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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川先生集卷之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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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川先生集卷之十八
 行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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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忠赞谟立纪明伦靖 社功臣辅国崇禄大夫议政府左赞成延平府院君李公行状
公讳贵。字玉汝。号默斋。始祖曰茂。以唐中郎将。随苏定邦平百济。留仕新罗。系籍于延安。五代祖石亨以文章名世。号樗轩。录佐理功臣封延城府院君。高祖浑掌令。曾祖讳寿长大护军。祖讳夔。早游赵静庵之门。遍历华显。坐乙巳士祸。贬为杨州牧使。官至佥知中枢府事。考讳廷华。隐德不仕。娶安东权氏。青松府使镕之女。生四男三女。公即其第四男也。以公之勋。考赠补祚功臣领议政延城府院君。妣封贞敬夫人。方公之在娠。权夫人尝梦。异人授以玉尺。因谓曰。汝家当得异儿。以此尺藏诸瓮中。慎勿开见。俄而视之。水满瓮中。有白龙蟠其中。夫人心异之。以丁巳三月初一日生公。因以盈龙为小字。公生二岁而孤。随权夫人流落南方。年十五还京师。始知读书学文。为举子业。时栗谷李先生珥,牛溪成先生浑相与讲明道学。为一代儒宗。公闻而悦之。遂委身于栗谷之门。饬躬励行。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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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圣贤之学。略通大意。交游益广。声闻始彰。两先生咸以远器期之。壬午中生员试。始游泮宫。自乙亥以后。朝论分而为二。前辈为西人。后辈为东人。是非不定。互相倾轧。栗谷甚忧之。常主调停之论。癸未。后辈论议益激。必欲尽斥先辈。栗谷独以为不可。时栗谷方任大司马。宠眷益隆。大为后辈所忌嫉。典翰许篈有宿憾于栗谷。因时议不悦。上劄诬陷。两司继发。至以误国目之。栗谷既去朝。牛溪痛其受诬。上疏求解。于是廷议哗然并与牛溪而攻之。朝议汹汹。祸且不测。公倡言于泮宫。与多士数百人陈章伸辨。 宣庙始大悟。下教褒奖。自此谗言不得入。而 宣庙之待栗谷。眷注有加矣。始逆臣汝立师事栗谷。假托儒名。骤得重望。时议欲引置铨地。栗谷止之。及栗谷既卒。汝立见东人势张。反附东人。诋毁栗谷于筵中。公见汝立抵栗谷之书。盛有称道。上疏陈其反覆之状。汝立自言其后又有绝交书。公搜索箱箧书牍。又得汝立一书。乃前易箦三日书也。力攻东人。至有去草不去根。必有后患等语。公又陈章上其书。 宣庙下教曰。汝立今之邢恕也。汝立遂狼狈而遁。汝立虽去。而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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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攻栗谷益甚。公上疏历举栗谷与东人往复书札。明其血诚相告。务欲打破朋党。而反为小人所挤。累累数万言。疏入。二十有六日。 宣庙命招。公诣政院。拈疏中说话数款问曰。事君无隐。古之道也。尔可悉数以对。公答以文字不能详尽。请得面对。 宣庙教曰。即仓卒不能详尽。可退而书启。公曰。君父有问而不即对。非直也。即索纸笔。时承旨皆东人。欲诬公以不解字。故以秃笔给之。殆难成画。有院吏在公后。暗投一笔。公遂取而书启。 宣庙益嘉之。庚寅拜康陵参奉。陵田为宫奴所占。公具状上闻。 宣庙大怒。立令刑讯宫奴。尽还其所夺之田。壬辰倭变。公在康陵。闻 宣庙西迁。悉埋其祭器。哭辞陵。激募义兵。赴号召使黄廷彧阵下。见其举措失宜。委之而去。追到行在所。上疏略曰。臣闻宗庙之官。死于宗庙。陵寝之官。死于陵寝。乃人臣之义也。臣不能死于陵寝。请加重辟。以励臣节。 宣庙察其忠。特命升职以褒之。公又上疏请 上亲征。大臣呵之。公正色曰。国危如此。与其坐而待亡。曷若亲征以决之乎。未几差三道召募官。先是大滩失守。官军逃溃。号召使捕诛逃军若干人。又行文列邑。囚督家孥。军皆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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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不出。公至则以赦文宣布德意。其家孥之在囚者悉放之。于是军情咸悦。稍稍还集。时贼兵弥满。朝廷号令不通。民间不知 大驾所在。或云已渡龙湾。峡中愚氓。相聚为盗。劫掠官府。至于执缚宣传官。夺其标信。公先送檄文。宣言召募官某率义兵。某日当到伊川。本县亦抄军以待。群盗闻之。稍稍散去。公至县。群盗皆诣公求自效。遂脱宣传于死而还其标信。具由闻于 行朝。江原,京畿之民。自此始知有朝廷矣。公在安峡。巡边使李鉴在兔山。传闻有尊贵之行。由谷山取路而东。公曰。此必世子自关西出来也。促驾而行。夜到兔山。直入李镒寝所告之故。求与偕往迎之。镒怒曰。 大朝渡辽。 世子已向江界。宁有东出之理。终无意往迎。公独领所募义兵。前向谷山。果逢 世子之行。盖光海以世子承 大朝监抚之命。出向南方。而卫士孤弱。道路阻梗。 世子甚以为忧。及见公大喜。面加慰谕。仍赐以退膳。公即分馈义兵。军情益喜。世子特升公尚瑞院直长。又褒闻于 大朝。遂超拜工曹佐郎。未久有旨召公。公到肃川谒见。为陈恢复之策。 宣庙甚悦。特赐绵䌷以褒之。大臣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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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三道宣谕官。俄而刘提督接伴使李德馨又请公为从事。时天兵收复平壤。追贼到碧蹄。反为贼所败。左次坡州。粮运不给。体察使柳公成龙忧闷不知所出。公为画计策。乃晓谕逃军。每人运豆五斗到开城府。准役十日者免其罪。于是人皆乐趋。果得牛马三百头军人六百名。驮负输豆于军前。约七百馀石。柳公大喜。即以公为都总检察官。幕府事咸委焉。癸巳拜长城县监。时湖南盗贼蜂起。古阜郡守尹先正率六邑官兵。与战大败。贼势益炽。公到县。抄得精壮。号为胆勇军。遇贼猋驰霆疾。无不一当百。贼大惧。闻胆勇军至者。无不望风骇散。遂捕其渠魁斩之。寇患乃平。公遂简阅邑兵。教以浙法。大筑笠岩山城。储峙粮饷器械以备倭。观察使御史相继褒启。赐表里一袭。且 命升叙。冬以差员入京。上疏条陈军务。又请 上亲征。 宣庙下教曰。李贵之忠。甚可嘉。予欲亲问而病未能也。其令备边司采而施行。公遘疠甚危。 宣庙遣医看病。又令内医院剂药以救之。皆异数也。丙申春。因事递还。丁酉倭寇再肆。朝廷有去邠之议。迫于天将不敢发。 宣庙命世子先奉 庙社以行。公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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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峡。闻之大惊。丞驰赴之则 世子已到朔宁矣。公见讲官闵梦龙。责其不能谏止。且曰。若使朝廷有人。不久将有召还之命。盍姑待之。仍请面对。 世子辞不见遂行。公追到兔山。伏路左痛哭而退。俄而 召命下。世子乃还。戊戌天兵满城。大臣以经费为忧。召公计之。公为陈十馀策。即以公为三道宣谕官。公竭力调度。得米豆一万五千馀石。以给军饷。己亥自军器判官迁金堤郡守。辛丑以体察使李德馨召募官。出巡岭南。时郑仁弘在陜川。负名骄恣。巡察使以下敛避。莫敢谁何。公闻而恶之。比到安阴。邑宰不为出迎。公诘其故。吏以出待郑参议为对。公怒曰候我公也。候仁弘私也。仁弘何人。乃敢威制守令若是乎。遂移文数罪。仁弘大怒。亦无奈公何。以公牛溪门人。嗾其徒文景虎疏斥牛溪。指为奸党。于是 天威震叠。一时名士大夫网打尽矣。未几 宣庙擢仁弘为大司宪。公疏陈豪强十罪。疏入不报。公因此罢职。然眷遇仁弘亦自此顿衰。仁弘失意而归。于是士祸少已。仁弘素以儒得名。及公数罪激祸。侪友颇归咎于公。及其晚节。酿成伦纪之变。人始服公先见。癸卯登文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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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授刑曹佐郎。移授安山郡守。郡内有内需司奴婢。皆冒法复户。公执不许。奴就诉内需司。持小印文书称内旨。令依前给复。公曰。苟有上命。当自政院出。小印内旨。外臣何敢发视。遂拒而不纳。丙午授良才道察访。驿有奴婢位田。多为宗戚豪势所占。公具由状启。一一按籍推还。得奴婢八十口田四百结。驿人至今赖之。丁未拜白川郡守。移授咸兴判官。戊申 宣庙宾天。朴楗以光海外戚。首拜言官。人情咸骇。公适因事入京。上疏切谏。光海素知公忠。优容而不之罪。庚戌拜肃川府使。辛亥升通政。壬予丁外艰。庐墓侧。时主昏日甚。奸凶交搆。两宫。渐成猜狠。癸丑国舅延兴府院君金悌男被诬逮系。光海拟以极刑。汉阴李公德馨,白沙李公恒福俱在相位。心闷其冤而不敢救。公乃移书汉阴曰。祸及国舅若 慈殿何。不救延兴之死则虽欲力遏废论无及矣。汉阴答曰。事势不便奈何。公又以书争之曰。自古弑父与君。皆出于事势之不便。汉阴叹息而不能从。盖其时诸公相议。以为若死于国舅王子。则他日废母之论谁复争之者。遂隐忍在朝。及延兴大君相继死。而废母之论起。两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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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之不能救。俱得罪以去。甲寅执义朴梓以▒曾斥仁弘。请置之罪。光海命推考。公于缄辞。历举奸凶过恶。多至万馀言。因请就狱辨白。当事者患之。寝不以闻。丙辰海州牧使崔沂为人诬告将下狱。亲旧不敢省视。公往见之。因得罪配伊川。废母之论始于癸丑而因人心不服。久而未发。及戊午。正人斥逐殆尽。贼臣尔瞻胁百官庭请。去 大妃号谓之西宫。锢闲宫门。内外不通。光海意犹未满。必欲加以不测。于是许筠,白大珩等。希光海意。欲因傩礼作乱。事未成而以他罪死。民间相传 大妃已不讳。人无不扼腕流涕者。时公在谪无聊。常往来溪山。得一奇石。名之曰龙岩。尝题一绝曰。吁嗟龙兮德何衰。长卧波心世不知。莫笑隆中诸葛老。慇勤三顾岂无时。其子时白和之。公见而喜之曰。可谓父子知心。遂与时白及其弟时昉。密有扶 宗社之志。己未因赦放还。壬戌自高阳农舍还京。寓居西门外。遭内閤之丧。今平城府院君申景禛适来吊。语及时事。一言相契。即招时白。与定计议。盖申公与升平府院君金瑬,完丰府院君李曙,绫城府院君具宏诸公。先已有此计而未敢发。至是约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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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矣。完丰时为长湍府使。养兵待时。是秋公适拜平山府使。引平城为中军。与完丰合谋举事。期日已定。会有泄其谋者。两司请拿问公。光海疑不信。只令罢职。台论犹不止。公将待命京中。路过长湍之赤壁。顾谓二子曰。昔苏洵与其子轼,辙过岳阳桥曰。率天下文章过此桥。吾今与天下节义二子过此地。岂不优于苏家父子之文章乎。公之赴平山。鸣吉亦与其谋。及闻谋泄惧甚。终夜不能安枕。驰入京。见公于城西第。公隐几而卧。令婢子梳头。言笑自若。鸣吉之心始少安矣。时祸机尤急。赖有行计宫中者。以故事得已。新丰君张维适到京闻谋。虑有士林大祸。诣公第。劝公速还乡庄。公以义责之。新丰遂大悟。时大将李兴立将禁兵。而与时相朴承宗为姻家。诸公惮之。不敢轻举。新丰之弟今巡察使绅为兴立赘婿。公因劝新丰令喻以义理。兴立慨然许之。新丰回报。公大喜起拜谢之。遂令兴立为手书约长湍起兵。而兴立为内应。约既定。公先到弘济院。会有上变者。诸公因此多后期。众情疑惧。公意气自如。部勒军兵。以待诸公毕会。奉 主上由彰义门以入。禁兵皆弃仗来归曰。民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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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活矣。即癸亥三月十三日也。时光海在昌德宫。而幽 大妃于贞陵洞行宫。即所谓西宫也。始诸公相议曰。西宫湫隘。难容人众。恐不能无生得失。不如奉往昌德宫。以定位号。公独曰。此事光明正大。宁有别虑。且 主上不躬请而使人奉迎。于理有违。不如留兵昌德宫。而 主上亲诣西宫问安。仍请复位于正殿。数光海罪而废之如昌邑故事可也。诸公不以为然。是日公承 命。与都承旨李德泂备仪物。如西宫奉迎。 大妃不许。公使其子时白白 上。上即命驾诣西宫问安。 大妃遂下册立之命。翌日拜吏曹参判兼同知义禁府事。前事诸公议定大将。公自以年老而升平有威名。让而不居。及是 上特命公为京城 扈卫大将。李曙,李适,李兴立等皆属焉。不受节制者。令先斩后闻。时庶事草创。人心危疑。六曹百司未及置员。凡所设施。皆出公手。申景禛为副将。金自点,沈器远,沈命世,宋英望等为从事。募选都民。一日得三千馀人。分番教鍊。以备不虞。始诸公相议曰。今日之举。为明伦也。若因而当国用事。是与希功者无异。各有敛退之意。公独曰。做此局者当此局。若付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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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终必有悔。诸公不能听信。故朴弘耇,赵挺等皆以昏朝助恶之臣。仍处相位。初头处置。多失人望。识者始知公有先见也。四月特升公资宪。仍带亚铨。未几移拜议政府右参赞。副提学郑经世于 筵中。诵尚书功懋懋赏德懋懋官之言讽 上。修撰赵诚立亦曰。勋臣自勋臣。士类自士类。公闻之。启 上曰。闻两臣有所云云。臣等请退去。 上曰。范蠡之扁舟。句践之过也。张良之赤松。汉高之失也。此岂勋臣辞退之时乎。即日 命招赵诚立。令诣公第谢失言。时毛帅差人孟推官者在馆。性贪要索银货甚多。朝议以为 反正之举。本自光明正大。待 天朝人当以礼。不当以货。公争之曰。 天朝隔远。外藩事情。何以得知之。若差官怒而搆诬我则事反难处矣。诸公不以为然。其后果被差官谗谤。朝廷费力伸辨。久而后乃释。六月拜大司宪。七月特授左赞成。上疏论时务八条。且请身往西方。料理边事。 上答曰。乡欲亲往西土。实国家之幸。然西土之寒倍于他道。往还之间。必经累月。兹不能允从。公又陈疏请行甚恳。 上答曰。省疏益嘉卿为国忘身之志。卿今老矣。不可远行。宜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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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画。毛帅在椵岛。惑于孟推官之谗言。公又上疏请自往分疏。兼察西边军政。 上答曰。卿为国请往关西至于再三。良用嘉悦。但卿不可离京远往也。公又上劄曰。天下安注意相。天下危注意将。令奴贼十万之众。隔江思逞。及仄之徒相聚俟衅。臣恐覆亡之患朝暮且急也。又以平日所著论兵之说。书诸一册以进。仁城君珙。 宣庙第五子也。光海废母收议时。珙力赞废论以媚光海。 反正后收议庭请之人轻重得罪。 上以珙至亲特贷之。时国事初定。人心危疑。有李有林者谋变事觉。供称将以珙为推戴。 上命勿问。公于筵席谏曰。珙于收议。献弑迟之议。庭请为宗戚之倡。自绝伦纪。罪在罔赦。今日不问推戴之教。将启 宗社罔测之祸。 上不答。公又上劄曰。五伦之中。君亲居先。人而不知有君亲。在法杀无赦。珙之于 大妃。义则君臣。亲则母子。以臣子而请弑君母。为伦纪之罪人。而今又为凶贼之奇货。 殿下曲为全贷。非所以为 宗社计也。疏入不报。未几 下教曰。李贵所陈之劄。言辞极骇。岂意此人不知予心哉。今后如或更呈如此之疏。政院勿为捧入。公论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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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廷议相左。不乐在朝。以松京西路要冲。欲预为募兵储粮。以备不虞。累请出守。 上不许。公于 榻前又申前请。言甚恳切。 上不得已从之。于是以公为开城府留守兼 御营使。临行上劄曰。臣年迫七十。事君日短。区区犬马之恋。临发尤切。愿于岁时朝贺。奉笺上来。一望 清光。 上答曰。顷者因卿三请。勉从是行。到今思想。不忍相离之情。与卿无异。予深恨率尔听从。古人驷不及舌之言。诚不妄矣。卿其以岁时上来。既赴任。兴学校修军政。民情大悦。未匝月。公将奉笺贺正。民知公必不还。老幼男妇悉出挽公轿。街市填咽。父老多垂泣者。至京特拜右赞成。即甲子正月也。时副元帅李适持重兵在外。使其子栴阴结失志之人。约为内应。有人上疏告变。先捕在京党与。按问皆不虚。辞连领府事奇自献,知事柳公亮,同知全有亨。俱系狱。未及供招。鞫厅以适勋臣。疑不信。只请逮栴。公曰。使适无是谋则已。不然其父将兵在外而只逮其子。彼岂肯俛首听命乎。不如并逮父子。有冤则俾还任所。有何不可。诸公不从。公于 榻前抗声力争。言颇过激。遂被推考之命。使者至宁边捕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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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陈兵斩之。遂叛报至。朝野惶骇。 上即引见公曰。悔不用卿言。致有此变。卿料今贼势如何。公对曰。适素悍勇。国之精兵尽在其麾下。诚难与为敌。而党与多在城中。恐有意外之变。不如奉 大王大妃移御江都。 殿下亲率三军御之。 上问大臣。大臣以为不可而止。时贼势日急。朝议以为在京被逮人。不暇一一按问。宜尽杀之。以绝祸端。公争之曰。国事虽危急。狱体何可不顾。且杀一不辜。王者不为。今不问而斩之。恐有横罹者。后必有悔。诸公不从。公又曰。奇自献立节废论。且是大臣。尤不可以疑似。遽加刀锯。遂缢杀之。贼入黄海道。 上命公出视临津防守。公至坡州。闻贼兵且至。即促驾驰赴临津。守兵皆溃。贼已从滩渡兵。公遂驰还诣阙。 上引见便殿。执公手曰。不用卿言。致有此变。计将安出。公馁甚不能对。 上命小宦取饭而馈之。公曰。事急矣。请于当日渡汉。以避其锋。 上即许之。渡汉二日而贼入城矣。言者论公前视师临津。不能督诸将把守。喧然攻之。玉堂又上劄请罪。 上不许。只命白衣扈驾。未几 特命叙用。车驾还京。公自以临津之事不过承 命视师。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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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领兵之将。而言者论罪过当。即退处江舍。陈疏自白。仍乞骸骨归。 上答曰。此非元勋辞退之时。卿其勉辅寡昧。以济艰危。仍下公劄于大臣。大臣回启曰。玉堂之论李贵辞极过越。然岂有搆陷之心哉。李贵以此必欲辞退。亦未妥。请命招察职。 上批曰。李贵实无死罪。而论之太薄。设无搆陷之心。岂不非哉。其时陈劄之人递职可矣。时公在江舍。 上问馈不绝。 召命屡下。公上劄曰。臣气质难变。旧习犹存。岂可更入朝端。惹生风浪乎。 上曰。卿乃与国同休戚。功存 社稷之重臣。国家危亡。安忍坐视。不救乎。仍遣礼曹郎官敦谕。公不得已入城。上劄辞职。且曰。自 殿下龙兴以来。苟有一得。苦口极言。至于 榻前流涕而不知止。廷臣皆笑其狂妄。臣言虽验于日后。而无及于目前。 上答曰。观卿上劄。予甚腼颜。不用卿言。贻辱 宗社。惟予之过。于卿何有。卿须益殚赤心。以纾时艰。始适狱之起上变者及其党与引服者。皆以珙为言。公以为珙之与贼通谋。虽未能明知。而危疑之际。屡出贼口。不思先事堤防。非得计。亦非所以全珙也。乃上劄曰。珙既负废母之罪。不可以至亲而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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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以顷日狱招言之。托以科业。居接邻家。与仁城昏夜相从云者。尹仁发之所以言于文晦也。光海之筑宫于仁王山下。是即仁城为王之兆云者。郑邦说之所以言于李祐也。举事之后拥立仁城第二子云者。韩䜣之所以言于金光熽也。设令珙不知。岂可不思先机处变之道乎。不幸而变出意外。大必用甲兵。小必用刀锯。岂所以存全之道乎。疏入留中。 答曰。观卿劄辞。子甚惊骇。卿何以每出如此之言。使予心不安乎。公又上劄争之。 上答曰。顷者尽喻予意。卿又上此劄。予甚惊怪。卿言极非。辨惑可矣。于是大司宪郑晔,大司谏张维皆率同僚上劄。力陈处珙之道。而独副提学郑经世立异。以为两司主义。玉堂主恩。公于 筵席。极言斥之。又劄曰。老臣防微虑远之言。终未免上厌 天听。下起风浪。请许臣归田。 圣上倘不忘微劳。赐以歌童美女。娱乐馀年。亦古昔帝王待功臣之道。上答曰。观卿上劄。言甚过矣。和而不同。君子之事。同而不和。小人之态也。以此观之。玉堂长官。可谓君子矣。欲纳君父于无过之地。不为人言所挠。不亦美乎。歌童美女。固国家优待之道。然告君之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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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不当如是也。公既怒经世立异。又恶两司持论不坚。于 筵席极言斥之。经世引入不出。郑晔亦上劄辞职。有曰臣与李贵交近五十年。知李贵莫如臣。虽或信人言而攻臣。臣曾不与之相较。到今白首。交道依旧者。实知李贵之心虚而无他也。况昨日 榻前之启。实出于忧国之诚。重言复说。虽似支烦。痛陈无隐。直在其中。决非事边幅者所可及也。因此朝议哗然。典翰李埈指公胁制众口。 上亦非之。公上劄乞退。 上答曰。古人有言。过而不改。是谓过也。卿思此言。毋为有过之人。时公与郑经世议不合。互相攻斥。公指经世为奸人。经世指公排斥异己。至比于尔瞻,缵男。 上亦疑公过于偏党。经世俄拜大宪。而两司之论遂停。公乃上劄辞职曰。措语过激。乃臣一生病痛。但人主听言。只辨其公私而已。岂意 圣明乃以攻击异己。下教于政院乎。臣师李珥。尝以打破朋党为己任。臣岂敢负亡师者乎。人主用人。观其人之善恶而进退之。一于公而无私。则行之数年。自然善者登庸。恶者退斥。何患朋党之难去乎。 上答曰。卿之断断无他。予岂不知。郑经世比喻之过激。亦岂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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哉。但先发之言。甚于比喻之说。故不以为非矣。卿以亡师自期。诚美意也。予甚嘉之。大抵不平之言。难免于过激。卿与经世皆勿为相较。体予至意。同心济艰。因一时之忿懥。负平生之素志。岂不惜哉。此非元勋重臣杜门处静之时。宜勿控辞。更笃欲破朋党之志。以副予望。公引病不出。连上辞章。 上皆不许。公曾在癸亥。以昏乱之馀。田制不均。军政多紊。欲行号牌量田法。以为整顿军民计。屡陈榻前。事将施行。因兵乱未果。至是又上劄建请。 上以变乱才定不许。十一月。朴弘耇诸子谋逆事觉。供辞又引珙为推戴。于是三司交章请罪。大臣亦率二品以上会宾厅陈启。 上皆不从。仍下恳恻之教。右议政申钦欲退去。公怒有言。右相连上劄辞退。 上下教曰。大臣居百僚之上。李贵乃于稠人公会之中叱辱相臣。无复忌惮。此岂寡昧终始保全功臣之志乎。其轻君父蔑朝廷甚矣。国有三尺。予不敢私。此意说与两司。从公论科罪。于是两司劾公先罢后推。乙丑二月。 特命叙用。公上劄辞职。 答曰。过而能改则犹足为无过之人。卿勿吝改。以副予望。未几 召命下。公上劄曰。臣实狂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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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身任怨。临事直前。此乃臣一生病痛。 殿下不察虑远之忠。乃下改过之教。臣欲斲方为圆。随俗低昂。则将无物以事 殿下矣。公在江舍时。 王世子册礼成。公自以元勋。未参盛礼。望 阙涕泣。及公入城。 世子即命招见。公因昼讲入侍。启曰。今日得见 东宫。容仪夙成。真 宗社之福也。第闻方读十九史略。臣意帝王之学。与凡人不同。心志未定之前。必以嘉言格论。日陈于前。方有德器成就之望。请依先儒定论。先读小学四书。以及史记。又请以金长生,张显光,朴知诫为辅导之官。又择朝臣之子年幼端良者。居常侍奉。诵读文字。以期成就之效。宪府风闻 王弟绫原君杀人。启请查治。其实所杀者宫奴也。国法杀其奴者减其律。不以杀人论。 上以宪府搆陷王弟震怒。并递言官。公上劄谏曰。绫原君杀人之事。巷言籍籍。言官随闻请罪。有何搆陷之心。 殿下轻蔑台谏。无异庶僚。言涉贵戚则无曲直例下峻批。臣恐中外有识之士。有以窥 殿下之浅深也。 上答曰。劄中所陈。无非格言。益嘉卿爱君之忠。时国用不继。议减百官俸禄。公劄陈十三条。论生财之道。 上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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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臣议处。大臣请以公兼管盐铁等事。 上以公老不许。庙堂以西鄙为忧。议调兵南方。为添防计。公以为远地调兵。贼未至而根本先摇。条陈亡害。上从公议停之。玉堂论大司宪南以恭不合宪长。吏曹判书金瑬以年少辈不与长官相议。径为上劄。恐启不静之端。于筵中白 上。上疑其党论而甚恶之。应教朴炡,俞伯曾,校理罗万甲并命补外。三臣者皆当时之望。一朝远贬。摧折太遽。闻者咸骇。大臣政院三司争之。皆不听。公上劄曰。南以恭猝拜宪长。人皆致讶。玉堂所论。非有他意。 殿下谴斥太过。至有情外之教。甚未安也。又于筵中争之。仍归咎吏判。 上曰。天使将至。姑舍是。先议接待事可也。公曰。 殿下何为托他事而不欲闻臣言乎。此事所系非细。不得 圣教则臣不敢退。仍极陈炡等冤枉。 上不答。南以恭在 宣庙朝久处权要。及癸丑之变。以非罪被商。金瑬在铨曹。务为调停之论。仍推毂以恭。后辈多不悦。遂有玉堂之论。金瑬虑其有弊而裁之。公又以朴炡等素有直名。不欲摧其论事之气。二者各有所见。而议者多以公言为是。时军额多耗。兵曹议行籍军。公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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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曰。民散久矣。今虽籍军。势必逃散。终无益也。宜先行号牌法。丁壮有恒产者定役。贫者称馀丁。岁出布一匹充军需。雨班中健者称武学。俾习武艺为别队。弱者为保率。处置各有条理。则民不怨而军额自足矣。劄凡三上。皆为当事者所沮。 上意亦以为难行。一日朝讲。极陈号牌籍军利害。仍及朴炡等事。涕泣慷慨。语多侵金瑬。 上盛怒曰。日晚矣。速罢经筵。公又进言曰。 殿下怒臣令退。然不尽言则不敢退也。臣忠愤无他肠。曾与申钦,郑经世,张晚等争辨过当。至被 谴罚。而事过两无疑阻者。所争公也。今金瑬不能释憾。虽欲同事不可得。请从此辞矣。 上又不答。既罢。 下教曰。李贵恃功骄恣。慢蔑朝廷。事极可骇。先罢后推。以徵勋臣纵恣之习。朝议决意籍军。将差遣御史。公时退居江舍。又上劄争之。 上意乃悟。始定行号牌之法。行之一年。民趋役恐后。始言不便者。到此皆称便。后因奴变遂罢。谈者至今惜之。八月有择嫔之命。 上意欲定于同知尹义立之女。朝议以为义立之侄仁发从适为逆。律应缘坐。虽蒙特宥。不可与为国婚。金自点,沈命世等争之太过。皆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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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时在罢谴中上疏曰。婚姻者。生民之始。万福之源。虽士大夫家。必求内外无咎者为之。况奉 宗庙继后统。其重如何。而欲定于应坐之人乎。一二勋臣忘身极谏。心实爱君。有何可罪。请下询庙堂。博采群议。以正大礼。 上不报。九月。 传曰。李贵顷日榻前之言。全无伦理。至严之分。有不暇论。忘生结义之意安在哉。予欲久置散地。俾知厥失。但遽发狂言。乃其病痛。不旋踵悔。亦其长处。年过七旬。馀日无多。功存 社稷。小过可恕。今宜叙用。实职除授。令大小勋臣体予至意。用尽和协之道。翌日 命招引见。公启曰。朴炡等无罪见黜。忠愤所激。不觉语及金瑬。昨承 圣教。感泪沾襟。当自此直往金瑬家。负荆谢罪。且缘臣妄言。隔离 天颜已经三月。自今以后。戒口不言。以赎前罪。 上曰。卿言如是。予甚嘉悦。然岂可有怀不言。若使卿有过失。金瑬何可不言于予。但忘生结义之人。因此些少事。至于相隔。大是异事。故予责卿耳。公俯伏流涕。 上屡命起坐。公以手抆泪。因语及边事。 上曰。卿尝谓西边姑无患。今年事势如何。公对曰。今年则似无边警。臣尝欲于关西。复设五镇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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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土兵。修筑山城。使守令各率其民入守。据险清野。以逸待劳。勿徵南军。以固根本。方为御敌之长策。今者合一国之力。专守当路一城。或不能守则他无所恃。贼必长驱。如入无人之境。非计之得也。臣从前屡请自往料理。而 圣上终不允许。若蒙采用此策则边上幸甚。 上曰。抄发南军万馀。姑勿赴防。令于境上待变何如。公对曰。贼未来而先发内地军兵。虽不入防。其劳民动众则一也。时庙堂以西边为忧。三南军兵。并令留待境上。朝命已下矣。 上因公言大悟。即停之。十月因求言上疏曰。上年适报之来。上下仓皇。其在狱三十八人。未暇▒问。一时诛之。其间岂无抱冤者。臣窃见 殿下前后治狱。例存钦恤。生而被罪者。次第见宥。死而抱冤者。无路得伸。王者之政。岂以生死有间哉。上答曰。卿言是也。即命大臣议之。奇自献,柳公亮,全有亨,玄楫等皆得伸理。公议多之。有亨之子䥪闻公之殁。为之心丧三年。哭泣悲哀。如丧父然。赵宪者。 宣庙直臣也。当倭变时。起兵讨贼。力战而死。后人编其遗稿。名曰抗义新篇。至是公上劄投进曰。节义之于国家。犹人之有元气也。欲得节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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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臣。当求诸直言之中。时平则面折廷争。世乱则伏节死义。窃见故臣赵宪。弱冠慷慨。屡进忠言。当倭使之来。上疏请斩。仍陈备倭之策。人皆以怪鬼目之。摈斥不用。及国事危难。宪以一介匹夫。投袂而起。义士云集。屡建奇功。及死之日。义旅七百人一时争死。宪儒者也。军旅之事素所未学。徒以精忠所激。能得人死力如此。况人主居万乘之尊。握刑赏之权。而能以至诚培养节义者乎。请以此稿刊布中外。以劝节义之士。丙寅正月。拜兵曹判书。上之初即位。即下所生父母属号议定之命。礼曹判书李廷龟,副提学郑经世等以为 上以支孙继祖统。是与为人后无异。但以孙继祖。非如以侄继叔之比。父母之称不可改也。于是追尊。元宗称大院君。仁献王后称启运宫。称考而不加皇字。称子而不加孝字。其祭式依德兴故事。以 上弟绫原君辅主其祀。时金长生,朴知诫皆以儒臣被徵入京。而两人所见又不同。知诚以为既称父母而以弟主祀。于礼有违。丧必三年。祭必自主。朝廷指为迎合。哗然攻之。知诫遂弃官还乡。长生上疏以为帝王继统。与凡庶不同。虽古者以兄继弟。亦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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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祖祢。 主上称考于 宣庙。称伯叔父于所生。方为合礼。 上下教曰。有祖而后有父。有父而后有身。长生之论。亦不得行矣。自上年冬。 仁献王后疾笃。朝廷预议服制。而礼无可据。诸说纷纭。或云当用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之服。或云当用为人后者为其父母之服。或云当用父在母丧之服。议未归一。及是 仁献王后薨。 上命礼官定行三年之丧。于是大臣三司伏閤争之。连四启不止。上不得已遂下杖期之命。诸公仍固请降为不杖期。 上终不许。公于阙庭。力诋大臣。退而上劄。略曰。 宣祖王子十四人。临海无后。光海父子以罪废。大院君即其次也。即礼所谓合立者也。今 殿下以大院君长子。建大功承大统。若使大院君在世。则 殿下之让位。如玄宗之于相王。今虽早世。子之于父。岂可以死生而有间。今之议者以宣帝之继昭帝为比。此则大不然。宣帝之于昭帝。从祖也。既后昭帝而又考史皇孙。是二本也。 殿下以宣庙长孙。直承正统。有何二本之嫌。以旁支继正统则为本生父母降服不杖期礼也。以长孙承祖统。而合立之父待以伯叔。欲以为人后处之。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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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误认礼文之言。而举朝靡然。如李元翼以元老之臣。亦主其说。至以去就争之。其无识见可知也。且当初议礼。既以称考大院君。称祖 宣庙为定。则是不以为人后处之也。既称父子而降为伯叔父之服。果合礼经乎。臣又见庭请启辞曰。称考者权宜不得已之称。称考为何等事。而可以权宜称之乎。此所谓求其说而不得者也。李元翼素有人望。而识见非所长。故顷于启运宫疾剧之日。 殿下欲祈祷山川。元翼以为僭礼而止之。夫诸侯祭封内山川礼也。 殿下为一国之主。不得为其父母祈祷于封内山川乎。又曰。今日廷臣欲导 殿下以不父。若惑于廷议则终未免得罪 宗庙。而反甚于光海之废母矣。至引卫辄祢祖之说以为證。上答曰。卿所陈是矣。然措语之间。不无乖当之论。故不得不略为之辞。金长生只知有祖而不知有父。今日廷臣只知有宗统而不知与为人后者有异。予亦以为不识事理与礼文本意者也。近日启劄中措语失当处不一而足。予甚痛叹。但虽不出继。父在母丧有降杀之礼。今日之降服。尊大统也。非以叔母待之之意也。而卿比之蒯辄。斯言之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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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甚于言者矣。且予无不父先君之事。朝廷亦无不以父待之之语。而今欲比之于光海。亦何意耶。卿欲救正而不知反陷君父于不孝之地。卿之识见。予未可晓也。且李元翼先朝元老。为国领袖。蔑视凌侮。不遗馀力。此亦不可之甚者也。于是领相辞职出去。众议大骇。两司合启请削夺官爵。 上答曰。李贵所陈之辞。虽有无伦之处。其言未必尽非。既有所见则必陈无隐。亦事君之一道也。李贵天性戆直。自少无奸邪之态。尔等不究本情。遽以迎合等语。构成罪案。今日所论。不亦已甚乎。玉堂又上劄请罪。 上答曰。李贵言虽不中。功存 社稷。位至崇品。非年少新进之辈所可轻视。今尔等肆意侮辱。此亦可骇之甚者也。李贵之言。谓之狂直则可。谓之奸邪则大不可。两司争之不已。 上只命递职。公再上劄乞解兼带。 上不许。答曰。以卿忠直。反被情外之斥。予亦叹恨。 仁献王后既葬。将行虞祭。礼曹以为绫原已为丧主。虞卒之献。当使绫原行之。 主上当伏于哭位而已。但 圣心必有所歉。择日行别祭为宜。公于行祭前一日上劄争之。略曰。绫原臣也弟也。礼君临臣丧。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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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故其子不敢自主。况 殿下于父母之丧。岂有退伏哭位。而使其弟主祭之理。虽曰参祭而不亲献酌。与不祭何异。 上令礼官更议。而两司达夜争之。竟不得行。时两司语多侵公。以为违礼背经。公上劄辞职。 上不许。七月。公以宗家在益山。上劄请暇焚黄。 上命给浇奠床。令内医赍药以随。又 命本道设宴优待。又 传曰。勿为久留。趁即往还。时 上执丧太过。大臣屡请从权。皆不许。公临行上劄曰。匹夫之贱。犹不敢自轻其身。况 殿下守 宗庙社稷之重。而已过半年。仍御素膳。以贻 慈殿之忧。窃为 殿下不取也。 上答曰。予无疾病。卿勿忧念。十月入 经筵启曰。臣昨日在直中。闻有边报。自 上命招大臣及备局有司堂上而臣不与焉。臣以元勋。忝在与闻国政之列。而反不及于有司堂上乎。 上曰。其时予不知卿在阙内也。且若是重事。岂不招卿相议。然非卿不能为此言。公既退。 上语承旨曰。李贵言人所难言。其赐内厩马一匹。丁卯奴兵大举入寇。连陷三城。诸镇望风自溃。报至。朝野惊惶。大臣启请 慈殿内殿先幸江都。而以训监之军分把临津。公曰。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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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多浅滩。合守则诸滩无备。分守则兵力不足。请令大将各领手下军官。分把各处。仍陈 世子分朝之议。贼报日急。大臣与备局诸宰建议。请 上早幸江都。议已定矣。前一日。大司谏李楘,执义尹煌等。以不守临津及去邠之罪。归之公。请加窜黜。上不许。时奴兵到平壤。送书要和。公适在宾厅。私问鸣吉曰。事当如何。对曰事急矣。不如巽辞厚币以缓之。公曰此言是也。及事下备局。大臣诸宰皆心欲许而疑未能决。时都体察使李元翼,左议政申钦将陪 世子南下。大臣邀到宾厅问计。所见皆同。和议遂决。令大司成张维为答书送之。及 驾幸江都。台论又发。至请枭示。恶言狼藉。 上又不许。时贼兵已到平山。遣被俘将官姜弘立,朴兰英等。偕虏使刘海持书以来。自言不复踏平山以东一步地。朝议疑之曰。此贼到平壤中和。再遣使言和而深入至此。是诱我也。刘海请见。廷议又执不可。崔鸣吉于 榻前启曰。观虏求和。似出实情。而刘海请见甚恳。为 宗社大计。屈意一见。恐无所妨。俄而刘海自江上驰入城请见。 上遂决意见之。自此和议定。而众清益激。攻和之议始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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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既被劾而去。庙堂诸宰言和者。稍稍变其初说。公独挺身当之。与台谏争论于 榻前曰。不能战不能守。而又不能和。则将置 宗社于何地。且曰。今之廷臣。孰不欲和事之成。而外为大言。图免时谤。此非事君以直之道。至于涕泣愤骂。闻者莫不骇怒。而公不为动。三月贼已讲和而去。公自以屡被台评。连上四劄乞退。 上皆优答而不许。还朝后言者攻和不已。一日于 榻前。李楘力言和事之非。语多侵公。至谓之逢迎。公曰。今日和议。与宋朝不同。岳飞有灭虏之势。而秦桧主和杀之。故为万古罪人。今李楘无岳飞之势。而徒能大言。乃韩侂胄之类也。既退。台谏以公面辱言官。论以罢职。上只命推考。持平赵絅又上疏追咎和议。力攻勋臣。有太阿倒持等语。公上劄请下司败。言甚激切。上下教曰。赞成李贵功存 社稷。年踰七十。宜朝廷之敬惮。浮妄之辈。做作情外无形之说。肆意慢骂。不遗馀力。至以枭示等语论之。甚可骇也。台官所失虽如此。为元勋重臣者。亦不可徒以投劄为事。宜速出仕。共济危难。其令史官谕之。过数日。 上问李贵入城乎。政院以退在龙山为对。 上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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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召命。公又上劄。请依 宣庙故事。令大臣辨明情罪。 上下其劄于政府。左议政尹昉,右议政申钦回启曰。去邠之议。初不出于李贵。其称冤宜矣。朝廷预定保障之所者。政为今日事也。住劄之计。举国皆知之。以此独斥李贵。诚可谓不近矣。我朝仁厚立国。待士大夫以礼。非名挂逆籍。罪关军律者。未闻有枭示之典。李贵功存 社稷。其慢骂朝臣。诟辱台阁。特一时忿懥之过。而其忠君爱国。临难忘身之大节。在朝者鲜有其俪。岂可以言语不中之故。因仍辗转。不察其虚实。而枉加情外之罪名乎。谏院又以公请诘言官。钳制人口。论以罢职不叙。 上答曰。变初台论。似乎乘时搆陷。近日所投疏章。有同诬告。赞成李贵之必欲辨明。情理之所当不得已者也。李贵先朝旧臣。忠贯日月。非年少浮薄辈所可践踏侵侮也。未久 召命下。公上劄辞职。 上答曰。此时国事为重。些少廉耻。有不可顾。卿须速出行公。公既入城。 上即引见。公启曰。当初讲和。所以姑缓兵祸。以图自强也。今贼退已久。尚无振作之举。臣窃闷焉。昔句践既脱会稽之厄。与大夫种,范蠡共谋国事。卒成沼吴之功。为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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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计。须得如种,蠡者二臣。一人治军旅。一人主和事。然后和事固而武备完矣。仍陈募兵西边之策。且言安州移营。黄州筑城之不便。所言多与朝议相左。皆不得行。七月。 元宗大王灵舆自杨州迁葬章陵。路当由京城。朝议以为私亲之丧。不可穿过都城。欲由东门外作路。而路狭山峻。不便行丧。议欲发民治路。崔鸣吉上劄争之曰。凿山开路。应费数万役丁。民怨必多。且章陵虽未践位。乃君之父也。避都城而从间路。于理有违。大臣亦觉其误乃止。议者又以经过 宗庙为嫌。议于入城后别从他路。公又上劄争之曰。士大夫丧柩皆从大路。未闻以 宗庙为嫌。独于大院君之丧。避大路取斜径。此何礼也。且 殿下亲奉灵舆入城。而 殿下由大路。灵舆由斜径。 殿下之心岂得安乎。廷臣不察情礼。徒以降杀为务。臣窃惑焉。 上即命礼官更议。竟由大路而行。公数与大臣论自强之策。言多不合。乃上劄条陈十馀事。 上令备局回启。而回启欠详悉。 上令更为回启。而亦无一事见施。公又上劄逐条论辨。以明回启之失。凡累万馀言。十月又上劄曰。 圣上忧勤五载。群下之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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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日甚一日。谁谓君子得时。清论方行。而国事之涣散一至此乎。臣之前后所陈。皆军国大事。而大臣曰徐待后日。宰臣曰姑观事势。 殿下亦以徐议为教。荏苒时月。坐失事机。一朝祸迫。虽思臣言。不可及矣。当虏变时。关西戍卒皆弃阵自溃。朝议以为罪之则不可胜诛。弃之则军律不行。遂论以减死而轻重其罚。或充军罚防。或调发筑城。或纳布免罪。公上劄曰。等是逃军而施罚各异。何以服人心。今因赦命。一切荡涤。乃权时制变之策也。 上悟即赦之。先是横城人李仁居谋叛被诛。鞫厅按治党与。有金裕者供招。发真主等语。 上恐累及王子。特命勿问。公屡上劄争之而不能得。至是逆贼孝立与尔瞻馀党谋作乱。阴结内宦。以为内应。约以正月初三日犯阙。阳陵君许𥛚在竹山闻之。以书走人急通予勋臣。领议政申钦在备局闻之。谓人曰。事急矣。差之一刻则乱已作而不可及。须先捕后闻可也。即招捕盗大将分兵逮捕。贼党或先入城匿迹。或已渡汉江。皆裹持兵器。期日暮犯阙。及捕问一一吐实。其与珙往来之状昭著无疑。而孝立之招。又有珙密奉 慈旨。诱聚凶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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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慈殿闻之大惊。下教鞫厅。使之严鞫得情。鞫厅白 上焚其供。公上劄曰。珙曾为废母收议。自知得罪伦纪。不容人世。乃敢矫诬 慈殿。假托密旨。以为啸聚凶徒之计。其情不难知也。处此之道。所当穷问凶状。使国人洞知 慈殿受诬之由。然后 慈殿之心乃安矣。今乃不问而焚之。臣恐 殿下区区于曲贷之小仁。而实失为 慈殿辨诬之道也。初公屡陈处珙之道。不但为国虑患。实所以保全珙者。而 上疑公过虑。在朝诸臣亦以珙逆状未著。多与公为异。及是人始服公先见。而嫉公者或谓珙之叛。公实激之。以此归咎于公。人言之可畏有如是夫。六月。 仁献王后小祥已过。 上仍御素服。廷臣屡请即吉。以遵降期之礼。 上不听。公以祥后素服。三年之制已行矣。独绫原主祭为失礼。乃上劄请别立祢庙。 上不报。七月拜兵曹判书。仍带判义禁。时有定配罪人。初配湖西。台谏以罪人家与配所相近。请移配西边。公上劄曰。徒年元非重罪。若移西边则是律之以远窜也。朝家定罪。各有其律。不可以一时好恶而轻重之。 上答曰。台谏以近家定配为非。其言是也。卿文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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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辨。无乃不可乎。公上劄曰。臣既忝禁府堂上。所执者法。决难挠改。请使他堂上改定配所。而递臣禁府。以为人臣文过者之戒。 上下教曰。李贵虽重臣。亦一臣子也。告君之辞不当如是无伦。遂命改差。公遂诣阙启曰。臣之欲守王法。实出于为国尽忠之心。而反为无伦之归。辛毗之牵裾。朱云之折槛。中主犹能容之。以 圣上之大度。不能容一垂死守法之老臣。乞赐骸骨归。 上以安心行公为答。宋匡裕者。本无赖人也。与前佐郎尹云衢有宿嫌。上书告变言云衢与湖南士子林垍,赵平等有逆谋。有司按问。匡裕凶狡有口辩。捃拓云衢平日忧时闷世之言。指为怨望。云衢素狂疏。置对颇荒乱。辞连公孙前县令恪。盖云衢即恪内舅。而恪ㅍ为南方守令时。云衢等颇相往来故也。时狱事方急。爱公者颇以累公为忧。公曰心知此狱之冤。而以连累为嫌。不为一言。非事君勿欺之道。乃上劄救之。 上下教曰。虚实间。既曰谋逆则为人臣者。似不当歇看。而今日治狱有同儿戏。李贵又上劄营救。其无谓甚矣。于是两司俱劾公。遂有罢职之命。未几特命叙用。还授本职。公上劄辞不许。方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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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系狱时。凡与云衢相识者。人人惴恐不敢言。独察访赵存中上疏伸理。遂下狱。律应杖流。公以俱上疏救云衢而罚有异同。乃陈章待罪。又因登对力陈存中无罪。 上特命减杖。公闷云衢以愚忠获奇祸。心常闷悒。筵中又白其冤。语多侵大臣。大臣待罪。 上特命推考。公于是再上劄辞职。皆不许。国家自有朋党以来垂六十年。 上自初即位。深恶其习。缙绅间有言涉党论者。皆斥不用。以此排轧之风少止。而往往有形迹太拘之嫌。公以为善善恶恶。得其当则朋党自消。专务包容而是非不白。亦非为国之道。乃以癸未风雨录丁亥万言疏。上劄投进曰。是非之天。人皆禀之。而不能明于世者。其心先有所偏系故也。心有先主则人之邪正言之是非。不能辨别。而贤邪杂进。薰莸同器。终至于邪反胜正。又曰。人主一心。当如镜无尘如水无波。与秉心公平忘身循国者。同其好恶。然后善者自为一类。恶者自为一类。善恶既分。明党自息。宣祖真知此理。乃曰愿入于珥,浑之党。朱子亦曰引君为党。此岂护党之言哉。 上答曰。党之一字。虽朱子之言。予亦恶闻。卿勿复言。公因此辞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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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又入昼讲启曰。臣闻顷日筵席。领相吴允谦因臣言辞职。 殿下以李贵所为。恐有年少气胜辈效之为教云。臣愿 殿下勿以此为虑也。臣有三子。皆不能效臣所为。每当入侍。辄戒臣母多言。况他人乎。人情莫不欲利于己也。今臣以妄言之故。连被罪罚。不能自保。人将以臣为戒之不暇。况肯效之乎。且顷日所陈。只言今之相业不如古之大臣云耳。领相因此乞免。甚为未安。 上曰。卿以元勋重臣。其言甚重。故相臣不能自安。予常戒卿谨言为此也。公又启曰。 殿下顷日答臣劄曰。党之一字。虽朱子之言予亦恶闻。圣贤之言。何可轻为非斥。 上曰。大贤以下。其言未必尽善。如孟子之言。往往不无后弊。公乃退而上劄曰。 殿下不求大贤立言之本意。反以有弊为教。臣窃惑焉。 殿下徒有恶党之心。而未知破党之要。仍以朱子与留丞相书书诸劄尾以进。 上答曰。后世之人。不识朱子本意。徒以引君为党为心。则其弊有不可胜言者。故予不敢默无一言。六月上劄辞职。答曰。卿用人无私。鍊兵有法。予甚嘉尚。此时兵务。卿不可不为担当也。七月。校理罗万甲以口语得罪。谪配海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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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学张维上劄讼冤。 上下教峻责。贬为罗州牧使。公于 筵中启曰。万甲不能容人之过。虽不无病痛。而气节则可尚。臣闻其被窜。出见于城外。其母老且病盲。失声号哭曰。我将何归。闻者莫不恻然。又曰。张维以大提学。降授州牧。此前所未有之事也。今因此事。朝廷之人皆重足而立。臣窃忧之。时朝著间有浮谤。至以先后辈分党为言。相臣疑之。因 经筵白之。两人既得罪。搢绅爻象益不佳。公竭力伸理。后辈颇有赖云。九月掌令申达道以公 筵中语侵相臣金瑬。而言官不即论劾。诣阙避嫌。大司宪洪瑞凤亦为引避。 上下教曰。昔蔺相如不畏秦王。而屈于廉颇者为国也。今此两人不相和睦则乃廉,蔺之罪人也。今苟有分朋作党。浊乱朝廷之渐。则毋论大臣重臣。并施窜黜。未为不可。顷日兵判之言则出于泛然。且无相猜之迹。而申达道疑其有情。可谓过矣。于是宪府劾公罢职。上只命推考。公前后所陈军务事例。为备局所寝。至是又上劄陈十七条。皆不见施。乃上劄辞职曰。臣忝在本兵。不得行一计策。请赐递免。 上不许。公又上劄曰。今日国势。如坐漏舡。而上下恬嬉。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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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姑息。臣之所陈十七条。可谓救弊之药石。而已过旬日。寂无可否。臣窃闷焉。 上乃下教慰谕。庚午二月。传闻奴兵踰长城犯皇都。朝野惶骇。而未知虚实。 上避正殿以待之。公诣阙启曰。君臣之义。父子之伦。乃古今之通谊。天地之常经。今日皇城被围之报。虽未必的知。而既闻其言则当先抄发军兵。以俟 天朝徵兵之命。若欲等待的报而发兵则缓不及事矣。又曰。既闻君父被兵。则臣子分义。岂可以传闻未详而不思预讲勤王之策乎。臣职是主兵。自闻此言。废寝与食。躬诣阙下。敢暴愚衷。上下教嘉奖。即令庙堂议处。庙堂以姑待的报为请。公累上劄争之。言益剀切。识者韪之。四月岛帅陈继盛为刘兴治所杀。朝廷议发兵讨罪。公诣阙启曰。兴治虽有罪。乃 天朝将官。非蕃国所敢讨。即欲讨之。宜先数其罪状。闻于 天朝。得命而后方可加兵。 上不听。公连上劄固争。 上以公眩惑军情。特命罢职。六月叙用。公得痢疾甚苦。 上忧念特深。医问交道。 上闻公思吃鲋鱼脍。 命捕诸禁池以赐之。 上每遣人问病。公必强起。加朝服以待之。 上恐其劳动添伤。只命私问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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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令公知之。 上又闻公见人言及国事。辄致忧伤。戒令不得接客。及公病愈。 上特招看病医。馈酒而厚赏之。十月。公上劄请早建 祢庙。 上不报。上年崔有海之使宁远也。漂到登州。与户部郎中宋献颇相往来。因问本国议礼得失。宋为小说以赠之。其言曰。余在东牟。与鲜使者甚驩。细闻该国礼义夥天下。且审国王昭敬王之孙。张义奠邦。而厥考辞世。不能如唐宗之尊父。其茹痛固也。上欲追孝。下守经常。择执中宜。信旷古之徽也。然以余揆之。岂无义起之礼。天无二日。人无二尊。既为人后。又隆所生则是二本也。二本而不之嫌则如不义何。若无所后。父子大伦。天地定位。不叙昭穆。如非礼何。持重大宗者降于小宗。以义掩恩也。国君取支子入承大统。则义重君臣。不敢以私恩跻大宗也。若无受国之恩。而身懋鸿烈。直绍祖统。则尊父承祖。乃所以尊祖叙伦。非徇私情俦也。有海还朝。见朝议方峻。匿不出。久之私示南阳君洪振道以示公。公陈劄献之。劄入。 上以有海不即启知。特命罢职。于是朝议哗然。以有海敢以朝家莫重之事。私自问难于华人。论以削去仕版。公上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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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之曰。朝家难处之礼。问于中朝知礼之人。有何所嫌。 上答曰。予意已喻。卿其深思。未几以公前劄及宋献礼说下政院。传曰。卿等力言此事。而予愚无知识。且畏不许者众。未定大礼。今观宋户部论礼之文。可谓不谋而同。今日始信卿等之识礼也。大抵此事。求之千古。绝无其俦。而援比不类。钳抑太甚。人或以追崇为言。则怒目相对。恣意排击。此岂偶然计哉。两司之论劾崔有海。亦有深情。予实薄其为人也。噫。欲尊父母。人子常情。不得与无财至痛。得之而不得尊亦至痛。苟无是心则非人也。虽然。人皆愤怒。慢言蜂起。则是欲尊而反贻辱也。先君无德。予亦无功。廷臣之不敢言而敢怒。实在于此。予安敢排群议而强行哉。 天朝公论虽如此。予不敢腼然开口。卿知此意。勿使予得罪于臣邻。公上劄曰。臣之据礼陈辨前后二十馀劄而不知止者。无非所以明天伦立人纪者。而 圣明尚不觉悟。及见宋户部之论。乃曰始信卿等识礼。殿下既悟矣。则亦奚惮而莫之为乎。昔在南宋时。议祧禧祖。乃云太祖取天下。何与禧祖。朱子非之曰。秀才起家贵显。自是力学致位。何与祖先。而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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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赠职必及三代。如公之说则不必赠三代矣。程子又曰。禧祖诞生神孙。不可谓之无功德也。况大院君以 宣庙之子。诞生 圣躬。开中兴之业则其功德何如也。又曰。 殿下若据先儒定论天下公议。欲尽为子之职。则在廷诸臣各有父母。孰敢与此议矛盾。伏承 圣教。殆非人臣所忍闻。无乃待廷臣太薄乎。请下臣前后疏劄。令大臣礼官三司会议。速定大礼。 上不报。公遂贻书领议政吴允谦。历举朝廷前后失礼。言多过激。台谏论公诟辱相臣。遂命罢职。公犹上劄力争累万馀言。 上不报。辛未正月。特命叙用。三月集庆殿火。 上素服哭。遣官行慰安祭。朝议以为宗伯重臣。不可远出。仍命遣承旨。公以为此莫大之变。宜告 宗庙遣大臣。而今只遣承旨非礼也。再上劄争之。礼官不从。公又上劄极谏其不可。 上答曰。此事因仓皇。未免苟简。只自悔恨而已。 上引见靖 社元勋于春辉堂。而不令承旨史官入参。右议政金瑬启陈未安之意。 上下教曰。祖宗朝见勋臣。亦有如此之时。有何所妨。既进见。 东宫伏于左。两大君伏于右。 上亲执爵以劝勋臣。如家人礼。金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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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今日承旨史官不入。甚为未安。公进曰。臣意则不然。 殿下不为此等事。故国势如此矣。因历陈祖宗朝待勋臣故事。盖公常恶朝廷太拘虚文。而君臣情义未免阻隔。故其言如是。 上命勋臣各陈所怀。独公所言缕缕甚长。不可尽记。酒酣。公进曰。臣欲起舞。惜无声乐。 上曰。虽无声乐。亦何妨。盖 上特为谩语以戏公。而公性直不悟。强欲起舞。而醉未能也。拜判义禁。时适有三省之狱。而不可于公意。连上劄辞递。四月。 上命招大臣问追崇当否。诸公皆陈其不可。左相争之尤力。 上曰。廷议如此。予不敢强。予将奏闻 天朝而决之。大臣又以为不可。 上不悦而罢。仍命政院广询廷议。政院又争之。 上下教曰。寡人猥承丕绪。恐德不类。故虽恭默度日。恒怀不安。顷观华人论礼。可谓令人知耻也。仲尼曰食夫稻衣夫锦。于汝安乎。此讥其不思报本也。子舆曰不得。不可以为悦。是痛其不能自尽也。大抵今日之事。无二本之嫌。有昭穆未备之欠。且与古事不侔。奏请于 天朝。以俟上国裁处。政院封还。 上下教曰。 天朝不许则予亦无憾。于是两司合启争之。 上曰。既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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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后则追隆所生。其于礼义。少无不可。而九年论难。一向不悟。排击异己。有同私雠。今日国习。可谓异哉。尊父叙伦。礼所当然。禀命天朝。义不可废。大臣率二品以上。会宾厅争之。 答曰。追崇可否。 天朝裁处。然后昭穆一款。方可议定。此非今日所宜预论也。大抵高曾祖祢二昭二穆者。礼之常也。僖,闵,孝,懿之有父子义者。礼之权也。舍经论权。未知其可也。五月。特拜崔鸣吉为副提学。时廷争方张。鸣吉自以所见不同。不敢出谢。上劄辞职。仍陈朝廷议礼之失。且请别建祢庙。以从古者葬以士祭以诸侯之礼。 上答曰。今之廷臣。皆曰识礼。而平生读书。以儒自处者。不知父母之不可无。朋友在丧则毋论亲疏。皆往一哭。而 启运宫之丧。百官不为会哭。君上成服于内。而臣下着吉服于外。金长生称叔之语。至今犹为杜渐之计。若此不已。则必至于臣不臣而子不子矣。彼昏塞好胜之徒。终无改悟之理。故欲为奏闻 天朝。以定是非。而朝廷以违经之言。无据之说。逐日张皇。自以为举国公论。亦甚异哉。卿之疏中所谓既已称考则不可谓之为人后。称考而使其弟主其父之祭。于礼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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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据。此亦不过一时义起而定之者耳。义起而从厚。犹为可疑。义起而从薄。岂无未安。一庙中两高祖。亦为不可等语。皆有所见。然彼务胜护短之辈。必不见此而回心也。且礼记中葬以士一款。每每拈出。以为争执之地。而祭祀一款。全不理会。劄中所谓得其半失其半。是也。因予不学无识。见侮于臣僚非一再。良可叹也。公乃上劄曰。崔鸣吉不得不动于廷议。乃曰追崇之举。礼无明文。事涉义起。不亦异哉。又曰。金长生八十穷经。尊信圣贤。朴知诫读书林下。敦行孝悌。而长生因议礼一事。 圣眷少衰。归卧乡曲。知诫亦为时辈所攻。不得接迹于朝。臣常以为 圣朝之欠事。顷见崔鸣吉劄批。 圣上之轻视老儒。甚未安也。且得见朴知诫所著礼说。与郑经世,张维等不祖公子之言。全不相似。故并为书进。乞下庙堂。使之速定大礼。 上下其劄于政府曰。从容讲定。勿为率尔挥斥。大臣推诿。终不得议启。七月公以前劄久未回启。上劄请速为议定。大臣回启曰。周之追王。仪礼所称。皆指始封之君。而所谓祢庙。当宁之第一代为祢庙。非必以考位为祢庙也。公又上劄争之曰。大臣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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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见。乃用张维误引之礼。请称 宣祖为祢。甚无谓也。若曰不问伦次。唯以继序为祢。则我朝 明庙何不以 仁庙为考。而乃以皇兄称之乎。若如今日之论则必将尽变祖宗庙制。 宣庙以祖而降为祢。 明庙以曾祖而为祖。 仁庙以曾伯祖而为曾祖。岂不悖礼之甚者乎。 上留中不下。九月。公入经筵启曰。古之儒生必讲小学。然后入于大学。而昏朝十数年间。人陷禽兽之域。挟书论讲者。为世所笑。至我 圣朝。亦未闻兴学校之政。李元翼虽为元老。而未讲圣贤之学。故至于经传阙如也。又曰。朴知诫读书林下。行同古人。而赵絅以蓼虫斥之。近闻四学儒生至削知诫儒籍云。尤可骇也。 上甚怒。特命停举。自议礼以来。一时名流皆以攻祢议为士论。而实未有的确證据。不过随声和唱而已。及是张维著说。引春秋胡传僖,闵祖祢之称及朱子周庙昭穆之图以为證。名曰典礼问答。维素有盛名。在朝者皆籍此以为口实。郑经世在岭南闻之。以为的證。投疏陈辨。公益怒。于备局坐上。嫚骂张维。闻者甚骇。公于经筵启曰。张维作典礼问答。自以为士论。而其所谓祢无定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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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得罪万古之言也。 圣上必以连姻。不忍加罪。然此系明伦大义。不可贷也。又曰。 殿下欲定大礼则须先召朴知诫。引用所见明正之人。然后是非可定也。当此之时。如洪瑞凤者岂可为铨长乎。今之所谓士类者。皆陷于无本之论。不如尽黜此辈。待议礼定后还为收用。亦未晚也。又曰。小臣若为吏判则如朴知诫者布列朝廷。何难于定此礼。臣所上劄子凡三十六度。请勿留中。出示大臣。使速议定。十月拜吏曹判书。公上劄辞不许。持平吴竱论公铨长之除。出于筵中自请。有曰天官冢宰。为任如何。而人臣敢以私求。人主敢以应求哉。 上下教曰。李贵之自荐。殆无虚月。若因其自荐而应求则为相亦已久矣。何待九年。设或应求。功存社稷。职居一品。其识见过于望重元勋。置诸天官。固无不可也。以自荐为非则何以到今始论。以应求为非则兵判时何不纠正也。公呈告乞递。 上不许。仍下召命。再上劄辞职曰。臣非不知朝廷之上。礼让为重。而言语烦杂之病。得之天性。见 圣上即位以来。国事日非。时事日难。朝廷之上。是非不明。大伦将晦。臣诚慷慨愤懑。以此心恙尤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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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于大臣则时肆诋骂。不知大臣之为重。争是非于君父则极言竭论。不知君父之为尊。至于见大臣谋国之不臧。则宁欲身当大臣之任。见铨曹用人之不公。则宁欲自居铨衡之地。 榻前自荐。非止一再。以此君上见轻。同列笑侮。臣非不知。而狂症时发。欲禁不得。臣之实无好爵之心。国人之所共知也。然臣既实有是言。而除拜之命。适出近日。竱之致疑。亦或然也。 上答曰。卿若不出。奸计得成。国不为国。宜勿固辞。执义金世濂,掌令李坰,朴安悌等继发请罢之论。 上答曰。论人罪状。必原本情。虽小官贱夫。不可因其私好恶而轻论。李贵之自荐。非止一再。故听之者不以为疑。言之者亦无干泽之心。今尔又以其言为有心。不亦异乎。以予观之。构陷吏判者似有别情。更勿渎扰。明日连启。 上答曰。尔等之晏然连启。似极无耻。不图今日。复见曩时之态也。未几特命金世濂,李坰,朴安悌并补外。公不自安。力请辞退。三度呈辞四度上疏。皆不许。吴竱素清介。故公于初政。首拟持平。而为人执拗。自初力排祢议。谓公 榻前之言实有意于求之也。朝中诸人虽不悦公者。亦多以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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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为非。大司宪姜硕期,大司谏尹墀,司谏金南重,献纳罗万甲等颇发明公本心。而 上亦恶竱倾轧。斥不用。十二月。 上下教曰。圣人之孝。以尊亲为大。人君为治。以孝敬为先。考庙不可久在陋巷。祢位不可长作空室。大礼未成之前。予不得一刻安心。事关天理纲常。令礼官从速议定。礼曹判书崔鸣吉等诣阙回启。略曰。今日之礼。经传无可證。史籍无可据。礼奢宁俭。请仿光武故事建别庙。公上劄曰。光武称考元帝。而又以南顿令入庙。则是庙有两考。故不可不别立四亲庙。若使光武为元帝之亲孙。则必不论其父之合立与否。而列于昭穆矣。崔鸣吉于此礼。稍有识见。明知大伦之不可废。终始与廷议相反。而到今不能自守己见。妄引不近之例。欲为别庙。其意盖以为入庙与别庙。隆杀虽不同。而要不失父子之大伦。故不欲大拂于廷议。为此苟且之论。臣窃惜之。于是大臣三司经月争执。皆不得命而退。追崇之议始定。大臣礼官会宾厅。议定尊号。而独庙号阙焉。公又连上劄争之。遂上 元宗之号。大司宪金尚宪追咎公庙号之议。与谏院合启劾公。公引入乞递。六月。 仁穆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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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遐。公不得已出仕。七月呈辞三度。加给由。公再上劄辞职。有曰。今国论归正。大礼得完。臣之至愿已毕。此后用人。不问论议如何。惟视人器当否。然后朝著乃安。此时铨长。须用论议公平。不被指点之人。以为收拾士论之地。 上察公至诚。遂递铨长。八月上劄曰。儒道之盛衰而国家之治乱系焉。汉高马上得天下。而以大牢祀孔子。光武积苦矢石间。而首起太学。汉家四百年帝业。实基于此。又曰。辅养 东宫。为治道根本。今 世子之侧。无一名儒可乎。朴知诫养德林下。为士子矜式。 宣庙朝成浑以林下之人。特兼经筵官。请依 宣庙朝故事。以朴知诫兼书筵官。使之出入筵席。辅养东宫。事下吏曹。吏曹寝不行。 仁穆王后初丧。 上执礼太过。 玉候违豫。数月后廷臣始知之。大臣率百官伏閤请从权制。屡月不许。 上疾日渐危苦。大臣与药房提调诣倚庐之外。请得一谒。 上不许。廷臣忧惧。不知所出。公乃诣武德门内。固请入侍。 上答曰厅事狭窄。兹未得见。公涕泣以启曰。自 上违豫已久。臣子之情。不胜忧闷。厅事狭窄则臣请独为入侍。 上犹不许。凡三进而后始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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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见。公仰瞻 天颜羸毁。不觉涕泪交下。极陈从权之请。且曰。 殿下既以勉从答廷请。而终不许进。是失信于群下也。 上犹不许。冬金汗移书恐劫。朝廷议增岁币。公上劄曰。谋国之道。战守和三者。而和者。乃战与守俱不利然后不得已之计也。徒恃一和字。而无意战守则国必危矣。仍陈两西兵使专守一城之失计。其说缕缕。皆前劄中意也。祖宗朝平安兵使设营于宁边。体察使张晚以安州当贼路要冲。遂移兵营于安州。公屡争之而不得。及丁卯之变。安州城陷。兵使南以兴自烧死。贼退后朝廷改筑安黄两城。仍为两西兵使入守之处。公又苦口争之。盖公意欲于两西诸邑。各设山城。贼来则入守。去则出耕。而兵使为游军。应援诸城。方为万全计。故终始眷眷不已。言虽不用。议者多以公言为有远虑云。十二月。上劄陈分兵农,择将领,复镇管,抄选兵,据险清野凡十四条。 上下其劄于备局。公既与备局相左。而忠愤慷慨。见其言之不用。往往辄加骂詈。备局亦颇苦之。回启曰。兵难遥度。誊送劄本于两西监兵使。参以道内事势而处之。 上以事涉推诿不允。于是更为回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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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分兵农一款。不可轻议。据险清野等事。请令帅臣着实施行。其实皆推托之言也。公又上劄曰。今日庙堂所讲。只在岁币多少而已。无一策及于战守。是将坐待危亡之祸。蜂蚁至微物也。犹知护其君。曾谓最灵之人而反不如蜂蚁乎。朝廷者。四方之根本。根本先摇则枝叶自披。臣自前请以江都南汉为保障者。以都城难守故也。今者金人难从之请。愈往愈甚。彼既与中国相持。不欲又生一敌。但以在我无备。故为操纵。我低一节则彼高一节。我高一节则彼低一节。此不可以义理晓也。不如入保江都。先固根本。以示不可犯之形。又曰。自古遭乱之时。岂无一策之可救。而既不能自出奇策。又不能采用人言。而曰无人才无善策可乎。因举诸葛亮集众思广忠益等语。讥切相臣。 上留中不下。癸酉正月。公以前所上筹边十四条未蒙采用。又撮其中最紧五条上劄陈之。二月初五日。赴备局。于坐上得疾。遂舁还第。 上闻之。遣内医不离看病。所服药物皆出自内局。别监临门问病日再三。 王世子再遣宫官以问。病笃。中使来传 上教曰。闻卿病甚。孤欲亲问而病未能焉。卿如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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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悉陈之。公已不能言。只垂涕而已。十五日。疾转笃。朝日上窗。作气而起。向日俯伏。若拜跪者三。傍人问曰。今之拜跪。无乃永诀 天颜之意耶。公颔之。已而命尽。享年七十七。讣闻。 上为之举哀。声彻外庭。乃 下教曰。李贵知无不言。竭诚辅国。贤直之臣。今忽弃世。孤甚悲痛。敛葬等事。其令该曹各别磨鍊举行。赐御衣三袭。红段衾一件。御履一部。 王世子亦赐衣二袭。以为袭具。 三殿各送承传。终始护丧。棺椁出自长生殿。米布出自内需司。既成服。 三殿遣中使吊诸孤。又令劝粥。旧例王世子师傅之丧。 世子为之举哀。宾客以下无此例。至是世子下令曰。李贵非他宾客比。且曾经贰师。凡事一依师傅例为之。侍讲院以违礼争之。世子不听。其后又率宫僚。亲临吊祭。礼曹援例防之。不听。十九日。 上下教曰。李贵才德俱高。而未及卜相。其令该曹追赠领议政。以表孤悲悔之意。公以元勋。久未入相。人多称屈。及下此教。闻者莫不流涕。 上又特遣葬师。令极择吉兆。既卜。命图形以进。将葬。 大殿东殿各遣中使致祭。祭馔皆出自内厨。又 命京畿监司造给墓幕。其发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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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殿又遣中使护至葬所。夫人先公没。葬在别处。及将迁祔。 上闻之。命给奠床石灰及役丁以助之。又 命户曹限三年给禄。宪府争之。不允。既返魂。 上数遣别监问诸孤。 赐送络绎。碑碣诸役。无不 轸念下问。一日。别监传给封书曰。去夜梦见先卿。先卿伏地涕泣。孤亦执手流涕。觉来不堪悲怆。今岁律将暮。子孙不无艰窘之患。故令内需司给米十石。卿其输去。公初葬交河。以宅兆不佳。诸孤将谋改葬。 上闻之。赐绵布四十匹。勋臣改葬。无礼葬之例。 上特命京畿公清两道。给一路担丁及奠床石灰造墓军。别遣中使祭路左。自丧至葬以及三年之内。 委曲眷念之恩。终始如一。以甲戌九月十七日。永窆于公州南面挂城山戌坐辰向之原。夫人祔焉。公自少慷慨有大志。以经济自期。 宣庙朝数上书言事。人多嘲笑。目之以疏魔。坐此拓落不偶。以至白首。及当中兴之际。诸公虽皆有谋。而颇怀前却。不敢轻举。公独奋袂决策。为诸公倡。遂建大功。遭逢以来。恩眷特隆。感激奋发。欲大有施设。所言皆经国大计。诸公多以为阔于事情。而 上亦疑其不适时宜。虽不能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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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遇有国家大事。则必召公决之。其于事君之际。专以勿欺为主。凡有所怀。悉陈无隐。至于屋下私谈。不欲令 上闻知者。靡不上达。故人皆惮之。虽亲爱公者。不敢以私语及于公耳。见国势不振。诸公多欲敛避自全。而忠言反被沮格。愤懑抑塞。常欲以身当之。屡于榻前自荐而不以为嫌。 上益嘉其忠。遇事敢言。不避忌讳。屡遭 严谴。亦不少挫。每当登对之时。言及朝政。缕缕不止。继以涕泣。史官疲于记注。筵臣倦于听闻。惟 上察公悃愊。不以为过也。居官任职。务存大体。虽若忽略细微。而官事自举。其在西铨。选年少武臣。悉教以兵书。设能魔儿厅。鍊习阵法。皆 祖宗遗制。中废不行。至公咸复之。及公去位而此法又废。识者惜之。自壬辰倭变后。朝廷急于防边。广设武科。人多倖参。至昏朝又为万人科。名在西班者殆二万馀人。爵命不能遍加。则怨骂随起。前公为判书者无不枉被丑谤。及公为政。考其武艺等第功劳轻重。以次注拟。人不敢干以私。虽不得官者。不敢以怨言加公。在东铨亦然。求访一时有才行者。录为册子。点名授职。无纤毫系着。仕路益清。尤致意于辅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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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宫。崇奖儒教之方。登筵进劄。惓惓不已。自癸亥以后善类当国。清议盈庭。以名节相尚。往往不究事实。唯名是趋。而搢绅欠真实敦朴之风。其有妨于国家大计者多矣。公每对 上。极陈好名之弊。常诵许鲁斋所称仁慈礼让孝悌忠信而亡国败家之语。以讥讽朝廷。欲救一时之弊。数与时辈相角。人皆骇怒。弹章相继。而公未尝少存蒂芥。襟怀坦荡。不置恩怨。虽素攻公者。见其非罪贬斥。必为之极力伸理。以此公议多之。公虽为后辈所攻。而识者知其有隐然之助。及公既殁。自朝廷士夫以至街巷贱隶。皆涕泣相吊曰。忠臣亡矣。虽被公诋斥者。亦无不曰公大德人也。或有朝家失政。 君上过举。人莫不追思曰。延平若在。必能救此事。呜呼。世之硁硁自好。以取重一时者。不乏其人。而至其建立事功。匡济一世。以垂名于竹帛者。则必出于倜傥非常之人。鸣吉虽非知公者。而就其平生事业。撮其大而言之。丁亥之疏。以布衣而扶万世之公论。癸亥之功。以匹夫而赞中兴之伟烈。至于骨肉之间。人所难言。周公大圣也。管,蔡之诛放。后世犹有馀议。况其下者乎。逆珙之于 宗社。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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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立之势。而诸公以凤城,临海为戒。叛状既著。犹不敢倡言请罪。公独排众议而力请。竟回 天听。以全 宗社。公之心即周公诛管,蔡之心也。丁卯之变。 宗社之危。仅如一发。虏先请和。因而许之。以活生民。于义无不可者。而诸公以南宋和议为戒。故为大言。交章斥绝。大臣以下皆恐惧不敢言和。公独冒群谤而力主。协赞 睿算。保有东方。公之功视魏绛,季布为尤多矣。然此皆利害所在。有不待智者而知之。至于祢庙之议。乃一时同然之士。论千古难定之变礼。前有濮议之嫌。后有嘉靖之鉴。诚可惧也。自有此议。见得彷佛。与时议差异如鸣吉者。亦往往有之。而系干大是非。咸怀疑畏。不敢尽其所见。公独奋不顾身。十年血争。卒定大礼。使父子大伦昭如日星。非夫高见卓识特立独行。超然于荣辱毁誉之外者。能若是乎。其心虚而无物。其气刚而不诎。其言质而不华。其虑事远而不求近效。其忠君忧国之念。发于至诚。可證天日。所谓可大受而不可小知。托六尺之孤。寄百里之命者。其在公欤。公与人交。披露肝胆。不设畦畛。见其有过。对面直斥。过则忘之。无贤愚贵贱待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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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居坐客满堂。略无倦色。居家敦孝悌。年六十遭母丧。庐墓三年。人以为难。二兄早世。诸侄之无依者。收而养之。恩意无异己子。宗族之疏远者。待之一如近亲。训子弟有法。三子皆位至金玉。而有过辄挞之。平生不以产业为意。廪禄辄分诸亲属。甔石屡空。往往丐贷以食。夫人仁同张氏。 赠户曹参判某之女。当公微时。家甚贫。夫人手自纺绩。以为生业。艰苦无比。而不形言色。每谓公曰。家活有无。惟我在。公但读书而已。教养子女。恩义备至。虽在孩童。衣服饮食。必后长者。常戒其子曰。学圣人不难。平生不为非义则便是圣人。生为男子。读圣贤书。而不学圣人。不亦哀哉。公孽子时膺。自幼抚养。凡饮食衣服。与己出无间。公尝谓之曰。嫡庶不可无差别。夫人答曰。儿离母依我。若待之异于己出。则其如心所未安何。平生不着锦衣。子女婚娶。未尝有一毫华美事。子三人。长时白延阳君。次时聃通政。潭阳府使。次时昉延城君。时白,时昉俱册靖 社二等功臣。女四人。长适学生金自兼。次适佐郎边庆胤。次适修撰金卨。次适校理金庆馀。延阳有子女五人。长曰忻郡守。曰僩县监。曰悦。女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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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佥正金鍊进士赵来阳。时聃子四人。曰憕县监。曰悙,欢,忭。女适尹惟益。延城子四人。曰恢,惯,恒,懏。女三人长适韩以平。馀幼。边庆胤子命益参奉。金卨子一人女二人。金庆馀子一女一。谨具历官世系。伏请撰述墓文兼牒太常议谥。以图不朽。谨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