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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泉集卷二 (自动笺注)
苔泉集卷二(驪興閔仁伯著)
 師友
  
[鼎山先生泂]
公元1567年
鼎山先生
諱泂
字泂之
後避族人名。
改以洲。
少師受性理之學。
(花潭門人
)精通小學四書近思錄
函丈授徒
學者多至百餘人
不專以訓誥詞章爲先。
敎之以聖賢事業
學者不敢放逸
不遵繩墨者。
自爲退去
四五年來。
逐日講劘
寒暑不輟
成就甚衆。
功效最著。
李栗谷之道學
崔簡易文章
卓然杰出者也。
朝廷童蒙敎授祿之
余自丁卯(公年十六)歲。
就學焉。
始知儒者操守之行。
庶幾刮磨之望。
未幾先生沒。
慟哉。
[牛溪成先生渾]
公元1574年
牛溪成先生
諱渾
字浩源
初號默菴
聽松先生守琛之子
聽松受學靜菴
資高學純。
先生承家庭之學。
天資純篤
語默動靜
必以聖賢爲法
剛毅疾惡
不可犯之色。
人皆憚之。
余於甲戌春
負笈而就先生之門。
束脩請益
先生辭以病廢
余求之甚懇。
先生乃曰。
講師弟之禮。
不敢當
如或質論疑處。
而子不益則我益矣。
及余將還。
先生敎之曰。
不以年少講學求道
以立其本。
妻子之累汨於內。
榮利
慕擾於外。
不得以志率氣。
自守立。
醉生夢死
枉了一生矣。
君年今二十三矣。
若不勉。
後悔何追。
感銘而退。
以爲貧之仕。
未免苟祿之慙。
耿耿一念
未嘗不服先生之訓也。
[姜斯文燦]
公元1603年
姜斯文燦
字德輝
少有志操
摳衣牛溪先生門下
早捿巍科
歷敭淸華
位列頂玉。
心事相違
托乎麴糵
無意進取
歲癸卯元春
訪余於依洞寓居曰。
今年我將死矣。
欲遍訪同門之人。
且有不可不言於君者。
昔年得侍牛溪先生
先生謂余曰。
君知閔某乎。
對曰。
知。
先生曰。
閔某受業不久
然必能終始不變者。
其惟閔某乎。
先生易簀已久。
余又將逝。
若不言。
君必不知
特來相告耳。
嗚呼
其年果終於延安旅寓
何以前知死期
而能決定如此乎。
且余自承明誨。
心常服膺
不以學問得名
平生不敢干進之心者。
恐負先生之明也。
今聞德輝之言。
不敢見利而忘義。
趨時好也。
[曳尾先生叔權]
曳尾先生
諱叔權
字大中
從人
余兒時師也。
自少力學
博通典籍
於書無所不讀。
世係非嫡。
不得應擧
朝廷肇設漢吏學官
先生首膺是選。
斯官乃專掌吏文
爲事大地也。
先生以爲一生事業
我國宗系惡名不得伸雪
宗系辨誣錄。
奏請使臣之行。
咨奏幷出於其手。
竟得昭雪
得受大明會典全帙以來
前後使臣
幷錄勳籍
只改數行文字高敬命參錄
先生下世
無相援者。
終不得與。
寃枉爲何如哉。
余亦及先生晩年受業焉。
稀七之後
如班,馬,韓,
臥誦而訓誨焉。
金頂玉之人。
絡繹門館
羅拜請益
少時摳衣者也。
所著千金方六十餘卷
眞吏學之表的
兵燹之中。
散逸不傳
惜哉。
其餘稗官雜記,攷事撮要
行于世。
亦可幸也。
[尹知事又新]
公元1588年
尹知事諱又新丈。
與余有世分。
余年十歲時。
常抱宿而訓誨焉。
能夢未來事。
百無一差。
歲戊子
出赴羅州
余於其
分符鎭安
道里雖不相近
而同爲湖南倅。
以故
音響相通
己丑
其子應敎暹往覲焉。
尹丈語之曰。
交代我者。
閔某也。
暹曰。
文官之職。
有時超遷
未可知也。
其年秋
尹丈又夢。
吾爲交代
相對視之
則着貂皮耳掩。
又問於暹曰。
我夢如此
閔某豈及爲堂上乎。
對曰。
宦途升沈。
可逆料也。
其冬
余捕得逆魁鄭汝立等
特命陞堂上。
而後始信余爲尹丈交代
羅之人。
皆以余爲必來。
其年冬
羅牧瓜滿。
公元1589年
余以首擬蒙㸃。
竟以臘月交代
異哉。
[土亭李先生之菡]
公元1574年
土亭李先生
諱之菡
字馨伯
韓山人也。
係出稼,牧。
稟受上品
淸明在躬。
不屑屑於䂓矩上。
而自能優造深妙之域。
見人形色
徑知吉凶
臨事處義。
見於未形
學問淵博
亦不講論
不事科擧
不慕榮利
歲甲戌
來寓南水門洞人家
余往拜之。
適朝醺上面
手擡鬢邊而言曰。
此病知所從來。
但甚苦耳。
余問中庸維天之命章。
先生曰。
詩云維天之命
於穆不已
蓋曰天之所以爲天也。
於乎不顯
文王之德之純。
蓋曰文王所以爲文也。
純亦不已
集註曰。
天道不已
文王純於天道
不已
純則無二無雜。
不已無間先後
說似未盡
子思兩引詩而釋天與文之所以天與文。
合而斷之曰。
所謂純。
所謂不已也云。
此雖托他人
而其自見得之辭也。
保寧上京
不齎粮。
深冬
臥雪不寒
夫人年六十三。
生一男。
名曰山輝
亦知音。
有人來乞眞玄先生
先生彈琴
山輝持墨而出。
一日彈琴
志在魯仲連
山輝曰。
大人思仲乎。
先生平山
遘癘嘔吐
手擊銅𠤷。
山輝聽之。
山輝詭曰。
大人平安矣。
出門外。
頓足搥胸。
吞聲痛泣。
先生不起
吁。
此父子。
可謂曠世奇士矣。
[退溪先生]
公元1592年
東道學。
自圃翁倡明
逮我朝。
寒暄一蠧先生繼之。
靜菴又出。
不但修之於身。
遭遇聖主
欲以斯道覺斯民
不弔于我邦家
神武一開
群奸得志
一時諸賢。
芟黜已盡。
人皆以道學爲諱。
幸賴退溪先生起於南服
闡幽微。
以斯道爲己任
不但及門之士有所成就
聞風而興起者。
彬彬輩出
鼎山谷,牛溪諸賢是已。
皆知人之所以爲人者。
實在於是
其間不能媢嫉之徒。
不敢顯斥。
退溪易簀之後
遺響漸迷。
曁乎壬辰之變。
蕩析遷移
不保全其門戶
禮防大壞
自爲心。
吾儒種子
掃蕩無餘。
一國
未聞以儒自任之人。
自是之後
儒風日壞
至於塲屋掲題。
稍涉義理
則必曰理塊而非笑之。
無復顧忌
嗟乎
道學
國家之所賴而存亡者。
士習如此
豈非可畏甚者乎。
[蘇齋盧公守愼]
少時
袖所作文藁。
往質于蘇齋盧公。
公一一考閱
大加稱賞曰。
世以我爲能文章。
以吾之才。
不及君遠矣。
前程無窮
君其勉旃
余辭謝而起。
公問余以生年月日時。
余指而對之。
公復曰。
後日再來
余答而退。
後數日往謁。
嗟嘆不已曰。
君之文章
初謂長進無窮矣。
更思之則似不及我。
我則登科後。
十九年在謫
公元1573年
中。
晝讀夜誦
需用當世者。
以此故也。
君則二十二中司馬
三十三登高科。
終身汨沒宦海中。
奚暇事文章乎。
無長進之日。
可惜云。
蓋公以推數之術。
觀我平生故也。
公之言若合符契。
癸酉
司馬
甲申
殿試
自釋之後
世務多端
竟不以文章聞於世。
公之先見
可謂神矣。
[宋象賢]
公元1592年
宋象賢
少時友也。
萬曆壬辰
東萊府使。
其年四月
倭寇猝犯釜山
僉使鄭撥死之。
又犯東萊
象賢倉猝無以御。
朝衣
坐交椅
不少動。
賊殺之而敬其節。
令瘞于城中
沈遊擊講和之時。
賊輩指示所瘞處。
使之取去。
朝廷下書嶺伯。
護送于其妻子所在之地。
賊爭來擔屍。
一息程。
忠義感人
及於讐賊如此
及其柩到淸州也。
朝廷不復記念
只贈爵官其子而已
不及營葬之事。
妻子飢困
無以爲襄庀之計。
時爲淸州
鳩材爲槨。
燔石爲灰。
民丁而葬之于加布谷之原。
設祭以安之。
見其神主傍題。
以孝大來奉祀
余甚疑其子之改名也。
居數日。
子來營葬
慰撫之。
因曰。
余觀神主傍題。
改書君名。
君名卽仁及。
先大夫平日之所命也。
旣命之後
先大夫已逝。
苟非不得已
不可改也。
況先大
夫得終王事
余意以爲不可改也。
仁及聞余言
頗有戚容
後聞卽改還其父所命之名。
蓋因本心之明。
以攻其所改之非。
是故吾之言易入。
而彼之惑易解也。
其後仁及登科
不久而殁。
惜乎。
天之報施
何其嗇耶。
[尹根壽]
尹根壽
海平人
相斗壽之弟也。
少從退溪先生學。
論朱,陸同異。
壬辰
以大提學
接伴使之命。
宋經略應昌於灣上。
文辭條暢
經略大加器異
與余友善
每以詩相贈。
而余則不能詩者。
積逋未贖。
可愧也。
[李恒福]
李恒福
慶州人
參贊夢亮之子也。
生而不啼不乳者五日
父母憂之。
使瞽史卜之。
其瞽賀曰
無憂也。
位極人臣
年才十餘。
聰悟絶人
驍勇任俠
後卽折節爲學
遂成偉器
壬辰
承旨扈駕
贊中興之功。
公爲第一
丁巳
爾瞻幽廢母后
公以原任大臣
抗義疏。
北靑
余時在江鄕
不能握別
二絶詩贐之。
公以書答曰。
對雪治行
懷抱不佳
來詩灑然
子愛人。
不當如是耶。
此行可謂不孤矣。
吾儕已七十。
千萬自愛是望。
及將發。
李五峯好閔詩曰。
雲日蕭蕭晝晦微。
北風吹裂遠征衣。
遼東城郭應依舊
只恐令威不歸
翌年仲春竟殁於配所
感疾之初。
忽夢
宣廟召諸臣入侍
敎名光海曰。
某也無道
戕害骨肉
幽縶母后
不可不廢。
諸臣曰。
願召李恒福議之。
悚然而覺。
子弟曰。
吾必不久矣
後二日果卒。
嗚呼悲夫
[趙憲]
趙憲
白川人。
卓犖不羈
幼而失母。
其後不慈
垢衣蓬髮
不堪其苦。
處之泰然
一日
往拜其外王母
外王母見其狀貌
大加矜惻
怨罵其後母。
汝式不悅
辭歸
不復往。
人問其故。
汝式曰。
對其子。
怨罵其母。
正當道理也。
豈可復往。
後母聞其言。
回怒爲慈。
其性之正直
已見於髫齔時矣。
其後壬辰
倡義兵死錦山
語在龍蛇追錄
[李好閔]
公元1584年
李好閔
延安人
與余同登甲申科。
及余赴安峽也。
以詩送之曰。
鱖上桃花水
春生苜蓿
記實也。
同榜後四十年
年益衰而情益深。
中間離合雖多。
相信相資
如一日矣。
[黃愼]
黃愼
字思叔
亦余同門友也。
語在龍蛇追錄
[李廷龜]
公元1604年
李廷龜
字聖徵
延安人
府使𡹘之子也。
文章鳴世
丁應泰之搆誣我國也。
製辨誣疏。
奏于天朝
黃閣老宰。
動容稱嘆
由是名聞天下
甲辰
行爲上价
余爲其副。
皇京勝致
歷歷同賞
而今則雲
樹之懷。
鴻泥之別。
悵觸于中矣。
[李基卨]
李基卨。
延安人
至男之子也。
與兄稷。
一年而生。
人比之聯珠雙璧
俱以學行孝行聞於世。
拜茂朱縣監。
不起而卒。
號蓮峯
[韓述]
韓述
號陶谷
淸州人也。
能文章。
余之丁先妣憂也。
慰以輓詩曰。
五鼎踰三鼎。
七旬如一旬。
(此下缺)
[李浚民]
公元1573年
李浚民。
全義人也。
天性孝友
不羈
其外鄕在嶺南
有兄病而頗不慧
又有小弟
一年秋
大人三子
自嶺入
行到陽智縣。
欲就客館而宿焉。
守者麾之。
而後可。
適其前庭有一梨樹
珠實得霜
正宜療渴
其病兄切希一嘗
民乃脫表衣。
上樹恣摘。
實之於兩袖
未及下。
主者呵之。
民以一袖所盛傾與之。
一袖所得
饋兄。
其後民。
釋褐畿伯
巡到本邑。
題詩楣間曰。
先子曾携三子過。
館人呵禁開房
今但觀風使
誰記偸第二郞。
雖其短章之間。
而其氣像可以想見矣。
反哺之性。
老而不衰
篤奉老母
孝養備至
官居八座
不私貨財
幹蠱承志
沒身毋怠。
氷蘗之操。
終始不渝
不爲利疚
不爲威惕。
有得其外南冥先生云。
(李公號新菴
官至判書。)
[金繼燾]
金繼燾。
字順元
迂拙
朋輩不以倔强期之。
晩守陜
川。
鄭仁弘所居郡也。
其家近紅流洞。
順元省斂
仍訪伽倻山海印寺
路出仁弘書齋前。
順元求見
仁弘辭以疾。
蓋嘗不快於順元也。
順元以有城主化民之分。
心懷不滿之意。
相公獨在否。
下隷文景虎,河混在座對。
順元還官
卽差文景虎爲座首。
座首。
鄕大夫之號。
蓋欲任之事而困辱之也。
景虎俯首就任
數月辭以病。
順元許退。
又任河混如文景虎
混亦數月辭以病。
順元曰。
何不早辭。
汝之殘劣。
不可以鄕大夫
吾初不知誤用之耳。
困辱之也。
鄭方爲宰樞。
而文,河兩生
乃鄭門高弟。
前後邑宰
俯首敬事不暇
而順元乃能屈折之如此
可謂剛矣。
[金時獻,曺倬]
公元1610年
余將赴三陟
(庚戌正月
)登大關嶺。
馳至襄陽
太守金時獻曰。
吾與君及曺倬
同在京洛
君登戊子壯元。
大而(曺倬字)捷己亥壯元。
吾亦參甲申榜首
而適君爲襄陽
大而守臨瀛。
(江陵古號)吾今赴眞珠
(三陟古號)三府相連
而各有關東之勝。
同爲魁元
一幸也。
三府相連
一幸也。
一時同爲邑宰
一幸也。
將作四疊屛風
一幅畫洛山寺
一幅鏡浦臺。
一幅畫竹西樓
一幅題名題詩
號曰龍頭屛
以爲斯文盛事
遺子孫。
不亦可乎。
子澂(金時獻字)大以爲可。
移書於大而。
將造屛之際。
子澂
公元1573年
瓜滿而來
其夏
大而投紱
未及成。
壬子
始造屛。
欲作龍頭會。
子澂奄仙。
終不得遂
好事多魔
不虛也。
苔泉集卷二(驪興閔仁伯著)
 討逆日記(任鎭安時)
  
公元1589年
萬曆己丑十月
七日
監司李洸
行關鎭安曰。
修撰鄭汝立逃躱
竹島書堂搜討云云
余卽率官屬軍校
馳往搜括
則汝立不在
僧志永等六人
社長一名
白米二百餘石。
皮雜穀百餘石。
積於暗室樓上
乃縛僧人社長以來
於縣獄。
不知爲某事。
八日
監司又令各官設捕盜幕。
譏察荒唐人捉囚。
余始知汝立之謀叛
卽帖于境內
嚴設捕盜幕。
繼聞六日夕
金吾卽及宣傳官入全州
大角
動鍾聚軍。
夜分後往襲銅谷賊家。
則汝立及子玉不在
只捉池景涵於汝復家。
景涵卽海州校生也。
來投汝立。
汝立奇之。
妻以其兄之婢。
以爲腹心
今年春
隨汝立來尋竹島書堂
而仍留汝復家。
當其搜捕之日。
踰墻而逃。
未及奔逸
爲官軍所獲。
斃於庭訊
十日
招聚面約正及頭民約曰。
鄭賊逃躱
嚴設捕盜幕。
使不得漏。
期於必捕。
朝命至嚴
壤地似闊。
人民鮮少
加以山谷草樹蒙密
縱使賊徒暗過。
必難詗知
莫如罷散直之爲愈也。
仍定各面衛將部將
伸約曰。
若有荒唐人。
一里共捕以告官
不足則告于部將
部將不足
則告于衛將。
衛將力不足
則告于官。
且令于近縣居民曰。
上官門屋上。
大角擊疾鼓。
鼓角所及居民
或持弓矢
或持刀鎗
來聚官門。
不如約者。
當以軍法從事
諸民皆受約束而退。
十一日
督捕御史大海
宣傳李仁男入本道
十二日
長水縣移文曰。
長溪殺人獄事
請來覆檢
十三日
往檢。
十四日
平明
治任發行
還到地二里程新院。
秣馬
已晩矣。
卽接留吏文狀。
荒唐人來到西面
面民朴長孫等。
率同里人九名
往告衛將李希壽。
同力追逐云。
卽直馳入客館
吹手上官門吹大角擊疾鼓。
鼓角頃刻來會者。
百五十餘人
領率疾馳
往赴西面山尺店。
店人及村民三十六名。
圍賊於多福
(地名)乃全州高山境也。
其所圍者何等人。
則皆答以某也。
不直言其姓名
本縣之民。
竹島有鄭賊書堂
鄭賊常常往來
故人無不識其面目
而曾怯威稜
不敢斥言名字也。
于時日已高舂
立馬高阜
看審賊之所在
則賊四人
多福東。
其後絶壁削立
左右林木密。
前面亦多林藪
林外有小溪將
涸。
賊立則見面
則不見形矣。
中有一人環刀
時時揮動
以示威勇
余於馬上
呼汝立名大叱曰。
汝以經幄近臣
敢圖不䡄。
君命逮捕
汝當束手就戮
奈何拔劍拒捕耶。
汝立不答。
四人卽坐不得見形
店人及村民
木弓請射
余止之。
計有活捉也。
遲疑之際。
日爲西嶺所礙。
恐致失捕。
令親二人
潛往偵探
杖劍者曰。
全州千萬軍中
尙能挺身脫走
今此之軍。
不滿二百。
以此劍揮斫。
可以得脫矣。
汝立曰。
彼皆彀弩持滿
萬無得脫之理。
何用浪殺無辜良民哉。
吾等莫如自決也。
旋取一人所杖之劍。
拄於頷下裂破之。
更進於其人。
則其人引頸受刃。
一斫乃倒。
又刺一人而倒。
又刺一人
閃過而倒。
汝立遂植劍於地。
延頸伏而受之。
卽令催兵迫之。
則汝立翻身大叫
聲若牛吼而絶。
劍拔而血淋漓從劍孔出。
日已昏黑
月色未揚。
汝立及一人皆死。
二人尙有生氣
明以燭之
冠者右邊逢刃重傷
丱者左邊逢刃不至重傷
於水鐵店。
催煑蕎麥麵作餅。
傅於瘡口
一邊差人
馳送于縣獄。
押來囚僧志永。
蓋欲認其誰某也。
汝立及一人
拔舌三寸餘矣。
刊木爇火。
以取其明。
用軍圍駐。
嚴其防守
慮有餘黨潛伏近處
乘其
已捕兵懈而襲也。
四更
永來。
使之諦審則曰。
一則鄭汝立也。
又指死者一人曰玉男。
其餘則不知云。
未幾
昏仆者二人復甦起坐
便以手摘所傅蕎麥餅而食之。
始問死者與渠等誰某
丱者曰。
死者一則汝立也。
一則玉男也。
生者一則延齡之子龍。
受學於汝立者也。
我則汝立奴勿金之子撿金云。
卽成牃文。
分報于監司,兵使,督捕御史宣傳四處
檢屍身。
則汝立身穿木綿襦衣
木綿裹肚
熟麻繩約束。
着藁鞋。
鞋穿破。
足巾亦破。
露其兩拇指矣。
當胸抱磁椀。
椀口親肌。
一死者則着常衣。
左膊上節
一皮囊。
右膊上節
一小刀。
以皮裹之。
一人背負草苞。
裂單直領作小帒。
一盛蕎麥二三升。
一盛小豆一二升。
以休紙裹鹽數合。
其書卽湖南灾傷差官宗祿所抵也。
而幷血漬
乃付之于火中矣。
十五日
旣明。
編草作箔。
二人尸。
前所拔舌收入如常矣。
二屍二馬
二生二馬
用軍圍繞
前往全州
獻俘監司
路出熊峴(全州地)。
伏兵亂射。
欲奪所載屍及生口
令官還射
伏兵退散
進到營下。
監司結陣頗整。
傳令
不許出入
乃使守門者。
通告以余持賊屍及二生而來之由。
然後
發傳令許入。
及入城。
居民老少士夫婦女
出門攢手羅拜
歡聲四合
爭相慶賀
且言若少遲捕獲
無辜死者幾人。
有感極而涕泣者。
司令四名口於紫雲樓下。
使府尹自新
取獄中所囚鄭緝出。
俾驗死生者爲誰。
則曰。
一死者。
吾叔也。
一死者。
崇福也。
丱者。
玉男也。
冠者
龍也。
司成狀啓。
鎭安刑吏白鶴天陪持。
而又差全州吏同往曰。
軍機重事
則雙發馬法也。
及狀啓開拆。
上招鶴天捕捉之由。
賜酒襦衣二領
是日
監司又云。
卽者有旨來。
勿論內名士大夫墓山。
盡爲焚燒
若捕賊少遲一日
士大夫墳山
不免焚燒矣。
日前
自上慮慶基殿及文廟驚動
命承傳色金良輔往視
方在客館
押送二屍及玉男,龍去
監司仍問余資級。
余對以中訓。
監司曰。
必准資陞敍矣。
余退而欲求紙筆
修書鶴天
送于親庭
則人言府尹紫雲樓
可求之。
上樓府尹
府尹曰。
君以何方略
捕獲逆魁。
多至四級
余對以罷盜直之由。
府尹歎曰。
吾之智。
不及君遠甚矣。
恨未早罷盜直也。
余曰。
不然
鎭安縣監罷盜直。
猶之可也
全州若罷盜直。
逆賊未捕。
而官譴先及矣。
尹曰。
亦然矣。
得紙筆。
修書鶴天
回顧府尹耆獻判官廷彦及六七他人
環擁一人而坐。
余乃就見。
則置玉男於其中
紙筆
使書其家親出入人。
已書十餘人
又書李廷犀名。
余曰。
李家與汝家世讎。
人所共知也。
而今列於親厚中。
是誣也。
玉男停筆
顧余而言曰。
李則果與我家不好
廷犀則欲做好官
外祖永葬時。
不利行步
至於擔轎往見。
情好可知
余問在座者曰。
誰令此兒書此。
有使相之令乎。
府尹之令乎。
玉男投筆
諸人皆散。
其中所錄。
不能盡記。
而只記得李廷鵬,金憑而已
余問玉男。
汝父能通天文地理卜筮云。
然乎。
答曰。
眞知之則安有速敗至此
又問何以知禁府都事宣傳官之來捕而能逃乎。
曰。
金溝邸吏
吾家婢夫也。
都事等入全州聚軍時。
先通故能走耳。
又問諸處盜直甚嚴。
汝等何以得達於此乎。
曰。
鎭安罷盜直。
晝伏夜行
來隱于境內西面禾黍委積之下。
三日不得火化之物。
昨朝獨出求熟物。
爲人所覺耳。
金溝品官林遂妾女愛福。
絶代色。
曾嫁士人
士人死。
愛福方守制。
汝立聞其美。
强奸而寵之專房
汝立逃走之後
先爲拿去。
行到廣程。
白鶴馳馹過去
其汝立就捕自刎之狀。
愛福聞卽氣絶
押去之卒。
恐其見罪
百端救活
及其鞠問
以不前夫之衰。
被其强脅之狀。
刑訊二次後放之。
金吾皁卒。
憐其色。
賣家而買藥物飮食
晝夜救療
冀其生活
以爲偕老之計。
竟不救。
二十五日
鄭玉男,朴延齡,朴文長鄭紹金世謙李光秀,李箕,朴應逢,方義信,黃彦倫招內。
九月分。
會于全州鄭汝立家
汝立曰。
汝等聞密約
千里遠來。
汝等不去
則多有好事。
衣食亦足。
出去則必洩機事。
畢竟諱汝妻子
中心暗度可也
今約大事
事勢非便。
未能卽發。
可以更來。
且曰。
天灾時變
未有甚於此時
李成樑欲奪方山以下
若殺此人。
得二十四郡。
以我爲將。
則汝等武人軍官帶率云云
與邊泗相謂曰。
處有八十斤長劍佩持者。
而如盤磨石。
拳敺卽破。
又有一人
擔持屍體入盛內外棺槨
不步而起。
行五里者。
又有三人
超過大門可三丈者。
三道京畿之人及僧人
皆爲腹心
預養勇士
欲使此人等擧事(是如爲旀)。
邊泗曰。
漢江(段)。
三日水赤如血。
光州地二處池(段)。
水赤而魚盡死
懷德(段)。
野中石自起立
其長六七尺。
又一雙水中石。
相對起立
長六七尺。
金堤地(段)。
栗木生髮
自古變有非常
叛心者爲將(是如爲旀)。
林遂曰。
山上石起聖人出
海中石起小人出。
則野水中石皆最貴(是如爲旀)。
法主見汝立相曰。
相格異於人。
八字亦好。
可在人上(是如爲旀)。
邊泗於九月山三聖齋後石窟
得玉函。
納于汝立。
其中天機地機十二篇
破字作奠邑立。
又有木子將亡。
子丑未定
寅卯事何如等語(是如爲旀)。
欲於文化九月山下莊子檀君所都處定都(是如爲旀)。
又言庚寅平吉
壬辰大吉
其年擧事
必待氷凍
可以長驅以進(是如)。
各給箭竹曰。
待吾送人
軍馬上來
汝立邊泗所言。
一一相同(矣)。
等卒成密約而來(是如爲旀)。
汝立曰。
文官員旣爲數歲。
若非如此
不可爲矣。
天命如此
庚寅年擧事也。
正月某日
自全州聚軍。
軍器軍粮
則余所藏取用
且掠各官而用之。
邊泗曰。
全州官員本道兵使,監司(段)。
假稱府都事而殺之。
他邑守令。
如此殺之(是如爲旀)。
隣曰。
天安之路。
直抵江京都(是如爲旀)。
邊泗曰。
弘濟結陣
可食龍山西江倉米
不戰持久
結陣不解
如此京城之外
皆我等軍粮
八道亦將輸運
城中人馬餓死
自知勢難開門
然後可以入矣(是如爲旀)。
又使邊泗率其黨。
流入京城
內應人黃億壽等。
兵曹判書
鍾樓結陣
仍擊兵曹東西火藥庫
盡爲焚燒
等當功臣
推吉三峯爲首云云
三峯假稱(是遣)。
汝立爲首的實(是如爲置)。
窮凶極惡之人。
自知不容覆載之間。
拿命聞奇。
邊泗同時逃躱
且刺及其黨一處
死滅口(爲臥乎事)。
傳曰。
鄭汝立謀叛大逆之狀。
明著各人之招。
討賊之義。
無間存沒
依法處決事。
下于禁府
萬曆己丑十一月
十一日
特命陞堂上。
實職
賜敎書。
製敎白惟咸製進。
(敎書逸)
正兵長孫
賞授司果。
李希壽司勇。
十三日
冬至也。
慶基殿祭官往參後。
齊會于擁翠堂。
府尹館夫來言曰。
金吾入館矣。
府尹言都事姓某名誰。
探於書吏而來報。
俄來言申景禧也。
府尹曰。
誰知之。
朝著近阻。
切欲知之。
余曰。
生知之。
府尹使往訪。
出堂門。
申也在紫雲樓
揮手招之。
上樓則申戱拈鼠皮官帽耳掩毛曰。
堂上官戴此乎。
余曰。
狂奴故態乃爾
申曰。
何敢戲。
再昨政。
始下批加堂上資矣。
余問今欲拿者何人
申出囊中片紙
乃命拿前洪州使德粹者也。
卽報于府尹
俄又館人來言。
吏曹吏持朝報監司所。
府尹令取朝報來。
中有七日汝立失捕。
都事宣傳官,守土官命拿之語。
而益山郡守金穎男。
乃其日守土官也。
余告于府尹曰。
山應拿。
而以發日計之。
今當到郡
驚動母夫人
請浮三大白。
促令還官
乃飮而馳去。
十三日
朝廷欲辨衍法主
前囚竹島書堂僧志永等。
械繫上送事有旨。
司令還官
械繫以送。
社長放送云。
余卽達夜還官。
繫械永等。
送于監營。
上送于京庭。
辨後幷放送。
後十餘日。
監司移書于余曰。
永屢出賊口。
不可不捕。
金吾方來住營下。
今將入送于該縣。
君必跟捕
余以書答曰。
山谷愚僧。
入官府。
猶自惶惑
況就大庭
怵慴天威
旣釋之後
如鳥脫樊
蟹入水。
豈能容易捉得。
如聞禁都來縣。
猶恐入山不深
入林不密
昧昧影響
則終不得以捕矣。
姑緩都事之行。
令余設機跟尋
庶或有獲矣。
監司從之。
余定近竹島品官一人
官奴之有計慮一名
指授方略
使之譏察
錦山郡有山。
曰九千頭尾
山形奇勝
牛馬不通
僧徒創立巨刹。
入定結社之僧。
常數百髠。
奔走供億者倍之。
富商佃戶侫佛者。
駄載百物
卸於山下
擔負
轉輸於寺者。
不下數十
朝廷慮衍法主於此寺。
監司搜捕
司令錦山,珍山兩郡守
北路率軍以入。
龍潭鎭安二縣倅。
南路領兵以進。
期會而往
搜索不得
只縛敏化主
以送于監司
回宿于龍潭
還縣。
路逢前定官奴
得志上佐
獻於馬首
拿致官庭。
詰其師之所在
初諱不肯首
壓以巨枷。
散大杖。
卽解以誘之。
迺云其師在山深源寺。
卽率軍銜枚以進。
則志永不在矣。
捉致二三僧。
亂杖窮詰
不言所在
傍有一髠
年才十五六者來觀光
卽令捽致。
打下足掌一棍。
則旋言志永果在西門菴云。
急往圍菴。
僧房三間而只一戶
使軍校四人
兩傍而立
令曰房內所在僧盡出。
一僧出。
非也。
又一僧出。
亦非也。
又一僧出。
乃志永也。
械繫送于監司所。
禁都卽押去。
訊問二次
殞于杖下
法主逃躱
未就捕。
本道僧幸師終始追尋
知隱於金堤土窟中。
捕告依律。
賞幸師以司果。
汝立常薄其正妻
不與衣食
或有違言
坐之門限
以燒木亂打
及汝立之逃也。
先拿其妻于全州
其中衣。
有一妓見而哀之。
脫所着中衣而衣之。
見者爲之慘然
全州生員敬止李麟慶。
乃汝立妹夫也。
(皆與余同年參榜
)金則素惡汝立爲人
不爲相從
鴟梟賦以刺之。
又作短歌曰。
顔面(缺)脂粉
身體匹段帛。
自外觀之姸。
妙然人家匙箸賊。
而我則先識
又曰。
刻木羅漢
束草充腹臟。
諦視魑魅㨾。
無知頭陀社長輩。
結念佛香。
其譏之也至矣。
二女而其妻已亡。
及獄起。
逮繫鞫問
供以作賦作歌之由。
且告義絶
見放而還
其後全尹。
敬止兩女聞汝立親黨
將盡沒爲官婢。
兄弟裙帶自縊之狀上聞
上曰。
前日拿問時。
義絶對。
今二同日死。
前言詐也。
安知與賊相謀而固諱。
可更拿鞫。
杖訊不服而死。
李則諂事汝立。
指以聖賢
怙勢作威
凌侮同鄕
漁奪民田
及其獄成。
五子騈首就戮
敬止與麟慶。
不免天刑
輕重有間矣。
朴希孝者。
全州城士人也。
儀容端秀
詞賦
吟詩
工筆札。
余向在全州時。
頻與接談
譏斥汝立。
無所不至
至曰欲知科文病處。
廣質於先生長者
不曾一片文字
試於鄭修撰云。
排擯也甚矣。
賊黨有言朴希孝與親厚者。
卽拿致嚴鞫
竟殞杖下
其實與朴同姓名者居外村。
出入賊門。
最爲親厚
此朴
無名
而士朴知名
故橫罹此禍。
治獄之時。
如此之類何限
火炎崑岡
玉石俱焚
固也。
二十三日政。
曹參議除授
萬曆己丑十二月
二十三日
離縣。
公元1590年
萬曆庚寅正月
公元1588年
一日
入京謝恩
仍上辭職疏。
上批曰。
忠勇可嘉
勿辭。
仍傳曰。
此疏中。
亦有可推人。
下于推鞫廳。
賜貂紗帽耳掩。
敎勿謝。
中有戊子秋
龍潭縣洪進試生進。
初試于茂長。
回路
洪語余曰。
君不欲見鄭大甫乎。
答以當歷見。
洪先往。
余道逢金溝進士克寅從政院。
故後之。
移時後至銅谷。
相揖而坐。
未及寒暄
汝立曰。
君等久在經幄
不敎以開心明理之書。
如此
不知其言之爲某事而發。
聽其語緖。
則似爲用人而發也。
洪又勸以讀禮書
答曰。
余方讀論語
卒業則當讀近思錄
何暇禮書乎。
持酒杯曰。
酒戶不窄。
曾於居廬時。
以其年尙少
不廢風雪上塚
仍得痰証。
不能飮云。
故鞫廳請拿推洪進。
被囚考訊
無實狀。
放送
李彦吉爲金堤守時
營造汝立黃山家事拿推。
後行文于全羅監司
其實狀。
死於杖下
高山縣鄭賜湖
不容貸於汝立。
汝立簡請求勝
汝會訟。
不聽
請發軍防塞廢堤。
不發。
氣節可尙云。
時有誇着汝立巾衫之謠。
蓋指李弘老也。
南彦經雖以儒爲名者。
未免俯首聽命
敬事汝立。
則餘人又何說也。
可嗤之甚矣。
跪斬汝立屍於軍器寺前
百官序立視之
又使全州典籍李廷鸞,刑曹佐郞金憑。
審視汝立眞僞
憑撫屍垂淚曰。
何以至此
憑以親厚被繫。
受刑以死。
梟汝立首於鐵物市橋頭。
生員南以恭。
騎馬而過。
下馬曰。
長者頭在此。
不可騎過。
士人韓百謙,沈憬。
往哭于汝立屍。
衣衾賵賻
殮殯之。
事覺。
推鞫杖流
汝立常會射楔之人於黃山
酒將半。
出言近日朝廷
將付我以大兵
征討之事。
誰能從我乎。
金堤校生崔彭禎。
出班跪曰。
吾從夫子
獄發。
出於賊招。
禎承服依律。
李震吉。
立之五寸戚也。
曾爲檢閱
朝廷動靜
一一書通於汝立。
又作告天神文
歷敍先王疵政天灾地變
前日立之問我以漢江龍舟漂失與
否者。
亦欲用於此文也。
事覺庭鞫。
不服而死。
佐郞敬中
平日李震吉以翰林入侍
大言於稠中曰。
京洛世家子弟登科才俊不少
如此凶憸之人。
何處得來爲此任乎。
及獄發。
有以此語上聞者。
特命追贈
以奬先見之明
羅都事大中
光州人也。
與汝立相厚。
連逮杖訊時。
一絶於委官右相沈守慶
第三四句曰。
地下若逢比干去。
孤臣含笑不須悲。
沈相以爲亂言不之告。
一日筵席
及此事。
沈相遞罷。
命發大中塚。
剖棺斬屍。
全州判官黃廷擇。
以造弓箭於汝立。
杖死。
文長金彦隣。
安岳人也。
與汝立同謀
事發逃躱
朴見捉於橫城縣監具孝淵。
金被獲於忠州使李景麟。
俱服依律。
具,李俱陞堂上資
金世謙
信川人也。
乃汝立同謀中最爲腹心者也。
及其就捕庭鞫也。
悉服無諱
且曰。
孝陵行時
吾等于昌洞口
將欲擧事
全羅未及齊會。
故不爲云
依律。
當初上命金吾郞,宣傳官。
眼同土官金頴男。
收取賊家文書以來
其時鄭彦智等。
私囑都事宣傳
官。
拈出其名書尺去之。
故謂自己書信
一片現存
上下問書信有無之時。
右相鄭彦信則常爲通信爲對。
其兄彦智則以無一字相問爲對。
上手持其書札數十度示之曰。
何人書也。
彦智無以對。
蓋書末稱宗老
或稱東谷
書名字者去之。
宗老東谷則旣不之知。
不能去。
彦智亦幸其無姓名欲諱之。
上曰。
如此迷劣之人。
何以三司長官乎。
李洁,李潑兄弟書。
亦有九張
中有曰。
用某官。
此等擧措
專是憒憒
此卽汝立於銅谷家。
與洪進言者也。
又曰。
當今見道高明
尊兄一人而已
上手持而示鞫廳諸臣。
天威震厲
玉音閉澁。
不能出聲
諸臣震慴矣。
庭鞫鄭彦信於仁政殿南行廊
參鞫諸人
皆擬賜藥
不可施刑於大臣(鄭卽其時右相)。
鄭澈(右相)執議請訊。
論議不一
夜分不決
以聞。
上從議。
四更始訊。
杖十三下。
彦信請服
都事就問。
逆賊締結辭緣承服云。
更啓則須問逆謀與知
又加訊十七度。
不服
遂竄甲山。
(松江新入右相)
庭鞫時。
上使別監湯酒彦信
且敎討逆事重
不得不推鞫
而於予心豈得安乎。
別監酌酒
將飮
彦信
其兄彦智欲飮之。
出手引杯之際。
別監曰。
此酒自上賜右相者。
非令監所得飮。
彦智慚而止。
(按鄭彦信,彦智,洪宗祿,白惟讓,李潑,李洁,鄭昌衍。
皆出於汝立之緝之招。
又出於賊家文書
諸人皆竄。
昌衍放送
至再拿也。
柳成龍爲委官。
彦信,惟讓,潑,洁,曺大中德粹鄭介淸
或以辭連。
或以疏章。
皆死。)
公元1589年
己丑九月
李洁自南平
率眷上京
(李洁時爲舍人赴召
)行到金溝縣。
縣令金堯命。
抵書汝立曰。
今日李景淵來宿我縣。
不來見耶。
立托不來
書請洁。
洁往見語次
汝立公然說破謀反事。
大驚
拂袖去。
行到參禮思之。
彼既發逆言。
而我驚起以來
彼必追殺我也。
卽罔晝夜兼程以行。
到恩津。
不入客館
於縣
護送軍。
從間路急向京城
汝立果送力士數輩。
要擊殺之。
至恩津。
過行已久乃廻。
洁計欲上變。
適其兄潑。
在鄕未及來。
苦待之際。
黃海監司韓準之啓已上矣。
其時李丈𡹘爲長城宰。
其子廷龜省覲南下
路逢洁。
擁兵自衛
蒼黄北來之狀云。
(後因梁千會疏被囚)
鄭介淸
谷城人也。
門地不甚蟬聯
而早得學問之名。
造詣淺深
俱未之知。
而後嗜學者。
多從之遊。
與汝立最親厚
嘗著排節義一篇
其中有曰。
忠臣不事二君
烈女不更二夫
王蠋偶發之言。
非聖通論也。
伊尹曰。
何事非君。
何使非民。
此乃聖人通論
公元1592年
以爲此論專爲鄭賊作也。
以此杖殞。
余常以爲立朝鮮之反賊
介淸萬古逆臣也。
蓋其主意
欲使天下萬世
君臣大倫
朝隋而暮唐。
君臣而今仇讐
一世之人。
服事汝立。
不恥不悔者也。
平日與其父母異縣而居。
不爲往覲。
人有誚之者
介淸笑曰。
誠孝至極
常聽於無聲
視於無形
安用屑屑往來乎。
噫。
豈非自欺而欺人之甚者乎。
誠若此言。
介淸屬纊之前
無非與其相對之日。
縱使親沒之後
以爲常目在之。
不必爲衰經哭擗矣。
天下安有如此學問乎。
余恐此說得行。
則天下之爲人子者。
皆不覲其父母
而自以爲孝也。
節義而廢君臣之倫。
定省而忘父子之親。
若繩以先王之法。
則必爲亂臣賊子之魁。
壬辰兵燹以後
一邊人欲救潑,洁。
幷及介淸
至曰。
偶因一篇著論
身陷刑戮
至爲寃枉
旣復其官。
又錄其子。
終恐父子君臣之倫。
從此掃地
竟莫之救矣。
此豈國家之一細事哉。
(按野史
介淸僧人
思菴憐其才。
還俗
養育如子。
思菴沒後
背叛之。
至庚寅獄發。
全監洪汝諄。
啓以介淸與汝立遊山之說。
傳播道內。
臺臣請鞫。
允之
介淸以不賊相通云。
嚴鞫得情
杖殞。)
蘇齋盧公守愼
爲元輔時
上言于經席曰。
薦贒相之事。
欲得大用之人。
須擧之。
守愼退。
四人
公元1590年
一秪進之。
卽李潑,李洁,鄭汝立白惟讓也。
庚寅獄末。
上偶文書
守愼所進之章。
上大疑而怒。
以爲擧賊。
削黜之。
未幾卒。
公以乙巳名臣
不能令終
人之晩節
豈不難哉。
公元1589年
余於昨年十月十三日
以殺獄覆檢事。
長水縣
宿於所館。
夜夢闕庭
非我朝也。
天朝他。
月廊上鋪蛟龍旗。
余藉而坐之旗上。
龍生活動
余懼而移坐則亦然
再三移之。
終始如一
余懼而乃覺。
翌日
果獲逆魁鄭汝立及邊泗,玉男,朴龍等四名口。
抑亦夢寐之間。
先見兆眹耶。
可謂奇矣。
一日筵中。
洪聖民語及任國老欲爲翻獄之事。
金貴榮領事入侍
曾參大臣也。
顧問曰。
卿聞國老欲爲翻獄之事乎。
貴榮對曰。
國老在臣座之左。
左耳偏聾。
不得聽聞
聞者鄙其阿護不以直對。
(按彦信,惟讓,洁。
以汝親密之交。
往來書札
多在文書中。
彦信初出鄭緝之招。
任國老又疏論彦信有營護逆賊之迹。
就鞫竄甲山。
松江極力救解者也。
全羅儒生梁浻。
上疏彦信當庭鞫之日。
欲斬告者之說。
公然肆發。
而此傳播
朝廷一人言之。
是亦可愕云。
上問于其時同參諸臣。
金貴榮以爲耳聾不得聞。
李山海以爲日久不得記憶
兪泓洪聖民以爲聞之。
聖民啓曰。
彦信發言
臣實抗之
山海亦言其不可
傳曰。
卿旣親見儒疏。
彦信之言。
固爲悖逆
仍再鞫杖殞。
潑洁亦出賊招。
杖死。)
朴忠侃,李軸,韓應寅及余爲都監堂上
功臣應錄
磨鍊
判校趙瑗都㕔
金公輝權成己申浩爲監造官。
開局于大平館。
公元1590年
萬曆庚寅四月
一日
張幕三淸洞。
都監堂上齊會。
將差書吏使令錄事,醫員,畫員,李,韓兩令公未及到。
以命牌招之。
承命于昌德宮。
閤門承旨史官已齊伏矣。
進參不知緣何事命招。
欲問於承旨史官
難於發言
奉敎
顧謂左承旨黃佑漢曰。
閔某不知今日引對之由。
可說昨日中語也。
黃曰。
可。
曰。
昨日李憲國啓曰。
臣見閔某。
言汝立論人皆可以天子
其志可見矣。
今日命召矣。
俄而上出宣政殿
承旨以下以次進。
繼進
上問逆賊措捕時事
對如十月十四日所錄。
又問汝前日見汝立接話乎。
臣對以戊子秋
見于銅谷家。
又於昨年三月
汝立以兵曹佐郞
帶本曹邱史。
率其姪鄭紀及池景涵。
將往竹島書堂
鎭安縣
出見之。
夕飯
汝立懇請饋池景涵。
請給遊山粮。
不應
說罷景涵凶悖狀。
汝立搖手止之。
顧謂鄭紀曰。
善別可也
食罷當燭。
又囑曰。
饋景涵飯。
情意已厚。
不自知其言之出於口也。
臣又不答。
就寢安歇爲辭而罷。
明日出接。
又饋朝飯
汝立曰。
酒戶不狹。
而常患痰証不飮。
今見主人
不可不飮。
坐飯床前
酌酒擧盃曰。
主人京洛甲族
登龍榜。
出麾而來山僻小縣。
殊爲可惜
多有激發牢籠之語。
且問漢江龍舟漂失的乎。
臣答不知
語次
林悌平日浪言自古以國爲名者。
皆稱天子
我國不爲
他日一番必稱天子
雖其戲言
亦可怪也。
汝立曰。
主人之言誤矣。
林悌之言誠確論也。
王侯將相
寧有種乎。
人生天地間
不能爲天子
上顧謂承旨曰。
聞此言則知其爲天下之賊也。
臣又啓當捕汝立時
男壯則持弓矢刀鎗
女弱則持杖。
不待呼而響應
可見民心之共助天討也。
前日筵中。
有人不淑
助逆者多之敎。
故臣對及之。
退還三淸
則已散矣。
二日
上下密旨于政院。
傳示三公三司
其中有汝立非特我國之賊。
實乃天下之賊之敎。
萬曆庚寅五月
十五日
都監完議功臣磨勘
萬曆庚寅六月
一日
大臣同議入啓。
傳于政院曰。
空日大臣
功臣等第以啓。
時直昌德宮東所。
都監錄事廷華來言。
山君
(朴忠君號
)使小的坐大功臣等第矣。
余曰。
傳旨奉行
乃政院之事。
都監
當爲
而事繫功臣
故言於都監
且或都監當爲
都廳曹司堂上往稟。
監造官。
不得進。
況爾錄事乎。
廷華曰。
令監之敎是矣。
商山令監。
每以己見行之。
小的以爲悶。
余更思之曰。
商山不足於我。
今若以我言回報
必加怒矣。
商山令爲之可也
廷華更坐曰。
大臣必以小的爲迷劣。
奈何
余笑曰。
大臣何迷劣汝之有。
速去。
廷華不往請于大臣。
還以余言復于商山
商山不平曰。
何年少堂上
曉事如此
其日夕。
政院啓七日空也。
命招大臣
功臣等第
而商山大慚焉。
七日
大臣會于賓廳。
朴忠侃,李軸,韓應寅一等
以余及韓準,李綏,趙球,南嶻爲二等
金貴榮㙉,兪泓鄭澈李山海洪聖民李準李憲國,崔恒,金命元,李增李恒福,姜紳,洪進,李廷立三等以啓。
上曰。
韓準之功。
豈下於閔某。
可上之。
韓應寅以上一等
李準以上二等
李廷立以上三等
侃之意。
自欲獨爲一等
李軸,韓應寅二等
韓準以下三等
大臣不聽
兩司以洪進親切於逆魁。
啓削。
十二日
下批諫院
請削參鞫諸臣功。
累月論執
蒙允。
諫院啓削余勳。
朴忠侃。
志滿氣得
頤指李軸,韓應寅
視之奴隷
李,韓亦俯首聽命
不敢忤視
朴也蓋欲於我。
亦如李韓。
每事是非
朴甚銜之。
一日磨勘原從。
朴欲自錄捕逆諸人功高下。
余曰。
海西之事。
郡守爲之。
余實不知
不敢一辭其間
全羅之事。
亦猶吾之不知海西事也。
何可攙越
大怒曰。
今此功臣之事。
無論大小
豈有不管之事乎。
推案起去
囑於諫官
故有此論也。
正言尹泂。
不告長官
啓辭中私一節曰。
與其追改十年之後
曷若正之於今日乎。
此啓一出
物論譁然
諫院啓遞尹泂。
且啓辭中。
捕捉窮蹙之賊。
何功可錄之語。
上答曰。
所謂窮蹙者。
閔某窮蹙之也。
論執屢日。
二品以上庭議
以爲可削
崔滉曰。
不但措捕汝立之可錄勳。
若得汝立之屍者。
亦可錄勳。
指示立之所在處者。
亦可錄勳。
上回諭于諫院停啓。
萬曆庚寅七月
七日
頒賞于諸勳臣
參鞫諸臣削勳之後
物議紛紛
不好於汝立同輩
李山海懇析于朴忠侃。
使功臣都監啓請還錄。
忠侃會余於其家。
使余搆草。
主意
逆臣出於搢紳
之間。
皆欲營護
至發翻獄之論。
讞囚諸臣。
夙夜匪懈
盤詰詳究
盡得其情云云
啓蒙允還錄。
萬曆庚寅八月
二十五日
上率新舊功臣
會盟于禪武門外盟壇
二十六日
功臣會盟宴于仁政殿。
賜敎厩馬銀幣
  敎推忠奮義協策平難功臣通政大夫掌隷院判決事閔仁伯
書。
(知製敎宋象賢製)
 
 王若曰
義莫嚴於討逆
居多循國之功。
政莫先於褒忠
式擧懋賞之典。
玆考循於故實
非顓示其私恩
唯爾生有軼才
少負偉略
摘髭金榜
美稱夙擅於龍頭
游刃銅章
異能曾展乎驥足
可以束吏。
可以服人。
經遠慮微
蔚爲方圓幹局之用。
造機成務
實堪中外器使之方。
粤予分憂之辰。
正爾效忠之日。
何期悖逆之變。
近出法從之班。
賊臣鄭汝立。
起繇下列
擢寘邇聯。
卵育之恩。
不爲不深
待遇之眷。
不爲不厚。
豈意猰狗吠主。
短狐含沙
竊欺世之虛名
滔天之巨惡。
豈但發塚詩禮
久欲貽禍家邦
作爲窟穴南州
招納亡叛西海
稔成異志
潛結凶徒
託妖讖而惑衆聽。
植黨援。
造訛
言而謀不軌
陰約日期
幸賴祖宗陟降之靈。
天地神明之助。
禍機臨發。
陰誅已及。
姦謀欲闖。
天討先加。
固知漢法難逃
負此極惡而焉往。
旋見束手送死
敢抗四匝官兵
反欲滅口藏蹤
忍剚一劍血屬
苟非緝捕得策
曷致大憝伏辜
方其在逃之初。
群情驛騒而靡定。
逮夫斯得以後。
國勢抗捏而復安。
誰使然。
嘉乃之績。
懽已騰於九廟
豈止眇身
微爾人盡非。
禍將叵測
肆予賞不僭
事係酬勞
如或循次而官之。
何有與衆而異者。
金石
不足昭慶譽。
天地
不足膚功
錫命漢家
非獨崇德之義。
疏封周室
實亦展勸來之䂓。
肆策爾爲平難功臣二等
圖形垂後。
二階父母妻子
二階嫡長世襲
不失其祿。
宥及永世
無子則甥姪女壻二階
仍賜伴倘六人
奴婢九名
邱史四名
田八十結。
銀三十兩。
表裏一段
內厩一匹
至可領也。
於戲
弘濟艱難
還逢亨泰之運。
與同休戚
庶堅夷險之心。
故玆敎示
想宜知悉
萬曆庚寅九月
八日
賜分券。
宴于太平館。
萬曆庚寅十一月
十日
傳曰。
明日
乃予封功臣初度也。
一杯
功臣齊會于闕庭
翌早光國平難功臣
齊會于仁政殿庭
上命承傳色金良輔,金起文出接。
期以盡醉
中殿又賜退膳。
旣醉之後
府院君六員則各賜進上馬
其餘各賜大鹿一張
十二日
三公李廷立謝箋
箋語不切
三公更製以進。
賜酒
公元1591年
萬曆辛卯閏三月
八日
分畫像宴于忠勳府
公元1583年
先是癸未
先生爲兵判。
倚庇日隆
時輩洗滌東西
大諫宋應漑,玉堂許篈劾以專擅
目爲小人
牛溪先生徵在京。
上疏洞辨之。
上命竄應漑等。
谷被彈歸海州
時汝立在全州
慨然曰。
此乃己卯群奸網打士林手段
欲上章伸救。
聞應漑等竄曰。
此乃盛德事也。
庭前杮實曰。
已熟者孔子
半熟谷。
是年九月十一月
俱有書谷。
極言推奬
甲申正月
谷卒。
卽叛之。
謂已絶交
上下唾罵之。
李潑兄弟
以汝爲是
往來推重焉。
公元1585年
乙酉
義州使徐益上疏
論鄭汝立反覆狀。
先是
汝立棄官歸鄕
讀書爲名。
聞牛,先生一時儒宗
亦嘗往來問學
易簀後。
汝立入
時議方攻兩先生
乃於筵中極谷。
時輩悅其附己。
爲當第一流
疏發其私書所嘗推許谷者。
以揚其慝。
於是
三司俱發。
黨於鄭澈
而實欲營救沈義謙。
仍劾謙及所與結交之人。
並謂之禍士林
問結交之人。
兩司擧牛先生朴淳,朴應男,朴漸,尹斗壽辛應時李海壽,金繼輝,洪聖民具鳳齡以對。
上命謙爵。
榜其罪名朝堂
列書兩先生松江之名。
以爲黨人
公元1589年
崔永慶。
曺南冥門人也。
初年
大爲牛溪先生所賞。
後遂與潑,洁,汝立,仁弘等。
相爲表裏
乃反詆毀谷。
己丑立之謀逆也。
賊招中吉三峯崔永慶之說。
傳播遠近
南監兵。
不待敎命而捉囚上聞
牛溪先生抵書松江(按松江時爲委官)曰。
永慶孝友淸修
豈有與聞逆謀之理乎。
須力爲救解
松江乃於榻前
屢伸其情。
而上大惡之。
死獄中。
其後辛卯
松江安置江界也。
大諫洪汝諄啓。
三峯崔永慶之說。
鄭澈指嗾千頃而做出也。
請拿千頃
屢次嚴刑
誣服而死。
大諫金宇顒啓。
鄭澈搆殺永慶。
陽爲救解
請奪其爵。
允之
贈永慶大司憲
(按洪汝諄。
時爲全監。
晬時爲嶺伯。
執囚永慶。
搜探文書
拿致禁府
松江當委官。
力救永慶。
上下汝立與永慶書及永慶篋中匿名詩。
松江終始伸救。
上意稍解。
命釋。
及再拿也。
柳成龍爲委官。
鰲城以救解永慶之意。
極力
言之。
不能救。
永慶竟死獄中。
李山海之黨。
欲搆松江
以爲松江搆殺永慶。
請拿囚梁千頃,洪汝諄。
時在金吾
自恐罪及於己。
嚴加酷刑
誣服致死
千頃曾與永慶戚侄鄭大成
同寓京中
大成聞諸賊招辭內吉三峯
年可五六十。
面痩而長。
髯長過腹。
語輒喘發云云
大驚曰。
形貌宛然吾崔司畜戚叔也。
千頃聞此言。
唱言衆中曰。
崔永實是三峯也。
以此千頃獄案。)
公元1602年
其後壬寅
鄭仁弘大司憲
仁弘赴召上疏
大斥牛溪
至曰陰嗾奸
賊殺高賢
(崔永慶)戕害國脉
汚辱士林
可比於平秀吉云云。
又曰。
內有衣冠之寇。
然後外有干戈之寇。
壬辰海賊之變。
實是內寇所召也云云
又曰。
今其徒黨未盡
臣雖欲扶植士類
恢張公道
不可得云云
先是
臺諫洪履祥鄭光績。
疏斥松江牛溪先生
權而禧,鄭穀崔忠元,文景虎(仁弘門客)等。
搆誣益甚
追削其職。
至是傳曰。
成渾托跡山林
欺世盜名
鄭澈千古奸凶
合爲一身
謀主也云。
特命追削
左相李恒福疏救不得
(此下缺)
  
(附)光國原從功臣錄券三等副護軍閔仁伯頒敎文
 
 王若曰
昭倫日星
舊邦維新再造
報功大小
賞典安得以後時。
申彝憲
匪出私恩
念惟十三
代之至寃。
實是千萬古所未有
東土久陷禽獸
予何樂乎爲君。
北闕恒切籲呼
天未厭乎從欲
秘籍徑示而不隱。
全帙畢頒而無餘。
玆由二三臣前後效命之忠。
亦賴若干奔走服勞之助。
至於歸美不足
乃敢受號無辭
功光在天。
予豈至此
慶比受命
恩亦宜然
所以上自卿士大夫
曁夫下至胥吏僕隷
苟有微勞與少效。
無不幷錄而俱收。
分功惟重惟輕。
雖有等級不一
爲臣貴無賤。
勉與家國同休
用嘉焉。
其敢忘也。
故玆敎示
想宜知悉
 
公元1591年
 萬曆十九年閏三月二日
副承旨臣奇苓。
敬奉傳旨
光國原從功臣三等(乙良)。
加一資。
孫承蔭
宥及後世(爲只爲)。
下吏曹(爲良)如敎。
苔泉集卷二(驪興閔仁伯著)
 龍蛇日錄(任忠州時)
  
公元1592年
壬辰四月
十五日夕
金誠一左道兵使入忠州
留於客館
其日子夜
烽軍來告。
倭船幾隻。
指向釜山浦云
卽告于兵使。
兵使曰。
如此來朝之倭。
朝廷過慮云。
俄而釜山陷城之報至。
東萊陷城之報又至。
兵使舍駕轎。
單騎馳赴
兵使曾爲通信使倭邦。
探其動靜
正使黃允吉,書狀許筬以爲動兵
兵使以爲
動兵
故所如此
二十二日
面授交代李宗張。
昔在甲戌
余隨家大人來此州。
出則與群儒談論
入而與衆妓杯勺
不曾一人呵叱
三年于此
人以風流迂緩子弟稱之。
歲辛卯
承恩作牧
上任之日。
下吏舊日面目
謂我柔懦
便生凌侮之心。
余素知州頑悍
有罪不赦。
關節不通
人甚嚴憚之。
深憂倭奴窺覬日久
我國戎政
不詰什伍鍊之方。
乃峙粮試射
略倣邊鎭之制。
抄軍倍於元數。
造兵器。
築城濠。
申嚴烽燧
至是余被諫院之論。
方在遞罷中。
交代未到之前
不廢調兵調粮。
晝烟夜火
闔境不絶
可見有爲有效也。
及申砬以大將到此州。
點兵一人不至
閱器無一物不利
而不送斥堠
至上衙前峴。
始覺之。
安得不敗。
其後州人言。
使余守鳥嶺賊。
不得過云
過論也。
是日
忠州乘舟
夜過福城洞金監察九思別堂。
懷抱甚惡
不能成寐
順流而下
沿江村落。
蕩然皆空。
人或結麻於島渚間。
氣像愁慘
慘不忍見。
二十五日。
舟到豆毛浦。
家人來迎言。
昨日
已敍付副護軍矣。
詣闕謝恩
還家侍側
兩司
黃州使宋應泂。
二十六日政。
黃州
吏曹促赴。
二十七日。
以單騶發程。
碧蹄宿。
余以重被臺評
又慮今更有言。
不能遠去。
二十八日。
朝至東坡館前。
郵吏傳兩西巡使李元翼之命。
使余先行
余告以馬疲不能馳之由。
二十九日。
金郊
巡使又招余先行
三十日。
龍泉
道人十歲以下小兒
來者相續
余問何等人。
謂是黃州校生之從軍臨津者也。
更問黃口兒
何以御敵
答曰。
牧使怒諸生巧避。
從校案沒數調發故耳。
余卽調回
又逢宋應泂乘駕領軍來。
余告以來代之由。
授兵符。
不受
壬辰五月
一日
到州。
已聞大駕松都
將入龍灣
出令明日分糶。
蓋欲聚一州之民也。
州民非但欲受糶。
見新倅。
大小畢會。
揮淚而言曰。
爾等其聞大駕歷臨此州乎。
凡人之情。
異居父母
過我家。
則將極力營辦以供之乎。
抑使之枵膓以過乎。
大駕一行
自離松都之後
載飢載渴。
慘不忍言
汝須盡心力而爲之。
州民大小怛然
垂涕而對曰。
盡力
又議於官吏曰。
一行員數夥。
官屬至少
以汝
難以供此行。
州內居民似繁。
可以米饌俵給
使一人一人
略措以待官吏
聽令而退。
五日
大駕龍泉
巡臨鳳山
人民驚恐鳥散
水刺不得進。
余慟郊迎之後
卽進晝茶禮
內之民。
一時戴飯以呈。
上下皆飽。
上下敎曰。
予困甚。
欲留此州。
能辦乎。
賓廳招余以問。
余對以粗備一月供上之資。
但慮百官奉供
不及時耳。
三公曰。
如得供上。
其餘則雖闕何傷
卽依(缺)以供。
上又敎曰。
予困甚。
欲得有屋轎以行。
宜問于黃海監司(柳永慶)監司招余問之。
余又對以可辦。
監司曰。
令公新到。
內行未及來。
有屋轎子
何得之
余曰。
此州迎候詔使所用朱漆屋轎。
雖非紵綠猶可以進。
監司卽回啓。
上又命勿用人肩。
用駕馬。
馬鞍難得
時州居前別座趙洙
適有而獻之
障泥甚惡
卽爲改造
上命房承旨李𥕏。
眼同調習
余又造陽傘以進之。
上命姑留之。
當夕
殿使承傳色傳曰。
扈行百官
開城皆飢。
今聞皆飽。
深用我悅。
聽敎
不覺淚下矣。
七日
大駕進駐平壤之後
陽傘則賜持去吏以酒。
西路行所陽傘
卽此也。
二十八日
臨津失守
御使申硈敗死
吏民盡散。
余自白川領軍還。
二十九日
到州則村落一空
火光中時聞哭聲。
滿目情景
無非不忍言者矣。
壬辰六月
一日
副元帥
與其子光英。
鳳山郡守李大英來言。
倉庫而來
令公亦當焚。
余答以不必焚。
李也競爇火焚庫而去。
獨守空州。
無可奈何
二日
獨與家奴
出宿東面金世豪家
三日
向祥原。
都元帥金命元敗還。
宿三登馬峙津院。
聞家屬來在江之東。
借舟於把守古沙里僉使金應瑞
過江率而將向平壤
其日大雨
一行沾濕
宿江東
四日
將向東大院
烟焰漲天。
人自南來者言。
賊鋒已到大同江東岸
不得還歸
遂輟行李
北宿山民家。
上順川墨房寺。
轉入金剛寺
屢欲還黃州
而道梗不得達。
壬辰七月
於成川界埋伏討賊
捕得倭奴之分掠者。
前後獻馘
爲百餘級。
朝廷議欲陞資未果
壬辰八月
巡使李元翼
以余爲儒不閑武事
啓遞之。
中和武人金銕交代
黃州人士將爲義兵
請余爲帥者甚衆。
余以非將才辭。
遂入成川監撫所。
覲親
十餘日。
世子命。
使於龍灣行在所
壬辰九月
三日
除禮曹參議
謝恩
詔使薜藩頒勑將發。
朝廷以余管迎送之任
旋遞。
壬辰十二月
遭先大人艱。
退居龍岡
公元1593年
癸巳正月
皇明提督李如松平壤大捷(八日)。
又聞提督敗軍坡州碧蹄
退軍開城
(二十七日)
癸巳二月
聞全羅監司權慄戰捷于幸州。
又聞沈惟敬入倭陣約和。
癸巳四月
聞賊捲衆而南。
提督引兵進駐京城
賊旣退。
上命柳根敎書
招撫遺民
布讀宣諭
又遣宗室景儉等。
馳詣諸陵。
祗謁行禮
宣靖兩陵。
(賊於前年
掘發二陵
)則塋域崩頹
玉體所在
亦未能詳知。
狐狸之跡。
於陵上矣。
癸巳八月
提督引兵還歸
時倭兵壓在境上。
天兵且歸。
人心益恐。
荷擔而立
又聞倡義使金千鎰復讐將高從厚等。
皆沒於晉州
癸巳十月
尹斗壽李恒福力請回鑾
於是
車駕海州京師
曹正郞申欽扈駕而還
又聞變初。
臨海君,順和君。
北道會寧
豪悍奴僕
侵撓民間
逼責守令。
大失人心
會寧土兵景仁
召聚亂民
叛據府城
兩王子及宰臣金貴榮黃廷彧黃赫會寧府使李瑛數十人
拘繫暗室
終乃縛致于淸正營。
賊以鞠景仁會寧
以其弟景弼守鏡城。
評事交孚起兵討誅景仁兄弟
山亂民。
又殺南兵使李渾
送首于賊。
府使林恂。
討斬數十人
北道稍定。
公元1594年
甲午
南中陷報連至。
朝臣爭獻出避之計。
知事申磼啓曰。
車駕應幸寧邊
不可不多沈醬。
以備日後之用。
諸宰皆大笑以爲迂。
僉曰。
使申爲沈醬使可也
鰲城曰。
不可
僉曰。
何謂也。
鰲城曰。
不合醬。
蓋辛與申同音
東方朔忌日
有辛不合醬之文故云。
聞者傳笑。
(此下缺)
公元1595年
乙未
服闋後。
余以賀聖節使京師
及還。
淸州使。
州之東北
有空林寺。
卽俗離山之一枝北峙者也。
寺之北洛陽山
一洞
皆鋪以石。
西北三面削立
猿狖不能度。
南面平夷
可容車馬
巡使李廷馣
使余審視其可藏兵與否
余卽往觀之。
函關百二之險。
一洞草木
是大欠也。
上黨城舊基。
在州東十五里之地。
北則懸崖
不可攀。
不守自固
東西亦皆險隘
南口平窪。
大川自北直走。
水田幾十
斛地。
旱田則可耕二三月。
正北有巨室基址
官府舊地也。
西峯俯見城內
螻蟻之行。
歷歷可數
豈堪爲藏兵據險鎭守之地乎。
兵使元均
盡心國事
而性甚執拗
不揆難守。
至興六月之役。
與前牧使李喦相爭
至於啓以請罷拿問乃已。
余爲其代。
爲其調停
事事將順
五月中
猝令遷邑
居于其城內
余以非朝廷命令爲辭。
均曰。
朝廷豈盡知之。
我當便宜從事云。
余不之爭。
書告於體相李元翼
元翼啓罷元均
痛哭而去。
蓋均非無爲國之心。
而所率偏裨
無賴牟利之類。
築城之時。
盡收米布。
始事三年
不能一面雉堞
縱使十年勞民
安能告功
不識軍務
無知妄作如此
是歲。
皇朝李宗誠
偕沈惟敬
賫領寶冊金帛
入倭營結和
公元1596年
丙申
秀吉不受冊封
驅遣惟敬等回。
余以問安官。
東萊倭營而還
公元1597年
丁酉
淸正等又率兵出海
列屯于書生浦,竹島
遂破舟師于漆川島。
進陷南原
長驅京畿
都下震恐
中殿避兵西下
遣使又告于天朝
帝以經理楊鎬提督麻貴發遣
余爲天將接伴使
關西
二月
楊,麻二將
步騎七萬人
大破淸正于島山。
淸正請降
余連爲問安官。
往來嶺南
公元1598年
戊戌六月
余以接伴使
迎豐嶼王公義州
公名士琦。
字圭叔
浙江人
能文章。
初選吉土
是以右參政
爲御倭監軍
劉都督綎陳都督璘出來
九月
與我國統制使李舜臣
大破行長於順天
跟隨豐嶼。
湖嶺間者
閱歲矣。
公元1599年
己亥
天兵俱旋。
經理萬世德京城
是年閏四月
豐嶼王公啓行
送別于灣上。
公以鳳州(王世貞號)集一袠留別
余作十首詩謝之。
(詩見第一卷)
公元1603年
癸卯
公元1592年
日本源家康自爲關白
奉書求使曰。
不與壬辰之事。
何爲絶此相好之義。
一往一來
天子諸侯尙然
隣國乎。
又刷送壬辰搶去人。
朝廷恐其生釁。
僧松雲往。
芝峯以詩贈之曰。
盛世名將
奇功老師
舟行魯連海。
舌聘陸生辭。
變詐無厭
羈縻事恐危。
腰間一長劍。
今日男兒
人皆傳誦
公元1607年
丁未
又請使甚懇。
朝廷不得已以僉知呂祐吉爲上使。
校理慶暹爲副使
佐郞丁好寬爲書狀官
回答使以送之。
以探其情形
倭奴極其厚遇
贈遺過數萬金
我使每安而受之。
大爲倭人笑侮
其爲辱國
公元1592年
可勝言哉。
承旨鄭誠謹。
常奉使對馬島。
島主贐以刀柄扇把握。
受之。
臨發。
聚會一行所受。
合爲一封
授於儐倭而來
其後島主。
送人請願給之。
上招誠謹授之。
謹啓曰。
在彼旣不受
在此受之。
二心也。
不可受也。
上乃授倭使而送之。
以此方之。
孰得而孰失耶。
當呂慶之行也。
尹坡陽安性以詩贈之曰。
使名回答何爲
此去交隣未可期。
試向漢江江上望。
二陵不生枝。
二陵指靖陵宣陵也。
壬辰之變。
賊發二陵
詩意及之。
其忘讐通好之誤。
自可見矣。
兵亂後。
八路軍軍糧
蕩無餘存。
守令邊將之別措備者。
例爲加資。
因此嘉善接踵
是故
民牧百計聚斂
以爲爵賞之資。
生民之見剝。
無時已矣
曩在壬辰
倭寇都城
都民奔竄遠逃。
以黃長溪廷彧,尹㓒原卓然
號召使。
使之勞來
行到六鎭
一驛亭柱上有詩云。
先王此日棄群臣
末命丁寧聖人
二十六年香火絶。
白頭呼哭只遺民
傍書六月二十八日
明宗大王諱辰也。
尋問所題之人。
避亂生員申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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