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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斋集卷之十七 第 x 页
疏斋集卷之十七
行状
行状
疏斋集卷之十七 第 419H 页
左参赞竹泉金公行状
本贯全罗道光州牧平章洞。
曾祖考讳槃。吏曹参判 赠议政府领议政。妣安东金氏 赠贞敬夫人。连山徐氏 赠贞敬夫人。
祖考讳益兼。成均生员 赠补祚功臣议政府领议政。光源府院君。妣海平尹氏贞敬夫人。
考讳万基。保社功臣领敦宁府事。光城府院君。 赠议政府领议政。谥文忠公。大夫人韩氏西原府夫人。
公讳镇圭。字达甫。尝谪巨济岛中。寓居有脩竹清泉。取以自号曰竹泉居士。金氏系出新罗。罗季有王子兴光者。知国将亡。遁于光。子孙仍籍其州。前朝八代拜平章。世名其洞。入我 朝。有都观察使若采。生检阅问。配许氏。早寡厉节。育其孤。监察铁山。寔生左议政光山府院君国光。历三世。至大司宪继辉。号黄冈。为 明宣间名臣。生文元公沙溪先生长生。受学于
本贯全罗道光州牧平章洞。
曾祖考讳槃。吏曹参判 赠议政府领议政。妣安东金氏 赠贞敬夫人。连山徐氏 赠贞敬夫人。
祖考讳益兼。成均生员 赠补祚功臣议政府领议政。光源府院君。妣海平尹氏贞敬夫人。
考讳万基。保社功臣领敦宁府事。光城府院君。 赠议政府领议政。谥文忠公。大夫人韩氏西原府夫人。
公讳镇圭。字达甫。尝谪巨济岛中。寓居有脩竹清泉。取以自号曰竹泉居士。金氏系出新罗。罗季有王子兴光者。知国将亡。遁于光。子孙仍籍其州。前朝八代拜平章。世名其洞。入我 朝。有都观察使若采。生检阅问。配许氏。早寡厉节。育其孤。监察铁山。寔生左议政光山府院君国光。历三世。至大司宪继辉。号黄冈。为 明宣间名臣。生文元公沙溪先生长生。受学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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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谷李文成公。得吾东道学之适传。即公之高祖也。参判公忠信重厚。为士类所推。徐夫人。丙丁乱。殉节旌闾。生员公早魁司马。与诸生抗疏。请斩建虏。告伪号之使。虏至。入江都。约士友身编行伍。城将陷。与仙源金相国同焚于南门楼。 朝廷特赠持平。啜食忠烈祠。文忠公早以文学清名显。尝典文衡。掌邦政。及仁敬圣后正位中壸。则亲居肺腑。克勘内乱。勋在 王室。一世有山斗重吕之望。府夫人。郡守韩有良之女。以戊戌十一月初七日生公。自孩提谨洁异凡儿。文忠公甚奇之。尹夫人置膝而教之。未尝狎恩敖汤。受业不怠。文忠公尹南汉也。尝欲为公买书。公曰。苟好读书。不患无书。何必费官财。文忠公喜而从之。从祖为无后子。要取公过房。公曰。吾何忍不父母吾父母。谓人父母。固拒之。从祖不能强。公甫十岁。辞受必谨。志操贞固已如此。成童。文艺早进。长者欲令赴举。公不肯曰。业方未熟。虽得之。人必目以侥倖。其立朝不乐进取。固守素节者。童年已兆见矣。初文忠公与议 邦礼。乙卯时事变而礼祸作。群凶鼓煽告 庙之论。欲先除尤庵宋文正公。次及文忠公。将以动摇长秋。公乃绝迹场屋。自庚申更化以来。始专意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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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壬戌。魁进士。兼中生员试。丙寅。擢庭试壮元。初补典籍。俄移礼郎。迁持平。时斯文已有师生之变。后进遽成朋比之势。而乙卯凶党。又生抵隙响合之计。公以为戚畹之臣虽当辞避权要。而既受言责。世道之忧。不可越视。乃劾铨官之不扶公议者。凶党之纵肆无忌者。世已多嫉。丁卯。文忠公捐馆舍。己巳。公被选玉堂。忧未吉矣。是岁乙卯。凶党。又迎合窃柄。废 国母戕儒贤名相。屠戮功臣。罢保社勋。文忠公受蔑泉壤。公叔父西浦公。以尝论枚卜事。栫棘海外。又安置公兄判书公于济州。公于巨济。论公则曰。言议憯刻。伤人害物。盖指台阁时也。公在岛中。哭尹夫人。西浦公及季弟。病瘴疟几危。惟闭门读书以消忧。六年人不见面。余亦窜南海。时因帆风。相问死生。是时。 仁显王后。久逊于私第。黯与希载。交通内外。日夜谋害。群情莫不愤冤。有韩重赫者。妄称图复 中宫。交结无赖。聚财饮醵。黯等诇知之。藉此起大狱。逮捕四出。旧时大家。无不罗织。公之从子春泽。亦在其中。 上乃觉其凶计在于鱼肉搢绅。又深悔前日 处分。遂罪黯及治狱者。尽释其囚。悉还窜谪诸臣。公以持平召。公出海。始闻设狱时事。及还朝。 壸位已复正。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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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社勋。犹未复矣。公上章陈暴崩迫之情。 上慰谕曰。权奸以罔测之罪勒加者。即与告 庙之论同一手段。既而拜修撰。而又有复勋之 命。公疏辨罢勋时金德远等搆诬先公状。 上又答曰。奸凶之齮龁先卿。必欲百般搆捏者。其用意设计。至为阴密。决非一时言议之惨毒而已也。今予此言。实作千古之断案。奚但先卿被诬之快雪哉。自是屡拜献纳,副修撰,副校理,吏曹佐郎,正郎,兼中学汉学教授,司书,文学,校书校理,带知制 教。必皆固辞。或违 召坐罢。迫而后时应 命。铨地则尤以戚畹力辞。 朝廷知其不可强。大臣荐授舍人。移辅德,司谏,兼弼善。又移副应教。公起徒中入 禁林。历扬极选。 圣化更新。旧彦当朝。独郁郁不乐。常曰。生还拜 君亲。不可谓不幸。而我心之安。反不如在巨济时。闻者讶之。公尝省墓湖中。访余于白马江上。存殁万死之馀。相与一涕。仍语时事。论出处曰。世道无可为矣。君何以教我尹拯背师。岂非伦义之变乎。其先人不死于江都。悔恨自废。常畏人言。不敢绝于贼鑴。尤翁之疑。固也。其子以墓文之不如意。公肆诬诋。生三之义斁矣。师生如此。则君臣之义。其可保乎。向者金闵两相之请。勿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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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臣见待者。犹是宽典。而己巳之骞腾。使人堪羞其疏。但言其甥之死。不及 中闱之变。凡利害所关。不顾大义。吾所谓不保君臣之义者。正指此也。时议不遵名相之定论。因袭群壬之馀计。尊显如前。无一人言之。希载谋害 国母之迹已露。而南九万但顾身计。必欲掩护。以利为义。半世靡然。及为士论所斥。则又欲自附一番人。为他日道地。加以赵亨期辈倡为诸祸家含怨次骨之论。以助其惑。以绝人议。天理人常。几何而不销尽也。春泽之几陷不测。黯等之所搆捏。而时议又欲驱入坎埳。以祸我家。设使尽如其疑。吾在海外。漠然不知。而世欲以此钳制我口。欲言则嗫嚅。欲默则愤悒。欲就其轻者。先论尹事。为一家所苦挽削藁者数矣。然岂容伈伈逐队。徒取名宦。宁由此坐废。毕竟恐不可但已。君与尹为亲族。必不欲我之如此。而我既裁酌义理。断置一身。计之熟矣。不可终止。又不可不言于君矣。余曰。此事吾未尝与人说可否。而但君处地。岂不异他人乎。世必以此为罪矣。曰。昔我先君。切禁子弟之干涉世论。而至于尤翁事。谓吾家人不可避。使不肖往参于甲子泮疏。岂不以重斯文扶世教乎。今何可更拘于是也。余素知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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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则难回。又见其如物在咽。必吐乃已。但为之惄焉忧叹而已。岁旱。申相翼相。请与三司会议。疏释罪人。公疏言罪人多嫌怨。不敢与议。且以不能修政裕民。以应天灾。轻施旷荡之典讥大臣。仍不赴。 上教颇严。遂移疾免。复入玉堂。南相九万请疏释己巳诸人曰。诸臣不能争执 壸位之废。而已与光海时请废母者有异。且诸臣皆禀 命得旨而行。请 下教责躬。无论罪犯轻重。并释之。公乃上疏曰。当时事。在 圣上。不过如汉光武 皇明宣宗。而 圣心惕悟。不待一人之启。发为千古圣王所不为之盛举。光武 宣皇。尚不可谬议于光海。况敢以 圣朝比之耶。诸臣乘时乐祸。视若细故。惟以窃弄权柄为快者。路人所知。而特以半日庭请。片时伏閤。为掩人耳目之计。此其罪。岂但不能争执而已乎。权奸之欺蔽放纵。是岂 圣躬之阙失。而乃于更张屏黜之后。欲以权奸之罪。责之于 圣躬乎。 上下严教。特罢公职。正言吴命峻疏救南相曰。某有激于九万。深究韩重赫而论此事。盖重赫。柳相尚运之侄婿。与南相庶从从万等同事。为黯所按治。 上既命放释南柳。嫌其逼己。更请鞫问。而以春泽曾入其狱故。命峻以此胁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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踰年。因赦蒙叙。吏判崔锡鼎。兼芸馆提调。追勘公去年兼官等第格外置下考。欲其坐锢。久而始叙太仆正。除辅德辞递。又出补淮阳府使。淮居北路咽喉。岁荐饥。民散为盗。公不以谪宦为嫌。陈疏请蠲赋移粟。访问孝子烈妇。请施旌褒。变通烽军。以便报警。穷治贼党。必覈虚实。邑规之违法病民者罢之。民力之不堪征调者助之。至今民怀其惠。吏不敢废其法。居三年。始以副校理 召还。泮儒以大司成宋相琦曾参甲子疏。有不逊语。公以与相琦同疏。辞递。又拜副应教。司谏郑浩论泮儒逐师长之罪。溯论前事。 上严批。又以金,闵两大臣为大是失着。公上疏曰。尹拯诬师。世变之大者。而初因崔慎疏上。及 朝廷非大臣。故为推而上之。其时 圣明既赐允可。今乃有此教。王言前后异同。实为未安。又于世道渐坏。士习渐污之日。不念平昔尊礼儒贤倚任名相之盛意。是非将由此大坏。义理将因此不明矣。前县监申奎上章。请追复 鲁山 慎氏位号。 命百官庭议。公以为 鲁山本系禅让。若出逊以后事。群下所强执。非 光庙本意。今日追复。有光于 光庙。可以比例于 皇明追复 景帝。而但作主追祔于 永宁殿。礼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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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慎氏之废。为勋臣所胁持。臣民至今冤郁。汉宣追谥思后。唐肃追复王后。或可取例。而宋邵伯温论元祐后之复位曰。母之命姑之命。何为不可。今无 贞显王后。遗命何所承受。事理与金净,朴祥疏论时不同。不可复也。廷议亦多不一。 上断行 鲁山复位。而 慎氏欲别加尊奉。判府事崔锡鼎。请建祠行祭。 上命儒臣博考经史。公又论其无位号。不可建祠。 上不从。公引疾免。复拜应教。泮儒以公前疏 王言异同之言。诬以讥切 圣躬。崔相又以驳其建祠议上劄。示愠意。台官又和附斥公。承晖殿火。公入对陈戒。又引刘向之语。请察消长之几。己卯。以 端宗复位都监都厅。升通政。拜同副承旨。转右副。乡儒又继泮儒疏。诬毁尤庵。诋斥公益甚。公疏辨之。又言君师其义则类。师生之义可轻。则恐君臣大伦。因以晻昧。正言朴泰昌疏攻公以戚里骄横。又以君师义类之说。为不当比拟。 上纳其言。公违 召坐罢。玉堂赵大寿,尹趾仁,宋徵殷。谓公以戚畹纵肆诬贤。请谴罚。未几。叙除兵曹参知。上疏辞职。力辨群斥。朴泰昌又申前言。正言李肇又斥公以戚里放纵。至比前代亡国之事。 上乃严斥。肇公屡陈疏请受罪。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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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连赐优批。而公复违 召罢。公以此论前后忤 上意。为时辈所困。而今乃以戚臣乱政。群起而构罪。则 上亦察其诬焉。庚辰。拜兵曹参知。转礼曹参议,左副承旨。赵庶人女为世龙妻者死。 上命给丧需。称前孝明翁主。逆杭主其丧。要中官请书爵于铭旌。公争之。因论杭之僭妄。 上责以好议论。不识大体。凌侮 王族。公遂辞递。杭自戊辰以来。有盛宠。人皆畏之。同僚至有托故而不参启者。居久之。拜工曹参议。辛巳。移大司谏辞递。拜兵曹参议。因微事违 召罢。叙拜礼曹参议。转大司成。 仁显王后上宾。礼官议 上服制杖期。而十三日除衰。三十日除布带。臣僚进见三十日后。服纯吉。公疏论其失礼。请 上不除衰以素服视事。臣僚勿遽用常服。 上以已有 祖宗所行。不从。移右副承旨。 仁显王后既薨。 上发后宫张氏祷神事。将 亲鞫宫婢。承旨尹趾仁请勿亲鞫。 上罪趾仁。台官争之。公进曰。变生内里。非外臣所知。 亲鞫得宜。台官不当争执趾仁之罚。公以该房掌鞫累日。妻病革而不得退救。 上闻之。命归视。仍以妻丧递。俄除参知左副承旨。转左承旨。时上既亲鞫宫婢。取服正法。 赐张氏死。公上疏。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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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家威如之义。且陈调护 东宫之道。递拜户曹参议。 明陵复土。以篆铭升嘉善。拜工曹参判。壬午。移大司成。请复儒生通读旧规。查正养贤米豆耗费酌定经用之制。课试有兴起之益。饩廪不匮。两庑位版之椟。经乱多伤而久未改。簠簋代以瓷碗。蜡烛代以油灯。并请改之。转副提学。 上方讲春秋。公极陈春秋之义。莫大于尊攘。复雪我 国之耻。俱在于北虏南倭。勉以内修为外攘之基。以待可乘之机。 上嘉纳。又言倭译张大修馆财力。符同倭人。欺慢 朝廷。事觉而有枭示之 命。译院提调李益寿。至以争桑举兵为言。请反 成命。付禁府按治。禁府又从轻发配。译舌将无畏惮。虽不能枭示。更宜严鞫。 上可之。其后公又论禁府终不严讯。至曰有君而无臣。判义禁李濡自辨于 筵中。斥公以言不择发。大司宪尹世纪以公凌踏重臣请推考。 敬宁殿将行练祭。礼官沿袭旧例。请 上望哭别殿。公上劄。引仪礼及通典之文。请 亲行练祭。 上不从。旱馀有水灾。公又上劄。深戒 圣躬阙失。极陈修省之要。 上嘉纳。两司尝以南九万庇护希载谋害 国母之恶。柳尚运故缓业同埋凶嫁祸之罪。酿成 宫闱之变。并论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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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管。至是。正言尹志和疏救两相曰。 上教曾谓九万等之事。非本心。在史局时已书于史册。公以为游辞荧惑。藉口于前后举措。而私心所在。有不可掩。史体至严。而登诸章疏。显示褒贬。劄罢之后。宫有买人争讼之田。勒收其税者。公入对。言其伤损于国体。 上将行嘉礼。公欲引仪礼传父必三年然后娶达子志之文。上章论之。未及上。而拜吏曹参判兼同知春秋。公以既不仕于郎官。不可据亚席。引西浦公事。累疏辞递。又兼同知 经筵,义禁府。旋辞递。禁府以才论禁府故也。俄拜工曹。移副提学。兼艺文提学。自此四五年间。公历拜诸曹及国子京兆。于铨地则固辞如前。虽他职。亦以多口。未尝一日安。而有时论事。必明辨是非。考据精深。代撰 王言。亦不避忌讳。朴世堂之徒为伸其师。诬援沙溪。公再疏明辨。闵镇厚请伸金宗瑞,皇甫仁。公以 光庙策勋事难之。 上将享 太庙。而大臣卒。朝议欲摄事去乐。公劄言鲁叔弓籥入而卒。宜去乐也。仲遂卒而犹绎。圣人讥之。今但宜变杀饮福受胙之礼。 上拜 陵。 世子随驾。张氏墓在路傍。宫官疑有礼节。公覆议以为墓非横过。礼严压尊。无可议也。 上尝祷雨 太庙。命公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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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己之意。撰进祭文。公以为 圣上易直子谅之心。油然于恐惧悔责之中。不可不推广善端。乃先叙 圣德之阙失。仍及 朝廷施措之拂于群情者。引以自责。言甚激切。 上虽用其文。当路者多侧目。自南,柳得罪。党议尤盛。伺衅求过。极力相倾。会谒圣科。所取多考官亲属。皆非其所好者。遂欲以此陷害。而诸考官入帘。判事无可诬以行私。修撰尹星骏先论其试纸事曰。初禁厚纸。临科弛禁。国子堂上。循情摆弄。又嗾乡生崔世镒者。疏诬诸考官用奸。指于公者。公之内弟韩永祚。公之妹婿之季父李海朝也。公于科前。以大司成。申饬馆官。切禁厚纸。李相畬方知馆事末杪以其有弊。稍弛其禁。前例亦多如此。及与李相同入考试。则 亲临殿庭之试。本不拘亲嫌。而李海朝又非公亲属也。台官请鞫世镒。受嗾搆捏之情。几尽发露而配远地。其后掌令吕必重。又言公之尝劄罢尹志和。恐论科事。又其后权詹,姜履相。请拔去考官亲属之得中者。亦以试纸为言。 上乃以假托科事。网打异己。黜补外邑。公前后掌试。必尽心科次。世莫不称其至公。而犹不免党人之所搆害。公议愤之。公既为党人所搆害。而犹不少沮。每遇事。必甄义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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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重言累牍。竭其诚意。不顾时议。辄与人争辨世之睢盱者。不特党人。而公则不以独立为惧。上恃 日月之俯烛。而乃于犯颜之时。 圣主亦示訑訑之色。则谗者乘机。诬者逞凶。若非 天地之深仁。公几不免乎湛宗之祸矣。其所论 国家大事有六争。称庆内禅。恐有损于 君德也。论筑城赈饥。实顾畏乎民岩也。代泮疏尊 皇坛。惟大义是扶也。观公言事首末。千载之后。亦可以知公之诚矣。余是以叙此等事特详。盖癸未岁。乃 圣上二十九年。而朝中有引 中宣两朝事。欲请称庆于此岁者。判书公在礼曹。右相申琓。劝令禀定。乃白于 筵中曰。以今年谓三十年。则不合纪年之法。所谓 先朝故事出于闾巷。所传不可信。请考实录。大臣重臣。皆言可行。 上谦让不许。外议犹未已。公以为今不先事极言。后难救正。乃陈于 讲席曰。今诸臣又将必请称庆纪年之法。礼官已言之矣。臣则以为不但今年为未安。虽明年。圣上不可许也。我 国治平。莫如 世宗朝。享国亦过三十年。未尝称庆。 宣祖虽终迫群请而勉从。始初不许。亦 世宗之心。岂非今日之所可法乎。帝尧治天下五十年。但问其治不治矣。汉光武时。群臣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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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禅帝曰。即位三十年。百姓之怨气满腹。吾谁欺。欺天乎。仍禁郡国上寿。今日 圣上之不许。可谓于光武有光。臣子理宜将顺。以彰不自满假之美。承旨洪受畴曰。某或虑日后 允从。径先陈论。非矣。公曰。臣职忝 经帷。当先事预言。岂如台阁之待有事而始争执乎。 上曰。副学之言甚好。与予意同。当留意焉。自称庆之议起。而乡儒数人连上章。请受尊号。乙酉。上乃下御制诗。以示谦让之意。 国朝故事。未尝以历年之久议上尊号。而右相李濡未及详考故实。乃入对。言尊号之宜上。并及进宴。兵判俞得一。谏长李廷谦亦力请。是日。春坊姜履相又劝 东宫上章。以请宾客。赵相愚赞之。闵镇厚亦无违贰。 东宫遂三上疏请之。 上并不许。翌日。左相李畬审 陵归。以为以历年上号。非故事。与诸大臣卿宰会议。适有虹贯月之变而止。后数日。又会宾厅。只请陈贺。语犹不核。 上又不许。公不赴会。上疏请罪曰。春宫以爱日之诚。欲进徽号。固出无穷之孝思。春宫之恳请。 殿下之撝谦。既可并行而两得。廷臣则致隆之中。当辨其义。以在位多年。陈贺则有例。上号固无例。而始发于乡儒之疏。今宾厅虽不请上号。只请陈贺。此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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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下所尝辞。贱臣所尝论也。臣何敢变改前见。雷同群议。上欺 圣明。下负初心。 上降温批。翌日。左右相请对。明言故事之无上号。前对之不审。请仍请陈贺与进宴。 上只许陈贺。礼判尹世纪力陈不可无进宴。金宇杭,赵泰东。亦夹赞。 上又勉从。乃卜吉设厅。赵泰采以户判。尹世纪以礼判。赵相愚以掌乐提调。俱掌其事。世纪与相愚有私嫌。不欲同事。引疾不出。相愚乃自请告。公亦方兼管乐院。乃递相愚宴任。以公代之。宴厅请用女乐。又请行内宴。公又上疏辞。以相愚无可递之事。臣代其任。损事体伤廉隅。且论宴事曰。天怒民困。艰虞未纾。此时此事。可乎否乎。虽圣意感动于东宫三疏之诚孝。许令陈贺。然周公颂殷周历年之长。归之于无逸。曾子之养其亲。在于养志。春宫亦以 殿下谦挹之心为心。交修并勉。可基无疆之休。 孝宗大王尝欲为 大妃进宴。因天灾停罢。春宫当以 孝庙为法。如难追改。宜待秋后。臣闻 宣庙虽勉许进宴。终不许内宴。坚却用乐之请。则女乐尤无可论。今欲遵 祖宗旧典。而独于此而不然。则其可乎哉。嫔宫将率命妇。酌献于 中宫。而嫔宫方持父丧心制。与宴闻乐。果合于礼乎。女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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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外宴。自中古不行。今一时宴筵之备物。不必为圣德之损。而邪色淫声。终非王者所宜观听。 上下其疏于宴厅。宴厅请议大臣。玉堂上劄论宴事。 上命勿举内宴。勿用女乐。适春有大雪。因政院陈戒。遂命退行秋后。宗室滢上疏言。一二朝臣。横生异议。荧惑 天听。沮抑春宫之疏。公上章论辨。是夏。余自燕路归。见公之忧愤欲死。乃慰解之曰。凡事过犹不及。贵适其义。君之初异于称庆。孰云其非。到今人人而为敌。事事而牴牾。则未见其得中也。公曰。君亦为此言乎。吾两家自先世相传者。只是爱君忧国之心耳。或以我处地为疑。为戚里者。独不得爱君乎。宋之大臣。则以为上欲之未可止。而今日此事。初非 圣意也。只缘群下鼓动。以至于此。盖时世数变。祸福乘除。士大夫无以风节自砺者。惟有得失之忧。乃妄揣 上意。乐闻豫大之言。徒思一时固宠之计。岂不痛恨乎哉。申公献,金士肯辈倡为称庆之论。凶党之失志者。又欲尝试而为功。先嗾乡生许颙者。南,柳之党。又嗾苏德器者。李子雨,俞待一。汲汲入对。直请上号不得。李子三之还朝。宫官姜履相者。又劝 春宫上章于书筵。宾客又助其请。其日宾厅,春坊。互使人相探。
疏斋集卷之十七 第 427H 页
其争先竞陈之迹。人孰不笑之。子三复 命时。又要之于备局。欲与更请。幸赖其持重。只请陈贺于数日后。盖自称庆为进宴。仍为尊号。势将无所不请。而内宴女乐。又是尹世纪,赵泰采之请。其容悦之计。又复如何。我明知其如此。独使后世疑 圣世之丰亨。其可无一言乎。犹恨其不尽此辈情状矣。初不敢言则已。既已为 圣上言。何可不竭其愚忠。以避烦渎之嫌。谤议之来也。君虽以我为不中。我恐君不早立脚。拘牵逼迫。终有王子明之叹矣。秋又设厅。铨曹复以公差提调。右相与尹赵及闵镇厚,崔重泰入对。论公前疏之非。力请内宴与用乐。 上复许之。尹斥公以怪异之论。公上疏辞宴任如前。又曰。诸臣以 宣庙时为抢攘之馀。丙午去乱已十载。今日艰虞。岂愈于当时。丙午外宴。亦固未行。而 中宗朝不举内宴。 孝庙甲午。将进丰呈于 慈殿。以 仁宣王后有私戚。退行于丙申。为待三年之后也。今可以引喻于嫔宫之事矣。春间因雨雪。 命退宴礼。昨者狞风竟夜。陵庙宫禁大木多拔。郊野之间。禾谷偃伤。而礼官不体恐惧之 圣意。反请所不许之内宴。目臣以怪异。故必欲与之不同欤。 王世子乃疏陈内宴之宜。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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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曰。金镇圭何人而强执前见。必欲沮戏。公待 命金吾。 上答世子曰。金镇圭意见不同。非出沮戏。又命勿待罪。因铨曹覆议。递乐院提调。尹世纪又斥公之论宴事非出公心。公又疏辨曰。臣前后妄论宴事。出于愿忠之诚。何尝有沮戏之意。而惟我春宫。或虑宴礼之缘臣言不行。故其疏语如此。无非孝心所发也。古人之怀忠进言。不见察于其君者何限。而今臣则 殿下为之开释。许以意见之不同。明其非出于沮戏。此不特为微臣地也。以听言察理知人待下之道。为贻燕之一端者。 圣意所在。蔼然可见。伏想春宫奉承 批旨。必以 殿下之知臣者知臣。庶几俯谅于愚衷。臣不敢自疏自沮于 殿下与贰极之前矣。重臣所谓非出公心者。以其计较私身之利害也。玆事行否。未知有何利害于臣身乎。尹又斥公以愠怒宴事。 上批以愠怒为教。公又上疏待罪曰。臣前后妄言。何尝有一毫愠怒之意耶。以 殿下明圣。想亦俯烛臣无所愠怒。而岂以此二字。出于重臣疏中。因以有此 教耶。 上批旨甚严。教以批旨中云云。与章疏自别。则其在事体。决不可逐句争辨。如诸臣相较之为也。公又诣金吾待罪。掌乐正任埅等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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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同日交章。以灾异请停进宴。 上命退行明秋。乡儒数人。又相继投疏。并请尊号进宴。而深斥公宗室。混上疏论尊号事。仍请以 贞陵追祔。追上 显庙徽号。礼官请令大臣卿宰会议。公将上驳议。或有劝止者。以乡儒疏引嫌不赴 召。至丙戌。掌令李裕民疏斥大臣之不建请上号。余方忝相职。以将顺前日谦光为言。公自德山谪中移书。责余以不能严截。癸巳。又有四十年称庆之议。公判礼曹。大臣督令该曹启禀。公以有癸未筵奏岁过而不禀。领相李濡以尚不启禀请问备。承旨申镡至请递公职。 上不许。大臣诸臣力请。竟蒙 允。公引入不参贺班。大臣又请查推不入班者。公遂陈疏自列曰。癸未。臣已陈纪年之法。乙酉。不敢随参于陈请。今之三十九年。如癸未之二十九年。区区愚见。无异于前称庆日。兵判赵泰采首发上号之请。 上犹牢拒。领相乃会卿宰于宾厅。将合辞申请。公不赴会。又上疏曰。臣之自初钦颂谦德。必期将顺。不欲使吾 君受数字之号。而永有一谦四益之报者。前言犹可稽矣。今何敢不顾弥文之有损于实德。变前言从群议。负初心欺 圣主。仍请不赴宾厅之罪。 上批以所执是矣。不参何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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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亦随参宾厅之议。公又移书。责其不能自异。宾厅之启。久未得请。大臣乃率百僚庭请。公亦不参。 上迫于群议而竟许之。缛仪将举。公差 永昭殿题主官。又以 永昭 敬宁殿乐章及 内殿玉册文。 王世子贺 内殿笺。并属于公。公以为议定之后。义不敢辞。皆应 命。初申相琓上万言方略。谓南汉江都。地利皆不足恃。请筑子城于荡春台。连接都城。以备临乱入保。金构助之。廷议多言不便。或云丁丑之盟。不许筑城。今恐有啧言。 上问便否于诸臣。顾谓公曰。副学亦言其志。公对曰。阴雨之备。固不可忘。而此时筑城。恐致民心之惊动。诗人颂武王之用兵曰。遵养时晦。盖遵养而后可战可守。今无实事张虚声。非所以安民御敌之道也。欲筑之城。与都城连接。则必难并守。军民望见都城沦陷。安得不动。江都虽不利于海寇。南汉又隔津路。 国家经营已久。多费财力。今谓不可恃而筑此城。安知既筑之后。又有不可恃之议乎。坼甸弹丸之地。并置三处保障。寇未至而国力先疲。不可为也。时诸路流民。萃于都下。有司以为设粥则相聚生病。给粮则国力难支。民不归农。请刷还其壮者于本土。老弱分送圻邑。已而。刷还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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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门溃散。台官争论。赈厅提调金构。自是前见。不肯视赈事。李寅烨称病不出。李濡请抄选壮者。修宫城筑北城。久不设赈。至于春暮。公前后论此事曰。赈饥当如救焚拯溺。主事之臣。延拖至此。又谓筑城为急。赈饥是第二件事。听闻所及。当谓如何。 国家无目前警急。民生举罹颠连。缓本务末。良可慨然。大臣主筑城之议。以异议者为胥动浮言。此岂谋及卿士庶民之意也。 上责以儒者迂阔。声色俱厉。公进曰。国之事变无穷。人之意见各殊。今因异同之论。遽下未安之 教。此后虽有大于此者。人将以臣等为戒而不言矣。其后北城之议。变为修筑都城。大费财力。伐石而停役。至庚寅北咨来。 朝廷议筑北汉山城。公又申民心易动国力先疲之说以难之。承 命与大臣。往审城基。归奏云。城内险窄。难容都民。且难运饷。请加商量。北汉既筑。李相濡领其事。又欲并筑申相所请筑者。荡春台。将置仓庾筑水门。公亲往审形。与李相同入对。乃曰。前以都城之大而难守。定计于北汉。今都城荡春台北汉相连。则其阔大不翅累倍矣。大臣曾禀以先设仓而姑徐城役。今乃未设仓。而先议水门翼城治涂。何也。请令诸大臣及将臣。遍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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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公言终不见用。而前后主事者皆恶之。丁丑下城之初。虏使我勒石于江上。数三文士撰其文。以李相景奭之文为最。称扬其功德而取之。李相尝求寿文于尤庵。尤庵用朱子记孙觌事寿而康之语以讽之。后因事申微意。朴世堂素不悦尤庵。为李相撰墓碑。毁尤庵至比少正卯。太学生辨其诬。李相之孙厦成。曾孙真望等乃上疏。伸其祖。毁诬尤庵极肆悖。士论骇愤。将欲辨之。以公居师席。力求疏本。公辞而后许之。草疏几万言。明陈尤庵讽李相之意。世堂之侮贤。厦成之诬蔑。辞甚痛快。泮儒反以疏语之过于严峻不用。而又有不逊语。公乃上疏。自劾其不能训导士习。悉陈所欲为儒生代草之意。儒生惭恨。空馆而出。上命招入他儒生。公移疾乞免。正言李海朝乃劾公以代士子搆疏。怒其文之不见用。张皇愤骂。持平金栽露章。言戚里骄横。冒受师儒之长。并论长公之居本兵。结之以势利趋时。羽翼气焰。引喻履霜之渐。语极危怖。献纳李德英。以履霜之喻为药石切至。正言金兴庆。引他事以證羽翼气焰之语。公辄自申辨。且请勘罪名。 上犹赐温批。俗流见公之仇怨满世。莫不危之。台阁之上。已有蹈瑕衅示自贰者。自甲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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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朝沦亡之后。我 列圣世笃尊周之义。 上见旧甲重回。忾然增感。设坛 禁苑。以其年三月十九日。祭 毅宗皇帝。 命公制进祭文。公并进一疏曰。臣祖以布衣抗章。请斩虏使。江都之乱。引义自决。昔 圣祖图伸大义。其所指准以任使者。即死难人之子孙。臣虽不肖。敢辞斯文。 上又以 神宗皇帝有再造藩邦之大德。初欲建庙享祀。从群议设坛。礼判闵镇厚初定坛址于 禁中隙地。而仪节未尽定。因事出外。迫冬月役甚急。公以次官继掌其事。以初定地窄难设坛。 命与工判徐宗泰。更审他地。共相地势。请设于宫墙西训局空地。 上命坛制仿社坛。公请稍广其制。设陛九级。祭礼遵 皇朝制。 神座。黄帐依式造用。佾舞悬轩。博议以定。置官司守坛。政府馆阁会议。坛号祭文。不书 大明国号。只书 崇祯年号。祭用孟月。大臣多从之。公躬督畚锸。工役颇就绪。上嘉赐貂帽。 命凿宫墙设门。以通辇路。名以朝宗。俾公书额。役未半。右相李濡恐有听闻之烦。乃云坛地不僻。仪文当省。又言闵镇厚已还。宜使同监。公乃辞曰。长官已还。不思自处。致令大臣有言。乃屡违 召。力辞其任。又曰。此举既根义理。乃参错利害。欲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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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应行之仪制。未知天下事果有并用义理与利害者乎。虽就其所谓利害者而言之。既有此事。则虽尽除尊奉之仪。恐不足以纾祸患也。李相又请勿会议坛号。公又争之。正言洪泳又论此事如李相意。公上疏辨之曰。天道不以阴盛而不生其阳。君子不以势穷而不立其志。匪风下泉之居变风之终者。即此义也。况虽在皮币畏天之时。亦可伸江汉朝海之义。又曰。冠屦之倒置已久。 雨露之遗泽寝远。故狃于习俗。晦于义理。驯致牿亡其秉彝之心。忍为如此之议也。坛成。名以大报。 上亲祀之。公又撰进祭文。公于此礼。必请极其崇奉。与畏约沮尼者。左右应辨。岂但以死事家子孙。自尽其心而已。诚以此义之极天罔坠也。而俗议咎其太过。 上以忧劳。常多违豫。乙酉。以疮疽小疾。遽有内禅之 命。群下震骇。右相李濡独居庙堂。罔知所措。 命下翌日。始与原任大臣。率百官伏閤争之。一启而不 允。公自试所复 命。连构启辞。大臣恐激恼 上意。辄删其激切语。 世子连章固辞。又将伏閤。军民吏隶。日夜遑遑守 阙交争。正卿以上入对泣谏。 上犹不许。公慨然涕泣曰。吾辈于 朝廷大议。何异正卿。乃自请同入。收泪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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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曰。事虽微小。当顾理势。不拂群情。况此事之莫重。而其可违群情而强行乎。 圣上虽据 祖宗前事。其时与今不同。 世宗以后无此事。 中宗欲行而旋寝。今何可以 国初为法乎。且此事在 国家。系父子之伦。在臣下。关君臣之义。 圣上今非当传之时。春宫亦非当受之时。群臣决不可奉行而强令奉行。此于父子君臣之道。果何如也。礼经。大夫士七十老而传重。然则未七十。不得传重。士夫尚然。况大宝之位乎。 圣上春秋未晚暮。何遽为此。今群下不奉承而死。不失臣节。奉承而生。当为万世罪人矣。 上厉声曰。国朝 定宗以后。皆未七十而传位。金镇圭本来诡僻。指水为火。指火为水。而 定宗以后事。渠必知之。未七十而传位。则是谓有伤伦义也。缘予而贻辱 祖宗。岂不痛甚乎。镇圭出去后。予当答诸臣之言。公惶恐曰。臣辞不达意。 严教如此。当退而待罪。乃趋而出。诸臣俱言以一人之妄发。何可将许而复止。力争不已。是夜。 上竟寝前命。公之退出也。 阙中观者。莫不咨嗟。独逡巡者笑之。睥睨者幸之。而乘时陷害之计益萌矣。及大臣率百官陈贺。 命招公撰教文。公以为虽有 严教宽假而不罪。反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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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下。神人胥悦。吾何敢不承 命。上章。略申 前席之意。请受触犯 威怒之罪。 上命勿待罪。公诣 阙撰进。已而。湖中贱孽申浯者。受人指嗾上疏。诬捏公曰。世子欲上寿伸至情。则别生异议。终始力沮世子不胜抑郁。上疏论斥。则亦不少惮。至以今其疏语如此为言。此无世子也。百僚盈庭之日。与众争论。无所不可。而挺身入对。敢以得罪伦常等语。廷辱 殿下。语逼 先王而略不顾忌。此无 先王也。无 殿下也。公陈章辨其诬曰。浯之罪臣。乃在其之一字。其字之通用于尊卑。三尺之童。可知。先正臣李彦迪记仁宗赐宫僚手札而结之曰。其寻常言语类如此。夫其字。果为无礼。彦迪之贤。岂称之于 仁宗耶。又极辨内禅时所自陈者。 上斥浯以危险。谕勿待罪。台官之不悦公者。至欲论公以不审之失。并论浯之罪。时议多庇护浯。故止之。是后铨曹久不举拟公于旧践之职。丙戌。 上将享 皇坛。适有疾。领相崔锡鼎当摄事。四学儒生宋婺源等。疏论锡鼎之祖曾主和虏。锡鼎尝傧虏使。受嫚书辱国。 坛祀。既根尊周之义。锡鼎不可摄事。婺源。尤庵之曾孙。判书公之女婿。公之子侄。亦参其疏。承旨沈极启论儒生欲逐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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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震怒。命远配婺源。三司多欲为大臣报怨于公。犹以丁丑事难为言。修撰赵泰一乃上疏。言金某狠戾好胜。猜忮喜事。朝议不如意者。连章累牍。力战不已。意欲所存。非窃权假威驱一世则不厌。又谓春泽屡入大狱。罪累多端。人类所不容。举世所共弃。而某乃反怀愤怼毒螫。一家之内。凶德萃会。凡所以伤人害物好乱乐败者。无不协心力图。前后章奏之致疑。不可胜数。乃论公代撰泮疏事。历举诸人不附时议之疏。皆谓公叔侄所指使。以及四学疏曰。婺源,春泽之妹婿。疏下。姓金名泽。皆其子侄。又取姻娅知旧数三家子弟备数。此其叔侄所主张。假借大义。倾夺疑乱。至比于前代逆乱之人。又以霍氏为言。谓宜投之四裔。而倘以亲老不忍远斥。则编管内地。俾通私讯。而毋俾交涉朝议。 圣批奖以语多激切。独言于举世媕婀之中。取其疏语数公之罪而 下教曰。罪当屏裔。而以府夫人之故参酌。中道付处。春泽远配。公配德山。盖其疏精神。在于连章累牍之语。谓可以激成天怒。指拟凶惨。将驱之于赤族之地也。未几。林溥,李潜疏狱继起。溥以迷蠢不解文之人。往来京乡。受诱于群不逞。托请召贤。招集乡曲无赖若干人。投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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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其疏以为尹拯所以不来。由于元嗣诞生之后。一种阴邪之辈。隐有不利之心。辛巳谋害东宫之说。发于罪人之招。鞫厅拔去掩匿。又曰。金某之慢蔑。凶心凶迹。潜极滔天。克审克察。天烛无阶。岂能以今日时势。致斯世儒贤也。盖欲鱼肉公之叔侄与辛巳按狱诸臣也。 上命设鞫问谋害之说所从闻及不利之心指何事。领相崔锡鼎主其狱。百端锻鍊而无其实。则又不欲穷治溥罪。反请溥减死。于公所被诬。则左相徐宗泰但白于 上前曰。金某虽或于文字。有未尽婉转者。人臣岂有一毫慢忽之心而然哉。此是虚捏也。春泽以名出辛巳罪人之招。鞫厅请逮。 上见其供。 命勿问。及李潜凶疏继起。 上下教曰。悔用大臣言酌处。溥初不明白处断。致有潜事。更 命拿鞫。溥正邦刑。溥毙于杖下。李潜。乙卯凶党子弟。外党亦多。时辈上疏。言春泽宜勘配而释之。林溥言 宗社大计而杖死。南柳诸人。忠于世子。斥之者。春泽之党。又惨诋余以请严治溥狱于公则曰。独于春宫之进宴。贾勇务胜。不顾分义。某若小知君臣之义。则当以大义灭亲。而乃反挺身冲撞。不知笑骂。又曰。今日左右前后。无非向刃春宫之人。其用意措辞。极其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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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倍蓰于申赵林溥。而以宴事为罪。以春泽为累。挤之于夷灭之域。则大抵同一关捩也。疏入。 上乃震怒。教以潜尽驱诸臣于恶逆。阴凶叵测。决非一人所为。即 亲鞫潜。其所对视疏语尤凶。忍杖不服而毙。公既摈斥海边。荐遭千古所无之诬。而逌然若无忧者。日亲近书史。喜读古易。玩心象数之外。秋。疏决徒流。徐相宗泰曰。某罪名。无实状显著。不无称冤之端。请酌处。玉堂任守干李肇以为不能谨饬。专主党论。不可不早为之所以保全之。 上置之。戊子正月。 上特命放归田里。公归寓广州先垄。以大夫人有危疾。前进栖遑于露梁延曙之间。玉堂赵道彬。陈其情理。 上许令入城侍疾亲癠。间出寓龙山。全释而犹不敢入。左相金昌集言于 筵中曰。某论议固滞。主张太过。必立己见。此乃病痛。而长处亦多。清苦过人。屡言 上躬阙失。为大司成。士子畏惮。文学优长。考试至公。当初编配。非彰著罪名。累年废斥太过。 上曰。某以戚里。主张论议。率多乖激。不必汲汲收用。非欲永弃。姑欲裁抑。冬。还职牒。庚寅夏。有叙 命。即除大司成厨院提调。公疏暴泰一之诬及溥,潜辈妆死囚无根之言。欲为乘机鱼肉之计。又曰。臣所妄论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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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与赞颂孝思者。与死囚乱言。有何关涉。而乃直驱之于恶逆之科。其必欲甘心于臣者。以先臣尝奉赞天讨。仇视臣家。臣又不能随时俯仰。凡所触忤不止。鑴,积馀孽。猜怒交加。表里相应。并力而挤陷之。 上答曰。卿之被诬。予所详知。公遂出谢 恩命。俄拜两馆大提学。出入荐拟。已十年矣。连章辞不许。随牌诣阙陈情。以江都死难家子孙。不忍参涉于彼国文书为辞。退伏金吾待 命。命勿待命。特许回避。赴燕文书。公遂承牌勉出。兼宗簿提调。春塘有试士之 命。公辞以曾被诬于壬午科。今不可主试。 上不许。兼同知 经筵,春秋,备局有司堂上。递拜同知中枢。移左尹。兼同知义禁,宗簿考讲提调。久不亲试。无以弹压诸宗。公请申饬提调。一一亲试。问难旨义。有行谊者褒启。不善者请罪。移礼曹。时庙堂以良役变通。争言户布口钱利害于 上前。公曰。我 国收布之规。出于中间。如井田军赋之制。尚矣。唐时租庸调法。有条理。天之生民。本无贵贱。而我 国士族常汉有别。分民之半。应国之役。苦歇如此。势所必然。必先讲究军制。撙节国用。略仿租庸之法。庶可有效矣。 筵臣以李长坤俎豆事为言。公曰。长坤本非儒者。虽当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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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亡命混迹。岂合享祀。 上以海寇防守之策。令诸臣书进所怀。公引魏相于西羌事。自嫌不习兵事。推让赵充国而不陈所怀。请令巡抚使与阃帅。讲究利害以 闻而采用。是时。渭原边民。越界杀人。彼使压境行查。其部咨。但云前往凤城。会同 朝鲜官员。查明杀人地方。沈阳将军者。亦言于我冬至使员役曰。查官议奏后。仍往白头山。必从大国地作行。如或不得着足。自 朝鲜过去。勿令支待。彼使必欲由我地。转往白头山。我国参覈使臣不能争。 庙堂只令以壬申移咨。示不可通之意。又令本道一面整顿供亿。公以为今无一字文书。而岂可恣其越界穿疆。以启无穷之弊难言之忧也。只以旧咨开谕。既难得力。况又令整顿供亿。号令不一。摇攘如此。为下者岂能尽力谕止。宜亟搆咨文。仍择宰臣。星夜赴湾。劳以牛酒。备言事理与移咨该部之意。以身遏其凌暴。无致辱及 国家。朝廷虽不能尽用公言。彼亦由江外作行。义州人为彼使诱胁。书示北路捷径而事觉。彼使移咨我 朝。自称钦差大人。奉 命诸臣。矇然受上。公请义州人论以一罪。使臣亦从重科罪。渭原罪囚之父。诉于彼使曰。诸子皆当死。乞贷一子留养。彼使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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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其国。勘罪之咨。有罪人兄弟三四人中。一人留养之语。庙议从之。其实一人兄弟五人四当死。一人兄弟四人三当死矣。公以为此罪人越界杀人。篡囚亡命。贻辱 国家。无一分可生者。况犯罪者外。各有一弟。 朝廷知其如此。而从彼咨。辞令不诚邦刑不举。非忠信行蛮貊之道。奸民诉彼不死。我失刑而彼树恩。弊不可胜言。 上不从。通信使入倭京传 国书。倭回书。有犯我 朝国讳。书式异前。信使争之。倭人以为 贵国书。亦犯我国讳。书式新定。 贵国亦当同此。还给已受之书。拘迫出送。留待马岛。使臣惟怯不能争。径离江户。还向马岛。以此状 闻。请一依倭言改送。 庙堂从其言。令公改其书。公陈疏曰。交邻之道。在于礼际。彼勒还已受之 国书。复书之不如旧式。其轻蔑我 国。可知矣。为使臣者。不能甄义秉礼而善晓之。借倭船驰启请改。其可感动殊俗乎。庙堂宜责谕使臣以初不可离江户一步地。今以埋骨马岛为期。要马岛更传 国书。尽其诚意。异类亦知我礼义之不可屈矣。而计不出此。惟恐生衅。请更以此 下询庙堂。 上亦不许。壬辰。有儒生 殿讲。公欲拔去学儒之夺他人名录而自赴者。大司成崔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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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私其儒生不从。而擅令赴讲。公乞递知馆事。昌大上章。侵斥不已。适有庭试考官之 招。公再违牌。 上特命罢职。五月。有叙 命。付军职兼总管。除户曹参判,同知 经筵,译院提调,备局有司堂上。七月。升拜刑曹判书,司谏权𢢝。副提学李健命。大司谏李宜显。俱言春间庭试考官李墩。受点后还家。历抵举子。阙门不闭。举子出入无阻。 上命禁府刑曹严查。特升公按其事。公以侄子普泽。即其时考官。传播墩历抵者李宾兴。而宾兴乃中表再从。闻赵铭门开之言。而酬酢于稠座者李健命。而健命即妻亲。嫌不敢按。此狱。连章辞。 上以俱非所可嫌。不许。公乃勉出按事。首问墩傔人以墩承牌还家时历抵谁家。傔人饰诈掩讳。将请讯问。参议李东馣立异。疏斥参判南致熏,洪万朝,参议李震寿。俱以考官。亲嫌引入。以沮公更出之路。或同署议谳而追悔起闹。台官金始赫,李㙫,李济,朴熙晋,赵远命,校理李夏源,承旨金演等。前后换面迭斥。至于李世德。诟辱而极矣。徐相宗泰。亦以为言 上教以台阁刑官相继起闹。惟恐端绪之或露。事之骇惋。孰甚于此。又曰。大臣之论。殊涉失当。公廑数三坐衙。屡上章极辨。六违 召而递付军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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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弘文提学。公引李相端夏经文衡辞提学故事。辞之。又兼同知春秋,知义禁。公以秋曹金吾。官虽殊。科狱之在金吾者未勘。不可复按。辞递。拜礼曹判书。兼典医提调。移右参赞。又兼总管。清差穆克登。曾来白头山。与我使审定疆界。限以豆满江源。其后边官董树标之役。以所定水派不属江源上 闻。庙堂请以此私报穆差。公疏论曰。前定之界。果非江源。宜告其国而更审。不可私问于其臣。请 询大臣。仍陈南北可虞之端曰。近年彼人于我事多方便。朝议谓无可虞。而闻其国事。多有非常。父子如此。当有变故。彼若有变。以我之逼近。岂无难言之忧。然则自强之图。恐不可缓矣。若南事前岁之退却 国书。可知其慢我。今闻关白死而子幼。族臣摄政。其诸州之帖伏。必无其理。我之可忧。当如何哉。庙议为饬海防。将遣巡抚。边备之饬。犹是末务。其本则在于政教举而财用节。以之保民养兵。苟能为此。所以应变南北者。自有其序。而今百度弛而众弊痼。荐绅视艰危如暇豫之时。櫜鞬以边圉为息燕之所。其为恬嬉。殆无馀地。而 殿下亦未有淬砺振作之举。群下于何警饬。宋真德秀于嘉定之间。值金人衰乱。劝其君戒自安而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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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惟 圣明俯赐察纳。祛丛脞之习而治绩凝。兴俭约之风而蓄积盈。惠鲜之泽。于铄之威。由此而致文武。群工亦震惕奔走。一其心力。以赞修攘之业。 上嘉纳。癸巳。以上尊号时 永昭殿题主官。进正宪阶。升左参赞。以亲嫌递。拜知敦宁。公前后久居筹司。而言议每与大臣不合。常多引入。 长宁殿御真。多有未尽者。因大臣言。 命设都监。使画工秦再奚。更为摸写将差出提调。 上教曰。金镇圭自少知画法。提调必以镇圭启下。 命递工判之在外者而代之。时余承 命董其事。 上谓臣曰。金镇圭虽不欲自写。必于此事。尽心力看检矣。公再辞不许。盖公少时笔札之馀。亦善绘事。 上所尝闻知。故丁卯丁忧时。 上命墨衰从事于 太祖大王影帧改摸之役。因大臣言。虽还寝其 命。公深自痛恨。自是绝笔。至乙亥。上又命入内。写出 仁显王后影子。公以久已绝笔。外臣入侍 内殿。非礼法。且以阎立本事为深耻。以死力辞。 上亦不能强。今之所 命。既非自写。不过为有司之监蕫。而犹欲辞避。 上以职掌责之。则不敢更辞。日入侍景贤堂。专精指授。动有生色。 上亦简其礼貌。酬酢如响。因语及 太祖 世祖影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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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戒曰。 太祖 世祖盛德神功。巍卓千古。至今臣民瞻仰 晬容。益激忠孝之诚。岂不由于追慕功德而然哉。自 上若勉修德业。比隆 两庙。永世臣民之不谖。亦犹今矣。事讫。 命赐马。前持平俞彦明之父正基。尝告其后妻泰英。多悖行请离之。法府按覈。则泰英乃暴讦其夫内行。又言彦明夫妻不善事之状。法府以为正基所告无公證。迫遣出门非失行。大臣以为离异非 国法。参酌远配泰英。其后正基又引 大明律驱夫听离之文。 驾前申诉。法府未及覆议而正基死。彦明称父命不以母事。台官金有庆为之疏请离异。李相畬献议请许之。公驳议曰。泰英讦诉其夫。骂也非驱也。正基惑恶妾。不能刑家。曾不自反。冒耻请离。今又身死。离异之法。施于何地。正基之前后请离。为其子也。离人夫妇。尚不可。况绝母子之伦义耶。请更 询大臣儒臣。仍付礼官狱官杂议。朝廷不用李相之议。穆差又出来。求见白头山图。 上以荒绝之地。曾无所图。不许。又求东国地图。公白上曰。彼果以其君命求之。可移咨入送。不可勉从其言。庙堂不能用。 上以副提学郑浩所请先正臣宋时烈追享 孝宗庙庭事 下询。公曰。 孝庙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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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烈。际遇之盛。实大义所在。配食之论。非独浩之言也。但 宗庙之礼。至重且大。如非恒规。则有难轻议。臣死于其君之世。乃得配享者。恒规也。如南訚,李济虽追享。其罪死在于 太祖之时。黄喜虽死于 世宗升遐之后。亦在祔 庙前。其得配享。不违恒规。惟韩明浍。系是追享。而未有文籍考信。今难援例。辛酉大臣持难于李时白,宋浚吉者。亦以 宗庙之礼。有难轻议于恒规之外也。 上以事关后弊。命置之。庚申逆变。柳赫然以团束峡兵 赐死。李元祯以请设体府杖毙。己巳凶党。翻狱案复其官。甲戌。还置罪籍。至是。其子孙见时论多顾虑后日。乃生意伸雪。肆然讼冤。 上命收议大臣。判府事尹趾完。称以清城尝以为冤。请复其官。两司争论经年。台官于次对。请 询入侍诸臣。公进曰。前日大臣多有持难。而卒用尹趾完议。此议。公论之所非。凡干犯大逆者。勿论轻重。祖宗朝以来。罕有复官。如衮,贞,明胤。罪非恶逆。但以小人。尚不复官。以此言之。两人罪犯。岂合追复。且庚申之狱。不输情径毙者。所坐虽轻。皆不复官。独复两人之官。则不但伸雪。反似褒嘉矣。 上令禁府更考文案禀处。禁府顾疑退托。久不举行。 上下教曰。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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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柳赫然李元祯复官之命。非有私于赫然等也。亦非由于其子孙之鸣冤也。予明知其冤状。故有是命矣。厥后筵中一大臣金某等。力言收还之论。虽有考出禁府文案之教。而庚申狱案。不待考出。予所详知。今虽考出。予之前见。曾无变改之事。勿为考出一大臣。即贱臣也。持平李真望上疏。伸其祖事。仍诟辱公。李墩之孙蓍亨。击鼓讼冤。公上章辨之。 上答曰。李真望鸣冤之疏。有何可怒。而盛气张皇至此耶。大抵身为戚里。不思小心。汲汲奔走于论议。未有如卿者。心常忧叹。岂特病之而已。公移疾递本职。公自庚寅牵复。职务鞅掌。悴而成疾。日就沉绵。至是屡违 召。连上辞章。 上答曰。日者诲责。欲其察病加药。本非弃而不用之意也。且卿掌试而秉心以公。当官而思尽职事。是固可尚矣。取长自是用人之道。又于 筵中申教诸臣。公疏陈惶感之意。仍言病难供职之状。李真望又拜台职。陈疏僇辱。公疏辨之。又陈病状。 上遣医锡药。数月后。又 询问公病于医官。朝廷悯公之情病不便于在朝。荐授江都留守。公以事同外补。虽不私沮。任系军务。又嫌担当。而 上候违豫。控辞未达。力疾出而起居庙堂。以赈政启请催赴。公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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黾勉承 命。逐月上京承 候。公以本都。 国家之所依归。先祖之所殉义。深痛丙子失守之事。又恨后来守臣之多玩愒。而民俗之渐骄悍。乃节用而缮甲兵。葺庾而防红腐。今古死于节孝者。虽贱必褒。以恤其后。军民不畏国法者。虽小必治。痛绳以律。损不急之廪食。归赢于军饷。备待变之 御供。一新为可用。著为永式。又遍巡海澨。领略形便。先作地志。又上地图及方略。其论守备则请要害诸镇堡及岛屿之大者。俱置船卒。移统御使属本府。总领水陆之兵。其论军制。则请先拣束伍。以防图升他役之弊。且罢军官校生老弱收米之规。其论粮饷。则请勿辄许移转各邑。稍假号令。俾督其不偿者。其论器械。则请别遣御史。点阅其朽钝不可用者。罪监掌而责守臣。其论风习。则言先后守臣。多行姑息之政。民俗不知伦理与法典。难望其亲上死长。请丁丑死乱人子孙及他节孝之类。收用奖劝。总言五弊。皆出于姑息之害。请行激砺之政。 上褒以当官尽职。庙堂多不采用。乙未春。公以亲病身病。连章乞免而递归。拜艺文提学,内资提调,筹司堂上,知 经筵。公辄祈免。虽出入 候班。而久未供职。夏秋。病渐危剧。 上又命遣医锡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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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少愈。则强起赴 候班。余久在药院。公必来访。一日喟然叹曰。我少日尝论大尹。必曰慎斋之容接门下。尤庵之结为朋友。其失甚于栗谷之论沈青阳。公每以为不然。近日则如何。闻其遗集新刊。而秘不广布。故不可即见。才因人借见。其中尤有极可骇者。此则虽公必不能为之回护矣。仍问曰。晋杜蒉扬觯于君前。何意也。曰平公卿卒而宴乐。蒉扬觯责左右之不谏又自责。故公自知其失而饮之。公曰。尹之不死于江都。有可以拟况于 孝庙者乎。曰。岂有此理。公曰。彼则为奴苟免。真可丑也。始若自知其耻。终生翻身之计。欲使人不敢议。已妄自附于不敢言之地。乃以其自废。自比于杜举。 圣祖何尝有失。可受其责乎。况手录贼鑴不道之说曰。虏骑渡江。康王实在军前云云。要以此传诸后。是可忍乎。且其言隐约散见。此欲微示其意。不使人骤见而大骇之。其一生工夫正在此。而不忍绝鑴者。亦缘共此言论故也。今我觑破其阴计。如古人之以曹瞒分香事。明见其奸心耳。近日家礼源流之争。特细故也。我每谓公当事率意。知人不审。且恨公干涉于源流。公若知此书中藏无限争端。必不轻请刊行。惹此风波。此实公之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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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愿益加穷格之功。毋谓人尽如己也。余其时未见美村集。莫知其如何。但以源流事。深谢公药石之言。已而。源流事果大纷闹。 上意变而时事日非。丑正之言。迭出京外。章甫晚闻杜举之说。多欲乘忿而发之。公以时义不可极力挽止云。李墩之妻上言讼夫冤。 上下教曰。元无可伸之冤。而搆诬前后刑官。极为可骇。右相金宇杭乃上劄。力伸墩冤。公陈疏辨明。上答曰。大臣劄语。本无深意。卿胡费辞。辞气不平至此乎。事体所在。不当若是。丙申春。公宿疾复剧。日就危笃。而墩党复起科狱。拷掠狼藉。专欲翻案。不但为墩伸脱。欲驱按狱诸臣于陷人之科。最酷治李宾兴。意尤在于陷公。公于床席中。谓子侄曰。观今时势。我岂得免。吾惟有 宗国之忧。一身何暇自恤。而病已至此。若不免死于道路。父母遗体。何可不思。其收敛。汝辈宜图之。而家力素绵。何以先自拮据。吾素不喜侈靡。又未尝敢自处以卿宰。惟期敛体。须从简薄。乃令称贷于知旧之好义者。令略具深衣衾绞之属。廑如寒士之送终。公且曰。吾苦心至诚。秪欲为 国家少效尺寸。而未蒙 圣主之俯察。自古人臣致位卿相。而不遇知于其君。未有如吾者。此吾所以不敢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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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宰自处者。汝辈宜知之。又令书祭奠品式。过于俭损。又语宗侄曰。吾不死于溥,潜之手。幸耳。吾固置死生。而自吾亲言之。几见壮子之被刑僇。即今时事至此。溥,潜馀计。行且见售。而赖 君之灵。将死于寝。其与被刑祸何如也。吾死后。以此奉告老亲。以尽宽譬保护之道。又令书遗戒。各授子侄。或止之曰。病不至革。何必为此。公辄微笑曰。慰藉之言也。吾虽服药。岂有生理。且吾年过于父兄矣。从容暇豫。少无怛化之意。惟是 君亲一念。耿结难删。易箦前数日。自写二诗。以示子侄曰。死生一理自能通。斯世元来弊屣同。只有 君亲馀寸念。应知耿耿九原中。又曰。来自太虚还太虚。清明一气复其初。世人谁识吾归处。杳杳青天万里馀。此时。余方屏伏郊外。不得一与公诀。送儿子问公曰。公有所欲言者乎。公曰。声气已乏。虽有所欲言者。何可宣也。此后时势当日艰。愿公慎重。毋孤平生之望。六月初二日。乃谓胤子曰。吾既不以卿宰自居。故不敢为遗疏陈戒之计。然今当永诀。亦何忍终无一言。吾当口呼。语音已变。汝能解听乎。遂口呼。书毕取览。略改文字之未妥者。其疏曰。臣平日受恩罔极。而事 君无状。区区衷赤。无以自暴。其所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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龉。殆无异于疏远之臣。今当一缕将尽。永诀明时。亦何忍不一陈其所欲言者。终自负于义分哉。然而神昏气促。只陈其梗槩。伏惟 圣明益慎其节宣之道。遄收康复之效。深惟贻燕之谟。益致 国祚之固。无忘冠屦之倒置。使大义不泯。痛戒阴阳之混淆。使壬人屏迹。至于勉 圣学諴小民固圉经远等事。自当推类加意。不敢覼缕。惟 圣明垂察臣无任瞻 天向 阙临疏涕泣之至。初三日子时。考终于正寝。享年五十有九。 上闻公病革。特遣御医之有名称者视疾。仍 赐药物。讣闻。 教曰。意外卒逝。惊悼曷已。丧需葬需。依金镇龟例。别为题给。令内司输送棺材及他赙物。 内殿 东宫。并致祭需赙物。及遗疏入。上下教曰。省览行司直金镇圭疏。忧爱之忱。至死深深。可不留心。而其言存其人亡。怆悼深增也。公之殁也。善类莫不相吊嗟惜。虽平日视如仇雠者。亦曰更无如此之人。闾巷吏胥。皆曰清修士夫。不可复见矣。以八月初九日。合窆于广州速达里负乾之原前夫人墓。夫人完山李氏。牧使 赠参判讳敏章之女。白江先生之孙。是余从父姊也。淑善简靖。事舅姑以敬。事君子以庄。居贫无戚。或夕阙食而冬无襦。不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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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尝从公于海中。辛巳九月。因产病急。公方侍 上亲鞫。不及相诀而终。生先公一岁。后 赠贞夫人。后夫人迎日郑氏。学生昭河之女。松江先生后孙也。公闻夫人贤而娶之。性果温恭贞固。事公如父母。公殁。啜粥寝苫。朝夕哀号。二年如一日。戊戌二月。以毁终。得年二十八。同祔公墓。公生二男四女。男星泽进士。女适士人李衡镇,李渻,李道普,李思赞。前夫人出也。男阳泽。公卒时年才五岁。后夫人出也。星泽娶判书李晚成女。有二女。长适士人沈凤仁。次幼。李渻三男。命德,命福。一幼。李道普一男二女。皆幼。公资品刚介而济之以温雅。思虑精深而裁之以义理。苟见其所当为者。一意勇前。如江河之必东。句萌之必拆。岂区区笑骂祸福所可动哉。观其责难陈善。经万死而不少变。则绻绻有屈左徒之遗风。守义扶正。犯众怒而无所悔。则虽当范滂阳球之祸。必不辞矣。是以闻公之风者。多期以伏节死义。彼指贞固为鸷忍。认嫉恶为伤人者。忌媢之心。固不足言。虽素好公者。或疑其好名与务胜。甚矣。末俗之喜圆而恶方也。顾何损于公哉。盖公之志节。不但得之于天赋。自黄岗公以来。家世之传如此云。公生有至性。自在幼稚。善承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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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意。服勤代劳。如手如足。文忠公寝疾。三月不解带。至不可为。则刺臂出血以进。居忧毁病几危。大夫人常云某事我如女子子在侧。公自少无外师。擩染家庭。师事西浦公。终身服行其训。尝尊慕尤庵。而亦不随众受业。尤庵一见而赏之曰。真是法家子弟。可与为学者也。公少习词章。晚而探赜儒家书。不资口耳。尤好看丘文庄所编朱子学的。深有所得。一生无不可对人语者。疾病死生之际。神精不迷。岂不可以见其所造也。其出而当 国家大议。未尝以苟同为心。如 慎氏之复位号。癸酉两臣之伸理。尤庵之配 庙庭。或数百年人情之所冤伤。一时士类之所深望者。而公独一言而沮之。略无难色。自外见之。莫不以为斩绝少恩。而终究其归趣。何尝不笃伦理守法规也。而若其微意。尤在于礼乐从先进之义。故其论癸酉事。特深戒其流弊。既以文学言议显矣。世莫知其政事才。而峡邑江都之政。保障抚字。各得其宜。釐革弊事。综理严密。处庙堂则顾惜大体。思振颓纲。呜呼。以公之至诚。使之当平世负文雅。正色立朝。密勿吁谟。则其有补于君民世道者。当复如何。而不幸遭朋党之世。谗诬肆行。几陷大祸。 圣主非不察其公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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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者何尝不以戚畹指名。而踪迹无异疏逖之士。平居常牢愁幽吟。若有灵均远游天问之思。临绝之诗。永诀之疏。亦可以见其平生之志矣。公常守程门禽兽之戒。鳏居十年。独卧一榻。向衰精力不损。无他疾病。而每当事。毋论公私大小。穷思极微。惟善是求。求而未得。则夜不能寐。故出而措之事。可以毫分缕析。以此内耗神气。 圣疾几十年。公非委顿不能动。则不废问候。外悴筋力。终成难医之疾。居官。妻孥食无馀廪。居家疏粝不继。寒未授衣。晏如也。严于辞受。一芥无向人求乞。此特公细节也。然律己奉公。常主于严。故掌试则士子不但服其公。亦能惮其庄。当官则吏胥畏其威。下民从其令。皆知其不可犯也。为文章。本于家学。间尝就质于金息庵。自得作者规度。最长于碑志。颇得欧阳子风神。奏疏反复曲折。不惮烦委。骈语婉丽。诗亦古雅。盖亦近来馆阁所罕及也。字画遒劲。且工篆隶。遗集数十卷藏于家。尝抄选左氏史汉及名臣奏议明人碑志唐宋俪文。公长身白晢。多髭髯。癯而鼻颧高。目视深而炯然。余少无交游。早赘公门。初见公而倾向之。公亦不鄙余。相与披露肝胆。切磋激厉。以无度量之心。共期其追迹前修。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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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日退而公日进。已有蒹葭玉树之羞。及乎中岁风波之后。余志气陨穫。公则益自淬砺。若将以一身障狂澜。其间弦韦相戒。盖非一二。而公未尝得力于余。余之受益则多矣。有时忧余甚于其身。常以疏戒之。余乃取以名斋。而终不能变其气质。临绝慎重之诲。即公之前知。而余不能服膺。公殁后。一举足而陷危阱。出死入生。何尝不思公而流涕也。目今焦忧日深。孰为余深念。泉路冥漠。乐子之无知也。然公则万事讫矣。树立果可追迹前修。顾余竟作何如人耶。公尝著自叙。止于丁亥。遗命星泽曰。未卒者。汝可足之。必请状于养叔相公。星泽继叙而请之。呜呼。余尝负公而久为公所包容矣。琅琅一语。尚托以后事。岂以余生虽相负。死不忍没其实欤。然余何足以知公。惟是古人所谓指九天而为正者。尚可以论公之心乎。遂就两叙。撮其关世道可传于后者。且记平日相告语者。撰次为状。不敢自比于君实景仁之互为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