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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斋先生集卷之二十八
厚斋先生集卷之二十八 第 x 页
厚斋先生集卷之二十八
 劄记○孟子
  
厚斋先生集卷之二十八 第 508H 页
滕文公下
  陈代曰不见诸侯。宜若小然章。
朱子曰不忘二字是活句。(小注)
 蔡氏清曰不忘是活句。言是拚了能不顾利害。不是说定要死于沟壑而丧其元。
王良
 王良者。晋大夫。善御。九方歅之子。一名邮无正。
终日而不获一禽。(止)为之诡遇。一朝而获十。
 
按此段引王良事。重释上文不可枉尺直寻之意也。终日不获一禽。是不为枉尺而直寻故也。一朝获十禽。是为枉尺而直寻故也。彼王良。御者也。而犹不欲为枉尺直寻之事。故辞与嬖奚乘也。
舍矢如砐
 诗本注舍矢如砐。巧而力也。
射者发矢皆中而力(注)
 按此力字。即释舍矢如砐之砐字。而力二字。一本作其的。
御者且羞与射者比。比而得禽兽若丘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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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与射者比。即枉尺。得禽兽若丘陵。即直寻也。比而得禽兽若丘陵。应上大则以王。小则以霸。
如枉道而从彼。 枉己者。未有能直人。
 按所谓枉道者。是枉己之道也。然则枉道枉己。只是一事也。
  景春曰公孙衍张仪章
景春
 赵氏旧注曰景春。孟子时人。为从横之术者。
岂不诚大丈夫哉
 周礼八寸为尺。十尺为丈。人长八尺。故曰丈夫。
是焉得为大丈夫乎。丈夫之冠也。
 按下丈夫。是泛言男子之通称也。与上大丈夫。其意自别也。
女子之嫁也
 按丈夫之冠。父命之。女子之嫁。母命之。此两句皆古礼。故于此并引之。其实重在下句。故母命以下。只言女子事。不复言丈夫事。
  周霄问曰章
周霄问曰古之君子。仕乎。
 按周霄遽问古之君子仕乎。其意盖欲以此试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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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仕诸侯之意也。故到下文仕如此其急。君子之难仕何也。其意方应。大抵霄意。自初欲问君子之难仕何也。故先问古之君子仕乎。
夫人蚕缫
 月令曰季春之月。后妃斋戒。亲东乡躬桑。(东乡。迎时气也。躬桑。自采桑也。)禁妇女毋观。(不得为容观之饰。)省妇使。(减省其箴线缝制之事也。)以劝蚕事。(使尽力于蚕事也。)蚕事既登。(成也)分茧。(分布于众妇之缫者。)称事效功。(以多寡为功之上下。)以共郊庙之服。毋有敢惰。孟夏之月。蚕事毕。后妃献茧。(后妃受内命妇之献茧。)乃收茧税。(外命妇养蚕。亦用国北近郊之公桑。近郊之税十一。故亦税其茧十之一。其馀入己而为其夫造祭服。受桑多则税茧多。少则税亦少。)以桑为均。(皆以桑为均齐。)贵贱长幼如一。(贵谓卿大夫之妻。贱谓士妻。长幼。妇之老少者。如一。皆税之十一也。)以给郊庙之服。
惟士无田则亦不祭。
 按田即上文所谓圭田也。惟士之士。即上文所谓失位之士也。
先古(小注)
 祭义本注先祖也。
夫人副袆受之(注)
 祭义本注。副之为言覆也。妇人首饰。所以覆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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袆衣也。○周礼副袆皆祭服。○吴氏程曰副。编发为之。所以覆省为饰。袆衣与翚同。刻缯为翟形而彩画之。缀于衣。
缫三盆手(注)
 按缫。是绎茧为丝也。亦作缲。○方氏曰夫人之缫。止于三盆。犹天子之耕。止于三推。
三宫之夫人(小注)
 祭义本注三宫。在天子则谓三夫人。在诸侯之夫人则立三宫。半后之六宫也。
媒妁
 
白虎通妁。酌也。斟酌二氏。以成配合也。
  彭更问曰章
传食
 蔡氏清曰传。张恋反。与传车之传同。韵书驿递驿马也。
子不通功易事。以羡补不足。(止)得食于子。
 按羡。指我所有之粟布也。不足。指我所无之梓匠轮舆也。今若不以我之所有羡馀者。易其所无之梓匠轮舆。则粟与布皆积于无用。而便皆有馀矣。苟或通功易事。以其所有。易其所无。则彼梓匠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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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之类。皆为得食于我也。上言粟与布。而于此只言得食。不言衣者。省文也。盖先言此梓匠轮舆之得食于子。将以證为仁义者之不得食于子也。
曰食志
 蔡氏清曰此彭更执拗之辞也。初问谓士无事食不可则是主于食功矣。见孟子说出一段有功处。彼却逃之于食志。此所以终见破于孟子理到之言也。
  孟子谓戴不胜章
戴不胜
 
万姓统谱云戴。宋戴公之后。以谥为氏○孙氏正义曰戴不胜字盈之。
子谓薛居州善士也。使之居于王所。
 万姓统谱云宋王偃淫虐。戴不胜谓薛居州曰陈善闭邪。惟善士为能之。子善士也。独不能善王哉。居州曰子不闻乎。君犹素也。臣犹染也。染于青则青。染于黄则黄。白沙在泥。将染而黑矣。予其奈何。
  公孙丑问曰不见诸侯何义章
段干木踰垣而避之。泄柳闭门而不纳。
 吕氏春秋段干木学于卜子夏。子夏居西河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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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侯师之。因是知段干木之贤。过其闾则轼之。文侯往见干木。干木避之。文侯立。倦不敢息。○说苑缪公闻子柳贤。往见之。子柳闭门不纳。或曰子以匹夫而枉国君之驾。何若是哉。子柳曰吾闻君子道行则乐其志。不行则乐其身。天下诚有欲治之君。能行其道。则虽徒步以朝。固犹为之。不然是徒徼国君之荣也。
沦于污贱而不耻(注)
 按不耻。一本作可耻。小注辅氏说亦以为可耻。今观可字似胜于不字。然不字亦好。盖集注之说。主不及者而言也。谓此不及者。沦于污贱而不以为耻也。辅氏说主曾子子路之说而言也。谓曾子。子路云云者。是皆沦于污贱而可耻也。两说各有所主。恐不为病。
  公都子曰章
公都子曰外人皆称夫子好辩。(止)予不得已也。
 按此不得已三字当深味之。盖当治世而正道大明。人心无邪。则无所事于辩也。若当乱世。而异端充塞。人心不正。则圣贤安得嘿然坐视。任其恣肆。而终不为之辩哉。此所以为不得已而有辩也。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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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事而好自为辩也。众人不知此意。只以辩观孟子。故疑于好辩也。
天下之生。久矣。
 赵氏旧注曰天下之生。生民以来也。
洚洞(注)
 按洚洞。似是泛滥浩阔之意。
庆源辅氏曰此一治。气化人事相参者也。(小注)
 蔡氏清曰禹之一治。以人事挽回气化也。不必如辅氏云气化人事相参。尧禹同时。岂今日气衰。明日气盛。若论尧禹之生则是气化之盛矣。但非本旨。
及纣之身。天下又大乱。
 按此章节节言一治一乱。独于此必下大乱字。可想纣时之乱。其乱也极矣。尧舜既没至民不得衣食。是大槩言尧舜道衰。暴君代作而为一乱也。自邪说暴行又作至及纣之身天下又大乱。于此方言至纣而又大乱也。故大乱上。特下一又字。
庆源辅氏曰此一乱。气化人事相符者也。(小注)
 蔡氏清曰或谓此只是人事。暴君坏宫室以为污池。弃田以为园囿。干气化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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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饶氏曰暴行通上下而言。必有邪说糊涂了个理义。然后暴行始作。(小注)
 蔡氏清曰诚哉。是言。唐高宗欲废王后。许敬宗倡为田舍翁多收拾斛麦之说以赞之。然后废立始成。王安石将行新法。以罔民利。必假周礼以文之。如惠卿云有一年一变者。布法象魏之类是也。自古及今。大抵皆有暴行。必有邪说以文之。
庆源辅氏曰此一治。又气化人事相参者也。(小注)
 蔡氏清曰迹其实而观之。人事更居多焉。
致治之法。垂于万世。是亦一治也。(注)
 
按上文集注凡两言此一治也。至此始言是亦一治。加一亦字。盖夫子不得君师之位。以致治化于当世。而但以致治之法。垂于万世。其所以垂于万世者。是亦一治。故曰亦一治也。此亦字当深味之。下文吾为此惧下注所谓是亦一治者。又此意也。
无父无君。是禽兽。(止)率兽食人。人将相食。
 按章首所谓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者。至此始入题而发明之。其意以为杨墨之害。终至于无父无君。率兽食人。人将相食之地。故予不得已有此辨斥。初非好辩而然云尔○杨之道行则人皆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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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无君也。墨之道行则人皆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即便是充塞仁义也。充塞仁之极。必至于弑父。充塞义之极。必至于弑君。是所谓率兽食人。人将相食也。○孟子以异端比于夷狄禽兽。故此章自首至尾。多用夷狄禽兽字。而于此段深辟杨墨。乃曰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又曰率兽食人。盖以杨墨之道。为无异于禽兽。而前后所引夷狄禽兽。将以为證于此也。
东晋清谈。(止)梁武帝事佛。(小注)
 按东晋清谈。即言杨氏之流弊也。梁武事佛。即言墨氏之流弊也。
庆源辅氏曰是与公明仪所谓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者类矣。(小注)
 按人将相食。是孟子言。非公明仪之说也。辅氏云云。恐误矣。
吾为此惧。(止)放淫辞。
 按此惧字。与上文所谓孔子惧之惧。其意同。盖孔子以臣弑其君子弑其父而为惧也。孟子以杨墨无父无君而为惧也。○孟子既以距杨墨放淫辞为自任。则是岂端嘿而能距能放耶。必须明言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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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之道毕竟至于无父无君率兽食人之害。然后方可使当时晓然。后世明知。此孟子所以不得不极言明辨。是出于不得已也。而世人之不知者。遂以好辩疑之也。
佛老之害。甚于杨墨。(注)
 仁山金氏曰佛氏寂灭类杨。而禅定立脱之说过之。慈悲普施类墨。而平等无生之说过之。盖兼无父无君之教。而资率兽食人之患者。所以其害为尤大。
周公兼夷狄
 
蔡氏清曰伐奄灭国五十。不曾说有夷狄。但暴行邪说。无父无君者。是皆夷狄也。大抵灭国五十内。岂无夷狄。赵氏谓奄国在淮夷之北。是亦夷狄也。
我亦欲正人心。(止)以承三圣者。
 按孟子之距杨墨。所以承禹之抑洪水。周公之兼夷狄驱禽兽。孔子之成春秋也。其自任之重可见矣。○蔡氏清曰正人心息邪说。距诐行放淫辞四句。亦有序。盖人心不正。所以邪说得间而入。邪说既入。行亦随而诐矣。诐行既行。于是互相倡和。又有一段淫辞。成一篇说话文字。故云云。
厚斋先生集卷之二十八 第 513H 页
庆源辅氏曰欲人之察其心。而知邪说真可畏也。(小注)
 按此言欲人察孟子不得已好辩之心。而知邪说之真可畏也。
问邪说诐行如何分。双峰饶氏曰说既邪僻。其行必偏诐(小注)
 按异端邪僻之道。在于心则为邪心。发于言则为邪说。见于事则为诐行。初则萌于心而出于口。终乃见于行事。元非有两样。只是一串贯来也。
能言距杨墨者。圣人之徒也。
 按不曰圣人。而曰圣人之徒。盖异端与圣学。自分两边。若能言距异端。则是亦圣贤一边之人也。
  匡章曰陈仲子章
陈仲子
 高士传陈仲子字子终。齐人也。楚王遣使聘以为相。仲子曰仆有箕帚之妻。请入计。乃谓妻曰今日为相。明日结驷连骑。食方于前。妻曰左琴右书。乐在其中矣。结驷连骑。所安不过容膝。食方于前。所甘不过一肉。今以容膝之安一肉之味。而怀楚国之忧。恐先生不保命也。仲子乃相与逃去。为人灌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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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将食之
 按将。韵书奉也持也。
盖禄万钟
 按盖即上篇所谓盖大夫之盖也。盖。齐地也。
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止)不义之室而不居也。
 按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者。应上仲子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欤。抑亦盗蹠之所树欤三句。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应上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欤。抑亦盗蹠之所筑欤三句。
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止)蚓而后充其操者也。
 
按上文既曰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也。此又曰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重言之。以明其终不可以为蚓也。盖以仲子不食母之食。不居兄之室者观之。则其所操。诚绝类矣。此所以必如蚯蚓之无求于世然后方可谓充其操也。今妻之食。于陵之居。不必义于母之食兄之室。而仲子既食于妻。又居于于陵。则是终不若蚯蚓。而其操尚有未充也。苟欲如蚓而可则是虽仲子。必不得为。而亦不能为也。盖孟子之意。不是使仲子充其所操必如蚯蚓而后已也。此只是明其终不可为蚓也。
厚斋先生集卷之二十八 第 514H 页
离娄上
  孟子曰离娄之明章
离娄
 赵氏旧注曰离娄。黄帝时人也。黄帝亡其玄珠。使离朱索之。离朱即离娄也。能视于百步之外。见秋毫之末。
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
 按此道字。指仁心言。虽以尧舜之仁圣。若不行仁政于民。而全无裁成辅相之事。则民不能被其恩泽。岂可以平治天下哉。
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
 蔡氏清曰六律六吕之法。每三分而损益。隔八位以相生。如不以八十一数之黄钟。不能正夫音之宫。不以五十四数之林钟。不能正夫音之徵。是宫也徵也。必以黄钟之律而后正。不以七十二数之太簇。不能正夫音之商。不以四十八数之南吕。不能正夫音之羽。不以六十四数之姑洗。不能正夫音之角。是商也羽也角也。必以太簇姑洗之律而后正焉。繇一(句)以往。旋相为宫。而莫不皆然。然后五音始可得而正焉。
  
厚斋先生集卷之二十八 第 514L 页
五音相生之图
삽화 새창열기
 按直书宫商角徵羽者。五音清浊之序也。傍画相连于宫徵商羽角者。隔八相生之序也。○蔡氏清曰宫声八十一分。所谓分者。以秬黍实律管中取之。凡黍实于管中则十三黍之一而满分。积九十十分则千有二百黍矣。
  三分损益之图
삽화 새창열기
 
厚斋先生集卷之二十八 第 515H 页
按三分损益者。凡阳律三分其数而损一分以下生阴。阴律三分其数而益一分以上生阳。如黄钟之数九九八十一为宫。是为五声之本。三分损一。下生林钟为徵。林钟五十四数。三分益一。上生太簇为商。太簇七十二数。三分损一。下生南吕为羽。南吕四十八数。三分益一。上生姑洗为角。姑洗六十四数。三分之得二十一者凡三而零一数。其一数每三分之竟零一数。而分不尽。数不行矣。此音所以止于五者。
  
隔八相生之图
삽화 새창열기
  
厚斋先生集卷之二十八 第 515L 页
律管长短围径之数
 黄钟长九寸围九分。(凡律空围同)管最长。(长者声浊)
 林钟长六寸
 太簇长八寸
 南吕长五寸三分
 姑洗长七寸一分
 应钟长四寸六分六釐 管最短。(短者声清)
 蕤宾长六寸二分八釐
 大吕长八寸三分七釐六毫
 夷则长五寸五分五釐一毫
 
夹钟长七寸四分三釐七毫三丝
 无射长四寸八分八釐四毫八丝
 仲吕长六寸五分八釐三毫四丝六忽(馀二算)
 按隔八相生者。如子为黄钟之宫。历丑寅卯辰巳午。至未而生林钟之徵。林钟隔八生太簇商。太簇隔八生南吕羽。南吕隔八生姑洗角。此黄钟一律备五声也。十二律还相为宫。则十二律各备五声也。○西山蔡氏曰黄钟生十一律。子寅辰午申戌六阳辰皆下生。丑卯巳未酉亥六阴辰皆上生。其林钟南吕应钟三吕。在阴(自午至亥为阴)无所增损。其大
厚斋先生集卷之二十八 第 516H 页
吕夹钟仲吕三吕。在阳(自子至巳为阳)必用倍数。方与十二月之气相应。盖阴之从阳。自然之理也。(大吕夹钟仲吕。止得半声。故必用倍数。)○礼运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注律管长短之数。各有损益。又有娶妻生子之例。各有损益。如黄钟九寸下生者。三分去一。故下生林钟六寸也。上生者三分益一。如林钟长六寸。上生太簇长八寸也。律娶妻而吕生子者。如黄钟九以林钟六为妻。隔八而生子则林钟生太簇。夷则生夹钟之类也。
 十二律还相为宫之法。以黄钟一律为宫之例。推而排列如左。
 黄钟第一宫生林钟徵。林钟生太簇商。太簇生南吕羽。南吕生姑洗角。
 林钟第二宫生太簇徵。太簇生南吕商。南吕生姑洗羽。姑洗生应钟角。
 太簇第三宫生南吕徵。南吕生姑洗商。姑洗生应钟羽。应钟生蕤宾角。
 南吕第四宫生姑洗徵。姑洗生应钟商。应钟生蕤宾羽。蕤宾生大吕角。
 姑洗第五宫生应钟徵。应钟生蕤宾商。蕤宾生大
厚斋先生集卷之二十八 第 516L 页
吕羽。大吕生夷则角。
 应钟第六宫生蕤宾徵。蕤宾生大吕商。大吕生夷则羽。夷则生夹钟角。
 蕤宾第七宫生大吕徵。大吕生夷则商。夷则生夹钟羽。夹钟生无射角。
 大吕第八宫生夷则徵。夷则生夹钟商。夹钟生无射羽。无射生仲吕角。
 夷则第九宫生夹钟徵。夹钟生无射商。无射生仲吕羽。仲吕生黄钟角。
 夹钟第十宫生无射徵。无射生仲吕商。仲吕生黄钟羽。黄钟生林钟角。
 无射第十一宫生仲吕徵。仲吕生黄钟商。黄钟生林钟羽。林钟生太簇角。
 仲吕第十二宫生黄钟徵。黄钟生林钟商。林钟生太簇羽。太簇生南吕角。(至是又再生黄钟第一宫。所谓十二律旋相为宫。各有五声者此也。)
  变宫变徵
 西山蔡氏曰五声。宫与商。商与角。徵与羽。相去各一律。至于角与徵。羽与宫。相去乃二律。相去一律则音节和。相去二律则音节远。故角徵之间。近徵
厚斋先生集卷之二十八 第 517H 页
收一声。比徵少下。故谓之变徵。羽宫之间。近宫收一声。少高于宫。故谓之变宫也。角声之六十有四。以三分之。不尽一算。既不可行。当有以通之。声之变者二。故置一而两三之。得九。以九因角声之六十有四。得五百七十六。三分损益。再生变徵变宫二声。以九归之。以从五声之数。存其馀数。以为强弱。至变徵之数五百一十二。以三分之。又不尽二算。其数又不行。此变声所以止于二也。变宫变徵。宫不成宫。徵不成徵。古人曰所以济五声之不及也。(朱子曰五声相生。至于角位。隔八下生。当得宫前一位。以为变宫。又自变宫隔八上生。当得徵前一位。以为变徵。馀分不可损益。而其数又穷。故立均之法。至于是而终焉。)○又曰十二律旋相为宫。各有七声。合八十四声。宫声十二。商声十二。角声十二。徵声十二。羽声十二。凡六十声。为六十调。其变宫十二。在羽声之后宫声之前。变徵十二。在角声之后徵声之前。宫不成宫。徵不成徵。凡二十四声。不可为调。黄钟宫至夹钟羽。并用黄钟起调。黄钟毕曲。大吕宫至姑洗羽。并用大吕起调。大吕毕曲。太簇宫至仲吕羽。并用太簇起调。太簇毕曲。夹钟宫至蕤宾羽。并用夹钟起调。夹钟毕曲。姑洗宫至林钟羽。并用姑洗起调。姑洗毕
厚斋先生集卷之二十八 第 517L 页
曲。仲吕宫至夷则羽。并用仲吕起调。仲吕毕曲。蕤宾宫至南吕羽。并用蕤宾起调。蕤宾毕曲。林钟宫至无射羽。并用林钟起调。林钟毕曲。夷则宫至应钟羽。并用夷则起调。夷则毕曲南吕宫至黄钟羽。并用南吕起调。南吕毕曲。无射宫至大吕羽。并用无射起调。无射毕曲。应钟宫至大簇羽。并用应钟起调。应钟毕曲。是为六十调。六十调。即十二律也。十二律。即一黄钟也。黄钟生十二律。十二律生五声。二变五声。各为纲纪。以成六十调。皆黄钟损益之变也。宫商角三十六调。老阳也。其徵羽二十四调。老阴也。调成而阴阳备也。(蔡氏清曰十二个五则为六十律矣。又有随各律以为五音者。如黄钟之律自为其宫。则夹钟为羽。仲吕为徵。夷则为角。无射为商。此黄钟之五声也。如先天图有八卦。又八卦所生之八卦。)○朱子曰自黄钟至仲吕。相生之道。至是穷矣。遂复变而上生黄钟之宫。再生之黄钟不及九寸。只是八寸有馀。然黄钟君象也。非诸宫之所能役。故虚其正而不复用。所用只再生之变者。就再生之变。又缺其半。所谓缺其半者。盖若大吕为宫。黄钟为变宫。特黄钟管最长。所以只得用其半声。其馀宫亦皆仿此。○又曰五声之序。宫最大而沈浊。羽最细而轻清。商之大次宫。
厚斋先生集卷之二十八 第 518H 页
徵之细次羽。而角居四为者之中焉。然世之论中声者。不以角而以宫何也。曰凡声阳也。自下而上。未及其半则属于阴而未畅。故不可用。上而及半然后属于阳而始和。故即其始而用之。以为宫。因其每变而益上则为商角为变徵。为徵为羽为变宫。而(按此即隔八相生之序也)皆以为宫之用焉。是以宫之一声。在五行为土。在五常为信。在五事为思。盖以其正当众声和与不和用与不用。阴阳际会之中。所以为盛。若角则虽当五声之中。而非众声之会。且以七(匀)论之。又有变徵以居焉。亦非五声之所取正也。又曰黄钟之宫。始之始中之中也。十律之宫。始之次而中小过也。应钟之宫。始之终而中已尽也。诸律半声。过乎轻清。始之外而中之上也。半声之外。过乎轻清之甚。则又外之外上之上而不可为乐也。正如子时初四刻属前日。正四刻属后日。其两日之间。即所谓始之始中之中也。审音之难。不在于声而在于律。不在于宫而在于黄钟。盖不以十二律节之。则无以著夫五音之实。不得黄钟之正。则十二律者。又无所管。以为本律之宫也。
  候气
 
厚斋先生集卷之二十八 第 518L 页
西山蔡氏曰候气之法。为室三重。户闭涂衅必固。密布缇缦。室中以木为案。每律各一。按内卑外高。从其方位。加律其上。(十二月各当其廉。斜埋地下。入地处卑。出地处高。如黄钟管埋子地上。头向南。)以椴灰实其端。覆以缇素。按历而候之。气至则吹灰动素。小动为气和。大动为君弱臣强。专政之应。不动为君严猛之应。其升降之数。在冬至则黄钟九寸。(升五分一釐三毫)大寒则大吕八寸三分七釐六毫。(升三分七釐六毫)雨水则太簇八寸。(升四分五釐一毫六丝)春分则夹钟七寸四分三釐七毫三丝。(升三分三釐七毫三丝)谷雨则姑洗七寸一分。(升四分口口五毫四丝三忽)小满则仲吕六寸五分八釐三毫四丝六忽。(升三分口口三毫四丝忽六)夏至则蕤宾六寸二分八釐。(升二分八釐)大暑则林钟六寸。(升三分三釐四毫)处暑则夷则五寸五分五釐一毫。(升二分五釐五毫)秋分则南吕五寸三分。(升三分口口四毫一丝)霜降则无射四寸八分八釐四毫八丝。(升二分二釐四毫八丝)小雪则应钟四寸六分六釐。
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为阳(注)
 黄钟。(复卦)阳气钟黄泉而出也。钟者踵也。律有形有色。五色莫盛于黄。故阳气钟于黄泉。孳萌万物。为六气元也。位于子十一月。
 
厚斋先生集卷之二十八 第 519H 页
太簇。(泰卦)太大也。簇凑也。言万物随阳气太簇而生也。位于寅正月。
 姑洗。(夬卦)姑故也。洗鲜也。万物去故就鲜。改柯易叶。莫不鲜明。位于辰三月。
 蕤宾。(姤卦)言阳气幼小。故蕤萎而不用之。故曰宾。位于午五月。
 夷则。(否卦)夷伤也。则法也。言万物始伤。被刑法也。位于申七月。
 无射。(剥卦)射终也。言万物随阳而终。当复随阴而起。无有终已也。位于戌九月。
大吕夹钟仲吕林钟南吕应钟为阴(注)
 大吕。(临卦)吕助也。谓阳气方生。阴气助宣。位于丑十二月。
 夹钟。(大壮卦)夹孚甲。言万物孚甲。种类分出也。又当阴阳相夹也。位于卯二月。
 仲吕。(乾卦)言万物尽旅而西行。又谓阳气盛长。阴助成功也。位于巳四月。
 林钟。(遁卦)林。茂也。盛也。又林众也。万物成就。积类众盛也。位于未六月。
 南吕。(观卦)南任也。谓时物皆秀。有怀任之象。阴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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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功。助阳成功也。位于酉八月。
 应钟。(坤卦)应和也。谓岁功皆和。阳收功而聚之也。又阳气应不用事。阴杂。阳气闭塞。万物作种也。位于亥十月。
律以统气类物(小注)
 按统气。言统阴阳之气也。类物。言万物皆以律分类也。
吕以旅阳宣气(小注)
 按旅。助也。言阴之助阳宣气也。
一日林钟(止)六曰仲吕(小注)
 
按此律历志所论六吕之序。与集注不同何也。盖六吕以大吕为首。故始大吕次夹钟次仲吕次林钟次南吕次应钟。此自大吕顺数之次序也。黄钟第一宫。隔八下生以林钟为首。故始林钟次南吕次应钟次大吕次夹钟次仲吕。此自林钟顺数之次序也。律历志说与集注不同其序者。此也。
三统之义(小注)
 按汉律历志曰天统始于子半。地统始于丑初。人统受之于寅初。此所谓三统。指天地人三统。
今有仁心仁闻。(止)不行先王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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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仁心仁闻。即上文所谓尧舜之道也。先王之道。即上文所谓仁政也。然仁心仁政。初非二事。在心则为仁心。发于政则为仁政。尧舜以仁心行仁政者也。惟后世之君虽有仁心。而不能扩充。以行先王之政者有之。虽有仁政。而不本于心。只依样于政教法度之末者有之。故下文统而言之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政不足以自行。○此章大抵以法先王为主。故章内凡四言先王字。
徒善不足以为政。(止)不能以自行。
 按善即上文仁心仁闻也。政即上文先王之道也。盖虽有仁心仁闻。而不行先王之道。则其所谓仁。为徒善而不足以为政矣。虽有先王之政。而又无仁心以为之本。则其所谓政。为徒法而不能以自行矣。
朱子曰所谓文章者。便是文饰那谨权审量读法平价之类。(小注)
 沙溪曰近思录叶氏注文章。文法章程也。此与朱子说异。
庆源辅氏曰过差。谓用意过当处。(小注)
 按集注曰所行不过差。今辅氏以此为用意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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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用意二字与所行二字。有不同者。未知如何。
圣人既竭目力焉。(止)仁覆天下。
 按既竭目力一条。应首段离娄之明既竭耳力一条。应首段师旷之聪。既竭心思一条。应首段尧舜之道。于此更为提起。以结首段之意。
制为法度。以继续之。(注)
 蔡氏清曰此法度字。该规矩准绳六律不忍人之政也。
其用不穷。而仁之所被者广。(注)
 按其用不穷。释不可胜用。仁之所被者广。释仁覆天下。
庆源辅氏曰耳目言力。(止)心之官则思也。(小注)
 按集注曰既竭耳目心思之力。是则以力字统言于耳目心思之下也。辅氏说与此小异。
双峰饶氏曰仁政虽自圣人。而亦自圣人而止。(小注)
 按亦自圣人而止一句。语意不畅。上文辅氏曰不为法度则圣人之耳目心思。止于圣人之身而已。不能遍天下与后世也。如此然后其意方明白。
故曰为高必因丘陵。(止)不因先王之道。可谓智乎。
 按此段专为上文继之以不忍人之政一段说。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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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既有仁心仁闻。而其为政又能行先王之道。则譬如为高者因丘陵。为下者因川泽。用力少而成功多。是智者因势顺理之事也。不如此则不智甚矣。故以可谓智乎结之。○此是礼器说。而孟子引之。故有此故曰二字。
上无道揆。(止)所存者幸。
 按此段言在上者不能行先王之道也。由不行先王之道。故有上无道揆以下六者之弊。而其国之所存者。是侥倖也。○蔡氏清曰六者重在上无道揆。正是不仁在高位。至于下无法守。则播其恶于众。而丧亡无日矣。
工不信度
 朱子曰工是百官守法度者。
上无礼。下无学。(止)丧无日矣。
 按此段亦言不行先王之道。故在上者无礼。在下者无学。乱民起而其国之丧亡无日矣。上言所存者幸。其下语犹宽。此言丧无日矣。其意益切矣。
邹氏曰自是以惟仁者至此。所以责其君。(注)
 按责其君者。盖责其君不行先王之道也。
诗曰天之方蹶。无然泄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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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引此诗者。盖言在下者不能法先王之道也。
故曰责难于君谓之恭。(止)吾君不能谓之贼。
 按责难于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者。是能法先王之道之事也。吾君不能谓之贼。与上文所云者相反。是不能法先王之道者也。
邹氏曰自诗云天之方蹶至此。所以责其臣。(注)
 按责其臣者。盖责其臣不行先王之道也。
  孟子曰规矩方圆之至也章
孟子曰规矩。方圆之至。(止)人伦之至也。
 按此章承上章规矩准绳而言。盖亦言当行先王之道也。所谓圣人。是指先王而言。以下文所引尧舜事观之可见。
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
 按尧舜是尽其为君臣之道者。后之欲尽人伦之至者。当以尧舜为法。譬如人之欲为方圆者。当以规矩为准则也。○上章自仁者在高位以下责君。自天之方蹶以下责臣。此章又合言君臣当各尽其道。而所以尽其道之事。惟在法尧舜而已。
暴其民甚则身弑国亡。
 按暴其民三字。即承上文贼其民而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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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源辅氏曰幽厉。虽未至于身弑国亡。(小注)
 按幽厉不如桀纣之永亡其国。然厉王走死于彘。幽王为犬戎所弑。则所谓未至于身弑者。未知其如何也。
  孟子曰爱人不亲章
孟子曰爱人不亲反其仁。(止)反其敬。
 按此三句。皆以自反为重。当观一反字。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
 按行有之行。即上段所谓爱人治人礼人是也。
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按此引诗以结上文之意。盖永言配命。即上段反求诸己之意也。自求多福。即上段天下归之意也。天下之人归之则岂非多福也。○蔡氏清曰此命以理言。
庆源辅氏曰多福。本乎自求。(小注)
 按辅氏此说。似以自求为自反之意。然诗之本旨。盖言自求多福。本于永言配命。非本乎自求也。
  孟子曰为政不难章
孟子曰为政不难。(止)溢乎四海。
 按沛然德教溢乎四海。即上文所谓不难之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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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饶氏曰集注世臣大家是两项说。(止)贵官之家。(小注)
 按世臣大家。似指世世大家之臣而言也。今饶氏分作两项。以世臣为非一代之臣。以大家为一时贵宦之家。恐失集注本旨。
  孟子曰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章。
孟子曰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止)逆天者亡。
 按有道之世。小德役于大德。小贤役于大贤。此理之自然者也。无道之世。小者役于大者。弱者役于强者。此势之当然者也。理之自然者。固可谓之天。而势之当然者。亦不可不谓之天也。故曰斯二者天也。○大小者俱无德。则以一时强弱之势。而小者弱者见役于大者强者。即下段所引齐景公受命于吴是也。如或大者无德。而小者有德。则其贤其德。足以胜势力。而昔之强大者。反役于弱小者。即下段所引师文王为政于天下是也。此一章主意。专在于师文王一段。盖师文王而行仁政。则小者变为大。弱者变为强。而可以为政于四海。无敌于天下。此理之必然者。其大小强弱之势。不须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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耻受命于先师
 按先师之先字可疑。恐如昏礼所谓先妣之嗣之先字也。不然则恐指古人而言。如下段所谓师文王是也。于此必言先师者。以上有师大国之师字故也。○蔡氏清曰先师不是已亡之称。如所谓先生先辈之先。故得亲受其命。孟子分明云是犹弟子而耻受命于先师也。对弟子言。安得谓是指亡者。
  孟子曰不仁者。可与言哉章。
孟子曰不仁者。可与言哉。安其危利其菑。乐其所以亡者。
 按此不仁字。即承上章不以仁三字而言也。○危菑二者。尚未至于亡。故直曰安其危利其菑。惟亡则虽至不仁者。必知其所恶。故乃曰乐其所以亡。所谓所以者。即荒淫暴虐。所以亡之事也。盖是将来必亡之道。而时未至于亡也。故不仁者不知而反乐之也。若已至于亡。虽不仁者。岂以为乐哉。须看所以二字。
孔子曰小子听之。(止)自取之也。
 按引此孔子之言。以为上文败亡自取之證。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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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在自取二字。
此章言心存则有以审夫得失之几。(止)祸福之来。皆其自取。(注)
 按有以审夫得失之几。则不为私欲所蔽而福于是来。此则福之来。是由我而自取也。无以辨于存亡之著者。为私欲所蔽而祸于是来。此则祸之来。亦由我而自取也。
庆源辅氏曰得失之几。至微也。存亡之实。至著也。安利乐。得失之几也。亡国败家。存亡之实也。(小注)○新安陈氏曰心存则明哲。得失之几微。即能审察之。审侮毁伐之几于自取之初。是也。心不存则昏蔽。存亡之已著。亦不能辨。安其危利其菑。乐其所以亡是也。(小注)
 按几者。欲动未动之间也。著则昭然呈露矣。盖仁者。不失其本心而无私欲之蔽。故虽得失之欲动未动者。能有所审察。而无安其危利其菑乐其所以亡之事也。不仁者。失其本心而为私欲所蔽。故虽存亡之昭然呈露者。尚无所辨别。而乃有以危为安。以菑为利。以所以亡者为乐之事也。其一祸一福。只在于仁与不仁者之自取尔。然则朱子所谓得失存亡四字。包安危利菑乐亡三者。相对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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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此外别无他意。惟微著二字。有轻重之分耳。今辅氏陈氏。以得失之几存亡之著。分而论之。或以安利乐。为得失之几。亡国败家。为存亡之实。或以侮毁伐。为得失之几。安利乐。为存亡之著。恐皆失其本旨。未知如何。
  孟子曰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章。
民之归仁
 按归仁之仁。即上文所谓所欲与聚。所恶勿施者是也。
今之欲王者。犹七年之病。(止)终身忧辱。以陷于死亡。
 
按七年之病。喻民之困瘁。三年之艾。比于仁。言今天下之君。欲王者。当志于仁。须如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盖艾施于病则虽沈痼之久。可以差矣。仁施于民则虽困瘁之甚。可以救矣。
  孟子曰自暴者。不可与有为章。
说没这道理(小注)
 按其意似是言。自暴者其所说。顿没了这道理也。
  孟子曰道在迩而求诸远章
孟子曰道在迩而求诸远。(止)求诸难。
 按亲亲长长。道也。亲之长之。事也。然凡事之合理
厚斋先生集卷之二十八 第 524L 页
者便是道。初非有二也。道在事中。故集注曰道初不外是也。
  孟子曰居下位而不获于上章
欲此理之在我者。皆实而无伪。(注)
 按此欲字。释思诚之思字。
朱子曰思诚上面。又更有工夫在。(小注)
 按所谓更有工夫。即正心修身以上之事也。
庆源辅氏曰感与应。皆非自外也。(小注)
 按朱子曰内面才感。外面便应。以此观之。则辅氏所谓感与应。皆非自外者。似差矣。未知如何。
双峰饶氏曰人要为君取信云云。这是推原诚身效验如此。(止)诚到至处。自能动物。初无先后之分云云。(小注)
 按饶氏以诚身效验言者。是正释本文之意也。以工夫言而曰无先后之分者。是推衍别意。以释本文之馀意也。盖以本文观之。分明有先后次第也。
云峰胡氏曰此所谓思诚。即中庸所谓诚之。其工夫兼知行而言。思诚者。修身之本。是修身以知行为先。(小注)
 按胡氏所谓修身以知行为先者。恐有病。以大学
厚斋先生集卷之二十八 第 525H 页
言之。格物致知。属知一边。正心修身。属行一边。而今曰修身以知行为先。则是修身之行之外。又有所谓思诚之知行。为修身之本也。岂不错耶。且朱子曰明善为思诚之本。所谓明善。即知工夫也。然则思诚之不兼知而言者可知。而今曰兼知行言。亦未知其如何也。
  孟子曰伯夷辟纣章
作兴。皆起也。(注)
 沙溪曰注作兴皆起也。作当属文王。兴当属二老。直解作是起而在西伯之位。兴是奋起兴发之念。小注及谚解作兴皆属文王。非是。○按朱子楚辞注曰太公辟纣。居东海之滨。闻文王作兴而归之。其间下一而字。意尤分明。
萧何所谓养民致贤。以图天下者。暗与此合。(注)
 按养民。即所谓善养老者是也。致贤。即与所谓伯夷,太公之来归同意。故曰暗与此合。
诸侯有行文王之政者。七年之内。必为政于天下矣。
 按今之诸侯。有能行文王养老之政。则当时之大老。亦将皆为来归。必如伯夷,太公之归文王矣。所谓文王之政。即上文所谓善养老者是也。
  
厚斋先生集卷之二十八 第 525L 页
孟子曰求也为季氏宰章
无能改于其德
 按季氏。鲁之强臣。凌分僭礼。无所不至。则此不当言德也。今曰改于其德何也。曰此当观改于其德之一于字。使求也以善而导季氏。去其前日之强僭。而能改于善。则此便是改于其德也。故不曰改其德。而曰改于其德也。
连诸侯者次之
 蔡氏清曰所谓连诸侯。使相攻伐者。亦害民者也。但不身任杀人之事。故以为次。
  
公孙丑曰君子之不教子章
孟子曰势不行也
 蔡氏清曰少读此章。每疑孟子全以情论。而不据理。既已熟读。只得势不行也一势字而解。盖父之教子理也。而其不亲教者势也。理无不可。而势则或有不行故也。非父子皆不可亲教也。父贤而子又贤。何须必易而教之。
父子之间。不责善。(止)不祥莫大焉。
 按下篇第三十一章曰夫章子。子父责善而不相遇也。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也。与此章之意。互相
厚斋先生集卷之二十八 第 526H 页
发明。所谓不相遇。即离也。所谓贼恩之大。即不祥莫大之谓也。○父子之间。观此一间字。非但言父之责善于子也。子之责善于父者。可知也。
  孟子曰有不虞之誉章
双峰饶氏曰誉本是美人之好处。但对毁字说则二者皆有不得其真之意。(小注)
 按饶氏对毁字之说似有病。夫以孔孟程朱之圣贤。当时亦有毁誉。此亦以为其誉与毁对。而谓不得其真耶。
  孟子曰不孝有三章
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蔡氏清曰按尚书舜既克谐以孝。瞽瞍允若。然后四岳举之。尧乃妻之。则当无不告而娶之事。理亦甚正。但孟子之文。必有来处。或者以为瞽瞍允若。而嚚母傲弟未必尽化。则告不得娶。似亦有之。
  孟子曰仁之实。事亲是也章。
孟子曰仁之实事亲。(止从)兄是也。
 按仁之道至大。如事亲仁民爱物。莫非仁也。然仁之实。以事亲为本。推事亲之实。可以至于仁民爱物也。义之用至广。如从兄忠君悌长。莫非义也。然
厚斋先生集卷之二十八 第 526L 页
义之实。以从兄为本。推从兄之实。可以至于忠君悌长也。譬之于木。事亲从兄。如木之核实也。仁民爱物忠君悌长。如木之枝柯条叶也。核实。即枝柯条叶之本也。事亲从兄。即仁民爱物忠君悌长之本也。
有子以孝为为仁之本。其意亦犹此也。(注)
 按观此其意亦犹此五字。盖只言其所谓孝悌为为仁之本者。其意犹事亲从兄。为仁义之实而已。辑注蔡氏偏言专言之说。似过于精巧。未知如何也。
智之实。知斯二者不去。(止)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
 按不惟知之知而不去。然后方可为真知也。若但能知之。而不能守之。则岂可谓知之真也。终至于去矣。○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当看此不知二字。盖不知云者。言其乐既深。不知不觉自然形见于外。而无勉强安排之意也。○生者乐之初也。至于恶可已则乐之深也。又至于足蹈手舞则乐之极矣。
双峰饶氏曰前面事亲从兄是。为仁之本。后面智礼乐。是道生。(小注)
 
厚斋先生集卷之二十八 第 527H 页
按论语所谓本立而道生者。言孝弟立而仁义之道自此而生也。今饶氏引以为證。而以事亲从兄为本立。此则是也。以智礼乐为道生。恐失本旨也。
莆田黄氏曰前四个是也字。都是说用工处。到乐处便不说是也字了。(小注)
 按黄氏所谓用工等说。未知果得本旨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