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x 页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立朝纪绩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41H 页
[立朝纪绩]
戊申正月三十日。入侍。训鍊都监军需补用。入启。
 时。都监七色军战巾军服。弊污莫甚。故公启请以粮饷厅屯田陈结三千七百馀结。姑属之都监。限三四年起垦收税。以实军需。亦为改备军兵服色。(见启) 上从之。
二月二日。三度呈辞。 命递刑曹参判。寻除军器寺提调。○十八日。除左捕将。
三月十三日。捕纳挂书罪人李世龙。
 
先是丁未秋冬间。京外喧传边山有贼之说。至正月初。都人讹言贼至彰义门外。结阵瓮岩下。闾阎波荡。移时乃定。全州,南原场市。有挂书。语极不道。监司乃封上凶书。 上以为匿名书。不必搆捕。命火其书于前。至二月。复挂书于都城西门。判尹以闻。时原任大臣。亦劄请讥捕。始 允之。至三月。尤骚然。及是。世龙以乡曲武夫。为惑众之计。以不道之说。挂诸京外。以草本留置袖中。捕厅将校金天柱。捉囚于全州狱。归告公。公入对。请遣金吾郎拿来。 上从之。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41L 页
十四日。入侍熙政堂。
 时。奉朝贺崔公奎瑞。退居龙仁。十二日夜。因邻人安鑮。闻同里人张钦从贼。起兵阳城。将以十三日聚军。十五日举事。崔公大惊。翌日。疾驰百馀里。夜至都门外。先以书通于诸大臣。是日晓。会诸宰于备局。崔公送鑮兄镐及镐奴莫实。取招。(时。鑮兄镐。以地理学教授在京。鑮既言于崔公。又送莫实。报贼情于镐。镐闻崔公上来。率莫实迎于城外。故崔公捉送两人于备局。)公遂与领议政李光佐,左议政赵泰亿,吏曹判书李台佐,兵曹判书吴命恒,左参赞金始焕,礼曹判书李㙫,判尹金东弼,刑曹判书徐命均,户曹判书权以镇,揔戎使金重器,吏曹参判赵文命,户曹参判尹淳,右捕将南泰徵,(戊申伏诛。)户曹参议宋寅明,都承旨李廷济,校理赵显命,朴文秀,副校理吴光运,洪景辅,李显谟,郑羽良,曹命教,正字李宗城,同副承旨郑锡五,假注书李裕身,记事官李宗白,李周镇入对。进奉朝贺书及两人招辞。崔公亦承 命追入。备陈鑮语。公奏曰。镐与其奴。同为拿囚何如。 上从之。仍 命发遣假都事。拿鑮及张钦等。 上曰。十三日聚会。十五日举事之说。若信然则事机已迫。若不善处。恐有后患。诸臣各陈计策。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42H 页
诸臣或请徵兵畿甸。或请把守津渡。或请伏兵防备。公奏曰。贼形虚实。虽未详知。既有十五日举事之说。则大臣所达。诚是。戒严一节。不亦放忽。(戊申录中。惟公所达。抄略记出。文辞多有硬涩处。览可详之。) 上曰。然则埋伏把守乎。公对曰。宫城戒严。似好矣。 上从之。公奏曰。宫门城门及津渡诸处。有定夺然后可以把守诇察矣。 上从之。 上曰。城门讥察。用军几哨可当耶。公对曰。讥察不必用哨。 上曰。以一哨分守城门及津渡耶。公对曰。处所既多。一哨太不足。 上曰。外各门。别为发军把守。而南营马兵五十名入之。宣仁门。亦以马兵五十名守直。公奏曰。训局军兵。 辇下亲兵。郊外出送为难。 上曰。江外则两营出送将械。而且挂书。一脉一串贯来。京外弥满。姑为戒严。发送守御揔戎将械。先为讥察为可矣。公奏曰。捕盗军官。右边则三十员。而臣所掌左边则二十六员。临事任使之时。每患不足。则今事变之初。出使之事。比前倍多。而极为苟艰。一依右边加设四员何如。 上从之。公奏曰。近来夜禁不严。朝士傔人及两班士子。无常往来于街路。设有行止殊常者。何以辨别乎。此后朝士大夫以下至庶人。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42L 页
无敢夜行之意。捧甘五部。以为警饬之地何如。 上曰。前此已有申饬。而直提学以下犯禁。自有其律。不必别为捧甘。且以申明旧制。虽如朝士犯禁者。入启论罪。
十五日。入侍熙政堂。○都城七门把守事。入启。(见启)○夜诣敦化门前。领军扈卫。
 时。公以世龙招中举公名。止宾厅。不敢入。领相奏达其由。 上命促公入侍。公不得已入侍。与诸臣合辞。请亟设庭鞫。扈卫宫城。 上从之。○是夜。 上命公领军扈卫。(御将赵公文命。同力扈卫。内则密陈方略。外则策励将士。)仍 教曰。东西南北营。广智集春营入直军兵。宫城扈卫入直外。在城内军兵。自各其营。便宜取用。添入扈卫宫城排立处及宫城扈卫处。悬灯刁斗。罢漏后。公承 命诣直房。传令聚军。明烛达夜。少会领率军兵。扈卫于敦化门前。○自是日至三十日。始撤。公在阵。昼夜不脱戎衣。拊循士卒。有病而呼寒者。解衣衣之。军中感泣。
十六日。随标信。入侍仁政门。参亲鞫。
 时。畿伯李廷济驰启。报贼情。捕厅军校。训局侦校。亦归言贼情。及是上下惊动。 上招诸将议之。公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43H 页
承 命进伏。 上曰。曾前予以镇安为心。今则事势顿异矣。剿灭之策方急。训局军兵。出送为宜。公对曰。军兵散出。则扈卫虚疏。 上曰。训局军容。何如。公对曰。三百年培养军兵。保无他忧。当此之际。 殿下别下恩典。以为激动之地。则尤当以死报国。 上曰。尽闭城门。则似示弱于贼徒矣公对曰。开兴仁,崇礼,昭义三门。其馀闭之。似好。 上从之。 上曰。门闭后。若有殊常之人。则可知矣。公对曰。三门中。二门属之臣营。一门属之御营。可以专力看审。 上从之。 上密嘱曰。彼此两门相远。一闭之时。若有可疑之端。必须侦探焉。公对曰。已为埋伏诇察。仍奏曰。当此之时。都监千揔。亦无其人。甲山府使朴昌徵。昌城府使李天俊。命姑许差。差定别将。使之领军。何如。 上从之。公复奏曰。京中士女。自今以后。如有奔避之举。则各其家长。从重科罪。令前已出之类。使即还集。俾免罪责之意。知委五部何如。 上从之。(时。阳城出身金重万。又上急变。言阳城居权瑞凤,瑞麟,崔擎宇,郑世胤,李胤,尹熙庆,慎光远谋逆。初七日。聚会。十二日。乘夜合军。欲袭清州兵营。而所约岭南大军不至。故未果。岭军若至。则欲直犯京城。此贼交通三南。岭南则清州李麟佐兄弟主张。通谋于尚州金弘寿。湖南则安城元万周主之。交通于罗州罗姓人。而贼中所推为将领者。乃麟佐。内应则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43L 页
慎光远及元礼不知姓名「李有翼字」云。盖重万有膂力。贼诱与同事。佯应之。悉探事情。窃骑瑞麟马。间道疾驰。入京上变。前此虽有安镐等所告。其得贼情要领。自此始矣。)
十七日。随标信。入侍仁政门。参亲鞫。○马兵三哨。受送巡讨中军。而使李遂良领率出送事。入启。(见启)○祗受劳 问。
 时。贼报甚急。都城。一日十惊。诸臣议将列兵守牒。兵不足则用坊民。参错其间。 上召公问其便否。公对曰。当此之时。城头排立。似为得宜。而以臣愚意言之。则见今诸贼之招。贼中有勇力者。流入城中。以为内应云。若使坊民。排列城上。则必侧耳惬心。混在其中。乘机闯发。适足为借其便而逞其凶。非计之得者。要害处。排布伏兵足矣。 上大以为然。即寝廷议。○时。 上密书兵火二字而示之。公即取记注之笔。书对曰晟贼。(时。平安兵使李思晟。出贼招。)常时畏臣。不必过用 圣虑。且臣已送亲信将校于清州。俾火军器。未知此计能行与否。 上甚喜机谋之暗合。○时。畿伯与水原府使。罔夜驰启。报贼情。 上方御帐殿。更漏已深。烛影方残。见此贼报。 天颜戚然有忧色。顾左右曰。贼报如此。而巡讨使(时。金重器以巡讨使。托称无兵无马。逗遛不出故也。)尚未至镇。老将恐误事。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44H 页
将奈何。诸臣罔知所对。公趋进涕泣奏曰。臣虽无才。忠愤所激。老将难于奋作。诚如 圣教。若坐失事机。国事危矣。臣请自往征之。 上曰。卿若出去。将奈 宗庙社稷都城士民何。予又何恃。公弥恳至三日。 上终不许之。(时。兵判吴公命恒。继公亦自愿出征。 上命差四路都巡抚使。以校理朴公文秀。为从事官。)○ 上特遣承旨。大将以下劳 问。又 赐米钱酒肴。分馈军卒。
十八日。随标信。入侍仁政门。参亲鞫。
 时。公与御将入对。 上曰。两局大将。有禀定事耶。公奏曰。即今所恃者军情。莫不有一死之心。昨承 传教。以酒肴分给诸将校军卒。则每名酒为半钟子。而闻其私语。皆曰此酒半勺。何如是醉饱云。以此大可见军情。即今军饷方急。而海运税船。观望不进云。事极痛骇。令各其邑督令上送之意。分付何如。 上从之。公奏曰。都城内外无赖辈。假托骚屑。侵掠闾巷者。令捕厅。恪别禁断。其中情状绝痛之类。即为枭示阵上之意。知委五部。日昏后。即为出送巡逻。江仓亦为防守何如。 上从之。公奏曰。都监马兵三哨出征。而马草甚艰。舆人空石。随宜划给。粮饷厅有马太可给者。并量入出给。何如。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44L 页
 上从之。仍教曰。曾见 先朝故事。庚申年。有此例。五军门军兵。一体赐给米钱。以示轸恤。(时。告者金重万。与慎光远面质。重万谓光远曰。汝与瑞麟等。岂不曰举事之时。领相,两局大将,兵判。为先剪除。然后举事云乎。光远曰。朝廷之人。止此而已乎。重万曰。汝辈之所忌惮者。此数三人。故如是。光远曰。李河等言。平安兵使李思晟。当动兵来京。训将使道有再生之恩于国家。必不为之云云。○李河,闵观孝,李思晟,南泰徵,梁命夏,李柽,南泰绩,权瑞麟等。出于光远招中。方命拿入之际。备局吏一人。大呼帐外曰。清州兵使。为贼所杀死。满廷臣僚。莫不惊惶。时。麟佐等乘夜。突入清州兵营。杀兵使李凤祥及营将南延年,裨将洪霖。而虞候朴宗元投降。牧使朴镗方寝。闻贼变踰墙匿民间。印符见失。使家僮以白文驰报。诸臣皆以镇安 圣心。仰达。)
十九日。随标信。入侍仁政门。参亲鞫。○李河,泰徵等枭示事。入启。(见启)
 时。城中骚挠。连夜惊震之声。彻于 大内。以致 丙枕不安。此必贼徒之潜伏者骚动人心之致也。公设机权。即镇安之。 上特召公。谕以今夜安寝。卿之力也。○ 上虑泰徵,观孝为内应。变生肘腋。亟 命诛之。人心少定。贼气大沮。(当湖南挂书事发。公劝泰徵。令送讥察。推托不应。至以全州营讥察将校。见杀于边山贼。造言恐喝。及有十四日上变。泰徵来见公。平地三跌仆。人怪其心动。至是。逆状显著。)○ 上又虑临急徵兵。有所未及。将使黄海兵使。领兵上来。将发遣标信。公闻之。挽宣传官于路。即入奏曰。黄海兵营亲骑卫三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45H 页
百名。乃精兵也。此贼不可迟留时日。以突骑急击为宜。而玩寇度日。若使渐致滋盛。则彼气益扬。吾气益蹙。后无以遏长驱之势。然量此贼。不过怨国之类。一时乌合。其势必将瓦解。一枝官军。自可扑灭。何必纷纷召外兵乎。三南贼起。人心波荡。独两西稍安。岂可以幺么一小丑。视若大寇。示之以朝夕不保之形。使西土人心。随复惊动。恐非得计。 上曰。非卿几误事。遂寝 成命。公奏曰。即今国储荡残。军粮不给。臣于昨日军兵处。分给军粮。军心莫不感泣。而禁军马兵。马料不足。无以充养。 殿下亲兵。只此军。而不能善养。疲病难用。极可忧闷。又奏曰。程路多岐。姑难知贼兵之向于何路。而竹山为大路。长湍马兵急速来。向竹山事。分付何如。 上从之。公奏曰。江边把守虽有卒。而无可合之将领。吉州牧使李行德。留置何如。 上曰。虽已下直。召还可也。公奏曰。永宗佥使柳万增。有勇力无爱惜身命之心。足为突击。 命召何如。 上曰。下直矣。公对曰。下直而在。故臣入来之路。使之姑留矣。 上从之。
二十日。随标信。入侍熙政堂。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45L 页
时。公与诸僚入对奏曰。前佥使杨凤鸣。有武才而方在忧服中。使起复从事。何如。 上从之。公奏曰。即今诸臣。以安抚出去方外。皆请军门将校。而军门将官任事。极为苟艰。此后一切勿许。何如。 上从之。因左尹张鹏翼戒酒事。 上问曰。训将亦饮之乎。公对曰。臣素有酒量。一饮数壶。决科之初。以宣传官入侍。 先王朝。亲为赐酒。以善饮为 教。仍又以许身之后。不可过饮致伤为 教。臣铭镂。至今断不饮酒。偏母生日。或有酒杯。则一时痛饮而已。 上命除张鹏翼镇御大将。往镇北汉。曰不必出于朝报矣。公奏曰。大将名号。出于朝报为好。 上从之。
二十一日。随标信。入侍熙政堂。○城门开闭事。入启。又贼首枭示事。入启。(见启)
 公承 召进奏曰。哨探兵。姑未入来。而津渡把守。最为急务。然但京城樵苏路绝。亦不可不虑。臣意则外南山木。并许斫用。而津渡等处。别样严守。至于军饷一节。最为可忧。自京急送武弁一员。领率水上船只。可兴仓所储谷物。并搬输来似好。公又奏曰。此贼非稍稍屯聚之兵。应敌之道。亦当用奇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46H 页
兵。而至于岭南。岭底诸邑。必有继起者。此尤可闷。公又奏曰。忠清监司发兵之报。尚不入来。极为可骇。禁卫军中六七哨。为先发送。亦好。公又奏曰。两班之从贼者。必不容易革面。莫如以谚文。翻译外方檄文。使常汉易晓。似好。 上皆从之。 上曰。大抵此贼夜袭之虑。极为凶恶。不可放忽。城头防守。恪别申饬。俾无疏虞之患。为宜矣。
二十二日。随标信。入侍宣政殿。○旗竿悬贼首。以示贼徒事。入启。又李始沃等枭示事。入启。(并见启。)○祗受轸恤 传旨。
 
公请对。持贼情侦探密封。献于 上前。又以平兵书掌上密告曰。此贼着白敞衣。坐于私室云矣。(指思晟) 上曰。观其书辞。举事之人。细琐如此。不足忧矣。(人得上思晟家书。皆细琐妇女语。故有是 教。)公奏曰。别军职金满泓,朴秀寅,前佥使金益英。方持服在家。并为起复。属于臣营。何如。 上从之。公奏曰。军兵出入之时。难分彼我。故城门启钥之时。先为分拣彼我之类。然后许入之意。传令于守门将处矣。 上曰。好矣。公奏曰。臣为训鍊堂上。奉事,习读闲散之类。皆愿入于阵中。臣亦未知其人之如何。使人留住闾家。给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46L 页
弓矢预习。如有大变。来请节制之意分付矣。 上曰。好矣。○ 上遣玉堂 下谕曰。卿等累日暴露。能无疾恙。必须另加自爱。诸军之有病者。即以药物。及时救护。以示国家轸恤之意。
二十三日。随标信。入侍宣政殿。
 公与诸臣入对。 上曰。此状启。卿等未及见耶。两局大将。同见之。仍下水原府使状启及贼人头目所录之纸。诸臣看讫。公奏曰。贼徒三十哨。亦不少。而官军外援。尚不上来。是可闷也。 上曰。以此见之。彼贼侮朝廷之无人。而肆然久留清州矣。公奏曰。津头船只。尽撤置一处。留军屯守浅滩。似合事宜。 上从之。公奏曰。揔戎使若自为节制进军。似好。 上曰。若如金重器之持重。则虽数万兵。无与贼交锋之时。元初自护之意太多矣。公奏曰。彼贼若旗鼓而来。则官军千馀。足可蹴踏。今出没隐见。难以知的。守城为第一义。而贼之多少。亦未的知。尤当悉心防备矣。 上曰。都巡抚已知此奇耶。(先是。都巡抚驰启言进军湖西。而是晓。水原府使驰启言贼兵已以二十三日发向竹山云。故有此 教。而都巡抚径入安城之启。是夕始入。而 朝廷认以为大军直从大路。而东路无备。于是急召诸路兵入援。一日之间。朝野益汹扰。)公对曰。闻大军欲往素沙。还向安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47H 页
城云。此则善思之矣。领相请以募士购贼之意。作文投诸贼中。 上曰。何以投书贼中耶。公对曰。以矢系书投之为好。 上曰。此诚好矣。公奏曰。朴世梓所领八十名虽小。若逢贼。可以成功矣。 上曰。此则以小敌众。公奏曰。右边捕盗从事官李景淑。南城巡抚使自辟为军官。以即速下送为请。而当鞫狱方张之日。不可出送。姑为仍留何如。 上从之。公奏曰。杨州牧使俞拓基。领兵来屯京城外。何如。 上从之。(是日。自都巡抚营。斩送叛将朴宗元首级。兼奏捷书。)
二十五日。入侍宣政殿。仍行献馘礼于敦化门前。
 
先是。 上教曰。斩得将领。贼势大挫。此实皇天 祖宗眷佑我东方。明日当御门受俘矣。两局大将。具甲冑入侍。○公承 命入侍。奏曰。臣以军务事。有禀定者。大臣同入禀议。似好矣。 上命上小纸所书。披览后。 下教曰。卿意何如。公对曰。其虚实虽未的知。而其人既曰目睹。则臣意沿路守备。不可虚疏矣。上曰。柳万增之留置。欲用于此等处也。公对曰。臣意。亦欲送此人矣。 上曰。门楼殿坐后相议出送可也。公奏曰。 殿下升帐堂殿坐。便是大将臣等。以中军当禀而举行矣。盖礼曹仪节。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47L 页
只是礼乐进退等事。而今此受馘之节。宜用军礼。 上曰。此乃礼曹仪节。故只如此。而军礼则自军门似当举行矣。公奏曰。虽是城内。既用军礼。则鸣金吹打之节。似可为之矣。 上曰。依军门例为之。于是。 上具戎服。出御敦化门上。仍遣宣传官二人。持信箭。招两局大将。使之具甲冑入侍。公遂与御将。承 召入对。 上曰。都监伏兵所捉贼徒四人。皆当一律耶。抑有参酌之道耶。训将必详知之。陈达可也。公对曰。臣遣卒侦探。而贼人到处遍满。所遣卒三人。尚不来现。贼中细作若被捉。则皆言欲告而来云。其言何可信乎。其中二人。在疑信间。而其馀明是贼中细作无疑矣。 上曰。李俭龙乃童子云。其年几何。公对曰。名为童子。其年乃二十一也。贼使渠探知训局军兵出去处云。贼必以小儿为腹心。使之侦探。恐不可区别长幼而处之。 上曰。献馘之礼。尚不举行。首级未及来耶。公对曰。首级已来矣。 上曰。贼首悬于何处耶。公对曰。军中所树竿。乃悬首处也。于是。宣传官。以盘盛宗元首。跪于阵前。领相于楼上跪告曰。逆贼首级是实。 上曰。其馀首级。同为悬竿移时。礼毕。招集五部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48H 页
父老于楼下。 命侍臣慰谕。仍 教曰。观此训局军容之整肃。虽外寇。不难底平。况小丑乎。领相请犒馈两局军兵。公奏曰。犒馈之规。必大将亲监。中使传 命。方当扈卫之日。移动部曲。一处犒馈。亦似有掣碍之端。罢阵后举行似宜。 上曰。两大将之言如此。罢阵后举行可也。于是。 上还宫。(是日。自都巡抚营。所斩三十贼馘上送。○思晟就拿至京。)
二十六日。奇兵将朴世梓等。告目封进事入启。又贼级悬街事入启。又竹山贼金廷实首级悬竿事入启。(并见启)○因议政府启。送校押来生擒贼魁李麟佐。
 
(是日。 上命百官序立于军器寺前路。诛思晟,有翼。○揔戎使张鹏翼。捕送贼魁李培。又自都巡抚营。生擒贼魁麟佐上送。)
二十七日。随标信。入侍熙政堂。参亲鞫。○朴世梓率军许入事。入启。又逆贼郑祚胤等枭示事。入启。(见启)○因贼招诬引。胥 命阙外。
 时。凶竖麟佐。计欲害公。诬以罔测之言。旋即自服。领相奏曰。昨日贼招明白究问。处置甚善。大抵 圣心。若有一毫疑虑。则不可任使。若不然则目今环卫之中。专恃训将。此一节。洞然昭释。使渠知之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48L 页
何如。 上曰。所达是矣。此非予假借之辞。实无一毫疑之之心。今日欲以 面谕矣。 上使标信宣召公。公与诸臣入对。进伏曰。俄以标信宣召。来诣閤门外。始知昨日麟佐招事。臣以何面目。更进于 殿下之前乎。当此之时。 殿下使臣领兵守门。臣之一身。不敢自有。尚此视息于世间。心摧胆裂。实不知所措。武弁岂有色目。臣本儒家子。故世人多以色目指斥。而臣自在 肃庙朝。蒙被 异恩。死国一心。铭在心肝。只缘无才而浪得虚名。故忌臣者甚多。动以色目见疑。屡滨死地。而尚今生存者。乃 殿下罔极之恩也。今又名出于凶贼之招。此皆持身无状之罪。速 赐处分。则臣虽万死。无所恨矣。 上曰。训将进诣榻前。仍握手。 下教曰。卿之心事。予已洞烛。予知卿为心腹之将。若有一毫疑卿之心。则岂于今日。委以重兵乎。昨日处分事。问于大臣则可知。卿须勿怀不安之心。公涕泣奏曰。 殿下援臣于万死之中。乙巳七月之事。是臣再生之日。臣之生日。乃正月初六日也。而 殿下出臣西间之日。乃七月二十一日也。生我者。父母。再生臣者。 殿下也。臣每戒臣之子。以 殿下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49H 页
宥臣之日。为臣生日矣。臣本世禄之臣。臣之八代祖。入于海东名臣录。臣又最蒙 恩。许国之心。天日在上。 肃庙命臣止酒。故臣不敢饮酒。 肃庙劝臣习射。故臣至今不脱决拾矣。徒以命途奇险。为人忌嫉。至于此境。而 殿下执臣之手。慰谕及此。此臣涕泣之外。更无所达。惟愿速递职名。使以白衣从军。则臣单身独出。斩弼梦,弼显之头。当献于 殿下之前。即今大狱方张。前头又不知有何变故。若不递臣将任。则非 殿下终始保臣之意也。 上曰。卿言如此。殊非 面谕之本意。此后则少无不安。尽心职事可也。公对曰。 殿下委任之意。至于如此。臣虽肝脑涂地。不足少报万一。即今扈卫十二日。不敢就寝。母病不知死生。而亦不暇顾。臣家只僮尺婢。亦皆知为 殿下一死之心矣。为人臣者。入于凶贼之招。而又复抗颜朝端。扬扬出入。则千古宁有是理乎。 上曰。更勿过嫌。时领相请诇捉弼梦等。公奏曰。两贼虽凶狞。兵溃而逃。既无一卒。若极择捕盗军官以送。则岂不能捕得乎。 上从之。 上曰。两局大将退出。即往阵上。(是日。 上命百官序立于军器寺前路。斩贼魁麟佐,李培等。)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49L 页
二十八日。随标信。入侍仁政门。参亲鞫。○军兵等奉足例分给事。入启。(见启)
 
(是日。自都巡抚营。生擒贼将权瑞凤,郑世胤,睦涵敬上送。)
二十九日。随标信。入侍熙政堂。○诸罪人中枭示与放送事。入启。(见启)○祗受劳 问。
 公与诸臣入对。 上曰。今观全罗监司状启。则弼梦已捉得矣。诸臣对曰。大是快事。仍以湖南尚有贼。中路不可测。将自其处枭示。传首京师乎。抑捉来讯问而正法乎。以此互相迭奏。 上曰。熊佐往安阴起兵。称大元帅。凶檄上来。又希亮出贼招云。岭南贼。果不虚矣。公对曰。此凶檄。三月二十二日。而竹山破贼。乃二十三日也。此贼兵势。比清州稍张。岭南应贼者必众。此甚可虑。以梦贼拿来事。招入禁府都事李廷相入侍。 上曰。实都事能驰往如武臣耶。公对曰。终不如武臣矣。 上曰。武兼中着实人。得诸官案中可也。领相对曰。闻训将之言。则金始亨稍胜云矣。 上从之。洪致中奏曰。使都巡抚。劄住砺山何如。公奏曰。砺山距安阴颇远。远则声势不相及。使都巡抚在前。兵使在后。以为声援。似合事宜。 上曰。京炮在外者几何。公对曰。在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50H 页
外者几尽入来。而臣忧忠州事。下送四十名。今无用处。亦当召还矣。又奏曰。昨日伏兵所捉李一远,李思硕。严加究问。则末乃吐实以为当为守令云。故投入贼中云。且问同党。则所谓进士,座首。亦多入之。事涉重大。有难擅便。故仰达矣。 上曰。两班为谁耶。公对曰。阳安城两班云矣。 上曰。必是疲弊两班矣。一远,思硕。当为枭示耶。公奏曰。南汉所捉李始濂,始沃,白起先,李险龙事。顷日 御楼时。有所陈达。而其中险龙,起先。似是胁从之类。方拘留阵上。欲待明白 下教而处断矣。 上曰。一远父子。当尽为枭示耶。其为人何如。公对曰。甚奸毒矣。 上曰。枭示阵前。起先,险龙。决棍放送。公奏曰。始濂,始沃。在疑信间。有难详覈。而其人得于贼阵。似无疑矣。 上曰。其为人何如。公对曰。此两人。面貌不粗。人事别白。 上曰。左右捕将。按同究覈后。更为禀处。公奏曰。鞫厅罪人出付捕厅者。事体重大。臣终难私自按治。 上曰。此皆不必上送而送之。故有此难便。公奏曰。此恐有后言。臣与郑缵述。别设一幕。同为究覈何如。 上曰。是矣。 上以留屯军兵罢遣事。下问。公对曰。宫城夜巡。一营出二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50L 页
派军。更更巡检。首尾相接。则无暴露之苦而有环卫之效矣。 上曰。沿江把守。当尽为罢送耶。公对曰。臣意以为不可罢矣。 上曰。南汉水原军。当姑留少许耶。公对曰。曾经大将者。方留镇水原。虽少留兵。威势足以镇压矣。 上曰。仍以揔戎使为水原府使何如。公对曰。以揔戎使兼府使。似好。而南汉有兵。则声势可仗矣。 上曰。此说甚好。 上曰。罢兵文书。大臣示两局大将。与之相议可也。诸臣以各处把守军兵罢不罢。互相迭奏。公奏曰。三军门军兵。何可每每责应耶。且各津往来船只。夜则聚舣此边。勿许行人过涉。只状启则受送。而亦使勿留一刻何如。 上从之。○ 上特遣史官。累日暴露将校军兵处劳 问。又 赐酒肴。
三十日。精炮手发送南原,全州等地事。入启。又胁从贼放送事。入启。又尹熙庆枭示事。入启。又撤罢扈卫事。入启。(并见启。)○罢宫城扈卫。留阵北营。
 
 传曰敦化,光义等门还开。 阙门阙外宿卫扈卫军兵等。连日露处。伤者必多。念及于此。丙枕靡安。自今日 阙内入直军士。只留元入直。其馀并为放送。勿为排立。巡逻巡检等事。着实为之。 阙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51H 页
外。撤其扈卫。各于本营大将。领率加数入直。而侦探诇察等事。另加严饬。其馀军兵。并为放送。而入直外禁军扈卫军官。并为放送。以示轸恤之意。○时公兼任捕将。故率军校。待令 阙外。 亲鞫罢后。退直本营。○自是日至四月初九日。连直北营。
四月一日。随标信。入侍熙政堂。○祗受 内赐。
 公承 召入对。 上曰。捕厅草记。多有问议于卿者。勿为出去。小退户外。与岭南阃相议后。入来。公对曰。南事甚紧。李汝迪早为出送矣。公出户外。少旋后入侍。奏曰。自上出付臣等查治。意有所在。故方十分明查。而其中李震万十人。自鞫厅拿来。而鞫事严秘。未知缘何事捉来。出谁人招辞。问于禁府。则亦多不报。朴尚淳自南汉捉来。必欲状启可据者。而亦不得见。只反覆严问。不得其要领矣。 上曰。车以黄问之耶。公对曰。先问震万等故。此则姑置之矣。 上曰。何者最紧耶。公对曰。其中严恶发。为贼使唤。情节浪藉。决难容贷。且其招所出人。亦当发捕。而池加八。佩麟佐号牌而被捉。故不无疑端。崔顺万。即尹天擎之奴。而年才十五。元无可问矣。 上曰。李徵观,贵金问之耶。公对曰。姑未问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51L 页
之矣。 上曰。震万等。金吾必有拿来都事。推问其缘由可也。公对曰。判义禁。亦云不知矣。 上曰。昨日判义禁陈达时。十人等名下。系其捉来日字及都事姓名。更问可也。公奏曰。赵中才,金涑,李铁锤自称两班矣。 上曰。两班之名。岂曰铁锤耶。公对曰。儿名云矣。又奏曰。徵观持军物潜自渡江之状。极为怪异。恪别严问。而尚淳亦恪别盘问。其所诬告。如南处中。则当一体枭示。贵金。当待徵观结末后放送。何如。 上从之。公奏曰。昨日蔡有天等十二人。以 传教放送。则皆鼓舞 圣德矣。仍奏曰。 阙门将闭。臣等当退出矣。 上曰。金虎门。姑为留钥。公奏曰。恶发。自捕厅无可更问。移送鞫厅。何如。 上从之。 上曰。俄所抄出文书。捕将近前上之。公持诣 榻前上之。奏曰。此后捕厅文书。恐烦 睿览。只抄紧语入启何如。 上曰。诚是矣。仍 赐镀金钉云纹缎皮甲。祗受退出。
三日。随标信。入侍熙政堂。○申铉等七人枭示事。入启。(见启)
 时。 上特遣宣传官有 旨曰。训将。间间往见母病。(先是自 上握手 下教时。所奏母病。不知死生。而亦不暇顾云。故有是 命。)○公与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52H 页
诸臣入侍。 上曰。徵观问之耶。公对曰。方反覈究问。而出钱百两。为贼军装者也。而恶发所告龙山宋生员。始得跟捕于交河。移送鞫厅矣。又奏曰。臣入来时。闻有陜川败报云。信否。 上遣注书。出问政院曰。时无贼情状启之到院者耶。注书还奏元无状启来到者。公奏曰。闻军官言。捉得宋哥时。其兄以为其不祥事。以至此境。似是京江主谋者也。 上曰。为人何如。公对曰。未问根脚而相貌狞矣。再昨所书出发捕者。或赴贼阵。多有死亡。而其馀则捕厅军校。几尽捉得矣。 上曰。陜川近于安阴耶。公对曰。三四日程矣。 上曰。俄见湖南阃状启。则安阴贼鸱张云矣。公对曰。此不过不闲军务之校生。固不足虑也。 上曰。全监处。十六日。戒严有旨。二十七日。始为来传云。其京主人京房子稽缓者。令军门从重决棍。 上曰。顷日误告贼级人。尚拘留于军门耶。参酌放送。公奏曰。臣留阵一边。 朝家设施之策。一不闻知。则今岭贼尚未剿灭。三南各邑军兵。虽非宫门聚待之时。常使团束。勿令远出。以为徵发。则片刻聚集之地。以为得宜。此事曾已申饬耶。 上曰。此事未曾申饬。令军门申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52L 页
饬。公奏曰。宜令 庙堂申饬各道何如。 上从之。公奏曰。闻湖南侦探。则贼显及贼梦之子。皆乘白驴云。而安阴贼阵中。有骑白驴将云。必是此两贼中一贼也。 上曰似然矣。
四日。上疏辞觐亲之 恩命。尾论被乱邑守令不添烽之罪。
 先是。 上命间间归觐。而公之慈氏闻之。送言曰。当国有大变之日。岂臣子得伸私情之时乎。勿为来见。全意职事云云。故公疏陈所由。且当清州,安城,竹山接战之时。镇川,居昌,安阴,咸阳,山阴,陜川等邑凶贼纵横之日。竟无添烽之事。一如平时。当该守令及将卒。宜施重律。以警日后。故尾论请罪。(见疏) 批曰。今观卿疏。嘉卿母之训子有方。而亦不必久为留营。 特允所请。疏末所陈。诚如予意。令 庙堂禀处。○ 传曰。三军门军兵。累日扈卫露处。多有病伤者。抄送医司。题给药物。
五日。随标信。入侍仁政门。参亲鞫。○元时金枭示事入启。(见启)
六日。高昌善枭示事入启。(见启)
 
(是日。百官序立军器寺前路。贼魁弼梦。凌迟处斩。怀仁县监金道应。黄涧县监李挺徵。亦为枭示。)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53H 页
八日。李春亨等枭示事入启。(见启)
九日。三营军兵犒馈事入启。(见启)
 备忘记。今此逆变。通古通今所无者。而幸赖天与 祖宗之默佑。因诸臣等竭力王事。圻湖先平。馀党亦几尽荡。是岂寡躬凉德之所致哉。今则岭捷又至。出征将士。其当不日旋凯。待其复 命录勋等事。令该曹举行。○是日。公与诸臣。力请告 太庙陈贺颁赦。 上勉许。
十日。罢北营阵。入直训院。
 
 上曰。各军门城头攞(一作逻)立兵及各军门留营结阵撤罢。只留城门把守。
十一日。权瑞龙首馘悬竿事入启。(见启)○行扈卫军兵犒馈。
十七日。因贼招诬引。胥 命阙外。仍承 召入侍熙政堂。
 先是忠营状启中。曹景佐供招封进。而其辞举公名。黄沉招中。又引公侄子名。故领相入侍时。 上曰。忠营状启。卿见之乎。其招所援引甚多。故欲引见相议矣。领相对曰。小臣未及见之。请暂下之。 上即下之。领相见讫。奏曰。此等之处。非在下之人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53L 页
所可容喙矣。 上曰。其言节节凶恶。领相奏曰。训将事。以 上意下教。何如。 上曰。若有疑则当一问破疑。岂置之乎。此人予已知其心矣。领相奏曰。此云其侄入之云。而其人元无侄。未知或有庶侄耶。 上曰。其侄之有无。姑置之。而古语云。任之勿疑。疑之勿任。疑心一生。为害不少。若有一毫疑心。则岂可强谓无疑乎。只恐其人因此不安矣。领相对曰。虽以今番扈卫时事见之。宫城内外。无异铁桶。以至于闾里之间。奸究无所容。但任人勿疑。古昔帝王之所至难。而今此 殿下之推心置人之德。群下莫不钦仰矣。 上曰。予岂有一分疑心乎。但其人有重名。故每至如此。实为其人悯之。虽以今番金重器事见之。在下之人。亦可以知予心矣。虽不从拿鞫之启。而安置之启。初启即 允者。良以予所非之者。初不持难。予之无毫发疑心于此人。推此可知矣。领相奏曰。三军司命。何等重任。苟有一分疑心。决不可置之矣。 上曰。卿言诚是矣。○至是。曹世枢供辞曰。训将李森为内应。此则矣身。虽非亲闻于麟佐。闻于麟佐之军官。且训将遣其侄于麟佐。与之相约。○宋寅明奏曰。既出贼招。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54H 页
虚实间一番拿问。决不可已。虽曰训将不为逆。而安保其侄不与贼相通耶。 圣上每以一节勿问为 教。臣不敢仰揣 圣意。而亦不有关于后弊也。李秉常奏曰。逆狱事体。何等严重。前后无罪而横罹者。亦何限也。一番就拿。清脱而出。后更无疑矣。名出贼招之人。每每掩置。则在渠之心。亦不自安。不如对质而清脱也。 圣上之置而不问。不但有损于狱体。亦非镇安人心之道矣。 上曰。罪人既非亲闻。且阶梯已绝。虚实难明矣。秉常又奏曰。入于状启及出于贼招者。一并掩置。 殿下虽欲以不盘问。为镇人心之道。而臣子以为如此。则反生人疑矣。 殿下虽以此谓之王道之大经大法。决不若是。臣亦非专指李森。而 殿下每以李森不为逆为 教。贼情何可以常情度之乎。 上曰。李森之名才出。卿有此言。予之生前。勿以李森。为言也。秉常又奏曰。臣虽惶恐。岂㥘于 圣教。不为之毕辞乎。事体不得不然。非专指李森也。上曰。予不疑李森。阶梯已绝。何处面质。何以凭问耶。秉常又奏曰。名出罪招。则在其人之道。亦欲一入明卞。 殿下虽曰不疑。被告人之心。安得无疑惧乎。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54L 页
若使世枢之被鞫。在于变起之初。而其所告之人。如是猥多。则 殿下亦必惊动而逮问之。今则 殿下既数闻而耳熟。故治狱之道。如是缓忽。臣实忧悯。 上曰。屡出贼招。则皆是贼徒相通之致。不新奇也。寅明又奏曰。贼招所引。如是之多。 圣上在上。亦有此凶变。李森之有侄投贼与否。 殿下亦何以知耶。森之不为逆。虽如 下教。其侄紧出黄沉。亦是剧贼云。一番究问。在所不已。且秉常所达之言。即如臣所达。而其时则虽不从臣言。而亦无严峻之 教。今秉常发一言。大加声怒。此岂公平待下之道乎。 上曰。谏长之言。每过于分数矣。非予假借于李森。贼招前后。或称入或称不入。已不可准信。而且无亲侄。若有如许恶侄。则训将必斩头而来纳矣。世道至此。人心陷溺。徵晟出焉。至于李森。则不新奇矣。训将于向日。既入鞫庭。今何持难。而独不念执手 面谕之事乎。王者之道。决不当若是颠倒矣。今若鞫李森。当初 面谕之意。果安在哉。寅明又奏曰。台谏发启之由。不曾先闻于 上前。而今日所见。极为慨然。臣当发启请拿名出诸人矣。 上曰。此言指何而言耶。岂疑密礼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55H 页
耶。寅明对曰。何可以某某陈达乎。既出贼招。则不可不一问也。秉常又奏曰。一番鞫问。覈其虚实。在渠何害。狱体亦得当也。洪致中奏曰。狱官谏臣所达。于狱体皆当。领相奏曰。似由执法之论矣。赵泰亿奏曰。谏官所达。是矣。 上曰。朋党。必亡国矣。南中。为失志之人依归之所。岭南如此。无可恃矣。故予夜不寝。食不甘。予年已立五。而两颊已生白发。予之忧虑若此。而朝臣无体予心者。朝臣若知予如是忧虑。则当惕然而一心力共国事。而李领府事经归。亦为慨然。旋师在即。陈贺卜日。岂不可少留耶。予于向日处分。不无过处。而大臣若是决去。予甚慨然。而即今乱贼虽如此。予不以此为虑。只以朝家泮涣为忧也。金取鲁奏曰。鞫狱事体。至为严重。臣非狱官台谏。而随事争论者。盖出于乱臣贼子。人得而诛之之义也。苟有 下教之事。则当从容俯询。务归商确可否。而辞教之间。多有抑勒激恼之 教。已极慨然。而至于朝臣进退。或缘情势之难安。私情之恳迫。而不垂恕谅。一并加之以不敢闻之 教。实有歉于使臣以礼之义也。 殿下每以荡平为 教。而诸臣有言。 殿下辄先疑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55L 页
之。是 殿下之心。先不能荡平也。 上曰。卿之此言。盖以予荡平之 教。为讥嘲之意。而观于今日。不无其教矣。 仁庙常 下教曰。虽功臣。若为党论。则当斩头。其时。何无如都承旨之言者乎。致中奏曰。取鲁之言。不过辞不达意而然矣。 殿下每于辞气。或有激恼之时。此 圣上留意处也。 上曰。训将之名出鞫招。谏长及金始炯。皆言之。而其心以为人心不可信而非全指训将。训将之出贼招。非一非再而非今始出矣。领相奏曰。军中有三令五申之法。 殿下严制党论。深务荡平。而又有痼于党论者。则一依三令五申之法。虽施两观之诛。亦何害焉。公闻之。胥 命阙外。 传曰。训将李森处。 命召还给。宣传官持标信出去。勿待 命事分付。使即入侍。公不得已承 命进伏。 上曰。卿何以至待 命之境耶。公对曰。臣以兼带捕将。待令 阙下。罢鞫后还营。每至鸡鸣。困睡晚起。而忽闻外间喧藉之言。鞫厅消息。虽不的知。虚实间。不敢偃然在阵。以死待 命。而有此 特召。臣惶恐不知死所矣。 上曰。顷者 面谕时。已有 下教。予之于人。不欲以不诚实之道待之。如有一毫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56H 页
疑卿之心。则以他大将代之。何难之有。如徵晟一出贼招。诛之无惜。而独于卿委曲者。可知其不疑矣。若有不信之心。则付重兵而授中权乎。假借与否。非此时可论。卿之有为国一死之心。予已知之。卿之至亲中如有世枢所云者。则卿必大义灭亲。故世枢照律已入。而待卿一见。姑留之矣。仍 下世枢招辞。公见讫即纳后。退伏曰。名出鞫招。宜付鞫厅。而 特召俯问。 圣恩罔极。臣以死陈之。臣不幸早孤。且有终鲜之叹。则侄之有无。非所可论。且有娣妹二人。而无后身死。即今臣之单身而已。若有同生兄弟。则虚实间。何敢发明。臣有庶兄一人而有三子。其一尚未娶妻。其长。出身为禁卫将官。二十馀岁。事变之初。连在禁卫营留阵。其馀并留臣家。若有此事。则其出入。臣岂不知。臣受千古罔极之 恩。再生于已死之中。结知于群疑之际。求之古今。臣独一身。以死报答。素所蓄积。出战之请。出于腔血。乱臣贼子。不幸近出。则虽臣之子。亦当诛之。其馀何恤。臣之五寸侄子京居者有四五人。而皆治举业。元无操弓。其外无他子侄。则千万意外。岂有此说也。 圣鉴在上。臣不必烦屡。而一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56L 页
自世龙被捉之后。渠辈报复之说。中外喧藉。捕盗军官及亲属辈。皆为臣惧。岂意喧藉之言。转驰恶逆之科。臣之性命。固不足恤。而至所云内应者。至冤极痛。死且不瞑矣。臣虽无他才能。至于心地之如何。愚夫愚妇。亦可知之。臣历事 三朝。忝窃将柄。而及至 圣朝。受 恩罔极。勿论上下贵贱。皆曰臣若不忠于国家。非人也。臣亦以为国一死。自誓已久。臣之以忠自许。极为猥越。而臣之本心如此。自古君臣际遇。无如昭烈之孔明。而若使孔明遭此。则难期昭烈之必得保全。如 殿下之于小臣矣。臣孽侄出身者。为南延年之婿。阵上闻凶报。痛哭来告。渠若有一毫疑端。则臣岂敢少惜乎。臣浪得虚名。为世所忌。媢嫉之人。必欲百般谋害。金重万。亦自臣阵中捉纳。而其招亦曰先除训将。其怨毒之心。专由于世龙之被捉。而亦何敢以此。为发明之端耶。目今亲见其招。尤极悚惶矣。今此 命招。义不敢承应。而标信 严召。故玆敢冒死入侍。心神慌乱。言不成绪。 圣明在上。惟愿速 赐处分矣。 上曰。顷日及今日。再次 下教。予岂以卿之方带将任。有慰藉之心哉。景佐招中。已有此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57H 页
说。裂其纸矣。今又出于世枢之招。予则本无一毫之疑心。而人心之危疑必甚。故昨已使厥贼纳招。则其招以为岭南人虚张之说。于此可知其计。而卿之心事。自然明白。其招使卿一见者。欲使卿知予意。且元无侄子。则人心自此破疑。今日 召卿者。欲知卿之有侄无侄而解惑群听矣。少无所嫌。安心归阵。公对曰。 圣教至此。虽死无憾。而踪迹危凛。不敢自安。鞫狱方张。外言喧藉。 殿下深居九重。何以知之。亲承 下教。反覆惇恳。虽明日伏诛。今日当谨奉 圣教。而前头若使臣保全。则即 命解将任。脱有缓急。复 命召臣。谨当为 殿下一死。以暴此心。若又不然。而久带重任。坐招人疑。万无仍因之势矣。 上曰。世枢招辞出示之意。欲破群疑而然。卿知此意。毋用更辞。公对曰。前后 下教。如慈父之招迷子。不胜感泣。(鞫竖招辞中。有训将窠自代。或椎杀后举事。或遣刺客等说。累发于诸贼之口。盖凶竖之欲害公者。诬以罔测。旋即自服。公因此不安。每有 阙下胥 命。而累被旷绝之 恩数。)
十九日。随 驾。参献馘礼于崇礼门楼。
 
 上具戎服。出御崇礼门楼。时无观光士女。 玉色不怡者久曰。经乱后。闾里离散。致此萧索。公对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57L 页
曰。今此受馘。异于常时。故臣严禁纵观。以肃军行。非流散所致也。 上曰。卿使然乎。色稍解。于是巡抚具甲冑入辕门。肃拜退立。公奏开闭门炮。巡抚进露布文。仍跪进熊辅,希亮,崇坤三馘于坛下。判义禁受而陈于坛上。领相受馘上楼。告逆贼头是实。 上命并悬竿。移时礼毕。 大驾还宫。公遂与诸臣随 驾。入侍于宣政殿。 上曰。两局大将及各军门大将。勿为留营。巡逻比前恪别申饬。仍为 宣酝。日晡时。退还私第。
二十一日。李遂良差别将事入启。又泰徵家许给军官事入启。又捕厅军官付料事入启。又太仆马分养事入启。又新营革罢事入启。又岭邑守令择定事入启。(并见启)○因台言。待 命金吾。仍为随 牌。入侍熙政堂。
 时大司谏宋寅明论启。略曰。逆招所出各人等。尚多有初不拿来者。明白被诬者外。并为拿鞫严问。 答曰。不允。盖此启虽不的指谁某。而公之姓名。上下于鞫案。此际不敢以被诬晏然自处。遂待 命于金吾门外。 传曰。府院启既已区别。勿为待 命。仍还给 命召。公黾勉诣阙请对。因奏曰。昨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58H 页
朝本厅军官。于西小门外。见一常汉多发向国不道之说。而其所言。军官不忍传。臣亦不忍闻。故厥汉处不为捧招。而考见其号牌。乃是李万准奴斗去非也。臣初欲扑杀矣。此时与前有异。故敢此仰禀。 上曰。此由于无识之徒习闻不道之言。故如此矣。罪人拿囚鞫厅。再明 亲鞫时。结案正刑。
二十二日。参百官陈贺。
 时。 上以勘乱告 庙后。 御殿受贺故也。
二十六日。参录勋券二等第三。
 时。 命招馆阁堂上。定勋分等。勋号曰输忠竭诚决几效力奋武功臣。(甲申。犯 皇朝徽号。改曰扬武。)以吴命恒为一等。朴缵新,(乙亥诛)朴文秀,李森,赵文命,朴弼健,金重万,李万囿为二等。李遂良,李益馝,金浃,赵显命,李普赫,权喜学,朴东亨为三等。吴命恒,赵文命。仍为录勋都监堂上。
二十八日。陈疏辞勋。
 疏略曰。顾此寇难之旋平。罔非 宗社之默祐。 圣武之攸暨。而臣不过十数日环卫宫城。以尽臣子之常分。而元无毫分可纪之绩。何敢贪天为功。遽膺丹书之录哉。勋名乞免之章。不宜赘陈他说。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58L 页
而既有隐痛。不得不更陈于 天地父母之前焉。顾臣揔领亲兵。偏荷 注意。顾瞻班行。无与臣比。而莫效涓埃。反出贼招。或曰先除。或曰椎杀。最后之招。极其荒诡。所谓传说贼裨之名。终以不知为言。末乃以藉重等语。变幻为说。无所指的。其为诬罔。不攻自破。而如使臣平日立树。粗有汲黯之见惮于淮南者。则夫岂有此哉。惟我 殿下包荒覆焘之 恩。实从古君臣间所未闻之旷典。将军无罪将军冠之谕。下及于今日标信 召入之宠。出示盈箧之书。反下于今日 赐观鞫案之 恩。臣是何人。得此 眷注。抚躬罔措。涕血交迸。以此情地。泥首俟罪之不暇。况且录勋殊荣。尤何敢冒当。伏乞俯 赐谅察。亟下 处分。以安贱分。(详见疏)
 批曰。今番竭力扈卫。使宫城晏然者。实卿等之力。卿何辞乎勋名。至于附陈事。业已洞烛。于卿。有何一毫介嫌之端。卿须安意勿辞焉。
二十九日。封咸恩君。仍升资宪。
 公与御将承 召。入侍进伏。 上曰。批旨已言之矣。今番宫城扈卫都城晏然者。皆卿等之力也。何其过让之至于斯耶。勿为苦辞。勋号即为书送于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59H 页
该曹。俾无迁就之弊宜矣。公对曰。臣之所怀。与御将有异矣。小臣特 蒙再生之 恩。忝叨重任。宠遇尤极。莫效涓埃之报。反出贼徒之口。臣之名字。屡涂鞫案。臣惊心震越。措躬无所。虽蒙 天日照烛。昭释冤枉。更无馀蕴。而千万梦寐之外。平贼勘勋。忽及于臣身。名次于出征功成之臣。此岂所敢承当者哉。臣则不过十数日环卫宫门。而此则臣子职分内事。元无毫分可纪之绩。则其何敢贪天之功。而遽膺丹书之录哉。伏乞亟收 成命。俾无福过灾生之患。千万至祝。 上曰。有不然者矣。至于训将。元无可辞之义。被诬之状。予已洞烛。有功则赏之。有罪则罚之。乃人君荡荡之政。如是 面谕。卿须体予。勿为固执可也。公对曰。小臣岂有功乎。实有罪而无功矣。今此国家之转危为安。罔非 宗社之默佑。 圣智之攸暨。而反以有罪贱臣。忝叨万万不敢当之勋名。此则非但臣心之自知者明。抑亦 圣明之所鉴烛。更乞 圣慈曲遂微愿。俾安贱分。千万幸甚。 上曰。卿等之功。岂但扈卫乎。前后竭力周旋国事之心。予已洞知。此非为荣辉之地。实为后人激劝之道也。想来其时事。苟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59L 页
非卿等。则安知保有今日乎。平常无事之时。虽扈卫数朔。犹有功劳。况今番事乎。卿等事。予曲尽为之。有何过辞之理。即为书送勋号于该曹可也。遂退出。书送勋号。
五月一日。因封勋肃谢。祗受 内赐。
 以封勋肃谢后。引见时 宣酝。䌽缎,丹木,胡椒等物。 赐给。
十日。献议。
 时。 命大臣二品以上会朝堂。商确救民良役变通之策。公敷陈献议甚详。(见启)
七月十八日。进参会盟祭。
 前一日。 上驾行于景福宫神武门外斋殿。是晓。 上御冕服。自斋殿步至会盟坛。亲功臣十五人从之。承旨奉血盘进。 上。三歃三匙。诸功臣以次歃之。应教进读祭天誓文。读讫。 上行四拜礼。礼毕。步返斋殿。卯时还宫。
十九日。入侍仁政殿。祗受 教书。
 时与诸功臣以次进伏。吴命恒。以诸功臣 教书轴券。奉进 榻下。 上披阅讫。还下修撰。宣读 教书讫。(见教书) 命宣酝。与诸功臣皆拜谢退出。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60H 页
二十日。进笺谢 恩。
 时与诸功臣。陪进谢笺。(见笺文)
九月十四日。陈疏辞职。 不许。祗受 内赐。
 公素患喉症。越添于 陵行陪从之时。久未造朝。因诸臣所达。 遣内医视疾。 命赐珍剂。公一味缩伏。徒增闷蹙。且念勋庸之臣。自古未尝有仍居兵柄。故呈疏乞递。(见疏) 批曰。卿勿过辞。调理行公。
同月。再陈疏辞职。
 时有训局犒军之 命。捕厅亦多讯囚。而公因诸症添加。俱未得举行。至于 玉候违豫。倾朝问安。公独以病末由致身于候班。不胜悚闷。复陈辞疏。(见疏)
十九日。入侍熙政堂。
 
 上曰。卿入侍久矣。今见卿面。不至大脱。症势与顷日如何。所见神气差胜矣。公对曰。 圣问至此。感泣而已。臣前后受 恩罔极。滥厕卿列。福过灾生。遘此奇疾之致也。
十月一日。拜判尹。
 先是。 上曰。训将升资后。尚不为正卿。无乃无阙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60L 页
而然耶。吏判对曰。厥后无窠。故尚今未拟矣。 上曰。后有窠阙。拟入可也。至是拜是职。
二日。陈疏辞职。 优批不许。
 时。公之慈氏。以宿患沉淹。专意侍汤。莫如解戎务之任。而京兆 恩命。继又新下。故呈疏乞递。(见疏) 批曰。既至正卿之后。今受实职。亦云晚矣。卿何过辞。卿之情理。虽若此。所带将任。决难许递。卿须勿过辞。俟间行公。
十一日。祗受 内赐。
 
 上特遣掖隶问安否。兼 赐驼骆粥。
十六日。 孝章世子薨。哭临成服。
己酉正月。祗受 内赐。
 时。公以顿递使。往来墓所。自殡宫赐给退膳。
二月二十三日。上疏辞职。 不允。
 以亲患。呈疏乞递。(见疏) 批曰。卿其勿辞。救护焉。
六月六日。 特拜兵曹判书。
 时。公入于兵判加望。仍受 恩点。且因政院启。 命递训将,捕将诸职。
十日。 牌招不进。 十一日。 牌招不进。寻遭台言。
 正言沈星镇启。略曰。武将之擢授本兵。百年内仅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61H 页
有一二人。而皆在于久处崇班。允叶舆望之后。则其所难慎。为何如哉。虽有才略勋庸之可言。而才跻正卿。遽尔骤擢。除目之下。物情未允。 答曰。苟有其人。奚待百年。未得其人。奚特百年。虽因世道之哓薄。尚今沉屈。今日此职。岂曰滥哉。亟停勿烦。
十三日。遭台言。
 献纳李万维连启。(启辞上同。) 答曰。初启之 批已谕。此非一向相持。使本兵重务久旷者。亟停勿烦。
十四日。遭台言。
 李万维连启。(启辞上同。) 答曰。亟停勿烦。
十五日。停启仍 牌招。不进。○十六日。再 牌招。不进。○十七日。三 牌招不进后。仍上疏辞职。后胥 命金吾。
 疏略曰。本兵之长。何等重任。而况以武臣膺是任者。绝无仅有。诚如台言。臣何敢徒恃宠荣。冒没承当乎。(详见疏。) 批曰。授卿此任。予意非偶。本兵重务。不宜久旷。卿勿过辞。从速行公。○传曰。兵判今既陈章承 批。身兼将任。其在事体。不可一向撕挨。斯速察任。再三 牌招。公终不膺 命。乃胥 命金吾。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61L 页
十八日。 牌招不进推考。仍为肃谢。
 
 传曰。本兵重务。不宜久旷。台臣所论。不过事体而已。陈疏承 批之后。一向违 牌。无意膺 命。其在事体。极为未安。况武臣之身兼将任者。于分义道理。尤不当若是撕挨。兵判从重推考。更即 牌招察任。○前后凡九次违 牌。未蒙许递。故不得已肃谢。
七月十二日。三度呈辞。加给由。○十七日。再疏辞职。 优批不许。
 时大政期迫。 圣教恳至。为伸分义。冒没膺 命。不意三度加由之 命。出于格外。倍切惶蹙。陈疏乞递。(见疏) 批曰。三度加由之后。何以过辞。卿其勿辞。从速行公。(时与东铨礼陵赵公。同行大政。自 上特下亲政之 命。公咫尺入侍。注拟如流。一依循公。绝不容私。舆论洽然。)
十九日。再 牌招。并不进。
 
 传曰。动 驾在再明。疏 批已下。而今日。亦不出仕。更为 牌招察任。
二十日。推考后。承 牌入侍。
 
 传曰。其在分义。不当若是。从重推考。即为 牌招。公不得已承 牌入侍。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62H 页
二十八日。呈辞。 牌招不进。
 因政院启。 答曰。今若许递。初何授焉。既已出仕。又复引入。其在事体。不当若是。即为 牌招。
闰七月一日。推考。 牌招不进。
 备忘记。兵判之三度加由之后。因 举动承 牌。一时出仕之后。又复引入。昨今连违 召牌。此不过以武臣。自不安于本职故矣。此则不然。自古以武臣。为本兵之长者。前例斑斑。顷者 批旨。丁宁教诲。则出仕属耳。只经都政。必欲解免。分义道理。不当若是。今若许递。初何授焉。其在事体。诚为未安。从重推考。更即 牌招。
二日。三疏辞职。兼陈病状。 优批不许。祗受 内赐。
 疏上。(见疏) 批曰。卿之所恳。予岂不谅。而本兵重任。若此轻递。初何授焉。卿虽武臣。今于本职。决非过让者。卿其安意勿辞。调理行公。仍遣 内医看病。 赐药材。○左议政李台佐奏曰。昔宋之庞藉荐狄青。击破侬智高。宋君欲拜青以枢密使同平章事。则藉以为青起自军中。致位二府。国朝无二。若加其职。非保青之意。此言为青而发也。今李森之事类青。故臣敢附庞藉之意而陈达。 上曰。当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62L 页
初使之加望者。不无其意。且公议佥同。故拜为此任。而卿虽不言。予欲保兵判。岂可使之不安乎。然即今武臣。视向时何如。一无可仗者。此则朝廷不能劝励之致也。今番拜兵曹者。非欲荣其一身。实欲劝一世之武臣也。岂可一政而即递乎。在国体。不当如是矣。
二十一日。呈辞给由。○二十八日。呈辞入启。 许递。
 时正言赵尚命启。略曰。兵判李森。忠勇才略。本自合于将兵之任。而第其由京兆而直授本兵。则资历太浅。超躐太骤。宜有物议。臣谓姑 赐变通。以重事体。 批曰。兵判出仕属耳。武臣处义自别。则尔所谓廉隅等说。未知其宜。公屡呈辞请递。乃下备忘记。 筵席下教丁宁。则岂有更嫌之端。而况赵尚命之语。殊无义意。则尤不可以此引嫌也。然日昨大臣陈达之言。是矣。于予待兵判终始曲保之意。递虽可惜。 特许焉。
八月二日。疏请省扫。 许之。
 公之前妣闵氏坟山。在于广州宫村。际此解职。将展修扫之诚。故上疏陈情。(见疏) 批曰。卿其依疏辞往来焉。
白日轩遗集卷之七 第 163H 页
三日。辞 朝。寻除都揔管。○十九日。除工曹判书。
十月。除右捕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