直作夹字之误恐为是。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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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
鬼神依于饮食。奠与灵座。恐不可离。交夹二字俱存尤备。
 按朱子大全祝称土地者四。称后土者二。而其称土地者乃家祭之祝也。墓祭则遵旧称后土。其必有所以然矣。丘氏之舍此取彼。抑何意欤。
一山之祭。如百家之社与一室之祭。有大小之别故耶。然未可详。
 反哭条灵座乃正堂。而至此不复少西云云。按袭后迁尸床于堂中。而灵座在其南。则棺虽少西。而灵座自始死已在堂中矣。故大敛亦云设于故处。此亦如大敛之时而设于堂中故处。非在前少西而今移堂中也。未知如何。
古来殡于西阶则凡殡宫之事。皆在于西阶也。柩之少西。既存此义。奚独灵座在堂中。大敛条盖谓自迁所复设于殡前也。其少西不害为故。若曰柩西而座中不与相直固矣。
 虞祭启门条云云。按既夕礼云启声三启三。注声三三有声。启三三言启。今此虞祭噫歆告启门者。与佗祭有异。无乃以既夕之文故耶。
依士虞礼为解也。如此看亦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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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祥条家礼从简。无练受服一节云云。窃恐未然。正文既曰设次陈练服。又曰出就次易服。注云置练服于其中。此则通男女而言。故其下更云男子以练服为冠。妇人截长裙云云。若因旧衰不改而只去三物截长裙。则当注于就次易服之下。不必预注于此。此一疑也。家礼成服时。本无中衣。则此云置练服于其中者。何物也。此二疑也。应服期者置吉服。服禫者置禫服。则练服固当并设。此三疑也。窃谓以练服为冠。当作以练为冠服。伏乞更赐批诲。
据丧服图式。分明无受服。成服条虽无中衣。此恐不可阙者。文略也。衰虽不改。冠不可不练。则陈服之节。亦不可没也。其去三物截裙。虽疑其预注。去首绖三字。又何在于陈服之中乎。截字分明是就长而截去之也。改长为短而谓之截可乎。练服之服。或衍或布字之误。
 大祥条青碧浅青也。皂白浅白也云云。按本文金珠红绣之外。青碧皂白之类。何尝禁之。只作四色看。恐为得之。
祥无纯吉之理。青者正色。恐不可用也。以鹅黄之例推之。疑其为浅色。皂者橡实所染。亦白黑间色。男子既服黪。妇人何遽用正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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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肉饮酒之说。家礼恐本于温公书仪。而见于小学书者。与古礼说不同。未知如何。
家礼及小学。皆据大记云然。然间传之说将何释。更思之。居丧之礼。尊长强之肉则从。酒则否。酒重于肉故也。或者祥而始肉。禫而始酒。而大记间传即互明者耶。大记先言肉。间传先言酒。疑若如此。然既祥弹琴及朝祥暮歌之类。终有不合者。未知何故。
 家礼祝辞米面食。非黍稷而称粢盛。然则非但醴齐之违实而已。又古礼虽有正羞庶羞内羞之名。而家礼汎称庶羞则米面食蔬果鱼肉之类皆举之矣。未知如何。
不但米面食。既有饭矣。称粢盛固宜。汎称庶羞或有之。
 四时祭条既无尸则二厌亦杀节而为启阖之例。又去阴厌而只有阳厌云云。按士虞记虽无尸。亦有阳厌阴厌也。其文云无尸则礼及荐馔皆如初。既飨祭于苴。祝祝卒。疏云今无尸。祝祝卒。飨神讫。无迎尸以后之事。据此则设馔飨神与有尸一也。而但无迎尸以后诸节。此似分明。而疾书云只有阳厌者。或未及照管耶。然则先设蔬果。或是阴厌之义也。士昏礼醢酱之类。先设房中。则家礼昏礼先设蔬果。安知不由于此耶。然则先设蔬果之类。以阴厌言之。恐未为不可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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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尸则只有一厌。何云有阳厌阴厌。又去阴厌而只有阳厌九字果误。宜削。醢酱之先设者。与厌何干而引以为證。
 子当祔于己之考。而若己在则孙无所祔。故姑亦祔于考云云。按班祔条子侄祔于父则此孙字恐侄字之误。礼无所祔则中一以上而祔。今以己之孙祔于考似未安。未知如何。
或然。然以中一以上为證则未然。祔祭则可以如此行之。设位则有妨。设位条云妻以下则阶下。何可中一而祔耶。
 本位无者云云。按本位无者。非指祖妣尚在而子妇等无所祔处也。盖谓高祖考妣等本位。无叔伯祖父母等祔位。则祝不言某亲配食也。未知如何。
以无所祔。为本位无可乎。
 墓祭条侑食说曰墓祭设馔。如家祭之仪。设如家祭设蔬果之设。馔即家祭进馔之馔云云。按设馔二字。分作二义。为有饭羹之證。然恐有害于文势矣。上文具馔条曰墓上每分如时祭之品。则虽不如是分析。而其义自明。未知如何。
煞明吾意。欲明其与饭羹同设于其初。
 先祖祭条瘗毛血之瘗。丘仪作进者恐是云云。愚意祖考位首心一器。足脊又一器。祖妣位肝肺一器。足胁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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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器。皆两两为列。而毛血则特出故瘗之耶。不瘗或恐亵污矣。抑有求阴之义耶。
其可瘗于祖考位前。
 虞无炙肝之义。疾书备矣。然士虞记无尸之祭无从献。疏主人献。宾长以肝从。主妇亚献。宾长以燔从。宾长献亦如之。无尸阙此四事云云。此语恐当添入。未知如何。
当更详。先言从后言献。亦似有献无从之义。
答尹幼章尹源明(东箕○庚申)
俄从外还。伯公已历过矣。源明书留案矣。既失晤语。谢答亦阙。叹缺难胜。槩审岁新。佥候万重。是甚慰释。瀷自冬入春。鼽嚏不宁者三。虽免委顿。盖其衰相然矣。孟儿传公意常武三事。与费誓不同时。然均是伐徐事。糗粮桢干刍茭。即用师之不可阙。举而当三事之目。恐是允惬也。方里而井。何谓与周礼不同。周礼有两说。十夫有沟则二十五家为里。九夫同井则谓之方里。方里者纵横三百步也。其十夫之制积至百夫。十字中开。各成五五二十五。而一里纵横五百步。故曰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以此谛看如何。昨年与金重镇话及畏庵丈堂室之说。重镇云李丈自言。此不过一时用功规模。初非大关捩。既得之后。便是筌蹄。余谓儒家操术。自有一直路径。岂有前者由之而后人不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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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理。重镇不答。顷至京。与李君汝谦夜语。汝谦云赵光甫俄过云李丈晚年。自言堂室之论。终觉偏重于气一边。不可一向主张。集中有后来改定文字。修定遗稿。当并著前后两说云云。余云李丈平生文字。行行皆是。句句无佗。若以晚来改定数语为主。从前许多卷帙。便是距脱。存之何益。李丈自是朴实做功。毕竟脱然大斡旋。不累于旧见。固是大幸。然昔者往复之后。不有一字开示。及其末年。造款从容。而寂然不提。只密付于门人弟子。使当时不得极意面讨。俾有窙豁痛快。是为深惜耳。方拥衾涔涔。拨昏布此。付之趁虚便。冀有传达。不宣。
答尹幼章问目(辛酉)
 周颂噫嘻章。疾书云一县之地方五千步而一万二千五百夫。愚意方五千步则当为二千五百夫。一万字恐衍。又云一遂之地。开方算之则万一千二百步弱。纵横各一百一十二夫。愚意以地则四百四十步为剩。以夫则四十四人。溢于万二千五百之数。此恐未安。又云二十五家为里。方五百步。以井法三百步为里则为三十七里。以沟洫法五百步为里则为二十三里弱。若举成数则皆可以称三十里。愚意里法当有定制。或以三百步或以五百步。恐未然也。勿论十夫九夫。里则皆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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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步为法。而邻里者恐别为受廛之制。与比闾无异。盖一里九百步之中。处二十五家。则当各得六十步。故曰五邻为里。而其田则必以四县之民所受为制。然后方合于万夫有川。恐不可以邻里之法混而一之也。未知如何。
更考本草。二千之上。原无一万字。传写之误也。九夫同井而三百步为一里。则五邻之方五百步非一里乎。以田则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以家则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以夫则五伍为两。四两为卒。此皆一义。而与井地不可合。鄙书开方之说。亦似苟且。或者三十里之三。即二字之误耶。方二十里为四县。万夫之田而十千实为五千耦也。来诲云邻里别受廛一井。处二十五家则各得六十步。虽似近之。然六遂之法。自五家至于酂鄙县遂。皆一夫受田百亩。沟洫浍川。以达于畿。岂可与井地混沦作一说乎。更考之。六遂之田。必曰廛。井牧则必曰贡赋税敛。其谓别为廛居者或者信然耶。井地树蓺五谷。凡民生日用亦多。桑麻所以资衣服。旨蓄所以御冬。牧养所以奉老。兼之门庭筑场。恐非百亩不可。诗曰十亩之间。桑者閒閒。树桑至于十亩。馀可知也。所谓五亩树桑之制。特孟子一时权宜之法。非周家之成制也。此意未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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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明生则魄死。明消则魄生。验之盈朒可见。若以十五日望则十六日为旁死魄哉生魄。若十六七日望则十七八日当为旁死魄哉生魄也。是故明之始生曰哉生明。又曰朏。魄之始生曰哉生魄。天阴不可验则曰旁死魄。盖望日则魄死。此谓十六七日。与死魄相旁也。明之既圆。日月相望之时。故曰既望。明之消尽。月光尽晦之时。故曰既生魄。既望者十五月盈之名。既生魄者晦日明死之名。以此推之。武成所谓壬辰旁死魄。恐为正月十六七日。而二月三月俱小则丙午当为四月三日哉生明。丁未为第四日也。其越三日庚戌。与佗例不同。三恐四字之误。而既生魄一节。当在王若曰之上。依程子所定。恐为是也。
均是一物而或曰如此。或曰如彼可乎。鄙前说不混称不改字。上下皆通。更须参阅。
 郑困斋学庸心性说曰。全无兆眹之可验而有未尝息者性也。犹有痕迹之可寻而有时而昏者心也。又曰本体之灵。有未尝息者。愚谓未尝息及本体之灵。本来论心语。恐不可以此论性也。痕迹可寻。似指心之应物处。然与心兮本虚应物无迹者异。亦似未安。
大学明德明命。皆主理而言。虽谓之未尝息可也。兆眹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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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若形声之为稳。犹有痕迹以下有病。寂然不动。何尝有迹。感而遂通。亦何尝时昏。
 在义为理说曰在义为理。若言物则物或有违其当然者。言义则物在其中而切于心。愚谓在义为理。恐未安。程子曰在物为理。处物为义。既曰处物为义则岂有违其当然之虑乎。在义为理。见于程书刘元承手编。然以例推之。义恐物字之误。潜室陈氏之解。退溪答禹景善书。亦不可明晓。
窃想程子意。此句居在天为命在人为性之间。与继之者善相似。义者宜也。善之名也。只形容理之本善。与在物为理之说。指意不同。不必若是拖说也。陈氏之说退溪之答。恐亦非其本意。以物易义。又何必然哉。
 礼字两说曰理无形而发见于阴阳者谓之节文。圣人因其节文而品节之。又曰礼者循理之名。理有自然之节文。循自然之节文谓之礼也。愚按朱子曰礼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礼则天理之节文也。而今谓发见阴阳。似有过高之弊。循理为礼。不循理为非礼。然若曰礼以循理得名则未循理之前。礼为何物耶。似未安。
四时行百物成。自是天理之节文。圣人则而效之。便是礼。此恐无妨。天理之节文体也。人事之仪则用也。循自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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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文者。似以仪则者言也。用之未显。体固自在。
 知字义曰知觉之知体也。知好恶之知用也。按朱子曰心之知觉。一而已。而所以为知觉者不同。是指体乎是指用乎。但看其所主言如何耳。恐不可如此立言也。
知觉不昧体也。知寒觉暖用也。如是看无害。
 答花川书曰为外祖父母著白笠。按五服居处饮食自有等杀。且为父母。家礼小祥后黪纱冠带出入。从时制也。今为外祖父母著白笠。恐大骇俗。
诚然。
 论继后则曰爱财利而割天属之爱。论节义则曰出乎礼义之规。不屑性命之正等说。恐有过高迫切之病。论朱子先后所见处亦然。困斋之崛起微下。乃心孔孟程朱之学。方领矩步。步步促促。虽为后学之必可法。然其论学之际。未免有差。由其自处太高。故其为说亦未免过高也。此所以不免耶。
继后为近世大弊。勿论宗支远近。而有财者必立后。此盖有激而言也。东汉节义。视古圣贤处义为何如。此翁虽以此不免。而其言固当。盖所值之不幸。志士之泪。尚今未沫。吾不欲执迹而论之也。其论先后处。似亦有之。何谓过高。
 孟子尽心章疾书云语类尽心作诚意事。为后来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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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更考朱子大全答朱飞卿书曰。尽心之说。当时见得如此。故以为诚意之事。后来思之。似是知至之事。当更寻旧说考之。然则集注初年为诚意说。而今定为知至说者。恐为后来定论也。未知如何。
语类分明说尽心某初间把做如大学知至一般。未说及行。后来仔细看。如诚意字貌样。是真个恁地尽如恶恶臭如好好色。知至亦兼。诚意乃尽。又曰某前以尽心为知至。至今思之。恐当作诚意说。此岂非前后之改定耶。如孟子知言中庸自成之类。亦分明说前说之有误而未及改。此亦恐如此。其答朱飞卿一书。又是意外。或者初间作知至说。中间有语类答问。后来更答飞卿书如此耶。未知孰为先后也。第当更思。
 中庸首章疾书曰其戒慎恐惧之间。须有中始得。愚意戒慎恐惧。所以存未发之中而不失也。下一有字。恐不为言语之病耶。未知如何。
未发之中。中之体也。于此下中字。恐似无妨。
 又曰性理也。姑举理以明此性非佗。只从这理做成云云。愚恐使人看作性外有理。且做成二字亦不为言语之病耶。
理者悬空说。在天亦理。赋于人亦理。既赋以后则谓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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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赋之前。说性不得。以此言之。虽曰做成亦可矣。
 系辞上篇第五章疾书曰阳继阴则释继字之义。比本义似更密。而但以一阴一阳。谓阳继阴。则于动静开阖之机。恐似著一边。凡盈天地之物。莫不生于阳而成于阴。今谓形阳生阴。恐未安。继之以后则成之者性之事也。于此下匈与恶字。亦恐未安。未知如何。
此段。耳老以为不协。已更删之。但云一阴一阳。阳继阴也。万物莫不生于阴而形于阳。则凡天下动植万殊。皆一阳中物事。阳之继阴。其理本吉。物之继阴。其性本善。其或匈或恶。即继之以后事。如此说稍稳。盖阳以阴为本。阳之所由生则阴也。生则形。故曰生于阴而形于阳。若从兆眹以后者言则阳始之而阴成之。其所主言不同也。成性以后吉匈善恶。何物无之。但非继之之本然也。
 中庸二十七章广大注私意字。高明注私欲字。愚意心之不能广大者。为私意所蔽也。此程子所谓一有私意。欿然小之意也。若有私意则又析理不能尽精微。故下私意字。心之不能高明者。为私欲所累也。上达天理则日反高明。下达人欲则日就污下。所以处之不能无过不及之差也。故下私欲字。如此看未知如何。
如此看尽好。广大与精微相对。精微属乎析理。故训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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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下意字。高明与中庸相对。中庸属乎处事。故训高明则下欲字。此意已在鄙稿中。更可参考。
 诗楚茨祝祭于祊。疾书以为祊绎二祭。不通于大夫士。然按少牢馈食礼。有司彻。既是傧尸之祭。而注疏皆举绎以况之。但绎是明日之祭。祊是当日之祭。则傧尸者恐是祊祭之名。又鼓钟送尸。集注云出入奏肆夏。然惟天子飨诸侯有肆夏。絜尔牛羊。惟上大夫之卒哭得用太牢。此亦可疑。并乞下诲。
必曰傧尸。曰有司彻。未尝称祊。疏所引亦皆天子诸侯事。而礼器为祊乎外。注云祊祭明日之绎祭也。是则二者同谓之祊也。以此疑大夫以下虽傧尸而不以祊名之也。且其送尸肆夏絜尔牛羊。俱不可晓。曲礼有大夫以索牛之文。并宜参考。
 诗集注以楚茨信南山甫田大田等为豳雅。以思文臣工噫嘻丰年载芟良耟等为豳颂。然按周礼籥章祈年于田祖则吹豳雅击土鼓。以乐田畯。国祭蜡则吹豳颂击土鼓。以息老物。今按楚茨信南山分明为祭先祖之诗。而甫田大田有田祖田畯之语。又是祭方社之诗。则与籥章祈年田祖以乐田畯之文合。其有两篇者。一为中春祈年。一为中秋报赛。其为豳雅无疑也。思文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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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后稷之颂。臣工噫嘻既为戒臣工。而礼年报赛。恐非常用之诗。惟载芟良耟有胡考之宁。百室宁止之语。则与籥章息老物之意合。其有两篇者。亦如豳雅之例。小序以为春祈社秋报社稷之诗。恐得其意也。夫迎暑迎寒。只用豳诗一篇者。篇中并举四时之事。故迭用之。大抵七月甫田大田载芟良耟五诗。皆专言田事。而其载事馌彼等语。不约而相同。此为豳诗豳雅豳颂之一證也。未知如何。
吾意本如此。而来说尤极精密。可喜。亦尝思之。豳属于籥章。而以雅以南以籥不僭则豳雅豳颂。即籥诗也。笙有六篇。管有新宫。则六篇为笙诗。新宫为管诗也。金奏肆夏则肆夏为金诗也。其用各不同。孔子删定而或在三百篇中。或别有其诗。都未可详。
 家礼祭祀时启椟纳主。必于西阶何义耶。按特牲礼祝迎尸于门外条。郑云就次而清。然则尸谡之后。亦当入次。或者启纳于西阶者。遵此义耶。
不宜自庙出主西阶之事。势之当然。或因此为之节。亦所允惬。
答尹幼章(辛酉)
心统性情图说。话愈多愈不明。今别为图。只私自志见。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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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致谤之一端。非相知之深。何敢出手。来孝之义。于孝字恐不妥帖。孟子注之江之江。分明海之误。汝水虽于禹贡不著。如济漯之漯。亦与同例。未知如何。袒免之礼。今俗不行。如其情理之不可已者。用白布巾。违古骇今。反不若直遵古礼之为当。今俗于缌功之末。未有服衰者。布巾之类。与袒免未甚远也。且有同爨之文。依此为布巾带之制。未为不可。不然只吊服环绖。抑宜矣。曾见内外兄弟出后降服者如此行之。亦允惬矣。诗注磬作之义。是当时俚谚。依其说作譬谕看足矣。岂复有佗说。姜嫄若果元妃则周礼之只享先妣又何意。谯周所谓弃父未著。亦据周礼云然。故又以为帝喾后世之妃。然后稷封于邰。有国之君也。恐无知母而不知父之理。其曰无所配者。或者得之耶。今之庶子祭母而不敢配父。何以异是。马迁元妃之说。未可准信。夷玉未知所以为宝。或传世久远。或得之非常。皆可以宝重。如此者虽常玉。亦合宝藏。其谓东夷之美玉。未知其谁得也。
答尹幼章(辛酉)
寒意陡剧。耐过不得。不审佥履何如。向日胤哥之归。适值扰恼。不能该答。更无便可以达缄。殊觉瞻叹。前云瓶粟将罄。俯育之忧。亦必关心。何以料理。瀷怕寒愈甚。衰境宜然。
星湖先生全集卷之十九 第 398H 页
日课小儿辈。自无暇隙。此亦分内难免。只得任之。退门诸人虽欲完聚成录。时世已远。闻见未广。终恐难就。内外录之说。思之亦详。然君子之所以教者。有答问之例。如孔门樊迟陈亢之类是也。今皆在七十子之列。则平日向仰往来竿尺频烦者。咸在收录。而别下文字。略著其浅深。未知如何。四七说今复谛思。觉得前说犹有未明。更加一篇跋语。别纸录去。幸乞细绎。还以见教。此大论也。岂容草草便止。从来妄意说得完备。今因诸君辨订。惹起端绪。于此益知义理无穷。而执迷不移者为不通也。太极图精粗本末无彼此者。熊说虽若有理。若以精本属理粗末属气则所谓无彼此果何指。盖谓彼亦有精粗本末。此亦有精粗本末。发用者气而所以发用者理。若理不如此。气何自而如此。此吾所以云尔。不知幼章之致疑者何居耳。朱子谓易之诸爻。著个实事。便是死杀了。如箕子明夷之类。虽似有的指。圣人既云箕子以之。此本有其象。而箕子以之处变也。以此例之。凡高宗帝乙文王之类。皆古人占得处事之卦。而易中载之也。虽著个一事。其所以著者依旧非死杀了。其吕尚微子等各有所当。大槩如此。未及细研。不敢质言矣。其大壮无妄之互言动与天。亦未可以深晓。惟宜更入思议也。近有人父先亡祖母后亡。因事势之碍。欲先葬
星湖先生全集卷之十九 第 398L 页
祖母。瀷以嫡孙题主为嫌。其人乃先葬父。后更思之。于情则父重。于义则祖重。葬先轻而祭先重。故葬与祭皆宜先祖者。古亦有此说。嫡孙虽未及父葬。既受重而服衰。恐无不可题主之义。深悔误人重礼。未知幼章以为如何。春来拟一进为数日盍簪之计。衰懒不振。亦未知可得谐否耳。
答尹幼章(壬戌)
冬间两简。承以慰释。岁色倏新。不审履用动静日有冲裕。数日前答源明书。俾有传达。或已及递照。瀷年增感深。若海之无畔岸矣。孙女发痘而證轻无忧。以是稍宽耳。别纸申复。多少肯綮。未易看破。比缘岁时客扰。自无精力可以及此。近始投隙略阅。其间恐有不相契者。鄙意惟公喜怒一端之外。不动本见。盖四七之论。祖于孟子礼运。彼所谓四属之理发。彼所谓七属之气发。此都无可疑者。新篇中已详之也。或有敬其亲则喜。紾其兄则怒。丧其朋则哀。害其众则惧。虽非一己之私。皆从物我同体中发出。此离一其字不得。则与礼运所指。毕竟同根。夫然者可以公私二字断四与七矣。孟子所指恻隐羞恶。即仁义之逆境发者。有逆必有顺。仁义之性。顺境为情。其名如何。其有犯谏而反喜媚贿而反怒者。著私字不得。岂不可归之理发乎。此别是一般说。非与于向之四七理气之义也。然喜至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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寐。怒至于奋然。又是志一动气者也。虽非不寐奋然。犹是喜怒之貌象。且向所谓舜之怒。如物之照镜。己不与焉。则与羞恶之恶奚别。此皆更加谛思也。夫心之动。有从理发从形气发。莫非感物也。何必更言自发及因事发。所因之事其更有理义形气之外耶。其或无端忽起者。亦莫非心内思想而动。这便是感物也。其无故而喜怒倏闪不定者。不过心之病耳。然则有发于一己之私者。有发于同体之私者。有发于义理者。必须分三段说。究极于毫忽之际。方可以语此矣。纲领既断。节目之未合者。自可渐至于同归。今不一一辨答。瀷亦何敢自是。惟思良友药石之诲。易说猝看难了。若乾坤为两仪。合震巽为四象。则何谓两仪生四象。八卦亦然。此于文义恐有不著。其太极下面一圈四系者。看作五行各一性者甚似精细。妙合而凝道在器中。毕竟同义。但有先后之分。希夷之道。安知不兼此两义说耶。理有精粗本末者。与程子理无精粗本末之说。恐无异同。比之如事有大小。又或曰事无大小云尔。若曰理有精本而无粗末可乎。明夷说谨闻命矣。
瀷今年恰为六十有二岁。孤露残龄。感念弥深。昔先君捐世于西塞谪居。不肖生未及晬也。居然甲子已周。又见此壬戌。怆恍悲闷。当如何。近时有宰臣某幼孤。及至丧年。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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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庐墓。士大夫传为美事。顷者有亲识数家以此来问。虽涉过中。近厚可尚。故不加非斥。未知其人能果行否也。今不肖又当此情地。然礼不可径直断行。在古无所考。退溪先生生于辛酉。至明年壬戌六月其先考没。后先生寿满七十。而未闻如此义起则此为可法也。不肖之先忌亦在六月。其年月之巧相符合。亦一异事。时阅先生年谱。益惹悲绪。未知明者以为如何。朱子答叶味道曰补填如今追服。意亦近厚。退溪答金而精曰观亦近二字。其非得礼之正明矣。既失其时。而从事吉常久矣。一朝行丧。已不近情。假使无衰绖之制。其失正礼则均也。凡非常骇眼之事。无裨于至情。而徒不免为近名之归。惟望心下商量焉。
妾子之子其祖母亡。不承重。其义甚明。但次子在则长孙服期而次子三年矣。主丧在谁。既不承重则重服者恐主其丧。然佗日承其祀者长孙也。此又可疑。其养于祖母者犹可以辥绅事为据。不然则尤无所考。此果何如。通典既以庶无传祭为断。似当以服之轻重处之耳。至于题主。尤似难处。妾母不世祭。于子祭于孙止者古道也。既无其宗。长子前死则次子是当祭之主。属称旁注以次子题之。而长孙虽在。不得与焉可耶。至佗日循俗规长孙又祭。则如后世长房之例为可乎。昔明道先太中而没。伊川主其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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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式又伊川所刱。当时必以伊川题主矣。凡宋朝之礼皆然。至主丧之次子没嫡孙主祀则方始改题。此外恐无佗道理。此或近之耶。
答尹幼章问目(癸亥)
 论语首章学而时习注。学之不已如鸟数飞也。若统言则习亦学。谓之学之不已似矣。然若分而言则学与习各为一事。然则学之不已者。似于时习之训太偏重也。且下文云既学矣。又时时习之则已与上文学之不已者。语意似别。愚意不已者时时之意也。学恐习字之误也。虽有学习之文。然若以学之不已为训则与小注学了又去重学之意相似。于时习之训似不足也。未知如何。
今且依文解之。学效也。以知言则人知而我不知。我便去效佗知。然后时时省学。耿耿存养则时习也。以行言则人能孝悌而我却不能。我便去效佗孝弟。然后行之不怠。久久益勤则时习也。学乃习之劈头处。习是学之温绎处。既以数飞训习。不可曰习之不已如数飞也。学在习前曰重学则未安。
 大学传十章老老长长恤孤三者。以文势考之。似是及人之仁。非老吾老之意也。上章既言家齐教成。此章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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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之众。若无政而齐之。岂可言治乎。是故为养老敬长恤孤之政。而民兴于孝悌不倍。故知其所同而因以为絜矩之道也。恤孤者果是吾之幼则当曰幼幼。若以幼吾幼谓之恤孤则不成说也。然则孤非指吾之幼。乃人之幼也。此即文王四民所先之一也。孤既非吾之幼则老与长亦当同例。岂非人之老与长乎。夫老老长长恤孤之法。既详于王制。略著于祭义。而如乡饮酒之类。实此章之注脚也。其言曰乡饮酒之礼。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听政役。所以明尊长也。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养老也。民知尊长养老然后乃能入孝出悌。民入孝悌尊长养老而成教。成教而后国家安也。君子之所谓孝者。非家至而日谕之也。祭义曰先王所以治天下者五。其三曰贵老。为其近于亲也。敬长谓其近于兄也。慈幼谓其近于子也。据此诸说则可知老老长长恤孤。为及人之仁也。未知如何。
此说近之。安知本意不如是耶。朱子之意。贵老曰老老。敬长曰长长。至慈幼变文言恤孤。亦必有其义在也。故老与长属之己。孤属之人。瀷亦曾依文解之。幼吾之幼。人人皆能。何待于上行下效乎。惟孝悌不然。必也居上者躬先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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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率之。然后民方兴起也。故老与长属己。幼幼不系于善恶则不可曰上幼幼而民兴慈也。居上者必须恤人之孤。然后方始为善行。居下者力有未赡恩有未遍。故其效上而兴于行也。不过不倍其故旧亲戚之无告者。如是看亦有曲折精细。
 中庸十三章所引伐柯诗。似以执柯伐柯。明以人治人之意也。执柯之柯。比治人之人。盖人之于人虽各人。而吾之道即彼之所有。彼之道即吾之所存。此道所以不远人也。此柯与彼柯虽各物。而此则与彼则一也。然则彼柯之则在此柯而为不远也。睨而为远者。不知此柯之则与彼柯之则不异也。人之为道而远人者。亦犹是也。下文己与人子与父。莫非以柯伐柯之意也。如此看未知如何。
治之者与待治者。均是人也。道不远人之人则通之矣。以此言之。以人治人两人字。疑若属之两柯字。然以人治人。只是悬空说。不必分彼此说。柯之要在则。人之要在道。以道治人。岂非其人之道乎。如是则宁复有睨视为远之患。
 此章下文注以道不远人。为夫妇所能。以丘未能一。为圣人所不能。恐未安。此章所谓道。似非专指细事。不可以夫妇所能言。孔子所谓未能者。莫非人伦所当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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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圣人于此果未能。岂可谓圣人乎。此与上章圣人所不能似不同。未知如何。
圣人所不能。朱子虽以没紧要当之。不贴于及其至也之文。章句所谓尧舜病博施者。固为至当。然则圣人虽欲致力。实有所不赡矣。丘未能一者。不过圣人之谦辞。语有不相侔。来书更可商量。
 周礼大伯宗享先王之祭有六。而二则肆献祼馈食。四则祠礿尝烝四时之祭。注以肆献祼馈食为祫禘二祭。诗天保亦曰礿祠烝尝。在周盛时。四时祭名不变也。明堂曰夏礿秋尝冬烝。公羊传曰春祠夏礿秋尝冬烝。亦不变者也。其佗诸篇所言。错杂不一。而分明有变易者。王制曰春礿夏禘秋尝冬烝。而天子犆礿祫禘祫尝祫烝。诸侯礿犆禘一犆一祫尝祫烝祫。祭统曰礿禘尝烝。又曰礿禘阳义也。尝烝阴义也。禘阳盛也。尝阴盛也。故曰莫重于禘尝。禘尝之义大矣。治国之本也。祭义曰春禘秋尝。禘有乐而尝无乐。郊特牲曰飨禘有乐而食。尝无乐。阴阳之义也。中庸曰郊社之礼。禘尝之义。仲尼閒居曰郊社之义。所以仁鬼神也。禘尝之礼。所以仁昭穆也。此与中庸之说相表里。而其以禘尝为大则诸篇之说。莫不皆然。而郑氏以王制祭统所言祭名。为夏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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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以祭义春禘之禘。读作礿。然祭统篇末继以孔悝之鼎铭则似是当时通行之祭。而非夏殷之祭。足以为證。春禘之春或可作夏。而读禘为礿似未然。伯循之讥。恐为得之矣。春秋闵二年夏五月吉禘于庄公。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太庙。文二年八月大事于太庙。宣八年夏六月有事于太庙。昭十五年二月有事于武宫。桓八年春正月烝夏五月烝。十四年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盖吉禘。讥丧未毕也。禘太庙以致夫人也。大事太庙。跻僖公也。有事太庙武宫。以仲遂叔弓之卒而书之也。一岁再烝故书。遇灾而祭故书。然左传以有事为禘。公谷程胡皆以大事为大祫。然则此与王制祫禘特禘者同。与小记大传禘出祖配之祭不同。赵氏以禘为上及文王之祭者何也。郑氏注祭法禘黄帝等说则以禘为祭天。圜丘郊为祭上帝祖宗。为明堂配上帝之祭。明堂配祭亦一禘也。并时禘之禘有三名。又异于诸儒之说矣。大传曰诸侯及其太祖。明堂位曰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太庙则亦及其太祖之祭。非上及文王之祭也。赵氏虽以祭统为主。而以禘为上及之證。然祭统但云成王尊鲁故赐之重祭。外祭则郊社是也。内祭则大尝禘是也。夫大尝禘升歌清庙。此天子之乐也。明堂位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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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世世祀周公以天子礼乐。祀帝于郊。配以后稷。灌用玉瓒。升歌清庙之诗。然既与尝对言则此禘亦诸篇所言之禘。而非禘出之禘也。不然閟宫何以极言祭祀之盛。而只曰皇皇后帝皇祖后稷周公皇祖。而不及文王也。左氏引此诗于宋祖帝乙之下。而但曰后稷亲而先帝也。鲁儒极言用天子之礼乐。而明堂位祭统不少见上及文王之意。而小记大传只云不王不禘。王者禘其所出。诸侯及其太祖何耶。程子曰诸侯无所出之帝则止于太祖之庙。合群庙之主。此之谓祫。此主公谷之说。而不从伯循之语也。此训恐当为禘说之公案。但其四时之祭名不同者。盖春秋之世。非但时月之错乱。百礼皆无序。上自天子下至诸侯。祭名皆变。无肆献馈食之祭。而禘为四时之一。祫于四时之祭。混并为一。此王制有祫禘等语也。祫与禘本王者祭名。非诸侯之所当举。而礼变之极。又不当禘而禘。不当烝而烝。此春秋之随事著法者也。伯循所谓汉时诸儒见春秋两度书一春一夏。所以或谓之春或谓之夏。各自著书。不相符会。而郑氏不达其意者。似无改评。但主祭统谓上及文王则恐考之未详。孔子所谓自既灌以往不欲观之者。禘本非四时之祭。而既变为四时之祭。名已不正。既以玉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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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后。用天子之乐。故祭统曰献之属莫重于灌。声莫重于升歌。孔子所谓不知禘说。鲁之郊禘非礼者。正为此而发。未知如何。
此段考据甚详。瀷元来未甚晓。今且从之。马贵与有禘祫说甚该举。曾见之否。病中不能较阅矣。愚意王者之祭。其道不一。其必有各祭于庙者。有祫其世数之内者。有及于祧主者。有及其所出者。虽不详其何祭为何名。而礿禘尝烝是也。虽各行于四时。而非四时之祭名。故或禘于秋或烝于春夏而无不可。若果四时之祭名则彼数君者。纵谓非礼。而祭之足矣。何必曰禘曰烝耶。然则非祭易其名。即易时而举此祭也。所谓既灌不足观者。僭在于及其所出。灌而迎尸。其僭始显故耳。以意臆之。追远之义。禘最为大。以春者一岁之元。以夏者德运之配也。此不过时制之变。自东周以后。时月之名亦变。何足异也。
 家礼时祭陈器有醢楪。而献从时不加醢。冬至之祭则加醢以从。或者时祭之阙文耶。愚意按公食大夫礼凡灸无酱。注已有咸和。疏云已有咸和者。如今人食炙。然则冬至之献从。只是切肉切肝。而不以为炙。此是不咸和者。故加醢而进。时祭之肝肉。既已为炙加醢和。如今人之食炙。故献时不加醢耶。醯酱一也。古人重醯。故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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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醯为主。而设于匙箸之东。今人既重清酱。而醯醋别无所用。则以清酱代醋楪设于匙箸之东。未知如何。
郑寒冈引郊特牲煎醢之尚。贵天产之文。谓设而不用。退溪答未详。吾意士虞及馈食礼。皆有擩醢之文。即肝醢并也。初祖祭加醢。亦于盘中加之。时祭何以异是。清酱于古无考。时俗之所不可阙者也。据古者菹必以醢间设。今俗设于淹菜之旁可矣。
 今人于无服及朋友之丧。以吊服加麻之文。加环绖于首。然按周礼司服环绖锡衰疑衰。缌衰皆是吊服。而环绖非加麻也。加麻者。按丧服记朋友麻注云加缌之绖带。其冠则士素爵弁而服缌衰。庶人素委貌而服白布深衣。奔丧妇人降而无服者麻。疏亦云麻谓缌之绖。然则加麻者服吊服之三衰而加缌之绖带也。今人于缌小功之丧。未必为衰绖。而反为无服之丧加缌之缌带。不其重乎。愚意如欲从古则加缌之绖带而已。不尔则布巾布带。似合于情礼。未知如何。
图式云疏家合小敛环绖与吊事弁绖二者而为一矣。彼一说也此一说也。今人于功缌之丧。只以巾带成服。而必于缌之降无者加绖。失轻重之序矣。如内外兄弟之降及同师同业之朋友。祖父母迁葬之类。只用素带。恐非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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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用布巾带何害。从古则功缌与吊服皆有衰绖。循俗而俱阙之。只存衰之布带。俗制之头巾。未为不可。即功缌之有阙。非吊服之滥加也。若曰全无等杀则彼功与缌。亦岂无别而俗例如是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