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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斋先生文集卷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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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斋先生文集卷之九
 读书劄记
  
木斋先生文集卷之九 第 490H 页
周易
 乾彖辞本义。乾之名。天之象。皆不易焉。
乾曰。皆不易焉。坤曰。皆不易也。也字。决辞。坤卦在下故。
 九二本义。但为利见此人。盖亦谓在下之大人。
此人。指君德之大人。亦谓在下之大人。指公卿之贤有德者。故云亦也。
 彖传本义。彖。即文王所系之辞。传者。孔子所以释经之辞。
旧本。此上。有彖传二字。故其释如此。永乐诸儒。依程本。移属本义于此。因去彖传二字。而存其释。读者。详之。
 象传本义。象者。卦之上下两象及两象之六爻。
上下两象。指文王所系之辞。即所谓大象也。两象六爻。指周公所系之辞。即所谓小象也。天行健以下。孔子所以释文王两象之传也。潜龙勿用。阳在下以下。孔子所以释周公六爻之传也。本义旧本。此节上。有象传二字。永乐时。分属本义。去象传二字。而只存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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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之释也。
 文言本义。此第五节。复申首章之意。
首章。指文言第一节。
 坤彖辞本义。遇此卦者。
遇者。筮得此卦。而六爻皆不变也。
 象传本义。见其高下相因之无穷。
高下相因之无穷。即乾彖本义。若重复之象。
 六五本义。春秋传云云。
六五变为坎险。故曰外强。内卦不变。故曰内温。和者。水和也。贞者。土安正也。
 
屯彖辞程传。利在贞固。
利在者。设戒之辞也。
 彖辞本义。
本义。取孔子彖传。以释文王彖辞。通解经传之义。
 以震遇坎止其名为屯。
释彖传初段。
 震动在下止动乎险中。
释第二段。
 能动。止未可遽进。
释第三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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筮得之者止立君者遇之则吉也。
释两末段。他卦皆仿此。
 彖传。刚柔始交而难生。
而者。承上接下之辞。
 宜建侯。而不宁。
而者。承上反转之辞。
 本义。以二体之象止姑举其一也。
彖传。发明文王言外之意。故本义。又推演释之。馀卦亦多仿此。
 蒙彖辞本义。以坎遇艮止其名为蒙。
释彖传初段。
 亨以下止蒙昧谓五也。
释第二段。
 筮者明止致其精一而扣之。
应第三段。
 明者之养蒙止利于以正也。
应第四段。
 筮者明 筮者暗。
筮者。得上卦筮得之者是也。主二而言。则五来求我。而二以刚明。发五之蒙。故亨在五。主五而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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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蒙昧。因彼之发。得复艮体光明。故其亨在我也。
 彖传本义。志应者止其志自相应也。
释第二段。
 以刚中者止告者亦渎矣。
释第三段。
 蒙以养正止利贞之义也。
释第四段。
本义于卦辞下。发明彖传言外之意。又推演而重释之如此。
 
需彖传本义。此以卦德。释卦名义。
卦辞本义。不称德。此云卦德。承上卦也。
 讼彖传 刚来而得中也。
乾三阳。坎一阳。彖传。每主一阳而言。需之五。以刚中正。进位乎天位。讼之二。以需观之。则刚来而得中也。
 彖传本义。以卦变卦体卦象。释卦辞。
卦变。谓刚来得中。卦体。谓讼不可成及尚中正。卦象谓入于渊。
 师彖辞本义。 藏不测于至静之中。
不测。为坎水。至静。为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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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彖辞本义。 若欲比人。则亦以是而反观之耳。
比人。求比于人也。自五阴爻而言。人。指九五。
 九五象。显比之吉。 失前禽也。 上使中也。
显比之王。即三锡命之王也。前禽。即田有禽也。上使中之使。即使不当之使也。
 小畜彖辞本义。 上巽下乾止所畜者小之象。
释彖传初段。
 内健外巽止当得亨通。
释第二段。
 畜未极止自我西郊之象。
释第三段。
 彖传本义。 畜之未极。其气犹上进也。
阳为阴所畜。然犹有亨道而上进也。
 上九既雨既处 月几望。
上九动而为坎。故曰既雨。又为月。又巽辛。为既望之月。
 本义。 阴加于阳。
巽。阴加于乾上。
 履卦彖辞。履虎尾。
文王。以兑为虎。盖文王后天卦。始位兑于酉。酉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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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为昴毕之野白虎之宿。故以兑为虎也。周公系革五上之辞。亦以兑属虎。独颐。以艮为虎。荀九家本。此艮在先天。为奎娄之方。亦为白虎之宿也。或为艮或为兑。犹马之或为震或为坎也。六爻相杂。惟其时物。此之谓也。
 彖传。 履帝位而不疚光明。
互体为离。故曰光明。
 小象。
韵法类否泰。
 九五夬履。
卦类夬。故曰夬履。犹益之上。立心勿恒。推恒之义而立言也。
 否六二程传曰。 正则否矣。
正则否之否。当作不字之义。
 大有彖传。 应乎天而时行。
时行。即同人之乾行也。故本义不重释。
 六五象。 易而无备也。
言赋税军政。不曾畏惮而豫备也。
 谦彖传。 卑而不可踰。
卦象卑而德尊。所以不可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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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彖辞程传。 随得其正。然后能大亨。
然后。设戒之辞。
 彖传。随刚来而下柔。
三阴三阳之卦。阴阳均适。有变动往来之义。故彖传于三阴三阳。多以往来言之。此类是也。二阳二阴之卦。言往来者。亦有变动之义故也。讼,无妄,睽,升之类。
 临彖辞程传。 如卦之才。则大亨而正。
则字。设戒之辞。
 彖传。 大亨以正。天之道也。
乾坤为六十二卦之纲领。乾又为坤之纲领。六十三卦。皆以乾为主。故孔子于每卦。多说天道。
 六五知临大君之宜。
虚中通理。知临在上。坤体六五。大君之象。
 观六四观国之光。
内卦为坤。互体亦为坤。为国邑之象。故曰观国。又互体为艮。故曰光也。
 上九象本义。 虽不得位。
不得位。言不当任事也。
 噬嗑彖传。 柔得中而上行。
柔得中而上行。兼二言之。犹讼之刚来而得中。兼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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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而言之也。上行谓离火炎上。讼之刚来下也。坎水润下。
 本义。以卦名,卦体,卦德,二象,卦变。释卦辞。
卦名。噬嗑而亨。卦体。刚柔分。卦德。动而明。二象。雷电合而章。卦变。自益卦来。
 贲彖传。 分刚。
文王反对卦。卦辞相应。故孔子彖传。其辞亦相应。分刚二字。与噬嗑彖刚柔分相应。
 程传。 上下二体。刚柔相交。为文饰。
六十二卦。皆以乾坤刚柔两爻。相错而成。则其三阴三阳之卦。刚柔上下。取法于乾坤交易之义。恐或为易中一例也。
 剥彖传。 柔变刚也。
变者。柔极而变刚也。
 复彖传。复亨。刚反。
反者。变极而刚反也。
 无妄彖辞。程传。 利在贞正。
利在。犹屯之利在。亦设戒之辞也。
 大畜六五豮豕之牙。
见豕负涂。取坎象。姤初居巽体。故曰羸豕。此云豕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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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牙之刚而居上。有艮象也。
 离彖辞。 畜牝牛。
文王以离为牛。周公以巽为牛。孔子以坎为马。则离之为牛。可知也。又以震为马。则巽之为牛。可知也。后世纳甲法。以丑纳巽。亦自然之理也。大有彖传曰。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暌曰。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离曰。柔丽乎中正。故亨。噬嗑曰。柔得中而上行。鼎曰。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未济曰。未济亨。柔得中也。旅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晋曰。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离上八卦彖辞略同。皆指离中爻一阴而言。以明体得中。而火性炎上故也。本义以睽,嗑,鼎,晋。柔上行。为从卦变而来。若他卦四爻变而上行。则何独每于离上四卦言之乎。此说亦似有理。更详之。 巽一阴居四。则亦以柔得位许之。小畜,澳是也。
 咸九五本义。脢背肉。
与艮其背同。取下卦艮象。
 九五象。咸其脢。志末也。
五咸其背。不获其身。曷云志末。庭中有人。
 恒彖传本义。 必静为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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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为主。以利贞而言。
 九四田无禽。
震动而上。巽隐而伏。上下相违。射隼无获。
 大壮九四藩决不羸。
以刚居柔。藩决羊角。化为善鸣。壮于舆輹。
 晋卦下程传。 有不同者革渐是也。
革渐与他卦不同者。元亨利贞。乃其固有而非所以设戒也。
 家人六四象。 顺在位也。
巽体六四。多说位字。
 
睽初九。 丧马勿逐。
化为习坎。是马亦盗。王抵良壁。错愕迎拜。
 六三见舆曳。其牛掣。
坎舆。既曳离牛且掣。有人自西。载鬼无首。
 上九 载鬼一车。
互坎。为豕为鬼为寇。弧威取睽。往而遇雨。
 蹇彖辞。 利西南。
蹇,解二卦。皆以二刚爻而成。卦一变而为坤。俱变则为纯坤。故二卦。皆取利西南之义。于解。不言东北者。卦无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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彖传。 往得中也。
离为日。坎为月。故彖传。于坎,离。每以往来言之。取日月往来之意也。于震。亦以来言之。雷风相薄。亦有往来之义。
蹇之五。往而得中。则三之来。反可知。解之二。来而得中。则解之四。往得中。可知也。
 解彖传。 利西南。往得众也。 其来复吉。
本义卦变。自是一例。故往得众。此段之释最好。来复不言卦变。便是卦变。有推不去处。
蹇之坎居五。往得中也。解之坎居内。则来而得中也。周公于蹇爻。皆以往来言之。取文王解彖往来之辞。孔子于解彖传。言往来。本文王之说。蹇彖。言往来。本周公之说。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
公取震侯。射之亦震象也。小过。公弋取在穴。亦仿此。隼者。禽也。互离也。墉取坎象。坎为城池之象。此为书坎。故曰。高墉之上。
  损卦体
损兑泽益艮山。有刚柔交易上下往来之义。随,蛊,咸,恒,贲,嗑。交易往来之理。与此无异。恐不必别设。卦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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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推之也。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
文王系繇。有孚元吉。二簋用享。十朋受益。
 上九 得臣无家。
无咎可贞。上九之谓。上曰得臣。即三之友。
 益六三 告公用圭。
凡民有丧。匍匐救之。震为公象。用圭以告。
 六四 利用为依迁国。
得位中行。上公之宜。巽伏震动坤邑相依。
 夬彖辞。 不利即戎。
师,谦,豫。一阳主五阴。故利行师。夬之不利即戎。可知也。
 初九壮于前趾。
卦类大壮。故爻辞亦多仿大壮。
 九三壮于頄。有凶。独行遇雨。
臀居上。頄居下。易无此例。頄疑作尻。如后世以尻舆神马。为游行之象。盖九三重刚处。多凶。而其志壮于行进。故曰。壮于頄。有凶也。盖欲决小人。刚壮见于面目。则岂复有遇雨若濡之象乎。上下文义。似不相应。更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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姤大象。 施命告四方。
乾施巽命播告之象。
 九二包有鱼。
包鱼不利宾。指九四。当遇之辰。故四为宾。
 九三厉无大咎。
厉无大咎。乾三之象。于姤言之。巽遇乾也。
 萃彖辞。王假有庙。 用大牲吉。
兑巽。有享祀之象。艮有庙门之象。互为巽艮。故为王假有庙。九五。为大人之象。故为利见大人。亨而利贞。聚必以正。假于有庙。故用大牲吉。利见大人。故利有攸往。大牲。为坤牛之象也。
 彖传。致孝享也。 顺天命也。
兑有交鬼神之义。倒兑为巽。故巽义亦然。萃之互卦。则为巽也。所以专说享祀之理。
坤以顺天为德。内卦为坤。故曰顺天命也。
 初六 若号。
萃初若号。犹夬之孚号。兑口之象也。于内卦言之。易多此例。
 六三象。 上巽也。
三互为巽。上亦倒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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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六赍咨涕洟。
取兑口之象。
 升卦体。
互为兑。兑为西。故六四。有亨岐山之象。
 彖传。柔以时升。
时升。南征也。萃聚者。阴降也。升之阴。有翩翩升进之象。萃坤在下。而升坤在上故也。
 上六象。 消不富也。
消。对息字说。
 困彖辞本义。 坎刚为兑柔所掩。止所以为困。
释彖传初段。
 坎险兑说止道则亨也。
释第二段。
 二五刚中止小人不能当也。
释第三段。
 有言不信止益取困穷。
释末段。
 二五刚中。又有大人之象。
二五。在卦中。为人位。大者。阳也。
 初六臀困于株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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臀象于初取人坐义。株木。多心。幽谷。坎象。
 九二困于酒食。
酒取坎象。朱绂。互离。上兑互巽。享祀是宜。
 六三困于石。
巽高如石。蒺藜如火。阴柔不正。乃得斯祸。
 九四来徐徐。
曷其来徐。商兑居巽。泽金坎轮。有终亦吝。
 九五 困于赤绂。
九五孚剥。困于长绳。刚中说体。故将与能。
 上六困于葛藟。
溯谷循顶。葛蒙于嵲。自引而动。君子征吉。
 井彖辞本义。 以巽木入于坎水之下。而上出其水。故为井。
下一故字明彖传。只举改邑不改井。而包下两句释之也。
 鼎彖辞本义。 以巽木入。
释彖传巽字。
 渐六二鸿渐于磐。
介石渐磐。皆取艮象。艮为小石。
 归妹九二 幽人之贞。
木斋先生文集卷之九 第 497L 页
巽为武人。兑为幽人。
 兑九四 介疾有喜。
兑有交鬼神之义。疾病。行祷而得瘳也。损之九四曰。损疾有喜。诗曰。以介景福。
 涣六四 涣有丘。
互为艮体。故六四有丘陵之象。贲于丘园。升其九陵。皆以艮取象。
 小过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
祖为四。妣为五。君为三。臣二。自谓也。周人以祭姜嫄为重。故周公以此取象。盖不祭帝喾。而祭姜嫄。是过其祖而遇其妣也。祭毕而燕。君不正南面而坐。宰为主而献于卿。是不及其君而遇其臣也。过其祖。不及其君故曰。不宜上而不可大事。遇其妣遇其臣故曰。宜下而可小事也。
 六五 公弋取彼在穴。
五荡为天象。拟小畜穴中有禽。雷取公弋。
 原象。两一既分。
两一者两仪之中。一仪各分而为二也。
 交易为体。往此来彼。
本义。卦变。本为彖传往来二字而设。然孔子言往来。
木斋先生文集卷之九 第 498H 页
本诸文王泰,否彖辞阴阳往来。乃是天地自然之理也。否,泰说卦变。则损益亦须说卦变。
 明筮六爻皆守。
皆守者。皆静也。
 变视其爻。两兼首尾。
变者。一爻变。两者。两爻变也。
 视彼所存。
所存者。之卦不动之二爻也。
 新成旧毁。
新成旧毁。舍本卦而专占之卦也。
 
稽类。
中得位为正。阳得奇位。阴得耦位为正。
  答洪徵世(道祯)易经疑义问目。
 本义。以乾之九二九五。皆为刚健中正。九五之中正。固也。九二亦以中正称之者。伊川有谓中常重于正。中则正矣。正不必中也。九二既得中。故亦可谓正耶。然六十四卦。他无九二中正之称。抑乾卦。乃圣人之事。比他卦有间。故独于此。以中正称之耶。
乾二有圣人之德。故独以中正称之。夫子之意。亦然。
 
木斋先生文集卷之九 第 498L 页
小畜舆脱辐。大有大车以载。大畜日闲舆卫。大壮大舆之辐。考诸说卦。坤为大舆。坎为轮。此四卦内外互体。皆非坎坤。说卦。乾为圜。舆轮。亦有圜体。则四卦舆轮之象。皆本于乾耶。周公以乾为龙。而夫子以为马。文王以坤为牝马。而夫子以为牛。今以乾为圜之义。取象于舆轮。恐非牵合。未知如何。
说卦取象。与文王,周公。多不同。不必泥。
 明夷之六二用拯马壮。传义。皆以本爻当之。窃谓马者。刚健之物也。非六二柔顺之才所可称。其曰。拯马。盖指九三也。九三互震互坎。皆有马象。如涣初六用拯马壮。指九二而言。九二亦互震也。涣之初六得九二。为拯马之壮。明夷之六二得九三。为拯马之壮。两爻取象之义。似为停当。而传义于涣。则以九二当拯马之象。于明夷则不取九三之象。何也。
贲,屯取象。皆由于震。
 大壮九三羝羊触藩。六五丧羊于易。说卦。兑为羊。诸儒皆取互兑之象。而本义。但谓卦体。似兑有羊象。且六十四卦。本义。无一处互体之论。岂互卦之说。专于卜筮。而恐有穿凿傅会之病。故不及之耶。
木斋先生文集卷之九 第 499H 页
取象分明处。本义多不说破。
 节初二爻。取门户之象。似谓互体艮。艮为门阙也。胡云峰谓初前遇九二。九阳奇。有户象。二前遇六三。六阴耦。有门象。此以卦画而言也。云峰他卦取象。极其该博。而此不及互艮之象。抑意在不言而可以类推者耶。
推得亦好。
书传
 洪范六三德。
六三德一节位置。与五纪相对为配。盖王者。修德御世。刚柔得宜。其验至于上格皇天。日月光明。星辰循轨。然后为王者盛德之祯眹。故五纪之协。为三德之应也。日。阳也。主人君恩养。月。阴也。主人君肃杀。故日食则修德。月蚀则修刑。星辰有变。皆修德以禳之。故大师序三德之位。与五纪相应。
言治人之德有三。曰正直刚柔。自治之德。亦有三。曰正直刚柔而已矣。王者值世平康。其治正直为用。如有强戾梗化。则行师诛剿。其用过刚而得宜。其有驯和服辑。则以柔调娱。君子之为学也。先察己之质性厚薄刚柔不偏。其学要守正道沈潜卑退。勉以强毅
木斋先生文集卷之九 第 499L 页
高明。亢厉矫以柔逊。
诗传
阴阳。为万物之始。男女。为风化之本。故孔子删诗。以关雎首正风。庄姜首变风。而以共姜,许穆夫人,宋襄公之母。附其下。又取宣姜,文姜,夏姬之事。而并著之。以彰其善恶。而风于万世。其劝惩之意。岂不深切而著明也哉。今有其诗。而名不可考者八。曰鹊巢。曰采蘋。曰采蘩。曰小星。曰江沱。曰泉水。曰竹竿。曰鸡鸣。皆诸侯之贤妇人也。其淫乱之诗。偕老,月出之外。亦必有为诸侯之妇人。而作者不可考也。其不见于诗。而见于他书者。曰鄢之仲任。曰郐之叔妘。曰聃之郑姬。曰息之陈妫。曰邓之楚曼。曰罗之季姬。曰卢之𠞣妫。曰吴之西施。皆以淫乱。亡其国家。孔子虽不尽取以列之诗。然其兴亡成败之迹。如出一辙。后世人主。可不监哉。
卫四曰简兮。曰北门。曰北风。曰考槃。郑一曰羔裘。魏二曰十亩之间。曰伐檀。唐一曰杕杜。秦二曰蒹葭。曰权舆。陈一曰衡门。曹一曰鸤鸠。其一隐于伶官。其四隐于山泽之间。其三乱邦不居。炳几而去者也。馀皆贤大夫也。想夫日之方中。在前上处。则东文朔其人也。考槃在涧。
木斋先生文集卷之九 第 500H 页
永矢不谖。坎坎伐檀。河水清涟。泌之洋洋。可以乐饥。则鲁仲连,严子陵,徐仲孺其人也。出自北门。宁武之俦耳。舍命不渝。子产之匹也。杕杜之咏。岂不贤于赵衰。而鸤鸠之比。曷尝下于子臧乎。其馀亦不出此。呜呼。此数君子。高风大节。凛烈如此。而姓名不见于经传。行己本末。无由而考。可为千古一慨也。(卫四以上缺。)
春秋
  二十八年。 卫侯反卫。
僖二十八年。晋文公逐卫侯。立其弟叔武。叔武之不辞也。恐他人立而卫侯之不得反也。叔武既立。卫侯果反。卫侯入国。而叔武见杀。卫侯贼恩。固不容诛。叔武自取。抑恶得无罪。何以知之。践土之会。叔武不以侯书。公子瑖得书其死。而叔武之死。不见于经。是春秋哀子瑖而罪叔武也。盖叔武。上不得为侯。下不得为公子。此其心迹之间。犹有未明者也。英宗北狩。景泰即位。回銮之后。锢诸南宫。景泰既殂。英皇复辟。景泰之罪。浮于叔武。可胜言哉。独于尚书。冤于元咺。甚矣。
  文公九年 楚子使椒来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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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不可晓。正在此处。胡氏从而为之辞。朱子所以不取。意当是时。商臣之恶。不闻于天下。聘使之至。鲁厚禯之。史据实书之。孔子因而不删。以著商臣弑逆欺隐之罪。厥貉亦同。如杨广弑逆之变。至于末年。始暴露于天下也。不然宅心忠恕。岂所施于商臣耶。
  昭公四年。 大雨雹。
昭公王正月。大雨雹。雹为阴胁阳臣侵君之象。是时。季氏专国。毁中军。执兵权。以自封植。公室渐弱。故雹应之。灾象类至。其理昭然。彼申丰者。独何人欤。不肯端言其应。而归诸藏冰之失。亦犹谷永之于王凤也。自古奸臣之柄国权者。将倾其君而自取耶。则必网罗天下才俊之士。置之门下。啖之以刍豢。而诱之以权势。以为羽翼。布列中外。彼皆刻骨衔恩。期以死报。鼓动浮辞。挠惑众听。是非邪正。一切颠倒眩乱。使举世之人。不知君父之为可尊。而权奸之为可恶。岁久浸深。从之者多。而附之者众。胶固缔结而不可解。于是人主孤立于上。而国随之亡。自汉唐以后。如丰永之属。可胜数哉。呜呼。可胜叹哉。
  书法
春秋书法。多有所本。元年月日。本诸虞史。日有食之。
木斋先生文集卷之九 第 501H 页
本诸周诗。赵盾弑君。本诸董狐。杀其大夫。本诸葵盟。馀可类推也。述而不作。不其信乎。
孟子
  梁惠王上
 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
仁释。与论语同。义释。比论语加详者。以孟子说义与仁。对称故也。
 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
大指。承王利国之问而发。故先言利。此段缴大指。承上文仁义。先提仁义。
 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注。况实使人饥而死乎。
引上文。释下文。谓之收提。引下文。释上文。谓之贴提以别之。使民饥而死。即贴提法也。
 彼陷溺其民。注。率吾尊君亲上之民。
尊君亲上。即收提法也。
 孰能一之。注。王问也。
大文无曰字。设此例。以替曰字。后皆仿此。
 曰有之。曰是心。足以王矣。注。王见牛之觳觫而不忍杀。即所谓恻隐之心。仁之端也。扩而充之。则可以保四海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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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孟子语。释孟子。尤亲切。
 曰。无伤也。是乃仁术也。注。术谓法之巧者。
术。本训路。其曰法之巧。差异本训。故下谓字。
 是故。明君。制民之产。
此以下。言保民之事。所以提缀大指也。
  梁惠王下
 齐宣王问曰。交邻国有道。注。仁人之心。宽洪恻怛。而无较计大小强弱之私云云。智者。明义理识时势云云。
以者。替人字。文法变例。字数长短。不为对足。
 
滕文公问曰。滕小国也章。乃属其耆老而告之。
属。犹左传私属徒之属。
  公孙丑上
 公孙丑问曰。夫子加齐之卿相。注。四十彊仕。君子道明德立之时。
道明。即物格知至。德立。即意诚心正。故章内。先养气。而集注。先道明。
 曰敢问夫子之不动心。注。此所以固守其心云云。此则孟子之心云云。
此所以固守其心。说告子。没却则字。此则说孟子。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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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则字。
 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注。惟其自反而缩。则得其所养。而又无所作为以害之。则其本体不亏而充塞无间矣。
大文一则字。注文二则字。亦要理会。
 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注。若无此气云云。
贴大文是字。下文是集义所生之是字。从上文是字下得来。故知其为此气也。
 何谓知言。注。四者亦相因则心之失也。
上相因下。无则字。此有则字。亦要理会。
 
宰我,子贡。善为说辞。
此下别为一节。而集注。又缴知言养气。以为下文发端。
 如恶之。莫如贵德而尊士。注。此因其恶辱之情。而进之以彊仁之事也。
因之一字。所以解如恶之莫如五字之意也。故篇内矢人章。如耻之。莫如为仁。注曰。此亦因人愧耻之心而引之。使志于仁也。离娄篇。如耻之。莫如师文王。注亦曰。此因其愧耻之心。而勉以修德也。
 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章下注。其理亦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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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其理。指寄王而言。知者上言四端之信。犹五行之土。故此言五行之土。犹四端之信也。下两个犹字。故曰亦犹。
  公孙丑下
此篇。犹论语之乡党。万章。犹论语之公冶长。
  滕文公上
 许行章。然则治天下。独可耕且为与。
大旨变例。
 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
照应尽弃其学一节。
  滕文公下
 好辩章。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
照应禽兽。
 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
照应蛇,龙,虎,豹,犀,象。
 吾为此惧。闲先圣之道。注。是亦一治也。
于治下亦字。于乱下又字。又字。从大文拈出来。
  离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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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论修齐治平之道。
 故曰。责难于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吾君不能。谓之贼。
章下总结法。与尽心篇登东山章参看。
 父子之间。不责善。注责善。朋友之道也。
全用下篇文。引孟子语。解孟子注法之最亲切有味者也。
  离娄下
 孟子曰。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为 本。注。善言天者。必有验于人也。
言字脉理止此。此一节。比他差别添入。多小转折。
 是故。君子有终身之忧。注。君子存心不苟。
存心不苟。照应仁礼。缴大旨。
 禹,稷,颜子。易地则皆然。注使禹,稷居颜子之地。则亦能乐颜子之乐。使颜子。居禹,稷之任。亦能忧禹稷之忧也。
集注则字法。上下段皆用则字者。十之四。下段用则字者。居十之六。而上段用则字独此尔。
大学
  知止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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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知止而后有定者。明其所当止。则定于一。定于一则敬矣。敬而虚则能静。静而笃则能安。(程子曰。心兮本虚。应物无迹。邵子曰。胸中豁豁无事。可进于学。虚静之谓也。敬而无事故静。静而不动故安。)安而能虑者。睿也。虑而能得者。圣也。故明生定。定生虚。(朱子曰。有得后。须要放开。)虚生静。静生安。安生虑。虑生得。得者。得其所止也。止也者。至善也。欲由之。必先知之。然后行之果而不辍其由也。心本虚。欲汩而实之。然理实而心虚。致其实。以祛其实则虚矣。孟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知止而定静者。其造之深。而居之安乎。静而能安者。山岳不动。故能安也。安而能虑者。止水不摇。故能照也。(安而无虑者。死敬也。安而能虑者。活敬也。)易曰。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此谓虑而后能得也。(寂然者。虚也。不动者。静安也。感之者。虑也。遂通者。能得也。)
因取朱子平日之言。以订其义云。知止者。见得分明。自住不得。所谓冰解冻释。疑情剥落者也。定则心中一定。更不他求。所谓铁轮旋顶。动他不得者也。静则粗厉消尽。气象从容。所谓止水澄明。一波不动者也。安则优游涵泳。不费安排。所谓水到船浮。自在流行者也。虑则常存常觉。易简为用。所谓全体戒惧。略更开眼者也。得则存养纯熟。从容中道。所谓正己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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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得中的者也。学者详味朱子之言。寻绎经文。庶有以得其旨矣。
  格物解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格其类也。格也者。度也。物也者。类也。物之生。不类而象类也。象不类也而性类也。性不类也而道一也。故君子。测天地度万物。必以类格之。然后知极其至也。夫目(一作人目。)何为而视。耳何为而聆。手足何为而运也。有然之者也。首隆而四肢贱。隆者。君道也。贱者。民道也。宅夫中而神。明其最隆矣乎。夫物靡不类也。虽天地。亦类也。日月。吾瞻视也。风霆。吾吸呼也。流峙。吾荣腠也。厥数符。厥象肖焉。惟国亦然。有贵贱之位。有纲条之布。有仁恩之纪焉。其于家也亦然。家必有主焉。至于身。独能无其主乎。心为主焉。故心之主乎身也。与家之有主类也。国之有君类也。尊令卑听。而理得其正。尊而役于卑。则悖乱至。其道一也。故君子莫不知形类也。知性类者鲜矣。莫不知性类也。知道一者鲜矣。故类则一。一则神。神则天。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诚意解
所谓诚其意者。何也。实有之也。其为实也。何。君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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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于内。有一善。耻人知之。不幸有过。则唯恐人不闻也。故善日积而人自知之。欲掩其善而不可得也。小人为不善于内。窃窃然恐人知之。有小善。暴诸外。必使人知之。故恶日积而人自知之。欲讳其恶。而何可得也。故君子不自道其善而人善之。小人未尝自言其恶。而人恶之何也。实有之也。有其实。则验于外。犹立日而影即至也。故君子必诚其意。人可畏也。鬼神尤可畏也。神知之。人亦知之。人之与神一也。故君子必诚其意。
人之于私意恶念。务磨挫掩藏。不令人知。自谓得计然。殊不知各因气质善恶厚薄高下。克治工程紧缓浅深。随其分数多少。而心术影子。自然呈露于日用行事者。不一而足。顾何益之有哉。此所以知道之士。便将自已病根罪咎。不难向人说道也。知乎此则意可得以诚矣。
  八条目
物格矣而知或有未至者矣。物不格而知已至者未之有也。有之乎则臧文仲,东方朔之智也。知至矣而意或有不诚者矣。知不至而意已诚者未之有也。有之乎则杨朱,墨翟之行仁义也。意既诚而心不正者有之矣。未有意不诚而心先正者也。有之乎则告子之不动心也。心既正而身不修者有之矣。未有心不正而身能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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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之乎则于陵仲子之洁身修行也。身修而家不齐者有之矣。未有身不修而家能齐者也。家齐而国不治者有之矣。未有家不齐而国先治者也。有之乎则管仲,齐桓之所以行乎家国也。之数子者。可谓能矣。非其至者也。故曰。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噫。之数子者。其于道远矣。
  明明德赞
格物者。明德之通。致知者。明德之充。诚意。为明德之实。正心。为明德之贞。修身。乃明德之成。齐家。乃明德之行。治国。则明德之发。平天下。则明德之达也。明德之通。以敬彻之。明德之充。以敬尽之。明德之实。敬以实之。明德之贞。敬以一之。明德之成。敬以明之。明德之行。敬以形之。明德之发。敬以翼之。明德之达。敬以笃之。故曰。明明德。为纲领之一大纲领。而敬者。所以彻始彻终而成圣功也。
四书发凡口诀
朱门后学。有纲目凡例。盖依元凯左氏例为之。然朱先生用力于纲目固大矣。窃恐未若于四书之精深也。岂容独无凡例之书乎。弟侄辈暇日。问难随答劄记。名曰发凡口诀。盖为渠辈云尔。使邻儿见之。则为家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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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注。尽有来历。而中朝学士先生教童子时。皆口授旨诀。此政读书第二义。故未尝笔之于书。以此东方学者。罕得见之。因循苟简。日益卤莽。甚可惜也。
老先生煞有苦心镵洗处。要只眼看得。
古人为文。主于明理。而自然成章。未尝言及文章蹊径上也。朱先生。亦尝口说利病。而无一字于注文中及之。使善观者。自然晓得。林希逸注庄子。都说文章好扬扬地。庄子本意。不如此。安得为后世之子云乎。明人。亦坐此。杜元凯注左传。历数几凡字以明例。古人读书。一字不肯苟如此。况老先生集注。殚竭一生精力。其功岂下于素臣乎。一句一字。皆有来历有下落。读者宜尽心焉。(妄依元凯例发此。)
除是精微奥义。且如老先生文章用意妙处。非韩,欧诸公见得到。直将四书几许篇。打作一片说得。混然无迹。其中自有条理脉络。井井分明。一字不可换得。曾见子由,老子注。却似灭裂。不复成篇体矣。
此为书之首篇。今人读以此字为句。余见明朝学士文章。多用此为二字。然后知此字不可离读也。明学士论朱子集注。以为精深莫如论语。奇博无如楚辞。盖于四子中。崇信鲁论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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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见泽堂。自言少时读鲁论。至哭谓吊哭四字。觉得朱先生文字路脉。余以语童子。童子曰。何谓也。曰。哭字于例不当释。而以此哭字乃吊哭。非有服之哭也。如曰。哭吊哭也。则便不是。当知谓字也字之别。童子言下会得朱注主用先秦以上语。无一字两汉后文字。且如大学序中三千之徒。用孔安国语。补亡章大学始教。用学记语。论语子贡方人章。辞不迫切。而意已独至。用赵岐语。他类此。童子曰。岂必尽然。时童子读赤壁赋。余曰。归而谋诸妇。用优孟语。曾谓老先生文字。无来历乎。童子曰。然。历选刘向语。极知燕昭语。
论语注。多用孔子语。释孔子语最妙。其次。如友所以辅仁之类。用曾子语。如后觉者。必效先觉。用孟子语。如虽若胜于愚不肖之不及之类。用子思语亦妙。其次。如聂而切之为脍。不王不禘之类。用礼记语。降杀以两之类。用子产语。其次。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而不能相通之类。用庄子语。又用荀子。皆以其为先秦以上故也。
论语篇题。以多字皆字。为眼目。
本心之德亡矣。德行本也。非复礼之本。然可谓达礼乐之本。数个本字。皆照应篇题务本字。他篇仿此。
为政初章。至第三章。务本之馀意也。志于学以下。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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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道之门。积德之基。学者之先务也。为政末二意。说礼乐。故八佾遂言礼乐之事。此论语血脉贯通处。
无篇题处。其中皆有小题辞。里仁中。自吾道一贯。至此十章。为曾子门人所记。子罕中。自此以下勉人进学不已之辞。此即小题辞也。
童子曰。泰伯篇。何其皆无有也。曰。里仁篇。吾道一贯以下。更无曾子字。胡氏以为曾子门人所记。所谓阐幽也。泰伯篇。最多曾子语。乃不言曾子门人所记者。所谓微显也。
释句。毕合释处。或以言字起头。或以盖字起头。或直说其下言字处。抑扬韵折。与大文恰似。其下盖字处。略涉己见。故不敢质其为必然也。其直说处。却正正堂堂。故无言字。亦无盖字。
中庸释道字。比论语加详。以孔子说道字平淡。子思所说。却精深故也。
孟子仁字释。与论语无异。义字。比论语加详。以论语以仁字为表准。孟子则义得与仁并立故也。
训句与章下注相应。方得关锁有味。为仁。犹曰行仁。用程子语怨犹悔也。悔字。本于程子。爱犹惜也。惜字。出于杨氏。章章类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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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为某事之类。皆胡说也。老先生述而不作。多引阙疑。未尝如胡之臆决也。
谢说明爽。杨说平正。尹主于简。胡务于核。
字训凡例。一字元一义者。无释。如忠信孝悌之类。一义而有释者。本诸善言德行也。其馀一字通二义者。皆有释。如鲜字兼少字明字之义。故有释。怀字有念字抱字之义。故亦有释。二义俱有。则逐字每释。如大学。道。言也之类。论语君子。以位言之之类。但有一义。则更无释。如论语二十篇。更不释鲜字之类。
圣学渊源。十六言而已。故老先生释论语仁字。章章必使用天理人欲字。天理。即道心。人欲。即人心也。释大学首章曰。盖必有以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也。中庸首章曰。存天理之本然。遏人欲于将萌。皆所以发明经文言外之意也。至孟子尤详焉。此四书中开卷第一义。中庸首章。便提起存天理遏人欲字。照应序文危微精一语。方是紧关有力。不然。序文无一著落处。第二章。便提起天命所当然。应首章初节君子戒谨恐惧。应存养工夫。小人肆欲妄行。应省察工夫。皆言外之传心要旨也。人言末章。恰似首章。不知此章亦然。但无说效耳。凡第二章亦似。与他章自别。
木斋先生文集卷之九 第 507L 页
闻一蠹先生。以理亦赋焉四字为未稳。反覆思之。老先生释性字道字命字德字之类。自有成例。如四书中德字。无一无得字处。此个赋字。从命字下得来。恐似无疑。幼读中庸。每看过不及不见不闻道不远人等字。层层叠叠。目眩心讶。如今觉得条例分明在。释得中庸分明与他书别。盖以章首初大文为大旨。第二大文以下。皆以释初大文之义。如以未发。为天命之性。中节为率性之道。致中和为修道之教。章章类此。费隐道不远人。素位不愿外等章。皆用此例。他书固多如此。然未必每章然也。
孟子却如此。孟子开口第一头话。便是下章大旨。每章仿此。集注言之。而学者都不晓得。
父母之不我爱。于我何哉。恐是解恝字之意。日至之时。恐作日南至之义。疑不敢强故姑著之。
孟子七篇中。独第二下篇。有题辞。他篇意。例可推而知也。
论语于予欲无言。莫我知也。夫赐也。汝以予为多学及子在川上章注。皆特下发字最重。发万世心学之关键也。为卫灵公不能用。发为愠见。发此二个差轻。故语势不类也。
木斋先生文集卷之九 第 508H 页
注例用上文语。释下文。如其无异闻。可知人之不善。不能浼己之类。用下文语。释上文。如冉有之饰辞。却用下文辞字。章章仿此。骨肉亲切。尤有味也。
余读至欲之谓贪其利。久而未晓。因思谓字有例。始觉以见此欲之。别于上文欲之耳。注未详者。要看音义上去。煞分明。
晢曾参父。与宪原思名同例。亦用事例也。曾晢先参。而见于经。则不如此。渊之父亦然。
求放心斋铭解
 天地变化。其心孔仁。成之在我。则主于身。
仁者。显诸仁之谓。成者。成之者性也。
 其主伊何。神明不测。发挥万变。立此人极。
以上章主字。为下章起头。商颂法例也。唐,宋诗祖之铭亦诗也。故朱子每用此法。易曰。阴阳不测之谓神。六爻发挥。旁通情也。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周子曰。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立人极焉。
 晷刻放之。千里其奔。匪诚曷有。匪敬曷存。
于诚曰有。于敬曰存。各有攸属。有。对无而言。存。对亡而言。
 孰放孰求。孰亡孰有。屈伸在臂。反覆惟手。
木斋先生文集卷之九 第 508L 页
谁为放之。而谁为求之。谁为亡之。而谁为有之。言放之求之皆在我。而亡之有之。亦皆在我也。屈向里。伸向外也。反向上。覆向下也。屈之伸之。皆在于臂。反之覆之。亦惟在于手。言甚易。以比心之存亡操舍。其机在我。放之不难。而求之亦甚易。曰孰以问之。曰在而答之也。
 防微谨独。兹守之常。切问近思。曰惟以相。
守者。固守也。相者。夹辅也。此借引乐记之语。以明存心用工之始终节度也。记曰。弦匏笙簧。会守拊鼓。奏以文武。治乱以相。众乐既会。静以守之。以待拊鼓。然后奏之。言乐之始作也。乱。乐之卒章也。相。乐器也。文武既毕之后。以相而治其乱。言乐之终也。防微谨独。非始条理之事。切问近思。非终条理之事。而此特借守字相字句法而言。先谨其独。以立大本。然后思问之功。方有所施。亦有始终之意。故以为喻也。曰惟者。以明其语之本乐记也。 右五章下二章。赋而比也。
木斋先生文集卷之九
 杂著
  
田结
夫数田。中国曰井曰顷。东国曰结。井之号。始于黄帝。夏,商因之。以至于周。顷之号。始于禹。而汉始用之。至于今不废。古以九百亩为井。今以百亩为顷。则一顷之地。是
木斋先生文集卷之九 第 509H 页
古一家之所耕耶。不然。丘文庄谓古者。亩广六尺。长六百尺。以今步数计之。古百亩。当今四十一亩。则一井之地。今三顷半赢而已。若东国之所谓结者。长六百尺。广如之。以井计之。是一家之所耕也。以顷计之。五结。当二顷。第不知今之尺与周等乎。又不知与中国之尺等否亦何如也。禹之时。九州之田。九百十万八千二十顷。周田。今不可考。万井为百里。孟子曰。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夫所谓里者。是井田之里乎。是道除之里乎。谓井田之里邪。公侯有万井。伯七千井。子男五千井。周盖千八百国。则大约不下九百万井。不应若是之多也。况未知当时公侯几国。伯几国。子男几国。则周之实数。终不可考也。汉唐之田。余久书籍。亦不可考。宋皇祐时。田二百二十五万顷。治平四百三十万顷。 皇明初。田八百四十九万六千馀顷。古之顷小。今之顷大。禹之时。天下之地。不能今三之二。其垦田之数。何遽出于 皇明之上耶。以此知古之顷小而今之顷大也。东国之田。仅七十万结。见耕之田。未满厥数。仅足以当中国二十六万顷。柄国计者。尚鉴兹哉。
赋税
中国赋税之法。盖四变。授民以田。而税其十一。曰井田
木斋先生文集卷之九 第 509L 页
者。三代之制也。随田之在民者税之。而不复问其多寡者。秦汉之制也。授民田而收其租。计户而收调。计丁而收庸。曰租庸调者。唐制也。随民之有田者税之。而不复计其丁户。敛以夏,秋曰两税者。自唐季至今之制也。夫四制之中。孰得孰失。亦有可得以论者矣。圣王之法。无容议为。然古制之不可行于今。犹今制之不可行于古也。盖三代与唐之制。主于密。秦汉及今之制。主于简。法密则唯圣人。可以行之。而众人不能也。故井田之制。行于三代。盖数千年。而租庸调行于天下者。仅二百馀年耳。法简则圣人行之。而众人亦能以行之。以至于久。故两税之行。今千岁矣。而不能变。由是观之。两税。比租庸调为差胜云。
租庸调
赋税之法。其密莫若租庸调。古今之制。虽四变。而亦不出租庸调之意。周制。八家同养公田。所谓租也。上地家七人可任也。古一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古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古一家二人。所谓庸也。贾侍中云。周制。十六井。赋戎马一疋。牛二头。所谓调也。两税之法。税出于田。而力役出于丁户。是庸与调。未尝无也。以东国论之。租最重。庸次重。调稍轻。杂色赋税。皆出于
木斋先生文集卷之九 第 510H 页
田。而薪刍冰炭。又出于田。是以。租税而兼力役也。故曰最重。国中公私贱。居十之五。公贱。纳布于公家。私贱。纳布于私室。所谓庸也。其弊巨而难革。故曰次重。烟户所出。只供官家寻常之役耳。故曰稍轻。或曰。私贱之贡。不八于国。谓之庸可乎。余曰。公家虽未获利。私贱已不可革。所纳之公私虽异。其出于民则一也。恶得不谓之庸。唐制。人一岁役二十日。不役者。有其庸。是男有而女无也。且中国。自古及今。未闻有女子之庸。而东国女子。无其庸者。士大夫及良民之家耳。由是观之。我国之庸。比租虽轻。而比唐之庸。则不啻十倍矣。可胜叹哉。
租庸调。以人丁为本。两税。以田产为本。土地一定而不易。丁口。有时而盛衰。定税以丁。稽考为难。定税以田。按覈为易。
古者。井授民田。丁多则田多。丁少则田少。其产之丰约。丁之多寡。视田为比。故据田定赋。而其役自均。井法既坏。民各营生。丁多者不必田多。丁少者不必田少。田少者未必贫。田多者未必富。其产之丰约。丁之多寡。不系于田。故唐为租庸调之法。据田而收其租。据丁而收其庸。亦足称一时之美制也。然唐始略行授田之制。故得验丁口之多寡。及其弊也。授田之际。难得其实。丁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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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无由而稽。则赋役恶自而均。民生恶得而遂乎。杜祐云。天宝中。户仅九百万。升平百年。而不得比崇汉室者。有司不善奉行之过也。以愚度之。岂非唐家田亩之税颇轻。而户口之役甚重。胥民巧于藏匿。有司难于悉核欤。为法之弊。一至此哉。
户口之赋
自三代以来。只据田定税。未尝别有户口之赋。汉制。今不可考。然马端临谓两汉。不授民田。而轻其户赋。则是汉亦有户口之赋。而不至如后世之重耶。意者。始于商鞅。而汉袭之欤。唐因授田之名。而重其户赋。田之授否无常。而赋之重者。已不可复轻。遂重而民病。两税出而此弊革矣。至宋王安石。为雇役法。实于两税之外。别设户口之赋。此所以法虽美。而终不能行也。至我 皇明之制户口之税。百无一取。唯逐户编为里甲。十年一度轮差。▣▣年分官司。有所营为。随时起集佣倩。事已即休。至于绢布之调。不役之绢。皆无有也。
罢租庸调
唐至杨炎。罢租庸调。行两税法。当时陆宣公。力争以为不可。后世尚论之士如吕祖谦。以两税为非。马端临。以两税为是。丘文庄。亦以马说为然。愚未知其孰为得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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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失也。世道如江河之运。而法制随之以变。圣人作法。亦未有久而不弊者。盖天下之势。理无全利。有其利则必有其害。利多害少斯为良法。害多利少终不可行。嗟夫。利害之形。辗转相仍。苟非至明。有难尽察。世之好利之士。以一人之智。妄有创建。贻祸生民者。可胜道哉。呜呼。可胜叹哉。
授田
三代。井授民田。卿大夫皆田授而不禄授也。秦,汉之后。其法荡然。唐初。行之而不能久。高丽略仿三代之制。上自公卿。下及军民。皆授以田。及其弊也。中外良田。悉归私门。权要之家。据占制外。无势之家。有位无田。以致公田日蹙。国用日耗。须资厚敛。民不聊生。又有权势子弟。争占膏腴。互相攘夺。词讼日繁。冒制行私。曾不惮畏。势均力敌。讼久不决。故其田有二主者。或三四主者。佃客之户。朝输租于某家。夕被徵于某家。百弊横生。罔有纪极。我 太祖潜邸时。建议革私田之制。百年流弊。一朝涤尽。民心翕然。治化丕作。因之至今。久而不废。后世经国之士。尚知所取舍哉。
田税
按补苏州垦田。九万八千五百六顷。出税二百八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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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千石。以此推之。中国田税。大约一顷出三十石欠升斗。顷视我国则当二结半。石视我国则不满五斗。是五十卜出四石租也。较之我国田税则倍之。不应若是之多也。殆余考之不审也。
丘氏曰。洪武中。天下夏税秋粮。以石计者。总二千九百四十三万馀。而浙江布政司二百七十五万二千馀。苏州府二百八十万九千馀。松江府一百二十万九千馀。常州府五十五万二千馀。韩愈谓赋出于天下。江南居十九。以今观之。浙东西又居江南十九。而苏,松,常,嘉,湖五郡。又居两浙十九也。谚有之曰。苏,松熟。天下足。伏愿明主。一视同仁。念此五郡财赋所出。国计所赖。凡百科率。悉从宽省。又必择任巡抚大臣。假以便宜之权。任其从宜经制。而不拘以文法。必使上无亏于国计。下不殚于民力。一方得安。则四方赖之矣。我国八道垦田。不满七十万结。而全罗道十八万馀结。庆尚道十九万馀结。二道田结。居一国八道七之四。则抑亦我国之苏,松也。盍亦依丘氏之言。宽省科率。择任大臣。谋所以安此二方之民哉。
唐制。男丁一人。授田百亩。岁纳租二石曰租。百亩。即一顷也。与 皇明一顷所纳。大不相似。抑 明之所谓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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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唐有不同者乎。未可详也。 明制。有卫所之处。则有屯营之田。每军受田二十亩。纳租六石。正与苏州之税相类。却说民田。则例最轻者。顷收三石必定。则苏州之税。合出二十八万馀石。而何至二百八十万之多耶。可怪。
唐制州府。岁市土所出。以为贡。其价视绢之上下。无过五十疋。有加配则以代租赋。此必太宗之定制也。
筑城
左传宣公十一年。楚令尹蔿艾猎城沂。使封人。虑事。以授司徒。量功命日。分财用。平板干。称畚筑。程土物。议远迩。略基址。具糇粮。度有司。事三旬而成。不愆于素。盖见叔敖之能使民也。古人筑城以土。而今以石。事虽不同。宜法其意。今筑一城。当先择有干局精计料之人。度筑几里高几丈广几丈。则调夫几丁。用粮几石。用铁物若干。凡费若干。几日而毕。然后命之以事。使成之后。视前所料不差毫釐。则有重赏。因为著令。凡后筑城。视此为准。一夫一物。不得妄有调用。唯量其伐石取材之远近。以为命日之增减。苟城之广狭。与前筑等。而加调五十丁。增日二十日以上者。有重罚。
今若难于豫料。则南汉架山等役。所调丁夫。必有文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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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取为稽验。第不知果有文籍否。未可必也。始役之际宜发遣敬差官。眼同董责。役罢而返。使官司。日于丁夫。不得欺讳。
夫成之迟。则毁之久。成之速。则毁之易。物莫不然。至于为城。而何独不然。筑以日计。则可支十岁。以月计。则可支百岁。以年计。则可支千岁。
又曰。筑以十岁。则可支五百岁。筑以三十年。则可支千岁。更思之。
又曰。我国筑城。民自赍粮。又筑城小。则徵十邑之民。大则发一道之民。有董集之劳。有赍送之苦。所以每一筑城。怨声嗷嗷。城成之后。民心离畔。不可与守也。今筑一城。则宜蠲免其地之租税十岁。岁役民二十日。田一结一年之祖。足以供一人二十日粮有馀也。以万结之邑论之。一结出一丁。则是日役万丁。一年役二十万丁。十年役二百万丁。夫何城之不筑乎。日役千丁。月役三万丁。六月二十日役二十万丁。自九月初一日。至三月二十日放役。日役五十刻。冬则燃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