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南溪先生朴文纯公文续集卷第五 (自动笺注)
南溪先生朴文純公續集第五
 筵中講
  
公元1694年
甲戌閏五月二十九日政堂 引見
世采曰。
臣纔達城外
欲待明日肅謝矣。
自 上遣承旨特令速爲入來
臣有難屢次違 敎。
不得已入來
喘息未定
言語不能盡達下情矣。
 國運再泰。
天日重明
 中殿復位
此誠古今未有大慶也。
當此 更化之初。
如臣衰耄無似之質。
首蒙升擢之 恩。
置之三事之列。
惶恐感激
不知所措
此地位。
非臣平日夢寐所到。
求之古今
亦所罕有
小臣何敢承當乎。
累次猥上辭章
而 天聽一向漠然
嚴畏分義
不得不進到近郊
願得職名之役。
一次入 對。
仰瞻 天顏歸矣
 聖上不諒
恩禮愈隆。
咫尺 天門
不敢逃遁
今始入謝 恩命
計欲留參賀班。
至於職事
不敢自同恒人偃然供仕。
不敢復免 天聽請退歸。
而第臣疾病已入膏肓
當暑月。
症情危惡。
今此一次登 對。
雖有添谻之患。
不敢暇顧矣。
退出之後
決無供職之望矣。
 上曰。
時事草創
艱虞溢目之日。
兩大臣俱在鄕外。
不但予心之缺然
國事多可慮。
前後疏批。
不可不造朝之意敦勉
而未回遐心
心常恧慙矣。
今乃不我遐棄
幡然造朝
甚爲欣幸矣。
卿於前後
每以才分疾病古事三件爲辭。
而卿夙負士林重望
卽今輔相之責。
非卿德望
誰復當之乎。
才分則已如此矣。
疾病年齡未高
一時所感。
不至大段難強。
至於古事自古山林之人。
負德望而入爲輔相者亦多有之。
則揆以三件事。
別無拘礙難便之端。
累次敦勉之意。
非爲參賀而已
卿勿撝謙
安心行公。
世采曰。
 國事草創之際。
輔相之臣。
皆有疾病
未卽承 召。
雖微 聖敎
臣亦豈不念乎。
第臣所謂才分
元非過人之謂也。
簿書期會等事
亦未能諳知
故初到延曙所陳辭疏。
一字一句皆是實狀
非敢有所飾讓也。
共濟 國事
臣子區區之願。
而臣之疾病才分萬無堪當之勢。
若使強疾久留
則終不過爲旅邸一鬼
有何所補於 國事乎。
又進曰。
累年在外
伏聞入 侍諸人之言。
則自 上一經痘疫之後
玉體一向康健
比前豐碩云。
臣心切欣喜矣。
今於咫尺之地
仰瞻 天顏
是臣至願
惶恐敢達。
 上曰依爲之。
又曰。
近日朝報觀之。
則 聖上處分
一事有背於臣民之望者。
小無過不及之差。
小臣雖在鄕曲
每仰 聖德日新
有非臣
庸陋所敢贊助
凡於裁處之際。
益務恰當
臣民之喜。
何可量也。
自古始初淸明
而其能有終者鮮矣。
 聖明古今帝王未有之事。
能斷然行之。
其爲 國家慶幸
可勝達。
願 聖明益加勉勵
而愼其終焉。
迫於 嚴命
雖爲入來
精神惝怳
呼吸短促
不無區區所懷
以此精神筯力。
不能自達大禮後。
若不委頓
或一登 對。
或以文字
更當有所陳白矣。
第觀議政南九萬箚子
則欲令臣同參鞫獄
參議啓云。
非但臣之疾病如是沈痼
而鞫廳之坐。
異於他坐。
開坐之後
不分晝夜
則以臣病勢
決難往參。
且罪之有無
事之輕重
臣旣不知本末
則恐不可可否於其間
若或緣臣不參。
有所停鞫。
則其在獄體。
尤爲未安矣。
 上曰。
進參鞫廳則可見文案
自當議讞
獄事已過五朔
尙未完了
是爲可慮矣。
卽今則或已杖死。
或已放釋
幾盡收殺
不至如前難處
只是輕重結末而已
勿爲過辭
安心往參焉。
世采曰。
若知首尾以往參。
而臣旣不能知其首尾
且此賤疾。
大禮後則又未知其將復如何
大禮前則未可進參矣。
 上曰。
大禮前日無多
大禮後往可也
世采曰。
臣之疾病不至
劇。
則當參與否。
臨時當爲更達。
而今日則日勢已暮。
精神且昏。
姑爲退去矣。
 上曰累次招來
敦勉已極矣。
退出之後
更勿控辭
共濟國事
所望於卿也。
 上仍命宣醞。
世采曰 天恩至此
感激勝達
而臣本無酒量
若或傾杯袖中
或使有餘瀝。
則尤極未安。
酒量不可強。
官方才分不可強。
若蒙許以小酌庶可盡酌。
至於有餘瀝則極爲不敢矣。
 上曰有餘瀝無妨
隨量以飮可也
罷出
六月二十一日政堂 召對
是曰講綱目梁紀
讀官得一讀至魏行臺蕭寶寅事。
世采曰。
求其父兄云者
美女十人父兄也。
得一曰。
人別占之隱度其辭。
口以授人也。
得一讀至義僖度世之孫也。
 上命檢討官李徵明繼讀。
得一曰。
今日所講。
雖無逐條可解之事。
而第其時宮闈不嚴如此
驕將倔強如此
無足觀。
至於立雄之疏備陳刑賞之道。
凡人治國之道。
莫如賞罰而已
罰不當罪
則民無親上之心。
此等事亦足爲監戒之方矣。
 上曰然。
得一曰。
其時五胡雲擾
國不爲國
刑章紊亂
不可勝言矣。
朱子孟子註曰。
韓弘輿疾討賊
承宗斂手削地
由於朝廷處分
得宜刑章得當
人心自然歸服矣。
人君所當勉者。
莫如反身修德矣。
 上曰然。
世采曰。
講官君德政刑間事陳達
歷代治亂
由於此矣。
晉室不競
南北朝分爲二岐。
無異戰國
當此之時。
中原陷沒
生民塗炭
源子雍君臣父子間事
元法僧之歸
只以招降納叛爲主
不曾論罪
如元義之解兵柄。
終以太后之故。
不免刑戮
此則君臣各有所失也。
其時攻取侵伐
不一其道。
而亦可見忠臣烈士天理民彝不泯處也。
深加監戒庶有益於聖學矣。
 上曰。
南北朝雖極昏亂
其間豈無可以監戒處也。
大臣是矣。
體念焉。
得一曰。
大臣
皆是贊成君德之意也。
人君用人之道用兵之事。
無非可戒可監者矣。
昔我 孝廟銳意圖治
欲明大義天下
前日 答大臣之批。
乃不忘 孝廟遺意
今日朝廷雖不成貌樣。
而在我之道。
不可自強之策。
伏願 殿下深追 先王之志焉。
 上曰。
儒臣
極爲切至
可不體念焉。
世采曰。
臣病數月未瘳。
迫於 嚴命
不敢退伏
扶舁入來
宿患添劇。
不能起動
故頃於承宣之來。
略陳待差造朝之意矣。
昨又伏承 勉諭
強疾登對矣。
臣之初計。
自量才力疾病
俱無可堪
勢。
故必欲圖遞本職
散班入參 筵席
行相見禮於 王世子
然後乞歸矣。
卽今相臣以儒疏相繼去國
 聖心焦勞
爻象不佳
不獲已入城。
非但卽今病狀實無自力之望。
且有老母傷於暑濕
病不離身
揆以情病。
決難久留
當待兩大臣 還朝
卽欲退歸田里
惟冀自 上憐察焉。
 上曰。
國之倚任
在於大臣
當此艱虞溢目之日。
捨卿山林宿德
而誰任輔弼之責哉。
當初所期待者。
只在於諸大臣協心共理
而卿頃因疾病
久住城外
心常鬱鬱矣。
今因鄕儒危險之疏。
右相相繼去朝。
惟卿一人留在。
大臣身佩安危
且兼軍門提調
不宜退在城外。
竭誠勉諭矣。
今幸不我遐棄
入參召對
心甚忻幸
雖有親病。
旣非大段
則使諸子迭往省侍
卿則須體至誠勉諭之意。
自今留住城中
共濟時艱
是予之所望耳。
世采曰。
前後 勉諭如是勤懇
而臣之每每違 命。
實爲惶恐
故方留住城中矣。
臣之所懷
已悉於疏章。
不必更瀆。
自古大臣
皆自朝紳進用
如臣草莽之人。
無才無德
而濫叨是任者。
之前代。
實所罕有
豈宜忝居三事之列。
招人譏也。
求退之外
無他善策
只祈 聖明留意學問
勵精圖治
有始有卒
是臣
公元1689年
區區之願也。
 上曰。
旣往之事。
深自追悔
已悉於前疏之批矣。
君臣之間。
貴相知心
當此國事之多艱。
豈忍棄予而遽歸乎。
須體至意
久留城中
弘濟時艱
國家之幸也。
世采曰。
臣雖昏昧
非不知 聖眷之難孤。
而臣病狀如此
才分難堪
欲強勉而不可得矣。
 上曰。
予意已悉於前後疏批。
今日前席
開諭備至
而若一向求退
則予將鬱抑而成疾。
卿須勿生遐心
待領相入來。
聚精會神
共濟國事
所望也。
世采曰。
 更化之初。
庶事草創
兩大臣一時出去。
時事誠極可慮矣。
自古大臣被斥於人。
則或出城外
或留江上
陳疏懇辭
再三勉諭
而後還入者有之。
至於徑出遠鄕則似不可矣。
領相南九萬家在結城。
己巳屛退時則久處鄕廬。
勢所固然
而今則位在三事。
一向在外
極涉未安矣。
凡事本末始終
當初 聖敎謀害 國母之說。
臺臣堅執其議。
閱月爭論
愈往愈激。
轉輾至此
大臣則爲 國深憂
慮事常法之外
草野人心以此不快
久而拂鬱矣。
臺臣爲 國母伸討。
大臣爲 世子深慮
而摠以論之。
則 世子今日之事。
無異宋仁宗事。
以禮言之則外家不在張氏而在於閔家。
 世子年稍長而有所
覺察則必有以滅親之心矣。
首相之意以爲若論希載之罪則禧嬪不安
禧嬪不安則 世子不安
此雖非常法大義
抑亦人情事理之所或不免者也。
其言之明正
不若臺諫所執。
而爲 國家過慮則亦不無所見矣。
且聞登 對時
宮中肅穆雍和等語。
懇懇達云
今日臣民所望
在於此矣。
大臣臺官各有所執。
而自 上有酌處之敎。
 不允臺官之請。
故鄕曲儒生輩只知常法大義
不識大臣深慮
連次上章
使大臣不安
 國勢至此
誠極可慮
儒生異於朝臣
言雖不中
若以言被罪則過矣。
今者 聖上處分穩當
施儒罰。
而深斥其說。
斯亦足矣
卽今中外相傳如此之疏必將相繼起云
未知其必起與否
而以已往見之。
安保其必无也。
若然則 國事收殺无期
大臣不安冞甚矣。
自今申飭政院。
儒生之疏若泛論時弊不可防遏
而如以希載侵斥大臣語意危險者。
一切勿捧似宜。
疏自政院退却
儒生必斥政院以爲壅蔽
不得不捧入。
若自 上嚴明下敎則可以日後紛紜之弊矣。
 上曰。
所達是也
儒生若曰大臣臺官各有所執。
俱出於爲 國之心。
如此重罪
不可容貸常法之外云爾
則夫孰曰不可
而此則不然。
假托淸議
熒惑主聽
一節加於一節
不但就事論事
必欲擊去大臣
壞亂 國事而後已。
此弊若不嚴防則國不爲國矣。
此意分付政院。
使之勿捧可也
承旨任弘望曰。
以 榻前 下敎。
出於朝報耶。
 上曰依爲之。
弘望曰。
大臣所達。
雖防一時之弊。
有關言路
不可不深慮也。
世采曰。
臣亦忝冒大臣之列。
他大不干於此事。
只以希載事侵攻領相之疏。
勿爲捧入之意爲敎則宜矣。
 上曰。
攻斥領相。
語意危險者。
政院勿捧可也
得一曰。
近來爻象不佳
臣昨已備陳之矣。
今此疏勿捧之 敎。
亦非十分穩當之道。
凡事不能正其本。
末流之弊有不可勝言
爲今之計
莫如拔本塞源之爲第一義也。
 坤聖復位
千古無之慶。
而曾被罔極之誣。
故人憤鬱
必欲伸討者此也。
今者不先治其本。
而欲塞言者之路。
則恐不得人心而防其弊矣。
 上曰。
天下事無窮
不能參酌
以至差誤
則末難救之矣。
世采進奏箚曰。
臣自前奏箚之意。
慕效朱子奏箚事也。
然臣猥當大任
久留京輦
出入 筵席
則不必以啓箚陳之。
自量疾病
萬無供仕之望。
恐或不能悉陳。
若先溘然丘壑
私恨無窮
公元1643年
更此仰達矣 。
上曰。
四條啓箚
更爲一一條陳可也
世采曰。
一篇所謂廣主德者。
人君爲國之道。
不過仁之一字
撫恤百姓
施措政令
無非仁字中出來矣。
不幸近來朝著屢換。
大臣百寮之長。
衆責所萃。
故多有戮死者。
實有乖於仁恕之道。
當此 中宮復位之慶。
似當有體念之事矣。
第二背義趨利
此誠末世之痼弊也。
近年以來
時事屢換。
士夫利慾太勝。
義理晦塞
此弊誠不可長也。
第三條只就卽今時事而言也。
四條 國家朋黨之禍。
若不防塞
則將至於不爲國矣。
防塞之道。
只在於明人心
而明人心之要。
在於開諭
今若依大誥之文。
宣諭中外則似或可矣。
朱子奏狀中私製詔書而進之。
人臣代撰王言
所不敢。
不然無以宣布 上意
故古有製詔文之規。
臣亦欲依朱子之意。
一書以進矣。
 上曰。
所進啓箚
今聞其辨釋之意。
益見其辭意剴切也。
誥諭之文。
卿其撰進可也
世采曰。
王言事體嚴重
異於他文字
必須推原其本。
然役可以曲盡事情矣。
今此朋黨
自有源委
初則癸未年間以文成公李珥相激
中則己丑獄事相激
終則以己亥禮論。
加一層。
此等辭意
備陳於 王言則似宜
公元1689年
矣。
 上曰。
事情不可不該備
依此製進可也
世采曰。
古今論事
必以一時所重爲王。
今者 聖上夬斷。
 坤宮復位
前古未有之盛事也。
第念己巳廢 妃時廷臣或有爭論者。
到今雖以他事被罪
而其爭論一節
足以贖罪
故臣所陳奏箚中略陳此意矣。
臣聞李萬元於其時爭論甚力。
以至竄逐矣。
今則以故相臣宋時烈按律論啓之罪。
方在竄謫中。
李鳳徵亦於其時呈疏未徹。
今則以他罪方被削黜之罰。
兩人樹立
有足可尙。
而俱在罪籍中。
其在今日賞罰之方。
似當有參酌分揀之道矣。
檢討官李徵明曰。
元,鳳雖有罪名
其所樹立亦甚可嘉
不可仍置罪籍中矣。
得一曰。
李萬元旣參於論罪儒賢之啓。
固有其罪。
己巳爭論一節
有足可尙。
則亦無參啓之事。
雖以他事被罪
朝家論人之道。
所當有大小輕重之別。
元,鳳俱宜放釋矣。
 上曰。
李萬元,李鳳放釋可也
弘望曰。
李萬己巳立節誠足可尙。
而以參於故奉朝賀宋時烈案律之啓。
方在遠竄
罪名不輕。
李鳳異。
不可全釋。
姑爲減等何如
 上曰然則李萬減等
李鳳放送
得一曰。
李后己巳陳疏一節
有足可尙。
故敢達矣。
世采
曰。
李后家世孝友淸白
言行去就
異於凡人
己巳年間。
搆呈一疏
爲喉司所阻。
不得上徹
臣雖未見其人。
近來得見其疏本。
言論明正
辭意剴切
是以聳動斯世矣。
后定身死之後
其時相臣陳達追贈
至於陳疏一款。
不爲擧論。
故自 上未得聞知其所樹立如是卓爾
則似當有別爲褒奬之擧矣。
講官旣先陳白
下詢而處之何如
得一曰。
后定世德大臣
旣已陳達
而其居家至行平生恬退之節。
誠爲可嘉
相臣金壽興曾以崇奬恬退之意。
有所陳箚而。
己巳一事言之。
疏語明正剴切
無異朴泰輔之疏。
其疏雖未 登徹。
人皆傳稱
則到今 坤位復正之日。
宜有別爲褒奬之道矣。
 上曰。
李后褒奬事。
令該曹稟旨擧行可也
(出擧條件)得一宦侍相語曰。
諸臣不知 上未食乎。
日已旰矣。
何不罷退
得一就謂世采曰。
日勢已晩
自 上水剌未進。
今姑罷出何如
世采曰。
又有所懷
願畢其說。
仍進曰。
徐文等事
以臺論不止
尙無結末之期。
自 上旣已詳知諸臣之斷無他意
臣亦知其本情出於倉卒慌忙之致。
人心憤激
久猶未已
凡事譬如治水方至
疏其源導其流則可矣。
一向防塞則必有橫潰之患。
徐文等事
稍示處分
庶可以明國體正人心。
故臣曾有所箚陳矣。
自 上雖有推考之命。
物情大有所不厭。
削罷之論上下相持者。
恐非調停之道也。
旣施薄罰之後
旋又收敍庶可今日人心
無害於待群下之道矣 上曰。
諸臣本心之無他。
予已知之。
因此一事
累月相持
似涉重難
徐文等事臺啓處之可也
世采曰。
今日可達之辭甚多
日勢已晩
 水剌未進。
故臣等姑退矣。
 上曰。
可言之事。
盡達之可也
罷出
公元1694年
七月十九日政堂請 對
世采曰。
臣去月二十一日登 對。
後五六日間。
連起視事
其時議政南九萬適出在外
備局諸務
不能獨當
自今月初連患泄瀉
久未詣 闕。
其間仍領相陳達
至 下別諭。
屢致眷戀之意。
臣之初計固不當迄今淹滯
而 榻前旣有 下敎。
其後續承 聖諭
不得決意徑歸。
但今病勢猶苦。
有勞動。
喘息靡定。
畢竟似將孤負 聖恩
不勝惶懼
且臣頃以朋黨事。
請頒 敎文字
非無撰述詞臣
而恐或有異於平日留意之人。
故臣敢爲製進。
以俟 聖上裁擇
疾病連仍
有私戚。
今始上達矣。
凡臣奏御
公元1649年
字。
自 上必須明言是非
然後君臣情意相通
今進文字
幸勿泛然看過。
詳細指敎
是臣之望也。
奏上製文
承旨金構跪進 榻前
(其文見上) 上親覽良久曰。
首尾措語。
白的當。
別無未盡事矣。
世采曰。
文中上逼 聖躬之語。
極知未安。
自古曉諭臣民之書。
必有謙遜之語。
然後群下感化
唐陸贄制詔
每言其前日誤事致禍之由。
其時驕將悍卒
或有感泣者。
撰述之體。
固當如此
第 王言必以簡約爲體。
而此文則比凡文支繁。
心甚歉然矣。
 上曰。
古者播告之辭。
君上自謙遜者非一二。
卿所製文
大意自當如此
 王言雖當簡約
言事狀。
則或自有繁多之處矣。
世采曰。
文中上段泛以古道言之。
中間以後朋黨之禍言之。
雜引漢唐宋及 大明事。
至於 國朝則略言二三黨習。
夫黨與成於下。
禍必及於國家
而若究其本則由於君上不能明察之故也。
昔在 宣廟朝。
文成公李珥爲兵判時。
東人論劾太過
文簡公成渾造 朝後。
力言臺諫之非。
黨議轉激。
至于己丑逆事而極矣。
蓋二百年升平之餘。
亂逆出於士類
相臣鄭澈起廢爲委官。
理宜極意審愼
而素以病酒稱。
且於伊時外方士
公元1683年
上疏臺諫論議
或有過度者。
輾轉至於崔永慶事出於湖儒。
緣此一款。
黨習漸熾。
 宣廟末年
黨目愈繁。
昏朝大北
所謂大北皆。
無狀宵人
東人則不大北
亦有立節者矣。
癸亥 改玉之後
東西中才俊者相聚
至累十年同朝
頗有合氣像矣。
至于己亥服制一事
東西又激。
服制則不一時所見之各異。
只緣其時 朝家處置差謬
根深蔕固
以至于今。
此 敎文中先儒訓黨以下反復言黨習沈痛之弊。
粤自甲寅以來以下則卽 聖上宁後事。
 聖明可以思度矣。
東西黨議
日深月盛。
而自 上不得已庚申之事。
至於己巳之事。
亦因事爲之。
群下各不忘黨議
世道豈不大變哉。
且以近年事觀之。
 朝廷則固不暇論。
而若外方學校
每當時事變易之際。
鬪鬩無已
其害可勝言哉。
此 敎文中有曰大祛私意
恢公道。
與國更始
一視同仁
以此一段歸宿
此則在下臣僚士子
可以聞知
百年痼弊未可猝變。
臣亦慮其終歸文具而已
朋黨之禍。
君上不能制。
群下不知所以鎭定之術。
則尤無可熄之時。
自古衆怒難犯
群議不定之處。
初亦末如之何
而亦有以感人之道。
是以盤庚都。
畢公化俗
宋時亦有此等事。
而但歸於文具之說。
亦甚可慮矣。
雖然去黨習之本。
只在秉心至公
用舍黜陟
無不不均之弊。
操此心而勿忘積久
行之於政令之間。
人心自然感動
豈必一時之間
盡爲感化哉。
凡人品有精粗
見識深淺
若其中稱優者。
先自感動
則其餘自將消融矣。
今若自 上大公至正之道。
庶可食效。
若只以一時頒布文字
望其得力
則恐不免文具歸矣
 上曰。
朋黨之禍。
末世漸爲痼弊。
國家豈不深慮
大臣豈不憂。
今卿所製。
少無未盡處。
昔者盤庚當胥動浮言之時。
反復曉諭
卽今文字曉諭群下
在上之人。
以大公至正之道。
操此心而勿失
自然漸次有感化之道矣。
以此頒布可也
世采曰。
作文者臣。
意指則專在 聖心
若於 聖心有未安處
付標以下
則當改定以入矣。
 上曰。
詳見首尾
則予不必大臣之所製。
有所慰藉
顧其文理明白
太過處及落漏處矣。
世采曰。
臣於前月二十一日登 對時
 召對一時▦之。
且自未及進 水剌。
故忙未盡所懷矣。
伊時首相蒼黃去 國。
無所恃。
故必欲 勉召入來
仍擧臺諫大臣事。
有曰臺諫常法
大臣遠慮云。
公元1689年
未及申結末梢語矣。
今始更達。
而臣老耄精神昏憒
凡有曲折之事。
不能言語盡達。
聞有笏記之例。
敢此奏達矣。
日者相所達。
主意以慰安 世子之心爲重。
以後日難知之事爲言。
而臣意則不然。
議論旣異之後
則隨其意見
各自開釋
自 上可以明審
故敢達。
今四月 聖心夬斷。
 中壼復位
前日朝臣若有誣犯 中宮者
義當致討。
謀害 國母之語適出於 聖敎
臺論峻發
中外之人。
擧皆曰明正其罪。
然後人倫正大可明
此等謀上之賊。
何代無之
未有如此輩者也。
頃年 中宮屛處
古今無之事。
國人痛心
久而未已
此輩陰謀欲害之事。
人人皆欲正其罪。
不悖人情天理
雖以大義言之。
 中宮復位
鞠養 春宮
有如馬皇后章帝
劉皇后仁宗
至情固無間矣。
若以禮經言之。
則 春宮外家自當所歸處。
 世子英睿夙成
豈不臺諫臣民之意哉。
然則欲討希載者。
所以欲安 中宮
欲安 中宮者
所以欲安 世子也。
 世子安則禧嬪自安矣。
卽今以 朝家顯行之事見之。
可以明白易知。
而領相議論每以希載死則禧嬪不安
禧嬪不安則 世子不安爲辭。
領相亦豈不知 國
大體臣民大義
而顧今 宗社臣民之托。
惟在 世子
故或慮 世子不安而禧嬪有所不安。
若赦希載則 世子禧嬪之心俱安。
有此云云
其爲 國深憂過慮
有非諸臣所能辦得。
然若以義理大體言之。
似爲未盡
目今 國家所恃臣民之所仰望者。
只以 世子內被 坤宮育養
永爲 宗社之本。
豈不安平無事
而領相每曰希載死則禧嬪 世子不安云云
夫以 春宮止孝之心測之。
不以謀害 國母者之不死不安
反以私戚被罪不安者。
豈其理哉。
不能望 世子正道也。
未可曉也。
蓋其本意
每以事變難知處言之。
而第諺札事不過歸於希載而已
不當及於禧嬪。
且今 聖明在上
督過之事。
卽今如此
他日寧有意外之憂哉。
禧嬪主壼六載
以 聖上一言退居嬪御之中。
名分自處
無他不安之事。
不當不念 中宮抱冤
而欲全私戚也明矣。
設令異日難處事。
群下以義爭之而已。
豈有不安於 世子者哉。
今日之事。
至爲明白
順且無憂
而領相所如此
豈非當初 國事遽變
希載伏罪
恐或因此難言事。
故有說話耶。
然而今日內外之事。
他日決無他憂。
而預
慮難形之患。
欲赦謀害 國母之罪。
領相本心爲後日之慮則至矣。
但慮之太深。
無歸宿處矣。
自 上取舍當分明
頃日 聖上諭臣以臺閣大臣各有所主
且以天下有至難事
善處難爲 敎。
蓋臣之所達臺閣大臣並行不悖云者
發端不能詳達。
故 聖敎如此
此則臣悤卒不能明言之過也。
至於他日必將蒼黃罔措
故有酌處云云者。
前日 下敎領相時備忘中辭意。
而第 下敎似未俯燭事狀矣。
大臣在下
爲 國家每有深憂遠慮
故慮有他日難處之事。
希載重罪
亦必容貸者。
固是盡誠之意也。
自 上則宜敎之曰大臣爲國
深慮則可尙。
而設有難處事。
予豈處置乖當乎。
幸毋過慮云爾
大臣亦仰恃 聖上無所憂慮矣。
今則大臣言之。
而自 上敎他日有難知事
故宜有酌處云云
 殿下一國臣民之主。
內自 宮梱。
外及臣僚
進退如意
豈有他日難知之事。
設令有之。
以 殿下窮理修身之學。
做事何難。
而今乃慮後日蒼黃罔措
則是 聖心亦有所不主張
有若泛言他人之事。
如是則若因喜怒過度
讒間撓動
果有難處事。
 殿下平日心學之功。
臨事處變之用。
必將俱失其本。
其爲
害當何如哉。
第茲 聖敎一時勉從首相之言。
酬酢之際。
話端自如此。
亦豈 殿下不能乾斷之致也。
今若自 上堅定聖心
俯察 國家大體臣民大義
復 諭首相前日勉從之言。
似是失言
他日無所慮。
藉令有之。
予一人在。
無或過慮爲敎。
仍 允從臺閣正論
則 中宮世子禧嬪一體俱安之道。
其在此矣。
 宮闈如此中外人心擧將歡忻鼓舞
東方萬年無疆之休。
豈有於此哉。
臣意則以爲今亦無事。
後亦無事。
領相則以朝廷屢變之故。
或有難。
每從難處而言之。
自 上若察其深慮
則固當從其順處而處之矣。
 上曰。
尙絅論罪之敎。
旣已備悉
予意頒相之意。
亦慮禧嬪不安則 世子不安
爲國深長之慮。
且予當初不廢定省之禮之敎。
前後辭意
首尾照應
不以一時大臣之言而有此酌處也。
今卿所達。
大意則固好。
天下事變無窮
固當謹之于始。
若不謹則日後必有難處不能鎭定之事矣。
非以希載無罪
有所容貸
蓋有所重者存。
不可輕易處之矣。
世采曰。
 聖敎詳備
豈不知 聖意所存
設或時殊事異。
容或有如此事。
目今 聖明臨御
自聖可以預定今日事及日後事矣。
可以事變無窮
所難知。
不爲自處置乎。
人心不定國事誤矣。
 上曰。
頃日鞫廳 批答有曰。
造言者閔黯父子
聞其言而傳之者希載
傳言者與造言有間
當初謀害 國母下語者。
實涉過度之意。
明言於判付中矣。
構曰鞫廳判付。
不出朝報
左相未詳知矣。
 上又曰。
希載雖直招。
貸死之意則前後不異
故伊時閔黯則賜死
希載貸死之敎。
以此也。
造言者閔黯。
傳言希載
黯與希載
有所間焉。
故當予以下語過度之意。
言於判付中矣。
世采曰。
 聖上敎以傳言造言有間
處分宜當
言以大義則聽造言者之言。
至徹 聖聰者。
豈有間哉。
 上曰。
臺諫不知曲折
啓辭中有 殿下謀害 國母希載之案云云
臺諫似亦不見其判付矣。
世采曰。
領相言希載承款後。
以爲閔黯言之。
故書諸諺札。
如此說話
恐或自他透入 宮中
詳審處置之意告達而已
以爲必然而告之云云
未知希載之意。
以外之如此。
自 宮中恐愼之意耶。
雖有如此之言。
無可慮之意耶。
其所謂愼之云云者。
一邊見之則似好。
一邊見之則似不好
實未曉其歸趣矣。
 上曰。
伊時有如許之說。
希載或慮自
公元1683年
大內驚動之事。
非以黯言爲可信而傳之。
故當初判付中混以謀害 國母爲案矣。
其後移送鞫廳草記 批答
則以謀害 國母
有欠稱停爲敎矣。
世采曰。
相云謀害 國母四字
本是閔黯 判付中語
希載 判付中語
臺諫不知而言之
果然耶。
且念自 上雖區別造言傳言者處之。
群下之心以爲不當分而二之
故臺之至今不停由此也。
 上曰。
希載承款後。
書辭意別無他事。
傳言者當與造言有間
謀害 國母四字
有欠稱停之敎。
畢竟歸宿判付矣。
構曰。
造謀者固不暇論。
傳言便是同謀
非凡罪。
乃是極惡大罪。
不可卞其首從矣。
左相所達及臺論之如此者
蓋以初頭 判付之語則人皆稔聞銘心
中問 判付則人皆不知而然也。
設或知之。
以爲彼此同謀則不明白
希載之罪。
與黯無異矣。
世采曰。
造言傳言者。
雖似有間。
其實則一而非二
中外人心大激以此也。
酌處已久。
非一日所可猝定。
而察 國家大體
臣民大義
不失其正。
是臣區區之望也。
 上曰。
予亦有所執。
故臺啓亦不允從矣。
世采曰。
癸亥年造 朝時
以三件事告達。
首言 君德
中間
公元1688年
皇極朋黨之道。
末端北方事啓達。
而 君德上語則引周易天行健一節以言。
知止進德
自強不息
體乾剛之意也。
戊辰年奏箚一段
涵養謹獨省察之方也。
至於萬言封事論 君德
則以主敬而立其本。
克己而祛其私。
靜而湛然
能保其虛明之體。
動而肅然
不失其莊整之容
知止進德
乃是大學格致誠正工夫
戒懼涵養
出自中庸首章
主敬克己
爲學問之極功
先儒橫說豎說
必以主敬克己爲本者。
據其要領處而言。
故臣於伊時以平日諸書冊中者盡達。
一時奏達之語。
 聖上豈盡記得哉。
古人一暴十寒之說。
今日昵侍 天顏
別無新說話。
大凡學問大體
不出知行兩道
所謂進德格致之功。
涵養省察之方。
皆就體行上言之。
格致誠正
出自明明德。
明字知行之實。
戒懼謹獨
根乎天命之性。
下至中和未發已發一切工夫
從心上出來。
其實則一而二。
二而一也。
主敬便是涵養
克己便是省察
省察言心內事
克己通心與事而言之。
主敬戒懼謹獨而言之。
臣竊瞯 聖上引按臣僚時事
群下共知
無所失。
至於 宮闈之間燕閑幽獨之際。
用功處必益縝密
而此群下
公元1683年
不睹之地。
臣固不敢知。
第念 聖上春秋鼎盛
天下事理多矣。
 聖學必臻高明廣大之域。
而 殿下每以喜怒暴發爲 敎。
蓋自前辭氣之間。
間有如此等處。
臣隣亦或憂之。
目今改紀已過數月。
政令施措之間。
大段喜怒之端。
古先輩之臣。
莫不人君善端之發。
爲可爲之幾。
今者 聖德如斯
群下之感幸。
可勝云喩
然而人臣願忠之義。
只冀 君上賢益賢聖益聖之功。
今日擧措間事推之。
益加其謹。
 聖德益高
政令益明
是臣之望也。
 上曰。
老成大臣
反復陳戒。
無非格言至論
子當各別留神服膺焉。
世采曰。
癸亥年第二萬言及今年疏
皆言黨禍
至請頒 敎。
前日密箚之批。
反覆開諭
不勝感歎
 孝廟以來第一大義
不可只事大言
當務其實
卽今 國勢如此
何暇念及於境外事乎。
必須黨論收人才。
安養民生
整頓軍政
實其方內
然後庶有可爲之勢矣。
今日軍務等事
不無達者
而又有急於此者
故敢達。
近者人才絶少
今日朝臣僚。
各任其職。
宜各盡心
收拾一時人才
不容少緩。
譬如病人
聚其氣於丹田氣海
自然流通四肢則生。
若於根本精神不聚。
四肢雖完。
終必莫
公元1689年
之救以死。
不可不念也。
卽今人才退處田野者及出外者。
不能盡知。
只以臣之所知者敢達。
申翼相李畬近畿
申翼相素有雅望
向來處身
優於他人
不可不置諸朝右
日者爲省掃呈辭下鄕
知舊皆言其不來
厥後自備局請爲 下諭。
繼拜金吾
宜速入來
而尙今不還
李畬則 更化之初。
一番肅謝
旋卽退歸
二人 朝廷方嚮用。
林泳前出入 經幄
學識人品特優朝紳
 更化之後
必欲肅謝
不幸疾沈淹。
或言當上來。
或言不能來。
而此等人皆可別樣優任矣。
金昌協文學雅贍
自遭慘禍之後
留心經傳
學識超詣
士望極重
而第以遭禍行世爲至難。
日者疏中以有先訓不堪淸顯
而聞渠非不欲一謝 天恩
一出之後
蹤跡益復
故姑不敢云。
而第念若以其先不任淸顯
則恐不合於 朝家用人之道。
自 上若欲用之。
則 諭以雖有先訓。
爲子不能屈意否爲 敎。
不然則亦不可強迫
或處之以承旨及諸曹參議似可矣。
此人在朝廷士論亦必有所助。
自 上諒此召用何如
 上曰。
依爲之。
世采又曰。
丁時翰名目向時之人。
前日上疏
未免出入彼此
而其家行孝友
論議和平
至於
憲。
本非應擧之人。
故一未赴 召。
此人卽所謂完人善士
旣無汚於向時。
亦無訾於今日。
 更化之初。
執義卽遞。
自 上若或以時人而許遞。
則今此 頒敎中外之擧。
近於虛文矣。
 上曰。
非以丁時翰時人而遞職。
蓋於草創之初。
臺閣一空
不得已許遞。
非有彼此而然矣。
世采曰。
頒 敎則旣承 聖敎
此後自當異於前。
而竊見近日時翰之外
受點者甚稀。
自下見之。
不無彼此偏重之異。
此等事益加 聖意處也。
外任人則李東標嶺南人
而乃文純公李滉旁孫也。
不專力於學問
未嘗不留意於學問
實是嶺南鉅望也。
出身之後
以其曾參於告 廟疏。
不通望云
其實則不其疏矣。
己巳以後
入京從仕之時絶少
且其上疏言 中壼事。
其疏初則盡善
而後被人挽止。
故疏語雖未盡善。
不無可觀處矣。
方任光州
才行傑出
異於他人
自 上諒悉收用似可矣。
宋光淵爲人
本不輕浮
有識見。
頃差川,晉州
前後十數年間
力農田野
潛心書籍
此人非泛人品
申懹昔年遭 嚴旨
今此藩
亦甚難
不得已莅任
蓋觀其人品
廉簡有守
議論正直
三臣者雖在外
自 上用
之而可知爲人矣。
 上曰。
出外者。
前頭當觀勢收用矣。
金構曰。
時翰文辭不贍操行特異
平日所行。
父子夫婦之間。
循禮節。
此眞篤行之士也。
學問未嘗門徒講受。
實行如此
可謂實地人矣。
世采曰。
安民之術。
無過守令。
而初入仕爲守令之楷梯。
正臣文正公趙光祖文成公李珥嘗言欲淸仕路
無過於擇初入仕。
蓋初入仕。
參奉奉事以至牧府使。
故初入仕若得善士
則終爲守宰
民得安保
初入仕若或混雜
則終爲守宰
而民受其害。
其理甚明。
自 朝家時時申飭
以極擇初入仕之意。
下 敎於兩銓開政時。
以爲他日安民本則似爲切要矣。
 上曰。
自初入仕。
次次六品爲守令。
故初入仕爲守令根本云者
大臣所達是矣。
後日銓官入侍時。
別樣申飭焉。
世采曰。
初入仕各有進用之途。
至於讀書守正
行義無門蔭。
非生進者。
無以得通仕路
故自前有論薦通仕矣。
 朝廷若欲擇用中讀書行義之人。
必須別樣論薦
然後可以收用
而今使一人一人
所見狹隘
若使政府曹三司承政院,成均館,漢城府八道司議薦。
則似必勝一人獨薦矣。
其題目則依前
經明行修爲定似當。
經明行修
亦有高下大小
只在精擇矣。
 上曰。
大臣所達是矣。
分付施行可也
曰。
然則此事當直出擧條件乎。
 上曰。
廟堂處。
(出擧條)臣世采曰。
今日 朝廷不爲已甚之論。
故外方守依前在官者尙多。
時事旣變。
而其心亦怠於爲政
故官無着實處。
官吏中間用奸。
勢所必至
此外令之不治不廉者。
想必不無其人。
臺諫無以詳知而彈劾
頃日宋相琦亦言別遣御史之意。
今日別遣御史
廉察賢否
在所不已
且聞自前御史只察抽往之邑。
不敢汎及於其他
此甚虛疏
今若就學士人物精明者擇遣。
廣加廉問
則實爲當要道矣。
 上曰。
御史可合人。
使備局抄啓可也
(出擧條)臣世采曰。
 孝廟以後留念軍事軍器城池
每每申飭
以至今日
臣意常以爲必能修擧矣。
近聞列邑軍器無形
營將兵使巡歷時。
各邑軍兵或移借他處
軍器只逢點考。
以爲掩目之計。
槩以軍政言之。
將領士卒爲大。
至於軍器
自是其中末節
而亦且如此。
極爲可駭
目今方內粗安
陰雨之備。
不可不預慮
且是 孝廟朝已成之
則尤不可不各別申飭
別遣御史之時。
使點閱 啓聞何如
 
上曰。
當依爲之。
從前廉問之後
有點軍器之事矣。
曰。
在外
詳知此弊。
鐵器繡澁
弓矢則蒸浥。
窳惡弊壞
不可言
御史點考。
只是循例點過。
過之後。
依舊廢閣
若盡執頉則無一邑能免。
頃年北路御史軍器執頉之數極多。
 朝廷不能盡罪。
不過推考而已
不足以警責矣。
若於監司兵使下直時。
各別申飭
使之修擧則似有所益矣。
 上曰然。
世采曰。
臣之情勢病勢
前後辭疏及 筵縷縷陳達
 聖上可以俯察矣。
臣之初計。
散班大禮
一瞻 天光
下歸田廬者是其素心也。
頃日若干及今日頒 敎文定奪事及論臺 啓一款。
皆是四箚中事也。
如是從容眤 侍。
實是不易得之會。
前頭雖有備局 引見及 經筵入侍
時刻易晩。
不便奏事
且臣四箚之外
不必
如是矣。
臣於閏月晦間入城。
前後行公
只是四五日。
卽今氣息漸盡。
坐臥不便
古人政府養病之坊耶。
臣身帶職名。
兩朔在京。
而旣未能 登對
備局諸務
不能酬應
古今有如此而任職者哉。
第於前月二十日三公共議國事之 敎。
臣亦不敢黽勉時月矣。
卽今首相纔還。
而臣又出去
則迹涉互避。
且有前月 
聖敎
故姑留滯
前頭必將病死旅邸
古人匹夫志不可奪
臣之當初爲 國黽勉之意。
想已 洞悉
畢竟決歸。
乃臣之分也。
自古田野入相者。
設或有之。
豈嘗有如無似者乎。
日者領相旣遭人言
則其意似當欲去。
而 國朝大臣逬出
不過江上
今乃直至墓下。
右相新造 朝之初。
隨領相徑去。
俱涉太過
 聖上則益加恩禮。
臣則貽書勸勉。
 上下協力
竟使還 朝。
兩相旣還則臣固當退也。
夫可去者則許之。
不可去者則不許。
自是道理
臣之當退。
異於頃日兩相之去 國。
自 上若殊禮決不如是矣。
且見古今事迹
則臣之歸。
固無足怪也。
 上曰。
今日從容面對
忻喜可勝
當初造朝之前
前後疏批。
已悉予意矣。
及卿上來後。
每見疏箚則無久留之意。
予之終始敦勉必致之者
非欲其一時只參 經席而已也。
久留京邸
共濟國事
是予之望也。
卿每以疾病爲辭。
大臣之任
非責以奔走之職。
故頃於箚批已之矣。
前席
每有畢竟長往之心。
由於平日情志不孚
切愕然。
前後勤懇若此
而卿若不體諒
則是君臣貴相知心之道乎。
勿懷遐心
亟遵前旨。
以補不逮
副予至望
曰。
今此左
相所文字
以此頒布乎。
 上曰。
予觀此文辭俱到
以此頒布可也
罷出
七月二十三日政堂 引見
議政南九萬曰。
 謁聖時擧隨從之弊。
自 上有別爲嚴禁之 敎。
故與備局諸宰議定事目以 啓矣。
政院又以難便 啓稟
更議之 命。
事目前一日早朝云者
只言設布帳作門之時。
非欲使士子早朝入門也。
士子自前前一日夕始入。
至駕出集春門時始畢。
不如科場一時而入矣。
四館點視士子
許入後始入門
則作門軍在於四館點閱之後
無與軍士相鬨之弊矣。
世采曰。
防禁隨從之擧。
固無不可
而第近來士子風習不美
必欲冒法而圖便。
則 朝家法禁雖嚴。
士子亦思所以自便
防閑之道。
殊無善策矣。
卽今作門考牌等事
雖有新令。
然許多士冒夜而入者必多。
士子則必欲入。
軍人則必欲其不入之際。
不無相格之事。
不惟有傷於 國體
士習益將由此不美
臣意以爲只依兵判所達算員三醫司及諸各司書吏一切嚴禁
別樣申飭四館
入門必須十分嚴明許入。
此外無他策矣。
上曰。
朝家科場之濫雜。
纔令廟堂稟處。
旋卽還寢。
公元1652年
不如不爲之爲愈。
爲分軍兵
無與儒生蹂躪之弊。
無所妨。
以此分付都監可也
(出擧行條)臣世采曰。
勸懲官吏廉貪
有 國所重。
近來贓法不嚴
御史摘發及臺 啓論劾者
初若罪重。
終歸無實
不過一時徒配
旋卽收錄
全無勸懲之道。
以此貪官汙吏接迹中外
若不痛革此習。
則 國事無可措手
自古贓吏廉吏
乃是一懲一勸之道。
臣見故相臣李浚慶文集
則 明廟朝淸白吏通文南武其數甚多
 宣廟以後淸白吏被選者漸少。
壬辰後則尤爲絶少
 仁廟朝所抄者。
不過一時若干名宰
而 孝廟以後更無抄錄之擧。
以至于今日
有欠勸懲之道。
今後御史臺官摘發
罪狀明白者嚴加罪律
至於廉吏無論生者。
廟堂精抄。
以爲勸懲之地何如
九萬曰。
相臣金壽恒當 朝時
曾有選廉史之命。
丁卯年間臣忝居相職時。
亦有此 敎矣。
蓋 祖宗朝舊規則只選在世者。
不錄已沒者。
 仁廟朝亦抄選廉謹之人。
而只選生者。
厥後此規廢閣已久。
到今猝擧廢典
頗爲重難
況世所稱淸白者。
死者或有之。
而生者則絶罕。
今若抄選則似當勿論生死而並選。
 下詢入侍諸臣何如
吏曹判書柳尙運曰。
 
公元1688年
朝家之待廉吏
蔭及子孫
事體
今若抄選淸白。
勿論生死一體抄錄
似有助於警動頹俗之道矣。
九萬曰。
五六十年廢閣之規。
一朝猝行。
而若多其數。
則似涉支煩。
若寡其數則亦不無落漏之弊。
從公各別參酌抄定何如
 上曰。
無論生死
一並抄選可也
世采曰。
雖各隨聞見言之。
必以簡嚴爲主似可矣。
九萬曰。
生者名以簾謹。
死者名以淸白
則似涉二名
今則通以廉謹名之何如
 上曰。
廉謹抄選可也
(出擧行條)臣世采曰。
臣頃於 筵中仰申退歸之意。
而 聖敎懇惻
煩瀆是懼。
不敢更陳。
而第臣戊辰所達冊子
時月雖久。
若或尙在 宮中
自上更爲下覽
有採取處。
卽下備局似宜。
其中陳非擧行條件之類。
不必一一回 啓。
而使之審其可用與否 啓聞。
臣身雖退。
臣言可行矣。
往年故參判臣李惟泰 上萬言疏。
其時廟堂大臣有元斗杓鄭太和
斗杓以爲此皆倣古不行之言。
太和以爲不合卽今時勢云。
惟泰留京數月。
卽爲退歸
臣之今日之事。
異於惟泰
至於其所言之用不用以爲去就
則亦有相類者矣。
冊子若不在於 宮中
臣當更爲繕寫 上徹
自 上下廟堂稟處幸甚
上曰。
冊子必在 宮中
更覽後當下備局焉。
世采曰。
臣頃以徐文重及政院諸承旨陳達
蓋此事雖出於無情
而所關非細
至於陳箚施罰矣。
到今公論已伸。
罰已行矣。
當此朝廷草刱。
人才絶少之日。
凡干職務
不能分排。
且其施罰已至數月。
一並收敍何如
 上曰。
本出無情
予已洞燭
事體重大
故分輕重論罰矣。
徐文以下敍用可也
世采日。
大典禁制條以士夫庶民不當行者禁條
至於敎化一節
不載於法典
似甚欠闕矣。
士子則或能讀古書知義理。
而彼無知之民。
全昧敎化
故 宣廟朝先正臣文成公李珥都憲時。
化俗儀三十餘條
詳說生民倫常等事以敎之。
文烈公趙憲疏中亦曰中原
出新令。
家家揭諸墻壁
婦孺亦知。
而我 國法令。
不過中外官員一遭看過而已
民皆不能遍曉
風俗頹廢
由於云云
目今都城俗習不古
侈忲日盛
今若拈出鄕約中最切條件大典禁制可行頒示
敎諭事則名以敎令
禁制事則名以禁令
使民曉然敎禁並行不悖之道。
至於犯禁者付之於各該主管之司。
風俗可正。
法度可理。
欲與廟堂相議。
具文上達
以待 
公元1689年
聖上裁擇
未知何如
 上曰。
所達之言善矣。
依爲之。
世采曰。
聞以鬱陵島事。
送僉使使之伺察形勢云。
目今倭情如許
古人料敵
必探虛實輕重
皆能灼見
而今則不如古。
倭人情僞難知。
今僉使若往倭人
而稱以此乃吾地。
故來見云爾
則雖可謂理直
而第當此彼人詰問之時。
往見有妨。
自古交隣之道。
不可不愼。
至於邊情事機則尤不可不審察矣。
且聞僉使之言。
八月造船
而慮有漂風之患。
不得不多齎衣資糗糧云。
不能詳探倭情。
僉使行期又値此風高
若遲待更探倭情之後
到明二三月間
順風往見。
則似爲便當
臣意與首相有異。
而各陳所見無妨
故敢矣。
 上曰。
此事已定於 筵中。
不必更探倭情。
然後發送矣。
九萬曰。
 我國之人雖國內事。
前頭之事則不能揣度。
況它國事
何以知之。
且見東史。
高麗毅宗送人看審此島。
東西二萬餘步。
南北二萬餘步。
以此推之則此不過一片之地。
且多巖石
無可耕處。
其時卽爲撤罷。
我朝  世宗朝間。
亦撤出居民。
以空其地。
蓋以其時倭人不能統合諸島
四面出掠。
故罷之云。
今者或言倭人必貪土地
有此擧措云。
而臣意以爲重。
且聞被捉之
人言島中竹木
且饒魚產
倭人時時出來
近來 我國人亦屢往逢着云。
彼人之意。
似爲竹木魚產
別無設鎭之意。
若果如許
則往見與否
俱無所妨。
彼人果欲據占。
則倭館來倭似已知。
卽今 朝廷處置
必須趁卽發送僉使似宜。
不必待二三月矣。
若逢倭人則稱以此是 我國鬱陵島。
故來見。
所謂竹島
吾輩元不聞知云。
則似無所慮矣。
 上曰。
彼旣不絶交隣之義。
今此差送之官員。
決不侵逼
且此島本是我國之地。
則彼雖問之。
在於彼。
不須慮也。
九萬曰。
寒風高之患。
不可不慮。
而但 朝家若示不緊之意則彼必不欲速往。
強令赴之。
則雖未知逢變與否
而亦不無風濤之慮矣。
 上曰。
彼人若果異志
其間不無事情變幼之慮。
急送宜矣。
奉命之人。
卽速往。
不可風勢高下矣。
世采曰。
若逢倭人則稱以鬱島誠可矣。
而但此事乃是兩國相持未決之事。
經先往見。
其在交隣之義。
未知何如
 上曰。
如此無害於交隣之義也。
九萬曰。
臣意則以爲彼人若果貪此一片之土。
故欲因此惹起爭端
則往見與否都不關切
而此則似無所慮矣。
承旨南弼星曰。
待罪蔚山時。
上年八月間。
蔚山漁人稱以漂泊於
竹島云。
漁人輩以漁爲業。
時出外洋
則漂風與否
未可知。
而聞湖南之人亦皆尋常往來云矣。
且被擄人九名七人放還
而得接管手本
一人東萊之人。
旣已逃躱云。
其餘皆報巡營
故自上使刑推
則被擄人等以爲彼擄於倭人云。
島中草蓋假家。
多設釜鼎
多捕海獺
煎油而去。
多產生鰒海藿等物。
故彼輩欲禁我人
以爲專吞之計云。
此雖不可詳知。
地形非人所居之地云矣。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