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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子大全卷八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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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子大全卷八十六
 书
  
宋子大全卷八十六 第 101H 页
与宋子慎(尚敏○己酉五月)
今年是何运气。死了许多人。舟村所关非细。然谁知其如此。关西为国。尤惜也。舟村固欠端好。然其所树立卓异。而内行甚可观。岂料身后之谤愈多。其子方扶杖守殡。而谓之并命。尤可痛惨。此曾约一宋医。与草哀治疔于山房。赤城霞标。亦一登览。真近年快事也。只临死谤言。不止百车。然未死之前。得斥三田。真晦翁所谓如痒得搔者。虽九死而不悔也。可惜知旧争以为媒进之阶梯也。
答宋子慎(辛亥二月)
相念中。得褫中书。喜聆无恙。此外何望。苏堤春色。果可爱。不免时时独往。竟晷而归。其于疠气。盖欲如潮鳄之约束。而还笑童子之效孟贲耳。来书所引佛书。甚令人洒然。晦翁尝言俗儒宜其为所挥下也。诚哉诚哉。读两陈。此实熙,丰间一大公案。诚可熟读。第所谓閒乐。不知其名为谁。遍考宋史诸书。而未得其人。须订示之。
答宋子慎(甲寅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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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书深慰。近事何必云云耶。只欲学季通之不挫耳。惟是讫逭刑章。而诸贤囚系窜谪。是不敢安也。然既来寿藏。一朝 命下。则便死便埋。殊为省事矣。只恐子孙以我为戒而不喜正直也。
与宋子慎(乙卯七月)
八个月。不得一字书。此岂有意思耶。即日。学况如何。此中。上有团团天。不可谓全无识面者矣。然留此亦不可保。去留定后。一来望也。欲通读朱子大全语类。此则虽有焚坑之祸。何可已也。
答宋子慎(丙辰二月)
来书备悉。愚于去春。闻君独留京里。已有所虑矣。从此只可杜门看书。不与外间一事可也。门中不幸。宋平昌又作古人。伤叹。渠若知如此。则定不向某门枉费乞字也。一饮一啄。自有定分。而人自纷纷。岂不为鬼神所笑也。曾儿闻挟册踵门。须以格言至论。使盈其腹。免为禽兽之归。至祝至祝。
答宋子慎(丁巳二月)
久不相闻。见书为慰。曾闻有来意。亟令孙儿具骑率以告矣。不知有何事故。而乃不成行耶。自料馀日无多。极欲同讨朱子大全。仍解其难解处。与士友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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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欲其来会者。不是儿女子恋想之怀也。虽有事。今日所急。无大于此。须一掉臂摆脱。与茂孙相伴下来。至佳至佳。
与宋子慎(丁巳十月)
半岁奔走。所成何事。日者仍与相守。则当了却几卷残书矣。岂不有益于人与己耶。不听人言。徒招却无限唇舌。极可叹也。只谏(只谏上下恐脱)可追。须亟来括。以为冬春计。如何如何。路资。已分付于孙儿矣。吾比有新症。极知难久。而所事未了。殊以为挠。得见文谷所补。则极其精博。可喜可尚。今欲通为一书。尤不可无子慎。故有是恳。幸毋如前之阻涩也。如未授衣。亦且借着以来。则当以缊袍共弊之耳。
答宋子慎(戊午十月)
书至殊慰。吾添得失眠之症。通宵耿耿。而精力不及。少时不得诵读。自叹而已。畴孙以事西还。精神血脉。都付于渠。而又非别离之时。极令人作恶也。曾于朱子大全中。勤恳之意。屡形于书札。不知其何以至于此也。今以我大全问目意思。识得先生之意矣。方今尹鑴非斥先生。至有成书。将以易天下。而举世靡然从之。此实甚于洪水猛兽矣。吾意以为知先生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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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则距彼说何难。以故不量其力之不足。冒为此事。令人易知矣。吾虽死。须与此孙。勉卒此业。期使今日之心。不坠于深井。深所愿望。此孙人物。岂易得哉。只是因循。是渠大病。幸常有以警之也。千万千万。闻复有所为事。为之惊愕也。昔年不听吾言。自取狼狈。须与惩之。勿复为人所笑也。实出肝肺。幸勿泛听也。若为自家祸福而为是言。则朱先生必大笑之矣。千万只冀专看朱子书。以究大业也。
答李美叔(秀彦○庚戌五月)
书带天香。落此深谷。虽认眷意。似不着题耳。此病而已矣。不须问知也。曾有官人猥徵以当行者。回顾其中。无有知识。只以敬事后食为答矣。今玆奉诵也。
答李美叔(乙卯八月)
方作书粘封。问书复至。忻谢何极。文谷之叹。诚如来谕。然以乔木大家。能作冲流砥柱。毋论进退近远。而其为世道之重。如何也。况使彼辈沮讳前谋。俾宣仁不为惇卞之所辱者。此伊谁之功哉。承气力渐胜。甚幸甚幸。然必欲舆以东归林泉。真有力矣。
与李美叔(丁巳十一月)
冬暖如春。今忽堕指。此地尚然。稍北可知。未委馈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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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礼之馀。兴寝如何。苧兄残年佩玦。殊可嗟愕。相去隔阔。岭海不落莫。空为美谈而已。玆又以朝夕就木之身。勘断绝岛之论。老境壮游。似为快活。而自量筋力将未及半途而毙矣。亦命也奈何。焕章小庵。留意至此。感幸何极。孤坐无事中。有时发一笑之事。曩在孝庙朝。尹冲举驳退海尹。迂相笑以为藁网捉虎。今则以蛛丝而缚兕矣。岂不是稀阔异事。然其中伤。必至没鼻。为渠甚惧也。
与李美叔(丁巳十二月)
岁序已暮。祥日渐迫。伏惟哀慕崩陨。何以堪居。一哭筵几。永负孤心。只增悲痛而已。时论不必知。而亦不可不知。然无由得知。未知如何。此道疏会。始定于星。俄移义城云。未委其终如何也。文谷诗录呈。此事虽小。亦足以寓微意。而亦于世道。不为全无所补矣。今闻庵僧皆将不保。以书告以将去。今日形势。安得不然。第闻其祟专由公林缁流忌疾而然。或可招致其为首者开谕。使之回心耶。所欲言者甚多。而闻只字半札多入于麻浦金价。故比来则尤不敢不慎也。
答李美叔,仲豪,华叔(丁巳十二月)
佥哀惠书。因松川生承拜。谨悉多少示谕矣。再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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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伏惟痛慕弥切。愈何以堪居。还京之后。侍奉支胜。亦有读礼之暇否。瞻溯区区。仲季社仓之谕。诚不敢请。而固所愿也。金川。尤幸尤幸。谨有小文字。略具源委呈禀。若行添抹以还。则当录在卷末。俾同志知之也。前月略有暇。拘检散帙。忽得尊先笔。不胜感涕。聊附数语于后。谨此封纳。摧咽之馀。亦望收藏以示后人也。馀祝俯就顺变。以副远望。千万千万。
答李美叔(戊午五月四日)
晓才奉 讳。北望长恸。馀哀恤恤。如不欲生。忽自丹山投示闰月十三日惠书。心神倾慰。不以承拜之迟为恨也。曾闻美叔除此道亚幕。固料其难于出脚。而或意其为丹山乍动。则亦幸其承晤之有便矣。果如始料。愚者一得。真无虚语也。仲豪解网之嗟。此一队家法。自古见败也。 宣庙朝。人谓栗谷先生每谓人如己。所以见欺于人而终不悔也。仲豪真不失此家法也。闻李姓以愚出其书为大恨云。此极可笑。若自我出之。则当出其大者之书。使之狼狈也。何必舍豺狼而问狐狸也。因此而复有窃笑者。延平丁亥之疏。专以发彼辈私书證成。而得万世公论之 圣批。发私书。是此中家法。而前后反覆。是彼中家法。李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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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延平同归。亦可谓荣矣。极好笑。
答李美叔(己未十一月五日)
坡公有衔子飞来定鸿鹄之句。今于子上加覆屋。而感叹厚意也。此间事。何须问而知也。朱先生庆元时。谓门人以为赵忠简在海上。日与门人知旧。往复酬唱。而秦桧不能尽捕而杀之。盖自有天也。然使忠简坐在复关重溟如今日。则必不能往复酬唱矣。始知今之君子优于古之一德也。好笑。馀祝更理鲁论。克己省身。以副远诚。千万千万。○今日。乃外舅忌日也。追念亡室。不胜怆然也。亡室诚孝。实有感动傍人者矣。
  别纸
范孟博云。滂死则祸塞。今日则以滂不死之故。祸无可塞之期。每闻章甫过岭。为之赧渥而伤衋。无地可容也。至于比来。甲乙之论。起于乡里。初不足为忧。不料渐渐放阔。以至今日。似无保合之望。极可忧虞。其消融镇定之责。非美叔其谁也。彼自我杀之之说。固非所宜言者。而心实求免之说。亦涉深文矣。昔朱先生被知旧之忿怼而曰。是与人斗而自断右臂也。此诚至论也。幸为世道。无惮于出手排乱。至祝至祝。
答李美叔(辛酉六月)
蛰伏穷谷。病思无聊。忽拜耑书。知行戒密迩。恨不在华阳洞里日夕相闻也。旱极得雨。虽晚亦幸。而昨日风变。亦不寻常。不知上天缘何而威怒至此也。承有纡辔意。未死前相见。岂非至愿而恐不易也。大抵进不如退。自古而然。虽以世道言之。求退者多。则不期好而自好。况见德涵书。则尤不宜过分水岭一步矣。只时危此极。愿忠之意切。则亦不宜一向退处。此在高明量处之如何耳。相爱之深。故相忧之亦切。高卧者闻之。必发一笑也。
答李美叔(辛酉六月)
别纸谨悉。第未知所谓积谤者何事。若是金朴云云。则略观德涵书。似不至大段。恐不须太存形迹。以为推波助澜之归耳。 圣上体下之谕。诚然矣。鄙意则不宁惟是。目今诚心忧爱者有谁。州境凶词。极可惊心矣。人心如此。正当急急悦豫民生。以固邦本。而或乃置之相忘之地。则诚不知所税之地。左右正以此时得处论思之地。正宜疾速还朝殚心竭力。以补一分半分。是乃分义之当然。尝考栗谷去就之迹。苟非上心厌薄。则无非趋事赴功之日矣。君子之心。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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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如是耶。至欲保合士流。则宁弹无故之青阳。而不欲其溃裂。其至诚恳恻。有如是矣。今日事恐当以是为法也。荷相与之深。倾倒至此。不至于疏阔见笑否。
答李美叔(辛酉八月)
为修先墓。踵礼郎发行。到龟岩疾作。投止贵斋舍。则来书已至矣。披慰不可言。日者所蒙 圣谕。特出寻常。皇惑罔措。只疾病如许。虽欲冒昧应 命。亦末由也已。彼中倥偬。曾所稔闻也。然静叔能办于前。令监可坠于后耶。○圣教如此。不胜皇闷。盖此书虽出于退溪。而其实其门人所录。故荒杂谬误处时有之。 圣学极高明矣。岂不能觑破也。日者 筵席。窃覵颇有不满意矣。今此校正。实是大事。而孤陋若是。且无别本。无以参考。尤以为闷。方欲专人以控此意。而乏使未能。适逢此便。何幸如之。幸须即为求觅此书于有处。急急专送。至望至望。道内此书多有之。而安东,醴泉,礼安等处则家家有之。愈多愈善矣。校后当一一还送。万无见失之理矣。各于册面。书其主名。似宜矣。且此书名于 经筵。则曰释疑。而曾见道内诸本。则或称讲录。或称记疑。或称质疑。或称释疑。并以此数三题目问之。然后可得也。且必有能书者。然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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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了当此役。而适值科举。难望儒生之助。而此道营吏。则元无可使者。而亦不敢开口者。令亦必谅之矣。幸命善书营吏在岭底者四五人。使之赍粮来役事。急速分付如何。此非私事也。
答李美叔(辛酉十一月)
奉此耑书暨孙儿所得别纸。数度强疾读下。顿失沈痾之所在。略闻政声日播。今恐骂詈之转为口碑也。然士夫言行。或乖于理致。则不足为士夫矣。尝欲以两件朱子说。公诵于更化后诸公。而无可与公诵者。故只掩卷太息而已。今具别纸以呈。幸寘诸座右如何。
 京,卞等。必欲杀元成(一作城)。才到极南。又移极北。于东西亦然。置之远恶地。殆遍而犹不死。则京等又募能杀元城者。兼程驰到。未及而其人死。故元城终得免焉。盖当时君子见嫉于小人者。无如元城。故当日与后世。皆以元城为过。而惟朱先生以为得中曰。元城居其位。便极言无隐。罪之即顺受。今日得中之论。何其与元城之所行。朱子之所论异耶。(朱子说见语类)
 范忠宣救蔡新州及元祐流人。以为至当之举。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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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窃论此矣。以为元祐诸贤。忧确之不可制。欲以口语挤之。固为未当。而范公乃欲预为自全之计。是亦未免于自私。皆非天讨有罪之意也。至其论诸公忽反尔之言。违好还之戒。自取祸败。尤非正理。使后世见无礼于君亲者。拱手坐视而不敢逐。则必此言之为也。且舜流四凶。族为皋陶者。亦殊不念反尔之戒。何耶。推此心以往。恐无适而非私者。邵子文以为明道所见。与忠宣合。正恐徒见所施之相似。而未见所发之不同。盖毫釐之间天理人欲之差。有不可同年而语者矣。(右朱子书)
与李美叔(壬戌二月)
为问春妍。令履神相。南来者盛称政绩。歆艳何极。第亦言复寻杯酌。不无损失威仪者。京里士友之来。言亦相符。此不但于事有害。其害于性命者何量。目今人物眇然。如执事者。能有几人。恳乞为国家为门户为朋友。痛加禁制。以(以下恐脱为)延寿受福之地。千万千万。当今善柔成风。谁肯为执事能进逆耳言哉。千万见谅也。
与李美叔(癸亥七月)
不敢修敬久矣。徒有恋思而已。即玆残暑。佥侍外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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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如何。此冒上待罪之疏。反荷勤召之 旨。皇陨闷缩。莫知攸措。窃闻佐烹者尝。佐斗则伤。尝与伤。俱非可愿。得郡便养。固知令侍之素志。而闭户看书。敬为仲叔诵之也。如此则必有无限好事。将不止于恶声之不及而已也。
答李美叔(丙寅正月十九日)
新蓂既生。已落其四矣。缅惟膝下联袂。舞彩度日。世上荣辱。自不入吾心矣。不知天壤之间。何乐如斯。玆拜岁后书。果无不平底意思。岂困横得力之效耶。有人来说佟御史发论。朴大谏加律而连启。此必是浮薄辈喜事之言。推波助澜。极非善事他人之口。虽不可塞。如或仲豪诸人。不能戒兑。则岂非可惜也。年来百念俱灰。惟愿国家无事。闾里安静。得以杜门吃粥。送此残年尔。
与李美叔(丙寅)
荀卿谓性为恶。仍谓尧舜伪也。桀纣性也。子思,孟子。乱天下者也。马融自是豪荡之子。而又为臣母之说。以贻万世之祸。曩者贼鑴。是祖述者也。贱臣遇 孝庙而不敢请黜于文庙者。以事有缓急。姑待功成治定之日未晚也。今者重臣。举 皇朝典章而请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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痒得搔。故敢因 清问而献其愚矣。不料无识少年。攘臂右袒。使既明之重论。沮挠于 成命已下之后。世道从此大变矣。尧舜真是伪。桀纣真是性。而子思,孟子真乱天下者。臣母之云。真为定论矣。从前诵尧舜思孟之书者。不欲行于斯世矣。其将奈何。至于执事之遭备。盖由髯也。救解性义之后论议一变。以至于邪论之辈得气扬扬。而朝著为之靡然。可叹可叹。
答李美叔(丁卯五月)
泠泷谷里。得拜千里外问书。恍如水石间对酌时也。第晨昏之暇。湛乐之馀。有酒如渑。或无乃时忘 圣上恩眷之戒耶。常所耿耿于心者。故不觉形诸纸面耳。此尚今无死。千人所指。无病而死者。真虚语也。窃闻盛疏一出。彼此皆怒。未知委折如何。而大抵源头。则无非此汉为之祟也。窃不胜皇恐闷缩也。
答李美叔
江都事。始因沧洲公得闻之。盖此友闻江都之败。以其母夫人必不免。冒死进往。至三田闻讣。冲犯虏阵而入。袭敛而草殡于交河江上。其在江都稍久。故得其事实甚详矣。盖尝言权,尹事。而至其张氏妹。则必饮泣呜咽。愚亦不忍问其详矣。己丑。愚承 命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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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修撰来见。谓将呈告递职。愚初自下土入。莫知其故。但曰然乎。修撰既去。沧洲责之曰。修撰之呈告。不无意思。何其答之冷淡也。答曰。吾莫知其所以故尔。沧洲曰。以江都事。不无人言故也。愚谢曰。余则全不知矣。大槩愚于沧洲之妹。视如一家亲。沧洲之所不忍言其故。我何心形诸口也。甲子秋。张世南自京归路。历访于村舍。渠先提起昔时事曰。吾之省事时。祖母在世矣。尝涕泣言。若闻尹之姓名。则我心惊陨矣。世南仍又言吾虽后生。家亲之事。岂不详知。祖母常言汝父实无如尹事矣云云。盖愚于张修撰。既无所闻于沧洲。则人虽有言。何足信听。及闻世南之言。则益无可言之事矣。此事问于世南。则可知矣。向者尹胤谓我造言而怨之。愚不免有分疏之说。遂举沧洲而为言矣。旋即思之。只可笑而受之善矣。乃有云云。其为不善甚矣。追悔无及。故昨于疏中。略及此事矣。夫其困迫于尹胤。不得已言之。犹且悔责之不暇。况于张乎。末世人言如此。可怕可怕。
答李美叔(戊辰正月)
老舐之悲。欲已不已。未知此诚何心。即于褫中。蒙赐慰书。甚慰此心。腥庭之拜。有因而免。真是塞翁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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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得罪于彼。何如得宠于彼也。无乃造物者为掉了化机耶。所示云云之说。病思恍忽。莫详源委。今朝忽得清风寓公书。然后了然若隔晨事矣。甚矣。今之君子机阱之密也。此盖丙寅年偶吟以示延之与致道者也。彼辈深藏密鐍以待。才到十四而亟发之。欲嫁无将不道之祸。此岂他人所为哉。罗也先以桧相伪书。挑拨端倪。幸赖文谷明哲正直而不得售。然其补也无尽。真所谓鹿走山林。命悬庖厨者也。可发一大笑也。台之辱仪。乃不推与彼辈。而必于仲庚。则可憾也已。仲庚不是石室子孙耶。然此何与于台哉。大抵此行虽困。逐月有之。则亦好矣。好笑好笑。
答李美叔(戊辰七月)
日夕驰想。匪虚语也。杜门呻吟中。获拜远书。如奉谈晤。慰不可言。 东朝违豫。已弥月日。臣民之忧。曷有其极。寿洞正以此时。以微訾不请。而自就休退。可谓福人也。吾家未有喜事。即闻儿子罢官。令人几于不寐也。子三亦得便宜矣。何恨何恨。螳螂之谕。窃恐思之未精也。范忠宣阴为自全之计。保护元丰之党。及元丰得志而亦不免焉。此则好谋者败于谋也。曩时小北。保护一番诸公甚力。后竟得其报。此则保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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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否之异也。未知今人以为贤而保之耶。抑以不贤而犹保之耶。彼果贤也。则必得其报。宁有螳螂之议其后也。大抵范公。君子人也。一有身谋。则不为国家计。以致国事之大败。况未贤于范公者。何可深疑哉。今日事。只合敛退自守。以寻古昔明哲之迹而已。惟打愚所处。未能尽善。未知如何出场。极可虑也。
与李美叔(戊辰八月)
闻阻新湖之来。此何道理。吾家本以祸胎。方在百尺竿头。岂可以大衅趣之。且畴之递归。是吾家十分便宜事。日夜所愿者。而或因此而沮焉。则岂非大不幸之甚耶。幸望深念。亟止前议。如何如何。
答李美叔(戊辰九月)
臣民无禄。 慈懿圣母竟至升遐。普深摧痛。不能自已。恭惟 圣上五六年间。荐遭巨创。痘馀元气。亦未复常。其为忧虑。何可胜言。下书良荷。惟孽自己作。空污良善。此古语也。贱孙虽不得为良善。尝以谦退无争为心矣。忽以执事之故。反被托台谏倾长官之罪。其于执事。未知安也否乎。渠于当初。即送家累而随归。以待状递。事甚从容矣。横得此不好题目。是亦数也。然业已如此。只得顺受。而今以 国讣。不得于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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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行丧仪。苍黄还县。若得成服。则即归待递矣。
答李美叔(戊辰十二月)
青郊逢别。只搅此心。杜门寒谷。凛然自危。忽拜来书。慰谢不容言。闻胶庠惹起事端。此时之义。只当以辱为荣。退然自修。杜门看书。岂非诸生之当务乎。以此戒厉家塾如何。
答闵士昂(泰重○戊申正月十一日)
日者之拜。每恨草草。今忽岁改。思想倍增。玆奉远书。知旅食之安慰。写不容言。此冬杪大病。自谓无幸矣。数日来。略有生意矣。所询其父时祧主。虽于己亲未尽。然若有他房长于己者。则当以次奉祀。不可谓已在吾家而因仍不迁也。鄙意如此。未知知礼者以为如何耳。馀向暖加爱。
答闵士昂(乙卯正月九日)
承知所苦不已。奉虑无任。见谕不能平心易气。此固然矣。然时人之丑诋虽甚。而死者冥然不知。有同南面髑髅之乐生者。猥齐李与杜。光华极矣。傍观者亦何必如是耶。京信近不到耳。
答闵士昂(乙卯正月十五日)
才作复书。荐奉续遣。尤慰尤慰。第多悲辞。如恨此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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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谪。则晦翁于西山之窜。绝无嗟劳语。若自叹病重。则任运委命。自是士君子之达识。顾何必如是耶。只愿善摄以副远诚。
答闵士昂(乙卯八月一日)
曾因吉祥僧雪行奉书。倩主守传送矣。玆者乌川守褫到七月十四日书。始知不在天上。则人力皆可通也。欣写不能已。此困㞃虽甚。而朝廷所以痛治之者。正在于此。顺而安之。已作常茶饭矣。所询出继人云云。虽私家之礼。诚不欲容议以犯朴和叔之律。而郑重之意。亦何可孤也。朱夫子于此。既以伯叔父断定。则当一如伯叔父矣。然世俗或着布网巾而加蔽阳子者。此或不背于人情。而既无明文。不敢质言。磻溪尹生。在门否。病不能作书耳。
答闵士昂(辛酉六月一日)
音徽阻阔。未有如今日之甚。承此垂书。且玩别纸。恍然坐我清波翠壁之间。恨不得快刀剪取也。文字不但李君告忙。贱疾比苦。不得泚笔。秋亦不苏。则恐负此债于泉里也。闻老峰下乡。无相就意否。闻左右见嗔太甚。虽出于相爱。恐当有斟酌也。馀卧倩不宣。
答闵士昂(辛酉八月九日)
宋子大全卷八十六 第 110H 页
深谷无人。与病相邻。承此问书。惊慰无已。一命虽晚。可见公议之不泯。公私幸甚。若其冷煖。则饮水者自知之矣。外人有不敢与也。呵叱之说。传者之误。而此汉奉禀之妄耳。第渠士望太重。故怨骂亦深。名下之难处。自古而然矣。奈何奈何。
答闵士昂(丙寅二月二十四日)
意谓丧会谥会。必无失矣。见书怃然。不能已已。此向暖之后。略有生意。而尚未离枕席。此何异僵尸哉。其警省之谕。在士昂笃实沈静。想见其日新矣。岂有如云云者哉。其所以激进老惰者深矣。敢不服膺而自勉焉。泰伯篇注说所谓声音养其耳。采色养其目。其谓采色。乃乐器之采色也。别无他意耳。
答闵士昂(丙寅六月晦日)
曾因同甫书。知有荣养之意。孤露馀生。不觉有怆叹之心。玆奉委书。恭审谢恩来归。承颜尽欢。尤切庆贺也。每读朱子书。有亲年日益高生事益寥落之语。未尝不三复流涕。然今何及也。若吾友真孝子哉。此间身病孙疾。互相危苦。是何命道之穷也。自怜而已。劄疑三册谨领。曾以此书之。故身陷大罪。馀波及于致道。愚尝笑谓朱子于庆元年间。带累多少人矣。今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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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载之下。犹尚如此。谁谓仁者爱人。可发一大笑也。
答闵士昂(丙寅七月二十二日)
病伏深谷。兼有疾忧。每恨苦海无边。到岸未易。玆拜故人书。殊用慰豁。一似羾寒门也。第已有思归语。未知有负乘之惧耶。官虽贫薄。可助甘旨之供。道路不远。而使令周足承候。可以频数。驲足如飞。亦可以朝发而夕至也。私计之便。无过于此。未知以折腰为难耶。此得道源失同甫。未知其利市。玆闻得失有互换之渐云。未知竟如何耳。
答闵士昂(丁卯四月二十八日)
慕用悬悬。承此委书。知有赋归计。无乃有不乐底事耶。初既为亲而屈。则岂以旅食之艰而遽尔决去也。别纸备悉。始为世道计。不得已而妄发。而反为世道害。悔责无及尔。成姓人。是文简公后裔。故能为此事。其说甚长。非面难悉。承谕后书启。使儿辈录去。此后或有陈疏之举。亦不过如此而已。惠味。为病孙良荷。
答闵士昂(丁卯十月九日)
思想之怀。岁暮增深。即拜来书。慰泻无已。今日作官。岂所愿欲。第惟甘旨之具。不比私家。僶勉俯就。窃恐在所不已也。骊阳已作泉下人。痛惜何及。然亦使生
宋子大全卷八十六 第 111H 页
者起羡耳。金规云云。渠以文元先生亲子。酬酢于大臣之前者。此在斯文。不是小事。故欲知虚实矣。顷者金规兄弟先后来见。而所言各异。甚矣。此时言语之难信。一至此哉。大抵终得大臣一言。罪人斯得。则何幸何幸。
答闵士昂(丁卯十一月七日)
前日复书。即蒙登彻否。玆于汝九来。远承问札并生鱼。慰荷亡已。前日别纸。谨已详悉矣。日者金规来。有多少说话。略与李相答其弟书有间。未知实情终如何。大抵李相书。并与规与连山而清脱之。其所谓喜事造言者。已有所指矣。若不罪人斯得而快治之。则于栗谷先生。大有所害。以李相平日议论揆之。则岂欲任他放过而已哉。然今日此等事。向谁而开口哉。只自抑郁而已。此纸亦不须示人也。
答闵士昂(丁卯十二月二日)
恋中见书。慰不可言。第闻有重戚。不胜惊惨之至。此一味忧苦。无足言者。一言云云。岂金规事耶。金规则明言连山之所做。其弟棐则又明言李相之所造。俱可惊怪。宁有是哉。然如此推诿之间。适足为不悦者之藉重。是可虑也。闻仁同狱事。亦可寒心。亦岂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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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有以助之耶。可叹。
答闵士昂(戊辰八月二十三日)
日者之奉。草草可叹。即拜问书。慰荷不容言。此间小孙之疾。日以危剧。诚不知所为。别纸所询。诚有之矣。老峰之劄。中外传诵。以为近世所无文字。而亦被 严旨。他尚何望。曾(曾下恐脱)宪府两官。因贱臣递罢。不胜惭怛。亟治短疏以上矣。大小知旧。以为当此侍疾忧遑之日。休废远臣。似不敢冒渎。且只益 圣明过举。未免中路还来。未知得失何如也。左右所教。可谓忠厚矣。只时议如此。奈何奈何。盛贶良荷。
答闵士昂
 中庸一篇。多引孔子之言。而第二章及第三十章。独称仲尼。大学传十章。皆记曾子之意。而诚意章。特称曾子。何也。
或问子思称夫子谓仲尼。朱子曰。古人未尝讳其字。仪礼祭祀。皆称其祖谓伯某甫。可以释所疑矣。第二章。则记夫子训说之始也。第三十章。则记夫子德行之始也。故皆称仲尼。以见他章所谓子曰者。是皆仲尼也。大学传十章。皆曾子释经之辞。而此十目一节。则非传文。而特尝称诵以戒门人者。自不干于释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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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别加曾子字。观本注所谓引字。则可知矣。退溪先生以为曾子所尝诵戒之辞。故门人特加曾子曰。以为万世之警策。其意盖曰曾子于传文中。特诵此说。以戒门人。故如是云云。恐与本注引字之意相违也。未知如何。
答闵士昂
 家礼翣图。所谓戴圭戴绥。未详其义。
翣之两角。着圭曰戴圭。以彩羽则曰戴绥。
 庶子出仕宦。祭时。其礼亦合减杀云。然则庶子之出仕宦者。当奉宗家神主而往耶。
庶子仕宦而祭其先。恐当时宗法不立。习俗如此。
 童行。或云人家秀才。或云禅家少年。未知孰是。
童行。儿辈之称也。或云僧家小童。若然则行音当如字。
 通礼。或云此礼。通上下皆行之。故谓之通礼。或云通下祠堂,深衣,居家杂仪而谓之通礼。未知孰是。
通祠堂,深衣,居家杂仪三章为一编。故谓之通礼。
 朱子曰。古之非命士。祭于堂。伊川曰。庶人。祭于寝。所谓堂。固是正寝。而所谓寝。亦指正寝耶。然则常时位牌。藏于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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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者谓古者大夫以下无主。或谓有主。先师金先生尝言谓之有主者似胜。此盖主无主而言。
 阼阶之阼。是祚字之义耶。
阼阶之阼。古注。以为酢也。盖与宾客酬酢之义。
 神厨。即祭时具馔之所耶。
神厨。具祭馔之所也。
 众子与嫡子同居而死。则其子孙为立祠堂于各室云。然则同堂之内。各立祠堂耶。
支子虽各立祠堂。而压于宗家。故只计世数为龛。而不敢为四也。
 
皆适则不立小宗。无适则不立大宗之义。未详。
以本朝言之。只有大君而无诸王子。则谓之皆适也。只有诸王子而无大君。则谓之无适也。
 不得祀者以上。为大宗之祖云者。继祢之宗。指继祖之宗。谓大宗。继祖之宗。指继曾祖之宗。谓大宗。继曾祖之宗。指继高祖之宗。谓大宗耶。
继曾祖之宗。始言不得祀。则其所谓不得祀者。指高祖而言也。高祖以上。即是大宗故云。
 班祔条。伯叔则祔于曾祖之傍。伯叔母则祔于曾祖母之傍。以此观之。古者。考妣不为合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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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叔父与伯叔母。皆死而合椟。则当祔于曾祖之傍。若伯叔父生存而伯叔母死。则祔于曾祖母之傍矣。
 置祭田条。亲尽则以为墓田云。若有亲未尽之子孙。迁奉其神主。则祭田亦当移之于奉祭之家耶。
亲尽祖之祭田。以为墓田。既有明文。何可移之于最长房乎。
 妇人侠拜之侠。即倍字之义耶。
侠。重也。
 朔望之参与晨谒。为二项事否。
当为二项事。
 
忌祭若在朔望之日。则先祭后参否。
先忌祭后参礼。
 盛服条。处士以下。不言靴。无乃皆著鞋耶。
盛服不言靴。则其著鞋可知。
 影堂杂仪。何人所作。而所谓旧仪。即影堂旧仪耶。
影堂杂仪。温公所作也。旧仪。疑南北朝前后间书。故载南北朝事。
 追赠改题时。只告所赠之龛。则酒果亦只设于所赠之龛耶。
只设于所告之龛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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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田诸位迭掌之义。未详。
迭掌。谓今年长子家主之。则明年次子家主之之谓。
 告字。义无异同。而或读以入声。或读以去声。何义。
此等别无深意。不必致疑。
 子妇之未敬未孝者。可放可出云。妇则以义合者。固可出也。子乃天属之亲。何可放乎。
尹吉甫惑于蜂裳之谮而出其子。杂仪之言。似指此等事而言。然不可以吉甫之信谮为是也。
 冠礼戒宾。戒者起言。而无复坐之文。何也。
岂有长立之理乎。观孔子于子路。居。吾语汝。可见矣。师弟亦然。况宾主乎。
 冠者之父。非宗子则从宗子迎宾云。只可从而行之。不当与之俱拜。未知如何。
俱拜则有二主之嫌矣。
 再加三加。皆言带。而初加则不言带。三加言彻帽。而再加则不言彻冠巾。何也。
可互看。
 履鞋之制。履则今之唐鞋。而鞋则今之革鞋耶。
革鞋。谓之鞋。又履之无絇。谓之鞋。
 字冠。祝曰。伯某父云者。祝毕而又呼其字之谓耶。
宋子大全卷八十六 第 114H 页
然。
 昏礼之必称先人先典。即不忘祖先之义耶。
先人。犹言昔贤也。以为祖先者。亦有一说矣。
 勺即斟酒之器。而与盥盆并设于室东隅。何也。
勺。沃手之用也。
 丧礼复条。自前荣升屋中霤。
谓升于屋之中霤也。
 治棺条。油杉。即松之谓。而朱子讳之也。然否。
然。
 麻油与清油。不同否。
麻油。即清油也。
 胡氏泳,彭止堂。愿闻其出处。
胡氏。朱子门人。彭止堂名。龟年。亦在门人之列。
 楔齿之楔字。或读以戒。或读以雪。何者为是。
当作入声读。
 为位而哭条。帏帷二字互见。愿闻其所以别。
帏似以横幅为之者。帷似是直幅而有领者。
 设奠条辟尘蝇之辟。当读以如字否。
当如字读。
 三礼图。何人所作耶。大夫无主之义。愿闻其详。
宋子大全卷八十六 第 114L 页
三礼图。似是陆佃作。然未能的知。大夫无主礼经之文。亦有有主之说。金先生尝以有主者为胜。
 入哭条。临尸哭尽哀。则出拜灵座时。不哭耶。
当看情义之轻重也。
 小敛条。舒绢叠衣。当释以舒其绢叠之衣。而或云舒绢而叠衣。未知孰是。
后说为是。郑畸翁尝言舒叠绢衣。亦似硬说。
 三日子夫人杖。五日大夫世妇杖。当释以子与夫人大夫与世妇耶。
然。
 
衰裳记。未知出于何书。
衰裳是经文。而于其下有记文。故云衰裳记。记。子夏所作也。
 菅与菲。不同否。
菅。草名。菲。草体也。
 不杖期条。女为兄弟之为父后云者。即指父已死而兄弟之承重者否。
恐是。父为之斩衰三年者。恐无间于父之死生也。然礼有有嫡子无嫡孙之文。据此则父在不可谓之承重子。更详之。
 
宋子大全卷八十六 第 115H 页
沈存中,郭平,抱朴子。并未详其出处。
沈即宋时人。郭即汉时人。抱朴子未详。
 作灰隔条。惟欲不见之见字。当读以如字否。
如字读。现字读。两无妨。
 祔祭。祝适于某考之适。其义未详。
适。犹诣也就也。
 小祥止朝夕哭条。惟朔望。未除服者会哭云。期而未除者。即服三年者。而犹曰会哭。则朝夕上食。期而废之耶。朱子丧中常在坟庵。朔望则归家。以此观之。其废朝夕上食。可知矣。然否。
小祥后。犹有未除服者。服人之闻讣晚者也。朱子虽在坟庵。而安知家人不馈奠于家乎。
 大小祥亚献三献。无举哀之文。当不哭否。
既曰如初献。则宁有不哭之理乎。
 凡丧中四时之祭。似当先家庙后几筵。而家礼特云先几筵后家庙。何也。
丧中时祭之说。元不可晓。或是当时习俗然耳。既是非礼。则其先后。亦不须辨。
 兄弟异居者。设纸榜之祭。已见于时祭条下。未知此礼果可行否。
宋子大全卷八十六 第 115L 页
以先生所引望墓为坛之说观之。则宗法之严如此。岂可以支子而可行时祭乎。此或是因习俗而为不得已之说者也。
 脯醢各三品云者。以一色分盛三器而别之耶。
各色三品也。
 家礼。鱼肉似是作汤者。而要诀。用生鱼生肉。如何。
生鱼生肉及作汤。皆未见礼意之必然。司马公祭仪。有脍炙羹殽等文。家礼之文。恐亦如此。
 初祖之祭。去牲之后足近窍一节。而先祖之祭。则进后足上一节。何也。
后足三节。去近窍一节。而尚有上下二节。故云。
 腰绖。象大带。绞带。象革带。一身两带。抑何义。
绞带。正带也。绖。是申束绞带者。非二带也。
 内执事外执事。即内外婢仆之执事者耶。
或似以婢仆看者。或似以子弟看者。恐不可执一而言也。
 忌祭致齐之日。当著素衣带否。
古人以黑色为齐服。未知于忌祭致齐时。亦用此否。鄙意。用素恐亦无妨。
 国忌之日。亦当以素服带终日。未知如何。
宋子大全卷八十六 第 116H 页
国忌之服。固当遵朝廷所行。恐不可以义起也。
 时祭不行于仲月。则谓之过时。而不得追行于季月耶。
三月谓之时。则季月亦在原时之内矣。
 迁葬出柩。当先父后母。未知如何。
出柩。是伸情之事。似当先父。
 父未毕丧而死。则其子当代服。未知父丧葬后。即当代之耶。抑待卒哭耶。代服时当告由。而其后祝辞。直称孙某否。
代服之时。先儒之说各异。而亦未有定论。不敢僭为之说。代服时告由而称孙。义当然矣。
 为人后者之子为其父私亲。当以所后之亲疏。服其丧。而或云其子亦从降一等之礼。此则似不然矣。未知如何。
从降一等之说。似有据矣。
答闵士昂
尊伯氏之子。为宗子而改题。则其祝辞。当云祖考某官府君丧期已尽云云。而列书诸位处。不书祖考妣位。于曾祖考妣下。联书考位矣。
祧主难处之端。今世多有之。曾答仓洞洪相家问云
宋子大全卷八十六 第 116L 页
慎斋金先生。则奉安于别堂(堂一作室)而祭之。鄙家则诸子孙合力立祠于最长之家。而祭时亦合力助之。窃意鄙家所行。似胜也。洪相家竟从鄙家所行云矣。若既祧而仍安于旧祠。则是世数与国家无异矣。决不可为也。
据击蒙要诀。则晨谒。众子当随宗子同谒。无宗子则不敢矣。然家礼出入仪。馀人并同宗子。而但不开中门。据此则晨谒。似不当异同。未知如何也。
答闵士昂
衣袂缀衣身处。亦各削一寸。削即除也。裁衣身时。背后则二尺二寸之外。复宽一寸。前则斜长宽四寸矣。此则见于家礼图者然矣。
答闵士昂
 家礼告事祝云。四代共一版。则自称以最尊者为主。而时祭出主。祝称以孝孙。前后不同。何欤。
或云时祭出主。祝脱一玄字。抑古人无问先代远近。只有称孙者。此亦仍古而称之者耶。然前说恐是。
 祭祀盥帨之具。只设于阼阶下。而不设于西阶下。未知内外同一盆一巾而盥帨耶。
盥盆必设于东南者。古人云。海居东南之义也。盥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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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一。而盥时别以他器。酌而沃之。观于昏礼。可见矣。然则内外不嫌于同一盆矣。惟巾则未有所别之义。岂或内外各用一头耶。此则未详。
 时祭。虽不卜日。依古礼。前一月下旬。行告辞否。有故无故。不可预定。临时前三日。行告辞如何。
宋之儒先。不卜日。或用分至。此亦可行至于不用前月下旬之文。改以前三日。则于事虽便。然损益家礼之仪。恐似不敢。每于击蒙要诀。不能无疑。而恨未得及门而请质也。
 三献祭酒。乃代神之祭。而虞祭则祭而后献。时祭则献而后祭。祭后复献。其意何据。
虞祭。犹是丧祭。故与时祭略有异同。
 斩衰。括发以麻。齐衰免。未知母丧齐衰。亦只免以布耶。以麻括发。则同于斩衰而加免否。
家礼。明言斩衰以麻。齐衰以布。此无所疑。但古礼则如来问末端之意矣。
 轻者包重者特。包特之义。可得闻其详耶。
家礼无此文。而古礼有之矣。男子重首。则所谓轻者。是腰也。父丧小祥。男子不去父之腰绖。而兼服母之腰绖。故曰轻者包。首绖则除之。而只服母之首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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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特。然此与间传之说不同。似当参考。
 丧服衰辟领之义。已见于家礼。而负版亦何意。
负其悲哀之心之义。
 家礼及备要易服条。妻子妇妾之外。无有服者去冠之文。而近世五服之人。皆去冠。未知如何。
自是世人不肯从家礼之文矣。然祖父母妻丧。若不去冠。则人必大骇之矣。此等从俗。亦无妨耶。
 祖父母妻丧成服前。世俗或脱网巾。此果如何。
网巾。家礼以上无所见。而至于时制始有之。或去或不去。恐皆无伤。
 
备要。妇人丧铭旌则书姓贯。而神主及祝文。皆不书。从俗从古。各有其意否。
家礼铭旌条。不别言妇人。故备要于妇人铭旌。从俗书本贯耳。东俗于神主。亦书本贯。盖有娶同姓之类。故书以别矣。今则既有禁令。依家礼。于神主亦不书可也。铭旌。恐当准此。
 无官而非学生者。既称以学生。则非文非武之庶孽。亦可称以校生耶。
从生时所称可也。于家礼复条。可见矣。
 漆布。未知布裹全棺而漆之耶。抑只裹棺缝否。
宋子大全卷八十六 第 118H 页
漆布。不见于家礼。而备要言之。恐只可用于棺缝耳。
 玄纁奠于柩傍云者。乃是棺椁之间。而近世有识之家。或于柩上之东。上下分奠。未知如何。
柩傍云者。来示是也。置于柩东。乃是古礼。而亦未知必置于柩上之东也。
 凡祭。序立皆西上。而开茔域则东上。未知何意。
其义未详。
 开茔域祝。称亡者姓名。而葬后祀后土不称。何意。
其不称姓名。未详其义。或是阙文耶。
 神主陷中所谓第几。似是神位世数之次。而或云兄弟行第之次。未知如何。
后说恐是。
 祖父母及父母偕死。则袭敛。以尊卑为主。而先祖后父云。父死未及袭而祖死。亦可以尊卑为主耶。
若是同日。则当先尊后卑矣。
 众子之子服父禫而遭祖父母丧。则其父之禫。用肉以祭。情甚不安。何以为之。
未禫而遭祖父母丧。则禫不可行矣。用肉与否。不须论也。
 与宗子异居之丧。欲行祔祭。则宗子告祠堂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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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位以祭。然则宗子虽未来参。祝用宗子之名否。
当以宗子为主。
 丧中时祭。固不可行。而朔望荐新。亦当废之否。
只废时祭而已。
 礼云。所祭于死者无服则祭。而要诀。成服前姑停。何以为之。
古今异宜。何可执一论也。然古礼所云。是以鼎俎已陈。笾豆已设而言也。要诀则只汎论而已。
 国恤成服前。私丧成服。何以为之。私丧除服。亦可行于国恤卒哭前耶。
国恤时私丧。不禁成服。此与古者有官者朝夕君所者有间矣。其除服则当待国恤卒哭后而行之。盖以前则不可行殷祭故也。
 期而后葬者。以葬之后月行小祥。则其大祥。行之于今年行小祥之月耶。抑用再忌之月否。
葬毕。行小祥大祥。则自用再忌之日矣。
 过期不葬。则子当葬后行练。而夫则虽未葬。犹可除服否。
夫于妻。亦有三年之义。似当与子同其进退矣。
 小祥练服。只练冠及中衣。而衰裳不练。则承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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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换绞之带。用生耶。用练耶。
承冠之巾。古礼无之。古礼所练。只言冠及中衣。则其馀不练。可知矣。
 闰月。非正月也。吉凶大事。皆不可用。故天子不以告朔。而丧者不数。然则朔望之参。今不可行耶。
不可不行。
 禫在仲月。即行吉祭。若在季月。则用踰月之制。行于孟月耶。
当如是。
 外孙奉祀。虽云非礼。本宗既无可祔处。则外孙尚在。而岂忍埋其主耶。祭之别室。未知如何。
外孙奉祀。朱子既斥以非族之祀。舍此而有所商量。非所敢也。
 两妾之子。相为庶母缌。乃载于备要。而庶母于他妾之子。则无明文。当以相报之义。亦服缌否。
当以君之众子服。服之矣。
 嫡子在而嫡孙死。则当服众孙之服否。
古礼。已言之矣。
 女为兄弟侄之妻。当服大功。而因已适人降一等。则何于小功条。云适人亦不降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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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之妻。当服大功。而兄弟之妻。本当小功也。今先从已嫁而降之例。为小功。故虽已嫁而不复降矣。
 妻之继母与嫡母。无服否。
家礼曰。妻之亲母。虽嫁出犹服。据此则嫡母继母之不嫁出者。同于亲母。可知矣。
 庶子之子。为其父之母。父虽已死。亦当服期。而乡人或有服三年者。未知如何。
若是承重庶子之子。则无论父在与否。而皆当无服。非承重者之子。则只服本服矣。三年则甚无谓矣。若谓其父当服三年。故代服三年云尔。则有大不然者。凡孙之为祖父母三年者。是承重故也。今其祖母。是其祖之妾而已。则其孙岂可亦谓之承重而服三年乎。
 年十九以下。谓之殇。则男子之既冠。女子之既笄。虽未嫁娶。当服成人之服耶。
家礼。男子已娶。女子许嫁。不为殇。男子必主已娶。而不言已冠者。当时生子饮乳而有已冠者。不可以此为成人也。故男子则必以已娶为断。女子则以许嫁为断。礼。许嫁而笄。则笄与冠。古礼则同。而后世则异矣。既笄则虽未二十。而不为殇。男子则必已娶。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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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谓成人矣。
 殇服所谓以日易月。或以生月计之或以服月计之。何说为是。
注说。以为生一月者。哭之以一日。然则生七岁者。当哭八十四日矣。然礼有生未三月则不哭之文。与疏说所谓生一月者不同矣。
答闵士昂
 父母偕丧而同日窆。则题主亦先轻后重耶。
父母同日窆。则当先题重丧之主。虞祭亦先行之矣。盖葬是夺情之事。故虽先母后父。而题主则是伸情之事。故先父后母耳。
答闵士昂
 告利成再拜。为尸耶。为主人耶。
利。养也。成。终也。谓祭毕也。嫌于请尸起去。故但告祭毕。则尸自起去矣。告利成后。众主人再拜。为尸也。
 父母丧未葬。闻亲戚之丧。则似有变服成服之节。而既云父未葬迁葬母者。不敢变服。况亲戚之丧乎。此不无可疑。
虽父母葬前。亲戚死则成服时。暂着其服。而即反重服。盖家礼遭轻丧制其服之文。载于父母丧葬前矣。
 
宋子大全卷八十六 第 120L 页
遭父丧而迁母合葬者。以出入所服行告庙。以斩衰衰绖。行告墓否。告墓时。若不服缌。则虞时各服其服。颇涉昧然。服缌告墓后。即服重服。如何。
遭此礼者。例有此论矣。岂以虞祭则以葬后之故。各服其服耶。父葬前不敢变服。则礼有明文矣。
答闵士昂
 有人其父从军而死。其母藏其遗衣及落发而遗。令并入其棺中矣。其子不忍同藏一棺。欲别具一小棺。用合葬之礼。而追服斩三年。或云追服不如用改葬缌之为宜。斩与缌俱无所据。未知何如。
此是无于礼之礼也。不敢有所论说。然其不以父之遗衣及落发同入母棺则得矣。
 为人后者为本亲。乃不杖期。而近吊数三人。则皆有杖。但斲而小之耳。未知有所据否。
为本生亲不杖。礼有明文。杖而稍削之。盖无所据。为此礼者。似未免汰哉之诮矣。曾见一老人遭此。只杖平日所携之杖。不知者以为出继者降服之杖。无乃缘此而浸渐耶。
 异姓姊妹为外三寸妻。则称号与其丧服。当何从。
是礼所谓兼亲。当从其服之重者耳。
 
宋子大全卷八十六 第 121H 页
重丧在身。若无服轻者。则庙中行事。使谁为之。
三年内。若无服轻者。则以出入服入庙行事。已有先贤之论矣。
 迁葬时启墓及出柩后行奠。所谓酹酒云者。酹是降神之谓耶。或云斟酒于盏。亦谓之酹。未知如何。
酹酒奠酒。凡礼书。单言酹酒者。是指奠酒也。兼言酹酒奠酒者。酹是倾酒茅上。奠是奠于神前也。然丧礼备要所载迁葬时酹酒奠酒。出于丘氏仪节也。家礼则葬前无酹酒之仪。恐当以家礼为正。
 丧中迁葬者。出柩后值小祥。则姑阙祭而葬后择日行之耶。祖与父偕葬。用先轻后重之文。则重在祖耶父耶。
迁葬出柩后值初期。则当告由。而只以忌日之礼。荐以单献之礼。葬后择日行小祥。庶几不悖于变礼矣。礼曰。自仁率亲等而上之。至于祖。名曰轻。自义率祖。顺而下之。至于祢。名曰重。一轻一重。其义然也。据此则从重之义。可知矣。
 重丧未葬。既云当成轻服。则启母墓时。暂著缌。即反重服。以卒事。虞时各服其服。似合情礼。
父葬前迁母葬。不敢著缌。以压于父丧也。父已葬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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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各服其服。故母虞著缌也。
答闵士昂
今人髻样。与古人不同。缁冠。若一依古制。则髻高冠短。两相妨碍。只用家礼寸数。则髻大者。高阔颇不著。不得已当稍宽其寸数。以相著为度矣。如深衣袖。虽以一幅为准。而一幅不能反屈及肘。则不拘于一幅。亦此类也。
答闵士昂
以古事观之。则罪人家属。随罪人往者。见于韩文公之文。家属既往。则无家庙独留之理。又朱子有宗子所在。奉二主(二主。木主影也。)以从之文。今以李相家所遭言之。则不但几筵随主人以行。先世家庙。亦当奉迁。以伸荐享之诚也。盖朱子尝曰。不得以身去国而使支子代之也。此主于游宦四方者而言。则虽与窜谪者有间。然其为去国则同也。以此数条观之。则李相家变礼。似有所处矣。
答闵士昂
 父祭母。无他执事。则子不可读祝。未知如何。
或只书夫。而不称姓名。无妨耶。不敢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