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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泉集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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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泉集卷二(骊兴闵仁伯 著)
 师友录
  
苔泉集卷二 第 20H 页
[鼎山朴先生泂]
鼎山朴先生。讳泂。字泂之。后避族人名。改以洲。自少师受性理之学。(花潭门人。)精通小学,四书,近思录。开函丈授徒。学者多至百馀人。不专以训诰词章为先。教之以圣贤事业。学者不敢放逸。其不遵绳墨者。自为退去。四五年来。逐日讲劘。寒暑不辍。成就甚众。功效最著。如李栗谷之道学。崔简易之文章。其卓然杰出者也。 朝廷除童蒙教授以禄之。余自丁卯(公年十六)岁。就学焉。始知儒者操守之行。庶几有刮磨之望。未几先生没。恸哉。
[牛溪成先生浑]
牛溪成先生。讳浑。字浩源。初号默庵。听松先生讳守琛之子。听松受学于静庵。资高学纯。先生承家庭之学。天资纯笃。语默动静。必以圣贤为法。性刚毅疾恶。有不可犯之色。人皆惮之。余于甲戌春。负笈而就先生之门。束脩请益。先生辞以病废。余求之甚恳。先生乃曰。若讲师弟之礼。余不敢当。如或质论疑处。而子不益则我益矣。及余将还。先生教之曰。人不以年少时讲学求道。以立其本。则妻子之累汨于内。荣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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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扰于外。将不得以志率气。能自守立。醉生梦死。枉了一生矣。君年今二十三矣。今若不勉。后悔何追。余感铭而退。虽以为贫之仕。未免苟禄之惭。而耿耿一念。未尝不服膺先生之训也。
[姜斯文灿]
姜斯文灿。字德辉。少有志操。抠衣于牛溪先生门下。早栖巍科。历扬清华。位列顶玉。而心事相违。托乎曲糵。无意进取。岁癸卯元春。访余于柳依洞寓居曰。今年我将死矣。欲遍访同门之人。且有不可不言于君者。昔年得侍牛溪先生。先生谓余曰。君知闵某乎。对曰。知。先生曰。闵某受业虽不久。然必能终始不变者。其惟闵某乎。先生易箦已久。余又将逝。今若不言。君必不知。故特来相告耳。呜呼。其年果终于延安旅寓。何以前知其死期。而能决定如此乎。且余自承明诲。心常服膺。虽不以学问得名。而平生不敢萌干进之心者。恐负先生之明也。今闻德辉之言。尤不敢见利而忘义。以趋时好也。
[曳尾鱼先生叔权]
曳尾鱼先生。讳叔权。字大中。咸从人。即余儿时师也。自少力学。博通典籍。于书无所不读。以世系非嫡。不得应举。 朝廷肇设汉吏学官。先生首膺是选。斯官乃专掌吏文。而为事大地也。先生以为一生事业。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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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国宗系恶名之不得伸雪。著 宗系辨诬录。凡奏请使臣之行。咨奏并出于其手。竟得昭雪。得受大明会典全帙以来。前后使臣。并录勋籍。只改数行文字之高敬命亦参录。而先生已下世。又无相援者。终不得与。其冤枉为何如哉。余亦及先生晚年而受业焉。稀七之后。如班,马,韩,柳。卧诵而训诲焉。腰金顶玉之人。络绎于门馆。罗拜以请益。皆少时抠衣者也。所著千金方六十馀卷。真吏学之表的。而兵燹之中。散逸不传。惜哉。其馀稗官杂记,考事撮要。行于世。亦可幸也。
[尹知事又新]
尹知事讳又新丈。与余有世分。余年未十岁时。常抱宿而训诲焉。能梦未来事。百无一差。岁戊子。出赴罗州。余于其夏。又分符于镇安。道里虽不相近。而同为湖南倅。以故。音响相通。己丑。其子应教暹往觐焉。尹丈语之曰。梦交代我者。闵某也。暹曰。文官之职。有时超迁。未可知也。及其年秋。尹丈又梦。吾为交代。而相对视之。则着貂皮耳掩。又问于暹曰。我梦如此。闵某岂及为堂上乎。对曰。宦途升沈。何可逆料也。其冬。余捕得逆魁郑汝立等。特 命升堂上。而后始信余为尹丈交代。罗之人。皆以余为必来。其年冬。罗牧瓜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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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以首拟蒙 点。竟以腊月交代。异哉。
[土亭李先生之菡]
土亭李先生。讳之菡。字馨伯。韩山人也。系出稼,牧。禀受上品。清明在躬。不屑屑于规矩上。而自能优造深妙之域。见人形色。径知吉凶。临事处义。见于未形。学问渊博。亦不讲论。不事科举。不慕荣利。岁甲戌。来寓南水门洞人家。余往拜之。适朝醺上面。手抬鬓边而言曰。此病知所从来。但甚苦耳。余问中庸维天之命章。先生曰。诗云维天之命。于穆不已。盖曰天之所以为天也。于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盖曰文王之所以为文也。纯亦不已。集注曰。天道不已。文王纯于天道。亦不已。纯则无二无杂。不已则无间断先后。此说似未尽。盖子思两引诗而释天与文之所以为天与文。合而断之曰。所谓纯。则所谓不已也云。此虽托他人。而其自见得之辞也。自保宁上京。不赍粮。深冬。卧雪不寒。其夫人年六十三。生一男。名曰山辉。亦知音。有人来乞真玄于先生。先生弹琴。山辉持墨而出。一日又弹琴。志在鲁仲连。山辉曰。大人其思仲连乎。先生在平山。遘疠呕吐。手击铜𠤷。令山辉听之。山辉诡曰。大人必获平安矣。及出门外。顿足搥胸。吞声痛泣。先生果不起。吁。此父子。可谓旷世奇士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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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溪先生]
吾东道学。自圃翁倡明。逮我 朝。寒暄,一蠹两先生继之。静庵又出。不但修之于身。遭遇 圣主。欲以斯道觉斯民。天不吊于我邦家。神武一开。群奸得志。一时诸贤。芟黜已尽。人皆以道学为讳。幸赖退溪先生起于南服。显阐幽微。以斯道为己任。不但及门之士有所成就。闻风而兴起者。彬彬辈出。如鼎山,栗谷,牛溪诸贤是已。人皆知人之所以为人者。实在于是。其间虽不能无媢嫉之徒。而不敢显斥。自退溪易箦之后。遗响渐迷。暨乎壬辰之变。荡析迁移。多不保全其门户。礼防大坏。人自为心。吾儒种子。扫荡无馀。举一国。未闻以儒自任之人。自是之后。儒风日坏。至于场屋揭题。稍涉义理。则必曰理块而非笑之。无复顾忌。嗟乎。道学。乃 国家之所赖而存亡者。士习如此。岂非可畏之甚者乎。
[苏斋卢公守慎]
余少时。袖所作文藁。往质于苏斋卢公。公一一考阅。大加称赏曰。世以我为能文章。以吾之才。不及君远矣。前程无穷。君其勉旃。余辞谢而起。公问余以生年月日时。余指而对之。公复曰。后日当再来。余答而退。后数日往谒。公嗟叹不已曰。君之文章。初谓长进无穷矣。更思之则似不及我。我则登科后。十九年在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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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昼读夜诵。能需用于当世者。以此故也。君则二十二中司马。三十三登高科。终身汨没于宦海中。奚暇事文章乎。无长进之日。可惜云。盖公以推数之术。观我平生故也。公之言若合符契。癸酉。选司马。甲申。捷殿试。自释褐之后。世务多端。竟不以文章闻于世。公之先见。可谓神矣。
[宋象贤]
宋象贤。余少时友也。万历壬辰。为东莱府使。其年四月。倭寇猝犯釜山。佥使郑拨死之。又犯东莱。象贤知仓猝无以御。整朝衣。坐交椅。不少动。贼杀之而敬其节。令瘗于城中。及沈游击讲和之时。贼辈指示所瘗处。使之取去。 朝廷下书岭伯。护送于其妻子所在之地。贼争来担尸。几一息程。其忠义之感人。及于雠贼如此。及其柩到清州也。 朝廷不复记念。只 赠爵官其子而已。不及为营葬之事。妻子饥困。无以为襄庀之计。余时为清州牧。鸠材为椁。燔石为灰。发民丁而葬之于加布谷之原。设祭以安之。见其神主傍题。书以孝子大来奉祀。余甚疑其子之改名也。居数日。其子来谢营葬。余慰抚之。因曰。余观神主傍题。改书君名。君名即仁及。而先大夫平日之所命也。既命之后。先大夫已逝。则苟非不得已。不可改也。况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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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得终 王事。余意则以为不可改也。仁及闻余言。颇有戚容。后闻即改还其父所命之名。盖因其本心之明。以攻其所改之非。是故吾之言易入。而彼之惑易解也。其后仁及登科。不久而殁。惜乎。天之报施。何其啬耶。
[尹根寿]
尹根寿。海平人。领相斗寿之弟也。少从退溪先生学。论朱,陆同异。壬辰。以大提学。膺接伴使之 命。迎宋经略应昌于湾上。文辞条畅。经略大加器异。与余友善。每以诗相赠。而余则不能诗者。积逋未赎。可愧也。
[李恒福]
李恒福。庆州人。参赞梦亮之子也。生而不啼不乳者五日。父母忧之。使瞽史卜之。其瞽贺曰。无忧也。当位极人臣。年才十馀。聪悟绝人。骁勇任侠。后即折节为学。遂成伟器。壬辰。以承旨扈 驾。力赞中兴之功。公为第一。及丁巳。尔瞻等幽废 母后。公以原任大臣。抗义疏。谪北青。余时在江乡。不能握别。以二绝诗赆之。公以书答曰。对雪治行。怀抱不佳。来诗洒然。君子爱人。不当如是耶。此行可谓不孤矣。吾侪已七十。千万自爱是望。及将发。和李五峰好闵诗曰。云日萧萧昼晦微。北风吹裂远征衣。辽东城郭应依旧。只恐令威去不归。翌年仲春竟殁于配所。感疾之初。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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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庙召诸臣入侍。下 教名光海曰。某也无道。戕害骨肉。幽絷 母后。不可不废。诸臣曰。愿召李恒福议之。公悚然而觉。谓子弟曰。吾必不久矣。后二日果卒。呜呼悲夫。
[赵宪]
赵宪。白川人。性卓荦不羁。幼而失母。其后母不慈。垢衣蓬发。不堪其苦。而处之泰然。一日。往拜其外王母。外王母见其状貌。大加矜恻。怨骂其后母。汝式不悦。辄辞归。不复往。人问其故。汝式曰。对其子。怨骂其母。非正当道理也。吾岂可复往。后母闻其言。回怒为慈。其性之正直。已见于髫龀时矣。其后壬辰。倡义兵死于锦山。语在龙蛇追录。
[李好闵]
李好闵。延安人。与余同登甲申科。及余赴安峡也。以诗送之曰。鳜上桃花水。春生苜蓿盘。盖记实也。同榜后四十年。年益衰而情益深。中间离合虽多。而相信相资。如一日矣。
[黄慎]
黄慎。字思叔。亦余同门友也。语在龙蛇追录。
[李廷龟]
李廷龟。字圣徵。延安人。府使𡹘之子也。以文章鸣世。及丁应泰之搆诬我 国也。制辨诬疏。奏于 天朝。黄阁老宰。皆动容称叹。由是名闻天下。及甲辰。槎行为上价。余为其副。 皇京胜致。历历同赏。而今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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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之怀。鸿泥之别。怅触于中矣。
[李基卨]
李基卨。延安人。至男之子也。与兄基稷。间一年而生。人比之联珠双璧。俱以学行孝行闻于世。拜茂朱县监。不起而卒。号莲峰。
[韩述]
韩述。号陶谷。清州人也。能文章。余之丁先妣忧也。慰以挽诗曰。五鼎踰三鼎。七旬如一旬。(此下缺)
[李浚民]
李浚民。全义人也。天性孝友。少不羁。其外乡在岭南。有兄病而颇不慧。又有小弟。一年秋。其大人率三子。自岭入洛。行到阳智县。欲就客馆而宿焉。守者麾之。强而后可。适其前庭有一梨树。珠实得霜。正宜疗渴。其病兄切希一尝。浚民乃脱表衣。上树恣摘。实之于两袖。未及下。主者呵之。浚民以一袖所盛倾与之。一袖所得。馈兄。其后浚民。释褐为畿伯。巡到本邑。题诗楣间曰。先子曾携三子过。馆人呵禁不开房。如今但识观风使。谁记偷梨第二郎。虽其短章之间。而其气像可以想见矣。浚民反哺之性。老而不衰。笃奉老母。孝养备至。官居八座。不私货财。干蛊承志。没身毋怠。其冰檗之操。终始不渝。不为利疚。不为威惕。盖有得于其外舅南冥先生云。(李公号新庵。官至判书。)
[金继焘]
金继焘。字顺元。性迂拙。朋辈不以倔强期之。晚守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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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乃郑仁弘所居郡也。其家近红流洞。顺元省敛。仍访伽倻山海印寺。路出仁弘书斋前。顺元求见。仁弘辞以疾。盖尝不快于顺元也。顺元以有城主化民之分。心怀不满之意。问相公独在否。下隶以文景虎,河混在座对。顺元还官。即差文景虎为座首。座首。乃乡大夫之号。盖欲任之事而困辱之也。景虎俯首就任。数月辞以病。顺元许退。又任河混如文景虎。混亦数月辞以病。顺元曰。汝何不早辞。汝之残劣。不可以为乡大夫。吾初不知而误用之耳。亦困辱之也。郑方为宰枢。而文,河两生。乃郑门高弟。前后邑宰。俯首敬事之不暇。而顺元乃能屈折之如此。可谓刚矣。
[金时献,曹倬]
余将赴三陟。(庚戌正月。)登大关岭。驰至襄阳。谓太守金时献曰。吾与君及曹倬。同在京洛。君登戊子壮元。大而(曹倬字)捷己亥壮元。吾亦参甲申榜首。而适君为襄阳。大而守临瀛。(江陵古号)吾今赴真珠。(三陟古号)三府相连。而各有关东之胜。同为魁元。一幸也。三府相连。一幸也。一时同为邑宰。亦一幸也。将作四叠屏风。一幅画洛山寺。一幅画镜浦台。一幅画竹西楼。一幅题名题诗。号曰龙头屏。以为斯文盛事。以遗子孙。不亦可乎。子澄(金时献字)大以为可。即移书于大而。将造屏之际。子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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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满而来。其夏。大而投绂。未及成。壬子。始造屏。欲作龙头会。子澄奄仙。终不得遂。好事多魔。诚不虚也。
苔泉集卷二(骊兴闵仁伯 著)
 讨逆日记(任镇安时)
  
万历己丑十月
七日。监司李洸。行关于镇安曰。修撰郑汝立逃躲。竹岛书堂搜讨云云。余即率官属军校。驰往搜括。则汝立不在。守僧志永等六人。社长一名。白米二百馀石。皮杂谷百馀石。积于暗室及楼上。乃缚僧人社长以来。囚于县狱。亦不知为某事。
八日。监司又令各官设捕盗幕。讥察荒唐人捉囚。余始知汝立之谋叛。即帖于境内。严设捕盗幕。继闻六日夕。金吾即及宣传官入全州。吹大角。动钟聚军。夜分后往袭铜谷贼家。则汝立及子玉男不在。只捉池景涵于汝复家。景涵即海州校生也。来投汝立。汝立奇之。妻以其兄之婢。以为腹心。今年春。随汝立来寻竹岛书堂。而仍留汝复家。当其搜捕之日。踰墙而逃。未及奔逸。为官军所获。毙于庭讯。
十日。招聚各面约正及头民约曰。郑贼逃躲。严设捕盗幕。使不得漏。期于必捕。 朝命至严。而壤地似阔。人民鲜少。加以山谷草树蒙密。纵使贼徒暗过。必难诇知。莫如罢散盗直之为愈也。仍定各面卫将部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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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约曰。若有荒唐人。一里共捕以告官。力不足则告于部将。部将力不足。则告于卫将。卫将力不足。则告于官。且令于近县居民曰。上官门屋上。吹大角击疾鼓。则鼓角声所及居民。或持弓矢。或持刀鎗。来聚官门。有不如约者。当以军法从事。诸民皆受约束而退。
十一日。闻督捕御史李大海。宣传官李仁男入本道。
十二日。长水县移文曰。长溪有杀人狱事。请来覆检。
十三日。往检。
十四日。平明。治任发行。还到县地二十里程新院。欲秣马。日已晚矣。即接留吏文状。言荒唐人来到西面。面民朴长孙等。率同里人九名。往告卫将李希寿。同力追逐云。即直驰入客馆。令吹手上官门吹大角击疾鼓。闻鼓角而顷刻来会者。百五十馀人。即领率疾驰。往赴西面山尺店。店人及村民三十六名。围贼于多福。(地名)乃全州高山境也。诘其所围者何等人。则皆答以某也。而不直言其姓名。盖本县之民。以竹岛有郑贼书堂。郑贼常常往来。故人无不识其面目。而曾怯威棱。不敢斥言名字也。于时日已高舂。立马于高阜。看审贼之所在。则贼四人。在多福东。其后则绝壁削立。左右林木葱密。前面亦多林薮。林外有小溪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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涸。贼立则见面。坐则不见形矣。中有一人持环刀。时时挥动。以示威勇。余于马上。呼汝立名而大叱曰。汝以 经幄近臣。敢图不䡄。 君命逮捕。汝当束手就戮。奈何拔剑拒捕耶。汝立不答。四人即坐不得见形。店人及村民。弯木弓请射。余止之。计有活捉也。迟疑之际。日为西岭所碍。恐致失捕。令亲近二人。潜往侦探。则杖剑者曰。全州千万军中。尚能挺身脱走。今此之军。多不满二百。若以此剑挥斫。则可以得脱矣。汝立曰。彼皆彀弩持满。万无得脱之理。何用浪杀无辜良民哉。吾等莫如早自决也。旋取一人所杖之剑。拄于颔下裂破之。更进于其人。则其人引颈受刃。一斫乃倒。又刺一人而倒。又刺一人。闪过而倒。汝立遂植剑于地。延颈伏而受之。即令催兵迫之。则汝立翻身大叫。声若牛吼而绝。剑拔而血淋漓从剑孔出。日已昏黑。月色未扬。汝立及一人皆死。二人尚有生气。取松明以烛之。则冠者右边逢刃重伤。丱者左边逢刃不至重伤。于水铁店。催煮荞麦面作饼。傅于疮口。一边差人。驰送于县狱。押来囚僧志永。盖欲认其谁某也。汝立及一人。拔舌几三寸馀矣。刊木爇火。以取其明。用军围驻。严其防守。虑有馀党潜伏于近处。乘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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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捕兵懈而袭也。夜四更。押志永来。使之谛审则曰。一则郑汝立也。又指死者一人曰玉男。其馀则不知云。未几。昏仆者二人复苏起坐。便以手摘所傅荞麦饼而食之。始问死者与渠等谁某。丱者曰。死者一则汝立也。一则玉男也。生者一则朴延龄之子春龙。受学于汝立者也。我则汝立奴勿金之子捡金云。即成牃文。分报于监司,兵使,督捕御史,宣传官四处。审检尸身。则汝立身穿木绵二襦衣。木绵襦裹肚。以熟麻绳约束。足着藁鞋。藁鞋穿破。足巾亦破。露其两拇指矣。当胸抱磁碗。碗口亲肌。一死者则着常衣。左膊上节。悬一皮囊。右膊上节。结一小刀。以皮裹之。一人背负草苞。裂单直领作小袋。一盛荞麦二三升。一盛小豆一二升。以休纸裹盐数合。其书即湖南灾伤敬差官洪宗禄所抵也。而并血渍。乃付之于火中矣。
十五日。既明。编草作箔。裹二人尸。则前所拔舌皆收入如常矣。载二尸于二马。骑二生于二马。用军围绕。前往全州。将献俘于监司。路出熊岘(全州地)。有伏兵乱射。欲夺所载尸及生口。余令官军还射。伏兵乃退散。进到营下。监司结阵颇整。非传令。不许人出入。乃使守门者。通告以余持贼尸及二生口而来之由。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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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发传令许入。及入城。居民老少及士夫妇女。皆出门攒手罗拜。欢声四合。争相庆贺。且言若少迟捕获。则无辜而死者几人。至有感极而涕泣者。监司令陈四名口于紫云楼下。使府尹尹自新。取狱中所囚郑缉出。俾验死生者为谁。则曰。一死者。吾叔也。一死者。边崇福也。丱者。玉男也。冠者。朴春龙也。监司成状 启。令镇安刑吏白鹤天陪持。而又差全州吏同往曰。军机重事。则双发马法也。及状 启开拆。 上招鹤天 问捕捉之由。 赐酒及襦衣二领。
是日。监司又云。即者有 旨来。勿论道内名山士大夫墓山。尽为焚烧。若捕贼少迟一日。则士大夫坟山。亦不免焚烧矣。日前。自 上虑庆基殿及 文庙惊动。 命承传色金良辅往视。方在客馆。即押送二尸及玉男,春龙去。监司仍问余资级。余对以中训。监司曰。必准资升叙矣。余退而欲求纸笔。修书付鹤天。送于亲庭。则人言府尹在紫云楼。可求之。余上楼拜府尹。府尹曰。君以何方略。捕获逆魁。多至四级。余对以罢盗直之由。府尹叹曰。吾之智。不及君远甚矣。恨未早罢盗直也。余曰。大不然。镇安县监罢盗直。则犹之可也。全州若罢盗直。则逆贼未捕。而官谴先及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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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曰。是亦然矣。得纸笔。修书付鹤天。回顾则府尹子耆献,判官罗廷彦及六七他人。环拥一人而坐。余乃就见。则置玉男于其中。给纸笔。使书其家亲厚出入人。已书十馀人。又书李廷犀名。余曰。李家与汝家世雠。国人所共知也。而今列于亲厚中。是诬也。玉男停笔。顾余而言曰。他李则果与我家不好。廷犀则欲做好官。我外祖永葬时。虽不利行步。而至于担轿往见。其情好可知。余问在座者曰。谁令此儿书此。有使相之令乎。有府尹之令乎。玉男投笔。而诸人皆散。其中所录。不能尽记。而只记得李廷鹏,金凭而已。余问玉男。汝父能通天文地理卜筮云。然乎。答曰。若真知之则安有速败至此。又问何以知禁府都事,宣传官之来捕而能逃乎。曰。金沟邸吏。即吾家婢夫也。都事等入全州聚军时。先通故能走耳。又问诸处盗直甚严。汝等何以得达于此乎。曰。镇安罢盗直。昼伏夜行。来隐于境内西面禾黍藁委积之下。三日不得食火化之物。昨朝余独出求熟物。为人所觉耳。
金沟品官林遂妾女爱福。有绝代色。曾嫁士人。士人死。爱福方守制。汝立闻其美。强奸而宠之专房。汝立逃走之后。先为拿去。行到广程。白鹤天驰驲过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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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汝立就捕自刎之状。爱福闻即气绝。押去之卒。恐其见罪。百端救活。及其鞠问。以不脱前夫之衰。被其强胁之状。刑讯二次后放之。有金吾皂卒。怜其色。卖家而买药物饮食。昼夜救疗。冀其生活。以为偕老之计。竟不救。
二十五日。郑玉男,朴延龄,朴文长,郑绍,金世谦,李光秀,李箕,朴应逢,方义信,黄彦伦招内。去九月分。会于全州郑汝立家。汝立曰。汝等闻密约。千里远来。汝等不去。则多有好事。衣食亦足。若出去则必泄机事。毕竟讳汝妻子。中心暗度可也。今约大事。而事势非便。未能即发。可以更来。且曰。天灾时变。未有甚于此时。李成梁欲夺方山以下。若杀此人。可得二十四郡。以我为将。则汝等武人军官带率云云。与边泗相谓曰。此处有八十斤长剑佩持者。而如盘磨石。拳驱即破。又有一人。担持尸体入盛内外棺椁。不步而起。能行五里者。又有三人。能超过大门高可三丈者。下三道京畿之人及僧人。皆为腹心。预养勇士。欲使此人等举事(是如为旀)。边泗曰。汉江(段)。数三日水赤如血。光州地二处池(段)。水赤而鱼尽死。怀德(段)。野中石自起立。其长六七尺。又一双水中石。相对起立。长六七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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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堤地(段)。栗木生发。自古变有非常。叛心者为将(是如为旀)。林遂曰。山上石起则圣人出。海中石起则小人出。此则野与水中石皆起最贵(是如为旀)。衍法主见汝立相曰。相格异于人。八字亦好。可在人上(是如为旀)。边泗于九月山三圣斋后石窟。得玉函。纳于 汝立。其中有天机地机十二篇。以破字作奠邑立。又有木子将亡。子丑犹未定。寅卯事何如等语(是如为旀)。欲于文化九月山下唐庄子檀君所都处定都(是如为旀)。又言庚寅平吉。壬辰大吉。其年举事。必待冰冻。可以长驱以进(是如)。各给箭竹曰。待吾送人。率军马上来。汝立边泗所言。一一相同(矣)。等卒成密约而来(是如为旀)。汝立曰。弘文官员既为数岁。若非如此。不可为矣。天命如此。庚寅年可举事也。正月某日。自全州聚军。军器军粮。则余所藏取用。且掠各官而用之。边泗曰。全州官员及本道兵使,监司(段)。假称禁府都事而杀之。他邑守令。亦如此杀之(是如为旀)。金彦邻曰。由天安之路。直抵汉江京都(是如为旀)。边泗曰。至弘济院结阵。可食龙山西江仓米。不战持久。结阵不解。如此京城之外。皆我等军粮。八道亦将输运。城中人马饿死。自知势难开门。然后可以入矣(是如为旀)。又使边泗率其党。流入京城。与内应人黄亿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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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兵曹判书。会钟楼前结阵。仍击兵曹东西火药库。尽为焚烧。汝等当为功臣。推吉三峰为首云云。吉三峰假称(是遣)。汝立为首的实(是如为置)。以穷凶极恶之人。自知罪不容于覆载之间。拿 命闻奇。边泗同时逃躲。且刺及其党一处。刎死灭口(为卧乎事)
传曰。郑汝立谋叛大逆之状。明著各人之招。讨贼之义。无间存没。依法处决事。下于禁府。
万历己丑十一月
十一日。特 命升堂上。除实职。且 赐教书。知制 教白惟咸制进。(教书逸)
正兵朴长孙。赏授司果。李希寿司勇。
十三日。冬至也。以 庆基殿祭官往参后。齐会于拥翠堂。府尹馆夫来言曰。金吾郎入馆矣。府尹言都事姓某名谁。探于书吏而来报。俄来言申景禧也。府尹曰。谁知之。朝著近阻。切欲知之。余曰。生知之。府尹使往访。余出堂门。申也在紫云楼。挥手招之。余上楼则申戏拈鼠皮官帽耳掩毛曰。堂上官戴此乎。余曰。狂奴故态乃尔。申曰。余何敢戏。再昨政。始下 批加堂上资矣。余问今欲拿者何人。申出囊中片纸。乃 命拿前洪州牧使柳德粹者也。即报于府尹。俄又馆人来言。吏曹吏持朝报往监司所。府尹令取朝报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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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七日汝立失捕。都事,宣传官,守土官 命拿之语。而益山郡守金颖男。乃其日守土官也。余告于府尹曰。益山应拿。而以发日计之。今当到郡。恐惊动其母夫人。请浮三大白。促令还官。乃饮而驰去。
十三日。 朝廷欲辨衍法主。前囚竹岛书堂僧志永等。械系上送事有 旨。监司令余还官。械系以送。社长则放送云。余即达夜还官。系械志永等。送于监营。上送于京庭。辨后并放送。
后十馀日。监司移书于余曰。志永屡出贼口。不可不捕。金吾郎方来住营下。今将入送于该县。君必跟捕。余以书答曰。山谷愚僧。乍入官府。犹自惶惑。况就大庭。怵慑天威。既释之后。如鸟脱樊。如蟹入水。岂能容易捉得。如闻禁都来县。犹恐入山之不深。入林之不密。昧昧其影响。则终不得以捕矣。姑缓都事之行。令余设机跟寻。庶或有获矣。监司从之。余定近竹岛居品官一人。官奴之有计虑者一名。指授方略。使之讥察。
锦山郡有山。曰九千头尾。山形奇胜。牛马不通。僧徒创立巨刹。入定结社之僧。常数百髡。奔走供亿者倍之。富商佃户之佞佛者。驮载百物。卸于山下。担负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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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输于寺者。日不下数十。 朝廷虑衍法主隐于此寺。 命监司搜捕。监司令锦山,珍山两郡守。由北路率军以入。令龙潭,镇安二县倅。从南路领兵以进。期会而往。搜索不得。只缚敏化主。以送于监司。回宿于龙潭。还县。路逢前定官奴。捕得志永上佐。献于马首。拿致官庭。诘其师之所在。初讳不肯首。压以巨枷。进散大杖。即解以诱之。乃云其师在崒山深源寺。即率军衔枚以进。则志永不在矣。捉致二三僧。乱杖穷诘。不言所在。傍有一髡。年才十五六者来观光。即令捽致。打下足掌一棍。则旋言志永果在西门庵云。急往围庵。僧房三间而只一户。使军校四人。挟两傍而立。令曰房内所在僧尽出。一僧出。非也。又一僧出。亦非也。又一僧出。乃志永也。械系送于监司所。禁都即押去。讯问二次。殒于杖下。
衍法主逃躲。久未就捕。本道僧幸师终始追寻。知隐于金堤土窟中。捕告依律。赏幸师以司果。
汝立常薄其正妻。不与衣食。或有违言。坐之门限。以烧木乱打。及汝立之逃也。先拿其妻于全州。脱其中衣。有一妓见而哀之。脱所着中衣而衣之。见者为之惨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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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生员金敬止,李麟庆。乃汝立妹夫也。(皆与余同年参榜。)金则素恶汝立为人。不为相从。作鸱枭赋以刺之。又作短歌曰。颜面(缺)脂粉。身体匹段帛。自外观之妍。妙然人家匙箸贼。而我则先识。又曰。刻木为罗汉。束草充腹脏。谛视魑魅㨾。无知头陀社长辈。空结念佛香。其讥之也至矣。生二女而其妻已亡。及狱起。逮系鞫问。供以作赋作歌之由。且告义绝。见放而还。其后全尹。以敬止两女闻汝立亲党。将尽没为官婢。兄弟以裙带自缢之状上 闻。 上曰。前日拿问时。以义绝对。今二女同日死。前言诈也。安知与贼相谋而固讳。可更拿鞫。杖讯不服而死。李则素谄事汝立。指以圣贤。怙势作威。凌侮同乡。渔夺民田。及其狱成。与五子骈首就戮。敬止与麟庆。具不免于天刑。而轻重则有间矣。
朴希孝者。全州城内士人也。仪容端秀。善词赋。喜吟诗。又工笔札。余向在全州时。频与接谈。讥斥汝立。无所不至。至曰欲知科文病处。广质于先生长者。而不曾以一片文字。试于郑修撰云。其排摈也甚矣。贼党有言朴希孝与贼亲厚者。即拿致严鞫。竟殒杖下。其实与朴同姓名者居外村。出入贼门。最为亲厚。此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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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而士朴知名。故横罹此祸。治狱之时。如此之类何限。火炎昆冈。玉石俱焚。固也。
二十三日政。礼曹参议除 授。
万历己丑十二月
二十三日。离县。
万历庚寅正月
一日。入京谢 恩。仍上辞职疏。 上批曰。尔忠勇可嘉。勿辞。仍 传曰。此疏中。亦有可推人。下于推鞫厅。 赐貂皮纱帽耳掩。 教勿谢。疏中有戊子秋。与龙潭县令洪进试生进。初试于茂长。回路。洪语余曰。君不欲见郑大甫乎。答以当历见。洪先往。余道逢金沟进士金克寅于从政院。故后之。移时后至铜谷。相揖而坐。未及寒暄。汝立曰。君等久在 经幄。不教以开心明理之书。故如此。虽不知其言之为某事而发。听其语绪。则似为用人而发也。洪又劝以读礼书。答曰。余方读论语。若卒业则当读近思录。何暇及礼书乎。仍持酒杯曰。余酒户不窄。曾于居庐时。以其年尚少。不废风雪上冢。仍得痰证。不能饮云。故鞫厅请拿推洪进。洪被囚考讯。无实状。即放送。
李彦吉为金堤守时。以营造汝立黄山家事拿推。后行文于全罗监司。得其实状。死于杖下。
高山县监郑赐湖。少不容贷于汝立。汝立简请求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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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汝会讼。不听。又请发军防塞废堤。不发。其气节可尚云。
时有誇着汝立葛巾衫之谣。盖指李弘老也。南彦经虽以儒为名者。亦未免俯首听命。敬事汝立。则馀人又何说也。可嗤之甚矣。
跪斩汝立尸于军器寺前。令百官序立以视之。又使全州人典籍李廷鸾,刑曹佐郎金凭。审视汝立真伪。凭抚尸垂泪曰。汝何以至此。凭以亲厚被系。受刑以死。
枭汝立首于铁物市桥头。生员南以恭。适骑马而过。即下马曰。长者头在此。不可骑过。
士人韩百谦,沈憬。往哭于汝立尸。出衣衾赗赙。厚殓殡之。事觉。推鞫杖流。
汝立常会射楔之人于黄山。酒将半。出言近日 朝廷。将付我以大兵。有征讨之事。谁能从我乎。金堤校生崔彭祯。即出班跪曰。吾从夫子。狱发。出于贼招。彭祯承服依律。
李震吉。汝立之五寸戚也。曾为检阅。凡 朝廷动静。一一书通于汝立。又作告天神文。历叙 先王疵政及天灾地变。前日汝立之问我以汉江龙舟漂失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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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者。亦欲用于此文也。事觉庭鞫。不服而死。
故佐郎李敬中。平日见李震吉以翰林入侍。大言于稠中曰。京洛世家子弟之登科才俊者不少。而如此凶憸之人。何处得来为此任乎。及狱发。有以此语上 闻者。 上特命追 赠。以奖先见之明。
全罗都事曹大中。光州人也。与汝立相厚。连逮杖讯时。上一绝于委官右相沈守庆。其第三四句曰。地下若逢比干去。孤臣含笑不须悲。沈相以为乱言不之告。一日 筵席。语及此事。沈相递罢。 命发大中冢。剖棺斩尸。
全州判官黄廷择。以造弓箭于汝立。杖死。
朴文长,金彦邻。安岳人也。与汝立同谋。事发逃躲。朴见捉于横城县监具孝渊。金被获于忠州牧使李景麟。俱服依律。具,李俱升堂上资。
金世谦。信川人也。乃汝立同谋中最为腹心者也。及其就捕庭鞫也。悉服无讳。且曰。 禧孝陵 幸行时。吾等聚于昌陵洞口。将欲举事。全罗人未及齐会。故不为云。依律。
当初 上命金吾郎,宣传官。眼同守土官金颖男。收取贼家文书以来。其时郑彦智等。私嘱都事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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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拈出其名书尺去之。故谓自己等书信。无一片现存。及 上下问书信有无之时。右相郑彦信则常为通信为对。其兄彦智则以无一字相问为对。 上手持其书札数十度示之曰。此何人书也。彦智无以对。盖书末称宗老。或称东谷。书名字者去之。宗老,东谷则既不之知。故不能去。彦智亦幸其无姓名欲讳之。上曰。如此迷劣之人。何以为三司长官乎。李洁,李泼兄弟书。亦有九张。书中有曰。用某官。此等举措。专是愦愦。此即汝立于铜谷家。与洪进言者也。又曰。当今见道高明。惟尊兄一人而已。自 上手持而示鞫厅诸臣。 天威震厉。 玉音闭涩。至不能出声。诸臣震慑矣。
庭鞫郑彦信于仁政殿南行廊。参鞫诸人。皆拟赐药。不可施刑于大臣(郑即其时右相)。独郑澈(右相)执议请讯。论议不一。夜分不决。以 闻。 上从澈议。四更始讯。杖十三下。彦信请服。都事就问。则逆贼缔结辞缘承服云。更 启则须问逆谋与知。又加讯十七度。不服。遂窜甲山。(松江新入右相)
庭鞫时。 上使别监汤酒馈彦信。且 教以讨逆事重。不得不推鞫。而于予心岂得安乎。别监酌酒。将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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彦信。其兄彦智欲饮之。出手引杯之际。别监曰。此酒自 上赐右相者。非令监所得饮。彦智惭而止。(按郑彦信,彦智,洪宗禄,白惟让,李泼,李洁,郑昌衍。皆出于汝立之侄缉之招。又出于贼家文书。诸人皆窜。昌衍放送。至再拿也。柳成龙为委官。彦信,惟让,泼,洁,曹大中,柳德粹,郑介清。或以辞连。或以疏章。皆死。)
己丑九月。李洁自南平。率眷上京。(李洁时为舍人赴 召。)行到金沟县。县令金尧命。抵书汝立曰。今日李景渊来宿我县。公不来见耶。汝立托病不来。书请洁。洁往见语次。汝立公然说破谋反事。洁大惊。拂袖去。行到参礼思之。彼既发逆言。而我惊起以来。彼必追杀我也。即罔昼夜兼程以行。到恩津。不入客馆。请于县宰。得护送军。从间路急向京城。汝立果送力士数辈。要击杀之。至恩津。闻过行已久乃回。洁计欲上变。适其兄泼。在乡未及来。苦待之际。黄海监司韩准之 启已上矣。其时李丈𡹘为长城宰。其子廷龟为省觐南下。路逢洁。拥兵自卫。苍黄北来之状云。(后因梁千会疏被囚)
郑介清。谷城人也。门地不甚蝉联。而早得学问之名。其造诣浅深。俱未之知。而后生嗜学者。多从之游。与汝立最亲厚。尝著排节义论一篇。其中有曰。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是王蠋偶发之言。非圣人通论也。伊尹曰。何事非君。何使非民。此乃圣人通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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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为此论专为郑贼作也。以此杖殒。余常以为汝立朝鲜之反贼。介清万古之逆臣也。盖其主意。欲使天下万世。去君臣大伦。朝隋而暮唐。昔君臣而今仇雠。驱一世之人。服事汝立。而不耻不悔者也。且平日与其父母异县而居。不为往觐。人有诮之者。介清笑曰。我诚孝至极。常听于无声。视于无形。安用屑屑往来乎。噫。此岂非自欺而欺人之甚者乎。诚若此言。介清属纩之前。无非与其亲相对之日。纵使亲没之后。犹以为常目在之。而不必为衰经哭擗矣。天下安有如此等学问乎。余恐此说得行。则天下之为人子者。皆不觐其父母。而自以为孝也。排节义而废君臣之伦。旷定省而忘父子之亲。若绳以先王之法。则必为乱臣贼子之魁。而壬辰兵燹以后。一边人欲救泼,洁。并及介清。至曰。偶因一篇之著论。身陷刑戮。至为冤枉。既复其官。又录其子。终恐父子君臣之伦。从此扫地。竟莫之救矣。此岂 国家之一细事哉。(按野史。介清本僧人。思庵怜其才。命还俗。养育如子。思庵没后。背叛之。至庚寅狱发。全监洪汝谆。 启以介清与汝立游山之说。传播道内。台臣请鞫。 上允之。介清供以不与贼相通云。严鞫得情。杖殒。)
苏斋卢公守慎。为元辅时。 上言于经席曰。荐贤宰相之事。予欲得大用之人。须举之。守慎退。列四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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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秪进之。即李泼,李洁,郑汝立白惟让也。及庚寅狱末。 上偶阅文书。得守慎所进之章。 上大疑而怒。以为举贼。亟削黜之。未几卒。公以乙巳名臣。不能令终。人之晚节。岂不难哉。
余于昨年十月十三日。以杀狱覆检事。往长水县。宿于所馆。夜梦入阙庭。非我 朝也。乃 天朝他。月廊上铺蛟龙旗。余藉而坐之旗上。织龙生而活动。余惧而移坐则亦然。再三移之。终始如一。余惧而乃觉。翌日。果获逆魁郑汝立及边泗,玉男,朴春龙等四名口。抑亦梦寐之间。先见兆眹耶。可谓奇矣。
一日 筵中。洪圣民语及任国老欲为翻狱之事。时金贵荣以领事入侍。亦曾参鞫大臣也。 上顾问曰。卿闻国老欲为翻狱之事乎。贵荣对曰。国老在臣座之左。臣左耳偏聋。不得听闻。闻者鄙其阿护不以直对。(按彦信,惟让,洁。皆以汝立亲密之交。往来书札。多在文书中。彦信初出郑缉之招。任国老又疏论彦信有营护逆贼之迹。就鞫窜甲山。盖松江极力救解者也。全罗儒生梁浻。又上疏言彦信当庭鞫之日。欲斩告者之说。公然肆发。而此说传播。 朝廷无一人言之。是亦可愕云。 上问于其时同参诸臣。金贵荣以为耳聋不得闻。李山海以为日久不得记忆。俞泓,洪圣民皆以为闻之。圣民 启曰。彦信发言。臣实抗之。山海亦言其不可。 传曰。卿既亲见儒疏。彦信之言。固为悖逆。仍再鞫杖殒。泼洁亦出贼招。杖死。)
命朴忠侃,李轴,韩应寅及余为都监堂上。功臣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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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磨鍊。判校赵瑗为都厅。金公辉权成己申浩为监造官。开局于大平馆。
万历庚寅四月
一日。张幕于三清洞。都监堂上齐会。将差书吏,使令,录事,医员,画员,李,韩两令公未及到。以 命牌招之。余承 命进于昌德宫。则閤门外承旨,史官已齐伏矣。余进参而不知缘何事 命招。欲问于承旨史官。而难于发言。奉 教具。顾谓左承旨黄佑汉曰。闵某不知今日引对之由。可说与昨日 筵中语也。黄曰。可。具曰。昨日李宪国 启曰。臣见闵某。言汝立论人皆可以为天子。其志可见矣。故今日 命召矣。俄而 上出御宣政殿。承旨以下以次进。臣继进。 上问逆贼措捕时事。对如十月十四日所录。又问汝前日见汝立接话乎。臣对以戊子秋。历见于铜谷家。又于昨年三月。汝立以兵曹佐郎。带本曹邱史。率其侄郑纪及池景涵。将往竹岛书堂。到镇安县。臣出见之。馈夕饭。汝立恳请馈池景涵。且请给游山粮。臣不应。说罢景涵凶悖状。汝立摇手止之。顾谓郑纪曰。善别可也。食罢当烛。又嘱曰。馈景涵饭。盖情意已厚。不自知其言之出于口也。臣又不答。以就寝安歇为辞而罢。明日出接。又馈朝饭。汝立曰。吾酒户不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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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常患痰证不饮。今见主人。不可不饮。出坐饭床前。令酌酒举杯曰。主人以京洛甲族。首登龙榜。出麾而来作山僻小县。殊为可惜。多有激发牢笼之语。且问汉江龙舟漂失的乎。臣答不知。因语次。及林悌平日浪言自古以国为名者。皆称天子。而我国独不为。他日一番必称天子。虽其戏言。亦可怪也。汝立曰。主人之言误矣。林悌之言诚确论也。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人生天地间。孰不能为天子。 上顾谓承旨曰。闻此言则知其为天下之贼也。臣又 启当捕汝立时。男壮则持弓矢刀鎗。女弱则持杖。不待呼而响应。可见民心之共助 天讨也。此前日 筵中。有人心不淑。助逆者多之 教。故臣对及之。遂退还三清。则已散矣。
二日。 上下密旨于政院。令传示三公及三司。其中有汝立非特我国之贼。实乃天下之贼之 教。
万历庚寅五月
十五日。都监完议功臣磨勘。
万历庚寅六月
一日。大臣同议入 启。 传于政院曰。择空日招大臣。功臣等第以 启。余时直昌德宫东所。都监录事李廷华来言。商山君。(朴忠侃君号。)使小的请坐大臣功臣等第矣。余曰。 传旨奉行。乃政院之事。非都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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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当为。而事系功臣。故言于都监。且或都监当为。都厅或曹司堂上往禀。监造官。亦不得进。况尔录事乎。廷华曰。令监之教是矣。而商山令监。每以己见行之。小的深以为闷。余更思之曰。商山素不足于我。今若以我言回报。必加怒矣。依商山令为之可也。廷华更坐曰。大臣必以小的为迷劣。奈何。余笑曰。大臣何迷劣汝之有。速去。廷华不往请于大臣。还以余言复于商山。商山甚不平曰。何年少堂上。强晓事如此。其日夕。政院 启七日空也。 命招大臣。功臣等第。而商山大惭焉。
七日。大臣会于宾厅。以朴忠侃,李轴,韩应寅为一等。以余及韩准,李绥,赵球,南巀为二等。以金贵荣,柳腆,俞泓,郑澈,李山海,洪圣民,李准,李宪国,崔恒,金命元,李增,李恒福,姜绅,洪进,李廷立为三等以 启。 上曰。韩准之功。岂下于闵某。可上之。韩应寅以上为一等。李准以上为二等。李廷立以上为三等。忠侃之意。自欲独为一等。李轴,韩应寅为二等。韩准以下为三等。大臣不听。两司以洪进亲切于逆魁。 启削。
十二日。下 批谏院。请削参鞫诸臣功。累月论执。蒙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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谏院 启削余勋。盖朴忠侃。志满气得。颐指李轴,韩应寅。视之如奴隶。李,韩亦俯首听命。不敢忤视。朴也盖欲于我。亦如李韩。余每事争是非。朴甚衔之。一日当磨勘原从。朴欲自录捕逆诸人功高下。余曰。海西之事。三郡守为之。余实不知。不敢措一辞于其间。全罗之事。亦犹吾之不知海西事也。何可搀越。朴大怒曰。今此功臣之事。无论大小。我岂有不管之事乎。遂推案起去。嘱于谏官。故有此论也。正言尹泂。不告长官。 启辞中私添一节曰。与其追改于十年之后。曷若正之于今日乎。此 启一出。物论哗然。谏院 启递尹泂。且 启辞中。有捕捉穷蹙之贼。何功可录之语。 上答曰。所谓穷蹙者。闵某穷蹙之也。论执屡日。命二品以上庭议。皆以为不可削。崔滉曰。不但措捕汝立之人可录勋。若得汝立之尸者。亦可录勋。指示汝立之尸所在处者。亦可录勋。 上回谕于谏院停启。
万历庚寅七月
七日。 颁赏于诸勋臣。
参鞫诸臣削勋之后。物议纷纷。将不好于汝立同辈。李山海恳析于朴忠侃。使功臣都监 启请还录。忠侃会余于其家。使余搆草。其主意。则逆臣出于搢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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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皆欲营护。至发翻狱之论。谳囚诸臣。夙夜匪懈。盘诘详究。尽得其情云云。入 启蒙 允还录。
万历庚寅八月
二十五日。 上率新旧功臣。会盟于禅武门外盟坛。
二十六日。行功臣会盟宴于仁政殿。 赐 教书厩马银币。
  教推忠奋义协策平难功臣,通政大夫掌隶院判决事闵仁伯。书。(知制 教宋象贤制)
 
 王若曰。义莫严于讨逆。居多循国之功。政莫先于褒忠。式举懋赏之典。玆考循于故实。非颛示其私恩。唯尔生有轶才。少负伟略。摘髭金榜。美称夙擅于龙头。游刃铜章。异能曾展乎骥足。威可以束吏。公可以服人。经远虑微。蔚为方圆干局之用。造机成务。实堪中外器使之方。粤予分忧之辰。正尔效忠之日。何期悖逆之变。近出法从之班。贼臣郑汝立。起繇下列。擢寘迩联。卵育之恩。不为不深。待遇之眷。不为不厚。岂意猰狗吠主。短狐含沙。窃欺世之虚名。蕴滔天之巨恶。岂但发冢于诗礼。久欲贻祸于家邦。作为窟穴于南州。招纳亡叛于西海。稔成异志。潜结凶徒。托妖谶而惑众听。广植党援。造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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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而谋不轨。阴约日期。幸赖祖宗陟降之灵。天地神明之助。祸机临发。而阴诛已及。奸谋欲闯。而天讨先加。固知汉法之难逃。负此极恶而焉往。旋见束手而送死。敢抗四匝之官兵。反欲灭口而藏踪。忍剚一剑于血属。苟非缉捕之得策。曷致大憝之伏辜。方其在逃之初。群情驿骚而靡定。逮夫斯得以后。国势抗捏而复安。是谁使然。嘉乃之绩。欢已腾于九庙。庆岂止于眇身。微尔人尽非。祸将叵测。肆予赏不僭。事系酬劳。如或循次而官之。何有与众而异者。勒金石。不足昭庆誉。罄天地。不足较肤功。锡命汉家。非独表崇德之义。疏封周室。实亦展劝来之规。肆策尔为平难功臣二等。图形垂后。超二阶爵父母妻子。超二阶嫡长世袭。不失其禄。宥及永世。无子则甥侄女婿超二阶。仍赐伴倘六人。奴婢九名。邱史四名。田八十结。银三十两。表里一段。内厩马一匹。至可领也。于戏。弘济艰难。还逢亨泰之运。与同休戚。庶坚夷险之心。故玆教示。想宜知悉。
万历庚寅九月
八日。 赐分券。宴于太平馆。
万历庚寅十一月
十日。 传曰。明日。乃予封功臣后初度也。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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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一杯。令功臣齐会于阙庭。翌早光国,平难两功臣。齐会于仁政殿庭。 上命承 传色金良辅,金起文出接。期以尽醉。 中殿又 赐退膳。既醉之后。府院君六员则各 赐进上马。其馀各 赐大鹿皮一张。
十二日。三公令李廷立制谢笺。笺语不切。三公更制以进。又 赐酒。
万历辛卯闰三月
八日。 赐分画像宴于忠勋府。
先是癸未。栗谷先生为兵判。倚庇日隆。时辈恐洗涤东西。大谏宋应溉,玉堂许篈劾以专擅。因目为小人。牛溪先生被 徵在京。上疏洞辨之。 上命窜应溉等。栗谷被弹归海州。时汝立在全州。慨然曰。此乃己卯群奸网打士林手段。欲上章伸救。闻应溉等窜曰。此乃盛德事也。指庭前杮实曰。已熟者孔子。半熟者栗谷。是年九月,十一月。俱有书栗谷。极言推奖。甲申正月。栗谷卒。即叛之。谓已绝交。上下皆唾骂之。李泼兄弟。独以汝立为是。往来推重焉。
乙酉。义州牧使徐益上疏。论郑汝立反覆状。先是。汝立弃官归乡。以读书为名。闻牛,栗两先生为一时儒宗。亦尝往来问学。栗谷易箦后。汝立入京。见时议方攻两先生。乃于 筵中极诋栗谷。时辈悦其附己。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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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当代第一流。益疏发其私书所尝推许栗谷者。以扬其慝。于是。三司俱发。谓益党于郑澈。而实欲营救沈义谦。仍劾义谦及所与结交之人。并谓之祸士林。上问结交之人。两司举牛栗两先生及朴淳,朴应男,朴渐,尹斗寿,辛应时,李海寿,金继辉,洪圣民,具凤龄以对。 上命削义谦爵。榜其罪名于朝堂。列书两先生及松江之名。以为党人。
崔永庆。曹南冥门人也。初年。大为牛溪先生所赏。后遂与泼,洁,汝立,仁弘等。相为表里。乃反诋毁栗谷。及己丑汝立之谋逆也。贼招中吉三峰为崔永庆之说。传播远近。两南监兵。不待 教命而捉囚上 闻。牛溪先生抵书松江(按松江时为委官)曰。永庆孝友清修。岂有与闻逆谋之理乎。须力为救解。松江乃于 榻前。屡伸其情。而 上大恶之。竟死狱中。其后辛卯。松江安置江界也。大谏洪汝谆 启。吉三峰为崔永庆之说。必郑澈指嗾梁千顷而做出也。请拿千顷。屡次严刑。诬服而死。大谏金宇颙 启。郑澈搆杀永庆。阳为救解。请夺其爵。 上允之。 赠永庆大司宪。(按洪汝谆。时为全监。金晬时为岭伯。执囚永庆。搜探文书。拿致禁府。时松江当委官。力救永庆。 上下汝立与永庆书及永庆箧中匿名诗。松江终始伸救。 上意稍解。 命释。及再拿也。柳成龙为委官。鳌城以救解永庆之意。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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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柳不能救。永庆竟死狱中。时李山海之党。欲搆松江。以为松江搆杀永庆。请拿囚梁千顷,洪汝谆。时在金吾。自恐罪及于己。严加酷刑。诬服致死。盖千顷曾与永庆戚侄郑大成。同寓京中。大成闻诸贼招辞内吉三峰。年可五六十。面瘦而长。髯长过腹。语辄喘发云云。大惊曰。此形貌宛然吾崔司畜戚叔也。千顷闻此言。唱言于众中曰。崔永庆实是吉三峰也。以此千顷为狱案。)
其后壬寅。 召郑仁弘为大司宪。仁弘赴 召上疏。大斥牛溪。至曰阴嗾奸澈。贼杀高贤。(崔永庆)戕害 国脉。污辱士林。可比于平秀吉云云。又曰。内有衣冠之寇。然后外有干戈之寇。则壬辰海贼之变。实是内寇所召也云云。又曰。今其徒党未尽。臣虽欲扶植士类。恢张公道。决不可得云云。先是。台谏洪履祥,郑光绩。疏斥松江,牛溪两先生。权而禧,郑谷,崔忠元,文景虎(仁弘门客)等。搆诬益甚。请追削其职。至是 传曰。成浑托迹山林。欺世盗名。郑澈千古奸凶。合为一身。浑则澈之谋主也云。特 命追削。左相李恒福疏救不得。(此下缺)
  
(附)光国原从功臣录券三等行副护军闵仁伯 颁教文
 
 王若曰。昭伦揭日星。旧邦维新于再造。报功无大小。赏典安得以后时。玆申彝宪。匪出私恩。念惟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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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之至冤。实是千万古所未有。环东土久陷禽兽。予何乐乎为君。向 北阙恒切吁呼。 天未厌乎从欲。秘籍径示而不隐。全帙毕颁而无馀。玆由二三臣前后效命之忠。亦赖若干人奔走服劳之助。至于归美之不足。乃敢受号而无辞。功光在天。予岂至此。庆比受命。恩亦宜然。所以上自卿士大夫。暨夫下至胥吏仆隶。苟有微劳与少效。无不并录而俱收。分功惟重惟轻。虽有等级之不一。为臣无贵无贱。勉与家国而同休。予用嘉焉。其敢忘也。故玆教示。想宜知悉。
 
 万历十九年闰三月二日。同副承旨臣奇苓。敬奉 传旨。光国原从功臣三等(乙良)。各加一资。子孙承荫。宥及后世(为只为)。下吏曹(为良)如教。
苔泉集卷二(骊兴闵仁伯 著)
 龙蛇日录(任忠州时)
  
壬辰四月
十五日夕。金诚一以左道兵使入忠州。留于客馆。其日子夜。烽军来告。倭船几只。指向釜山浦云。即告于兵使。兵使曰。如此来朝之倭。 朝廷过虑云。俄而釜山陷城之报至。东莱陷城之报又至。兵使舍驾轿。单骑驰赴。盖兵使曾为通信使倭邦。探其动静。正使黄允吉,书状许筬以为必动兵。兵使以为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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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兵。故所言如此。
二十二日。余面授交代于李宗张。昔在甲戌。余随家大人来此州。出则与群儒谈论。入而与众妓杯勺。不曾提一人呵叱。三年于此。人以风流迂缓子弟称之。岁辛卯。承 恩作牧。上任之日。下吏多旧日面目。谓我柔懦。便生凌侮之心。余素知州俗顽悍。有罪不赦。关节不通。人甚严惮之。余深忧倭奴之窥觊日久。而我 国戎政。不诘什伍操鍊之方。乃峙粮试射。略仿边镇之制。抄军倍于元数。加造兵器。改筑城濠。申严烽燧。至是余被谏院之论。方在递罢中。而交代未到之前。犹不废调兵调粮。昼烟夜火。阖境不绝。可见有为则有效也。及申砬以大将到此州。点兵无一人不至。阅器无一物不利。而不送斥堠。贼至上衙前岘。始觉之。安得不败。其后州人言。使余守鸟岭贼。必不得过云。过论也。
是日。自忠州乘舟。夜过福城洞金监察九思别堂。怀抱甚恶。不能成寐。顺流而下。见沿江村落。荡然皆空。人或结麻于岛渚间。气像愁惨。惨不忍见。
二十五日。舟到豆毛浦。家人来迎言。再昨日。已叙付副护军矣。直诣 阙谢 恩。还家侍侧。时两司 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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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黄州牧使宋应泂。
二十六日政。除黄州。吏曹促赴。
二十七日。以单驺发程。到碧蹄宿。余以重被台评。又虑今更有言。不能远去。
二十八日。朝至东坡馆前。邮吏传两西巡使李元翼之命。使余先行。余告以马疲不能驰之由。
二十九日。到金郊。巡使又招余先行。
三十日。出龙泉。道人负十岁以下小儿。来者相续。余问何等人。谓是黄州校生之从军于临津者也。更问黄口儿。何以御敌。答曰。牧使怒诸生巧避。从校案没数调发故耳。余即调回。又逢宋应泂乘驾轿领军来。余告以来代之由。欲授兵符。余不受。
壬辰五月
一日。到州。已闻 大驾在松都。将入龙湾。余出令以明日分粜。盖欲聚一州之民也。州民非但欲受粜。要见新倅。大小毕会。余挥泪而言曰。尔等其闻 大驾历临此州乎。凡人之情。若异居父母。来过我家。则将极力营办以供之乎。抑使之枵肠以过乎。 大驾一行。自离松都之后。载饥载渴。惨不忍言。汝须尽心力而为之。州民大小皆怛然。或垂涕而对曰。当尽力。又议于官吏曰。一行员数夥。而官属至少。以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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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难以供此行。州内居民似繁。可以米馔俵给。使一人供一人。略措以待官吏。皆听令而退。
五日。 大驾自龙泉。巡临凤山。人民惊恐鸟散。水刺不得进。余恸哭郊迎之后。即进昼茶礼。州内之民。一时戴饭以呈。上下皆饱。 上下教曰。予困甚。欲留此州。能办乎。宾厅招余以问。余对以粗备一月供 上之资。但虑百官奉供。不及时耳。三公曰。如得供 上。其馀则虽阙何伤。即依(缺)以供。 上又教曰。予困甚。欲得有屋轿以行。宜问于黄海监司(柳永庆)监司招余问之。余又对以可办。监司曰。令公新到。内行未及来。有屋轿子。从何得之。余曰。此州迎候诏使之所用朱漆屋轿。虽非纻绿犹可以进。监司即回 启。 上又命勿用人肩。用驾马。马鞍难得。时州居前别座赵洙。适有而献之。障泥甚恶。即为改造。 上命工房承旨李𥕏。眼同调习。余又造阳伞以进之。 上命姑留之。当夕。 中殿使承传色 传曰。扈行百官。自开城皆饥。今闻皆饱。深用我悦。听 教。不觉泪下矣。七日。 大驾进驻平壤之后。进阳伞则 赐持去吏以酒。西路 幸行所用阳伞。即此也。
二十八日。闻临津失守。守御使申硈败死。吏民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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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自白川领军还。
二十九日。到州则村落一空。火光中时闻哭声。满目情景。无非不忍言者矣。
壬辰六月
一日。副元帅李蘋。与其子光英。带凤山郡守李大英来言。焚仓库而来。令公亦当焚。余答以不必焚。李也竞爇火焚库而去。余独守空州。无可奈何。
二日。独与家奴。出宿于东面金世豪家。
三日。向祥原。逢都元帅金命元败还。宿三登马峙津院。适闻家属来在江之东。借舟于把守官古沙里佥使金应瑞。过江率而将向平壤。其日大雨。一行尽沾湿。宿江东。
四日。将向东大院。烟焰涨天。人自南来者言。贼锋已到大同江东岸。余不得还归。遂辍行李。向北宿慈山民家。上顺川墨房寺。转入金刚寺。屡欲还黄州。而道梗不得达。
壬辰七月
于成川界埋伏讨贼。捕得倭奴之分掠者。前后献馘。为百馀级。 朝廷议欲升资而未果。
壬辰八月
巡使李元翼。以余为儒不闲武事。 启递之。与中和武人金铁寿交代。黄州人士将为义兵。请余为帅者甚众。余以非将才辞。遂入成川监抚所。觐亲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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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馀日。以 世子命。使于龙湾 行在所。
壬辰九月
三日。除礼曹参议。谢 恩。时 诏使薜藩颁 敕将发。 朝廷以余管迎送之任。旋递。
壬辰十二月
遭先大人艰。退居龙冈。
癸巳正月
闻 皇明提督李如松平壤大捷(八日)。又闻提督败军于坡州碧蹄。遂退军于开城。(二十七日)
癸巳二月
闻全罗监司权慄战捷于幸州。又闻沈惟敬入倭阵约和。
癸巳四月
闻贼捲众而南。提督引兵进驻京城。贼既退。 上命柳根赍 教书入京。招抚遗民。布读宣谕。又遣宗室景俭等。驰诣诸 陵。祗谒行礼。至 宣靖两陵。(贼于前年。掘发二陵。)则茔域崩颓。 玉体所在。亦未能详知。狐狸之迹。偏于陵上矣。
癸巳八月
闻提督引兵还归。时倭兵压在境上。而天兵且归。人心益恐。荷担而立。又闻倡义使金千镒,复雠将高从厚等。皆没于晋州。
癸巳十月
闻尹斗寿,李恒福等力请回 銮。于是。车驾自海州还京师。吏曹正郎申钦扈 驾而还。
又闻变初。临海君,顺和君。向北道留会宁。纵豪悍奴仆。侵挠民间。逼责守令。大失人心。会宁土兵鞠景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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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聚乱民。叛据府城。两 王子及宰臣金贵荣,黄廷彧,黄赫,会宁府使李瑛等数十人。拘系暗室。终乃缚致于清正营。贼以鞠景仁守会宁。以其弟景弼守镜城。北评事郑交孚起兵讨诛景仁兄弟。甲山乱民。又杀南兵使李浑。送首于贼。府使林恂。讨斩数十人。北道稍定。
甲午
闻南中陷报连至。朝臣争献出避之计。知事申磼 启曰。 车驾应幸宁边。则不可不多沈酱。以备日后之用。诸宰皆大笑以为迂。佥曰。使申为沈酱使可也。鳌城曰。不可。佥曰。何谓也。鳌城曰。辛不合酱。盖辛与申同音。而东方朔百忌日。有辛不合酱之文故云。闻者传笑。(此下缺)
乙未
服阕后。余以贺 圣节使赴 京师。及还。除清州牧使。州之东北。有空林寺。即俗离山之一枝而北峙者也。寺之北洛阳山。有一洞。皆铺以石。东西北三面削立。虽猿狖不能度。南面稍平夷。可容车马。巡使李廷馣。使余审视其可藏兵与否。余即往观之。真函关百二之险。而一洞无草木。是大欠也。上党城旧基。在州东十五里之地。北则悬崖。人不可攀。不守自固。东西亦皆险隘。南口平洼。大川自北直走。水田几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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斛地。旱田则可耕二三月。正北有巨室基址。必官府旧地也。登西峰俯见城内。虽蝼蚁之行。历历可数。岂堪为藏兵据险镇守之地乎。兵使元均。尽心 国事。而性甚执拗。不揆难守。至兴六月之役。与前牧使李岩相争。至于 启以请罢拿问乃已。余为其代。为其调停。事事将顺。五月中。猝令迁邑。居于其城内。余以非 朝廷命令为辞。均曰。 朝廷岂尽知之。我当便宜从事云。余不之争。书告于体相李元翼。元翼 启罢元均。均痛哭而去。盖均非无为 国之心。而所率偏裨。皆无赖牟利之类。筑城之时。尽收米布。始事三年。不能成一面雉堞。纵使十年劳民。安能告功。其不识军务。无知妄作如此。
是岁。 皇朝遣李宗诚。偕沈惟敬。赍领宝册金帛。入倭营结和。
丙申
秀吉不受册封。驱遣惟敬等回。余以问安官。往东莱倭营而还。
丁酉
清正等又率兵出海。列屯于书生浦,竹岛。遂破舟师于漆川岛。进陷南原。长驱至京畿。都下震恐。 中殿避兵西下。 上遣使又告于 天朝。 帝以经理杨镐,提督麻贵发遣。余为天将接伴使。往关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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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杨,麻二将。率步骑七万人。大破清正于岛山。清正遂请降。余连为问安官。往来岭南。
戊戌六月
余以接伴使。迎丰屿王公于义州。公名士琦。字圭叔。浙江人。以能文章。初选庶吉土。至是以右参政。为御倭监军。统刘都督綎,陈都督璘出来。九月。与我国统制使李舜臣。大破行长于顺天。余跟随丰屿。在湖岭之间者。已阅岁矣。
己亥
天兵俱旋。惟经理万世德驻京城。
是年闰四月。丰屿王公亦启行。余送别于湾上。公以凤州(王世贞号)集一帙留别。余作十首诗谢之。(诗见第一卷)
癸卯
日本源家康自为关白。奉书求使曰。我不与壬辰之事。何为绝此相好之义。一往一来。虽天子诸侯尚然。况邻国乎。又刷送壬辰抢去人。 朝廷恐其生衅。遣僧松云往。芝峰以诗赠之曰。盛世多名将。奇功独老师。舟行鲁连海。舌聘陆生辞。变诈夷无厌。羁縻事恐危。腰间一长剑。今日愧男儿。人皆传诵。
丁未
又请使甚恳。 朝廷不得已以佥知吕祐吉为上使。校理庆暹为副使。佐郎丁好宽为书状官。称回答使以送之。以探其情形。倭奴极其厚遇。赠遗过数万金。我使每安而受之。大为倭人笑侮。其为辱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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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胜言哉。昔承旨郑诚谨。常奉使对马岛。岛主赆以刀柄扇把椒握。受之。临发。聚会一行所受。合为一封。授于傧倭而来。其后岛主。特送人请愿给之。 上招诚谨授之。诚谨 启曰。在彼既不受。在此受之。是二心也。不可受也。 上乃授倭使而送之。以此方之。孰得而孰失耶。当吕庆之行也。尹坡阳安性以诗赠之曰。使名回答欲何为。此去交邻未可期。试向汉江江上望。 二陵松柏不生枝。 二陵指 靖陵 宣陵也。壬辰之变。贼发 二陵。故诗意及之。其忘雠通好之误。自可见矣。
兵乱后。八路军器军粮。荡无馀存。守令边将之别措备者。例为加资。因此升嘉善者接踵。是故。为民牧者百计聚敛。以为爵赏之资。生民之见剥。无时已矣。
曩在壬辰。倭寇入都城。都民奔窜远逃。以黄长溪廷彧,尹㓒原卓然。为号召使。使之劳来。行到六镇。见一驿亭柱上有诗云。 先王此日弃群臣。末 命丁宁托 圣人。二十六年香火绝。白头呼哭只遗民。傍书六月二十八日。乃 明宗大王讳辰也。寻问所题之人。乃避乱生员申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