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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翁先生文集卷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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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翁先生文集卷之七
 年谱
  
抱翁先生文集卷之七 第 445H 页
[抱翁先生年谱]
庚子 皇明神宗显皇帝万历二十八年(本朝 宣祖大王三十三年)四月十七日庚夤(一作寅)。先生生于京第。○先生生而天姿绝异。自幼好直恶枉。见同队儿欺其长者。摈不与游。人或有所馈。必献诸父母。虽游戏杂事。必禀命而行之。人称孝儿。
辛丑先生二岁
壬寅先生三岁
癸卯先生四岁
甲辰先生五岁
乙巳先生六岁
 九月十一日。丁洪夫人忧。○先生天性至孝。废食号泣如成人。至有羸疾。殆不可救。外王考参议洪公(仁杰)夫人朴氏。日夜抱持而哺呴之。○十一月。葬洪夫人于高阳先陇之下。
丙午先生七岁
 先生患毒疠垂死。外王母朴氏。至尝粪甜苦以救焉。
丁未先生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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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先生九岁
己酉先生十岁
庚戌先生十一岁
辛亥先生十二岁
壬子先生十三岁
癸丑先生十四岁
甲寅先生十五岁
 始受学于仲氏永同公(洙)。○外王母朴氏。悯其失恃。兼有气弱善病。不暇念异日成就。未尝教以文字。至是自请受读孝经,小学等书。忻然服膺曰。是书也不惟口诵而已。必心得而体行之。可以为人矣。孜孜不怠。夜以继日。
乙卯先生十六岁
丙辰先生十七岁
丁巳先生十八岁
 春。聘夫人全义李氏。○北兵使 赠判书言惕之女。
戊午先生十九岁
 春。中进士试三等。○外王母朴氏。辄劝以举业曰。愿见汝立身扬名。先生黾勉应举中试。喟然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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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俯首作文。以苟悦有司之目而求一得。是乞儿态也。吾窃耻之。宁熟读经书。升席快诵。则有司何能操纵。遂闭门攻习。已而曰。此亦功令之学也。即去之。乃请业于沙溪金先生(长生)之门。尽得为己之要。与尤庵宋先生(时烈),同春宋先生(浚吉),市南俞公(棨)。砥砺道义。皆称之以畏友焉。
己未先生二十岁
庚申先生二十一岁
辛酉 熹宗哲皇帝天启元年。先生二十二岁。时府使公在平山。而先生往省侍侧焉。
壬戌先生二十三岁
 仲氏永同公。陪外王母朴氏。寓居通津海村。而夫人李氏亦同居焉。
 是岁。男贺政生。
癸亥(仁祖大王元年)先生二十四岁
甲子先生二十五岁
 松江先生。始蒙复官爵之 命。○府使公上疏叫阍。时先生陪随往来。(沙溪先生首发伸冤之论。而大臣李公元翼,申公钦相与献议。)
乙丑先生二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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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岁。男德政生。(三岁而夭。)
 三月。府使公赴任江陵都护府。先生陪往焉。
丙夤(一作寅)先生二十七岁
 四月。还通津寓所。
 十月三十日。丁府使公忧。○府使公捐馆于江陵任所。先生号擗奔丧。冰路雪岭。毁瘠已甚。几不能支。而执礼愈严。人皆危之。
丁卯先生二十八岁
 正月。祔葬府使公于洪夫人墓右。○朝夕祭奠之需。以至洗涤烹饪。无不躬亲。极其哀敬。时建虏犯边。至平山。举世骚动。而造次颠沛。不失尺度。
戊辰 毅宗烈皇帝崇祯元年。先生二十九岁。
 十二月。服阕。
己巳先生三十岁
 七月。遭外王母朴氏丧。○先生平日移事母之孝以事之。靡所不用极。以鞠养之恩。欲心丧三年。季父畸庵公据礼不许。然其疚心戚容。无异栾棘焉。临没时。思雉膏而未及进。故终身不忍食雉肉。
庚午先生三十一岁
辛未先生三十二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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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闻沙溪先生卒。设位哭之。即往赴哭。心丧期年。
壬申先生三十三岁
 六月二十八日。 仁穆王后升遐。私次举哀。
癸酉先生三十四岁
 二月。迁奉府使公洪夫人于坡州而合窆。○殡祭克襄。哀毁如初。以至成疾。
 是岁。男贺政夭。○时在坡山缅所。未得归见。而后有记事。(记文见本集。)
甲戌先生三十五岁
乙亥先生三十六岁
 与馆学儒生。疏请栗谷李先生,牛溪成先生从祀文庙。丑正者绍述仁弘之说以毁之。 上亦入其说。先生屹然不动。持论愈固。士林倚以为重焉。十二月九日。 仁烈王后升遐。私次举哀。
丙子先生三十七岁
 十二月。闻寇至。 大驾入南汉城。 庙社入江都。先生时在通津寓舍。与仲氏永同公及家人谋曰。世禄之臣。岂可逃死苟活。乃挈家入沁城。
丁丑先生三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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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城陷。永同公夫妻俱遇害。先生欲蹈海死。与夫人李氏,弟妇徐氏赴海岸。猝遇贼不屈。引佩刀自刎。李氏徐氏次第而刎。先生凡三刎仆而犹不绝。贼连发五矢中之。一矢左目。因以废明。贼欲验其死生。又以铁鞭乱扑而去。少顷。李夫人得苏。扶先生就净处。徐氏亦苏。先生始作气谓夫人曰。吾不能保晷刻。愿埋骨于摩尼山下。免为乌鸢食。托弟妇及从子于崔侄曰。我则必死矣。汝可救济此母子。使郑氏无绝也。仍匍匐寻仲氏及仲嫂尸。敛而葬之。及闻贼敛兵渡江。而天地已翻覆矣。不觉失声痛哭。遂无人世意。遁居岭东之三陟五十川之上洞。采拾为生。而读程朱性理书。晨夕不辍焉。○先生自著记事。(记文见本集。)而尤斋为著江都陷败记。以示后云。
 陷败记末。略曰。晏叔(先生字讳)夫妻与其弟妇徐氏之自颈。亦可谓洁身而视死如归矣。其不死则天也。其视苟顺虏意。驱如群羊。以礼义之身而抱腥膻之臭者。何如哉。余尝为龙岩闵公垶作传。以著其阖门殉节。盖一家死者十三人。实古今稀有之事。而郑氏一门又其次也。盖 列圣以义理培养数
抱翁先生文集卷之七 第 448H 页
百馀年。则其如是无怪也。呜呼盛哉。余惧此事泯没无传。据当时日录而叙次如右。晏叔又为交河村氓金天命妻之立节不朽者。立传以示于人。其为世道虑也深矣。
 正月二十八日。男普衍生。○夫人李氏解娩于海舸中。而盖舟中解娩。舟人之大忌也。儿之坠地而啼。无异数朔儿之声。舟人知以抱来之儿。终无诘责焉。
 四月。权厝仲氏永同公于交河外王母墓侧。翌年。改葬于高阳先陇下。而为文告由。(先后祭文。俱见本集。)
 
著烈妇金天命妻传。(传文见本集。)
戊寅先生三十九岁
 先生居乡。与乡人习白鹿洞规。行蓝田乡约。如是者七年。敬老慈幼。彰善纠恶。有馈遗者。却不受。乡人敬信之。不敢以非义闻。有讼争。或不之官府而求正焉。○平生无所玩好。而自少喜畜书籍。入峡以后。尤笃稽古。畸庵公恐其添疴。戒之曰。是亦外物也。然先生终不能已焉。
 十二月。闻外姑贞夫人李氏丧。设位哭之。为祭文遣家人告奠。(祭文见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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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先生四十岁
 是岁。长女生。○后适参奉骊兴闵光益。
 八月。往哭外姑李氏几筵。亦有祭文。(祭文见本集。)
庚辰先生四十一岁
 遭侄儿之惨。痛惜无异贺正之惨也。○弟妇徐氏遭此以后。托后事于先生之子。而先生虽在同爨。相见。必整衣冠。拜于楹外。未尝正面对也。
辛巳先生四十二岁
 是岁。次女生。○后适县令尹宪卿。
壬午先生四十三岁
癸未先生四十四岁
甲申先生四十五岁
 时季父畸翁公入朝。先生遂自三陟归觐焉。闻 烈皇帝崩。痛哭悲愤。尤不自胜。即欲长往旧寓矣。适因畸翁公有患。不敢离侧。姑留京城。
乙酉先生四十六岁
 四月。 昭显世子薨。入参阙门外儒生哭班。六月。除童蒙教官。○先生意甚不乐。畸翁公使之留仕曰。世臣之义。不可以危乱而辄去也。家法不敢少违父兄之命。不得已乃就职。训迪故家子弟。
抱翁先生文集卷之七 第 449H 页
区别其品类。
丙戌先生四十七岁
 秋。移除义禁府都事。
丁亥先生四十八岁
 时国有大狱。不欲参涉。归卧于家。○拜省大小宗家家庙及高阳坡山墓所而归。○每到宗子家。必下马于远处。辄步入焉。
 六月十三日。遭夫人李氏丧。○权厝奉化沙川里。而葬前日。为文告诀。(祭文见本集。)后迁于堤川月林里。祔先生墓左。
 
七月。升广兴仓主簿。
戊子先生四十九岁
 畸庵公来在先生寓所。先生事之如父。左右就养。小心敬谨。侍坐终日。未尝离侧。讲论经史。且说治家修身之法。亦如师弟。畸庵公素喜酒。至脱夫人簪珥以供之。
 七月。移拜水运判官。○所至。以廉谨称之。十月。闻外姑移窆。为文哭告。(祭文见本集。)
己丑先生五十岁
 修葺松江先生年谱。托于尤斋。更为校正。
抱翁先生文集卷之七 第 449L 页
五月八日。 仁祖大王升遐。入馆舍举哀。疏食期年。 王世子嗣位。群贤汇征。先生倡言曰。今日诸公之出。将以明大义也。然士大夫尚有身配被虏妻妾者。必先正之。然后事可为也。与同春禀于清阴金文正,慎独斋金文敬两先生。即白于 上。上令离贰别娶焉。
庚寅(孝宗大王元年)先生五十一岁
 与尤斋,同春,市南诸先生。禀于慎独斋先生。订成松江先生行状。
 正月。拜龙安县监。○政清讼理。惠爱抚民。阖境悦服。适有赦令来自沈阳。方伯差令颁谕。先生曰。此吾家国之雠。今乃奉其文以行耶。遂弃官归。吏民遮道不得进。后数日。托以赴举而行。吏民知终不可挽。涕送而碑之。
 三月。闻李长之之丧。设位哭之。及葬。为文送人致奠。○长之字伯言。岭东逸士也。先生在三陟时。为道义之交。(祭文见本集。)
 十月二十日。畸庵公卒。○在外闻讣。恸泣奔丧。竭尽送终之礼。克襄之日。为文告奠。(祭文见本集。)
辛卯先生五十二岁
抱翁先生文集卷之七 第 450H 页
壬辰先生五十三岁
 送男普衍于尤斋先生之门。筑室而学焉。○尤斋尝曰。予有一饭之先。君实予师也。入 经筵时。 上问弟子几人而孰能如卿。对曰。郑某年今十九。可谓好学。其进不可量也。
 九月。拜比安县监。○修学校教生徒。考祭服祭器之故弊者而改新之。言于方伯。刊行朱子语类及小学。又自为语录解。刻示学子。致力于军政旗帜器械。为之一新。别补铳铅甚多。人劝以上报。先生曰。事涉要赏。余岂为此。每于鍊习。犒飨丰洁。赏给不吝。军情感悦。问境下之贫不能葬埋嫁娶者。皆给其需。岁时。存问老人。又筑堤开渠兴水利。以业贫民。民至今赖之。
癸巳先生五十四岁
 春。参乡校释菜。与诸生讲论修攘之道。(每释菜时皆如是。)
甲午先生五十五岁
 校雠畸庵先生遗稿。因以锓梓。俾寿其传焉。
乙未先生五十六岁
 秩满。归于太白山道深里。仍筑室居焉。盖先生素志也。净扫一室。玩绎考亭书。夜必读过。取节要及
抱翁先生文集卷之七 第 450L 页
近思录。专意穷格之工。录朱子教法要旨为一编。以示学者。又阅语类。得其所训戒四段。书与诸子侄。又别记语类中疑误。拟质于尤老而录为一编。名曰疑问录。○约同志诸贤。杜谷洪公(宇定),觉今堂沈公(长世),潜隐姜公(恰),逊愚堂洪公(锡)。自成一村。(自在三陟时。互相往来。及是同邻居。)相与逍遥于物外。为终身之计。每说到城下羞。慨然洒涕。继以歌啸。屋后筑数层石为台。月朔。登此西望嘘唏。每值 毅皇帝讳日。必痛哭。(世称太白五贤是也。)○道深里数里许。有岩盘砖可数席地。岩下涧水挂流为瀑。而其下成潭。瀑上石壁对峙如门。两岸枫林成障。茂木阴翳而洞天幽邃。有太古色。先生与诸贤游而乐之。命其岩曰俟德。瀑曰银瀑。窟曰候仙。又瀑上盘石小平处。题卧仙台。相与频频期会。为物外之游。而时异事殊。举目山河。往往有新亭之泣下矣。杜谷赠诗云。大明天下无家客。太白山中有发僧。
丙申先生五十七岁
 闰五月。闻慎独斋先生卒。设位哭之。
 与市南俞公修葺家礼集解。后改以源流。(市南在绵山时。更为增辑。因答之曰源流。)
 
抱翁先生文集卷之七 第 451H 页
七月。哭洪杜谷。
丁酉先生五十八岁
 资治精华乃成。○抄司马温公资治通鉴最其精华者。依朱夫子纲目例。编成三十四册。而畸庵公有志。先生继述之也。草本送于尤斋。请釐之焉。(未及刊行而经于回禄。十六册落帙。)○尝见尹镌。谓尤斋曰。此人必赤士类。请勿昵之。尤斋尝曰。余与公论交五十年。畏敬如一日。余尝蒙规责而谓之曰。吾则知公至诚。故言愈切而愈服矣。他人必不堪矣。先生曰。只尽吾诚而已。堪不堪。非我所知也。及镌也狼狈之后。尤感其先见也。
戊戌先生五十九岁
 往复于尤斋。质定妇人首制。○先生尝谓妇人辫发。是胡俗也。赵重峰先生以是请于 朝而禁之。亟令家内妇女用华制。盖用夏变夷之志也。
 七月。拜宗簿寺主簿。
 十二月。拜镇川县监。○重脩馆舍之久圮者。尽革民间之旧瘼。
己亥先生六十岁
 四月。往省高阳坡山墓所。因事未还。镇民相谓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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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废之邑。幸遇清直仁慈之太守。拟其苏矣。莅兹未几。去而不还。吾瘼何时而瘳也。或上京请还。或逃散四方。
 五月四日。 孝宗大王升遐。入城参哭班。仍号天哭擗曰。天不欲大义复明耶。吾人生复何为。自后决欲弃归。以 山陵未毕之前。事难呈辞。又居民逃散者甚多。此为可虑。故不得已还官。招集开喻。使之安堵。即为解官。归骊州村舍。
 六月十八日。孙荐生。
 往复于尤斋。论政治荐人才十馀条。○政治一曰。士卒骄惰。二曰。庶孽校生。游食耗蠹之害。三曰。守令数迁。四曰。储兵之说。五曰。翻库知数。六曰。带吏之多而耗窃经费。七曰。各司官员为客。胥吏为主之弊。八曰。守令之活名。九曰。佐贰窃弄之弊。十曰。忠州,闻庆,新宁诸处山城。十一曰。士夫家僭用隧道也。○人才曰。洪公锡,李公箕徵及岭外诸贤之裔几人。○论圃隐文集序文。如河,卞两公。俱是前朝人失节者。其所作。岂宜于弁此哉。
庚子(显宗大王元年)先生六十一岁正月。移拜金沟县令。
 
抱翁先生文集卷之七 第 452H 页
与尤斋书论 贞熹王后服制之说。而骊人潜形之事。可怪可怪。
 六月二十四日。遭男普衍丧。○东史云。太白处士郑某卒。时年二十四。故世称太白山人。○尤斋先生为挽诗云。斯文偏切丧予恸。○学识夙就。父子而为知己。遽以是岁没。痛文献靡托。居恒忽忽无乐。解官归家。○九月。权厝于堤川西面闵氏先山之后。(为其服药在忠州可兴而奄逝。故于此权厝。)翌年。移于奉化李夫人墓下矣。后迁于堤川南面月林里。
辛丑先生六十二岁
 
四月。移窆外王考洪公,外王母朴氏于奉化。而请志铭于尤斋。○洪公无嗣。托后事于仲氏永同公。而永同公亦无嗣。先生奉其祀。极其诚敬。临祭。令上下男女斋宿三日。肄习祭仪。将事之时。先生正立凝神。不出一言。而内外肃然。○后复迁于月林先生墓后。
 哭觉今堂沈公。
 是月。拜掌隶院司议。
 六月。移拜汉城府庶尹。
 十一月。升司宪府持平。兼有 召命。(盖自 仁庙初服。士望甚
抱翁先生文集卷之七 第 452L 页
重。而久屈庶僚。公议颇郁。至是始伸。)○尤斋先生尝儗先生于徵召诸贤。而每语以为使某处于诸人所处。则刚强足以自立。廉洁足以励俗。而大家典刑。又不比草泽之见嘲于人。故深为执政者惜之。○沂川洪相公(命夏)修攘录。收用人才云云。经明行修十馀人。先生居其二焉。
 十四日初疏。 批曰。命下吏曹。
 十八日再疏。 批曰。勿辞察职。
 二十日三疏。 批与再疏同。
 二十一日 启。 批曰。斯速上来察职。
 
二十九日四疏。 批上同。
 同日 启。 批上同。(前后疏并见本集。)
 十二月。拜社稷令。
壬寅先生六十三岁
 正月。拜司宪府掌令。兼有 召命。
 二十九日。疏陈保养 元子之道。又请发帑粟救济饥民。 批曰。所请当留念焉。(疏见本集。)
 翌日。呈状许递。益不欲涉迹名途。将敛身遐举。
 二月。拜杆城郡守。(朝廷惜其去。除是任。)先生曰。私义差安。遂赴任为治。一如比安时。郡中荐饥。尽蠲船布之税。
抱翁先生文集卷之七 第 453H 页
以宽海夫之役。所捧鱼藿。别置一库。名之曰补役厅。使吏勤干者主管而贸贷之。谷以赈饥。布以补徭。民以赖安。每月当进上新产之物。虽病必冠带亲封以上。不避寒暑。封馀之物必藏置。待过进御日。始荐家庙。荐庙然后方入口焉。
 四月。约使相李弘渊玩枫岳。
癸卯先生六十四岁
 著居官节目帖子。(新任守令之所请。)略曰。居官之道。不外乎清白律己而已。(帖子见本集。)
甲辰先生六十五岁
 
与尤斋书。托普衍墓志铭。
 哭市南俞公。为哀辞设奠。
 开刊栗,牛两先生年谱。○往复相议于尤斋。又与美村校正改板。至数年而讫役。其时方伯亦助力焉。
乙巳先生六十六岁
 先生尝虑祖祢之墓有水齧患。及在郡。择地于镇川智藏山下。是年二月。始迁厝而叹曰。吾之事毕矣。白首吏役。亦可羞也。解绂归于太白山旧寓。○潜隐姜公寄其胤鄗书曰。郑兄还归旧栖。儿曹幸
抱翁先生文集卷之七 第 453L 页
得受业之所。命送侄孙受学焉。
 著增修语录解成。 显庙特命刊行之。
 又著语类四段跋。(文见本集。)
丙午先生六十七岁
 著看书杂录数编。(文见本集。)
 著自警箴。书于座右。(文见本集。)
 往复于尤斋。论礼学。○其末略曰。愚伏碑文。礼学胜似退溪云云。尤斋曰。非碑文。乃谥状也。礼学胜似退溪。非愚说。乃沙溪老先生说也。老先生颇指退溪礼学疏漏处。如承重者之妻从服。乃家礼明文。而退溪以为当无服。故人家或有不服者。愚伏则谨守家礼。故无此等论议。老先生之说。以指此等处矣。(古承重者妻从服。)○尤斋又略曰。今世人伦不明。于出继人。例以亲丧作书。出继者亦以亲丧自处。此大昧一本之义者也。程朱极言当称以伯叔父。后学何敢违戾耶云云。先生曰。当严于此然后本立而人伦明矣。(右本生亲丧。)○又略曰。洛建大文字。如易序,西铭等。皆入于近思。唯晦翁脚下。无人发挥。尤斋曰。愚意则无非至论。而其中惟玉山讲义。为备且大也。此载大全中矣。且近思录。只诵正文甚
抱翁先生文集卷之七 第 454H 页
善。老年精力。不须费于注脚闲漫处也云云。
丁未先生六十八岁
 十一月。拜世子侍讲院进善。 遣史官宣 谕。谕曰。闻尔宿德。实合辅养 东宫。故今以尔为 侍讲院进善。今于书筵入番紧。斯速乘驲上来事。二十二日。扶病仅到骊州。上疏。 批曰。省疏具悉。尔其勿辞。从速上来察职。
 十二月九日。又到广州。上疏。 许递付尚衣院正。
戊申先生六十九岁
 四月。拜司宪府掌令兼副护军。 疏辞不许。
 
是月。疾作就医京城。
 尤斋先生寄先生书曰。闻兄疾病。不胜惊念。吾辈各已颓龄。死何足怪。只不得更与相见为至恨。未知治命无漏耶。惟奉化之兆。邈在穷山绝域。使渺然墨者往来荐祀。岂不难哉。非但其难。岂保无意外之患耶。惟择地于镇川新兆之傍。一皆迁移然后事方稳便。亦可永久。弟若无死。则终欲如此矣。兄以为如何。墨父犹吾子也。吾子之骸。吾岂不可迁移于安处耶。此外只望安心任运。无使人疑于怛化耳。
 
抱翁先生文集卷之七 第 454L 页
又寄其胤基泰书曰。即闻郑某之病已到万分。汝须往侍。须臾不离。如有不讳。汝须以其终事为己任。俾得无憾。至可至可。郑家无人。只闵公瑞兄弟。恐官人不得专心于此。
 五月十三日。考终馆洞之旧第。○士林痛惜。以至相吊。无不流涕焉。
 八月。葬于堤川南面月林里子坐之原。尤斋先生寄其胤基泰书曰。即闻郑正讣。痛哭痛哭。汝往治丧。想不待吾言矣。最是保护墨儿为第一事。此则都在公瑞诸人矣。惟葬事最难定。当初奉化之卜也。吾力止而不止。今渠遽如此。此后事不亦难乎。吾意欲更择稍似安稳地。于松葬近处。或清木之间。先葬渠然后。次第移取奉化诸墓。皆聚一处。然后事方稳当。此意须与其闵,尹两婿及公瑞兄弟议之如何。此议若定。则择地一事。吾当与监司主之。须从速议示之。又寄书老峰闵公兄弟。议定此地。
 是月。尤斋先生为文遣子祭之。○童土尹公(舜举)为挽诗。○逊愚堂洪公(锡)及美村尹公(宣举)。并操文来哭。
抱翁先生文集卷之七 第 455H 页
己酉五月。墓表成。 尤斋先生撰。
甲戌。墓志成。 南溪先生撰。
乙亥(肃宗大王二十年)
特赠吏曹参议。 夫人李氏旌 闾。
教书曰。乱兵之中。甘心自刎。轻生取义。如是凛然。宜有显褒之典。以示激励之意。特 赠天曹事承 传。
 政院(承旨金盛迪)启略曰。故掌令臣郑瀁。当丙子乱。与其兄故县监(洙)及家属入江都云云。故县监郑洙之夺鞭扑贼。其妻禹氏之以身翼夫。一时并节于锋镝之下。其祸变之惨。忠节之烈。有足令人感动。故掌令郑瀁夫妻及郑㵢之妻徐氏。虽幸免死于乱兵之中。而甘心自刎。矢不受辱。轻生取义之节。如是凛然。真所谓死者复生。生者无愧。郑瀁志操言论。曾已表著于世。至授台宪之职。独其遇难殉节之事。未蒙彰树。殊为欠典。李氏裹疮饮血。随机运智。终得救济其夫事迹。尤为奇特。徐氏之短刀随身。首先自刎。殉节义之心。素定于内者。据此可知云云。
批曰。一门五节。特为嘉尚。郑洙,郑瀁。并赠吏曹参议。
抱翁先生文集卷之七 第 455L 页
禹氏,李氏,徐氏。并旌闾事。命下该曹。
秋。墓表阴记成。 先生孙荐撰。
丁丑(英祖大王三十二年)
 顺兴儒生权庆来等二百八十馀人。以先生及诸公 崇祯处义事迹。呈文安集使洪景海。请启闻于 朝。
丁巳(正宗大王二十一年)
命撰尊周录。先生事实。采入于陪臣列传。录其子孙。
 许赴忠良科。
甲申(纯祖大王十四年)
 
享祀奉化俟德岩。(潜隐姜公,逊愚堂洪公,觉今堂沈公并享。)○士林建祠于旧居之傍。依朱子沧洲故事。享以纸牌。后戊午。奉安木主。因多士联章。划给春秋享需。又给丁守护。
壬子(哲宗大王三年)
 庆尚道儒生生员李秉瑀等上疏。请加 赠爵谥。
批曰。省疏具悉。疏事令 庙堂禀处。
戊午(哲宗大王九年)
 加 赠吏曹判书兼成均祭酒。
教书曰。隐居自靖。洁己安仁。秉春秋之大义。树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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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百代。宜有显褒之典。以寓激感之举。超赠正卿事承 传。
 右议政赵斗淳启曰。年前因岭南儒生李秉瑀等疏请。 赠吏参沈长世。 赠吏议郑瀁,姜恰。 赠吏参洪锡。志节迈往之实。并施易名之典事。有令庙堂禀处之 批旨矣。此四臣。与 赠吏判介节公臣洪宇定。世称太白五贤者也。当天地幽闭之会。相率结社于嵌岩幽僻之滨。讲明明夷之义。以自靖乎洁己安仁则一也。特许所请。以宇 朝家激感之举为宜。
 
上曰。依为之。○四贤一体加 赠。而诰命不书伪号。异数也。
癸亥(哲宗大王十四年)
 玉堂李正鲁等议公谥以贞节受 点。士林以其不称爵德。多有不惬之意。领相金左根方拟 筵奏请改。值 大丧未果。
秋。行状成。○八代孙海箕撰。
冬。谥状成。○领敦宁兼两馆大提学金公炳学撰。
甲子(今 上元年)
 五月。 赠谥文节公。○右相任百经遂白于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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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玉堂改定文节。道德博闻曰文。谨行制度曰节。公议稍伸。
丙寅(今 上三年)
 十一月。行延谥礼。○宣谥官吏郎金汉鼎。奉函官槐山郡守李泰镇,堤川县监柳南圭。赞者阴城县监李渊兢。谒者延丰县监林迥镇。预差丹阳郡守李裕宪。
庚辰(今 上十七年)
 十一月。神道碑铭成。○吏判兼大提学金公尚铉撰。
乙未
 七月。竖神道碑。○判敦宁宋公近洙篆。逸参判李公寅龟书。
癸丑
 八月。年谱追成。遗稿校正开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