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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轩集卷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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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轩集卷之八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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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李同甫书
顷在湖中。承惠手帖。良荷眷勤。深以为慰。即日歊炎甚炽。敬惟侍学超胜。忻溯无任。前日辱复及二帖所报。谨已承见矣。宜即更扣。以俟勘破者。颇为滚冗所缠绕。未能翻阅文字。又不可率尔立论。纷纷往复。自取簸弄之讥而无实效也。以是因循至今。居常愧惄而已。近将兄教。反复䌷绎。则辞旨明畅。辨说颇详。此可知兄用功之勤。见解之明。益令人叹尚也。道心惟微条中三先生之说。亦甚明备。得以参互考證。开豁蒙蔀者深矣。第弟书所谓不但杂出于人心之间。微妙而难见。如火始燃。如泉始达。有未易充广者。故谓之微也云者。盖兼龟峰,沙溪之意而言也。二先生之说。俱不可偏废。而栗谷先生理无声臭之说。乃指理之本体而论也。此与道心有异。抑别有所见而未之晓得耶。本字。虽不如惟字。汎看亦似无妨。何必辗转攻斥至此也。其馀数段。则颇多与弟意相合者。间有一二牴牾。而当俟早晚面论。此不须烦复耳。至如气质一段。终未究竟。此是道理筑底大头脑处。则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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阙然无报。以长其惛蔽而沮其愤悱也。大抵天地之间。只有阴阳二气而已。这二气浑融无间。飞扬升降。以生万物。而人于其间。禀是气而形质具焉。自其已禀者而论之。则运动呼吸。气也。耳目口鼻。质也。谓之气阳而质阴者。气者。流通而不滞。故属之阳。质者。一定而不易。故属之阴。天为阳地为阴。则古人所谓天气而地质者。盖以类而推也。然则气统言也。(此指专言气者)形质。举身体而言也。资质。合气与形。而特言其所赋尔。是以言气则资质与形质在其中。言资质则气在其中。而至如形质。则不可以混称也明矣。气有清浊粹驳之不齐。而人之禀是气而为质者。亦有万品。故其智愚贤不肖。皆系于此。而本不系于形质之美恶妍丑。则于此大可见矣。陈氏所谓气质若指运动形体而言之。则知行之过不及。似当不系于此矣。若指资禀而言之。则专言气专言质可也。何必两边说下。如是区别太甚耶。此愚之所以有金注之惑而不能释也。兄之缕缕辨说。俱是先儒确论。则何敢容议于其间哉。第如饤饾万品。铺摊左右。而终不如吃得一匙。苟不于吾心上瞭然晓得。则语虽多。而愈不能领其要。言虽详。而愈不能破其疑也。试以兄教论之。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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颇有可辨者。自人之生也。至何以知然也。语意甚分晓。而小注中。所谓资质不外于形质。故每以形质为言者。终未了然。苟于此一段。打破无碍。则古圣贤千言万语。凿凿无肯綮处。而今日所疑难。亦烂熳而同归矣。且朱先生论气质甚详。而细观之。各有所指。若以运动形体而言之。则必对言之。如兄教中第一条说是也。有曰。(气之清者为气。浊者为质。知觉运动。阳之为也。形体。阴之为也。)若以资禀而言之。则言质则不言气。如大学或问中说。是也。(前书所引所赋之质。清者智而浊者愚。美者贤而恶者不肖。)言气则不言质。如大全中说。是也。(前书所引今之有聪明。事事晓者。其气清矣。而所为未必皆中于理。则是其气不醇也。有谨厚忠信者。其气醇矣。而所知未必皆达于理。则是其气不清也。)又曰。上知生知之资。是气清明纯粹。而无一毫昏浊。所以生知安行。其他诸说类如此。禀气赋质之有别。果如陈氏之说。则老先生何不分而言之。而如是混仑说耶。兄教以为不必以合言者为是。以分言者为非。此似然矣。而苟不当分而分之。则岂不至于拖开支离乎。若以清浊属智愚。美恶属贤不肖。清不清属知不知。醇不醇属行不行。则不但语意自相衬配。于气亦言醇不醇。于质亦言清浊。则何可以此致疑于气质之分属也。盖以气质分知行。出于新安北溪。北溪之说。颇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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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性理书中。而其引水譬喻处。节节多未晓。无乃有所偏着而辗转生疑耶。兄必详玩而嘿识之。未知果如何也。退溪先生之说。虽出于陈氏。而语意颇自别。栗谷答语中。又无知行分属之语。则何必引以为證也。兄教中。有曰重浊之气为阴为质。而重浊之中。亦有清浊云。此似未稳。而至引朱子之说。尤为未安。然则朱子只举阴质之清浊。而阙却一气也。其亦可乎哉。大凡人有知有馀而行不及者。亦有行有馀而知不及者。此极多般㨾。不可以一律齐也。愚亦非不知此。而然此岂禀气与赋质有异而然也。同一气也。而有清浊粹驳之不一。故其材禀亦有万殊矣。以此论之。则可谓攧扑不破。而今若曰阳气是气。阴气是质。而因以其所以知者属之气。所以行者属之质。则一气一质。不相关涉。而殊无禀气为质之意也。窃观兄所引。则气质之说。皆是运动之气。形体之质。而欲以此发明陈氏之论。此愚之所不能承教也。且义理无穷。论说各异。或有专言者。或有分言者。横说竖说。各有攸当。则朱夫子所谓愈详愈有味者。岂不然也。如或强意分析。穿凿附会。则虽若新巧可喜。而其不为反道背经者鲜矣。此愚之所尝深病也。于陈氏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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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不敢直以为然。而钝滞之见。终未晓然。一味缴绕。自叹识见之不明。而及承兄辨说。亦有所不能涣释者。玆又不觉倾倒至此。若使大眼目看过。安保其不发一笑也。幸须商量手教。千万千万。比间做得甚工夫。弟近者偶阅史记。而编帙浩穰。卒业未易。见亦辄忘。如不开卷。窃恐虚抛岁月而毕竟无所得也。何当承晤。以叙郁滞。向风引领。积有驰情。馀冀以时自爱不究。伏惟兄照。谨复状。
  附同甫书
气质分知行云云。
 此一款。不特此注为然。先儒亦多以知行。分属气质者。岂兄未及见耶。何如是太加诋斥耶。来谕所谓材禀万殊。而其本皆出于气者。甚当。夫谁曰不然也。但一气之中。有气有质。窃恐吾兄于此。终有一重膜子也。盖人之生也。禀气以为质。则质亦气也。非气外更有质也。特以其气禀于天。质禀于地。故古人谓之天气地质。若合而言之。则一气字包。质在其中。分而言之。则分明有气且有质。如耳目形体。是质也。(质亦有二义。有形质之质。有姿质之质。姿质之清浊粹驳。固不系于形质之美恶妍丑。然亦不外乎形质。故每以形质为言。而姿质在其中矣。此义极精微难晓。大槩似如此矣。曾见退溪有论此者。亦谓难晓。况今吾辈安敢轻议而妄论如此。愧悚愧悚。)运动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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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气也。夫所谓天气地质者。何谓也。盖一气之中。有阴有阳。阴阳。同一气也。但阳气轻清。故为天。阴气重浊。故为地。而人之生也。禀天地之气。以为质。故亦轻清者。为运动呼吸之气。重浊者。为耳目形体之质。以其轻清者。谓之禀于天。以其重浊者。谓之禀于地。此所以有了翁之说。而朱夫子。亦不以为非者也。何以知其然也。朱夫子亦曰。气之清者为气。浊者为质。知觉运动。阳之为也。形体。阴之为也。气曰魂。体曰魄。又曰。性只是理。然无那天气地质。则没安顿处。且有问以清浊以气言。刚柔美恶以气之为质言。清浊恐属天。刚柔美恶恐属地。清浊属知。刚柔美恶属才者。夫子答曰。陈了翁云。天气地质。前辈已有是说云。夫既自言二条既如彼。而其答人之问。不惟不以了翁之说为非。其亦以或人之问为是也明矣。然则老先生之意。亦未尝不分气与质也。清浊粹驳。既以气质分言。则知行之分属。虽若细碎。究其理。亦有不容不如此者。今有一般人。于义理。尽看得出。而至于行处。则不甚笃。此则禀阳气清底分数多。而阴气粹底分数少也。又有一般人。于一切世味简淡。所为自然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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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至于知处。不能通明。此则禀阴气粹底分数多。而阳气清底分数少也。阳气阴气之中。亦有清浊粹驳之不齐。故人之品类。有多少般㨾。不可以一律齐也。然要之阳气是气。阴气是质。其所以知者属气。所以行者属质。今且以先儒之说證之。新安陈氏曰。气有清浊。清者能知。而浊者不能知。质有粹驳。粹者能全。而驳者不能全。(见大学小注。全即行意也。)北溪陈氏曰。圣人得气至清。所以合下。便能生知。赋质至粹。所以合下。便能安行。(见性理大全。北溪论此特详。而今不能尽举。)程蒙斋曰。气阳而质阴。气以知质以行。(见泽堂所撰字训增辑。)退溪先生曰。人之生也。禀气于天。而天之气。有清有浊。禀质于地。而地之质。有粹有驳。故禀得其清且粹者。为上智。上智于天理。知之既明。行之又尽。禀得其清而驳浊而粹者。为中人。而中人之于天理。一则知有馀而行不足。一则知不足而行有馀。禀得其浊且驳者。为下愚。下愚之于天理。知之既暗。行之又邪。(见天命图说)夫以四先生之笃学精识。其言之明白如此。如此而犹且不信。则尚复何言哉。今来教引朱子语二条。以为以清浊分智愚。以粹驳分贤不肖则可也云。而极诋此注以气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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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分言。且曰。气禀于何处。质更赋于何处云。此则恐兄未及深究乎老先生之微旨也。今以兄所引朱子语论之。上一条。专以质言。而以清浊美恶。分智愚贤不肖。盖质亦气故也。下一条。专以气言。而以气之清不清。属知与不知。以气之醇不醇。属行与不行。(聪明。事事晓达于理。知也。所为中于理。谨厚忠信。行也。)盖气亦质故也。气与质。非两物也。一气之中。分阴分阳。故有气质之分。其实则气之一字。足以尽之也。合而言之。则或专以气言。或专以质言。分而言之。则以气与质对言。圣贤之言。其各有攸当如此。乌可执此而废彼。但以合言者为是。必以分言者为非哉。若于此处。看得分明。则气禀何处。质禀何处等疑。自当如冰解而冻释矣。且朱夫子虽专言质或专言气。而至于知行。每以清浊属之智愚。美恶属之贤不肖。清不清属知不知。醇不醇属行不行。然则老先生之意。亦未尝不以知行分属也。且兄以经周,程,张,朱。而待陈氏而发。为不可信之断案。此亦不然。今当论道理之是非而已。苟其是也。虽程,张,朱之所未言者。亦无害乎发前圣之所未发矣。若如兄说。则必以气质之论。亦将谓孔,曾,思,孟之所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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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可信耶。今此二字。固非如理气之不相混称。亦当于其一气之中。见其有阳有阴有气有质。同中见其有异。异中见其有同。亦不可太无分别。笼罩说过。使圣贤所以命名之意。掩晦而不明也。且斯理也。周,程,张子虽不明言之。而今以其所已言者推之。似亦各具是意焉。(弟于诸先生书。不能遍览。且无实见。故不敢质言。而似亦如此矣。)况至于朱夫子。则亦不可谓不言之也。兄试以弟所引夫子三条语。仔细推究。以其上二条而观之。则岂不分明有气且有质也。以其下一条而观之。其答或问。亦曰前辈已有是说。则其许之也明矣。(或问所谓清浊属知。刚柔美恶属才者。才字。亦犹行字意也。)程蒙斋字训。气以知质以行之说。尤岂不大小大分明。而夫子称字训以一部尔雅。盖亦许之之辞也。则此语也。亦经老先生勘破也审矣。此弟所谓朱夫子则不可谓不言者也。且考栗谷先生语录。有问大学小注曰。气清而质驳者。能知而不能行。(此即新安陈氏语也)如何而或气清或质驳。栗谷答曰。禀阳气之清。故气清。禀阴气之浊。故质驳。(此浊字。亦有二义。有清浊之浊。有重浊之浊。如弟所引朱子语气清者为气。浊者为质。此浊字。是重浊之浊。如栗谷此段此浊字。乃清浊之浊。盖重浊之气。为阴为质。而重浊之中。亦有清浊。以朱子所赋之质。清者智浊者愚一段细推之。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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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是观之。栗谷之意。亦未尝不以气清质驳分言之。所引能知不能行之说。亦无所斥。则其不以为非。亦可见矣。大槩道理既如彼。诸说又如此。更复有何疑于其间哉。圣贤之言。有合而言之者。有分而言之者。意各有主。不相妨碍。今当就其合而言者。而究其无害乎分言之。就其分而言者。而知其无害乎合言之。析之尽其精。合之尽其大。然后圣贤之言。精粗深浅。皆有着落。而道体之妙。亦庶乎有以得之矣。至于枝上生枝。节上生节。穿凿附会。反失经旨者。固或有之矣。然苟其是也。则愈精愈妙。愈细愈密。此朱子所以有愈详愈有味之语也。喜同而恶离。乐浑全而厌剖析。亦为学之大病。恐亦不可不察也。如何如何。弟于此非有一分实得。只偶有所见。不敢有隐于兄。敢倾胸臆如此。真如病热人呓语也。幸更回教而毋烦人眼目也。且此注。只曰陈氏。未知是谁人耶。幸须示之。
与李同甫书
比日寒严。伏惟兄静履冲胜。银台擢拜。赞喜无已。且闻顷日筵中儒臣。至请勉出。未知去就将何居。自此恐兄终难固守东冈。世道之责不少矣。奉虑奉虑。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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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遭堂从弟丧戚。惨痛何可言。近以持被之役。长在禁庐。闷恼度日。何当脱此樊笼。优游于静散之地。但苦未能早办耳。馀万非毫楮既。伏惟令照。
答李同甫书
江皋积雪。怀仰政勤。顷因京褫。获蒙台手札之枉。披慰倍常。比日寒严。伏惟台体动止万相。服弟腰脚之疾。遇寒添苦。闭户吟呻。顿无佳况。家儿方远赴北邑。衰年离抱。益难堪遣。亦奈何。所示两册。谨已阅览。仰认台为师门发挥伸辨之至意。诚非他人所及也。第弟于怀尼间事。本不欲入于雌黄中。故对人未尝质言。玆于盛问。不敢烦及。而但关系台兄事。则岂不思略陈一二耶。裒集私家一边文字。以效囊封古事。鄙意未恰当。想必未允于物情。且琐录一款。曾闻台以乡儒之上闻朝廷为不可。而台何以又有此举耶。窃为兄叹惜也。馀非面难究。姑未尽布。伏惟台下照。
答朴大叔(镡)
屏蛰郊坰。谢绝人事。而惟是平日向往如吾兄者。岂能忘情哉。无由奉际。秖费耿想。褫中获承惠帖。欣审向来静中服履佳安。慰泻何可量也。弟不意猝陷于罔测之境。无复向人言者。退伏郊舍。粗保菽水。而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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瞻四方。无可寄身之所。未知何所止泊耳。岭东之役。匪为穷探胜境。为省舍叔。仍参家庙祀事。经数旬乃还。驮疾往徕。呻惫未已。闷闷。所处静僻。粗得亲书。而年来衰懒特甚。不能耐烦用力。虽合有商量。相望之远。无缘对讨。以资丽泽之功。殊用懔叹。所冀时惠规益。以开鄙吝。千万千万。馀非面见不能尽也。伏惟崇亮。谨拜复。
答柳道敬(贵三)周礼记疑
 周礼图。未知谁所图也。鼓制。有国朝云云。必大明时人所图。而未知出于谁手。
图是明朝所纂。而未详谁人。疑是礼局所撰。
 图注陆佃。未知何时人。
陆佃字农师。宋时人。尝受经王安石。而不以新法为是。仕至尚书右丞。所著有埤雅春秋后传礼象等书。
 尊罍图注三礼图。亦未知谁所撰。
三礼图。即晋阮谌所撰。
 礼局。疑大明礼局。
恐是。
 蜃概散脩图注昭禹。未知何时人。
昭禹。未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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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注所谓礼书。未知何书。
礼书。即陈祥道所著。见下。
 萧图注博雅。亦未知何人所撰书。
博雅。即魏张揖所撰。而通称广雅。
 削图。合六成规之义。未详。
合六。削以为规圆之制也。
 胄图注陈祥道。未知何时人。
陈祥道。元祐时人。为太常博士。著礼书一百五十卷。
 贾公彦序文第一叶。自矩表(止)云拒。文义未详。前后序全篇。亦多未晓处。
注云者。即解释也。拒燧皇之拒。疑据字义也。
 天官上篇九叶内司服小注。广其礼之义。未详。
注疏女御。是女奴晓进衣服者。进于王。王见之。或当王意。广其礼。得与八十一女御同名云云。广其礼者。广其进御之礼也。
 同篇四十一叶鳖人注。互物谓有甲㒼胡。互与㒼之义。未详。
互。交互也。㒼。海篇暪勉二音。平也。欲明也。无穿孔状也。胡。韵会。垂下貌。又宛曲无棱刺也。
 地官上篇十四叶杜子春注。景夕谓日跌景。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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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朝谓日未中而景中云云。此与召诰王氏注日东景夕多风。日西景朝多阴之义不合。且多风多阴之理。未详。盖土圭法经书。辨疑详论。亦未分晓。
景夕上下。乃郑注。非杜注也。召诰王氏注。即周礼大文。而景夕谓日昳以下。乃是注释未见其不合也。多风多阴云者。朱子语类曰。近东之地。自是多风。如海边诸郡风极多。西北边多阴。非特山高障蔽。自是阳气到彼处衰谢。此说。是辨疑取录阳村入学图说。而颇详备矣。
 春官下篇五十九叶大射共三乏。三乏之义。未详。
集礼云。乏一名容似。今之屏风。其制从广七尺。以牛革鞔漆之。获者所蔽以御矢也。以容蔽其身。故谓之容。矢之于此而乏匮不去。故谓之乏也。
 夏官上篇十七叶小注。积二百五十步二字。恐一字之误。然一百五十步。分为四表。而后表独占五十步。与前三表。阔狭不齐。未详。
注疏。表所以识正行列也。积二百五十步者。以三表之间。有二百步。又加一表五十步。故总为二百五十步。二字非误明矣。
 同篇三十一叶。三获三容。未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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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即上所谓乏也。
 下篇一叶故士以下所以南面之义。未详。
自三公以下。各有位次。南面士卑。故无嫌逼之义耶。
 同篇十六叶天子之弓。合九而成规。未详其义。
合九者。合九弓而成规之谓也。其下仿此。以注材良。则句少观之可知矣。
 秋官下篇七叶宿互𢷌注。互谓行马。疑如今阙门外红马木所以禁止人也。
互当从木。韵会。枑。行马也。周礼设梐枑再重。汉魏三公门。视行马枑者。交互其木。以为遮阑也。
 
同篇三十一叶上公五积(止)特牛多。未晓其制。
盖论公侯伯子男聘问接待之礼。各有等品。而名物度数。有难尽解。不必强为之说。
 冬官上篇二十一叶。环灂未详。
字会。灂。子肖切音。醮漆也。如环者。指谓漆之文理也。
 同篇二十四叶重九锊。锊字音义。未详。当考韵会。
锊。锾也。色劣反。又音劣。六两为锾。吕刑曰。其罚百锾。
 同篇三十二叶。良鼓瑕如积环。未详。
注疏。瑕与环。皆谓漆之文理。谓革调急故然。
 下篇七叶铤十之之义。未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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铤。字会。徒鼎切。箭足入藁中者也。注疏十之。即一尺也。重三垸。音完。注量名。
 同篇十一叶。援簭未详。鳞之而未详。注。簭音筮。疑噬同之而颊𩑔也。疑撑张之义。
注疏。簭。音筮。援簭云者。援揽则噬之也。即指钟簴之兽。𩑔。字会。音屈。秃也。又颊旁骨。注疏。鳞之而谓动颊。𩑔此皆可畏之貌云云。似非撑张之义也。
 同叶如将废措其匪色。未详。
注疏。匪。采貌也。若废措其采色。则如不鸣云云。
 同篇十四叶。其辞曰(止)百福。文义未莹。
释曰。祭侯者。祭先有功德之侯。若射侯。则射不宁侯。有罪者也。举有功以劝示。又举有罪以惩之也。强饮以下。即祈祝之辞。
 同篇十九叶注。大扃牛鼎之扃。小扃膷鼎之扃云云。未详。
韵会。鼎扃。以木贯鼎。所以闭鼎者也。注疏。牛鼎之扃。长三尺。膷鼎之扃。长二尺。膷音香。膷鼎。陪鼎也。
 同篇二十四叶。矩半谓之宣。未详。
注疏。易云巽为宣发。则人头名宣矩。二尺六寸三分寸之二。减半则为尺三寸三分寸之一。即人头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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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以下文取此宣为尺度。故先定宣之长短。
答柳道敬礼记劄疑
 曲礼上篇五十五叶。前有水。则载青旌。载下有旁注戴字。戴字于举示之义。为衬切。则下文诸载字。皆当读为戴也。但与上文载笔载言。异其音义。如何。
经注载音戴下及注。同。正义曰。戴。谓举于旌首。以警众也。以此观之。则与上文载笔载言之载。不同矣。
 檀弓下篇三十六叶。襄公朝于荆。荆人曰。必请袭巫先拂柩云云。袭时。岂有柩哉。可疑。所谓拂柩。谓桃茢之事耶。
袭而称柩。似可疑。而凡丧。袭后即立铭旌曰。某公之柩。未入棺之前。称柩可知。拂柩。即桃茢之事。君临臣丧之礼也。
 王制六叶。其有中士下士者数。各居其上之三分云云。夫士之为介副。或特行者。似不过一人。无九人并会之理。然则数字。犹言位次也。非名数也。疏谓行位之数。似亦非谓名数也。
注。言其为介者若聘礼士。介四人特行。则如宋人盟于宿之类是也。并会。与诸国并会也。数字。非九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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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也。疏所谓行位之数。似是。
 同篇五十六叶夏后氏以飨礼注。酒正云三字。未详。
周礼。酒正。掌酒之政令。凡飨士庶子。飨耆老孤子。皆共其酒。无酌数。注。要以醉为度。酒正云者。盖出乎此也。
 月令二十一叶是月之末注。其礼亡三字。未详。
其礼亡者。言此礼已无也。下云今天子以大射。郡国以乡射礼代之。
 同篇三十叶是月也农乃登黍注。今用登黍谷例。移农乃登黍四字。在是月也之下云云。未知此四字。初在何处而今移于此也。且仲夏之月。非登黍之时。亦可疑。
农乃登黍。旧本。在是月也之上。而今依登麦谷例。在此云云。正义曰。黍是火谷。于夏时。与雏同荐之。黍非新成。直取旧黍。故下农乃登谷注。黍稷于是始熟。蔡氏以为此时黍新熟。今蝉鸣黍是也。二说不同。
 文王世子二十二叶狱成有司谳于公注。异姓之庙。未详。
异姓之庙。似指外党也。下章言为忝祖。远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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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运十七叶故天子适诸侯注。奉讳恶之义。未详。疑所以奉宗庙讳恶之事耶。
讳恶。即诸侯祖庙所讳恶之事也。言虽天子之尊。不敢犯其所讳恶。示不慢人之宗庙也。
 郊特牲四十二叶血祭盛气注。尸隋祭隋之义。未详。同注。明水。阴鉴所取月中之水。亦未详。
隋。仪礼。馈食。或作绥。或作挼。或作隋。皆同义。周礼曰。既祭则藏其隋。郑玄谓隋尸所祭肺脊黍稷之属。藏之以依神。仪礼挼祭疏曰。挼祭。祭神食也。又少牢馈食疏曰。肺与黍稷器不动。人就器减取之。故特得隋名。合以观之。则隋祭。即尸为神除食祭之之义也。○阴鉴所取月中之水云者。周礼。司烜氏以鉴取明水于月。以供祭祀云。疏曰。鉴镜属。
 玉藻二十三叶笏度二尺注。玉人未详。
玉人。详在周礼考工记。
 少仪篇题。石梁王氏曰。非幼少之少云。然则少字何义。犹言小小节目之意欤。
来教恐是。
 同篇适公卿之丧注。司徒旅归四布。未详。
此在檀弓上篇。盖孟献子之丧。赙布有馀。其家臣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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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承主人之意。使旅下士归还四方。赙主人之泉布也。
 乐记四十一叶。今君之所好者。其溺音乎。此四者。皆淫于色云云。以上文优侏儒獶杂之言观之。则此四者。未必皆女乐也。然则此色字。恐非谓女乐之色。谓听此四者之音。则淫于女色也。未知如何。同注泛及非己之色己字。恐误。疑礼字也。
考见注疏诸说。则四国之音。未必专指女乐而言。大槩多淫于女色。故其音如此也。色非女乐之色云者。似是非己之己。非误。疏曰。非己俦匹。别相淫窃云云。
 
同篇四十八叶且女独未闻乎行商容而复其位注。行商容。即书所谓式商容。行字训未莹。下章食三老五更小注。使箕子同类之贤。先行而访之。行字义。此为明的。然则行字。当为平声。而分注去声。未知其故。
行字与式。义不同。疏曰。行。视也。即去声。
 同篇五十七叶子贡见师乙注。动己性天之云云。文理不成。性。疑而字之误。之。疑地字之误。
以下四者之应观之。则动己性天之流行云者。非释天地应也。乃释动己也。运动己德。如天之流行也。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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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无误。但性字可疑。
 杂记下篇十二叶。既葬。大功。吊哭而退云云。似是未葬则不吊哭也。而下文期之丧。未葬。吊于人。哭而退云。轻重相反。可疑。
此期服注疏云。即姑姊妹无主殡不在己族者。期服之轻者。故可吊于乡人也。
 丧大记十四叶。期之丧三不食。此一章。依册头上口诀。则文理不通。当改以期终丧。不食肉。不饮酒。为母为妻。如此看方通。
此无口诀。未得考见。而来教恐得之。
 
同篇三十叶饰棺君龙帷注。荒边爪端。未详。
经注。荒。蒙也。在旁曰帷。在上曰荒。所以衣柳也。爪。谓荒之材出外。若人之指爪。而悬此池于荒之爪端。其池若宫室之承霤然。
 祭义四十一叶祀乎明堂注。乐祖。未详何人。
乐祖。周礼大司乐。合国之子弟。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于瞽宗。疏曰。若舜命夔典乐教胄子是也。死则以为乐之祖神而祭之。
 祭统六叶。是故。先期旬有一日。夫人荐涚水。疏说未莹。疑用清酒。酒字。乃水字之误也。当与郊特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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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叶参看。
郊特牲亦曰。盏酒涚于清。注。盏酒。盎齐也。清。清酒也。盖盎齐稍浊。故用清酒。以涚泲之也。酒字非误。疏曰。凡尊有明水。以盎齐加明水。故因盎而连言明水。涚水。似兼盎齐明水而言也。
 经解二十六叶礼之于正国注。易则易于则于。未详。
易则易于则于。见檀弓下篇。易。简易也。于。广远也。
 仲尼闲居篇十四叶是故宫室得其度注。方氏所论制字之义。出于何书。
闲当作燕。方氏之说。无可考。
 间传十叶。斩衰三升。缌麻十五升。去其半云云。去其半则七升半。反粗于大小功。如何。疑虽七升半。而其缕之细。便是十五升。又是熟缕。则与大小功布不同矣。但以七升半为经。则布幅必狭。可疑。同注锡衰及前经。未详。
缌麻布之与大小功布不同。来教然矣。朝服布。虽去其半。而六百缕则似不狭矣。锡布之锡。与緆同。细布也。加灰治之曰锡。
 三年问十五叶三年之丧何也注。其月馀日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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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云。不字。疑并字之误。
不字疑误。而若以期月之馀日看。则亦似非误。
 燕义十四叶君举旅于宾注。媵爵媵之义。未详。
媵爵。疏曰。媵送义。
答柳道敬诗传记疑。
 关雎章寤寐反侧。琴瑟钟鼓。以集传观之。则只是宫中之人忧乐之意。而伊川语录。琴瑟友之。钟鼓乐之。言后妃之配君子。和乐如此也云云。此则似谓文王之忧乐。非谓宫中人也。与集传不同。可疑。盖诗人性情和平。能形容文王忧乐之得其正。所以夫子有不伤不淫之叹也。然而集传之意。未见其如此。如何。
集注及语类诸书。皆以寤寐反侧。琴瑟钟鼓。为诗人之哀乐。而可见其性情之正云云。未见其指为文王。虽以伊川语录观之。所谓后妃之配君子。和乐如此云者。详味语意。盖言宫中之和乐。而未知的谓文王。来教恐未必然。未知如何。
 葛覃末章。集传。污烦撋之。以去其污。小注。犹捼莎也。音那挨。盖皆谓和灰治之之意。而难以方言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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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见退溪答柳而见书。捼莎。韵书。捼或作挼。奴禾切。两手相切摩也。莎本作挲。摩挲之挲。摩挲之义云云。只是释浣濯之意也。
 王风君子阳阳。集传。或曰序说。亦通云云。序说未得见。未知其说云何。岂小注所云朱子初解之意耶。
序说。即小序。或以为子夏所作。后汉书儒林传。又以为卫宏作诗序云。序曰。君子阳阳。闵周也。君子遭乱。相招为禄仕。全身远害而已。朱子初解。盖因此序也。
 小雅四牡章下集传。外传云云。外传未知何书。抑谓国语为外传耶。
所谓外传。似指国语也。
 车攻决拾既佽。集传。钩弦闻体。闻。疑开字之误。谓开弓之体也。遂弦遂字之义。未详。
诸本。皆作钩弦开体。闻字误。遂。广韵。进也安也。似是射韝着臂之义。
 北山之什楚茨三章。为宾为客。献酬交错。祭未毕之前。献酬交错。古礼可疑。
祭礼。主人献尸之后。有宾主酬酢之节。且有旅酬之礼。考见特牲馈食等礼。可知也。家礼受胙馂。盖仿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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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之什棫朴二章。集传。半圭曰璋。又曰。其判在内云云。似谓判一圭为二璋。以饰酒器之柄。而所谓其判在内。未详其制。
圭制。左右剡上。璋是半一边。故曰半圭。曰璋判。即半义。似与周礼判规同。其判在内云者。半边向内。似有趣向之意。非判一圭为二璋也。考诸图可见。
 生民篇首章。集传。先媒云云。似谓前代始为行媒之人而未有名。今先农先蚕皆有祀。亦有所主之神。如句龙后稷者欤。
礼记月令。玄鸟至之日。以太牢祀于高禖。注。玄鸟。燕也。燕以施生时。来巢人堂宇。乳字娶嫁之象。媒氏之官。以为候高辛之世。玄鸟遗卵。简狄吞之而生契。后王以为媒官嘉祥而立其祠云。盖古有先媒之祭。而简狄之后。立高辛以配天。如后稷句龙然。
答柳道敬诗传讲疑及书传记疑
 王风君子阳阳注序说。 二程全书。伊川曰。小序。便当时国史作。大序。非圣人。不能作云云。与示论不同。高明必见小序全文。未知其书凡几卷。而卷中不明言谁某作耶。
小序一册。在诗传馆板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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棫朴。 所谕半圭之义。甚详。但璋所以饰酒器之柄。则所谓其判在内云者。终未详其制。所谓内。指奉瓒人之身耶。指君之身耶。考诗传图。亦未晢然。更教为幸。
璋之其判在内云者。即指奉瓒人之身。非指君之身也。
 生民篇高禖。 考礼记月令注。与所示文少异。岂有添删耶。简狄既祀高禖。则简狄之前。有禖神可知。后汉书。古者有媒氏之官。因以为神云。媒氏之官。未知为谁也。若高辛。则尧时郊祀。所以配天。非媒氏之神也。来教所谓高辛配天。如后稷句龙然者。似谓以高辛为媒神。未知如何。
高辛以前。已有先禖之祀。而非有主祀之人。至高辛之世。有吞鳦之事。以为嘉祥。而配天立祀。详见注疏。
 周颂清庙。一唱三叹。 小注。朱子曰。如今人换歌之类。换歌节奏。未详。疑一人唱歌于穆清庙之章。则三人亦和歌于穆清庙之章。是之谓一唱三叹欤。乐记注。此声初发唱之时。仅有三人从而和之。言和者少也云云。瑟声浊歌声迟。则所以少和者。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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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疏曰。弦声既浊。瑟音又迟。是质素之声。非要妙之响。以其质素。初发首一唱之时。而唯有三人叹之。是人不爱乐云云。盖其古音质素。所以叹美者。只有三人也。换歌。似是和而唱之谓也。
 鲁颂閟宫二章。集传。鲁朝宿之邑。朝宿之义。如何。
春秋传。周制六年五服一朝。故于天子之郊。有朝宿之地云。盖诸侯来朝时所止宿之邑也。
 尧典篇题。尊阁之也。 阁字。当以何训耶。
韵会。阁。以板为之。一曰庋藏之所云。似是高置之义。未知如何。
 
舜典篇题。大航头孔氏传。 按。大航。以舟为浮桥。则所谓头。非舟头。即桥边近地。犹言地头之义耶。孔氏传。疑孔安国所作之传。今有其书耶。
来教似得之。孔传。即前汉孔安国所传之书传也。未有传注可见。
 询事考言。 询。字训以谋。与下篇弗询之谋之训不同。谋字。亦咨诹之义耶。抑谋度之义耶。
经传中。一字而二义者非一。谋与咨。意义略不同。互看无妨。
 大禹谟篇。不自满假。 假字无训。岂假暇古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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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故耶。诗传训以大。抑大字义耶。
假。大也自大意也。小注。陈氏曰。假则必不俭云云。
 益稷篇宗彝注。虎。蜼也。辨疑。蜼。鲁水反。周礼。以水反。未知何兽也。或谓蜼一名。果然群有遇矢。则赴救之。死则拔其矢。自刺而同死。虎取孝。蜼取义。书。以虎蜼。为宗彝。宗言孝。彝言义云。此说见于何书。
辨疑。已论之矣。蜼。尔雅。似狝猴云。或说。未知谁人言耶。宗彝云者。宗。宗庙也。彝。尊彝也。以虎蜼。分属宗彝。而宗言孝。彝言义者。大失本义。未知如何。盖周礼。司尊彝掌六尊六彝。而有虎彝,蜼彝。与牺尊,象尊同。槩象物而刻画之也。书注。宗彝虎蜼。取其孝云者。虎则或取其孝。而蜼则未见取孝之證。抑以尊彝。为宗庙祭享之器而云然耶。若然则特举虎蜼。亦未详。
 高宗肜日篇题。高宗之训云云。 说命。皆训王之言。故云高宗之训耶。抑别有逸书篇名欤。
高宗之训。似是逸书。来说未然。
 洪范篇皇极之敷言注。敷言。上文敷衍之言也。又曰。人君以极之理。反覆推衍云云。 上文。乃箕子敷衍人君立极之道也。非人君敷极之言也。上文云云之训。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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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敷衍之言。即箕子所敷衍之言也。人君以下。言人君当以极之敷言。反复推衍。布命于下也。以此看。未知如何。
 同篇惟辟玉食。 玉食之义。如何。
注疏玉食。珍贵之馔也。周礼。王齐则共食玉。注。玉。是阳精之纯者。食玉屑以御木气云。此则似未然。注疏恐是。
 洛诰篇伻来毖殷注。古者(止)体荐。未详出处。
酒清人渴。(至)不食也。在礼记。聘义体。即醴字之误。
 君奭篇呜呼君已曰(止)越我民。 越字。蔡传。以于字释之。而朱子小注及下文陈氏注。皆释以及字。蔡传与谚解。恐不可从。
朱子说。恐当。
 多方篇。天惟求尔多方。开厥顾天。 顾字。看作顾諟天之明命之义。则文理似顺 而蔡传倒解之。可疑。
来教似然。而第以下段罔堪顾之顾字观之。必如蔡解。可以承接。更详之如何。
 说命亮阴注。鹑鸙之义。未详。
鸙。韵会。鹑属。然此则只言闇与鸙同音。似非取义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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鹑鸙也。
答柳道敬论语记疑
 述而篇不语怪力乱神小注。问。集注论鬼神之理难明云云。集注。无此语而云然者。未详。
集注。有曰鬼神造化之迹。非穷理之至。有未易明者。所谓难明。或因乎此而无实。不外人事等语。或是旧本而今无欤。
 泰伯篇。师挚之始。关雎之乱。 朱子以三章。皆谓之乱。陈氏据国语。以其末章谓之乱。未知适从。朱子曰。想其初必是已作乐。只无此词云。然则所谓乐。只有节奏而无词。关雎三章。乃只为其乱耶。然则他章亦然。不为乐之歌。而只为乐之乱耶。恐无是理。盖乱者。撮一篇大要。以为辞者也。关雎末章。非撮要之辞。则陈氏说。亦难从也。
乱。既曰乐之卒章。则盖撮其大要。以为乱者是也。小注。朱子说似分晓。他可类推。歌与辞。不必论也。陈氏末章云者。恐不可从。
 同篇才难不其然乎小注。才子。以齐圣广渊忠肃恭懿之德言。此训见于何书。
高阳才子八人。齐圣广渊明允笃诚。是谓八凯。高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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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子八人。忠肃恭懿宣慈惠和。是谓八元。齐圣以下八字。盖出乎此也。见陶靖节集。
 同注。若从元注说。则云云。岂论语旧有元注欤。
元注。即孔安国旧注也。言尧舜交会之间。比于周最盛。多贤才云云。与朱子语。不同。
 宪问篇或问子产小注。惜币争胜。未详。
子产惜币争承两事。详见左传。考见之如何。来教中胜字误。
 阳货篇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庆源辅氏注。所谓丧三年。以为极亡。则弗之忘矣者是也。亡。疑已字之误。然文义未莹。礼记三年问。亦无此文。未知出于何书。
丧三年以下。在檀弓上篇。亡字非误。
 子张篇。吾友张也为难能。似谓苟难而能之。然犹未莹。
子张行过高。故谓之难能。盖人所难能也。非谓苟难而能之也。
 乡党篇君赐生育之注。仁君之惠仁。是爱字之义耶。
来说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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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篇缁衣羔裘小注。加里衣曰中文。外裘。似谓裘在外而衣在内。与裼裘之义。相反。可疑。文。疑衣字之误。盖裘之内外衣。皆当相称也。
里衣中衣。盖指单衣而言。外裘。即加于裘之外也。不必为疑。文。即板本之误。
答柳道敬孟子记疑
 孟子好色章内无怨女。按内字。谓民之内外。非谓宫中也。
来教似是。
 雪宫章贤者亦有此乐。按此字。似有所指而言。岂雪宫多可乐之事。如梁王之沼上耶。
雪宫。即离宫。游观之所。即所谓此乐也。
 浩然章无暴其气注。不释暴字。而只曰致养。诸家小注。曰发得暴。曰暴乱其气。按以下文养而无害观之。则暴字。当训以害。而注释不然。可疑。
暴。说文。疾有所趣也。盖蹶趣之际。易得动心。其下暴字。似有意义。然朱子训以致养。实为包函。活看可也。不可只训害字。
 配义与道。集注。若无此气。则一时所为。虽未必不出于道义。按理气不相离。岂有无气而未必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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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乎。窃意所谓此气者。乃浩然之气也。其曰无者。非谓专无气也。虽有之而非刚大之气。则谓之无。亦可耶。
此气字。即指浩然之气。若无此浩然之气。则道义馁云云。此非理气相离之谓也。来教似然。
 大舜有大焉。集注。己未善则无所系吝。饶注所为偶有未尽云云。按圣人岂有未尽未善事乎。所谓舍己从人者。恐是圣人不自为圣之意也。
所谓未善未尽云者。盖圣不自圣。欿然不满假之意。岂真有不善也。
 
如耻之。莫若师文王。集注。程子曰。五年七年。圣人度其时则可矣。按此谓惟圣人。度其五年七年。果可为政也。所谓圣人。虽若泛言。而似专指孟子。可字。乃果可之义。非可知之义。
来教。恐得之。
 万章庶人以旃。集注。通帛曰旃。按通字之义。未详。或谓通帛。通用之帛。周尚赤。乃赤帛也。未知然否。
周礼注通帛。谓大赤。从周正色无饰。似是全用之义。或说未然。
 告子困于心横于虑。徵于色发于声。按声色。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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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言。其义固好。而兼言人己。恐似无妨。集注。但举人字。何也。更思之。以下文法家拂士之义推之。声色之徵发。专在于人明矣。
小注。朱子曰。困心衡虑。不觉其有过。徵色发声。其过形于外。二者俱属于己。而集注。以心虑属己。色声属人。初晚说不同而然耶。来教以法家拂士之义。推而知声色之在人。殊未分晓。更详之如何。
 尽心。是欲终之而不可得也。虽加一日。愈于己。按上文集注曰。既葬除之。疑当时此礼已废。或既葬而未忍即除云云。若其礼已废而为之请。则一日之加。果愈矣。若未忍除而为之请。则加是过于礼制也。岂可曰愈于己。王子若无禁之者。则不为压降之制而自终三年耶。恐无是理。
此章大意。三年。天下之通丧。王子之不敢终丧。古礼则然。而为之请加。亦可见未忍除之意。所谓虽加一日愈于己云者。非许其踰制。只痛斥其莫之禁而自不为者耳。不以辞害意可也。
 君子引而不发。跃如也。中道而立。能者从之。按此一节。似皆以射之彀律。喻君子之道。而以注说观之。引而不发一句。乃射之事。跃如以下三句。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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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教人之法。无譬意。可疑。
来教所谓以射之彀率。喻君子之道云者。似是。虽以注说观之。如射者之引弓而不发矢。然其所不告者。已踊跃而见于前云者。皆因射法而言。小注中亦有曰箭虽不发。已知得真个是中这物事云。此似分晓矣。
答柳道敬中庸记疑
 莫见乎隐。莫显乎微章句。隐。暗处也。微。细事也。按暗处细事。似通言。心所独身所独。而诸家论隐微。皆专属心地。朱子答人。亦指为念虑欲萌。然则此训暗处细事。亦专指心地。非必通言暗室閒居之义耶。
上文戒慎恐惧。通身心动静而言。此章慎独。专就心之动处而言。非汎论暗室閒居也。大文故字及集注中尤字。最是吃紧处。更加详玩。如何。
 二十二章小注。仲冬斩阳木。仲夏斩阴木。按一阳一阴方生之时。所以斩之者。何也。周礼地官郑注。阳木。生山北者。冬斩阳。夏斩阴。坚。濡调云。坚字上。疑脱取字。盖山南之木。必至冬而坚。山北之木。必至夏而坚者。何也。岂木性随日所至而坚。故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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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则山南之木坚。日北至则山北之木坚欤。若夫春夏生者。必冬坚。秋冬生者。夏坚者。其理不可知。若论一年之木。容或然矣。至如松柏。虽生于秋冬。及其长养之后。岂必至夏而坚乎。以春夏生秋冬生。分阴阳而曰。冬斩阳夏斩阴者。恐未通。
周礼注。先郑后郑之说不同。而释者曰。月令十一月日短至。伐木取竹箭。竹箭秋冬生者。知先郑之义非也。盖冬斩阳。夏斩阴。坚濡调云者。即冬而生山南者。夏而生山北者。坚濡调。均之谓也。非特取其坚也。别无脱字。若以先郑之说观之。则只以秋冬春夏。分阴阳。亦非取于坚之义也。更详之。
 二十五章。诚者。自成也。章句。诚以心言。本也。小注曰。凡物必有是心云云。盖诚者自成。谓天有实理。自然成就万物。万物受此实理。自然各正性命也。章句及小注。却以心言。何也。此心字。似就物之里面。指其理之所具者而言。故不曰性而曰心。然就知觉运动之物。可以言心。而至于山川草木。则恐着心字不得。云峰胡氏谓此二句。专言人之所当自行者而言云。意则通。而与朱子说异。如何。
诚者自成。朱子以为孤立悬空说。这一句。盖总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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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则有是实理。所以自成。而就人而论。则必有实心。有以自成云云。下章注见之。则前后文意相应。章句心字。分明指人心而言。非泛论人物也。凡物必有是心云者。似指实理而言。未知如何。
 三十章章句。兼内外。该本末。按诸家注说。支离各不同。或问朱子说分晓。而只论律天时袭水土之意。而亦不明言内外本末之义。惟潜室陈氏注。细底道理。为本为内。粗底道理。为末为外。此最的当。而亦似混囵言之。非句解字释之义。终未分晓。
律天时袭水土两句。兼内外本末精粗而言。意义包函。不可句解而字释也。以经书中论内外本末及诸家注说观之。则可以类推而知也。
 篇中。引夫子之言多矣。而两章。独称仲尼。何也。古者。不讳字。故或称或不称耶。胡氏注。一以属中庸之言。一以属中庸之行。亦未知其有意义也。
或称子。或称字。似无大段意义。胡氏之分言行。似未稳当。未知如何。
答柳道敬大学记疑
 序既又为之既字。似当看以讫字之义。而或谓既而之意云。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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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韵会。尽也已也。以尽义看。未知如何。或说似未然。
 诚意章十目所视。章句善恶之不可掩。此节承上小人閒居而言。则似专指恶。而兼言善者。何也。
第二章虽曰小人。不善。而首章毋自欺。是实为善也。此章之统言善恶。似非可疑。
 补亡章小注。朱子曰。表者。人物所共由。里者。吾心所独得。既曰众物之表里。而又曰。吾心之所独得。语意不同。玉溪曰。表也粗也。理之用也。里也精也。理之体也。又与朱子说不同。当何适从。
理之体。具于吾心。而即所得乎天者也。虽曰众物。而表里之里。即理之体。而吾心之所得也。玉溪说。与朱子说未见其不同。更详之如何。
 正心章章句或不能不失其正或字。可疑。栗谷亦疑之。而脱于圣学辑要中。然窃思之。盖意诚则真无恶而实有善矣。到。正也。虽有不察。未必皆失其正。故乃云然也。所谓欲动情胜。不必深看为恶。如何。
或字。先辈亦多以为可疑。详在经书辨疑。来教。即愚伏之论。而未知其必然。小注中或说。未知如何。
 传十章君子有絜矩之道小注。胡氏说固好。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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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圆者动而方者止云云。所以释矩字之义。似涉牵合。此章之不言规。只言矩者。岂是方者止之故耶。方则可也而止。则恐不然。
絜矩。只是度而推之之义。方者止云者。似非正义。沙溪亦以胡氏说为伤巧。
 同章上恤孤而民不倍。不曰上幼幼而民兴慈。而变文言恤孤不倍者。何也。恤孤不倍。与幼幼兴慈之义有间。而小注。皆作一般说。恐未稳。或曰。老老。老吾之老也。长长。长吾之长也。恤孤。恤人之孤也。既言老吾老长吾长。则不必言幼吾幼。故以老老长长。包幼幼。既言恤人之孤。则不必言老人之老。长人之长。故以人之孤。包人之老。人之长。以兴孝兴弟。包兴慈。以幼民之不倍。包老长者之不倍。此正絜矩之道。如此看为是云。如何。
恤孤与幼幼。文义虽似有间。而既承上章孝弟慈而言。大义则同。小注之作一般说。恐不妨。或说。亦是一说。而下段此正絜矩之道云者。似有病。不倍以上。只言人心之所同然而已。不及絜矩之义。若以兴孝兴弟为絜矩。则非本文之意也。
 同章所恶于上章句身之所处处字。恐非居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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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乃处置之义。或问及语类节要。可考。
所恶于上以下。皆是处置这意。而所处之处。则以居处看。未知如何。
 同章生财有大道云云。财谓食货也。传文则以生者众为者疾。分言食货。吕氏注。则只言生谷之道。语似未备。而章句引之。以解传文者。何也。若以国无游民。属之货。不夺农时。属之食则可也。而与传文相反。如何。
财通言食货。而传文四句。未知分言食货。吕说尽若未备。则老先生何以录之注头也。
 
传九章如保赤子注。玉溪曰。端者。明德之发见。即孝弟慈是已。金仁山曰。识其端而推广之说。心诚求之云。一以孝弟慈为端。一以心诚求之为端。未知孰是。然金说似长。如何。
此章集注。与或问小异。详在辨疑。端即孝弟慈之端。金说似未稳。更详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