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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轩遗集卷之五 (自动笺注)
白日遺集卷之五
 立朝紀績
  
[立朝紀績]
公元1677年
肅宗大王四年丁巳正月六日
公生于尼山酒谷寓舍
 前三日。
彩虹亘于庭際
及公之生。
人始異之。
○初。
監役公受學於魯西先生
先生伯子明齋先生
從遊講磨
後自漢城西門外盤松
移寓於此
未幾
復還舊第
公元1697年
丁丑正月
夫人晉州柳氏
(士人祐之女。)
公元1702年
壬午正月十日
登薦剡。
 特除南行宣傳官。
 
公元1701年
先是辛巳二月
大臣備局堂上引見時。
 上曰。
曾有兩班子支勸武事矣。
近亦有之耶。
兵判金構對曰。
李某。
四山監役某之子
今二十餘。
膽略過人
勸武之意。
敢達。
三月
兵判引見時。
 上曰。
李森武事
旣已定奪
已爲應試乎。
曾於申钁,洪得龜諸人
終不就武職
只爲蔭仕。
於渠則好矣。
無益國家
此則各別申飭
自古宣傳翰林
摧折新進
自有深意
先置簿于軍門
以折其氣。
此輩人。
大將閫帥
跬步可期。
別爲勸武。
期於成就可也
四月
兵判引見時。
 上曰特於宣傳官。
加設蔭窠。
爲之。
吳公道一崔公錫鼎
又以將才薦進
故有是 命。
(時明齋與公書略曰。
自君投筆之後
欲爲一見而相戒矣。
得官後。
不易下來
可恨
忠孝之道。
文武何殊
凡百謹愼
勤習才藝
勿以武夫自處
操心制行
勿失儒生之法。
舊讀小學論語
常常念讀。
軆認不忘可也
此是根本家計
幸勿泛聽。
公平服膺此訓。
奔走職事
不釋二部書。
世人謂之曰。
李某儒貌而將才
武官士行
)○初。
受學明翁之門。
先生與其農隱公推
視若親子弟。
誘掖訓誨
須盡其方。
一日
先生會於山寺
學徒從焉。
月夕
卽景賦詩
時年十二。
有四句詩曰。
大風天中
落葉滿空山。
月如將率星。
星如兵衛月。
先生兄弟穪賞曰。
首句。
卷舒肅殺之氣。
末句。
將相之象。
遂取唐人詩兵森之義。
命名
因勸武。
公遂屈志就焉。
公元1703年
癸未二月三十日別試
 特命直赴 殿試
 
 上親臨春塘臺暎花堂試藝
因宣香茶
 下敎曰。
近來
文恬武嬉
玩愒成習
一經閫帥
全廢技藝
予實慨然
爾勿以出身爲惰。
恪勤習藝
須思當官盡職
 面賜大豹皮一領
 命酌香醞
(公生長儒家
早遊師門
多所濡染
雍容謙恭
不失儒素法度
文才超詣
足以得之塲屋
而爲諸公引拔
黽勉出仕
雅志非所樂也。)
五月
夫人柳氏
六月
丁外艱
 時未及唱名
遽遭巨創。
後榮顯。
以不逮養爲至痛。
公元1705年
乙酉九月
制闋。
再聘夫人順天張氏。
(兵使漢相之女)
應榜。
 公自是手常着决。
不食羹曰。
手澁不能射。
身肥不能勇
以爲國一死。
自勵焉。
公元1706年
丙戌
宣傳官。
遷訓鍊主簿判官
旋授都揔都事
八月八日
移拜經歷
俄遷訓鍊副正。
兼備局郞,司僕內乘
祗受 內賜。
 
時。
 恩顧益隆。
錫賚便蕃
以內乘末擬受點
 特賜廐馬
公元1707年
丁亥
昌寧府使。
 到郡一年
廉簡威明
治效大著
繡衣啓褒治蹟
民亦立祠尸祝焉。
公元1708年
戊子
除訓鍊正。
同日
陞資
拜內禁將兼內乘
 每當禁直
屢 命試藝
僚弁無能及者。
 上曰。
不忘賜第時所 敎。
予用嘉尙
長湍府使。
 府舍頹圮
無所寓。
公到卽經紀一新
而民不知
役。
地治蹟。
屢登 天聽
民亦立碑追誦
公元1709年
己丑
褒陞嘉善
移拜全羅左水使。
(時。
歷拜明翁酉峰
先生兄弟昔時山寺詩句曰。
今日建節
正符昔年命名之意也。)
公元1710年
庚寅
遞還。
公元1711年
辛卯
除慶尙左水軍節度使
公元1712年
壬辰
呈病遞還。
 
 上敎曰。
前頭可用之臣。
屢經瘴鄕
深用慮念。
特爲許遞。
公元1713年
癸巳
拜副揔管。
 
日。
公與首堂伴直。
自 大內賜送饌物。
 親王子(英祖)要公與同
以外朝之臣。
不敢貴介同席
終不進。
且於其時
諸堂以 王子在堂
皆由夾門行。
而公獨由正門
 王子使人問之。
公對曰。
正門夾門
旣分堂郞之出入
則忝在堂上。
不可以壓尊而自損。
其所守之正確如此
世言後日公之受知
基於此云。
通津府使。
數月。
呈病遞還。
 郡有滛祠
人多奔趨
虔禱不懈
公痛其誕荒。
卽焚其祠。
定州使。
 州本西關要路
而舊無城堞
事甚踈虞
公到卽經紀
躬自董役
三朔
功告訖。
公元1714年
甲午春
遭臺言推考
 臺臣趙尙絅啓劾以厭殘貪饒。
盖指病遞通津
而旋除定州也。
初啓。
下推考之 批。
其後再啓之日。
 上問于大臣
大臣備陳其實狀。
 上曰。
已知其爲人而卽爲推考者。
乃欲觀其緘辭之意也。
今聞大臣言。
其實狀。
 命卽停啓。
公元1715年
乙未
陞拜平安節度使
 
莅任州郡閫鉞也。
凡所施設
不苟舊例
軍兵器械
悉爲修飭
至於山川險要
鎭堡形便
無不領略籍記
作爲圖帖。
其在南關西營。
尤以西北關防重地
不憚僻遠
踏廵於前人足不到處
又著關西節要書。
人見之曰。
防胡之策。
一書備矣
(時肅川。
有內奴持馬出商者。
一日
馬歸而人不歸
家狀本府廵營
而事如捕風
皆未得踪跡
又訴於公。
公心知本結怨所爲
捕殺人賊之名。
先播遠近
過數月。
營校
出入本府塲市間。
示以密勿伺察狀。
大號於衆曰
殺人賊。
果在是矣。
一人從人後迤走。
捕得具服
白氊裹屍澤中
令鉤屍而不得
囚反前辭。
公使於澤近五里內。
嚴搜得之
或問其故。
公曰。
殺人者。
恒自㥘。
虛喝而走。
固其宜矣。
移屍。
同黨所爲
而使初招歸虛
然一夜間
勢難遠致
故知五里內也。)
公元1716年
丙申
移拜楊州使。
(時。
士林斯文事。
請罪柄臣
而䟽錄。
有與公之子同名者。
公逮自西閫。
柄臣問公曰。
令子果參䟽否。
公答以參䟽與否
未詳知。
而某若非武人
其在師生之義。
參此䟽無疑矣。
柄臣默然
傍人縮頸
守正不撓
類是。)
公元1717年
丁酉
移拜咸鏡道節度使
公元1718年
 營距京千里
土瘠俗蚩。
士民火山漁海。
絶意科甲
操觚業儒者甚鮮。
王化遠也。
公來守翌月。
慨然判官公孚曰。
天之降才。
不殊也。
無以文達以武顯。
此坐於持節佩符未甞皷動
於是
聚集文武之士六十餘人
贍廩考課
莫不欣躍而盡其藝。
弓矢筆墨等物。
分賞文武士
使人蔚興
權公以詩美之曰。
文敎一新靑海俗。
武威遙壓白山胡。
明年
鑿池作亭于郡城西北隅
名飛泉。
公元1719年
己亥
報瓜。
禁軍別將 召還。
公元1720年
庚子六月八日
 肅宗大王 昇遐
哭臨成服
水原府使。
遭臺言。
 掌令任泂。
以資歷尙淺論劾
 批曰。
此人不當論也。
公元1721年
宗大王元年辛丑二月
內遷捕將。
又兼訓鍊都正。
旋授都監中軍揔管弓房提調
遭臺言。
 任泂又以隨彈隨論劾
 批曰。
予已知李森
爲人
素有膽略
所到之處
皆有治蹟之最。
費辭詆毁
未知穩當
○一日。
公令捕校曰。
今日嶺南咸安等邑大同數十餘駄。
當到板橋
强盜謀刦。
黑夜掩捕
可以生得矣。
等由迂路埋伏
待其行刦
期盡捉來。
諸校口應而心不信
第依指揮
果如公言
縛致三十餘名。
賊畏其神明
爲之屛息
又以捕廳刑杖素酷。
卛多誣服
每令各置罪人
不使相通
反覆盤詰
審其情僞
往往不待刑訊
先自吐欵
寃枉者。
亦多賴以得伸。
同月。
上䟽辭職
 
公自 先朝隆褒。
其所眷愛
冠絶等夷
而 今上新服之初。
卽拜畿甸重鎭
旋除捕將。
又差揔管之任
前後臺駁。
一不 賜允。
公揆以廉隅
難供職。
上䟽乞解。
(見䟽)政院還出給
五月
再上辭䟽。
 國法
武臣許伸廉隅
故公前後遭彈。
退伏私次。
出膺 召命
至是遭言。
益甚危。
故連呈辭䟽。
(見䟽)政院還出給
十月十六日
忠淸節度使
十二月九日
內移揔戎使。
○十九日。
又拜漢城右尹
公元1722年
壬寅二月六日
陞拜左尹
○八日。
又拜右捕將。
兼察左捕將。
仍 特下揔戎使 敎書
上䟽辭職
 除拜湖閫。
曾未數旬。
揔使及京兆佐貳之 命。
繼下。
至納符之日。
 特下 敎書
(見敎書)仍有捕將之除。
公以屢蒙 特恩
輒踰私分
上䟽陳情
(見䟽)政院還出給
十五日
陞拜刑曹參判。
兼 經筵特進官。
上䟽陳情
 公每以 恩命過越
居常惶忸。
而又承秋曹佐貳之命。
 天牌儼降。
故公不得已隨 牌詣 闕。
上䟽乞解。
(見䟽)政院還出給
○時。
右相崔錫恒啓曰。
刑曹詞訟劇地
判書參議未差。
李森
除授已久。
呈辭䟽。
尙未出肅。
事務積滯
委屬可慮
李森無情病。
而只以新除亞卿
不敢輕出云。
李森帶將任。
且經右尹
人望履歷
無可議。
卽爲 牌招察任。
何如
 上從之。
六月十七日
遭臺言推考
 時。
罪人宇寬之子亡命未捕。
司諫鄭楷
以趁未跟捕
請推左右捕將。
 上曰。
依啓。
二十二日
遭臺言推考
上䟽辭職
 不許
 先是
訓將尹就商拿來之。
夜大川漲
顚蹶墜水。
而捕校越視不救
左邊軍官
公所帶軍官。
來請一軆處之。
以爲未詳罪過
不可輕汰。
當該軍官
恐或見汰。
往訓將家
僞傳公所不言之言。
公聞極駭然
决棍汰去。
至是。
正言具命奎以有意承望
請推左右大將
 上曰。
依啓。
公呈辭䟽自劾
(見䟽) 批曰。
卿其勿辭。
從速察職。
十月
待罪䟽。
公元1733年
 時。
按覈李賓興獄事。
首堂引嫌不參。
有令次官按覈之 命。
而公十年未了之案。
今若擺脫常規
替當按治
有損於獄軆。
故與參議聯名陳䟽待罪
(見䟽)
十一月
上䟽辭職
 公自前夏患瘇。
屢月沉綿
時値 聖候違豫
不敢言病。
又隨 駕延勅。
及到 闕下
患症猝劇。
故呈䟽丐遞。
(見䟽)政院還出給
是後
屢呈病狀
 特蒙加由之 恩。
公元1723年
癸卯正月四日
上䟽乞遞。
 䟽上。
(見䟽)政院還出給
二十八日
上䟽辭勳。
 優批不許
公元1722年
 先是壬寅春
虎龍告變獄起。
罪人供招
自鞫
公元1719年
書送密紙。
其書曰。
釼貨所付己亥庚子兩年曆書往來書札
連幅小軸金龍澤所給寶釼,白望所佩寶刀
方在白望寢房。
其中亦有用餘銀子
皮封有平安兵營庫子及趙洽奴子所標。
取來考見可知
白望之弟昉。
方爲捕盜部將
預知此機。
則必移置其釖器及文蹟白望妻家。
社稷洞捕盜部將喪人李昉之家。
令善窺伺者。
捉其婢古音丹,奴鶴孫問之。
可以詳。
知公一依鞫廳指揮
使軍官搜納釖貨。
至是。
大臣備局堂上引見入侍時。
論定勳錄可合人。
右相崔錫恒進達曰。
今番逆獄。
雖是無前大獄
初無詗察摘發之事。
告變之人。
又不夤緣
實無張指使之人。
兩邊捕將。
誠有可紀之勞。
盖釼貨。
大段贓物
李森多般設機
終至搜出。
申翊夏亦同參其事。
其功不少
兩人
似當錄勳。
伏望 下詢領相而處之何如
領相趙泰進達曰。
臣等旣無所知。
可以某人當錄爲達。
然錄勳終不可已。
則依右相所達。
兩人勘勳。
無妨
 上曰。
依爲之。
領相復達曰。
鞫廳文書搜探等事
分付捕廳
例也。
若於罪人收捕之際。
搜得文書
則固不足爲功。
而此則釼貨隱置他處
捕將設機推得。
使白望無辭自明
逆節盡露。
望雖頑忍經斃。
而渠旣以釼是龍澤之所贈。
銀亦渠手封標云。
則與承欵無異
豈非捕將之功乎。
右相復達曰。
論功次。
李森當爲一等
申翊夏爲二等
虎龍爲三等矣。
 上曰。
依爲之。
公陳疏力辭。
略曰。
夫治逆勘勳。
國家莫重之典。
苟有一毫冒濫
致惑於當時
貽譏後世
不可苟然塞責
明矣。
於此獄。
旣無摘發之功。
又無鉤覈之勞。
只以職掌所關。
搜得釼貨。
是豈協於國典物議乎。
且搜出釼貨。
實因鞫廳指揮
依此跟鉤搜納。
則尤安有可論之功乎。
臣死不敢膺 命。
非但私心自矢
抑亦國人之所共論同知者也。
(詳見䟽) 批曰。
盟府元勳
實循輿論
卿其勿辭。
從速行公。
公元1723年
二月二日
以屢違 牌招。
待命金吾門外
 前後 牌招。
凡十三次。
而公終不膺 命。
四日
陳辭䟽。
大臣奏。
推考
 䟽上。
(見䟽)政院還出給
翌日
右相奏曰。
勘勳。
事軆重大
錄與不錄
一從公論
不以人之趨避所從違。
今番錄勳。
旣取實蹟
廣詢 廟堂
左右捕將當錄之意。
陳達於 筵中。
處分已定
李森有辭
勳之擧。
雖有功勞
讓而不居
自是美事
而疏中遣辭
不擇發。
至以脅勒爲言
其在軆統
豈容如是
矧今承 批之後
出而行公。
分義當然
而荐違 召命
今又陳疏。
必欲規避
尤涉猥越矣。
大抵李森
凶黨忌憚久矣
其爲訓局中軍也。
必欲出外而後
方售其陳兵之計。
使凶徒
不敢肆其凶臆。
隱然爲國長城
只此一事
亦可爲首功。
此等疏章。
喉司所當退却
無難捧入。
殊涉不當
自 上若不嚴辭責諭。
則 朝綱解弛
賞罰不行
何以爲國乎。
李森屢違 嚴命
無意行公。
揆以分義道理
極爲未安。
從重推考
更爲 牌招。
使之擧行何如
 上曰。
依啓。
右相曰。
李森雖以一等勘勳爲之。
元勳則過矣。
此後凡於請 牌之際。
改以勳臣宜矣。
八日
遭臺言。
 時方治三疏。
(見䟽)未及呈。
正言重煕啓。
劾以勳名不穪
公議不厭
 答曰。
勿煩。
其後
承旨吳命恒所達。
始蒙 允許
三月十九日
左尹
○二十八日。
上疏請浴。
 優批許之。
 
公素傷水土。
且經瘇患。
有口耳聾手足痲痺等症。
而醫言沐溫泉
病可疴。
上疏陳情
(見疏) 批曰。
卿其勿辭。
仍佩往浴焉。
五月
上疏辭職
 公請之後
有親癠。
且當客使
帶將任。
不得發行
至是上䟽
請遞所帶諸任。
(見疏) 政院還出給
十月
上疏請浴。
 優批許之。
 頃蒙往浴之 恩。
而公不欲帶職往浴。
復陳疏辭諸任。
(見䟽) 批曰。
卿其勿辭。
仍佩往浴焉。
同月引疾
上疏辭職
(見疏)
十一月二日
大臣言。
許遞揔戎捕將兩任
上替納 命召疏。
 時。
右相李光佐 筵達公情病。
 特命遞職。
而病不能親進。
使從事官替納 命召
上疏陳情
(見䟽)
十七日
上䟽
更請往浴。
蒙 允。
○十八日。
辭朝
祗受 內賜。
 將臣請由。
佩符往來
雖有前例
公終以爲未安。
期欲遞職。
故又上疏陳情
(見䟽)辭朝時 宣醞。
後仍 賜臘藥胡椒丹木,白磻等物。
十二月二十日
同知
公元1724年
甲辰正月十二日
御將兼備堂上
○十五日。
上䟽乞遞。
 公以爲御將新 命。
出於意外
適値 廟謁。
 動駕隔宵。
不得不祗受 命召
而義難堪承。
上疏請解。
(見䟽)
二月八日
上疏乞遞。
○十日。
 牌招不進。
 頃値 廟謁。
黽勉受符
情勢决難冒出。
故又上疏陳情
(見䟽)
十七日
三上疏乞遞。
 
 動駕之日。
 嚴召遽降。
將臣事體
與他有異。
不得已膺 命。
復陳辭職
(見䟽)
二十四日
 牌招不進。
三月九日
右尹
四月二十九日
上䟽乞遞。
 優批不許
 時。
慈氏患節。
十分危重
公以獨身
晝夜扶護
實難暫離。
京兆之坐。
久未進參
故又上䟽陳情
(見䟽) 批曰。
卿其勿辭。
救護母病。
同月。
兼察兵曹判書
例兼禁衛大將
 時。
兵判李肇移拜他職。
故有是 命。
六月四日
拜右捕將。
八月二十五日
 景宗大王 昇遐
哭臨成服
九月二十一日
兼察兵曹判書
 時。
兵判鳳輝
陞拜右議政
故有是 命。
二十九日
待罪䟽。
 
 今上(英相)嗣服之初。
以閭家被奪事。
 聖敎至嚴
軫恤生民之意。
卽使本府郞官
同部官。
一一摘奸。
許多閭舍奪入借入換入貰入之類。
從實査出之際。
自致日字遲延
 嚴敎荐降。
又有本府郞廳罷黜之 命。
不敢晏然
故與判尹,左尹
聯䟽待罪
(見䟽) 批曰。
 特罷郞官
以一勵百之意。
於卿等。
少無引咎之端。
須勿待罪
安意行公。
三十日
啓論遂安郡守洪以漢。
 時。
 上以守令不能盡職
有所 下敎。
而各邑怠慢成習
米布未收
厥數夥然。
遂安全然不納。
郡守洪以漢。
不可以已遞而置之。
故入啓(見啓)請拿。
 上允之
十月三日
兼察兵曹判書
 時。
兵判趙泰億
陞拜右議政
故有是 命。
同日
拜刑曹參判。
陳䟽辭職
 不許
 
公以未擬
卽拜是職。
又有禁營兼察之 命。
上䟽陳情
(見䟽) 批曰。
禁營兼察。
卿言是矣。
令政院。
更爲稟旨。
卿其勿辭。
從速行公。
其後連呈病辭。
 特蒙三度加由之 恩。
十一月十一日
李鳳翼誣。
待 命金吾門外
 前郡守李鳳翼䟽論公曰。
用財如水
軍需㮙(一作枵)然。
莫知去處
又曰。
踪跡詭秘
出入閃倐
人皆指點
又曰。
當此國勢岌嶪之日。
不可委之以將兵之任
 批曰。
李森
本以名武。
歷事 兩朝
于今日。
其所抱才
可堪將任。
則爾所臚列
殊未得當
其果無私意之挾雜耶。
誠可異也。
公胥 命金吾
 傳曰。
勿待 命事分付
十二日
又遭崔補誣。
城外推考
 崔補踵鳳翼斥公曰。
安知非逆鏡綢繆
公仍出城外
 上以輕先出城。
推考
十三日
 牌招不進推考
待 命金吾門外
再 牌招。
入侍于煕政堂
 
 傳曰。
御將入來
卽爲稟之。
副承旨鄭錫三啓曰。
俄者 傳敎
御將入來
卽爲稟之之 敎。
昨夜李森遣軍官。
還納密符。
直出城外
臣等以
武將去就不可輕易
况任自出城。
有傷事軆之意。
言及矣。
朝者又有來待之 敎。
故以分付
李森遣人以爲非但情地之難安。
實病甚重。
决無進來之勢云。
以爲情病雖如此
武將去就自別。
國家若有紀綱
則安敢不來乎。
臣窃慨然
奏達矣。
 上曰。
補之䟽。
如此
將臣去就
不可輕易
昨日出城之擧。
已極過當
相臣亦爲造朝
將臣安得不來乎。
李森從重推考
卽爲入侍之意。
分付可也
公終不膺 命。
殊涉未安。
待 命闕下
 傳曰。
御將來詣 閤門外。
卽爲入侍
公進伏曰。
小臣不忠無狀
聞此罔極罔測之言。
何忍復近於 君父之前
而昨今連有來待政院之 下敎。
今日 筵席
又復 特推。
而使之入侍
臣之私義罔極
安可顧恤
但負此罔極罪名
不忍入來矣。
累 召之下。
不得膺 命。
有臣如此
亦何爲。
身居將任。
聞此罔極之言。
豈可容息於覆載之間乎。
臣之所遭
相臣無異
開釋之後
相臣朝已入來。
則臣豈不欲隨後承 命。
將臣處義。
相臣亦有所異。
將兵之人。
聞此罔極之言。
朝行之間。
不敢晏然冒進故也。
將相
國家安危
小臣以不無能
濫叨重任
絲毫未報。
尋常凜凜之中。
遭此境界
豈有一刻欲生之心乎。
臣伏李鳳翼䟽 批。
至被生死肉骨之 恩。
不勝感泣
小臣元無一分可取
而 聖恩至此
求諸古今
安有如許異數
而 殿下卽民之父母
亦何可終不奏之乎。
命途多舛
早喪嚴父
只有偏母。
今年七十二。
孑孑獨身
母子相依矣。
遭此罔極之事。
逬出城外之際。
老母生離死別之語。
其時情事
不忍形言
不意復見 天日
今 聖明在上
 特召以入。
得復瞻仰 天顔
將歸見老母。
 天恩罔極
可仰達。
 上曰。
觀歷代史記。
讒人之譖於人主者。
不出將相
無他
將相權重
故爲人上者易疑故耳。
諸史牒。
班班可徵。
予已言于大臣矣。
東漢光武
推心待下之誠。
終使一馬援
不得令終
漢文帝
豈非漢之中主
而於周亞夫忘勞細柳之事。
竟至下獄
嘔血而死。
不過以疑字而致。
此疑者。
心中之私也。
每觀史牒
至於此等事。
未甞三復慨然
不意嗣服之初。
遽見搆捏將相之擧。
非他
予若有誠意
安有此事乎。
一種護黨之輩。
乃至於此
此予平日誠信未孚之致。
自愧之外
夫復何言。
予雖誠
淺。
未易感動卿心。
而予言則實出於肺腑
此等之䟽。
日日沓至
予豈撓動乎。
李鳳翼䟽 批。
已言之矣。
素知卿以名武。
歷事 兩朝
予之待卿雖淺。
卿之爲國之忠。
則豈待予言。
崔補䟽出之後
大臣出外
還納 命召之事。
豈復意將臣輕其去就
逬出門外
使褊裨還納 命召乎。
將臣相臣
亦有所異。
如此過擧
實非平日所期也。
昨者
欲爲 面諭
有來待政院之 敎。
日勢向晩
城門已閉。
尙不入來
予心抑欝
可勝言。
此言實出於心肺
卿須勿爲過擧
安意任可也。
復起伏曰。
 聖敎如此下及於無狀之臣。
臣雖至愚。
豈不知 聖意所在
小臣本非家人
 肅廟朝使之勸武。
故臣不得已膺 命。
以南宣傳官。
入參於暎花堂
 親臨試藝
直赴 賜科之日。
使之近前
 聖敎縷縷
其中有當盡職之 敎。
聖諭丁寧
事如昨日
小臣自奉此 敎以來
寢食之間。
不敢忘之。
以 傳敎四字
敬揭壁上
朝夕觀之。
未甞自爲勉戒。
今已歷事 三朝
不意今日
 聖敎如此
以臣若爲一分可取者然。
於此感泣而已
安有可奏之言乎。
凡人被誣。
例多自明
閭閻常談云。
自明之說。
聞之則盡是
而臣今被誣。
不敢自明之說。
 聖鑑孔昭
無遺不燭。
下臣攸司。
若有一毫彷彿
則奚特竄殛之典而已
加之誅戮
實所甘心
臣於今年正月。
交承本營
多少軍需
自載簿籍
自可易知。
一年每朔用下。
若以米一節言之。
其數亦多。
 殿下深居九重
豈得盡知此等事乎。
臣之所管營門與訓局。
雖不可比
一朔用下。
至於米一千二百餘石。
其他些少錢布之外
又有魚鱗焉。
魚鱗者。
軍食之謂也。
春秋衣資及每朔新舊軍上下番賞試射
春秋中旬所用者。
其數浩多。
不幸今年 國有大喪
未能擧行
至數月。
卽今庫儲之木。
將至千有餘同。
正月至來月。
除其一年應下。
比前剩餘之木。
三百餘同。
若其錢布
則以各邑保布捧納者也。
至於銀貨
無出處。
每於使行時
因 定奪貸給譯舌輩。
例以二周爲限還捧。
小臣受任以來
還捧之數。
乃萬餘兩。
前日所在者而計之。
則六萬餘兩。
而自有去來
大抵銀者。
元是極恠之物。
世上之人。
以此疑人
雖欲某條欺人耳目
難欺者銀貨是也
鳳翼疏中。
用財如水
軍需㮙(一作枵)然。
莫知去處云。
其言實出暗昧
疑。
何據而發耶。
以爲踪跡詭秘
出入閃倐
人皆指點云。
將臣出入
一動一靜往於某處之事。
立番軍士數十名之中。
亦有隨後者。
通知於諸將校及最下之敎鍊官。
此則各軍門規例
臣之出入行路
無不知之。
白晝大道之中。
呼唱往來
如此而尙謂之陰秘。
豈非至寃極痛者乎。
臣之此言。
有若自明
而若使臣鳳翼面對質問
一毫差爽
豈可一日留臣於覆載之間乎。
以爲當此國勢岌嶪之日。
不可委之以將兵之任
可以人而豈忍爲此罔極之言而晏然自在者乎。
小臣以死自期
彷徨街路
逬出城外
罔知攸措矣。
不意玆者。
 特爲召入。
 聖敎丁寧懇惻
小臣旣非草木禽獸
能不感動感泣乎。
 上曰。
歷觀前史
讒搆將相者。
必先將相倚重者。
今之讒卿。
亦有其意。
盖知卿之不輕而重故耳。
彼輩搆捏之言。
何必呶呶相卞。
而予旣知其言之搆誣。
何必更提。
且聞 先朝 下敎之言。
追慕之心如新
不能自堪
予心如此
卿心益復如何
且以伊時 聖敎見之。
予豈以一時搆捏之言。
有所動撓乎。
卿其安意任可也。
昨日還納 命召
不得已使兵判兼察矣。
卿今
入來
 面諭親授
卿其受去揔察焉。
 上命承傳出密匣樻子。
左副承旨李眞淳曰。
開樻子。
命召 親授焉。
復起伏曰。
使臣之道。
將任與散班
豈有異哉。
自古忠臣烈士
不在官職有無
今臣遭此千萬不近理之言。
將任若不得遞免。
則實爲悶廹矣。
屢次陳達
極爲煩褻
今臣年四十八。
壽夭長短
不可豫知
而事 殿下之日。
自期無窮矣。
出去後。
略搆短䟽。
仰暴危懇。
伏乞 殿下卽下 處分
解人心之疑惑
以盡 殿下保全臣子之道焉。
 上曰。
 筵席 下敎如此
而何必陳䟽固辭乎。
復起伏曰。
再三奏達
實是死罪
軍需去來有無
覈之則自可知矣。
若有一毫近似者。
當施三尺之典。
此言非出於罪彼之意。
若不申雪
則京外之人。
必皆相傳曰。
御將李森
不忠於國。
莫重軍需
任意用之云爾
豈不至寃極痛乎。
若不洗垢衊之言。
雖死之後
不瞑目
今臣所遭
豈有如此畓畓之事乎。
 上曰。
卿心。
予旣盡知。
何必縷縷如是耶。
李眞淳坼見命召後。
擧而現於 上前
兼持捕將牌傳給。
起伏再拜
受而納諸袖中
 上曰。
於此處佩出焉。
詳視 命召
大將牌後佩之。
起伏再拜曰。
如是 親授
何敢不佩乎。
小臣危廹私情
敢此更奏。
事君事親
其義一樣
臣之老母
一生抱病矣。
以爲汝若復佩。
如此之禍。
非一云云
閭閻婦女
豈知此等事乎。
君臣之間。
家人父子
 聖上何不念及於此乎。
臣之老母重言之說。
不忍負焉。
而 聖敎如此
 親授 命召
臣安敢不佩乎。
出去後。
當更搆短辭免
 上曰。
不必過爲如此之擧。
此非君臣相孚之道。
安意察任焉。
復起伏曰。
 殿下卽祚以來
每以務實祛文之 敎。
戒飭羣工
如臣武夫
雖無學識
以備局堂上
得參 筵席
亦有所仰聞。
豈敢爲文餙之辭乎。
前後奏達
如有一毫非其眞情
則是不忠於 國矣。
不忠之臣。
將用於何處乎。
 上曰。
如是勉出之後
揔察軍務
勿爲過嫌。
復起伏曰。
 聖敎如此
臣雖無狀。
敢不軆念乎。
歷事 三朝
位至亞卿
未甞一番章奏辭免之擧。
此則 殿下自在 東宮時。
已所 洞燭矣。
臣之此言。
實出於至情
豈敢餙辭乎。
退出
更皷已深。
十五日
林柱國誣。
待命金吾
 三牌招不進。
推考
 正言林柱國䟽斥公曰。
賊鏡腹心
國人共知
一番
待命
晏然復出
公乃胥命金吾門外
使褊裨還納 命召
因政院啓。
三次 牌招。
幷不進。
 命推考
仍 傳曰。
一日 三牌。
徒傷事軆
 命召不可仍留。
令本廳從事官
發 牌傳授
自是胥命
至二十七日
乃止。
十六日
上䟽卞誣。
仍乞遞職。
 溫批不許
 時 聖恩益隆。
忌媢轉甚。
鳳翼唱之於前。
崔補,柱國繼之於後。
語益危險
而向 筵有退陳卞䟽之奏。
故乃呈前後受誣曲折
仍乞解任
䟽略曰。
軍需所用一年之數。
合以計之。
則米一萬四千十四石。
太四百八十石。
錢一萬一千四百兩。
木一百三十三同四十疋。
卽今遺在
比諸前重記。
有加者米三千六百九十七石。
太五百二十四石。
木三百餘同。
錢則前重記所付四萬四千五百八十兩。
而二萬兩。
戶曹惠廳草記貸去。
銀則前重記所付五萬四千三百五十二兩。
卽今見存六萬一千二百餘兩。
以此觀之。
所謂用財如水
軍需㮙(一作枵)然者。
未知指何而發耶。
下加入。
明有簿籍
若執籍而考之。
可以
臣安敢誣也。
所謂締結者。
締結於何人。
奔走者。
奔走於何人。
詭秘何事
公元1722年
倐者何樣。
願與鳳翼
對造面質
果有一毫近似
誅之可也
滅之可也
奚特竄之而止哉。
崔補安知非與賊鏡綢繆而然歟之云。
渠已被島配之律。
不敢呶呶
而安知非三字
可知其搆捏。
臣果有與賊鏡綢繆之跡。
則彼必質言不暇
而何必曰安知非耶。
柱國䟽中。
賊鏡腹心等說。
意慮所不到。
臣於壬寅
來自湖營。
拘於軆例
一番往見。
其所云云
果成說乎。
以爲一番待命
晏然復出
其亦無嚴。
此言之來。
不待人言
臣實預料
而爲將臣者。
有 召卽赴。
軆例卽然。
而臣之所遭
千古所無。
豈敢晏然膺 命。
日昨出城待命也。
 特下政院之 批曰。
當有 下敎。
明朝來待。
又於承宣入侍之時。
 諭以將臣去就
不可輕易
卽爲入侍之意。
 嚴命屢降。
喉院催促
急於星火
則在將臣之道。
偃然私次。
亦極未安。
走伏 闕外。
席藁俟罪
而又 命入對
半夜前席
 誨諭懇惻
發牌郞官
傳授 命召
此亦歷朝未有之 恩眷
目今駭機重發。
衆鏑叢身
臣寧伏於邦刑。
不忍爲讒鋒所殪。
伏乞 聖明曲加矜諒
亟遞臣職。
千萬顒祝。
(詳見䟽) 批曰。
卿之被誣之狀。
予已洞知
引咎之至
此耶。
卿其勿辭。
安意察任。
毋使重務久曠
公元1724年
二十四日
 三牌招不進。
陳乞遞䟽。
 優批不許
 公屢日待 命。
所患喉症復發
又添寒疾
 特敎之下。
末由趨進
而莫重 御符
尙留於席藁之所。
惶隕罔措
故陳䟽乞遞。
(見䟽) 批曰。
卿之被誣。
旣而洞知
日者 筵席
開釋備至
一向引咎
不亦過乎。
卿其勿辭。
從速察任。
二十五日
 牌招不進。
待命金吾
祗受 內賜。
 時。
因政院啓。
 命遣醫看病
送別問安否。
兼 賜駞駱粥與藥材
二十七日
三陳乞解䟽。
退還私次。
祗受 內賜。
 公待命金吾
至一望。
前後䟽 批。
昭雪無餘。
而其在自處之義。
不可泯伏。
故陳䟽乞遞。
(見䟽)因 太醫回啓。
 傳曰。
觀此書啓
御將尙爲待命云。
所遭雖曰非常
開釋備至
一向引咎
殊涉太過
勿復待命
歸家調理事分付。
兼 賜藥材。
不得已因卽還第
十二月十三日
復陳䟽乞遞。
 優批不許
 時。
三度呈辭
加由之 命。
出格外。
公益切戒惧。
决意退處
上䟽乞遞。
兼陳病狀
(見䟽) 批曰。
開釋
不可過嫌。
卿其勿辭。
調理行公。
二十一日
 三牌。
幷不進。
 時。
承旨入侍
陳公之情勢難安。
 上曰。
前後開釋
屢屢備至
有何難安。
尙今不爲行公乎。
卽爲 牌招察任爲可。
二十四日
 再牌招。
幷不進。
祗受 內賜。
 因政院啓。
 傳曰。
御將家。
遣醫看病
兼 賜藥材。
公元1725年
英祖大王元年乙巳正月六日
推考
 時。
院吏持 命牌往來之際。
泥醉者敺打。
謂以御營牌將之所爲
自政院有所論啓。
 傳曰。
軍門事軆
何等重大
而有此駭擧。
難免不能嚴束之責。
當該大將
從重推考
十一日
陳䟽自劾
因請休浴。
 優批許之。
 盖軍門出廵牌將。
必以軍服
不爲着笠。
各守字內。
不敢相越
自是規例
而喉院泛穪御營着笠牌將。
至請推考
公心不敢自安
擧實自劾
因請往浴溫泉
(見䟽) 批曰。
特推之 命。
所以軍事也。
觀卿䟽。
旣非御營邏卒
則於卿少無不安之端。
卿其勿辭。
依䟽辭往浴焉。
十二日
遭臺言。
待 命金吾
仍出城外
 三牌招。
進。
 大司諫兪命弘啓劾曰。
賊鏡腹心
國人指目
向日李鳳翼之論。
擧實狀。
及夫鏡賊黜配也。
使其將校劉姓人。
潛自贐問。
人多目覩
其罔君附賊之罪。
不可不嚴懲
請命絶島圍籬安置
 答曰。
李森事。
向於李鳳翼䟽 批。
已言之矣。
近來黨錮孔棘
是是非非之事矣。
雖與鏡賊有相知之事。
同朝之義。
不異矣。
至於李森
不易得之武弁
以其一時事。
至用栫棘之典。
似爲過矣。
同日遭臺言。
 
兪命弘又啓曰。
同朝之間。
當初不得覺察其如許。
文武軆例
往見不足恠。
聲罪致討而出配之後
則渠異於卑微武夫
而乃親信將校
潛自贐問。
則其罪不可置之。
 答曰。
若於就拿時問之。
則雖無識武夫
不可容之。
而島配時問之。
有何異乎。
且如此之事。
並推而上之而盡罪之。
朝廷間。
完人無多矣。
此豈蕩垢滌瑕之意也。
○公屢違 召牌。
待命金吾
 傳曰。
御將,捕將 命召
幷還給。
待命事 分付
公仍出城外
 傳曰。
 命召大將傳令牌還給。
一向違 牌。
待命城外
 傳曰。
御將以訓將兼察。
捕將以左大將兼察。
十三日
遭臺言。
 司諫李鳳翼啓刻曰。
締結賊鏡。
爲其心腹
而往來之跡。
密押之狀。
人所共覩。
渠之䟽。
有曰。
自湖上來之後
拘於軆統
一番往見云。
然則鏡賊之罪黜也。
使劉姓將校
潛自贐問。
平日親密
據此可知
賊鏡負犯
何等凶逆
而身爲將臣
通問罪人
此亦拘於軆統而然乎。
上欺君父
交通惡逆之罪。
不可不嚴懲
亟 命絶島圍籬安置
 答曰。
勿煩。
○後凡五次連啓。
幷 不允
二十六日
遭臺言。
 正言金相奭啓劾曰。
與賊鏡。
結爲死交
密地追隨
踪跡陰秘之狀。
路人所知也。
至以其弟爲賊鏡之親校
賊鏡之弟。
爲渠之密裨。
托心腹。
潛通謀議
其身雖二。
其心則一也。
况賊鏡罪狀彰著之後
乃敢送校致贐。
無所顧忌
渠䟽所謂自湖上來
拘於軆統
一番往見云者
其所欺罔掩諱之狀。
尤極痛惡
身爲將臣
交通惡逆之罪。
不可不嚴懲
亟 命絶島圍籬安置
 答曰。
不允
○後凡五次連啓。
幷 不允
二月十三日
遭臺言。
 臺臣鄭宅河啓劾曰。
 國恤初。
人心危疑
宿衛之任
何等嚴重
而賊鏡之再次突入陣中也。
送令旗許入。
而反罪執法將官
其身爲將任。
交通惡逆之罪。
不可不懲。
亟 命絶島圍籬安置
 答曰。
勿煩。
○後凡六次連啓。
幷 不允
二十八日
遭臺言。
 臺臣李喬岳連啓。
(啓辭上同) 答曰。
勿煩。
○後凡二次連啓。
幷 不允
三月二日
 命遞諸職。
卽發尼山之行。
 
二品以上請對時 許遞諸職。
於是母夫人
往省尼山先墓。
○自三月五月連啓。
不錄
五月十五日
臺臣連啓。
遠竄之 命。
 時閱月論啓。
百端譖口。
爭不已。
 上曰。
疑似罪人不可
故久不允從矣。
大抵晩成
趙判府事之死
皆由李森之出爲忠兵事也。
其時渠雖難立證
旣入於鍛鍊窠中。
不罪之。
後來陷人自免之輩。
無以懲矣。
遠竄可也
(此言非出於臺啓
而 上敎如此
未知伊日 筵臣誰某之有所陳達
而自 上知前後臺啓之搆誣。
故特以此竄配。
憲啓停止。)
同月。
廷玉誣招。
自鄕廬被拿。
囚禁府南間。
 
罪人廷玉者。
病狂人也。
入於鞫獄
皆妄引諸人
忽言與公相識。
一曰一鏡家逢着。
一曰元徽家通姓名
一曰尙儉家不見而先還。
時人把作奇貨
屢次請拿。
 上始不許
末乃 允從
公自鄕被拿。
囚禁府南間。
廷玉再次面質
不識公面。
其所供。
前後緯繣
獄官不悅公者。
久不能卞白也
(七月二十一日以前供辭。
不錄。)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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