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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沙先生集卷之六十二 第 x 页
月沙先生集卷之六十二
南宫录(下)
南宫录(下)
月沙先生集卷之六十二 第 408H 页
待罪启辞(丙寅正月○时因启运宫丧礼。公以左赞成。代金公尚容。复为礼判兼礼葬都监堂上。未及出仕。 备忘记。礼云。天子诸侯之父虽士。祭以天子诸侯。又曰。祭从生者。尽子道也。今丧祭礼。虽无传教。自有可行之礼。都监慢不致察。凡祭用器具。至今不为措备。前头魂宫山所所用之物及节目。亦不留意磨鍊。都监所为。殊极非矣。似当推考。今姑置之。今后各别察为俾无临时窘迫之患。礼曹启曰。礼葬时应行节目。极其重大。不可率尔讲定。姑待判书臣李某出仕后。博考礼经。商议禀定之意。敢启。 传曰知道。近日本曹堂上。皆怀厌苦。以托病不出为能事。节目讲定。似无其日矣。公出仕后陈启待罪。)
启曰。臣一生癃疾。上年大病。人谓必死。幸蒙洪庥。得全躯命。形容换脱。行步跛躄。扶曳随班。特一行尸。近者连日 大庭。重触风冷寒战。载还伏枕。苦痛之中。遽承新除之 命。国有大戚。 君父哀疚。臣子分义。不敢退在。而病根深痼。新證添剧。风邪未解。头痛不止。眩气复作。欲起还仆。不得已冒昧乞免。伏承 严旨。惶恐战灼。无所措身。今敢忍死趋诣。伏地待罪。 传曰勿待罪。
启运宫丧礼禀定启辞
启曰。应行节目。待臣出仕。博考礼经。商议 禀定事 启下矣。此是无前变礼。当为而不为。则 圣上罔极之情。无以伸矣。不当为而为之。则圣人礼经之制。不可踰
启曰。臣一生癃疾。上年大病。人谓必死。幸蒙洪庥。得全躯命。形容换脱。行步跛躄。扶曳随班。特一行尸。近者连日 大庭。重触风冷寒战。载还伏枕。苦痛之中。遽承新除之 命。国有大戚。 君父哀疚。臣子分义。不敢退在。而病根深痼。新證添剧。风邪未解。头痛不止。眩气复作。欲起还仆。不得已冒昧乞免。伏承 严旨。惶恐战灼。无所措身。今敢忍死趋诣。伏地待罪。 传曰勿待罪。
启运宫丧礼禀定启辞
启曰。应行节目。待臣出仕。博考礼经。商议 禀定事 启下矣。此是无前变礼。当为而不为。则 圣上罔极之情。无以伸矣。不当为而为之。则圣人礼经之制。不可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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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初丧遑遽之事。今已无及。前头应行之礼。必须十分详量。可无过不及之悔。凡系物件备用之需。则必丰必厚。必诚必慎。惟 圣意之所自尽。至于仪章名品之系干嫌逼者。必须细加裁定。以尊事体。礼严节文。虽小必谨。加一分不可。减一分不可。臣以浅见。何敢臆定。请与都监同议于大臣会坐处。加减节目。逐一参酌。开录 禀旨后遵奉举行。 传曰。依启。今日内议定。俾无不及之患。又 传曰。以绫原君辅为丧主事。大臣引据礼经。前后有请。不得不勉从。其以辅为丧主。
[启运宫丧礼禀定启辞]
启曰。礼葬后返魂处所。当于 启运宫为之。而若有修理之事。则当预先造治。敢禀。 传曰。 启运宫狭窄无可合之处。仁庆宫为之可矣。
[启运宫丧礼禀定启辞]
启曰。石物中武石一双加磨鍊事 传教矣。前日大臣同议时。臣等亦虑及此。而礼文内。文石人。象着冠带执笏之状。武石人。象甲冑佩剑之状。此乃 国丧象文武百官之制也。似涉嫌逼。故议减一双矣。今承 下教。当依此磨鍊。而石人二双。似为重叠。一双则以童子石人造作为当。大臣之意亦如此。敢启。 传曰依启。
[启运宫丧礼禀定启辞]
启曰绫原君辅定为丧主事。捧承 传之后。罢继归宗公事。本曹当为举行矣。但考本曹文籍。无义安君立后启下公事。是必以义安君卒逝于未嘉礼之前。母位阙焉。有违于父母同命立之之规。不得依法继后。只得如闾阎家侍养之规。一家定为传继而已故也。初非出继。不待 启下而罢。今既主丧。自当归于本宗。敢启。 传曰知道。
[启运宫丧礼禀定启辞]
启曰。礼葬后返魂处所。当于 启运宫为之。而若有修理之事。则当预先造治。敢禀。 传曰。 启运宫狭窄无可合之处。仁庆宫为之可矣。
[启运宫丧礼禀定启辞]
启曰。石物中武石一双加磨鍊事 传教矣。前日大臣同议时。臣等亦虑及此。而礼文内。文石人。象着冠带执笏之状。武石人。象甲冑佩剑之状。此乃 国丧象文武百官之制也。似涉嫌逼。故议减一双矣。今承 下教。当依此磨鍊。而石人二双。似为重叠。一双则以童子石人造作为当。大臣之意亦如此。敢启。 传曰依启。
[启运宫丧礼禀定启辞]
启曰绫原君辅定为丧主事。捧承 传之后。罢继归宗公事。本曹当为举行矣。但考本曹文籍。无义安君立后启下公事。是必以义安君卒逝于未嘉礼之前。母位阙焉。有违于父母同命立之之规。不得依法继后。只得如闾阎家侍养之规。一家定为传继而已故也。初非出继。不待 启下而罢。今既主丧。自当归于本宗。敢启。 传曰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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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运宫丧礼禀定启辞]
启曰。曹 启辞。小舆伞扇等物用青。辇则仍旧事。 传曰。更为酌定事 传教矣。期服绝于诸侯。故礼文无期服变除之别。今此自 上之服。虽与旁期有异。变除之节。当与三年丧迥别。卒哭前伞扇小舆。当用于 进见及 视事时。 进见时白直领,黑笠,黑绦儿。 视事时翼善冠,白袍,乌犀带仪注。既已 启下。伞扇及舆。似当用青。辇则卒哭前似无 进御之时。故不为变改矣。今承酌定之 教。辇亦裹以青色无妨。敢启。 传曰知道。卒哭前。裹以白色可矣。
[启运宫丧礼禀定启辞]
启曰。礼葬时各祭节目。与都监同议于大臣。自都监别
启曰。曹 启辞。小舆伞扇等物用青。辇则仍旧事。 传曰。更为酌定事 传教矣。期服绝于诸侯。故礼文无期服变除之别。今此自 上之服。虽与旁期有异。变除之节。当与三年丧迥别。卒哭前伞扇小舆。当用于 进见及 视事时。 进见时白直领,黑笠,黑绦儿。 视事时翼善冠,白袍,乌犀带仪注。既已 启下。伞扇及舆。似当用青。辇则卒哭前似无 进御之时。故不为变改矣。今承酌定之 教。辇亦裹以青色无妨。敢启。 传曰知道。卒哭前。裹以白色可矣。
[启运宫丧礼禀定启辞]
启曰。礼葬时各祭节目。与都监同议于大臣。自都监别
月沙先生集卷之六十二 第 409L 页
单书 启。而发引时应行节目。亦与都监同议于大臣。参酌磨鍊。别单书 启。未尽条件。则随后书 启之意。敢启。 传曰。知道。发引时。予当哭辞于城门外。返魂时。则当祗迎魂宫门外。依此举行。
节目磨鍊启单(丙寅)
启曰。今此礼葬发引节目。礼葬都监大臣。同议磨鍊如左。一启殡后百官奉慰。(浅淡服下同)一发引时 殿下及 王世子阙门内有奉辞节次。临时仪注磨鍊。 王妃自内有望哭节次。一发引后百官奉慰。一下棺时 殿下及 王妃王世子自内有望哭节次。一返魂时 殿下及 王世子魂宫中门外有祗迎节次。临时仪注磨鍊。一神主。奉常寺造作。都监检饬。一题主官。堂下能书文官令吏曹差定一各祭祝辞用家礼一发引时随往人员。王子驸马以下内外有服之亲。(有服者。各服其服。私亲近属。虽无服亦进。)礼葬都监,堂上郎厅监造官及各该司进排官,京畿监司,都事及各差备,差使员等。并浅淡服,乌纱帽,黑角带。传曰。题主官。三品侍从中能书人为之事。付标以启。
[节目磨鍊启单]
启曰。以各祭节目。大臣同议。别单书启。 答曰。知道。如是减杀。则殊无祭以诸侯之礼。凡祭祀。一依五礼施行
节目磨鍊启单(丙寅)
启曰。今此礼葬发引节目。礼葬都监大臣。同议磨鍊如左。一启殡后百官奉慰。(浅淡服下同)一发引时 殿下及 王世子阙门内有奉辞节次。临时仪注磨鍊。 王妃自内有望哭节次。一发引后百官奉慰。一下棺时 殿下及 王妃王世子自内有望哭节次。一返魂时 殿下及 王世子魂宫中门外有祗迎节次。临时仪注磨鍊。一神主。奉常寺造作。都监检饬。一题主官。堂下能书文官令吏曹差定一各祭祝辞用家礼一发引时随往人员。王子驸马以下内外有服之亲。(有服者。各服其服。私亲近属。虽无服亦进。)礼葬都监,堂上郎厅监造官及各该司进排官,京畿监司,都事及各差备,差使员等。并浅淡服,乌纱帽,黑角带。传曰。题主官。三品侍从中能书人为之事。付标以启。
[节目磨鍊启单]
启曰。以各祭节目。大臣同议。别单书启。 答曰。知道。如是减杀。则殊无祭以诸侯之礼。凡祭祀。一依五礼施行
月沙先生集卷之六十二 第 410H 页
事 传教矣。今此礼葬节目。出于无前变礼。不得不参酌情文。 禀旨裁定。而岂敢过为减杀。以伤 圣上诚孝之至情哉。前者各祭磨鍊时。就五礼仪。自启殡奠至卒哭祭。一一遵仿。未敢阙遗。而如发引返魂时。昼停祭昼茶礼及谢后土祭。虽不载于五礼仪。而情势之所不可已者。故依旧例磨鍊矣。但五礼仪。山陵。三年内。有朝夕上食。而今世士大夫家。返魂后则无此礼。故朝夕上食一节减去矣。今并磨鍊单子内付标何如。至于虞祭。则家礼。只行三虞。故世皆通用。而考据礼经。五虞之语。以为稍别之地矣。礼曰。葬日以虞代奠。卒哭以吉祭易丧祭。又曰。卒哭。生事毕而鬼事始。盖未葬之前。其祭礼当从死者。而至卒哭后。当祭以生者之礼故也。礼所谓葬以大夫。祭以诸侯者。指馔品而言。如孟子所谓前以三鼎。后以五鼎是也。今此各奠各祭。馔品则皆用 国葬之例。而至于七虞。则既非吉祭。且涉嫌逼。依前以五虞磨鍊何如。大臣之意亦然。敢启。 传曰依启。
[节目磨鍊启单]
启曰。以发引节目单子。 传曰。发引时哭送于城门外。返魂时则当祗迎魂宫门外事 传教矣。 祖宗朝。皆无此礼。 明宗大王及 仁顺仁圣王后之丧。 宣祖
[节目磨鍊启单]
启曰。以发引节目单子。 传曰。发引时哭送于城门外。返魂时则当祗迎魂宫门外事 传教矣。 祖宗朝。皆无此礼。 明宗大王及 仁顺仁圣王后之丧。 宣祖
月沙先生集卷之六十二 第 410L 页
皆于阙门内哭辞。魂殿中门外祗迎。明有旧例。丧祭从先祖。不可踰制。况此丧。情虽无间。礼则当降。依前 启禀施行何如。 传曰不允。
[节目磨鍊启单]
启曰。发引时自 上阙门内哭送之意。臣等再三 启禀。而 圣批不为 允许。臣等固知 圣上诚孝出天。其于送终之礼。岂有极哉。第以旧例虽 大王王后丧。皆止于阙门内。诚以人君举动。不可任情直行。 祖宗朝成制。不可踰也。伏愿 圣上勉抑至情。俯循群议。大臣之意亦如此。敢启。 传曰。五礼仪。有发引时陪往山陵之礼。以此观之。则哭辞中门。非 祖宗朝规例也。近世之事。必出于一时权宜。且此事本不系于仪章度数。恐不可以踰制为言也。予当遵依旧例。往于山所。此意知悉。
[节目磨鍊启单]
启曰。以 王世子书筵时服色单子。 传曰。世子服色。卒哭前。以白袍磨鍊。今以浅淡服磨鍊。何前后不同如是耶。内官以下为讲官变服。亦无其理。此单子还为出给。使之改磨鍊事 传教矣。 王世子之服。初丧虽以不杖期磨鍊。而五礼仪服制条。 殿下及 王世子。无
[节目磨鍊启单]
启曰。发引时自 上阙门内哭送之意。臣等再三 启禀。而 圣批不为 允许。臣等固知 圣上诚孝出天。其于送终之礼。岂有极哉。第以旧例虽 大王王后丧。皆止于阙门内。诚以人君举动。不可任情直行。 祖宗朝成制。不可踰也。伏愿 圣上勉抑至情。俯循群议。大臣之意亦如此。敢启。 传曰。五礼仪。有发引时陪往山陵之礼。以此观之。则哭辞中门。非 祖宗朝规例也。近世之事。必出于一时权宜。且此事本不系于仪章度数。恐不可以踰制为言也。予当遵依旧例。往于山所。此意知悉。
[节目磨鍊启单]
启曰。以 王世子书筵时服色单子。 传曰。世子服色。卒哭前。以白袍磨鍊。今以浅淡服磨鍊。何前后不同如是耶。内官以下为讲官变服。亦无其理。此单子还为出给。使之改磨鍊事 传教矣。 王世子之服。初丧虽以不杖期磨鍊。而五礼仪服制条。 殿下及 王世子。无
月沙先生集卷之六十二 第 411H 页
期年服云。此盖礼经所谓期丧绝于诸侯之意。而 王世子名位已定。丧制降杀之节。当与 殿下一体故也。殿下之期服。则自三年降虽不可。又降 王世子之服。则似当有降。臣等久欲仰 禀定夺。而成服之后。不敢追请矣。 殿下之服杖期。实非正礼。而迫于至情。宁失于厚。 王世子之服。拟此不降。亦或一道。故欲于卒哭后变除之节。 启请次次稍降服色矣。 王世子卒哭前 进见时。虽以白衣黑角带。而书筵之服则当初不为磨鍊。 王世子书筵。即自 上视事也。自 上卒哭前视事服。既以白袍。则 世子书筵之服。当降为浅淡服矣。至于内官以下之服。 大殿中殿所属内官以下。则虽当从服。 世子所属内官以下。初丧遑遽中。泛然以一样磨鍊。而卒哭后当 启请变除。故今于书筵时。世子既服浅淡服。陪侍之官。当从 世子之服。故如是磨鍊矣。然臣等不敢擅便。议大臣定夺何如。 传曰。五礼仪。为外祖父母,王妃父母之丧。有举哀进衰服之文。而无为祖母服衰之文。以此观之。则其不载变礼明矣。予本无知识。未知 启辞之意出于何经。以浅见论之。则世子之服。似当有降之说。似乎无据矣。今此书筵。实涉未安。而出于不得已也。期服。服之重者。卒哭前浅淡
月沙先生集卷之六十二 第 411L 页
服。不亦未安乎。若以白袍为不可。则书筵姑停可矣。
[节目磨鍊启单]
启曰。今此丧葬时。应行诸事及祭式仪物。前日节目讲定时。与都监堂上大臣同议单子 启下。而其后未尽条件。随事而生。都监不能定。问于本曹。不载礼文。又不载誊录。无前变礼。触触难处。经曰。无于礼者。之于礼也。动而中节难。圣人尚且难之。况臣等之庸才浅学乎。事迫之后。不得已参酌情文。或考据旧例。仰禀 睿裁。其何能仰裨 圣孝。傍惬群议乎。发引及返魂时。各司一员。似当郊外送迎。而此则自 上举动。定夺后方可议禀矣。路祭以后。各祭奠节次。窆葬节次。卒哭后举动时服色。请于大臣会坐处。臣等与都监堂上。逐一会议。禀裁施行。 天使时请宴服色及馔膳用乐与否。并为讲定何如。 传曰依启。
又都监启辞
启曰。各祭节目单子。 传曰。此祭奠磨鍊单子中。有减磨鍊之事。更为详察为之事 传教矣。前者与礼曹及大臣同议磨鍊时。五礼仪所载各祭。则一一遵仿。无所阙遗。而如殡宫门道路桥梁祭。殡宫解谢祭。门墙破毁先告事由祭。下山陵奠。引魂移安祭。还安等祭。则只载
[节目磨鍊启单]
启曰。今此丧葬时。应行诸事及祭式仪物。前日节目讲定时。与都监堂上大臣同议单子 启下。而其后未尽条件。随事而生。都监不能定。问于本曹。不载礼文。又不载誊录。无前变礼。触触难处。经曰。无于礼者。之于礼也。动而中节难。圣人尚且难之。况臣等之庸才浅学乎。事迫之后。不得已参酌情文。或考据旧例。仰禀 睿裁。其何能仰裨 圣孝。傍惬群议乎。发引及返魂时。各司一员。似当郊外送迎。而此则自 上举动。定夺后方可议禀矣。路祭以后。各祭奠节次。窆葬节次。卒哭后举动时服色。请于大臣会坐处。臣等与都监堂上。逐一会议。禀裁施行。 天使时请宴服色及馔膳用乐与否。并为讲定何如。 传曰依启。
又都监启辞
启曰。各祭节目单子。 传曰。此祭奠磨鍊单子中。有减磨鍊之事。更为详察为之事 传教矣。前者与礼曹及大臣同议磨鍊时。五礼仪所载各祭。则一一遵仿。无所阙遗。而如殡宫门道路桥梁祭。殡宫解谢祭。门墙破毁先告事由祭。下山陵奠。引魂移安祭。还安等祭。则只载
月沙先生集卷之六十二 第 412H 页
于誊录。而不载于五礼仪。故虽不磨鍊。而此则观象监主掌该司照例设行云。今番令各该司参考举行矣。启殡奠。家礼。只云因朝奠设行。而誊录。有启殡后别奠之语。更考五礼仪启殡奠仪。则因朝奠祭告之后。又为设奠。此似是别奠。今当依此磨鍊。至于山所三年内昼茶礼。则五礼仪无之。虽于庚子年誊录有之。而必因一时特 教而为之。此乃文昭延恩殿所行之礼。大臣之意皆以为依礼文勿为宜当云。敢 启。(发引时。城门外哭辞。返魂日。魂宫门外祗迎事。改付标启下。)
[又都监启辞]
启曰。前日 备忘记。当初磨鍊仪注中。多有未尽之处。卒哭后祥前。仍用白袍。祥后禫前。以浅淡服磨鍊事。言于礼官事 传教矣。臣等伏奉 圣教。反覆参商。则五礼仪。 大王王后三年之丧。卒哭后视事时用白袍。今于期丧。仍用白袍。似无差等。故当初以浅淡服磨鍊者。盖以此也。而今之群议。亦多如此。第念五礼仪内丧在先条。卒哭后白衣翼善冠黑角带。自祥至禫。深染玉色衣云。此即父在为母之服也。今此期丧。实仿此例。则卒哭后白袍。亦为有据。依此磨鍊。而深染玉色与浅淡。虽不相远。依礼文仍以深染玉色磨鍊何如。 传曰依启。
[又都监启辞]
启曰。 备忘记。私丧动劳百官。心甚未安。发引及返魂时举动。百官勿为来参事。言于该曹事 传教矣。礼所当为。则虽无 下教。固当禀行。所不当为。则虽有 下教。不敢承 命。丧礼虽有隆杀。人君举动。臣下随驾。自是不易之常礼。 圣教及此。极为未安。惶恐敢启。 传曰。知道。勿为随驾可也。
[又都监启辞]
启曰。前日 备忘记。当初磨鍊仪注中。多有未尽之处。卒哭后祥前。仍用白袍。祥后禫前。以浅淡服磨鍊事。言于礼官事 传教矣。臣等伏奉 圣教。反覆参商。则五礼仪。 大王王后三年之丧。卒哭后视事时用白袍。今于期丧。仍用白袍。似无差等。故当初以浅淡服磨鍊者。盖以此也。而今之群议。亦多如此。第念五礼仪内丧在先条。卒哭后白衣翼善冠黑角带。自祥至禫。深染玉色衣云。此即父在为母之服也。今此期丧。实仿此例。则卒哭后白袍。亦为有据。依此磨鍊。而深染玉色与浅淡。虽不相远。依礼文仍以深染玉色磨鍊何如。 传曰依启。
[又都监启辞]
启曰。 备忘记。私丧动劳百官。心甚未安。发引及返魂时举动。百官勿为来参事。言于该曹事 传教矣。礼所当为。则虽无 下教。固当禀行。所不当为。则虽有 下教。不敢承 命。丧礼虽有隆杀。人君举动。臣下随驾。自是不易之常礼。 圣教及此。极为未安。惶恐敢启。 传曰。知道。勿为随驾可也。
月沙先生集卷之六十二 第 412L 页
天使前仪礼讲定启辞(丙寅)
启曰。 天使时自 上服色馔膳用乐与否。各朝实录考出以来。而皆 大王丧吊祭册封。 天使时礼节也。与今颇异。故接见宴享时。皆用素服。独 宣祖朝戊辰年。封 皇太子颁诏 天使时。 宣祖方在 明宗大王丧。而下马宴以黑团领行礼七爵而罢云。此是近例而稍似者。 登极天使。例于 皇帝初丧出来。而皆用吉服宴乐。盖为颁庆出来之使。与为丧礼出来之使。事例似当有别故也。五礼仪内丧在先条。再期之前。以无扬赤色黑衣接见朝廷使臣云。 宣庙朝。亦以黑团领行宴。必以颁庆 天使之故。而亦据五礼仪此条而为之也。迎 诏敕时用吉服。所以敬 皇上也。敬王人。亦所以敬 皇上也。迎 诏时既用吉服。接见时还着白
启曰。 天使时自 上服色馔膳用乐与否。各朝实录考出以来。而皆 大王丧吊祭册封。 天使时礼节也。与今颇异。故接见宴享时。皆用素服。独 宣祖朝戊辰年。封 皇太子颁诏 天使时。 宣祖方在 明宗大王丧。而下马宴以黑团领行礼七爵而罢云。此是近例而稍似者。 登极天使。例于 皇帝初丧出来。而皆用吉服宴乐。盖为颁庆出来之使。与为丧礼出来之使。事例似当有别故也。五礼仪内丧在先条。再期之前。以无扬赤色黑衣接见朝廷使臣云。 宣庙朝。亦以黑团领行宴。必以颁庆 天使之故。而亦据五礼仪此条而为之也。迎 诏敕时用吉服。所以敬 皇上也。敬王人。亦所以敬 皇上也。迎 诏时既用吉服。接见时还着白
月沙先生集卷之六十二 第 413H 页
衣。则 天使不无怪讶之理。 天朝人以无纹黑袍为素服。今依 宣祖朝例。仿五礼仪之文。以无扬赤色黑衣接宴。而宴礼时馔膳依近例侠卓。则同于 天使床面。床则用素。膳各色味数汤炙。亦皆用素。乐则陈而不作。似为得中。然事体重大。议大臣定夺。而令问礼官从实。具告于 天使禀定何如。 传曰依启。
兴庆园志文中直书 御讳当否启辞(丙寅)
启曰。以都监草记志文中。 御讳直书事。令礼官议定事 传教矣。此事曾与都监堂上。反覆商量。直书 御讳。似为未安。考之近例。德兴大院君神道碑文。亦不书宣祖大王御讳。今志文中所谓长即 当宁之语。若或未妥。则曰长即我 主上殿下云。似为宜当然臣等不敢擅便。议大臣定夺何如。 传曰。依启。议于大臣。则左议政尹昉,右议政申钦。以为志文。乃臣子撰述之文。直书 御讳。实涉未安。伏惟 上裁。 传曰。知道。诸陵志文。不书御讳乎。更为详察议定事 传教矣。各 陵志文。文籍散失。虽未能一一考见。而 健元陵碑曰。诞六男。 上王居二。我 殿下居五。 献陵碑曰。诞四男。我殿下居三。 英陵碑曰。誔八男。长即 今上殿下。其馀王子。并皆书名。 贞显王后志文。亦曰诞今 上云。今
兴庆园志文中直书 御讳当否启辞(丙寅)
启曰。以都监草记志文中。 御讳直书事。令礼官议定事 传教矣。此事曾与都监堂上。反覆商量。直书 御讳。似为未安。考之近例。德兴大院君神道碑文。亦不书宣祖大王御讳。今志文中所谓长即 当宁之语。若或未妥。则曰长即我 主上殿下云。似为宜当然臣等不敢擅便。议大臣定夺何如。 传曰。依启。议于大臣。则左议政尹昉,右议政申钦。以为志文。乃臣子撰述之文。直书 御讳。实涉未安。伏惟 上裁。 传曰。知道。诸陵志文。不书御讳乎。更为详察议定事 传教矣。各 陵志文。文籍散失。虽未能一一考见。而 健元陵碑曰。诞六男。 上王居二。我 殿下居五。 献陵碑曰。诞四男。我殿下居三。 英陵碑曰。誔八男。长即 今上殿下。其馀王子。并皆书名。 贞显王后志文。亦曰诞今 上云。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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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即 中宗大王也。至于 穆陵志文。本不载诸 王子及孙。德兴大院君神道碑。则曰长即河原君某。次河陵君某。次即我 圣上云。此皆不书 御讳之明例也。敢 启。 传曰。知道。当宁二字。改以他字可矣。
卒哭前服色议启(丙寅)
启曰。 传曰。卒哭前魂宫举动。以衰服出入。似合情礼。令礼官更为议定事 传教矣。人君丧服。自有变除之节。卒哭前 视事时。亦用白袍。则出还宫举动。与视事无异。况返魂后魂宫举动。与发引日哭送灵车有间。以白袍出还宫。至齐室衰服。似为合礼。前例亦皆如此。故如是磨鍊矣。敢 启。 传曰知道。
圹中补板事回启(丙寅)
启曰。 备忘记。补板虽出于务厚之意。岁久之后。则想必无益而有害。勿用补板。俾无年久颓落之患。如何。令都监议启事 传教矣。补板。私家之所不用。虽未知取义之如何。而因此圹中宽阔。岁久腐朽。则无益而有害。诚如 上教。今此右冈。若裁双穴。则圹中之宽阔。尤有所妨。 圣教极为允当。敢 启。 传曰依启。
虞祭初献礼议启(丙寅)
启曰。启殡奠以后各奠仪注。九道已为磨鍊入 启。而
卒哭前服色议启(丙寅)
启曰。 传曰。卒哭前魂宫举动。以衰服出入。似合情礼。令礼官更为议定事 传教矣。人君丧服。自有变除之节。卒哭前 视事时。亦用白袍。则出还宫举动。与视事无异。况返魂后魂宫举动。与发引日哭送灵车有间。以白袍出还宫。至齐室衰服。似为合礼。前例亦皆如此。故如是磨鍊矣。敢 启。 传曰知道。
圹中补板事回启(丙寅)
启曰。 备忘记。补板虽出于务厚之意。岁久之后。则想必无益而有害。勿用补板。俾无年久颓落之患。如何。令都监议启事 传教矣。补板。私家之所不用。虽未知取义之如何。而因此圹中宽阔。岁久腐朽。则无益而有害。诚如 上教。今此右冈。若裁双穴。则圹中之宽阔。尤有所妨。 圣教极为允当。敢 启。 传曰依启。
虞祭初献礼议启(丙寅)
启曰。启殡奠以后各奠仪注。九道已为磨鍊入 启。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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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奠以后各祭仪注。今方参酌磨鍊矣。即者。伏睹都监启辞 批答。初虞祭初献礼。则自 上当亲自为之。拜位依私庙亲祭时例。设于阶下事 传教矣。伏念 圣上既参酌礼经。断定丧制。亦既俯循大臣百官之请。以绫原为丧主。定为主祀。典礼大定。群情叹服。今于虞祭初献。舍主祀之人。而 殿下亲行。则虞卒哭。丧纪之大节。而祝文头辞。亦将改撰。其与礼文大段差违。从前讲定之意。尽归虚地。岂不未安。返哭升堂。如疑如失。人子之至情。 圣上之心。曷有其极。只参哭位。不行献礼。 圣心宜有歉焉。而经曰。礼为可传也。为可继也。故哭踊亦有节。臣等之意。今于虞卒哭。则一依典礼行之。而返哭之后。择空日别为 亲祭。自 上行初献礼。世子为亚献。亲属为终献。而祝文头辞。则依癸亥初本曹议大臣所定称子而不加孝字。则情文似为得宜。臣等不敢擅便。并议大臣定夺何如。 传曰依启。(议于大臣。则左议政尹昉。以为圣上罔极之情。宁有其极。既有丧主。则虞卒哭依礼文行之。俟后别祭 亲行。果合情礼。右议政申钦。以为虞祭初献礼。欲自 上亲行。虽出于罔极之至情。既有丧主。则依该曹 启禀为之。别祭时 亲行。允合情礼。 传曰知道。)
仪仗军容定夺启辞
启曰。以兵曹 启辞舆辇及阳伞扇。依 传教裹以白
仪仗军容定夺启辞
启曰。以兵曹 启辞舆辇及阳伞扇。依 传教裹以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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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仪仗别无变改事。 传曰。服衰服。乘素辇。陈五色仪仗于前可乎。揆之情礼。必无是理。而礼官意见如彼。未晓其意也。辇与仪仗。不可异同。急速定夺事 传教矣。初丧时舆辇之色。仍 下问本曹。议于大臣。舆及伞扇用青。辇则仍旧事定夺入 启。则有更为酌定之教。本曹更以辇亦裹以青色入 启。则以卒哭前裹以白色为 教。厥后事目单子。卒哭后舆辇伞扇。亦勿改以青色事 判下矣。五礼仪 大王丧发引随行时仪曰。舆及伞扇用素。其下曰。降舆乘辇。导从如常仪。又于嗣位后颁教时及皇帝丧成服时。只伞扇用素云。而兵曹勒诸卫。列仗卫陈。卤簿如常。以此观之。则辇之与舆。亦有差别。而今之用素。出于特 教耳。至于仪仗。则各有方色。系是军容。似难变易。故自前 国丧。无旗麾用素之时。臣等只据五礼仪之文。以依旧例举行事答之矣。今承 下教。极为惶恐。此是军容。令兵曹参考。定夺施行何如。 传曰依启。
发引时告祭启辞
启曰。 传曰。发引前似当有私庙告祭磨鍊乎问启事传教矣。发引时告祭。虽不见于礼文。家礼。有奉柩朝祖之礼。此礼虽不可行于今日。以某年月日。窆于新卜某
发引时告祭启辞
启曰。 传曰。发引前似当有私庙告祭磨鍊乎问启事传教矣。发引时告祭。虽不见于礼文。家礼。有奉柩朝祖之礼。此礼虽不可行于今日。以某年月日。窆于新卜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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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之意。措辞为祭文。发引前一日。遣官祭告。似合情礼。敢启。 传曰。依启。且称园之意。为先遣官祭告。
[发引时告祭启辞]
启曰。以返魂时祗迎仪注。似当有拜礼。而何不为磨鍊事 传教矣。凡 大驾出入时。百官祗迎祗送。皆无拜礼。故今此各司一员。江头祗迎时。亦不以拜磨鍊。而因下教付标。外议皆以为不妥。欲 启禀而未敢矣。返魂时。自 上祗迎于魂宫门外。与发引时哭送有异。但当祗迎而随入。即为行礼矣。门外拜哭。实非得宜。人君举动。虽小必慎。丧礼哭踊。亦皆有节。而臣等误以哭礼磨鍊。拜礼添入。尤为未安。何以为之。惶恐敢禀。
别单
今此路祭及园所各祭献官及执事人员服色。受香时浅淡服。行祭时有服者服其服。无服者浅淡服。魂宫虞祭时诸亲。只有官者入参。而有服者各服其服。近属中无服及服尽者浅淡服。 魂宫亲祭时有服宗亲。各服其服。无服者浅淡服。
[发引时告祭启辞]
启曰。以返魂时祗迎仪注。似当有拜礼。而何不为磨鍊事 传教矣。凡 大驾出入时。百官祗迎祗送。皆无拜礼。故今此各司一员。江头祗迎时。亦不以拜磨鍊。而因下教付标。外议皆以为不妥。欲 启禀而未敢矣。返魂时。自 上祗迎于魂宫门外。与发引时哭送有异。但当祗迎而随入。即为行礼矣。门外拜哭。实非得宜。人君举动。虽小必慎。丧礼哭踊。亦皆有节。而臣等误以哭礼磨鍊。拜礼添入。尤为未安。何以为之。惶恐敢禀。
别单
今此路祭及园所各祭献官及执事人员服色。受香时浅淡服。行祭时有服者服其服。无服者浅淡服。魂宫虞祭时诸亲。只有官者入参。而有服者各服其服。近属中无服及服尽者浅淡服。 魂宫亲祭时有服宗亲。各服其服。无服者浅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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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祭初献礼回启(公在园所未还。政院启曰。延乎府院君李贵劄子启下礼曹。而判书李某方在园所。本曹无回启。堂上元劄子末端。有令庙堂更议定夺之语。故礼曹郎厅问于大臣。则左议政尹昉以为观此劄辞。极论初头降服之非。末端以虞卒哭。自 上主献为当云。当初廷臣之议。盖以 圣上既承 宣祖大王之统。则所生之亲。似不得不降其服。故初丧时屡请。得蒙 圣允。既定为杖期。则三年丧之人。似当为丧主。故据礼屡请。而亦蒙 圣允。以 圣上诚孝。屈意勉从。群下孰不感激。至于劄内所谓嫡庶贵贱之语。元非廷臣之说。亦非廷臣所敢出也。只是后来攻廷议之疏始有此说耳既定丧主而题神主傍题之后。则虞卒哭之献。丧主似当主之而自 上别为亲祭亦合情礼故臣与同僚。因该曹启辞。妄为献议。今不敢变其初说云。敢启。 传曰。知道。辅既为丧主。虞卒哭初献。辅行之。于礼似当矣。然。予无出继之事。初献礼。自上为之。亦无不可。依劄辞改磨鍊施行。 传曰。虞祭初献。自上行之。别祭似不当行。政院议启。政院启曰。自 上既行虞祭初献。则似不当仍行别祭。而事系重大。礼官入来后议定为当。敢启。 传曰。知道。公复命后回 启。)
启曰。以李贵劄子虞祭仪注改磨鍊事 传教矣。国无二庙。丧无二主。绫原既为丧主。以孝子主祀。今于虞祭大节。不行主献。有违常经。自 上别行亲祭。备礼献奠。实合情礼。今以一人之见。遽改已定之礼。臣虽庸驽。公议至严。惊惶窘急。不知所达。请已定仪注。更与大臣熟讲以处。(初虞祭。返魂日即当设行。而因李贵劄子。自 上欲为初献。大臣礼官。请依当初讲定。以丧主初献。三司亦论执七 启。乃 允。四更二点。始行初虞祭。丧主行献。二十日再虞时。 殿下及 王世子依仪注。只参哭位。丧主行献。只别祭时。 殿下亲行 王世子为亚献。 传曰。灵座前为灌地。则何以茅沙磨鍊乎。回 启曰。此祭。丧主主献。故依家礼以茅磨鍊。郁鬯奠币。则人君行献之礼。故 亲行别祭时仪注磨鍊矣。 传曰知道。)
园所守护军令兵曹量定启辞
启曰。 备忘记。金浦山所。不可无守护之人。量定良民。
启曰。以李贵劄子虞祭仪注改磨鍊事 传教矣。国无二庙。丧无二主。绫原既为丧主。以孝子主祀。今于虞祭大节。不行主献。有违常经。自 上别行亲祭。备礼献奠。实合情礼。今以一人之见。遽改已定之礼。臣虽庸驽。公议至严。惊惶窘急。不知所达。请已定仪注。更与大臣熟讲以处。(初虞祭。返魂日即当设行。而因李贵劄子。自 上欲为初献。大臣礼官。请依当初讲定。以丧主初献。三司亦论执七 启。乃 允。四更二点。始行初虞祭。丧主行献。二十日再虞时。 殿下及 王世子依仪注。只参哭位。丧主行献。只别祭时。 殿下亲行 王世子为亚献。 传曰。灵座前为灌地。则何以茅沙磨鍊乎。回 启曰。此祭。丧主主献。故依家礼以茅磨鍊。郁鬯奠币。则人君行献之礼。故 亲行别祭时仪注磨鍊矣。 传曰知道。)
园所守护军令兵曹量定启辞
启曰。 备忘记。金浦山所。不可无守护之人。量定良民。
月沙先生集卷之六十二 第 416H 页
俾禁樵牧事。言于该曹事 传教矣。伏闻德兴墓山。 宣祖入承大统之后。只定守墓军七名云。此似前例。而但念金浦山所。山底民居稀小。树木童赭。守护之人若小。则恐不足以备洒扫禁樵牧。似当加等磨鍊。令兵曹择定根着有实十五名。并奉足四十五名移居山底。量给位田。免税复户为当。大臣之意亦然。敢启。 传曰。依启。加定五户。
虞祭时私亲及近侍入参便否禀定启辞
启曰。虞祭仪注。初则以诸亲皆入参磨鍊。而外议以为重服之亲。若有无官者。则既难取舍。又不可着笠出入于 御前。不参无妨云。故不为磨鍊。而临时欲启 禀定夺矣。或云诸亲中有官者入参为当。何以为之。敢 禀。且自 上入参祭礼时。承旨史官。例当陪侍。而或以为内丧。外臣不当入参云。何以为之。惶恐敢此并禀。 传曰。知道。虞祭时诸执事。依私庙亲祭时例磨鍊。诸亲中有官者。亦令入参。
魂宫园所祭仪启辞
启曰。魂宫,园所。四时腊及俗节朔望祭式节目。大臣同议磨鍊事 启下矣。大臣同坐处。逐条议之。皆以为魂宫四时及腊。主人为初献。亲属为亚终献。诸执事及茅
虞祭时私亲及近侍入参便否禀定启辞
启曰。虞祭仪注。初则以诸亲皆入参磨鍊。而外议以为重服之亲。若有无官者。则既难取舍。又不可着笠出入于 御前。不参无妨云。故不为磨鍊。而临时欲启 禀定夺矣。或云诸亲中有官者入参为当。何以为之。敢 禀。且自 上入参祭礼时。承旨史官。例当陪侍。而或以为内丧。外臣不当入参云。何以为之。惶恐敢此并禀。 传曰。知道。虞祭时诸执事。依私庙亲祭时例磨鍊。诸亲中有官者。亦令入参。
魂宫园所祭仪启辞
启曰。魂宫,园所。四时腊及俗节朔望祭式节目。大臣同议磨鍊事 启下矣。大臣同坐处。逐条议之。皆以为魂宫四时及腊。主人为初献。亲属为亚终献。诸执事及茅
月沙先生集卷之六十二 第 416L 页
沙节次。并如今番虞祭例。祝文用家礼。魂宫俗节朔望。初献亚献终献。皆主人为之。依家礼无祝有茅沙。执事依殡宫例。园所四时及腊。献官亲属差送。而依各 陵例。一员连行三献。执事大祝。依魂宫例差送。祝文依魂宫例。用家礼祝辞。园所俗节朔望。守园官连行三献。执事以内侍为之。无祝文。大臣之意如此。依此磨鍊知委何如。 启依所启施行。魂宫四时及腊享。自上亲行初献。似合情礼。更为议定。
[魂宫园所祭仪启辞]
启曰。以朔望仪注。 传曰。朔望祭初献礼。自上当亲行。此意言于该曹事 传教矣。朔望祭虽与虞卒哭有异。乃丧主常行之祭。自 上若为初献。则 王世子当为亚献。亲属当为终献。是则丧主常行之祭。反如别祭之式。似为未安。既与大臣议定朔望等祭礼。议大臣定夺何如。 传曰。依启。朔望俗节等祭。与虞卒哭祭有异。初献则自上行之。亚终献则令辅连行似可矣。
[魂宫园所祭仪启辞]
启曰。四仲朔之祭。士大夫家。常时则宗子主祭。而丧三年内。则家礼无设行之语。盖以丧三年不祭。礼也。丧主不得行享祀于家庙。故不敢独行于未祔之主也。而今
[魂宫园所祭仪启辞]
启曰。以朔望仪注。 传曰。朔望祭初献礼。自上当亲行。此意言于该曹事 传教矣。朔望祭虽与虞卒哭有异。乃丧主常行之祭。自 上若为初献。则 王世子当为亚献。亲属当为终献。是则丧主常行之祭。反如别祭之式。似为未安。既与大臣议定朔望等祭礼。议大臣定夺何如。 传曰。依启。朔望俗节等祭。与虞卒哭祭有异。初献则自上行之。亚终献则令辅连行似可矣。
[魂宫园所祭仪启辞]
启曰。四仲朔之祭。士大夫家。常时则宗子主祭。而丧三年内。则家礼无设行之语。盖以丧三年不祭。礼也。丧主不得行享祀于家庙。故不敢独行于未祔之主也。而今
月沙先生集卷之六十二 第 417H 页
依五礼仪。四时及腊并为磨鍊。此特自 上别行之祭也。亲行之时。则依别祭例。自 上行献。参以情礼。似为合宜。议大臣定夺何如。 传曰依启。
[魂宫园所祭仪启辞]
启曰。明日朔祭。以别祭例。自 上初献事议 启矣。朔祭则五礼仪。有祝而无降神节次。家礼。无祝而有茅沙节次。今若以别祭例为之。则当有祝文及郁鬯奠币等礼。仪注今当改书。以何例为之乎。敢禀。 传曰。依家礼为之。
[魂宫园所祭仪启辞]
启曰。 传曰。亲祭与虞祭不同。主人及王子。当位于东阶。而地势狭窄。当立于阶下。世子在阶上。而主人王子在阶下。似为未安。世子位亦设于阶下之意。令该曹速为讲定事 传教矣。凡祭礼。献官之位。与诸享官有级。王世子非但自有位次。当为亚献官。则降立于阶下。似为未安。臣等之意。 王世子及终献官。似当位于 殿下位之后。主人及 王世子。则位于西阶上俱北向。宗亲以下。则位于西庭似为宜当。敢禀。 传曰依启。
[魂宫园所祭仪启辞]
启曰。 传曰。发引时先往郊外以待。于礼未安。遵依礼
[魂宫园所祭仪启辞]
启曰。明日朔祭。以别祭例。自 上初献事议 启矣。朔祭则五礼仪。有祝而无降神节次。家礼。无祝而有茅沙节次。今若以别祭例为之。则当有祝文及郁鬯奠币等礼。仪注今当改书。以何例为之乎。敢禀。 传曰。依家礼为之。
[魂宫园所祭仪启辞]
启曰。 传曰。亲祭与虞祭不同。主人及王子。当位于东阶。而地势狭窄。当立于阶下。世子在阶上。而主人王子在阶下。似为未安。世子位亦设于阶下之意。令该曹速为讲定事 传教矣。凡祭礼。献官之位。与诸享官有级。王世子非但自有位次。当为亚献官。则降立于阶下。似为未安。臣等之意。 王世子及终献官。似当位于 殿下位之后。主人及 王世子。则位于西阶上俱北向。宗亲以下。则位于西庭似为宜当。敢禀。 传曰依启。
[魂宫园所祭仪启辞]
启曰。 传曰。发引时先往郊外以待。于礼未安。遵依礼
月沙先生集卷之六十二 第 417L 页
文。随后陪往。而城外路祭。设于哭送处越边。路祭设行之间。整顿班序。俟祭毕哭辞而退。如何。如是行之。似为宜当。速令该官议定事 传教矣。郊外哭送。虽出于 圣上之至情。先为举动。则纷扰窘迫。尤极闷虑。而 灵驾既祭。停留若久。则亦为未安。故如是磨鍊矣。今承 下教。路祭时哭辞于越边。果为便当。依此改磨鍊何如。传曰依启。
论练服启辞
启曰。练祭节次。今当磨鍊。五礼仪练服注。但云练布为冠。去首绖负版辟领。家礼练服注。男子以练布为冠。去负版辟领衰。妇人截长裙。不令曳地云。而礼记练冠縓缘注曰。用练易其冠。又以练为中衣。又曰。正服不可变。练衣。中衣之承衰者也。又曰。男子除首绖。妇人除腰带。以此观之。则五礼仪之练制。不及中衣。又不论妇人变除节次者。恐是阙文也。家礼之练服。杨氏亦谓之疏略。似当以礼经为正而参酌磨鍊也。且绫原君则当于祥日练服。 王世子则以正服之期。元无练禫。当于祥日除服。今此练祭时。只参祭而无变除节次为当。
迎诏时服色议定启辞
启曰。 天使时各样仪注。今当磨鍊。迎 诏时及宴享
论练服启辞
启曰。练祭节次。今当磨鍊。五礼仪练服注。但云练布为冠。去首绖负版辟领。家礼练服注。男子以练布为冠。去负版辟领衰。妇人截长裙。不令曳地云。而礼记练冠縓缘注曰。用练易其冠。又以练为中衣。又曰。正服不可变。练衣。中衣之承衰者也。又曰。男子除首绖。妇人除腰带。以此观之。则五礼仪之练制。不及中衣。又不论妇人变除节次者。恐是阙文也。家礼之练服。杨氏亦谓之疏略。似当以礼经为正而参酌磨鍊也。且绫原君则当于祥日练服。 王世子则以正服之期。元无练禫。当于祥日除服。今此练祭时。只参祭而无变除节次为当。
迎诏时服色议定启辞
启曰。 天使时各样仪注。今当磨鍊。迎 诏时及宴享
月沙先生集卷之六十二 第 418H 页
时服色。已为讲定。问礼官赍去矣。出还宫时。自 上服色及随驾百官服色。群议不一。或以为迎 诏出宫时。自 上白袍。随驾百官浅淡服。迎 诏后崇政殿茶礼时。自 上黑袍。即日下马宴出宫时。自 上白袍。至南别宫御幕。进 御黑袍。百官随驾时。着浅淡服似当。或以为 天使入来后。则大小人员。皆着黑衣。迎 诏时。百官既当吉服。则出宫随驾时。当着黑团领。宴享出还宫时。随驾百官及近侍卫士。势难改服于 天使馆内。亦当仍着黑团领云。两说皆为有理。天使之行。已为下陆。习仪当从近举行。而此一款。臣等不敢擅定。请议大臣定夺。 传曰允。
[迎诏时服色议定启辞]
启曰。政院 启辞。 天使入京。则 王世子似当有接见之礼。仪注节目。令该曹讲定事 传教矣。 王世子受册命于 天朝之后。则迎 诏及宴享。俱当出参矣。又当有别行请宴之礼。今则时未及受册于 天朝。似难依例接见。但 天使若或闻知而请见。则不可不见。冠服及服色。议于大臣。预为讲定以待为当。敢启。 传曰依启。
[迎诏时服色议定启辞]
[迎诏时服色议定启辞]
启曰。政院 启辞。 天使入京。则 王世子似当有接见之礼。仪注节目。令该曹讲定事 传教矣。 王世子受册命于 天朝之后。则迎 诏及宴享。俱当出参矣。又当有别行请宴之礼。今则时未及受册于 天朝。似难依例接见。但 天使若或闻知而请见。则不可不见。冠服及服色。议于大臣。预为讲定以待为当。敢启。 传曰依启。
[迎诏时服色议定启辞]
月沙先生集卷之六十二 第 418L 页
启曰。 殿下冕服无革带。所谓革带。即百官朝服所着品带也。有冠而无带。似无其理。考之大明会典及大明集礼。则 天子冠服亲王冠服文武官冠服图说。列录各章。皆有革带。 天子则玉革带。亲王则金钩䚢。文武官则或玉或犀或金银。皆以品数。以此观之。则有革带明矣。而考之五礼仪。则百官皆有品带。而 殿下及 王世子。则只有大带无革带。此乃永乐元年 钦赐之制云。岂当初 钦赐时。以玉革带价重。或令外国自备而遂阙之。五礼仪撰著时。仍以不载耶。殊未可晓也。冠而无带。所见殊常。 天使亦不无怪讶之理。如以为宜有而阙焉。则及今可以造备以进。如以为五礼仪所无。不可轻为。则令今行事知译官。详问于礼部。或请补 赐。或令自备。当有考定之事。议大臣定夺何如。 传曰依启。
[迎诏时服色议定启辞]
启曰。自 上迎 诏时吉服。接见宴享时黑袍事。问礼官回来后。当有定夺矣。出还宫时服色。群议不一。故将两样说话。议大臣入 启矣。右相陈劄之意。实与臣等所见相符。大槩尊有所压。则礼变其常。其日举动。只为迎 诏庆礼。接见宴享。俱是敬 王人。同大庆之礼。则
[迎诏时服色议定启辞]
启曰。自 上迎 诏时吉服。接见宴享时黑袍事。问礼官回来后。当有定夺矣。出还宫时服色。群议不一。故将两样说话。议大臣入 启矣。右相陈劄之意。实与臣等所见相符。大槩尊有所压。则礼变其常。其日举动。只为迎 诏庆礼。接见宴享。俱是敬 王人。同大庆之礼。则
月沙先生集卷之六十二 第 419H 页
君臣上下。素服以出。非但于意未安。 诏使知之。则其为骇讶。必不止于青签也。出宫时行礼时。服色屡变。一日之内。吉凶相杂。华人所见。亦必有妨。初出宫时。自 上黑袍黑辇。厥后接见出还宫时。俱仍此服。似为宜当。更议大臣何如。 传曰允。
[迎诏时服色议定启辞]
启曰。政院 启辞。自 上接见 诏使时。上下皆服黑色事。已为定夺矣。但或谓自 上着无扬赤色黑袍。则近侍侍卫及 御前出入之官。亦当着无纹黑袍。去𫌑子。此说亦为有理。但𫌑子则可去。而我国堂上官。黑袍皆有纹段纱。无纹袍。决难猝备。且中朝之人。以无纹黑衣为素服云。待 王人似不宜。纯用素服。若侍卫将士之服。似系军服。有纹自不妨。至于行酒。宰臣及司饔院提调。非独为 御前。当进酒于 诏使。𫌑子亦不可去。唯承旨及司饔假提调。只进果馔于 御前者。去𫌑子。仍着有纹黑袍似当。令礼官议定何如。 传曰。允事 传教矣。臣曹之意亦如此。故承旨史官及 御前进酒进果盘司饔院提调。勿为插花事。曾已 启下矣。今者政院 启辞。极为详尽。并依此知委施行为当。且 御前进花一节。不为磨鍊于仪注矣。今更思之。只于 天
[迎诏时服色议定启辞]
启曰。政院 启辞。自 上接见 诏使时。上下皆服黑色事。已为定夺矣。但或谓自 上着无扬赤色黑袍。则近侍侍卫及 御前出入之官。亦当着无纹黑袍。去𫌑子。此说亦为有理。但𫌑子则可去。而我国堂上官。黑袍皆有纹段纱。无纹袍。决难猝备。且中朝之人。以无纹黑衣为素服云。待 王人似不宜。纯用素服。若侍卫将士之服。似系军服。有纹自不妨。至于行酒。宰臣及司饔院提调。非独为 御前。当进酒于 诏使。𫌑子亦不可去。唯承旨及司饔假提调。只进果馔于 御前者。去𫌑子。仍着有纹黑袍似当。令礼官议定何如。 传曰。允事 传教矣。臣曹之意亦如此。故承旨史官及 御前进酒进果盘司饔院提调。勿为插花事。曾已 启下矣。今者政院 启辞。极为详尽。并依此知委施行为当。且 御前进花一节。不为磨鍊于仪注矣。今更思之。只于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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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前进花。而 御前进花节次。全然不为。似为未安。今此宴礼。虽不用乐。而乐具不得不陈设。依此例进花。而内侍受之。置于床上。似为宜当。此一节。 天使前仪注。虽不必添入。只付标于 御前仪注何如。 传曰依启。
[迎诏时服色议定启辞]
启曰。 传曰。世子接见 诏使时冠服。当用何服色乎。令礼官速为议启事 传教矣。前日本曹 启辞。 天使若请见 王世子。则冠服及服色。议于大臣讲定以待事 允下。后与大臣相议。则以为 世子虽未及受命于 天朝。本国名位已正。当服翼善冠衮龙袍矣。但王世子。服虽未尽。卒哭之后。书筵服色。已为变除。接见王人。似当从吉。而或以为翼善冠乌犀带无𫌑子有纹黑袍。亦以为无妨云。臣等不敢擅便。更议大臣定夺何如。 传曰。依启。议于大臣。则以为该曹 启辞。已为详尽。接见 王人。从吉无疑。但自 上接见时用黑袍。则东宫翼善冠乌犀带无𫌑子有纹黑袍之说。似出于酌宜。臣意亦恐无妨云。 上裁施行何如。 传曰。知道。世子时未受 命。以翼善冠见 诏使。似乎未妥。更为议定。且乌角带有纹袍。亦甚不适。无纹黑袍磨鍊可也。
[迎诏时服色议定启辞]
[迎诏时服色议定启辞]
启曰。 传曰。世子接见 诏使时冠服。当用何服色乎。令礼官速为议启事 传教矣。前日本曹 启辞。 天使若请见 王世子。则冠服及服色。议于大臣讲定以待事 允下。后与大臣相议。则以为 世子虽未及受命于 天朝。本国名位已正。当服翼善冠衮龙袍矣。但王世子。服虽未尽。卒哭之后。书筵服色。已为变除。接见王人。似当从吉。而或以为翼善冠乌犀带无𫌑子有纹黑袍。亦以为无妨云。臣等不敢擅便。更议大臣定夺何如。 传曰。依启。议于大臣。则以为该曹 启辞。已为详尽。接见 王人。从吉无疑。但自 上接见时用黑袍。则东宫翼善冠乌犀带无𫌑子有纹黑袍之说。似出于酌宜。臣意亦恐无妨云。 上裁施行何如。 传曰。知道。世子时未受 命。以翼善冠见 诏使。似乎未妥。更为议定。且乌角带有纹袍。亦甚不适。无纹黑袍磨鍊可也。
[迎诏时服色议定启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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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曰。 王世子翼善冠衮龙袍。自是常用之服。非如冕服受 命之章也。既正位于本国。则着帽与臣僚一样。似为未安。 先王朝丙午年。亦有已行之例。而今以服未尽之故。去衮龙𫌑子。则似为适中。敢为议禀矣。 传曰。知道。依丁酉年例。着帽子相见。似为合宜。更议以启。
世子册封奏请启辞
启曰。 王世子正位东宫。今已二年。而尚未及受册 命于 天朝。上年。臣曹据例 启请。而适值两珰之行。公私物力。扫尽匮竭。人心骇闷。若不可支。 圣上轸念民生。遂从姑待后年之议。以至于今。窃念莫大应行之典。固不可以物力之丰歉。有所轻重。册封 宗储。诞请皇命。是何等事。而因此稽迟。岂非未安之甚乎。 诏使若问本国既已册封。而何故不得 奏请云。则其可以物力为辞乎。仍念今番 诏使。清简异常。用馀必多。户曹银参杂物。兵曹军马价布。并令封置别库。则明年虽遇珰行。似无大段及民之弊。似闻 天朝深念我国残匮之状。且惩胡差侵虐之甚。凡于我国之事务。欲宽省云。虽太监出来。必不至于胡珰。今于谢 恩使之行。付送请封 奏文。则此是例典。必无持难之事。而使臣周旋。则亦或顺付赍回。若过今行。则稽迟又甚。臣等职在
世子册封奏请启辞
启曰。 王世子正位东宫。今已二年。而尚未及受册 命于 天朝。上年。臣曹据例 启请。而适值两珰之行。公私物力。扫尽匮竭。人心骇闷。若不可支。 圣上轸念民生。遂从姑待后年之议。以至于今。窃念莫大应行之典。固不可以物力之丰歉。有所轻重。册封 宗储。诞请皇命。是何等事。而因此稽迟。岂非未安之甚乎。 诏使若问本国既已册封。而何故不得 奏请云。则其可以物力为辞乎。仍念今番 诏使。清简异常。用馀必多。户曹银参杂物。兵曹军马价布。并令封置别库。则明年虽遇珰行。似无大段及民之弊。似闻 天朝深念我国残匮之状。且惩胡差侵虐之甚。凡于我国之事务。欲宽省云。虽太监出来。必不至于胡珰。今于谢 恩使之行。付送请封 奏文。则此是例典。必无持难之事。而使臣周旋。则亦或顺付赍回。若过今行。则稽迟又甚。臣等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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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掌。惶恐冒禀。请令大臣定夺施行。 传曰。知道。启辞良是。但此荡竭之时。 诏使连三年出来。则民力决难支堪。更待后日 奏请。勿为重困吾民。
论太庙乐章启辞(丙寅闰六月)
启曰。 太庙乐章。 实录相考来启后。乐章何至今不为制进乎。问于该曹以启事 传教矣。此事上年秋间。因 筵臣吴允谦 启辞。本曹覆启。 世宗以下列圣庙乐。经乱以后。书籍散失。无凭可考。 宝录考出后。如无见录之处。则令大提学提学制进用之事 启下。后今年三月。春秋馆堂上。下去江华。 实录考见书启内。但有 翼祖,度祖,桓祖,太祖,恭靖大王,太宗,世宗并七室乐章。而此则似是 祔庙时乐章。此外则无之云。非但与乐学轨范所载各 室之乐。互有加减。乐章之辞。全不相同。未知其由。乐学轨范。成于 成宗末年。而只载 世宗以上之 庙乐。 文宗,世祖,睿宗以下之 庙乐则不载焉。厥后自 中宗至我 宣祖。皆无乐章。岂皆放过而阙耶。无乃 庙乐。当从最尊。故只赞太祖,太宗功德。而其下则别撰乐章。通用于各 室耶。其曰赫整。乃 世宗庙乐。而辞意全赞岛夷戡定之功。故虽非最尊。而亦有 庙乐耶。 世宗以上 庙乐。既用之
论太庙乐章启辞(丙寅闰六月)
启曰。 太庙乐章。 实录相考来启后。乐章何至今不为制进乎。问于该曹以启事 传教矣。此事上年秋间。因 筵臣吴允谦 启辞。本曹覆启。 世宗以下列圣庙乐。经乱以后。书籍散失。无凭可考。 宝录考出后。如无见录之处。则令大提学提学制进用之事 启下。后今年三月。春秋馆堂上。下去江华。 实录考见书启内。但有 翼祖,度祖,桓祖,太祖,恭靖大王,太宗,世宗并七室乐章。而此则似是 祔庙时乐章。此外则无之云。非但与乐学轨范所载各 室之乐。互有加减。乐章之辞。全不相同。未知其由。乐学轨范。成于 成宗末年。而只载 世宗以上之 庙乐。 文宗,世祖,睿宗以下之 庙乐则不载焉。厥后自 中宗至我 宣祖。皆无乐章。岂皆放过而阙耶。无乃 庙乐。当从最尊。故只赞太祖,太宗功德。而其下则别撰乐章。通用于各 室耶。其曰赫整。乃 世宗庙乐。而辞意全赞岛夷戡定之功。故虽非最尊。而亦有 庙乐耶。 世宗以上 庙乐。既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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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继之以大猷绎成永观等乐章。其辞则曰列圣宣重光。又曰。世德作求。率维教功。又曰。于皇列圣世。有武功。此似是通用各 室之乐章也。但 宣庙则有光国中兴之烈。似当别为 庙乐。而特未及举行耶。至于穆祖,翼祖,度祖。桓祖庙乐。则既移 永宁殿之后。则不当叠用于 宗庙。而因循叠用。故 四祖及三室庙乐。次次延至于八九室。极为未安。今后 四祖乐章。只用于 永宁殿。而 宗庙则自熙文隆化而始用。则似不至于紊乱矣。各 室乐章追制补用事。则非但近日因 诏使多事。臣等识见荒陋。未知恰当与否。不得容易议 启。请更议大臣定夺何如。 传曰依启。
[论太庙乐章启辞]
启曰。因 筵臣所启 本朝乐章。大臣收议。儒臣博考入 启。 传曰。知道。令礼官议定事 传教矣。各 室乐章追制补用事。则臣等之浅见所未到。前日 启辞中。以 庙乐当从最尊。故只赞 祖宗功德。而其下大猷绎成昭武永观等乐章。则通用于 列圣之意。略为陈 禀矣。至于基命归仁亨嘉辑宁。则乃 四祖乐章。以常情观之。则 四祖既移 永宁殿。似当只用于 永宁殿。意以为递迁之后。或致因循不改而然矣。今更
[论太庙乐章启辞]
启曰。因 筵臣所启 本朝乐章。大臣收议。儒臣博考入 启。 传曰。知道。令礼官议定事 传教矣。各 室乐章追制补用事。则臣等之浅见所未到。前日 启辞中。以 庙乐当从最尊。故只赞 祖宗功德。而其下大猷绎成昭武永观等乐章。则通用于 列圣之意。略为陈 禀矣。至于基命归仁亨嘉辑宁。则乃 四祖乐章。以常情观之。则 四祖既移 永宁殿。似当只用于 永宁殿。意以为递迁之后。或致因循不改而然矣。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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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覆参商。则 太庙乐章。非但载于乐学轨范。亦详载于五礼仪。 宗庙乐章。迎神奠币进馔彻笾豆送神。皆是 列圣通用之辞。而初献则以熙文引入。以基命以下八章及大猷绎成引出而为一曲舞。亚终献。以昭武引入。以笃庆以下九章及永观引出而为一曲。舞其于永宁殿则曰。乐舞与 宗庙同。以此观之。 四祖既祧之后。 太庙仍用 四祖乐章。 永宁殿亦用 太祖,太宗乐章明矣。必非放过之致。亦非因循之过。自 文宗至 成宗之室。乐章皆不载于乐学轨范及五礼仪。盖各 室之乐。则乐章长而奠献易。乐才始而献已毕矣。势必才奏才辍。不成曲舞。故作为一乐。始赞先德。终赞 列圣。以为通用之乐。其意似非偶然。歌颂先德。奏于 列圣之 室。允协情文。是实周颂执竞之遗意也。儒臣博考中所谓西汉。则只就功德茂盛之处而制乐。夏侯胜之论。亦足为證也。宋朝,元朝。似有各 室之乐。而其用之制。不得其详。至于 皇朝。则太祖,太宗。各有乐章。而 仁庙以下通用之。无乃乐学轨范撰定时。参考此等典礼而为之耶。 庙乐莫大之礼。臣等不敢擅便。请更议大臣定夺何如。 传曰允。
[论太庙乐章启辞]
[论太庙乐章启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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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曰。以 太庙乐章。议大臣草记。 传曰。依议施行。且宣祖庙似当别有乐章。议大臣定夺事 传教矣。议于大臣。则左议政尹昉。以为前代 帝王。虽非创业之主。而有功德于民。则 庙乐亦有别章。 宣祖大王既有光国中兴之伟烈。别制乐章以用之意。前日臣于收议中。已尽陈达。伏惟 上裁。右议政申钦。以为 宣祖大王乐章。依 上教。撰出用之宜当。若其叶于乐舞与否。在该曹令乐师等讲究施行。伏惟 上裁。大臣之意如此。 上裁施行事入 启。依议事 传教矣。各 室乐章。不为各制之意。则前日已为考据礼制定夺 启下矣。 宣祖大王有光国中兴之烈。别制乐章。用于 庙享。允协神人之望。依 上教。令大提学撰出用之为当。但其叶于乐舞与否。则问之梨园老乐师。则渠等但习乐谱。奏于登歌而已。添入新章。谐于某律。叶于某舞。则不能详。知但长则可以促之。短则可以缓之云。似难取质而无疑也。谨考周礼曰。九德之歌。九磬之舞。奏于宗庙之中。若乐九变。则人神可得以礼矣。因此更考乐学轨范。则初献保太平之乐。以熙文引入。而以基命等九章。滚成一乐舞。以绎成引出。亚终献定大业之乐。则以昭武引入。以笃庆等九章。滚成一乐舞。以永观引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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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观之。则周礼所谓乐九变者。似是此意也。故绎成之章曰左籥右翟。曰既九变云者。亦此意也。然则初献及亚终献。九章皆备。似无添入之章。而第考各章句数字数。则初献通共七十二句三百八字。亚终献则八十七句三百二十八字。此则非有他意。其时词臣撰出时偶有多少耶。以故乐师等。皆云初献则乐章稍短。故以他声引出覆奏云。今以新撰乐章。添入于初献贞明之下。而句数字数。与亚终献相称。则似为宜当。敢 禀。 传曰依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