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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先生朴文纯公文正集卷第八十二 (自动笺注)
南溪先生朴文純公正集卷第八十二
 行狀
  
政府議政平城府院君諡忠翼申公行狀
  本貫海道平山府。
   曾祖諱鏛。
吏曹判書 贈諡文節公
李氏貞敬夫人
    祖諱華國
成均生員 贈左贊成。
尹氏貞敬夫人
    考諱砬。
判尹 贈領議政平陽府院君
妣崔氏贈貞敬夫人
公元1639年
公諱景禛。
字君受
申氏本出谷城
鼻祖崇謙
佐麗祖統三韓
元功賜籍于平山
遂爲平山人
及從攻甄萱於桐藪。
會急挺身代死。
紀信故事
追諡壯節
至今壯義之。
入我 朝有諱槩。
相 英陵致太平
卒諡文僖
配食 廟庭
文節公仕當 中宗初。
己卯諸賢周旋
善處其間
君子稱之。
平陽公與弟兵使公硈俱以武進
及守鍾城。
藩胡尼湯介作亂
連陷邊城
且圍鍾。
平陽公出戰破之。
仍率諸將乘勝渡江
焚其巢窟
讋服不敢窺塞
 宣廟嘉其功。
超幷北
公元1575年
兵使。
倭人入寇
以都巡邊使御賊。
行收兵。
甫至忠州
衆堇數千人
止營獺川上
賊見勢弱。
縱兵急擊之。
失利
平陽公顧謂從事金汝岉曰。
男兒死國
金公曰諾。
遂幷赴水死之。
未幾 車駕西遷
兵使公受命御賊于臨津
敗沒
昆弟一時戰死。
以爲壯節公有後也。
公以萬曆乙亥十一月初吉生。
有氣度。
群兒遊戲
魁然爲其首。
見者奇之。
不善學書
仲父監役公素士林名。
見公輒憂之。
平陽公笑曰。
兒從當遠到
勿憂也。
平陽公憂。
比除。
 朝廷錄用死事孤。
拜公宣傳官。
丁酉倭再猘。
上疏請復父之讎。
仍從平安兵使李慶軍中
數著首虜功。
嘗有流九穿戰袍而惟不傷體。
人甚異之。
轉僉正都摠都事
庚子中武科。
經歷
累拜泰安郡守潭陽府使。
皆以異績聞。
擢拜釜山僉使。
上疏自陳
不能復讎
乃更接見倭人
義有所不忍者
 宣祖許之。
旋拜甲山府使。
 特命通政階。
明年南道兵營虞候
居一年病免。
時鰲城李相國以都體察使開幕府
招延文武才略之士。
公名一見大器之。
薦授慶源府使。
軍政遂爲北邊最。
官滿拜碧潼郡守
乙卯罷歸
先是光海嗣位
昏虐日甚
奸臣爾瞻縱臾其惡。
謀煽金墉
公元1678年
之禍。
而指 國舅金悌男爲首
因起大獄
倂殺永昌大君
目見時事
悒悒不樂
屛居伊川田舍
自是散班微祿
終不一縻也。
戊午爾瞻百僚造庭
請廢 太妃
暨幽別宮
守備甚密
危辱萬狀
民間傳言 大妃已因儺禮不諱
公聞之痛恨
有興復之志。
金公平陽公從事之子也。
公素結義同仇
其游甚驩。
至是從容佯請學史。
伊尹太甲
廢書歎曰。
不可學。
何乃以臣放君也。
金公答曰。
太甲顚覆湯之典刑
桐官之事不亦宜乎
公曰今時何如
未知所異也。
公因涕泣曰。
天下安有無母之國
我不忍見 李氏宗社終歸於莽卓之手也。
金公曰此吾志也。
況吾二父同死於難。
二人固當同死於 社稷
未知所屬耳。
公曰 綾陽君。
 宣祖之親孫。
聰明神武
天意也。
計遂決。
明年體察使張公晩出關西
薦授公安州使。
往辭 仁祖潛邸
 仁祖一長劍曰。
叔今遠出。
以此相贐。
公遽下庭拜受
蓋 君臣之義已定矣。
未幾丁內艱
壬戌除喪
又與李延平貴,崔完城鳴吉諸公合謀圖事
時李公曙方守長湍
延平出爲平山府使。
仍欲請公爲中軍
連兵東嚮
公纔辭平安虞候
難於形跡
時相承宗果疑
公元1683年
之。
啓授曉星別將
使刻日登途
公就金公訣謂曰本欲與公共大事
不幸至此
然有二弟景裕,景禋。
可以贊公也。
道遇李公時昉。
解所愛白馬而別曰。
願君努力
我若聞期。
亦當星夜赴會
至明年癸亥三月
 仁祖奉 大妃反正
 宗社復安。
卽拜曹參議
移兵曹參知。
時 朝廷草創
人心危懼
衆議以爲非公無可領訓局兵者。
超拜曹參判。
仍兼訓鍊,扈衛,捕盜三大將
論功行賞
 賜公號奮忠贊謨立紀明倫靖 社功臣正憲大夫平城君。
有論公在西功少
居次等者。
崔公進曰。
臣謂無此人則無此擧。
衆始服。
兼知備邊堂上
甲子李适擧兵叛。
 上南巡
公扈 駕比次水原
 命殿後討賊
賊旣入京城
王子僭號
部署百官
未幾兵敗伏誅
公捕得瑅。
慮有反側者挾爲奇貨
遽斬之。
遂迎 駕於稷山
待罪
臺諫拿問
首相李公元翼白申某深得帥臣按法之體。
幸勿罪。
金公繼言七國之變。
漢將頹當亦使膠西王自處
正此義也。
 命釋之。
明年判刑曹。
明年 連珠夫人卒。
公膺 命董園役訖。
崇政階。
丁卯入寇
公扈 駕于江都
回鑾加崇祿階。
判工曹。
差 穆陵遷葬都監堂上
輔國階。
進封平城府
公元1687年
院君
久之判刑曹。
 國家旣與北虜羈縻
上下恬憘。
無意備御
居常深憂之。
嘗侍 上白曰。
丁卯以來
已將十年矣。
未聞其後措置一事者。
今虜兵方強。
不但天下大勢可慮
我 國之憂殆有甚焉。
竊見 朝廷務虛文。
視若治平無事者然。
願 聖上益加策勵之道。
庶幾有爲也。
又曰未有紀綱不立而能治其國者。
然以臣計之。
修明軍政
最爲今日急務
 上納之。
丙子兵曹
會有疾免
時虜僭號
遣使
 朝廷正義斥之。
曉諭境內自強之意。
未有定算
公復白曰虜人恐喝之言已至。
早晩東創。
灼然明甚
則在我之道。
豈但束手待變而已
必先器械資糧
然後可無後患
臣願自此屛絶百爲
專心備御
方稱自強之實矣。
大擧入寇
公將扈 上入江都
 駕至南門
虜兵已迫沙峴。
而又邀截下流
 上回南漢山城
恐不能達
公進曰臣當以死自誓
奬率三軍
斷虜來路
苟以其間輕騎馳入則蔑不濟矣。
列陣門樓前街以御之。
會 召公
分守東城
號令整肅
屢與虜兵戰
斬獲頗多
忽有飛炮觸碎大將旗幟
軍中辟易
毅然不動。
一夕虜急攻西城
守將李公時白力戰却之。
公曰兵法見犯西者必
公元1636年
備東。
今當嚴師待之
已而虜果悉其精銳趨東城。
先設雲梯
又以牛革擁蔽其身。
魚鱗薄城。
呼聲動地
以爲必勝之計。
公親立矢石之間
援枹鼓之
無不賈勇爭死
遂斬其先登者。
賊乃少却。
公乘勢崩之。
終夜大戰
三進三北
救死扶傷不可勝數
其後復以大炮來攻
城堞多壞。
公輒聚土築之
且據高岑
以瞰城中
公又命善炮者中殺大將
虜懼仍不敢近焉。
城中被圍久。
虜兵日益多。
諸道勤 王之師次第敗潰。
糧餉已盡。
至撤茨蓋木根以爲芻薪
天寒大雪
人多凍餒死者
城中皆無固志
而公徒以忠義恩信
激厲士卒
雪涕登俾循而憮之。
一軍皆如挾纊
無敢怨咨退尺寸者。
明年丁丑和議成。
公從 駕還都
復拜兵判。
盡瘁奉公
中外以爲重。
民訛有鬼至。
叫號奔避。
其勢將及於 闕下
公馳詣白其虛妄狀。
遂議令京兆徧諭民間
而乃定。
俄拜右議政
 上嘗訪相於時相崔鳴吉
對曰當今文武兩望
莫如張維,申某。
故有是 命。
每因登對
勸 上以母事玩愒
頻接臣隣
講求軍國之策。
以濟艱虞
仍陳爲國之道。
恤民隱。
下奉君令而已
今之治民
守令推於監司
監司推於 朝廷
一實事。
歸怨於上。
公元1638年
法令何由而行。
紀綱何由而立哉。
此蓋銓官不謹擇吏。
道臣不嚴考課
唯勢是視而然。
誠可痛心
 上嘉納。
戊寅左議政兼 世子傅。
時新屈於虜。
不敢與 中朝相聞
以爲爾來事故
天地大變
不可不蚤自通報
以滋其咎。
乃與崔公密議
未發。
平安兵使林慶業捕得諜僧獨步
蓋以我人
因亂往依軍門洪承疇幕下者也。
公又與崔公開陳得 旨。
具咨回送于軍門諸帥。
答書略曰貴國一段苦心
神人共鑑。
不待別白矣。
卽爲轉達 天聽
惻念殷切
豈忍督過權宜之計
不然也。
安心戮力
以效
厥後獨當往復
非止一再
而語祕不傳云。
會金淸陰尙憲諸公以斥和爲虜所執。
肆威暴。
公請自行
以弭其禍。
 上奬諭甚備
及至隨機應辨。
無不折彼之情僞
虜皆敬服
歸盡橐中資。
以贖還被擄者。
 上久不豫。
宮中詛呪之端。
疑出貞明公主家
將下所司雜治之。
公與崔公力言不可
事遂寢。
庚辰病免
還拜左議政
壬午疾甚
上箚辭。
進拜議政
辭益力。
 批曰卿功高德厚
允合首揆
宜勿辭。
疾革醫藥交塗。
累遣麟坪大君問疾
臨絶一言家事
乃以癸未三月十一日
卒于大寺洞之第。
公元1643年
日有大星晝隕
以爲公亡之兆。
享年六十九。
 上震悼
御衣以斂之。
輟朝三日
其年五月二十七日
葬于淸州大田里。
及後甲辰
移窆于楊州峨嵯山負甲之原。
文節公墓下也。
前後葬祭視異數
中使監護焉。
公歿後九年
 仁祖升祔宗廟
朝廷配享諸臣。
 孝宗敎曰昔在中興之日。
二三武臣功烈尤茂。
今皆不在其中
非特予心不安
無以慰 先王在天之靈
再議之。
於是公及李公曙始得與云。
賜諡忠翼公
公娶淳昌趙氏
僉正廷顯之女。
慈仁閫範
貞敬夫人
後公五年而卒。
葬與公問兆。
二男二女
男長埈刑曹判書
亦參靖 社勳封平興君
次垓敦寧都正。
女長適于燁別提
次適朴天球進士
側室二人
瀛洲監鳳齡,昌臨正佾其壻也。
孫汝挺,汝栻並縣監。
判書出。
汝晢參奉汝哲武科參判。
爲都正出
其餘孫曾內外數十餘人
天資雄毅
深沈大慮
喜怒不形於色
家衆未見其有怠慢之氣。
儼然人望而畏之。
知其爲魁傑非常人也。
平生忠孝大節自厲
不顧一身利害
旣已翊戴 聖君
以成匡復偉烈
而首被廷薦
輦轂親兵
蓋自 宣廟末歲
雖嘗留意募兵設局
中經昏亂
戎政
廢弛
及公莅之。
乃廣召募精訓。
習修器械
晝夜經理
有成效。
 仁祖嘗曰某忠誠才氣
國家長城也。
比觀訓局兵甲堅利
部伍嚴整
軍額且倍。
頓異前日
予益嘉之
蓋識公勞績也。
其遇士卒
威惠並行
優劣得所
人皆樂爲之用。
故爲大將二十餘年。
三遭播遷
率賴其死力
至今追思不已
語及公事
輒爲流涕
平日恩信入人者亦可徵也。
中興之初
進言多務更張
而或實用
公白 上曰。
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
聞者韙之。
登廟堂。
受任板蕩之後
以爲大臣職當大體
諸部機務
要在委責之如何耳。
唯以進賢才正紀綱己任
用捨擧措
一循公議
訏謨規畫
得便宜。
苟利於 國家
竭誠盡知。
無有言者
每於 上前
與群臣爭論軍國大事
是非相奪。
不知所從
而公一言以斷之。
後雖深思熟講
終不能易也。
至如咨啓文字
公見之輒曰某可删某可增。
其所措意
靡不精當
諸公常歎曰。
申公學而能此。
天性豁然
誠異於常人
然公沈默退讓
未嘗自伐其能也。
 上以公爲懿親元功
倚任特重。
或賜手札
訪問要務
精心仰對。
條理纖悉
裨益弘多
不使家人知之。
及 幸舊第
招見諸親戚
獨公不
肯曰。
人臣私謁乎。
愚伏鄭公聞而賢之曰。
高識非他所及也。
江都之陷。
金公尙容死於南樓
 上以從死者多實狀難明。
 命停致祭
入對陳某忠節卓然
 聖上不宜有此擧。
 上感悟從之。
平陽公沒。
公少未及養。
平生以爲至痛。
常別儲祭物
極其精潔
當行禮。
必躬執奠獻
以盡追遠之誠。
至老不懈
事大夫人務悅其心。
無私蓄。
稟乃用。
兄弟友愛特至
衣食車馬必共之。
貴顯異宮。
常謀團聚一堂
終夕怡怡如也。
仲弟東平公先卒。
悲痛不自勝
公退必日一往哭。
季妹嫠居
特加撫愛
藏獲田宅
一聽自取
間値遘厲。
親爲救護
親戚婚喪。
無不顧恤
其於故舊
加恩義。
施與無所吝。
鰲城庶子李箕男孤貧自振
公念其舊誼
收恤奬拔
不啻骨肉焉。
公常仕內外
不及權貴門。
幾蹈大禍不少懾。
遭遇以來
每謂一家父子兄弟
雲臺列卿幾至十數輩。
富貴燀爀近世搢紳之所未有
自戒謹。
不以寵位爲榮。
已甚約。
不問家人生產
勳例田民亦多未準請者。
戒誨子弟禁止奢華
規制嚴整
內外斬斬
男僕無故不入中門
子孫不敢褻服見。
閨庭禮肅然若公朝
以此知公功名自持
寬樂令終
者。
蓋有所本然也。
世采不佞
少習掌故家言。
獲識平陽公昆弟死事之烈。
未嘗慨然追想也。
及見公端委廟堂
國家安危
軍民休戚
雖其喪亂寡弱
 王靈不振
而擬公以長城巨岳。
猶有所憑依者。
嗟乎
今亦不可得而復覩矣。
謹因縣監諸君之請。
略次其勳閥始終
以備立言君子之擇焉。
年號歲月日。
潘南朴世采狀。
弘文館典翰惶菴李公行
  本貫黃海延安府
   曾祖後白
吏曹判書 贈左贊成延陽君。
     
妣洪氏 贈貞敬夫人
    祖諱善慶
察訪妣崔氏宜人
    考諱泰吉。
縣監。
妣韓氏淑人
公元1601年
公諱壽仁
字幼安
號惺菴
其先曰茂。
唐中郞將
蘇定方百濟
留仕新羅
仍籍于延安
麗季有諱係孫
曹典書
七世祖淑瑊。
官終副提學
爲我 成廟名臣
比及數世。
成公文學有名儒林
號稱靑蓮先生
一時才俊
多出其門。
沒後湖南人士至今俎豆不已
縣監公恬靜好學
雅有林泉癖。
築室月出山之安靜洞。
頤養以終其身公。
萬曆辛丑七月
十七日生。
不喜狎戲
讀書終日不輟
出句往往驚人
稍長博通群書
輒自辨問指趣
不極其歸則不止也。
弱冠尤善屬辭
不以求名爲急。
至天啓癸亥
 仁祖改玉
始赴禮圍。
進士解。
明年遂中司馬兩試
崇禎壬申拜 獻陵參奉
癸酉文科
分隷承文院爲權知副正字
未幾丁內艱
戊寅服闋
例陞著作博士成均典籍
遷司憲府監察,兵曹佐郞,司諫院正言
丁外艱
辛巳服闋
翌年省先墓于坡山
復授典籍
謝 恩訖。
歸田里。
自是絶迹進取
一意經訓
遂以問學己任
蓋欲隨時安分
收心飭躬
以求其所未至。
非特資閒中翫閱已也。
累除正言,司憲府持平 世子侍講司書不就
戊子復拜持平
不得已赴 召入都。
上疏請暇。
歸遷先墓。
仍陳人主虛心從善之道累數百言
末曰治國之道。
莫先於納諫
亡國之道。
亦莫先於拒諫
願 殿下捐去私意
廓然大公
樂聞讜論
以恢受善之量。
嘉言罔伏虞舜
群策畢擧漢高
其於轉亂爲治之機。
不難矣。
況今上天疾威
災異荐臻
國家之危。
若不保朝夕。
 殿下苟能蚤夜思惟
一念之微。
一言之發。
常若皇天上帝臨之在上
 宗社神靈守之在傍。
凜澟然不敢有少失。
公元1649年
敕諸臣。
同寅協恭
日夕謀議
必求天意所在而交脩之。
以爲迓續景命之圖。
豈非幸哉。
己丑 仁祖昇遐
公卽入臨
成均直講司書持平
執義宋公浚吉徵士始起。
務爲激揚之論。
已請朝臣數輩竄罷。
其論甚峻。
而自 上初不開納
公意不合引避曰。
浚吉隨事敢言
其志可尙。
而臣之愚竊以爲非。
今日端本之道。
蓋君心正然後公論可以恢張
議可激發
天下之事可從而理也。
是以孟子三見齊王而不言事
朱子亦以帝王精一之學。
反復開陳
聖賢微意
大可見矣。
今當以此第一急務
必使 聖心藹然
誠意交孚
不加深思
汲汲激揚
臣實未曉也。
伏見 聖上酷似憸人微示危懼爲 批。
王言一播。
莫不失色
竊恐 聖心亦未出於正。
而旣不能先格。
有過擧。
更爲浚吉慨然也。
諫院處置請遽。
公遂南歸
久之復歷持平陞掌令。
上疏懇辭 不許
再辭遞。
壬辰復拜正言
旋由掌令陞執義
以爲洊 召之下。
不可在家控辭
舁疾行到泰仁地。
疾益力。
上疏自列而還
癸巳拜司諫院司諫
選移弘文館副修撰。
疏辭。
仍陳時事略曰。
不知 殿下儒臣講明者何書。
而只務咨問其字訓文義。
未嘗
意於踐履切實之功。
則是將何益於身心乎。
仄聞 筵席有以誠正之說陳達
而 聖明敎以非其時
信有諸乎。
遠方傳道
未的虛實
夫心者固所以主於一身
動靜語默間者也。
虞三代之治升大猷者。
存此心也。
漢唐後世亂亡相尋者。
亡此心也。
堯舜授受之際。
要不過曰精一執中而已
天下萬善之本。
孰有加於此哉。
然而求其用功之地。
必以居敬窮理爲本。
蓋理不明則昧於理欲之分而無以用其力。
意不誠則失於造次顚沛之間而無以操其心。
居敬者又窮理誠意之要也。
朱子文王誠正之效。
薰蒸透徹
融液周遍
南國服其化。
夫豈想像臆度而有是說哉。
的知其化必能如此故爾
願 殿下勿以誠意正心迂儒常談
克己私恢 聖量爲務。
惕然深省焉。
竊觀 殿下睿知出天。
英氣太露。
有輕士自用之意。
是以進言面折廷爭
輒致違忤
甚至 天怒赫然
大厲聲色
獲罪無歲不然
此豈 聖朝美事也。
嗚呼
人非上智
孰無氣質之病乎。
苟不矯偏補弊
終難以入道
學者必先究其病之所在
損有餘補不足
審証加藥。
知要守約
然後精一執中之學。
方有所据而進矣。
至如朋黨之患。
何代無之
公元1654年
今日 朝廷有甚焉。
然或不問賢否
不分是非
而唯黨是急。
邪者未必得罪
正者或反罹辜
至於愈激而不可救矣。
願 殿下勿以朋黨爲慮。
唯以辨別忠邪賢否爲要。
陟罰臧否
一循公道
消融鎭定
朝廷正而 國家安矣。
時 孝宗嗣位
興衰撥亂爲意
勵精圖治
規模未定
喜怒或過。
又欲矯群臣朋黨之弊。
擧措之際。
多未得宜。
故公疏及之。
當時藥石之言也。
 溫批不許
再辭始遞。
甲午弘文館校理
久之 除執義掌樂院正,司諫副修撰皆不赴
戊戌復除校理
再疏辭。
 聖批愈切。
公復舁疾登程
數日疾甚
上疏自列
而還申辭乃遞。
蓋時 上復草野諸賢。
以興至治
其必欲致公如此
己亥 孝宗昇遐
公聞 訃號慟
成服于縣朝。
未及奔哭 闕下
而有副修撰之 命。
遂疏辭。
 優旨不許
九月始入都申辭。
祗送 大行靈駕
旋復南歸
尙衣院正,副修執義
廷議以爲公閒居已久。
白首窮經
學識操履
必裨 新化
宜先擢用
以奬恬退之節。
而筵臣趙公復陽論薦尤力。
於是陞拜弘文館典翰。
公上自陳駑鈍無用之實。
 優旨不許
三辭得 允。
明年執義實錄廳郞僚。
狀辭遞。
司諫移弘文官
應敎
復除司諫
上疏辭。
及時弊曰。
竊聞 殿下太醫除邑之命未卽奉行
輕遞銓官。
慍斥廷臣
遠邇傳播
莫不惶惑
朱子喜怒不中則是非不公。
賞罰不明萬事顚錯
人君不能中和
以招水旱之災者。
豈無自而然乎。
伏願 聖明收拾身心
保惜精神
存養省察
潛心對越
使方寸之地虛明洞徹
勿以絲毫私意間之。
應事接物
一循天理
堯舜精一之道。
不外是矣。
比年水旱之慘。
臣生六十歲曾所未見
目今塡壑之民。
苟無以賑之。
土崩瓦解之患迫在朝夕。
臣請八道御用進貢之物。
皆使三分減一。
京中諸各司。
外方監兵凡有米布者。
一一査出。
以爲賑民之資。
其入實田稅及大同
又必減數以徵。
則 恩澤下究而民蒙實惠矣。
政要愛民
愛民之責。
莫切於守令。
臣意其政績著者超資擢用
使一時登庸
皆出於州縣。
則人必慕效
庶有治平之望。
只恐朝紳私意大行
選用不能公耳。
臣久諳物情
守令剛明則吏畏民懷
一境晏然
守令庸暗奸吏橫恣
不堪苦。
況重之以貪饕乎。
所以安民之本。
在於令之賢否也。
閫帥莅任之初。
存守門軍卒而已。
其餘盡放收布。
必以七八升準尺爲限
多至
四五千匹。
終歸善事肥己囊橐
抑獨何歟。
故老相傳
以爲當初只徵於病故願納者。
浸以成規
一至於此
臣意選其丁壯
輪月立番。
敎習武藝
農時使之歸農
除出老殘
以徵其布。
軍士庶可息肩矣。
當此大侵之年。
秋耕爲急。
水陸習操。
皆行於八九兩月
其勢又未得趁時種麥
此誠有違於周禮弛力之政矣。
大同之法。
是均民之役者。
然其科外不時之需
各邑亦無他計
必侵督於煙戶
煙戶輸納大同之民也。
初旣如此
其弊將至於民皆流散
臣意監司詳察民情
報知該司。
以其餘米爲變通之地。
可以行之久遠矣。
山郡徭役
比諸海邑甚輕。
則其不願大同固也。
然或行或否。
亦非均一之法。
十三斗收米。
民多以爲太重
似當一依湖西之例。
而或遠地舡價亦重。
量宜加捧一斗
民必便之矣。
內奴之貢。
非甚重。
該吏稱以船價人情。
一口之式。
幾至數斛。
上納之後
又稱欠縮而還徵焉。
偏受其苦。
因此可知
臣願斷自 聖心
宮府一體
幷令戶曹收納其貢。
備闕中之需用
則庶無濫捧之弊矣。
今玆數者。
臣所目擊耳熟
爲當今痼患。
若不變通則民必不堪
其他疵弊
難以一二道也。
嗚呼
今日世道益下。
人心
公元1660年
惡。
無津涯。
朝廷之上。
大小悠泛。
臧否不分
賞罰無章
惟以射利行私爲務。
至有庶司之官
專委奸吏
不知所掌何事者。
 殿下誠能以大公至正之道。
奮發大志
摠攬權綱
責勵大臣
使之糾率百官
改心易慮。
勉稱其職。
億萬無疆之業。
在斯歟。
程子國祚所以祈天永命
分明人力可以造化
召公言於成王曰。
生子
不在厥初生自哲命
臣尤以是惓惓焉。
旋除應敎議政舍人
明年執義
三月司諫
上疏辭。
兼陳所懷略曰。
臣於昨歲適忝言地
目見飢饉流離之狀。
陳一得之愚矣。
繼聞 聖明憂勞於上。
大臣亦以蠲賦役講荒政爲急。
則竊謂斯民可免塡壑之急。
春後始知 廟堂不爲優給某項米穀
以外飢民之多致責道臣
道臣不能隨其列邑民數。
劃給米穀
嚴飭守令。
以擧賑濟之政。
到今生民窮餒纏骨
餓莩相望
言之於悒
臣又見大同之後
戶役煩苦
幷有陳疏。
而 殿下軫念民瘼
明敎相臣
使之分付道臣査覈實狀
以爲變通之地。
 聖恩豈不深厚
而列邑恐有罪罰。
多方隱諱
終不首實
使海隅蒼生
不得一分之澤。
可勝痛哉。
不唯是也
此法雖有一定之規
而貪宰汚吏交遞之
際。
乘時混用者比比有焉。
道臣視爲尋常
不爲詰問
若不痛懲此弊。
則不踰數年。
馴至濫觴
臣願別擇嚴明剛毅風力者。
委以方面之責。
彈壓一道
按簿考覈
如有濫用者。
啓 聞論罪
生民庶有樂業之望矣。
至於內奴之貢。
愁怨痛苦
罔有紀極
臣旣不得不仰達。
其時相臣猝然變通爲難
終不請施。
嗚呼
方今天災時變
極其驚慘
內而紀綱陵夷
號令不行
外而民生塗炭
兵食俱竭。
土崩之勢。
非朝伊夕。
如是而爲大臣者乃不糾率百僚
勤勞庶務
顧乃悠泛玩愒
苟度時日
假令飢饉狼狽之餘。
盜賊四起
未知何以其後也。
言念及此
心膽墮地
若不汲汲改絃易轍
疵政痼習
一切變革
回亂爲治。
則終至於不可爲矣。
書曰天視自我民視。
天聽自我民聽
祈天永命之道。
不可以他求。
在於祛弊輕徭
安民化俗而已
蓋 顯宗初載
荐丁大侵
目擊其狀。
知軍積弊
特因辭章附上之。
 上重至誠進言
咨問廟堂
有釐革。
爲時所持
或爲守令所格。
終無實效
故復於後疏歷陳其失焉。
 上仍命勿辭上來
監司金始振詆公以自實其善賑。
公申辭痛辨。
又 不許遞。
上三疏而疾遽革。
家人請禱
使之痛
公元1661年
禁。
易簀之日。
手抽朱子節要一冊。
斂袵危坐而讀之。
無異平昔
不及家事
婦女勿近。
整衾從容待盡
辛丑五月十八日也。
享年六十有一。
訃 聞。
上命賜賻例。
門人持服若干人。
搢紳章甫聞者亡不痛傷
以謂湖南賢士矣。
鄕里小民亦多爲之悲涕
是年八月十五日
于縣之雄巖山母夫人墓次壬坐之原。
遠近士夫來會致祭者甚衆。
有曰先生潔素恬靜之資。
安詳溫粹之氣。
謝世宂。
專意斯學
庶事之必本於心則以存心爲要。
知心體之必安於敬則以直內爲本。
是以學易而先究乎萬殊一本之域。
操存而最明於謝氏論敬之旨。
先生
可謂有本矣。
有曰早膺需初。
終辭蹇二。
烹羊之鼎。
未嘗染指
奔馬之場。
自能駐足
章德懋立朝堇餘一月
錢若水勇退不待四十。
公決意於遁思則未休北闕之書。
謂公不忘於斯世則長守東岡之陂。
此公之所存
非人人所能窺也。
凡是數說者。
於公之學問出處
固亦得其大槩。
而抑世采早從先君子隅坐講誨甚習也。
晩堇再親警欬。
興慕者愈深。
所居相遠
未有從容函丈
審問詳視之。
乃因家錄草創
謹加檃括爲之說曰。
蓋公得於天資者。
簡重和粹
靜而皎潔
聰悟夙成
究心經史。
固已遠過倫輩
而及其自知爲己之
沈潛性理諸家
要必嚌其旨味
窺其閫奧
以爲日用常行之道。
先得乎君親大節
所以誦習玩繹
存省勉勵
交致其力。
有以樹立者槩可見矣。
平居事親致養
定省之際。
和顏愉色
唯以務悅其心志
前後居憂
泣血悲慕
戚易兩盡
奉先之誠。
至老彌篤。
以及友愛睦姻之方。
靡不曲當
家素淸貧
爲之節省儲蓄
周給親戚鄕黨無賴者。
以爲率焉。
平生絶迹權勢名利之塗。
立朝纔數月。
中歲雖蚤屛退丘園
心係象魏
晨昏北向跪坐
以寓戀 主之意。
封上辭疏。
往往至於感泣
及聞 朝政有闕。
生民失所
未嘗惕然憂歎
已輒運章陳懇。
隨事卞釋。
冀以挽回 天聽
其當 寧陵之世。
將升大猷
而猶未得其體要
公遂以誠正氣質說白之。
及 顯廟嗣位
留心民事
日不暇給
公又以救荒蠲賦之意進。
所爲脩省區畫
因時納誨
以盡畎畝之忠者。
亦自有次第條理井然也。
然於 仁 孝二聖賓天
千里舁疾
奔哭路左。
不敢廢其常禮
 朝廷間欲通信日域
衆以專對爲難
議將起公者屢矣。
公聞之。
束裝俟 命。
期以身殉 國家之急。
會因事遂止。
諸公爭薦。
恬退不怡久之
且貽書知舊
庶幾有所陳達罷休者。
性本寡欲
平居無少經營
謹守先廬。
所處草屋數架。
裒聚古今經籍其中
晨興冠服
端坐終夕
俯讀仰思
靡不精硏
夜分始寢。
用力易經
以及啓蒙傳疑之屬。
亦必考證而融會焉。
朱子遺書
歿身服膺
節要益加愛玩
蓋其藏修之久。
一以義理浸灌磨礲
忻然自得
以爲天下之樂無可此者
論主直內之要曰。
志於學者。
只當隨處操存
隨時省察
一念之或放。
一息之或弛。
勉勉孜孜死而後已
又有詩曰。
一敬由來入聖門。
勿忘勿助道斯存。
方寸莫使容私意
成始成終要須論。
其所自脩者然爾。
頗喜吟詠
發明道要
感奮時運
無非所以陶寫性靈者。
對景賦物之什。
擧皆幽貞端潔
確乎不拔
亦可以知其心養之有道也。
其或少倦。
輒命冠童逍遙水石竹間
襟懷淸遠
翛然若出於世外
李公端相哭之曰。
主人鶴氅
淸坐羲易
跡與世已疏。
心與境俱寂。
眞實錄也。
書齋於屋後溪上。
以待同志之士。
隨其資品
諄諄敎誨
皆有階級
晩歲聞風而至者亦多。
湖南人士或有請益於懷,川者。
同春諸公曰仁鄕自有李學士在。
事於遠求師友也。
奬善疾惡
亡不各極其致。
聞人善行
若己有之。
唯恐世之不知
至見憚繩檢財利者。
雖號平生長老親厚
爲之痛加規責
自盡己之心。
接物和而持論嚴整類此云。
世采又聞靑蓮公嘗從存齋奇公講劘
尊仰不置
及公與人論學曰。
洙泗以還
居敬窮理
有體有用
大中至正
無所偏倚者。
朱夫子爲然
當時聰明達識陸子靜兄弟
不能自底於交脩並進之益。
終乃墮於一邊
唯我退溪李先生生于東土
朱子之時遠甚。
而乃能得其宗旨殘編蠧簡之餘。
亦可謂晦翁之世適也。
存齋又能游其門。
獲聞大意一面片辭之間。
往復精微
卒爛慢而同歸
傳道之要。
不外是。
然則公之淵源私淑所漸者固已遠矣。
顧以雅性謙退
對人未嘗輕語以學。
不喜崖岸斬絶之行。
以自異於衆
潛深伏隩。
絶不與人往還通問
是以世之士大夫實無得以名公之德。
其號知之者
不過以爲閒人逸士而已
其他安足論也。
獨其大業方始
天不假年
進而不爲世用
道不行於時
使格君安民之志。
一所施。
而退且未及有所論述
以畀後人
奄然沒地
爲後死者長恨
嗚呼痛哉。
夫人羅州朴氏。
高麗直臣尙衷
之後
大父諱東說。
官至觀察使
文章節行
爲時名人
父諱濠。
僉知中樞府事。
母曰平山申氏。
議政文貞公欽之女也。
公在配君子無違行。
公沒持家垂訓咸可法式
男女輒夭。
從弟友仁之子碩亨爲後
觀察使申晸女。
子女幾人。
公元1683年
成均生員趙公行狀(癸亥九月四日)
公元1672年
公諱光庭
字應順
漢陽人也。
上世諱暉。
高麗雙城摠管
生諱良琪。
年十三。
襲爵破哈丹兵
獻俘元世祖
錦袍玉帶之賜。
生諱暾。
以討紅巾功封龍城府院君
生諱仁璧。
克復登州十二城
封龍源府院君
及我 朝初興
退居關東襄陽以終。
 贈漢山伯諡襄烈公
生諱溫。
漢山府院君諡良節公
寔公六世祖也。
勳閥之盛。
甲乙東方
曾祖壽昌
 贈戶曹參判。
祖諱邦彥
曹參判。
考諱琯。
副司猛。
妣某郡某氏。
以嘉靖壬子十一月三日生。
幼性端嚴
不喜游戲
比長旣有大志
委己于學。
不事章句
必以興慕古人風烈爲主
知非常士也。
旣而陪司猛公定居于白川慕禮里。
萬曆戊寅丁外艱
疾病也。
公卽椎手指進其血。
及沒哀毀踰禮
廬于墓側。
三年不脫衰絰
朝夕祭奠
每手供具焉。
壬午始中司馬游大學
公元1652年
東西黨目大行
士趨偏詖
深知世道不競
遂輟擧子業
雖於親黨舊故
未嘗參訪他日
贅居延安
歲壬辰倭寇大至
 車駕西遷
八路州郡無敢拒賊者。
公始奮然扼腕
爲必嬰城之計。
先是府使申公恪已築府城
池隍粗完故也。
遂與本府武人宋公德潤結義
募士於近邑。
出入平,遂,載,信,黃,鳳間。
各得數百人
比入城。
器械糧餉亦已具。
獨無所屬
公爲見府使金某勉之
某有難色
未幾出避于喬桐。
不勝痛恨
會聞參議李公廷馣方在平山
謂衆曰彼雖儒者
威望素著
且與我有舊
其必從我也。
晨夜馳往見之。
喩以同死之意。
李公握手懽然曰。
吾以老母不及扈 駕。
得死所矣。
敢不從。
相率至城。
八月二十二日也。
公與諸將士。
推李公登壇大將
自署幕府
事皆決焉。
部分旣定
又薦白川人邊勝龍齎守城狀以達 行在
時 宣廟龍灣
東南諸路消息已絶。
狀至 上極嘉歎
拜李公爲招討使
居數日賊酋長政已攻陷海州
率三十餘兵。
江陰屯賊而至。
勢甚欻銳。
城中震駭
多議出避者。
招討使憂之。
謂公曰。
人心如此
奈何
公曰吾輩旣與諸將士約以同死。
他復何憂哉。
公須自勵以鎭之。
招討使
公元1672年
巡城撫喩
人心始定。
咸願死守
賊遂圍城三匝
別以飛衝西城
下瞰城中
亂發火箭
我兵不能支。
回風大起
煙焰外漲。
賊乃退。
又撤廬舍壕塹
肉薄登城。
城中矢石俱盡。
我兵惟以蘊火燒之。
沸湯灌之
如是者凡七晝夜
賊死過半
一夕聚其死屍盡焚之。
解去
我兵追斬十數級。
得牛馬糧甚多
是役也。
公以一儒生。
倡義出謀。
能得主將同心戮力
以却大敵
獨其平生矜伐大戒
及當奏捷
公皆與聞
只列其戰守實迹
人亦不知本出於公也。
事聞。
 上命李公超資黃海巡察使
賞諸將佐有差
公例軍資參奉
公奉 旨歎曰國難輸忠
臣子分內事耳。
以此受賞
吾所恥也。
是年冬丁內艱
率禮如初
服闋還寓于慕禮舊第
弊屋矮垣。
蔬糲不給
處之逌然
丙午銓部諗知守城事。
深欲辟公
公辭曰鍾鼎列食
諸公所樂。
簞瓢生涯
鄙人所安。
終不應。
其後府再擧孝廉
不屑也。
崇禎丁丑公年八十六歲。
西虜大創
避兵于喬桐華菴寺
齋心危坐祝天曰。
願昭我聖武
廓掃腥塵。
忠義心老而彌篤。
戊寅十二月十八日疾革
家人轉簀向家廟
加以衣帶
仍爲扶跪拜謁狀。
俄而遂卒。
明年二月
葬于延安龍縛山先
兆某向之原。
爲人卓犖高潔
忠孝大節
原於天性
居家守身接物處事
類皆莊重謹嚴
能善始終
蓋有正人君子操履
非他所及矣。
事親至誠
定省致養
無少違則。
日拜家廟
風雨不廢
將祭薰沐齋居
不與人語
具祭饌。
先藏其毛羽甲核。
俟祭訖埋于潔地。
秋事旣成
分置穀果諸物。
加封識曰當用于某祀。
雖値窘急
家人不敢用也。
御家有法
一以恩信
下至童僕
無不感激盡忠
素患貧窶
至人有所餽。
輒裁以義理
而後已。
築一林亭
中設小榻
整飭衣冠
端坐終日
繙閱經史。
未嘗有輟。
及乎晩歲
留意性理諸書
如恐不及
時或徘徊游詠亭前
有詩曰墻根數叢
竹下一盆
爾我爲同調
歲寒馥郁
雅趣可見也。
至於待人接物
儀度嚴恪
侍坐者多聳然不敢妄語所與交如安處士演,金醒翁德諴辛進士慶孝。
亦皆以高隱忠孝名世
淸陰金文正公少寓白州之箕谷。
公又得從游
契許不淺
醒翁嘗因事謂公曰。
吾丈平日淸直邁倫
垂老之後乃更如此乎。
晩翠吳公語及公。
必稱某爺。
子弟異之。
吳公曰爾取其爵。
吾取其德。
斯人也雖在韋布
器則廊廟
苟論其德義
安知今日搢紳不出趙公下乎。
白州舊有文
書院
經亂蕪廢
慨然重建自任
院宇告成
疏乞額號。
收拾 賜書
以爲士子藏修之所。
本郡民賦不均
冤苦多端
公深悶之。
言於主倅許某。
爲立大同之規。
此弊遂絶。
又於所寓洞中
立約束。
俾有遵守
至今不替。
綜事宰物之志。
不但守城一節然也。
公娶延安宋氏。
學生弘之女。
生三一女
男曰義虎次曰瑞虎次曰文虎
適士人劉應基。
孫曾以下不能記。
世采往來白州久矣
不及拜公。
而聞公名愈甚
今其孫俅以善狀請。
不獲辭。
蓋公孝悌之行。
著於鄕里
忠義之節。
達于家邦
乃以布衣之微。
遠迹海甸
而爲一時搢紳諸公所敬歎。
固非今世人物矣。
若其少年場屋。
遽聞朋黨之說。
知其將爲國家大禍
遂至惑奮廢擧
中歲勳勞
終不言倡義守城之績。
泯然晦遁。
或被推薦而猶不動。
年登八袠
不霑一命
使人不知當時主事者爲誰。
達識高風
尤足警俗而範世
不但可以興勸於一方則其盛矣哉
茲謹不揆
第錄其事如右
以俟立言君子財擇
政府左議政文孝浦渚先生趙公行狀
  本貫京畿道楊州豐壤縣。
   曾祖安國
咸鏡南道馬節度使 贈左
贊成漢豐君。
妣 贈貞敬夫人宋氏權氏。
    祖諱侃。
儀賓府都事 贈左贊成。
妣 贈貞敬夫人南氏金氏
    考諱瑩中
僉知中樞事 贈領議政
妣 贈貞敬夫人尹氏
公元1579年
公諱翼。
字飛卿
號存齋
其曰浦渚。
學者所稱也。
鼻祖孟。
佐麗祖統三韓
大師
世號大族
僉樞悃愊有古人風
夫人婦德尤備。
比娠公。
黑龍入室
俄而公生。
萬曆己卯四月七日也。
天資卓異
三歲戲排棋子
視之乃易乾卦象
人益奇之。
五歲被隣長老解衣
使公看守
及暮而還則猶不移跬步
甫齔草疏趙重峯憲
邪正甚辨。
蓋伸救李,成兩先生時也。
見者驚歎戒母出。
成童讀書經。
如朞三百璿璣玉衡等說。
無不曉析
又倣洪範作一書。
專敍人倫
目曰彝
十六七時。
國家方患倭亂。
久不解兵
公常痛憤
講究謨畫
諸葛武侯爲人
嘗與郭公再祐論兵
郭公大服
兼通音律卜筮
尤善文章
文貞公根壽亟稱之。
以爲秦漢間手。
旣而專心性理學醇如也。
於是先取四子
蚤夜精思
至忘寢食
一以聖賢自期
仍作持敬心學方諸說。
以自警省焉。
未嘗留意
公元1662年
博士家業
都事勉之
壬寅文科
例補承文正字
博士
時權用事
公又拒其子院選。
以是六年不得遷。
議者惜之。
丁未始由成均典籍移司憲府監察
明年出爲平安道評事
大饑
監司屬公賑恤
全活甚衆。
己酉侍講司書
移兵曹佐郞
辛亥知製 敎。
弘文館修撰
仁弘久竊山林名。
力扶東宮
時譽益盛。
公獨斥其奸。
爾瞻又欲納交
亦不答。
至是仁弘疏詆文元文純先賢
與同僚上箚極論其罪。
爾瞻長官立異
遂黜爲高山察訪
正當關北孔道
公奉法祛弊。
郵路大蘇
至今稱之不衰
癸丑歸于廣州農舍
公見光海政亂
群奸慫惥
旣殺永昌
起廢 母之論。
又聞 宣廟昇遐事有可疑者。
決意不仕
自是屢除修撰,兵曹郞,平安都事等職。
 詔使製述官皆不赴
庚申韓公浚謙起爲都元帥
 啓請入幕
公屢辭。
至引歐陽公辭范文正參佐事。
韓公歎曰。
皎潔之身。
豈敢由我汚之哉。
時事轉艱。
公乃移居新昌道高山下。
饘粥不給
處之晏然
唯益致力問學
探賾義理以爲樂。
所解庸學語孟諸書。
始皆成緖。
與朴潛冶知誡,權晩悔得己講論不輟
遠近皆知敬慕焉。
癸亥三月 仁祖反正
首除吏曹
郞。
嘅然以恢公道自任
黜陟得宜
物議稱允
輪對進白
漢唐賢君
雖有一時治安
不能追跡三代者。
無學問之功耳。
願 上留意
鄭公澈久在罪籍
朝議議復官。
異趣者撓 上意
公深陳冤狀
 納之。
世子穿棘圍將跳。
 賜自盡
領相李公元翼執義李公埈議不可
兩司將攻之。
公力言其非遂止。
時李相建行全,慶,忠,江四道大同
差公宣惠都廳專管
公意與之合。
商度節目
垂成
浮議胥動。
入對可行狀。
疏陳我國貢物本重
中間酌定或非土產
以致防納徵價。
諸弊隨繁。
宣惠之法。
最爲近古
專收米布。
以供百需
中外大小
無得相踰。
可謂王者平均之政矣。
如或改量田制
厥數漸多。
則民益樂業
幸 上堅定勿撓也。
程子有關麟趾之意。
然後可行官法度。
竊恐 聖志或有未立。
不能以古之帝王自期
心術隱微之間。
率多姑息苟且
治化難得而望也。
更願 親賢勉學。
從事精一克復之功焉。
 優納。
大同得不罷。
 賜暇湖堂
正郞校書校理惠民敎授,訓局都廳
承 命往兩湖
大同便否。
疏陳防納侵暴貪汚漁取權豪逋免三害
甲子副帥擧兵叛。
 上幸公州。
公從 駕。
賊平
議政舍人
由典翰移司諫院司諫
復由應敎陞直提學
時 上方大學論語
疏陳兩書萬世爲學爲治之大法
今者開 筵。
首講是書。
未知 聖志欲以聖賢爲法耶。
抑將備故事小補而已也。
誠能究其義理之蘊。
驗之身心日用之間。
以踐其實
隱見表裡
白純粹。
見於政令事爲
無不大公至正天地之化矣。
仍進所著大學困得,論語淺說
嘉納
又 賜物以褒之。
正言洪鎬請褒朴承宗死。
憲府劾之。
公箚言若以其言之妄而罪之。
竊恐其不妄者或難進也。
未幾陞拜承政院同副承旨
轉右副兼宣惠副提調
議者欲就大同除外方諸需。
公 啓論之。
又引朱子所謂令州總計金谷支費幾何
考究均節之。
使其貧富不相懸之語。
以爲養民之政無出於此
然而異議久益橫生
不可復止。
李相乃奏罷之。
公又疏爭不能得。
李相歎曰如我眞趙某罪人也。
刑曹參議
復拜右副承旨
累轉至左。
候 詔使松都
因災求言
公應 旨上封事數千言
大要言 殿下窮格之學。
不可不勉。
寬容之量。
不可不弘。
 經筵進德
無爲備例。
必求用力明善誠身之地。
言博求賢才。
任以當世之務。
痛革民弊。
作爲
公元1686年
定制
使免水火之苦。
末言號牌之害。
 不納。
號牌法旣行
死者衆。
公白古者極刑
所以元惡
恐難一用違法
況當春夏生養之節。
尤宜愼恤。
議格不行
公凡進對
輒以聖人之學先王之政勸 上。
敎曰何以朝廷和乎。
對曰和非苟同之謂。
如其處事一出於公者。
是不求和而自和矣。
餘多隨事獻替
有當死而罪不至死者
公竟執奏
臨刑追止。
都民嗟歎
丙寅 啓運宮之喪。
沙溪金先生入 慰將歸
公啓白當宿德無出其右
請加勉留
以示貪賢好德之意。
陞都承旨辭。
 批以淸儉才學
允合此任。
會發僧軍築南漢城
怨聲頗騰。
公疏請 命還俗
勿定軍役
以慰其心。
亦可損異流而增民額矣。
議旋寢。
特拜城府左尹
辭 不許
疏陳西邊事宜
一曰海邊民役
因爲募兵屯田
二曰內徙遼民避兵者。
少報 皇恩
三曰預空昌,朔諸鎭
以待虜變。
議格。
申疏未決
遼民已流入內地。
昌,朔等鎭後被虜刳。
一如公言
出爲開城留守
爲政仁恕
務持大體
丁卯入寇
公令盡濟士女海島
獨留境上。
賊退奔問 行在
疏請修平山山城
合傍邑兵入守。
兼進方略
以備後圖
 不用
大司 召。
崇禎戊辰副提學
時昭武寧 
公元1689年
社兩勳多濫
公再箚陳天下理知不善
則唯當速改以從善
苟以已定不改
是終無爲善之地矣。
一名宰冒錄爲元勳
公益力斥。
遂改勘。
朝議議 啓運宮服制頗貳。
竟以綾原君俌主喪
至是兵曹參崔公鳴吉請建別廟仍奉禰祭。
公再箚辨。
以爲爲人後爲之子。
以兄繼弟。
亦謂之父子
況以孫繼祖乎。
古人有行之者
漢之宣帝是也
豈有姪孫則可。
親孫則不可者哉。
願 上勿信一二人臆見
以紊大禮
及當祔祭
 上欲自主
公又箚爭之。
尋移吏曹參兼備邊司堂上
己巳同知成均館。
復由兩司還副學。
兵曹判書李公貴因朋黨
引用朱子與留正書語。
 上有不能無弊之敎。
公箚言 殿下未能深究先賢立言本意
遽數以有弊。
非惟察理未精。
且有輕忽之失。
又適臺諫論 王子私田規外免稅
 上峻拒之。
公於箚末痛陳其非。
皆 優納。
校理萬甲執政意。
白 上遠竄。
提學張公維疏救之。
又 命補外
公並箚請還寢。
 不報
大司成,兵曹參判。
 命常帶大司成
辭 不許
作文館學諸生
使先讀近思錄
以正其趨。
有興起者。
尋箚論學制。
使鄕校太學各有所習。
 命皆施行
庚午復拜副學。
公元1691年
雷震 宗廟垣木。
公應 旨上箚。
極論民生愁苦狀。
請凡係徵逋抄兵貿販者。
一行禁斷
又言停豐呈罷 陵寢五享
多 采納焉。
及行豐呈。
執義尹公煌論勳戚家婦濫入之罪。
 上嚴批遞之。
公箚言不宜摧折敢言之
掌樂請留女樂
以資隷習
言古語云鐵劍利而倡優拙。
況今內則上天示警
外則 皇城被圍。
君臣上下唯當恐懼憂戚
豈宜有此擧乎。
皆 從之。
椵島將劉興治殺其都督陳繼盛。
 上議興師進討
後聞治實 奏聞而非擅殺
公箚請罷兵。
已而不行
時金,趙二女因他逕入宮。
大司李公命俊疏論之。
箚言 殿下燭理明。
持己嚴。
固無蠱惑之慮。
人臣愛君
當防其微。
命俊之言。
可謂忠直
竊聞畫工入 闕頗久。
是又喪志一端
幸 殿下聖人爲法
其諸嗜欲之偏。
一切屛絶
使本源地淸純粹
無所蔽累。
萬化從此出也。
有 命擇嬪御
又箚事或因怒而發者。
必失其正。
 殿下不置嬪御
今忽如此
恐妨 聖德
 上皆虛納。
月沙李公每讀公箚歎曰。
儒賢言語也。
辛未丁內艱
制除連拜大諫,副學。
雷復明政殿柱
 命延訪公卿
公箚言大君第宅尙方內役諸弊。
仍陳立心
公元1695年
學之道。
旣而申箚。
以爲古昔帝王
必以天地至公之心爲心。
是故所行無非天理
竊恐 殿下一心未能如此
而乃以後中主自處
臣敢以立心爲言者。
其功則在於典學矣。
 嘉納
進拜禮曹判書辭。
 批以卿才德俱優。
盡心國事
擢授焉。
固辭 不許
天朝叛將耿仲明等以舟師投虜。
公進密策。
請令元帥與島將協謀設備
 不用
箚請變明經試制
以臨講問爲主
且添近思錄
又因事啓言當先擇師儒。
以敎太學
俾及外方
議皆寢。
同知 經筵
復歷副學兼 世子副賓客
大憲
行三南量田。
箚請詳定貢賦
庶無倍徵之患。
 不從
兼藝文館提學
辭 不許
遞授知中樞
乙亥大學生請以李文成文簡二賢從祀文廟
一邊醜正者亦爲投疏誣詆
公疏辨甚力。
 不報
丙子由工曹判書移判尹。
時西釁已作。
 上下求言
公上封事八策
一曰衆心
二曰通下情
三曰廣取士
四曰擇將才
五曰用土兵
曰修城池
七曰改弓制。
八曰導人民。
因陳改弊政立治本之道。
議格不用
入對今日御敵
莫如沿路大城
不然是自撤藩籬引寇兵也。
亦不得請
慨然言於領相尹公昉
請更預保江都
無坐取危辱
竟寢
公元1636年
不行
判禮曹。
監軍黃孫茂奉 詔至。
接伴使李敏求便辭贈物。
公啓禮待王人
宜用誠信不欺之道。
請從實改諭之。
再入寇。
 上將江都
倉卒轉入南漢山城
公本令參判呂公爾徵奉 廟社諸主以行。
身自扈 駕。
及聞有未及盡奉者。
追往躬審於呂公所。
見子陽失僉樞公所在。
遂乃號泣求之。
比遇山城路已塞。
不得已聚兵勤 王計
南陽府使尹棨,朝士沈之源相約
推公爲大將
尹公猝被虜殺。
衆皆驚潰
彷徨痛哭
知事不可爲
仍至花梁海上
公私船。
盡濟士女萬餘人
乃入于江都
及虜將渡甲串。
出視江上
賊逼安坐不動。
諸子相墜岸
得少以下海。
公益悲憤不食
莫不感動
 上還都
臺諫以不及扈 駕。
追論置對
 命止罷職
戊寅碩等捏論金公尙憲,鄭公蘊罪。
以及公請遠竄
領相崔公鳴吉,兵判李公時白皆上章申卞。
 上亦雅識公忠誠 不允
未幾 敎曰。
此非讀書人乎。
固知其賢矣。
公乃奉親田居
溫習舊學
讀書經歎曰。
萬世爲治之大法
吾嘗告君。
覺有未盡者。
遂著解。
又有居室銘以自警。
癸未輔養官 召。
疏陳亂初狼狽狀。
因請終養
至再 不許
乃入
公元1644年
固請始 許之。
賜藥柑子
甲申拜知中樞
乙酉拜禮判。
不就
新冊 王世子
公疏陳 世子旣當儲位
講古聖賢之學。
舜禹精一之言最爲首出。
其他博約明誠以下
皆本於此矣。
且請極選春坊官。
末言懋學一事
不惟勸勉東宮
 殿下亦宜深加 聖意
 嘉納
原疏留中月餘始下。
紙且生毛矣。
丙戌吏曹判書
疏辭申乞終養 許之俄丁外艱
制除右參贊
入謝仍請致仕
 不許
尋拜大憲
會 上因斥言者。
箚陳 殿下賢知太過
近日 朝廷之上無復直諫之士。
當此艱虞
上下交修
廣開言路
猶恐不及
況加疏斥乎。
己丑 仁祖賓天
公與諸大臣臥內
或以顧命爲問
公曰國有 儲君
豈可追行此禮乃止。
兼攝儀曹事。
 初喪節目
多所參定
領敦寧金公尙憲入臨將歸
 啓白尙憲國之大老
當今 嗣服
宜特懇留。
以表敬賢尙老之風。
 從之。
將葬 長陵
公素憂其地不叶。
遂疏請更令廣招術人
詳察審處之。
不行
終身以爲恨。
病辭。
 上遣醫齎藥。
擢拜右議政力辭。
 批以卿有才德行
允合輔弼
俄進左議政兼摠護使。
山陵畢。
箚陳治道曰。
 殿下嗣 先王丕緖
必使 朝廷
庶事釐。
萬物各得其所
然後方稱善繼
張子曰爲治不法三代
皆苟而已
主信如是
豈有不致善治之理。
卒哭已過。
正當厲精圖治
竊恐 殿下信道未深。
立志未堅。
或未能以聖王爲期也。
 嘉納
初 上在春宮讀語孟。
公疏兩書淺說於 大朝
俾有勸勉
至是 上方中庸
公又疏進中庸大學困得。
 命賜廏馬
愼齋金公集與宋公浚吉宋公時烈徵至
公啓白特優禮
 上銳意治政
以爲敎養之法尤急。
宜先得通明經學
以長太學
遂請前府使申敏一大司成
溫陽郡守趙克善司業
又薦知名十餘人
皆 從之。
尋箚申前意。
治道有從本而言者
從事言者
如舜之授禹心法
本也。
其命四岳九官分治衆職。
事也。
帝王之爲治。
不過兩端耳。
 殿下仁德出天。
執喪哀戚
國人感戴
咸知大有爲之志。
若不能終副其望。
豈非千載一恨也。
臣嘗欲變田賦軍役科講。
安民救世之策。
苟能行此三者。
積弊可以盡去矣。
仍錄舊上諸疏爲一冊以進。
 上議朝堂矛盾
事遂寢。
時賊自點得罪懷怨
造爲流言
又有投書使館者。
禍機叵測
公請預善圖。
俾無後悔
傄相以爲不宜輕動
 上亦不從
公元1650年
明年春
北使沓至
且以重兵壓境
擧國震駴
幾危而堇安。
公言遂驗。
乞暇遷葬夫人
 命賜祭奠
 朝廷議欲擧行大典諸法。
先徵僧人松木兩布
民間大擾。
在道聞之。
並馳 啓白其失。
以爲雖 祖宗法典
不可猝行。
 上悟從之。
先是玉堂兪棨,沈大孚相繼論 先王諡號不宜用 仁祖字。
皆忤 旨坐廢
至是公因入對以爲言。
 上怒甚。
等。
公箚請伏重譴。
 優批不許
大司憲南銑,副提學趙錫胤亦因爭論見罷
公遂引告求退益力。
 上再遣承旨敦諭
公遂上箚痛辨曲折
 上命等。
銑,錫胤亦得收敍
公仍累疏祈免。
旣出視事
又連乞致仕
終 不許
 仁祖練期迫。
箚言當依禮經練布爲冠及中衣
以稍生細布別製衰服
通行國中
不行
久旱將 親禱 社稷
議用樂。
大臣意各不同
公又箚言古祭天地山川。
越紼而行。
深察事理
庶盡享神之禮。
 命更議
從公言。
 上方讀書經。
勤御經筵
答陳 殿下一日三講。
 聖志至篤。
可見東方太平之運也。
然其明善進德之功。
未有四書之要者。
雖講他書。
暇時必取而溫繹之。
以爲根本工夫
斯可獲緝煕之益矣。
 殿下有爲聖之志者。
讀之必
求其義。
履之必循其則。
天理必欲復之盡。
己私必欲去之淨。
生民得所而萬世稱聖矣
 優納。
尋以疾上疏乞免
仍引告。
皆 不許
値 上下求言
白章疏甚衆。
請抄出可用者。
作一施行
 從之。
 上臨朝疑朝臣朋黨
公具一箚。
極陳古今已驗之迹以爲戒。
且欲言軍政變通之策。
嬰兒待十五定役。
逃故限十年以前蕩滌
女從母役。
僧人許納米還俗
半減軍布。
卿相下出布以充其闕之類。
無不備論
未及上。
太學生復有從祀之請。
嶺儒柳㮨上疏詆誣語絶悖。
諸生重罰
疏告之。
 命勿納。
仍降嚴旨
皆捲堂而去。
 上使公諭諸生
箚言李珥高學正
識見超卓
德行純備
可謂百代師表
成渾端莊嚴重
出處行義
動遵古賢
儒者高蹈
二臣從祀
不易公論也。
又言疏誣甚。
之學與陸氏絶不相似
乃曰出於陸家。
李滉論學多從說。
而謂無絲毫契悟
死後請從祀。
而又謂攻之不遺餘力。
之疏首以講學窮理爲要。
而反謂未嘗言。
其引朱子收拾身心保惜精神語則謂之道家者流
又詆所論四端七情
異。
孟子之言四端
特擧情之善一邊
禮記之言七情
實善惡之摠稱
公元1651年
相對之論。
雖因權近舊說。
未免失於照勘
程子易傳
一生之力。
朱子指其差誤甚多
饒魯陳櫟至曰不願朱子佞臣
所論。
超邁精當
可俟百世不惑耶。
至於通氣云者
蓋發前賢所未發。
乃謂以理氣一物
邪說肆行
其禍慘於洪水猛獸
臣竊懼焉。
未幾北儒亦請從祀。
 上斥之。
嶺儒謂柳㮨尙在重罰
試場而出。
 朝廷以爲憂。
公箚言北地荒僻
亦有秉彝之性。
誠慕兩賢德義而來耳。
嶺儒若以直道被罰。
則自不赴擧足矣
今乃群至公言而出。
正所謂要君無上也。
人心之服。
在處置之得宜
豈容護有罪者。
爲可服之道耶。
 批辭頗未安。
上箚請免至四。
 不許
仍引告乃遞。
爲領中樞府事。
決意退歸
 上累史官勉留
遂渡漢。
上疏陳情
復居于廣州舊廬
申疏乞免
並及例帶諸署。
仍請致仕
皆 不許
安公邦俊公退
以書相賀
手製草屨以送之。
會因所上尹相諡狀辭誤未改有 嚴旨
公疏實狀
 命削爵
尋復中樞
辭 不許
辛卯逆獄起。
 上以公後至
又 下未安敎。
入京待罪
 慰諭之。
獄訖乞退
旣歸。
又乞致仕
皆 不許
累 召亦力辭。
於是公已踰七袠。
一室蕭然
左右經史。
公元1653年
沈潛玩繹
如有所不及。
或以板輿扁舟徜徉海山間
遇者不知其爲卿相也。
癸巳申 召辭。
復陽玉堂侍 上。
招使進前
問公起居
使之歸喩必來留京邸
上疏陳謝
俄特 召。
且 賜別諭促 召。
皆力辭。
復乞致仕 不許
甲午都城水災
疏言宋宣和中汴京大水
李綱以爲夷狄兵戎之禍。
頃年丙子亦有此災。
若或不幸前日者。
不知何以御之。
孟子滕文公之問曰君如彼何哉
強爲而已
若其用力之方。
二帝三王君臣之際及孔孟所言是也
此固儒生常談
然今當危懼之日。
上應天意
下服人心者。
莫切於是
兼陳用賢之道。
 優納。
仍申 召。
老病固辭
乙未春進書淺說
公曾已著爲一書
至是上之。
以爲自古論治
無過於此
冀有裨益
 嘉納
又 賜廏馬
感疾
 上再遣醫齎藥。
強起家廟
至三月十日考終于鳩浦村廬
壽七十七。
訃 聞震輟朝
弔賻如儀
 王世子亦遣宮官弔祭
遂以六月十日禮葬于大興縣東華向之原。
穎悟絶倫
德性天成
重以充養之功。
純粹渾厚
忠信正直
表裡洞徹
溫和之氣。
藹然見於顏貌
望之皆知仁人君子
被其引接者。
猶在春風座中也。
性尤篤孝
公元1655年
極其誠敬
僉樞公晩而不良起居
常侍側。
坐臥便旋
躬必扶持
比喪三日水漿不入口。
三月豆糜
朞食粥。
三年不脫衰絰
日夜號泣
枕席爲之濕。
吉祭後猶累月居外
時公年過耆艾
自致如此
及遷尹夫人葬。
哀悼甚至
無異袒括之時。
益難之。
喜酒
後因親戒斷飮。
居常語及父母
流涕
所嗜諸物。
終身不忍食。
每値諱辰。
先期十餘日悲泣不自勝
當祭雖盛寒
沐浴將事焉。
忠君憂國
出於至誠
自爲秀才時。
已以經濟己任
迨其遭遇
歷事 兩朝
凡所論奏
亡慮累千萬言。
大抵君德必以古昔帝王可則
治道必以三代政敎可行
首尾一說
未嘗少貶。
至其論當世急務
亦皆爲之斟酌變通
如行大同以救民生
軍政以寬兵役
科制士習者。
極言竭論。
終身懇扣而不已
或遇 君上過擧
朝廷闕失
隨事卞爭。
必歸至當
 仁祖知公學術忠誠
深加敬重
當國諸公
率無深識遠慮
動致沮塞
逮乎 孝宗
首先爰立
庶幾有爲
而屬 上初服
事多未遑也。
每當進對
宿齋而預戒。
精白肅恭
薰沐乃出。
水旱承 命行禱。
一心誠潔
無不立應。
退居田野
眷顧 王室
不以一日而忘。
如聞 朝政失宜
憂歎
往往中夜不寐
嘗曰唯通經窮理之士。
可以治體
非常私智所及也。
又曰治道不難知。
第一主修德。
其次進賢退不肖
其次修廢法改弊政而已
爲學無所師承
自得遺經
以謂聖賢言行
專在四子
用功最深。
遇有難斷處。
反復硏究
輒加箚錄。
至有與集註成說岐異者。
或疑之。
曰此理乃天下古今同然公物
先聖立言
後賢之釋經。
所以求此也。
吾之爲此
正所尊信先賢
朱夫子孔聖後一
然於釋經。
猶曰不盡
使學者熟讀詳味得之
其望於後人不淺也。
弱冠與人四端七情曰。
四端七情之善者。
後見谷諸賢所論。
無異致。
超詣類此
持敬存心本領工夫而曰。
持敬收斂操存爲要。
精神湛然在裏爲驗。
又曰爲學只要私欲盡去
天理純全
光明灑落
不媿天地鬼神
擔當天下事
參天贊化育底
在心存。
又曰心存時神明不昧
萬理渾具。
此時則雖聖賢之心。
只如此。
聖賢持之久。
學者則不能耳。
每日晨起
整衣冠謁家廟
退處書堂
終日端拱危坐
口絶鄙俗之語。
身無懈怠之氣。
家人子弟。
不見其有跛倚偃臥之時也。
嘗服程子忘生徇欲語。
宦游
西北
或薦以名姝同處半月
終不近。
喪配之後
不復卜姓。
自奉甚約。
衣取儉素
食屛奢美。
釋褐五十餘年。
位至三公
無宅於京。
無田於野
外方禮餽稍過例不受
在官當得者。
亦必均分同僚
談者稱之。
諸子甚嚴。
有過不少假貸
撫愛宗族
恩義備至
無間疏戚。
親舊有喪。
必爲累日食素。
義厚者或至月餘
至於僕隷
爲之變。
牛馬死。
命埋之。
畜禽不食
以至螻蟻微物
輒加隱恤
僮僕隣里從化焉。
仁民愛物之心。
根於天賦
每當荒歲
必減常食曰。
飢餓
何心美食
已又講求救荒法。
廣布閭里
一以忠恕
毫髮修飾
嘗曰揣度害事
見外跡而疑其事。
因肆喜怒致人冤枉多矣。
故雖於微賤者。
必加寬恕
見人有不誠不直者。
嚴辭痛斥
凜凜不可犯者。
至於闢邪說衛斯道。
毅然身殉之。
或値 天威震疊
物議參差
未嘗少動。
得失榮辱
終無忻戚意。
進退出處之義。
一定不易
同時諸賢所及也。
雅與張公維,崔公鳴吉,李公時白相善。
世謂之四友
然其言論心事
未必盡同。
又與淸陰公敬甚至
或當論事
未嘗苟合也。
始仕。
漢陰李公白沙李公公名
爲之傾慕
而公方當鼎軸
不肯往見。
其嚴如此
公相今世雖號賢人君子
未有全無機關者。
趙公能之。
所謂大人不失赤子心者也。
玄軒申公論公少日
氣吞倭虜。
文章不作秦漢下語
旣而棄之。
折節聖賢之學。
變化氣質
豈有如此乎。
完平李相又謂趙公求之古人
眞罕其比。
至論經綸之才。
通朝只一人耳。
又曰如吾豈能無黨
趙某眞可至公無黨也。
議者至謂文成公以後格君論治
專出於王道
粹然無雜者。
惟公而已
諄諄不倦
見其立志向善
誠心喜悅
如有所得
每說聖賢格言至行
咨嗟激切
使聽者感發
爲文渾浩明白
辭達理順
操紙信筆
汪洋不窮
谿各張公嘗曰義理之文。
非吾輩所及也。
所著有文集幾冊,大學中庸困得各一冊,論語孟子書經淺說各三冊,家禮鄕宜二冊伊洛精要五冊,朱書要類六冊,朱文要抄十冊,左馬漢史韓柳歐文抄等書藏于家。
夫人星州玄氏。
端莊仁孝
 贈參判德良之女。
高麗名臣德秀之後
貞夫
後 贈貞敬
五男一女
男長夢陽縣監,次進陽郡守,次復陽判書趾美爲時名臣諡文簡公,次來陽進士,次顯陽生員壯元。
女適進士李相胄。
監一男曰持綱縣令
郡守一男曰持韓。
判書四男持衡,持
成,持謙副提學以淸直名不究其用,持元。
進士一男持憲郡守
生員二男曰持恒府使,持正判官
世采愚陋
竊惟公彝性之美。
旣鍾於天。
見解之高。
尤絶於
蓋繇志學以來
直欲以聖賢事業自程
見於諸書箋註之屬。
平居箴規之方。
無非所以理義之奧。
謹言行之則者。
明白渾全
可垂後法
雖其論議未盡合於先儒
猶不自沮也。
迨且出而事君。
又以堯舜君民爲準。
發於格心獻替之際。
論事是非
無非所以精一之旨。
富敎之規。
平實懇惻
可措世治
雖其區畫動相橫格於當時
猶不自悔也。
其所以爲學。
能底于明體而達用者。
本於心得身體
一以誠意直道而行之。
未有矯揉遷就之意。
則斯可謂弘道之賢儒。
而識治之名輔矣。
昔者朱子緖正經書
萬世道學之淵源
未幾宋元之王魯齋,金仁山乃或柝其篇章
饒雙峯胡雲峯乃或岐其旨趣
宜其首蒙僭貳之罪也。
然而當時論者稱以嫡傳
又稱發明其旨
至我文純公釐輯通錄。
終無所貶異
其在文成公之論晦齋補遺亦然
豈不文義異同
自是古今諸賢所不免。
譬諸一家之內。
意見雖差。
不害其爲同歸
非如陸,王異學別爲一端
正道肆詆
公元1628年
侮也。
然則公之得失淺深
俱可推見
且如公嘗序中庸困得。
至謂僭妄之罪。
實無可辭。
然於入德之方。
亦或不倍者。
固已自覺其不安矣。
公平不但推隆夫子盛德直配先聖
抑其平日尊信發揮遺書殆無餘蘊。
有非諸賢之所並得
嗚呼
斯又足以觀公大致矣。
其盛矣哉
世采少時
幸得公德儀。
至今景仰不已
茲者府使君將行文集
以公後事幾備而行狀獨闕。
累書相屬
不能獲。
乃敢謹就諸公論述中掇其大者以復之如右云。
崇禎後戊辰三月日。
潘南朴世采謹狀
公元1689年
廣興倉守 贈左承旨公行狀(己巳正月二十三日)
  本貫黃海延安府
   曾祖諱彥忱。
憲府掌令。
令人安氏。
    祖諱至男。
昭格參奉
恭人鄭氏。
    考諱基卨。
龍驤衛副護軍 贈吏曹參判。
     妣 贈貞夫人許氏,貞夫李氏
公諱五字子典。
李氏一竹
鼻祖諱襲洪。
高麗太子詹事
自後簪組相聯
有諱貴山。
入我 朝官至都觀察使左議政貴齡。
伯兄也。
二世而諱仁忠
代言
淸白剛直
文武才
從征建州夷著功。
公元1665年
二世而諱繼長
參奉 贈參判。
明經勵行
晦迹不仕
爲公高祖
令公有學有行
名重當時
乙巳之禍守正不撓
參奉世稱永膺先生
護軍公稱蓮峯先生
以至篤行
楷範儒林
有行傳世
 朝廷旌閭以表之。
夫人亦有至行
乃以萬曆乙酉九月十六日寅時生公
氣貌淸介
神彩精明
七歲夫人歿。
致哀成人
見者已奇之。
比長篤志力學
雖間隨衆爲擧業
不屑屑焉。
戊申 宣廟賓天
光海卽位
錄用先賢子孫
除公繕工監監役。
時年二十四不就
己酉冬復除 齊陵參奉
甲寅濬源殿參奉
旋陞司贍寺奉事
律身淸苦
吏隷無不竦歎。
丙辰除 世子翊衛侍直
丁巳廢 母之議將起。
公義在官
遂稟蓮峯公棄歸。
識者益服以爲不可及
猶用仕滿付副司果。
壬戌九月蓮峯公卒
公執盡禮
子服闋。
拜掌隷院司評。
丙寅翊贊
戊辰又陞翊衛
公凡除拜
或有不合於義者。
不久棄歸。
未嘗吝其去留
素志然也。
壬申宗親府典簿
守法不少怠。
除旌善郡守不赴
甲戌廣興倉守。
舊例倉官在直。
下吏供具盛饌
公曰豈有官司下吏私供乎。
命輟之。
監察沈公之漢聞之。
亦令姻家居近者傳食
公元1636年
一時交稱之。
所分丘價皆拒不納。
有言妨於同官者。
乃受頒諸親舊之貧者。
自來守以長官無所掌。
悉委下僚
公令所儲米菽一切置簿。
嚴其出入
同僚不得行私
下吏不得舜奸。
未幾倉儲自有餘裕。
出爲加平郡守
介於江峽間。
土瘠賦重。
下車
一以廉簡自持
務蠲宿弊
不貸猾吏梗治者。
比數一境洽然稱頌
在官朔望行望闕禮。
雖値甚寒。
亦必聽政大廳
嚴正類此
會坐覆檢砥平殺獄。
刑部見遞。
郡民群詣備局。
訴請留而不能得。
時適先至京貽書戒諸子曰。
勿以加之一草一木
浼汝父也。
丙子夏宗簿主簿
因事免。
其冬金兵入寇
公常曰世祿之臣。
當與 國同休戚。
豈以居散而自異乎。
至是家有病馬稚奴。
不得扈 駕。
乃步往金浦大夫所寓。
時守郡者與公季弟惇臨有舊
圖給一大舡。
要同避兵紫燕島。
公曰 主上不及幸。
江都 宗社所在
一朝廷也。
豈宜舍此而往他。
乃入江都
差分訓鍊都監郞廳。
移寓東城門外
分給戎器
丁丑正月二十一日
猝聞虜渡甲串津。
公招其子言曰。
吾有職名
當與 宗社存亡
汝與汝母須赴母親所。
亦同死生可也
遂馳入城中
及虜圍城
屢欲自決
爲人
公元1637年
所救。
旣而朝上一行同出將行
公曰老母必死於賊。
若不死則當收老母骸骨
不得從矣。
北望號慟
俄爲賊所逼。
奮罵不屈
遇害
二十六日也。
是時公夫金氏在摩尼山聞賊至。
佩刀自刎死。
仲弟惇敍被驅到鎭。
瀦水投死
聞者益義之。
以其年幾月。
諸子奉公及夫遺骸
葬于某地向之原。
事 聞 仁祖贈公承政左承旨兼 經筵參贊官
至今 上甲子。
因諸訟冤
 命旌閭
己巳又因大臣陳請
江都死節諸臣例。
加 贈諡從之
於是國家崇報之典。
無遺憾矣。
夫人郡守泰國之女。
 仁祖時先公 旌閭
四男一女
長曰后洙。
次曰后白縣監。
後以壽秩陞折衝
次曰后勉
次曰后晟。
參奉
女適羅后三
男女若干
爲人溫厚樂易
外柔內剛
愼以律身
誠以接物
至其臨大節大難
毅然不可奪者。
天性至孝
蓮峯愛敬備至
每日晨省
須臾不離其側。
隨事服勤
一如童幼
叱咤之聲不及婢僕蓮峯或有警責訓戒
又必恭聽謹行之。
夜分定其寢席而後始退。
不以隆寒盛暑少解焉。
嘗食生菜
蓮峯公適命召
以其食在咽不及對。
自悔責。
自後父母不復食生菜。
公元1625年
見於行者類此
蓮峯疾革
日夜憂遑。
嘗糞甜苦以驗之。
及喪哀毀踰禮
衰經未嘗去身。
饋奠泣血
衣裾盡濕。
三年如一曰。
氣竭形祐。
幾於滅性
觀者感動
雖於去喪之後
每値獨處
仰屋長吁
涕泣交頤
蓋其追慕者又如此
繼母李夫人致誠愛。
和顏順志
常得其歡心
李夫人性雖方嚴
視之無異已出。
壬子年聞。
蓮峯公遷先墓于積城地。
殯幕失火
蓮峯公以身蔽棺。
公又身蔽蓮峯公。
頭髮盡焦。
賴役者救之始得免云。
友愛諸弟甚篤。
疾病憂慼
若痌在已。
苟得一味
無不均分
燕居和樂
處之藹如也。
謹於奉先
晨起必謁家廟
當祭齋宿三日
不接賓客
子第臧獲必使澡浴
品極精潔
終宵不寢
肅恭行禮
所餘皮殼査滓皆埋之屛處
墓祭又手自具饌。
檢視益謹。
展拜則必爲之痛哭
忌祭終日茹痛
未嘗見齒
朝夕進粥飮而已
生日不許子第設饌。
閒居整冠危坐
肩背竦直。
望之儼然
雅性儉素
自然寡慾
恬於勢利
謹於辭受
不正不坐
不知所出不食
對人不及朝家政令人物得失
常以言顧行顧言等語自勉
書諸片紙粘壁。
以自觀省
在西湖上
破瓦疏籬。
亦不繕治
妻子或勸之。
答曰此足以吾生也。
公元1636年
何必勞心爲。
居近栗島。
素饒桑林
俗多養蠶
而公獨戒家人不養。
蓋以 國家有禁也。
平生不以一毫干人
親舊見其淸貧
深欲相助
姜公渭載,崔公有海
與公號爲死生交
在郡懇請送馬而皆不聽
其他可知也。
居官必思盡職
手寫其司大小簿書
備考察。
不跡權要門庭
親舊官稍盛。
亦不還往
完城崔公鳴吉嘗到洞友家。
請見甚勤。
公終不肯。
丙子 朝廷薦士
鄭公弘溟鄭公文翼適皆寓居西湖
欲以公應 命。
公曰今公若必薦我。
人將以爲奔競
是殆陷我於惡地也。
兩公不果薦。
蚤襲遺訓
雖勉爲祿仕
居間者常多。
以此潛心禮學
裒集儀禮家禮大明集禮五禮儀等書及先賢折衷異同之論。
分類抄錄
孜孜不怠
至如家禮疑義奧語所難解者。
皆加訓釋
或雜以諺書。
俾得曲暢旁通焉。
尤善諸子
常曰吾家忠孝相傳
亦謂之法家
爾輩若有善則必曰某家孫宜如此
其榮多矣。
爾輩若有不善必曰某家子孫如此
辱莫甚。
爾輩持身之難倍於他人
戒之。
又曰學者聖賢書。
自謂稍解義理。
夷考其行。
鮮有可人意者。
不如朴實無僞
學者所當深恥者也。
又曰爲人子者。
父母
膝下
悠悠泛泛
恃若百年
不爲及時致孝
一朝永感
後悔無及
雖有千鍾之享。
其將何施耶。
又曰遷葬父母者。
猶帶職名
無謂
爲人子而見父母尸柩
何敢恬然如常日乎。
其言眞切篤厚
有補世敎如是
是故當時鄕之人士
公父德義
往往尙論
至以公爲過於蓮峯公。
或難之。
引譬於荀氏元季兄弟
及其臨難盡節
克恢先烈
然後衆益稱服焉。
夫人德性純淑
志操貞愨
和順之氣。
溢於顏貌
其所處心行事
古稱女士無以過之
奉尊章涖祭祀
一以誠敬
君子無違則。
相待如賓
每事必稟而後行。
巫覡淫祀
尤加斥絶
閨門整肅
內外截然
鄕黨宗族洽然稱其德。
卒以大節終。
亦可謂有是夫有是婦矣。
世采不敏
習聞公家世故事。
令公旣以淸節直道其後
以至永膺,蓮峯先生益闡而大之
父子兄第夫婦長少
孝義節行
並樹于一家
至公四世旌門
輝映里閭
非特爲李氏之盛節
實亦 昭代縉 紳之偉烈也。
公平言行
足以追配前美矣。
及當大難
方以散秩退居
不爲隨衆避兵之計。
而必以 廟社爲歸。
及至城陷
不爲奉親逃禍之地。
而又必疾赴分朝。
得就義遂志而無所悔。
惟其養之以愛
淸謹之行。
而終乃樹之以勇毅剛大之節者。
豈非所謂忠臣孝子門者
尤大彰明較著也耶
嗚呼休哉。
世采王父梧窓公晩寓西湖
與公隣比
游從甚驩。
嘗有詩詠歎累世掉楔。
猶可記也。
嚮者季氏參奉公來公善狀。
責以舊誼
不敢固辭者。
顧因疾病流徙
久稽卒業
今始掇其大意而復焉。
庶幾立言君子采擇
謹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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