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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沙先生集卷之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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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沙先生集卷之二十六
 筵中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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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三月十五日朝讲
以知经筵入侍启曰。 私庙追崇。出于 圣上诚孝之至情。臣子不敢更渎。而第显亲必得其礼之正。然后方可谓之尊亲。若不顾礼之当否。不计事之是非。徒欲循其私意。则非所以爱亲也。昨日 圣教以为后世虽有峻论。予自当之。此 教尤极未安。人君处礼之变。当无一毫未尽。俾无后世之议可也。岂可知有议而强为之乎。臣子议礼。又岂可使君父得后世之议而自安于心乎。如臣庸劣。当此变礼。不知所为。乞先递免。以正莫大之礼。 上曰。当此许多大礼。非卿则宗伯重任。谁得为之。 私庙事。时王之制如此。卿虽累陈。不得从之。卿不为浮议所动可也。且宋仁宗。三代后令主。亦追尊李宸妃为太后。且祔太庙矣。李对曰。初则别庙奉安。而后四五年入庙矣。此乃钱惟演佞仁宗。建此议而入庙。朱子书于贬辞。且李宸妃则与后世事相异。仁宗于生前。不知为母子。死后追闻。伤恸太甚。有此激成之举。然是仁宗之过举。此岂后世所当法哉。 上不答。
闰三月十六日朝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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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同知经筵事入侍启曰。奉慈殿祭礼。用 太庙之制为之之教。极为未安。本曹亦欲启 禀而未及矣。文昭,延恩。亦为隆礼。但不得血食耳。既不入庙。则自有当用祭礼。 太庙之制。则不当用矣。仲子之宫。春秋讥之。然而鲁为八佾。而仲子之宫。则始用六佾。盖以别庙故。贬损之也。此是大段举措。不可不审定。 上曰。 天朝孝宗皇帝。于太庙近处为之。凡祭享。一依太庙矣。卿等相议处之。
癸亥九月二十日昼讲
以知事入侍启曰。秋节已尽。合冰不远。此贼以形势言之。则似不必先为东抢。虽或有警。且未知直抵京城。而关西则恐或有一番堕突之患。虽明知其不来。在我之道。以为必来而待之可也。宜预先定计。自 上当进战以拒乎。当固守京城乎。抑退保江都乎。或南邑乎。我之所到。贼亦可到。退走则必无及矣。而京城。 宗社所在。百万生灵。才为奠居。舍此何往。一出京城。则苍黄之际。意外之变。亦可忧。须先定死守之计。晓谕中外。人心自然固结。国势自然巩固。而反侧者亦不敢生心矣。 上曰。予意亦然。舍此何往。又启曰。 圣意若此。则须坚定此计。明谕中外。京城虽大而难守。略加修改。凿濠增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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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可御虏贼矣。且京畿束伍。既不赴西。使之操鍊。以为扈卫。四方勤王兵。自当捍卫矣。贼岂敢久驻乎。废朝不思防守。但为避走之计。至出体察使。处处欲为保障。而亦未能成。一出都城。即是亡国之日。岂忍使 宗社宫阙。百万生灵。付之贼手乎。臣曾以此意陈达。而恐是过虑矣。今则秋防正急。不可不先为之所。故敢此更 达矣。 上曰。予意亦以为当守京城。
甲子十月二十三日昼讲
以知事入侍启曰。明明日。当为私庙 亲祭。祭文及祀典。上年已为定夺矣。但神主傍题。上年。臣累度陈禀。而未蒙 发落。厥后未闻有追书傍题之举。自 内若未举行。则今于 亲祭时。当改书傍题矣。都承旨郑经世曰。今李某所达傍题事。自外间闻之。则绫原为某处继后。必区处此事。然后可以为傍题云。若然。须速为处置而改傍题为当。 上曰。既已改之。而只不为傍题而已。郑曰。近闻 私庙追崇之说。颇有不当有之议论。此必因不为傍题之事。而外人测度 圣意。如此说话也。顷者李义吉之疏。其言极无理。朴知诫之疏。虽有庙享之意。而犹不敢公然言之。李义吉。乃其一家人云。而其言如此矣。李曰。 私庙事。廷议已定。而朴知诫,李义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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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相继而入。朴知诫疏。则今春贼适变初。例下本曹。而苍黄中未及察见。 还都后最久。始为搜见李义吉疏。顷者亦例下本曹。李义吉之论。又甚于朴。大槩朴知诫。亦读书人。非必有迎合谄佞之意而然也。似是独学。故其于说礼。识未透见未到耳。其疏甚支蔓。辞说恍惚。虽难尽记。而大槩主意。以仪礼不杖期条曰为君之父母之语而以證此论。又以近思录天子建国诸侯夺宗之语而为證据。殊不知此皆错见处也。仪礼为君之父母君服斩。臣从服期云者。非指此也。郑玄注云。君之父母者。谓合立为君。而或因废疾。未及立而早死者云。则是不可为證于今日也。且天子建国诸侯夺宗云者。天王封建诸侯。诸侯虽于私兄弟非长子。当为大宗也。如汉高祖封萧何,曹参为诸侯。萧何虽于兄弟中为季子。当夺其宗而为大宗也。此皆错见处。非有私意。而唯其察理不精。故所论如此。其害于大礼。关系非细。岂非大可忧者也。昔汉光武南顿令之宗室。疏远甚矣。王莽篡位之后。崛起闾阎。遂成帝业。是实创业之主。而光武乃上继孝元皇帝之后。立其四亲庙于舂陵旧乡。其重宗统至公之道。真是圣人手段。朱子甚为嘉叹。朱子弟子何叔京曰。此则善矣。然不若以伯升之子。立为其后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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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伯升即光武之兄刘演之字也。朱子闻之曰。叔京此论最正云。小臣今日之请速立后傍题。即此意也。郑经世曰。外间或云绫原当为奉祀。而曾为他继后。故自上难定云。未知是否。李曰。此说。臣亦闻之。上年。亦尝微禀于筵中。而未有 发落。设若如此。当 宣布外庭。该官自当考据法例而处之矣。 上曰。金长生之论。朴知诫之疏。何说为优。郑经世曰。金长生则以为为人后者为之子。既以 宣庙为考。则不可又以大院为考云。此则似不然矣。若以 宣庙为考。则是祢其祖也。今 殿下则虽继 宣庙之统。而以 宣庙为祖。则虽以大院称考。亦无所害。故前日与礼官相议。以为称考而不加皇字。称子而不加孝字云者。亦臣之此意也。李曰。小臣则本曹当初 启辞及上年 亲祭时引对之日。已尽陈达。今无更 达之事。而大槩金长生以为人后者为之子。虽以叔继侄。以兄继弟。当为父子云。此则但以宗统为重。而臣等之意。伦序之不可阙。亦重矣。然金长生之意。亦深远。盖虑偏重于私亲。则或有后日加隆之邪议也。到今见朴知诫等疏。谓臣等曰。防微若不斩绝。则必有如此邪论。希 恩固宠者。相继而起。不听吾言。今果如何云。臣等之意。岂可为后日防微。而先为过中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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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朴,李之疏。初欲回 启辨正。而与大臣及诸人相议。则此乃 朝廷莫重莫大之典礼。上年该曹既已援据古今。参酌情文。议大臣定夺祀典封号祭文属称详尽。启下。遵行已久。今若以一二人僻陋之见。遽为更议。是有所挠改也。置之为宜云。故不为回 启矣。郑曰。光武为私亲别立庙。而不置主祀者。何叔京问于朱子曰。立伯升之子为后则如何。朱子极称此论甚当云。正如今日之于 大院。以绫原为傍题也。古人云。众言淆乱。折诸圣训。今虽众论蜂起。当以朱子之言为定也。明时之人有言曰。汉宣帝若升一等而考昭帝。则必将降一等而兄史皇孙。其辨释极分明矣。朴知诫则以为称考则必行斩衰。斩衰则祭祀之礼。▣不可不致隆云。此失其宗旨之言也。不可行之明者也李义吉疏则曰。 殿下宗庙。为 殿下高曾祖祢而设也云。其言极为无理。今殿下入承大统。而于大院为别子。绫原奉 大院之祀而为别宗。则当为百世不迁之位而得礼之正也。如欲有加于此。则决不可为也。臣等岂欲使 殿下有此过当之举也。朴知诫不能博考礼意。唯以所生之恩为重。以为必当称考。既称考则不可不行三年之丧云。其考察甚不详矣。 上曰。礼文则未之知矣。称考则似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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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三年丧之道理。郑经世曰。尊祖。义也。亲亲。仁也。义之所在。恩有所屈。若继先祖之统而有祢之道焉。则厌于所尊。故不得为私亲而服斩也明矣。李曰。为人后者。为本生父母当服期云。既曰当服期。而亦不没父母之名。臣等之请称考者。只是于祭文头辞。既不可称叔。又不可称兄。不得不称考而已。非以为宗统继序也。此臣所以前日 筵中之启曰。 殿下于 宣庙。有父子之道。而无父子之名。 殿下于 大院君。有父子之名。而无父子之义者。意盖为此也。郑经世曰。此说甚精。 上曰。岂可以有祖而不服其亲之丧乎。郑经世曰。此非今日之所当辨。只以傍题之事。有所云云耳。
己巳闰四月初一日朝讲(时为领事)
入侍启曰。明教化正风俗。虽是腐儒迂阔之论。近来人心贸贸。不知伦纪。君臣之义。父子之伦。全然不知。以此弑父之子。谋逆之臣。接迹而起。明教化正风俗。实急先之务也。小学劝讲。最为紧切。广印颁布。京中及各邑置师长。常常教训。自泮中通读训习。先以大文印出。教之便易。且明教化。在于崇奖儒术。先生长者亡逝之后。师友道绝久矣。此又寒心。 上曰。此意甚善。小学劝讲。下谕各道。使之着实举行。且师友之道。何以则可以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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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启曰。崇奖儒术。使人有所兴起而矜式。则自有师资之益矣。 上曰。金长生,张显光。予待之非不诚。而不为上来。今可招来乎。 启曰。金长生。年过八十。近有耳聋之病。以其不堪从仕。故老人难于上来。上年春初逆变。送书于臣等曰。欲上京一拜 天颜而退。而天寒老病。逆狱又闻已平定。不能上去云矣。自 上若不以常规优礼招之。则必上来矣。 上曰。各别下谕。使之驾轿给马上来。 启曰。儒贤作故之后。例有追赠之典。成浑独未蒙赠。当身生时。本无仕宦之志。 先王擢为参赞。今若追赠。以示崇奖之意。则士林必有矜式。师友之道复兴矣。近见其文集学问上工夫。最为笃实。门路最正。矣。 上曰。时未追赠乎。对曰。时未追赠矣。(翌日。政院无发落取禀。则命追赠。厥后四日。吏曹以领议政下批。则 传曰。领议政似为过重。翌日昼讲。崔有海 启以过重之教为未安。 上曰。非以政丞追赠为过重。领相则过重。故言之耳。李植曰。外间不知 上意。以阶级过重知之耳。 上曰。知之错矣。非以政丞为过也。翌日政。左议政追赠 启下。)
辛未四月二十日大臣引见(时余为右议政。与海昌君尹昉,领议政吴允谦,左议政金瑬并入侍。)
上曰。追崇一事。卿等之意如何。吴曰。云云。尹曰。云云。李曰。此是国家莫大之论。无前变礼。以臣矇学。何能折衷仰达乎。第反正之初。臣忝在礼官。 圣上亲祭庙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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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欲祭私庙。应行典礼及祭文头辞。臣与大臣。参酌讲定封号大院支子主祀等项节目。议禀 启下。至今遵行八九年矣。厥后丧礼时。 圣上欲行三年丧。欲自为丧主。而廷臣争之。即为 允许。以 圣上诚孝至情。何所不用其极。而发乎情。止乎礼义。如此大圣人至公至大之意。孰不感叹。今者追崇之论。诚所未料。臣不知所达。 圣上英明。高出百王。经史所载。必皆历览。是非得失。无不瞭然裁判于胸中。而独此一事。未免所蔽。臣等窃闷焉。 上曰。有可据经传明文乎。李曰。经传中可据之文及先儒论议。虽未得一一记诵以达。而如曰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又曰。诸侯之子为公子。公子之子孙封为国君者。世世祖是人也。不祖公子。大槩以士大夫家言之。则祖孙不相为后。孙不可以继祖。帝王家则以宗统为重。虽以兄继弟。以叔继侄。嗣服之后。便有君臣之义。父子之道。虽以孙继祖。当祢其祖。创业之君。肇建邦土。故立宗庙以祀其先。周公之追王太王,王季是也。继世之君。则承祖宗之统。践祖宗之位。不敢以生我之恩。以小宗合大宗也。 上曰。此事欲为奏请矣。 天朝若不许。则予亦无憾矣。若宋户部之论。则必许之矣。李曰。 天朝于外国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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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知其不当。岂有塞之之理乎。但如此大议论。必广询熟讲。俾无未尽。而今则国中之论。未得归一。而先为上奏。未知如何。 上曰。在于其言之当否。不在其人之名之高下矣。如金长生称叔之说。甚为无理。以此言之。则理学亦不可信矣。李曰。金长生之言。是防微之言耳。盖坚守先儒定论。不然则必有加隆之事。意中原亦无礼学之人。宋户部之知礼。曾所未闻。而其论自谓义起。如此大变礼。其可以义起定之乎。其书中。有曰上欲追孝。下守经常。既云经常。则其意可知。汉光武以疏远之宗室。崛起除新莽。其功优于创业。而上继元帝之后。立四亲庙于舂陵旧乡。不入宗庙。先儒甚称之矣。 上曰。我朝成宗。亦有追崇之事矣。李曰。德宗以世子当立而早薨。 成宗上奏。请为追封。 天朝许之。而其敕书曰。为人后者为之子。义不可顾其私亲。而嘉王显亲之诚。特允所请云。则知其不当而勉从之意。亦可知矣。岂必取法哉。 上曰。今人不知为人后与不为人后。而徒为议论。甚为非矣。李曰。此说。臣之迷劣所见。不能无惑。人者对己之称。无论疏近。非己则人。 圣上入承大统。为 宣祖之后。谓之为人后。未知其不可也。人君以雷霆之威。下临臣下。顺旨则荣且安。逆旨则有罪。吾君欲显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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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苟合于理。则何苦而强为防塞乎。自有此论。昼夜思度迷而。惑之见。不能变易。区区之意。只欲纳吾君于无过耳。若以汉唐以下之主。期待 殿下。则岂为此说乎。
癸酉七月十八日引见
大臣三司长官六卿判尹。引见于便殿。 上曰。雷震之变。极为惊惨。予之失德。卿等各陈所怀。 启曰。雷震由于阴阳不和。沴气相侵。古亦有之。而此则法宫正殿。时御切近之地。震击如是之多。此则前后未有之变也。天之谴告。若是其严切。岂不大惊惧乎。变不虚生。必有所以。自 上宜惕然恐惧。侧身修德。大加警责可也。然须加功于本源之地。常常澄省。可见实效。近来 圣上施设之间。文具多而实事少。以故臣下之奉行。亦无实之事。况此无前之灾变。应天以实不以文。自 上尤当用力于诚意正心之地。此虽腐儒迂阔之常谈。而帝王之学。此外无他。求言而无虚受之实。恤民而无子惠之实。除弊而无振作之实。则治化无自而兴。况望其格天谴乎。今此之变。虽未能明知为某事之应。大敌压境。朝发夕集。防备荡然。兵粮俱乏。蹂躏之祸。难保其必无。虏虽言甘。此亦谋也。外宁必有内虞。未知何许祸患。伏于不睹不闻之中。老病小臣。夜不能寐。无不出之心。消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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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只在君上之心。愿 圣上惕然克念。懋修实德。则至诚感天。天怒可解矣。
月沙先生集卷之二十六
 筵中讲义
  
书传多方
临文 启曰。此篇教诰多方。若是其勤恳。盖殷民之不服周。至于五年。虽以武王周公之圣。不能镇抚。于此可见人君德泽固结人心之效也。方纣稔恶。百姓如在水火之中。武王之兴师。诸侯不期而会者至于八百。而及其事定后。遗民思先王之德泽。久不服周。六七贤圣之君深仁厚泽。可谓至矣。人君可不惕念乎。因论陆贽事。上曰。陆贽如是贤臣。而德宗终何以不用乎。对曰。古昔帝王之中。昏暗忌克。莫如德宗。先儒曰。德宗之性。与小人合。当危急之时。倚毗陆贽。奉天之乱。相失数日。至于涕泣。及其乱定。便为卢杞,裴延龄等所谗。疾而逐之。至曰。人言卢杞奸邪。朕自不觉。其暗如此。而本性贪忌。故不能用贤。当国势危急。时非才贤。则无以济乱。故任用而实非诚爱也。及其乱定。则其言触讳。皆所厌闻。故疏之。此自古昏君之常态也。且自古小人之谮君子。当君子契合于时君之时。不敢生谗害之心。及见上心之稍厌。必乘间谋陷除去而后已。人君可不体念乎。因疠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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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启曰。北路死亡。几至七八千。他道亦方炽发。上年逆贼之变有。罪无罪。连累死者甚多。今又疠疫如此。必民生之死运也。天时失常。今年若或有水旱之灾。则民其馀几乎。无乃危亡之祸。迫在朝夕。而天之示警如此也。北路则人民本少。常时不能实边。而又死亡如此。脱有虏警。则以何人而御之乎。思之极为闷迫。上下政宜交修警戒。发政施仁。以为弭灾之策。愿自 上体念。
论语子曰先之劳之章(以下书筵讲义)
曰。此章之义。人君体念处最多。先之劳之。即躬率以正之义。尧舜率天下以仁。民从之。桀纣率天下以暴。民亦从之。上行下效。捷于影响。所谓子率以正。孰敢不正。以佚道使民。虽劳不怨也。先之劳之四字。其意深长。宜体念。且次章曰。先有司者。人君御万机之烦。许多事务。岂可亲莅。当委之有司。责以成绩。使百工效职。群策毕举可也。若以察察为明。下侵臣职。则非但日亦不足。事体岂可如是。其流之弊。终至于始皇衡石程书。唐文宗卫士传餐。徒劳精神。有害无益。只取衰亡而已。人君得贤才而委任之。则各职其职。纪纲立而万事成矣。此所谓佚于任贤者也。且赦小过者。人无过失。固为好矣。但人非大圣。不能无过人之贤邪。不在于小过之有无。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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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察臣下。当观立心行事出处大节而已。世之粉饰名迹。修治边幅。求免过差于簿书期会之间。细行曲谨。悻悻自好者。临大节处大义。鲜不败露本心。失身陷国焉。若君子。虽于小节细务。不免疏漏。而临大节处大义。人所不及者多焉。人君若但取无过之人。而苛责其小过。则人臣救罪之不暇。何能展其志业乎。此尤深省处也。世子问毋倦者。何事无倦云乎。对曰。此章则孔子为子路而有此言也。子路勇于有为而不能持久。故闻先之劳之之教。而犹未莹然。若加闻他义。乃有请益之言。孔子喻之以无倦者。只此持久。足以为政之意也。圣人勉人之意深矣。人能无倦。则何事不可做。人君始虽力行善政。勇于有为。而志气怠惰。安于小成。不慎厥终者多。所谓其进锐者。其退速也。可不深念哉。 世子问人各亲其亲。然后不独亲其亲。此何义也。对曰。此本出礼记。盖云使人各举其所知所亲之贤才。则我不独亲其所亲也。此即公天下之心也。注曰。只在公私之间。此真明白说破。人各亲其亲者。是私也。公私界限。不过一念毫忽之间。而推而极之。则可至于兴邦丧邦。可不惕然戒之哉。又曰。今日 下问之教。皆洽当善问之语。问毋倦者。尤是好意思。前日筵中。臣请以酬酢讲官矣。人君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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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必资讲劘。今日 下问之处。固是可疑当问处矣。虽明白易晓处。亦当审问。相与讲明讨论。其于开导圣聪。补益圣学。为如何哉。待臣僚当如家人父子。使情意交孚。未有阻隔。虽其已知而犹益审问。所谓治之已尽而益致其精者也。
论语管仲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章
曰。此章许管仲以仁者。取其尊周室攘夷狄。利泽及人之功足以为仁也。圣人论人。有过中求无过。功能掩过。故谓之仁。非谓其纯善之仁也。且子路谓之未仁。子贡疑其非仁。故孔子恐二子之深罪管仲。并没其及人之功。遂许其仁。若二子问管仲仁乎。则孔子必不深许其仁。而并论不死子纠之过矣。夫仁虽颜子。仅能三月不违。管仲特霸者之佐。乌得谓之仁。只许其利泽及人之功足以为仁也。且管仲平生假仁而行霸。其所为不能一出于正。所著管子之书。有曰内政,寓军令诸篇。皆外假仁政而内实寓军政也。但先儒谓管子非仲之所著也。战国人傅会之书也云。仲专齐国之政。政事必多。且有三归之溺。何暇著书。以此先儒谓之非其所著也。又曰。古人论管仲多矣。事君大节。如是可疑。程子谓桓公兄也。子纠弟也。不死亦不害仁。先儒谓仲之于子纠。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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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非臣也。实诸臣也。始之不谏子纠之争。非也。桓公既入国。则仲不必死也云云。此皆惜管仲之功而护之之辞也。臣之意。无论兄弟。既已委质为臣。则惟所在致死焉可也。虽师傅。亦岂非臣也。人臣之义。当以召忽为正。但不死而能致尊周室正天下之大功。故圣人许之以仁也。此不可不详察处也。
论语耻恶衣恶食章
曰。此章虽似泛言学者立心工夫。而圣人之言。无所不包。人君立志之大本。亦实在此。盖物欲。人所不能无者。惟能克去己私。使天理常明。物欲退听。然后志可立而学可进矣。苟或拘于外累。则衣食之念。得以动其心。甚至于象著玉杯酒池肉林奢靡游畋之害。无不基于耻恶衣恶食之一念。耻恶衣恶食。不独学者之病也。人君尤当深戒也。故古之圣王菲衣恶食卑服。即田功皆从。不以衣食动其心而致然。此章之旨。岂非人君之所当体念者乎。又曰。人之不为外物所累。不在于他。惟在于学问。学问之道。无他。讲明义理而已。 邸下学业长进。日讲书筵。但闻宫僚之言。开筵讲读之际。酬酢甚罕云。讲学之道。不在于文义口读。要在于讲明义理。前章所谓法语之言虽从。而不但面从。巽与之言虽悦。而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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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绎。此宜深戒处也。讲读之际。一有所疑。则开说讲门。使之体认心会。不但面从而已。虽所已解处。亦须反覆寻绎。使之洞释无遗蕴。乃有进益。臣下之进言。亦须审察法语与巽言。法语则受而改之。不但面从。巽语则从而悦之。又必寻绎微意。此乃人君受言之道也。又曰。天理人欲之辨。非深邃微妙高远难行之事。人于每日平朝未与物接之时。此心之所之。在于学问。在于善事。则即天理也。在于衣食。在于逸游。则即人欲也。人须于此。常加惺惺省察。勿使此心走作。日日如是。则天理常明。物欲自不能累。清明在躬。查滓消融。只在于人之一心。义理(一作利)公私之辨。不难知也。可不体念哉。 世子问子路长处如何。曰。子路好勇。故勇于为善。喜闻过。有闻未之能行。犹恐有闻。此皆子路之长处也。惟其刚果。故能勇于为善。勇于改过。程子谓子路百世师。岂不信然乎。但为人矜伐。故一闻孔子推奖之语。而便有自喜自足之心。欲终身诵之。不复求进于道。此是工夫粗疏处。故孔子一扬一抑。与其所已能。勉其所不及。圣人教人之旨。深矣。
孟子自非惟百乘之家止言必称之也
讲讫。达曰。此章。孟子因问友而言也。大槩自天子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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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人。进德修业之益。必须于友。此所谓友直则闻其过。友谅则进于诚。友多闻则多识前言往行。开广聪明。此皆益友也。友便辟则习于威仪而不直。友善柔则工于媚悦而不谅。友便佞则习于口语而无闻见之实。此损友也。友之损益。而人之善恶判焉。自天子以至于庶人。未有不须友而成者。故非惟百乘之家为然。虽小国之君亦有之。非惟小国之君为然。虽大国之君亦有之。可以为师者。则待之以尊。可以为友者。则待之以敬。不可挟之以尊贵之势。曾子曰。彼以其爵。我以吾仁。彼以其富。我以吾义。人君之于贤者。必屈己而下之。虚己而听之。此章之旨。所当体认深念处矣。晋平公。末叶衰微之君也。虽不能用之。而能知尊礼贤人。故犹得保延数世。此乃可鉴而可戒者也。食云则食。坐云则坐。可谓尊贤知所敬矣。但终于此而已。不能共天位治天职食天禄。则此无异于学者待贤师之道。而非王公之尊贤也。必须如尧之于舜。汤之于伊尹。桓公之于管仲。可也。汤之于伊尹。学焉而后臣之。桓公之于管仲。亦学焉而后臣之。帝王用贤之道。必须如是。若徒崇以爵位之尊。未免其礼貌之虚。则虽有用贤之名。不能尽用贤之实矣。今臣不以趋走承顺为恭。惟以责难陈善为敬。人君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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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高权势为重。惟以贵德尊士为贤。然后上下交而德业成。人君处崇高之位。若不谦谦自卑。则贤者必不乐为之用矣。然其用贤之实。则不在于虚文。而在于实德。徒以礼貌尊敬。而不用其言。则非用贤也。徒以爵禄崇重。而不修己德。则非用贤也。中庸九经云。去谗远色。贱货而贵德。所以劝贤也。人君待贤之道。不出乎此矣。天位天禄天职。必称以天者。其义尤重。人君代天理物。必得贤人。以治天民。书曰。无旷庶官。天工。人其代之。又曰。天位厥惟艰哉。又曰。四海困穷。天禄永终。皆此义也。天位天职天禄。天之所以付畀于人主。而与贤人共治天民者也。非人君所得而专者也。至于贵贵尊贤之语。盖战国之馀。人君徒知尊贵之势。不知用上敬下之道。故孟子并言之矣。传曰。大有为之君。必有不召之臣。其尊德乐道不如是。不足与有为。舜。匹夫也。尧。天子也。而尧乃馆于贰室。亲飨其食。此乃大圣也。尧以不得舜为己忧。既得舜之后。则天下之事无复忧矣。此所谓劳于求贤。逸于任贤者也。 王世子问曰。颜般何如人也。曰。盖贤人也。而无见著处矣。长息公明高之弟子也。费乃季氏之私邑也。费惠公。即庈父之后。鲁大夫。始邑于费。而其后为惠公。盖鲁之属国也。费国之至小。惠公他无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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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之事。而如子思之贤。犹知尊礼而师之。此孟子所以见称也。 王世子问曰。非王公之尊贤。何为而言也。曰。人君待贤之道。必用其言行其道。使治天民可也。亥唐。晋之贤人也。平公虽于礼貌之际。徒有虚尊之事。饮食坐起。皆听命焉。可谓敬矣。而犹不知任之以爵。此乃学者待师之道。非王公之尊贤也。虽任之而不用其言。则是非待贤之道。况徒尊之而不任以爵乎。曰。 圣学日就高明。集注似不必解释。此意前既仰达矣。大槩帝王之学。潜心默察。体认心上。观圣贤立言之本意。审取舍义利之分而已。不须字字解释矣。孟子之注。欲使后学易见。故措语支蔓。若专务句读字字。释以方言。则文理牵合。反失其大义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