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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五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五 第 x 页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五
 书
  
与孟休徵(胄瑞○甲寅十二月十八日)
一饷逢晤。甚慰岐路羁怀。即日旌棨临驻何处。此适闻白简已发。未知飘飘者竟何归耳。先表副急以呈。恭俟取舍尔。第朱子于伪党时所述文字。欲退其年月。而又以为不诚而不欲焉。惟节下知此而财处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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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孟休徵(乙卯三月二十八日)
东坡在惠州。记卓契顺语曰。惠州不在天上。今日得令监书而验矣。贱臣者有罪久逭。今日事亦晚矣。至于连累之祸。上及先贤。其所诬辱者。一皆荡秽。如受台兄弟又何说焉。惟此汉得以其兄弟为护法善神。罪虽重而命则好矣。只所谓法者。不如荆公之精神。此为可愧。好笑好笑。别纸谨唯命矣。恤义亦感领。有二封物。亟往怀德儿子处者。幸付信便亟传之。如何如何。累疾病深痼。前月几死者数矣。今幸少延。亦 圣上好生之仁。沾濡至此也。
答孟休徵(乙卯六月十六日)
五月十三日闰月廿三日惠书。并承于今月十日。其免浮沈幸矣。药饵荷荷。所蒙猥托。可以叨承。以助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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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而有禀订者。须至商示然后可以下笔矣。盖字数颇多。而只书于石之后面则仅如蝇头。其刻甚浅。即成磨漶。此非孝子久远之图也。今依朱子式削木为小样以呈。幸随石之广狭厚薄。依此样画纸为井间。填写为一通下送。则可即奉副耳。盖于大字两傍馀地及左右两隅及后面。周绕排写。则画大而刻深矣。草本中所签。皆惟命尔。臂痛方苦。不能一一。
答孟休徵(丁巳六月二十七日)
使至承书。并有别纸之谕。伴鵩之中。为之止睡累日也。颖功非惟土祟侵剥。亦闻涟也以此等事。咆勃益甚。而昌,祯心腹隔篱而在。恐被偷去。故久未果也。及来使至。仓卒运掔。尤不成貌样。山谷云七十老人。六月挥汗书字难能也。山谷尚云尔。则凡人无惑其如此也。礼书承示感幸。如得此数十册。早晚翻阅。可以乐饥。而第时论如许。恐将虚抛大惠也。嘉贶领谢。药材尤荷。但怪世人皆欲杀之。而执事独欲生之。无乃近于拂人情耶。好笑。书札搜探。此亦闻之矣。章子厚之欲杀了翁。谋夺尊尧录矣。今愚则本无此等书。只吊慰书数百度而已。渠辈取见。可谓无味矣。然任渠如何而已。所下书封。显有拆动之迹。而又来者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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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故不敢他及。
答孟休徵
别纸谨悉。当时所与伯宗书。不料其猥彻高听也。第其所引朱子说。只说谪人不辞他人周恤之意而已。岂敢谓今人有动于祸福者耶。设或有之。非所以出于鄙口者也。况于执事之所尝秉正抑强。竟被弹射。而蹭蹬下邑者。则叹仰之不暇。谁敢以此等说儗耶。千万不然也。抑所谓防纳之嫌则果有是意焉。盖今日事。虽不可正谓防纳。而谓之疑似则诚然矣。若于疑似者而放过。则骎骎渐渍而将至于无不为。故敢有是说于伯宗。是亦力量不足畏怯然也。正如身无御虎之力者。外固樊篱之意也。至于丹山李友则其事体自别。虽是同气之间。犹避瓜田之嫌。正执事所谓韦陆事也。大抵是物也。来自晋阳。则虽是执事所周旋。是季羽事。执事有何一毫之不安也。从此绝无物我之嫌。一以诚意相孚。是区区之所心也。幸须谅察焉。
答柳兴之(浣○丁未腊月二十六日)
院褫传到惠札。不觉病眸之开也。此何足言哉。自夏至今。一疾沈绵。生意几乎尽矣。奈何奈何。改名之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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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悉。第尝考朱子实记。其子孙一字而叠用。或至三四用者甚多。中原文献之邦。恐不必以此为嫌也。未知如何。如必欲改之则温字正好矣。第观朱子之训。隐疾山川之外。何字不可名也。此言当深念也。况人能贵名。名不能贵人耶。
答金汝仁(以寿○戊戌八月十三日)
见书知侍奉之迪。慰泻无已。信后为况益佳否。此旅味日酸。不得奋飞。只觉两鬓之催耳。祇俟 上候平复。袖手而归。前时溪上之会。倘可复续。闻彼中失稔忒甚。卒岁之资。能得料理否。须以此事为急。而兼不辍看书。千万至望。仁里诸贤俱珍否。各传恋意。只此。
答金汝徵(以久)
玉山是信州地。有泉石之胜。朱子自临安大归。过玉山。信州宰司马䢍请先生讲论于学舍。○皆吾所句。所句本作分内。○以程珙起而请之文见之。则似非挟册而讲讨也。如何如何。
答李若水(憕○丙辰除日)
此时此地。远书忽至。事出望外。欣荷无已。此姑得无死。不足为故人忧也。毛颖此地所无。承此优惠。可谓贫儿暴富也。闻兄以我不满于天得为言云。吾则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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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得素厚。故责望不浅。尊兄之意。反不归于薄耶。恨不得相对而一笑也。所欲言者。远书不能一一。
答李若水(己未三月十七日)
昨因延日便。承拜前月廿四日惠书。始审有哭殇之惨。而所关绝异凡儿。是何忠定公功德。被人者至矣。子孙不蒙其泽耶。累亦数日前随来曾孙。忽然夭折。手自缠束。草殡于道侧。韩文公至恸。岂谓今日亲自当之耶。时事非所敢知。人或有言者。辄掩耳而已。只有一事在心。他日九原。兄与吉甫必相扬眉争辨。弟当傍观抵掌窃笑也。第闻兄甚强健。恐无其日也。
答李沛然(商雨○乙卯五月十九日)
积有恋想。忽此承书。慰写之私。何可胜说。示谕之意。尤荷见爱之深也。第无左徒之忠。自不作沅湘之怨。惟是风土甚恶。实是罪人所居。一朝摧残则便无一事耳。别纸钦仰德义。不觉向风而纳拜也。盖久矣此事之寂寥也。数百年来。经几守宰。而始发于今日耶。第时事多虞。恐不能卒就。幸亟举缛仪如何。严户长墓祭。益是稀阔之盛事。然当止于视篆之日。若置数顷田以为资。则可保久远而不替矣。馀病不一一。
答李乐而(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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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墓同在一山之内。每于节祀。宗子逐位行祀。则日势自晚。且有疲懈失敬之患。一二位宗子行之。诸位则诸孙分祭。祝以某使某昭告。未知如何。
是。
 墓祭立祭厅。值有雨雪。先代同冈者。一时同祭于祭厅。未知如何。
鄙家先陇立祭厅。盖亦为此。
答柳子寿(亿)
 为人后者。为本生父母不杖期。而或有杖小杖者。此亦有据否。
小杖之说。无所据矣。
 为人后者。本生父母小祥前。出入服色如何。
本生亲丧出入服色。据礼则当与诸父无异。而世俗所用略不同。恐亦无妨也。
 旁亲无负版辟领衰。出于杨仪。而今世或用之或去之。何者为得。
据仪礼则虽缌皆不去负版辟领。而家礼至大功始去之。恐当以家礼为正。
 最长房有私亲神主。则递迁神主以西上之例。排著于一室。未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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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如来示。
 服制。为嫡孙若曾玄孙。当为后者之妻小功。而图则曾玄孙妻无服。姑嫁大功。而图则小功。祖姑嫁小功。而图则无服。从姊妹嫁小功。而图则缌。姊妹嫁大功。而杨注则期。是皆误处耶。
家礼图与本注异者。非特服制。而姊妹嫁当降大功。而朱子说或有与杨注同。有不敢知者耶。
 卒哭明日祔祭毕。新旧神主各还故处。大祥祭后即祔于祖龛。东边西向。吉祭前一日。告迁于祠堂。仍为改题。厥明行合祭于厅事。而后递迁耶。
丧礼备要论之详矣。
 祖先生辰行茶礼。退溪以非礼答人。然则废之乎。
退溪则断以为非礼。而古人礼书。有生既有庆。没宁可忘之文。此则行礼者。审于取舍可也。
 子孙生辰行茶礼。未知如何。朱子以生日行祢祭。然则行之可乎。
子孙生辰。行事于祠堂。恐或烦渎也。朱子生日适在九月。故以是日行祢祭。不可援此以为例也。
 男子神主陷中。必书行第欤。
男子行第。未知通一族而数之耶。只从有服之亲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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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之耶。遍考诸书而无可据之文。问于人而亦无能言者。不敢质言。
 妇人神主陷中。必书名字欤。
妇人神主陷中书名字。自有家礼之文。何可违也。
 妇人神主不书某郡。而铭旌则书之。何义。
家礼于神主铭旌。皆不书郡。
 遣奠永诀终天一句。旁亲则改以他语云。愿闻之。
旁亲遣奠。或改永诀终天为从此永诀。未知何如。不敢质言。
 时祭设馔图蔬三品。即问解所谓沈菜熟菜醋菜。而脯三品醢三品。其义何如。
时祭脯三品。或脯或脩或鱼脯。可备三品之数耶。醢则鱼醢食醢肉醢。亦可备其三品之数耶。
 父在母祭。无执事则子不可读父名于母前如何。
或只书夫而不称姓名无妨耶。不敢质言。
 父在母祭。父或有故不参。则祝文不必用耶。
父虽有故。其摄者当以父名为主。
 祖父母忌日。兄弟或以逮事而哭。或以不逮事而不哭。似为未安。勿论逮事与不逮事。并哭如何。
礼文既如此。变通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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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服条。虽无哭再拜之文。而从俗因朝奠设馔。则五服之人各服其服。入就位哭再拜行礼何如。成服后相吊如仪云者。其仪何如。
既曰朝奠则何可不拜。家礼既曰相吊如仪。朱子时必有其仪。而今不可考耳。世俗男女相向跪哭。依此行之。亦无所妨耶。
 除服时就位立哭。然后出而除之。更有入哭或拜哭之节耶。既设位则似有再拜之礼。何以为之。
除服时复入哭拜哭之节。未有考。
 三年内祭馔当右设。而虞祭右饭左羹。乃左设也。然则朝夕上食右设。而虞后大祭左设如何。
虞祭以神事之。故左设。虞后朝夕上食。还以事生之礼事之。故复为右设。
 翣扇士当用二。而世或有用四者如何。
翣扇士之用四。恐是僭也。
 问解曰妇称显舅。弟称显兄。又曰古人于兄称府君。卑幼则否云云。今于诸父诸兄则称显伯考府君显兄府君。于诸弟诸侄则称亡弟某亡侄某如何。今礼家所称。愿闻其详。
当如来示。但因同春闻之。则郑愚伏于子神主。称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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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称名。同春于子丧亦然。未知有所考耶。
 问解祔葬先茔祝辞云。今为孙某官某。营建宅兆。今为孙之孙字。以祖先之孙看耶。
今为孙之孙。正从祖先而言也。
答柳子寿
亲尽祧主。误来于最长房已死之后。而更无次长房。则埋安于其墓所矣。
亲尽祖埋安时。何可无告辞耶。家礼大祥章云亲皆已尽。则祝板云云告毕。埋于两阶之间。所谓云云。即告辞也。
继祖之小宗绝嗣。则其祖之神主。当祔于继高祖之宗。而其高祖已祧则不得已埋安矣。其父之神主。当祔于继曾祖之宗矣。外孙奉祀。朱子斥之。以为神不享非族之祀。何敢违乎。
父亡母在者。其父入庙时。当祧出其父亲尽之祖矣。此则不问大小宗而皆如此矣。安有小宗以母在之故。而乃奉大宗所祧之祖耶。若是则其祧主傍题当以母名书之耶。庶曾祖姑云者。是曾祖之庶妹也。此非继祢之宗所当知也。
子侄祔于主人之父。主人之拜跪于其下。为其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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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为子侄也。何害焉。
迁主之埋。家礼上下文。果不同矣。朱子尝曰只得如伊川说。埋于两阶之间而已。某家庙中亦如此。又曰今人家庙亦安有所谓两阶。但择净处埋之可也。思之不若埋于始祖墓边缘。无个始祖墓。所以难处。只得如此。又曰礼记藏于两阶间。今不得已只埋于墓所。观此数说则家礼上下文不同之意可知矣。盖欲使人自择之矣。
头巾。非家礼以前所有。难可奉答。耳掩尤俗而非礼家所知。
斩衰不缉云者。只据衰而言。未闻他服皆不缉也。
小祥服制。家礼未备处。备要参以古礼而补之。可考也。布绞带。裁布如三重四股云者。甚怪。未知何人说耶。
葛绖之粗皮练皮。未有所考。但练皮光洁明鲜。恐非丧服所宜也。服问疏所谓练葛带者。盖谓练时所用之葛带也。非谓练熟之葛也。
丧祭尚右。吉祭尚左。故祝之所立。有左右之异者以此。阴阳之说。来示然矣。
家礼时祭条。妻以下于阶下。所谓阶。正寝之阶也。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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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阶下。而其夫亦立于阶下而行礼。有何不可乎。
答柳子寿
 先降后参云云
家礼集览愚意以下极分明。北溪之说恐难从也。更考如何。
 设茅沙云云
时祭条。降神。茅沙在香案前。祭酒茅沙在逐位前。无可疑贰者。忌祭茅沙。当并在香案前。其左其右。恐无甚分别。
 醯醢切肉云云
字从㐬者。是醋水也。从右者。是以鱼和盐也。凡以鱼和盐者皆名为醢。不独食醢也。家礼时祭具馔条。无所谓切肉者。而祭始祖条有所谓切肉者。此则当炙以献于再献者也。来谕所谓切肉。未知指何物而言耶。若是脯脩等则当依家礼与醢相间矣。
 慰人兄弟亡启状云云
行第。先师在时未及质问。尝以问朴掌令和叔。而亦未晓然于心也。若是同父母兄弟。则不应有八十九十之称。或是限同堂限缌麻。皆未可知。未知而称之似未安。只称伯仲叔季。未知如何。于兄弟称府君。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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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
 小祥依备要冠及中衣衰裳以练为之。去首绖负版辟领衰。而腰绖绞带。以熟麻为之耶。
小祥冠衣皆练。则腰绖绞带亦当用熟麻。而但疑礼问解葛绖用粗皮之问。答以疑用粗皮。据此则腰绖绞带。不必用熟麻矣。然备要腰绖注。既云顈或熟麻亦可。则用以熟麻可也。
 备要云腰绖用葛则绞带亦当用布。用布云者。缝合如齐衰带耶。抑裁破绞之如三重四股之制耶。人家绞带。或用麻或用布。好礼之家何以行之也。
绞带之或用布或用麻。俱无不可。好礼之家亦无一定之规矣。所谓用布者。以布缝合之谓也。未闻裁破绞之之制也。
答李新之(鼎华○丁巳)
 三年之丧。练时衣裳制如大功。以此观之。似当缉边。未知礼有此论否。且腰首绖。亦降杀从大功耶。
父母丧。练时衣裳制如大功衰服者。见于备要图式。而家礼仪礼皆无斩衰缉边之文。岂因仪礼练用大功布之文而然耶。若于小祥缉边则更无斩衰终三年之意。未知如何。首绖于练直去之。宁复有降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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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腰绖仪礼有用葛之文。而家礼则不言。或变或不变。俱不为无据也。如何如何。○所谓制如大功者。岂以小祥去负版辟领。如大功之制故云耶。若以缉边为言则当曰制如齐衰。何必越齐衰而言大功也。
 备要小祥腰绖条。丘氏用古礼意腰绖以葛为之。间传及图式葛带三重四股。然则制如绞带耶。
葛带三重四股者。初以麻合而成一单股者为一重。以此一重合之为二重。又以此二重者合之为三重也。然则自成四股矣。
 虞以后倚杖于室外阶下门外云者。只言其祭时耶。朝夕上食及受吊时则其可杖之耶。
虞杖既倚于室外。则此后朝夕馈食。恐亦当如是矣。然自此不复杖则恐更无用杖终丧之意。惟当祭时。不敢杖而已。
答李实之(增华)
积阻之中。获此问书。慰幸不可言。惟不及栗谷别集去板事何也。岂尊叔父丈未曾说及耶。韩子刚状草。其来已久。丧病连仍。未暇及此。可叹。苍愚二字。第问于知者以示如何。相见无期。所欲言者。难形诸纸面耳。病倩不宣。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五 第 126H 页
答徐子华(文淑)
并有丧。常持重服。此礼家之大经也。然斩衰练后则亦当有变礼。记间传曰男子重首。妇人重带。斩衰既卒哭。遭齐衰。轻者包重者特。疏曰男子轻要。得著齐衰带而兼包斩衰之带。妇人轻首。得著齐衰绖而兼包斩衰绖。男子重首。特留斩衰之绖。妇人重要。特留斩衰之带。盖古礼卒哭有变服之节。今当以小祥准古之卒哭而行之也。夫并有丧。虽常持重。而男子要带妇人首绖则当兼服轻服之带与绖也。如此则诸说之异同。皆无所窒碍。第今世无有行此者。则或恐骇俗也。
答金久荣
国恤葬前。私家祭祀。先贤之说亦多异同。弊宗则依退溪说墓祭略行(行下恐脱于字)墓下斋室。(所谓略行者。单献不读祝不祭土神也。但退溪说以为当设素馔。然若老先生说则以为死者自虞祭以后。则便以神道事之。故虽丧中。死者自虞当用常馔。据此则退溪素馔之说。合有更商量也。)
栗谷所答牛溪说及牛溪所自录一款。并录呈。幸须考證如何。但栗谷所谓无缞服一款。有未详者矣。
  栗谷答牛溪书
 卒哭前祭祀可行与否。无礼文可考。前日悤卒报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五 第 126L 页
答。更思之。多有未稳。可愧。忌墓祭虽无分别。但忌祭一年一度。其日恝然无事。是所不忍也。墓祭则卒哭后亦有节日。故不必行也。如某则卒哭前。忌墓两祭俱废矣。如兄则无缞服。略设一奠。不备殷礼无妨也。○卒哭前朔望参则非祭礼也。依常例行之何妨。○节祀。略设奠于墓前无妨。○卒哭后。时祭当依常例。
国丧未葬前。私家窆葬。既无禁令。未有难行之义。而但葬后虞卒哭。便是殷祭。亦甚拘碍者。如欲略设则不成虞卒哭。当依礼记所谓既葬而不报虞之文。退行于国丧卒哭之后似当。而亦不敢质言矣。
练祥之祭。曾见慎独斋先生退行于国丧卒哭之后。而忌日则略设行之矣。
禫祭若过当禫之月。则仍废不行矣。
三年之内。迁葬者朝夕上食。当行于柩前。或行于几筵。未有明文。两设或无妨耶。不敢质言矣。
与金久荣(辛亥四月十九日)
顷者闻讣之日。即修吊书。令儿辈传上矣。今承哀书。无见领语。不知原书滞于何处也。不敏之咎。无以自逃矣。讼恨何极。玆承襄奉之期不远。伏想孝思益复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五 第 127H 页
号慕矣。今年罄匮之状。何待示谕。自困涸辙。不得相助。伤叹而已。孙儿辈作书请粜之谕。恩津才自请得。永同渠辈全无分。且儿辈以家内染疠。长者方在救病中。不通人事。次者从其祖母在于公州榆谷。成败间不得如命。尤恨尤恨。所询遣奠。家礼本注之意若柩自他所归则不设。至家引发时方设也。今自寓殡处仍为行丧向葬所。则何可不设而因阙此礼乎。卒哭云云。须考于礼记檀弓变而之吉祭注。似略有可据者矣。然今若以永窆例行事题主。三虞既如常例。则恐不当独于卒哭以变礼处之也。网巾不见于家礼已上。其制盖出于 皇明之朝。从俗著之亦得。不著亦得矣。凡此数条。更问于知礼者行之如何。
答尹君则(宪卿○丁巳十月二十四日)
晦翁先生云岭海之外不落莫矣。于今亲见之矣。况得好同人相伴。不落莫中尤不落莫矣。自此至彼。不翅数千里而远。未知手札自何而来。宛然亲面目矣。此病剧将死矣。尚何所言。关西素称繁华。故有纸末所书。幸毋曰何以是相疑也。○十年湖海一身轻。归对黎涡却有情。世路无如人欲险。几人到此误平生。此晦翁先生诗。盖指胡澹庵也。
答尹君则(丁卯十月二十日)
千里外二札。一并照眼。此可为山中之一故事。欣慰不可言。闵伻典还。惟看事实之如何。晦翁临没。戒诸生惟直之一字而已。所须笔迹。深荷不鄙。只八十老翁。岂近笔砚时节。然盛意不敢终孤。牵率略副。覆瓿可矣。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五 第 127L 页
答尹善伯(东鸣○乙卯十月四日)
即自打愚传到前月五日惠书。满纸缕缕。无非所以警发老懒者。幸甚幸甚。且念目今法门衰败。人怀焚坑之惧。其中朱夫子之道益见弃斥。而贤者能不慑不恐。能以此事自勉。岂斯文之运。将不至全丧耶。不胜钦叹之至。二先生年谱。读之诚好。然岂初学之所当先者。读书次序。近思录及击蒙要诀详之。依此读去。庶不差谬。读书之法。只是耐烦为难。故朱夫子数数警诲于后学矣。然亦须于窒碍处姑置之。别换他条看去。则自有相说而解者。最忌穷思强索。易致气损而意阑也。此不可不戒也。此入此栫棘。静寂无冗。初来可以读书矣。自八月土疾忽发。势将难久于世矣。命也奈何。只此。
答尹善伯(戊午三月一日)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五 第 128H 页
曾承问慰之书。哀感良深。只坐无便。久稽修谢。玆又拜前月十五日垂帖。甚慰恋思之怀也。只所以称道之辞。极有非浅陋之所敢闻。令人皇愧也。若其策勉之语则实君子爱人之意也。敢不服膺。第质本偏驳。年又衰颓。兼且麋鹿之命。悬在庖厨。意思常若头粘颈上。只得无闻而死耳。只悔从前孤负可惜光阴也。来纸冒昧染还。不韪之罪难逭也。良饵以御海瘴之侵。甚知至意。馀祝益懋学业。以慰士友之望。尊丈前答书检纳幸甚。尊表德善伯云者。是否后便示之。
答闵子尹(任重○庚戌四月十八日)
妄论不见挥斥。还赐枉答。称许太过。还增愧悚。亦以见吾友择荛受箴之盛心也。率是以往。将天下之善皆归之矣。岂独瞽说之进于前哉。此兀然孤居。傍无强辅。只为小人之归而已矣。一鱼远想江湖风致。甚有春岸之兴耳。只此。
答闵子尹(乙卯至月六日)
来书深慰。每念子尹坐在荆棘丛中。卧起无乐也。未知能与嘿嘿自守。终保孤根耶。杜门看书。义理浸灌。正不为无乐也。今日相勉。岂外是哉。此虽死生在前。亦不废佔毕之功尔。相见无期。岁寒自爱。卧倩只此。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五 第 128L 页
答李周卿(志奭)
 父率子往妇家成礼后。不见新妇。问解已有定论。固当遵行。而但妇家远在。于归未易。拘于情理。必欲相见。则妇当执贽而四拜耶。抑只行单拜。而执贽四拜则以俟于归之时耶。
既执贽而见则行四拜。礼。何疑耶。
 家礼妇见于诸尊长条下小注。同居有尊于舅姑者。则舅姑以妇见于其室。如见舅姑之礼。此即指夫之祖父母而言也。新妇之先见舅姑。次见祖父母无可疑也。或曰祖父母事体莫严。岂可以诸尊长混同泛称耶。此尊长指旁亲尊于舅姑者而言。此二说何者为是欤。
既曰同居有尊于舅姑者。则舅姑以妇见于其室。如见舅姑之礼。据此则其先见舅姑。而次见祖父母可知矣。其上条先有见舅姑之礼。其下有诸尊长之文。此所谓尊于舅姑者。其为夫之祖父母可知矣。舅姑既没则妇入庙行奠采礼。其祝辞曰来妇某氏。敢见云。
 远地醮子者。昏书月日。当书以发行日耶。书以纳币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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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告之以直信之义观之。则从遣书之日而书之似当。
 节日墓祭。不能遍行于当日。则退行于翌日。曾已闻命矣。尝见人家或有前期行于先墓。以及于当日。而祭考妣墓者。若于当日先行先墓。而日力不足。不能遍行。以次退行于翌日。则事势固然。少无所嫌。而此则不然。于先墓则用他日。于考墓则用正日。似不无厚薄亲疏之嫌。如何。
家礼小注。朱子有前期行祭之说。又小注有一日祭其曾祖。馀子孙与祭。次日令次位子孙自祭其祖及父之文。据此两条而参商之。则或先或后。恐皆无妨。
答金长城(汝南)
母丧改葬父。其所著之服。人家多以此为疑。甲者则以为以轻重言之则母之齐衰。重于父之缌麻。当服齐衰以葬。乙者则以为缌麻虽轻。是父未葬之服。又是斩衰之馀。当服缌麻。二说相持。莫能归一。此在行礼者所择之如何耳。顷年从兄之丧则从乙者说以缌麻将事。至母虞然后服齐衰。亦未知果得礼意否也。主人既服缌麻则馀有服者之吊服。从可知矣。
丧服小记所谓先葬者不虞祔者。谓今日葬母。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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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父也。今若同时下棺。则当于是日。先行改葬父虞于墓所。即行母虞。不待还家告改葬之后也。
家礼奉玄纁置柩旁云者。以旁字观之则似是置于柩与灰隔之间也。然柩旁上下。既下翣扇。则玄与纁难于分上下连置。似当相叠下之矣。俗礼之置于柩上东旁者。古礼然也。非后世所创。(家礼既曰柩旁则置左右两旁。恐亦无妨。更详之。)
祠堂若太远。朝祖之礼。似当废之矣。
 所询疑礼。自揣愚陋。何足以仰塞盛意。第不敢终孤。别录以上。须更问于知礼者以行如何。挽幅尤荷不陋。而只是某自有洪修撰封事以来。虽寻常书札。不敢辄与人酬酢。今未敢以此姓名。自露于斯沾之日。不敢承命。弥增悚仄。
答金晦伯(昱○甲辰七月二十一日)
承悉多少示意。不胜悯然之深也。此以石事略归湖上。昨者闻尼山侄之讣。旋即东还。哭泣之馀。宿疾重发。方且委顿耳。所询从母之夫遭其亲丧。此虽于吾为尊属。既是他族。则似无冒哀相吊之义。古礼所谓虽邻不往之训。似难违矣。然既以不得已之故。我往其家。则彼自有相接之道。观彼所处而行之似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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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前馈奠时。无他人可以执事。则不得已主人亲之矣。然不见经据而妄论如此。深用皇悚。须更问于知礼之人如何。
答金晦伯(乙巳十二月十七日)
非意奉问。慰感无已。此仅仅支过耳。下询疑礼。此实难处。疑礼问解题主条。亦有所论。而无分明定论。盖不得已而妇人奉祀。而妇人奉祀。自非正礼。故如是矣。虽疏族取而为继。则都无窒碍矣。大本既失则末流无善处之道矣。第考问解如何。
答金晦伯(辛亥十二月二十九日)
所询铭旌之题。家礼既曰从夫实职。而尊先祖考是别坐。则当以恭人书之无疑矣。魂帛初设时。只曰置倚前。此则仪节之文。亦只如此。至朝祖时。家礼始言以箱奉魂帛。据此则已前将只以帛置于倚前耶。未可知也。丧人虽在寓所。人若为吊丧而来。则何可不受吊也。曾子之门人闻其亲丧于曾子之门。曾子使哭于其次而吊之。在旅次犹然。况于避寓之所乎。祖父母服中。以粗布衣为出入时所著。笠则未知当用何制。或用布裹笠而微黑之。此亦不悖于礼否。凡此等。无明文处。从俗或无妨矣。
答金晦伯(壬子正月十四日)
获奉来书。知襄奉之日已卜。甚慰甚慰。渴葬之说。载在于经。古亦有先期而径葬者矣。但古人之渴葬则必有大不得已者。必不如今日术家之说也。未知如何。君子行礼。众人之所观瞻。此不可不虑也。又朱夫子过期不葬。此虽违于礼。而自与径葬者有异。盖人死而哀。离其家故也。幸更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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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金晦伯(癸丑九月二十五日)
所询疑礼。亦已后时矣。然当其两丧相并之时。则以外丧为主。若先后行礼之时。则各服其服似可矣。灵座若无遗衣则阙之而已。此不须问也。
与金晦伯(己未)
元城所谓死无难者。即是眼前事。然知之已熟。何足烦故人相悯也。斩伐之馀。世道当益变灭。惟冀与同志杜门读书。明知力行。以不负天畀之懿。则如愚者亦可以瞑目矣。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惟吾友念之。聊此为诀。不宣。
答金晦伯(丁卯四月十六日)
承知入深畏约。奉虑无已。罗疏虽极口诬辱。自为称快。而然吾所执则春秋之义也。朱子之道也。彼诬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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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甚。而光华愈多矣。时辈以罗,成为先锋。恰如鑴,积以都,郭为先锋规例也。虽自谓非。其来历。何可讳也。
答金晦伯
 按问解则祔祭后似著布网巾。可遵行否。
丧人著网巾。人人来问。而所谓网巾者。始见于 明朝。而家礼以上所未言。然世人或有以布为之而著之者。从俗亦或一道耶。未敢质言。
 丧中祭先之礼。考之问解。则卒哭后当行节祀及忌祭无疑。然朱子曰奠献之礼。亦行不得。是铺排酒食仪物之类后。主祭者去拜。据此则似无参神降神之节。未知何如。若使轻服及已除服者行之。犹遵栗谷之言只一献耶。既行节祀忌祭。则朔望参礼亦似可行。而不为并言何也。参礼若行之则先于祠堂而后于几筵耶。祠堂诸位神主中有卑于新主之位。则先祀卑位似未安。如何则得礼之中。而且无可使行之人而丧人自为。则所著服及巾带。一遵沙溪先生所论而行之欤。
丧中行祀于祖先时。据朱子说则当使人布排酒食之物。而主祭者去拜而已。然则参神降神前后节目。似当使人行之。既行忌祭则朔望参礼。何可不行。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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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后殡。此无可疑矣。祠中虽有卑于新亡者。然既统于尊者。则似无所嫌矣。丧人入祠行礼。则当著墨衰头巾。今无墨衰。当以出入时所著直领当之矣。
 朝夕哭。既无拜礼。至于小祥止朝夕哭后。又无晨昏展拜之文。丧人若居庐于墓侧。则练后不哭不拜于墓所。于情礼有所不忍。未知如何。
练后止朝夕哭。又无晨昏展拜之节。则是都无事也。故世人多有行之者。家礼虽无其文。而从俗恐无妨也。若于墓所则南轩先生常时亦哭。况于三年之内乎。
 
人于乱离中遭亲丧。苍黄不得成服。过数月后成服。犹且从闻丧追服人变除之节。计日月之数而退行练祥禫欤。
乱离中遭亲丧。虽未能即成其服。然其变之之节。当以亡日计而行之矣。
答金振甫(相玉)
 承重孙无后而夫妻俱没。则门长上言立后耶。夫亡而妻独存。则祭祀妻可以初献耶。祝文何以为书。若有众子若孙。则亦可代摄。祝文亦可书代摄者之名耶。承重之妻立嗣。则当有祧迁之主。承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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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妻未亡前。代数未尽。递迁未安。何以为之。
承重孙夫妻俱没。而门长上言则礼曹防启云。礼典立后。必两家父母呈状云云。此上言勿施何如云。则自 上或别判付云。情理切迫节兺许之如是则事成。或自 上循例依启则事不成矣。夫亡妻存而奉祀。此是变礼。家礼正衡有权行之文。而又断之曰妇人奉祀。终是非礼云云。则今之行礼者。于此有所权衡而取舍矣。庙中当祧之主。不可以主妇之存而不祧矣。顷年京里大家有此疑问。答之以国家不以 大王大妃方享臣民之养。而不祧 仁明二主。此岂非国家大典礼乎。此说似不为无据矣。
 妇人参祭时服色。何以则宜于古而不骇于俗耶。
妇人参祭时服色。当仿家礼为之矣。
 祭时出主。世无行者。相玉之家亦从俗久矣。今欲革旧。而宗族不我足也。仍旧如何。
据家礼则时祭忌祭朔参。无不出主。惟望日之行甚略。故不出主。其轻重之别如此。祭不出主。既知其非礼。则何可因循不改乎。
 家礼忌祭许著深衣。孤子当室。冠衣不纯采。况忌日用黑缘之衣乎。玉色亦非素白之色。而栗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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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著玉色团领何耶。
家礼忌祭无著深衣之文。栗谷之许著玉色。盖依家礼黪纱黪布之义。
 新物皆可荐。而菜果之贱。荐之恐繁。五谷之中只荐稻与小麦。恐略可荐之类。愿闻其数。古有荐麦之文。果是今所用小麦耶。
时新之物。凡乡俗所尚者。皆荐。五谷之正者。何可只荐稻麦耶。秀而直者谓之麦。其曲者谓之牟。
 新物随得辄荐。则虽非朔望。亦可开椟以献。一如参礼耶。单品之荐甚薄。而开椟重难。未知何如。
据家礼则俗节献以时食云耳。开椟有何重难耶。不开椟而荐享。无乃无谓耶。
 当祀齐戒之日。或遭外党妻党有服之丧。则其祭可废否。丧虽在外。而讣音忽至。则亦何以处之。
礼记曾子问篇。有鼎俎既陈。笾豆既设之问答。依此行废。则虽不中。亦不远矣。
 外党妻党服中。家庙朔望参。亦以素衣带行事耶。
以外党妻党之丧。素服入庙。似为未安。恐当变著吉服。而未敢质言。大槩此等变礼。栗谷据朱子说详著于击蒙要诀。可考而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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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祭前日致齐。亦可素衣带耶。著深衣。未知何如。
家礼忌祭齐戒条云如祭祢之仪。祭祢齐戒条云如时祭之仪。时祭齐戒条云沐浴更衣。然则似当变于常服。而不言何衣。不敢质言。
 坟墓修改。或石物竖立时。当具辞以告于所有事之墓。而若一麓有累代先墓。则可并告耶。既告墓则不告祠堂耶。抑告两处耶。告时只用酒果。无已太忽略耶。
有事于一墓而并告诸墓。未之前闻。家礼祠堂章告追赠条云只告所赠之龛。恐此为可据之證。告于祠堂。恐难杜撰。据家礼则追赠改题。何等大礼。而只设酒果。今于告墓。何独为太忽略耶。
 承重孙遭祖父母丧。则其母为主妇服三年。而其妻只服本服大功欤。其妻为主妇服三年欤。母与妻皆服三年欤。退溪曰曾孙为曾祖承重。而祖母或母在。则其祖母或母服重服。妻不得承重云云。沙溪曰罗尹之妻遭祖母丧。以其姑在。不欲服三年。吾反覆论之。终乃服之云云。两先生所论不同。当从何说。○承重曾玄孙遭曾高祖丧。而其母及祖母俱在。则其母及祖母各服本服。而其妻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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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三年欤。其妻只服本服大功。而其母及祖母传重为三年欤。妻及母祖母皆服三年欤。退溪曰孙妻曾孙妻俱在。则似孙妻服。二妻一在则在者服矣。沙溪曰孙妻曾孙妻亦皆服三年。所谓所从虽没也服。实是明證云云。两先生所论不同。当从何说。
一二条所问。大意略同。当以小记所从虽没也服为正。
答金君晦(守焕○壬戌元月二十四日)
岁序云初。思想俱新。忽奉耑书。如对面语。何等慰泻。第有滞介意思。君子胸襟。政不如是。自反无愧则何往而不自得哉。此一病支离。经冬涉春。生意消尽。几何而不摧残也。每羡后辈诸贤。年富力强。读书省己。日新一日。蛮貊可行。而顾此老拙。终于此而已。来谕所谓悲叹穷庐。实是先获语也。
答金君晦(甲子七夕日)
日者之临。病未说话。迄今茹恨。忽此书来。殊慰此心。惟是尹书。忘言已久。复此提起。可知多事矣。顷者金学士昌协来言。一番人因其书辞相贺。以为伪学自败。吾侪曩时若准按律之请。则还为无味矣。今来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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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如此。此可谓公共之论矣。第自古伪学。仍为逆党。况此汉已得越海招寇。指日犯阙题目者耶。可怕可怕。欲为痛辨四字。看来不觉寒粟。此岂戏语耶。虽是戏语。切勿出口。至祝至祝。
答金文季(益熞)
或人所后与本生亲。是大功之亲。则其丧当相为之三不食矣。当据此废三时上食矣。然老先生尝言丧中死者葬前则用蔬馔。自虞祭以下。当用常馔。盖自虞以后则以神事之故也。据此则今或人私亲死于所后葬后。则上所谓废三上食者。亦不必然。似当使无故者摄行之矣。
师服云云。岂贤者为同春兄而不欲赴前头会试耶。当时丧次。此兄再从孙宋炳宪问当娶妇否。余谓君服只是缌麻。虽葬前何可不娶乎。渠又曰缌服娶妻则已知之矣。吾既以师服之。将如何。余曰将欲行几月耶。渠云虽未能预定。姑期以期九月矣。余谓此事非干外人。若自量月数未尽之前。不饮酒不食肉。居处于外。一如子为父母心丧之制。则昏礼何可冒行乎。不然而只如缌小功服之后。无所变于常。而徒废此昏礼。则恐是半上落下之义也。未知渠终如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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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也。今赴举与否。正与此同。只在自量而处之而已。先贤议论。开录于后。
 程子曰祖父母丧。须是不赴举。今法虽无明文。为士者祖父母期服内。不当赴举。(今师服若准祖父母服期。则当遵程子说矣。)
 李晦叔问为长子三年及为伯叔兄弟。许赴举。不知赴举时。还吉服耶。朱子答曰此等事。只得遵朝廷法令。若心自不安。不欲赴举则勿行可也。(今师服若准伯叔父兄弟服期。则亦当如朱子说矣。)
  凡祭与昏礼之废。以葬前为限者。其葬事蹉过月数。则不可等待。故老先生尝言当以三月为限。过限则虽未葬而昏与祭。亦可行之云矣。
答赵正卿(匡汉○甲寅十月二十一日)
别后书。深慰恋思。吾只如昨耳。旌门等差。此私家之意也。自朝家言之则似不然矣。第观 教旨长短则可知耳。然亦禀于可禀处而行之也。只此。
答赵正卿(甲寅十二月十五日)
来书良慰。此两月慑处。 严命尚不下。方在镇川之僧舍。席藁祇伏耳。窃闻卒哭后台启将发。从此远谪则将作梦中人矣。若过磨天。得寻文烈公遗躅。则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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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小事也。
答赵正卿(乙卯三月八日)
行到铁岭。追想文烈公先生徒步跋履时。为之慨然。今见书示。一倍怆叹。俯仰今古。如斯而已。吉州人即来相见。为请祠记。许之而未暇也。此危症才歇。而相续发作者有之。然一死之外。复有何事。
答赵正卿(乙卯十月二十五日)
昔者逢别。讫玆依依。书到此际。何慰如之。彼诬之罔极。曾已料(料下恐脱)风吹草动。其势然矣。奈何奈何。闻欲辨明。康节诗所谓施为欲作千匀弩。磨砺当如百鍊金者。正可思也。
答赵正卿(丙辰四月二十七日)
初七书。自何来传。备悉多少委示。足以破愁。此望后添得痁疾。近死气力。益复危缀。其在此世。知无多日矣。彼中事正是曩事复作矣。曩时缵男,闵𦸂势焰熏灼。其徒藉以蹻蹻。遂使丑秽之人。滥厕俎豆之列。神人之愤极矣。幸而 仁孝两朝士论得行。卒举汰正。名位俱得矣。玆者缵男馀孽乘时陆梁。莫之谁何。此亦时运所关。奈何奈何。然缵男之时则去栗,牛诸贤之世未远也。人伦尚明。士气犹存。一脉正论。自能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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拄。故五者翁金丈以眇然孤踪。犹能与彼徒相抗。卒至于大正厥事矣。今则夷狄乱华。大体翻覆。而天理人心。因循颓败。遂以苟且无事。为当然之则。故如此小事。尚此依违前却。首鼠两端。此自然之势耳。无足怪者。惟先先生遗风馀韵。愈久不沬。惟后人之守而勿失。是所愿望。他尚何言。卧倩只此。
答赵正卿(丙辰七月三十日)
见书知安。殊慰殊慰。此中事不须言也。惟沃儒之祸。言之痛心。恨无一金堂长也。今番呈文。不举郭诗非斥程夫子一款云。信否。文元先生之请去郭祠。专出于此。而反问齿决可乎。月来存没。不得以时闻。切可念也。然在诸钦则荣亦多矣。须频候月来可也。
答赵正卿(丁巳十月二十八日)
庾琴二生至见书。又详闻近况。殊慰恋思。五者翁传当补当改者。一依来示。此间新得痔漏之症。㱡㱡度日。此外无可言者。闻峡中稍熟。得免苔鼎之忧耶。豆粥温突。足可观书。幸无放过。此外则铁瓮事。绝不挂口幸甚。卧倩只此。
答赵正卿(己未正月十四日)
来书缕缕。读来心醒。此中事何足问。只疾病侵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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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不远。恭俟符到而已。新滩事。可惜其不避近腻之嫌也。渠曾有书来问。已以鄙见答去。盖不出来示之意也。然此则小事。时事如此。而无人效忠如重峰老先生。中夜抚躬。徒有慨叹而已。
答郑混源(涖○癸丑九月)
书到知安。殊慰此心。闵家事归宿于门长。门长纳招时。须善为说辞。然后庶可善出场矣。窃伏闻 圣上榻前所教。则以为宋某则无所干涉云。此欲辨脱贱臣。而专罪闵家也。其实当初高生晦以曾闻于我者。质于朴进善。而朴进善以朱子说證成我言。其实自初至终。皆是我为之主也。昨见朴进善疏草。亦以我为本根。今为门长。亦当从实纳招为可矣。此事须续续见示如何。
答郑混源(乙卯五月)
自闻仁弘之说复起。不胜痛愤。意谓若不获明辨。左右必拂衣而归。不欲与此人辈比肩也。即拜褫中书。知此事尚未出场。未知何以为心耶。此中事不须问。生则生死则死而已。只如此而已耳。惟是(缺)国之忧则孤衷耿耿。九死而不泯矣。只此。
与郑混源(乙卯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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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圣称大圣以进以礼退以义。朱子释之曰三辞而进。一揖而退。又朱子一生所执。惟难进易退四个字。时君亦以此褒美之。今者其人非斥朱子。而一切反此四字。大小相师。虽推之使去而不去。或乃叛去父兄师友。谄附其人。此风已成。甚可寒心。前日来书。执先诬有欲去之意。甚令人神醒。以为先辈风彩。独在于左右也。第未知将一番讼冤。被罪而去耶。抑将拂衣径归。不与渠辈相接耶。切欲闻之矣。曾托一少友录送郑介清己丑事矣。恐或未传。复此申奉矣。此中事。何须问而知也。第感至意也。别纸尤荷尤荷。只此。
  
别纸
全罗监司洪汝谆状启。以郑介清与逆贼游山之说。传播道内之故。盘问罗州一乡。则座首柳泼,乡校堂长辛彭年等。皆报以的实。(以上状启措语)台谏请拿鞫。 上即允之。介清供辞曰。臣前为校正郎厅时。与逆贼数日同坐。相见而已。前后绝无相通之分云云。自 上下介清与逆贼书一张。其书有曰见道分明。当世惟尊兄一人而已。仍传曰其书所谓道者。何道也。严鞫以问。前后绝无相通之说。无已欺罔乎。遂 命刑讯一次。定配北道。又 命词臣将介清所著排节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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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条攻辨。榜示列邑乡校。以正士习。
介清本僧人也。与同伴僧天然。同处朴思庵书堂。思庵爱二僧明敏。亲授以书。既而思庵劝二僧还俗。天然不听。介清即长发。仍从思庵不去。思庵养育如子。后思庵为李泼所斥退归乡里。介清遂叛思庵而附泼等。泼等极力吹嘘。卒至授官。余尝遇介清而问曰。君不尝事思庵乎。恩义其可忘乎。介清曰思庵家书册甚多。故某为是往来而已。别无恩义矣。余恶其无状。不与之言。(右文元先生说)
先生又言天然于思庵。终始不去。逢人辄言介清反覆之态而唾鄙之云。 反正初。先生上疏请毁介清之祠。 孝宗朝同春之启。盖述先生疏意也。此于先大爷。未有所干涉。而群小乘时诬蔑如此。可胜痛哉。
答郑混源(乙卯八月)
曾仍兴海见惠书。即修答。仍恳其亟传矣。今于青便臶承缕缕之示。且知浩然而归。非但快适之可想。其义正理得。足以砺世警俗。则所关亦不细矣。钦叹钦叹。此棘城幽深。绝无外挠。得阅古书。仍想江界先矩。其所以忘忧者。同一揆矣。青邮去就。如来示固便。而第虑既已内迁之后。偪侧于众咻之间。必有所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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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亦未保彼之相容。毋论义理。只以利害言之。似非十全。只在饮水者知冷煖耳。所欲言者。不敢尽。只希默会。松江拜左相月日。考示如何。脚眉之谤备悉矣。然负此叛逆之名者。此何足为谤耶。胡不观于观海者乎。好笑好笑。
答郑混源(乙卯八月)
才付复书于青邮。即自兴海传到前月行中书。又甚慰豁也。人于义利。判得取舍。则仰不愧俯不怍。心中自浩然矣。孟子开口便说此道理。然古今多少人。知之者盖鲜矣。况望其有行之者耶。自闻贤者去就分明。甚庆吾党之有人也。别纸前幅所遗。故谨此追奉耳。此所患日加。死而已。何足叹乎。
  别纸
介清祠毁去曲折。前幅忘报可叹。其时文元先生上疏回启后。其中要道急务。因循未行者尚多。况此乡曲微细事。只成抛置者无怪也。 孝宗大王朝同春复申先生说请毁之。则即赐允许而施行。其时事实。当录在政院。而今日考出无路矣。同春本家必有载录文字。试令青岩专人问于宋炳文兄弟如何。
与郑混源(丁巳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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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想僻处桑乡。俯仰无怍。恨不得一叩荆扉。道语古昔也。今又闻转入深处。不欲见不当见之人。此在人情自有所不能已者矣。尝记朱先生记刘子驹见熙丰故家子弟。辄引避。尝南游衡岳。为之委访。盖世降俗末。人心陷溺。虽二帝之死北。犹以为薄物细故而捐之。朱先生之表出子驹。岂非有深意耶。混源生也晚。不得蒙先生鉴赏。此为可恨。然为吾之所当为者而已。其他又何知焉。况匿怨而友其人者。闻混源之事则亦可以颜赪矣。亦岂不有补于世道耶。心诚爱之。不觉斯言之出于口。岂亦衰世之意耶。李泼母忌。问诸其外裔则可知矣。此可为日后讼冤之一事矣。
答郑混源(甲子七月)
病蛰穷谷。朝夕待尽。忽此书来。如奉英觌。慰荷深矣。序文呻吟之暇。仅仅草呈。老衰精力。朝见夕忘。何能记得五十年事也。然其主意归重于老先生。老先生之道。天壤俱弊。则先丈与之长存矣。惠及珍味谢悚。
与郑混源(乙丑十二月)
此去一册。乃慎斋先生所授者也。窃瞯首尾。松江大爷讳字必△之。岂出于郑云峰所写耶。大槩此书专以松江为主。而首尾皆缺。中间且有落张。甚可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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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是癸甲年事。不可不使后生知之。而不完如此。此必有他本在于贵宗诸处。或于贵藏藏置。幸须缮补其缺。使为完帙而还之如何。或不得于本宗本家。则须就安牛山旧宅。借得所谓癸甲录则亦可补完。更须勿缓。千万幸甚。终或不如所料。此册亟为还送可也。
答郑混源(丙寅三月)
非意书来。备悉示谕。何慰如之。续集刊布。势须如此。然凡百须议于光城兄弟而为之似好。今日世谊之笃而相视如一家者。此外更有谁哉。儒城之示。令人欣企。第未知无有魔戏否。三味之惠。良荷厚意。日录终荷填送。则何幸何幸。此等册子。于贵宗不可不家置一件也。
答郑混源(丙寅闰月)
病卧山谷。意思无聊。忽奉来书。殊用慰豁。续集欹枕乍阅。其可疑处别纸录呈。大槩此书。不可广布以惹事端。须与仲淳正字相议也。观时录趁时补送。极幸极幸。碣文义不敢固辞。然此时则多有难便者。姑徐之似宜矣。节扇及酒脯领谢。馀卧倩不一。
答郑混源(丁卯十一月)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五 第 139H 页
相闻之疏。何必云云。请谥一事。寿洞之言既如此。则复何迟疑。只文谷砥相既已去国。则更无得力处。是可虑也。试因打愚禀于右相如何。碣文第使后演持状来见也。光城,骊阳相继丧亡。金判书谪去。时运所关。奈何奈何。酒及二味良荷。
与郑混源(戊辰五月)
见书后得见邻族所示朝报。则职名已递。而代者出矣。想其快适如脱樊笼矣。此衰病此极。丧惨之馀。心神尤落。极知馀日无多也。先铭非敢忘也。得见所谓成沧浪集。则大与先集径庭。若率尔撰出。则成,尹怨讟必加一层矣。昔朱夫子撰魏元履墓表。有所畏忌而没其实矣。及其时移事改。然后乃敢追叙焉。今观时势则又与朱子时不同。若没实而撰出。则不如不撰之为愈。若冒祸而为之则恐非保身之道。故尚今前却。左右必以我为怯懦而无义也。目今台谏因驳李参判选。而强引此汉以为诟辱之地。幸而领台进劄以为非。而 圣批亦加覆护。此后彼辈之怒当益熏天矣。虽杜门咋舌。犹恐不免。况可为人作文字以促之乎。此等形势事理。可以量之耳。惠来三味依受。
答郑混源(己巳二月)
宋子大全卷一百十五 第 139L 页
前书未答。吴君来传后书。并慰孤寂。前书所胎别纸。乍有得失。故别纸以报。大抵朱子将易箦语门人曰。天地之所以生万物。圣人之所以应万事。直而已矣。后四日又谓曰道理只是如此。但相牢固著足。方有进步处。愚之所闻于师门者如此矣。自骊鑴排斥朱子之道。此理消灭。今世之好为不直无怪也。今日为刀者。已是骊鑴之党。鑴时论议必将复张。窃恐祸毒复及于文清也。然今时则与彼时相远。只得静俟而已。愚之削夺亦已晚矣。未知前头事。至于何界也。
  别纸
前来别幅所谓世家子弟以下数行文字。虽有指摘处。其时事势。诚极难处。故先人未尝畜怨于沧浪者。未详遣辞之本意矣。其所谓指摘处。指沧浪也。诚极难处。故先人未尝畜怨于沧浪。此语全未晓得。所谓事势诚极难处云者。指何事而言也。若谓沧浪与奸党合势。其势可畏。故畸爷畏之而未尝畜怨云尔。则此全不成义理。全不成文势矣。若谓其时仁弘之势炽盛。沧浪之求悦于彼者。拘于事势而不得已。故畸爷容恕云尔。则虽不成义理。而文势则可通矣。须于后便详示如何。其曰厥后交义少无衰替云者。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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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疑焉。若果无替则沧浪之丧。畸爷何以至其丧次而终不入哭也。此则非但举国之所知。成,尹诸人所以公诵而望之者也。岂君适未闻此。而有无替之语耶。欲知之耳。至于沧浪上月汀书及祭月汀文。既刊于其集中。则先人之答潜窝书。到今隐秘。似无其理。故决意重刊。不惮其广布。此岂大监劝刻而然耶。世人之疑。可谓不知之甚也。设或大监劝涖而入刻。有何不可乎。慎斋先生曾以既刊还削。大以为非大监之意。必与慎斋先生之意一般也。此数行则语意俱到。令人神醒。尹祭孚养文录去。见此则可知其人之直不直也。
答李英伯(厚莳○辛亥八月九日)
老去情怀。无时不相念。无何问书忽至。仍以谕及大事。荷意深矣。第末行所书四字。似出意外。或是偶然之发耶。更思之如何。此自春徂夏。家染炽发。末乃身患毒痢。久在死生间。今幸少歇。而亦难必其复为平人也。别纸此亦以小幅批送。幸即与闵爷商量如何。于中于外。若非此爷兄弟则难与言此事矣。
  别纸
先生葬地。不是佳穴。言之已久矣。慎斋先生末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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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迁改之议。时烈亦尝与闻之矣。慎斋易箦后。此事遂成迁延矣。顷岁以修墓之议。告于故右相洪公及今大司马闵台。则闵台遂申慎斋之议。以为先改兆域。然后诸事次第理会为宜云。时烈亦以为然。而数年来。复成埋没。虽其利害得失不敢知。而改葬修墓。两皆无成。则此实斯文之欠事也。常用耿耿矣。今承花石之示。此果佳吉正结。则何幸如之。况此不比世人新卜之弊。而乃符于太公反周之礼。此其处义又不苟矣。若以斗文旧兆。是先生孝思所在为难改。则此甚有不然者。设使先生考墓在上穴。而下有隙地。先生既是支子。则必不敢为自祔其下之计。况先生考墓与先生墓。伦序倒置。则必是后人所为。而非先生本意也明矣。何也。程子尝论世人葬法之背谬曰。易乱尊卑。死者居之其安乎。岂以先生而反违于程子之训乎。故每以为先生之灵。必有所不安者矣。今若改之则不但吉凶之说而已也。至于卢夫人兆穴地中事。诚有所难知者。此不敢质言耳。然若欲如世俗及礼书改棺之仪。则亦非创始之事。未知如何。○今玆誊送册子。非志文也。乃墓表也。志文则昔年自瓮院燔造数十张是已。旧表虽不敢改。而复立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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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诸贤墓而有据。今如来示。恐其无妨。而必欲属之贱劣则殊不敢当。万一迁改则势须必立新表。以记其事。似不可已矣。
答李子重(厚址)子馨(厚芳○戊午正月)
北望瞻想。何日敢忘。佥札忽及于海外。如对欣幸。何可胜言。亭额力疾行笔。不成貌样。如欲不弃则须与识字体人修润之。始可用也。朱夫子尝以是语人也。记文须得作废及重创岁月。然后可识其实也。幸须详录。因京里安国坊尹洗马体元以来也。当今之世。诟辱先生者。一皆腾扬。神道所树。文成石具。而犹不敢入刻。尹许势焰可谓盛矣。正以此时。佥贤乃能新此亭舍。以复先生之旧。可谓难矣。吾侪章甫可为颜骍矣。亭下如有当日遗迹。幸一一修复。幸甚幸甚。
答李子馨(乙丑十二月六日)
私家不幸。前秋遭孀女丧。曾无定力。任情悲哀。疾病沈剧。方此委顿。忽于此际。远承问书。仍审官况胜迪。既慰且谢。无以为言。老先生后事。不幸甚矣。天生大德。所报如许。理之难谌。一至此哉。曾与领台仲季往复商量。已蒙 圣上明命。而异言随起。未免迁就矣。厥后又以书申于金相。而得其然可之言矣。未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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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事复如何耳。昨李鼎华见过。托言于百宗令公。使之从速处决耳。世道至此。此一事又不顺成。极叹极叹。小录之惠。谢悚无已。馀祝政履益福。
答李子馨(戊辰六月十五日)
屏蛰穷谷。暑雨支离。忽奉来书。始审佩符岭底。此时犹有记念老先生支属则为幸多矣。第此邑是险岭孔道。从前多不得便宜。是可虑也。此疾病侵寻。朝夕待尽。此外无可言者。曾以高山九曲图恳嘱于金领府事。则答以李已出草本云。所谓李是何房子弟耶。始闻而喜甚。盖欲拟诸武夷九曲。以传于士友间。此不可无印本。彼中板子似不难。幸问于。审其大小广狭。而预备板子以待之如何。大抵也亟欲相见。幸为我津致否。简幅诸味。良荷良荷。
答金徵之(寿徵)
慰书外别有示谕。深领雅意。仕宦随缘。晦翁先生语也。惟不忮不求四字。恐是今日道理。若论其高低分数。则文王之高。不及于泰伯。郑混源上恐复有一等高者。第未知渠闻此。以为如何也。李君已归海州否。力田以供粢盛。栗翁未必不享也。能之见汰。无论求之与之。而亦可想其快适也。
答李贤哉(师颜○丙辰十二月二十七日)
续见书。不觉千里之为远。第此见周之物。胡不闻贫者不以财为礼之义乎。虽或至意。实切难安之心也。此病益加矣。书亦废矣。外间纷纭。听皆悠悠耳。墨溪诗文有所得者。接续寄示也。自馀只冀杜门看书。以自培植。都为血气所使者。终成脱空而已。不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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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李贤哉(丁巳十一月十六日)
常以徐孺子相期。乃作上东门监耶。然终不为陈少阳则可矣。书来乃有自不满之意。未知所恃者如何也。乘舟者不见。而在岸者见其危。幸须杜门省事。日看古书也。士夫所为。不止一事而已。此间(一本间下有事字)何足言哉。且畏购得。不敢多作。书不一一。
答李贤哉(戊午八月二日)
张子房博浪之椎。未尝不身青而起粟也。岂意今日复见于不远之地也。一之已可惊人。况于再乎。而终能得脱。岂鬼护神扶耶。然今日大索。不但十日而止。幸须慎毖。早从赤松子游也。来书备悉。此姑在地上。然夫岂多日乎。闻欲得绛颖。各送一枚。只欲继前事则非两家之福。还以见寄则欲自投之水火也。
答李贤哉(己未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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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慎死后。每欲一见贤哉。一叙悲苦而不可得也。今见只字。知欲来而改辙。改辙善矣。其始欲来者。岂有穿山甲如海(海恐作意)珠耶。此猥荷 圣上至仁。得有今日。然此后事益有难言者。任之而已。惟冀敛迹观书。勿以必死为得也。玆闻沃也在宥。尤可怕也。不一。
答李贤哉(己巳四月二十七日)
来书见之甚慰。今日截头穴胸。正如翻覆手。惟冀杜门看书。勿与人来往。以保性命。千万之望。某人闻与其族人酌酒相贺。意气扬扬矣。弃官痛哭者。无乃浪传耶。然痛哭与扬扬。只可任他。干我何事。亦不须说及也。第以天理观之则宜其有殃耳。自馀病倩只此。
答闵周镜(癸丑九月)
褫中见书。知保无恙。殊喜殊幸。此亦仅仅。而 因山尚远。屈指归日。苦苦难堪。所遭是自取。无足言者。自乡来时一事甚可恨。贵韩帖全致。虑有意外事。只挑取出师表以行。而当日见失。真所谓鬼笑铁门枢者。非惟至宝见失。而贵家世珍。由我而缺。诚无颜面也。元帖还家。当即归之矣。
答闵周镜
判书夫人及庆州小祥。当待韩山丈葬后择日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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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
孙妇之服。非所谓代服也。乃从服也。礼曰属从者所从虽没也服。注妻从夫服夫之党。所从虽没。犹从之服其亲。今韩山丈之孙当服韩山丈三年。故今虽没。而其妻犹当从服三年矣。
礼子幼则以衰抱之。人为之拜。今主人虽稚幼。题主祝辞。皆当以为主也。
丧人之祭。自虞用肉。是先贤之说也。盖自虞以后。以神事之故也。
与闵周镜(戊午三月)
曾见书为慰。即今调况如何。此至今不死。自怪自怪。勉斋集虽得。而尹鑴既攻朱子。则其于勉斋何有。今人以此集为大事。心窃笑之耳。
答李士静(憺○乙卯五月二十九日)
祧迁时所谓某亲。指本家之主人矣。当迁奉于某亲某之房下。当云第以拘于事势。因循至今。不胜皇陨。今将云云。告事祝虽四代共为一板矣。
答李士静(乙卯九月二十九日)
饭含抄米。多少随宜。礼书亦未有定式耳。此孝子不忍虚之意。而终归于腐烂。窃恐从少为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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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出嫁者。无论本服齐斩。而皆不杖期也。此何足问也。
朝祖之祖。可通高曾祖及父而言也。
题主祝文。终不可不焚也。
朝夕上食无辞神之礼。家礼可考也。
三年内值墓祭。则复设饭羹。俗礼皆然。恐当从之。
忌日及大小祥。是一位之祭。朔望俗节。是公共之祭。何可以此而废彼耶。
三年内墓祭祝文。无别见处。用常时所用。恐或无妨。诸位则丧家祭礼。当减杀于常时。恐不当读祝也。土地祝文。若诸墓只是二三位。则历书似当。而如板桥沙寒之多处。如欲尽书。则恐涉支离也。
今无墨衰。当以服以出入者当之。头巾是始于 明朝之制。家礼以上。只屈冠而已。带则别作布带可也。两丧家相慰答则用两件书。各用其式。近见士大夫多如此矣。
答李士静(乙卯十二月十二日)
神主身与趺。若不相著。则当添补趺孔之内。使之不脱矣。如其不可则古有虞时练时皆改换他主之礼。依此改之亦无妨矣。本朝 大丧亦改主矣。
答李士静(丙辰三月十六日)
续见书。甚慰甚慰。第闻色忧支离。奉虑无已。所问告辞。只当云趺孔稍阔。未免脱著。今将添补敢告。事毕之后复告云事毕敢告云云可也。馀病倩只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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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李士静(戊午七月一日)
 开茔域祝书所葬者姓名。而葬日则以前已告。故不复书之耶。
祠土地祝。或书姓名。或不书姓名。尝质于沙溪先生。而先生以未详答之。今不敢知也。
 小祥后朝暮入拜几筵。如何。
三年之内。有常侍之义。故虽祭祀时。无参谒辞神之礼。据此言之。朝夕展拜。未知其必行为是也。然行之亦不妨矣。
 虞祭无饭羹耶。其添酒。执事行之。而无拜礼何也。
虞祭无饭羹。沙溪先生以为是偶不言尔。其下卒哭条有奉饭奉羹如虞祭之设之文。则虞祭之有饭羹明矣。添酒时无礼拜。主人荒迷。故执事行之。而不能成礼。故无之耶。未可知也。
 赴葬者虞卒哭。皆即行之耶。
疾葬则疾虞矣。卒哭则必俟三月而行之。礼经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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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一食九饭何义。饭与食异耶。
一食九饭。礼经注疏云。天子十五饭。诸侯十三饭。士九饭。食者其大名。饭者其小数也。三饭。礼一成之数也。又三饭又三饭。礼三成之数也。
答李士静(乙丑十二月二十六日)
见示病忧不已。奉虑深矣。书中文字。可观近来想有所读矣。不患志不固。惟患敬不存。敬则此心自然不走作。志不能不固矣。今人不耐久。才好便已者。皆由于不存敬矣。不可只谓之志不固也。毋不敬三字。书诸座偶。常常存察可也。静坐沈嘿。亦存敬第一事也。龟山集一册。并元本送去。看书之暇。写出随便付还可也。二笔墨胎去。只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