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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观斋先生集年谱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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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观斋先生集年谱卷之一
 [年谱]
  
静观斋先生集年谱卷之一 第 355H 页
静观斋先生年谱[一]
皇明毅宗皇帝崇祯元年戊辰(本朝 仁祖大王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乙酉。(寅时)先生生于南阳府衙舍。(时文靖公宰此府。)
一年己巳。(先生二岁。)
二年庚午。(先生三岁。)
四年辛未。(先生四岁。)
五年壬申。(先生五岁。)
六年癸酉。(先生六岁。)
七年甲戌。(先生七岁。)
八年乙亥。(先生八岁。○先生警敏绝伦。才学语。即知文字。然文靖公官高务剧。无暇于课教。而母夫人素能博通经史。故先生承其提诲。得不废学。稍长。受史书于教官闵公后骞。其所问难。多有出人意表者。闵公每见文靖公。辄曰。某真奇儿。如我者。难为师矣云。○尝于冬夜。侍寝于文靖公。天甚寒。忽闻逻卒报更之声。先生恻然曰。此衾犹寒。彼卒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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堪。彼亦人也。何不使之安寝乎。文靖公大奇之。○此二段。盖皆丙子以前事也。未详年月。姑附于此。)四月。王考文忠公。卒。
九年丙子。(先生九岁。)十二月。随文靖公。避乱江都。(时西虏猝至。 上幸南汉。 庙社元孙入江都。文靖公不敢私自避兵。欲入南汉。而忽闻贼骑充斥。路已梗塞。不得已转向江都。以通奔问之路。故先生亦随往焉。)
十年丁丑。(先生十岁。)正月。江都失守。先生与叔氏进士公。同陷虏阵。(是时。江都陷没。先生一家。被祸尤酷。先生与叔氏同陷贼中。被驱而行。及 大驾下城。虏撤归。被掳男妇。漫山蔽野而去。先生亦在其中。到礴石岘。忽见外兄永安尉洪公柱元过阵前。亟呼谓之曰。兄主何去。我在此矣。洪公谛视之。即先生也。遂下马相持痛哭。后。洪公每称于人曰。当时白刃森列之中。能认我呼兄。且不失其举措。苟非精神过人。安能如此。此可见其自幼时已有人所不可及者云。)二月。至松都脱归。(时虏人以文忠公曾参丁卯讲和之约。其子孙有被执者。令即放送。二月初八日。 春宫北行。时永安公扈 驾。至西郊。泣白 上欲以先生兄弟事。请于虏将。 上亦悯然许之。及 上接见虏将。永安公遂以为言。虏将曰。此果当初出令者。若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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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诸官。探问而告之。则即当许还云。已而。至松都。果见放而归。归时。 昭显世子召见先生兄弟。赐以药果。)哭仲氏及第。 赠修撰公。(仲氏在江都。失大夫人所在。不知其已得舡避乱。出入贼阵。号泣而求之。竟至遇害。然先生未知也。至是。昭显世子于召见时说及。故始闻其讣。)丁母夫人罗州朴氏忧。(乱既定。文靖公寓居水原之双阜。先生自松都归。未几。朴夫人病殁。先生哀毁如成人。时朴夫人思吃生梨而未得进。先生自是终身不忍食焉。)
十一年戊寅。(先生十一岁。)二月。外除。申心丧。(是年。先生当暑患痁甚危。文靖公送先生到永安公第。托以医治。永安公尽诚救护。得以复常。后公祭先生文曰。其时同处之久。益见君处心行事。虽年长者。亦难企及云。)
十二年己卯。(先生十二岁。)十月。随文靖公。赴原州巡营。(先生志操端正。自在童年。已不喜纷华。如见妓辈。辄自避去。若将浼焉。盖天性然也。)
十三年庚辰。(先生十三岁。)八月。随文靖公。游枫岳及岭东诸名胜。○十月。文靖公还京。先生亦随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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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辛巳。(先生十四岁。)秋中进士解。(先生博通群书。文辞日就。自此声闻藉甚。○先生尝读马史货殖传。五遍便即贯诵无碍。人莫不叹服。)
十五年壬午。(先生十五岁。)三月。行冠礼。○聘夫人全义李氏。(右议政孝贞公讳行远之女。)十二月。文靖公入沈阳。(时有奸人被虏究问。诬引公及数三卿相。虏遣使拘执而行。)
十六年癸未。(先生十六岁。)四月。文靖公还。先生迎谒于安州。(文靖公既入沈。抗辨不屈。辞直理慎。虏亦无以为罪。遂罚金而归之。)
十七年甲申。(先生十七岁。)
十八年乙酉。(先生十八岁。)四月。丁文靖公忧。(时疫疠大炽。家人上下。无一得免者。惟先生不染。人以为奇。)哭叔氏进士公。(文靖公卒数日。叔氏又继殁。)
十九年丙戌。(先生十九岁。)
二十年丁亥。(先生二十岁。)六月。服阕。
二十一年戊子。(先生二十一岁。)七月。中进士解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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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中进士壮元。(诗题白雪楼。先生所制。脍炙一世。李公行进尝谓先生曰。君才合置兹楼。此作虽王,李诸公。亦当让一头地云。)九月。省伯氏青湖公于锦城任所。○游灵岩月出山。○十一月。还京。
二十二年己丑。(先生二十二岁。)三月。中别试解。○四月。中庭试丙科第九名。分隶承文院权知副正字。○五月。 仁祖大王升遐。 孝宗大王嗣位。○十月。差承政院假注书。○拜 世子侍讲院说书。
二十三年。(孝宗大王元年。)庚寅(先生▣十三▣。)四月。拜注书兼春秋馆记事官。○六月。移说书。○八月。复拜注书。○十月。荐入艺文馆。拜检阅兼春秋馆记事官。
二十四年辛卯。(先生二十四岁。)二月。移注书。寻还检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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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转待教。○七月。兼说书。承 命往来江都史阁。○选弘文录。○十二月。升奉教。
二十五年壬辰。(先生二十五岁。)七月。上疏请停慕华馆阅武。(时 慈殿将浴椒于仁庆宫曲城。其地正临郊场。且与阅武同日。外议哗然。而无敢言者。先生上疏论之。略曰。今此西郊阅武。固知 圣意只在于修举。而该曹涓吉。适当 慈殿浴椒之际。小民无知。妄自私度。道路之传。或以为不专为练习戎务而发。岂有是理。臣不信也。然此言一出。虚实难分。臣窃恐 圣明克诘之盛意。反归文具之地也。疏入。 上震怒。累下严旨。)八月。升成均馆典籍。差实录厅郎厅兼春秋馆记事官。○十月。拜司书。移京畿都事。○十二月。拜弘文馆副修撰,知制 教兼 经筵检讨官,春秋馆记事官。
二十六年癸巳。(先生二十六岁。)二月。与同僚承 命书进弭灾之策。(时因灾异。 命召大臣六卿三司。共讲消弭之策。先生与馆僚书进数条。大略以为懋修实德。毋事文具。收人才以备询访。广言路以奖直气。且言内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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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家中官等诸弊。仍请退行拜 陵。以尽修省之道。)三月。复与同僚上劄。论三无实。(一。讲学之无实。二。用人之无实。三。政令之无实。盖 上新即位。多致耆旧遗逸之贤。始初清明。因虏使外喝。携贰内起。皆狼狈而归。 上亦不复恳召。有不承权舆之叹。故劄辞于此。尤反复焉。 批曰。忧虞之极。忠谠戒诲之言。出自经幄。读之未了。嘉悦之怀。其可云喻。讲学之无实。予所自知。岂尔等之罪也。不承权舆之叹。亦所自知。予非相忘者也。用人与政令之无实。皆当警省。而第或有不言处。是可叹也。革流来之弊。救倒悬之急。正今急先之务。而未有良策。用是为虑。当令庙堂议处焉。尔等须体予意。勤攻予之过失。)升副校理知制 教兼 经筵侍读官春秋馆记注官。○选知制 教。(自此虽非玉堂。亦常带。)六月。拜校理。○七月。移司谏院献纳。(未经正言。直拜献纳。亦一时极选也。)除兵曹佐郎升正郎。○闰七月。移副校理。
二十七年甲午。(先生二十七岁。)十月。兼南学教授。除成均馆直讲。移校理。(时灾异孔惨。 上询问民弊。先生入侍启曰。天灾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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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在廷臣僚。孰不深忧。然若论应灾之道。则未得其方矣。 殿下即位之初。因灾下教。各道询问弊瘼。欲有罢施。民皆耸动。引领颙望。以为可蒙不世之泽矣。厥后少无着实变通之事。还为落莫之归。今若更询民弊。要在诚实施行。庶有实效之可言矣。)十二月。除吏曹佐郎。寻递。
二十八年乙未。(先生二十八岁。)二月。除吏曹佐郎。○子喜朝生。○五月。拜校理。○七月。与同僚上劄。伸救湖南儒生。 不允。(时湖南儒生辈怒营将之无礼于圣庙。通文远近。声罪攻之。 上大怒。命杖配停举。先生与馆僚劄请还收。)复与同僚上劄。应 旨论事。(大略言为治则毋狃于苟安。毋惮于更张。用人则裒聚极其诚。委任尽其才。祛蔽隔则开诚布公。虚心听纳。禁踰节则以大公至正。建极于上。使在下者。有以观感畏服。而其法当先从贵近始。前后言事编配之臣。请悉垂涣汗之恩。大开不讳之门。以光 圣德。○先生后又入对。启曰。近者自 上忧旱求言。而朝野无一着实进言者。领府事李景奭。虽在散地。既居大臣之列。故封章进言。备局回启之 批。无一事勉从者。此已极未安。而今又有回启堂上特推之 命。此不但有歉于待大臣之道。
静观斋先生集年谱卷之一 第 359H 页
殆非 殿下所以至诚求言之意也。 上怒曰。所谓不从者。何事也。玉声甚厉。左右缩颈。大宪洪公命夏从旁数目先生。盖恐其触忤抵祸也。先生若为不知者。从容进曰。金弘郁事。自下不敢言。而大臣能言之。设令不用其言。何迈迈至此也。仍及弘郁冤死之状。开陈之际。辞语恳恻。 上为少霁怒。唏嘘太息曰。此事系 先朝。有难以容易语人者。洪公出谓人曰。今日事。若非幼能。祸必不测云。○先生又尝言同知赵锡胤。虽被一时谴责。既蒙恩宥。遽尔身死。家贫无子。甚可矜怜。合有别样恤典。以示德意矣。 上即令该曹觅给棺材。)八月。兼司书。○九月。赐暇湖堂。(堂在东湖。乃国家储养人才之地。极选文学之士以充之。经乱以来。中废多年。至是。始复旧规。先生与从兄东里公殷相被选。一时荣之。)
二十九年丙申。(先生二十九岁。)正月。拜副修撰兼校书馆校理。○二月。与同僚上劄陈戒。(大略言。今日之务。若论其本。惟在修身以道。得人任用。修身之方。讲学为先。得人之策。招贤为急。而开张 圣听。广询治道。乃为其要也。 批曰。呜呼。灾异孔棘。日夜忧惧。不知所出。是岂予闲卧养病之时也。第缘寒疾恶风。尚未出外。不得引接臣僚久矣。忧郁殊甚。今见劄辞。我心哙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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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欣喜。自当体念。而其中大小臣僚凡有所怀欲达者。开讲之日。来诣面启之。言尤为切实。不可不趁即施行。其令政院知悉举行。○先生尝入侍。讲诗节南山章。进曰。此章。尤有国者之所当鉴戒也。尹氏之不善。使其时君知之。夫岂用之而自取亡灭哉。以我国事言之。昏朝时不择姻娅。授以国柄。以致国政昏乱。几至颠覆。此岂非可戒者哉。且曰。今通信之行。得一卷书来。名曰中兴伟略。皇明事迹。颇详载其中。有一法可骇。台臣若有所失。辄有笞杖之罚。盖其权舆本意。则欲令羞愧以为改厉地。而其弊竟至于栲掠捶杀之患。事极寒心。宜可监也。是时。 上既掠杀金弘郁。且多薄待言者。先生以为忧。故因事纳诲如此。)五月。与同僚劄论大司谏俞㯙刑讯之非。上不听。(略曰。㯙官以谏名。昵侍咫尺。而顷刻之间。 天威震叠。朝衣就狱。捽缚严讯。道路骇叹。景像愁惨。㯙之一死。虽不足言。窃恐 圣朝终有杀谏臣之名也。)闰五月。移副校理。应 旨陈疏。论时事。(略曰。臣闻国之兴丧。系言路之开塞。古人所谓赏谏杀谏之喻。岂不明且切哉。顷年。金弘郁于 朝家禁令已行之后。乃敢自触邦宪。以至于死。而原其本情。则亦必出于应 旨以言有怀必达之意。而 殿下遽以逆律治之。栲杀于数日之内。曾一孤雏腐鼠之不若。伏想 殿下其何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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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欤。况其子婿族属。抑又何罪。而有同缘坐之法。至施禁锢之律。大圣人施刑用法之道。恐不当如是其严酷也。上年蔡裕后,南老星之事。虽出于自取。其职则乃两司之长也。而嫚骂叱退。有同奴隶。至 命勿为付职。经年废置。乃若洪宇远之疏。孰不谓之妄言。而 圣上既已诿之于应 旨。虽不罪之。因此坐锢。永为明时之弃物。则 圣朝待台臣开言路之道。亦岂容如是也。及至今日。乃有俞㯙严刑之 命。岂意 圣明之过举。渐加一节。终至于刑讯谏官。以启我 国朝三百年来所无之事耶。臣闻乌鸢之卵不破而凤凰至。诽谤之罪不诛而忠言闻。是故听言之道。可用则用之。不可用则置之而已。若于一言之触忤。便加诛窜之典。则言路之壅固。无足怪。而终必见城门闭而后始开也。诚愿 殿下深推仁爱之心。快示旷荡之典。除属籍禁锢之令。以解匹夫之冤。收废弃投窜之 命。以救既往之失。不胜幸甚。 批曰。省疏具悉。嘉尔进言之诚。洪宇远事。本无禁锢之令。而至今不为付职。予亦怪之。当申敕该曹。尔其勿辞察职。)六月。拜典籍。(时先生以有病不能制进书堂六月朔启。 上教曰。古亦有此例。亦无罚乎。大提学对以不知。则以不必行罚。后必追制。以准其数为 教。大提学俄又以昏朝时有推考前例禀启。遂 允之。)七月。移副校理。○承 命致祭于判中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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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事金集。(时慎斋卒于连山。)八月。移吏曹佐郎。拜副校理。入侍力谏 陵幸之非。▣▣▣▣▣不纳。○九月。移献纳。以处置乖当引避。兼陈所怀。(时灾异叠见。而有大内修理之举。持平郭齐华因事引避。兼及恐惧修省之意。先生处置请出。自 上拈出齐华避辞中措语。严旨特递。先生引避请递。兼陈所怀曰。呜呼。天灾之惨。未有甚于近日。非有征战之兴。疠疫之行。而西南民命之死于异灾者。今已千有馀人矣。以至狂风所震。圣庙颓覆。天火所及。野谷焚烧。未知 殿下有何获戾于皇天。而致此无前之谴告也。仁爱天心。想必欲大警动我 殿下。而朝家举措。未闻有一事之或可以弭天灾恤民隐者。上下晏然。少无惊动之意。不审近日庙堂之上朝夕讲定者。果何事也。臣窃闷焉。灾异之降。惨烈若此。则此诚殿下夙夜警惧责躬省愆之时。而避殿撤乐。诿之文具。推刷修理。仍旧而行。 园陵展谒。虽出奉先之诚。郊野骋骛。实非敬天之举。况驰御高阜。露坐观兵。无益于讲武之道。有违于应天之方。倾城士女。皆已知 殿下之必为此举。而大臣三司。初既不知为何事。既知之后。又不过却坐观光而已。以此言之。则其日 殿下之过举。虽有大于此者。亦必皆默默而退坐矣。言念及此。岂不寒心。今此大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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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初出于万不获已。而遇灾之后。则姑令停役。徐待明春。实合于修省之道。而齐华之言。 殿下以自逊之语。拈出而特递。臣恐自此以后台阁之上。遂无匡救之言也。 答曰。勿辞。)处置出仕。(掌令朴世坚启曰。献纳李端相。以值此谴告。上下晏然。而推刷修理之仍旧。仆人不戒。 翠华高临。而大臣三司之默观为非。悉陈其慨叹于中者。畜君之诚。在所可奖。请出仕。 答曰依启。)牌招不进。特 命勿罢。上疏辞。不 许。(时 上累下严旨。至有不敢闻者。且于筵中。 教曰。李端相尽言之事。朴世坚更举反覆为客谈。予欲留中。而恐人以予为怒。故出给之矣。先生承 牌不进。例当罢职。而 上又特命勿罢。大司谏闵公应亨白 上曰。自金弘郁死后。人皆重足褫魄。以言为讳。言及 乘舆者。绝无其人。而李端相独能尽言。臣窃嘉之。愿 圣上褒奖以广言路也。时白江李相公敬舆。寄一绝。有朝阳凤鸣之语。盖亦致其叹赏之意也。是时。先生不安在 朝。出寓江外。以书堂制述。有 牌招之命。而又引疾不赴。)十月。除吏曹佐郎。○十一月。移副修撰。○十二月。还吏曹佐郎。升正郎。
三十年丁酉。(先生三十岁。)二月。兼文学。○六月。升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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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舍人。兼春秋馆编修官。旋移应教,知制教。兼 经筵侍讲官,春秋馆编修官,校书馆校理。○七月。拜司谏。启请青平尉沈益显推考。麟坪大君夫人。勿令夺入前参议金震标家。(时青平尉家奴子。作乱于右尹具仁塈家。至于劫奸其奴妻之方孕者。而益显不加惩治。金震标。即故相瑬之孙也。方在其家。而大君夫人夺入。致令元勋大臣祠宇。漂泊于闾阎。听闻未安。故先生并论之。 答曰。依启。大君家事。因其家切迫灾患。抱诸儿苍黄之状。不忍闻之。予果令借给其家。而其家之有大家。似不止此。故漂泊闾阎之患。则全不虑矣。今有此论。可叹可叹。是予之过也。无以为喻。物议至此。苍黄路旁之患。似不敢恤。即令搬出矣。俄而有 传教。特命金震标推考。先生引嫌辞职。)八月。除舍人。上疏待罪。仍辞兼任文学。(时青平尉自谓已即惩治其奴。因对簿自明。且刑曹回启中各人招辞。或有参差者。 上下备忘曰。青平尉家事。无一近似。有若搆捏陷人者之所为。岂不寒心。令攸司从重推考。先生方直春坊。闻 命径出。则 上特命还为入直。且因政院覆逆。有推勘勿用之 教。先生遂上章待罪。仍申前启曲折。 答曰。
静观斋先生集年谱卷之一 第 362H 页
尔无所失。勿辞。从速察职。)十二月。移应教。请召还赞善宋浚吉。(时同春乞暇扫坟于广州。仍有归意。先生欲入对以告。 上命书进所怀。遂与同僚陈启。请至诚召还。且令本府支供。以示 朝家礼遇之意。 上嘉纳。)
三十一年戊戌。(先生三十一岁。)正月。兼辅德东学教授。(时 上连讲心经。同春自广州承 命还 朝。先生尝同入进讲。论敬字曰。惺惺。所以敬于内也。肃整。所以敬于外也。此乃内外交修之道也。盖人能敬则大本立。大本立则其末无不举焉。此敬之所以为切要者也。又讲益卦。先生曰。程传曰。风烈则雷迅。雷激则风怒。此两物相助之意。所以为益也。人之迁善改过。亦益之道。故圣人以此系其象。盖风雷迁改。各有内外之分。风者。自外而至者。犹迁善也。雷者。自内而发者。犹改过也。人能迁改。则可以为尧为舜。过而不改。则无所不至矣。由是观之。子路之为百世之师。不亦信乎。○又讲正心章。同春曰。期待留滞。随往三者之分。最为精切。必用功涤。然后可知其意味也。先生曰。此三者。相仍为病。自期待而有留滞之病。自留滞而有随往之患。盖皆出于私意。故司马光有言常以中为念。程子讥之曰。是又为中所乱。此意甚好。最可深体也。讲讫。论赵公复阳劾徐公必远事曲折。仍陈处分未安。上曰。虽复阳。岂能全然不与于党论乎。先生
静观斋先生集年谱卷之一 第 362L 页
对曰。 圣上诚能以大公至正之道为心。则处置之间。宁有失当之事乎。七情之中。惟怒难制。先儒所言正宜师法。自 上若于举措之间。从容思量而处之。则必无过举矣。此则既往之事也。从今以往。更加 圣念。三思而后行之。此小臣之望也。且请于本馆书进古事之时。以目今所当言者。论列书献。以备 睿览。许之。)二月。入侍进讲。请勿 许赞善宋浚吉退归。(同春乞退甚恳。 上命先生进来曰。尔等之见及外间之议。以为赞善当下去云耶。先生对曰。臣于浚吉扫坟出去时。已达所怀。今闻其情势。果亦切迫。但以国事言之。如臣等辈。苟充馆职。只为守直。而浚吉则非汎然廷臣之比。不但讲学之际多有裨益。圣躬阙失。朝廷是非。随事指陈。皆蒙采用。况春宫方锐意学问。 书筵尤不可无此人矣。且宋时烈上来之报。时未有闻。既来之人。亦且许退。则在远之臣。其肯上来耶。臣则不敢以许送为当也。同春请之益切。 上不得已许之。先生又进曰。自 上虽许其退。浚吉此行。非由 恩礼衰薄。形迹非便而决去就也。其更来与否。惟在 圣上尽礼致诚之如何矣。○是日。因论及知人之难易。 上曰。以外貌欺人。亦不易也。先生对曰。昔程门有邪恕者。程子初不觉悟。而终为陷害程子之人。盖人不可亿逆而知之。故虽圣贤。亦不免有错认处矣。凡人言语动止可观。则见者以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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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秉心之邪正。自外难知。虽质朴迟钝者。其心果善良。则岂不愈于外貌之可观者耶。自古人君用小人亡国者。非真知其为小人而用之也。初头则皆误知而然矣。人君必有学问之功。然后可以辨别臣下之邪正矣。 上曰。予失之矣。尔言是也。后数日。又入对。讲克己复礼章。先生启曰。孔子则毋固毋我。而颜子则不能无查滓。故孔子教以克己。先儒言须从性偏难克处克将去。此最切要。窃观圣上每因天威有怒处。未能尽省察之道。必于克字。大段加工。然后可以得力矣。讲毕。 上问曰。赞善去时。尔必往见。亲知间临别之语。果有不负予之意耶。先生对曰。浚吉亦言上教恳至。于义亦无退伏之理。但以疾病为虑云。仍陈尤斋上来迟速亦未可期之意。 上曰。赞善岂负予哉。予之待两臣如是至诚。彼亦岂弃予哉。待日暖上来。予日望之。后 答同春疏。有曰无令李端相笑予也。盖先生前后力陈其不可许退。然自 上以为必当更来而许之。故 批辞如此。未几。二先生果皆赴召焉。)移司宪府执义。论接伴使金素之罪。(时差官猝至。而 上候未宁。难于驾迎。接伴使金素既不能预先开谕。又不详细启闻。以致 驾出仓卒。大失朝仪。先生不胜悲愤。以为此丙丁以后所无之事也。欲论其罪。大宪吴挺一难之。先生再启引避。玉堂处置。递挺一而出先生。先生遂请令该府科罪。 上从之。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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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先生启辞勿出朝报。)三月。拜应教。上疏斥尹善道伸救郑介清之论。(先是。同春白 上请毁郑介清书院。至是。参议尹善道投疏伸救。语多诪张。至以为正学。先生上章辨之。具陈介清背师反覆亲密逆魁之状。请亟斥善道悖妄之论。毋令中外疑惑。 批曰。郑介清事。伊日之闻甚详。岂有他意哉。彼自不知耳。不知之言。何足较乎。尔其勿虑焉。后善道复上疏。丑诋先生与同春。无所不至。以为李某与宋某。一而二。二而一。且转攻沙溪金文元先生。欲以尝试 主意。赖 上明烛。竟不得售其计焉。)四月递。○五月。拜应教。旋移执义。请寝 亲祭麟坪大君之命。 上累下严旨。先生遂连启引避辞职。 不允。因 牌招不进罢。(时大君新卒。 上既亲临其丧。又欲 亲临致祭。先生启曰。我 朝之制。本无亲祭臣丧之仪。况于顷年不行此礼于绫原大君之丧。尤不可有前后之异。请寝 亲祭之命。上不纳。先生又引五礼仪中王子公翁主丧一番临吊之文。连启争执。 批辞极严。先生遂引避。更申前说。仍请递职。 答曰。勿辞。是时。 圣怒转辗层激。至 下教政院曰。近观台启。 国朝礼文所不载之事。不敢开路云。其言是也。既是 国朝礼文所载。则人亦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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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为言乎。近者讲武打围驱禽等事。不行久矣。恐坠 祖宗成宪。其令有司预为讲定节目。今秋举行。先生于此益惶恐不安。遂违 牌坐罢。因政院禀启。即授副司果。盖用书堂故例也。)九月。兼辅德。○十月。移应教。与同僚上劄陈戒。(时连有灾异。岁又大歉。且 上才经无妄之厄。 玉候久愆。故极陈立志任贤推诚救民之道。仍及勉戒之意。 批曰。呜呼。寡昧以否德。不合天心。灾异荐臻。岁值凶荒。吾民之颠连流散者。不知其几许人矣。世间苦况万状。而孰如饥饿之甚乎。静言思之。若恫在已。对案而不觉兴嗟也。赈饥之急。不啻若救焚拯溺。予固竭虑殚诚。无所吝惜。而其奈国储无蓄何。只自焦心而已。劄中劝戒之辞。无非药石之言。予用嘉悦。可不体念焉。特遣绣衣。廉问赏罚事。当令政院举行焉。○时 上尚讲心经。先生启曰。先正臣李滉。首先尊信此书。以为学问紧要工夫。而于其卷末。作为后论。且有释疑。臣伏见同僚睦来善所得心经册子。盖李滉手自点窜者也。合经 睿览。故敢达。 上曰。先正手自点窜之书。实为可嘉。诚愿一见矣。后自馆中投劄以进。 上甚加珍爱。至下 教曰。自得此册。有若李滉亲在左右。所写字画。字字奇妙。尽是绝宝云。)十一月初九日。入侍 召对。受暗行御史之 命。廉问湖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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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校理李公万雄及尤斋,同春两先生同入对。先生以慎独二字之义。仰勉于 上。仍曰。殿下于筵席之上。则慎之固不难。而惟于幽独之中。宜益加敬畏也。尤斋曰。李端相所达慎于幽独之说。尤为甚切。人主之处宫中也。一言一动。皆使外人闻之而无愧。则岂不美哉。时两湖告饥。 上命先生与李公分往廉察。先生退诣政院受封书。即日出都门。与李公分路发程。廉访已毕。先发各邑仓谷。分赈饥民。又亲诣各邑狱门。移关方伯。尽释道内轻囚。仍以此意。一边驰启。且为文布谕 圣上轸恤之意。先是。自朝家有统营谷二万石运致京江之命。先生启请先移其谷于本道。或令统营加运二三万石之谷。减价作木于民间。俾得资活。又移关列邑。使之严禁妖巫。以绝眩惑愚民之患。○先生自受 命以来。殚竭心力。驱驰于大冬冰雪之中。首尾往返几数千馀里。触冒瘴毒。多有所伤。而亦不暇恤也。○归时宿一客馆。有官妓乘夜潜进。自欲荐枕。先生呼从者斥退。使不得近。)十二月。拜辅德。
三十二年己亥。(先生三十二岁。)正月。复 命。启陈列邑弊瘼。(启凡十六条。多蒙采用。) 上即引见于熙政堂。(上谓先生曰。书启。详备饥民遑汲之状。如在目前。不觉哽咽。继之以涕也。即今民事。已不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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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头填壑之患。尤可虑也。先生对曰。臣文辞短拙。不能记其万一。而以目睹者言之。不止于书启所达也。臣自渡锦江以后。流移之民。相续于路。问之则必曰。万顷,沃沟之民。盖万顷,沃沟。尤甚被灾。万顷则邑宰几不能在官。如己未年之为云。道路流离者。非有指向。不忍坐而待死。故或流入下道顺天等地。或向湖西沃川等地矣。 上曰。虽稍稔之地。以流民辐辏之故。饥馑之患。必无彼此矣。对曰。砺山,益山。以一边依山之故。不至全弃。或有收穫处。全州则不入于被灾中。而利城,沃野等面。一边濒海。与万顷无异矣。常汉无根着者。八九月间。已为流散。而称以两班者。亦无支保之势。尽卖牛马田土。更无他策。亦皆流散。或留其妻子。独身徒步。持瓢行乞。而哀号之声。遍于田野。至有赤身露立。全不掩体者。或有满面黄浮。不能运步者。或有颠狂叫呼。奔走道路者。此皆因饿得病。流离将死之类也。间或有仅仅支保之人。篱落之间。永绝舂杵之响。遑遑汲汲。有如沸鼎之鱼矣。臣固知越法之为罪。而所见惨酷。出米赈救。宣布德意。行到一邑客馆。门外有哭声。招而见之。祼体而立。其足冻伤。只馀一指矣。言于邑宰。题给斗米。而鬼形载路。去去皆是。不出数月。饿莩相望矣。仍呜咽饮泣。 上亦堕泪下教曰。民事至此。若之何。其对曰。虽未知前头荒政之何以措置。而麦秋前决难资生矣。闻监司之言。山邑则或捧还上。而海邑则全无所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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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 上曰。饥馑此极。会付之谷。亦不暇计。而斗米波及。何救于涸辙乎。此外更无料理之方耶。对曰。仓谷全不收捧。留库至鲜。故不得不从略分给。而渠等攒手拥马曰。自 上轸念饥民。乃命御史来活。 圣德所及。虽死无憾。而 天门九重。无阶称谢云。感祝不已矣。上曰。民命近止。则岂有可惜之财乎。御史择送之意。正为是事。出米救急。有何不可。对曰。被灾九邑。税米大同。皆已蠲减。而其中益山,砺山。比诸之次,古阜等邑。似无异同。其馀七邑。则民皆绝火。莫保朝夕。各司奴婢身贡及御营军保米。监司启请姑以都会官所在推刷奴婢贡米。推移上送。待秋徵捧。既已蒙 允。而奴婢等以秋来还偿之际。未免一时叠徵为忧。且有远地输纳之弊。此外尚衣院,内需司奴婢身贡。亦无责出之路。合有变通之举矣。 上曰。赤子待哺。何忍恝视。各司与内需司,尚衣院奴婢贡米及御营军保米。并全数荡减。以示朝家救焚拯溺之意。监司处。亦以此意详悉下谕。凡系救荒之事。勿拘恒式。各别料理。而道内现存之谷。则不问某处之物。惟以活民为务。取为赈救之用。俾无饥民填壑之弊可也。○后南民怀先生之惠。立碑于万顷云。)二月。拜应教兼弼善。○五月。 孝宗大王升遐。 显宗大王嗣位。○六月。除舍人。○十二月。拜副应教。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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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递。(先生归自湖南。即婴疾病。一日忽咏康节先生诗。壮岁若奔驰。随分受官职。所得惟锱铢。所丧无纪极。惕然有感于心。又以孝庙上宾。时事渐变。益不欲与世俯仰。遂绝意仕宦。每有 除命。辄以病力辞。慨然有志于圣贤之学。杜门却扫。屏绝交游。惟潜心着力于经籍而已。○后尤斋与先生书云。窃惟执事既判于内外义利之卞。审择于爵禄之来。故士心翕然向之。甚盛甚盛。然尝观古人于势利。既或澹泊。则又且放旷以为达。沈冥以自晦。其便私之图。则可谓善矣。而于世道无益而有害审矣。今执事则不然。乃又留心实地。两弊俱无。岂非世道之幸欤。如我无似。所以亦不自揣而愿附于下风也。)
二(一作三)十三年(显宗大王元年)庚子。(先生三十三岁。)正月。除舍人。○二月。拜副应教。○三月。除宗簿寺正。○五月。拜执义。(时 孝宗练祭在明。先生不得已谢恩参祭。仍力辞得递。○初 孝庙之丧。朝廷议 大王大妃服制。尤斋,同春二先生与诸大臣。稽之礼经。参以国典。定以期年之制。至是。掌令许穆上疏以为非。同春欲上劄辨明。问于先生。先生答书。略曰。窃观许意。专以父为长子。下疏中所谓第一子死则取适妻所生第二长者立之。亦名长子云者。为大段可据。而以传下疏中体而不正。立庶子为后之。庶子为妾子也。今此劄中所陈。段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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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破。洞快无馀。虽以继统为重。以兄继弟。以叔继侄者。岂可皆服三年等语。亦甚正当。若于此三节。未见许议之为是。则当初所定之无失。从可知矣。○后同春又问尹鑴事。先生答书曰。尹之为人。某于前日。虽未能必信其为君子。犹以为不无可取之处矣。今事之后。始知其人之至此也。向者送书。历问论礼主意之无据及前后所为心迹难掩处。缕缕数百言。又责以私抵书于李承宣。劝以必反其正。及承下询之后。只以数语。曚昽仰对。阴主其说。阳避其名之为无状。且问鼓动海尹。初为其疏。出入相门。后有其劄之谤。仍以更不欲通问讯之意结之。渠之所答。颇张皇。多有不成说话处。当初许正之有疏。渠之怂恿之状。则渠亦不敢自掩曰。两宋所定之制。不可昭示来世。故果与之往复云。曚昽献议一款。渠乃多费葛藤。终又语穷。不得不以执事之责之也。殆是敢不受以为罪等语为答。渠之所为乃如此。虽不可谓其心之惨。一如海尹。而立帜彼论。鼓动怂恿之罪。乌得免乎。此则渠虽有喙三寸。终必不能自解尔。盖先生与鑴居在一洞。自少相善。至是。鑴既劝穆上疏。又抵李公惟泰书中。有卑主贰宗之说。其他心迹可疑者甚多。故遂作书责之。仍以告绝。后鑴遇于路上。以同闬谊请交。先生亦不许云。)八月。除舍人寻递。○十一月。又除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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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年辛丑。(先生三十四岁。)正月。递。○二月。又除舍人。○差 祔庙都监都厅。力辞得免。○五月。除宗簿寺正。○六月。除舍人。同日出为清风府使。(先生既绝进取之念。而朝议常欲其升秩。推挽甚至。先生辄逡巡辞避。惟欲得一闲邑。以便调养。于是大臣与铨曹。以先生病难供职之意。陈于 榻前。遂有是除。同春适在朝。以先生文学。宜置经幄资启沃。不可外补。将上劄请留。先生闻之。亟使人止之。○先生之官。多所兴除。为政。仁信刚明。吏畏而民安之。簿领之暇。时引邑中诸生。劝学勉励。邻邑之士。亦多闻风来学者。○邑居多奇胜。先生每于暇日。游陟吟赏。蔚然有出尘之趣。且居闲探牍。手未尝释卷。往往明灯达朝。忘寝与食。有诗曰。悟后心初定。闲中理益明。簪缨知是幻。风月问谁争。想有高人笑。犹呼太守名。何当投紫绶。归与白鸥盟。其雅意所存可知矣。)九月。迎拜伯氏青湖公于丹阳。(时青湖公以太学士。藏史于太白山。归时将踰竹岭。经由先生府治。先生前已拜送于鸟岭。至是。又往迎于丹阳。仍与同舟。遍观岛潭,龟潭诸胜。○青湖公到城外。未复 命。猝被人诬蔑。待罪东郊。久未出场。先生月必来省。不欲离侧。前后往返。几十馀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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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年壬寅。(先生三十五岁。)四月。与尤斋先生会于北津舟上。(尤斋尝以暮春来访先生于寒碧。值先生赴洛。留书而归。至是更访。盖其伯氏方宰堤川。故因便来过也。是会。说话甚从容。先生亦有奉勉者。尤斋深以为喜。归到忠州。有书曰。良规真是顶门一针。谨当佩服。以为弦韦云。)七月。拜应教。承 召。行到忠州楼岩。辞状递。(归时行色萧然。只书籍数箧。白鹤一双而已。)九月。还京。(先生以有病忧。滞寓楼岩数月。至是始归。○后清民立碑颂德。)除舍人。○十一月。上南汉天柱寺。读书。
三十六年癸卯。(先生三十六岁。)四月。上疏论 永宁殿庙制。(时朝廷将修改 永宁殿。而群议以为永宁夹室。专为仪物祭器藏置而设。将撤毁旧庙。创为正殿十室之制。以 四祖及恭靖以下祧主。一体奉安。先生深非之。以为一毁旧庙。追悔莫及。遂上疏论之。略曰。伏闻朝廷将修改 永宁殿。而创为正殿十室之制。以夹室群祧之主。一体奉安。果若如此。则愚臣妄意。窃恐其大有违于 祖宗朝稍存古礼之遗意。而亦恐 列圣之威灵。必不自安于并享也。盖子孙祧主。藏于始祖之夹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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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乃古之制。此朱子所谓古者唯有子孙祧主。上藏于祖考夹室之法。而无祖考祧主下藏于子孙夹室之文者也。我朝 永宁殿之建。固非古礼。而 太庙之制。既以 太祖为第一室。则 四祖祧主。不宜下藏于 太祖之夹室。故不得已有此 永宁殿之建也。 永宁殿之夹室。乃 穆祖之夹室也。以 恭靖以下祧主。藏于 永宁之夹室者。虽未能尽合于古制。而犹有子孙祧主上藏于始祖夹室之意也。张横渠所谓诸侯无祧庙。亦藏于始祖之庙云者。即此意也。苟不如此。则 恭靖祧主毁迁之日。岂不添造正殿。而徒以奉安无所。为此苟且之举。姑为权安于仪物所藏之夹室也。 恭靖以下群祧之奉安于夹室。今已百有馀年。若以为未安。则以 列圣追慕崇奉之至意。许多据经守礼之儒臣。必已集议博考。改建并享之不暇。岂待其夹室窄狭而后始使之改建并享也哉。将谓 祖宗朝上下见识之未到耶。将谓 祖宗朝国家财力之不足耶。臣于此决知其不然也。今若必欲变通。则或以 恭靖以下祧主。移奉于 太祖太庙之夹室。犹有可据。而一体奉安于 永宁正殿。则决非 祖宗之意也。若或因此遂定。为正殿十室。而终以群祧并享。则参以古今之制。皆无所据。徒使 祖宗朝藏于夹室之深意。反未免为卑薄苟且之归而已。岂不大可惧哉。愚臣浅陋之见。即今修改之道。只当于 永宁夹室窄狭处。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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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拓。以广其制。则虽不能便复古制。而上不违 祖宗朝遗意。下亦可以不贻后世之讥议也。周之不窟以下十三祧主。并藏于始祖后稷之西夹室。则其制之大可见矣。此则随其位数。添造修改。实合礼意。此皆非臣之臆见。程朱以下先儒诸说具在。 殿下若取而下览。则可知臣言非出于杜撰也。疏入。 上久无发落。礼判郑公致和入侍言。自李端相疏后。外议参差。皆反以为正殿改建。于礼未安。只添造翼室为宜云。领府事李公景奭。又以先生平日博览诸书。多识古礼。今疏所陈。亦必有见陈达。会有退年修改之 命。姑寝其议。至丁未始役。 命大臣礼官议定。且询于在野儒贤。遂仍旧制。只恢拓其间架。盖用先生之论也。○是时。先生猝闻毁撤旧庙之举。事急不容少缓。即日上疏如此。后与尤斋,同春二先生。往复更论。并以先生所论为正。市南俞公棨。亦始以朝议为是。及见先生疏。乃改从先生之论。惟李公敏迪,南公九万为都厅。主改建正殿之论甚力。南公至作图说。讲问于先生。先生又以长书答之。俱见本集。)编四礼备要,濂洛正音,大学集览等书。(先生又尝编经传通纪,圣贤通纪等书。后觉编辑之工。不甚切于身心。遂皆中辍。未及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