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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峰全书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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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峰全书卷十五
 己卯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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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衮死
静庵诸贤被罪后四五年间。群奸不得久保爵禄。洪景舟。壬午年死。其女熙嫔二子锦城,凤城。皆绝嗣。李蘋以吏曹参判。疽发背溃烂。三月而死。无子姓。成云以兵曹判书。为沈彦光所逐。出为庆尚监司。尝昼魇失魂。开眼则如有恶鬼无数罗列。以此不得瞑目而死。金铨,蔡忱,赵琛等。亦皆相继而死。惟南衮,沈贞,李沆,金克愊,金安老等若干人生存衮尝书空咄咄。长吁不乐。尝问族人曰。人以我为何如也。族人曰。当不免小人之归耳。衮悉取其平日所著诗文而焚之。丁亥年死。
沈贞,李沆赐死。金克愊不食死。
先是甲申年间。金安老以吏曹判书。专权自恣。沈贞,李沆,李荇,金克愊等举劾其罪远窜。后安老因公主。(安老子延城尉禧妻。 仁庙妹。)移配丰德。时沈彦庆,彦光兄弟。欲用己卯之人。患其无援。京畿监司闵寿千说安老曰。公以调停己卯人之意。交欢两沈。则权易致。安老深纳之。驰告于其妻党正言蔡无择。无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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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言 东宫(仁庙)孤单。甚可忧也。 东宫之羽翼。己卯之调停。在安老一起也。时彦光为大司宪。信其调停之语。随声和附。举朝靡然。独司谏李彦迪曰。观其处心行事。真小人情状。力攻之。彦光乃宣言于朝曰。彦迪在朝。安老不得入。劾罢彦迪。及安老还朝。以保护 东宫为名。假抑沈贞。实济其恶。副提学成世昌奋然曰。安老为人。余所深知。今若得志。必将误国。率同僚劾之。庚寅冬。安老阴嗾大司宪金谨思,大司谏权輗。反诬世昌党附沈贞。 命囚鞠问。世昌怵于殒命。竟诬服。十二月二十四日。谨思,輗等合 启曰。伏以沈贞奸邪贪黩。专权恣行。以金克愊,李沆结为死友。交相援救。自克愊及沆等见斥。如失左右。怀愤自危。奸谋秘计。无所不至。乘时欲发者久矣。适值成世昌入论思之地。其心自谓得其机会。辄阴嗾欲遂其计。而十目十手。不能终掩。情状败露。世昌既下诏狱。自当按律绳治。然贞罪之魁也。舍其魁而只治胁从。岂人君用法之公乎。夫人君所以重大臣者。以其尽大臣之道也。贞之延引后进。以收人心。交结侍从。以售奸术。曲邀李沆。留宿私议。受朴氏之赂。要朴氏之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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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大臣之道乎。国家危亡。恒由于大臣之惠权。而人君或优游不断。或跋扈难制。事至于不可救。悔之无及矣。 成庙朝。任士洪阴嗾持平金彦臣驳玄硕圭。 成庙知奸状而迸遐裔。但不能绳之以法。启燕山危亡之祸。今贞窃居钧轴。非士洪之比。一网打尽台谏。非硕圭一人之比。罪浮士洪。而今之拟罪。更轻于士洪。请按律定罪。二十七日。 教沈贞与成世昌。罪同罚异。贞江西。世昌平海付处。未几。李沆,金克愊。亦以罪被斥。克愊不食死。辛卯冬。贞,沆皆赐死。先是丁亥年。贞子思逊。以满浦佥使。为野人所杀。是岁。思顺以承旨罢官。适有谤书贴钟楼。议者指思顺所为下诏狱。 命搜得本家书籍。以凭笔迹。其册面。有登南山放粪诗曰。一声雷雨掀天地。香满长安百万家云云。
中庙见而恶之。刑讯累日。死狱中。
复收叙党人
沈贞,李沆,金克愊三奸死后。修撰具寿聃,李浚庆等入侍夜对。寿聃极论党人无罪久废。请收叙。由是朝廷遂有收用之议。癸巳年。先放流配人。生存而蒙 恩者。惟金絿,朴薰,崔山斗数人而已。其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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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橃,具寿福,尹世豪,李思钧,孔瑞麟,金正国,张玉罢职削夺之类。并收用。金铁坚,金贵千等。亦皆蒙放。
复废锢党人。
金安老既得志。嗾议政金谨思。沮抑收用党人之议。还废锢之。有甚于前日。郑光弼谪金海。具寿聃谪龙川。馀皆被斥。
复收叙党人
丙申年间。有人题葛院壁上曰。群小满朝诬太平。此身端合早归耕。爱君不敢轻休退。苦受蚊虻瓮里鸣。方金安老,许沆,蔡无择等三凶用事。淫刑峻法。以待异己者。至于粉袍缁髡。亦被其毒。一国惴恐。重足胁息。莫敢议之。此诗必在朝不同事者所作也。丁酉年。大司宪梁渊,大司谏金希说。劾三凶赐死。于是馆学诸儒,生员李冲南等上疏。请收用当人。 中庙大悟。戊戌年。金安国,任权,柳仁淑等收叙。安珽,申潜,尹光龄,巴陵君等皆蒙放。
赦缘坐人。
中庙晚年。每称党人无罪。庚子年。特 命放金湜,安处谦,正叔,鹤年等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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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赵光祖,金净,奇遵等官。复荐举科。
甲辰十一月十五日。 中庙升遐。 仁宗即位。乙巳年。台谏欲启雪己卯之冤。其启辞有曰。己卯之士。无非正直之人。白仁杰时为持平。请抹其辞。同僚或有怒变色者曰。此言何以可抹。仁杰曰。 君上不可以一毫欺也。己卯固多贤士。岂皆正直之人乎。荐举科革罢后。复负册褓入科场者。亦正直之人乎。此指金明胤也。时太学生林(林或朴)谨等上疏。极论赵光祖学术之正。 先王为群小所诬。请还给职牒。以正士子趋向。 答曰。疏意知道。但此人等事。 先王岂偶然计而处之。 答再疏曰。不从之意。已尽言之。 答三疏曰。汝等居首善之地。好古而论时。疏章三上。辞恳而意直。所学之正。何以加此。我 先王教育之泽。亦可想矣。然言之不从。有意存焉。且太学虽曰公论所在。是非之定。自有朝廷。汝等言是非则得矣。朝于定是非。则非诸生事也。姑退而更思之。及 上疾大渐。 传于大臣曰。赵光祖,金净,奇遵等复职及复贤良科事。予未尝忘于怀。第以事在 先朝。不敢轻改。可从容为之。今予疾如此。不可不为光祖等并复职贤良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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湜等亦还给红牌职牒及没官财产。
复罢荐举科。
乙巳七月初一日。 仁庙升遐。 明庙即位。尹元衡,郑顺朋,李芑等又构祸。元衡曰。乙巳叛逆之人。乃己卯馀孽也。尹任欲得人心。矫 命复荐举科。嗾李芑启于 文定。还罢之。其实恶 仁庙也。该吏欲收红牌。判书林百龄曰。徒劳出入。不须收也。
赠赵光祖领议政。
丁卯六月二十日。 明庙升遐。 宣庙即位。戊辰三月。太学生洪仁宪,李𡹘等上疏。请以先生配享文庙。弘文副提学朴大立,直提学卢守慎等。因馆儒陈疏。 启曰。伏以崇儒重道。圣王先之。有真儒。莫之追崇。则圣人之道不明。而是非终不可定矣。顷在 中庙初年。赵光祖以间世粹美之质。得师友渊源之传。阐明道学。为世大儒。遭遇 圣明。罄竭忠悃。以兴学校。明教化。扶植斯文为己任。 中庙亦以知其贤。言听计用。倚为良弼。隆古之治。庶几可致。奸臣南衮,沈贞,李沆等忿猜忌克。巧生凶谋。因缘洪景舟。构成不测之说。恐动 天听。竟致窜配。非但非辜抱冤。忠愤郁结于地下。数百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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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元气。斲丧无馀。士林之愤惋。愈久愈深。其后五十年间。憸小权奸。连执国柄。钳制一时。士气摧折。公论郁塞。以光祖忠义道德。尚不见褒奖异数之典。岂不深可惜哉。惟幸 殿下聪明睿圣。洞照邪正。已知光祖之贤。而尚诿诸 先王所为。公论所激。犹且留难。臣等恐 殿下实未知 先王之心也。 中庙当初罪光祖之时。下 教曰。汝等俱以侍从之臣。本欲君臣同心。伫见至治。汝等人物。亦不为不良。皆是可取之人。示眷眷爱惜之意。以此观之。光祖被罪。非 中庙本心。实出权奸之掣肘也。至末年。颇有悔恨之意。尽叙光祖同时被斥之人。悉置宰辅之列。 仁庙亦知 先王之意。 命复官职。 先王圣意。据此可知。 殿下有何未安。而不即快从公议乎。今若以赠大官美谥。明示好恶。则继志述事之大孝也。况今嗣服之初。崇儒重道。转移世道。此其机会也。伏愿 殿下留神焉。司谏院大司谏白仁杰,司谏柳希春等 启曰。吾东方道学。自郑梦周,金宏弼以来。始有渊源。逮至赵光祖。以杰出之才。阐明程朱之学。循蹈规矩。非礼不动。大励名节。兴起斯文。得君致理。修行德政。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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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复见二帝三王之盛。而奸臣南衮,沈贞等肆其鬼蜮。构成具锦。竟致冤死。朝野之痛。久而弥新。独宫中以奸邪蒙蔽之深。未之知耳。 中庙末年。收用光祖辈流窜之贤才。 仁庙末。命追复光祖已递之官爵。公论可谓小伸。而物情犹为愤惋者。以光祖之道德忠义未尽暴白故也。当今 临御伊始。四方风动。国论不可以不定。士习不可以不正。谓宜追奖真儒。极其褒崇。赠以高官美谥。列诸从祀文庙。则明天理。淑人心。一道德。同风俗。岂不足为清时之盛举乎。于是。宪府及领议政李浚庆等亦相继。启请从祀。玉堂不举是议。故只 赠大匡辅国崇禄大夫议政府领议政兼领经筵,弘文馆,艺文馆,春秋馆,观象监事。
 栗谷先生曰。古之人。必待学成。乃求行道。行道之要。莫先于格君。惜乎。赵文正以贤哲之质。经济之才。学未大成。遽升当路。上不能格君心之非。下不能止巨室之谤。忠恳方输。谗口已开。身死国乱。反使后人惩此不敢有为。岂天未欲斯道之行欤。何其生此人而不使之成就欤。文正虽于进退之几。有所未莹。学者抵此知理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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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宗。王可贵而霸可贱。其有功乎斯道。不可泯也。宜乎后人仰之若泰山北斗。而宠命之锡。久而愈隆也。
追削南衮官爵
戊辰九月。 宣庙于经席。问赞成李滉曰。近日侍臣。皆言南衮之奸邪者。何耶。滉曰。陷害赵光祖等。以成己卯士林之祸。承旨金启历举事状。一一敷陈。滉更进曰。臣口讷不能分明启达。金启之言。是也。即日。 宣庙传曰。闻经筵官李滉之言。南衮官爵。削夺宜当云。大臣处收议。且弘文馆,两司将南衮是非。皆上劄论列可也。政院亦启宜当。都承旨李后白 启曰。疏劄之上。公论所激。自下而发。受旨言事。古人所不为。其事虽善。其论虽公。而恐不无后弊也。衮奸邪阴慝。前日劄论及 经筵之启。尽之。而大臣献议之际。亦必略陈其情状。若更详问。则只令玉堂,两司条列罪恶。庶无妨也。第以些少未稳。违例后弊之意。敢此陈达。 答曰。启意亦当。只令条列其罪可也。大司宪金贵荣,大司谏姜士尚论 启。衮谋害士林。斲丧国脉之罪。弘文副提学卢守慎,直提学闵起文等。亦上劄言之。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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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辙曰。伏见李滉所启追夺南衮官爵之辞。其意正矣。自己卯年来。士林之祸。皆由于衮之首恶也。其身已死。其骨已朽。今虽夺职。固不足以偿其斩刈士林之愤矣。既为追 赠赵光祖。而衮尚保官爵。则善恶无辨。是非不明。衮与沈贞相善。而俱以贪邪无行之人。不容于清流。而欲啖其肉。日夜鼓吻。缔结洪景舟。诈为虫叶谶书。密达 冕旒。以惊圣衷。乘夜开神武门。入对便殿。初欲拿致光祖等于 阙庭扑杀之。及 召领相郑光弼至 上前。冒万死救解。衮惭愧不能言。是日前夕。衮白衣草笠诈称南生员。纳刺于光弼家。光弼亦知衮之为诈。惊起出视之。则称为密旨云。光弼严辞拒之。衮时为吏曹判书。以微服乘夜到相家。其为鬼蜮之状。甚矣。衮之欺 君罔上。舞弄奸邪。贼害士林。斲丧国脉。古之小人。罕出其右。追削官爵。幸甚。右相洪暹议南衮媢嫉良善。网打士林。其身虽死。尚保官爵。阅载五十。舆情犹激。明示好恶。慰答众怒。 传曰。南衮之事。非但玉堂上劄。近日经筵亦累言之。故下问。而今见朝议。上自大臣。下至两司,玉堂。一一陈列衮罪。而论议亦同。此可谓不谋而同矣。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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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如此。不可不从。尽夺南衮官爵。以快士林之愤。此事谕两司,玉堂欲夺衮官爵者。以其追慕赵光祖之道学。且正一时之趋向也。
 栗谷先生曰。我 国家积德累仁。世跻治道。而未尝闻有以道学告君上者。惟赵文正以性理之学。辅我 中庙。世道几变。而衮之谗喙。惨于铦锋。芟刈良善。殄瘁邦国。原情定罪。五刑犹轻。而竟保腰领。老死牖下。身后削夺之罚。不足以当万分之一。可胜叹哉。
复荐举科
戊辰十月初八日。雷霆达曙。而三公李浚庆。权辙。洪暹。因灾变。请复荐举科。初十日。 宣庙下教曰。己卯荐举科。殿试试取。名义甚正。群小欲摅宿愤。谓不公而罢之。奸情难掩。公论自激。 仁庙末年。特复其科。乙巳奸臣。媢嫉善人。又建邪议而革罢。士林久怀愤惋。今削夺南衮官爵。以正凶慝害善之罪。是非已定。此科犹且未复。极为未安。复科事下吏曹。后成守琮亦还给科牒。书名榜目。
赐赵光祖,金净谥。
太常议曰。赵光祖受纯刚正直之气。资禀既异。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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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贤义理之学。充养有素。寻师于险难之际。惟道是资。潜心于静一之中。以敬为主。敛饬夙夜。发挥经传。研劘益精。践履弥笃。言行中礼。孝友出天。本之于身心而推之于家国。当求道之日。罄匪躬之忠。慕古伤今。徇国忘家。以程朱之学责其身。以唐虞之治望其 君。经席论列。尽是嘉言善政。当时荐扬。罔非正人吉士。闻风者诚服。观德者心醉。文明之化将动。礼让之俗可臻。其忠正素节。不渝于金石。纯粹大德。可质于神明矣。邦国不幸。奸邪构祸。志未及施。殉身以殁。呜呼痛哉。谨按谥法。道德博闻曰文。以正服之曰正。请谥曰文正。金净资禀纯美。才器英异。沈潜经训。词致特深。庄重寡言。圣贤自期。居家孝友。好善有诚。遇知 中庙。志怀致君。言无不尽。国耳忘家。责难而敢于逆鳞。激浊而期于砺俗。请立贤科。名流拔茅。讲明乡约。民彝归厚。果于更化而必行己志。直道殉国而不为身谋。其学问之博。操履之正。可谓无愧于古人矣。媒孽横生。斋志而殁。是可痛也。谨按谥法。博闻多见曰文。直道不挠曰贞。请谥曰文贞。
建祠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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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仁,绫城,杨州,熙川四邑。皆建祠院。龙仁是先生所生之乡。而先世坟茔皆在焉。绫城即先生结缨之地。而县人至今伤痛不已。杨州道峰山宁国洞。泉石绝胜。先生平日爱玩游赏。遗迹宛然。熙川。金寒暄谪居时。先生家尊为鱼川察访。先生因此从寒暄讲学之处。龙仁曰深谷书院。绫城曰竹树书院。杨州曰道峰书院。熙川曰两贤祠。
配享圣庙
先是庚午四月。馆学儒生上疏。请以金宏弼,郑汝昌,赵光祖,李彦迪四贤。从祀文庙。 上答曰。如此重大之事。不可轻举。疏三上。终不 允。五月。白仁杰上疏曰。臣谨按。卒 赠领议政文正公赵光祖。以性理存心。以绳墨律身。以达不离道为事业。以致君尧舜为规模。不幸横离谗口。不得考终。然其流风遗泽。没世愈著。至今士林尊尚道学。贵王贱霸者。皆斯人之烈也。其丕阐绝学之功。优于郑梦周,金宏弼远矣。伏愿力扶道脉。追念儒贤。使得从祀。则足以矜式多士。裨益风化矣。 上下其疏于政府。使之议启。领议政李浚庆等议 启曰。从祀事。仁杰之意。虽指赵光祖。而吾东方义理之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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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金宏弼启之。两人从祀。诚无所愧。 圣教以为从祀庙庭。不宜轻举。臣等不敢容喙。然其事有如此者。敢陈首末。 上答曰知道。 万历癸酉年。馆学儒生又上疏。请以金宏弼,郑汝昌,赵光祖,李彦迪,李滉五贤从祀文庙。 上答曰。公论久然后乃定。不可轻举。
 栗谷先生曰。馆学儒生。累请以五贤从祀。而自上不敢轻举。固是难慎之道。但我国受命以来。诸儒非无可从祀者。而今尚阙焉。岂非盛典有亏乎。前朝从祀者。郑文忠一人外。其馀薛聪,崔致远,安裕。则无与于斯道。如欲栽(一作裁)之以义。则斯三人者。可以祀于他所。而不可配于文庙也。第以诸儒泛请五贤。则其间岂无优劣乎。金文敬,郑文献。则言论风旨。微而不显。李文元。则出处颇有可议者。惟赵文正。倡明道学。启牖后人。李文纯。沈潜经义。模范一时。斯二人者。表出从祀。则夫谁曰不可哉。
甲戌年。典籍赵宪陈时务疏。论配享圣庙一条略曰。臣因 中庙从享之事而深有所感焉。盖士习之趋。一视其上好之所在。而 殿下顷于馆学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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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诸贤从祀之疏屡陈而不 允。大臣经席之启。亦不颔可。是实沮一世向善之心也。臣窃闷焉。夫金宏弼,赵光祖,李彦迪,李滉四君子所当从祀之议。朝无异言。士无异论。而尚此迟留者。谓斯人为不贤乎。从违之际。若不大关。而士习之邪正。已判于此。 殿下其可谓重难而不之从乎。伏愿 殿下亟奖四贤。列于从祀。不徒尊其人。而又必用其言。尽取其所尝启沃之说而日陈于前。以资 圣治。如四贤之亲达于 冕旒。而又推其馀。使八方士子知所矜式。则庶乎褒崇向用。两尽其义。而待文王而兴者。蔚起乎凡民矣。丙子年。白仁杰又上疏曰。我国从祀之贤。惟郑梦周协于士望。其馀薛聪,崔致远,安裕辈。皆出光祖下远甚。尚享盛礼。而以光祖之学之功。独无报祀。臣实痛心。伏望商议大臣。俾列从祀之典。则士类观瞻。斯文丕变矣。先是。杨州牧使南彦经为先生立书院于道峰山下。仁杰欲自诣阙。申请从祀及赐额。戊寅七月。力疾入城。会书院儒生自上章请之。不 许。仁杰知 天意难回。即还家。己卯五月。白仁杰又上疏曰。 殿下不许赵光祖从祀文庙。臣不敢更渎 圣听。姑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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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之事功。粗陈其一二焉。我 国自箕子设教之后。数千百载。以儒名世者。寥寥无闻。独郑梦周始倡道学。金宏弼克承其绪。犹未大著。至赵光祖。年十七。笃志学问。动遵规矩。终日肃容危坐。如泥塑人。每至二更末三更初。或假寐或解衣以寝。至四更梳头盥漱。正衣冠。端坐读书。则以小学,大学,论语,近思录,性理群书为先践履。则以孝悌忠信为本。终始不怠。如恐不及。至庚午。中进士魁。声名洋溢。人无贤不肖。皆曰东方之圣人也。盖真积力久之实。充于中溢于外者也。是时。安瑭掌铨衡。初授司纸。以通仕路。厥后中乙亥科。以兴起斯文为己任。以行道济世为己责。立朝五年。上动 宸衷。下耸儒林。以德服人。几成治化。人知向方。俗尚孝悌。非惟馆学儒生相率礼法。至于市井小民。亦皆慕效。事亲以诚。生养死哀。庐墓三年。上下通行。北邙阡陇。标石星罗。亦皆光祖德化之所及。深山穷谷。亦被福及。小有争斗。则必曰此为不善之时乎。其感人之深。为如何哉。但从者如韩忠,朴世熹等。亦当时士林之领袖。而才气高迈。刚锐过中。自用直遂。区别旧臣。激怒小人。终成大祸。惜乎。有贤如光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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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年少之辈过激招祸有如是者。若光祖处事详察。惟务中正。年少之辈欲驳郑光弼。则力止之。欲行乡约。年齿坐则虽不强止。而惟虑生弊。目今矫激之事。以为不可而止之者。固不可枚举。光祖之贤。人无间然。而群凶乃以为曲学诡行之人。至于市井之庐墓者。目为诡行而欲讯之。士夫之向方者。指为己卯之馀孽而攻斥之。故光祖嘉言善行。泯灭而无传焉。 殿下即位之初。臣启于 经席曰。宫中至今必以光祖为逆贼乎。 殿下曰光祖之非逆贼。宫中已知之矣。然而 殿下无自以详知。故儒生请额之疏。虽非关重。而亦不见许。此臣之所以不敢以从祀再渎而陈其事功焉。伏愿 殿下垂察焉。休庵(仁杰号)尝与栗谷论静庵,退溪优劣。栗谷曰。论其资禀。则静庵绝胜矣。语其造诣。则退溪为优。休庵掉头摇手曰。大不是。退溪安敢望静庵乎。后休庵荐牛溪,栗谷可大用。而栗谷有轻率之病云。人或尤之。休庵曰。渠短静庵。拟以退溪之下。故吾言云然。辛巳年。栗谷以户曹判书。于 经席启曰。教化之术。择其可合师表之人而委任之。可也。今欲明教化。则必须尊奖先贤。使后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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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矜式。而自 上每以为重难焉。近日。贤者虽不可悉入祀典。如赵光祖倡明道学。李滉沈潜理窟。此二人诚可从祀。以起多士向善之心。 上曰。此事不可为也。自后内之馆学诸儒。外之州郡多士。相继陈疏。请从祀者凡六十馀年。光海朝辛亥年。始得配享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