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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斋后集卷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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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斋后集卷之五
 己巳悯节录[上]
  
代儒生疏(见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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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绅疏(重出)
伏以臣等。窃惟人君之有后妃。所以共承祖宗之统。并临众庶之上。治化之所本。王教之所基。古之圣王重妃匹之际者。良以此也。惟我 母后之主中壸而临一国者。今已九年于玆。 先后之所亲选。以托我 殿下。而 殿下之所与共经 先后之丧者也。中外之过言不闻。臣民之仰戴方切。伏见昨者下宾厅之 批。辞旨极严。有非臣子所敢忍闻者。 王言一播。观听震駴。岂意 圣明之世。乃有此伤恩害义之举耶。噫。宫闱之事。有非外人所知。臣等未知所谓假托矫诬者。果是何事。而设令 内殿。微有过差。梦想所记。不过言语之失。而未著于行事。则此胡大过。而遽加摘发暴扬。不少假借。被之以罔极之名。震之以不测之威者。何哉。况 元子诞降。实是 宗社无疆之庆。深山穷谷。莫不欢抃。则 内殿之心。宁有不悦者乎。顷年命选嫔御之举。出于 内殿之劝导。则其闷储嗣之不广而忘有我之私心。盖可见矣。及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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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良载诞之后。反怀不平之心。加以愠怼之色。揆以常情。必知其无此理矣。妇人性褊。鲜不妒忌。自非任姒之圣哲。前世后妃。谁能免此。闾巷匹士之有一妻一妾者。亦必须慎名分略苛细。以防闺门不靖之端。谚曰。不痴不聋。不可以作家长。信夫苟或不然。衅生于相轧。嫌起于相逼。惎间爱恶之说。交乱于其间。而浸润稔熟。不复究察。则其祸之所流。可胜言哉。 殿下每以为 宗社虑患为教。臣等尤有所未晓也。 元子既已进号。上系于嫡。则即为 中宫之所子也。乌有倾 中宫而后方安 元子之理哉。异时 元子渐长。闻知今日之举。则岂不衋然而伤痛乎。传曰。父母之所爱亦爱之。又曰。子不宜其妻。父母曰善事我。则子行夫妇之礼。没身不衰。设令 内殿处事。有未当于 圣心。若念及于我 先后当日抚爱之笃。则以 殿下维则之思。岂忍以废绝之意。加之而无所难哉。易曰。众允悔亡。释之者曰。谋从众则合天心。自有此事以来。凡为 殿下臣子者。上自大臣卿宰。下至三司庶官。或登对而极谏。或在廷而吁呼。何责谴罚相随而不知止。至于韦布之士。亦皆相率抗章。妇孺之贱。莫不奔走涕洟。凡若是者。岂有他哉。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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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气乖。万物不遂。父母不和。众子不宁故也。人心所在。天意可知。 殿下纵欲徇一己之私。而颛行不顾。独不念人心天意之不可强拂也欤。传曰。人孰无过。改之为贵。诚愿 殿下。深惟大义之所在。俯察群情之所同。 收还威怒。亟寝成命。俾天地日月。复见合德而齐曜。以慰东方亿兆忧遑颙望之情。不胜幸甚。臣等俱以世臣。立 殿下之朝。食 殿下之禄。仰戴 两宫。蒙恩罔极。今者适在散班外列。不得厕于庭僚之末。以自伸其区区痛迫之忱。玆敢相率疾吁于 黈纩之下。惟 殿下之留神裁省焉。臣等无任痛泣祈恳之至。谨昧死以 闻。
 前判书臣吴斗寅。前监司臣李世华。前行司直臣俞 櫶。前承旨臣金载显。前郡守臣崔 渲。牧使臣李 墩。前承旨臣徐文裕。及第臣赵圣辅。前府使臣徐宗泰。前牧使臣李光夏。前应教臣朴泰辅。前府使臣沈思泓。前经历臣申汝晰。前府使臣李行夏。前郡守臣沈 楫。前郡守臣李志雄。前郡守臣柳命才。前郡守臣尹 塼。前郡守臣尹 坪。前郡守臣权相夏。前正郎臣洪受瀗。判官臣李东馣。府使臣李宜昌。前参议臣沈寿亮。县监臣朴泰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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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都事臣金 演。前察访臣徐宗宪。前典籍臣金斗南。前正郎臣金洪福。前正郎臣金梦臣。都事臣俞命弘。前县监臣李彦纪。前司果臣李三硕。前判官臣洪万选。前判官臣柳成运。前县令臣安 重。前县监臣吴斗宬。前县监臣李鼎基。前县监臣朴龙见。前县监臣金 梓。前主簿臣金世桢。前别提臣韩德亮。前博士臣李震栻。前别检臣李箕畴。前察访臣任元圣。前待教臣李寅烨。前正字臣赵大寿。前郡守臣李 懏。前县监臣尹以徵。前佥正臣柳时蕃。前郡守臣李寅赫。前县令臣李寅熽。前奉事臣李寅熺。前县监臣郑正阳。前县监臣李世瑗。前司果臣金德基。前奉事臣李世瑜。前奉事臣崔邦彦。前判官臣洪受渐。前奉事臣李厦成。前奉事臣李万亨。参奉臣郑维渐。参奉臣李德龄。参奉臣南 磐。参奉臣朴世集。前参奉臣李齐夏。前参奉臣柳命雄。前参奉臣金龟瑞。前参奉臣李世敬。及第臣金世翊。前参奉臣闵光益。前县监臣姜锡范。前县监臣李万徵。前县监臣李行迪。前府使臣赵泰来。前监察臣徐文淑。前县监臣金夏锡。前县监臣郭昌徵。前都事臣吴遂大。前县令臣李敬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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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槩臣等。目见 君父无前罔极之举。而适在散班外列。不得与于庭僚之末。无以自伸其区区痛迫之忱。玆敢相率吁呼。以冀 圣明之翻然改图。亟收前后 批旨。以幸 宗社事。
  时 备忘下后。事机渐迫。而疏本自崔公锡鼎。李公塾处。各有草来者。时日已暮。议未归一。将迤至明日。公言此事必及今夕。又有以无写手为难者。公乃自写。临纸裁截。诸作未暇细检。故文有未醇备云。
政院日记
己巳四月二十五日初昏。入直承旨引见时。 上命小黄门出给吴斗寅等疏曰。承旨读此疏。李瑞雨受读一遍。 上曰。疏意何如。瑞雨曰。此即臣僚公共之论。虽有一二过当处。而大意则与庭请伏閤一样。故不为退却而捧入矣。 上曰。更读。苟或不然以下。瑞雨读至数行。 上曰。臣子岂敢以此等言语。勒加于君父哉。既见备忘。又承下教之后。百官三司。托以母事之义。三日力争。犹为无据。况敢以交乱浸润等说。肆然笔之于奏御文字。以予有若信谗搆毁者然。此不亦凶悖之甚者乎。岂有如此臣子。而承旨只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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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承旨之言。亦无状矣。备忘全篇之意。都不省念。必欲为妇人立节。谓予信谗。欲废无罪内殿。果若此言。疏头吴斗寅。今夜三更内。当亲鞫。而疏下并极边远窜。瑞雨曰。呈疏当昏暮之时。约略看过。疏下几至八十馀人矣。古今以来。岂有八十馀人一时远窜之事乎。 上曰。虽百人。有罪则罪之。数多何妨。瑞雨金海一合辞曰。蝼蚁微臣。何敢惜死而不言耶。区区所怀。则暮夜亲鞫。触冒风露。不但瞻聆之骇惑。抑恐玉体之伤损。且与逆狱有异。何至急遽亲鞫耶。 上曰。此则甚于谋叛大逆。不可不亲鞫矣。 上又曰。疏下人等为谁某耶。瑞雨以疏录读过。 上曰。俞櫶及李世华。其中位高。此三人并拿鞫。瑞雨曰。臣等㥘于雷霆之威。不敢一言而退。则必有终身之悔恨故敢达。凡鞫问者。欲得其隐情也。此则疏中既自胪列。有何隐情。更加鞫问之事乎。 上曰。此疏必有指嗾而然。岂渠等意也。是以欲为鞫问耳。 上曰。闵镇厚兄弟。亦为拿鞫严问。 上又曰。史官速出分付。瑞雨曰。夜气阴湿。雨未夬霁。亲鞫之举。既为过当。玉体伤损。尤极可虑。惶恐更乞少霁威怒。徐徐推治。如何。 上曰。今不亲鞫。则予必生病。夜不成寝矣。虽大雨。亲鞫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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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也。若云彼无可废之罪。则予同诬告之人乎。 上又曰。三更内举行事。斯速分付。李再春承命趋出。才及下阶。 上曰。史官更为入来。再春入来。 上曰。闵镇厚兄弟。自本府拿鞫事。同为分付。又下教曰。仁政门。亲鞫排设。三更前未及举行。则该房当有罪矣。宦侍进曰。忙虑凡具未备。难以猝办。 上曰。此乃国恤之时。不宜备仪。只于仁政门。遮帐设交椅。又下教曰。疏下远窜事。姑待鞫问后处之。其中必有主张与随参者矣。 上曰。引见速罢。海一曰。暮夜亲鞫。必有所伤。从容善处何如。 上不发落。遂罢出。
二十五日。人定后。 上由万安门。出御仁政殿门亲鞫。入侍。领议政权大运。左议政睦来善。右议政金德远。判义禁闵黯。知义禁柳命天。同义禁权愈。大司宪睦昌明。大司谏柳命贤。都承旨柳命坚。左承旨李沃。右承旨朴镇圭。左副承旨金海一。同副承旨李瑞雨。问事郎厅金澍,沈季良,沈拨,李玄祚。注书任胤元。假注书李再春。事变注书沈仲良。记事官闵震炯,朴烶。 上曰。当该禁府都事处。罪人拿来事分付。李瑞雨进曰。亲鞫时。例为扈卫云。何以为之。 上曰。今番则勿为扈卫。瑞雨又进曰。当开何门。 上曰。金虎门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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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金澍,沈季良自直所来诣请对。 上曰。玉堂之请对。何意。季良对曰。吴斗寅等疏本。臣未及得见。虽未详其语意之如何。而夜已深矣。诸臣未会。岂无从容处分之道。必欲冒夜亲鞫耶。似此举错。不亦颠倒乎。听闻所及。莫不骇惑。臣恐此举。有歉于包容之圣德。而且有损于玉体。故敢来请对矣。澍亦曰。吴斗寅等疏语。虽未知如何。而夜半亲鞫。有骇瞻聆。且以逆狱治之。若非称兵犯阙之逆。则岂可如是急遽乎。 上曰。玉堂耳聋乎。且治凶逆。而待诸臣入来乎。玉堂无据矣。斗寅等以予备忘及前后下教。皆诿之虚罔。然则予同诬告之李光汉矣。不杀此辈。何以泄神人之愤耶。季良曰。必欲罪之。则付诸有司。亦足以治之。何至劳动玉体。亲自鞫问乎。不任区区忧爱之诚。敢此仰达。而 圣教至此。反以营救为疑。不胜惶恐之至。惟 圣明更加深思。 上曰。毋敢杂谈。瑞雨进曰。诸臣所居颇远。其来自迟。深夜露坐。恐伤玉体。 上曰。勿为他言。速招大臣。 上曰。禁府都事处。罪人拿来事。其已分付。而罗将及诸具。亦为待令乎。史官出而问之。再春趋出。 上曰。丹凤金虎两门。留门。金海一曰。禁府堂上柳命天,权愈之家。皆在门外。何以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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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曰。出符验。开门招来。 上曰。罪人拿来乎。史官出而问之。再春趋出。瑞雨曰。急遽之际。例为举行之事。全然废却。后弊将无穷矣。 上曰。罪人尚不拿来乎。史官更为问来。再春趋出问之。入对曰。罪人家远。都事出去已久而未及入来云矣。 上曰。问事郎厅二人。先以入直。玉堂差出史官。仍书于册。出而分付。 上曰。罪人拿来事。承旨出而分付。瑞雨承命趋出。时二更二点矣。殿座已久。罪人尚未及拿来。 上下教曰。二更已过。将及三更。罪人尚不拿来。甚是怪事。 上曰。既已分付禁府。而罪人来不来。尚不来告。何也。 上又曰。闵鼎重不可仍在大臣之列。为先削夺官爵。瑞雨曰。臣久不在京。未能详知。而罪人家或在门外。或在僻处。搜捕之际。自尔迟滞矣。 上曰。几人在门外乎。得捕者先为拿来。未及得捕者。次次拿来事。史官分付。再春出而分付。少间。瑞雨进曰。俞櫶,李世华先为拿来矣。 上曰。斗寅何至今不来耶。罗将及诸具。皆待令乎。大臣及禁府堂上。孰来孰否。史官问来。再春趋出问之。入对曰。判义禁闵黯方来。其馀。则次次当来云矣。 上曰。来者续续入侍。瑞雨曰。下人数少。未及遍告。诸官入来。自尔迟滞矣。 上曰。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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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旨。胡不即时分付耶。是时。俞櫶亦未及入来。再春入奏曰。俞櫶家在门外。尚不入来。向者所达下人误传之致也。 上曰。在何门外。再春曰。在新门外云。 上曰。符验既已出去。禁府堂上入来时。同为拿来。 上曰。承旨进来。瑞雨进前。 上曰。殿坐已久。而禁府堂上及大臣。尚无一人入来。事极骇然。大臣则无推考之事。固不可轻议。而禁府堂上则推考。各别更为催促。时二更五点矣。 上曰。诸承旨牌招已久。而何其无一人入来耶。瑞雨曰。诸臣家远。且当深夜。解衣就寝。故自尔如此矣。闵黯始入来。 上曰。何其缓缓耶。对曰。臣家远故然。 上曰。罗将诸具则待令耶。黯出而问之。入告曰。今方收合而未及矣。 上曰。更为催促。事变沈仲良入来。 上曰。判义禁先到。持此疏本。与问事郎相议。撮其措语。书出问目。 上又曰。闻前例亲鞫时置床。床上置文书。问事郎环立而书之云矣。于殿坐前。判义禁黯展疏读之。至衅生相轧等处。 上曰。详见此处。出为问目可也。 上曰。已至三更。诸臣尚不来。何也。黯曰。从大夫后。不可徒行暮夜。仓卒骑从。未易聚会。是以迟迟。又曰。问目。大臣例为拈出。姑待大臣入来。何如。 上曰。备忘中。备言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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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而斗寅等以予言尽为虚罔。然则予同诬告之李光汉。宜用反坐之律而废予矣。疏中谗间等说。孰从而闻之。此等处详问可也。领议政权大运入来。 上曰。国有凶逆。殿坐命招久矣。今始入来。分义岂可如是耶。大运曰。家远来迟。惶恐待罪。 上曰。勿待罪。与判义禁相议。速出问目。 上曰。前炬尚少。添植明之。大运与黯。退坐阶下。展疏看过。拈出问目。 上曰。大臣观此疏。疏意何如。大运俯伏曰。措语之间。全不择发。可谓无状矣。然付诸臣等。足以治之。何至冒夜亲鞫若是急遽乎。左议政睦来善入来。 上曰。前有金弘郁。此则甚于弘郁。宁可一刻生置乎。来善曰。观此疏。措语实为无状。然令臣等鞫之。岂不严治。而冒夜殿坐。至此之久。玉体不瑕有伤乎。大运曰。还入寝所何如。 上曰。勿为他言。斯速举行。 上曰。问目搆草。正书则渐为迟久。直为正书可也。大运请以李玄祚,沈拨为问事郎。 上曰。依为之。 上曰。罪人等。皆已上阙耶。罗将及诸具。皆待令耶。判义禁不为催促。欲何缓缓耶。 上又曰。问目必须该备书出。 上曰。推鞫时。或有逮捕之事。假都事多数差出。 上曰。斗寅等以为备忘辞旨。皆是诬罔。而因谗间而致此。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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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闻之于何人。且谁指嗾耶。以此详问之。柳命坚进亲鞫节目。仍请知委于各司。 上曰。依为之。宦侍踏启字于节目。还授命坚。 上曰。相逼相轧浸润等说。并为问目。 上曰。禁府罗将。元数甚多。何为不来耶。黯曰。四五人待令矣。 上曰。谁为挟立呼唱。谁为执杖杖之耶。 上曰。闻于何处而谁为首唱。以此为问可也。 上曰。各别分付禁府而促之。 上曰。罗将来者几人。炬火何其不明耶。大运请以问目草启达。 上曰。唯唯。高声奏达。季良读问目草。 上曰。必欲背君父而立节于罪恶彰著之妇人者。抑何意。此一款。亦出问目。 上曰。吴斗寅先为拿入于火明处而斯速捧招。都事承命出去。 上曰。亲鞫之坐。罗将数少多立之。且罪人拿入。何其缓缓也。承旨出去催促。少间。瑞雨进曰。罪人拿入矣。 上曰。二人。何为一时拿入耶。一人则姑为下之。 上曰。罪人拿入时。何敢使之步来。而且亲鞫罪人。敢着网巾耶。何多曾前所无之事耶。 上曰。速书问目。命判义禁进前曰。罪人不为足锁枷杻。事体何敢如是耶。且亲鞫罪人。乃敢拱手着网巾。缓缓入来耶。速具足锁。使着大枷。是时。三公毕会。诸臣几尽入来矣。 上曰。问目。高声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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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罪人闻之。季良置问目于床上而读之。 上曰。逐条发问可也。 上又曰。罗将以杖触罪人之腋而问之。斗寅原情时以文字为对。 上曰。罪人何敢以粗文字上达。肉谈为供。 上曰。右相何不来。金德远进曰。小臣已来矣。 上曰。两司何不来。瑞雨进曰。大司谏柳命贤已来。持平郑善鸣。亦方入来云矣。 上曰。宪府长官。何不来。诸承旨皆曰。都宪睦昌明。家在门外。故未及入来。次官先为入来矣。 上曰。罪人原情时高声奏达。使予亲听。 上曰。已至三更。而罗将尚少。何也。且罪人原情。罗将辈以杖触腋问之。 上曰。罪人纳招。使以肉谈奏达。而终以文字为之可乎。 上曰。疏中。以备忘辞旨。谓之做出。何也。斗寅曰。何敢谓之做出。 上曰。其原情。不成话说矣。时三更五点矣。斗寅听问目。至相逼相轧等处。仍言闾家亦或有如此之事。故推而言之耳。纳招之际。语欠明白。 上曰。其原情。何为如此。未刑推前。如是乱招。则将何以为对耶。制疏何人。写疏何人。斗寅曰。执笔者朴泰辅。而制疏则诸人相议为之。 上曰。原情时。何其迟迟耶。权愈,睦昌明入来。 上曰。罪人原情。急急为之。何敢巧饰以达耶。速为捧招以上。 上曰。已原情者。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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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下之。他罪人拿入。遂拿入李世华。 上曰。俞櫶亦拿来乎。瑞雨曰。拿来矣。金海一持符验入来。 上曰。罪人原情。高声以达。瑞雨曰。台谏今始尽来矣。 上曰。只令长官入侍。 上曰。亲鞫与他狱异。罪人所供。予皆已亲听。执笔朴泰辅拿来。瑞雨书泰辅名于小纸。出而分付。使之拿来。 上曰。速书原情读之。何其迟缓耶。世华原情时。先曰。矣身无状。致令 圣上深夜殿坐。是则臣罪万死。 上曰。如许杂谈勿书。俞櫶又为拿入。瑞雨进曰。罪人朴泰辅拿来矣。櫶原情时迟达低声。 上曰。罗将杖其腋而速问之。櫶陈其病状。 上曰。病则参疏耶。櫶曰。病故不得亲往。使子往于疏厅。取来名帖。书名以送而已。疏本则实未见之耳。 上曰。原情措语不多。而何其迟书耶。时四更四点矣。櫶原情后。 上曰。拿入朴泰辅。朴泰辅拿入。 上曰。作疏时。何以执笔主张耶。以此亦书问目。且令罗将以杖触腋而问之。听问目之后。朴泰辅曰。既承问目。当以问目。次第奏达。 传教辞意。既以得见。则臣子岂有一毫疑其做出之理乎。此不过语言之失。而妄意不必暴扬。故有此所达。相逼相轧等语。虽闾巷间有一妻一妾之人。亦或有如此之事。故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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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下既有后宫。宫闱之间。虑或亦然。敢有所云云。以此纳招之际。 上曰。勿捧原情。速为严刑。德远进曰。凡干罪人。不捧原情。径先刑讯。既无前例。且关后弊。姑令捧招何如。大运曰。不捧原情。径先加刑。实违法例。且关后弊。姑令捧招何如。来善亦曰。原情不可不捧矣。 上曰。如此凶逆。何必捧招后加刑耶。斯速严刑。 上曰。如此毒物。直为斩头可也。 上召判义禁闵黯下教曰。如此凶物。速为刑推。而判义禁亲为下去。个个考察。事有立落。若以彼为是。则予同诬告之李光汉。然则废予宜矣。斗寅等疏意。专在诬陷君上。而欲为罪人立节。此何意耶。个个严杖而问之。随问随杖。朴泰辅曰。 殿下以背君父而为中殿立节为教。臣虽无状。亦知大义所在。既背 殿下。则虽为中殿立节。岂足为节耶。 上曰。汝益生毒耶。朴泰辅曰。每以诬上为 教。指何处为诬上耶。若拈出更问。则当为奏达矣。 上曰。发明时则不计杖数。 上曰。亲鞫之下。无痛楚之声。极是毒物。如此毒物。何所不为耶。严杖之。 上曰。备忘辞旨。不翅反覆丁宁。而犹谓听谗而致此。何故耶。以予为诬言耶。 上又曰。汝终不迟晚耶。朴泰辅曰。妒忌之时。例有嫌避之事。故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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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所云云。且虑宫闱间。或有杂谈。恐 上未之知。臣敢有所道也。 上曰。必欲为阴惨妇人立节而死者。何意耶。朴泰辅曰。宫中之事。外人何知。窃观今日举措之非常。自不任臣子痛迫之情。乃敢相议陈疏耳。 上曰。杂谈则罗将以杖撞其口。 上曰。汝终不迟晚耶。朴泰辅曰。臣实未知迟晚者何事耳。臣亦 殿下之臣也。岂敢搆诬 殿下耶。 上曰。元子国本。向元子不平之妇人。乃是罪人。汝乃为妇人立节而不为元子虑。此非大逆不道耶。彼乃汝党。故敢为如此耳。虽有大于此之事。汝则必不以为非矣。速为严杖。瑞雨曰。罪人朴泰辅。已准杖矣。 上曰。姑为下之。鞫厅。例有完议三人。原情相议以启。 上又曰。此疏极为阴凶。完议不可缓歇奏达。 上顾谓宦侍曰。将由肃章门还宫矣。三公诸臣进前。大运曰。斗寅,世华两人。疏中许多说话。颇为发明。而俞櫶则元不见疏本云。似当有间隔矣。 上曰。何不定罪以达耶。如凶祥才诛。又有此变。人心世道。可谓何如。大运曰。吴斗寅,李世华。以鞫厅规例论之。则似为请刑。而櫶则似有间矣。 上曰。如此诬上之贼。犹谓似为请刑云。鞫厅之议何如。是缓忽耶。大臣则不可推考。禁府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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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推考。 上曰。泰辅更捧加刑招。 上曰。李世华自谓主张耶。世华高声曰。虽谓之主张。固所不辞。来善曰。世华自江上入来云。似不主张。而既已参疏则不欲推诿于他人。故其言如是矣。 上曰。斗寅原情。先书一边刑推。世华原情。一边书之斗寅拿入。 上曰。速为捧招。问事郎厅读刑推招后。 上曰。世华刑推招。亦速书之。 上曰。问事郎厅就而详问。个个考察。严杖。 上又曰。奸诈发明。则勿计杖数。 上曰。汝听谁嗾嘱而为此疏耶。斗寅曰。群议为之。元无听嗾处矣。 上曰。参疏者八十馀人。岂无一人主张耶。 上又曰。致祥才以诬上诛。汝又敢为诬上之疏。何耶。斗寅曰。疏中。辞不达意而然。岂敢诬上耶。 上曰。分明书上之疏。敢称辞不达意耶。杂谈则勿计杖数。 上又曰。汝终始牢讳耶。斗寅曰。既不庭请。则当为搢绅疏云。故至于陈疏矣。 上曰。不参庭请。当为陈疏云者。谁耶。终不一言直告耶。斗寅曰。天威之下。何敢隐讳。陈疏之议。实不知初从何处出矣。 上曰。天语耶。地告耶。不成说话矣。斗寅又曰。何敢隐讳。当初尹深通之矣。 上曰。通以何事耶。斗寅曰。深以为作散者。亦不可不陈疏云矣。德远曰。今日孰不为上疏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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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疏则元无不可。而特以渠等疏中措语。多不裁择。故谓之无状矣。如使措语稳当。则有何不可乎。 上曰。虚实间不可不问。尹深拿来。三公进前。大运曰。夜已向晚。恐伤玉体。德远曰。虽有重于此之狱。近来未尝亲鞫。而今日彻夜殿坐。不胜忧虑。 上曰。予则小无所伤矣。欲为营救罪人则出去。岂有重于此之狱耶。右相之言。何敢如是耶。三公并退出。去数步许。 上曰。只右相出去。德远出去。大运来善还入就坐。诸承旨进曰。德远虽失言。莫重亲鞫。三公不可不备员。请召还德远共参。何如。 上曰。如此重狱。敢称重于此之狱。亦未尝亲鞫云。此何语耶。勿为烦渎。李世华拿入。 上曰。承旨加刑招书之耶。瑞雨进曰。已书矣。 上曰。刑推世华。 上曰。问事郎厅。严问猛杖。世华曰。原情中。既已尽达矣。 上命问事郎问曰。作疏时主张者为谁耶。世华曰。臣实主张。 上曰。汝不欲推诿于他人。乃曰自主张耶。更加严问。世华曰。矣身岂敢有隐。昨晓自江上入来闻之。吴斗寅金载显俞櫶等相会。将有陈疏之举云。臣与意合故同参。 上曰。斗寅以为泰辅执笔云。制疏者亦是泰辅耶。世华曰。执笔者泰辅。而疏本则八十馀人相议搆成矣。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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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必有一人主张制作。而诸人则必为润色之矣。世华曰。执笔者虽泰辅。而润色点缀则佥议为之。斗寅必为尽达矣。 上曰。汝见如此极凶文字。何心好之而至于参疏耶。世华对曰。见备忘辞旨。心甚慨然。故果为参疏。而疏中辞意则全不致察矣。 上曰。见备忘辞旨。何为慨然耶。世华曰。备忘辞旨。精神迷乱。不能详忆矣。 上曰。既见之后。称以不能详忆。此言甚诈。各别严杖。世华曰。小臣何为语逼君父之言耶。实为千万暧眛。 上曰。自明之言。勿计杖数。世华曰。闾巷间亦有如此之事。故臆度为之耳。 上曰。告君之辞。何敢臆度为之耶。世华曰。以臆度为罪。则臣实万死无惜。世华准次后。拿入泰辅。 上曰。诸罪人皆言泰辅执笔。而渠敢发明。严问猛杖。 上又曰。判义禁就立严问。泰辅曰。臣果执笔。而疏语则群呼而成之矣。第臣既执笔。则文字之间。润色去就者。岂非臣耶。 上曰。汝以何意为此凶惨之语耶。更读侤音。使之闻之。仍为刑推。 上曰。致祥才以诬上不道诛死。而汝又效之。何也。泰辅曰。致祥则诚为诬上不道矣。臣则陈疏直告。忍与致祥比耶。 上曰。罪恶分明而犹谓信谗搆捏。非诬上而何。个个各别严杖。 上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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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义禁何不严问。 上曰。汝终始生毒而不为直告耶。今不直告则将为压膝。诸具待令。泰辅曰。臣于疏中。已为直告矣。 上曰。如此凶贼。必为取服正刑。然后国纲可立矣。 上曰。汝终不迟晚耶。既见汝疏。何敢隐讳如是耶。泰辅曰。未知使之迟晚者何事耶。臣于疏中。已为尽告之矣。瑞雨进曰。尹深拿来矣。泰辅准次后。 上曰。泰辅姑下压膝。招书启俟。尹深捧招后上之。瑞雨曰。日已向曙。于兵曹前。设布幕之意。敢达。 上曰。知道。瑞雨持深原情以进。 上曰。深之原情何如。大运曰。始虽相通。终不参疏。未知何以处之。来善曰。以原情见之。疏意则全然不知矣。 上曰。以原情见之。深无罪。深放送。来善曰。压膝诸具。难可卒办。达夜殿坐。触冒风露。玉体恐伤。惶恐敢达。大运曰。少间休息后。还为殿坐何如。 上曰。勿虑伤予。更勿烦达。 上曰。斗寅如深。一番相通之人则告达。而亲切同情之人。则终不直告。情状奸巧。斗寅为先加刑。 上曰。斗寅终无一言何耶。斗寅曰。往平市署则数三人已为聚会。故仍与相议陈疏矣。 上曰。诈言勿听。考察。严杖准次后。 上曰。泰辅更为拿入。 上曰。汝自作自写而终不迟晚。虽不尔。汝能免死耶。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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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何不压膝严问耶。捧招速读之。判义禁就而问之。泰辅曰。臣以狂妄而死则死。至于诬上则千万暧昧。 上曰。疏意专是诬上。而敢称暧昧耶。汝终不迟晚耶。泰辅曰。 圣明必以臣为西人而有此严教。然臣本狷狭。与世寡合。立朝已久而不能善仕。此则 圣上亦必知之。 上曰。严问之下。何敢以西边东边为言耶。汝既于疏中。专为诬上之言。而犹称党私。一何放肆。汝终不迟晚耶。 上曰。胡不压膝耶。禁府都事无状矣。各别严问。 上曰。汝终不迟晚耶。诬上之语。分明书上之后。终不直招。岂不奸毒乎。泰辅曰。非逆则何敢诬上。臣之非逆。 圣明亦岂不知耶。 上曰。汝欲背君父而立节于有罪之人。其心何异于恶逆。 上曰。压膝准次后。仍为烙刑。 上曰。烙刑时。裸体遍烙。 上曰。烙刑正刑间。汝岂能生耶。 上曰。判义禁就立遍身尽烙。 上曰。汝终不迟晚耶。大运曰。问事郎金澍有病。以金元燮改差何如。 上曰。依为之。 上曰。谁教汝作为如此凶言。使之背君立节耶。终不迟晚。则当遍身尽烙矣。遂烙及两股脾上。大运进曰。臣不幸累参重狱。烙刑例有施烙之处。赤身遍烙。本无前规。刑法有关后弊。敢达。 上曰。用烙何处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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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曰。从前见之。用烙于足掌矣。 上曰。然则依例为之。烙刑二次后。 上曰。姑捧侤音下之。当此严刑。终乃坚忍不服。极是奸毒之汉也。 上曰。今此斗寅等疏。真是凶逆。而右相之言乖悖。罢职。大运曰。以一言之失。特罢大臣。岂非过度耶。来善曰。德远诚为失言。而至于罢职。未知何如。大运又曰。德远身为大臣。入侍前席。以一言之失而遽加之罪。则恐非大圣人包容之度矣。来善亦以前说。反覆陈达。两司继进合启。 上终不允俞。 上曰。斗寅既为加刑。则世华不可一次而止。亦为加刑。世华拿入。世华仰瞻 殿座。仍曰。愿奉 圣旨。甘就死地而已。臣虽参疏。疏意则全不知之矣。 上曰。何敢使罪人频频顾见御榻耶。世华曰。矣身立身事君。常愿为国一死。而死于今日。曾所不意。 上曰。汝意如此则何为参此凶疏耶。世华曰。徒知参疏之为可。而实不知疏意之如此矣。矣身文短。不敢与议于文字之间。此则通朝之所共知也。又曰。亦当有原情定罪之道矣。世华准次后。 上曰。亲鞫姑罢。泰辅则自作自书而终不迟晚极为奸毒。诸臣仍于兵曹。更为设鞫。加刑严问。又 下教曰。此后更有如此之疏。则直论以逆律。此意颁布中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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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曰。推鞫文书。纳诸密匣封入。海一进曰。右议政罢职 传旨。台谏方以还收论启。不得捧入之意。敢启。 上曰知道。辰时。 大驾由肃章门还宫。
  闵镇厚,闵镇远拿鞫严问。闵鼎重削夺官爵事。海昌尉削夺官爵事。 榻前下教。
  睦昌明曰。岂意圣世有此凶人。陈此阴凶之疏耶。事之痛骇。莫此为甚云。此说发于 上曰宪长入侍之际。注书漏之。(出李都事日记)
  公之被逮也。 天威震叠。或有过中之 教。起居注直书之。良久。 圣心即回。俯谕曰。此勾不必书之。起居注踵书曰。 上曰此勾勿书云。
禁府文案
  问目
假托矫诬者。果是何事。而设令内殿微有过差。梦想所记。不过语言之失。而未著于行事。则此胡大过。而遽加摘发暴扬。不少假借。被之以罔极之名。震之以不测之威。是如为有旀。衅生于相轧。嫌起于相逼。惎间爱恶之说。交乱于其间。浸润稔熟。不复究察。则其祸之流。可胜言哉是如为有旀。 殿下徇一己之私。颛行不顾是如为有置。 备忘下教。不啻丁宁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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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乃敢曰做出是如为旀。相轧相逼惎间浸润云者。指谁而言是旀。听于何处是旀。如此凶疏。与何人相议。而主张者何人是旀。忘君父而立节于罪状彰著之人。以死为限者。亦何意是喻。隐讳除良。从实直招亦。 传教推考教是卧乎在亦。
  原情
吴斗寅年六十六白等。矣身受国厚恩。致位宰列。目见君父之过举。身居散班。未得进参于廷请。故终不能泯默。而閒散诸臣。相议冒进。区区愚衷。以冀 天听之感回。仓卒搆疏之际。辞不达意。到此地头。疏中大意。前后 严批。俱非臣子之所不敢闻者。故备陈过当之意而已。岂敢有一毫致疑于做出之事乎。相轧相逼惎间浸润一款。泛论闾巷夫妇相失而有如此之弊而已。岂有所指之人是旀。又岂有传闻之处是旀。例于陈疏之时。参疏之人相议搆草。岂有一人主张之事。而严问之下。岂敢隐讳哉。执笔者朴泰辅。而措语则诸人相议而为之为白乎旀。忘君父而立节事段。群下人情。举皆惊遑。大小臣邻。齐声呼吁。故矣身段置。亦与未参廷请诸臣。敢暴愚衷而已。岂敢自陷于忘君父而生意于立节乎。此外更无所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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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置。相考分拣施行教事。
李世华年六十白等。矣身本无才能。过蒙洪造。十年以来。猥受藩臬之重。自递岭南监司。身病甚重。出在江外。曾无出入城内之事。昨日日暮。始闻京奇。自 上废妃之举。矣身亦有父母。父若黜母。则岂敢恝然。此所以相议进疏。而其间说话。欲为挽回天听。断无他肠是白乎旀。相轧相逼等语。闾巷之间或有如许等事。故矣身妄意如此泛言而已。宁有听闻之处是白乎旀。主张事段。矣身昨昏始闻此事。即为驰入城中。与七十馀人。不谋同志。相议搆草。虽谓矣身主张是白良置。固所不辞是白乎旀。忘君父而立节事段。实是矣身万万情外。矣身亦有父有母之人也。忘父而立节于母。岂有是理。父若疏母。则为子者。只欲使父无疏母之过。而使母得而保全而已。矣身今日所遭。实类于此。区区愚衷。直如此而已。此外更无所达是白置。相考分拣施行教事。
俞 櫶年七十三白等。矣身病伏中闻有缙绅之疏。送子于疏厅。传其参疏之意。则自疏厅送其名帖是白去乙。矣身着押还送而已。疏本则尚未得见是白乎等。以问目内辞缘。全然知不得是白置。相考分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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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教事。
朴泰辅(问目上同。而末端只添。矣身搆疏时执笔。则果为担当是喻十四字。)年三十六白等。矣身 传教辞缘。既已得见。则臣子岂敢有一毫疑其做出之理乎。此不过语言之失。妄意不必暴扬。故有此所达是白乎旀。(纳招之际。 上曰。不捧原情。仍为刑推穷问。)
  供对
吴斗寅供对。今此疏举。诸人相议为之。有何听嘱处。亦安有指挥者。臣受国厚恩。致位宰列。当此 圣上之过举。何敢含默无一言哉。臣以削夺官职。不得参庭请。则当为一疏。以暴下诚。故以至陈疏矣。
李世华供对。上疏主张者。臣也。岂独朴泰辅一人所制。参疏七十馀人。各搆文字。或添或删。矣身立朝三十年。受国厚恩。当此 圣明无前之过举。若无一言。则负国之罪。大矣。臣等此举。非为 内殿。实欲不负 殿下耳。有人于此。其父以无故而黜母。则为其子者。将欲泣而谏乎。抑亦顺父之志。恝视其母之出去乎。 殿下。臣民父也。 中宫。臣民母也。臣等此举有类斯者。今为 殿下之臣者。不能泣而止之。嘿而顺之者。实天下难容之罪也。臣等窃欲付于泣而止之义。故敢有此疏矣。臣本不以文翰自任。通朝之所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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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凡看文书。挫其大旨。知其为某事而已。不能深究其文字之出处。故顷日得见备忘。知有废妃之举。不胜慨惜。果为驰入城中。与七十馀人。商确搆疏。而亦不过废妃不当之由。臣固知大旨而投呈耳。 殿下以臣等之故。乙夜三更。冒触风雾。 天威震叠。必致 玉体所伤。此臣之死罪。唯愿速杀。◑臣以鲁钝无能之人。受恩最厚。已经五道方伯。常有裹革之志。欲为国一死。不意今日竟死非辜。
朴泰辅供对。 上曰。彼乃汝党。故敢为如此耳。虽有大于此之事。汝则必不以为非矣。闵镇厚兄弟指嗾汝辈。作此凶逆之事耶。对曰。 圣明以臣为西人。而党附于彼家。有此严 教耶。臣虽以西人为名。性本狷狭。与世寡合。本无朋党之事。立朝已久。不能善仕。此则 圣明已必知之。况此陈疏呼吁。乃今日一国公共之论。固是臣子职分当为之事。孰敢指嗾耶。◑臣立于 殿下之朝。十年于玆。 殿下亦知臣为人。而今岂忍比拟于洪致祥耶。致祥则诚为诬上。臣之疏中。既已直告。无他直告之事耳。◑殿下之教。大不可大不可。臣等何敢比拟于李光汉耶。更入臣等之疏。 下览焉。则可知其直告。无一毫诬上之语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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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逆而何谓诬上耶。臣之非逆。 殿下亦可知之。臣之一死。固不足惜。而何 殿下作此亡国主举耶。臣窃痛之。◑闾巷间匹士之有一妻一妾者。不能齐其家。则家道例多不宁。即今 殿下亦有后宫之宠。臣之妄意。果有所疑。有此云云。(答浸润惎间相轧相逼等语。)◑臣出入经幄。殆将十年。而一无辅道君德之事。 殿下作此无前过举。是臣死罪。以此杀臣。则臣固甘心。○未知使之迟晚者何事耶。臣本无迟晚之事。以何事迟晚耶。
  刑讯
同日罪人朴泰辅更推。(问目上同)罪人朴泰辅刑问二次。讯杖三十度白等。前招内无加减是白乎事。 上曰。朴泰辅压膝。吴斗寅,李世华加刑。◑同月二十六日。罪人吴斗寅更推。罪人吴斗寅刑问二次。讯杖三十度白等。前招内无加减是白乎事。○同日罪人朴泰辅更推。(问目上同)压膝现推教事。罪人朴泰辅刑问二次。压膝一次白等。前招内无加减是白乎事。 上曰。仍为烙刑。◑同日罪人朴泰辅更推。(问目上同)烙刑现推教事。罪人朴泰辅刑问二次。压膝一次。烙刑一次白等。前招内无加减是白乎事。◑同日罪人李世华更推。(问目上同)加刑现推教事。罪人李世华刑问一次。讯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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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度白等。前招内无加减是白乎事。 上曰。亲鞫姑罢。庭鞫为之。朴泰辅加刑。庭鞫开坐。
  庭鞫(参鞫诸臣上同)
同日罪人朴泰辅更推。(问目上同)罪人朴泰辅压膝一次。烙刑二次。刑问三次。讯杖三十度白等。前招内无加减是白乎事。推鞫厅启曰。罪人朴泰辅刑问二次。压膝一次。烙刑二次。刑问又一次。便亦忍杖不服。请加刑。◑传曰。推鞫姑罢。
  承传
同月二十七日。承 传内。罪人朴泰辅减死。绝岛围篱安置。吴斗寅减死。极边安置。李世华远窜。俞 櫶削职放送为只为。义禁府 传教为良如教。
  入启
同日禁府启。罪人朴泰辅珍岛围篱安置事。 答曰知道。
五月初一日。禁府都事启。罪人朴泰辅病势剧重。有时日之虑。请观症势。发配趱程。何如。 上曰。依为之。
备忘记
五月初四日。备忘 下教曰。予观 两朝废妃时。断然废黜。不少宽贷。群下所以慎重力争者。亦不过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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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之难处故也。曷尝有如今日泰辅辈之无状者乎。噫。自古后妃之因妒恚怒者。诚或有之。而今则不然。乃于妒忌之外。别生奸慝之凶计。以 先王先后之教。公然唱说于予曰。淑媛。以前世兽身。为主上射杀。欲报宿恨。有此降生。乃与庚申逆狱后一番不逞之徒。互相缔结。祸将不测。且其八字本无子。主上劳而无功。内殿则子孙众多。无异于宣庙云。此虽三尺童子。必不信听。而况今 祖宗默祐。元良诞降。则其自假凶计。愈益彰著无馀。其谁欺。欺天乎。噫嘻。母临一国。臣民仰戴。而乃有千古所未闻之奸情慝计。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此则既是尹氏所无之罪。而泰辅等以死立节。谋陷君上。此诚成庙朝所未闻之举也。噫。成庙废妃时。教曰。若听后宫之谮谬为此举。则天地宗社。昭质在上。旨哉王言。卿等试思之。朝昼言行。无非妒忌怨怒。而此而不足。白地做作舅姑之言。肆然凌踏寡躬。专宠搆乱。兼欲嫁祸于朝廷。此果母临一国者之所忍为者。而其所谓相逼相轧浸润等说。亦果一毫彷佛耶。天地鬼神。临之在上。质之在傍。决不敢诬也。如此内怀将心忘君凶逆之类。不可无别样惩恶之典。朴泰辅,吴斗寅,李世华子婿同生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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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侄。并永削禁锢。
疏劄
领相权大运上劄曰。泰辅诚妄率。其罪岂至于死。今被重刑。命在顷刻。若复加刑。竟死于桁杨之下。则不瑕有伤于前日恐伤国脉之 圣教乎。盍贷一死。以示天地好生之德。 答曰。省疏具悉。泰辅等负犯。迹涉凶逆。难逭显戮。而第既有自今以后论以逆律。颁布中外之教。则此系令前。似当有参酌之道。特减其死。绝岛围篱安置。吴斗寅虽与泰辅有间。既已首参。则亦不可不重究。减死极边安置。李世华,俞 櫶。酌其轻重。律以远窜。施以削职。
左参赞李观徵疏略。伏闻吴斗寅等四人。有减死窜配之命。此所谓圣人能恶人爱人者。在廷臣僚。孰不钦仰哉。第受刑诸囚。才脱桁杨之下。急趱三危之程。则安知不作异物于道途之间哉。果如臣言。终未延晷刻之命。 圣德之所以生之者。终归于死之而已。安在毕其仁恩也。若拈其疏语大意。亦朝廷共争之论尔。臣愚愿 圣上恢天地之洪量。沛雨露之大泽。曲轸其可生之道云。
执义丁时翰疏略。噫。吴斗寅,朴泰辅等事。尚忍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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桁杨之下。见者丧魄。道路之传闻者掉心。 殿下历观前史。扑杀谏官。以为何如主也云。
献纳李东标疏略。吴斗寅,朴泰辅等。虽有妄言妄作之罪。然 殿下既贷死流窜。而卒死于道。数日之内。相继陨命。以 殿下好生之仁。亦必有怛然于中者。死者已矣。事定之后。亦宜少霁威怒。明示悔端。加之以恤典。此岂非大圣人包荒之度哉。李尚真减宥之典。已从儒臣之请。李世华放释之命。亦允大臣之劄。凡在瞻聆。孰不钦仰 盛德。而惟是尚真未蒙全释。此亦非王道荡荡一视同仁之道也。噫。临事争论。臣子之分也。听与不听。 殿下之事也云云。分义所在。冒死抗言者。 殿下亦当视以为当然。岂可深罪之乎。其间虽或有不择之语。无伦之说。 殿下犹宜宽以容之。置而勿问。而天威震叠。群下失措。摧沮挫折。颠倒苍黄。终不敢自尽。于大事之际。人情凛凛。以言为戒。后虽有硬脊强项之士。谁肯冒砧锧甘鼎镬。为 殿下死者哉。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雷霆无竟日之怒。 殿下独奈何重一言之悔而轻失四方之望乎。臣与朴泰辅,李尚真等。素昧平生。臣何敢触冒威严。为数臣游说哉。只以忧爱之忱。直欲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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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君于大中至正之域云。
答曰。被罪诸人。业已区别处分。则今玆云云。太涉无严。
修撰李济民疏略。朴泰辅等诸臣之事。终亦不敢谓 殿下之处分。果得于古圣人不以言罪人之道也。臣窃见其疏中措语。则诚难免臆逆妄谬之罪。而若其大意则与廷臣所争。无甚差别。以 殿下包容之量。喻而晓之。可也。责而斥之。可也。奈何雷威震叠。事出无前。半夜亲鞫。惨加酷刑。终至于极地流窜。相继道死。其为 殿下盛德之累。尤如何哉。 殿下若加舒究于威怒既行之后。则宁不惕然于心而思所以别样宽恕之道乎。顷见其子孙禁锢之命。则 圣明之特垂矜悯。已发悔悟之端。盖可想矣。凡在臣僚。以是事获罪者。旋蒙旷荡之恩。或至于显被宠擢。而泰辅等流死之魂。独未蒙追宥之典。含痛于九地之下。则岂不有伤于大圣人至公处物之道乎。臣之区区及此者。非敢为泰辅等之地。只欲使 殿下转威为恩。改过不吝。终归于无过之域而已。伏乞 殿下大恢天地之量。特施雷雨之解。亟 命该曹。复其爵牒。加以恤典。俾令长逝者。得蒙 圣泽于入地之前。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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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殿下之至仁弥彰。而舆情之郁抑可伸矣。臣疏成将上。得闻李东标之疏亦陈此事。盖其愿忠之诚。断断无他。而 殿下不少假借云。
答曰。泰辅等负犯甚重。揆以王法。决难容恕云。
右议政金德远所启前日朴泰辅被罪时。意欲匡救。妄有陈白。至被罪罢。又此烦渎。不胜惶悚。而臣虽无状。岂敢为朴泰辅有所营救也哉。闻其疏。非朴泰辅一人独为之事。乃是诸人相议搆草云。朴泰辅之独不蒙 恕。殊涉冤枉。当此悯旱之时。合有宽贷之典。况此冤死诸人毕施旷荡之日。尤不可不念朴泰辅等亦为复官。则必有光于 圣德矣。
上曰。大臣之缕缕陈达如此。吴斗寅,朴泰辅。并复官爵可也。
己巳录一本
己巳四月二十六日。缙绅之在罢散者七十馀人。相率陈疏。乞存 中殿。申时疏上。久而不下。或散去。或留待阙下。初更末。 上乘小舆。急御仁政门。阶上铺陈帐幕。遑未及设。阶砖之上。徒设地衣。 上御龙床上。诸大臣及有司。未及来会。 天威震叠。一边设推鞫节次。一边逮入陈疏人嘉善以上。于是前判书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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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寅。以疏头先入。着以全木枷。 上曰。罪人安得着靴网巾。枷何太小。又何不施锁杻乎。即改着尤大枷。施锁杻。伏于阶下。 上摘发疏中数三语。以为问目。吴年老素语讷。且㥘于 天威。气急不能出语以对。 上使罗卒以杖头交冲其腋。次建前监司李世华,前参判俞 櫶。李素坚确。厉声以对曰。矣身近居江上。晚闻 国家有无前大变。惶忙入来。始与多人议陈此疏。 上曰。谁为首唱者。曰。矣身首唱矣。谁为制疏。曰。矣身文字素乏不能作文。而其措语运意。则矣身实主之矣。因曰。矣身有可死之大罪。致使 君上有如此过举。此乃可死之罪。 上顾问事郎曰。勿书。俞则以年老之人。初不能来诣疏厅。使其子代着名帖。及入对。告以在家。但持着名帖。虽知陈疏大意。不知其措语之如何。即不施刑杖。翌日放送。吴之就逮阙下也。前牧使朴。追蹑谓之曰。今此疏本。我实执笔搆出。 上若问制疏。幸无持难。以我直对。吴曰。是何言哉。我是疏头。制疏亦宜自当。朴曰。此时之事。当以不欺为主。大监若不以实对。我当自首。须不持难。吴既入。 上先问首唱。吴以朴对。后问制疏。又以朴对。盖吴意以朴为制疏。而惶㥘中不能明白。朴卒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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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被惨刑。金吾郎持全木大枷。出于阙门。问曰。谁是制疏。朴耶。朴应声起立曰。我是也。时赵注书大寿,李翰林寅烨同坐。实与相议制疏者也。一时起立。字曰士元。此何等地。而子欲独入耶。我辈亦宜同入。朴曰。子辈有何同入之义耶。把笔制出者我也。因引枷自着。脱冒子与网巾扇带。纳于袖中而入。其处事从容。有若无事者然。二人追谓曰。供对之辞。将欲何为。暂宜相议。朴曰。供辞我自为之。议之何用。死则我当独死。岂援他人耶。即不顾而入。颜色自若。如入乐地。既入。以问目读之。使听之。 上且曰。汝何为如此凶恶之事乎。朴举止自若。从容更坐。对曰。 殿下问之以次。臣亦以次仰对。 上曰。汝何以王言为虚语。乃诬上不道耶。对曰。臣岂敢诬上不道乎。臣意以为 内殿说梦之事。虽谓之过差。不过语言之失。岂可以此归之大罪也。故疏中语。亦此意也。臣岂敢以上言为虚语乎。问目数条。才答其一。 上见其言语动止。少无畏威惶㥘之状。愈怒高声曰。致祥近以诬上不道被诛。汝不闻乎。又安敢诬我不道若是乎。对曰。何为出此 教耶。岂忍以臣比于洪致祥耶。 殿下岂不知臣心之异于洪致祥乎。 上曰。汝等分明与致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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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耳。不须置供。急令严刑。于时 天威震叠。不忍安坐。数数起立。以扇击案。左右侍从顺旨之臣。无不战慄失色。魂不守身。莫敢言者。施刑之际。一言出口。则 天怒辄加。却令勿计一杖。执杖罗卒。低声疾告曰。大事必出。慎无言慎无言。 上曰。汝岂以汝偏党而如是营救乎。汝为阴惨之女。为如此之事。后世岂许汝以立节耶。 上意盖以 中殿本家为西人。而参疏之人。皆西人故也。对曰。是何 教也。今臣等此疏。乃为 殿下也。臣等所仰望者谁也。岂有背 殿下而为 中殿之理乎。吴李二人。相继各受一次之刑。吴年老素甚孱弱。罗卒不忍下杖。垂泣而考。李则不胜痛。频频曰矣身有言可姑停。姑停则更以初招言重言。以间其痛。三人皆受一次后。即令问事郎。以诬上不道之罪。受结案招。李曰。 殿下欲诛之。可将出斩之。结案则不可署。朴亦曰诛之则诛之。臣等本无诬上不道之罪。结案终不可署。加刑时。亦自朴始。二人继之。自此却除问目。直以捧结案招为期。吴李更以自当制疏之意。伸救朴。则 上曰。汝等以疏头。若亲自制疏。则问目之下。不知所对。朴泰辅则行行诵得以对耶。汝等之言。皆诈也。 上叱朴曰。受殿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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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终无痛楚之声。若是奸毒之人。故乃为凶恶之事。自此却舍二人。专治朴。遂下压膝之教。朴曰。臣闻压膝。即治逆贼之刑也。臣岂其逆贼乎。 上曰。汝情状之凶惨。乃甚于逆贼。朴曰。 殿下此举措。岂不察其无前过举耶。又曰。臣母年将七十。臣生父年六十馀。臣之私情。岂不切迫乎。若不为国。何肯落此不测之地乎。终不置迟晚供。 上曰。汝岂敢终不道迟晚二字耶。汝若迟晚。即当解放。曰。今臣死矣。归到地下。无愧 先王。又压膝时曰。君臣之间如父子。父母不和则子当熟谏。臣等之意。窃欲好奉 两殿。以安国家而已。此疏之不可不为之意。 殿下亦岂不知也。然而若是者。必以臣为西人之故也。 上愈怒曰。汝愈往扬恶。以辱予耶。汝以予搆人诬罔。如李光汉耶。此奴之脰。可以直斩。金吾郎往来传言。 上叱曰。判义禁。不能亲自捧招乎。判义禁闵黯下来。诱令迟晚。朴叱曰。将何辞而为迟晚乎。加压膝。更无所言。但有痛楚之声。而熟视御座。 上曰。俞 櫶实不知耶。对曰。岂全不知。然事机甚迫。参疏之人。不能人人遍议。櫶槩知为此疏。不知其措语矣。盖 上意以朴为首唱。又是制疏。固已甚怒。及入对。见其言辞动止。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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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乱。则 上以为奸毒。且 天语甚急。人莫能遽解。而独朴善解听。 天语才讫。辄能仰对。则 上以为扬恶辱予。累次刑讯。忍不出痛苦声。则 上以为奸恶。事事节节。叠加 天怒。以至于酷被惨刑。终殒其命。呜呼痛哉。(出家藏)
又一本别段
己巳四月二十三日。即 闵中殿诞辰是日也。 进上单子。与百官贺礼。 上皆却之。使人埋供膳于后苑。囚受膳之丞。罢捧纳之承旨。废妃之说。自此狼藉矣。前应教朴泰辅已在被劾中。欲廷争而不得。遂与罢职朝士八十馀人。议以封章。前判书吴斗寅。乃其疏头也。朴应教制疏精写。翌日午。呈于政院。待 批答于阙下矣。 上览疏大怒。即御于便殿。遂牌招禁府堂上及大臣三司。而亲鞫之具。一时大张。庭燎晢晢。人声嚣嚣。于斯时也。日已夜矣。诸臣将以明日请对。各适其家。而惟疏头吴斗寅。前参判李世华。前参议沈遂良。前牧使李 墩。前翰林李寅烨。前正言金德基等。各在依幕。其馀在一室。见阙内火光照耀。喧声震动而曰。此必有亲鞫之举也。果闻有庭鞫之音。遂即齐会。待罪于金吾门。而人皆失色相顾。应教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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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色自若曰。事之至此。固无怪矣。何乃惊惶之至斯也。海昌尉谓其父判书曰。申告解怒说话。不可不先思详议也。应教曰。大监若入则 上必先问制写疏。愿直言无隐也。李世华乃解裤褶。抚厥股曰。三十年食禄。此股已肥。今日殿庭。殆将尽矣。已而燎火出自阙内。金吾郎及罗将赶来。高声急呼曰。疏头吴斗寅。在于何处。斗寅答曰。我在此。遂着枷而入。应教执斗寅衣而曰。与凡人相语。尚不可诬。告君之辞。其敢诬乎。况此疏事。非大监独擅之事也。吾既制而又写之。愿大监直言之。若不直告。则吾当自首。因脱靴着鞋而坐。未久。燎火又自内而出。急招李世华俞櫶。世华则着枷入櫶则以病时在门外。金吾郎及罗将。奔走拿入。火又出急问曰。制写疏谁也。应教闻即起而答曰。我也。遂脱网巾并烟竹。给其奴曰。纳于母氏前云。而着重枷入。李寅烨,金梦臣,赵大寿等执袖而言曰。何其不议于众。欲自当而入也。应教曰吾意已定。何议之有。李寅烨金梦臣曰。此疏非独君制之。吾亦议而制之。何必君自当也。应教曰。制之者我也。写之者亦我也。君等其有制写之事乎。虽死。吾可自当。幸勿虑焉。遂拂袖而入。李墩曰。士元乎。君何如就其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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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率易之至此也。应教顾而笑曰。臣子此时不赴而何。令公其勿为可笑说也。吾意已定。其可变乎。遂自若而入。吴斗寅则已原情。李世华则姑在帐外。应教入而同坐。世华曰。吾则年既衰老。久蒙 君恩。今虽死国。固无后恨。若君者。既是青春。又无兄弟。白发两亲。非君谁依。况被国恩。君不如我。须愿归罪于我而幸勿自当也。应教执枷而答曰。令监其勿为不成之言也。吾之所欲言。令监其可教乎。人臣到此。惟死而已。临事诬饰。岂忍为也。于是被逮入。 上使跪于 榻前数间许。奋臂厉声曰。如汝短小汉。能侵犯肆恶。久矣。予尝痛之。惜其才而不忍诛。岂意今者有此辱也。汝今背予而只为奸恶之妇人。汝诚何心。敢为此撗逆之举也。应教乃复跪而对曰。 殿下何忍发此言也。盖闻君臣父子。一体也。今夫父性过度。无端出母。则其子抑或有欲生之心乎。如之何不谏也。 殿下无故而有此无前之过举。将使 壸位。终至倾陷。臣等不胜痛悯之忱。惟思其一死而进疏。岂敢有背 殿下之心哉。臣等之所以为 中宫者。专为 殿下之意也。未知 中宫非 殿下之中宫乎。 上大怒曰。急急结缚之。此汉此汉。汝终何敢辱我也。予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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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之以逆律。杀如汝者。其难乎哉。先施刑讯之举。又设压膝火刑之具。应教曰。 殿下以臣为制写疏而欲治之。愿 殿下执疏下问。则臣请一一陈之。 上曰。疏中浸润等辞。是何说也。汝详言之。应教讲疏逐条而对曰。此等说话。不过如此。而大凡虽在闾里间有一妻一妾之人。不能尽家长之道。偏爱其妾。则其间亦有浸润之事而家道不宁。 殿下近来有后宫之宠。故臣尝疑虑之矣。今者 殿下有此过举。臣意以为有浸润之事也。 上怒曰。汝敢为此说乎。汝以予谓有若惑于嬖妾。善听虚言者乎。乃亲召罗将高义金曰。猛杖之。且令以大索环其项。系于膝低。其颐迫于胸而使不得回旋其项。别令严刑。个个考察。左右承旨及都事罗将列立。一时并唱。警饬哄喝。洞口内大阙。杖声震动。而闻于乡校洞矣。流血被面。胫肤落足。而应教颜色自若。一不呼痛。诚若虚杖者然矣。 上益大怒曰。此汉乎。汝不为诬上不道迟晚乎。洪致祥已死于诬上不道。而汝亦目击之矣。其敢不为迟晚乎。应教低声而对曰。 殿下何其不能知臣也。致祥之事。暗昧之说也。臣等之疏。公共之论也。 殿下何曾比臣于致祥也。臣之出入经幄。今几年所。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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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殿下其不知臣之处心行事。有与致祥大相不同者乎。 上怒曰。汝何为阴慝之女。敢为此阴慝之事也。应教厉声改容而对曰。 殿下何忍出此言耶。夫妇。人伦之始。圣人。人伦之至也。虽以匹夫。亦知伉俪之义重。况我 中宫。是谁中宫。而未遵圣人之训。有此悖常之 教也。臣窃为 殿下慨然也。 上曰。汝敢攻斥我而终不为迟晚乎。应教曰。 殿下近者业已讲周易。何不究乾坤之卦义乎。虽云 中宫小有过失。昔在 明圣王后时。深爱而已。未闻有过言也。自今 元子诞后。始闻有如斯之过失。臣则以为必有浸润之谗也。 上益大怒。愤气冲激。语不成音曰。此汉此汉。汝复为其言耶。其言是何言也。汝敢不为迟晚乎。此汉之奸恶。有甚于金弘郁也。予以逆律。将用压膝火刑也。罗将乎。辄随其语。大搏厥口。罗将不忍大搏。略施其罚。虽不至重伤。且以大方杖。蹴其左右。满身皆青矣。乃施刑连二次。第一次则杖不数者九个。第二次则杖不数者十四个。合而计之。几三次许。胫骨俱碎。流血成沟。而应教终不呼痛。 上曰。急令压膝。应教曰。臣则今日固决死。而 殿下必为亡国主矣。臣窃痛惜焉。 上曰。予虽为亡国之主。于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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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关乎。应教曰。 殿下虽曰无关。臣乃乔木世臣也。国家休戚。思与之同。故臣实痛惜焉。 上曰。勿烦。速令压膝。又顾谓史官曰。泰辅此等言则勿书也。即设压膝之具。板上。碎布沙器尖如刀者。而坐其被刑之股于其上。又将沙器末二石。填于左右。其肛门及两脚间。则以杖筑而填之。复盖板于上而坚缚其板。使罗将健壮者六人。齐声蹴踏。每十三度为一次。如是者二次。而应教终无疾痛之色。 上曰。此汉之奸毒。有浮于金弘郁也。奸毒如此。其不能辱予乎。疏中梦说。亦何言也。应教曰。所谓梦说。盖尝观于 殿下备忘记中矣。 上曰。然则汝又以予为虚辞乎。应教曰。此则宫内事。臣何能详知。而盖梦者。素是虚灵事耳。臣何敢谓事事必中。而此抑何过失也。 殿下以此别为罪案。此非 殿下之过举乎。设令 中宫虽云信梦。此皆宫内好梦之致也。 殿下尝于筵中。累有梦说。故臣意则以为 殿下处断之不能尽善也。 上曰。汝以予谓有若虚言谎说者乎。汝不过以奸恶之女。为汝之党而如是其伸救也。应教曰。臣之立朝十三年于玆矣。与世相违。素不护党。 殿下其亦不知耶。若以党论。设或为偏私之事而幸得其 中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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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意。何不顺旨。必得其 殿下之意哉。臣之此疏。实是一国之公议也。身为 殿下之臣。而既见 殿下之过举。臣安得不谏诤哉。臣伏见 殿下下教之意。臣愚以为 殿下以臣为西人而惨刑也。 上曰。汝敢谓予曰汝西人云乎哉。应教曰。愿 殿下深度之。母无罪而父黜之。则子必抵死争之。 殿下何不平心而深思也。 上怒曰。此汉此汉。去去肆恶。急行火刑。乃即具二石炭而未及持扇来。以衣煽之。持片铁如二掌付者二片。投灸火中。 上曰。汝今而后。亦不为迟晚乎。应教改坐其压膝之股而跪曰。臣既无一毫不道之事。宁死。以何罪迟晚乎。 上奋臂厉声曰。毒且毒矣。急行火刑而倒悬于木。自两膝灸其身。乃立大木。以细索系足。指悬于木。散头发环于下。其去地五六寸许。诚若他人。则气急难语。而精神自持。言语从容曰。臣闻压膝火刑。治逆之刑也。未知臣有何一罪而用此逆律乎。 上曰。汝罪甚于逆矣。遂命于罗将曰。脱其裤灸其肤。 天怒震霆。众皆战慄。未及脱裤而裂破之。举火铁薰其面。肛门以下。两膝以上。亦皆灸之。火焰触处。必起腥臭。一时拥鼻。人皆惨而不能正视矣。火铁冷则取他铁。连二次灸之。一巡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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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度。乃一次。腰下烂熳。已无馀地。精神如常。颜色不变。 上曰。汝终不为迟晚乎。应教曰。臣既至于此。岂忍变志。苟从 上意而诬告。则非但内欺于心。抑恐上欺乎 殿下也。此骨虽灰。此心难变。 上曰。无数灸之而不能受迟晚乎。应教曰。臣今日当尽臣节。复有何事可以迟晚也。语侵 先后之赵嗣基。则尚不治之。而偏治无罪之臣。臣窃怪之。臣十年经幄。不能辅导。致令 殿下。有此过举。此实臣之罪也。复岂有被罪之事也。 上益怒而谓史官曰。勿书泰辅之此言也。世间其亦有如此奸毒之人乎。此汉之奸毒。诚倍倍于金弘郁也。又令灸其满身。右相金德远犹知惨酷。嗫嚅良久而进曰。火刑素有用处。今若遍灸。则臣恐别为后世之法也。 上曰。然则依例灸之。盖治逆火刑。灸其足。不服则灸其两脚间而已。遍灸满身。则古所未有也。乃以治逆之规灸其足外。踝左右及两足十指间足掌皆焦。筋络俱绝。而应教精神凛凛。言语有伦。 上曰。上疏之际。俞櫶不知云者。信乎。应教曰。俞櫶岂不知有此疏也。但其时病不得来。送其子着署。而疏本则终不得见。其曰不知云者。非虚言也。 上曰。李世华云与汝同制。信乎。应教曰。制而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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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臣皆为之。李世华岂能赞一辞也哉。其曰与臣同制者。是救臣之意也。 上曰。汝终不为迟晚乎。应教曰。臣既无迟晚之罪。 殿下若欲杀身。虽令直斩。臣不敢辞。而 殿下何必欲受其不可受之迟晚也。臣伏见 殿下发怒达夜。 天威不霁。夫人愤懥失情。则气必不平。臣窃虑夫 玉体之不宁也。 殿下虽欲使臣强为迟晚。臣决不为迟晚矣。若不忍杖诬称迟晚。则死为诬服之魂。亦将为地下之鬼指笑矣。岂不愧哉。臣母年将七十。生父年六十馀。致死今日。不得复见。则人子情理。天地罔涯。而为国效忠。已决一死。焉得顾私情也。伏愿 殿下速令斩之。第伏念臣虽死。死为义魄。固无后悔。而 殿下以不忍之事。行不忍之刑。国家兴亡。于斯判矣。 圣躬之累。为如何也。 中宫素患国家之无嗣。故曾于筵中。劝选侍御。则其无妒忌之意。此可见矣。 元子诞后。复岂有妒忌之事哉。此必由浸润之谗而有如此之过举矣。臣生不能格 君之非。宁欲速死而无知也。愿 殿下速斩之速斩之。此外无更陈之辞也。遂闭目终不语。 上乃抵掌而怒曰。判义禁其不能亲受迟晚乎。闵黯丧精失魄。委肢摇尻而下。舌涩失音而言曰。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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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人。斯速迟晚。应教乃举眼视之。厉声曰。君请度之。吾有何罪可以迟晚。而如是其迫胁也。黯乃怃然而还白曰。虽灸之无穷。万无迟晚之意也。 上乃诒之曰。甚迷矣。此汉也。迟晚则放之而不迟晚。甚迷矣。应教曰。 殿下罔臣何也。 上亲鞫施刑。惨且久矣。亦有不豫色。还入殿内。而令下内兵曹命杖之。使侍卫亟视之曰。其生乎。曰。不死矣。 上曰。一国横逆。朴泰辅之怪毒。予尝知之矣。予之施刑。已至于此。而终不为痛呼之声。怪毒且恶。诚有甚于金弘郁也。左右罗将。一时解缚。良久。呼吸始通。而喉中焦乾。自不能言矣。资备门书员文世元。和米饮(或云蜜水)纳于口。饮讫。问其姓名。颔之而已。中使领下内兵曹。加刑一次。睦来善疾声大言曰。此罪人不可歇治。猛杖之猛杖之。应教高声曰。 天怒震动。御前严鞫。固所当然。而吾有何罪可以酷刑。而又从而严鞫。何也。因谓罗将曰。猛杖之。彼既考察。汝何歇杖乎。来善作气施威。犹未已也。刑之惨酷。小不下于御杖矣。自二十五日夜。始受刑。翌日辰时乃已。刑问盖三次。而弃数二十有二个。压膝二次也。火刑二次也。烙刑不知几许次矣。同疏之人。待罪门外。闻朴应教之无数受刑。皆自分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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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莫不流涕痛哭矣。出自兵曹。将往禁府。欲裹其股而无物可裹。罗将使外人督献裹股之物。金梦臣,赵大寿二人。裂其所着衣献之而未尽裹。应教谓都事李廷泰曰。断吾上衣袖裹之云。而布幅未易裂。应教曰。持刀来。剪其幅。李廷泰如其言裹之。而苍黄之际。不能善裹。应教辄教而裹之。又出袖中扇。给李廷泰曰。此物在袖。梗碍不好。君须传我家。于是具项足锁。向禁府。荷戈之卒。拥立左右。其从侄弼纯。排军士入。披衾执手曰。贤哉吾叔也。前头事机。又未可知也。须愿持神焉。应教举衾视之曰。吾心定已久矣云。因而入于禁府。时大人在郊外。猝然亲鞫。故未及相见。而已入禁府。乃馆于府门外。闻其不死。欲观精神。送言曰。如可执笔。修书以送。应教曰。今闻国家以逆律论罪。虽父子之间。修书相通。未安云矣。明日又将推鞫。因领相劄。乃减死安置于绝岛。故出禁府。争观其面者满于钟楼。路不可分。而应教于众人中。能知其亲旧。辄举手贺之。中路老少咸曰。贤人之颜。生时可见。相与比肩于街。而多有痛哭惨惜者矣。应教火热甚剧。喉舌不通。命在顷刻。故暂止于明礼坊家而慰其亲曰。愿平心宽抑焉。不审此时母氏气体何如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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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云。日势已暮。症情如此。过夜城中。明朝出门可也。应教曰。吾病虽剧。罪名已重。况又气息犹未绝。吾岂敢顷刻留此也。及其日暮。将出南门。市井人民。皆免冠。争荷其藁轿曰。此进赐。不可不安侍也。幸得躬荷。忻幸莫甚云。义烈之感人如此。出南门外。其母氏。即养母也。自幼收养。故慈爱至情。无异己出矣。急急出见。虽万方治疗。万无救活之路。故握手拊胸。叫天痛哭。应教慰之曰。不死今日。更觌母氏。此亦幸矣。虽死何恨。伏愿母氏须勿伤怀焉。精神虽或如常。火热日渐有加。故既废饮食。又当远路。虽有扁鹊。难以疗治。见者流涕而悲惨焉。应教曰。吾以为死矣。幸以不死行中。寂寥时欲披览书册而命装之。亲旧则止之。门生则欲从之。其大人以为不可而心实悲之。病势日重。不能登程。留门外看症矣。过数日而症加百层。 王命又急。以为留滞未安也。五月初一日。渡江戾东幕。病势日剧。火热且急。故都事启曰。罪人朴泰辅。病势方剧。看症发配何如。 上曰。知道。应教满身极浮且痛。而以其两亲在。针破火毒而一不呼痛。时或与友相戏以平常底意也。问其从侄曰。即今国事何如。曰。 中宫已出于私第矣。应教惊曰。已焉哉。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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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而慰之曰。病势虽重。君之精爽与忠诚如此。必不死矣。应教曰。国家欲其生而置之。今吾气力。自不能生矣。肌肤日腐。精神时变。崔锡鼎握手流涕。应教曰。丈侍病患。近来何如云矣。应教曾与门生相议。使平安道画师曹世杰。方画其大人之像而未及垂毕。画师已归矣。平山府使俞得一。应教未死前一日来见之。应教曰。平山之去世杰家。道途既迩。通信又易。愿永叔留念通示。以遂吾愿也。其精神可知矣。应教气息日向危剧。知其必死而曰。吾死则葬于金浦地。使我亡亲毋作孤魂也。盖金浦者。即其养父之山所也。乃请见其母夫人。夫人及小夫人即出见之。应教曰。子将死矣。不孝虽极。此亦命也。谓之何哉。伏愿平心宽怀。须勿过哀焉。子之后嗣。不出于多美兄弟矣。大夫人不忍相见。呜咽而入。其友问曰。于吾等亦有欲言事乎。曰。复何言哉。小焉闭目。乃问曰。李天赋来乎。问至再三。此则其大人之友也。妹弟李濂曰。应教平生。事无所愧。今又死义。魂亦何恨。答曰。人于平生。岂能无愧乎。李濂曰。六臣庙在彼。与此相对。诚无愧也。答曰。年少之人。何不择言之至斯也。从侄婿申通津瓁。见鞫厅之人问应教曰。原情之际。辞意鹘突。众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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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疏。亦自独当。诚非善处之事也。其言然乎。何乃如是而至于死也。应教闭目而卧。开眼举头曰。谁为此言也。然则使我其欲归之于崔锡鼎李墩乎。崔李先制而语意模糊。故吾尽改制而写之。吾既为之而岂忍归之于他人耶。假令虽非自为而事已至此。其亦委于人以自免耶。因言鞫厅之事。而火热时上。喉舌已焦。事之颠末。有难具陈。通津曰。日后亦岂无从颂之时耶。遂止之。大夫人复来见之。应教曰。母氏前。别无所陈之事。而惟望气候之安宁也。小夫人在大夫人侧。悲泣不已。应教曰。吾死之后则母氏之所恃者。惟我夫人。况我后事。亦有夫人在。夫人若从我而死。则事多有不忍言者矣。须勿过哀而自保。事我母氏。如我在世之日也。今吾将死矣。此非妇人所在之处。须速侍母氏入。夫人泣而不能去。乃举头而责曰。男子不死于女子手。速入无在此。因令从侄扶而去之。大人曰。复有事可言者乎。对曰。无他事可陈。而茂隽年长未学。须愿勤教焉。大人曰。吾岂以汝谓其生也。而犹且至今不死。故意其或生矣。今则汝其必死矣。谓之奈何。其惟就死之从容乎。对曰。谨当如教矣。大人不忍目睹。出而痛哭。应教使李濂白于大人曰。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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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亲陈于大人。而已极惨痛。故吾未得亲陈。君须往告焉。吾之兄弟。死于目前。情理至此。不亦惨乎。惟冀理遣。毋至伤怀焉。且言治丧之具曰。吾平生不着色衣。今日又死于罪。幸从俭治丧焉。于是痰气渐上。乃曰何不速死也。已而卒于苫席。乃五月五日云。
  是时。 上怒甚语急。多以常谈为 教。史官未及以文字形语。或援毫迟滞。公望见而责咄曰。何不书曰必字形缚身。无隅石打口。而若彼稽缓也。烙刑时。公顾罗将曰。此铁冷。更灸来。此说出于他本。迄于今脍炙人口。故记而存之。
  
公曾差 大祭大祝。奉进香炉。守仆例以手巾濡水裹进。公以为至敬之地。安用手巾。赤手进炉。炉热手烂而神色自如。是日。 上曰。予于大祭奉炉时。已悉其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