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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洲先生遗稿卷之十
龙洲先生遗稿卷之十 第 x 页
龙洲先生遗稿卷之十
 启辞
  
龙洲先生遗稿卷之十 第 165H 页
合启
领议政金自点。本以斗筲小器。猥居具瞻之地。沐浴 恩泽。积年于兹。挟其勋贵。奢汰自恣。其所猷为。不过妇寺之忠。其所耆力。专事土木之巧。至于尚方织组。务尽奢侈。其负 先王委任之意。罪固多矣。况广开第宅。穷极侈丽。土田膏腴。遍于八方。纵奴骄横。多行不义。此实汉代之田鼢也。当此嗣服之初。四方黎庶莫不倾耳而听。延颈而望。思见象魏宪章之宣布。爰立之得贤。其可使庸人鄙夫尚处首揆之位。议纪法而论治道乎。其为人心之沸郁而公室之不张为如何哉。其在大戚之日。自点之所为。尤不厌众心。未有宣召之事。已臻弗寤之辰。而擅招在外勋臣。欲将同受 顾命。与夫宫奴之背负翁主。穿大道而行。舍少而显者元斗杓,李时昉。以衰朽痼疾之李澥为守陵官。恚洪柱元之疏辞。告讣使自拟首望。复拟柱元于末望。如此等事。实由于不学无识之致。而论以堕坏大臣之体。则其律亦不轻矣。昔崔祐甫当代宗之丧。以率意变礼。犹被贬黜。今自点无祐甫之望。而衅
龙洲先生遗稿卷之十 第 165L 页
累之积。非变礼之比乎。决不可一日冒居百僚之长。请 命罢职。
避嫌 启辞
臣实愚昧。不量事势。辄上封章。固知触时讳渎 天听。罪在不赦。然臣职则言官也。而献言后待 命屡日。不得 命。 殿下纵轻臣。独不念 国家待言官之异于庶官乎。以言官上书不报。自臣而始。岂可腼颜仍冒。以为名器之羞哉。请 命罢斥臣职。
避嫌 启辞
不图今日复见月课盛事也。衰朽如臣姓名尚玷课制之列。而病眚昏愦。未得制呈。应被推勘。与多官无异。请 命罢斥臣职。
避嫌 启辞
倥侗贱臣。蒙被 误恩。一岁之中。再忝是职。心诚感激。宜以何报也。第念 殿下之授臣是职者。为臣之可以言也。非以荣臣之躯也。臣之奉是职不辞者。非以徒幸宠禄也。为 圣明之采纳狂言。而庶几小补于国家也。夫如是则臣之前后含默之罪。臣固知矣。间或随人后晋一二言。亦不见用。则是臣徒以好官自私。而 殿下亦徒以好官畜臣也。谏官失职。自臣
龙洲先生遗稿卷之十 第 166H 页
始也。臣虽无耻。四面公论之责。宁不畏乎。臣曾于丙寅冬。忝为正言。与同僚论许𥡦妄言之罪。其后忝在玉堂。又论崔鸣吉别庙之议。今者𥡦又上疏章。外以乞骸骨要君。而实张前论云。臣虽未及见其全疏。得见政院之启。则岂不得其大意乎。盖 殿下不治挟勋邪佞之罪。而反下其疏于该曹而回 启。则许𥡦之论为是。而攻𥡦之人为非也。臣固攻𥡦者之一也。攻𥡦而不胜。出言而不用者。虽处庶官。犹足辞也。况以言为责之地乎。臣诚迷惑。决不能变前之论而诡随许𥡦者也。𥡦言之用。即臣过也。请 命递斥臣职。
启辞
伏以匡裕搆嫌诬告之状。两司论之已尽。而 殿下只许施以前罪。何哉。诬告谋逆者。得免反坐之律。则睚眦有嫌于人者。何惮而不托上变以为报怨之地也。兴贼民召乱亡之道固非一道。而无出于置诬告之右也。臣等之请罪匡裕。为此惧也。盘庚之诰曰。乃有不吉不迪。暂遇奸究。劓殄灭之无遗育。匡裕之罪。岂止不吉不迪已哉。伏愿亟 命依律定罪。以快人心。
请推平安监司兵使 启辞。
龙洲先生遗稿卷之十 第 166L 页
目今西圉之无形。有不足言者。然苟有一将一卒乘障守候不可废也。则彼之动静出没。岂有昧昧不知之理乎。乃者虏骑穿义龙缀于蛇浦。而义州驰报日子。反后铁山一日。且自十四至今。凡几日子。而虏骑回到铁山后始有状 启。此虽曰无伤我也。边吏之无意于边事可想。日后之事。良可寒心。其咎不独在于边郡。为一道主将者不能明军律而严饬而然。请平安兵使尹璛,监司金时让。从重推考。以警其慢。
大司宪时避嫌 启辞
癃疾微命。不死不生。徒烦请急。滥蒙 异数。宜即驱策残骸。额拓 阙下。以谢 圣恩。而暑痢又剧。筋力澌尽。欲起不能者数矣。再昨。窃见两司引避之辞。则一场闹端。无非缘臣病稽出仕之故。臣实惶悚。莫知自解也。昨又伏读 答玉堂处置之 批。以 宾天未久。遽论先朝大臣。已极不可为教。是固至哉之言也。第念金弘郁等正当新化之初。职在言责。不畏强御。尽言不讳。其斲圆为方。磨钝为锐。激浊扬清之风。可尚不可沮也。而特递之 命。出于众望之外。臣恐言路不广之渐。自此始也。臣忝居首席。与闻弘郁之言。而既不能止其非时之举。又不能及时出仕。与诸
龙洲先生遗稿卷之十 第 167H 页
僚同进退。臣之所失尤大。不可一刻苟冒。请 命递斥臣职。
避嫌 启辞
伏以臣久在外新至。且遭天伦之戚。屏伏私室。云衢狱事及本院论议。实未得其详也。然窃自惟度则有之矣。臣尝闻云衢妄人也。缔结无赖子弟。横于湖南。至以讥察一道自任则死固晚矣。人必有甘心其死者矣。然而使甘心其死者论之。不可以匡裕之上变为非诬也。然则谓匡裕诬告者。人所公共之论也。焉有 圣明在上而诬告者不反坐乎。况 圣明既以云衢万有一分可冤而疏释。则何乃顾藉万无一分可赦之匡裕乎。匡裕狼种也。乃祖祀连。以诬告媒孽己卯士祸。则人至今嫉视其族也。非云衢。孰敢与之相善乎。今也犹幸其诬告无赖之云衢矣。若老其奸长其恶。专袭乃祖之为。安知不再嫁己卯之祸于士林也。此实臣之过虑。而必欲 国家之及今诛之也。臣之所存乎心者既已如此。则恶可以不参同僚之论。而免承 严旨。晏然在职乎。请 命递斥臣职。
持平时避嫌 启辞
臣顷日忝在玉堂。处置两司也一事也。而前则请出。
龙洲先生遗稿卷之十 第 167L 页
后则请递。其不能树立而无特操。臣固不待人言而自愧矣。然谓臣阴阳上下。反覆辞说则臣有辞矣。始之处置也。臣非不言臣之所见。而特臣言不行也。臣非不知立异不参。而其事实不足立异也。昨见谏院处置司谏臣赵廷虎之启。则其曰初既同参。后有异言。责有所归者。正指臣也。其旨深矣。是则明以臣为与人同事。而比反眼背之也。臣之罪可谓大矣。臣本无状。不能秉直履正以立朝端。而被人巧诋至于此极。决不可腼然仍冒。昨因夜深。不敢仰渎。泯默而退。今始来避。所失尤著。请 命罢斥臣职。
避嫌 启辞
伏以无能者不敢当职。古之训也。臣之无能。已试之矣。而旬月之间。叨承 恩命者。非府则院。感激之外。惭惧弥深。且念臣其拜法官也。以越禄为避者。臣之愚意窃以为凡越禄者。必终其等三朔。而后乃涤其罚也。今者又忝是职。则其为辞避。府院奚择。臣恐有司之过也。请 命递斥臣职。
正言时避嫌 启辞
臣始与大司谏臣徐景雨。议论凤林大君乘轿 阙庭事。 圣批委曲。开谕可谓至矣。臣等敢不耸心肝
龙洲先生遗稿卷之十 第 168H 页
感激。然而其中有引古例。薄臣等所论者。类非平 圣心底辞旨也。臣谓景雨曰。 国家古例则吾等生也后。固未闻。第念大君虽尊。人臣耳。臣之致敬与礼于 君。则夫焉有爵秩等级之高下间哉。昔汉太子梁王不下司马门。张释之追止太子。梁王毋得入殿门。劾以不敬。时薄太后闻。文帝至免冠谢教儿子不谨。 圣上其异乎文帝矣。吾将以是俟罢 斋后更启矣。今又祗承 圣教。臣等所论失实。至此著矣。曷堪瑟缩。况横出一层激论。臣多于景雨。失实之责与景雨无异。而景雨既以是为避。臣何敢腼颜。请 命递斥臣职。
启辞
伏以昏朝失政。不可殚论。而不治诬告之罪。其失之尤者也。殷鉴不远。可不戒哉。请 命亟正匡裕诬告之罪。以快一国人心焉。
启辞
爵赏滥而名器轻。金玉烂而仓廪竭。其病于国莫此若也。请还收老嫡长加资之 命。
大司宪时避嫌 启辞
御史大夫之官。宰相之副。九卿之右。不可不选。古人
龙洲先生遗稿卷之十 第 168L 页
之言也。驽劣如臣。敢当是选乎。猥蒙 天宠。骤跻宰列。而无一言之可采。无一事之足观。国人之所目笑也。今此新 命实出于梦寐之外。臣虽欲自恕臣身。其于物议何哉。况臣今有不敢冒进而不得不避者。日前。掌令林圣翊愠臣规以犯马。费辞张皇。捃摭臣失。不遗馀力。虽曰避辞。其实中臣之白简也。本府处置之辞。又从而发圣翊之未发。至以私礼相接。追囚下人等语。为戛臣之案。当圣翊之横马道脊。逆我颜行也。下人例呼以台谏避之。臣亦例应以进去。盖臣只欲礼貌台谏也。何暇接一语行私礼乎。假令臣之所为。未免公私相杂。不过为苏章之与故人饮。冀州刺史按事之公私也。异哉本府之知有圣翊。而不知有 国典之炳若丹青也。然二台官攻臣之弹墨未乾。臣何敢自以为是。偃然于法府之首席乎。请 命递斥臣职。
避嫌 启辞
国危如此。而为人臣者惮于供职之劳。称病不出。则其罪当诛。臣虽至愚。粗知斯义。而前后拜职。皆以病为辞。至再至三期于必免者。良以身有人所共知之废疾。讳而冒进则其罪有甚于称病。而实关廉耻事
龙洲先生遗稿卷之十 第 169H 页
也。今政院独却臣之辞单与疏。终不许入 启。是以臣为佯病而甘为欺罔也。请 命先罢臣职。且治臣欺罔之罪。以为人臣之戒。
大司谏时避嫌 启辞
臣有痼疾。黾勉行公。公退则蛰伏。罕与人接。凡外间物议。绝不到臣聋耳之边。惟于公坐。往复议论而已。至其钩得同僚城府中事。则非惟不生念头。亦所不为也。今见正言李一相引避之辞。是长官不诚同席。而同席不之觉也。其为见外同僚。与李一相无异。请 命罢斥臣职。
大司宪时避嫌 启辞
臣本碌碌。志随年迈。在朝数十馀年。无寸长可见。徒窃 天宠。致位卿列。常怀忧惧。凛凛度日。不意宪长之 命。前后相衔。殆无虚岁。臣虽感激 鸿私。奈辱名器何。奈蔑涓埃之裨补何。此臣之循墙欲避。不敢冒受者也。且入今年。昏愦尤甚。寻常职务。例多旷阙。十九日药房问 安后府吏以习仪来告者再。而怠惰因循。终不得进参。臣虽衰病。亦非委顿床席之人。所失于是大矣。方在应推之中。决不可一日冒居法官之席。请 命递斥臣职。
大司宪时避嫌 启辞
臣▒呈告病伏中。伏见昨夕 下政院之 教。臣惶恐陨越。无地自容。凡科试出题。上试官主之例也。臣赋性疏阔。见事苦迟。加以老病。神思茫然。出题之时。全不省春秋之不合试题也。率尔杜撰。胡乱下语。臣罪万死。既被推勘。法不可一刻冒居言地。请 命罢斥臣职。
龙洲先生遗稿卷之十 第 169L 页
避嫌 启辞
昨日谏院处置本府也。只见金振之存意变文简通。而不察存意变文实出于臣手也。盖金汝钰避辞。欲救尹昉则畏公议。欲从公议则恐伤于尹。故更端变辞。乍伸乍缩。事实可恶。故始之反隐反抑。及改而为。欲附公议。而未免操戈等语。皆出于臣也。缘臣昨日避辞殊欠曲折。遂致立落之有异。是重臣罪也。焉有言意者递。而主事者独出之理。决不可腼然仍冒。请 命罢斥臣职。
避嫌 启辞
臣狂妄逋慢。积罪多矣。 圣度包容。赦而不诛。反以好爵縻之。至再至三。臣虽颛蒙。岂不感泣。前月承 命。不敢言狗马之疾。挽推首路。不幸骑蹶。扑身冻地。
龙洲先生遗稿卷之十 第 170H 页
僵卧道傍。终不得前进。当其时。中外大震。可谓危急之秋。凡为臣子者。亡论官在罢散地之远近。莫不颠倒入京。而臣独后焉。人臣急难大节。于是扫矣。不意 新命乃下于私室席藁之中。臣实悸恐。无地自容。忍死登程。唯欲生谢 阙门而退。仍念风宪之职。专以纠劾官邪。论人得失为任。安有身犯莫大之罪者乃敢一刻冒据乎。请 命罢斥臣职。
避嫌 启辞
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臣之昨日引避者。欲践斯义也。本府不谅臣意。徒以过情之虚美加臣。而请出臣。臣何敢呼唱入 阙门乎。况其夕臣适有贱疾。 命牌临门。而不能趋进。所失大矣。决难在职。请 命罢斥臣职。
避嫌 启辞
申埈事。臣于自南来路有闻。故臣实首发其论。惟其所闻之梗槩。而 启辞颇轻。及乎在京日久。则有口之说。咸笑台评。此臣之举任奕断案者也。不知长官独何苓也。金汝钰之避右尹而发。昭不可掩。而遣辞回互暗昧。且举沈大孚之论。至比凤鸣。大孚果恕江都之事者乎。然则汝钰之处心。虽谓之倾侧。不为过
龙洲先生遗稿卷之十 第 170L 页
矣。奚止处事不当而已。臣亦未解长官之持之也。凡此二事。实采物议而不从长官之议。参差至此。且缘往复终日。终未免经先传 启。臣之所失。比同僚尤大。请 命罢斥臣职。
避嫌 启辞
蝼蚁小臣。最居人下。精神日敚于疾病。选耎自甘于乾没。往年灾异。 圣旨求言。而臣不能献一言。今岁议礼。国是靡定。而臣又齰舌而退。 圣明若以大禹具训。施之于今。则先受墨刑者非臣而谁。而数月之内。 恩命荐降。光宠倍前。臣实兢惶。莫测 造化之偏遂一物至于此也。为臣今日之计者。奔走供职而已。不知其他。然念臣之无状。虽欲以窃 宠为幸。 圣明授臣是职之意。则必不肯以从 君为贤也。臣尝有味乎朱夫子之引苏轼之诗曰。新恩虽可冀。旧学终难弃者此也。学则固非臣之所敢妄论。迷惑之见。则其不自于旧日乎。臣之迷惑之见。实是被罪诸臣之所言。而臣适其时不在言责。则为今日陟明。诸臣其时适当言责。则为今日绌幽。彼幽此明。臣实羞之。臣窃反覆惟念诸臣之罪。诸臣无罪。恃 殿下之圣明。罪也。光海之追隆恭嫔。至于入 庙。贼义之大
龙洲先生遗稿卷之十 第 171H 页
者。而其时臣子果有一人苦口争之如今日者乎。 圣明侯不大监于此而以宽诸臣之罪哉。昔夏侯胜论武帝庙乐。至以奢泰无度。无德泽于民为言。而宣帝始未尝遽怒。及乎御史劾胜。然后囚系。未有如今日之自 上独断。辄以流放窜绌加于言者也。 殿下以尧舜之姿。为汉宣之所不为。臣窃为 殿下不取也。臣不知诸臣之所言。有一毫涉于不道亦有如夏侯胜者乎。郑蕴今之直士也。其平生孤立行一己。不顾世俗轻重。鬼神可质也。顷日抗章。亦以诸臣之非罪为言。然则诸臣平日虽不免朋党色目中人。今日所论则其不为朋比之私。而乃臣子爱 君以德之意。亦可见矣。传曰。兴王赏谏。亡国杀谏。今虽不至于杀。罪之则亦已甚矣。夫孰谓 圣明过孝之诚。转成乱亡之兆至于此哉。荣与宠。人情之所同好也。罪与绌。人情之所同恶也。有言顺乎 殿下。则荣宠随之。有言逆于 殿下。则罪绌及之。宜乎谄佞驾而忠言伏也。自古及今。亡国败家。恒由于斯。 殿下可不惕然而念之哉。方今士气为九泉下人。台阁折入羡帽饧态。行呼唱辟。道路市童。亦且笑其冷淡。如臣耎弱。决不能奋扬风采以回颓波。请 命递斥臣职。
龙洲先生遗稿卷之十 第 171L 页
请崔有海削夺官职 启辞
臣等论崔有海之罪亦已久矣。而 圣明尚靳一俞。臣等之惑滋甚焉。不识 圣明以臣等有纤芥私怒于有海乎。抑别有以乎。有海始以假托宋户部文字。干晋 圣明。而重被公议之斥。则又晋程僖问答之书。公议又发。则阴嗾其族子。上章称师颂冤。且借先正从祀为重。其阴阳出没狐埋狐搰之状。不啻观火。岂 日月之明有所不烛者乎。臣等得见有海,程僖论礼书。其论之是非。有不足多卞。昔钟仪以南冠为囚。而晋公问君为如何。对曰。非小人之所得知也。固问。乃对以为太子时事。范文子以有称太子。无私也。今有海不待固问。而敢论 君父及 大院君次序。其有私可知也。且闻前日往来中原使臣之说。程僖本无行屠狗者流。而不识丁字。何以能历举礼书。应答无难也。青齐士大夫当此夷狄侵陵之日。何莫不讨军实。而为我国论礼费辞至于此之勤也。且有海始受 命起居袁经略。则其所急者军务也。三礼考注。又何必赍于行中也。若有海先有意于问礼中国之士。而持此等书册。则何不禀 命而行也。此臣等之所未解。其他种种可疑之处。则 圣明既已洞烛。
龙洲先生遗稿卷之十 第 172H 页
臣等何必一二指摘。有海此书。国人皆疑其有海自构。而臣等犹不信也。及见有海指族崔益善。飏已为师之后则臣等亦知有海之无所不至也。然未能即发其欺罔之实者。特隔勃澥大洋耳。岂不痛哉。其挟持上国。愚弄 君父。跳踉自恣之罪。不可削去仕版而止。请 命削夺官爵。屏诸裔人。
司谏时避嫌 启辞
臣天性陜隘。遇事便发。矢口而言。从前抵触勋臣之怒。固不细矣。然皆因国事而发愤。岂敢挟臣之私意也。若乃许𥡦则臣实痛恶而次骨焉。𥡦虽有一时之功。而平生所为。人皆贱之。只以诗句雕虫。为百年事业者。彼乌知礼文之为何物也。一朝辄生希冀之心。欲坏 国家已定之大礼。满纸张皇。无非动摇君心之语。至以逆乱之继起。寇贼之阑入。悉由于追崇未行。其为诞妄。国人之所共愤。而公论所共斥也。弹章措语。有何顾惜而裁之乎。不意 圣教严峻。至以浮薄罪臣也。宪府虽请出仕。实未知谏官体面。臣何敢腼然冒居。请 命递斥臣职。
避嫌合 启
论李馨益等之罪。可谓尽矣。此非台谏之论。乃国人
龙洲先生遗稿卷之十 第 172L 页
之论。国人皆曰可杀者。正谓是也。第念臣待罪内局提调。首尾几至三年。则臣虽素昧医方。不能分别某药之进 御为是。某药之进 御为非。馨益之性悖术妖则非不知之。而终不能痛陈而斥绝之。臣罪万死。况当 先王玉候惟几之日。堇能争卞火锭之非。至于十宣下针。则不能力止。此又臣之罪也。乃者公议方张。请诛馨益等。而臣以法官晏然参其论。于事体实有不敢者。既曰提调。则医官等乃其所属也。焉有属吏之罪论死。而提调自幸免戾。又从而同诸法官论属吏之罪乎。臣决难冒居。言地则受 命之始。宜即引避。而病势危笃。屏伏屡日。至蒙 赐告之数。臣不胜惶悚。黾勉扶曳出仕。今始来避。臣罪尤大。请 命递斥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