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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子大全卷六十七
宋子大全卷六十七 第 x 页
宋子大全卷六十七
 书
  
宋子大全卷六十七 第 278H 页
答朴和叔(丙辰元月二日)
履端增佑。赞贺无已。昔者书。无便稽谢。恨悚恨悚。孙儿所受十二分韵。比来潜玩。调高声古。皆自选诗中出来。尽难和之妙曲也。况其辞致婉而直严而平。而规警之所寓。亦使人有受用之地。信乎有德之所发也。且晦庵夫子虽不作诗谤讪。而老去光华奸党籍之咏。乃发于己未之岁。是群小乞斩之时也。若来诗所说。益无讥切之语。而有天际轻阴之体矣。略有所和。后当录呈也。冶川先生状文。近才成篇。未及易纸。俟逢的便呈纳耳。贱疾。明是水土之祟。夫如是。故置得如是罪人。正是相宜耳。方阅朱子大全。到难解处。不免随有劄录。早晚净写。则当呈上禀质也。
与朴和叔(丙辰二月十七日)
昨书。早晚登彻矣。其所冒禀。幸望斤教也。又窃有所禀。朱子于东汉陈,荀。甚病其作一种议论。终使群,彧失身。而至聚星赞。则极其推许。而至曰无可不可。又并与其吊竖濡迹而称之。前后议论。疑于不相照应。其中必有微辞奥旨自与前论相足者。而反复详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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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未觉其如此。幸乞高明详究而见教也。夫子之讥刺陈,荀。固非一二。而南轩,勉斋之论。则倍加严截矣。愚因此而窃有所疑于今日也。夫圣人所谓中者。无过不及而至善之名也。窃听于今日士友之论。则不问是非得失。只取不高不低不寒不热之间以为中。殊不知当高而高则中在于高。当低而低则中在于低。寒热亦然。故朱夫子论元祐人物。以元城为中。自今观之。则元城攻小人太强。以至万死之域。可谓已甚。而朱子许以中道。岂非以当时所处理当如是耶。今日只占便宜。而自以为得中。此风一成。甚可忧惧。未知高明以为如何。窃有此心敢此仰禀。幸乞明教。
答朴和叔(丙辰二月三十日)
贵便归。敬修报帖。及于小孙行。略付候札矣。玆者非意。承拜十六日湖海书。若是苏堤之日。则必成中半会晤之约矣。惜乎其不能也。周箕洛闽上下之分。来意诚然。然周箕洛闽。诚有上下。而后之人。孰敢辞下而处上哉。况如贱拙。深山之一野夫耳。处之于樵夫田翁。则殊甚著题。而以今日事言之。执事则落职而任便。此则自山里编管。谓之执事之季通则庶几矣。孙儿敢不承命。但礼。及辰。妻居侧室。不敢见夫。则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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玆所教。莫或有违耶。若使彼人。何问曰你既误闵慎。今又自误云尔。则将何说以解耶。可发一笑耳。孙儿懒习未祛。倘蒙提策。得免于暴弃。则其为嘉惠。何可胜报也。先状已入前便。幸须订教所禀如何。伏枕倩草。皇悚不宣。
答朴和叔(丙辰八月)
远承褫中书。知缅礼已讫。孝诚获恔。极用奉喜也。只前后鄙书。烦禀殊多。而一未蒙订示。既自閟郁。亦甚惶恐也。子仁云云。此事到此。益难为言。然此非愚之忧。乃执事忧也。未知将如何而得其当也。○闻子仁于执事归来韵中。独爱排抑。岂善道一首云。执事亦闻知否。第观孟子好辩章章下注。则今日益验其不我欺矣。而诸君子亦知所处矣。如何如何。
答朴和叔(丙辰八月二十日)
声息久阻。一味悬溯。远承惠书。恭审诚孝佑神。缅礼顺吉。极慰鄙怀。陈,荀,元城之说。甚荷开谕。只聚星赞褒美之语。恐未必如来谕之意也。当时先生之所遭。虽不异于党锢。然先生只以壁立万仞自期许。岂欲有人如彼之诡遇而以纾一分之祸哉。观勉斋语。其曰若是真丈夫。岂畏宦官之祸而藉大丘屈辱。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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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身哉。勉斋之意。即先生之意。则其不为所遭之时而然也明矣。窃意先生此赞。只用当时语。以许其人也。如无可不可。是大圣人事。而且用于大丘。此是东汉所以称高祖者。而大丘道广。亦当时语尔。窃恐秋月寒江等语。亦是其时相与赞美之意。故所以为说如此也。亦非如尧舜,汤武传心之妙。如感兴诗之意也。然则凡所赞美。皆可递低而看详也。不然而以先生为真比大丘于尧舜,孔子之大圣云尔。则岂不是以辞害意之甚乎。鄙见如此。如未当理。更以见教也。元城事。先生非以为全体之中也。只如夫子所称强哉矫云尔。当时问者。只举元城之强而发问。故先生所答如此耳。然曾以此仰禀。意有所在。徐待后日耳。文箕程朱。皆非所论于今日者。但程朱。俱是侍从之官。及其祸作。则皆以野夫自处。此稍今日可据之地。而闻执事强以致之于文箕之地。故前书有所云云。亦非敢以程朱自处也。第有可笑事。宋生尚敏。尝为筮之。得明夷之需。此与执事意。暗与之符。岂执事所行合于神明。可与酬酢而如此耶。可发一噱也。○荀彧之子顗。又为司马昭佐命。当曹髦之变而至要其侄陈泰。使附于昭。荀氏之门。何其多贤也。朱夫子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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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之。归之于淑之不能自立。今日亦见此等事矣。可畏可畏。
  别纸
冶川状中论说。非敢订议也。其保清要于衮,贞之时。诚不能无后人之疑。故欲有以发明。而无明的證左。故奉禀于左右矣。今承来谕及择令录示诸说。颇牖迷惑之胸矣。思斋所书。适符鄙说。此则甚幸鄙说之不妄矣。如执事所引晦圭二贤事。则略有异同者。晦斋之贤。始不为诸贤所知。亦不为群小所忌。而观其作处。则亦以恒调自处。其当乙巳之变。甘受郭司谏之啁(啁恐嘲)侮。后为文成公之贬议。而皆不能自解。恐非冶川与静庵并称之等比。而惟其晚年进学。有大过人者矣。至于圭庵。则年辈差池。未及与己卯诸贤同事。则又非冶川志同道合。相与周旋之比也。惟元祐党祸后。和靖,龟山,文定。出处稍可拟议。而当初未敢援以为说者。窃恐执事闻见所及。别有分明可据之事。故欲待其回教而更加商订耳。若以为非碑状之体者。诚或然矣。然窃观朱子文字。则非但为其人叙事而已。因以明义理辨是非者甚多。况此冶川所处。其关于世道者不少。幸更为商教。则窃欲奉以周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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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付签处。从当修改奉呈也。○零言序例之禀。颇蒙采纳可见择荛之盛心矣。第其原书。连书外传。而其首末无所点抹。故与中间本传。无所辨别。此为疵欠。可与李星州商量而追补耶。此书极为史家之珍藏。要为尽善之归。则为幸不少矣。○贱孙俗习之谕。诚中其病。此习是乃祖本来面目。而渠擩染而然。非渠之过也。今渠猥依门墙。倘蒙解脱缠绕。俾入于儒家涂辙。则其何感幸如之。千万至祝。
答朴和叔(丙辰十二月二十八日)
日者屡蒙诲谕。拟于迷孙早晚之进。详细请教矣。玆者铜岘便。传到初五日惠书。恭审执御西行。归途病滞。深以为虑。伏想已复常候还寓燕申也。铜岘文字。盖尝因贱孙。得承明教矣。贱迹托名高门金石。荣幸自多。何敢辞谢。然不敢即如来教者。略有义意。而亦不敢以书札烦浼。万一事机稍缓。数月不死。则谨当勉竭其驽。密禀于几案之前也。铜便久留不便。故姑使还归矣。前来数幅。还以呈禀。伏乞终教之也。岁序将新。缅祝益加保重。以慰士林之望。○美村文字。订还幸幸。
  别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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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签。难已云云。
句销原本明年以下八字。故难已二字。见急促。今还存八字。而城陷下。加公随宗班往从八松公事定十一字则如何。
 第二签。遂定师生之义云云。
此六字。存之亦可。删之亦可。只俟子仁财处耳。且来谕益至二字。语势孤苦。未知如何。
 第三签。宋公谓公曰(止)圣意也。
依删。
 第四签。其语曰。
依示略加点化。○其语以下欲改云。遂撮其精要而为之说曰云云如何。
 第五签。
论者忖度之说。固不足说。然不敢信己而信人之说。自是义理之当然。又安知此汉之尊慕执事。不及于高峰之于退陶也。昔年尝著白休庵文字。全用文简先生说。而铭之末句曰坡翁是述。未知文简先生复起。则亦将如何教之。而其子孙及他人之观之者。未曾有疑讶者。今日则不然。岂执事过为谦德。而使人不得与于此耶。且以文法言之。柳子厚述其母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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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全借其舅之说。欧阳公泷冈阡表。全记母夫人语。至于朱夫子。则于范文叔母铭。全用卢蹈之状。而以其言曰起头。以叙其本末。于王迪功之碣。全用章洙之状。石室先生述鄙家先世双清堂表。亦以按状曰起头。古今文体如此者何限。而独于此议论之此多者。实未晓其故。然来示如此。故不敢不改。弱固不可以敌强。亦理势然也。好笑好笑。
 第六签。呜呼此和叔云云。
反辞而讥之云云。益见世人之淆薄矣。然上文。既曰为之说云云。则此不可不随而改。故呜呼以下止好者也删去。而改曰呜呼。匪诸贤。而虽如无状。亦岂敢为阿好之言哉。
 第七签。
天阏其年。改以未见其止。其下添入惜矣未究四字。承之以天阏其年为一句。未知如何。○允矣玄石一句。改以哿矣诸贤如何。
末签所引韩志。诚然矣。至于龟山之铭。则其称道甚重。若以朱夫子所疵病者观之。则亦恐文定称之已过矣。况五峰所与文定问答者。特未谙其命意之所自而问之耳。非以其文为不足也。且其文之用不用。
宋子大全卷六十七 第 282H 页
只系于杨氏子弟而已。于五峰何关焉。抑未知五峰有所主张于其间耶。其说见于何处耶。此等事虽小。系是穷理之一端。敢以奉质。伏望详教也。至于泰山乔岳一段。盖有说焉。记昔此汉尝以岭士之请。冒撰南冥文字也。敢用圣人百世师之文。若此一句。只见于孟子之书。则何敢如此引用。惟朱夫子。用之于高彦先祠记。故虽用之于南冥而无所嫌矣。今山岳之说。执事既用之于用处。愚之褫借而用之。未见其为大罪也。凡此所言。非敢自以为是。只欲奉质于高明。以开其愚迷。勿惜订诲。千万之幸也。
心学图。因李汝九所示。妄有论辨矣。蒙赐商量。且复许以订示。极知不鄙。何幸何幸。大抵所谓学者。不出于心。而体用相资。动静相涵。何尝有判然而不相入者。然其内外细大之分。亦不无略有界限者。此则似不当相混也。朱先生所谓同中见其异。异中见其同者。真可精察也。
聚星说。大丘初年事。实出于救活邦人。邦人之受其赐者多。则自为可与。然律之以君子之道。则未免为枉尺直寻之归。故又斥其非。执事所引管仲事。恐为精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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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人所进魏徵不必死建成之说。闻之否。恐非国家之福。可谓惨于洪水猛兽之祸矣。
与朴和叔(丁巳正月十五日)
铜便回所呈书。已蒙关听否。三阳回泰。伏惟道体亨泰。日有新功。区区攒贺。盖不自胜。年踰七十。熟检己与他人。学不为己。终不得力。汩没身心。徒为笑囮。此大可忧者。不知执事何以见教。俾收桑榆之万一也。贱疾一向弥留。近死之状。只可怜尔。今日世道之责。诚不在他。伏望已用力处。益用力焉。以慰士林之望。千万拥衾口呼。气不从志。不能一一。○前禀美村文字。切冀订回。只恐便信未易。程先生云。老而好学。尤可爱。季周书。切切以读书养心为说。岂但可爱而已。真可敬服。
与朴和叔(丁巳二月七日)
佳妇书。谓执御出往。想已归税。启居超胜。前书。因遁村书。知未彻听。今或已达否。此间只如前书。更不足烦浼。见看何书。吾侪名为读书。而全不著己。一向空疏。可谓侮圣言矣。幸和叔因书戒之。使之自反如何。季周每书有愧悔语。此虽频复之象。然其能如此者。可见其存意不忘如张子说。可敬可敬。
宋子大全卷六十七 第 283H 页
与朴和叔(丁巳四月十三日)
时烈曰。私家不幸。老妇奄忽弃背。远地闻讣。不自堪忍。牉合之义。竟至此极。而前头变礼。又有难处者。敢此仰禀。伏乞指迷也。今玆葬地。定以水原而无他议。既葬之后。返魂于此。情礼俱安。而第以如是。则儿子以下来会者猥多。转输调度。诚有极难者。不然而返在怀乡。则于大小祥。甚有妨碍。如欲两便。则初返于怀。只令儿子执其馈奠。至于练时。移就于此而行事耶。或以为练祥。亦行于怀。无不可者。然鄙意则以为礼既不然。而情亦有所缺。然此则终不可为矣。幸乞执事商量见教如何。时烈自去冬。疾势顿进。长委枕席。今月初二日。忽然气塞。良久乃苏。观此气势。似无支延之理也。孙儿才下。难可钳锤。然亦非全然不可教之资。伏望执事推诚诱掖。俾不为门户之羞如何。执事见看何书。想有日新之功。不得面承旨诀。临风怅望而已。天时向热。伏乞为道自爱。以幸斯文。
与朴和叔(丁巳)
曾于道村便。付上一书。兼有册子之禀矣。未知得免浮沈否。即日歊赩。盛履珍卫。日有玩理新功。区区慕用。不胜驰渴。此实非虚语也。亡室窆事。已于近地。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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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了当。盖缘时议之急而然也。人情到此。倍切伤叹。其册子。已蒙财订否。此事若或不密。则必招喙距。添一大何。此身已不足言。恐累高明之纯德也。其奉还之便。未思其的。如何则得保万全也。窃闻时议一二。不死则渡海矣。将不嗣德音。只祝益以世道自任。壁立万仞。以光斯文如何。疾病甚苦。倩草不宣。
与朴和叔(丁巳五月十三日)
问书复书。次第承拜。倾感慰泻。不可名言。因审静里体候清健。又深欣庆。鄙家葬事。以近报之急。不免权厝于近地云。虽是浅土。入地者可羡尔。所教变礼。敬此承悉矣。如季令之论。太涉于葸。岂可谓 圣主以有罪之故。欲殄其天理人情也。然近报如许。此亦閒商量矣。时辈闻之。岂不窃笑乎。承与后生讲论家礼。极用钦想。其所论难。若蒙示及。则庶闻绪馀。以开疑惑而不敢望耳。今玆奉纳一册。久欲仰质。而或值传泄。则必添一大罪案。故趑趄不敢矣。今则事机至此。故不能终閟。其所签禀。幸乞一一订示。如何如何。盖闻朱先生说学者之弊云。著一尊畏前辈。不敢违异之心。左右顾瞻。曲意周旋。更不理会义理是非文意当否。夫尊畏前辈。岂非美事。然此处才有偏重。便成
宋子大全卷六十七 第 284H 页
病痛。愚自少时。便知有此至论而不敢公诵者。实有所惩恶处。不欲以此助其声势耳。若于未死之前。得承明牖。则真所谓夕死亦可也。此外则只望壁立万仞。以为斯文世道之重。如何如何。统惟恕谅。○册子往复。千万秘之。恐自岭表或太学。有发文攻之之举也。且愿从速因的便还投也。
答朴和叔(丁巳六月二十四日)
死生在前。万事悠悠。只有一念长在尊边。以为倘得一进几下。得所未有。犹是朝闻而无憾也。忽此意外。远承耑翰。横说竖说。无非教也。虽与面命有间。而亦不可谓不获所愿矣。仍审盛赩。起居清裕。为斯文甚庆也。铜丈文字。曾已粗圆孙儿早晚当面禀矣。贱疾每于伏暑发动。今夏则特甚。而时论又如此。未知阎罗老子与吕浦高人。孰为疾足者耳。所欲言者。病倩不能一一。只祝益懋博约之功。以寿斯道之传。○府尹南彦经。字时甫。号东冈。与其弟别坐彦纪张甫。俱以学行名世。与退溪,德溪,一斋诸先儒为师友云。而其言行之详。无所徵信。曾闻执事为东儒师友录。颇该云。未知此二公。亦收入于其中。而其事行。亦有所载者否。愿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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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朴和叔(丁巳八月二日)
日者贵伻之还。略修谢答矣。获蒙登照否。即日秋序向深。伏惟体候增胜。日有新功。向风驰。情未尝不勤也。铜丈文字。揆以时义。何敢生意。惟是朱先生于伪党时。力谢诸家所请。而考陈廉夫圹志年月。则在庆元四年。是余哲乞斩后二年事也。据此则或有可诿者。又执事之意甚勤。而不佞之受知也。自谓不后于人。故敢此草呈。朱先生所虑。漏于三族。历过都下。则伏想执事有以财量也。铁瓮昨得书。甚有愧悔意。知旧之幸。此则几乎收杀。而某处纷纭。方生(一本生下无而字)而未已。莫可谁何。此皆执事所尝谕及者。故漫布之。尹之近事。闻益日甚。此汉死后。不知渠将如何消日也。
答朴和叔(丁巳九月八日)
前日所赐书并所禀小册子。至自怀乡。慰荷不可言。小册之禀。诚有掎摭前贤之嫌。谓被呵斥。乃蒙详赐商订。示谕谆复。非惟得解所疑之为幸。而亦知此事不至于大不韪矣。继此以往。当一一录呈。以听财教也。如是往复。亦可以解疑辨惑。庶有频步之进。而只时论益急。贱命之灭。只转头间事。只终于无闻而已。孙儿想自水原。转至床下。傥垂钳锤。俾免墙面。则举
宋子大全卷六十七 第 285H 页
家感德。当如何也。李君季祥。千里见访。其义可尚。谓当归日拜省。故略略拜谢。韵语。讽咏屡回。如奉圭璋。率尔和送。幸勿以示人也。疾病甚苦。倩草不宣。
答朴和叔(丁巳九月二十日)
前月廿六日下书。乘褫来到。披拜庄诵。无任区区。时事之谕。正朱夫子所谓尤足疑畏者。然亦不足措意间也。铜岘文字。终蒙指瑕则幸矣。某处纷纭。果甚方生。然朱夫子尝与杨子直曰。某尚且耐烦。不如老兄激发怨怼之深。平生每愿学其万一。故今亦付之悠悠耳。唯其文字。则惟思其称停得失。是乃道理。而前日下教之意。似若苦于纷纷而使之强副者。然故前书微发其端矣。玆者蒙此明教。若自彼复有所示。则此本无适莫之意矣。李君季祥之行。有小札。略禀质疑一段矣。未知以为如何也。小孙猥庇宇下。终赐提教。得免墙面。则感德何可言。病倩不宣。
答朴和叔(丁巳十一月十八日)
慕用如渴。拜此下状。欣荷之至。不容名喻。十月以来。添以痔漏新疾。痛楚烦闷。极不可堪。而仄闻绝岛之议将发。若是耽罗。则此生不可复承德音。此可嗟恨。彼于富季申。深有所悟。既已攘臂再入。屠戮之祸。止
宋子大全卷六十七 第 285L 页
于此汉则幸矣。孙儿猥蒙奖许。喜幸甚矣。第来此日多。乌头久去。若更蒙不屑之诲。终不至于暴弃。则浑家感德。何可胜言。千万至祝。所欲言者。力疾不宣。
  别纸
小册中本末之说。此是孔门大议论。程朱二先生。不作第二义看。故其发明之精切如此。恐不可草草看过也。小册本说。必不偶然。高明之是之者。亦必有真的之见。然于鄙见终有所未安者。除是但学小学。则大学之道在其中者。是何义理。如此则圣人只作小学以教人可矣。何必更为剩语。名之曰大学也。幸于此处。更加商量。以晓困蒙。至祝至祝。
鲁友文字。更荷示谕。无任感戢。第每以纷纭见教。此则门人子弟之通例。虽以朱先生之于东莱赞。欧阳公之于师鲁铭。犹致后人之云云。况在下品。何敢望免此乎。且今日纷纭。日甚一日。然五六年来耳熟焉。故心自安耳。大抵愚于此事。本无固必之意。故凡子仁所言。无不副从。而至于来教。则尤无疑难之意矣。今更于其间。复以稳字稳语称停见教。则虽十反十复。亦何害哉。但执事常以总论归重。专在执事为不安。故改本。取用文潞公采众论题明道先生墓表体。
宋子大全卷六十七 第 286H 页
此于传示后人。尤为有力。不知何所歉焉而复有所云耶。幸于后便。详细开牖也。
朱先生所以处吴伯丰事。此实圣贤大中至正之规。固非人人之所敢望。然当时若使张吕诸人言于先生曰。伯丰没后。其家受侂胄奠诔。则未知先生何以处之耳。子仁于此所言。不能使人涣然冰释。故愚迷之见。若信若疑。终未脱胶漆之盆。此非但愚暗难晓之致。亦晓人者之未能明白洒落而然也。春间得子仁书。以为自庚子以后。其先人绝不与其人有所往复。其一门人则曰。其交道虽不如平日。至于吊庆。则亦相通问。如此则益使人疑信相半。然宋之诸贤。亦有误被京,桧所欺者。今日此事。亦何至为此友之大累乎。惟其后人分疏之说。使人听之愦愦耳。○铁瓮事。一切不挂耳口矣。今承谆悉之谕。不敢终默以负厚意。盖此友十许年来。唇舌极多。然愚迷之见。有所不然者。故每对渠则戒以改勉。而于人言则辄为之挥下矣。至于祸变之初。人人传说李懿锡之疏。其意有不善者。又有谓渠西行时所言于诸人者。有不可晓者。愚又以为懿锡之疏。何关于渠。而渠之西行说话。或是传者失其意耳。自初至今。鄙意则只是如此
宋子大全卷六十七 第 286L 页
矣。今承处之之严之谕。极用瞿然。但于去夏得其书。则极有曾非所料者。读未终尾。不觉失笑。如欲逐一供答。则未必有益。而徒益纷纷。故但答之曰。别纸一笑。自是实事。然自今思之。此似非至诚恻怛之心。而有嘲戏之意。故不能无追悔。而其哀矜怜叹之意。则自初至终。实切于中矣。今若责以不能明目张胆。以为救拔之计。则诚所甘伏。然此时此身。其可以为人为此否乎。惟不敢疑三字。实今日稳当道理。故将服膺而勿失也。未知如何。更愿详赐开牖。以指迷道也。不敢疑三字。实程先生忠信之所发。然其所用处。甚不善。亦莫有嫌否。并教之。
与朴和叔(戊午八月十一日)
得孙儿书。槩审起居冲裕。慰颂无已。曾有书仰禀孙儿去就。尚未登照。可讶。自渠丧其母以来。相与为命。未尝远违久别。如今日之甚者也。老舐之怀。日有恶焉。故切欲令搬聚于此。相守以生。及其收吾骨以归之后。更就门墙。得以卒业。是鄙心所在也。幸财教之。子仁已得相聚否。可想讲论之乐也。朱子大全问目。略成草本。今以一册呈纳。幸痛加财定。使之易晓。且其当问而遗漏者。亦添其问目而分注之。如何。此事
宋子大全卷六十七 第 287H 页
正欲速得回教耳。
答朴和叔(戊午九月十九日)
 四书集成云云
四书,大全中诸家之说。惟倪氏中庸。少时借得于人家。看来无甚紧要。而徒为缠绕。故未卒业而还之。至今思之。此殆气轻志小。心不耐烦之致。追悔不能已。大抵以今见行经书小注观之。则如云峰,新安,庆源,双峰。必各有成书。故 皇朝纂集时裒粹而载录之。未知此等书流出于东方而有藏置者否。顷年。同春为言赵浦渚尝说曾见胡氏四书通云云。不知胡氏为谁。而其书或在于浦老家与否也。方欲探讨于浦老子孙。而遭此祸故而未能焉。执事或能询叩否。鄙意以为程朱以后诸家说。不胜其多。而非但无甚发明。或有反失程朱本旨者。则其误却后人眼目。有不可知。尝欲取十三经古注。载于四书,诗,易见行注释之下。以著程朱取舍之意。而又取程,张全书,朱子大全,语类中诸说。以见三先生同异及三先生初晚所见之同异。则于学者当有大益。而事力不逮。未知执事能办此事否。昔年尝取二程书。略成部伍。似有头绪。而未暇卒业。常自歉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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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畴解云云
尝见熊氏所编性理群书。颇无次第。仍不寻究其人之世。今承执事下询。不但孤陋之为可愧。而轻视儒先之罪。盖不可胜赎也。略记熊氏之名是刚大。又与今所示节与和自别。未知其故耳。所谓九畴解。未之曾见。我朝李氏纯。又未曾闻。甚惭孤陋之甚也。
 四书圈点云云
四书圈点中。惟庸学。为出于先生之手无疑矣。自馀则疑信相半。今不敢质言耳。
 诸书口诀释云云
沙溪先生所谓栗谷先生于四书三经口诀释义。多所更定云者。非谓有成书。盖于受读之时。所闻如此也。惟近思录。有口诀耳。其馀亦疑信相蒙。沙溪先生时未暇质问。问于慎斋先生。则其所知者。不异于鄙所闻者。惟小学内篇二册。是栗谷先生亲写口诀。而慎斋时。同春借出而亡之。极以为恨矣。大抵栗谷所圈点及旨诀。当初不甚汲汲理会者。以为 宣祖朝。先生与牛溪先生同为删定。其用意必勤且精矣。此书必为玉堂讲院之所藏。则凡出于私家者。只是叠床架屋故也。厥后问诸京里诸公。则无有知者。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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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也。岂删定奏御之后。 宣庙不甚留意。而仍成抛弃耶。抑或见烬于壬丁之乱耶。是未可知也。幸执事更加询访。如何如何。
 仪礼经文。父卒则为母云云。
若使经文别有父卒为母之服。而于此又别加则字。以见其有异。则彼疏说当矣。今只以一则字。分别三年内父卒三年后父卒之义。则愚未能信其必然也。若如疏说。则凡言父卒。而无则字者。皆指父卒未三年而然耶。此疑则至今未能释然于心也。
 二十三年而嫁云云
圣人以女子十五。为有适人之道。而以二十为言。其极也。据此则二十而以丧不得嫁者。已不幸而失时矣。亦何待三年毕后。又待一年而后嫁也。此于人情天理。有所不然者。故每以疏说为是也。勉斋既为此续通。而已经朱先生之眼目。则是皆为先生之所取也。就其先生所取之中而下一款。则涣然无疑。上一款则尚今未解。然其未解。乃在此之昏惑而不在彼。故每于朋友。欲讲祛其所未解而已。非敢取此而舍彼也。
 国礼献议。未经程朱勘破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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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为长子疏。既曰立第二长者。亦名长子。其下庶子疏。即又曰嫡妻所生第二者云云。而因有四种之说。此二者。自相矛盾如此。而无程朱勘破之说。故献议云云。非谓续通全未经朱子眼目也。○顷岁。柳世哲辈亦解鄙说。如来谕之意。而张皇其说。至于数百言。尝窃笑之。今见来示。始复瞿然。以为无乃当时遣辞不明以致此也。幸更订原议而明教之如何。
来书所谓通解前集。指朱先生所编而言耶。所谓不敢轻用底道理者。指何等事而言耶。先生于此具载古今经传。以尽其变而已。亦不欲使人拘泥于此也。
 
冠礼父母云云。昏礼主昏云云。
来谕。以冠礼父母为自为继高祖之宗子。此于鄙意。有所未安。父母固有继高祖之宗子者。亦有不得为宗子之父母者。鄙意以为父母有三年或期年之丧。则虽自有宗子。而亦不可行。故特言父母以明之也。未知果然否。至于昏礼。则视冠礼。事体又别。其醮女醮子见妇受馈礼妇等缛仪。又不但如冠礼之子拜而起立而已。其于冠礼。既以重服不可行。则况于昏礼可知矣。故愚每以为冠昏通看者。以此而已。今来示。引谕商證。极其详密。可破古今拘挛之弊矣。又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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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论君丧三年而一月之后许军民云。则其微意可知矣。但与李继善本领不正之文。又相妨碍如此。愚于此亦难决定其从违矣。幸更加博考。如得分明證左。则幸矣。而如终不果。则更须酌量于二者之间。择其长者而教之如何。大抵家礼冠昏异同之文。以道理言之。则愚见似长。以文势观之。则高见似顺。若得朱先生论昏礼以失时为重之训。则来说方得无疑。未知如何。
 大夫士既练而归。正同妇人云云。
鄙意则以为此大不同也。士大夫支子虽归。而其丧服自若也。至于妇人。则有所屈而服已除矣。服既除而归夫家者。宁有复得自伸之理乎。虽以其夫言之。岂可为伸其妻之情。而三年不御于内。同于父母之理乎。断恐不如是也。
答朴和叔(己未二月五日)
二十三年而嫁之说。谨闻命矣。惟鄙意则每疑经文所谓父卒则为母三年。自是父卒后为母之常礼。未见其必欲别于父卒三年内母卒之文也。其所谓则字。正对下文父在为母期之文。此则字。何尝有他意也。疏说。欲證成此意。故必引有故二十三年而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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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曲为左验。自常情言之。则似是节上生枝。支离蔓延之说也。然勉斋续撰通解时。既已收录此疏。而又引诸经之文而曰。并此条通用互考。况此丧服篇。则老先生以为此篇。已略修定。似有条理。又曰。丧礼详略。皆已得中。然则其不敢轻议也审矣。窃谓其服既除。则虽曰心丧。而自是无服之人。故可嫁而无嫌也耶。为父压屈而其哀痛之犹在。则无间于已嫁未嫁。而已嫁者。既许其归于夫家。则未嫁者之嫁。恐无异同也。老先生及勉斋之取此疏。其意或出于此耶。且彼疏所谓。则是以嫁者之心丧而言也。鄙家则以嫁者之父之心丧而言也。其轻重又有在矣。又家礼。只言主昏者之有期服而不言心丧。则未知期服与心丧同异之如何耳。鄙家初欲以老先生取疏说之意。行之而勿疑矣。以诸君子之论。犹未归一。稍退昏期。拱而俟之。伏乞更示如何。
与朴和叔(己未八月十六日)
德门不天。罹此重忧。理诚有不可知。伏乞深自宽抑。以幸斯文也。老峰诸公。次第𠟢剥。将无所不至。惟逊硕不瑕。终受得舆之庆。则世道犹有望矣。所禀疑义。终赐财幸。仍许畴孙往复就正。以归于梳洗。使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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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学。皆知原书之可读。则知道者渐多。而喙喙争鸣者或可以少息矣。今此灭死者。亦可无视而不瞑之恨也。千万千万。今于执事。不敢破戒。略有此蹄。死罪死罪。谅之。○原稿。窃冀于后命之前得见。而不敢几耳。
答朴和叔(庚申六月十日)
猥蒙 圣恩。有此生还。天地罔极。糜粉何报。即拜崇札。倾慰无已。第审体不甚健。奉虑又深。此间室存人非。念旧感新。不觉怆涕。大全问目。猥赐勘订。岂公天下盛心耶。今日此事。尚属自己。续当禀质也。此书。文,老二公。曾与反复。已有头绪。今二公忽为世用。此将半道而废。惜其不成也。敢告执事。勿以蒙渎不告也。
答朴和叔(庚申七月晦日)
前书悤挠中。草草报谢。迨今歉叹。即于同甫便中。有此荐下多少教意。皆是浅陋欲请未能者。铭感之私。不容尽喻。五月十二日备忘。诚荷 圣上再造之私。只是所宥之意。非贱臣实犯之罪。且 谕以自新之道。而贱臣者。愚暗迷惑。全无改其旧新是图之识量。终难以仰承 德意。且以为毋望之灾。无可免之义。至于毋望之利。则意甚难安。以故果有欲效芝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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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矣。领右台。颇不以为然。然心中则郁郁。若有狂疾之发者然。一朝触动。将有所挑发骇机者。虽至复过重溟。此心则将泰然而安矣。十分斟酌之教。敢不服膺。只鄙性狷急。冲口之出。恐不能禁抑。奈何奈何。大全问目。功役浩大。固知仰烦之为难。然此于斯文。实有所关。更愿执事之终幸之也。此事正欲速不得。若旋旋下功。则不至甚费精力矣。未知如何。遗书之分类。昔年之所下功者。而大未精细。故尝托之李汝九诸人矣。今蒙月湖之示。此可以甲管矣。极欲承览此本。幸望从速投示。如何如何。去就之询。甚荷不鄙。此事虽云冷暖自知。然讲服德义。非一二年矣。何敢终默。以孤盛意哉。比年熟观考亭文字。每于出处。极有公私之辨。其意盖谓自求安逸而无救世之心者。决是人欲而非天理也。今若进裨 圣学。无使陷入于小人之说。则庶几乎祈天永命之基矣。功利之所及者。为如何哉。顾以今日天下。异于前时。故持论之士。辄以失己为戒。此亦不可不审也。然宋高自称构(一本构 上有臣字)之日。朱夫子犹出身事主。如有其具而事若可为。则大人心公者。似无不可仕之时(一本时下有矣字)。以此断定。则最为简洁。和靖之事。恐不须引谕也。未知如何。僭易及此。皇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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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悚。又念朱夫子不仕则不肯入京。不过至于衢信而止。既入则必任职行公。故平生出处大节。实如青天白日矣。以故曾于尹美村诣 阙也。以此止之而不能止。既至。大被尹某推许。然至今思之。愚未得其说也。馀疾病甚苦。不能缕悉。
答朴和叔(庚申八月三十日)
入山后。再度呈帖矣。今承褫中书。未有关听语。岂或浮沈耶。仍审秋霖。道体珍卫。欣泻无已。前日见还问目两册。比者始得奉阅。其精密该实(实恐贯)。非浅陋所敢窥者。终能辑合编摩。以为成书。则何幸何幸。只如愚者。或能与于笔砚之役。而顾于身心切实工夫。甚觉其疏谬。回视瞿然。罔知所届也。安得一近几案。亲承旨诀。以为受用之地哉。执事所被 恩命。既改仍复。未有间隙。恐无出场之日也。前书。妄陈谬说矣。早晚登彻。必有汰哉之诮也。近看何书。曾闻一以纂述为功。此诚儒者之事。然亦于长知见省。愆尤实功。略有缓急之差。故妄谓当看所得之浅深而有所损益也。两孙戛过高居。而不敢进谒。岂有所严惮。如小程夫子而然耶。大槩无尊德慕贤之心而然。甚愧教导之无状也。他日窃欲负荆以谢也。徵之竟以忧患。改辙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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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极用慨然。适被客冗。倩谢不宣。○问目垂教处。更当签禀而求订矣。所有贱孙书。谨当传给矣。养而比在何处。念不能忘。末世喜讹。辞说甚怪。极可叹也。流丸至于瓯臾。深有望于此友耳。
与朴和叔(庚申闰月二十五日)
时序向暮。伏惟起居神相万福。 新命已蒙许递耶。因仍无间。无有解脱之期。极知私义之不能安也。然其中自有不辍之功。则傥来者有所不能移易矣。曾得四书质疑。其间不能无疑者。曾托子仁。订其妄意所疑之得失。则皆有所答。而尽皆忠厚老成。恐有无礼不恭之意。此于淳德。可谓至矣。而于格致之功。则恐有些可言者。今并以仰质。幸各签于行外。以开谬迷之见。如何如何。然切勿以示人。或以此增一罪案。亦不难也。石潭语录二册。今始奉纳。览后还掷。幸甚。馀病倩不宣。
答朴和叔(庚申十二月七日)
比来。疾病危苦。且有公事。无暇于书札。久阙候问。区区恋德。日以益深。前日下询疑礼。亦不得以时仰报。尤切悚仄。来谕。考据精博。议论明白。迷惑之胸。赖以窥斑。何感何幸。只是鄙见时有所凹凸者。其病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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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非下诲未或详悉而然也。此间所事。幸垂了当。数日来。当首归路。切拟路由东郊。讨一静处。奉承颜范。得闻至论而去。则实不虚为此行。比来商量。专在于此。又未知获蒙神佑。能成此志否耶。
  别纸
有君丧不敢私服等说。虽是古礼。非后世之所可引用者。栗谷所论官之高下。盖仿古礼为之隆杀者而为言。岂不是正当道理。然我国官制。未能如古卿大夫士等级之井井不乱。自三公以至百执事。皆用一等例。(如古则惟达官以下无杖。而今则大小官。皆无杖之类。)既于此不能分别其高下。而独欲分别于前衔三品以下至士庶者。不亦疏乎。且如堂上佥使。用高官例。直提学之罢散者。反以堂下之故而下。同于书吏。则岂不舛哉。今所引退栗之说虽如此。亦未见其高下之分明区别。未知自何品为高官。自何品为卑官。恨不得及门而质问也。大抵今日。 主上虽以 内丧之故。国家大中小祀。一皆举行。而自为臣子者言之。方持齐衰之服。而梓宫在殡。一用常时祭祀之礼。窃恐有所未安也。盖以曾子问言之。则君丧如彼其重也。后世虽不能如此。岂不可略示其变乎。古礼于等级。虽甚截然。然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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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百姓。尚服齐衰三月。则今日未仕之士夫。独不得比于畿内百姓乎。我朝先贤之论。亦多异同。均无一定之论。与其失于薄。宁不当失于厚乎。且以私情言之。当二祥者。略设于忌日。待 国葬毕后。择日行二祥。则其于私亲。亦未为不厚也。古人有丧期无数者。今以 国丧。加服私丧数月。亦未见其甚乖于人情也。鄙见如此。未知如何。幸望更赐批教也。
自虞至禫。虽入丧礼之中。然虞是神之之礼。故曰常事。或曰吉祭。大小祥注曰。祥。吉也。恐不可专以丧祭为言也。以此论之。则祭之吉凶之不可断定。亦犹官之高下之难分也。未知以为如何。
与朴和叔(庚申十二月二十六日)
始出西郊。盖欲省墓后因踰冰岭而进。奉晤数日而退矣。忽有事在。所志不遂。数日前又遭非常事。仓皇入城。而不堪纷嚣。来寓东小门内涧谷中。静寂如僧舍。粗惬麋鹿之性矣。所欲禀订者。不翅山积。欲于中半僻村期会。而要不出岁前。只不知某村为稳。幸望量示如何。晦翁与东莱约会处。正欲避人多也。直诣门下。亦无难。而闻门下亦苦人多。故敢如此奉禀。非敢惮远而然也。幸恕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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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纸
白川书院。既有 恩额。其事体。略如朱子以前白鹿矣。若本邑章甫。如南中之盛。则依仿海州绍贤之仪。无不可者矣。第既无藏修之事。而日后徒为薪刈之所。则其为悔吝。不可言矣。此在本邑章甫商度而为之而已。○杨氏程书分类。承示幸甚。当初不知有此书。率尔下功。孤陋可愧。但杨编分别遗书外书。以为二编。此则似为支离。而亦难于考阅矣。须告李汝九,崔美伯诸人。更为编摩。合为一书。如何如何。○养而曩日自处正好。未知受谤者何事尔。若其高阳吉祥云云。自是少辈之深文。想此友付之一笑矣。第闻此友不欲绝某人。至著说铺张义理云。此则似太支离矣。至于今日。则益无以自解于少辈。此友只当以昧于知人自讼。似好矣。○河西文字改订处。谨当依此勘正耳。(凡此以上诸说。伏望订教以解迷惑。幸甚。)
答朴和叔(辛酉二月九日)
辱书深荷。此汉丧威以后。一味病剧。初五之夜。几不能起。自知其势难支。所欲奉禀者甚多。亦不欲以时事相累。曾因孙儿。屡致鄙意。亦蒙俯许而终不能成。是则穷命终不得牖迷之致也。玆因四哥。闻执事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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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慨然。欲寻前路。极令人欢喜也。执御者若临青郊。则此汉之趋赴。奚翅易易也。盖不难于入都。况以出城为难耶。白川事。如三贤则国家久已崇报。何容更议。其外数贤。欲令孤陋者取舍。则何敢何敢。坡翁于石潭享议。尚且逡巡而不敢当。况此眇然后生耶。执事于此。从前商量已熟。何不与彼中章甫相议耶。馀不能备悉。
答朴和叔(辛酉二月二十一日)
诲谕谆悉。宁不知感。只任世道者。自有其人。衰朽陈腐。自合屏退。而转眄之间。事机例变。更淹数日。固知如来教之从容。而安知不如前日之为哉。古有循墙而走者。想其走之之际。亦必有急遽而颠跌者矣。大抵以尊兄而观老拙。故所谕如此。日后亲见。则当知此汉之不得已也。行且见之矣。谑语多而实语少。此实先正之所戒。而其习不可猝变。想复发一笑也。
答朴和叔(辛酉六月二十日)
前书。正坐地僻无便。讫稽报谢。常用歉恨。今又于同甫。褫承初四日惠牍。教示缕缕。尤愧不敏也。第审体中欠适。此等末疾。不足以损动天和。想已快复燕申之节矣。贱證非有指摘作苦者。只胃不受食。惟吃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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粱少许。以故元气日耗。长委枕席。若或凉生而不苏则不起矣。望八之年。岂复有蕲生之念耶。冶川先生文字。谨依来教。修润还纳。玄谷墓文。亦至垂毕。而其草本。留在华阳。归后即当承教矣。华阳亦无食可居。而只幸其一步稍迩于高芋。可以频数承诲。祛此黑闇之心胸耳。四书疑义。正以东生尊信。无异洛闽。而其间极有可疑者。故诚心禀订。实非偶然烦冒之比。如蒙卒赐批豁。则何幸何幸。恐不独拙者之受赐也。
  别纸
前书诲谕。心常警悚。无以自喻。鄙拙去就。自是胡乱卤莽。不成貌样。当初只依涪翁西监事。而又以前日一番人以贱臣为不欲臣于 圣明。故不免一赴 明命。以暴心迹。因以解士流日后大祸。而遽值 国哀。因循累月。则实非始计也。及不能遽退。则国家存亡之机。实有所不忍恝视者。故又不免力陈所怀。盖窃自谓孟子于崇已有归志。至不受齐禄。而其与王言者。无大无小。无不罄竭。至于朱子。虽自外移外。而过阙之时。亦于职事外。无言不尽。圣贤救世之心。不以进退远近而有间也。昨得金仲和书。则见谓如有退去之意。则初何必干与朝政。又有一后生面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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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仲和而尤切。此言虽亦有理。而亦未究卑意所在也。其所陈请。既蒙 圣上听信。意谓此汉虽退。诸公必能了当。以救君民之急。其半途之废。实非小人之腹所料也。惟深所悚恨者。窃闻其时此汉若复少淹。则尊兄亦欲出膺 圣命。而终以此汉不果云。朱先生去就。固非视元履者。而尊兄之忽变此计。或出于此。则此汉之误了一大机会者。岂不为千载之遗恨耶。每一追思。如不可自赎耳。今书所教。以为有所模范云云者。亦似略符所闻。尤切皇愧。以为死马骨。不欲冒五百金。而误了千里马之来。其不识轻重之类甚矣。愚意以为时无治乱。未尝无任世道者。今日当此责者。舍尊兄伊谁。而顾以一丑物之故。有所前却耶。窃恐尊兄自处之甚轻也。至于称谓。则拙者之冒奉于执事者。岂不轻于执事之误加于拙者耶。胡不以责于人者。先责于己耶。然俱非不急之察。莫如两相置。而惟切己者。相与切磋也。
与朴和叔(辛酉八月二日)
秋气已高。伏惟起处对时胜迪。此曾入黄峡。亦未免纷冗。而徒有谋食之挠。昨归华阳。复理蠹馀。而所患胃證。一向弥留。似是死病。静俟而已。最是与尊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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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之远。蓄疑而不能奉质。此实私心日夕耿耿者。如有事力。则不过八九日僮指往返。而此不可得。欲因京褫。则文字之历过京里。朱先生犹以为不便。未知何以则此路平稳耶。贱孙久违教席。放浪成习。盖无身教而然。自误误人。甚可罪也。窃有所禀也。每因诸少。得见所得酬报。则文字简严。有不能仓卒觑破者。窃观朱先生书牍。则有不然者。执事文字。高则高矣。而于后学启愤发悱之际。则不得不更费心力。无乃使人惮于问难耶。今日世道之任。专在执事。而惟此一事。似于用处略有艰滞。故妄进其愚。未知以为如何。馀在贱孙口达。不能赘缕。下谅。
与朴和叔(辛酉十二月十四日)
昔者之书。未得详报。常用歉恨。厥后因循以至今日。则愧负尤甚矣。盖不待垂问。而所欲禀者何限。只缘乡曲人夥。不无酬应之烦。亦缘衰朽。意思长时阑珊。蓄疑积晦。胸里无非草木。咄叹奈何。前示七卷册子。窃仰为斯文用意之勤。惟春秋补传云云。其题目太郎当。盖春秋。朱子自谓不敢知。而不敢为传注之计。故朱子以前。传之者至于二百家。而朱子以后。未有闻焉。明时虽有一二家。而亦不得行焉。岂非朱子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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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之所致也。今者忽见此题目。则不知者无乃愕眙而起争端耶。若易以集说或集览二字。则名实相称。而人不骇目矣。未知如何。家语云云。诚好诚美。其有功于后学大矣。不胜钦叹也。今因孙儿。窃瞯所得。别纸所谕太极问答。前日屡蒙勤教。而意谓所教者。只是语录中所问。故略以此仰报。真所谓郢书燕说者也。日者因白君。始得见之。则白君明言其外祖龟峰之作。而且有慎老所签目。夫李景临之跋。以为出于栗老者。虽可信。而慎老两承栗老,龟峰之绪业。且其详审缜密。非常情可及。其侧室之明敏知识。非景临之比。则其所知。必不卤莽矣。兼且其文势句法。酷似龟峰之作。试以其篇题观之。则所谓略成答说。以便看者。殊似断涩。栗老文法。果如是乎。以此断以为出于龟峰也。今承来示。则又不敢直守己见也。大抵此书。无论栗老与龟峰。而有功于学者则大矣。何可不刊布也。鄙意则于题目下。略注或云出于龟峰宋某云云。以示传疑之义。似可以便看。下加一阅字。恐不可已矣。第一条末端所谓但邵子之但字。不如惟字之稳贴。亦不可不改。第二条末端所谓且有理之有字。非训太极也。理是太极也云者。似不能解破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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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意。窃谓栗老之文。通透洒落。决不如是。媕婀鹘突。不可不更加修润矣。此等处。想不少矣。暂留刊役而更容修整。未知如何。石潭日记。极有难言者。故久未奉报。亦甚惶恐。盖此书。只有正本一件。藏在文元先生家。而非徒不以示人。亦未尝语及。盖此书非野史。而实有史法故也。至于慎老。藏之尤密矣。春兄始请见。则拒之甚峻。至于请之不已。则始乃暂借而戒之曰。一阅之后。亟为收还。春兄不能承奉。亟与少辈誊出一件。慎老闻而大惊。使之急急收藏其誊本。切勿宣泄矣。春兄又不能然。以致今日无处不到。无人不见。此为可恨。然又至于刊布。则尤似不便。何也。朱子于魏艮斋墓文。以其言及近习。故不敢直书其事者。虑有泉壤之祸也。今语录所书。不止近习而已。则其见书者之子孙。其憾怒何如也。第此书终不可泯。则校雠诸本。为一善本而藏之名山。此一事也。未知如何。所欲禀者。不胜其多。而委身枕席。精神昏愦。口呼不成伦脊。只冀恕察。
  别纸
明史 太祖二十三年。上谓刘三吾曰。尚书蔡传天文一节。已自差谬。此指期三百注日周天数而言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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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当与十月之交诗注参互看。蔡氏岂不知一日日行一度之说而为此浩汗之说耶。且期三百注。初出于朱子。非蔡氏说也。 上命刘删定。而赐名书传会选。未知此书如已经览。转借如何。
期三百。经以闰月。谚解。作月이라사。寻常以为未安。妄谓非经本意。少时见鑴说及而作月로云。则以愚见为是云。未知高见如何。窃谓谚解牵于注说然后二字而为此硬涩之句读。殊不知注意亦不如此。盖注则推说经文言外之意。故不得不如是矣。愚见如是。伏乞订示也。以闰月로定四时成岁라사。如此句读。似平顺矣。
答朴和叔(壬戌正月二十六日)
此月十二日惠书。昨才承拜。备悉累牍教意矣。不免小人之谕。此实老拙者事。承教以来。益增瞿瞿也。春秋补传。承俯取瞽说。自幸鄙见之不悖也。大槩后学存心。不厌于过谦也。盖只以程传补入。则称之以传。亦无不可。而今者不然。取舍权衡。在手里低昂。如此而自称以传。则不无后人之起疑。故敢有前书之云耳。太极问答。亦采鄙意。盖传疑之义。自是寡过之道耳。修润之云。盖欲为后学之地耳。今来示如此。益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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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严之意矣。然于其的然差误处分注。用某下疑脱某。某字疑作某之例。则既无辄改之嫌。而又有嘉惠之功。幸乞更加商量如何。李景临跋文。卒蒙取示。则何幸何幸。石潭日记。只在国史野史之间。要以定一时之是非。为后世之鉴戒。其为知罪之意深矣。其书之出自慎斋门下。当在丁丑戊寅之间矣。此时李公景闵守沃川。自沃川递罢后为白川。则其所置誊本。正是出于春兄转写者耳。承谕先生手写本。未知从何人得之耶。虽得手写而亦难信。惟白休庵一款。见抹于牛溪先生者。实先生手写本也。心经标题。乍看一板。颇有未晓处。自愧衰落遽如此也。猥有别幅。幸赐观览如何。其馀谨当追后签标。以资取舍也。文正公文字。固当唯命是从矣。○季周云云。吾辈身在閒地。不当入于是非丛中。第念孟子未尝不以谨言为戒。而又以好辩自任者。诚不得已也。今日此责。正不能无望于尊兄也。
  别纸
 心经标题
此与史略标题。同耶异耶。如或异也。则其义如何。史略标题如太古三皇五帝夏商周之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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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书(止)所重
既以心经标题四字。为是书之名。则所谓此书者。正指标题而言也。然则中国云云。似不相干。此书二字。改以心经一书。未知如何。
 静庵表章
所谓表章。见于何书。据行状。则只曰笃信小学。尊尚近思云。而心经不与焉。抑别有所考耶。后便示之。
 亦有训释(止)门人
上文既兼静庵,退溪而言。则所谓训释。所谓门人。指何先生而言也。若专指退溪。则更为点化。然后可无疑惑矣。
 旧文(止)必待
必待之待。改以择字。未知如何。
 其所(止)标注
所谓李录。只在质疑中而无别册。今以质疑与李录。分而二之。未知如何。所谓标注。何人所作耶。亦不可不明著也。
 所引经史
其云引之者。指心经耶。附注耶。抑指质疑耶。不可不明言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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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书云云
诸书。指上所引退溪文集等书耶。全条阙误。指心经耶。主客未甚分明。恐当更加点化。
 心经法语
此四字。未详其义。后更示之。
 子朱子
篁墩之涉于禅学。备言于后论。此注则只称(称一作释)子字似可。
 此下。虽未能尽考。其中偶见和天瘦。注退溪说。似失实。而高明因之。恐未安。少游别妓词云。玉佩丁东别后怅。佳期参差难又。天还知道。和天也瘦。花下重门。柳边深巷。不堪回首。少游吟出荡子心情而因及上穹。则其戏侮甚矣。此等处。愚未免改定于进御本。此盖得于金副学重叔者也。
答朴和叔(壬戌五月)
三月十五日书。近才承拜。备悉示谕。甚恨到来之晚。以致稽谢至此也。教官君所序太极问答。不在胎封中。可恨。石潭日记。翻出路径。不料如是之多也。其在慎老家者。实是老先生手笔。故慎老如是袭藏耳。心经。据退溪诸说。其表章之。自退溪始无疑。犹以为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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庵表章。则实似未安。故前书及之矣。更加详审如何。高明所附诸说。甚有功于后学。如桐叶出处退溪以下之不能根究者。今亦掩藏不出。则恐非公天下之心。故不敢为私有之一物也。至于好辩之谕。不敢闻命。朱夫子论学者于是非之源。毫釐有差之害。极其至矣。虽不敢不敬信。而犹未身亲经历也。至于曩时然后。益知其不我欺也。曩时。其人悖谬张皇。攘臂切齿。以攻朱子。而一番诸公。极力扶护。反以攻之者为谬妄。使其势益张。以至 宗国几亡而后已。虽洪水夷狄之祸。恐不至若是之甚也。今日虽得孟朱之力量。恐不能补败善后。复于全完也。然而或有阴护之说。乃行于士友间。不知世道将至于何等境界也。孟子以能言距杨墨者。为圣人之徒。而朱夫子亦以为弑君之贼。不必士师而诛之。况今日如尊兄。何等地位。而乃以未能知言养气。退托而不为之所耶。若必知言养气。必如孟子而后。乃能攘斥异端。则是必士师然后乃治弑君之贼。人类几何其不尽哉。垂死丑劣。犹不胜其忧叹。所望于尊兄者不浅。而尊兄之意乃如此。愚恐李文靖真圣人之言。非久而发于高明之口也。所徵诸说。一一搜捡以上闻。官资 召旨。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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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有加。想益踧踖不安矣。未知何计而脱出耶。奉虑无已。
答朴和叔(壬戌七月二十五日)
日者复书。猥进瞽说。方虞僭越。得罪门下。过蒙赦宥。复赐回帖。教谕勤悉。既感且慰。无以仰喻。第迷孙相见。即说门下以愚前书所言。专指今人。不胜惊愕矣。细读来书。则其言果不虚矣。今日纷纷。极令人疾首。此虽病风。必不为推波助澜之事矣。且来谕。多有自谦之意。盛德之言。安得不然。然必待养气知言已至而后。可以辟异端。则是乱臣贼子。必为士师。然后可诛也。无乃与孟子所谓能言距杨墨云云者背驰乎。且如先儒所谓欲待正心修身之尽而后可以齐家。则无是理之训。似若为来谕预为准备者也。且今日谁为孔子而颜子只得如愚于陋巷耶。凡此等所谕。俱非浅陋之所敢晓者。故还以禀请。伏乞详赐指教。俾得奉以周旋。不胜幸甚。静庵遗文。承已整顿。斯文幸甚。若蒙投示。则又浅陋之幸。心经标题。曾送于玉堂诸公。已以此意奉白。岂其书未彻耶。可讶。玄谷文字。易纸修删。先碑补写。猥皆闻命矣。只缘颇有远来者。不能无酬酢。以致来人久滞。殊用竦息。天时向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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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祝为道加重。以副远诚。
与朴和叔(壬戌九月十九日)
秋序向尽。缅想此时閒居味道。日有进修之乐。区区瞻慕。盖不自胜。此荐承 召旨将成不进则不止之势。故不得已以残喘少延。则忍死就道为对。以为目前苟安之计矣。今则日月已久。义不敢坚卧于家。以重诬罔之罪。且伏闻 圣上于筵中。极有企待之意。故不得不力疾出脚。行行且止。以看气力之如何。此间狼狈。何可尽言。未知执事将如何出场。真所谓同病相怜。而亦不能相与为谋。徒有恨叹而已。目今民怨天怒。 宗国危甚。执事终无世道之念耶。乔木大家。自与草莽贱踪有异。仁人之心。终有扶持之意。则如我学识。虽甚卤莽。亦将策励跛躄。以助下风。执事岂有意乎。苦衷耿耿。涕几陨之。倾倒至此。幸恕僭妄也。馀都付孙儿口达。倩草不宣。
答朴和叔(壬戌十月九日)
曾于乡里。仄闻垂拱故事。复见于今为世道庆喜。久而不能寐也。续拜惠书。缕缕教谕。不翅丁宁。深感不遗。继以慰沃也。大抵所欲商量者。非书可尽。顾安得面承馀诲。忽承广津之示。甚符鄙怀。只才到万义。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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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顿增。方此拥衾调治。日不可预卜当看症势如何。更专一力以报也。且有一事。朱吕约会。必于静僻之地。而又不喜人多。以致说话不得。此今日之最不可不知。而同甫亦不可不知也。然期会先腾。则免此诚难。幸使祖能诸人默会如何。馀卧倩不宣。
答朴和叔(壬戌十月十一日)
再昨书。想已登彻矣。即到龙仁前村。逢祖能。因拜手札。略不无怃然之意。然高意亦不欲终无一会。故明日定欲冒进广津。从者如以为远。则又讨稍近稳便处。似好矣。再昨书。禀以静僻二字矣。来书。又以一屏字见教。岂公瑾偶符于襄阳之掌耶。极好笑。
与朴和叔(壬戌冬至前日)
入室薰德。旋即辞退。私心怅望。不能自已也。数日来。动止增佑。此仅得安税。而承宣传 命。相守不去。皇缩不敢安耳。来此遐乡。即问书册。则无有有处。索莫甚矣。贵架所插。有意见瓻。则当津送仆马。幸须财示。早闻江济阳之风。必无损污之弊也。
答朴和叔(壬戌十二月五日)
儿子来。伏承前月廿五日惠书。谨悉体道昭隆。起居珍卫。感不容言。第所谓村里生辉。令人捧腹。村巷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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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吏部侍郎。自能辉映林峦。老败伛偻者。只招里童之嗤点。尊兄之言。无乃太戏剧乎。承宣追到。何胜皇恐。每遇行路之人。辄复发汗沾衣也。书册猥蒙许瓻。深荷深荷。最欲见者。十三经注疏也。第未知架上所有者某某书。故不敢冒请。或使门下录示。则欲请其最要者矣。先师所闻栗谷语。曾以若干条仰达矣。或蒙录示。则当以未达者。录呈也。比年以来。京外诸生。多读退溪集而来问其疑义。故曾欲猥作记疑一册以示之矣。今适来此。幸迩高居。故姑以数编中可疑者。为目以禀。更望留此雁僧。付签以教如何。多则恐烦眼目。故如是略少矣。此实数年前宿计也。如蒙不赐挥斥。则继此而往请者。不止此一书而已也。
答朴和叔(壬戌十二月二十六日)
所付同甫书。承拜慰甚。第审动履失适。仰虑区区。此中一二士友。幸赐临辱。朝夕不无所事。较诸前时放过。为幸多矣。只不过蠹鱼事业。或于存心省身。反有所害者。还增恧惕也。执事劳动。想有君逸臣劳之益。晦翁岂欺人哉。栗谷语录。屡勤下徵。甚愧不敏也。所呈数条。虽不失大意。记言易差。古人所戒。其滞涩未通处。幸加修润如何。岁序将换。只祝益膺亨泰。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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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道。○退溪集问目。幸从速垂教。以开昏惑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