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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x 页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书[六]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00H 页
答宋晦可(明钦○戊午)
此身终鲜。惟幸以大心为弟。如手如足。未忍一日相舍。而今遽失之。顾今世运衰飒。安能久住得此等人物。而平日相期。亦不谓草草若此。况一门继绝之望。都无可恃。冤酷痛割。尚忍言喻。远书驰慰。良荷良荷。秋暑侍学安胜。服人尪劣粗遣。而渠已于前月旬日入地。灵几亦随其兄西归。块坐空山。此何人哉。鹤泉之胜。未曾一寓目。而渠酷好之。临死犹眷系不已。其忍负诸。方令儿子续成其志。与君家龙游为辅车之势。设令他日屋就。使老子徜徉其中。而贤辈时与从游。亦何乐之有。然而此犹足以慰渠长逝之恨否。语及于此。悲涕无穷。葬时不乞人挽诔文字。而哀其死者往往不惜一言矣。佥贤亦有意否。虽后时亦不忍不相闻也。无由相持一恸。徒增哽塞。
答宋晦可(辛酉)
岁初书问。昨日始自安洞递至。喜闻学履履端增福。惟远违慈闱。情事可念。此身逐年益衰。今则便成笃老人样子。谅由不学之故。回顾茫然。徒自悼叹。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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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到何卦。重理四书。固为得计。然凡书草草读过。更俟后日。实为学者之大患。古人于周礼注疏。一读便焚去者。视此果何如也。
答宋晦可
年谱闻方始役。殊以为幸。别纸所询。签付以还。就此可更存财量也。跋文如可以发挥盛德之万一。则因之托名于卷末。岂非至愿。而苟不能然则数篇之小而有序有跋。似重叠。不如独用先正文字之为得体矣。
  别纸
 
一卷第十二板李行进,李时楷等出入勋宰之门云云。
此事载在文集。举世所知。则初非可讳之事。况此是先生本文。后人何敢用意增删于其间耶。两家既为婚姻矣。原平初不为憾。子孙又不为嫌。则虽不去此段。完伯独何嫌于相役耶。恐未深思也。且先生立朝大议论。此为权舆。当初设或遗落。在今亦宜补入。而所示修改之语甚苟。依阿迁就。气象不好。岂学力未至而然耶。
 第二十板乙亥昼讲。形而上者超乎形迹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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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器固不相离。而就其地头。言各有当。上文既言有形有迹。而就此形迹而指之则谓之超乎形迹之外者。未见其甚害于义。且当时经筵文义。史官必以就质于先生。恐不可辄诿以记录之误。不如且从本文之为寡过也。超乎有形之前云云。先后二字。既不如上下字之妙。而又超乎二字。于前字未见其合当。
 三卷第七板。 上大渐急召两赞善。
两先生之言有不同者。各以所闻记录而已。既有手笔。又何疑乎。直依日录改急召两赞善。为先生承 召入侍。既入已无及矣则尤稳否。
答宋晦可
大贤文字。既弁于卷首。而后生末学又敢别为论撰。未必能发前人之所未发。而徒归僭汰。恐非严慎之义。愚之逡巡不敢冒当者此也。以事体论之。卷末数行。只见载今番改刊及中间若干句语点窜之由为宜。此则以尊门父兄或君辈名无妨。如何如何。
答宋晦可
示谕权令持疑之端。终未可晓。首尾叙事。似其碍眼者。而直载姓名。亦未必胜于旧本也。原谱既成于昔年。今虽有一二字句之点化者。是则不过事实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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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此外宜不敢动得一字。在贤辈道理只当如此。而令叔父本来意见。虽或与贤辈差异。此事适在上下官之际。有些变动。岂不大招来与今之讥议耶。愚见则刊役可辍也。此段不可改也。大抵此谱刊行已久。今则只是依旧本重刊而已。设有碍逼于原相者。于权令岂有毫发可嫌。亟欲以此意作书相告。而此令童年面目之后。不得更相见。近或有书尺往复。而此则恐涉言深。不敢为也。幸审量而善处之。无或底悔也。
答宋晦可(乙丑)
怀乡儒宫施罚之事。未知的否。而亦一变怪。不幸甚矣。贤辈处谤之道。只有默默自修而已。不知果如此否乎。前此相见时。辄有警砭之语。本不欲为姑息之爱。庶几长久人情。而不谓辗转寖疏。似若有疑阻之端。岂其然乎。苟有一毫近似则痛加刬除。务令情志相孚也。
答宋晦可
去秋长牍。春暮始传至。是亦疑阻之致。虽可恨。然有疑痛陈。甚得无隐之义。三复感叹。不能自已。鄙人言语文字之间。本少葳蕤。信心说出。动多触忤。不谓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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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又复妄作。以仰戚孝子之心如此。苟不见教。何由知慎。任君所传鄙言。不知远近如何。全然不记语脉。夫以仲思而传鄙言。似无讹谬之端。恨不得面悉而反省其得失也。怀乡罚事。今而后始得其真。但以示语观之。愚名亦似入罚中云云。而此说初未有闻。至于门下人士。遽至发通。元无是事。不知流闻之言如何。此世界许多噂𠴲。都无足信。观此数事可知。置之勿复道也。此书未及见。而闻亨叔所传已多增衍之语云。令季之不传。亦未知为得。亨叔愿一见此书。悭固而后许之。其亦惩吹之太过矣。早晚须一来细破也。
答宋晦可
鄙意盖悉于前书。来示亦似已无乖阻之端。更有何说。对任君时说话。茫然不记其头绪。才蒙贤季细报。果有斯语矣。昔所不知而疑之者。今则知之而无疑。他馀事大都如此则岂不为好。所望惟仁乡旧阋。渐渐消磨。复见两家子孙和协之美耳。寖疏之语。未甚疏。而先为说破。可见其不欲疏之情。既有疚叹之辞。善端蔼然。前言固妄耳。勿复疑阻为望。承有一来意。多少都在面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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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宋士行(文钦○甲子)
阡表至今有待者。尚觊其文章见识。老来少进。而今则还觉不逮于前时。病且垂死。不得不力疾草成。知君看文字煞有精神。玆以一件奉质。幸痛加修润而还之也。似闻君兄弟被儒罚。曷胜惊叹。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出于孟子。而朱夫子揭诸学规接物条矣。此外无别法。大抵此事至为不幸。目下善后之策。惟当于亲知之不相谅而疑之过者。绝勿怒之。群少之乘几为并伤之计者。烛其情状。设有推尊扶护之说。绝勿生喜心。如此则日月滋久。自可妥帖。岂非士林之幸耶。
答宋士行
答尹书。经年未能记得。考见而始知有睹闻端的等语矣。言语文字之间。信心说出。不解为顾虑畏忌之习者。拙法本如此。不自觉其种种触忤至此。从今庶可知戒矣。宋德相酬酢时。于愠字明有指的。不特以彼喜知此愠。而流闻之言。只举其君家所恶闻之一段。则此一段传说之际。亦安知其十分端的而无一差谬耶。
答宋士行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03H 页
四礼便览裒成后。徐当送议。尊攘编此间所有数册。为参订呈去。尊王本源。李持平泰寿所著尊周录中已先着。览此可知。此本则以深河战为首。承以丙丁。终于 大报坛万东祠。似尤紧切矣。幸就草本善为梳洗出。速还之也。丙丁以下亦已草出。而姑嫌叠烦。续附后便耳。八松启。直书尹某启曰。他皆仿此为可。
答金济大(用谦○丁巳)
承读易经。此书固不可不读。而亦甚难读。以身所经历者言之。始主程传。终取本义。读之非不久。而盖无许大心胸可以包罗得尽。又易堕于穷象尽数之末。不若四子之为切于身心。仍复废阁。老来欲一番更读而亦未及矣。不知左右目下造诣如何。未敢妄为之说也。千万力学。以终久大之功。
答金济大(丙寅)
新年无所祝。所祝惟世道之回泰。士习之丕变。院貌增焕。即其一事耳。忽于今朝。守仆报以自削而退。快则快矣。恐非仁人君子之用心也。以今世而行此事。其为难成。岂不逆料于前。既始之后。惟有扶接得一线元气。或冀有志者出乎其间。区区此意。本自如此。非敢望日增月盛。以改观乎目前而已。尊既与之同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03L 页
事。至诚担荷。亦已知之。而猝然为此举者。非独弃仆。乃举一院而弃之。其可忍为之耶。自削其名。虽若愧不进者之颜。而还所以增不进者之气。惜乎。其不能忍耐一时之忿。轻自弃绝也。仆既失尊则无可与共此者。毕竟亦恐不免自削。不暇尤人而还自笑也。
答金伯春(元行)问目(丙午)
不各卓。只去韬。鄙家亦如此。久知违礼。而亦以宗家所行。不敢径异。欲确定而未及矣。径异固未安。而失礼之中。有轻有重。亦宜参互较絜于其间。不独此事然也。
缁冠。古用为始加之服。然冠则敝之。亦非常服也。深衣缁冠而包以幅巾。则盖自温公始。而朱子既著之家礼。则便成一王制度。殷辂周冕。顾何尝嫌于异世耶。
夫为人后而为夫之本生外祖父母又服缌。是贰统也。此等处极宜以礼割情。如何如何。
答沈信甫(潮○己酉)
书中诲谕谆勤。深荷不鄙。至以造士相望则实非愚昧所敢当也。年少友朋。往往从游。大抵不患无才而患无志。其中朴实头负荷得者尤难得耳。然而拙者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04H 页
本非以师道自居。只不得已而应之。区区所自信者。盖欲人同入于善。而朝夕讲说。不过掇拾前人说话。体之于身。一未能焉。其自治如此。尚可以及人乎哉。所论程门谨严一段语。提警甚切。敢不佩服。承方用力于涵养一事。此是为学根本田地。然朱子所云独脚做不得。要得穷理者。亦不可不念也。如何如何。
答沈信甫(戊午)
自去故里。益复疏阻。书尺来往。亦是六七年前事。垂老情怀。每念耿然。忽拜惠札。慰倒何已。比日春和。侍学珍重。縡衰迟颓谢。奄近六旬。抚往追来。悔惧交积。不知尊年来用力如何。所得力又如何。计必有日新而不自已者。恨不得面叩其一二。豁此蒙蔽耳。世之长牍驰骋。专尚讲说者。往往有务虚遗实之患。窃尝病之。然或惩此而不喜讲说。则一噎废食。诚有如来示者矣。尝自点检。少也行底意重。近岁以来。知底意重。要之轮翼两进。足目俱到而后。方可无弊。窃愿以是勉勉而都不能得力也。今观盛谕。明白切至。痛下砭针。益自知偏处难克。随事发见如此也。顾此寡陋深所乐闻。幸继此而数惠良规。使枯朽之物。得沾馀润也。士友为院事至。长德凋丧。吾辈乃膺斯责耶。虽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04L 页
不敢辞。而惶愧则深矣。
答沈信甫
书院之设。专为讲学。不独崇奉前贤。而近岁此义都泯。三渊慨俗之咏。至为当路藉口之资。士流之羞耻极矣。此时尤宜汲汲讲明。使白鹿遗旨。不至暗昧于一世。他院虽有有志于此事者。而训迪之责。实难其人。仁乡则幸而有信甫而犹不能敦劝同事。信甫亦不肯当一训长之名。逡巡至此。更何所恃哉。愿自今慨然为己任。以为作新一乡之基。如何如何。左右如又牢辞而不回。则仆亦岂肯虚縻此任。岁岁徒吃福酒为哉。抑又思之。玆院凋弊甚矣。既不堪供给藏修之士。况以学者论之。初不修之于家。直欲责之于庠。不成义理。只当从乡塾始矣。此间方先劝洞讲。讲定节目。严加课督。每朔望。社长率诸讲生。赴院会讲。如朱子旬休日温习一旬内书之法矣。试此奉告。幸与乡中士友商议。或可斟酌损益而行之否。缕缕及此。诚亦自笑其迂矣。
答沈信甫问目
 心。气也。气有清浊粹驳之不齐。则心之为物。不容无圣凡之不同。而今乃谓心固气也。必合性与气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05H 页
言之。其义乃备。又曰合理气言之。不可着一气字。有若以此为心纯善之證。此诚可疑云云。
勤谕得启蒙陋。感幸多矣。但所谓湖中一种心纯善之论。即指李公举而言耶。公举往年往复诸书。尝欲一番遍观。得其颠末。而姑未及矣。鄙说则自谓煞有商量。合性与气云云。必如是而后。其义乃备。至于单指以下与其细注。如论性之本然气质者。亦未尝不分言。而盛教则于此一段。似若有未及细绎者矣。心之本体。湛一虚明。湛一是气之本。故自然虚灵。此则愚见亦然。就其中又合理而言之。顾何所病。而疑之至此哉。未发已发。固心之体用。而中庸章句。不曰未发则性也乎。不独性也。虽以气言之。此时湛一虚明本然之体自在。岂可着气质二字。苟于此着得气质则未发之时。圣人众人一也之说。又何谓哉。合性与知觉。自有横渠定论。而高明犹有所疑。恐亦主张气字太过而然。若于此快意说去则或近于善恶混之说。此愚之所大惧也。更愿平心恕究。而愚亦从容熟思。如有新得。敢不求教。
答沈信甫问目(己未)
 门下既以心纯善为非。而又以心有善恶。为近于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05L 页
善恶混。此甚可疑。盖纯善则无恶。不能纯善则不容无恶。此二说外。恐无他道理。而门下两非之者何也。
示谕奉悉。天下之事。此是则彼非。彼是则此非。岂有两非之理。然愚于此。盖有说焉。为纯善之说者。殊无心性之辨。易堕于释氏之见。而谓之有善恶者则乃曰未发前亦有恶。夫未发则性也。未发而有恶。顾不近于善恶混者欤。是说之弊。甚至有明德分数之说。此又愚之所大忧者也。幸毋主先入。平心而思之。愚不欲张皇为辞。而大略则如此。何由一遭相对。痛说是非。使不为未了之案耶。
答沈信甫(辛酉)
前书辞意勤挚。良荷牖迷。但其中非独理之本善。心体湛一虚明云者。即鄙人之说也。以来教言之则上下自不免矛盾。非不欲更尽愚见。而末端事关师门之语。有若为师门伸辨者然。令人惊悚。顾此义理精微。非蒙陋所敢与闻。然既辱与之往复。则只可平说道理。使彼我交尽。而似此头势甚不好。不止兆见而已。当此吾道衰微之际。岂可自相哓哓。以启其不幸之端耶。愿从此勿复云云。未死之前。更读圣贤书。一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06H 页
朝涣然。自觉其谬。则敢不奉闻于左右耶。只冀进修日新。
  别纸
理无造作。心能运用。朱子每以人心二字。置诸天命太极之上者。盖以此也。来教谓人心自虚灵。非由太极而灵者。有未敢晓。理气本自妙合无间。此等处当合而看之。不必将心与太极析而为二也。如何如何。窝记往年往复时。以不闲序记诸体为辞。略为陈说静坐义理于书末。以塞勤意矣。又蒙提教。岂其书不传耶。良可讶叹。
答沈信甫问目
 朱子感兴诗曰。人心妙不测。出入乘气机。骤看此语则真若除是气别有心。而乘气机出入。有如太极之为者。近来主心之学。或执此以为心与气质有辨之證。则若何以解之耶。窃尝思之。心之一字。先儒有专以气言者。有兼理气言者。朱子所谓心者气之精爽。所谓气中自有灵底物事等语。是专以气言心也。横渠所谓合性与知觉有心之名。栗谷所谓性与气为主宰于一身者谓之心等语。是兼理气言心也。盖专以气言则精爽便是气。气便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06L 页
是精爽。更无分别。兼理气言则理无为而气有为。发之者气也。所以发者理也。恁地看则此诗所谓人心之心字。似亦兼理气言之。而其意若曰人之一心。神妙不测。而其出入作用处则是乘气机也。犹言发之者气也。愚见如是。未知如何。
心。气也而理具焉。有是气。斯有是理。不可相离。而亦不可相杂也。合理与气而总天地万物之会。故曰妙。无气不可言理。无理不可言气。不可言无。亦不可言有。故曰不测。理不能自为运用。出入者乘气机者也。理静而气动。动之端便是机气动。故理动乘气之机者亦气也。所以乘气之机者亦理也。分理气而言心则人有二心也。岂有是理。
 尤庵曰鬼神有以气言者。有以理言者。观于章句可见。此章言其德之极盛。而以诚之不可掩结之。则其主理而言可知矣。(尤说止此。)潮意窃恐未然。盖理费隐处。于气费隐上可见。故此章专说气之费隐。鬼神终是气也。虽曰观于章句可见。而章句程,张,朱说不过曰造化之迹。曰二气之良能。曰阴之灵阳之灵。又引孔子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焄蒿悽怆。何处见得其主理而言也。且德之一字释之曰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07H 页
犹言性情功效。性情功效。未必专是理也。虽以诚之不可掩结之。而章句曰阴阳合散。无非实者。盖言鬼神之所以如此其盛者。莫非实理也。愚故曰观于章句可见其主气而言者。未知如何。
气则有限。理则无极。兼费隐包大小。恐不可言之于主气而言处。此一章专言合幽显巨细。而实理无乎不在也。然理不可见。故就气上言之。恐不可以主气言。
 二五之精注。精者不二之名也。不二者何谓也。抑木气专于木气。金气专于金气之谓耶。
气有精有粗。精则一。粗则二。合五行而言。五行有精有粗。单指一气而言。金自有金之精有金之粗。木自有木之精有木之粗。不二者。一于精之谓。若专以木气专于木气。不杂乎金气。金气专于金气。不杂乎木气。谓之不二。则恐非原注之意。
答沈信甫(癸亥)
多少勤谕。尤荷盛意。近岁心说。为一场纷纭。易堕了禅家所谓心。非独左右忧之。愚亦尝忧之。或近于善恶混之说。愚之所忧。而左右则不然。各须虚心平气。无主先入。以究极是非之所在。此非卒乍可言耳。每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07L 页
欲悉取李,韩二丈前后𥳑牍而观之。姑未能焉。早晚一究其颠末。或有新见。敢不相闻。
答沈信甫问目
 三年内追后立后者。再期过后。几筵之撤不撤。礼无明文。潮常以为几筵虽不撤。上食则当废。盖上食。古礼卒哭后已罢。四年五年因行。恐无其义也。似闻门下以为上食亦不可废。未知果然否。近来一议论。以为几筵不可不撤。只于旧日几筵所设处设虚位。朝夕哭临。练祥禫则奉神主出就于位行之。而其意三年入庙。神道之常。服丧三年。子道之常。皆礼之大闲。各尽其常。不可踰越云尔。此说似好。未知如何。宋士能则以为几筵撤后。当庐墓终三年。此说又如何。
礼疑素所蓄疑而未敢决者。上食亦不可废云云。似由于几筵难于遽撤之言。而亦颇爽误。所示一说。虽差好而未有援据。当更熟量而取舍。未知果如何也。
答沈信甫问目(甲子)
 追后立后者过祥后撤几筵与否。尤庵谓中原则或于三年垂毕之时有始闻丧者。然则几筵之设当至六年耶。农岩又谓三年外仍存几筵。终觉未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08H 页
安。未知如何。
立后者过祥后撤几筵。系是变礼之大者。累年商量。才以几筵先撤为断矣。两老之论如此。其或不悖否。
 无嫡孙。有次孙而遭祖丧者。当以期服主丧。而问解似有持重三年之意。未知如何。若无次孙而只有子妇与孙妇。则不得已妇人主之。两妇人中何妇人为主。
次孙虽主丧。宜不敢持重三年。问解说恐难从。妇与孙妇间。若不得已主丧则似可属孙妇。未知如何。
答沈信甫
心丧中服带。愚意则以为心丧者。身无衰绖之服。而心有哀戚之情者也。黪带既非服也。则遇他丧安得不各服其服耶。曾有问者。辄以是应之。不知无大悖于礼意否。
答赵仲辅(翊臣○癸亥)
阻阔已十年馀矣。不有士友来往。几乎存没之不相闻也。匪意令子辱访于数舍之外。仍拜惠札。倾慰之极。何异隔世消息。初寒静履有相。縡风痹之作。三载于玆。再中以后。转益沉痼。至今动作须人。讲业亦不免荒废。虽有朝闻之愿而恐莫之遂也。许多疚叹之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08L 页
辞。似出撝谦。以尊勤笃。宁有是也。先墓文之猥蒙属托。盖在丁未间。而自闻先伯氏凶音之后。自知逋负为罪。无以赎此幽明之恨。即为强拙泚笔。以俟索还。而遂成尘箧间半稿。偶于崔友语时及之矣。今乃备悉其间事实。方释然矣。但不审丈岩文字之已树者碣与表何居。文体略自不同。必须知此而后可免架叠。草稿亦未及净书。不得奉还。幸以丈岩文誊本送示。仍得以更加点化。尤似完备。如何如何。既无时急立石之期。则不妨从容矣。向日有通谕道院斋任之文。或已转入清览否。此事诚亦自笑其迂甚。未易与俗人道者。如尊者苟不肯齐心协力。则更谁恃耶。万一有设讲之事则勿以老病为辞。每会必往。使后生辈有观感开发之地。至望至望。
答赵仲辅
道院讲会。此时岂易语此事。而迂愚殊不自量。所恃惟同志诸君子耳。况如尊兄邻德者。属望尤甚。昨冬初讲之不赴。已极觖然。非有十分难强。决知其不然也。再巡俱略成样。方来岂但如此而已。大享渐迫。其时济济之美。益用翘企。一区溪壑。阅了无限浩劫。寂寥久矣。春翁所书弦诵答潺湲之句。岂意亲睹于今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09H 页
日。吾党之士。计必闻风而兴。不待招而自至矣。然来谕中不患讲士之不多。而惟患讲习之未笃。必以诚心相期。实事相勉云云。诚切至之论也。此外岂有别法。所恨病不能与睹盛仪也。讲录谨领。惟疑目昔至而今阙何也。
答权亨叔(震应○壬戌)
忌辰之合祭考妣。本于人情虽未忍遽废。而若论礼之正则只设一位是也。某人家数世所行。既得其正。今以奉来祧位之曾前合祭。难于异同。有此疑问。是虽若嫌于援尊。然废其正而从其失。其可乎。以祧位论之。前后祭仪之不同。固似未安。而合设与单设。惟奉祀者所处如何尔。恐不必为疑也。
答权亨叔(癸亥)
向得书于过便。即已付复。意君不弃耄言。来见伊迩。而至今寂然。不免生讶。此时通谕劝学。吾亦自笑其迂矣。是未可与流俗人道。而君以遂翁贤孙。亦不肯相契。则其将谁恃。情理之不便。恐亦迁就之辞。勿复寻单。即速一来。确定凡百。如何如何。
答权亨叔
讲事。谚所谓始作过半殆近之。而当之者则要以行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09L 页
百里半九十里为心。此事惟靠君一人。亦岂肯有始而无终耶。向日录纸中赴会者惟俞生彦鏶。录纸收回之后不待招而往者。又何其绝少也。如是而欲其接续行之。恐亦不易。然来月则李掌议,崔色掌皆当赴。愿协心共济。期于成就之也。学规圆好。无容更议。前来讲案一纸。年少辈传看而失之。幸更为誊示也。
答权亨叔
所询婚议。良荷不鄙。国俗素以姓同而贯异。为无嫌矣。自尤翁釐正其弊矣。既明知其为同姓。则何可仍因袭谬而不知改乎。庆州之金。亦不可犯礼而为之也。愚见如此。幸更审量也。
答任仲思(圣周)问目(辛亥)
 道千乘章杨氏说。特论所存。未及为政。夫敬事节用使民以时。非政而何。
礼乐刑政。方是政。此则特论所存而不及于治具。盖亦务本之意也。朱子曰此。以为政者之心而言也。
 主忠信注程子说甚难看。盖曰人所当行之道。在于忠信。苟不忠信则事无实矣。且此心出入无定。必有忠信以主之。然后心方存。且者。别起辞也。上段所谓无物。就事物云为上言。下段则更转就心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10H 页
上极本穷源而言之。如是看。未知得否。
忠信即是诚。中庸不诚则无物。朱子释之曰人之心。一有不实则虽有所为。亦如无有。程子此段所引亦是此意。至于插入人心一转语。盖就本原上明其难持易失。不可不主于忠信之意。上下物字不可异看。来示或以下物字看作心否。
 为政以德章注。既曰为政。又曰无为。其义终似相碍。窃谓为政之为。只与临字相似。无为者。无所作为也。
为政之为。自与无为不相悖。若曲避无字。强训以临则凿矣。语类云圣人不是全无一事。但民心归向处只在德上。不在事上。又曰礼乐刑政。固不能废。只是本分做去。不以智术笼络。所以无为。幸就本文上活看。而参以是说则自可晓然矣。
 耳顺者。不思而得也。圣人化之之事也。到此则便可不勉而中矣。而犹必待十年而后乃言从心所欲者何也。
耳顺从欲。均是化之之事。而自有知与行之别。耳顺则只是闻人言语。不待思量而便洞晓。虽知之至而未及于行。至于从欲则朱子所谓左来右去。尽是天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10L 页
理。如何不快活者。十年而进者。圣人心中微觉有生熟之分。至此方自信矣。
 攻异端章注。专治而欲精之。顷承引达摩事以明之。此煞有意味。或曰学者于异端之书。只略略看过则未甚为害。若专心研治。欲究竟其归趣则便不觉其骎骎然化之矣。害孰甚焉。此说似亦颇紧。未知如何。
攻异端章或者之说。曾见大全与人书中有之。恐已是笆篱边物。
 禘说窃思之。凡所谓知者。必洞然真知。如见眼前物。然后方可谓之知也。而平易切近之事则或可以推类而通神会而知矣。至于禘则其为道也至深至幽至阔至远。苟非玩理积久。深诣实造。如圣人之穷神知化。如圣人之仁孝诚敬。则决不能洞然融会也。是故能真知此说时。其地位已到至处。天下之理。无不可知。天下之物。无不可感。而于治天下。自当沛然矣。盖天下之事。幽显近远。一理而已。而知之有难易。感之有深浅。若能于其难者深者。知之感之。则易者浅者。固可知矣。大抵此义。别无巧妙。只当识得知禘说时。其义理已大段明白。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11H 页
其德性已十分成就。于天下事。自然沛乎无窒碍耳。如何如何。
所示幽显一理。知感深浅一段。明白可喜。大体则固如此。但自禘而于天下上。语脉承接。未能分晓。终是混囵说去矣。必熟读中庸鬼神章至禘尝之义。实见得此理。然后方可以洞然真知。如见眼前物矣。如何如何。
 关雎章。圣周则每引诗注。以为寤寐钟鼓。乃宫人如此。非文王如此。则此章情性之正。亦当属诗人矣。或引朱子一说此诗看来。是妾媵做。外人形容不得云者。以为文王寤寐反侧。文王钟鼓琴瑟。未知如何。
关雎章尝断然以为宫人所做。情性之正。亦当属诗人矣。朱子一说亦看作宫中人。方能说出宫中事如此。不必以文王看。
 公冶长避嫌之说。固如程子所斥矣。第有一说。若其女之贤否年之长幼则同。而婿则有优劣。如公冶,南容及范文正所论张,富之类。则似当先兄而后己。但其所以先兄。出于避嫌之心则不可耳。若其心纯然。只知兄之重于己而为之则何害之有。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11L 页
公冶长设辞之问似然。
 子华既不当与之粟则方冉有之请也。何不直以义晓之而乃与之。及其再请。犹不喻之而又与之。何也。程子谓圣人宽容。不欲直拒人。若然则是似圣人知其非义而难于拒人。故姑与之。以微示其意也。如何如何。
子华事。只当就程子说上见得圣人宽容底意。不必以知其非义而难于拒人。演出别般疑端也。
 颜子不违之时。其心与圣人更无分别乎。其馀至焉之时。亦与颜子之心同乎。
不违仁与安仁。略有分别。日至焉者则视不违又有间。大抵境界则同而功力生熟意味深浅则似不同。
 几非在我几字。当何训。尤翁以庶几之几看。未知如何。朱子论克复处。有曰克与不克。复与不复。其机在我而已。则以机字意看。似有据否。
几非在我之几。愚亦以庶几意看了。所示机字。恐非是。
 中庸费隐之费。旧则只以广字意看。近见先儒以著字释之者便不信。近觉广字固是正释。而著字意亦不可无。盖此理之用。流行发见。亦何妨谓之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12H 页
著哉。第于栗翁所谓当然者费也。所以然者隐也者。终不能无疑。夫当然所以然。皆理也。但当然者。以其分殊处言之。故可谓之费。然其实则无形象之可见。亦何尝不隐乎。朱子曰当然之理。即所谓道也。形而上者也。冲漠之无眹者也。又曰只此当然之理。冲漠无眹。非此理之外。别有一物冲漠无眹也。夫既曰冲漠无眹则非隐而何。窃意费隐只是一个物事。以其无物不有发见昭著处言之则为费。以其冲漠无眹处言之则为隐。其句法与无极而太极相近。今乃以当然属费。所以然属隐。则不知者得无以隐别为一物。而求之于当然者之外哉。
广字包得著意。著字不能包得广意。费隐只是就理上分体用说。所以然所当然。亦岂有两个物事。只是当然之中。有所以然之故耳。章句说费隐处。君子之道。近自夫妇以下。非当然而何。说隐处则辄举所以然三字。栗翁之说。即朱子之意也。恐无可疑。所引无极而太极拟议。恐不伦。
 鬼神之为德。朱子于或问。既斥侯氏以德为诚之失。而其答吕子约书。乃曰鬼神之德。即天命之实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12L 页
理。所谓诚也。想有初晚之异而然也。今当何从。且鬼神者。即二气之灵处。虽其不可见闻。固未离乎形而下者。然则章句以视不见听不闻为隐者何也。道器之所以分。特在于有形无形而已。则鬼神之无形无声。属之于器。或者不类乎。如心本无形。而以其灵明活动。故谓之气。鬼神之不见不闻。亦当准以此例耶。若然则心之无形处。亦谓之隐可乎。此等义理。甚有窒碍不通处。幸赐明辨。或者欲以不见不闻。为鬼神之理。如此则似差可通。然章句既曰鬼神无形与声则是直以鬼神为无形与声。非以理而言矣。今若以不见不闻。归之于理。而只以显著可见之物当鬼神。则鬼神岂有形有声者哉。
鬼神之义。重在良能灵处上。阴阳固形而下者。而鬼神则无形与声。不曰阴阳。而曰鬼神者。于此可见。理气混融无间之妙。朱子斥侯氏之说者。正以其析鬼神与其德为二物。而以形而上下言之。则或者之说。不攻自破矣。答子约书则专说实理。非如侯氏析而二之者。与或问说。未见其相悖。
答任仲思问目(癸丑)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13H 页
大学或问曰明德者。人人之所同得。而非有我之得私也。然则圣人之明德与众人之明德。无少不同耶。或谓大体则同。而若极其精而论之则不能无差别。此说如何。
曾有一二朋友为明德分数之说者。愚窃非之。若曰蔽有厚薄。所以有智愚之别则可。今曰明德有分数多寡。可乎。
 明德注曰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应万事者也。其释知字曰心之神明。所以妙众理宰万物者也。孟子尽心注曰心者。人之神明。所以具众理应万事者也。此三条其下语各有异同。想必有深意。而未能看破。伏乞明教。
明德。是人之本心。故心与明德之注。其曰具众理应万事则同。至于所得于天释德字。虚灵不昧释明字。心则明字上添神。所以形容其神妙不测者也。于知亦曰神明。而其曰妙曰宰则专取运用之义。三条下语各有攸当。
 其性为最贵此性字。是气质之性。是本然之性。
其性最贵之性。似当属气质上看。
 极体用之全而一言以举之。此体用二字。似指明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13L 页
德新民。盖明德者体也。新民者用也。而于此合而言之曰明明德于天下。故谓之一言以举之也。但如此则与下文心之体心之用之体用。似微不同。未知如何。其所谓天下虽大而吾心之体无不该。事物虽多而吾心之用无不贯者。其旨趣所归。甚难看出。并乞详教。
体用之全。固以明德为体新民为用。而下段心之体用则不必牵合而为一。天下虽大云云。盖所以发挥明明德于天下之义。而以吾心为其根柢也。然此二句包括得大。不独为此章说。
答任仲思(甲寅)
一举升庠。非不喜甚。而平日期望之深。此未足为贺。忽枉耑问。知方携书入华阳深处。况书中一愤字。真是无限好消息。倾慰如何。此身日觉衰颓。终恐无闻而死耳。相爱如仲思者。政宜为之矜闷而救拔之。何遽俯辱询荛之至此。规模不广。曾亦妄有奉砭。而不意为日省之一端矣。幸更取孟子浩然章及横渠尽心说读之。自思吾身自有如许大。何故不广如此。于此得之。自当有着力下手处。以为如何。前示未发已发说。久而顿然忘之。小纸亦不在。古人论学。似不若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14H 页
是之疏脱。举一可知其他。惭悚惭悚。或蒙善恕而又不惮示及。则早晚当有以奉赎宿慢矣。
答任仲思(丁巳)
经年阻阔。耿耿独此心耳。向因晦可得闻飞来读书消息。差以为慰。忽此书至。荷意良勤。喜审春来。侍学万胜。此身今岁觉益衰。朝闻夕死之愿。非不真切。而义理无穷。精力不及。如吾仲思诸益。又落落相望。无由朝夕讲磨。以资馀润。不能不慨然兴怀耳。向来迷息科庆。非喜而忧。见抵渠书。真是深相爱者。千万鞭策而善导之也。心说自谓煞费商量。而犹若有信不及者。今获砭论。更为入思。早晚相见。一遭痛说。庶有归一之日耳。
答任仲思问目
 孟子无暴其气集注。以为致养其气则与下文善养直养。只是一般工夫。而语类论暴气处。以多动作多言笑言之。则所谓无暴。不过为节啬调养之事。而与所谓知言集义工夫条件。便成差异。此甚可疑。
孟子无暴其气一段。虽说告子病痛。而下文所谓夫子之长先已对照。故朱子释之以致养其气者。盖所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14L 页
以发挥此段为善养直养之张本。语类中多动作多言笑则似是说气壹动志一节。无暴一也。而注释与答问。随其地头。所说各殊。不究本指而遽欲逐节照顾。以求其必合则无怪其窒碍而难通也。此等处不必过自起疑。枉费多少说话。如何如何。
答任仲思(壬戌)
此事苟于先丈在时有命。而大硕人到今持难。贤辈又不能争执。而徒为承顺。则虽谓之悖理而得罪名教可也。今则不然。初未有相议之事。但以数字遗托为重。虽是犹子犹父之间。既无父与君之命。则以子与人。又何可以容易乎。不许其汲汲奔丧者。道理即然。至如宗子门长告官立后及一面服丧。一面告官等说。都不成义理。似此说话。殆近于迫胁。恐非至亲间所宜有者。岂或平昔不能相孚。而三四年后商议立之之说。亦不见信而然耶。大宗方立后。支子则班祔。固是礼之正者。而近世恩亵而法坏久矣。今于尊季父之丧。独可行得耶。士行之言。大体则是。而亦恐难行于今日也。至亲之间。继绝为重。初既不许则已。许之之后。乃曰三四年后立之者。是不欲其服丧也。所贵乎立后者。以其立丧主故也。若徐待三年之过。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15H 页
则恶在其立后之义耶。此则纯是私意。不可以义理论。贤辈恐当从容开陈。不违其喻道之训。如何如何。服制之问。亦不可晓。礼案出则为丧人。未出之前只是服人。岂有别般自处之道耶。门长上言之规。本为宗家。而近多于支子用之。盖支子不立后则已。如其立后而无父母则势不得不然也。未立后之前主祭。恐当从班祔例。宗子为之。
答任仲思(甲子)
道院讲录。姑未一见尊名。而未敢更为提劝者。诚恐或妨于默修之道矣。昨者过去士友传新被罚名。信乎处谤之为难也。大抵二先生宜不敢有所轩轾于其间。无论子孙与后学。苟无心处之则或先或后。都无不可。惟用意而先之后之则为无状也。至于儒罚中周遮与阴字。极不好。尝读栗谷先生之书。有曰处幽如显。处独如众。使此心如青天白日。人得而见之。士君子立心制行。自当如此。如贤几多年读几多书。自待又如何。而何以不见信于人至此耶。行有不得。反求诸己。此外实无别法。愿于此加勉也。
答金士修(敏材)问目(壬戌)
 重丧中遭轻丧者。礼有轻包重特之文。盖谓斩衰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15L 页
变葛之后。以齐衰之麻。包之特之也。古礼卒哭而受葛。故包特于卒哭之后。而家礼省之。尤庵以为当移之练后。然则受服于斩衰之后。而除之于练服之前。如罪侄今日所遭者。并此包特一款。而亦无所施。名为期年而实无一日之服矣。卒哭变葛之去于家礼者。只是从俗省之。非以古礼为不是。则今欲援据古礼。变葛于卒哭之后。而行包特之制。至于齐衰受葛之后则虽无包特之义。亦可略仿其意而兼服二绖。或不至大悖礼矣。是所谓虽加一日。犹愈于已者。而又于古礼不无可据之文。则其与师心臆断。轻变重服者。得免同科之归否。
轻包重特之说。本为斩衰卒哭受葛后。遭齐衰者而设。考之间传本文可知。哀家则齐衰未成服之前。又遭斩衰。虽于葬后。岂有麻葛包特之可论耶。尤庵练后包特之说。特以小祥准古之卒哭。而其义则与间传无异矣。夫并有丧者。常持重服。而于轻者亦当祭而服其服则压屈之中。亦容其自伸之道。孝子之心虽无穷。大义为重。何得以私情驱使古礼。以遂己见耶。
答金在心(简材)问目(癸亥)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16H 页
内丧在于外丧前二日。以父在服母。定为期年之制。而人颇为疑。按玄石问于尤翁曰母丧既成服九日而父亡。父在时已以杖期服母。葬时则以显妣题主。尤翁曰父在服母。既定之为期。何忍以父亡而遽伸之。当仍服期。而若父亡于母葬之前。则其题主以亡室。似无其义。宜题之以妣。而练祥仍如父在。其题主及练祥时。具由以告。事方宛转。窃意父丧既在于母丧成服后累日。则不忍变在。当如通典诸说。尤翁之答义固然也。而今外丧在于内丧成服之前。而前后成服。俱行于一日。则事体差别。似不可以一例论断。容有可伸之道。
除却多少说话。虽一日之间。独非父在母丧耶。既是父在母丧则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祥后撤几筵。一如礼而已。更有何疑。
答李伯益(普谦○癸亥)
往岁朴君士行之来。获拜长牍之问。两家固自有世好。然若其不面而先之以书。则亦可谓居今之时而行古之道者也。但恐所施非其人耳。且蒙辱询以乡饮仪节之可疑者。此意尤勤。而仪礼一书。适为人借去。远在千里之外。索还之后。方可考订其得失。玆托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16L 页
士行。先以稽谢之由奉报矣。士行不幸归路得疾。不数日而逝。未知还家后。果即相见否也。仪礼近始索还。而眼暗看不得。倩朋友读而听之。因令考阅。逐条奉对。而其言往往出于臆料。不知其必当于理也。贤之请教之意甚盛。而归宿则只此仪文之末。未知贤之所当问者。果无急于此事也耶。然而既有问。又不敢不对也。因此而抑又有说焉。以贤前书而观之则求仁之诚。知耻之意。可谓切矣。其自处以蒙学则固为谦德。而至于见待以大夫之贤者。诚非愚之所敢当。愚之虚名欺世。本自知其可愧。而使贤苟知愚之贤如此。则于今四五年之间。一不来见者何也。愚则不足言。而设有贤于愚而真可师者。相去仅百里。而一见犹不能焉。其视孟子所谓不远秦楚之路者何如也。贤之曾自讼其不诚者。方知非过语也。既荷不外。未敢无一言之报。勿以为耄而弃之也。李君庆章来过。云与贤有素。故作此以归之。千万惟恕谅。
答金伯高(钟厚○丙寅)
病不能起居。乃蒙此时辱枉。窃观左右勤眷之意。不比寻常。而虚负实多。又莫能劝留。迨有馀恨。归未数日。复垂书问。益切愧荷。可言之人。逢着不多。一有之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17H 页
而又巧值病甚。有口无言。是亦数耶。仆生长科宦家。不识学问为何事。中岁休官以来。偶感发于好学论中圣可学至之一语。始省却好文章之念。专意为己。其略寻路径则由于四书集注章句。而小注则不欲先观。欲待粗有见之日。而仍老眼几眵。终未之能。大抵气质足以有为。工夫甚觉疏略。以至如此卤莽耳。小学则终身不敢少去。近思录晚后用力。视他书稍胜。近觉朱子大全为归宿地头。而地负海涵。终难下手。深悔少时径取节要之便。区区始终。不过如斯。承欲知为学次第。玆不得不以书代口。至于中庸疑问。病间方欲修正旧时讲义。其时可以奉报。先此布谢。
答吴国宝(璞○甲子)
子輶近与相守。闻尊向者来此。观于朔讲。归读朱子行状九巡成诵云。尊之资质本自好。暮年精力不衰又如此。愿从玆为学。读书有疑。往往讲讨。书面皆无不可。如何如何。閒中好日月虚送。岂不可惜。银鳞到即烹脍。一脔可识全鼎之味。何异合席观渔也。
答李士迪(惠辅○庚申)
 先考襄礼。当使人告妣墓。
亲丧合祔之时。使人告于旧墓。似若有未恔于心者。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17L 页
故鄙人则尝自告矣。若欲依此行之。则告辞用孤哀名。而奠酌则使人为之可也。
 灵车至设奠云云。
墓远处则灵车至设奠云云。似是新设。而如墓所咫尺之地则虽奉旧奠以行亦可也。
 黻翣乃大夫之礼。而世俗通用。前丧已用之。如不至大段僭越则用亦无妨耶。
黻翣。只当论大夫士之别。前丧用否。恐非可论也。此事世俗固多有混用者。然来示中不大段亦无妨之语。甚有害。如此措心。百事皆苟矣。
 
笣脯。所以藏于便房者。而今既不用明器等。则遣奠后撤脯纳笣中。似无归属。
明器虽不用。脯笣犹有古意。何可废也。是亦不撤奠之义耳。
答李士迪(壬戌)
禫时设位。必于灵座故处者。礼义精微。只当即故处行事而已。正寝非正寝。不须论也。
仍安神主于故处则是祥后亦不撤灵座也。礼以别嫌为重。断不可为。至于移奉别所。甚无意义。只当同安于妣位权奉之处而用各卓。祭毕奉入之际。不可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18H 页
不措辞以告。盖以为古礼则当祔于祖庙。而支子异宫之家。势不可行此礼。不得已奉安于先妣神主权奉之处云云。妣位前一日告辞。就吉祭条合祭新主祝措语。略为点化以用似宜。如何。
答李士迪
 倚庐未见何时毁撤之文。疏谓不复宿中门外复殡宫之寝。然古礼凡言祥者。类多兼禫而言。亦不可引此为大祥撤庐之證。禫前犹以丧人自处。当不毁倚庐。而有吊者。受之庐中何如。
倚庐未见何时毁撤之文。然将军文子既除丧而后越人来吊。深衣练冠。待于庙垂涕洟。此或为祥后撤庐之證耶。
 丧大记祥而外无哭。禫而内无哭。以此推之。惟支子无压尊者。祥后朔望。当行门内之哭。
入庙之后如又哭而行事。则虽无压尊之嫌。恐非哀杀之义。未见其可行也。
答尹仲沃(启鼎○丙辰)
求助之意甚盛。寡陋未足以与此。然世之患不能学者。辄曰气质也物欲也。气质则惟学为变之。彼归罪于气质者。固不可谓之有志。物欲中科累为甚。而此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18L 页
则不足为尊患。此外诸累。亦不可谓不难。然如尊穷天极地之痛冤。虽不能灭死。延此一缕。而亦岂忍缠绵系累于世人所谓欲者哉。于此既能脱落得尽。则惟有体受归全一个道理。为安身立命之地。此外更有何事。苟欲为学则入德门路。大学详矣。读书次第则朱子又悉言之矣。而为己二字又是根本田地。尊果有意于斯耶。过蒙不鄙。不敢不竭其愚。千万自励。
答尹仲沃(庚申)
令从侄家吉祭。以事势言之。万万切迫。诚若有不得不行者。而以礼律论之。至为僭越。终有不敢遽行者。盖摄祀之称。但以丧不可以无主。妇人又不可主丧。故用一时权宜之道。而今又因此改题四世之主。褫迁当祧之位。则是便以宗子自居矣。岂不为万万未安乎。就此礼律事势之间。斟酌通变。是所谓义起者。非盛德者。谁敢为之。是以守经之外。卒无可以奉塞勤问者也。至于行祭。既曰摄祀。则祖庙考位。似无异同。虽于祝辞称孙而备礼。亦何至大害于义耶。然而此亦一献为正法也。摄祀之摄。实用假字义。而摄侄云云则还欲用代摄之例。此则恐不成道理。如何如何。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19H 页
答朴士豪(挺阳)问目(壬戌)
 挺阳诸宗丧中祭祀及出外之服。皆以中单衣行之曰。吾先祖潜冶先生所定。近按先祖论礼诸书则初无是證。但曰朱子于卒哭后用墨缞常祀家庙。据此行之可也。然则墨缞其果中单衣之谓乎。家礼祭祀条主人以下服深衣云。则深衣乃朱子行祀之服也。居丧之人虽墨其色。其制之为深衣。可推而知矣。然则先祖所定。可知为深衣。而单衣则非矣。至若出外之服。虽无先礼之可考。家礼注或问墨缞出入。则朱子答曰但要出外治事则只得服之。先祖礼说。从朱子也。单衣出入。亦岂先祖之礼哉。挺阳仲高祖佐郎公尝于先祖忧服中。用栗谷说以俗制丧服。出外行祀。此说出于赵司业克善三官记矣。其谓俗制丧服者非他。即备要所载直领也。然则吾先之不服直领。保无其说。而既服之證明矣。盖诸宗沉而不茂。文献靡徵。每当丧礼则或从门生后裔隔壁之听而行之。因是而误传者多。如散垂三年不绞一也。翣扇不入圹中二也。灵寝奉神主三也。小祥后上食止哭四也。凡此俱非先祖所定。浸浸袭谬。遂流入先辈集中。刊布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19L 页
百世。以招妄言者之议。挺阳痛心焉。散垂则当时门人尝有不绞者。或有质于先祖。则以非吾说答之。而诸宗认为先礼。效而遵之。致有尤庵之疑。其误一也。翣扇则尤庵问答。有潜冶门人翣不入圹之说。而先祖礼说但谓从家礼黼黻画皆不可阙。挺阳先世又无翣不入圹之规。是或门人之礼。而世称潜冶礼。其误二也。灵寝则先祖尝与郑寒岗诸公讲定。以为家礼撤灵座在大祥章。无先除灵床之文。故果行三年。而既葬只设床寝而已。未闻奉主置其中。传者过实。至出南溪礼说。其误三也。止哭则南溪集或以此指为潜冶礼而质之。南溪答曰备要以前。举世从退溪而行之。然则是固非先礼。而挺阳父兄未有行此。今宗中复用或者说遽行之。则世之不知退溪说者。便真谓潜冶礼。其误四也。至于父在齐衰三年之说则其失先祖之旨者尤大。先祖尝病世之事父不以礼。心丧亦同平人者。有所论说。以为祥禫则从家礼行于三年后。父达子之志。衣服则从仪礼子为父从吉无妨。又于他说。以为父在降母服。圣人之制云者。非止一二。而后属或有遽服三年者。至今为疑案。其误
陶庵先生集卷十四 第 320H 页
五也。凡厥五条。诸宗或行或不行。而挺阳所辨既有證据。故宗议或不深斥。独其中单衣一节。遵行既久。皆谓反之不可。中世因循。盖未得当改之案也。如得可据。安知其不改也。遂排诸议。断自改行。则宗议峻发。责之以毁灭先礼。玆敢仰质。
示喻五条之说。世之论者。每谓潜冶公之礼本来如此。愚亦耳剽久矣。今得所示。始知其为后来沿习之谬。还以为幸。大抵朱子注说未出之前。汉儒以来至程,张诸老先生所解释。不无异同。而朱子注说既出则后人不必以诸老先生之尝有解释而胶守之。此岂尊敬程,张不及朱子而然也。以此推类则备要所载丧服诸说。既据古礼。参以时制。便成一代之定礼。备要未出之前。潜冶虽有定说。今此后人不必胶守。况于后来沿习之谬。宁有不可改之理哉。中单衣之制。传袭虽久。先训既不分明。则亦安保其必出于潜冶定说耶。哀既依古礼服深衣则已善矣。恐不必动于宗中之议而还改之也。如何如何。
答朴士豪
谥状事。顷者因人传说而闻之。果于士友间有所酬酢。无怪乎传者之言也。状文谨此览还。而此事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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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世之公议。非敢轻说。如縡则平素笃信沙老。以是尊先文字令仲在时。尝屡示辱属之意。而辞以不敢。盖难于此礼矣。哀则或未及闻知否。区区本不欲烦诸笔札。而既承来谕。不得不有复。庶蒙恕谅也。令仲墓文当不负幽明之情。而逋久亦甚愧悚。
答朴士豪问目(甲子)
 大祥后新位之未即合椟而必待祫者。盖为祧位未及褫迁。故未忍遽入昭穆之义也。今挺阳祖庙中既无当迁之位。承重宗孙又在母服中。不可行吉祭。则祥后入庙时。即为合椟无妨欤。
备要吉祭条注。又疏曰以下措语。试更考看则可知新位之未即合椟。不但为祧迁一节而已。吉祭后合椟之外。岂有他道理。
 宗侄大和承重先妣之丧。而又方在其母忧服中。先妣祥后大和引疑礼问解答同春说。虽不得行禫。挺阳之变服则当设位行之。而问解答李白江问。又以为诸父告辞行禫可也。二说不同。何所当从。
问解两说果不同。然以义理言之。宗子既在丧中不可主祭。则诸叔父何得任情替行耶。恐只当从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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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已。
 过时无禫。固礼家之文。疑解亦引證于并有丧之礼。举世遵行。然而或谓过时者。是语类所谓三年而葬者必再祭。而无禫之类也。又若在外奔丧追行成服者及临祥遭服退行祥祀者之类则可用过时之说。而至于并有丧者则先贤有以为后丧虽在忧服中。前丧已为澹澹然矣。此说未知如何。
所引先贤说。未知出于谁人。愚意则前丧虽已澹澹。后丧方在忧服。决不可行禫。既不行禫则或人之过时二字。强为区别。恐为无用之辩也。问解中此条甚分明。何必起疑。
答赵灵光(重稷○甲子)
连因湖中士友。稔闻向来弦诵之声。归时攀辕之思。益知人性无古今之殊。在上而善导之则似无不可化之人也。以今日世界而欲行古道。其狼狈之立至固也。安得不为之慨惋也。脱去朱墨之累。安坐读书。在贤未为失计。及此閒暇。专意问学。益长其见识。以为世需。是相爱之望也。
答成生(德朝○己未)
别纸有所俯询。自念无似平日过蒙契好。哀之不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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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亦以先人之故。既悲且荷。不知所以为喻也。葬时铭旌当书号。而疏翁二字自好。不必改耶。顾今丹书未洗。如哀自处。宜若古人藁葬之为者。恐未必乞挽而已请者。今不可收回矣。如有制来者。亦勿用于启靷在道之时。如何如何。鄙意如此。不敢奉塞盛托。幸而不死。亦岂忍终无一言乎。千万恕量。只乞节哀善保。以自尽于大事。
答赵生(宗溥)问目
 处士秀才之称。礼有明文。今有读书学古之士。未有职名则似当依礼书之以处士矣。至若不出于世而职名到身者则名虽官人。心则处士也。为人子者似当顺其志。而题主铭旌。不书职名。书以处士。恐无害于义。而古亦有据乎。若书处士则当并书别号。而陷中亦然否。
孝子之心。只当体亲志之所安而已。世俗是非。何足道也。处士之称。礼有明文。来示已知之矣。若欲闻古礼有据者则二程全书。有曰属谓高曾祖考。称谓官或号行。号是别号。行如元二刘九之类。伊川之子端中亦称伊川为先生矣。题主若如此则陷中如之。铭旌无可问。
答李生(渭载)问目(辛酉)
古人祥祭。固尝择日而行之。然亦不外于亡月。哀家则异乎是。只当以闻讣日过行矣。初期日单献无祝。而前一日告由。恐不可无也。○告辞当曰某罪逆凶衅。不克终孝。昨年闻讣。在于七月二日。将以是日退行小祥。而明日讳辰。只行一奠之礼。弥增罔极谨告。(因朝上食告之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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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李生(明焕)问目
 亡妻练祭当行于今月。而前月遭妻母丧。或曰礼期以下丧。既殡行练祥禫。且异宫既殡则行祀无疑。或曰母葬前设盛馔行祀。不合于神理人情。何说为是。
辱询两说得失。何敢折衷于其间。而亦不敢全孤勤意。盖后说以生人之情观之则其为未安。亦似然矣。而于礼则未有所据。凡祭一以主祭者为主。今尊以服则缌也。以新丧言之则既殡也。以死者言之则又是葬后以神道事之者。俱无不可行之义。前说所引。既是礼家定论。恐当从之。然更愿广问而审择之也。
答张生(学圣)问目
 学圣三岁前为舅妻所收养。遂成母子之名。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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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人以前头服制面禀。则先生引思斋事为教。且考见尤庵答南溪书。有曰养父母服制。古所未有。只当一用国典。而苟不得三年则亦当从不杖期之文。盖大典既曰三岁前收养者。齐衰三年。备要言己之父母在者降。故昨年舅妻之丧。学圣服制。从备要不杖期之文。而先人又以此意。书禀于先生。则以此事既有尤翁所论。敢容他议为答矣。按疑礼续有李镇川悦服舅妻事。或有引此疵议于学圣服制者。而但李书既曰非三岁前收养。慎斋答曰三父八母图。养母齐衰三年。谓三岁收养者。尊侍则异于是云。则学圣事与李。大有不同者。盖服之隆杀。只系于三岁前后。其为舅妻之亲则同。而其恩义之当服齐衰与当服本服者则有不可以比而同之。未知如何。
尤庵之说。既据备要及国典而言。愚之前书以为无容别议者此也。追闻议者多以为不是。盖族属之丧。不可有加。即是横渠定论。舅妻既有本服。则虽有收养之恩。宜不敢有加。议者之言。或以是欤。礼意则如此。然其时尊家问目。以尤庵书引重。而其书初无论及此事。故不曾生疑。惟随问随答耳。今者见示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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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沙溪答同春一段观来。殊觉瞿然。苟以此反之于心。真知其非。则必有所以自处者矣。然服制则本服一款之外。元无不可行者。而或传不独服其服。仍奉其祀云。此则于礼于法。俱极乖戾。非族之祀。神固不享。而节节拘掣之端。必有不可胜言者。物情不平。或由是而然耶。当初所询。只是服制。不及奉祀。故不得早知以正其失。此甚可恨也。
答柳生(忠○丙辰)
前后勤示。备悉雅意。世上些少荣利。令人头出头没。自非过人之识。未易拔得。而君能慨然有志于斯学。深用嘉叹。至于复卦之义。此则不记前说。而乃蒙不弃而存省之功如此耶。六三之厉。在于频失。而复则虽频而为无咎矣。不知君目下意思。方为复而不为失耶。是未可知也。所求味之之道。固为要切。然所谓味者。说不得画亦不得。只是心自得之。以饮食言之。必先知其可食而后食之。食时又必存心不他。咀嚼得深而后。其味自出。故孔子以好之者。置之知之者之下。好之者。即味之之谓也。君之不患不能知而患不能好之者。无亦太遽乎。苟能真知则不患味之不深。颜子之欲罢不能。是味之至者。而其得处则要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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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外乎致知克己两段而已。大抵为学之要。立志居先。而立志则又必以为己务实为主。然志之不可不立。二者之不可不为主。亦必知得而后方可行得。此格致所以为大学第一义者也。如何如何。好意不敢终孤。略报之如此。千万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