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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子大全卷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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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子大全卷九十三
 书
  
宋子大全卷九十三 第 222H 页
答金仲和(戊午六月十一日)
开正书前月末间。始得承拜。远地事例如是矣。钻燧四改。盖是久焉之谕。自觉此日可惜。每以为疾速如驷也。且著实理会切己受用八字。是朱先生一生话头。平生非不欲如此用力。而懒惰卤莽。终不得一个半个近似于此者。常用愧惧矣。今承提示。益觉钦叹而不可追耳。又自闰月。添得胃症。废食恃粥。药亦罔功。曾见此症百无一幸。只当以时月数计而已。别纸浩然章疑义。益觉精密。可见读书用功。日有进益之实矣。其一二处。更以别纸求教。复赐反覆。幸甚。承曾过竹林祠。回想旧游。难禁其依然。享祠诸贤。皆是朱门适传。故其诸刻悉用大全中语矣。今闻诸官人侵夺其典护之户。将未免鞠为茂草。岂三灾厄会。仙圣亦不免者耶。可一笑耳。馀卧倩不一。
  别纸
 集义则又知言之功。○集义然后养气。○养气(止)行其道义。○其知言(止)决其是非。○交致其功(止)通为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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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五条。来说得之。前日所禀。正如此耳。
 自此所以(止)养气之节度。
朱子说固有以四者。分属集义养气者。又有专属集义者。固不可偏主一说。然正与助长。亦是不义。朱子尝论敬义曰。不敬时便是不义。此处亦当曰。不义时便是失养。然则此二者。一而二。二而一者也。
 无是馁也(止)大失经旨也。
程子之言。果似以馁字属气。若然则与集注不同。而却载于集注之中者。诚有所不敢知者耳。饶双峰得勉斋之学。而其异于先生之说如此。甚可疑耳。
温公盛德大业。震耀今古。其享列于沧洲。其赞序于六先生之下者。无怪也。其不入于渊源录者。与伊洛诸贤。自无渊源之可言也。至于邵子之入于渊源录者。邵子虽于伊洛渊源。亦无所与。而其所发明易道之传者。自孔圣以后一人而已。故朱先生尝曰。太极图。不如先天图之大。先天图。不如太极图之精。是则其功当并驾于濂溪矣。濂溪既为渊源录之祖宗。则何可独舍邵子哉。如温公则非但如来书之所谕。临川吴氏尝曰。司马君实,赵阅道之所为。无一不可与人言者。无一不可与天知者。斯事也。儒者犹或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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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不以儒许之也。又曰。行如司马文正。才如诸葛武侯。亦不过为资器之超于人。而谓之圣学则未也。栗谷先生尝以登山喻学而曰。有不识其山之所在而偶行山路。虽得上山而元不识山。又不望见山顶。故终不能到山顶。司马温公之类也。古今议论如此。则其不得与于渊源录者。亦岂如是耶。此非后学所敢轻议者。姑置而勿论。斯可矣。且沧洲之祠。延平李先生得与焉。而却于渊源录。不继豫章之后。于赞亦不继温公之后。此亦必有微意之所在。而亦有所不敢知者耳。此等所疑。如有考證者。录示幸甚。此亦穷理之大端也。
朱先生所论两魏事。此实亘古亘今不易之大义。但以本朝事言之。则当壬辰之乱。不随 驾渡江。而能讨贼匡复。以迎 銮舆。则诚大臣事也。万一既不能从 驾。又不能讨贼匡复。则是不免于临乱顾私背义忘君之人。岂不殆哉。其中或有心存社稷而无一毫系恋之心者。辞执羁靮而还守本国。鞠躬尽力。不幸而终不得成功。则此只可坐以不度力量势之过而不可深罪。如其不然。则终为从难跋涉者之罪人矣。此正天理人欲公私分界处。而正学者所当明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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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见一册子。记当时事甚详。盖曰 驾到某地。某逃去云云。直令人废书。不欲观也。(其书名曰寄斋录。其书似在朴和叔处矣。)
答金仲和(戊午十二月二十九日)
初二书。仍慰死亡之戚。鄙诚感戢。无以容谢。况二书疑义。蒙此俯询。益仰谦尊之盛也。此只俟坡公符到。而尚在地上。未知造物者意竟如何耳。曾于褫中。奉答浩然夜气二说矣。未知得失如何也。初秋书。未记其承拜。所询。必有可商量者而深恨其未见也。二书疑义。更献瞽说。其未当者。烦赐斤正。无如以前之唯诺也。大抵后世为学。不难于理会文字。而涵养省察。最不易事。继自今相与策勉。则其所理会者。终为吾有矣。馀病苦倩草。不宣。
  别纸
 中庸注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赋之理。以为健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此谓万物亦具五性。与人更无差别耶。窃意人物虽同得一理以生。然既成性矣。不能无偏全之殊。如虎狼之父子。蜂蚁之君臣。或仁或义。只禀得五性之一耳。推之他物皆然。此岂天命之不均哉。亦其气有通塞。而理随以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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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耳。是故朱子于孟子生之谓性章。论之曰。以理言之。则仁义礼智之禀。岂物之所得以全哉。即此一语。剖判甚明。此章所云。非谓万物之性与人更无差别也。亦言人物同得此理以为性。而性之目有是五者耳。盖物固不能全此五者。而五者之外。更别无性举人物而言。只此一性。若其偏全之分。此不暇论也。妄意如此。不审如何。
章句。槩言人物同得此性之意。而或问始详言偏全之异。合而观之。其义乃尽。
 注。性情功效。小注朱子说。以视不见听不闻为鬼神之性情。又一说以二气之良能为性情。良能与不闻不见。义各不同。而并属性情。何也。窃意二说。当从前者。未知如何。
鬼神所以视不见听不闻者。是自然之良能也。然则二说。不害其互相发明也。
 三年之丧注。推己以及人也。窃意祭祀之礼。固自上致隆。推以及下。而若丧服之制。则下得致详。而愈上愈略。惟三年之丧。天子亦不降。此正自下而达上。考经文达乎天子者。可见矣。今并此言推己及人。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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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己以及人。专以父母之丧。上下同之而言。所谓己指周公而言。人。并指当时君臣百姓与后世而言也。此处更无可疑矣。
 论继述之孝践其位一款。正其事也。但中间历序宗庙祭祀之礼。似未见继述意思。何也。
继述。注。以继述为只为收杀上章之意而言。春秋以下。只为铺张所制之礼而言。自分为两事也。然春秋以下。亦微有继述意思。语类问吕氏分修其祖庙以下一节。作继志。序昭穆以下一节。作述事。恐不必如此分。曰看得追王与所制祭祀之礼两节。皆通上下而言。吕氏考證甚详。却似不曾言得此意。观此问答。其意可知矣。又窃念。欲言下文践其位一节。则其上文势来历。不得不如此也。不必段段拘滞看也。观此段注文结语。则可知矣。
 祖庙。大夫三适士二。官师一。既有定数。假如父为大夫。已立三庙。而其子为官师。则其三庙皆当毁矣。若子之子复为大夫。则当更立已毁之庙。以备三庙之数否。抑只祭见在之庙否。
父为大夫。则子虽为士。以有其举之。无敢废之。及朱先生但继此不当作之意推之。则只得仍旧贯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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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毁也。
 注。人物之性。亦我之性。但以所赋形气不同而有异耳。窃意物之与人。其性固有偏全。可言异也。若人之与我。宜更无别。而亦言有异。何也。
人与物既有别。则尧与桀。更无其别乎。
 尚书舜典眚灾肆赦。
此须细看其小注所录象刑说。则自可见矣。其曰不幸而触罪者。则肆而赦之。此说尤极分明。然此与孔子所谓赦小过处有异。盖虽曰过。而所犯之大者。则似不得轻赦。观其本注。则可见矣。此与舜典略异。岂世变渐异。故律令亦异耶。此处幸商教如何。
 出纳朕命。集传。以命令政教敷奏覆逆分说。以配出纳二字。
朕命之可者敷奏。而其不可者覆逆。有何可疑耶。陈氏欠通二字。有不可晓。而胡氏说则未见其有异于本传也。
 朱子谓尧庙当立于丹朱之国。且曰。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礼记。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伊川以为可疑。然今以大禹谟受命于神宗者观之。则尧庙似在舜都。不然。岂应远就丹朱之国。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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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命于庙耶。且以事理言之。前代帝王之有功烈于民者。尚为之立祀。况舜受尧之天下。自有继序之道。立庙以祀之。岂嫌于非族耶。但舜自应为其祖宗立庙。不应复宗尧。伊川所以为疑者。岂亦以此否。
此等处。既不可考。又不可臆断。然窃以事理推之。周之时。去舜禹汤远矣。而犹立三恪以祀之。况舜亲承尧德。有君臣父子之义。岂可谓非族而不祀于国都乎。来说恐为得之。然伊川既以为可疑。则亦不可如是断定。未知如何。
 
禹贡五服。各二千五百里。
五服之制。蔡传论之详矣。此外更难臆断也。
 仲虺之诰。佑辅显遂。兼攻取侮。此皆以施诸人者言也。蔡传既以是解之矣。而其结语。乃曰。推彼之所以亡。固我之所以存。却似以显遂以上。属自治。兼攻以下。属治人。未详何义。
注说所谓彼我。非物我之谓也。不善者彼之。善者我之。此亦亲贤远邪之意也。
 吕刑赎刑之失。
吕刑说。亦具于象刑说。详考之。则可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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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律候气之法。固备载于蔡氏新书。而其理有不可晓者。盖阳气之升。始于子极于亥。而十二律管。各以其次。吹灰以应之。此其大略也。然律之最长者黄钟。而其长仅九寸。则其入地。盖亦不深。而子阳之生于地底者。宜又甚微矣。何得便相应耶。且逐月一管飞灰。而馀管不飞。此似以管之入地有浅深。而气之应有先后也。如子阳之升。上距地面九寸而止。故只黄钟一管应。而大吕以下诸管不应也。丑阳之升。上距地面八寸许而止。故只大吕一管应。而大簇以下诸管不应也。自此以下。皆当如此矣。但如此则逐月升阳之数。只争七分强。而极其所至。仅距地面四寸而止。终不能达于地上也。此岂理哉。或疑子阳之动。始自地中九寸。而黄钟之管入地。恰当气之始动处。故灰则飞焉。若气之所至。则未尝以此为限。推之他月皆然。此于理或似近之。而但如此则气之动于地中。亦觉太浅。岂此外别有所以然之故。而非粗浅者所能解否。
十二律来说。但论其长短。而不论其空围之广狭歪正。盖其长短。虽合于本律。而其空围之广狭歪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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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有差。则便不得与自然之气相应矣。
 程子曰。冬至一阳生。却须陡寒。正如欲晓而反暗也。阴阳之际。亦不可截然不相接。厮侵过便是道理。
朱子尝曰。果木将死。必猛结一年寒气之顿剧于岁末。亦此理也。
答金仲和
 象刑说所谓不幸而触罪则肆而赦之者。正释经文眚灾肆赦一句。而大注所谓不待流宥金赎而直赦之者。尤更分明矣。然区区所疑。正在此一段。盖过有小大。小过可赦。大过不可轻赦。小过而不赦。则固为刻深。大过而轻赦。亦失之宽纵矣。且大过。亦有等数。如盗贼伤人者。虽大过。尚可赦也。至如杀人者。亦以其过也而直赦之。不施以流宥之典。则是圣人之心不忍于过而杀人者。而独忍于无辜而见杀者也。是岂不失之宽纵而归于偏乎。此区区之所疑也。窃意此事。必如来教所引夫子说。方为至中无偏道理。此不容以古今世变有异。而唐虞之制乃如彼。圣人用法权衡。宜必有至精至密者。而顾此岂末学所易窥测。伏乞明赐开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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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解此惑。幸甚幸甚。
尝记昔年全州武人崔姓人。习射于野。有小儿藏隐于岸傍穴中。矢落岸上地面。穿贯其儿而死。此则虽是过之大者。而似疑于直赦之者也。若是守令。笞有罪者而死。则其罪虽当矣。而或疑于滥刑。则不当直赦。此二者。于象刑说及夫子之训。各有攸当。以此看二书。未知如何。来谕以盗贼伤人者为大过而尚可赦云。伤人者。或有白地过误者矣。至于盗贼则何可谓过误。今与伤人者而并举。恐未安。
 象刑说所论穆王赎刑之失。固明白深切。无可疑者。但愚意吕刑所谓刑疑似。与唐虞之制有异。盖唐虞所谓罪疑者。是罪已定而法可疑者。吕刑所谓刑疑者。是丽于法而罪可疑者。如某人入某刑而其罪之虚实。未定也。细看本文墨辟疑赦一段。似如此。故前书举以为禀矣。望以一言。更示其得失如何。
此二者。未见其异同。夫法者。随罪而定者也。其罪已定。则便是丽于法矣。且吕刑墨辟疑赦者。亦曰此罪当服墨辟。而犹有可疑者云尔。既已审克而已定墨辟。则尚焉有所谓疑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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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文出纳朕命惟允。窃意朕命者。君之教令也。出者。宣出也。纳者。缴入也。惟允者。务归允当也。此义似简而易明。而及读集传所解。不能无疑。其曰命令政教。必使审之既允而后出。敷奏覆逆。必使审之既允而后入云者。正是两下分说。盖命令政教。是自上而下者。敷奏覆逆。是自下而上者。或出之或入之。即所谓出纳者也。盖纳言之职。不惟宣布上之命令。凡群下敷奏之言。亦得一一领入。故集传以此分说。义理固完备矣。然经文。只曰朕命。则此特君之命令政教。而传乃以敷奏覆逆并说。恐非经之本旨。陈氏所谓欠通者。盖以此也。若如来教所谓朕命之可者敷奏之。不可者覆逆之云尔。则敷奏覆逆四字。正是出纳之义。似不当与命令政教对立为文。而其下又复赘以出纳字也。此则文义明有不然者。且敷奏二字。恐不可作宣布意看也。未知何如。
鄙意以为朕命之可者。敷奏其施行之意。其不可者。不行而覆逆之。是二者。皆当谓之朕命。又当谓之纳也。或云其所敷奏覆逆。皆因当初命令政教而为之者。故皆可谓之朕命。此说似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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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律。非不知有空围分数。而前书。特未暇论尔。盖区区所欲知者。诸律分数。要不甚相悬矣。而埋地候气。气辄各应焉。此其理必有不容己之妙。而反覆推究。不得其说。前书具列所疑。不惮辞费者。盖以此也。今此下答。似未悉发问本意。前去鄙说。如或见存。伏乞更捡而细教之如何。
律管之说。前书所答。自谓已悉矣。今以所答。非所问之意为教。殊愧不敏。古者以人力截竹为管。虽极精妙。而未必合于伶伦之制。故舍人力而要得于自然之气候。而有此截竹埋之之法。要得黄钟一管。则截竹千万。使其长短广狭参差不齐而埋于地中。则其中或有如伶伦所制者而冬至之气应矣。馀律皆然。假如其长短合于本律。而其空围之广狭。竹之厚薄。或本末之大小不同。或其中有歪邪不正者而毫釐不合。则其气不应矣。此所谓自然之妙也。此则伶伦之所知。而他人之所不能知者也。又有一说。黄钟长九寸。其次八寸。阳气自下而上而应于黄钟一寸之时。其八寸者。亦可同时当应而然。且不应者。何也。是非其本律故也。以此推之。则其但欲以长短求之者。可谓疏矣。鄙见如此。如有未当。更以见教。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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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金仲和(己未三月二十九日)
前书之辱。才因同甫便报呈。又拜南君所传书。拟于早晚逢人付答矣。兹者适遇督邮君。而 严命将至。何可无告诀之书乎。惟冀益进德学。以回狂澜于既倒之后。千万幸甚。程先生有言能使知之者广。则用力者众。今日世道坏败。盖由朱先生之书被奸人诋骂。又以其难知而人不肯读故也。惟此大全问目一书。幸赖尊大府记室之留意。几至十八九成矣。须与同志反覆参订。俾为完书。则或能为知者广之助矣。别纸。拨忙报去。庶几因此承教。而窃计垂教之无处也。然倘与孙儿不住往复。则虽在九地。而亦可喜闻也。不一。
答金仲和(己未六月十一日)
二月初五日书。因便承拜。其中理会文字之意。至实至切。此实程先生知虎之说也。窃观朱先生为学功夫。惟真实理会。真实通贯。故亦自然真实涵养。真实践履。以至于操而存之。日益固。扩而充之。日益远。苟用力真实。能如先生之为。则宁有向外浮泛之弊哉。然先生所论理会文字者。或如涵养省察。或如践履扩充。别为一事者有之。此必有所以然。而愚鲁暗塞。
宋子大全卷九十三 第 229H 页
未能晓解。尝妄有所论。而今不敢辄以呈禀。幸仲和为一说见谕。使之互相参订。如何。前日报闻。颇见采纳。自幸不甚悖谬也。其未契处。今蒙更示。幸何可言。复以妄见求教。早晚回示。至望至望。
  别纸
来谕。谓李先生无遗像。则赞亦无所为而作。此固然矣。然杨罗二先生。亦皆无赞。若因此而谓杨,罗,李三先生皆无遗像。则亦未敢保其必然也。未知如何。以罗先生为与于渊源录。是误以续录为正录之致。谬妄甚矣。惭悚惭悚。
从驾守国。来示然矣。然观礼记柳庄之言。则二者恐无轻重之差。从君而保其君于乱。亦岂非大善之事乎。观夫子称宁武子之愚。可见矣。(武子有橐饘事)盖当国家抢攘之际。自量才力。有可以讨贼定国者。则君为轻社稷为重。岂可不以是而自任乎。如其不然。则无宁执靮从君。以保君身。是亦臣子之道也。此难可以一例断定也。若孔明事。则与此二者自别。不可拖引蔓延。以乱正意也。
自追王止以天子之礼。以此为己。自达乎诸侯止无贵贱一也。以此为推以及人。语意十分分明。若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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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分作三段。则恐涉破碎也。(以注言之。则以及无穷以上。为己制为礼法以下。为推。)
答金仲和
 小学明朋友之交。○不曰信而曰交。何也。
明友之交。引用中庸文字。
 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家塾党庠术序。便是小学否。抑此外别有小学否。且国中只有学。无塾庠序否。
朱子于大学序。论小学而曰。自王宫国都。以及闾巷。莫不有学。据此则自党庠以下。皆可谓之小学。至于家塾。则古人室屋之制。必有外门。外门之傍。是塾。似是男子出就外傅之处。恐不可以小学名之。且不可以言入。然既曰八岁入小学。又曰十岁出就外傅。则年岁先后。又似倒置。此寻常所疑而欲质者也。抑未知所谓出就外傅者。通指塾庠序学而言之。而塾亦通谓之小学耶。
 六艺。礼乐射御书数。○有一士友言集解叙五礼。只言邦国之礼。恐不切于小学之教。此言未知何如。
幼子所服行。则是少仪,内则等。礼之小者也。其所讲
宋子大全卷九十三 第 230H 页
明。则不择于邦国王朝而皆在其中矣。观于大学序论六艺处小注。则可见矣。但此五礼等节目。亦非八岁小子之所能讲明者。可知古人气质异于今世也远矣。
 祭义曰。霜露既降云云。集解方氏曰。于霜露言非其寒。则知雨露为非其温矣。于雨露言如将见之。则知霜露为如将失之矣。○窃意经文于霜露言非其寒。于雨露言如将见者。其旨各有所当。恐非互文。方氏谓于雨露。亦当言非其温于霜露。亦当言如将失之。经文本义。恐不如此。未知如何。
祭义经文。未知其必如方氏之说。亦未见其必不如其说也。如所谓悽怆之心云者。岂非因时物之衰落。而念人生之零谢耶。然则如将失之之义。恐不必深议。而至于非其温之谓一款。似是全非经意。盖时气之温。自是人情之可爱。宁有因此而有怵惕之心乎。
 战阵无勇非孝也。○吴氏所谓杀身成仁而孝在其中者。固然。而如李陵降匈奴而祸及其母。陇西士大夫羞称李氏者。亦可为此章之验。未知如何。
此引李陵事。尤为衬切明白。近如姜弘立。尤可见也。
 使者反则必下堂而受命。○上文使者归则必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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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于门外。以此观之。则迎君命。亦当出拜于门外。而此则只言下堂而受命。何也。
此处不言出门。恐是传君命者。必于堂上。故言下堂耶。
 宾退。必复命曰。宾不顾矣。○朱子曰。古者。宾退。主人送出门外。设两拜。宾更不顾而去。国君于列国之卿大夫。亦如此。详此则宾之退也。国君既亲送于门外。而见其不顾而去矣。又何待摈之告耶。且宾之不顾。亦是何意。退溪先生以为凡人内不足则多顾。沙溪先生引朱子说以为误。窃意退溪必非不知有朱子说而为此说者。特以明夫宾不顾之义耳。恐不可废。未知如何。
古礼虽如此。然至于孔子时。则既曰为君摈相。则是代君接宾也。故其宾之去也。入告于君。使舒其敬也。至于退溪内不足之说。窃恐未安。盖主人送宾于门。宾乘车而揖之使入。主人亦揖之使行。至于车行若干步。然后宾始不顾主人而行。所谓宾不顾者。正指此也。第退溪之缜密详慎而有此说。抑或有可据之文耶。
 君赐生必畜之。集说。仁君之惠。无故不敢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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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君之仁。当以质看否。抑当与上段荣君之赐。义对看否。
仁君之惠之仁。是仁爱之意也。
 进思尽忠。退思补过。○于进言尽忠。于退言补过。是互说否。抑各有其意否。
进言忠退言过。恐是互文。
 勿欺也而犯之。○勿欺与勿犯。似是两项事。盖人或勇于犯上。而亦未必尽出于诚信。故圣人不徒曰犯之。而必曰勿欺。其旨可见。论语范氏说。亦云犯非子路之所难也。而以勿欺为难。亦以此也。集成真氏说。以为与事君有犯而无隐同。恐非经文本意。未知如何。
礼记所谓隐。是几谏之意。所谓愉色婉容。不显斥也。与勿欺自不同。抑真氏所谓与有犯而无隐同者。非以无隐释勿欺。以此五字。专释犯之之意耶。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云云。○此章立言之意。以男女无故不相通名为重欤。抑以婚姻之礼。必待行媒为重欤。下段非受币不交不亲亦然。
古礼。行媒而议亲。然后问名而卜其凶吉。前此不相知名。是远嫌之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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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妣之嗣。○此言先妣。自父而言。则于妇为祖姑。何越姑而言祖姑欤。集说以此谓妇代姑祭也。此则似以先妣为妇之姑。窃恐父命其子。不当指己妻为先妣。未知如何。
先妣。通指其父之母以上诸妣而言。故其父虽有母生存。亦可用此句矣。
 币必诚。辞无不腆。○谚解所释。未能详解。岂谓其相与之辞。不谦言不腆。而告之以实否。且告之以直信。自夫家言。而下文信者。妇德。从妇身言。岂谓夫家于币辞。告妇以直信之道。使有所遵守否。
辞无不腆。古注。以不为谦辞为解。与小学注不同。告之直信。是夫家事。夫家告之以直信。乃所以信其妇德也。
 取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此妇字。当以夫妇之妇看否。抑是子妇之妇否。
以思嗣亲之意观之。则正指其夫而言也。
 皆坐奠之而后取之。○正误。以陈氏以皆坐为句者为非。而不明言其所以非。岂经文之意。本谓男授女女授男。皆当坐而奠之。而后相取之云。而陈氏之以皆坐为句者。似若以经文无篚以下。只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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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男授女一节看。谓女之受于男也。若无篚则男女皆坐。男奠之而后。女取之者然故正误非之欤。但陈氏之以皆坐为句者。其意未必如此。且虽从男授女一节为言。女授男一节。亦自可推而知。恐不必以为非。岂正误之以陈氏说为非者。自有他义欤。
陈氏之意。恐不专指男授女一节而言也。其意盖曰。以授受之际。男女一时皆坐。或男奠而女取。女奠而男取云尔。乃如经文之意则不然。男子奠于地而退。然后女子取之。女子亦奠于地而退。然后男子取之之意。然则坐奠二字。当连读。而陈氏为句。故栗谷非之耳。
 外内不共井(止)男女不通衣裳。○不共井。无乃太过乎。且自不共井以下。至不通乞假。皆蒙外内文。而于不通衣裳。独言男女。何也。
共井则男女相与错杂。故不得不如是也。共井。只言内外。只指一家而言。衣裳。特言男女。似是泛指而言。不但一家而已也。鄙见如此。未知信否。
 参知而后动。可验而后言。○参知之知。是从人言否。抑从己言否。可验而后言。恐不独妇人为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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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知。从人询问之意。可验而后言。虽男子。亦当如是。故圣人有多闻阙疑慎行其馀之训矣。然于妇人。则尤不可不如是。故经文如是。非谓男子则不必然也。
 丧父长子不取。○集解。谓丧父长子。为其无所受命也。是谓自次子以下。有其兄可以教也。然次子亦有可言有男兄者。固可以受教。若只有女兄。则虽次子。亦有不可取者。恐不必独言长子也。长子之长。或可以长成之长看否。
非长子。则其兄其姊或其兄嫂可以教之。故特言长子矣。其以长子之长。为长成之长。则恐不然。
 
虽婢妾。衣服饮食。必后长者。○此段。似当入于长幼之序。而今入于夫妇之别。何也。
中庸论知仁勇处。必以承上起下之语。通贯其血脉。窃观朱子编次此篇之意。略用此法故于五伦终起处。兼用二义。如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可见矣。
 妇有七去。○七去条。在今似难尽从。如无子及有恶疾。去之尤不忍。岂古者出妇。亦有更嫁之道。不如今世之终身无归。故去之亦不甚难否。
果如来谕。先贤已言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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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于长者。必操几杖以从之。○只谋于长者之时。当操几杖以从。抑谓凡进于长者。皆当然否。
谋于长者。则有请教之意。故其礼与常时自不同矣。
 尊长于己踰等。○既曰尊长。而又曰踰等。岂尊长之中。亦有踰等与不踰等否。
尊长。是泛言年长者。至于踰等。则是专言与父年等之人也。
 君子耆老不徒行云云。○小学论长幼之序。皆从长幼相接之际言之。此一款。固是王政之所先。而在小学之教。或恐不切。未知如何。
此固王者之政。而少者之养老。亦不可不知此而尊奉之也。
 民生于三云云。○沙溪先生以五生字。皆作生出之义。愚伏则以生于三。生之族。报生以死。皆作生活之义。窃意若从沙溪先生说。则生于三。报生以死。皆难理会。若从愚伏说则语意似顺。而但生之族生字。亦在生活之生。则恐未然。盖详文势。既曰非父不生。其下继以非食不长。非教不知。而曰生之族也。此言君师食教之。恩与生我同也。如此则生字。似当作生出之生矣。未知如何。第沙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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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于三报生以死。皆作生出之义者。终未能解见。伏望下教。
五生之生字。皆作生出之生。果有碍。至于报生以死。不以生出之生看之。则当以何义看也。其下生之族之生。正是非父不生之生也。下文报生之生。亦须以生之族之生看。然后上下文势。打成一片矣。
 报赐以力。○集解。真氏曰。他人有赐于我者。则亦以力报之也。窃意此赐字。似亦指君父师之恩而言。若以他人之赐言之。则恐不衬切。未知如何。
于君父师。既以报生以死。截断其义。则报赐以力。不得不以他人言之矣。抑来意以为于君父师。不必事事。而以死报之。故欲以赐力。并归之君父师也。然于君父师。则要其极而言之。故曰服勤至死。不但如颜子匡人处始言死也。
答金仲和(辛酉五月十五日)
前后两书。一并承领。所谕缕缕。无非至诚恻怛之意。虽甚愚昧。宁不惕然感悟悔难追之过乎。所当一二仰报。更以求教。而适贱疾甚苦。且有哭死之惨。悲挠未果。容俟他日。○他日所进。或不无有裨于晨昏之助。而只恐神思衰落。鸣不能通其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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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金仲和(辛酉六月一日)
前书想已视至。即日。侍奉学履如何。此一味澌顿。无足言者。来谕缕缕。始欲逐一奉答矣。病里神思茫然。气不从心。略此一二。而亦欠伦脊。幸有以恕谅焉。来教所谓愚之于上下。皆未有不得者。诚是也。 主上英明。励精求治。善类皆登。民隐必察者。亦是也。而至于公道犹郁。庶事犹紊。民怨犹甚。凶孽旁伺。讹言屡腾云者。亦皆可徵实迹。以此实迹而观之。则须有如孟朱手段。可救其万一矣。顾此庸陋蹇拙。最在人下者。何足措手于其间哉。圣人称周任之言曰。陈力就列。不能者止。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此言不见用而不止。不止而不能持。且扶者矣。夫如是者。犹有可诿者矣。不用者。可以分其责。而其人之罪。只在于不止而已。若乃用之而自无可用之实。徒荣君上之眷遇而不止者。其罪复当如何也。以近事言之。则收布升尺之降。自是 祖宗定制。而今日不无窒碍处。使学术高明者。当之于此利害之间。必有善处之道。而如愚者。茫然不知所以如何。而徒守孟子保民之说。此其不能者一也。不止而何为哉。至于兵制。则栗谷先生尝欲养兵十万。若如今日之养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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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食。则虽以天下之大。有所不给矣。先生于此。必有所思。而如愚者。昼思夜度。未得其说。徒有朱子无日不战之叹。此亦不能之一也。若是而犹且贪冒恩荣。虚负德意。则其视不用而不止者。其罪当如何也。此愚所以退去之不得不亟也。来谕所谓不欲变初计。则亦何必为彼纷纷云者。亦是也。然区区之意。似亦未蒙深察矣。昔朱夫子一生。以难进易退为义。其进也未尝不为退归之意。而一日在朝。则事无大小。必极言竭论。以尽其忠。虽自外移外之时。其过阙也。亦必罄尽无馀。何尝以将退而默默苟度乎。每谓李文纯公一生效法朱子。而其出处语默之节。则颇有不相同者。其在朝之日。例常低徊雍容。缄口拱手。乃复逶迤而去。此实后学之所不敢知者。故每以为当时主圣臣良。国家升平。无一事之可言故也。今日则不然。危亡之势。迫在朝夕。何忍垂帘塞兑。以取有道之名哉。可去而不去。可言而不言。无一可者。而高明之见责。乃与之相反。窃恐道理无穷。所见不同之致也。窃瞯来意。必欲使老拙者复出而担当世道。自揣衰朽神精。非但万万不堪。正使可堪。如愚力量。岂能有所少行于其间哉。何者。即今朝著虽曰清明。其可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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庸者。岂尽登庸。其可退黜者。岂尽退黜耶。以此人怀自私。论议回谲。崩分溃决。莫可收拾。如非大力量大公正之人。则诚难容易救正矣。此果愚之所可当者耶。且今收布变通。虽甚微细。其为慰悦民心则大矣。而只缘吏胥之辈以为不便于己而哅哅哓哓。故士大夫之有识者。乃眩于小小妨碍之说而不能不挠动。犹恐其还寝之不速。曾不思 祖宗之成宪为可以遵守也。民生之困悴少有以宽纾也。以此朝令新布。而外方之承望风旨者。间有循袭旧套。或反增弊者。民亦不信德惠。或有怨詈者。只此一事。其臲卼而难行也如此。况其进于此者。尚可望振作通变。以救危亡之一分哉。触类而长之。无事不然。以故愚每以为由今之道。无变今之俗。则虽使孟,朱复生。亦无如之何矣。大抵今日国事。无一不弊。而民生之怨苦。亦莫甚于今日。必须随手整顿。常以利国安民为务。然后庶可以少救万一。而当事者惟以承谬袭讹。苟且目前为心。如此而尚何望其同心协力。共济时艰乎。当是之时。欲使如愚者出当世道。则曾未有寸分之裨益。而徒丧其素心矣。愚之自处。亦自谓自知之明矣。然此不可与不知者道。荷相与之深。倾倒至此。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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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挂他眼。一诵于晨昏之暇。则或不无郢书之为益于燕国者矣。垂死老拙。窃不胜祈祝焉。
答金仲和(辛酉九月二日)
前书久未报。虽缘地僻。深愧不敏也。即日秋深。侍馀学履如何恋溯区区日者酬酢。未能到底而止。穷格之道。盖不如是矣。去岁初入。不敢进说者。其时郑说。无人分疏。则踪迹益觉难便故耳。然亦不可谓全无一说也。未知如何。同甫订还其先铭。而未及作书。见时语及也。谷云丈见在何处。若归山门。则承候未易。无任慕用也。
答金仲和(壬戌正月六日)
他不敢及。而别纸。正好商量也。朱子以杨,罗二贤为继开之渊源。故 皇朝升祀圣庙。此无可疑者。而惟其执此而遂掩其学问之差。则其为后学之弊大矣。故不敢不力引朱子说以明之。非敢以持难于今议也。 弘治之升龟山。未考其发于何人也。 嘉靖之请黜诸人。其所发者。虽不足观。而既经 皇上睿断。则何敢不遵奉也。且其论当黜者。皆据实论迹。则亦难逃于公议矣。重峰先生所论。尤为严正。虽百世俟圣。亦可矣。窃观言者之意。则似若以 嘉靖皇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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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正。为基祸乱者。然当时政令之有违于道者甚多。其祸乱之基。实有所在。岂由于祀典之釐正哉。愚则以为 皇朝之绵历于 永历,弘光。而甲申之变。死义之多。正赖当日之举措也。盖世教明则人心正故也。惟薛文清一款。不无可疑。文清之笃志力行。真可为学者模范。而其出身于 永乐。则不可谓守其身也。且以许衡之出处。比之孔子。则其妄甚矣。其识见反不及于丘文庄矣。惟是从周二字。实今日之存羊。而又为一番人所击破。实可痛叹者也。且观扶护荀马。其末流之弊。将至于直以性真是恶。而桀纣真是性。尧舜真是伪。而子思,孟子真是乱天下者矣。又母可臣而齐东野人之言。真为君子也。此岂不惨于洪水猛兽之祸乎。不料此言出于内外儒家者之口也。或劝以上疏待罪。兼暴邪说之害。然无奈世之不信何。祇取辱耳。不如抱尧舜思孟之书。深居岩穴。以待河间王之出。斯可矣。邵先生之得与渊源录。本不出于朱子矣。别纸略呈之。大抵今日事。不胜其可忧。惟望与同志之士。协同心力。以救万一。千万之幸也。○大凡窃观朱子辑注凡例。其两存处。则其胜者居先。次者居后矣。若其发明未安之说。则以其未安者。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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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于前。而后攻破其非。文字体例。不得不如是也。论语乱臣十人注。先以马说。而后引刘侍读以破之。此其是非之意。较然明白矣。曩者鑴为臣母之说之时。有右袒者来言朱子以马说为是。故处刘说之前。愚力辨其不然而终不回头矣。然愚见亦不敢自是。高明以为如何。后便示之。
  别纸
语类。问伊川说老子谓先语大道。后却涉些奸诈。如云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守其黑之类。曰孔孟亦知天下有许多事。何故不厌他。曰。孔孟见实理。把作合做底看。他不见实理。把做无故。不肯为。问孔子曾见他书否。曰。未必见。问孔子何为问礼于他。曰。他本周家史官。自知礼只是以为不足道。故一切扫除了。曾子问中。自见孔子问他处。邵康节亦有些小似他。问渊源录中何故有康节传。曰书坊自增耳。○奸诈下。疑脱曰字。自见疑误。
答金仲和(壬戌七月十日)
音徽久旷。思想可言。玆于垂死病中。承领惠札。慰荷之私。又如何也。古所谓书不如面者。真虚语也。只所读何书。所得如何。无路窥度。是用閟郁耳。古人书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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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惟死生之是问。盖无事而非学也。此病后专废书册。非死非生。孤负光阴。真所谓一蠹也。常自惶恐耳。科场不远。从此骞腾。则可以展布所学矣。深祝深祝。
答金仲和(壬戌十一月十二日)
日者冗甚。仅接颜彩。不得说话。寻常歉恨。玆者并拜前后两书。深慰此心。偿当而复有馀也。教谕去就之义。尤感不遗。此时忍去京邑。实非所安。 圣上倘许冒恳。则谨当优游自在江榭山亭。稳承祛疑之诲。实所愿望。而平生鲜逢如意事。何可几也。鲜于司业。崛起蹶张之乡。教以诗礼之文。且其著述。时有如梦里说者。要之不失闽洛大旨也。可谓豪杰之士也。昔年沂川洪相为宗伯时。塞其院额之请。愚以为偶失称量也。今承俯示此实蠖伸之秋也。深幸。谷云丈远临山谷。荣感何极季氏隅坐。尤令鄙萌消除也。
答金仲和(壬戌十二月十八日)
自闻决科。宜有庆问。而以为此不足为吾友重。故不果也。玆于褫中。先辱以书。抚存郑重。其为铭感。何可胜言。而自讼不敏。亦不少矣。其因同甫献忱者。例见为士者既已出身。则自谓能事毕矣。不复以读书开心为意。故万事之成。咸不逮古人筌蹄云云。非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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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于吾友者。而爱之甚。故不觉其出于口也。此伏此江皋。瞻仰陵柏。心事怆恸。只恨褥蚁之迟也。
答金仲和(癸亥五月二十一日)
承审尚在尝药中。无任奉虑之至。一见 圣主自来初心。而义有难安者。故不免径归。然其自讼于心则不浅矣。及闻有俞事。则旋觉无悔。而还悔晚闻。仍在近京之地也。日者历拜文正公墓前。因与尊伯父。解携于江上。感旧伤今。不觉涕泗。真所谓凡今之人。莫知我悲者也。今日之患。惟在不识义理。争出头角。而小大畏缩。莫敢谁何。彼一番徒类。争相推誉。则自以为有馀。而不知以尔为玩戏。亦可哀也。不有大力量人为所信服而薰陶变化则难矣。如此汉者。只合杜门空山。了却残书。以毕馀年而已。此外无馀念也。荷相与之深。倾倒至此。须勿为外人道也。不宣。
答金仲和(癸亥闰六月二十九日)
远拜问书。恭审侍馀夙夜无愆。欣泻之至。如有所得。此时适在论思之地。其任不轻。未知将何以哉。愚意退翁所选朱子书节要中时事出处一册。尤不可不熟看。其于贤邪进退。致谨至严。今人盖于此卤莽矣。每读不知同己者之未必非小人之句。极令人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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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今则不知同己者之未必非君子也。此何见识。可叹可叹。然此言切勿语人也。斩头穴胸。诚可怕也。
答金仲和(癸亥七月四日)
近事。非野夫所敢言。伏枕微吟者。惟山谷西江波浪之句而已。千年箕子之国。未知将输于何地。嫠不恤纬。亦可罪也。来书备悉。诸纸荷荷。卧倩不宣。
与金仲和(癸亥八月六日)
今日非与人说话时节。玆不敢他及。惟谕及进讲一款。鄙意以为召对夜对之时。取封事奏劄中切于君德政事者进读。则 圣心想必歆动警省。直契于尧舜,周孔之心矣。前日鄙劄中所表出诸篇。是最切要。此实出于当年芹曝之诚心。每读过。未尝不三复击节也。不宣。
答金仲和(甲子三月六日)
曾闻大閤下所苦良已。复出论道。甚为公私贺也。即拜褫中书。尤慰恋思。第说病不细。此非妙年夙夜者所宜。岂亦叔世运气之使然耶。此馀日无几。长委枕席。 廞卫时难保其趋班。残年事殊可怜耳。欲有仰质者。朋友之仕宦相招。昔贤所讥。而晦父著之小学书。以为大卞。今日何不受用耶。幸下一转语也。
答金仲和(甲子四月二十六日)
便中获奉惠札。慰贺无已。 圣母丧制已毕。更无逮及。摧陨而已。今玆示谕。指理陈义。反覆详悉。虽甚愚昧。敢不承奉。大抵难进易退。是朱先生一生大节。今见好爵。汲汲自縻。岂是道理。且以私情之切。欲望左右之出力而俾得出场也。今来示如此。不胜怃然也。且出陆相濡。不若相忘于江湖。此漆园公好语。聊为奉诵。馀倩草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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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金仲和(甲子六月二十五日)
今月十三日惠书。承拜有日。而病且无便。汔玆稽谢。摧恨无已。即玆庚热。论思之馀。侍奉珍卫。区区瞻傃。靡日不勤。贱疾背裻上。又生一患。坐卧屈伸。皆不能如意。内攻则外铄。理势然矣。静俟归尽之日耳。别纸。始欲从头至尾。略举其槩。以为止睡之资。旋思如此。或反助唇舌。故既草成而置之矣。玆者知止丈有所询叩。故略陈数行文字。早晚或蒙转示矣。
  别纸
今日此于尹君。亦无嫌碍。只渠所以自处者。有可疑者。故于知止下问者。略有云云矣。况于和叔有何一毫相阻之事。曾见其书。则有欲调停之意。似未尽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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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本情也。唯其心则可谓仁矣。因此而如或并攻。则逐鹿者。可谓不见山也。
木川事。此汉自当已久。何论其言穷与不言穷也。然知其实状者。必有窃笑于傍者矣。
陆,陈辨答签示处。谨已修改矣。此事之不敢容易。真是如此。朱子尝曰。得一说而终身不改者。不是上智。必是下愚。至哉言乎。劄疑之附刊于节要,酌海。恐是传者误也。盖以节要与退溪记疑。却是一书。而记疑之书。不能家有。学者病之。故始欲附刊于各书之下。而酌海。亦有退溪文集中所论。故欲以此为主。而其未安处。略加修润。此盖专主退溪。故以为寡过矣。自有尹书以来。即准朱子答詹帅书。请湖伯亟止前议。此事想且罢休矣。
答金仲和(乙丑十一月十八日)
逆理之恸。虽以朱先生海阔天高。尚有不如无生之书。况恒品如时烈者。其能免蔽私昧理之偏乎。自其形貌永秘之后。益不堪悲念之怀。蒙此俯赐慰书。实不胜哀感之至。仍审数千里于役。还奉晨昏。夙夜胜迪。庆喜不可言。日者窃不胜师门受诬之痛。敢入文字。猥蒙 圣上不以为阿好。其所处分。大慰斯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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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诚非小事。而第未知此后事复如何矣。深虑深虑。畴孙久忝荣次。大非所宜。未知何以则脱免也。当初倘微仲和诸贤。则必无此狼狈。退溪所谓结者解之。正不能无望于高明也。自馀疾病方苦。倩草不宣。
  别纸
少时曾见大小北妒争。翰林,铨郎。几于厮杀。虽以光海而亦且不韪。有数十行传教以责之而犹且不已。平生不愿子孙有此也。其时传教。寻常记存于心。昨者为录一通。送示畴孙。盖欲其知戒而疾首退步也。其传教。想在渠处。若取而见之。则当有以知贱心之所存。而亦知此是生死路头也。
答金仲和(丙寅十月十九日)
前月望日书。念间承拜。备悉连幅示谕。其为慰幸。不可胜言。师儒之谦。窃知诚而非饰。然古胶庠师。虽难骤企。而如阳元宗使人归养。何渠逊彼哉。目今民彝晦塞。急先之务。岂外于明伦哉。大全劄疑。政不欲其刊役速就矣。窃闻退溪先生时。或人私取记疑草本。梓于西路。退溪大惊。以为未及再修。恐误后学。亟削其板本。今日此书。虽本于记疑。而间有窃附瞽见者。此若未允于大全本意。则岂惟朱门之罪人而已。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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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者。皆将执杖而殴之矣。此岂可容易为之哉。曾因知止丈。请见已校者。盖欲知过旋改。不欲久闻于人也。精义云云。诚如来谕。第或问有称游杨氏说。而于精义。或有有杨无游。有游无杨者。未知精义本如此耶。或于编辑时。有所阙漏耶。见方摭入于或问逐条之下。如庸学或问。将以禀订。而亦恐未得为全书。极叹极叹。更或求得善本则甚善。而亦未易得。未知如何则可也。因便回教。深所愿望。天时已寒。惟冀侍馀仕履珍毖。
答金仲和(丁卯十月二十三日)
俞家二妙至。谨奉惠札。仍受劄疑问目。其考订精博。且其指摘谬误。皆可置水而住。真所谓操戈入室。斯文幸甚。此无劄疑可以凭检。已送黄江。使任其雌黄。俟其还来。附以瞽见而仰禀也。第此事。当初实遵奉大府老爷指挥。今窃伏闻谢事郊居。燕申整暇。记昔叔程子易传。正得涪州气力。今日所望。正亦如此。其商量处。一一就正。如勉斋续礼之于晦翁。如何。玆事体大。故敢此烦浼耳。俞生奉来状文。其格力皆从马班出来。真所谓韩文公脚下难为言者。第不忍孤其诚心。而谨诵退溪雪霜千里愧君行之句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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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金仲和(戊辰正月一日)
今玆问书。鄙意犹以为速。承以为迟。无任悚仄。仍审近履超胜。尤以为慰。册子名以问目者。曾自黄江到来。切仰见解精明。非浅陋所敢窥者。亟成回禀之目。要自黄江奉质。而乏使未果。然继请卒业之愿。切切乎心也。今来者一册子。极符所愿。此殆天相玆事。有此奇遇也。拜受幸甚。无以尽喻。当初僭俑此事。盖恃尊大爷文献。以为印订之地。而尊大爷俯就以诚。终不挥斥。则此于仲和。真所谓乃家事也。宜乎致意之若是也。若余者。朝夕难恃。惟望仲和上禀下勖。俾底于成。千万千万。庆元年间。晦翁夫子于通解书。其诚至矣。至有日暮道远之叹。岂谓今日真践斯境耶。俞公文字。来状非偶然。故破戒为之矣。今因其胤所请。更加点化。盖渠谓出于尊意云故也。此去秋以后。丧威荐叠。昨者又哭贱息。老舐悲哀。不可堪忍。前头有埋葬事。华阳之计。难卜迟速。然承此肯来之示。一息尚存。则何敢迁就。似当在暮春间矣。嘉味珍荷。
与金仲和(戊辰四月九日)
正此清和江阁。想益靓胜。驰溯悬悬。此间文会。不足远勤书簏。而闻有乍动之意。故萝径之候。非朝伊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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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或所望归虚。则切欲舟溯清江。相携以至丹丘。此实平生快事。而老意阑珊。徒有少时閒气而已。
与金仲和(戊辰六月十八日)
君子于大水必观。此朱先生语也。故先生。溪涨时必杖屦焉。今雨非旧雨比。前江想必成海矣。辟户俯临。胸次当如何也。恨不得一随后尘也。此病伏蝇窝。窃观洪水滔天。盖闻大学师儒吓走孔夫子也。此盖源于尹家党助攻朱子之贼魁。而宗尹者鸱张。以至此极。亚圣以学仁义而少差之祸。谓将至于无父无君。人将相食。况今本源。本以祸仁义为心哉。可怕可怕。从祀时朴疏及对辨文字。皆不得见。幸望示及也。○论语乱臣十人注九人以下。亦刘侍读语耶。朱子合马刘断之之辞耶。示破幸甚。
答金仲和(戊辰十二月四日)
寒水便来。承拜惠书。缕缕示谕。令人慨然。曾见圣学辑要收录如纶如綍之语。始谓无甚紧要。何故得列于大卞大训之间也。自今观之非常情所及。第惟令监元来一麾。麾而复麾。未知亦有其路耶。所可怪者。当初韩姓人。以此一句语。为挤陷一番人之计。朝绅相传以为美谈。 君上亦味其言而使用之。天下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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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孰有无源而涨波者耶。老仆不合黾勉作行。而私情公义。交切于中。一吉之戒。有不暇顾矣。才及莽苍。新病揶揄。而亦微有所闻。以是次且。谁为我观变玩占。以指迷途耶。承诲未易。但有瞻想而已。
答金仲和(己巳正月十一日)
苦吟寒谷。殊无意趣。忽此耑书至自京里。胶扰酬应之际。念及涧底束荆之人。岂是易事。麾之又麾。当时聊奉戏语。今承提谕。还输一噱。第观今事。恰似乙丙年获被其麾者。可谓荣矣。此汉口滑。尝诵老年光华奸党籍之句。已久矣。乙丙之所好。今亦好之。其所恶。今亦恶之。如此而欲讳绍述之名者。惑也。孙窆之狼狈。亦我不慈之致。永念层峰之殡。泪无乾时。奈何奈何。挽语虽不及柩。晦翁有追挽之作。终蒙一言之惠。则幽明之感。如何如何。简封多谢。记昔牛翁与人书。裁纸置床头。终日无用处。岂谓今时异于昔时耶。二死并受。膝痛甚苦。卧倩不宣。
与金仲和(己巳二月十日)
闻见虽不真。然冥冥中隐忧。不但在于下属。故敢为先事之言矣。自谓可质神明矣。顾反为新贵执言之地。可谓为若德矣。昨辞先墓而行。今向连山。自顾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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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则浩浩然矣。但不见周公居东作。无以藉手也。劄疑序。久欲作而未暇矣。未乘舟前。病稍缓。则径当草定而因褫奉禀耳。今日事。只守晦父易箦时直之一字。而泰然一付于彼苍而已。此时相勉。恐无他也。○将兵之官。干与朝家论议。自古鲜有不败者。败时其宾客姻亲。例不免焉。此不可不知也。
与金仲和
少时读周子太极图说。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每疑太极之动静。已是阴阳。何待生之然后乃为阴阳耶。尝侍文元先生。僭率禀问此两生字。以为字看如何。先生沈吟曰。不敢如此看。自后不敢更为致疑。然殊有不自得之意矣。及见朱子图解。去两生字。直曰动而阳静而阴。然后语意卓然。无复可疑矣。日者奉对时。虽说及此而未暇详焉。故敢复奉告以求教也。
与金汝成(昌集)仲和,子益(昌翕○己巳四月)
时烈顿首言。痛哭痛哭。只己事随迫奉游于地下者。无穷期矣。以此一哭之后。还以自慰矣。惟病死。尚可哭乎。此实覆载间不忍言之言。第冀必寻可生之路。以为终孝之地。千万泣祷。千万泣祷。谨奉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