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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湖先生遗稿卷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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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湖先生遗稿卷之七
 附录(上)
  
石湖先生遗稿卷之七 第 244H 页
年谱
 皇明神宗皇帝万历三十四年(本朝 宣祖大王三十九年。)丙午八月甲子。(二十六日子时。)先生生于北青府衙。(时八松公为北青判官。)
三十五年丁未。
三十六年戊申。(宣祖大王升遐。光海嗣服。)
三十七年己酉。
三十八年庚戌。
三十九年辛亥。
四十年壬子。
四十一年癸丑。
四十二年甲寅。
四十三年乙卯。
四十四年丙辰。
四十五年丁巳。
四十六年戊午。
四十七年己未。
四十八年庚申。
 熹宗皇帝天启元年辛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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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壬戌。
三年癸亥。
(仁祖大王元年。)委禽于平昌李氏。
四年甲子。
五年乙丑。
六年丙寅。
七年丁卯。(春。建虏猝犯西境。八松公扈 驾入江都。先生从行。) 
毅宗皇帝崇祯元年戊辰十二月子抟生。
二年己巳。发解监试。(与季氏鲁西公。联参。)
三年庚午中生员试(时先生兄弟以文行。声名籍甚。至是。游国庠。举止端方。潜心经学。浦渚赵公为大司成。亟加叹赏。期以远大。)
四年辛未。
五年壬申。
六年癸酉。冬。擢式年文科。○选入槐院。补权知副正字。
七年甲戌。
八年乙亥四月。拜承政院注书。(兼春秋馆记事官。)○八月。拜 世子侍讲院说书。又被翰苑荐。(是时。是荐。人谓之极选。而先生性甚谦退。固辞不应。)
九年丙子八月。升拜司谏院正言。陈启斥和议。蒙递。(先是。虏使龙马来致蒙古书。要与我共尊虏为帝。太学陈疏。三司上劄。请绝之。庙堂。亦请毋纳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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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从之。于是。龙马遁去。 上大警动。 下教。策励庙堂。而漠然无措施。八松公上章。极言大振作大变革之策。朝廷不能用。已而复发羁縻之论。托以移檄。送胡译。致不敢背盟之意。奴贼反有啧言。朝廷耸惧。请通信使。先生遂进启曰。我国一心事大。至诚无贰。而犬羊之贼。僭窃大号。则是 天朝之叛贼。在我国。不可共戴一天者也。向我 殿下既已峻斥其悖辞。而奏闻 天朝。布告八方。义声昭著。到今何可复通信使。使前日之义理。反为晻昧乎。时庙议主和。上下惶惑。而八松公自丁卯。痛斥其议。恳恳不已。先生所启。盖有所受焉。○启辞。佚不录。非但此一启。自是年至癸巳。十数年间。三司论启及他疏状。一并见佚。盖先生殁后。遗文裒集。有五六册。前后再致亡失。即今若干见存。皆收拾于烂简败牍。而又多缺错。无由绪整。此为后人之遗憾云。)○十月。拜礼曹佐郎。旋移兵曹佐郎。○十二月。虏兵犯郊。陪八松公。扈驾入南汉。(十二日。虏兵犯境之报猝至。十四日。贼骑已到弘济院。 大驾初欲幸江都。恐未及达。仓皇改路。向南汉山城。时八松府君。病在家。先生奉府君促驾发。渡三派浦。日已昏黑。风雪大作。夜分。始达山城。时上下惶急。议和议走。无一念及于守备者。先生奉八松府君命。言于体府曰。目今急务。收拾资粮。输聚器械。不可一刻缓也。城外两仓。所峙甚多。今随 驾文武士及武骑以千数。分给科料。以此两仓。京中武库器械。急发数百骑输来。则自足为用矣。体相醉于和走。不能用。先生分隶督战官。昼夜巡城。风餐露宿。随间归府君寓所。侍病。手执炊汤。)
十年丁丑正月。上疏。请代八松公。赴虏阵。(虏书中。有首谋败盟一二人缚送之语。完城君崔鸣吉倡言。前后作梗于和事者。宜自首。二十二日。清阴金公,桐溪郑公。自首请行。八松府君前岁十二月初七日。参 仁烈王后练祭。赴 阙。跌坠殿陛下。腰脊扑伤。證势笃重。入城后。委顿床席。不能动。先生以府君遇事勇决无所回避。讳其事。不以闻。夜半。庙堂。知委东西班前后斥和人自首。二十三日。府君始因外客闻之。惊起。责先生曰。如此大节目。何不使我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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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命操笔。口号为疏。先生泣请曰。此事非出于 上意。何必坠其奸计。徒死于无益之地乎。时东岳李公。与府君同处。亦力止之。府君曰。吾何忍苟免。乃强扶冠带。呼奴背负。至 阙下。呈疏待 命。是日。尹公集吴公达济。亦陈疏自首。而疏中。有庙堂令前后斥和人自首之语。 上下教曰。谁为此举。甚为不当。备局回启曰。只令昨年春初龙马遁去时。在三司者自首。而无前后人并举之事云云。庙堂犹患自首者之不多。招先生问曰。尔欲脱父之死。则明言春初当事之人可也。先生对曰。其时台阁官。则自有政院日记。何必问乎。某亦忝言地。献和议之非。病父朝夕将死。请代父行。独往虏阵。体相忿然曰。尔敢如是拒讳乎。尔爷为斥和首倡。当缚送尔爷。先生不得已。乃曰。其时台阁人。某某也。体府遂列书公父子及当送人矣。府君闻之。大惊曰。汝虽欲贳父之死。何忍为此事乎。设或由此而得脱。何面目立于世乎。遂奋身奴负。诣体府。先生攀号请止。而不能得。府君言于体相曰。虏人所请。乃主谋败盟人也。但当以自首者。缚送。何至迫胁迷儿。杂引诸人乎。执其父。而问其子。惶惑乱语。何所不至。终始主张斥和者。惟我一人。今日缚送。吾独当之。切勿延及他人也。时申景禛具宏等。拮挥军士。露刃宫门。请出斥和人。变将不测。庙堂谓曰。方议缚送矣。先生遂上疏。请以身缚送虏阵。以代父命。金瑬入告曰。臣招尹某问之。则春初在台阁者五人。渠又自请行。并自首五人凡十一人。皆可缚送矣。 上默然。仍称奉承传而出。时庙堂深秘此事。而台阁适闻之。即为陈启。且言于庙堂曰。虏人只请一二人。而今并送十馀人。何意。体相曰。当送之人。吾不能取舍。君辈自择可也。体府遂会议。以吴,尹二人当之。)○二月。 上出城。城围解。陪八松公。随驾还都。○三月。八松公谪永同县。先生不敢辞职。留朝供职。(朝廷论斥和人误国之罪。而以八松公为首。竟至行遣。先生自乱后。已有引咎自靖之意。而特以八松公才被严谴。而不敢求退。黾勉从事。以兵曹佐郎。当军色之任。时经抢攘。事务繁絮。责应不暇。而尽瘁举职。未或瘝废。又以大创之馀。百用尤宜节省。至如驺直分儿之有旧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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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亦皆却而不受。以防下辈刀蹬之弊。军布。一依国典。以五升三十尺。而悉退其升尺之加者。行会于列邑。以为定式。居数月。军储充牣。)○六月。拜正言。再疏蒙递。(疏中。以山城时事。引咎请废伏思愆父子同罪。原疏佚。不录。)仍呈辞省亲○七月。拜弘文馆副修撰。陈疏乞递。○十月。从八松公于锦峡。(时府君虽蒙 恩宥。而 天怒未释。 圣旨惶悚。府君不敢即还乡里。寓住锦山邑底。先生与季氏鲁西公。往侍焉。)○十二月。又拜副修撰。旋升校理。(前后并陈疏祈免。原疏。佚不录。)
十一年戊寅。春。拜巡检使从事官。(奉 命。巡视三南舟师。审察关防形势。阅武南洋。至秋复命。因即呈辞。省亲。)
十二年己卯。三月。子抡生。○六月。丁八松公忧。(戊寅秋。府君为拜扫邱墓。舁返于尼山。仍居墓下。是月四日终于斋舍。)又遭伯氏高山公丧。(后撰墓表)○八月。葬八松公于先茔。(先生与仲李诸公。庐于墓下。每日晨兴。哭于灵座。仍上坟茔。哭尽哀。及暮。亦如之。上墓之哭。练后。亦不废。)
十三年庚辰。请撰八松公墓铭于清阴金公。(金公与八松公。交好素笃。而祸难以后。志节又略同。是时。退居安东田舍。送鲁西公。奉疏稿遗事。请撰碣铭。后又请封事序文。)
十四年辛巳。八月。服阕。与鲁西公。入锦峡新居。(先是。八松公之寓锦邑也。时论以为既蒙 恩宥。而濡滞深峡。远迹 辇毂。诸子并不行宦赴举。是汗秽 朝廷之意也。倾危之言日至。府君谓曰。 国家出城之举。容有可诿。至于助兵之后。则士大夫无面立于世。汝辈惟当屏伏耕耨。以为命而已。毋以老我之故。而变其所守也。初。八松公以锦峡。可合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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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遂与鲁西公。卜筑于邑之南村。至是服阕。与鲁西及从子抃。奉大夫人。入居焉。手自结网。以供甘旨。无有阙乏。翌年。市南俞公。自嘉林。又捲家相从。筑书室于麻霞山下。相与讲讨教授。甚有丽泽之乐焉。)
十五年壬午。四月。献寿大夫人生朝。(即是月九日也。为慰悦。并迎姊妹。设酌延宾。市南升堂进寿。极欢而罢。岁以为常。)○六月。拜副修撰有 旨召。陈疏乞免。(原疏。佚不录。)
十六年癸未。六月。拜堤川县监。(先生不欲居内。且为便养求外。得是县。既赴任。蠲徭役。兴儒学。修陂堤。劝耕稼。廉以律己。严以莅下。阖境赖而苏完。)
十七年甲申。(是岁。 皇明沦丧。此下标年。因用崇祯纪元。○ 先生谨守庭训。有长往不返之意。及闻 皇明沦丧之报。志尤决焉。)○夏。醮子抟于怀德。(时尤庵宋公在怀德。鲁西,市南及草庐李公皆会。相与讲行古礼。牢床袡衣。用仪礼。假馆华冠。用家礼。是后土友家行礼。皆遵用之。既罢。仍会于西台山新安寺。讲心经。而转往山泉斋。宋李二公。亦会。留连数日而返。)
十八年乙酉。弃官归。(邑吏有不服其母丧者。先先按其罪不饶。遂致怨毒。遭庙灾之变。先生以土风不淑。不欲久处。乃弃归。因不出解由。以故。数年得免 除拜。)
十九年丙戌。正月。与季氏。卜筑于石江。(先是。从子抃。奉大夫人。自堤川还尼乡。先生以大夫人年高。不忍离远。与季氏撤还。市南亦还于嘉林。石城邑西。有凤头村。颇有江湖之趣。与鲁西。筑室以居。○后。邑人建院于此。以享先生。)○四月。以剿贼劳。升通政资。疏辞。不获 命。(时尼邑境内。有不轨称乱之谋。先生因乡人金忠立知之。使忠立告官发捕。而将见尹公衡觉。使与石城守闵公晋亮及尼山倅柳公东秀。协力捕殄。路遇尹公语之故而归。贼平。论功。尹,闵,柳三公让于先生。以至升资。先生深以无功沾赏为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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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忠立以不即告官。削勋刑配。先生以为不入告官。己与忠立同。而一罪一赏。尤有所嫌。乃上疏。明忠立之冤。而力辞赏资。 上不许。而忠立得蒙宥。疏辞。佚不录。)
二十年丁亥。春。侯慎独斋金先生。(金先生年德俱邵。士林宗仰之。仲季氏及从兄龙西公。皆事以师礼。先生亦从游讲质。以时参侯。至是。往拜于遁岩书院。仍见妹氏于东柯。同权公俊。寻崇贤院。尤庵宋公,同春宋公,草庐李公俱会焉。)○夏。会市南俞公于黄山书院。(俞公与先生同年。而在丁丑。以斥和。与八松公同被谴。又从先生兄弟。卜邻于锦峡。契谊之笃。如亲弟兄焉。凡于官职去就。家政措置。亦无不讲劘咨诹而行焉。)○秋。入京。省季父典簿公。(是行也。从仲氏童土公。谒坡山书院。参献菜礼。转谒栗谷紫云书院。遍省长湍坡山先墓而归。)○十月。哭外舅李公。(李公无嗣。属以后事。先生经理其家事。欲为之立后而未果。每以致恨焉。)
二十一年戊子。五月。拜五卫将。入京谢 恩。(先生以升资后既不能辞免。而久未拜 恩。为不安。因閒职之 除。而赴谢焉。)○六月。与朴,李诸公。议坡山竖碣事。(听松牛溪两先生丽牲之刻。以本家力绵。久而未就。至是。先生与朴公遾,李公庆亿,李公弘渊诸人。相议。通告士林。鸠财经纪焉。)九月。丁母贞夫人成氏忧。(时大夫人从仲子童土公安阴任所。闻有不安节。驰往侍疾。及遭变。引归尼乡。将祔葬于八松公墓。启竁。有泉漳之灾。遂改卜兆于长久洞伯氏高山公墓上枕卯之原。十二月。合葬焉。)
二十二年己丑。正月。请撰八松公行状于尤庵宋公。○五月。 仁祖大王升遐。哭临于 阙门外。(时先生以坡山碑役事。在京口。奉 讳。与乐静赵公锡胤及遭丧诸朝士。哭临于 阙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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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年庚寅。(孝宗大王元年。)十一月。服阕。○十二月。拜承政院同副承旨兼 经筵参赞官,春秋馆修撰官。(该曹以虏使出来。在外人 启递。)
二十四年辛卯。春。侨寓于水原地。○谒浦渚赵公于九浦。清阴金公于石室。(庚寅。馆学生之请牛,栗从祀也。岭人柳㮨。投疏诋诬。浦渚上劄力辨。忤 上意。去国。先生兄弟以为。此老此举。有光斯文。深致尊尚。以时候谒焉。)○四月。拜同副承旨有 旨召。县道呈状辞。(状辞佚不录)○五月。参 国祥于阙下。(七月。 禫祭。及祔太庙时。亦参班。)○七月。拜东莱府使。○八月。辞 朝赴任。(先生既以屡辞 恩命。为不安。而是时倭情异常。中外忧危。先生以不赴有惮险之嫌。遂入京谢 恩。赴任。府处穷边。素无儒风。首以兴儒学为务。选生徒。厚其廪养。躬亲教课焉。)
二十五年壬辰。正月。收债倭平成扶出来。状报债录于备边司。(倭馆杂人出入之禁甚严。而法久弛废。私商奸译牟利之辈。任自交通。致有积年债负。倭人屡以为言。而府使推诿相持。不即徵给。至是倭酋出来。以收债为名。 朝廷差送接慰官。先生以为。商译辈作奸。不可不惩。外国人所望。不可全孤。遂取其惩债名录。报闻于上司。以为惩出偿给之计。)○三月。设补役厅。行乡约于境内。(先生以军民徭役烦浩。出租九百馀石。分俵民社。名以补役。而岁收什一之息。以当水陆军兵杂徭。又讲行栗谷所定昌氏乡约于一境。而尤致意于救灾恤患等事。)○六月。状请修复倭馆大厅开市之法。(倭关开市之法。译官,监官等。与代官倭。同坐大厅。两国物货。分置庭中。彼此各成都目。当日不尽买卖。则还为持出。以待后市者。乃由来约条。而代官倭等。各挟私物。欺
石湖先生遗稿卷之七 第 248H 页
蔽本岛。故最忌稠人。而我国潜商辈。与之符同作奸。不遵旧规。散入倭房。恣行不法。物件之未售者。或至终年留置。先生以为。机密之宣漏。债逋之生弊。皆缘开市之不用大厅旧法也。因领相郑太和,兵曹判书元斗杓。申明禁令之启。遂具由状。请复旧规。)○八月。移建忠烈祠。(泉谷宋公象贤。壬辰之乱。以本州府使殉节。郑公泼。以釜山佥使。亦死于乱。邑人立祠以祭。而屋宇卑陋。处地湫狭。先生以为。适当周甲之岁。彰节树风。有不可已。相地于府之东门外。移建祠宇。而大其规制。易祠为院。讲堂斋舍。仪度始备。而捐俸雇役。民不知有役。又以泉谷尚无 赐谥之典。卢公盖邦。以本府教授。抱圣庙位板。而死于乱。宜配食宋庙。而未遑举议。遂令邑子治疏。登 闻以请。先生递归后。竟皆竣施云。)○十二月。以馆倭突出事。勘罪罢归。(先生以为。边障重地。军威不宜单弱。增置军官。选壮健者满百数。一自开市法复旧之后。别定军官。严守馆门。无论倭人商译。一切禁其出入。另加操束。商译辈以牟利路断。深怀怨恨。怂恿馆倭。使之作乱。为恐动沮格之计。九月。代官倭三人。从倭九十馀人。大噪突出。奔到府门。称以诉闷。先生不少动。按得作奸商译数十人。一边以先斩后 闻之意。书状启。示以将行枭示之形。倭人乃逊谢而还。朝廷拿致译官等。究诘事状。译官辈。皆饶资货者。攀缘关节。无所不至。竟以当日守门者小通事一人。枭示于馆。谓府使不善措置。生事边境以罢职。决杖勘律。及新府使任义伯至。复欲弛张开市法。报于监司。监司赵公启远。启曰。莱馆开市之法。点阅商货。大厅交易之后。闭门严守。无敢出入。乃旧规也。国纲渐弛。多钱善贾。官不能禁。任其出入。至有釜山女子。出入倭房者。公私细大之言。无不流入彼耳者。职此由也。尹某遽欲复古。反致生事。尚何言哉。今若恐彼人之不悦。变尹某之所为。迁就旧规。不遵大厅之法。则不久而旧规尽坏。还入于各房。可坐而策也。请更饬枭示之令。一从大厅之法云云。而竟不免弛废。稍欲操束。则馆倭辄复阑出。以恐吓之流弊无穷焉。○先生接待倭人。一以信义。而不交私利。凡其所献。虽细小之物。必严辞却之。馆倭亦知敬服。皆曰。以俺等所闻见。为此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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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未有如此官者也。本府素称饶腴。又以接倭之故。器物玩好甚多。而先生一切不近一物。虽至药料椒草之微。不以付家便。归时水使来见。以一鞍赆之曰。闻令监所坐鞍。乃借件云。故敢献云。然而户曹纳税银。则数多于前。官库留储米。乃至数千石之多。方伯赵公启远。语人曰。此人非特清德雅量而已。抚民御吏。治军制蛮。无不合宜。以至什器诸干。亦皆精切适用。真通才真儒宰相器也。○按南药泉与子书曰。砚石事。昔闻尹大宪某。为东莱还后。同春丈问得来倭砚否。尹答曰。力非不可得。而事体未安。不敢求得。尹以能书之人。必有癖于文房之具。而乃如此。诚不可及云云。此虽细事。可见先生清操之一端。○先生既设补役厅。免军兵徭役。而专意于训鍊炮射。谓鸟铳体短。故不能及远。若体长则必及远而善中。可以制敌于数百步外。遂给见样。而别造之以试。果然。乃喟然曰。曩在南汉。虏汗逼登对峰。俯觇城里。相距不过百馀步。此时若有此物。岂不可以洞其胸乎。惋叹久之。)
二十六年癸巳。二月。至坡山。省两先生墓。因竖表碣。(两先生表碣之刻。至是始讫功。先生往留董役以竖。)○哭清阴金公墓。(金公之殁。在壬辰秋。讣至。为位而哭之。不肉三日。至是。自坡山转往哭之。必有祭文。而佚不录。)○与宗人议立昭靖公后。以奉其祀。(昭靖公嫡长孙。坐法绝祀。先生议宗中。闻于勋府。以宗人飞卿。定为嗣孙。以主宗祀。时宗家庙址。为他人所占。乃议收货布。买还其地。俾建祠宇。)○八月。白江李公(敬舆)上劄论荐。有特叙之 命。(劄曰。尹某。居家孝友。廉洁自守。曾有履历。守法不挠。但守静好退不交游。故人自不知。其所不见知者。尤其可取处云云。)○九月。尼乡归路。肿发脑后。留调于全义山寺。拜同副承旨有 旨召。入京谢 恩。三疏辞递。(初疏再疏。并不许。政院以实病陈启。蒙递。)十月。拜户曹参议。县道呈状递。(本曹以北使当头。在外人启递。)○十一月。拜庆州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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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状递。
二十七年甲午。二月。拜刑曹参议。呈状递。○三月。往尼山省先墓。(是行也。见市南于嘉林。谒慎斋先生于林村。转至怀德。见宋公。先生曾有南归。与宋公卜邻之意。同春为借宅地。尤庵经纪搆屋。竟未果行。)○拜工曹参议。呈状递。○四月。拜吏曹参议。上疏辞。 优批不许。(疏以丁丑山城事。丙戌滥赏事。引咎请废伏。 上批曰。省疏具悉至恳。既往之事。不必如是论也。况分义所在。亦涉不可。勿辞。从速上来。吏曹判书李公厚源。登对。陈达先生疏中两事颠末。且曰。某之不仕。非为病也。自 上若责以分义。则世禄之臣。何敢一向不来。 上曰。曾见其疏。略有所陈。而未得其详。今始备知矣。连上三疏。蒙递。)○五月。拜大司谏。上疏辞递。(吏曹启曰。尹某之文学操行。实为难得。恬退之节。亦且可尚。不可因其自逊许递。而身病如此。则势难上来。今姑依愿改差。似无妨云云。乃依启 许递。)
二十八年乙未。正月。舁疾南归。寓居于石城甑山(先生前年至月间。猝患中风。肢体不遂。医治向复。而外證依旧。先生以孤寓离索。不便调养。且欲依近邱墓。遂捲家南归。自是。恒以挛膝蛰处。废出入。后来辞疏。有两足不履地之语。每有 除召。不复提前疏中两事。而只以病辞。○谨按鲁西公年谱云。先生自丙子以后。有不仕家居之意。中间为亲养。赴堤川。嫌于惮险。赴东莱。只此两行而已。癸巳以来。荐有银台天官之 命。欲进则素志难强。欲止则分义未安。不能自决矣。至是猝得风症云云。先生之进退心迹。此可以略觑也。)○三月。哭浦渚赵公。(讣至。为位而哭。制加麻之服。食素三日。及葬。为文送奠。)
二十九年丙申。正月。拜大司谏。疏辞。 不许。(二月。再疏。又 不许。)○闰五月。哭慎独斋金先生。(食素等节。一如浦渚公丧时。及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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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送奠。)○六月。拜大司谏县道。呈状递。○八月。拜大司谏。呈状递。○十一月。拜吏曹参议。呈状递。(吏曹以大政不远。启请改差。依 允。)
三十年丁酉。四月。拜吏曹参议。呈状递。○七月。拜大司谏。呈状乞免。 不许。陈疏递。○八月。拜吏曹参议。呈状乞免。 不许。又疏辞。(批曰。闻尔病颇得差愈。勿为固辞。从速上来。以副朝廷之至意。)○哭白江李相国。(讣至。为位哭。食素。又有祭文。)○九月。再疏辞。 不许。(答同春宋公书曰。 筵奏。其于罪咎实状。不直斥其无状之实。而逐逐分疏。至于废疾之状。略见其无足之实。若继以不堪驱使四字。则更无所欠。而何敢望曲副乎。不意一言之重。便入于冀北之群。拟之知退之士。 天章超绝。震耀观听。已作僵尸之物。将何以措。倘有 申问之举。幸赐明辨。如何。)○十一月。呈状递。
三十一年戊戌。三月。拜吏曹参议。呈状递。○书重峰赵先生墓表。(先生笔法精鍊。而谦不自居。人有墓刻之请。辄逊辞不许。独于是而不敢辞者。盖以重峰节义。夙所钦仰故也。仲氏童土公。亦以笔。名于世。八松公神道之刻。是童土公临石之笔。而中半以下。先生继书云。而画法字样一同。莫辨其自何处而继书云。)○受沧江书院院长帖。(院是秋浦黄先生妥侑之所。而黄公为坡门高第。院儒以院长帖。来谒。不得已许之。)
三十二年己亥。三月。拜弘文馆副提学。上疏辞。 不许。(批曰。尔之病势诚如此。则何不一番上来。使无疑惑乎。勿辞。从速上来。以副至意。)再疏辞。又 不许。(批曰。勿辞。更加调理。上来。)○四月。又呈状。(启下该曹。该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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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启曰。尹某前后勤 召。圣批丁宁。如有一分登道之势。则揆以臣子分义。舁疾上京。待差后谢 命。允合事理。状内任职事。备使令云者。非所暇念也云云。依回启施行。)又呈状乞递。又 不许。令内局相当药物题给。使之调理上来。(上自上年以来。大奋有为之志。遍徵在野儒臣。而尤春两宋公。首膺委任。先生虽病伏多年。而自 上有必致之意。又呈状曰。人臣分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归死 毂下。以伸向日之忱。情理当然。而但担载而入 天门。俯伏而行肃谢。求诸事理。岂容如是云云。 上又不许。而有药物题给之 命。)○五月七日。 孝宗大王升遐。入县朝哭。临 成服。(奉 讳后。即入石城县。晨夕哀临。啜粥寝藁。 成服时。忽昏仆。风症复发。移时乃苏。遂舁就村舍以居。)呈状辞本职。 不许。(状曰。不意早晨 成服之际。风症复作。哭泣未毕。气窒仆地。负归次舍。久乃仅苏。万一不至死域。当担载就道。而未知迟速。所忝本职。乞 赐削罢。不许。使之调理上来。)○六月。又呈状递。(该曹启以姑 许递改。依回启施行。)○九月。发奔哭行。进次近畿。○十月。入城。赴哭 阙下。(时 大葬不远。童土龙西鲁西诸公。亦自乡而至。会于南麓童土公宅)出东门外路次。哭送 大葬发靷。(与仲季氏及龙西公。前一日出次东大门外。 大舆过时。哭送于路次。翌晓。赴 阙下。参下 玄宫哭班。晡参返虞哭班。)○十一月。 遣史官传谕。付史官回启辞谢。(传曰。 发靷时。在外人上来者。政院书启启曰。前副提学尹某。自在 先朝。素尝优待。屡勤召旨。身有宿病。未能赴 命。今则舁疾上来。留任旅邸。非久将下去云。当此 新政之日。 礼遇人望。最是急务。似当有慰谢勉留之举矣。 传曰。凡接待。一依权护军例。举行。因 命遣史官。传谕曰。今闻上来。以 卒哭未经。未即相见。不胜缺然。 卒哭过后。欲为相见。愿勿见阻之意。传谕回启云云。)又 遣史官传谕。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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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食物。上疏辞谢。 温谕不许。(传曰。今闻故家在于城中云。病势如此。虽不得相见。在于故家。则尔心有所依予心。如有所得。不亦美乎。须体至意事。更 遣史官。传谕。因有食物之 命。上疏辞谢。乞收食物。 批曰。虽因疾病。不得相见。若在京中。则中心之幸。何可尽言。予之至愿。留之一字。依此至意。勿辞留在。以副予望。)命收食物。题给常禄。上疏辞谢。 温批不许。又 命内医看病。(副提学俞公棨登对启曰。尹某特蒙继粟之 命。观听耸动。甚盛举也。但某自是科第出身。必欲以常调自处。猝承异数。惶恐不敢当云。某既有所带军职。虽病不能行公。以常禄禄之。似当。 上曰。依为之。盖禄政过后给禄。亦异数也。上疏辞以踰分之 命。不敢承当。 答曰。予意甚恳。而固辞至此。不知为谕。须体至意。勿生归计。在京调病。因有看病之 命。)连上三疏辞谢。乞归。 温批不许。(批曰。此是寻常之事。何必深辞至此哉。须体至意。勿为再辞。安必领受。在京调理。毋事乞归。)十二月。 特旨。升拜嘉善大夫司宪府大司宪。上疏乞还收职秩。 温批不许。(批曰。今日拜卿此任。实非偶然。安心勿辞。调理察职。)三疏。申辞蒙递。(虽得蒙递。而以 上眷隆重。勉留勤至。不敢径归。淹留经冬。)
三十三年(显宗大王元年。)庚子。五月。 大行练祭。赴哭 阙下。(初五日。引对。都承旨李殷相启曰。尹某。既是废疾。不可供仕。不可入侍。留洛亦已半年。旅琐之苦。必甚。两宋在时。或有论议可否之事。而今则两宋不在。他无补益之地。自 上若勉留。则当有别处之道矣。 上曰。宋参赞亦云。其病不能供职。而留在都下。则有益云。故留之矣。对曰。勉留之意。自政院分付。与该曹之官不同。似不当矣。想其去时。必有疏章。于其 批答留之。则似好矣。)○上疏乞归。 温批不许。(批曰。省疏具悉卿恳。予既不迫。卿何有长退之计乎。勿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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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京。以补不逮。)再疏。(批曰。留京补予。小无不可。安心勿辞。)三疏。(批曰。予既待之不迫。卿何不谅予意。至此哉。宜遵前旨。毋负予意。)四疏既呈。仍发归行。(疏略曰。留得一日。复益一日之罪。不得不为首邱归死之计。詹望象魏。有泪如泻。只祝 圣体永康。至德日新。谨昧死。留疏以闻。 批曰。卿既已下去矣。俟病小间。从速上来。毋负予意。先生以不待 命而经归。为不安。六月。因县道疏。陈惶恐待罪之意。批曰。已谕予意。宜遵前旨。调病上来。)○七月。呈状递。○十二月。拜大司宪。上疏辞。(批曰。安心勿辞。从速上来。以副至意。)
三十四年辛丑。正月。呈状递。○五月七日。入县朝哭。临除服。○闰七月。拜大司宪。呈状递。○八月。闻 王世子诞生之报。(时 上春秋晼晚。有 储子嗣。先而未生恒以为忧。至是。 世诞生。颁赦。崔甥世庆以赦差来过。先生喜甚。为设小酌。以寓庆贺之忱。)○九月。拜大司宪。呈状递。
三十五年壬寅。四月。拜大司谏。呈状递。寻移吏曹参判。上疏辞。(批曰。卿之所患。虽云宿疾。岂无少差之时乎。安心勿辞。从速上来。)○五月。再疏递。○六月。 别谕召。(别谕曰。国家连年饥馑之馀。又有无前水灾之惨。予用慄慄。罔知攸济。卿以受恩 先朝之臣。义当与共休戚。卿何忍一向退在。恝然于时事之艰危耶。救灾匡时之策。必有所讲究于心中者。卿其从速还朝。罄竭所蕴。以补寡昧之不逮。)○七月。上疏辞谢。○八月。再疏。乞收 召命。寻拜大司宪。呈状递。○哭从子修撰。(晢。仲氏童土公之长子也。奉使东莱。没于客馆。先生以公私期望。中道夭阏。痛惜之。)
三十六年癸卯。三月。立八松公神道碑。(即金清阴所撰碣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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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拜大司宪。呈状递。○七月。拜吏曹参判。呈状递。○十二月。拜吏曹参判。呈状递。○遭伯姊氏丧。
三十七年甲辰。正月。拜大司宪。呈状递。○哭市南俞公。(讣至。为位而哭。服缌。不肉三日。为祭文送奠。及练。又为文送奠。)四月。哭李甥颙。(有祭文。)○六月。拜吏曹参判。呈状递。
三十八年乙巳。四月。闻 上幸温泉。出次山寺。上待罪疏。(先生以不能奔问 起居。为惶悚。出次于扶馀山寺。呈疏。略曰。 圣候违豫。玉趾远劳。一国臣民。举皆奔趋。而臣尸居馀气。无复生人之道。席藁伏地。恭俟邦刑云云。又下 别谕召。呈疏辞谢。连在山寺。 大驾还宫后归家。后每温 幸时。不敢家居。辄出次于山寺。)○六月。拜吏曹参判。呈状递。又拜大司宪。呈状递。○十月。拜大司谏。呈状递。
三十九年丙午。正月。 命题给食物。上疏辞。(批曰。卿其安心勿辞焉。)○五月。拜大司宪。呈状递。○哭月川权公。(先生妹婿也。有祭文。)
四十年丁未。正月。拜 世子右副宾客。有 旨召。上疏辞。即拜大司宪。呈状递。○四月。 上复幸温泉。出次。上疏待罪。仍辞职。 不许。○五月。拜大司宪。呈状递。○六月。拜大司谏。呈状递。○九月。哭仲女。
四十一年戊申。正月。 命赐食物。上疏陈谢。○遭叔氏庶尹公丧(丧出京第。舁疾迎柩于路次以归。)○三月。拜右副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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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呈状递。○哭郑晏叔。(瀁。○有祭文。)○八月。有事于先墓。(地师言八松公墓。当有水患。与仲季氏。穿圹下方以验之。无水。有吉气。遂即还封焉。)○哭赵希温。(涑。○有祭文。)○拜大司宪。呈状递。○九月。哭沈甥楷。(有祭文。)十月。又哭沈女。(从夫死也有祭文。)○拜吏曹参判。呈状递。○十一月。拜大司宪。呈状递。
四十二年己酉。正月。闻仲氏童土公讣。(以腊晦。卒于京寓。未期而连遭重丧。而皆不得临诀。又不能奔赴丧次。以为至恨。哀毁殊甚。)○拜同知春秋馆事。又下 别谕召。上疏辞谢。 优批不许。(别谕曰。予之召卿。前后非一。而卿牢辞坚卧。尚不赴朝。无非予诚意浅簿之致。予甚愧叹。即今岁律初新。予病间愈。而在野之贤。方在予左右。以辅不逮。且世子正当向学之时。讲劘开导。一日为急。卿须体至意。斯速上来。毋负予望。)又呈状申辞。(答曰。意非偶然。从速上来察职。)○二月。拜大司宪。呈状辞。○三月。 上复幸温泉。 特旨。拜右副宾客。又下 别谕召。(别谕曰。君臣之义。根于秉彝。予之恋卿。如渴。卿岂弃予如遗哉。十数年内。召旨稠叠。而辄以病辞。予虽不能强。未尝须臾忘卿也。今予宿患未瘳。复来温泉。相去密迩。思想深切。况世子辅导。一日为急。而顾今清名雅望。无踰于卿。故玆授卿世子右副宾客。卿其亟回遐心。幡然改图。斯速上来。毋负予望。)出次山寺。呈疏辞谢。优批不许。(批曰。予之来此。深欲相见。今未遂意。诚甚缺然。况辅导春宫。为任甚重。须体予意。安心勿辞。从速上来。以副予意。)又呈状申辞。○四月。遭季氏鲁西公丧。(舁往丧次。临视殓殡。先生自仲叔两公丧后。欲与季氏相依。为营一屋子于先山之南美村近处。为朝夕源源之计。意外又丧季氏。哀伤疚怀。忽忽恒若无生。○鲁西公葬后。从子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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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庐墓终制。仍居墓下为计。以先生甚以暮境离送为难。故遂返虞于鲁。而移居之计。因不果。)○七月。 王世子入学。有 旨召。呈状递。○八月。拜大司宪。呈状递。○九月。拜大司宪。呈状递。
四十三年庚戌。七月。哭权氏妹。
四十四年辛亥。(庚辛两年之内。 除召之命。似必无顿绝之理。谱草所记。疑或失实。而不可考也。)
四十五年壬子。四月。以 别谕召。上疏辞谢。(别谕曰。于戏。今日国势。如千间广厦。朝夕将颠。同室之人。皆当奔走疾呼。以尽其撑柱之力。不可诿之于无可奈何。而袖手坐观也。卿以世禄之臣。受 三朝厚恩。去就之义。实与在野之臣自别。想卿忧时之念。岂以进退而有间也。于戏。天时人事。到此地头。中夜无寝。心焉衋伤。庶几迓续景命。与民更始。补弊图理。蠲役虑囚。苟有利于民者。靡策不讲。今方旁招家髦。广搜贤才。思欲聚会精神。共济时艰。卿须体予至意。从速上来。以副虚伫之诚。)○五月。移居于公州万梅里。(自春间。石甑疠气炽蔓。而万宗。与先山相望而近。遂捲家移居焉。)○七月。哭从兄龙西公。(舁赴丧次。执事者将题铭旌。问于先生。先生使题以徵士曰。公平日未尝有受爵之事。不宜以官衔题旌。及葬。又往哭临。)○九月。迎奉祧位祠板于家。(曾祖考妣祠板。宗家亲尽后。递迁于龙西公家。至是。先生以长房。立祠宇奉来。)○十月八日。夫人李氏卒。成殡后。先生移处于长久洞墓下。(时先生已感疾。屡更药不效。日就危笃。而精神安恬如平时。)二十八日。终于长久洞斋舍。(是日辰时也。享年六十七。时子抟等。遘疠在家。从子抃,拯,搢,推,播等。治终事如礼。)闻讣。命本道给丧祭需及役夫。又 命赠资宪大夫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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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判书。(讣闻后。庀丧 赠官。时当有 传教。及筵臣奏语。而无可考。亦似有致宥之 恩。而无可考。)
四十六年癸丑。二月二十六日。葬于鲁城县南葛山里甲向之原。(夫人合封祔左。)
五十五年(肃宗大王八年)壬戌。从享鲁冈书院。四月。 赐额。遣礼官。致祭。(先是。士林建院祠于鲁城县西五冈之村。享八松鲁西两先生。其后京师有司罗良佐,金昌协,赵得重,李师吉等。以配享先生及请额事。发文。通谕京外。因有五道儒生。陈疏之举。疏下礼曹。礼曹判书吕圣齐启禀。 上命赐额。遣礼曹正郎李立中。谕祭于三先生。后又以明斋先生追配。致祭文及奉安祭文春秋享祝文。并见下。)
六十六年癸酉。蓬湖书院祠宇成。九月。行妥侑之礼。(即先生杖屦之所也。缙绅章甫。发文营建。至是。院宇告成。奉安位板。后又以胤子梅村先生追配。营建通文。朴公世采制。上梁文。李尚书敏叙制。春秋享祝文。梁德村得申制。)
百三十二年(英宗大王三十二年。)子。用筵臣言。褒 赠议政府左赞成。谥忠敬。(危身奉上曰忠。夙夜儆戒曰敬。) 遣礼官郭圣齐。致祭。
百九十二年(当宁十六年。)丙子。 遣官致祭。(以亲尽庙毁。受祭于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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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事
府君资禀宽大。德器天成。至诚无伪。仁而爱物。绝无嗜欲。淡然清明。沈重寡默。而人望而畏之。谦退逊顺。而人无不亲爱。虽德积于己。才周于物。而未尝有矜喜色。常曰。天下虽大。世务虽多。自我立诚。无物不化。自我大心。皆吾度内。人情莫不欲安逸而寿富。苟为之。遂其生养。而跻之于仁寿之域者。只在吾之广其德诚其心识其大体而已。其举措施为。又在公其心大其量。舍己从人。取诸人为善而已。此所以好善优于天下者也。谁能以此广吾君之德性。日见治化之盛也。必须才诚兼备。如程伯子之不求物而物应。未施信而民信。然后可以如此也。每称韩魏公范文正之厚德宏量。而有旷世之契焉。
府君既值不幸。道与时违。有甘心自废之意。虽 恩旨屡下。而所守愈确。乐天知命。不见知而无闷。至于声色华藻。一切世态。固已泊然忘之矣。深有会于断断无他之旨。师友讲讨。辨明义利。惟求一是。不分人己。谦逊自牧。虚受无厌。以故。虽居论议分岐之际。而怨恶不及。强梁咸服。
为学也。专用心于内。本之以忠信诚一。行之以谦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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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恕。平生无克伐怨欲之行。常曰。曾子之学。秖是诚一。而孝行。为人伦之至。朱子以为专用心于内。安知后来之不至于圣人也。学者。当以此为法也。沈潜经传。无不融会。而晚又以近思录,朱子书节要。为归宿焉。
平居。夙兴夜寐。衣冠必正。几案必整。终日醇谨和平。而自然有肃然不可犯之容。存心行己。表里如一。要以不言而躬行。未尝有一毫虚假之事。尝曰。吾平生未曾欺人。亦未曾谓人欺我。
雅性俭素。不喜华靡。居处饮啖服御。极其淡薄。殆人所不堪。而夷然不以为念。
事亲也。朝夕定省。愉惋怡悦。恭恪之诚。如恐有失亲意。至于扶持汤药服用什器之类。无不躬自服勤备待。在江都及山城也。亲执爨臼。滫瀡必适。其病患也。冒潦炎寻医。手采药以进。且誊寿亲养老书。以备尊年颐养之方。及奉大夫人时。纺绩机杼捣砧之具。靡不曲备以进。其得县便养。惟亲意是承。姊妹弟侄。具会湛乐。问遗造请。无不曲从。及奉还于家也。竭力甘旨。未尝阙乏。数十年如一日焉。
居丧也。一依朱文公家礼。躬执奠馈。哀慕至诚。可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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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明。朝夕哭上食。上墓哭拜。一日率十馀度。血泣销毁。几不能胜丧焉。
祭祀也。必往宗家。躬自奠馈。必有供备。以助馔品。自患风病以来。不得往参墓祀者为数年。心以为病曰。虽不能拜跪。至情难抑也。自后每遇忌辰节祀。非甚病。必往参俯伏。以尽哀慕之诚。
议诸昆季。以为宗祀规模。不可不厚。为永久计。墓田区画。茔域封树。无不躬亲莅之。而在私事。则仲氏以登科两券。不可不别受为劝。而固辞之。并付于分给数中。不敢有加于兄弟也。
在郡邑。一物无所私。而值岁时及讳辰。每感叹曰。禄不及养。寓情。惟祭祀也。必丰洁具品。无远不致。而自大小宗先祀。以及外先祀。而极力备送焉。外外先祖部将洪公无后。府君曰。吾等虽外孙。情不可已。为率族人。治石立表于墓前。亲往祀之。
至亲之丧。虽病。必往临哀痛曰。情不可忍也。功缌。必素食。悲伤弥日。
季父典簿公在京病笃。府君奔往救护。问医执汤。供奉食物。如事先府君。以尽忠养焉。
伯氏高山公早世。视宗侄恩爱有加焉。与诸昆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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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愈笃。而其于仲叔氏。奉侍如严父焉。
仲氏童土公。笔法成大家。府君爱好。以为晋,唐正宗。童土公亦曰。弟之楷法。吾所敬也。专得钟,王心法。方正严密。可以见有德之一隅云。
叔氏庶尹公无定居。府君奉献宅北田。筑室对居。以为至乐。既丧。为迎孤寡。经纪丧葬祭祀。其末女未行。为拣婿装釐以成礼曰。此婚毕。吾安寝矣。
与伯从氏龙西公。友情无间于同气。与季氏鲁西公讲劘交修。有同心同德之喜曰。弟吾师也。吾家族之表也。以其固穷。深加悯伤。绝甘分少。有无与同曰。丙戌 赐牌田民。吾不可染指。抛弃久矣。用以救兄弟之急。不亦可乎。鲁西公。亦义而安之。
庶弟参奉长君。明经未第而早殁。府君哀痛殊甚。备给丧祭之需。其引归扶病。越数十里。攀柩于路而恸诀焉。参奉次君。连丧子女。府君特加悲念。周给谷物。尊奉庶母。恩礼兼至。赴莱时曰。情欲奉庶氏以养。而法不能也。时节馈献不绝。务尽其情。
赴莱也。谓庶从弟曰。汝质美而未学。可念也。挈以自随。亲自教授。俾得成就焉。谓孀侄曰。尔依尔兄居。尔儿我当教之。亲自授书而轸恤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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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伯姊氏。如事母。敬奉之道。极致其诚心。又于妹氏。念爱不忘。及其连丧子女。末又哭其长子。煢然无依。既备送其葬。具拟俟窆迎归。为终身率养计。区画已定。而妹氏遽又奄忽。为之哀伤。遥为经纪冢圹。而丧祭之需。无不办送焉。
居家恒食贫。而乐与昆弟宾朋。杯酒延待。家口甚多。饘粥难继。而未尝言贫曰。许多家众。能不饥死。已过分矣。 朝廷恩赐食物。辄曰。亲戚皆饥。不忍独蒙惠养也。悉以分之。
谨官令。租赋之纳。必趁期。年分时。荒田被灾报则曰。吾田。不可自同小民祈免也。令实报焉。
处乡党。虽微贱。待之恭而有礼。庆吊称情。乡里子弟。有来学者。谆谆教之。以忠信孝悌躬行。为学之方。要有实效。
待邑宰。极其崇奉。必先入见。及病后。以书替候。其来见。则即以书谢之。
抚僮仆以恩信。务令下于人。其或被驱于人则曰。吾奴受挞于人。乃令闻。非羞耻也。
亲旧师友之丧。情亲则必为位哭。食素称情。如金文正公,赵文孝公,金文敬公,白江李相公,市南俞公,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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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赵公,沧江赵公涑,沂川洪公命夏,松谷赵公复阳,抱翁郑公瀁。情厚而义重。自病后。虽不能往临。必致赙送奠。为文以哀之。以清阴公大节。同于先德。浦渚公纯德至行。慎斋先生正传儒宗。而市南公。则有同学同传之义。特为浦渚,慎斋二公。加麻。市南则制缌。而且为之经画其石物。亲书表面。
奉承先府君遗训。常举以教子孙曰。吾家。世以忠信孝悌谦恭厚德。以立家业。子孙当不敢失坠也。年既耆艾。常衣绵布。子弟以先训五十衣帛之教。仰禀则曰。绮纨。本非我愿也。
忧国之心。出于至诚。一日立于朝。则必尽心一日之职曰。为之在我者。当如是也。莅州县。束吏以安民。严法以治军。什伍纪律。营阵节制。井井不紊。尝曰。韩信之多多益办。只是分数明者。程子之所以默契也。良民军役。剥割已甚。必解此倒悬。然后可以为民父母。浚其膏血。专事浮靡。何哉。每闻一德惠。则喜不自胜。闻一疵政。则忧不能寐。
莱府素称利窟。而凡倭物玩好。一切不近。握椒烟草之微。亦不轻用。厨供甚薄。衣服破坏。而不敢或犯公物。由是银税上纳。倍于前日之数。视民如子。而惠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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鳏寡。修明军政。而尽除杂役。使之专意于炮射。赵公启远。时为方伯。甚加敬服曰。此令。非特清德雅望而已。抚民御吏。治军务。制蛮夷。无不允合。至于什器诸干。亦皆精绝适用。真通儒宰相器也。
呜呼。自八松先生讲学于牛溪之门。既抗正大义。摈斥以殁。而府君之学。得之家庭。义利之辨。忠孝之节。卓然有立。自释褐以来。固将有所为。诚实奉公。守法不挠。及乎正论屈而和议张。则正言引退矣。至于丙丁之后。无而立世。屏伏耕耨。既承先训之深切。乃以遇变处义。有伤先志。执言自废。而初犹僶勉迟回者。只以亲在罪籍。而不敢自异也。至于堤川,东莱二行。则一为便养。一为避嫌也。在莱时。尽心革弊。申明旧条。将欲禁交通杜奸欺。以立 国家御蛮纪律。且欲筑城郭练士卒。以严关防。不幸奸究怂恿生变。就勘夺职。既返初服。泊然无意于世。虽被 孝庙眷遇弥隆。而辄以伤先志罪衅。自废为谢。旋又风疾遽作。永无斯世之望矣。然自 上每有必致之意。 当宁嗣服恩谕。屡勤 两朝殊遇。报答无路。深自悼伤曰。输诚报恩。此生已矣。 上躬庶几无疾。忠贤庶乎辅佐。邦本庶乎固结。则吾心安矣。何为使余忧念。不能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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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念发中夜。坐而达曙。或劝以进言报上之道则曰。事君以至诚实效为主。吾既病退。无可陈力之路。进言亦岂无意。而顾浅薄之诚。一言再言。未有补于 君德国事。徒为文具之归。则又非病衅自废之素分也。盖诚实谦谨。即府君德性然也。明知所言之不效。而虚张文具。以取外至之声誉。耻不为也。故含光葆真。退然谦挹。每以常调自居。恳辞优贤之异数。然德义积中。培养深厚。英华发外。和粹之气。达于面貌。仁爱之声。溢于远近。见者心醉。闻者悦服。不幸晚岁。不肖孤重婴死病。贻念无限。而又加以儿少丧戚。无一日安养之奉。有终年悲戚之苦。直至于临终之日。阖室遘疠。又不及于含敛之时。此不肖孤之罪大恶积。虽万死而不足者也。呜呼痛矣。某甲月日。不肖孤抟等。泣血书。
石湖先生遗稿附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