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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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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石先生集卷十二
 启(附玉堂故事及 榻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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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善道请罪之论有嫌不参引避 启(持平时)
臣年少质鲁。蔑有寸长。而癃形陋状。实不合冒玷清班。此臣从前所以恳避不获。寻常怵迫于中者也。不料玆者。 新命又及。风宪重任。决非如臣者所可承当。区区沥血之章。终未免见却于政院。不得不黾勉祗肃。而臣之情势。抑有所十分闷蹙者。本府方论尹善道之罪。而臣曾祖文元公臣长生。重被善道之诋斥。则臣何敢冒居本职而预闻其论乎。 圣明既于善道之疏斥以邪论。则善道之情状。 圣明固已洞烛。而台阁之上。公议方张。则臣不当有所陈辨于其间。而大槩臣祖之请撤介清之祠者。不过恶其忘恩背师。反覆不正。而顷者 筵臣之陈白以其 先朝成命之废阁至今也。何尝以介清为逆党。而善道前后疏中费辞张皇者。皆出于臣祖与 筵臣言意之外。其陵侵巧诋。不一而足。其意所在。实不可测也。所谓介清排节义论者。 宣祖大王特命词臣。逐段攻辨。布诸列邑乡校。而善道以为合于天理。祖于程朱。至于介清与逆贼书中见道高明唯尊兄一人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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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祖大王使问其所谓道者何道。而今善道乃谓书辞间例谈云尔。则其心其论。举此两端。馀可类推。何必一一渎陈哉。近来院享。虽或滥杂。岂有如介清者亦与俎豆之列乎。 先王之允许臣祖之请者。乃所以黜邪伪而卫正道也。当初 命下之日。莫不快之。未闻有为异论者而今乃如此。亦可以观世变矣。臣窃痛臣祖被此诋辱。危厉熏心。食息靡安。以臣今日之形迹。其何可一刻厕在于台席乎。情迫势蹙。不免渎扰于 静摄之中。臣罪大矣。请 命递斥臣职。
劾寅平尉郑齐贤 上批未安引避 启(正言时)
郑齐贤年少妄肆之失。公议之所共非。则纠正之论。在所不已。而 殿下不但不为允俞。反下未安之 教。臣窃不胜慨然之至。 殿下之必以捕盗军官为有所失者。臣实未晓也。夫李浣,柳赫然。皆位居宰列。而 殿下之素所信任者也。其问 启之中。实状了了。而 殿下之不听信其言者。何哉。 殿下夫岂以齐贤之疏出于实状耶。捕盗大将之预通于其家长。备局同坐之人。皆所目见。而齐贤以为不为先通。该厅之发遣军官。只是四人。则虽欲聚围。决不可得。而齐贤以为聚围其所寓家。只以此二款见之。则齐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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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疏。俱非实状。不待多辨。不当据此疏辞。以军官为有罪。而齐贤为无妄作之失也。 殿下之尚以军官为有失者。无乃未加三思耶。且随事覆逆。政院之责任也。纳君无过。臣子之职分也。政院之 启。事理当然。而督过之 教。显有不平底意思。夫所谓督过者。乃上之施于下者。非下之加于上者也。此 教一出。有害听闻。如丝如纶之 王言。恐不当如是也。夫明该厅之无失。斥齐贤之妄肆者。臣之论也。而 殿下既以捕盗军官为有所失。则是臣忝居谏官之列而言不见信于 君父也。实不可更有所抗颜论列。而长官亦以冒居言地。诚未上格为避辞。则臣与长官。实无异同。其何敢晏然处置。亦何敢苟然仍冒乎。请命递斥臣职。
论削李𣞗,闵煦别荐后因荐主缄辞引避 启。
顷日 朝家别选之举。特出于吁俊求才之盛意。应是 命者。孰不欲精白一心称塞万一。而人之闻见。或有不逮。则其所荐。亦安保其无不厌人意者哉。荐主既举其所知而台谏劾其不合者。乃所以各举其职任而已。臣之论李𣞗。闻其居家居乡。俱有不美之行。待侍养母处昆弟之间。多有人言。至以不韪起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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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次见败。而其诈伪图占之迹。著于书尺。其时讼官。尚诵其措语。臣亦虑传闻之或过。更加详审。则皆有根据。实非寻常风闻之比。则岂可诿之以末俗哓哓而不为论劾也哉。当初别荐 命下之日。仍 命两司。即为纠正。则亦不必待其当官不职而后论之也。臣只恐 朝家莫重之举。未免为混杂之归而已。夫岂有意于塞人之前路。而且其人可论。则台阁事体。亦岂可计较其塞与不塞而不敢言乎。未仕之士。贤否未分。则固当试之。而疵累既著。则在所当论。荐主缄辞所谓句断未试之士逆塞前路云者。臣实未晓也。其所谓士林之相善者。未知指何人。而亦未知士林何所取于此人也。只为力救此人而不顾援引士林之为诬。则为士林者。不亦苦乎。至于闵煦之事。其时查覈之后。不免罪罚。则亦不可谓之冤枉。而邑民之怨讟。至今未已。则岂合于别荐守令之目乎。如臣无状。忝叨匪据。人微言轻。才有所论。诋斥随之。其何可一刻仍冒。重辱言地。请 命递斥臣职。
上教未安引避 启(献纳时与同僚联名)
臣等曾以药房提调入侍事。陈 启蒙 允而未得见施。悚仄惭恧。不敢供职。冒死自列。未蒙 恩递。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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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请急。见阻政院。方在闷蹙之中矣。即伏见下药房之 批。臣等捧读未已。不胜惶陨震惕之至。君臣犹父子也。父有疾恙。扶持抑搔。子必亲之。岂有所拘碍于其间。而以不得梳洗。不许提调之入侍。已极未安。而缘臣等妄言。医官入诊。又从而停废。 圣候尚在未宁中而无以详审症患。臣等之罪。固已大矣。况为人臣子。敢以不信之刺加于 君父。则其罪至此而无所容矣。噫。自古人臣进戒于君。固多有指陈阙失犯而无隐者。而明王未尝厌其触忤。疑其讥刺。岂不以尽言者人臣之职。虚受者君上之量也哉。魏徵尝谏于太宗曰。陛下每云吾以诚信御天下。今即位未几。失信数矣。徵之言。以今观之。则其亦太截直而少婉曲矣。然太宗欣然开纳。此足为后世法。岂以 殿下之明圣有所歉于斯哉。臣等忝叨言地。既不能有所裨补而反承情外之 教。臣等到此。措躬无所。直欲钻地而入也。决不可一刻仍冒以重罪戾。请亟 命罢斥臣等之职。
谏院请勿自差备门分付各司 启
人君命令之出。必由政院。虽饮食器用之微。舆马服饰之末。其分付各司。苟不由于是而由他。则事理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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舛。弊源亦开。事理舛而正大之体斯失。弊源开而邪僻之径难防。此岂 圣世之所宜有者也。差备门直为分付。实非 国家立制之本意。而近来太仆内乘等官员。直受 传教。频数出入。喉舌之地。一未经由。外朝之臣。无以闻知。倘使上有失当违理之举。若何以匡救。下有希觊导谀之患。若何以纠正乎。臣所谓事理舛而弊源开者此也。凡系弊端。虽甚微细。亦必须先塞其源。况当 新化之初。举措之有不合理者。尤不可因循不改。请勿更自差备门直为分付各司。
谏院请勿自差备门分付各司 启[同前]
事理不当。则不可以细事而忽之。弊源将生。则不可不先事而塞之。苟或忽焉。则其失理弥甚。苟不塞焉。则其流弊愈滋矣。臣等之请勿自差备门分付者。诚以 人君命令之出。不由政院。则理不当而弊所生故也。太仆内乘等官员。听分付出入。直自差备。而政院一不参涉于其间。上或有失当之事。将无以匡救。下或生希觊之意。亦何以纠正。臣等之言。固出于过虑。 圣明之世。未必有此事。而差备分付。既不当于事理。则将来之弊。亦难保其必无此也。 殿下若或谓微细之事。不必尽由政院。则是不然。古人比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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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喉舌。尚书即今之政院也。人之一话一言。莫不由于喉舌。夫岂有命令之重且大者。独由于政院。而微且细者。不由于政院乎。当此 新化之初。事有不合理。尤不可因循不改。太仆内乘等官员。请勿自差备门直为分付。
谏院请勿自差备门分付各司 启[同前]
臣等之请勿自差备门分付者。诚以 人君命令之出。不由政院。则理不当而弊所生故也。而累日论列。俞音尚閟。 圣意或以为此是细事不至大害而然耶。仰惟今日 新化清明。似不必为此过虑。而涓滴江河。毫釐斧柯。古人所戒。事有不合理。必须先塞其源。及至流弊之滋。已难为力矣。不矜细行。终累大德。此尤所当儆省者。太仆内乘等官员。请勿自差备门直为分付。
因许积疏 批引嫌 启
臣伏见户曹判书许积上疏之 批。辞旨严峻。臣窃不胜震悚惶霣之至。臣顷忝论思之地。适值故事之进。窃惟今日连岁大无。邦本凋瘁。入瞻 玉色忧民之切。而退看朝著气象。悠泛寙惰。无以播布仁恩爱民之心。不及乎惜费之意。徵督之令。每先于蠲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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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有所慨然。敢引刘晏理财之说。且掇宋儒告君之辞而附以瞽说。与同僚相议书进。而言辞伉拙。不能开发 圣聪而终致 严旨之勤。是臣之罪也。然念真德秀之进故事。亦援此孟子之言。以规切当时而宋帝不以为不可。则是何衰宋之尚能容受而 圣朝之遽加摧折也。臣虽无状。断断一心。只念有司之不能奉承 德意。政令之无以大慰民心。敢论今日之通患。而实非为侵攻一人。则 殿下以浮薄横逆为 教者。岂非出于情外之甚乎。臣既有妄言之罪。何敢一刻仍冒言地。请 命递斥臣职。
谏院请还收李敏求叙 命启
李敏求叙 命还收之请。实出于舆论之公。而论列已久。 俞音尚閟。臣窃未晓。 圣意之必欲收叙忘君负国之一敏求而不恤其强拂公议者。亦独何哉。敏求之罪。关系 宗社。上通于天。况其当初量移。不出于 朝廷本意。而其情状之阴凶。有不忍言者。人臣负犯至此。则虽万被诛戮。不足以快神人之愤。凡有血气者。孰不扼腕切齿。思食其肉。而至今假息于天壤之间。固是失刑之大者。而 国纲之颓隳。国事之委靡。良由此也。虽不能追正邦刑。岂可除其罪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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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加收叙。使之扬扬然立于宰列。有同平人者哉。深恐 国纲不翅颓隳。国事不翅委靡。而终至于义理不明。忘君负国之徒无所惩惧也。其时同罪者。并皆伏法。而敏求独免其罪。虽使没齿荒裔。幸已大矣。今又收叙。则死者岂不称冤于地下乎。 殿下若以敏求罪犯轻重。问于公卿大夫下至士庶。则苟非昧于义理蔽于偏私者。孰敢以为其罪之轻而可以收叙乎。物情久而益激。公论不可不循。请勿留难。还收李敏求叙用之 命。
谏院论递玉堂 启
职在论思之臣。唯当以是非之公。导达开陈。以扶公议。而顷日玉堂将处置谏院也。副校理吴始寿,副修撰洪柱三等。乃以偏私之见。起闹陈疏。营护敏求。既曰有可恕之道。又以宥过为言。此而可恕。孰不可恕。忘君负国之罪。其可谓之过误乎。其时一会之员。以处置稽延。混被推考。殊非辨别是非之道。请副校理吴始寿,副修撰洪柱三递差。
谏院请拿问李之翼所引言根诸人 启
李之翼元情公事。既已判下。而元情中所引言根诸人。时无究问之举。窃念此狱所当明白按覈。以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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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虚实。初若不问其言根。则犹或可也。而今既现出则不可置之而已也。放释言事之台官。诚为得体。而至于既现出之言根。必须拿问。然后可审其狱情也。今者只 命更推沙格等而不及于言根诸人。其于按狱之体。殊欠详悉。是非虚实。其何以覈出乎。李之翼所引言根诸人。请 命拿问。俾无狱体欠阙之弊。
谏院请还收李敏求叙 命启
天下有不可挠夺之理根于人心者。公论是也。李敏求叙 命还收之请。即今日公共之论也。上自公卿大夫。下至士庶妇孺。苟有一段公心不至泯灭者。孰以为敏求而可以收叙乎。敏求之罪。关系 宗社。上通于天。况其当初量移。不出于 朝廷本意。其情状之阴凶。有不忍言者。人臣负犯至此。虽万加诛戮。不足以快神人之愤。凡有血气者。孰不切齿思欲甘心于敏求。而尚今假息于天壤间者。固是失刑之大者。而 国纲之颓隳。国事之委靡。良由此也。今虽不能追正邦刑。乃除其罪籍。复加收叙。使之扬扬然立于朝列。有同平人。则忘君负国之徒。举将肆然无所惩惧。其害有难胜言也。其时同罪者。并皆伏法。而敏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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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免其死。今又收叙。则亦何以服死者之心哉。噫。敏求所犯。非他罪犯之比。实是 国家之所不可忘者。今以岁月之久。日远日忘。视若寻常。深恐义理职此不明。臣于是尤不胜慨然焉。台阁玉堂之臣。有敢以偏私苟且之说。营护敏求者。 殿下既已 允台 启而递其职。则公议庶可伸矣。是非亦已明矣。而还收之请。尚靳 允许。岂 圣明已知营护敏求者之非。而敏求则反可收叙乎。是臣窃所未晓者。请勿留难。还收李敏求叙用之 命。
谏院请禁闻喜倡乐革四馆侵辱新来 启
大小科放榜后。三日游街闻喜设宴。即平时旧事。而当此大无。 御供祭享皆为节损之时。不可诿以故事而任其所为。三日游街。虽不可废。游街时倡乐及闻喜设宴。令该曹一切禁断。以示上下忧灾之意。事有弊习足以伤教害俗者。不可不痛革也。今者士子新登大小科者。四馆目之以新来。放榜之前。有四馆日次之例。分馆之后。有回刺免新之事。使之毁冠裂服。丧其威仪。侵虐侮辱。无所不至。此事虽不知创于何时。而因循不改。诚极无据。其视中国接待新恩加以礼貌者。为如何哉。曾在 宣庙朝。下教禁革。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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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今日。此弊尤甚。良可叹也。请申明 宣庙下教之意。痛革四馆侵辱新来之习。
谏院请罢考讲所主掌四馆 启
虽有良法美政。必须令行禁止。乃可为也。若令不行禁不止。则庶事颓废。终无以为国矣。四馆之侵辱。新来弊习。靡靡事甚害理。曾在 宣祖朝。深知其弊。 下教禁断。其所以釐革弊俗之意。诚非偶然。而时世寝远。禁令解弛。至于今日。其弊尤甚。不可不申明 宣庙下教之意。痛加禁革。故臣等以此陈 启允下矣。即闻大典考讲时新榜生进有应讲者。主掌四馆。肆意侵辱。犹夫前日墨涂其面目。使之尽丧威仪。匍匐奔趋。其轻蔑禁令。极为可骇。以此一事。可以见人心之玩法。法令之不行。不可无惩治之道。请考讲所主掌四馆。罢职。
宪府请宫家免税定式 启(执义时)
本府以宫家免税事。苦口争论。阅时经岁。辞已竭矣。意已尽矣。而 天听愈邈。尚靳转圜。下情之闷郁。生民之缺望。为何如哉。宫家封界之太广。免税之无节。非王者保民之政。非 祖宗立制之意。为生民之巨蠹。国家之痼弊。此而不变。则民无以为生而国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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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矣。以 殿下之明圣。亦岂不察。 祖训之不可不遵。痼弊之不可不革。而乃于争者之言。不少概焉者。无乃 殿下有所歉于大易朋亡之义而然欤。程传所谓禁奢侈则害于近戚。限田产则妨于贵家。如此之类不能断以大公而必行。则是牵于朋比者是也。今 殿下不念下民之怨毒。弊原之沈痼。而只为其便于宫家。则是乃牵于偏私。不断以大公也。不能打出此关。则尚何望革众弊而新庶政。以为 国家亿万斯年之大计也。此臣窃所以慨然者也。请更 询廷议。夬 赐睿断。依职田结数。以为定式。
因同僚避辞引嫌 启
臣伏见持平朴世堂避辞。窃不胜骇异焉。伊日同僚并入试所。臣代行城上所。取见都承旨任义伯请递前 启措语。则历指过恶。至目之以鄙夫。果如是言。则无论其在某职。所当斥其情状。使不得厕于朝行可也。而至除本职。乃以此罪名请递。以此罪名观之。则不当递职而已。只当递其职。则何可加以此罪名乎。此臣之所未解者。而至于务为惨刻过实之论。有若快于心然者。非但臣所不能。亦臣所不欲。则何可曲循同僚之意而连用前 启文字乎。臣意谓银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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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长。地望清峻。用非其器。物情未洽。有非慎简之道。故以此删改以 启矣。此出于论人欲得其中而已。何尝有为义伯地者哉。同僚所当于出榜之后。与臣相会。反覆可否。必求其措语之的当而终不得同归。则乃为引嫌。亦非晚也。而今遽张皇引避。诟骂臣身。靡所不至。诚是虑外。臣窃为同僚惜此举措。亦不欲与之相较。而臣既被诋辱。不可抗颜台席。贻羞 清朝。请 命递斥臣职。
宪府请罢前承旨安后说 启
银台之职。不但出纳文书而已。必须随事救正。使 朝廷命令。皆出于至当之地者。乃其任也。前者正言元万里特递之 命。实有歉于优容台谏之道。则政院之陈 启覆逆。是职任之所不可已者。而前承旨安后说。无端独不参 启。又从而为之辞。夫人之所见于事理之不甚的然者。则或有所参差。至于事理之当然者。则不容其有异同。而乃执乖舛之己见。不顾职任。不恤公议。其所处心。极为可愕。此非寻常过误之比。不可置而不惩。前承旨安后说。请 命罢职。
宪府请修撰洪宇远削黜 启
善类邪党。若冰炭薰莸。不可使混淆而并容。此长则
卷十二 第 552H 页
彼消。此消则彼长。此乃一定之理而人君之不可不深念者也。臣等近以洪宇远事。逐日论执。而 圣批一向牢拒。犹靳一 俞。臣等窃惑焉。夫善道奸凶阴惨之状。即未售之衮贞。则护善道者。乃是奸凶之党也。善道疏中之言。无非搆陷士类之手段。而宇远乃以为明白的确不可易之论。则宇远亦一善道也。此古之圣人所以治凶人必严于其党与者也。未知 殿下于宇远。有何可恕之端而不正其罪乎。前日 圣教。至许以言者不惟不罪。又降 温批。使之调理上来。若如 殿下之教。则善道当初一疏。亦可谓之言者。赵絅,权諰救善道之疏。亦可谓之言者。而自古奸人之煽俑凶言。戕贤害国者。皆可谓之言者也。 殿下于善道,絅,諰。既已洞烛其情状而施之罪罚矣。何独于宇远而曲为之容贷至此乎。夫其言之善者。赐以 温批。其言之邪者。亦赐以 温批。一皆以言者待之。则所谓是非邪正。何时可辨。而窃恐奸邪谗慝。必将接迹而起。终至于阴长阳消而国无类矣。臣等所以为此之惧而极言竭论。冀回 天听者也。请修撰洪宇远削夺官爵。门外黜送。
谏院请还寝赵絅月俸 启(司谏时)
卷十二 第 552L 页
臣等以赵絅月俸还寝事。累日论列而 俞音尚閟。臣等窃有所未晓也。明君之激劝一世者。以其施诸所当施故也。苟或施之于不当施之地。则不特有乖于激劝之方。其流必至于好恶不明而有以启后日之弊源也。絅之在 先朝。其所遭罹者。既缘 王事。且其平日无他罪过。此 先朝所以特给月俸以示矜恤者也。及至顷日投疏。 圣明既已明烛其情状。以至册文撰进。改 命他人。而 圣教森然。人皆钦仰。则其后牵复爵秩。亦以其被罪已久。循例收叙而已。非谓其有所可恕也。而尚虑 圣明之或不究古人不严之戒。况乎施之以优异之典。不察其有难恕之罪而无可矜之状者哉。其不可援引 先朝之例。不翅较然。而深恐终不免好恶不明之归也。请勿留难。还寝行护军赵絅官给月俸之 命。
谏院请还寝赵絅月俸 启[同前](司谏时)
臣等昨以赵絅月俸还寝事连 启。而 圣批以非好恶不明而给俸为 教。臣等窃以为 君心之有所好恶。著于予夺贬褒之间。好恶虽得于心而著诸行事者。少有失当。则尚无以劝惩一世。何况其舛加而易施者哉。顷者赵絅疏辞阴慝丑正之状。 圣鉴
卷十二 第 553H 页
洞烛。 圣教森然。好恶既已明矣。而及至今日月俸之 赐。未免为舛加易施之归。何者。循例收叙。于絅已过。而乃反加以 异数。有若优礼崇奖者然。著诸行事者既如此。则将何以明好恶之道于一世哉。絅之在 先朝。有可矜悯。无他罪过。则施以 特恩。固是美事。而絅之于今日。既无可恕。在所深恶。则援引前例。断无是理。此臣等所以深虑好恶之道有所未得而不敢不力争者也。请勿留难。亟寝行护军赵絅官给月俸之 命。
长官论议不合引避 启(与同僚联名)
臣等今日与大司谏李延年。行相会礼于朝房。以赵絅月俸还收连 启之意相议。则延年强执偏见。沮遏公议。反覆商确。终不归一。径先起去。噫。是非之心。人所共有。不料其胶蔽系着。不顾事理之如何乃至于斯也。臣等职在言责。欲正 圣朝失当之举。而反不免见格于长官。其何敢晏然仍冒。请 命递斥臣等之职。
就职后更避 启
臣等昨与长官论议不合。并引避退待。而宪府玉堂。其于处置之际。一是一非。转生层节。各自起闹。则臣
卷十二 第 553L 页
等之不可苟然复出。固已决矣。而尤有所慨然于心者。顷者赵絅之投疏也。为善道立帜。诪张眩乱。靡所不至。 圣明既以如此阴惨不正之疏。览之何益。即为还出给为 教。又 下教以赵絅历事 三朝。岂无知识。其疏辞之不正阴惨。胡至于此极。今此 大王大妃殿玉册文制述。不可以如此之人苟充。以他人改付标矣。仰惟 圣明洞烛情状。明示好恶。有若日月之照临。则执偏见而逞诐辞者。宜其不敢作矣。而及至今日。或有极其称扬者。或有视以小失者。阿好私比。周遮掩护。不遗馀力。其见识之胶蔽。是非之颠倒。乃至于此。而反斥臣等以谬戾。噫。絅疏之阴惨不正。既已无逃于 圣鉴。而 圣教森然。昭揭一世。则臣等之论絅以阴慝丑正者。其果为谬戾也耶。人之为言。固无足多辨。而臣等忝居言地。被人诋斥。其何以冒没在职。有所论列乎。请 命递斥臣等之职。
谏院请咸镜道守令科罪 启
定配罪人之所经郡邑。只给所骑刷马及馈食罪人而已者。乃是常例。而尹善道之自三水移配也。咸镜道守令。有以奴四十馀名。马二十馀匹供馈及篮舆军。各其境上待候事。沿路传通。有若先文者然。其蔑
卷十二 第 554H 页
国法贻民害之状。诚极痛骇。不可不擿发惩治以杜后弊。首发传通守令及沿路依施守令。请令咸镜监司查出。分轻重科罪。
谏院请还寝赵絅月俸 启
臣等论执赵絅官给月俸之 命。今已逾月。辞竭意尽。而 天听愈邈。尚靳 允俞。臣等窃未晓 圣意也。 先朝给俸之为美事。以絅之在 先朝有可矜悯也。今日给俸之为失当。以絅之于今日在所深恶也。事有今昔之不同。而 朝廷之所以待之者。各有当然之道。则其不可援引前例既明矣。 君心好恶。著于行事。必须得于心者与行诸事者。合而为一。乃可尽好恶之道。则亦不可以好恶既明而谓此举无伤也。况自昔元老大臣之退处田野而有勋劳有德望者。未尝有月俸之 命。而独于今日如絅阴慝不正。而只为其年老退居。特施以 异数者。其在 朝廷举措。岂不为乖舛之归也耶。臣等以此数者。反覆惟念而终不得其说焉。此公议之所以愈往愈激而臣等之不敢不苦口力争者也。请勿留难。亟寝行护军赵絅官给月俸之 命。
宪府请推忠清前监司金始振 启(执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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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道粜籴身役无以徵纳之类。使之抄出 启闻者。出于 圣上应天怒恤民隐之 盛意。凡民之颠连无告者。举皆翘首跂足而望曰。吾其庶苏矣。为道臣者。所当体 朝家德意。使实惠下究。而忠清前监司金始振。乃于列邑抄出之际。其数之稍多者。则必使太半减去而后已。若夫申饬列邑。使无虚实之混则可也。而今乃一以减剋为务。列邑不敢违上司意旨。唯恐其所报之多。目见赤立呼吁之状而莫能恤焉。以致穷民嗟咨。至以 朝家命令之无实为怨。其胶于纤啬之习而不能奉承 德意。使民生大失颙望之心。有非寻常失误之比。请前监司金始振。从重推考。令新监司分付列邑。凡有穷民之无以徵纳者。更加从实抄出。追报监营。以为一体 启闻之地。
宪府请收诸臣赏加 启
臣等以诸臣加资六品迁转之 命还收事。论列已有日矣。而 俞音尚閟。臣等窃恐 圣明有所未察而然也。古人为国之道。以赏必当功为一大节目者。诚以赏不当功则未免为滥施僭受。而滥与僭之弊。终至于名器不重。人无以劝也。苟如是则人主所以激励耸动之方。岂不为乖舛之归乎。 殿下若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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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此。则翻然反汗。必不待臣等之言也。 圣候康复。乃是 国家之大庆。职居保护。施以赏典。固有前例。而提调医官之不为随 驾者。则所当差别。不宜一例论赏。若乃诸臣之或陪从或居留。只是职分内事。宣酝 赐物。已足以酬其微劳。而今乃并施优异之典。至于超升命秩赏典之滥越。实是累百年之所无者。则 圣明之不念慎赏之义。不恤名器之轻者。亦独何哉。请药房中随 驾诸臣外。其他加资六品迁转之 命。并还收。
宪府请收诸臣赏加 启[同前]
诸臣赏典还收之 启。其中蒙 允者亦多。而犹未一切反汗。快循公议。 圣朝举措。未得为十分恰当之归。则臣何敢以逆耳为惧而不尽其说乎。今以未准请者论之。 圣候康复。若由于针药之奏效。则无论药房之随 驾与否。一例施赏。亦或可也。而温泉效灵。实出于 宗社之保祐。而初无与于一分针药之力。则在京药房之混被殊赏。岂非无名之甚者乎。此臣之所未晓者一也。至于或环卫是职。或整理为任。或有传宣 号令者。只是守职之常事。别无可纪之功勚。藉有微劳。亦岂无相当之典而必加以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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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器。不恤其爵赏之滥。两司争执。大臣力陈。而一向靳固。不思转圜。乃与一世公共之论。角必胜之力者。亦独何哉。此臣之所未晓者二也。若乃史官内侍之入于药房书 启中者。药房论赏之时。略施赏格。虽有其例。亦不可超升资品。有若酬报功绩者然。况乃并及于药房书 启之外者乎。此臣之所未晓者三也。臣以此数者。反复思惟。终不得其说。不得不苦口力争。以冀 圣明之觉察也。请随 驾药房外诸臣加资六品迁转之 命未尽收回者。一并还收。
宪府请罢庆尚左道试官 启
世道日渐浇薄。人心日益危险。 朝著之不靖。 国体之不尊。将不可救。诚可寒心。左参赞宋浚吉。粤自先朝。其际遇礼待之隆。夐出千古。逮至 临御以来。不替权舆。眷注益深。才自温泉。缱绻礼致。由是感激。幡然造朝。出入 经席。启迪 圣学。辅导元子。薰陶德性。其责负之大。倚毗之重。果何如也。而岭南考试之官。凭假策士。显加侵斥。使其素有易退之心者。终不得苟留。气象之不佳。朝野之失望。已不可言。而其在 圣心之缺然。亦当如何也。务尽诚意。俾复其来路。则固在于 圣明之加勉。而其试官辈之处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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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浮薄危险。诚极痛骇。如此之习。不可不惩。请庆尚左道别试试官。并 命罢职不叙。
政院因虹变陈所怀 启(同副承旨时)
近年以来。邦国不幸。灾异沓臻。仰观俯察。无非可骇可愕。至于阴虹贯日之变。尤其大者而式月斯生。天之警告。不啻谆谆。噫。日者。众阳之宗。人君之象。而当此泰长之候。履端之时。乃为阴沴之所干逼。则其为阳气之阏抑。刚德之亏阙。徵应昭昭。良可惧也。臣等虽不敢效汉儒五行之说。而洪范咎徵之义。亦可以类推。则窃恐 圣明所以体天者有未尽于阳刚之道而然也。 圣志不立而大本放倒。则阳刚之道乖矣。 朝纲不振而百度废弛。则阳刚之道失矣。以至引接之稀阔。 筵席之久停。皆足以长其燕安怠惰之习。而使清明庄敬之气象。有时而间断。则实非所以养阳刚之道也。噫。天之降祥与灾。只系于人主之一心。此所以游衍出王之天。遄加威怒。欲以玉成我殿下也。惟愿 圣明反求诸心。振作奋发。以尧舜自勉励而竖立 圣志。以公明应事物而整顿 朝纲。引臣邻而 询访谟猷。开书帷而讲劘 圣学。日夕乾乾。行健不息。以尽夫阳刚之道。则庶可期天心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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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妖孽自消矣。傥或狃于屡见而渐解警畏之心。因循苟且而不思应天之实。则董子所谓恬不知戒伤败乃至者。必然之理也。臣等待罪近密之地。目睹变异之惨。不胜区区忧虑之至。敢此仰达。
政院论该曹公事判付 启
臣伏见该曹因全罗监司状 启。以量案无主田民人耕食者。虽无文券立案。一从时起田案施行之意回 启。而以一从文券有无决给可也判下矣。臣伏念空閒田土。 国家既许民耕食。故耕食之民。不料后日之见夺。苟非转卖之类。则不但无文券造出之事。开垦之时。预出立案者。亦且鲜矣。乃于累年出税。累世相传。便作己业之后。以其无文券而横夺。则乃是罔民。乌可为也。夫以文券有无为立落者。是因甲乙相讼而决折之例。非可拟于此者也。何则。宫家未折受之前。乃是人人可得而开垦者。而宫家折受。在于其后。则当属于耕食之民而不当入于宫家。非特恤民之道在所宜尔。论以事理。亦甚较然。断之以时起田案。实为得宜。而窃恐 圣明犹有所未尽察者也。宫家虽舍是。岂无可折受者。而民人失业颠连之状。宁不恻然有动于 圣上仁民之心哉。 朝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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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询问于外方。初由臣万基忝叨宪官时所陈之劄。其劄所谓丁丑以后文券一切见夺云者。乃言流弊之至此。而其结语以折受在先。属之宫家。开垦在先。属之于民为请矣。今者 圣教如此。臣窃不胜慨然于中。而深惧 朝廷自此而大失下民之望。区区所怀。不得不仰达。而此判付还入之意。敢 启。
政院论都监郎厅决杖判付 启(左承旨时)
禁府洪万容金宇庆照律公事。以决杖判下。既已书入踏 启。即欲分付该府矣。取见法典。则有曰隆寒极热。事干纲常赃盗外。其馀杖一百以下并收赎。又曰文武官犯枉法受赃外。笞杖并收赎。今此决杖之命。似与法典本意有异。敢此仰禀。
政院论都监郎厅决杖判付 启[再启](左承旨时)
明王之持三尺法。信如四时。坚如金石。不但悬象示民。且以垂宪后世。未尝以人主一时旨向有所变改者。诚以三尺一挠。则上无所据守下无所适从。而其流之弊。有不可胜言故也。臣等仰惟 国朝法典本意。文武官枉法受赃外。笞杖并赎。乃所以待士夫养廉节之道。而 祖宗立法定制之美。度越千古者也。夫如是然后为臣下者。亦且重其身。远耻辱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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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鲜矣。直施笞杖。虽或有前规。此出于一时之所创。而金科玉条之著在 王府者。若是较然。随其罪之轻重而据法施罚。何所不可而必用此法外之罚。不念其有违法典之本意哉。臣等待罪出纳之地。既有所怀。不敢不尽。敢此申禀。
政院请还收禁府堂上罢职 启
臣等伏见 备忘记。命罢禁府诸臣之职。而至以循私蔑公为其罪目。臣等窃恐 圣明此举有乖于罚必当罪之道也。金澄查本回 启中。有曰不可谓全无用银役工之事云。则元情查本之有所牴牾。禁府初未尝不为举论。而至其似无更问云者。其意槩以匙筋妆刀之属。乃是寿宴及生日依例进排者。则断以重律。有伤 国体故也。而此外零琐之物。亦请更查。则其非出于周遮宽纵之状。亦可见矣。第其措语欠详。本意未著。 圣教所谓未莹者。诚以此也。 王狱奏谳。事体至重。辞语未莹。难免其失。则递推之罚。犹或可也。而至于循私蔑公。是人臣之极罪。虽微末庶官。一负此罪。衔痛无穷。今乃摘抉措语间小失。遽加于卿宰之臣。实非所望于 圣明者也。伏愿 平心恕究。还收李庆亿等罢职之 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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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请还收禁府堂上罢职 启[再启]
臣等伏承 圣批。以予所谓未莹者非谓此也为 教。臣等聚首惶惑。实未知 圣意之所在也。无乃以元情查 启有所参差。而金吾不为直请。初不备尽纳招之罪耶。顾其所造者。虽有若干零琐之物。率多为亲依例之供。则因其供辞之未尽。别施重律。似非参情用法之道。回 启之似无更问云者。槩以此也。若谓之不能明白指陈。则是固然矣。而苟究其情。则岂至于营护一罪人。自陷于循私蔑公之诛哉。庆亿等俱以名宰。历事已久。 殿下亦必洞烛其为人矣。今者奏事一不当。遽加以人臣不忍闻之罪名。此岂殿下平日礼貌委任之意哉。臣等忝居近密。目睹过举。不避渎扰。敢此更达。伏乞 圣明俯赐恕谅。还收李庆亿等罢职之 命。
宾厅请从权 启(甲寅春)
昨日药房之 启请从权。欲望 殿下之上体 慈圣恻怛之遗旨。下循臣僚崩迫之群情。而未蒙 殿下之抑情而勉从。臣等不任忧遑闷煎。来诣宾厅。齐声疾号焉。圣人之制礼也。居丧而疏食水饮。乃人子通行之疏节。而必曰疾病。饮酒食肉。必曰有草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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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焉。姜桂之谓也。诚以居丧虽主乎哀。而若至于毁而灭性。则反为不孝之大者故也。噫。匹士之微而尚且如此。矧乎以帝王之受祖宗付托。为神人依归。而其可自轻其身。径情直行。以循一节之行。以贻必至之悔也哉。然此特前圣之训著于经而传于后者。或恐未有以动 圣心而回 圣听之速也。臣等窃伏念 慈圣平昔之顾复我 殿下忧念我 殿下者。靡所不至焉。 殿下傥有小小欠安之节。则必将皇皇然不遑寝食矣。 殿下每因忌辰而进蔬素之膳。则亦必恤恤焉虑其伤损矣。唯其顾复忧念乎 殿下也。如是勤且至也。故乃于大渐惟几之际。不容暂弭乎心。而预以今日之深忧。谆谆恳恳。托之于 上殿。臣等追念至此。益切摧陨于中也。噫。 殿下今日所当行者。其在于固执乎小节而不能自抑。以犯圣人之炯戒乎。其在于克体乎 遗旨而达权通变。以勉帝王之大孝乎。 殿下于药房之 启。以今无大段疾病为 教。此正臣等之所大忧闷者也。闾巷之人。居丧澌顿。旁观者莫不懔懔惧其莫保朝夕也。而蔽于至情。不自觉悟。辄以气力尚可支持。疾病尚不深重。为拒却劝谕者之辞。及其自觉病深难支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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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已无所及矣。 殿下积年违豫。殆无康安之时。 气力之虚惫。脾胃之脆弱。其在常时。已不侔乎人。逮遭大故。其所损伤。比平人尤不啻万万。而种种可忧之症患。亦已叠出迭作矣。如是而曰今无疾病。以为拒却群情之地。此臣等奔遑叫吁。不敢顾渎扰之为罪者也。伏乞 殿下强抑至情。亟从权制。以遵 遗旨。以慰群情。不胜大幸。
宾厅请从权 启[同前](甲寅春)
臣等咸造 大庭。合辞号吁。为日已累。尚稽 允俞。而荐承哀痛惨怛之 教。臣等捧读以还。不任涕泗之交迸也。苟使 圣体粗安。疾病不作。保无迫近难言之忧。则臣等亦岂敢日事烦聒于 恤宅之中。以重戚我 圣上之心乎哉。 殿下自量平日荣卫之虚实如何。脏胕之坚脆又如何。自数年以来。 患候沈淹。殆无康豫之时。而水剌厌进之症。根柢最深。乍愈而旋作。迄莫能祛。此可见平日胃气之不完则疏食水饮之决非所堪者。 殿下必不待臣等之言而固已知之审矣。大凡治病之道。知其将作而预防之。善矣。当其始作而急治之。次矣。既作矣而不能觉。虽觉矣而亦不即治。殆矣。诸病莫不然。矧乎哀毁致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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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之大可危厉。又非诸症之比也哉。今 殿下深墨柴顿之容。药房诸臣。曾已入侍而仰瞻矣。至于 脉度之虚弱。医者之所懔然深忧。而犹且胶常节执经制。罔恤必至之患。不思调护之方。此即所谓病作而不能觉不即治者。而臣等所以奔遑疾呼而不知止也。臣等非不知为此请之伤 殿下至情。而事有缓急义有轻重。当今 宗社之计。神人之望。无有重且急于保 圣躬。则臣等其可以恐伤至情而闷默而退。不以获请为期也。噫。复膳非以其厚味。主于扶接元气。则对病所须。讵宜以哀戚而一向麾拒。从权非故欲变节。急于将理败證。则过时无及。岂可谓遽速而不为回听乎。玆事之圣贤所垂训。 祖宗所尝行者。 殿下必已较然于 渊衷。更不必烦赘。惟在于抑情而强勉。毋底于有悔。而奈何一日二日淹滞时日。只以勿为烦渎。勿为此请为 批也哉。若是而已。则将何以上体 大王大妃恳恻之 慈旨。 大行大妃丁宁之 末命。而何以默慰 列圣在天之灵乎。伏乞 殿下惕然省悟。亟 循群情。以从权制。不胜大愿。
宾厅请从权 启(甲寅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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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等昨夕入对 严庐。以复常膳保 圣躬之意。反覆陈吁。而 天听不回。 圣意邈然。臣等不任其煎闷崩迫。不得不齐会宾厅。合辞叫呼焉。居丧有疾食肉。礼经垂训。不啻丁宁。虽以匹夫之微。犹且以似续为重伤生为戒。今 殿下一身承 祖宗之绪。为神人之主。而其可不自勉抑径情直行乎哉。 殿下方在冲年。气血未及完实。而奄罹巨创。哭泣过节。其所受伤。有倍常人。至于餰粥蔬素。尤非肠胃之所可堪。群下之心。固已懔懔危惧矣。今承 两慈殿之教。恶心之候先发而水剌不能 进御矣。症患既已著见。而必至难言之忧。迫在朝夕矣。大小臣僚惊惶罔措之情。虽不足道。而 两慈殿茕然孤苦。唯 殿下是依赖。 殿下其可不仰体罔极之 慈念乎。追惟 大行大王平日顾复我 殿下者。其于饮食动止之少愆常度。惟疾之忧。靡所不至。今者 陟降在天之灵。夫岂异于平日也哉。伏望 殿下抑至情从权制。以慰 慈圣之心。以副臣民之愿。不胜幸甚。
玉堂抄 启朱子大全救荒条件(副修撰时)
臣窃闻陆贽有言。民者邦之本。财者民之心。其心伤则其本伤。其本伤则支干凋瘁而根柢蹶拔矣。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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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则今日所以勤恤民隐。莫若宽其赋税弛。其逋负然后可以慰悦其心。感召和气也。臣自去年到任之初。即以本军星子县税赋偏重。尝具奏闻。乞赐蠲减。虽蒙圣恩施行。而户部行下漕司。漕司委官覈实。近日方得回申户部。此事若格以有司之法。必是多方沮难。未容便得蠲减。所愿圣慈深赐矜怜。直降睿旨。特依所乞。○臣窃见州县积欠官物。已准去年明堂赦书。自淳熙三年以前。并行除放。而近者上司行下。依旧催督。虽使卖妻鬻子。不足填纳。而监系在官。无复解脱之期。欲望圣慈特推旷荡之恩。自淳熙三年以前。但干欠负官物。不问是何名色。一切蠲除。如有违诏。辄行催理。重作行遣。其被苦人户。亦许径赴登闻鼓院。进状陈理。○今州县之狱。其刑名疑虑情理可闵者。具案闻奏。下之刑寺。审阅轻重。取自圣裁而州县不敢以意决也。此深得古人明谨用刑之意矣。然奏案一上。动涉年岁。淹延禁系。不得早遂解释。恐非圣人所谓不留狱之意也。欲望圣慈特诏大臣一员。专督理官。严立程限。令将诸州奏案。依先后资次。排日结绝。其合贷命从轻之人。须当日便与行下。是亦导和弭灾之一术。○窃恐将来流殍之祸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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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之忧。又有甚于前日。欲望圣慈早降睿旨。许依分数放免税租外。更令转运常平两司。多拨钱米。准备赈济。○欲望圣慈哀怜远方军民。遭此旱虐。特降睿旨。许留淳熙六年残零未起米纲及七年合起米纲。并充本军赈粜赈给支用。○人户所欠钱绢数目尚多。而民间自今以往。饥饿寒冻之忧。日甚一日。渐次无力可以供输。臣诚不忍更行催督以速其流离转死之祸。欲望圣慈更赐哀怜。许将本军今年人户未纳夏税钱帛。权行倚阁。令候来年蚕麦成熟。却随新税带纳。庶几饥饿馀民。得保生业。○本军人户黄澄等出备米一万九千石。赈济饥民。已曾奏闻去讫。将上件米。普行赈济。管内饥民两次通计二万九千五百七十八户数内。大人一十二万七千六百七口。小儿九万二百七十六口。大人一斗五升。小儿七升五合。足为半月之粮。今已了毕。千里之民。既免于饥饿流离殍死之忧。臣亦多方体察询究。委无欺隐漏落诳妄不实之弊。○所有他处流移到府。臣亦已行下本府与县令佐。约束停房店舍。不得多收赁资。并津渡邀滞。仍遍行收拾。病患饥困及遗弃小儿。就宽阔寺院安着。支拨常平官钱。收买柴薪藁荐给衣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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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类。修合药饵医治。煮造三两等稀稠粥。次第救助。仍委请慈悲僧道主管看养。○臣昨准尚书省劄子。江浙两淮旱伤州县将第四第五等户。今年以前。应干残欠苗税丁钱。并特住催。及将官私债负权免理。还其流移人。拖欠官物。亦与除豁。并支拨米斛。通行赈济谨已。即时遵守施行去讫。续据新昌县。申今年以前未委。是淳熙七年官物。或是淳熙八年二税。臣亦未能别其是非。然窃以谓治财思予。宁过于厚。涣汗之号。有出无反。欲望圣慈明降指挥。将八年四等五等残欠。并行住催。仍乞令臣督其奉行不如法者。○衢州检放。既多不实。而开化一县。又为尤甚。本州元差张大声。前去检视。及差孙孜覈实。却乃观望。本州守臣意指。不以恤民为念。不曾逐一亲诣田头检视。辄敢欺罔灭裂。将七八分以上灾伤。作一釐一毫八丝六悤检放。是致被灾人户困于输纳。追呼监系决罚之苦。流移四出。有伤圣朝救恤灾患之意。欲望圣慈特降睿旨。将张大声,孙孜。并重赐黜责。以为日后附下罔上慢法害民之戒。○乞推去年献助之赏。已蒙节次施行。近日遂有婺州进士陈夔诣臣投状。陈乞献助二千五百石。访问浦江等县。更有一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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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欲陈献。此亦可见不吝恩赏之效。今若更赐指挥。催促省部。尽行推赏。使无一户之遗。然后镂板开具。颁下诸州。广行晓谕。则其慕而效之者。当不止此而已。○惟有尽出内库之钱。以供大礼之费。为收籴之本。而诏户部无得催理旧欠。诏诸路漕臣。遵依条限检放税租。诏宰臣沙汰被灾路分州军监司守臣之无状者。遴选贤能。责以荒政。庶几犹足以下结民心。消其乘时作乱之意。○田稻既是乾损。及其未穫之际。便行检踏。即荒熟之状。明白易知。非惟官司不得病民。亦使奸民无由侥倖。所以著令诉旱。自有三限。夏田四月。秋田七月。水田八月。盖欲公私两便。近来官吏不曾考究令文。但据传闻云。诉旱至八月三十日断限。遂至九月。方检早田。则非惟田中无稼之可观。至于根查。亦不复可得而见矣。于是将旱损早田。一功不复检踏蠲放。穷民受苦。无所告诉。而其狡猾有钱赂吏者。则乘此暗昧。以熟为荒。瞒官作弊。皆不可得而稽考。去岁本路诸州。大率皆然。欲乞降指挥转运司及本司遍牒诸州县。疾速受理旱状。日下差官检踏。如有奉行违慢。后时失实之处许。两司按劾以闻。○访问诸州府。村落已有强借劫夺之患。此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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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固当禁约。然亦须先示存恤之意。然后禁其为非。庶几人心怀德畏威。易以惮戢。若漫不加省。待其生事然后诛锄。则所伤已多。所费又广。况其不胜何患不生。乞降指挥。早拨上项钱数使如臣者。得以奉承布宣。遍行晓谕。即德意所孚。固有以销厌祸乱之萌。○本路水利。极有废坏去处。亦有全未兴创去处。欲令逐州计度。合兴脩处。雇募作役。既济饥民。又成永久之利。实为两便。○通判赵善坚。协力措置灾伤。广求利害。籍贫乏家七十万口。置济粜场五百馀所。劝谕上户。粜米借贷。排日煮粥以食民之不给。津遣邻郡流移。收养小儿。遗弃病者。医药以疗之。无流移冻馁之人。存活几百万口。○臣昨尝面奏。乞令被灾州县人户苗米五斗以下。不候检踏。先次蠲放以绝。下户细民。奔走供亿。计嘱陪费之扰。误蒙圣慈。曲赐开纳。今者本路复遭旱虐。窃欲取旨。依此施行。○选差都正乡官等。家至户到。从实抄劄。法应粜济大小户口。取见的确数目。各随比近置场。以俟将来阙食。就行粜济。仍立罪赏约束。不得泛滥抄劄枉费官廪。
 臣等伏承朱子大全救荒条件抄 启之 教。谨取朱子知南康军及提举浙东时论荒政奏状。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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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如右以进。而臣等之于是书。素所未窥。率然搜阅。未能精审。且其本文浩汗。辞语纡馀处。则只摘其要语。以便 宸览。而去取之际。必多谬舛。然此所录之语。皆出于至诚恻怛之仁。而无非救灾恤隐之道。其间虽或有名色法例之少异于今日者。若深加 圣意。从容详究。其论弊端处。则必以今日之民瘼比类而观之。其言施措处。则必以今日之事宜模仿而求之。本之于此而参酌损益。则皆可推行于今日也。其言又曰。有司之力。诚有限量。而圣主天地父母覆载生育之心则无终穷。以有限之力言之。则救护之切。拨赐之多。诚若不可以有加于今。然以陛下无穷之心论之。则其忍直以无可奈何处之而熟视其饥饿颠仆于前乎。此一条。虽不载于抄 启中。辞意切至。在 圣上尤当体念。故敢附录于此焉。
玉堂故事(校理时)
唐代宗大历十三年敕。毁白渠支流碾硙以溉田。升平公主有二硙。请存之。上曰。吾欲利苍生。汝识吾意。当为众先。公主即日毁之。
 臣等按。代宗。唐之中主也。乃能欲利苍生而罢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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硙之利。摆脱系累而却公主之请。其戒饬公主之语。实有君人之心。夫碾硙之罢。为其妨于民田之灌溉也。今宫家柴场渔箭之设。其毒生民而病 国家。不啻倍万于碾硙而莫之能罢。则曾谓 圣明而有歉于代宗之所行者乎。若以创非今日。有难革罢云尔。则是不然。 祖宗之良法美政。及其弊生。尚且变而通之。况害民之甚者乎。 殿下于诸宫。固有亲戚之私恩。于 先王付畀之亿万生灵。独无父母之义乎。或虑 圣明奉侍 东朝。有不得自断者。是又不然。凡在匹士。尚以谕于道为孝。况帝王之孝乎。且我国环海以处。小民生理。鱼盐之利几半。至于海边居民。则专以此为命。而沿海数千里。尽入贵势之私占。虽在平日。固可寒心。至于今日。四方赤地。民饥且死之日。不可不革其弊而导其利。少开一分衣食之原。以救助断哺之赤子也。惟 圣明惟以恤灾救民为心。断然罢之。则诸宫之富。未必大损。而流亡填壑之民赖以全活者。将不知其几千万人矣。臣等不胜祈幸之至。
玉堂故事[同前](修撰时)
皇明成化间。户科等科给事中李森等言。昔奉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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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敕谕。皇亲多有强占军民田地及投献者。悉发边卫充军。当时贵戚。罔敢犯法。近给事中丘孜建请。不许权贵奏求田地。荷蒙 圣谕俞允。中外欢欣鼓舞。今锦衣卫带俸指挥周彧。翊圣夫人刘氏。屡蒙给赐田地。今彧又求武强武邑二县地共六百馀顷。刘氏又求通州武清县地三百馀顷。 陛下念及亲亲。不忍拒之。殊不知溪壑之欲无厌。畿内之地有限。小民赋税衣食。皆出于此。一朝夺之。何以为生。且入 皇朝来。百年于玆。民生日众。安得尚有不耕不稼之閒田。名曰求讨。实则强占。伏望特敕有司。仍将二家田地。与民为业。今后敢有投献奏求者。许科道劾奏。各治以重罪。则豪强畏法。小民被惠。 宗社之幸也。 上以所言良是。待勘报区处。
 臣等谨按。李森之言。明白剀切。指陈民田强占之弊。生民受病之源。不独当时之药石。实惟今日之龟鉴也。 国家之于诸宫家。爱欲其富。厚其 赐予。是固亲亲之道。而宫家曾不守法谨慎。率多攘民田土。指开垦为陈荒。以有主为空閒。执法者不能禁。受屈者不敢诉。夺生民之衣食。贻 国家以怨毒。病民害国。莫甚于此。戒饬禁断。实所当急。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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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国家其可自设屯庄。私其所入。是谓征利。何以示人。其为害亦已甚矣。至于龙洞宫所属淮阳田土事。据年久之量案。夺已垦之民田。生民之失业。曾莫是恤。宪府之争执。尚未得请。臣窃不胜慨然焉。噫。以 国君而设私藏。非所以示公也。为宫庄而夺民田。非所以恤民也。非所以示公。则私意行而利孔开矣。非所以恤民。则民心怼而邦本拨矣。目今凶歉荐臻。生类将尽。可以一分利民者所当予。苟有一事害民者所当祛。今若坐视民隐。终莫之改。违拒台 启。终莫之听。既失若保之道。又乖转圜之义。则是岂群下之所望于 圣明者哉。
玉堂故事[同前]
宋宁宗时。卫泾上奏曰。臣闻人君据崇高之势。操富贵之权。以奔走天下。其心之易以纵。盖亦势使之然。所恃以维持此心。俾无过举者。惟台谏给舍而已。台谏给舍。人主之法家拂士也。人主以为是。台谏给舍以为非。人主以为可。台谏给舍以为不可。台谏给舍非敢与人主争是非可否者。顾不如是。无以重其权。不重其权。非所以尊朝延而修君德也。侧闻近日以来。台谏论列之章。给舍辨驳之疏。每迟留不下。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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沮格而不行者。夫一除授未当。一命令未审。似于圣德未亏。朝纲未紊。然习以为常。贻害不细。欲其阿意顺旨则甚易。欲其抗威拒命则甚难。彼不为其易而为其难。盖亦内不安于私心。外恐负于公议。若不思职业之当守。惟知风旨之是承。虽以缄默取容。皆可驯致显位。则舍所难而从所易。彼何惮而不为。殆非陛下之利耳。
 臣等谨按。人君居万民之上。应万机之烦。一人之聪明。有不能及。一人之智虑。有不能周。以至酬酢施措之际。或不能无差失。故必以众人之聪明。广其聪明。以众人之智虑。益其智虑。然后聪明靡所不及。智虑靡所不周。而酬酢施措。无差失之患也。是以古昔哲王。莫不急于听言。广开言路。尧之稽众从人。舜之好察迩言。大禹之拜昌。成汤之弗咈。至于汉祖之从谏若转圜。唐宗之悦以从谏。皆是也。听言之道。不可以矫拂而怒之。不可以烦聒而厌之。毋或谓微细之事不之省录。毋或以责难之言惮于听从。摆脱偏系之私。痛去好胜之心。悦而能绎。从而能改。然后嘉言罔伏。治道可兴也。盖士大夫之气节。养之则锐。挫之则慑。其锐也。谠论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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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无少沮挠。其慑也。巽愞相尚。莫能自立。为人君者可不慎欤。方今士气委靡。风采销落。其能明目张胆。尽言不讳。如古直臣者。少见其人。 朝廷既不能栽培养壅。以作其气。以来其言。近日两司所论。初非难从。犹未 采纳。毁妖佛而镇民讹。合于正理。罢宫庄而还。民田利于民生。阃帅之冒禁者所当罪。 恩赏之滥施者所当改。而累日争执。一切违拒。有乖听言之道。重失群下之望。卫泾所谓台谏论列之章。给舍辨驳之疏。每迟留不下。或沮格不行者。正谓今日之弊。故臣等敢以是为献而欲望 圣明之垂察焉。且古之明君。自卿以下。无一人不使任箴规之任。自在舆以下。无一处不欲闻箴规之言。其所以儆敕其身者为如何哉。降及后世。此道微矣。其开导规益之责。只在于经筵。而人君又不能日三开筵。停讲之日居多。故不讲日进故事。所以昉于宋朝而亦古人箴规之义也。臣等学识懵昧。无以效箴规之任。而其所书进则莫非嘉言至论。或开示道义之原。或辨明政治之要。殿下苟能反覆指义。体验身心。不但悦其言而必以措诸行。则岂曰少补。而臣等间以愚说赘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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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者。窃比于真德秀因吴越行成之事而论御戎之术。因刘晏理财之事而陈聚敛之失也。学古将以行于今。援彼欲以證之此。区区诚悃。实在于是。圣明若加察纳。则或无不可采者。而若或视以文具。无所寻绎。束之几案。任其弃置。则亦安用日日书进。以烦 圣听哉。
玉堂故事[同前]
皇明高皇帝时。南丰县典史冯坚上书言九事。一曰颐养 圣躬。二曰慎择老成之臣。三曰攘夷狄。四曰精选有司。五曰褒封祀典。六曰减省宦官。七曰调易边将。八曰采访廉能。九曰增置关防。书奏。 上曰。所言知时务达事变。但调易边将一说。未然。若边将数易。则兵之材力勇怯。虏之出没情状。山川形势险阻。不能熟知。何以制敌。使其如赵充国班超辈。惟恐任之不久。何以数易哉。然坚之言。关于政体者多。是可嘉也。遂命吏部。擢坚为都察院左佥都御史。
 臣等谨按。人臣之进言于君上者。其势甚难。苟非有忠虑于国者。谁肯犯其甚难以尽言乎。政有得失。必讲之而后择。事有是非。必辨之而后明。策有善否。必陈之而后得。此人臣之所欲尽忠而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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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欲急闻也。言者之言。虽不必尽善。亦不必尽可弃也。故听言者。必听之公而择之精。讲之审而用之断。然后有用言之实也。夫言事之臣。盖亦竭其心思。尽其忠爱。虑之数日。敢以进于人主之前。人主若视之不甚留意。是非得失。一例倚阁。外虽有优容之言。内实无采用之效。则近者解体于前。而远者结舌于后。忠臣志士无复可为之望而乱亡随至矣。臣等伏见 高皇帝此言。可谓得用言之体矣。冯坚以典史之贱。上书言事。取其八事之善而辨其一说之未当。其善者则采用而不疑。未当者则明谕其未然之状。取舍著白。举措明快。晓谕委曲。得失不眩。圣人之心。光明正大。择善用中者。于此亦可见矣。今 圣明于群臣章奏。不问大小是非。皆下嘉奖之 批。而不问大小是非。亦无采用之实。是岂有益于国事哉。臣等未敢知 圣明即位以来。用言者之计断行而施诸事者几何。与之往复论辨。究其得失之归者亦几何耶。是以诸臣尽心苦口之言。例不免为筹司门下之故纸。而 庙堂回 启。亦皆无实。此最当今 圣政之大病而群情之所大闷者也。欲望 圣明以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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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此举为法。以待四方之忠言。
因灾异引见时 榻前奏(副应教时)
天视大戒灾咎荐叠。 圣上之惊动忧畏。出于寻常万万。凡在含气之伦。孰敢不驰走乎。况臣当测候之任。虽昧象纬之学。目睹妖彗之骋变。区区忧皇病悸之怀。实有倍于耳闻者。今入咫尺之地。仰承 下问。其敢不尽所怀。窃惟遭此非常之变。不可求诸琐细事务上而以冀其消弭也。惟我 先大王。奋发大有为之志。每与诸臣论事。溢于辞气之表。臣亦尝忝叨近列。仰聆 玉音。愚衷窃自激昂矣。今日之所望于圣上者。惟在继述 先王之大志。而 先王末年则非惟 朝著肃然有振作之气。至于喑聋跛躄。亦思自奋。今日则窃观 朝著间气象委靡颓塌。至于义理不明。未见有含冤忍痛底意思。臣以此而窃恐 殿下之所以继述者有所未至也。臣伏闻再昨 筵中大臣建请 下谕于在野儒贤。 殿下以为下谕涉于文具。 圣教诚是也。 先王之所以招致儒贤者。于 下谕及疏 批之外。别有其道矣。今则不过于 下谕及疏 批。示以招延之意而已。此所以为文具也。而近间则并与文具而亦稀阔矣。 殿下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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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奋发 圣心。一以继述 先王之大志。此志既立。则何事不成。仍以 先王之所招儒贤者招之。则宋时烈,宋浚吉等。本非忘世之士。受 两朝不世之遇。其何说之辞而不来乎。至于李惟泰顷年所上之疏。本诸周官乡遂之政。管子内政之篇。而其所归宿。乃祖宗经国之遗法及我朝先正臣之论议也。其为国之诚。出于片片赤心。前者以讲究其疏辞。招致于朝而留待数月。只引接二三番而已。竟无所讲究采用。廷臣不但不协心共济。至有讥笑者。独有故相臣元斗杓数三陈达。请加讲究。而终亦意沮而止。遂使惟泰狼狈而归。人君虽于刍荛之言。固当采用。或不可用。亦宜明示可否也。况乎学问之士有所建白而终无可否。既非所以待士。而且失听言之道矣。如是而虽下求言之 教。人孰肯进言乎。以臣浅识。虽不敢谓其疏所条列者遽可尽行。而 庙堂诸臣。苟能就其疏而讲劘商确。使其窒碍处融会。疏漏处缜密。则岂有不可采用之理乎。卑近之见。例多苟安目前。不思远图。而目今国势岌岌。譬如下山之日。若非大有所振作设施。则虽欲如今日之苟安。亦不可长也。今若以诚心讲究划即采用之意。招致惟泰。则实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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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言之道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