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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水斋先生文集卷之七
寒水斋先生文集卷之七 第 x 页
寒水斋先生文集卷之七
 书
  
答李子雨(濡○壬午闰月)
炎势乍残。不审台候佳重。今年雨水支离。峡江凡四涨。而犹不及丁卯畿甸之成海。或由于关东之巨浸耶。无论被灾多少。考之前史。其应不祥。此际悬象又如彼。诚极忧虞。执事佩国家安危。其有所默筹者耶。古人安不忘危。今人处危若安。此何故也。深惩此弊。千万警惕。以副朝野之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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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李子雨(丙戌七月)
别纸谨领谕意。如早引退。可无向来之狼狈。岂不好哉。然从今谢世。永免忧虞。亦非晚也。文叔何足羡哉。仲和进退。愚以为至冤未伸则当含痛终身。死于沟壑。若 圣心悔悟。出于至诚恻怛。幽明之间。一毫无憾。则亦当许国尽瘁。糜粉为期。此在其心之自断。非外人之所可指挥也。若夫中心不欲出。而只以一谢为塞责地。则愚未知是何道理。窃恐益有伤于分义也。如何如何。望更商研。
与李子雨
西米事。初出于朴泰淳疏。庙堂通共议断云。而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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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者或云右相专主。或云台监专主。何言为是耶。李台疏后。领相一辞即出。而台则久入不出。未知当初有发端事耶。抑末后主张。都在于台监耶。何故独任其咎也。全不知首末。可郁可郁。然事已至此。言出人口。则在我应之之道。只宜引咎自责。期于谢退。庶几无拂于舆情。自安于私分。近有言台监深怒李台云。此言决知其不然。而如或有髣髴者。恐未深思。愚意不但不可怒。虽丁疏他人尚可论其用心之公不公。而在我似不当诋斥言者。盖遇变处谤。道理如此。不然恐辗转层激。渐至不好境界。将无以收杀。幸须商量焉。
与李子雨(己亥三月)
伏闻 圣患近有所加。忧虑何极。就中礼安章甫以栗谷先生于退溪。有及门请益之事。将立祠于陶山近处。主守颇有助成之意。甚盛举也。座下若与之相熟。望须送简加鞭如何。
答李启以(光夏)
兄之平生慎密。弟岂不知。而但当此之时。身居宰列。而得免人之指目。岂不诚难事哉。以此居常奉念之矣。近日亦未闻有一言出于兄口。而但有人颇谓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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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真个少论。不知兄何以得此声哉。此弟之所以深忧过虑者矣。今承别纸所示。令人洒然。是故人知我而我不知故人。其以不相信责我者。甚是甚是。虽浮百罚大白。只当泥首而愧谢矣。然做时终不如说时。更加珍勉。无或少忽如何。大抵被人指目者。非必自身有所为而得此名。每因侪流过从。不知不觉浸浸入其科臼矣。今之所谓少辈者。亦岂不是士大夫。而其中一队人不可不远之夬夬。不然他日之悔。有不可胜言者。兄不可不知。故并以奉白。下谅焉。
与赵子直(相愚)
昔我同春先生病中谓尤庵先生曰。彼高山仰止。揭之壁者。心实拟之于公也。斯诚至言也。今日诸人凌踏尤翁如彼。兄若思师旨。何不以一言提醒后辈耶。往在甲子岁。兄寄弟书曰。尼事实斯文之阳九。今亦不改前见否。杨津联枕之夜。兄谓弟曰我则无可虑。叔范难恃。君须善导。此言亦记得否。沧桑百变。老仙不死。手抚金狄。坐谈前生。今日吾侪说旧。无乃近此耶。好笑。
与赵子直
尤庵先生德望如泰山北斗。举世无不尊仰。至尼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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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师以来。雌黄之说稍稍而起。四五年间。所谓少论者。全不敬畏。构捏虚无。极其无状。几于半国皆然。于是鑴,积之党得以藉其说。酿成大祸。当时论己巳之事者。必以尼尹为作俑者。可谓得其实状也。祸初即以尼尹为大司宪。且所谓伸鑴之冤者。必先以尼尹为證左。彼辈声势之相倚。即此亦可皎然也。
答李养叔(颐命)
 父死未殡。服祖以周。以此说推之。父虽先亡。犹不忍死之。至于服祖以周。况今祖母先亡于父在之日。则长孙之不为承重。似无可疑。而犹论代服与否。至谓服可再制者何耶。抑承重与代服。有二义耶。
礼曰。自仁率亲。等而上之。自义率祖。等(一作顺)而下之。此言以仁则父亲于祖。以义则祖重于父也。父死未殡服祖以周之说。出于贺循。是则父与祖之间。显有轻重。断非礼意。杜佑之载于通典。寻常未晓。祖死父亡则嫡孙承重。义当然也。俗所谓代丧二字。礼经无文。唐荆川集论之详矣。
 嫡子未终丧而亡。嫡孙承重。亡在小祥前则于小祥受服。亡在小祥后则只伸心丧三年而除。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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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推之则今父丧在祖母小祥之后。其不为受服似明矣。而沙溪以为只伸心丧。未知恰当者何耶。且司马操驳徐裴之说。以为外襄终事。内奉灵席。为练祥禫祭。可无主之者乎。又以为丧必有服。所谓主祀所谓有服。皆所以言代服之不可已而并称禫祭。则小祥后犹可代服耶。
先师答美村书论此颇详。故誊呈。宋洗马之孤追服祖丧。盖知有此书故也。
  来谕祖父死后父死者。期以后不制服。只心丧云云。问解老先生以练后只伸三年。为未知恰当。则其意可知矣。通典何承天之说。以为当须中祥乃服练云。恐此说为可行无碍也。盖只伸心丧则于大祥将何如。故鄙意每以何说为得。
 小祥后犹可代服则受服当在何时。若以小祥后之故。不为代服。则当为心丧。其服色当何如。若不为心丧则其出入祖母几筵之时。当用何服乎。
愚以为小祥后不可不代服。其父成服后。即当受祖服。何可一日无服乎。出入祖母几筵时。当服祖母齐衰服矣。
 勿论代服与不代服。代主其丧则决矣。其行祖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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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时祝辞当如何乎。
既曰主其丧则何可不服丧乎。既服其丧则大祥之祝。当用恒用之文。
 若不为代服则祖母丧有禫乎无禫乎。若行禫祭则当在何时乎。嫡子虽亡。冢妇尚在。又有次丧人。嫡孙虽不代服。犹不可不禫乎。不禫则次丧人于大祥后当服何如服乎。
嫡孙在父丧中则祖母之禫不可行也。诸父于当禫之日。设位而除禫服为宜。
与李养叔
松崖金公事迹。伏想执事已悉其槩。而其详在老先生所撰神道碑中矣。其平生贞操伟识。冠冕搢绅。而丙丁以后出处。略与二宋先生同调。至其遗疏一篇。可质神明。 国法非职正二品以上身所自致者。必 筵白而后有易名之典。故老先生尝语其子弟曰如得好机会。吾当建请。适值祸变。事未谐矣。顾今惯识此老者。宜莫如执事。未可一陈于 筵席否。第此奉禀乐静,市南诸君子。皆位不应谥。而因 筵臣之请。有 特命。以此援例不妨耶。
答金达甫(镇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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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庭追配。曾有前例。左揆之持难。诚不敢知。然此系朝家大事。非草野之贱所可干预。而但闻台意拟以二先生分配于 两朝。此则于愚见不能无疑。盖二先生之于 孝庙。一时遭逢。同为同德之臣。则同配 孝庙之庭。事理当然。今欲分贰。未知何意。如曰春堂契合尤隆于 显宗朝。故如此云尔。则窃恐未安。幸更思之。顷日燮儿之来传台意也。酬酢如右。今承俯询。略此申布。
答宋玉汝(相琦)
 妻丧祝
齐体之丧。不可以卑幼论。然备要既去敢昭告之敢字。则尊灵之尊字亦改以他字。似益精当耶。此亦臆说。须问两师门已行之规。
 遣奠脯
今世不用苞筲。遣奠之脯。盛以祭器。纳于灵车。到山次设之。奠时去之。盖葬前则灵座之前。不可一刻无食物故也。
 舒绢叠衣
别以绢一条舒之。而次叠一衣藉其首。仍卷两端补其首之两傍。与肩相齐。此在家礼辑览小敛条。井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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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丧时行之如此。绢用全幅长可三尺。(用布帛尺)
 禫时网巾
网巾白黑𩮰。是效家礼黪义。然世人皆不行。以极粗黑𩮰为之。有何所妨。祔后布网巾。昔年文谷,老峰皆著之。师门亦以为可。
 祖奠后夕奠
祖奠既行于临夕。则夕奠更不设行为宜。
 内丧入哭
内丧入哭者。虽同姓不可太无限节。袒免之外则似未安矣。异姓戚谊若切近则平日虽偶未及升堂。入哭有何不可。
 心丧中受吊
祥事已过。虽在心丧之中。恐不可受吊。但至亲则自别。虽哭而相见。似无不可。易所谓丧过于哀者。无乃指此等耶。
答闵静能(镇厚)
孝庙朝凡系可讳文字极秘之。至使 显庙袖传于先生总府直所。其后先生撰志文时。 显庙使都监守先生所住舍。禁人往来。又 命都监总相该郎外。诸堂郎皆不敢见志文。先生亦尝谕以前后 御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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览即丙之。只末后一书藏于家。不使子弟见之。其严密可知也。到今全无忌讳。至发于朝报。此何故也。愚未晓也。且以今日爻象言之。书牍杂著。多有碍人眼目者。不宜轻出。愚意欲姑誊七八件。藏之深山及可信处。则虽百年之久。此集万无泯灭之理矣。然人之所见。本自不齐。安知己见之必是也。只于亲旧之问。略吐胸中所蕴而已。顷者同甫移书。欲以活字先刊疏章。且言洛中诸公主张刊议者甚多。此是斯文大事。何敢以一人之见。沮止众论乎。以此不得不许。旋又念刊役既举。则不但疏章。如序记诗文等不必讳者。不妨并刊。故此意亦言于尹瑞膺矣。今闻座下建白于 筵中。令芸馆印出。唯望诸君子十分精抄。作四五十卷。名以全集。若其可讳者。以别集续集为号。追后印出似宜。大抵彼此均是为师门至诚。愚虽迷滞。何敢以 筵达时不与闻。有介于怀也。朱子修整南轩集。疏章无抄录。深意可知。沙溪集可讳者。不比今日文字。门下与子孙甚多。力非不足。而易箦后五十五年乙丑。因 上命乃行于世。其慎重如此。然别集一册则藏于本家而不刊矣。今事曾与睡村台相议。亦与鄙意无参差矣。未知今日与此台相议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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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子孙之意则虽誊出亦以为嫌。未知与之消详否。
答闵静能
 昔年侍坐于尤庵先生。语及宋监察国荩。先生曰此人为监察时差祭。诣祭所闻其同气之讣。而仍为将事。台谏请削版矣。对曰既已受香。虽闻同气之讣。恐不敢径出矣。先生曰何可不经出也。镇厚窃思之。监察或可有推移之道。至于献官则既已填祝之后决难变通。先生此教。恐不无窒碍处。近阅礼。杂记云大夫士将与祭于公。如诸父昆弟之丧。既宿则与祭。卒事出公门。释服而后归。其他如奔丧之礼。疏曰既宿。祭前三日将致斋之时。既受宿戒。必与公家之祭云云。据此则凡差祭之人既受誓戒。虽遭重制。皆当参祭矣。今则受誓戒在于祭前七日。其间固不无变通之道。而至于受香之后。事体尤别。与祭卒事。出公门释服而归。恐有不可已者。如何。
受香之后事体尤别。卒事后释服而归。盛教无间然。
 左传昭公十五年二月癸酉禘。叔弓莅事。籥入而卒。去乐卒事。礼也。注曰大臣卒。故为之去乐。而终禘祭之事。得礼之变云云。今于国家大小祀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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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际。若有大臣之丧则皆当去乐而卒事乎。若以停朝市为限则三日似太远矣。只于丧在受香后者用此礼乎。伏乞财教。
大臣丧去乐卒事。左传注说似可遵行。丧在受香后者用此礼。鄙意亦与盛见无异。
与闵静能(戊戌二月)
愚自少陪华阳丈席。惯闻师教。每称泽堂公虽自沈晦。世不知其学问大家。而观其遗集。一遵程朱成法。无一言少差。且其居家律身。无一事少违绳墨。真近世贤公也。先师于泽老。未曾一拜。而操文拜墓。具道其向慕之实。此在遗稿可考也。今闻泽爷议谥。以文靖为首望。署经之状。已移政府。而或者以文字之注道德博闻为过。不无持疑云。朝廷既以先师为百世儒宗。其所定论。宜为公案。而独不见信于尊慕之地。则其为丑正辈藉口之资。而害世道不少。岂不深可闷哉。先师序其文集。既曰。义理之精。论议之正。可以羽翼斯文。裨补世道。又于谥状。许以独立。惟大贤做得如此。而不为儒贤。非愚之所可晓也。今之议者。岂亦未尝见先师此等文字。而汎然发说耶。若尔则取考文字。可即解疑。倘已见知而犹有云云。则所见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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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其视先师似让一头。何不从师说。而为此别意见乎。台必有士流间所闻。示破如何。似闻领台亦有甚么意思。岂其然乎。望以此纸奉览。探其意下而回示如何。
答闵圣猷(镇远)
显宗丁未。有汉人数百漂到耽罗。皆华服华语。其中陈得等数人颇能文晓事。自言 永历皇帝方保有江南。克绍 崇祯之统。吾属即其人也。且其行装中有 永历玺书数纸。牧使洪宇亮据实密 启。于时三事位不备。右相郑公致和独掌庙议。欲执解于北。金尚书佐明赞助。将遣备局郎渡海押来。先人时在散班。闻而涕下曰。 国事至此。吾虽不在言地。岂忍含默乎。亟上密疏。痛陈君臣大义。有雠视 上国之人。投之饿虎之口。甘心得罪于天下后世等语。不报。时尹体元倡同志数人。方具一疏。尚夏亦忝太学斋任。与若干儒生拟上贴黄之章。一日先大监辱临鄙家。教尚夏曰。余屡以此事争于 筵席。自 上不无听纳之意。而恐语泄生事。趑趄未决。若儒疏入于此际则 上必以为事已宣露。如此则岂不有害于密勿之机乎。子须姑停疏举。亦以此力言于士友。俾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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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迟。尚夏奉诺。其后屡造门屏。以诇庙谟。先大监曰我有一策。朝廷若差我济牧。我当随便善处。他日事发。我自当之。庶不为 君相之累矣。日昨以此陈。乞于 筵中。亦尝力恳于相公。而相公峻拒不纳。没奈何矣。然此外无长策。当不住申请矣。后日 筵中终以执送为决。太学疏及体元诸人疏一时 上彻。而皆不得力矣。先大监每言及此事。慷慨悲咤。不能自胜。虽位卑力孤。言不见用。其忘身体国炳炳丹忠。可谓质诸鬼神而有辞于后世矣。然其事秘。人莫知之。又可恨也。先大监一日谓余曰今日诸宰会处。元祯忽攘臂而言曰。彼人事之已数十年。当待以诚信。相公曰公言是矣。左右默默无敢言其非。世道人心。一至于此。良可痛惋。
答闵圣猷(庚午)
 九数之目
魏刘徽曰九章算经。乃汉张苍等。删补周公之遗书也。周甄鸾作草。唐李淳风重注。杨辉以为黄帝之书。盖未之考尔。一曰方田。(量田地之法。)二曰粟布。(粟者米也。布者钱也。盖以钱籴米多寡之数。)三曰衰分。(衰等也。贵贱之等不同。廪禄之数亦异也。)四曰少广。(截纵之多。益广之少。)五曰商功。(修筑堤墙开沟渠之法也。)六曰均输。(均平也。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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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也。以均远近输送之劳费也。)七曰盈朒。(假设有馀不足之法。以求隐互难见之数。)八曰方程。(程者木也。方者所致行列方正也。数之杂糅难算者。立行列以求之。)九曰句股。(量山量水。以土圭测日影之类。○右见见行详明算法。)
 众皆若是
仪礼郑玄注。众谓诸卿大夫同在此者。皆若是。其视之仪无异也云。
 君亲临之
此章亦出孝经。而父母生之上。有父子之道天性君臣之义十字。盖谓父子之道是天性。而且兼有君臣之义云也。其注曰易曰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以父之亲言故曰续莫大焉。以君之尊言故曰厚莫重焉云云。考见则可详也。此章方说父子之亲。不应遽及君臣之义。真氏所释。似失本旨。(谚解所释。似谓父有君与亲之道云。而来示以为君有君与亲之道。恐未详。)
 附远厚别
仪礼昏义郑注。同姓或取。多相亵也。贾疏曰取异姓者。所以依附相疏远之道。厚重分别之义。不以相亵。故不取同姓也。(集成之说。本出于此。而中间去一相字。故使人或错看矣。然疏家本意则疏远。是远嫌之意也。)礼记郊特牲注附远。附犹托也。托于远嫌之义也。厚别。重其有别之礼也。此注亦与疏说相符。
寒水斋先生文集卷之七 第 149H 页
可以参考也。
 听必恭
此条虽承上文长者而言。而既别为一段则其所谓听必恭。恐乍看不知听谁人言。故注必下亦谓字也。盖不唯儳长者之言为可戒。而于听长者言之时。亦必正容而恭听。
 尊客之前。让食不唾。
曲礼与不叱狗。本作两段。各说一事。而小学合为一段。故不免起径庭之疑。此等处。正合详察。
 民生于三
沙溪先生以五生字。皆作生出之意。愚尝以此说为定论。盖父生而非父不生二生字。正言生出之义。民生于三报生以死二生字。推言生之族之义。而所谓生族云者。犹言其恩义。与生我者一类也。
 天之所生(止)人为大
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本孔子答曾子之问。而载于孝经者也。乐正子之言。无乃指此耶。孝经注曰。天以阳生万物。地以阴成万物。天地之生成万物者。虽以阴阳之气。然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故夫子言人所禀受于天地之性。则比万物最贵云云。
寒水斋先生文集卷之七 第 149L 页
吴注似本于此。
 应宾客(止)不毁伤
俭约之意。此言应宾客之时。以恭敬俭约。自持其身。非谓待客之具俭约也。节制。如撙节裁制之意。
 犯而不校
语类曰不校。不与人比校强弱胜负。道我胜尔负。我强尔弱。谢氏曰不必得为在己失为在人。此皆计较是非得失之意。
 民受天地(止)命也
圣学辑要本然之性条。载刘子此言。于惟皇上帝注下。先生按曰以天言之则谓之命。以人言之则谓之性。其实一也。不必生疑也。
答闵圣猷
 论语序说第一板小注享牛。前祭一日之牛也。○前祭一日云者。岂谓未祭前一日牛人供之耶。又曰求牛祷于鬼神。祈求福之牛也。岂周家祭礼。以一牛供祭祀之用。而又以一牛供祷神之用耶。所谓祷神者。祷于何神耶。又曰樴人者。谓牧人充人与刍牲之刍。与刍牲之刍云者。岂谓以饲牲之刍饲之耶。此只是释樴人二字。则不当遽及于其饲
寒水斋先生文集卷之七 第 150H 页
养之节。且牛亦牲也。则亦不当又下牲字矣。未知如何。
周礼地官。牛人掌养国之公牛。凡祭祀供其享牛。求牛以授职人而刍之。注郑司农云享牛。前祭一日之牛也。求牛祷于鬼神。祈求福之牛也。玄谓享。献也。献神之牛。谓所以祭者也。求终也。终事之牛。谓所以绎者也。宗庙有绎者。孝子求神非一处。职读樴。樴谓之杙。可以系牛。樴人者。谓牧人充人与。刍牲之刍。牛人择于公牛之中而以授养之。(右周礼文。以鄙意释之如左。)○郑司农名众。前祭一日。礼所谓前期一日也。祷于鬼神。详见春官大祝。玄。郑康成之名也。绎。祭名。详见大雅凫鹥大旨。求牛。司农以为求福之牛。康成以为绎祭之牛。未知孰是。然司农说近之。周礼有牛人牧人充人者。而无樴人之官。而今于牛人所掌之下。遽言授樴人。故康成以为此樴人者。无乃指牧人充人也云尔。与欤通。刍牲之刍。大文刍字训诂也。(牧人充人祷祠。并考录于下。)
  地官。牧人掌牧六牲。而阜蕃其物。以供祭祀之牲牷。○充人掌系祭祀之牲牷。祀五帝则系于牢。刍之三月。享先王亦如之。○春官。大祝掌六祝之辞。以事鬼神示。祈福祥求永贞。言甸人读
寒水斋先生文集卷之七 第 150L 页
祷。国有大故天灾。弥祀社稷祷祠。注言犹语也。甸人。丧事代王受灾眚。大祝为祷辞语之。使以祷神也。大故。兵寇也。天灾。疫疠水旱也。弥犹遍也。遍祀社稷及诸所祷。既则祠之以报焉。(鬼神示。人鬼天神地祇也。)
 日三省吾身章注。忠信为传习之本。○论本末则忠信固为传习之本。而语先后则传习似在忠信之先。盖忠信行之事。传习知之事。必先知忠信之所当然。然后可以行忠信之事矣。未知如何。
知绘事后素之说则忠信之先于传习可知。
 
君子不重章章下注游氏说。贤者未必乐告以善道。○此道字。乃引导之道。而与忠告而善道同耶。然中间一以字。似若谓以善道乐告之云云。然则当以道理之道看否。然古书未尝有以好道理为善道。如守死善道之善道。善其道之谓也。忠信善道之善道。善其说以道之谓也。游氏岂独以好道理为善道耶。抑有可据文字否。(取考孟子责难于君注。范氏说则亦以好道理。为善道矣。)
来示孟子注范说。已足为据。其下又有朱子注说。不必更求他證。
 
寒水斋先生文集卷之七 第 151H 页
为政篇为政以德章小注胡氏通条先师云云。○四书小注。既是 皇明诸儒之所纂辑者。则此所谓先师。未知何人之师。而其师亦为何人耶。
看文势首末。此段与上段一串说也。所谓先师。倪氏之师也。(以他处考之。胡氏通似是云峰所作书名。)
 朱子说似轮藏心藏○轮藏心藏等语。出于何书耶。不能通晓。愿乞诲示。
似轮藏心(句)。藏(句)在外。面(句)(句)。心(句)却不动(句)。轮藏未知出处。似是环转之器。曾见自鸣钟。外面设一轮铁。以象日月运行。而其中小铁则不动。此所谓轮藏心。或是此类耶。未可知也。
 道之以德章章下注。此其相为终始。○德礼固为政刑之始。而政刑固为德礼之终矣。政刑岂为德礼之始。而德礼岂为政刑之终乎。相为终始之相字。终不得推。
相字之用不一。古人有对用者。如表忠观碑中三世四王与五代相终始是也。有只用者。如山阴老僧远相过。相送柴门月色新是也。有互用者。如启蒙所谓河图洛书。相为表里是也。此段相字。何必以互用看得耶。论语或问曰忠恕所以一贯。正以其出于自然
寒水斋先生文集卷之七 第 151L 页
之理。而相为表里。其语势与此正相似。忠恕岂是互为表里者。此等处当活看也。
 孟武伯问孝章小注。朱子说却是这句分外。○却是这句以下不能通晓。
分外。犹言限例之外。此恒用文字也。盖于诸人之问孝则皆以承事之道为答。而独于此指出其爱身之义。此限例之外也。
 殷因于夏礼章谶纬
纬如易纬春秋纬之类。盖是后世傅会之书也。刘向洪范五行传。亦此类也。
 
八佾篇。吾不与祭注。范氏说七日戒三日齐。○七日戒三日齐。大小祀皆然否。戒是散齐。而齐是致齐耶。击蒙要诀所谓时祭则散齐四日致齐三日。忌祭则散齐二日致齐一日云云者。见于何书而始于何代耶。必非栗谷所刱说者矣。伏乞诲示。
礼记坊记云七日戒三日齐。祭统云散齐七日致齐三日。戒即是散齐。齐即是致齐也。开元礼散齐。大祀四日中祀三日小祀二日。致齐大祀三日中祀二日小祀一日。要诀齐戒日数。似本于此矣。家礼则从简。时祭齐戒三日。忌祭墓祭一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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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俭乎小注。是亦可夺也。以自伤于民。
中门者之意。以为管仲之知与强如彼。立为仲父可也。而若民心归于仲则其权可夺也。是以仲故作巨役。以劳伤其民。使民心不归于己矣。(此无说苑。不得考其注说。而臆见如此。未知是否也。)
 里仁篇。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章小注双峰饶氏说。内谓存处时。理是事理。○存处二字。存此心处此心之谓耶。存此心而处之于寂然之地云耶。文字似不平稳矣。且谢氏说有所理之理字当训以治。而饶氏则曰。理是事理。事理之理与治乱之理不同。则似失谢氏本意。未知如何。
处居也。亦存字义也。理是事理。谓是事治也。
 朝闻道章小注潜室陈氏说。此闻非谓耳闻。为心悟也。○此闻字。非泛然听闻之闻。乃闻道之说。而真知其所当然与所以然之谓也。陈氏之说固无不可。而但直以心悟释闻字。似不相属。未知如何。云峰胡氏亦以一朝豁然贯通。释闻字。亦似未安。盖人虽聪明。未有一闻人之说道而便能默识心通者。亦未有泛听人之说道而便以夕死为可之理。窃意必如曾子之真积力久。而于道之本体。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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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未尽豁然者。及闻夫子一贯之训。而洞然无疑。直对曰唯然后可以当此闻字矣。是故齐氏则以为必如子贡之闻性与天道曾子之一唯而后。能闻尔。此说最精矣。陈氏所谓心悟。胡氏所谓豁然贯通与曾子一唯。固是一般知也。而然以此两者释闻字。则于字义终不衬著。未知如何。
朱子曰。闻道不止知得一理。须是知得。多有个透彻处。与潜室所引融会贯通。云峰所引豁然贯通。同一语脉矣。心悟之云。于闻字似不衬。然来谕既以真知解闻道。而以心悟为病。未知其间相远耶。
 
君子之于天下章注谢氏说。心无所住而能应变。○寻常以为佛老之道。只欲心无所住而已。至于事物之来。专欲屏绝。而不欲应接矣。谢氏之说如此。岂佛老亦有应变意思耶。
释氏断除色相。绝学而求顿悟。及其既悟之后则任情肆行。猖狂自恣。自以为大自在。老氏以无为而无不为为道。如道德经所谓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治人事天莫如啬。治大国若烹小鲜等语。岂非所以应变者乎。二氏必看渠家诸经。然后可悉本末。有难取次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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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注双峰饶氏说。虚空中辟塞。○辟塞何意。
辟。疑与辟积之辟同。堆叠之意也。
 一贯章注。中心为忠。○此中字。似当以去声读。未知如何。盖去声之中。犹称字意。人能尽己而无一毫之未尽。则其心便称足无歉矣。庆源辅氏以中心所存。无一毫不尽。释中心为忠。而所存以下。乃推衍言外之意。非正释中心二字者。如何。
中情衷赤等语。皆由中而发。真实无伪之名也。此所谓中心亦然。不必生疑。性理字义一条录于下。参考如何。
  
中心为忠。是尽己之中心无不实。故为忠。如心为恕。是推己心以及人。欲(恐要)如己心之所欲者。便是恕。
 程子说以己及物至违道不远是也。○违道不远。指推己及物而言也。以己及物。不可以违道不远言之。似不可通看。如何。
以己及物仁也。推己及物恕也。(违道不远是也)考二程遗书(十一之十板)则违道以下六字。分注于恕也之下。盖谓推己及物之恕。是中庸所谓违道不远者也。
 唯天之命。于穆不已。○此穆字亦深远之意耶。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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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二字。似不贴著于无间断之义。未知如何。取考诗注。亦无训释之语。伏乞诲示。
唯其深远。故能不息也。此诗见中庸二十六章注。穆深远也。
 小注陈氏说。大本达道。其意自不同。○朱子既曰忠是未感而存诸中者。则即喜怒哀乐之未发者也。然则中庸之中。即此章之忠也。陈氏以忠为彻头彻尾工夫。而谓异于中庸。未知当从何说。
陈说不可从。盖孔子之一贯。曾子之忠恕。子思之大本达道。皆一意也。
答闵圣猷
 公治长篇。子贡问(‘问’ 字를 보충해 넣었다.)曰章小注云峰胡氏说。可充之以至于不器。○胡氏以子贱可充而至于不器。以子贡为有所局。若以子贱为优于子贡者然。此说恐不然矣。子贡独不可充而 至于不器耶。及其得闻性与天道及一以贯之之训。则恐不可谓局于器也。
朱子说有论此一条。录于下。
  语类曰。圣人以子贱为君子哉若人。此君子亦是大槩说。若言子贱为君子。而子贡未至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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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恐子贱未能强似子贡。又子贱因鲁多君子而后有所成就。不应鲁人强似子贡者如此之多。
 焉用佞注。全体而不息小注诸说。○蔡氏则以仁全体言之。黄氏真氏胡氏则以全此仁之体言之。陈氏饶氏则以体此仁而全之为言。未知当从何说。盖不息之下下以者字则全体以下。非说仁也。乃说为仁者也。蔡氏之说。似不可从。未知如何。况黄氏所引或问之说。足为明證。陈,饶之说。虽若少异。而全体之与全仁体云者。无甚异同矣。胡氏以真之说。谓指真(一作仁)之体。本自浑全而言。此则恐不然。细观陈(一作真)说然后谓之人五字则分明谓为仁者必全此仁之体。使万善无所不备。然后可谓之仁矣。伏乞诲示。
文言体仁足以长人。本义以仁为体。语类体仁不是将仁来为我之体。我之体便都是仁也。此章体字实出于文言。盖全体云者。即全然体之之谓也。陈氏所谓乃所以全体之。饶氏所谓体此仁者。不可以不全云者。俱不失全然体之之意。来说以为体此仁而全之者何也。真氏所言。盖以头目手足皆具然后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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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譬万善无所不备然后谓之仁。此亦只说仁之体。而来说指以为体之之事何也。俱未可晓也。大抵蔡,真不可从。其馀诸说无甚异同。别无可以取舍矣。
 子使漆雕开。吾斯之未能信。○按朱子以真知其如此而无毫发之疑。释信字。则是指知之未信也。谢氏以心术之微一毫不自得为言。则是指行之未信也。未知当从何说耶。盖漆雕开已见大意。直以穷理尽性为期。而至于日用事物之间。隐微零碎。其当为与不当为。所当然与所以然。或不能真知的见则是知之未信也。知既未能信则其践履亦随所知而有所未尽矣。是行之未信也。然则二说并行不悖。而学者必先知而后行。则朱子之说据其本而言之耳。未知如何。
谢氏所谓心术之微一毫不自得者。亦指知之未信处而言之。来说谓指行之未信何也。以其有心术二字之故。疑指行处耶。大学或问曰首之以格物致知之目。以开明其心术。据此则心术之云。未始不用于知处。更商之。
 孟武伯问子路章。求也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为之宰。○窃疑为人家臣者。其职责不但在于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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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期会之末而已。必须辅佐其主。使之勿陷于非义。然后方可谓之尽其职也。今求也为季氏宰。不能救泰山之旅颛臾之伐。又从而聚敛而附益之。则虽有政事之才。恐不可谓尽其职矣。圣人何以许其可使为宰耶。且念冉有,子路之仕于季氏。子路之仕于卫。皆不免染迹恶人。而夫子未尝一言其非义何也。二子之仕也。只是见不到。非知其非义。而苟为之者也。若知其非义。则必将洁身远避。而终不能觉悟。未免为君子之大累。岂非千古之恨耶。
以道事君。不可则止。大臣之事也。虽小职亦皆如此。则岂不善乎。而此等人其可多得乎。家臣职之少者。冉有政事之才。足以优为。此夫子之所以许之也。然夫子只许其才。而不许其仁。其意可知也。且泰山之旅等事。非冉有之本心。他日之不能自树。虽圣人或未之逆知耶。盖人品不齐。志尚亦殊。责人以所不能。圣人亦难之。当时侯国皆用世臣。自是无官可做。必也终身不出。然后方可不仕于其时大夫之家。是故三千之徒。盖莫非好人。而终始自守者颜,曾,闵数子而已。其可每人而责其如此乎。学者苟昧于内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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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不以第一义自居。虽以圣人为师。亦没奈何。可不惧哉。
 子谓子产章小注。左传杜氏注。九夫为井。○孟子曰。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以此观之则八夫为一井。而杜氏何以九失(一作夫)为一井耶。岂夫字非农夫之夫。而以百亩为一夫耶。抑子产废先王同养公田之法。而使九夫各私百亩而。每亩皆收其税耶。
九夫为井。是周礼地官及考工记文也。食货志亦以亩百为夫。盖公田虽是八家之所同养。其数元是一夫所当受者。故通计而谓之九夫也。
 臧文仲居蔡章注。节柱头斗栱也。○斗栱。何物耶。岂今俗所谓柱头四盖耶。棁似是今所谓大栱矣。
韵会枓。栱也。柱上方斗也。今未知其制。尝见公廨及寺刹。雕刻板木。安于柱上。以承梁头。无乃此物耶。不可详也。棁韵会作侏儒柱。似是今所谓梁上童子柱也。
 令尹子文章○旧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者。岂子文于三已之时。以己之平日所施为者。必告于代己者。使代己者得以知我之得失。而其善者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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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之。不善者则改之云耶。抑子文为令尹时。使以前乎我者之政。必告于我。使我鉴前人之得失而取舍之云耶。且集注于子文则曰夫子但许其忠而未许其仁。于文子则曰夫子特许其清而不许其仁。但特未不四字。显有抑扬之意。而以但特二字观之则似若抑子文而扬文子。以未不二字观之则又若扬子文而抑文子何也。且念子文之忠。若出于为国之至诚。而无一毫之私。文子之清。能脱然无所累于利。则亦可谓一事之合仁否。抑全体非仁则其忠其清。虽到至极之地。而亦不可许之以仁否。窃意全体非仁则虽有一事之忠清。而其忠其清。必不能无一毫之私心矣。一毫之私。参错于其间。则焉得为仁乎。夫子之所以不许以仁者以此故耶。抑二子之事。虽未知其无私心。而亦庶乎当于理矣。章下注以为未见其必当于理。未知圣贤当此境界。使其三仕三已。或遭弑逆之变而力不能讨。则其所以处之者。喜怒不形。洁身去乱之外。又有十分恰当底道理否。朱先生必有所酌量于中而下此语矣。幸以平日所讲究者。开示之如何。且小注程子说比干之忠见得时便是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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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者。考诸语类则非程子说。而乃朱子说也。此岂误刋耶。抑朱子引用程子说耶。且其所谓见得时三字未能晓。岂比干见得此忠处。便是仁云耶。且章下注制行之制字。岂如修治之谓耶。悦于苟难之苟难。岂苟为难事。自谓高于人云耶。且其彼此交尽之彼此。指何而言耶。盖不知其仁之仁。仁则吾不知之仁。全体之仁也。三仁之仁。夷齐之仁。即其事而可见其全体也。彼则仁之体也。此则仁之事也。所谓彼此。岂指仁之体仁之事而言。而交尽云者。谓能如此而后。仁之体用。可以交尽耶。
旧政告新。来谕上说是。但使代己者以下。拖引太长也。盖凡人之情。例欲上人。而子文以己善治之术。倾倒于交承之际。使之善治如己。此正朱子所谓知有国而不知有身者也。其事不亦忠乎。特字固是别字之义。而古书所称非唯非特。皆但义也。未不二字。亦多通用。愚意则以为变互文字。自是作文之体。恐无深意于其间也。仁者心之全德也。其处事虽或当理。其心必无一毫之私。然后方可谓之仁。恐不当以一事全体。分而言之。以上孟武伯问子路章小注朱子说论仁处观之则可知矣。子文仕于蛮荆。执其政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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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再三。既不能革其僭王之号。又不能正其猾夏之心。至于灭弦伐随之事。至乃以身为之而不知其为罪。文子立于淫乱之朝。既不能正君以御乱。又不能先事而洁身。至于篡弑之祸已作。又不能上告天子。下请方伯。以讨其贼。去国三年。又无故而自还。复与乱臣共事。此二人者平日之所为如此。其心之不仁。断可识矣。今此子张所问数事。骤见虽若人所难及。然二子之心。本自如彼。夫子之不许以仁。不亦宜乎。曰忠曰清。直是据迹而言。亦可见圣人辞不迫切处也。如使圣人当子文之地。未论喜与愠告不告。必不仕于僭蛮至再至三。当文子之地。必能引君当道。不可则去。又必能讨贼复雠。不与贼共戴天矣。朱子所谓未见其必当于理者。似是病二子之不如此矣。未知如何。比干之忠。见得时便是仁。是伊川语。见二程全书。语类云云。乃引用也。谓人见得比干忠时。便知是仁也。制行之制。如仲虺之诰所谓以义制事以礼制心之制。谓裁制也。苟难。出荀子不苟篇。曰君子行不贵苟难。说不贵苟察。名不贵苟传。惟其当之为贵。负石而投河。是行之难为者。而申屠狄能之。然而君子不贵者。非礼之中也云云。(申屠狄恨道不行。发愤而负石自沈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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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交尽。彼指上章与后篇与三仁夷齐之事。此即此章也。彼此交尽。谓尽知彼章与此章所论仁字之义也。
 宁武子章小注新安陈氏说。当是发舒以自见。○智者之在治世。固当发舒其才知。而何可自见其能以为智耶。抑此自字。非自己之自。乃自然之自耶。
自。自己之自。发舒以自见。似谓发舒其身而见于世也。非发舒其才知而自见其能之谓也。然此一句说得不精切
 
微生高章○此章之指。固无间然。而但念今有人焉。人有来乞于我。而来乞者既亲戚或执友。情分之素所亲厚者。所乞之物。又是疾病丧事之所需。不可不应副者。而我适无有。必乞诸邻而后可以与之。而当乞之邻家。又非乞我者之所尝识。则不得不转乞以与曰。我适无有。故乞于某家而与之云尔。则似无害于直。未知如何。抑有未免于曲意徇物耶。盖微生高则必是乞诸邻家。唤做已物以市恩者。故不免为欺心欺人。而大害于直矣。窃念凡遇此等事。若无要他感德我。要恩由已出之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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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精审其轻重缓急。少无自欺欺人之心。则虽乞邻与之。而恐无不可。不必以微生高事惩羹而吹齑矣。未知如何。
来说甚当。朱子已有所论。故录呈。
  朱子曰醯非难得之物。或乞于我而我无之则直答以无而已。彼将去而求之他人。岂患其不得哉。设其有急难之用。而亦知可得之处。则告之可也。求之而不得焉则往助其求可也。(见或问)又云若是紧要底物。我无则求与之。犹自可。又曰宛转济人急难则犹有说。今人危病转求丹药之类则有之。(见语类)
 巧言令色章。匿怨而友其人。○窃念人之所友。非一般模样也。有托为道义之交者。亦有泛然亲厚者。今有人焉。虽无大故无状众所共知之恶。我则察见其秉心用意之不正不美。而其人与我有世世通家之谊。或尝有德于我。我所不可背者。而彼又频频来访。示以亲厚之色。则我亦虽不以道义之交待之。相与往来。勿替交谊。则未知如何。此虽事势之所不得已。而心非其人。外为亲厚之状。亦非直截底道理。而终不免为欺心之归。甚不自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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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如何处之。方可尽处己处人之道耶。且匿怨之怨字。岂谓彼有怨于我而我怨之耶。抑我不是其人而怨之耶。并乞诲示。
匿怨而友其人。谓彼人于我有雠怨。而拘于利势。内怀雠怨之心。外与之相亲厚也。考见宪问以直报怨下小注朱子说则可知待怨人之道矣。来谕云云。即故旧无大故不绝底道理。与此章所云不相干。更商之。
 颜渊篇。季路章注程子说。求仁不违仁安仁。○以里仁篇仁者安仁知者利仁之说。论其高下。则此所谓不违仁者。未知安仁者耶利仁者耶。窃意不违二字。犹未能与仁为一。则岂犹在于利仁地位。而几于安之者乎。子路之求仁。其利仁之事乎。且小注朱子说。子路须是有个车马轻裘。方做得工夫。无这车马轻裘。不见他做工夫处云云者。岂子路之下工夫于外物奉身者较多。心意隐微处较少故云然耶。恐非谓车马轻裘则虽如此。而万钟之富卿相之贵则不能如此耶。子路方无憾时。已是煞用工夫。摆脱财利之念。观其志。必不肯安于此而不求进者。必将收拾向内。渐下细密工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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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恐非终身用力于外而忽略于内者矣。未知如何。
观于无伐善无施劳之无字。已有不勉而中之意。庶几安仁地位。恐不可全以利仁言也。子路之求仁。其利仁之事乎。子路有济人利物之心。其视世之私吝者。岂不卓然。然比颜子较粗了。盖颜子专用力于性分上。而子路之所愿。在于车马轻裘与朋友共。其所用力专在外面。使子路贫如颜子。无车马轻裘则更于何事做工乎。朱子之意。盖病其疏于本地工夫也。来论万钟之富云云全不然。必将收拾向内云云。亦未然之事。不敢可否。
 小注胡氏说。曾晰之所至矣。○曾晰浴沂之对。只其所见如此。非其工夫到此地位。而胡氏以曾晰之所至为言者何也。
胡氏所论。以气像言之。未尝及其行处矣。
再答闵圣猷
 来教所谓圣人必不仕于僭蛮云云。恐不然。子文之于楚。若是父母之国。则虽使圣人当之。岂可以僭蛮而不仕于父母之国乎。既仕之后。不能止其僭王猾夏。则子文当受其责。未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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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诸侯而僭王则便是不知大一统之义也。虽父母之国。圣人岂肯立于其朝乎。若圣人生于僭号既久之后。而立其朝则必当告于其君而釐正其僭伪。亦何可昧然而苟处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