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x 页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书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15H 页
答慎后尹(丁卯五月十三日)
病蛰深山。久不闻动静。承此惠书。仍有所下询。此无知识。惟有愧悚而已。然诚意不敢孤。略具别纸以禀。此正如退溪所谓如举子临时取办者然。惭负惭负。时事都由此汉自取。始为世道计。反为世道害。悔责无及。疾病甚苦。倩草不宣。
  别纸
戒惧与慎独分动静。则动中自有静。静中自有动矣。朱子答南轩书。与中庸致中和注说。意思一般耳。语类云不睹不闻时。固当持守。然不可不察。慎独时固当致察。然不可不持守。此说尤更分明。然尝闻先师文元公先生说戒惧是兼动静说。慎独是专指动处说。考之语类则已有此意思。盖不可不分中。又有不可分者。须仔细体验。方可见得。不可只以言语求也。孟子才高。学之无可依据。须是学颜子。此说编在近思录。而叶注分明。可考而知也。知言养气。岂非学孟子之节度。然亦须知言如何而知。气如何而养始得。程子尝语问者曰。贤是疑了问。是拣难底问。此不可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15L 页
不知也。
答慎后尹
克己复礼。论语本注不啻通贯明白。又栗谷先生所呈诏使说。极正且详。今何敢更为赘说乎。于礼字不快意而训作理字者。朱子初年所见也。其意盖谓仁道至大。而礼字为小。故训作理字。盖以理字视礼。为大故也。其后又以为精微缜密者。盖见当时学者于礼节威仪。专不致力。其害于为仁之工者甚大。故为此言以救其弊。其意各有所当也。
文质之说。夫子所答林放处及棘子成与子贡问答处。注说甚备。岂未尝见耶。敬不足而仪文毕备者。无足观也。其视文质兼亡者。相去恐无几也。
以青帕覆主椟者。所以承尘也。虽曰无于礼。而恐无所妨也。椸而覆以帕则略似屏样。故置魂帛于其前。家礼之义不过如此。来示所谓误施于魂帛者。未详何谓。
束茅以红者。非家礼本文说也。乃刘氏说也。从亦可。不从亦可。且降神所谓阴阳者。焚香以求于阳。灌酒以求于阴之意而已。今乃转以论之于用红之意则恐似穿凿也。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16H 页
礼书则汉河间王求于煨烬之馀而献之。其全与否。有未可知者也。况乐经因亡而不传矣。历代虽有十二律灰管之制。而其说未备。至于蔡西山所谓律吕新书。殆数万言。而学者亦未知其说如何。故朱夫子于经传通解阙之。而只以一缺字。系于其下。今日何可求之于本经全亡后数千载之后乎。论语所谓闻韶忘味。师挚之始纯如翕如云者。是皆秦火之前乐经具存之时。何可以今日准之于其时乎。鄙见如此。未知以为如何。
答金是重
 
行于五伦者。谓之道。
如仁行于父子。义行于君臣是也。今直以五伦为道则恐未安。(朱子于中庸或问。论率性之谓道处可见。)
 天有是气。人得之为气。
人得之为气。此说虽不大悖。亦似未安。当以西铭天地之塞。(气)吾其体为正。
 元之气。亨之气云云。
元亨利贞。皆以理而言。今曰元之气亨之气者非是。
 小学立教篇题。引中庸首章。
初学虽未遽知天命性道之奥。而须知此等名目。然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16L 页
后可以渐向这里去。朱先生于近思录。首言太极图说。而东莱先生论其意者正如此矣。知天道。然后知所以敬身云者。似为牵强。而且命性道教。亦非敬身篇题也。
答金是重
五伦五常。同出于天。谓之仁行于父子。义行于君臣可也。若曰父子仁之所出。君臣义之所出则不可。至于长幼智之所出云者。尤骇矣。且仁之于父子。义之于君臣。虽略有所主。然义礼智信。岂不行于父子。仁礼智信。岂不行于君臣。于夫妇长幼朋友亦然矣。今若切切以界限为说。则仁爱不行于君臣。而严敬不行于父子矣。其可乎。
四端七情之说。栗谷先生之书详矣。礼记之专言七情。中庸之遗却三者。恐无深意也。圣人之言。详略不同。例如是也。
圣贤之教。莫大于求仁。若其用力之方。则所谓克复敬恕等说详矣。岂可舍此而他求乎。
哀公问政章。不为君臣问对之读者。自是谚解之失。何足多辨。中庸凡四大节矣。此章下注则皆连书以别于他章矣。曾见一唐本。他章下注则皆分注。而此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17H 页
四大节则皆大书。亦是分别之意也。
程朱诸先生。皆以乐经亡而不传为叹。况此偏邦之陋。而又后程朱数百年乎。朱子大全有琴说一篇。略绰可见。而亦非乐之全者。太极图五行之分别左右。与先天左右已不同。今与五音之分别不同。又何疑乎。
答李仲举(凤瑞)
 长子无后而死。则父丧。次子以兄亡弟及。当为丧主。而祝辞及旁注。皆称孤孝耶。若有立后之人。则为长子立后。以为承重。而既无立后之人。则何以为之耶。若亡者之妻在则姑以妻为主丧。而祝辞及题主。皆以主妇显辟书之。以待日后立后耶。
故金副提学庆馀长孙无后而亡。其次孙当为奉祀。而以其长子之妻尚在。故其次孙不敢奉祀。而曰兄嫂当早晚立后。而吾遽主祀。则是有夺嫡之嫌。必待兄弟生子。而立其兄之后。不得已其母姑主之。此于严嫡之义虽得。而但礼无妇人主祀之义。此愚寻常有疑于心。而欲质于知礼者也。今来示正与此事相符。如或质正而得其定论。幸示及也。尝见退溪集。有摄主之文。既曰摄则其弟权为主祀。亦无妨耶。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17L 页
答李仲举
出继人为其生父母改葬。只吊服加麻而已。
省墓时初到再拜。复再拜而退。则礼意尤为恳恻而周详矣。
遇事时。处之已得其当。而复有邪思妄念之起者。正朱子所谓私意起而反惑之病也。救此之术无他。只朱子所谓贵穷理而大居敬者是已。
必有事而勿忘勿助长者。则真心卓然而实体呈露。妙用显行。此岂非鸢飞鱼跃。上下察之理耶。
期丧葬后嫁娶。此乃世人之末失也。若亲意必欲行之。则或当有从权之道矣。然终不若谕父母于道之为尽善也。
男子二十。皆不为殇。家礼之文分明。何可疑也。但男子已娶。女子已笄。则虽未二十。皆不为殇也。
未成人铭旌。女子则书以某娘。男子则书以某秀才云。则庶乎相称矣。
家礼题主时。只言使善书者书之云。则善书者虽内丧。何可避也。若有嫌避之义。则内丧神主。亦不可使匠人造之耶。
凡丧父在父为主。其舅只主虞祭云者。自是一说。岂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18H 页
大夫不主诸子之丧之意耶。然从此说则多有窒碍处。不若从前说之为无弊也。
出纳之际。趑趄不决者。与子路无憾之意不同。此实私吝之萌未祛而然也。然宋贤有言杜祈公之用财可及。其用于当用处。不可及也。此又不可不知也。
亲戚所为有不安于意者。则何可不相规。然必须诚有馀言不足。则易入而无乖戾之患矣。于朋友亦然矣。
用意安排之病。知有此病者。已是能救之药。惟穷理涵养两尽其道。则自无此病矣。
从父从兄。据礼家说。则只用于同姓之亲。惟母之姊妹。谓之从母而已。
中庸费隐。既曰君子之道。则是专指理而言。
承重孙其母死。则祖父虽存。不可降服。盖祖不压孙之文。不可违也。
前后妻皆没后始为之子者。当为前妻之子。
答李仲举(戊辰四月)
 兄弟异居者。父母忌日。或不得往参。则其晓设位向哭何如。
鄙家兄弟亦如此。盖略(略下恐脱)语类问答说矣。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18L 页
有人曾于丙乱。其亲为虏所俘去。而书信有时相通矣。十馀年书信顿绝。其人疑其必死。以其亲生日为死日。而始发丧。此何如耶。以天年限之之论。已见于问解。则其忌日又以何日为定耶。
此是变礼之难处者。且彼既为虏人。虽欲为虏人议礼。而礼不为之用矣。
 饭含米用后。士丧记只言彻去。而无处置之文。或埋之洁处耶。匙用柳匙。此有考据处耶。
饭含馀米。未有处之之文。以馀衣服藏于寝之义。推而处之则或不悖否。柳匙则或是乡俗之杜撰者耳。
 
父母迁葬才经六七日后。即为赴举何如。
曾见慎独斋先生于葬后。犹不变居处饮食。而曰既见尸柩。与寻常缌服有间云矣。大抵缅缌。以葬而除之之文见之。则赴举无妨。以尽三月乃除之文见之。则慎斋所行似合于情文矣。且心苟不安则不赴可也不须问于人也。
 他人内丧题主。为之无妨。如或书讳则何如。
东俗例讳妇人名。非礼也。仪礼复注。妇人称字。夫升屋而号。犹且不嫌。况书名于神主陷中乎。韩文公作妇人铭。亦称名矣。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19H 页
今有戚叔服母未毕。又遭父丧。而初丧时又失火。神主灰烬。神主改题时。书以显妣。未知何如。姑依前称书之。以待三年。然后改题以显妣耶。
当依前书以亡室。至丧毕吉祭时。始从妣称也。显字是胡元时所加。家礼则无显字矣。
 合葬翣扇用二件耶。只用一件。而中间不置耶。
各用二翣或四翣。考翣用于西边。妣翣用于东边似宜矣。然同椁之葬则可如此。而先后葬则各用于东西矣。
 铭旌表柩不表尸。则当于入棺之后书。立于殡东。而今于卒袭后即为书。立于灵座之右何也。
铭旌之设。盖为死者容貌已变。不可识别。故以旗识之。盖不忍言也。家礼于袭后立之。复何疑焉。
 灾变之作。君子不宜惊动。益加修省。以为消除之道。而今人多惑卜说。或有移避。若奉亲之人。则为亲移避。亦或可耶。
侯夫人。程子母也。家人尝惊动曰。有物挥扇。夫人但曰热尔。又曰有物击鼓。夫人曰有椎乎。可与我也。终不动则鬼物自无焉。我祖母李氏。尝夜见鬼火闯发。安坐不怖。鬼火自灭。家亦无患。大抵人不能烛理。则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19L 页
心不能不动。心动则自为病矣。非鬼之能病人也。然韩文公与柳子厚等三人同处。有鬼物来侵。虽以韩公正直。亦不能不怖。其后三人皆不利。大抵厄运将至。则其兆亦先见矣。亦安能逃之哉。安以俟命可也。然奉亲者亲意不安。终不能谕之以道。则亦不可不勉承亲意而避之也。
答李仲举
 夫妻身长不齐。则合葬时齐其下乎。齐其上乎。抑齐其要。而短者居于长者之中耶。
齐上为是。考疑礼问解。
 
祖先讳乃祥字。则其下父母之丧祝版。不可用小祥大祥之祥字。而改以初期再期则既得闻命矣。荐此祥事之祥字。亦何以改之耶。
祥事之祥字。用郑氏说祥吉也之吉字改之。或无妨耶。
 父在母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大祥。十五月而禫。大祥祭后遂撤几筵。奉神主入祠堂。而不复行朝夕上食耶。今有十五月而禫者。其后又计二十七月而复行禫事。其重叠之意。实非合礼。未知此或出于情而不可已者耶。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20H 页
既撤几筵而入祠堂。则虽欲朝夕上食。自无可设之处。计月而复行禫。亦无所据矣。
 女适人者无夫与子。为父母犹期。一说三年。以何适从耶。
一说恐不然。
 男女丧一时发靷。则女先男后。以象常时出行之仪耶。
以男丧为先。
与慎国宾
家弟新自京来。始闻哀遭钜创。实不胜惊怛。方欲奉疏以慰。而旋思比来踪迹。不比馀人。日边书札。一切休废。今若破戒。人之疑怒必倍。又念哀与之情义不浅。岂待区区书问而相喻哉。以此趑趄。以致累日因循矣。今蒙远走专足。托以挽幅一通。此自出入溪门之日。蒙幸先尊丈深矣。倘无踪迹之拘。何敢辞谢。以孤平日受知之义哉。夫以不敢辄通慰书之戒心。遽露名姓于斯占(占恐沾)之处。诚有所不敢。故敢以控于见谅之地。未知哀侍之俯恕否。只是燕独之处。则似与稠广之所有间。若闻襄讫谢客之后。则或可牵强为之。以副见托之意。故来纸姑留之矣。自馀节哀顺变。以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20L 页
慰远诚。不胜幸甚。千万泣祷之至。
答金百鍊(壬戌四月六日)
金君来传垂札。备悉多少示谕。慰荷无已。况承山裂之梦无徵。为喜不浅。若并槐安而风散则尤善之大者。日者献议中杨氏一款。执事未尝见明史耶。嘉靖中已食于圣庑矣。若单举罗氏则犹可也。而然众论既已归一。则亦难一笔句断矣。尹君书役。承已半之。幸甚幸甚。若得二尚书助其笔墨。何善如之。岂以儒为名。位至卿相而斯文之盛。反下于一武弁耶。好笑。
与全亨叔(克泰)圣叔(克念)强叔(克和○庚申)
日者纷冗。不得说话。迨今耿叹。此疾病侵寻。朝暮待尽。旧时溪山。不得重寻。惟追念愆尤。思补往昔。而精力已耗。气质难和。只自怜悼而已。槐黄士忙。此古语也。况此奇穷。素不利市。方此利见之时。虽欲奉叙。而还为不愿也。窃想点头朱衣闻此。当发一笑也。五个银唇暨一薧。珍荷无已。晦翁先生当同甫赴举时。以为从此骞腾。恐未暇寻此寂寞之滨。正为今日准备也。馀不宣。
答全亨叔,圣叔,强叔。(壬戌四月)
非意承拜问书。慰荷无已。此宿疾弥留。静俟归尽之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21H 页
日。此外何言。示谕备悉。此事去冬猥承 清问。不敢终默。妄有所对矣。兹闻一长者献议。请黜杨氏云云。不胜惊悚也。兹事体大。不可若是其率尔也。感佥贤崇贤卫道之盛心。猥越及此。还增悚仄。馀病苦不宣。
答全亨叔(己未十月)
造化旧物。尚未还。得见故人书。第未知鸿鹄含来耶。欲问诸海上仙人而不可得也。前后眷赐欲谢。而奈无稳语何。惟看书慎行。不负圣言是祈。○京里后生以笔相遗。欲令草玄而自非后世之子云也。欲以问菖蒲而亦未易。焚之亦可惜。故聊以奉呈一笑。彼中想有伊洛渊源录。幸投寄于泗川崔慎处。则可以入来矣。烦浼悚仄。
答全圣叔,强叔。(庚申五月)
去岁修敬日。不谓尚今命延。重见盛札。复奉伯氏也。示谕缕缕。非此间所敢闻者。况上天至仁。雷威未霁。跼高蹐厚。犹为歇后语。则来书之云。窃恐为傍观者窃笑也。别纸此是斯文重事。蒙陋末学。固不敢上下其论。况此时节。尤何敢容喙自同馀人乎。昔程先生归自涪州。而犹曰时事虽变。某何敢变。惟兹时义。想高明之默谅也。惠果珍谢无已。绛颖各二呈纳。远书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21L 页
且倩。不敢多谈。并惟恕察。
答全强叔(丁卯五月)
世道坏败。至于节义之人。并被诋斥。此由于道学不明之致。略究源委。要以警于颓俗矣。不料举世忿怒。汹汹未已。方且杜门悔责。以俟谴罚之至。此时忽拜褫中惠书。如奉积阻颜面。慰幸不可言。时人绍述曩时事。傍观者亦如曩时无怪也。佔毕斋追典。未知章甫或后承已请于朝否。孙儿复入玉堂。则欲使详考。而议于可议处耳。盛惠佳味。领谢无已。
答吴再挺
 
遭母丧。将祔于父墓。既穿圹。而主人又遭妻丧。成服适当葬。日成服后更当择日以葬。而虞卒哭祔祭。仿礼行之耶。
初再虞则即行。三虞卒哭祔祭。则葬妻后择日行之。而三献之礼。皆不可废。
 父在母丧。择日行练后初期将迫。而丧人忽患痘。未及行祥事。又遭父丧。当于葬父后行母祥。而父丧葬之次月。即母丧再期日。以此日行大祥如何。
父葬卒哭后即行祥事。再期日。以忌祀行之。而单献略设宜矣。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22H 页
大祥礼变服之节
除前丧衰服后。以禫冠服行事。卒事后即反本服可也。
 古礼宗庙祀事。丧人以墨衰行之。依此以斩衰出入时所著布直领丧笠行事如何。
若尔则短丧变服之节不分明。禫冠服无疑。
答金九鸣
 礼父在为妻不杖则不禫云。然则夫不得与祭于十五月之禫也。其子自主之欤。
凡丧父在父为主。则十五月禫时。舅虽无服。自当主祭。其子安得主之乎。鄙家子妇之丧。此每主祭矣。
 父在母丧。既行十五月之禫。则三年后复吉时。抑有哭除之节欤。
父在母丧。丧毕之后。当禫之月。略行哭礼。以存行禫之义可也。
答金致凤
礼曰。周卒哭而祔。殷既练而祔。孔子善殷。朱子时有议当从殷礼者。朱子以为殷礼既不可考。又凡百皆用周礼。而此独为殷礼为未安。此孔子虽善殷礼。而后世不可行者也。然今祔祭既不行于卒哭后。则当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22L 页
行于练后无疑矣。大祥以前则皆当为练后矣。若大祥后则非但礼无所据。且事多拘碍矣。
答朴壕
 金存畏死无后。欲祔于其祖。故承旨金诚之龛则其宗孙。于存畏为再从孙。祀于再从孙家何如。
孙祔于祖。自是正礼奉祀者之疏戚。不须论也。家礼云祖之兄弟祔于高祖。岂可谓无其文乎。妾子承重之文。见于礼律者不翅谆复。某官所题孽无继嫡之文云者。殊不可晓然更询于知礼者处之。庶无悔吝矣。
答郑士昂(齐斗○丙辰三月)
 张良之于秦。雠也。及汉代秦而兴。则委质于汉。似无失于臣道。或者有以二君为嫌则如何。又龟山谓子房之志为韩报仇。其事高祖。非本心也。事既成。自托神仙之说。以遂其不欲事汉之本心。引程子进退从容有儒者气象语曰。惟程子知之。不知此说果以事汉为非耶。其意如何。
张良事。既有程子定论。复何赘焉。且良当天下未定。只运筹帷幄而已。则未尝有君臣之分矣。及其封留。则又不食其邑而便辟谷焉。何处有臣于汉之实耶。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23H 页
大抵学者于圣贤论定处。当笃信而固守。不可轻加疑议也。(汉祖之数三杰也。萧,韩则名之。良则字之。此亦可见汉祖。亦未尝臣之也。)
 古者君臣夫妇。只从义合。故有仇雠一夫之说。国士众人之语。而妇被出。又除其夫党服。盖义既绝则亦必改适矣。自有王蠋之一言。后世遂以为不可易。而未尝言古义也。是盖后世之义。实为经道耶。抑或以后世家天下而贵从一。故势有使之之故耶。正是经道则古之圣贤反不慎于此耶。
礼经有一与之齐。终身不改。夫死不嫁之文。何以言因王蠋之说而遂以不嫁为不易之理乎。礼经固有妇被出而除其夫党服之说。然亦岂有必使之改嫁之说乎。夫见绝于夫而除其服者。循实之意也。除服而犹不嫁者。从一之意也。此并行而不相悖也。
 毋必毋固。谓事之私者耶。虽义理之至当者。亦须无固必耶。
意必固我注。意。私意也。然则其下必固我三者。固自此一意字一直贯下矣。若于义理之至当者。不可有固必之心。则圣贤何以曰择善而固执。又何以曰求必得之耶。
 曰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曰廓然大公。物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23L 页
来顺应。皆言其心本虚静。随事物而应之也。朱子亦曰心不可有一物。圣人之心。莹然虚明。无纤毫形迹。事物之来。莫不随物随应。此心元不曾有这个物事。又曰。事过则不留于心可也。亦谓其随至随应。而不可常有于心也。然此皆主外面酬酢而言。未尝言自我起念处也。凡人有当记留于心中而不可忘去者甚多。此皆自我起念而当记在心中者。不是外面来感者也。此类多在心中。头绪不一。若一齐放下。必待至面前而后应之。则事多遗忘。终必废阁。若患其遗忘而记留心中。则其未来而先起者有之。已过而复来者有之。纷扰多端。心无宁静之时。不知如何。可以无纷扰失本体之患。而亦无遗忘之弊耶。
此段所引诸说。皆得之。细看来意。则其紧要处。在于外物酬酢。自我起念之同异而已。然自我起念者。何尝不因于外物耶。虽思上古之事。上古亦外物也。虽思天外之事。天外亦外物也。天理之仁义礼智。吾心之四端七情。莫非物也。何尝遗物而有自我别起之念乎。既知此念之因物而起。则来谕所疑。涣然冰释矣。此意栗谷先生尝于论辨退溪说。详言之矣。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24H 页
程子曰。人心不可二用。用之于一事。则他事不能入。此言心之体也。敬之所以必主一而无适者。亦此也。不可缓也。欲专于此则不能专于彼。方入乎彼。则不能入于此。非徒不能以并专。亦不无分精岐意二用其心之患。奈何。
程子于九思。有各专其一之训。知此则来谕所病。自知其药矣。
答李载叔(堉)
 下询家礼杖期条。正服。祖在为祖母服。当依时王制父在服母之礼。而入此杖期条之疑质诸师。答祖母正服固是不杖期。然家礼此条。本以父卒祖在言则非其伦也。且宋朝虽因武后之制。使父在为母亦服三年。而至于祖在为祖母服。只依服制。令齐衰杖期而已。其称正服之义。盖此实自仪礼父在为母推之故云云。又云称正服之义。以丧服义为母齐衰期条。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之义推之。虽曰屈而为期。直是疏所谓欲尊归其一者乃其本义。故曰正服。有若初无所降然尔。知此则知为祖母之说矣。但杨氏图式云齐衰三年。降服父卒为母。又云父在为母。乃降齐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24L 页
衰三年而为杖期。当是降服云云。若此所答。未知如何。
别纸所谕尊师门所说。虽引谕多端。而终有所未解者。盖缘丧祸之馀。神思衰落而然也。然窃以为祖父母服。载于不杖期。而谓之正服。则不应于杖期条以为正服。故尝以为此正字是加字之误也。未知如何。因便见教幸甚。
答洪禹徵
 国恤葬前为士者。亦当食素否。
书曰。百姓如丧考妣三年。然朱子曰。所谓方丧者。岂曰必使天下之人寝苫枕块。饮水食粥。泣血三年。真若居父母之丧哉。据此二说。则行礼者。自可量宜而行之矣。
 国恤葬前。私家祥练忌祀可废。而葬事亦止否。
国恤葬前。私家葬事。未闻有禁令。
 国恤卒哭后。为士者白笠黑带之礼。今可遵行耶。
朱子大全有皂巾青带之文。白笠黑带。恐是仿此也。然皂青相称。而白黑不相称。未知如何。
 初终变服条。服人无免冠之节。而世人皆免冠。期功重服俱不免冠。则似骇俗奈何。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25H 页
初终期以下无免冠之文。而但重服著冠自如。则莫或骇俗耶。
 父丧葬前祖母死。则承重子当服何服。
父与祖母丧偕。常时所著。不见于古。无所考见。鄙家则常持祖母服。未知如何。
答李相夏
 用牲之制。恐皆取法于祭始祖。具馔下注所谓肉鱼之肉。与炙肝炙肉。皆当以一牲十二体制用耶。
初祖先祖只两位。故可以十二体分献。时祭则或八位。并祔位则或至十馀位矣。决不可相准矣。观此条下附注。则其裁割生熟之节可见矣。
 上食陈馔。一如平生。终丧不变可也。而虞后以神道事之。则葬后陈馔。仍行右奠。恐涉未安耶。
虞后朝夕上食。还用事生之礼者。已有朱子之定论矣。
 虞以后事以神道。则朔望奠似有降神。而家礼无之。当一如葬前耶。抑或从祠堂朔参之礼耶。
据家礼则虞后朔望奠。当一依初丧矣。但古礼士但有朔奠而无望奠。家礼不分贵贱而皆无望奠。东俗则朔望皆奠。虽云礼宜从厚。终无降杀之义矣。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25L 页
备要因间传说。练受葛带有三重四股之文。其制与麻绞带。恐或相似耶。既从绞带之制。则两端相结处不用缀绳。而亦为彄子耶。
间传所谓三重四股。指腰绖而言。今以绞带为问。有不可晓者矣。盖腰绖则两头有细绳相结。绞带则有彄子穿结。自是不同矣。
 练时绞带。世俗多有用熟麻者。亦有可据之文耶。
练后绞带之或用熟麻。礼无所据。熟麻之文。只见于家礼缌麻章矣。
 小祥冠既练则武与缨改制耶。头巾亦当练耶。
家礼小祥。既云练布为冠。则武与缨似当并在其中矣。头巾则出于丘仪。未详其当练与否也。
 深衣虽斩衰缘边。而世俗代以生布直领。则亦当设缘耶。中衣代以中单。则亦有缘边之制耶。
既谓之深衣。则不可无缘。直领及中单衣未有考。
 练时所除之服。当待祥事与练服。同时毁散耶。
练时所除之服。未见其留藏之文矣。
 父丧既练。而改葬祖母。当有服缌之节。而若据丧服记父卒三年之内。而母卒仍服期之说。则盖以三年之内人子不忍死其亲之义也。然则沙溪所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26H 页
论为母为祖宜无异同。而改葬与初丧亦似有间。则只当从吊服之制。而与众孙无异耶。且众孙虽有衰服。亦当吊服加麻耶。然则去其布直领麻绞带。而别制素服小布带耶。
以重服中服轻服之文观之。则承重孙虽在父丧。当为祖母服改葬缌矣。馀人之加麻。恐当如此。曾见文元公丧。门人之有私丧者仍服布直领而加麻。依此为之。亦不为无据耶。
 谨按朱子之论。改葬须告庙而后告墓启墓。以葬毕奠而归。告庙哭而后毕事。方稳当云。则未知于墓而不虞。行之于告庙时之意耶。若以酒果出主于寝。恐似烦猥否。
欲从朱子之说。则只当依来示为之。其出主于寝者。自有明文。复何疑乎。虞祭之名则出于丘仪。不可与朱子说参错也。
 备要设奠柩前下注。有酹酒之文。既是葬前则似无降酹之节。未知如何。
此条降酹云云。未详来意。
 改葬启殡。无奠告之节。若成殡日久。则发引前一日。恐有告启之礼耶。葬前若遇忌日与朔望。则当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26L 页
于何处设行耶。
若果成殡。则启殡时不可无告礼矣。朔望则当两行于神主及柩。此无明文。而恐或如此。至于忌日。则似当只行于神主矣。
 祖母改葬之前。长孙似当执奠于祖母殡。虽值朔望。父殡行事。可以众子孙代之耶。
承重孙行事于祖母。而诸孙归奠父殡似宜。
答李𪣷(丙午五月八日)
日者老谷之奉。草草可恨。即见专书。慰荷慰荷。君家褒典。知旧与有荣矣。然在君之道。不厌谦抑。须于门内设版。以存只不敢废阁 君命之意可也。所托适春兄在公山未还。故以拙笔染去。须与吾家侄儿辈。择其可用者用之也。
答朴度彦(恬○戊午三月)
偶幸并世。而尚阻英眄。此不但倦游无四方之志。而然亦缘左右高蹈深閟。不使人知也。何幸兹者猥蒙不鄙。先以手札。惠然下问。自愧孤陋迟缓。而惊悚亦深矣。伏想静里工夫必有富有而日新者。而顾乃自诿于谱牒之编。岂亦韬藏实功。而以此自掩也耶。此事诚左右之馀事。然考诸程张之训。则其所关甚重。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27H 页
而承亦将刊行。尤非小幸也。贱系果是高灵弥甥。即欲承命录呈。而有些记不起处。当俟日后更考外籍也。馀不宣。
答韩廷羽(丙辰正月二日)
地实东表。相闻诚不易事。忽得褫中书。如奉颜面。慰不可言。死葬蛮土。实是本分。而只耿耿于心者。 圣祖所赐书册藏在华阳。无人守视。长在尘蠹中。惟此死有馀恨耳。华阳时所讲。今能温理否。此不至全抛。而衰病日侵。不能自力。只叹壮岁之虚负也。只此。
答李养年,养元
解携来。日有悬想。兹见远书。甚慰此心。此临岁大病。诸医技穷。幸于数日来稍有生意矣。成医虽欲见之。以我琐力。何由致之。平生所得毁誉。皆此类也。可笑。早晚重来。庶获相观之益耳。只此。
答沈次川(瀜○丙寅正月廿八日)
前书登照否。文字已与诸宗商量否。此非小小。是非所关。如有称停之或失。则非细事也。须十分详审。然后可以示人矣。此疾病危苦。朝夕待尽。馀无可言者。适因官便。略此不宣。
答具乐全(致兼○乙卯三月十九日)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27L 页
示谕罗纬等事。此何足怪。利之所在。固众趋之途。见利不动。是士君子也。何可以士君子。责于彼辈哉。记得先尊丈当日事。为之慨然兴怀也。狂澜既倒。谁能以只手障之哉。然切勿以语人。恐速截头之祸也。
答具乐全(戊辰八月二日)
阻奉此久。恋思可言。即拜远书。慰谢无已。此老病日沈。朝夕待尽。此外无可言者。所询疑礼。礼有中一而祔之文。所谓中一者。孙当祔于祖。而祖庙有故。不得祔。则祔于祖考之祖。是为高祖。尊家变礼恰恰当用此仪矣。鄙家亦然耳。
答辛贞甲
贤胤来。远承哀书。谨审哀履支安。慰感无已。贤胤久别之馀。乍逢还离。只增缺然而已。所谕禫时追服人。虽依疑礼问解。不敢参祭。然祭时以衰服。伏哭于外次恐无妨也。鄙见如此。更问知礼处行之如何。
答辛贞甲
 递迁神主。嫡玄孙与庶曾孙承嫡者。何者当先奉耶。
当先奉于代近处。
 丧妻未及期而遭父母丧。则妻之练祭与期后祔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28H 页
庙之举。何以为之耶。
父母葬后。择日行事似可。
 前后室葬法。或有以品字各封者。或有合封者。祭则或有并祭三位者。或有当夫忌祭则合祭前后室。而至于前后室祭时则不得并祭者。主椟则或有合椟者。或有各椟者。何者合礼耶。
先儒说多有所争。详见礼说。墓则各封合葬皆不害于礼意。主椟亦然。祭则只祭当位。乃是朱夫子之礼。而并祭考妣亦不害义。鄙家则自先代皆为并祭矣。
 兄弟及妻嫂祔庙之礼如何。
兄弟则祔于祖考傍。妻嫂则祔于祖妣傍。自有明文。而兄弟若有夫妻俱没者。则当合椟而祔于祖考。亡者有子则当立别庙。且妻嫂之祔祖妣。若有前后室。则当祔于夫所亲者。
 主妇或云亡者之妻。或云主人之妻。何者为是耶。
葬前则亡者之妻为主妇。自虞以后则主人之妻为主妇。而亡者之妻若无。则主人之妻为之耳。
 挽章请于人如何
本非礼意。而自主家请则亦是浮文。近见尹权诸家皆不用之耳。若不求而人。自为之则其幸可言。
答柳斗演(丁未)
历拜悤悤。还以为恨。即拜垂书。感戢殊甚。三年内祭祀略设。既有先儒定论。哀虽侍墓。往来行之。恐无妨也。但朔望之参。与几筵殷奠相值。此则兄弟中一人可往以行耳。前书亦至。而病且挠。未及答送。当即俟后日耳。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28L 页
答吴兴叔(尚国)
书至甚荷。此中事不足闻也。溪山虽好。只遇主人不善。丹崖翠壁。尽入谤议中。今此清明之世。正宜各奋智力。以需时用。何必涉迹于危怖之地。自蹇其行耶。以故凡有欲来者。皆挥手而辞焉。幸谅之不一。
与朱老卿(南老○乙巳八月七日)
萧寺解携。殆不能自由。归自温泉。闻以行戒不备。颇致狼狈。甚以为虑矣。兹于湖南褫中。奉拜惠札。知仆马无厄。侍奉珍重。喜慰无任。此屡上自罪之章。未蒙允许。惶惑度日耳。当日所讲。须觉有疑。乃见无疑时节耳。政远千万加勉。不一。○备要中非家礼本文者。一切区别。勿令相混可也。家礼异同处。必须兼存两说。毋主一偏可也。集说小学一帙奉纳。幸领鄙意非偶然也。
与朱老卿(丙午二月二十一日)
曾于朱朴归。奉一书。其免乔沈否。近日事如何。寻绎旧书。日有新知否。勉勉无敢惰。徐徐无欲速。此实看书之正法也。此汩没忧苦。书册之功。几乎全废。光阴易失。精力益衰。凛然自惧。将无以见朋友也。未有更奉之期。临风驰想。只此。○刊书有绪否。刊书非难。校书为难。古人比之于扫尘之难尽矣。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29H 页
与朱老卿(乙卯八月十一日)
满纸缕缕。令人感戢。此始谓必死于道路。幸而得税。然其时困㞃之状。何可尽说。此后事诚有不可知者。亦莫非命也奈何。所可叹者。知旧之人。见小利害。便失所守。不知改头换面之为耻。甚为寒心也。此间炎瘴之苦。固不足言。而诬人附势之俗。不忍正视耳。崔生极可怜。托人以问者几一月。而尚未见答。真所谓存没苍茫者。闵台兄弟相继削黜。憸人之报复一至此哉。千万何能尽说。只此。
答朱老卿
左右服制。当以伊川先生所撰太中公家传为据。家传曰。男六人。长曰应昌。次曰天锡。皆幼亡。次曰颢。先公五年卒。次颐也。次韩奴。次蛮奴。皆幼亡。其下又曰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29L 页
年八十丧长子。指明道也。明道之兄。虽有应昌,天锡而皆幼亡。故明道得为长子也。据此则左右虽有幼亡之兄。而左右之为长子无疑矣。既为长子而继祖之统。则岂可曰体而不正。而何可不为长子服斩乎。盖凡所谓长子云者。皆以成人而言也。若在殇年则不得为长子。故家礼无斩衰之殇。此可见左右不当在四种之科矣。且所谓四种。以子而言。不为父而言。与来谕之意微不同。左右所遭。当以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之文为据。而论其为庶与不为庶而已。
与朱老卿,朴虎卿,张文炯(辛亥九月二十一日)
阻阔如此。无日不相念也。即日秋老风刚。佥尊各皆安善否。此三春以染疠为忧。三夏身患暑症。而仍以毒痢以送三秋。几何其不摧残以死也。日者所讲诸书。各能温寻否。若日忘一日。以至于无所(所下恐脱不字)忘。则与未曾讲者何异。无缘奉晤惟冀俱胜。不一。
答朱棐(乙卯)
心是一个虚灵底物事。故舍之则亡去。然惩于此而欲一切把捉。则转见躁扰而亡失尤甚。正当勿忘勿助。使此心虚閒时节渐多则思过半矣。大槩私欲恶念。却易驱除。而惟泛泛闲思虑乍往乍来者尤害心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九 第 230H 页
术。先贤最怕此物事。后学最当深念也。除是净扫一室。对案看书。则自可凑泊此心。而渐见虚閒消息也。须以此试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