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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轩遗集卷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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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轩遗集卷之八
 立朝纪绩
  
白日轩遗集卷之八 第 164H 页
[立朝纪绩]
庚戌正月十七日。疏辞鞫囚。 优批许之。
 时。本厅罪人世国设鞫严问事。亲承 圣教。不敢辞避。替当按覈。已多时日。而捉致所告两缁徒之后。狱体之重大。有倍于当初。终有所不敢冒当者。故与左捕将联名陈疏。(见疏) 批曰。玆事已谕于大臣宪臣之 批。非更持难。欲先知其人之真伪矣。卿等之辞。事体是矣。依大臣劄。请令金吾举行。
四月一日。拜训鍊大将。
 
常参时。 上曰。故相臣徐文重。不知以何事递训将。而以故事言之。文宰无久带之事矣。当之者为悯。亦非异也。训将当以武臣差出。揔戎使亦有以文宰兼带之例。训将赵文命。今姑许递。揔使之代。仍为除授可也。 特除公是职。
十三日。上疏乞递。 不许。
 训将除 命。宜即控辞。而时有埋凶逆狱。宫婢顺贞伏法。端绪遂绝。公方带捕将。设机捕道昌,之洛,玉贞诸贼。继有中旬举行之 教。俱系紧急公务。未暇陈暴私义。黾勉行公。至是。狱事已为究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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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辞疏。(见疏)
五月一日夜。入侍兴政堂。寻递捕将。
 时昌庆宫失火。公与御将张鹏翼。请对入侍。 上曰。何处起火耶。公对曰。昌庆旧内班院近处起火。内乘李玗断其中间。以救延烧之弊云。而臣遣执事。授以扑灭之方。来诣阙外矣。(公时带修理堂上) 上曰。使卿等入侍者。近来人心危疑。虑有奸细之徒闯发之弊。欲使严饬军兵而使之入侍矣。公对曰。臣入来时。恪别申饬矣。 上曰。时方发送宣传官者。非徒欲知失火之意。兼为申饬也。自门考其长标。使之出入。无得浑杂事。亦为分付焉。公对曰。灭火之后。不即开门出入。诇察阙内。然后开门事。使宣传官分付何如。 上从之。 上曰。昌德宫则奉安 先朝真殿。事体至重矣。俄者训将所达。诚甚得宜。明朝晚后开门。搜检出入。可也。咸原府院君鱼有龟奏曰。宫城外训鍊都监禁卫营入直军兵将官。领率排列宫墙外。限天明着实巡检事分付。何如。 上曰。训将出去。分付后入来。公趋出。 上曰。训将兼带捕将。或可许递乎。领相李光佐对曰。当此钩劾购情之时。捕将猝难挠改矣。然而此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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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判必多举行之事。似涉难处矣。 上曰。捕将挠改虽重难。事势又如此。工判兼带捕将之任。许递可也。有顷。公复 命奏曰。今番变乱后巡检等事。不宜如前。宫城外三军门。分更巡察。此不过当更一次过去而已。况明炬高声。虽有奸细。易以隐避。无以审察。分更巡逻之外。三军门各其外营入直处。将校各一员。别为定送。军兵中五名。除出率领。暗行窥察。何如。 上从之。
二日。因闵镇远疏。待 命金吾。
 判府事闵镇远疏论。略曰。无端易将。又值变故之荐仍。人心转益危疑。莫不朝夕待变。臣窃慨然。公闻之。胥 命金吾门外。 传曰。勿待 命事分付。 命召还给。
三日。仍为待 命金吾。
 
 传曰。将任不宜撕挨。勿待 命事分付。还给 命召。又曰。业已洞烛。再次给焉。则一向引嫌。事体未安。 命召还给。勿待 命事分付。○时。三司请对入侍。 上曰。今番有放火之说。而毕竟果有失火之事。予心窃笑之。空阙。异于时御所。保无他念。而系是深夜。故适有奸细之徒乘时闯发之弊。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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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饬。而使承旨入侍矣。仍闻训将来诣阙外云。心亦赖安。尤无可虑。若非人心之如此。空阙失火。何足虑乎。闵判府事出去。在于失火之翌朝。而无一言半辞之及此。徒以斥人为急务。宁不慨然。末端若以轻改将任为言。则为国之道。可谓是矣。而至以朝夕待变为言。则若某样祸机迫在肘腋之间。而有同急书矣。其人若有叛意。则戊申岂不叛乎。其人既在勋臣。 朝家亦待以勋臣。则在大臣之道。固当视之以勋臣可也。而乃反如此。诚为慨然。自古守御使,揔戎使。以文臣为之。训将则与他军门有异。主 辇下亲兵。抚恤军卒。文臣虽或有之。谙鍊军务。则终不如武臣。故使之相换。意非偶然。而猝以朝夕待变为言。虽年少之人。不当如此。况老成乎。自有此疏。予终夜不寐。自语于心曰。人言如此。训将不欲行公。而必有待 命之举矣。当国势如此之时。大臣待 命。岂不闷乎。因烦转失睡有眩气。大臣如此。奈国事何。追惟 明陵。则必不忍如此矣。仍嘘唏良久。又 教曰。予之今日此言。非为训将地也。实出于忧国之心也。训将更 命促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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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日。席藁于红马木外。仍为待 命金吾推考。
 
 传曰。有下教事。使之来待。又曰。勿待 命事分付。催召入来。○三司请对时。 上曰。训将李森。若令仍佩 命召而入来。则其所不安。不是异事。而当此庭鞫之时。身为将任。不可一向撕挨。从重推考。催促入来。 左副承旨李春跻启言。训将李森。依 下教催促入来。则始自金吾门外。进伏红马木外。免冠席藁待罪。俄又还为待 命于金吾门外。送言臣等。至请自本院请罪。而终不膺 命。所纳 命召。尚置院中。何以为之乎。 上曰。若令还佩 命召而入来。则其所不入。容或可也。而今此召命。不过欲 面谕。则身为将任。当此庭鞫之时。一向撕挨。事体未安。从重推考。更为催促入来。
五日。承 牌入对帐前。退伏 阙下。上疏辞职。 优批不许。
 时。李春跻奏曰。训将 命召。留置院中。已为经夜。事甚未安。何以为之。 上曰。出给标信。训将即为召入。宣传官持标信催召。公不得已承 命入侍。 上曰。卿之前后事。予已洞烛无馀。岂可以原任大臣一时过举。而引嫌太过乎。原任非独今日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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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然也。若心有所欲言。则不能忍耐一时。故有此过举。而今闻玉贞之招埋凶一节。又及于卿家云。以此一着。卿之前后被诬。亦可以洞卞矣。且将任。事体至重。不可过自撕挨。斯速行公。公对曰。臣之情势。岂敢冒进于 香案之前哉。前后人言。无非人臣之极恶大罪。负此恶名。不能一刻自存于覆载之间。而偏被 圣上曲贷之恩。尚今全活。又滥 洪造。叨冒匪据之地。常有福过灾生之虑。寻常惶懔。若陨渊谷。今日复受此罔极之言。臣虽不能自灭。岂敢进身于 天陛一步地。而今以标信召臣。臣未知事情之如何。不得已冒没承 命。而事势则万分迫隘矣。 上曰。卿犹过以为不安矣。乙巳年。予 亲临金吾特放者。知卿心事及为人之故也。卿以今日国事为何如。而将任过自引嫌之时乎。虽一国之人。皆曰卿叛。予决不信也。更勿过嫌。斯速行公。 上仍亲授命召。公跪受涕泣。奏曰。忠孝。本无二致。而臣之偏母。得奇疾。在淹淹垂死之时。臣在 阙下。不能往见。 圣上特轸人子之至情。使之归省。臣不忍暂离 阙下。终不得一番往见。人理蔑绝。不忠二字。固无可言。而臣之一身。
白日轩遗集卷之八 第 167H 页
兼有不忠不孝之罪。 殿下以无状贱臣。有何所取。而施非常之 恩眷。臣惶陨罔极。图报无地。而即今情地。万万危䠞。何敢一刻晏然自同平人乎。 上曰。更无毫分不安之端。斯速行公。知卿不安之意。昨日欲为送标信 召卿。还给 命召。而如此之时。宣传官持标信出召将任。则人心转益惊动。故姑待今日。为节拍而如此。更勿撕挨。速为行公。公对曰。 殿下虽不加之罪戮。臣之情势。实无冒出势矣。春跻奏曰。 恩谕之下。缕缕控辞。事体猥越。李森推考何如。 上曰。陈恳而非辞职也。勿推。公仍退伏 阙下。复陈疏纳 命召。(见疏) 批曰。 帐殿面授。既出常格。而今又还纳。事体未安。噫。知卿久矣。开释至矣。何若是其不安。卿其勿辞。亦勿待 命。从速行公。
六日。待 命金吾。 命罢职。
 备忘记。原任大臣之言。殊无义意。不过以往者疑阻之心。不斟量而加之者。业已洞烛而开释。则心虽不安。将臣事体。不当若是撕挨。况 面授命召之后。事体尤重。则若是还纳。无意膺 命。其在分义。极为未安。训将李森罢职。仍 传曰。勿待 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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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分付。姑勿出代。○是后。 上曰。手握重兵。身参大勋。而当戊申之变。贼招中亦有受国再生之 恩。决难挠动。至欲害之云。其人岂非忠臣乎。予则以为见疑于彼者。非但为名将。此尤为忠臣矣。虽其疑嫉之人。见此之后。可以释疑。而疑之转甚。近亦有疏斥。而有以朝夕待变为言。末以深留 圣意结之。则此非僧非俗。语无伦脊矣。
二十九日。叙用。
 因赦令。别岁抄时叙用。
六月三日。拜咸恩君。○九日。除汉城判尹。○十七日。承 牌诣 阙陈疏。 优批不许。○十八日。 承牌肃谢。
 时。公之遭言叵测。虽被罢递。不敢晏然在家。迸出城外矣。叙 命随下。京兆 恩命又降。不敢偃蹇坐违。故随 牌诣 阙。上疏乞递。(见疏) 批曰。若一毫疑卿。前后眷顾于卿者岂若此。志既定决不舍卿。卿其勿辞。从速行公。
二十九日。 景纯王后升遐。哭临成服。○同日。除训鍊大将。
 时。 上命承旨。书备忘记。往者处分。不过伸廉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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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国家若此之时。不可无将臣。判尹李森。训将除授。仍即 牌招。传授 命召。
八月三日。上疏乞递。 优批不许。
 训将除 命后。以未经 公除。黾勉行公。至是。始治疏辞职。(见疏) 批曰。开释无馀。不必追嫌。于今复授。予意非偶。卿勿过辞。从速行公。
六日。以屡 牌招不进。胥 命金吾。推考。
 
 传曰。既已开释之后。一向撕挨。殊涉太过。从重推考。
七日。待 命金吾。
 
 传曰。勿待 命事分付。更为 牌招。而将臣事体。不宜若是。一向撕挨。殊涉未安。此后则虽违 牌。更勿禀达。 至是。 饬教如是严重。且有往役之义。不得已只膺顿递使之任。
二十七日。罢职。
 时右相赵文命启言。军门之任。何者不重。而至于训局。即朝夕待变之地。则其不可暂时旷职也明矣。训将李森。判尹则行公。而训局之任。以被罪为期。终不察任。将官作窠。至于十数。而皆不出代。致使 辇下亲兵。久无领率之人。岂不寒心。在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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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虽或然矣。近传闵判府事之言。亦不指的训将云。所闻虽不分明。若然则尤不必如此。且自 上既尽开释之后。一向引嫌。积滞军务。将臣事体。不宜若此。 朝家道理。亦不宜若此。随后虽有处分。姑加谴罢。以严将臣之体为宜矣。 上曰。诸般军务。尚今不为之耶。右相对曰。领军哨官之阙至于十数。而皆不出代。则其他可知矣。 上曰。当初所遭。虽不如无之。开释之后。岂当如是。大臣陈达之后。一向强迫。亦不宜矣。罢职可矣。
九月三日。拜揔戎使。仍 命叙用。
 
 传曰。荐望落点时。 命叙而未果矣。叙用后。明朝 牌招。传授密符。
九日。上疏乞递。 优批不许。
 公久为人指的。自分废伏谴罢。未几。遽蒙新 除。尤涉震越。陈疏辞职。(见疏) 批曰。业已洞释。卿何一向过嫌。揔戎新 命。意亦非偶。不忍舍卿于将任。予意固定。卿其勿辞。从速行公。仍 下揔戎使 教书。(见教书)
十五日。兼勋府有司堂上。○二十五日。兼备局堂上。
 
 传曰。两局大将。则例兼备局。而即今训将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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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之者。判尹李森。已经本兵衙门。习知军务等事。且李森既当闲局。势所不得已之事。尤不宜待之寻常。判尹李森。备局堂上差下。相议军国等事可也。
十一月十一日。上疏辞兼带捕将。 许递。
 时慈癠转谻。有难离侧。而捕厅合坐。事体至重。不可旷日停废。故陈疏乞递。(见疏) 批曰。卿之至恳若此。兼捕将今姑许递。卿其勿辞。以便救护焉。
十二日。推考。
 时右相启言。李森向者谴罢之后。则事当不为更辞。而至于将任。则自画不为行公云。判府事。闵镇远当初疏语。非指李森。向已略陈。而近因左相李㙫。闻闵判府事之言。不啻丁宁云。若然则尤不可以此每每引嫌。而军门重务。一并废却云。其在事体。极为未安。从重推考。使之察任何如。 上曰。予不知其不为行公。今闻卿言。其所引嫌。诚为太过。依为之。
十二月十七日。屡呈辞。只递判尹。○二十五日。以遭疏论。仍上卞诬疏。 优批。
 时判府事闵镇远疏斥公以信幸臣。左尹李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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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湖阃时事。疏诋无纪极。公陈疏对卞。略曰。臣得见左尹李縡疏。深所慨然。大抵玆事。臣每欲辨破其委折。而未得其便。今悉陈其颠末。故判书李晚成。为其兵判时。臣为禁军别将。情志相孚。及其被拿也。彼此家相亲一武人。来问 除拜湖阃时事。臣略举梗槩。有所酬酌。翌日复来言曰。今闻外议。有请刑之举云。臣以为此人若由我而死。则是岂可忍。或至请刑。必将据实陈章。以明其不然。其人曰。若如是则当以此意。通于彼家。及其爰辞之出也。与臣所欲言。毫发无差。虽使臣代暴。无以加此。鞫厅洞知其更无可问。不为请刑。而伊时台启。拖引他事。终不得生出狱门。此由台启非臣所干预。而所未可晓者。宰臣乙巳春疏中。有曰。才请酌处。换面阻格。又曰。特为数三怨家所持。以至于此。以此观之。可知其专怼台论。而到今怨詈。至谓之万手所指。何其前知声色而后有非义相加耶。且大臣之疏。尤有万万惶蹙。凡为人臣。加之以信幸之目。不以为荣。反以为惧。臣不欲索言其出处。而抚躬自悼。求死不得。此何人哉。(详见疏) 批曰。玆事业已洞烛。卿勿过辞。从速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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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正月七日。 牌招不进。
 时诸承旨入侍。 上曰。顷者李縡疏语极怪异。故欲为 下教而未果矣。咸恩既递本职。已伸其廉隅。而将任则不可一向引入。即为 牌招察任。
九日。上疏辞职。 不允。寻递揔戎使。
 时公以血症。真元消铄。前后 陪祭之班。 大庭起居之礼。俱未进参。又于备局进不进单子还给之 教。尤有万万震悚。故呈疏乞递。兼陈病情。(见疏) 批曰。卿其勿辞。调理行公。○后次对时。右相奏曰。揔戎使李森。尚不行公。实病外有所引嫌矣。 上曰。病今不愈。亦有引嫌乎。右相对曰。所谓引嫌者。闵镇远疏中。有信幸臣等语也。 上曰。信幸二字。出处何如。右相对曰。此乃韩信与陈豨问答之辞。而有曰人言公叛初不信。再告必疑。三告自将击之云云。出处则如此矣。臣于辛壬年间。亦以李森为非矣。自经戊申变乱以后深知其人之一心向国。舍之诚可惜。然当之者。甚为不安。思其保全之道。许递其职似宜矣。 上曰。宋太祖保全功臣。古今所罕有。递将任而置之闲地。则其效力奚但于重任耶。揔使自是闲任。勉从其志。许递焉。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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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无用之时。任其所安。若遇可用之时。则虽今日递职。明日岂不可大任耶。近来之看文字。甚怪如此。终未免琐屑也。初不知其人。则犹或可也。见其本末。不难知之。卿言有若戊申以后。始知森者然。今世之人。救森则必攻之。故每作上下辟之说。卿言亦不免此。此可谓不诚实矣。丁未李森拜将之时。亦有 下教。森之有才可用。为国纯心。予所稔知。卿与同盟。情义必厚。而犹曰戊申后知森之说。不如予之知森也。待森之道。不在于将任之递不递。今姑许递。使之安心可也。户判金东弼奏曰。 殿下若以李森谓如汉高之陈豨。则亟 赐严处。以正国典可矣。如其不然。则明 赐昭释而后。李森方可为人。而今此 处分。则至于只递其职。森将何以戴天立地乎。 上曰。今已 下教。闵疏不思而率尔书之也。但乙巳以后。予已曲全。故只以此谓之信幸臣耳。训将张鹏翼奏曰。以其引嫌之故。而只递其职。则便同舍弃。将恐不可轻递也。户判奏曰。臣伏见岁首备忘。以三事责厉臣邻。甚盛举也。其一则勉铨官以惟才是用。此实为国之要道。国之所倚重。惟相与将。今者李森。 殿下亦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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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可用。大臣亦言其一心向国。而终至解职。从今以后。自当为舍弃之归矣。有其人而 殿下知而不用。乌在其惟才是用之 下教也。臣实为国家。深有慨也。 上曰。重臣之言。诚是矣。李森事。予知其为人。今日递职。非为舍弃。今日虽递。明日岂不可大任耶。李森若闻此 教。岂有毫分不安之端也。日后若入侍。则予亦有欲为 下教者矣。
二月三日。试官违 牌后。仍上辞职疏。 优批不许。
 时公病馀。筹司之任。一未进参。方切闷䠞之际。即因试官变通。 天牌下降。故呈疏丐递。(见疏) 批曰。卿之疾恙若此。其用念焉。卿其勿辞。调理行公。仍 传曰。咸恩君家。遣医看病。 赐药材。
同月。复拜判尹。○二十五日。上疏辞职。 优批不许。
 时公递京兆。未满三朔。今又复除。且以南德夏事。尤有所不安。引嫌呈疏。兼陈病状。(见疏) 批曰。卿之疾恙。若是弥留。予用念焉。疏中引嫌。元非于卿可嫌者。卿其勿辞调理。俟间即出行公。(南德夏。即延年之子。其父子经公幕属。而公之庶侄。即德夏之庶妹夫也。情义不泛。自遭戊申清州惨变之后。凡所顾济之道。倍加惕念。及其阕服。以禁军别将。自乡上来。亦为来见。曾无纤介之嫌。据此可知。而自除黄海水使之后。终不历辞。以为得罪名教为虑云。故公疏及之。)○时备边司启。略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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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德夏与方居筹司堂上之将臣。前此少不与之为嫌。而自除黄海水使之后。猝然以不成说之言。强以为嫌。终不历辞云。武夫此习。关系非常。南德夏罢职何如。 传曰允。○次对时。 上曰。武弁之趋附时象。乃亡国之兆也。噫。戊申逆变。何为而作也。究厥所由。乃乎时象。使德夏。若有鉴识。其父之雠。岂但在清州之贼乎。乃不思父雠根本。挨异勘乱策勋之将臣。是何心哉。当戊申之春。必无是心之萌矣。岁月已久。私心横流之致。此等武弁之习。决不用于今日。况德夏乎。降资定配于清州。使德夏痛感自励。○因领相洪致中所达。 上曰。咸恩虽不手自捉贼。既已策勋于戊申。而德夏今反如此。此则犹忘其父也。又因都承旨朴文秀所达。 上曰。德夏则予果不知矣。俄闻大臣之言。此必有指挥者矣。○药房提调金在鲁奏曰。李森即臣之先臣所尝进达劝武者。固是国家不易得之人。而自初有色目之人。辛壬年间。一边之人祸故极矣。伊时。李森任用骤隆。故人或意其有力于狱事。疑谤无所不至。故及至戊申举名之后。朝家虽已昭释。而半世犹不能释然。南延年之子往见。则恐得
白日轩遗集卷之八 第 172H 页
罪于名教。有害于身名。不见云矣。 上曰。疑森者。时象也。不疑森者。时象也。森既勘乱。则德夏视以恩人宜矣。而今乃如此。不忠不孝也。顷者近仗军士枭示时。卿欲借仪物于李森营中。予甚嘉之矣。李森辛壬间。始为将臣。尚云晚矣。癸巳年。予往江华时。李森为通津府使。且为揔府同官。其时已为宰臣。辛壬间进用。岂曰骤也。况于戊申后。宁有所疑乎。卿所谓半世犹不释然之说。亦未脱乎时象。如许时象。卿可调和。而今乃为此言。非所望于卿者。以责备之意。从重推考。在鲁对曰。非辛壬间善仕。谓之有疑。盖谓半世之人。疑其或有力于其时狱事矣。自 上以近仗军士枭示时借仪物事为 教。臣亦有所仰达。昨春 陵幸时。自 上御南汉西将台。犯昏还宫也。 驾前则烛笼及炬照耀。而 驾后则全然无火。未免黑暗。所见极不安。其时森与臣。并在侍卫前列。臣与森相议。除出炬子。留在 驾后。令森落后领率而来矣。厥后得闻。对人言此事。以为仓卒周变固善。而亦可见相信之意云矣。森乃先臣所拔擢。故臣则每加顾惜。今所谓不释然者。非曰臣意如此也。但既不能家喻而
白日轩遗集卷之八 第 172L 页
户说。则半世人不快之见。臣亦无如之何。为南延年之子者。或恐见之则伤伦者。无足怪矣。 上曰。或恐伤伦者。此乃真不知伦常也。忘其父而附时象。只欲仕宦。诚无状。
三月九日。承 牌肃谢。 特命入侍。仍下 手书。
 药房入诊时。 上曰。判尹进来。公进伏。 上曰。卿病弥留。心甚虑念矣。今见肃拜单子。病势快愈乎。公对曰。臣自昨年。获缰重疾。出入死生矣。即今则少有间歇。故入谢 恩命。而病症尚未快解矣。 上曰。入来时见之。病未快苏矣。卿以将任之难安为嫌。故黾勉递副矣。一番出仕。则欲为面谕。今闻入肃。故有命矣。卿年尚不高。可期勿药之效。予有数语 下教。卿其念矣。仍降 手书一丈。命承旨传给公。(手书见附录。)公对曰。 上教如此。臣无所恨矣。 圣上曲谅。递解将任。臣之所遭。岂敢毕陈于 殿下之前耶。 圣上引用太祖故事。 教谕眷眷。岂但臣也。多少臣民。亦将感泣。但今日病状。 殿下既已洞烛矣。惟愿退处江郊。国有事故。则当趋赴效力。虽不敢退处远地。而以勋府散秩。自在江郊。以毕馀生。则 圣恩罔极矣。 上曰。前后与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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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阻者尚多。而往事勿说。顷年 亲临金吾时。名武二字。卿可体念矣。今日书赐之意。不在多论。只欲爱卿而曲保之也。公奏曰。窃有心甚未安之事。惶恐敢达矣。南德夏事。渠之人事怪异。而不过以事体间事。至发备局草记。而 圣上处分。则未免过重矣。 殿下若痛之而必欲送谪。则岂无他地。而何必送清州不忍蹈之地耶。 上曰。前后所达非一。而渠心若是无形。戊申以前。则决不生此意。予所以送清州者。欲其思戊申年也。公奏曰。 圣教如是缕缕。小臣丁未秋入侍时。有奏达矣。 圣上必记有之矣。南德夏事。非渠之本心。人皆如此。虽有若干怪恶之徒。臣岂为德夏之父雠乎。 上微笑。公又奏曰。渠以不韪之目加之。而臣则无廉耻。犹自感泣 圣恩。而鞠躬尽瘁而已。再三烦渎。极为惶悚。而若欲使之惩戎(一作戒)。则岂无他地乎。 上曰。予亦知其过重。非清州终难改心。德夏若不以延年之子用之则已矣。予欲以延年之子用之。故如是耳。公奏曰。前后 恩眷。非一非再。而今又 亲赐手书。不胜感泣矣。愿为 殿下弃物。优游丘壑。以咸恩君三字。以终此世。则幸矣。 上曰。将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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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已许递。京兆虽剧务。如此之官。亦岂可辞耶。若使以咸恩君三字自在。则岂国家用人之道乎。○时因兵判所达新榜武科赴防事。 上曰。纳米赴防便否。武重臣陈达可矣。公对曰。在閤门外时。已有酬酌矣。赴防。乃防秋之意。而近来边境清谧。厥辈全无所事。丐贷于傍近各邑以度矣。两班出身。则糊口之道。不至如此。且有益于谙熟边方之道。而中庶辈。则实无其效。即今江边七邑凶歉云。臣意则除防似宜。从自愿欲赴防者送之。亦无妨。而坊民之弊极矣。京城内外三万一千馀户内。应役者。一万二千数百户。杂役颐者。二万九千馀户。至于扫雪细琐等事。而极其苟简。盖各军门不紧色目及扈卫军官辈。皆不应役。若扈卫厅大臣衙门冒入之数。亦甚浩多。不可无一番釐正之道。姑待僚堂之备位。应役不应役者。区别出役。而自中如有难便者。草记定夺矣。 上曰。依为之。
三月。遭台言。罢职旋复。继承 召牌。随诣 阙外。陈疏待罪。
 时台臣以微事启劾。初 命罢职。未几牵复 牌招。公与右尹。联名陈疏。待罪 阙外。(见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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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十八日。因成琢诬告。待 命金吾。
 时。成琢诬告公及李领相光佐,朴监司文秀,权判书以镇,李监司匡德。公闻报。与诸公待 命金吾门外。设鞫严问。琢承服纳供曰。诸人多有嫉恶之者。矣身妄揣以为色目既分之后。异色之人。似不无嫉恶之事。而李大将则疏章间。以可疑为言。不安其位。而有此援引诬陷之事。严鞫之下。不胜泄泄。亦以此臆度对之而已。其所见嫉之状。非有真实自见。则只以在谪时所见朝纸间所出。有此妄揣。不意被捉于刑曹。诬陷朝臣。的实迟晚。○ 传曰。琢招之绝悖虚无。不待 亲鞫而业已知之。而今以琢与璞之供辞观之。其色目详审之说。渠之奸状。绽露无馀。因予诚浅。不能调制。朝廷幺么之辈。敢拾时象乖激之论。欲售其计。不胜痛叹。琢招之无据。非特予之洞烛。使国人非如琢无状之辈。谁岂不知。已谕大臣诸臣。今无不安之端。并勿待 命事。更为分付。○是后备忘记。噫。世道寒心。人心巧恶。蒙宽而不知自悛。敢揣度而取舍时象。诬陷廷臣。欺罔君父。于琢极矣。渠以不过吏胥。痒其小才。不知本分。或楚或秦。举措痛骇。当初秋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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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对也。已知情状。欲为直处。而世道若此之时。不可不严加痛惩。且此等之事。若不严治。末流之弊。可胜言哉。故 命金吾设鞫取招。其所纳供。尤极痛骇。而此非轻举者。故为先 亲问。待允中之上来。及其对造。奸状绽露无馀。累次严讯。诬人自服。因其径毙。三尺未施。尤可骇曷喻。又 传曰。大臣别谕。洞释无馀。更无毫分不安之端。而且有 面谕事。并勿待 命。即为入来事。分付。
五月十日。入侍。
 时。公与权公以镇,朴公文秀。同为入侍。公奏曰。小臣前后被诬。岂止一二。而至于今日。穷凶极恶。幸蒙 圣上至明。洞快昭雪。臣虽明日溘死。宁复有馀恨。 上曰。当初 下教。卿等想已闻之。昨日领府事处传谕。卿等或已见之矣。琢之凶惨。顾何足说。而世道人心虽如此。渠以吏胥辈。侥倖拔身之计。敢与时象。元无深究之意。允中亦不必待。而不可置卿等暗黮之科。故有所鞫问矣。今既两次取服。则于卿等。岂有毫分难安之端乎。但予欲调制时象而不能。如琢鬼蜮之辈。肆入干预。诚可寒心。公对曰。臣之今日所遭。虽老母。实无归见之面。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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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父有命。不得不入侍矣。前后受 恩罔极。唯有一死而已。伏愿 圣上早许弃斥。俾作丘壑之一物。幸甚。 上曰。卿之向许递改将任者。予意固有在。欲其优游麟阁。得以保全。以备他日之用矣。卿言如此。何其太执耶。
十一月三日。被赵观彬之诬。待 命金吾。仍上卞疏丐递。 优批不许。
 时赵观彬上疏诬公。尤无纪极。 上严斥之。公对疏卞诬。略曰。今者所遭。即一急书。直驱之于凶逆之科。而其所搆臣有三件。其一则戊申贼招中诬告事也。其曰臣有庶侄三人。众所共知。居湖中者。年过三十。登武科者。其年亦壮。而只举十馀岁稚童者。明有隐讳云。其时臣之奏对。记注存焉。焉敢诬也。臣于戊申四月十七日入侍也。 圣上以鞫招出示。慰勉备至。臣感泣 天恩。举实仰对曰。臣只有庶兄一人而有子三人。其长登武科。以禁卫营哨官。自扈卫日。留阵该营。名在省记中。其次年才弱冠。末子未免童孩。俱在臣病母之侧。日月虽久。 圣明庶几记有之矣。其一则必雄事也。其曰必雄之变。不先不后。必待臣复掌亲兵之日。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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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意。尤极深密。臣于其时。身带捕将。狱事颠末。多所参覈。今可毕陈之。盖顺贞伏法之后。端绪难寻。而自捕厅捉得二建。始得秽物根抵。道昌之得乞儿福娘。入送军中。作为顺贞之房子内人者。已极殊常。且以钱货称贷顺贞之说。尤为大可疑者。故臣直为捉囚道昌。即为请对。备陈穷覈之意。仍即亲鞫。斯得诸贼。庶有究竟之路。不意道昌饮药径毙。其所盘诘。几乎路绝矣。臣于道昌再检尸之日。密察傍观气色之可疑者。多数捉囚。又捉道昌在囚时间军士二人。覈得其行药情节。移送秋曹。渐为钩奸之阶。而必雄之变。继出于四月十五日。自鞫厅出送封书。以闵宗道傔人。出入思孝家之宋哥书之。既无其名。尤难捉得。广设讥捕。乃于二十一日。得一可疑者而捉来。则乃是宋之洛也。依 传旨盘问。则思孝,道隆及诸紧贼。果皆出于其口。而入送鞫厅。其馀。十六日十九日二十二日。自捕厅究覈。取服者亦多有之。而前后诸贼。与必雄脉络相通。次第发露之状。举国之所共知也。所谓玉贞。此如捕风捉影。无迹可寻。而臣多般设机。来成,玉贞。相继捕捉。烂熳承款。此与贼雄。同一凶肚。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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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尽心讥捕。虽谓之不负其职。可也。而今其疏。反谓之不先不后。必待臣复掌亲兵之日。至以有原任大臣之疏为言。盖其指意。必欲藉重大臣之疏。以实疑惑之言。其亦危且惨矣。臣于大臣疏出之后。 特蒙召命。面谕谆谆。至以今闻玉贞之招埋凶一节。又及于卿家。以此一着。卿之前后被诬。亦可以洞卞为 教。臣至今铭镂。不意今者。白地架凿。做成臣罪。至此而极。尚何言哉。其一则申兼济之论罢京兆三堂事也。臣于兼济。素所昧昧。况其所论。为贼尸不善检验而发也。顾何与于臣身。其时揔戎使申光夏。以左尹入于当罢中。故自 上遂有训将以武弁差出。揔戎使以文宰兼带之 教。而自备局。拟臣于训将而受点。此皆出于 圣明处分。而彼乃隐然归之于自下变幻将权之机者。是岂萌心而发口者耶。噫。凶逆之变。适在臣掌兵之时。而执为臣可疑之案。自古忠良之典宿卫而变起仓卒者。指不胜屈。岂皆真有可疑者而然欤。(详见疏。) 批曰。前后洞烛。开释无馀。今何以无据之言。其足介意。噫。疑之勿任。任之勿疑。古人所戒。予知卿心久矣。此等谗说。岂敢售于今日。卿勿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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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焉。
十五日。拜工曹判书。○二十八日。陈疏辞职。 不许。
 公自遭人言。虽散秩兼带。必期罢免。而乃者水部除 命。遽出意外。故陈疏乞递。(见疏) 批曰。卿勿过辞。从速从公。
壬子二月四日。陈疏辞职。 不许。
 时慈氏恰满八旬。气息绵缀。实难离侧。故陈疏丐递。(见疏) 批曰。卿其勿辞。调护焉。
闰五月十二日。陈疏辞职。 不许。
 时慈氏患症。转益添加。情势万无供职。而水部虽称闲曹。卯酉之役。固不可废。况其筹司申饬之下。不可一日虚縻。故陈疏乞递。(见疏) 批曰。卿勿辞以护焉。
二十九日。丁内艰。
 讣闻。 传曰。咸恩累经事故。色养无多。今遭巨创。予甚伤恻。其令该曹。从厚顾助。又 传曰。造墓军。依例题给。石灰亦令本道题给。(八月合附监役公墓)
癸丑七月二十九日。祗受 内赐。
 鳅泡汤 赐给。仍使掖隶口传 下教曰。虽无前例。将相何异。且待 亲功臣。事体自别。而今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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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祥。 特传御厨之汤。仍 问安否。
甲寅七月二十六日。祗受 内赐。
 鳅泡汤 赐给。仍 问安否。(三年内。节扇柑柚历书。 赐给。)
八月一日。制阕。○六日。以特进官。 肃谢入侍。
 
 上命以特进官入侍。仍 教曰。衰年草土。不瑕有伤。眷眷顾问。公泪随言发。呜咽不能已。
九月十八日。 特命引见映花堂。
 
 宣酝后。以 御笔书下七言一绝。又 赐银杯。杯心。 御笔刻面赐勋府四字。
二十八日。进谢笺。
 
与诸勋臣。进谢笺。(见笺文)
十月十二日。陈疏待罪。 不许。○ 特赐扁号白日。
 时禁将南德夏投刺其主将。语及于公。而提起曹世枢三字。因其主将之挥斥。不得毕说。而其意盖以前日枢贼之诬招。为不见公之端云。公一闻此言。不可诿以其时凶诬自服。 圣教昭晰而无惊动之意。故陈疏待罪。(见疏) 批曰。玆事于卿。已若白日。此等甘心放肆之说。于卿何有。卿须勿辞焉。○备忘记。噫。武弁时象。即亡国之兆。在上者饬励若何。而南德夏顷日所犯。虽极无状。亦可谓令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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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时处分之 下教。渠亦有人心。岂不感于中革其心。而况因大臣所达。特授本资。更为调用。可谓曲尽。而不改前习。放肆若此。其若置之。将为武弁时象之大将。噫。忠臣之孙。可宥百世。而反斥讨贼勘勋之臣。右袒酿成乱逆之时象。此前 教所谓不孝不忠者也。不孝不忠者。其可谓忠臣之子。事当远投而顾念者。犹忠臣香火。令禁营决棍五十度后汰去。更勿检拟。○时公名与勋益著。众忌日深。萋锦孔酣。 教曰。事若白日。忠贯白日。仍 赐扁号曰白日。公感戴 圣恩。铭在方寸。古人云。白日不照吾精诚。吾独得白日之照矣。尝扁揭轩左。昕夕敬服。
二十四日。拜都揔管。三度呈辞。
 
 传曰。顷者南德夏之无状。业已洞知。既严处分。 批旨开释。亦且无馀。则有何毫分不安之端。而若是寻单乎。再度加由。庶可调理。原单给之。其令行公。
十一月九日。以省墓事。入启给由。寻发尼山楸行。
十二月。拜工曹判书。入京肃 恩。
乙卯正月九日。上疏辞职。 不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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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素抱贞疾。兼伤水土。源委已深。制阕属耳。荣卫未苏。乃者元朝陈贺之时。力疾趋造。昵侍 殿上。寒气猝发。苍黄下殿。仅得镇定。且于昨日 动驾时。不敢言私。强诣守 宫。又添寒疾。殆不省事。再明日朝参。万无起动之望。故陈疏乞递。(见疏) 批曰。往事不必为嫌。卿其勿辞。调理行公。
十日。考终于济生洞正寝。
 公临没。无一语及家事。连呼 国恩未报。又云。不先老亲而死。死亦何恨。(时。公之子希逸。自唐津任所奔哭。○时。有星陨之异。人皆谓之将星。而公之丧出焉。)讣闻。停朝市。吊祭致赙。依如例。○备忘记。噫。将相。国之所倚。而耆旧大臣才逝。将勋之臣遽逝。伤悼之极曷喻。况咸恩。顷年解将任之时。业已书谕。经历艰险。尚有筋力。暂休其身。终为复用矣。阕服入侍之后。衰容顿觉。心颇为闷。岂意调理之 批才下。长逝之单遽上耶。噫。失吾良将。其切痛衋。却疑非真。欲谕无语。丧葬诸需。依勋臣例举行。其待阕服。收用其后。以表予意。(三年内。节扇柑柚历 赐给。)
二月十五日。 特命赠左赞成咸恩府院君。
 灵城君朴文秀启曰。咸恩君李森 赠职事。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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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令该曹举行之 教。而闻该曹无 赠职誊录云。即今吏判入侍 下询而处之何如。其发轫不远。故敢此仰达。吏判宋寅明奏曰。勋臣录券。未颁布前身死。则有 赠职之规。而既已录券颁布之后。则无 赠职之规矣。勋府则虽有誊录。本曹无可据前例。而节死儒贤外。无越品 赠职之事。若别为 赠职。则曾经二品之人。当 赠从一品矣。 上曰。殊品 赠职似宜。以此举行可也。○忠勋府启曰。今此咸恩君李森之丧。丧葬诸需。依勋臣例举行事 传教矣。取考誊录。则勋臣丧葬。本家如有所不逮。则别为入启。自官措给。或 下谕本道监司。随便顾助。而咸恩君葬山。在于忠清道公山地。本家形势。多有不逮。而石灰造墓军。自该曹既已考例题给。丧柩下去时所经。各官恪别护送。朝夕祭物题给。其他不逮。随便顾助事。似当依例分付。而系是 恩典。不敢循例举行。惶恐敢达。 答曰。并依启。○礼曹启曰。法典内。功臣之丧。有礼葬之节。而去戊寅。因大臣启辞。以经费荡残。功臣礼葬。亦为停废矣。今此咸恩君李森之丧。礼葬时未复旧。依前例。棺椁役军。令该曹题给。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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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曰。依启。
二十四日。发靷。
三月十一日。 致祭于停舆所。(祭文。见附录。)
 时遣礼官朴守谨。 致祭于嘉佐洞停舆所。
十四日。葬于公山益贵谷面嘉佐洞子坐之原。
 前夫人柳氏。先葬于此。至是。与公合附。后丁丑。继夫人张氏又附。 大提学李公德寿。撰行状。礼原君赵公显命。撰谥状。敬庵尹公东洙。撰墓志。族侄大司谏裕身。撰墓表。(并见附录)
庚申七月十四日。 蒙扬武功臣录孤之 命。
 
 亲政时。 上曰。戊申带砺功臣。今几人。而功臣子孙收用者。亦有几人。每念勋旧。不觉感恻。既没之勋臣有子孙者。各别收用事。分付铨曹可也。
甲子十月七日。进宴后。祗受 内赐。
 进宴后。以 手书赐勋臣曰。国之今日。予之到此。寔攀龙附凤扈 圣输忠之功也。昔齐桓管子。相戒钩车。晋文遗功。子推藏名。虽燕法殿。惟昔戊申麟阁记名。垂之于后。丹书铁券。铭功于史。眷眷于此。 特赐五樽 法酝。三盘御肴。黄流在樽。代以锡燕。示意写纸。代以教坊。吁嗟卿等。钦体领受。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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饬子孙。务以无党。遍颁酒肴。咸与共饱。噫今此意。其岂浅浅乎哉。式礼式礼。(全鳆,文鱼,生雉,生鲜,大口,柏子,生梨,红杮,胡桃等物赐给)
甲戌六月十六日。 致祭于家庙。(祭文见附录)
 遣礼官洪受甸。 致祭于家庙。○先是。 传曰。适当今年。追惟戊申。而顾瞻勋府。几度淍(一作凋)零。其时带砺勋臣。只有四人。中夜思之。有怆然。又当今月。(英祖回甲诞辰)来头以后。难以作举。今日 特召勋臣赐对。而思已作古人者。此心一倍。在京人。遣礼官 致祭。在外人。令本官 致祭。而诸勋臣子孙中未脱服外。令该曹即为调用。若幼。京则该曹。外则本官。食物题给。以表予意。○又 教曰。岁回甲年。怆勋臣零替。 特否宣酝。即席吟成风云歌。又以诗宠之。(并见附录)
壬午十一月三十日。蒙录孤之 命。
 
 传曰。噫。戊申带砺。其岂忘乎。 嗣服后。武将中若闻其首。咸恩君李森。而只有一子。欲为劝武。而见其父心。观其为人。真个荫官。近者沉滞已久。岂思带砺之义哉。其令铨曹。待窠悬注。即为调用。
癸未五月二十四日。又蒙录孤之 命。
 
白日轩遗集卷之八 第 180H 页
 传曰。以咸恩之子检拟事。昨冬申饬铨曹。而尚无举行之事。极为骇然。更饬东铨。其后又 教曰。咸恩之子。曾以收用为教矣。尚不举行。申饬铨曹。领相洪凤汉奏曰。李希逸。年老病残。不能供仕。故果未付职矣。 上曰。老病虽如此。铨曹则付职。而行不行则在渠耳。
甲申四月一日。又蒙录孤之 命。
 
 传曰。李希逸检拟事。三次申饬铨曹。而终无举论。岂有如许道理乎。洪凤汉对曰。李希逸。衰病自废。冗官散班。亦难供仕。铨官之不即收检。良以此也。其后又 教曰。咸恩之勋伐。予岂忘哉。其子令铨曹调用矣。现在何职耶。承旨李重祐对曰。才闻李希逸已作故云矣。 上惊曰。其果然否。亟称伤悼。仍问曰。其有子孙几何耶。重祐对曰。其子蚤死。但有一孙云矣。 上曰。带砺至重。予岂忘乎。至于咸恩子孙。零星沉滞。故其子屡敕铨官。使之调用矣。未及收录。遽至作故。极为恻然。闻其孙年已长成。待其阕服。即为悬注调用。仍顾谓诸臣曰。咸恩为人。良善良善。但甚数奇。子孙零星。予甚矜恻。
正宗大王十三年戊申三月一日。祗受 内赐。
 
白日轩遗集卷之八 第 180L 页
 传曰。是年是月。即我 先大王扬武勘乱之年若月也。当时之事。尚觉心寒。阴谋煽自岭湖。急烽直抵圻甸。内结失志之辈。外连不逞之徒。藩阃既多通气。郡邑间多望风。啜(一作缀)旒之形。危如一发。倘非威断若神。 圣武不杀。制胜樽俎。天人助顺。顾何以收鲸鲵化龙蛇。奠磐泰于指眄之顷也。旧甲云回。徒见山高而水清。则以小子追感之心。曷其不酬忠报劳。以答前宁人攸受休哉。咸恩君李森嫡长家 赐食物。其子孙当召见。又 教曰。今日所下 传教。依甲辰年褒忠纶音。例令艺阁活印。分给诸臣家。仍 命判府事李在协。以文字跋其尾。
二日。 命扬武勋臣子孙入侍映花堂。
 
 传曰。今日召见戊申忠臣子孙。出于感旧纪故之意。入侍朝官及儒武。岂可无示意之事。文荫儒。各 赐纸笔墨。武臣则给弓子一张。仍 特教瑞运曰。尔是咸恩之几世孙乎。对曰。曾孙也。 上曰。此人外貌甚好。尚未沾禄。可惜矣。又 教儒硕曰。尔是瑞运之子乎。对曰。然矣。 上曰。何人之婿乎。对曰。惠郎曹允精之婿矣。 上曰。尔之妇家能笔。尔应学习矣。试为书进。儒硕承 命。书进楷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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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仙仗拥千官之句。 上称赏不已。
十七日。诸勋臣子孙进笺。入侍熙政堂。
 
 传曰。召见进笺诸臣。是日即命将推毂之日。以是日临是堂。缅惟旧甲。怆伤深深。两勋臣家嫡长无职名云。可谓欠事。幼学李瑞运,金鲁谦。初仕调用。仍 赐酒馔。又以诗宠之。(见附录)以记值旧甲感旧事之意。其后 命赐表忠纶音一件。
哲宗大王十二年辛酉三月二十日。影帧移奉于公之墓下别院。
 先是己酉。因士林公议。设别厅于公之墓下。至是。建影堂于其右。春秋曝晒。以为尊慕之所。(公之真像。戊申策勋后。 恩赐二本。而一本。奉安于麒麟阁。一本。奉安于家庙矣。至是。移奉于此。又小帖二本。公之子希逸。为忠勋都事时。依 传教摸画。而一本。奉安于勋府。一本。奉安于家庙。)
高宗三十一年甲午四月二日。 致祭于家庙。(祭文。见附录。)
 遣鲁城县监金靖圭。 致祭于家庙。○先是庚寅正月二十八日。 传曰。惟我 英宗大王 庙号追隆。圣功愈彰。百世不惑之论。若有俟乎今日。怆旧荣新。神人胥悦。呜呼。戊申之变。尚何言哉。 宗社之危。迫在一发。而幸赖神武之不杀。俎豆制胜。
白日轩遗集卷之八 第 181L 页
使我丕基。措诸磐泰之安。猗乎盛矣。第酬忠纪劳之典。昔非不足。而值此大典礼之会。不能无示意之举。殉节及勋劳人可以宣侑或貤赠者。祀孙之可以调用者。自 庙堂溯考载籍。启禀施行。其后领议政沈舜泽启曰。戊申殉节及勋劳人可以宣侑若貤赠者。嗣孙之可以调用者。自 庙堂溯考载藉。启禀施行事。 命下矣。○十一月七日。又 传曰。 正庙朝褒录戊申忠臣纶音中故咸恩君李森祠板。遣地方官 赐侑。令道臣访问其子孙。另加存恤。(嗣孙达宪。时在忧服中。故至是年追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