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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退堂集卷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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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退堂集卷之十
 东阁杂记坤○本朝璿源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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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宗]
○嘉靖辛丑间。 仁宗在东宫。以福城君嵋事上疏曰。伏以天显之亲。一气之分也。喘息呼吸。相为流通。友爱之情。自不容已。虽或非常之变。出于虑外。而古之人犹有以恩掩之者也。往者嵋之事。臣年幼未能详知其首末。然其祸之惨。所不忍言。妖孽之作。虽曰朴氏。嵋也焉得以知之。窜在遐裔。亦云过矣。厥后又兴大狱。母子相踵而死。洪砺亦殒杖下。变故之极。古所罕闻。其于兄弟之间。为如何也耶。死者既以已矣。而嵋之一女。弃在民间。与庶人无异。孩提之女。亦何罪焉。此又痛心者也。二翁主。年少女子。不预其事明矣。属籍亦绝。思之至此。不觉流涕。由臣一身而兄弟之好。至于如此。此臣平日怛怀痛悼者也。孟轲有言曰。身为天子。弟为匹夫。可乎。今臣则侍居东宫。 天宠极矣。而使二姊一侄尚班下贱。反躬思之。颜厚有忸怩。仁人之于兄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亲爱之而已。如臣者。有何怨怒于兄弟。而不得亲爱之乎。至于笾豆之傧。饮酬之饫。亦不得和乐且湛。则恻然之念。益切于中矣。前此微达是意。未蒙 允俞。更竭愚衷。以渎 天听。伏望 圣上垂怜焉。中庙乃感从之。
○成昌山希颜旧第。在于终南山下。洞壑幽邃。嘉靖辛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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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间。宋圭庵麟寿赁居之。郑林塘惟吉往访之。圭庵谢以诗。林塘次之。一时文人多酬和。成一巨秩。漫录其所记者。圭庵诗曰。玉人乘月访幽居。柴门推来树影疏。山酿暂开千日酒。盘肴偶得八稍鱼。狂诗不用传惊俗。清话方知胜读尽。明日送君山下路。小堂寥落似逃虚。林塘诗曰。衙罢归来喜索居。一庭林月正扶疏。朝阳已觉鸣祥凤。大壑还须纵巨鱼。松盖当门能迓客。竹窗留雪好看书。孤舟不尽山阴兴。绝磴云梯拟跨虚。郑湖阴士龙诗曰。都宪来侨故相居。风声一世未应疏。登门却忆攒华毂。置酒今逢换佩鱼。韵胜西清联杰作。籍通东观借奇书。猥蒙不卑论文事。画饼充饥实若虚。申企斋光汉诗曰。城南地僻类吾居。未识朱门生事疏。爱酒秖宜频问月。耽山何用更焚鱼。归 朝几度闻新政。入室唯应检旧书。彼此欲论同气味。小堂清夜座须虚。李退溪先生诗曰。欲置山中数亩居。年年心计转迂疏。每怀云树同羁鸟。长掩尘编愧蠹鱼。事到好时人或讶。兴来浓处句频书。知公最爱幽闲趣。静几明窗一室虚。申灵川潜诗曰。地僻还如小隐居。坐来心事自萧疏。庭前松老应栖鹤。槛外池清合养鱼。退食几回文会友。焚香更喜夜观书。看君静里工夫得。方寸无尘水月虚。金河西麟厚诗曰。朝回一室俨闲居。馀事无妨时放疏。笔下倒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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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水。墨池飞出北溟鱼。人归暮境月窥榻。门掩落花风捲书。谁向此间初卜筑。秖今偏觉境清虚。林锦湖享秀诗曰。身绾金章且索居。故人多病益全疏。鸡群此日还留鹤。泽畔当年未葬鱼。唤睡谷禽窥户牖。入帘山翠润琴书。朝回一夕烧香坐。松月临窗夜幌虚。林石川亿岭诗曰。寒斋寂寂比僧居。地僻门前马迹疏。志不公侯吾与点。梦游江海我知鱼。欲为天下无双士。肯读人间非圣书。思把一樽论世事。远来风疾正乘虚。朴灌园忠元诗曰。欲专丘壑为移居。长带终南捲碧疏。忙里朝参斋缓冕。闲中事业察鸢鱼。将身博健囊无药。挽世归淳腹有书。属和篇章描景仰。始知名下士非虚。
○嘉靖甲辰间。北虏大入寇。围逼 皇城。中朝有请兵我 国之意。而倘或辽阳迤东不支。人民拦入。则必有难处之事。 上以西方为忧。柳灌从赞成出为平安监司。时方有大小尹之说。廷议皆谓灌才猷宏远。足以靖朝镇俗。决不可出外。有以外重内轻为言者。 上下教曰。今予欲弛西顾之忧。出重臣以镇之。非有他意也。特加崇禄而遣之。 仁庙初。入为右相。
○金参奉凤祥。与其弟龟祥,鸾祥。友爱笃至。尝告于母曰。吾家既无姊妹。兄弟三人。赤心相孚。其于同居。岂有难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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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金氏喜而勉之。于是相约为同堂共爨。日用百需。皆与之均平。家人莫敢专一物。自以为私焉。
○江原道春川府民尹致。事母孝。母年九十。常侍侧。卧起必扶。夜具馔物。随母所欲而进之。母食乃寝。日以为常。又于春秋。宴同里人极欢。以悦母心。同府民刘育生。亦事亲以孝。母年垂九十。常奉溷器。少无倦色。又不择寒暑。身自渔猎。以备厨供。如得甘旨。必以献母。四节。宴乡党亲族。以安母心。
[仁宗]
○李一斋恒。字恒之。长于汉师。少习弓马。豪勇绝伦。人莫与敌。年踰三十。始悟为学。乃读大学。退居于泰仁。自以年纪已多。若泛观他书。恐分精力。只就大学上。俯读仰思。为终身事业。期于洞明微妙。宋圭庵按察湖南。就访其庐。由是著名。 明朝末年。超叙六品。驲 召咨访治道。除林川郡守。未几辞去。今 上朝。下教书徵之。除掌令不就。恒之学不博而先约。其于义理。或有不透处。人有病之者。同时有成运隐居于报恩。 明庙驲 召问以治务。除职不就。今 上朝。累除掌令,执义。皆不起而卒。
○徐复斋敬德。字可久。唐城人。居松京之花潭。学者称之为花潭先生。生质之美。近于上知。年方十三。始学尧典。至期三百大文。其师谓曰。此义邃深。世无知者。决非童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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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也。答曰。既无洞晓之理。则何以书诸方策乎。但恐人未及穷解也。遂潜心研磨。半月而觉。天运度数。一一融通焉。及长。精究邵易。剖析玄微。其推出经世之数。无一谬误。时人谓之语曰。能知羲易径蹊者。我朝一人云。以孝行笃纯。被荐补 厚陵参奉。辞不起。家甚贫馁。而处之泰然。唯沈潜性理之学。以穷格为本。以存养为主。教人不倦。谆谆善诱。乡里皆化其德。嘉靖丙午卒。享年五十八。今 上朝。赠右议政。谥文康公。士林屡请从祀文宣王庙庭。 上终不许。
○洪耻斋仁祐。讲学修行。志操高洁。退溪先生敬而重之。许以少友。耻斋尝游关东有录。退溪见之。跋其后。耻斋没后十馀年。退溪遇其游山时同行僧人。书以赠之曰。余友洪上舍应吉。求道甚切。不幸遭亲丧。过毁灭性。痛哉。应吉曾示余以游金刚山录。余为之叙题。今不能复记。东归船上。偶逢一僧。乃所与游山者。能言当日探历事。余感涕久之。聊以一诗见情云。其诗曰。枫岳久闻天下胜。洪君可惜后来贤。荡胸曾喜凭游录。隔世今嗟遇伴禅。只为相从同学道。非缘长往独求仙。冷烟风雨骊江上。回首平生思惘然。
 嘉靖甲辰。 上升遐。上 庙号曰中宗。 仁庙传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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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王当废朝危乱之时。拨乱反正。使 宗社乂安。建中兴之功。欲称祖何如。诸大臣回 启曰。昔宋高宗议庙号之时。或欲称祖。尤袤以为汉光武以长沙靖王之后。入继大统。故称祖。高宗虽曰中兴。以徽宗之子。直继正统。不当称祖云云。我朝 世祖之称祖者。实以中兴。而又是以弟继兄故也。 大行大王。虽有中兴功烈。而昭穆之序。直继 成庙之统。称祖未稳。 上命更议。大臣等以议谥大事也。朝廷已定。不可更议云。
○领相尹殷辅卒。 仁庙下教曰。辅相之职。百责所萃。相得其人。则治且安。否则乱亡随之。故古之明君。皆重相臣之选。必广择鸿儒硕德之人而任之。至有拔于板筑之中者。今者首相已阙。葬期已迫。两相次升。当卜其代。惟我 先朝培养人才。可谓盛矣。擢而授之。必有其人。当慎择有德望者。以宅其位。予以否德。惨遭大变。懵无所察。凡经邦重事。皆恃大臣。如得贤辅。则乃国之福也。柳灌,李芑参卜。而落点于芑。两司劾递芑而灌代之。
○尹任。乃 仁宗之舅也。以武人在 中庙朝。阶崇政。尹元衡。即 文定王后之弟也。虽挟名阀登高第。本以天性奸邪。见弃清议。铨郎中书之荐。皆不得参。由是愤嫉士林尤甚。一时躁进之辈。又各有所主。互相抵排。遂有大小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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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说。戊戌年。 中庙忽降内禅之 命。中外莫测。 仁庙涕泣固辞乃止。己亥年。 东宫有火灾。物论藉藉。指为人火。大司谏李霖等上劄。有曰。亵昵之渐。易至腾凌。忌克之祸。终成厉阶云云。辞语太露。识者忧之。 仁庙嗣位。即擢尹元衡工曹参判。盖以慰 慈殿之心也。大司宪宋麟寿等论劾逾月。竟夺嘉善资。一时有长虑者。或忧其已甚。欲其停论也。麟寿之从弟麒寿告以外议云云。不听。麟寿之妹夫成悌元。清修好古。麟寿敬重之。言无不从。悌元一日与麟寿同宿。从容语及不必坚执之意。终不回。至反覆重言。则佯睡不应。麟寿平日最能虚己受言。而于此事乃固执如此。及元衡得志。霖与麟寿并被害。
○仁庙居谅阴。执丧尽礼。奉 慈殿至孝。群下请节哀以保 圣躬。不从。日以 违豫。乙巳六月二十七日。雷震庆会楼。至于裹柱之铁。亦被裂。 仁庙方疾笃。问曰。雷震何处。恐 大妃殿惊动。速遣内官问安。七月初一日辛酉。上仙。 仁庙有上圣之资。毓德春宫三十年。及即位。中外以为太平之治。可得亲见。臣民无禄。弓剑忽遗。朝野悲恸。如丧考妣。远方儒生以至庶人。裹粮奔哭 阙下者相继。期月之间。其德泽感人之深如此。求之于古。实所罕闻。
○仁庙大渐。 传于大臣曰。予疾殆将不兴。予无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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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父王嫡子。唯我与 庆原大君二人而已。讳年初幼少。聪睿夙成。可付后事。卿等其共辅立之。 明庙时春秋十二岁。亲自作书遗。且书传曰二字。旋自悟曰已传位。误称传字。遂改之。领左相尹仁镜,柳灌等 启曰。欲面承传教。遂引见于 卧内。传 位单子。踏 启字而出。又 召见经筵官等。谕以疾病如此。不得终孝。且与卿等不得再为相见之意。诸臣皆伏地掩泣而出。
○初。 仁庙嗣位。太学生朴谨等上疏。极论赵光祖学术之正。 先王为群小所诬。请还给职帖。以正士子之趋向。 上甚嘉奖之。而犹未及 允许。廷臣亦有言者。 谕以十分慎重。不敢遽施。 天意盖有待也。及大渐。 传于大臣曰。赵光祖,金净,奇遵等复官事及复贤良科事。予岂忘之。但三年无改。圣训孔昭。予谓 先王时事。可从容为之。今予病如此。不可不为光祖等并复职。贤良科亦还给可也。及 明庙初年。李芑 启请还罢其科。今 上又命复科。赵光祖。 赠领议政。 赐谥文正。
○己卯贤良科榜目。卢议政守慎作跋曰。呜呼。削科。非 先王意也。昔我 中宗大王以为治国在得人。然其进之也。必本词章训诰。或一或兼。亦只在此。不者。虽贤且能。自有限拘。无当于实用也。乃仿汉遗制。令大衙门暨八路。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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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有学行者。得一百有二十。策取 大庭。数应列宿。尽一时彬彬闻人。 上出喜言方期大用。士振气于 朝。民拭目于野。未几。风雨北起。滔天蔽日。镌榜之举。特一细事耳。久则 上意自解。渐恢收复之路。故 仁庙善继 先志。思有以明之。五月。 末命凭几乃发。及我 明庙。冲年在位。遇用事者改之。晚而大悟。遽尔 上宾。岂不重可恸哉。今我 主上殿下聪明睿智。远迈成昭。承 慈殿圣旨。旌淑罪奸。遂次第行之。再揭科名。焕然可述。非光前继后之孝。孰能与于此哉。呜呼。一科罢复。若无轻重于 国家。而尚可观世变验士趋。则斯举也。岂非斯文之一大几。而 四圣相传之意。亦已著矣。何其休哉。余尝语金君让曰。靡榜不录。繄我独无。莫孤 上宠而没先迹乎。寻闻安君璐实主其事。与沈君喜寿,金君颖男。议以允合。访止外孙。集钱谋锓。悉依故例。复索当时 传旨启议等辞。冠之卷端。并于先讳下。略序荐目历官子孙。又要余为跋。噫。何其异也。咸谓曰。惟其异也。不可不跋。乃谢曰。甲子周而录成。亦一异也。余是滩叟门婿。悲喜又甚焉。(滩叟。即李校理延庆。贤良科第三人入格。)
○仁庙自在东宫。尹元老,元衡等谗间 两宫。欲必生祸。及 中庙上升日。以飞语闻于 慈殿。令 仁庙不自安。而元老尤为邪毒。人皆切齿。 明庙嗣位。成服后翌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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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率六曹参议以上。论列元老罪恶。请远窜。两司,玉堂。亦启之累日。乃 命付处外方。未几。柳灌等被罪。元老召还。初议罪元老时。独参判李浚庆以为幼主新即大位。 母后至亲。不可罪之。众不听。(元老时为军器寺佥正)
[明宗]
○明庙即祚幼冲。 文定王后垂帘同听政。诸大臣议定垂帘议。 明庙亦坐于廉内。大司宪洪暹等争之曰。人君当正位南面。使万目咸睹。 殿下宜出坐廉外。以临群臣也。 上从之。
○乙巳八月。 慈殿下密旨于礼曹参议尹元衡处。乃罪尹任,柳灌,柳仁淑等事也。元衡谕于大司宪闵齐仁,大司谏金光准。于是两司会于中学。齐仁,光准发议欲罪任,灌等。执义宋喜奎,掌令郑希登,李彦忱,持平金䃴,闵起文,司谏朴光佑,献纳白仁杰,正言金鹰祥,柳希春等以为主少国疑之时。奸细之徒。胥动浮言。不可因此论劾大臣。议不一而罢。翌日。郑顺朋,林百岭,李芑,许磁等来 启。国有大事。请面对。 上及 慈殿出御忠顺堂。仍 召领府事洪彦弼,领议政尹仁镜,左赞成李彦迪,兵曹判书权拨,左参赞丁玉亨,右参赞申光汉,礼曹判书尹溉,判尹尹思翼及两司长官入侍。顺朋等进 启任,灌,仁淑之罪。又 启齐仁,光准欲为论劾。而为下官所止。不得论 启。请分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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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之。左右或言其可罪。或言其不可罪。李彦迪曰。尹任虽愚騃粗率。而不甚骄溢。柳灌等二人。奉职恪谨。罪恶未著矣。人臣之义。当专于所事。彼时专心于 大行大王者。不宜深罪。岂可以暗昧之说罪之乎。且新辟即位。事必光明正大。不然。恐有士林之祸也。 慈殿下教曰。生祸士林。非所疑也。 命窜任。递灌左相。罢仁淑吏曹判书。寻因顺朋之言。以灌,仁淑附尹任。谋危 宗社。任绝岛安置。灌,仁淑中道付处。大宪许磁,大谏罗世缵等合司 启曰。尹任等。虽朋比专权。自速天罚。而若以谋危 宗社定罪。则罪名过矣。仁镜,芑等亦 启其罪名过重。顺朋又上疏。历数任,灌,仁淑等之罪。 慈殿下教褒美。赐任,灌,仁淑死。顺朋以下录勋。初号保翼功臣。改卫社。后改定难。
○同日顺朋等面对。既罪任等。献纳白仁杰独 启曰。自 上虽细微之事。皆当光明正大。今者尹任事。当议于院相而处之。而 内降密旨于尹元衡。使数三宰臣直 启。以定其罪。其所以罪之者。大失事体。后日奸细之徒。必因此端而得志。况罪其人。必正名定罪。然后国人皆曰某人以某事被某罪也。尹任等三人之罪。只曰远窜罢职递差。而无 传旨辞缘。亦非 国家法典之常也。元衡受 旨之日。固当防 启曰。如此秘密之事。虽使他人处之。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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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弊。况以至亲承顺为之。其弊将难救止云。则上无处事之失。下无贻弊之患。而遽自相通于宰相。使 国家之事。不得出于光明正大。请推考。闵齐仁,金光准以尹任论 启事。议于臣等。臣等皆以为国有大臣六卿。而此事不出于此。乃出于 密旨。不正甚矣。齐仁等亦以为然。遂不论 启。此则可矣。而元衡之失。面带时不 启。亦为非矣。况且宪长。地望清高。而闻 密旨之下。奔走于宰相之家。有同传令军卒。台谏之体则扫如矣。执义宋希奎,司谏朴光佑。与臣所 启之意相同。而不即决 启。徒烦辞避。未免逡巡之迹。非所以尽言责者。齐仁以下。请并递。 答曰。密旨事。乃 宗社切迫不得已之事也。 启意当与朝廷议处之。仍 命招六卿以上。 传曰。白仁杰假托以正。庇护逆贼。使深忧国事者。皆不得自安。先罢囚禁府。推问大治。宋希奎以下。并罢职。尹仁镜等回 启。台谏以言得罪。则士气摧沮。清恕其愚妄。 不允。仁杰原情入 启。后因两司 启辞。 命勿推放送。
○尹任,柳灌,柳仁淑等。既安置付处。权拨诣 阙启曰。自 先朝七年凶荒。今年秋雨不止。民生可怜。又昨日大风连雨。蒙昧不止。小臣之意。以谓大臣窜逐。此 国家重事。而其罪名亦不分明。恐或天意有所感而然也。今若以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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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 宗社罪之。则乃人臣极罪。罪名不可不明。幼主即位未逾月。遽窜受遗大臣。又囚谏官。人必畏言而不敢有所论 启也。尹任虽被重罪。固不足惜。而窃料 王大妃若因此用心。不食而生病。则岂非 嗣王之累哉。 嗣王于 王大妃。有母道焉。尤不可不深思也。中间飞言。自古有之。古之明君。不以此罪人也。岂以情外之辞。枉加罪名乎。且柳灌。素有腹疾。常倚屏壁而坐。而不敢呈辞。扶病力行者。是乃为国而然也。柳仁淑又得上气症。黾勉卯酉。顿无世念。此等老病儒生。位极人臣。岂有他心哉。纵有逆谋。分明定罪。则可以镇安人心。今若远行。路中得病而致死。则人人必曰国杀之也。伏愿平心察之。使情罪相称。则群心可安。天灾可弭也。 答曰。此事孰不知之。且引灾变。反以加罪为非。予甚寒心。灾变若出于罪后。则犹可说也。此灾之出久矣。恐有奸人而然也。 世宗朝。昭宪后父。亦被重罪。若有负犯。则不可以至亲贷之。而朝论如是。国事可谓尤误也。初拨持 启草。到政院示院相李彦迪。尤多触忤之言。彦迪以为如。是则反激而促祸。劝使削去其中峻辞。务为平顺。既抹去。拨抱膝而叹曰。今删没如此。不如不为之为愈也。拨以入对忠顺堂。例参勋券。及有此 启。旋削勋夺爵。又加罪付处朔州以卒。今 上朝。庆尚道观察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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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启贤驰 启。请褒奖其忠义大节。 命赠左议政,忠定公。拨。安东人。坐己卯之祸。久废复用。虚怀好善。休休有容。宋麟寿尝称之曰。权某。真宰相中之宰相也。
○乙巳九月。京畿监司金明胤诣政院密 启曰。桂林君琉。乃尹任之三寸侄也。任倚以为逆谋。琉亦必知其情。且凤城君岏。臣之亡妻切亲也。年尚稚弱。必无计虑。而无知之人。以其稍优于诸君之中。或有称美者。当 国家危疑之时。贪功乐祸之辈。籍此为乱阶者。亦未保其必无也。请并速为善处。 传曰。今为国启之。真忠臣也。琉逃。即颁布八道。悬赏大索。兔山县监李坎男。捕得琉奴。跟寻抵安边境。琉匿在黄龙山中。削发为僧。作土室以居。获之拿鞫。初不服。压膝烙刑。乃曰。尹任语臣曰。 主上有眼疾。何以听政也。凤城君及汝中当立矣。其计画节次。则柳灌,柳仁淑。皆以当权宰相。可以谋于朝廷而为之云云。遂轘之。明胤录勋。坎男超三资升堂上。今 上朝削黜。
○进士安世遇。捉纳尹任婢子毛麟称名者曰。是常出入大内。传通谚书者也。请鞫之。先是。有拾得䌷囊盛谚简于 阙庭者。其书略曰。近日以来。国事渐至殊常。不知死所。日夜涕泣。欲移 大位于公反处。政丞处已通之。昨日所 教之事。势难为之。前日所达之事。请速为之云云。(此书。即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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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辈欲诬权,任等为谋逆。乃诈任通于 恭懿殿之书。托以拾得于 阙庭而未纳者也。)仍捕任之妾玉梅香与奴婢及女婿前注书李德应等鞫问。狱成。灌,任,仁淑等死后行刑。世遇录勋。世遇自少奸邪无状。家在壮义洞。其友朴应立尝往见。偶言吾今日过迎秋门。马惊不得下马。于心未安矣。世遇作色曰。汝然则犯于国法矣。我当进告也。呼其婢子曰。将我团领来。又闭应立于室中。戒家人守之。遂诣承政院。告应立之罪。诸承旨咸哂其妖妄。世遇乃退。其平日心术如此。(世遇。即任妻再从云。)
○乙巳十月。左相李芑诣 阙启曰。近者定罪之际。自 上不动声色。而处分各适其当。故人必咸服矣。(时尹任,柳灌,柳仁淑,李煇,李德应被极刑。朴光佑,郭珣,郑希登杖死。李霖,罗淑远窜。郑源,李若冰,金䃴,庐守慎,李中悦,李若海削夺官爵。成世昌,权拨,宋麟寿,韩琡,李震,金振宗,沈苓,李烱劾罢。其后李霖,郑源,罗淑,李若海,金䃴,李中悦等皆赐死。)但朝士虽多坐罢者。而亦有所未尽举论者。此必台谏未及闻见也。李天启,李滉,权勿,李湛无异于金䃴辈。丁璜亦只递而不罢。请并罢削。且往者己卯之人。徒以自己所知。谓之曰贤良而设科取人。其时不能成篇者。已矣。成篇以呈。则尽参无遗。是岂至公之科榜乎。 中宗命罢其榜。而 仁宗大渐之夕。 命复其科。盖 仁宗凭几之时。尹任三父子入侍。初欲以凤城为君。势无可为。然后传位于 主上。此科之再赐。安知非任辈之弄术也。请还削其科。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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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之。天启以下五人。皆削爵。过十馀日。芑复 启曰。近来士习不美。不知好恶。亦非矣。故李天启五人启削爵。今更闻见。则李滉非不知是非者也。请还收削爵之 命。 上从之。盖芑之侄元禄。力言滉之恬退守正。不与时论也。芑因以脱之云。
○尹任,柳灌等被罪后。尹元衡,郑顺朋等。历叙前后推案及 启辞。名曰乙巳定难记。令书局印出之。吏曹郎官等欲印私件。正郎柳堪言曹中纸地不敷。岂必印此书乎。佐郎韩智源语李芑曰。柳堪不欲印出定难之记。盖以此书为不足观也。又芑之舍侄兵曹正郎元禄。见芑之害士类。心私忧之。窃言曰。观叔父所为。异日恐有家祸。其言泄于人。两司劾堪,元禄请窜之。 慈殿下教曰。观此两人所言。则其怀异心明矣。拿囚决杖一百。仍 命极边安置。堪配庆兴。元禄配江界。 明宗乙丑。并放还。今 上朝。堪为舍人。元禄历三司。升通政。
○弘文博士安名世以史官。修乙巳间日记。直书不避。有曰。王薨七日。用不去滓豆粥。李芑为相。 中宗小祥未过。 仁宗未发引。而 上杀三大臣之语。后日入史局者见之。以语李芑。指名世护逆贼。修史不实。鞫于 殿庭。名世裂衣幅书疏。论自古无杀史官之时。冀以悟 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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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复昌参鞫。却而不受。名世遂戮死。朝服车载而出。见者莫不陨泪。今 上朝复职。玉堂上劄讼冤请 赠秩。 不许。
○修撰尹洁。与绫原尉具思颜饮。醉中发触讳之言。思颜 启之。亦下狱杖死。(世传安名世之死也。具有力焉。尹心冤之有言云。)
○成遇以荐除 齐陵参奉。尹元衡为大宪劾之曰。遇素与郑源,李若海,郭珣交结往来。每大言曰。柳灌忠亮。岂至谋逆乎。李德应被诱而诬招。又何有取信成狱之辞哉。请拿鞫。死杖下。遇之弟运。号大谷。
○嘉靖丙午四月。议政府,礼曹同议抄 启清白吏。行上护军朴守良,大司谏赵士秀,工曹正郎金洵,孝行人吏曹佐郎洪昙,幼学朴民献,参奉卞勋男等。或加资或升职。各有差。
○黄海道白翎,大青等岛。有荒唐人止泊来住。造作屋宇。设冶装船。监司郑大年发军捕获。凡四十馀名。分囚后 启闻推阅。皆唐人避役潜来者也。解送 上国。而其踪迹殊常。非如走回人之比也。只给口料。不给衣缠。
○丰德人郑兴宗。解五行推卜之术。士大夫年甲及生月日时。列书于帖册中。以验其吉凶。又并录 慈殿 大殿五柱。有先分后分之说。陈复昌与兴宗同乡相知。发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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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三省交鞫。辞连宜城尉南致元之子沂等。并被极刑。
○郑𥖝。顺朋之子也。号北窗。生而清秀。及长。无所不通。如天文地理医药算数华语。皆不学而能。尝随其父 朝京师。与他译人。语皆通畅。闻者惊异之。超叙六品职。兼医,算,象三学教授。历抱川县监。当其父上变之日。力谏不听。因而大忤。不见容。屏处于外。多在果川清溪山,杨州挂萝里。常时使童奴剂乐。清早未起煎服之。乃始言语。未几病卒。得年四十四。其山居也。能知山下人所为之事曰。某家方为某事。后验之果然。盖其学似出禅家陈抟之类也。
○尹元衡,尹元老既得志。争权相轧。且元老愤不得参功臣。多发怨言。兵曹佐郎尹春年上疏。论元老罪恶。以为指斥 慈殿。比诸骊姬。指 仁宗为愚暗主。祝其早夭。方其大渐也。与术士李建阳卜其疾。幸其不吉。且语臣曰。汝以今日之功臣。为可固乎。李芑年已七十。许磁,郑顺朋。皆有宿疾。其能久存于世乎。 大王大妃。丁丑年册封。今三十年矣。士大夫登第。三十年立朝者亦鲜少。 大妃岂能久乎。 大妃万岁后。 上心亦何以知之。仍历数古功臣见败者曰。某也如是。某也如是云云。臣子所不忍闻。元勋郑顺朋等。亦恐被元老之谗。如武三思之事者。且及其贪虐继恣之状。 上召大臣。示其疏。罢元老职。(时为敦宁府都正)两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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劾论之。 命远窜。未几赐死。
○鲁山墓在宁越郡。自 鲁山终后。郡守多暴死。世传为凶地。朴判书忠元。起废除郡守。上官后。精具奠物以祭之。其祝文曰。 王室之胄。幼冲之辟。适丁否运。逊于僻邑。一片青山。万古孤魂。庶几降临。式歆苾芬。至今四时行祭。以此文行之。
○嘉靖丁未秋九月。 仁宗将祔庙。 世祖当递迁。乃命东西班二品六曹参议以上议之。皆以为 仁宗祔而 世祖当迁。 上答议曰。 世祖乃当代四亲之主。功亦莫大。迁之未安。欲于延恩殿。别祔 仁庙何如。领府事洪彦弼论其未安。至于四 启。始 允之。过数日。复 召请大臣。谕以 世祖不可迁。仁庙祔延恩之意。领相尹仁镜等。即回 启以为 上教切当。大宪安玹,大谏李蓂,副提学周世鹏等伏閤论 仁宗不祔文昭未安之意。或 启或劄。太学生郑琚等亦抗疏论之。意不 允。今 上朝 明宗祔文昭时。因相臣李浚庆等议 启。并移祔 仁庙。而若拘于五室之制。则 睿宗亦当迁。故以 仁,明庙二代为一室。
○丁未九月。副提学郑彦悫,宣传官李橹以一封书入 启曰。臣彦悫女子从夫归全罗道。送至良才驿。见壁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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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关重 国家。故取来封进。 传曰。此不得志而怨 上者所为也。 命招三公尹仁镜,李芑,郑顺朋及许磁,闵齐仁,尹元衡,金光准等。 下彦悫所进书示之。其书以朱写之曰。女主执政于上。奸臣李芑等弄权于下矣。国之将亡。可立而待。岂不寒心哉云云。仍 传曰。近来灾变极多。而又有此事。恐有各别所为之事问之耳。仁镜等回 启曰。见此书则非迷劣者所为也。近来邪论飞腾。此书虽不足取实。然见此则邪论之腾。不虚矣。厥初定罪之日。从轻而不依律。故今有此书。由祸根尚在耳。且以定罪之意。作 教书谕中外何如。仍分等议罪入 启。凤城君岏,宋麟寿,李若冰一罪。李彦迪,郑滋极边安置。卢守慎,丁熿,金鸾祥,柳希春绝岛安置。权拨,权应挺,权应昌,郑惟沈,李天启,权勿,李湛,林亨秀,韩澍,安景佑远方付处。宋希奎,白仁杰,李彦忱,闵起文,黄博,李震,李洪男,金振宗,尹刚元,赵璞,安世亨,尹忠元,安馠付处。生员许忠吉言于大学曰。李德应不能忍杖。伏招而已。乃虚事也。岂其实乎。请拿问得情。 答曰。依启。岏今在远方。只有命脉。不可加罪。大宪安玹,执义郑惟吉,掌令尹釜,洪昙,持平柳湛,尹玉,大谏李蓂,司谏尹仁恕,献纳鱼季瑄,正言安舳,沈守庆等副提学郑彦悫,直提学元继俭,典翰闵荃,副应教沈逢源,校理成世章,南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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忱,修撰柳景深,正字安名世等并伏閤论列。请杀岏。台谏至于辞职。乃 允之。进士金禧年。以在泮中。喜为异论。眩乱是非。窜定平。忠吉。三省交鞫。刑讯六次不服。尹仁镜等 启以此人与金禧年。一样好为诡激之言者也。请亦窜远方。 允之。彦悫又独 启。林亨秀与尹任同里闬。如爪牙腹心。每曰尹元衡当杀。大言于广众之中。其与尹任同心。尤可知也。只为窜谪似歇。 慈殿褒之曰。良才壁书。行人见者非一。而尔独来 启。于臣子职分至当矣。林亨秀罪同罚异。予甚怪焉。 命赐亨秀死。梁允温坐尹任。谪海南。时彦悫为全罗监司。以允温出入官舍状 启。拿来死杖下。彦悫后为京畿监司。落马。一脚挂镫不脱。马且奔且踢。头脑及骨节破碎而死。人咸快之。以为天道有志。
○初。李芑在 中庙朝。以赃吏女婿。不得为显职。廷议以芑有才。可破格许通。或以为不可。李晦斋彦迪为大宪。尤主可通之论。芑遂跻清显。后彦迪职破芑心术不正。为庆尚监司时。语都事李天启曰。近观时议。李芑必作相。芑为人凶险。必祸士林。天启俄拜持平。会芑为相。乃劾递之。由是芑衔彦迪及天启。当于经席 启曰。李彦迪深有学问。人望素重。然其心偏倚。故为全州府尹上疏。以辅养 东宫为言。其时 东宫自安。又何辅养哉。其心不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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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宫失火。彦迪欲推其所自出。其论不正矣。 主上即位之初。乃为十条之戒。至以封还内降四字。欲絷人主手足。是皆彦迪与柳灌共为之事也。且以 密旨为不正。而犹且见录勋籍。安世亨爵位。揆以国体。不可置而不罪也。臣曾赖彦迪。得以许通。虽于臣固有大德矣。臣以大义。不敢不 启。于是两司继劾之。削勋削爵。未几。远窜江界。天启亦被谪宁海。
○乙巳。士林祸起。圭庵宋公被劾归清州村舍。退溪先生寄诗曰。圭庵昔在风尘中。潇洒不作风尘客。身归清城学耕稼。清城谷熟如姑射。肯将荣辱入灵台。一箪一瓢似颜回。吾闻天下有至乐。非金非石非丝竹。同志之人与我违。独抱尘编忘是非。丁未九月。有后 命。金吾郎至。公跪听 传旨。沐浴就死。贻书诀其堂弟麒寿曰。皇天后土。可表此心。一子托君。吾何忧焉。又以书戒子。其略曰。毋以余之被祸沮抑。勤读书。戒酒色。丧事从俭。无违礼。负愧而生。不如无愧而死。笔划飞动。凛凛有生意。其平日所养可见矣。时年四十九。今 上初年。复爵。玉堂上劄。白其行谊。因请加赠。不 允。所居清州。立书院以祀之。
○林亨秀以济州牧使。罢归罗州本家。未几赐死。禁府郎驰至本州。前例。州官同进莅杀时。适牧使,判官皆有故。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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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文喜为州教授。进去。亨秀出跪听 传旨。请入辞其父母以死。梁悯而许之。亨秀既入。梁虑其难于诀别。致延晷劾。使人视之。则亨秀不复入内。只于庭下再拜而出。其子枸年未十岁。召戒之曰。勿学书。既去。复召语之曰。若不学书。则为无识之人。学书而勿应举可也。乃死。亨秀少登第。能文章。善射。美风仪。气岸卓荦。时人称以国器。以修撰出拜会宁判官。有时并日而食。或一兼数人之餐曰。为将者不可不如是习性也。抚绥藩胡。得其欢心。后姜知事暹朝京。路遇进贡胡人。盖近我国而居生者也。问通事曰。尔国林亨秀安在。未及对。胡曰。亨秀。好人也。闻尔国杀之云。然否。通事无以应云。
○丁未九月。 仁庙丧毕。 上具冕服出勤政殿阶上。加上 圣烈大王大妃尊号曰仁明。上 王大妃尊号曰恭懿。百官陈贺。又以权停例行 中殿册封礼。闰九月。 谒先圣行酌献礼。仍取士。大司成赵士秀制七箴以进。 上嘉纳之。且赐大鹿皮。
○嘉靖丁未某月。义州牧使驰报 皇后方氏崩逝。依前日 太皇太后崩逝腾录。停朝市三日。不为举哀。遣使陈 慰。兼进香。(己卯年皇太子薨时。亦如之。)
○丁未十二月初二日。日无光。日上下有圆形如日。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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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色。 上命招三公尹仁镜,李芑,郑顺朋等。 下教以遇灾恐惧之意。仁镜等回 启曰。此似日上有戴。非变也。反为喜象也。为 上殿进丰呈之事。废而不举。至为未安云云。自 上遇变召大臣。欲闻修省之道。而反进谄媚之言。可发一笑。
○金河西麟厚。五岁能缀文。笔法亦奇。人称神童。嘉靖庚子。及第。即 赐暇读书。上疏乞归养。 中庙许之。以修撰除玉果县监。及 二圣继陟。谢病归田里。不复出。 明庙尝以校理 召之。固辞不就。柳希春之窜北也。河西就别曰。君远谪。妻子无所依。君之弱子。吾当取而为婿。君无念焉。柳子景濂既不才。且年岁与其女不称而竟取之。丁未间。目见时事。忧愤不已。因读离骚经。怅然题诗曰青枫江上未招魂。白日何时得照冤。荷盖水车消息断。夕阳挥泪洒乾坤。翌年。又训门人至宋秦桧杀岳飞事。掩卷垂涕。因题一诗曰。楚辞前岁喟凭心。宋史今朝泪满襟。异代忠邪那系我。自然相感谩悲吟。遂痛饮而罢。
○戊申春。三公尹仁镜,李芑,郑顺朋 启曰。 祖宗朝元勋。不在毕秩矣。尹元衡。即定难时建议之首者。而久带从二品职。至为未安。请速升用。 答曰。再安 宗社。功岂偶然。但所处之地。乃是禁中切亲。故欲徐徐为之矣。如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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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知道。翌日。升资宪。
○戊申五月。左相李芑见递。洪彦弼为其代。领相尹仁镜 启曰。见庙堂先生案。韩明浍递领相九年后。还拜左相。郑光弼递领相十年后。还拜左相。其时之事。虽未可详知。但洪彦弼座目。本在臣上。请以彦弼升领相。 传曰。不必让位也。洪彦弼 启曰。凡朝廷公会。一从座目。今入政府。座次前后各异。请换座目当次之人。臣职在百僚之长。如引嫌不言。则事体不可。故敢 启。 传曰。勿辞。仁镜犹不避让。大司宪具寿聃以座目升降未便之意。进 启于 经筵。 命招六曹判书以上及两司长官议之。皆以为当从座目。且考前例。则亦皆从座目云。仁镜降左相。
○仁顺王后在 明宗朝。尝临幸私第。优施赏赉。是日适有风灾。任权以 经筵官 启曰。 国母配体至尊。动静有则。不当出幸闾阎。其一家有识之人。非不知事体之不当。而幸其 恩泽。不为力止。甚为非矣。况变异昭昭。天意可知。修省之道。当以宫闱为始云。时 后之祖父沈连源。亦同入侍。瑟缩无以为容也。(有识之人。盖指沈连源而言也。)
○己酉正月。 命召即位以后 经筵官等。开宴于阙庭。中使巡座。宣宫酝厨膳及一等音乐。年老者或加资。仕久者或施赏。各有差。又各给蜡烛一枝。今夜分从容而罢。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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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职者六十一人。而预宴者四十九人。翌日。李芑等相率上笺谢 恩。
○书院昉于宋时。盛于元季。而我东则无闻焉。嘉靖壬寅间。周慎斋世鹏以丰基郡守。创建祠院于治内顺兴废府之北白云洞。即前朝赞成事安裕旧基也。癸卯八月。揭安文成公(即安裕谥号)画象于北壁。配以公之族孙安文贞轴,安文敬辅二公位板。春秋祀之。加营讲堂书斋。为士子藏修之所。己酉岁。退溪先生方知郡事。因上书请额。 上允之。赐额曰绍修书院。优给经籍土田奴婢。以资其用。书院之设自此始。厥后相继建立。永川曰临皋。咸阳曰蓝溪。松都曰崧阳。星州曰川谷。海州曰文宪。绫城曰双峰。杨州曰道峰。礼安曰陶山。安东曰树谷。荣川曰伊山。江陵曰丘山。大丘曰画岩。或以儒先所居。或以其往来之地。并立庙宇以祀之。此外亦多有之。而不能尽录。
○李若冰。因郑彦悫进壁书赐死。子洪男亦坐谪宁越。其弟洪允。乃尹任之婿也。居忠州。己酉四月。洪男在谪所。以书通于舍人郑惟吉,校理元虎变。(惟吉乃其友婿。虎变乃其妻兄也。)其略曰。舍弟洪胤。性本刚戾自用。与咸阳居术士裴光义。往来相从。推占满朝卿相。历言吉凶。其言曰。废朝之杀人。极于甲子乙丑。而终有丙寅之祸。今 上亦何能久御耶。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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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对谤讪之语。不可胜纪。孤哀欲亲诘其所以。则不肯来见。亦不肯答书矣。舍弟素骄桀。多见嫉于品官。若有告变者。则门祸必至于不测。如之何处之。则当于理耶。欲以所闻自达于朝。则君门千里。而且不知式例。此外有善处无迹之策耶。不能尽形于笔端。临纸徒自痛哭而已。惟吉,虎变。诣政院进洪男之书。且曰。闻此凶惨之说。不忍容默。敢 启。拿鞫洪胤及辞连人。杖至十馀度。自服与某某人谋举兵起事。其孽弟后丁。年十六。所因同谋之人尤多。皆坐死。至于或有平生不识洪胤,后丁面目而死者。忠州一面几空云。康上舍惟善多有志概。惟重儒林。与朴斯文民献友善。尝同入丙午春场。表题请汰原从功臣。惟善语民献曰。士气若振。尚可以赋此题乎。不制而出。至是亦入于洪胤之供。杖死。人皆痛惜之。洪男放还除职。惟吉,虎变等并论赏。今 上初年。其连累窜配籍没之人。皆昭雪放释。洪男削职而死。
○正德辛巳别试。南衮为读卷官。见一试卷。下官不欲取。而衮力执以为能文者之所制。遂取之。及柝封则乃黄宪也。乡生无名。衮惭焉。招见宪于第。宪年少白晰。有手婆。衮欲实前日赏鉴之明。极力吹嘘。擢拜弘文正字。骤跻华要。 明庙初年入相。年未五十矣。乙巳间。以方在丧不得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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勋。及为相。自矜丁酉已为谏长劾罪安老之功。百方钻刺。追录勋籍。尝于宾厅会议加罪党人之时。书名极罪者甚多。如李彦迪,权拨等。皆入应死之中。 慈殿以为过重不听。宪强争力请。至夜深不退。又倡为左理功臣之说。欲多数收录。以悦人心。由是贪功无耻之辈。争欲起狱杀人以为己功。尹元衡恶宪。嗾副提学陈复昌劾之。复昌遂上疏论宪之罪。假以缓治李洪胤之狱为辞。即 命递相。未几。削勋夺爵。放归田里。复昌初呈疏于政院。退来玉堂。语馆僚曰。我今论劾权臣。必被重罪。不得复与同僚相见。仍涕泣歔欷。俄而。 御札褒之曰。为国忘身之诚。古今稀罕。优于朱云之直。汲黯之忠。不胜嘉叹。玆赐 中庙衣襨暨银杯。略示嘉纳之意。须尽慷慨之忠。终始莫变云云。元衡以欲罪宪之意。已达于 慈殿。复昌从其颐指而为之。必无获罪之虑。而佯为婞直之态。岂知傍观者如见其肝肺乎。
○己酉九月。供馈功臣于 阙庭。 传于领相李芑等曰。尹元衡有莫大之功。而他无可酬之事。其良妾女子。许通为嫡可也。芑等回 启曰。 祖宗朝。有大功者许通妾子女。既有前例。 上教至当。且勋在 王室。而不为一品。至为未安。请升资。三 启不 允。崇长外戚。非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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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之福。而上年升资宪。今又请升一品。小人逢迎侧媚之态丑矣。
○庶孽郑瑺。辛巳年。因宋祀连上变赏职。后以武断乡曲。服用僭侈。宪府囚禁将罪之。瑺语狱官曰。今国有大事。欲上达。狱官奔告于政院。 命招瑺问之。瑺曰。持平韩智源。与安处谦子𤨧交厚。故欲陷臣以报仇矣。顷者尹任交结名流。以辛巳死人为无罪。既用收用。且将翻狱而见败未果矣。今欲罪臣者。亦如乙巳之名流也。政院以瑺欲免己罪。诬构来告。欺罔 君父。动摇台谏。请罪之。移义禁府推鞫。全家流庆源而死。
○判尹张彦良。武人也。性廉介刚直。趋义好施。乙巳间。台官崔辅汉谓张曰。吾方与李文仲,郑耳岭。(芑,顺朋也。)共图大事。君倘从吾计。当得大勋。张曰。吾先人曾有靖国功。衣食之资。亦已足矣。贪冒富贵。必有天殃。又占崇庸。非所愿也。仍牢拒不从。闻者贤之。李赞成彦迪。既谪居江界。累年未放。家贫路远。无以资身。寒冱之节。衣裤单薄。而冰天雪屋。将不能堪过也。张适自燕京竣使事东还。中路闻之。语其同行曰。李晦斋。君子人也。学问工夫。为一世所宗仰。今虽得罪远谪。岂宜使之冻死于朔方乎。遂脱狐裘赠之。晦斋亦受而不辞。盖其时善类皆窜戮。而苟有赙丧赒饥者。则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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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皆弹驳摈斥之。故宗族亲旧。莫敢相问。而张独不顾俗非。推义于平昔素昧。宜乎晦斋之受之也。
○成处士运。隐居俗离山。以讲学修行为业。尝经始草堂。力窘而中止。成侯悌元时为报恩倅。使官木手往毕其役。成听松守琛闻之。语门生曰。县君以官木手。后于私家。揆以事体。殊极未安。私家亦恬然受之。何也。门生以朱晦庵精舍事告之。听松曰。是未安而然也。(按朱子将营精舍。安抚使闻之。欲以官力助之。朱子曰。若然则吾宁不立精舍矣。听松此论。出于朱子意矣。然听松安于义名。慎于取予。故其言如是也。抑又论之。徵士之于主倅。同宗亲也。同志友也。其补窘之义。既出于诚礼。又非若古之安抚者以貌相敬。崇饰文具而则已。徵士之受。亦无妨矣。)
○李赞成彦迪。字复古。初名迪。 中庙命加彦字。其先骊江人。后居于庆州良佐村。资禀英爽。学问醇深。以忠孝持心。以敬义律身。平生言行。一出于正。学者敬慕之。称曰晦斋先生。始忤于金安老。废居累年。及安老诛。乃起用。上疏陈时弊。极言不讳。 中庙大加奖美。擢置列卿。 仁庙嗣位。尤倚重之。以彦迪为右赞成。宋麟寿为大宪。彦迪辞以病。 上谕曰。往年。 先王赐观卿疏。固叹服。且书筵闻讲。留意久矣。仍 赐药物令调治。 特命辇母来京。沿路连许丁马之资。给旅邸。累加餐服之优赐。闻者荣之。丁未。谪江界。 命下之日。少无怖意。谓家人曰。好侍养大夫人。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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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祐善。吾不久当还矣。及到谪所。以得罪于天。端坐斗屋。不见天日。未几丁忧。在谪七年。未放而卒。尝著九经衍义。极论治国之道。继以封事。以寓受 恩累朝眷眷毕忠之意。未果上。 明庙末年。烛其无辜。 命赐职牒。今 上朝。加赠领议政。赐谥曰文元。配享 明宗庙庭。其后太学诸生屡上疏。请从祀文宣王庙庭。 上重难之。不施行。
○曹徵士植。字楗仲。号南溟。励志勤学。以研穷探索为本。经书史集。无不博通。器局峻正。风节卓异。退居于山野。名其亭曰山海。后于头流山。构八九椽。扁曰山天斋。今 上初。疏陈时弊十条。论人主明善诚身之道。
○己酉。 命构新仁寿宫于旧净业院基。辛亥。复立两宗。设禅科。度僧给牒。是时 慈殿方崇佛事。妖僧普雨恣为诪张。异教大盛。两司,玉堂争之踰年不能得。大臣亦率百官廷论。皆不 允。尹元衡终始不为进参。盖不欲逆 慈旨也。乙丑。 文定上升。 明庙从台谏之言。罢两宗及禅科。
○咸镜 御史王希杰状 启曰。因北方人。闻僧普雨与逆琉之奴为僧者。同居于安边黄龙寺草庵。琉亡 命来到。使之穴处。闻大索之奇。雨惧祸及。移住于释王寺。琉奴无应松。持小纸授雨。雨见讫曰。近无吉日。汝可退居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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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米于同居僧。设圣斋于深谷者非一。贷米之僧。尚在释王寺云云。政院请付有司推之。 传曰。欲害雨者造言判然矣。勿推。两司及大臣请推问。并不 允。吏曹判书宋世珩独 启。极谏普雨权重骄悍。一国之人。仰戴奔趋敬畏之如君上。而无一人为言者。恐有不测之祸。历数所行悖恶之事累百言。不 允。
○己酉。李洪男上变之后。忠州有徙民崔贺孙者。欲乘时逞术。免罪冒功。窃取品官等乡会文书。将上变。或知之。捕告于官。牧使李致报于监司李瀣请罪。瀣依报刑推。贺孙毙焉。先是。洪男持服出入官府。颇有干请。瀣嗔之。洪男蓄憾。又司谏李无疆以枳塞清路。亦尝有嫌于瀣。及是洪男嗾无疆及其妻党大谏元继俭。构捏论劾。以为瀣及致扑杀贺孙。灭口护逆。拿鞫于 京狱。或劝诬服可免。瀣曰。伪服求活。岂为哉。遂草疏诉冤。推官畏芑不听。致死杖下。瀣受杖减死。长流甲山。行到杨州而死。瀣刚直无私。蔚有时望。李芑之除相也。瀣为大宪。劾递之。此狱之峻急。芑实主之。物情莫不痛惜。今 上初年。并致,瀣还给职牒。
○大司成闵箕。以赴京递职。大臣 启请以堂下 官能文有才行者择差。乃以副应教李滉除授。滉固辞不获。乃出仕。 召诣政院。以书谕之曰。学校。风化之源。而颓靡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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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士气。国家之桢。而坏败渐败。是虽予不能鼓舞教养之所致。而作成之方。亦岂不系于师长乎。唯尔学问敦博。操行高洁。可以表准于诸生。模范于一代。今玆拔擢。意非偶然。指导之功。诱掖之化。予日望之。尔无忽焉。滉未几谢病而归。左相尚震启于 经筵曰。李滉求道勤孜。持身清简。在京之日。萧然若寒士。宜可徵之。以示优典。知 经筵事赵士秀曰。李滉之为人。力学志道。可扶渝俗。朝廷不可久弃也。 上曰。如李滉。清简之人。以病退去。自 上亦留念不置也。仍 下手札谕之曰。惟尔才学卓越。志操清简。间世文章。不啻焕猷。况且不贪功名。闲居村巷。予常嘉其恬退之志。冀其返洛之日。而诚乏求贤。不仕于朝。予心缺然。未忘于怀。予虽乏周文之德。尔岂好富春之隐乎。斯速上来。以副恳求之意。
○许赞成磁。少从学于金慕斋门下。颇有时望。乙巳之祸。初虽与顺朋等同事。而至加以反逆。鱼肉士类。非其本心。故尹,柳论罪之际。首以谋危 宗社罪名过重为言。厥后每有伸救士类之言。常自叹曰。我不免于小人矣。多称病避事。及陈复昌新拜司谏。磁上疏辞职。极论复昌生地寒微。赋性奸回。且曰。司谏。重职也。今国政颠倒。物情愤激。而无一人为 殿下言之。若此不已。危亡可待。宜速改正。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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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官方云云。其后陈复昌为大宪。劾磁托以忧国。阴护凶徒。排斥为国之人。使是非溷淆。罢之。后加罪远窜。未放而卒。
○许赞成磁。当乙巳之变。以伸救士类。见忤于李芑。及其录勋之日。 上有并录功臣等子弟之 教。磁固辞七度而蒙 允。他功臣子弟。皆不得录。唯顺朋子礥得参。李芑作色曰。功臣。义当与 国家同休戚。今此并录之 教。公何独辞免之太固耶。磁曰。 国家赏典。不可以虚受。吾不忍为儿曹偷恩窃荣也。芑由是益不怏。磁后为铨长。兼带典医司提调。芑欲以其亲信医官裴千龄为典医久任。使其带行录事。来请于政厅。磁怒。捽曳录事于庭下责之曰。余非政厅执笔下吏。汝安敢以如此之事来言乎。竟不从之。芑之怨愈深。时闵齐仁亦以伸救士类得罪。谪居公州。衣食不能自给。磁闻之。以其弟齐英。除唐津县监。盖为齐仁有所赖也。奸党衔之。会磁语所亲崔汝舟曰。乙巳之事。竟至录勋。心常恨之。汝舟深服其言。而不省磁与李芑有隙也。说与李芑。芑方欲陷磁而患其无辞。及闻汝舟之言。遂嗾大宪陈复昌,司谏李无强等劾之。盖复昌常以见劾于磁而怨之。无强亦以见斥于磁而衔之者也。皆为芑之腹心。三人相与构捏。劾以庇护逆贼及闵齐英除唐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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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付处于黄海道延安府。即日定配于江原道杆城郡。即移配于全罗道乐安郡。又移配于咸镜道洪原县。未几。芑欲加罪赐死。构 启草诣 阙。未及 启而芑暴死 阙中。磁得免。在洪原踰年病卒。玉堂上劄极论其无罪见陷之状。 上亦悔悟。还给爵牒。遣礼官 致祭。以礼葬之。时嘉靖辛亥也。
○许赞成磁。风度俊迈。神彩端正。推重于侪流。尝为吏曹判书。不受关节。区别贤否。形迹太露。竟为李芑所构陷。谪死洪原。平生好义。每受禄俸。计其用度。馀皆别藏。邻党亲旧。有丧则救之。有急则周之。身死之日。人皆惜之。
○嘉靖辛亥三月初一日雨土。壬子六月三十日酉时。东方黄云弥天。其色照地。乙卯五月。晋州居私婢允德。怀孕第四朔生产。遍身有羽如鹳雏。
○嘉靖壬子。明宗下书于八道。令举遗逸。成守琛,李希颜,曹植,成悌元,赵昱。以操行卓异。超叙六品职授县监。植不就。
○明宗尝 下教铨曹曰。为政之道。莫如得人。若不得人。如为国何哉。惟尔该曹。更加慎择。参诸物论。守令则用慈详恺悌者。学官则用学问该搏者。且孝友廉谨节义之士及清白吏子孙。一一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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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判书虎臣疾病。其友洪忍斋暹往问之。见其病重。不觉涕出。虎臣抽唐音一秩授之曰。为我快吟一篇。其达于死生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