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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先生文集卷之六 (自动笺注)
鶴峯先生文集卷之六
 雜著
  
副官樂說
九月中
余在摠見院。
平義智再度請樂。
不許
有問於余曰。
今玆使臣之來也。
朝廷必爲之賜樂者。
何。
曰。
以備宴用也。
曰。
宴必用樂者。
爲我耶。
倭耶。
曰。
爲倭也。
曰。
然則義智之請樂也。
子之不許
何。
曰。
王命未傳也。
義智且不恭也。
曰。
謂之王命未傳。
使臣不得用樂也。
其用於所館者。
何。
曰。
所館則可。
都中則不可也
何以言之。
樂之不用
不繫於命之傳不傳
在途接客也。
尋常用之。
何獨於所館不可乎。
若夫都中
非所館之比也。
王命未傳之前
我人出入
猶云不可
況可借樂而轟轟城市乎。
嗚呼
使臣入都。
今幾月矣。
不以王命爲重。
舍置空山中。
無意祇受。
反曰。
爾有其樂。
吾欲聽之云云
其辱甚矣。
關白
不可敢。
么麽一豎子乎。
且義智。
何如人也。
我國藩臣也。
何敢不敬使臣
偃然樂乎
當初來請也。
我思不審
遽諾之。
旋復思之。
有大不可者存焉。
故諭以傳命後借之。
此實重王命之意也。
及其借樂也。
伶人禮服以辭於余。
余念伶人雖賤。
私人
國人也。
當命之未傳也。
服禮奏技於鹽奴。
何等事體也。
況其請樂。
非有宴集之事。
不過一僧婦人以聽之也。
大國之樂。
爲一倭燕私悅耳之資。
其辱不亦甚乎。
至於後日之請。
則尤極無禮矣。
義智不自使人。
而令使船格倭傳言
奴視使臣也。
義智何人
而敢行令使臣耶。
使臣何人
而又爲之聽命於義智耶。
書狀知其爲辱。
必待專伻請之。
然後送之。
然亦百步五十步之間。
庸何益哉。
余之所以爭之愈力者。
好辯而然乎。
客曰。
子言則然矣。
雖然
夷狄知禮
何可屑屑與較乎。
況義智。
乃我東道主人
先容關白者也。
順其心。
所以悅之也。
悅之。
所以使事速完也。
子何遺大體。
規規小節若是乎。
余曰。
客之所謂借樂無妨者。
其意止此而已乎。
曰然。
曰。
然則客亦不免淺之爲丈夫矣。
古之使者
當國危亡之秋。
單車虎狼之穴。
猶能仗義奮忠。
與之抗禮片言隻辭之間。
不爲撓屈
矧我堂堂大國之使。
蠻夷之鄕。
不以禮義爲重。
慄慄然恐失其心。
惟其言是聽。
不能自守使臣之體。
果若是乎。
且今使臣之來。
非有急於我。
而有求於彼也。
不過夷人之誠。
而與之爲禮耳。
有何所懾。
而求悅於義智。
失國之體耶。
客曰。
一樂之借。
何關國體
而子如是云云乎。
余曰。
奉命之臣。
使於四方
未克傳命
則是處子之未嫁者也。
處子未嫁。
而賣韓娥歌謳悅人
豈不爲國人所賤乎。
王命委於草莽
不此之爲痛。
放天樂於都中
悅人之資。
則與處子賣歌者。
奚擇哉。
一之爲甚
況可再乎。
乞之不可
傳令乎。
不獨此也。
身在異國
我人出入
寧可以暮夜乎。
伶人樂器
達夜在都中
無恒者。
常人之心也。
安保不無可慮者乎。
此又不可一端也。
嗚呼
彼之不恭
不足責。
若以命之不傳爲辭。
則彼亦人也。
豈不使者一言
而有所省悟乎。
若果如此
傳命之前
使臣踧踖之心。
不待言而自著矣。
朱子夫子公孫賈之問曰。
使公孫賈而知此。
不爲無益
使其不知
亦非所以取禍。
此非今日之所當法者乎。
唯唯而退。
乃爲之說云。
客難說答上使
客問於余曰。
使臣入海。
今五閱月矣。
其未得傳
命者。
何居
余曰。
前阻於東征
後掣於營室也。
客曰。
是則然矣。
事有不可知者。
君子慮事
不可不周也。
何不交驩關白左右以圖之耶。
余曰。
交驩道宜柰何
曰。
民部法印山口殿玄亮
乃左用事者也。
而又適主客
君能行禮於彼。
以結其心。
使事可易完。
歸期不遠也。
余曰。
使臣銜命出疆
雖一於禮而不苟
尙慮失身辱命
可行貨於左右乎。
客曰。
余之所謂行禮者。
非行貨之謂也。
賓主之間。
有禮幣。
以將其敬。
二人者。
數月伴客。
勤亦至矣。
爲客之道。
可無將敬之幣乎。
余曰。
賓主之間。
有禮幣。
然行之有時
不可苟也。
嗚呼
王命尙祕芝函
先行私禮。
豈其禮乎。
客曰。
行私禮。
傳命也。
庸何傷乎。
余曰。
堂堂大國之使。
奉聖明命
不能宣揚威德
使之稽顙朝臺之下。
屈辱亦已大矣
今又媚竈
以圖其傳命
非但使臣行私貨以乞哀也。
國禮幣。
將爲私貨
不得禮幣也。
古者列國之於天子
亦無行貨納貢之事。
而況敵國乎。
而況夷狄之邦乎。
當堺濱贈宣慰也。
余之所力爭者。
豈徒然哉。
然亦有可諉者。
未入都。
而途道相接之間。
亦不
可無情贐。
此余所以終不能守株者也。
今旣入都。
傳命當先
私禮之當後。
三尺童子
皆能知之。
而必欲汲汲之者
何意耶。
不知非禮而爲之。
則是妄作
知其非禮而猶爲之。
則是滋惑也。
其可乎。
噫。
命之稽滯
雖因使臣之無良。
然彼託以宮殿之未成。
其失在彼。
使臣無如之何也。
使臣之道。
但當以禮義
反覆開諭而已
若有一毫卑屈之事。
辱命之罪始大。
不可灑矣。
獨不見申叔舟日記乎。
其過防州也。
傳書於大內殿
則彼以先國王受禮爲未安。
回還時祇受云云
彼雖蠻夷
豈非知禮者乎。
國書尙難先受。
而況於私禮乎。
今若設有人焉。
此以辭之。
使臣將何辭而答之。
嗚呼
一物也。
行之於傳命之後
則爲禮物
行之於今日。
則爲貨物也。
何不見亮
而責我之執拗也。
孟子陳代曰。
枉尺直尋者。
以利言之也。
苟以利。
則雖枉尋直尺而利。
亦可爲與。
今者所爭。
眞枉尋直尺之喩也。
請客毋多談焉。
憮然失圖
逡巡而退。
反關而爲之說云。
入都出都辨
或有責余者曰。
子亦强聒者也。
入都出都。
皆有爭。
何耶。
余曰。
入焉爭之。
爭其禮也。
出焉爭之。
爭其義也。
夫奉使者禮服
敬王命也。
國中如此
異國之都乎。
入人國都
不以禮服
則是輕我王之命。
而蔑隣國之君也。
其可乎。
或曰
中禮服。
外臣祇迎也。
今倭無迎接之儀。
關白出外
使者何必禮服耶。
余曰。
君子所以正衣冠尊瞻視
平時持身之法也。
平時如此
奉命者乎。
本朝使者
非但迎時爲然
在道禮服
何爲者耶。
倭國雖曰蠻夷
我朝旣以隣交處之。
書幣皆用敵國禮
使臣可以褻服入都耶。
且其禮服
非尊倭國
所以敬王命也。
安問關白之存不存乎。
抑有一說焉。
島中之人。
無異埳井之蛙
使臣之來也。
想望風采
拭目相待矣。
比其至也。
衣冠偉然之容。
威儀無可則之度。
則彼非但失望而已
必將曰孰謂大國使乎
草莽眇少之人也。
如是云云
則於我國其有光乎。
體貌
無損乎。
以參,賜之才之德。
宜乎儼然人望而畏之矣。
造次之際。
尙待其修容
他國使乎
不寧猶是
入堺濱也。
禮服矣。
於外則禮服
於都
便服
何等擧措耶。
或曰
子言則似矣。
上使書狀
不從子言矣。
子烏違上使而獨爲禮服乎。
余曰。
此則余之過也。
善乎客之責我之忠也。
雖然
亦有說焉。
我之先禮服者。
所以爭之固而示必服也。
及其不從也。
欲爲之便服
衣橐已出矣。
此則書狀之所目擊也。
亦且何哉
是日也。
都人士女。
傾國出觀。
至於宮娃達官
看殺闕下
瞻前顧後
衣裳草草
不亦埋沒乎。
觀光者至我前。
或跪膝叉手
致敬如禮。
其他視之蔑如也。
如此然後
益信修容不可少。
而所爭之不爲非也。
白衣書狀
至此悔之。
亦何益哉。
至若出都之時。
則有大義存焉。
豈待辨說而明乎。
夫奉使者
不受國書
則是事未竣也。
古使臣
曷嘗有事未竣而出都者哉。
彼雖以堺濱受書誑我。
關白在都矣。
不於關白
於何受書乎。
使臣若據義開諭
則可片言折之
而但以脫虎口爲幸。
不顧義命
空手而出。
何等使臣耶。
不獨此也。
鄙人雖無狀。
朝廷差遣者也。
處此大事
不與通議
及我之爭也。
邁邁揮斥之。
催車叱駕。
不許小留
設使所處皆是
亦非同事之義。
未必是乎。
嗚呼
堺濱。
百里外地也。
使臣
出此。
則去都已遠。
雖有開諭之事。
誰與言之。
轉眄之頃。
一旬已過。
書契尙未入手
相與咄咄書空而已
臍可噬乎。
以是觀之。
今者所爭。
孰爲禮孰爲義耶。
五噫之餘。
仍爲之辨。
以竢後世子雲云。
倭人禮單
入海之後
受職倭人爭致下程
使臣一皆受之。
而行回禮
所以向國之誠也。
七月中
行到堺濱之引接寺。
西海道某州某倭等送禮單。
其書曰。
朝鮮國使臣來朝云云
余初失於照管
因修日記而覺之。
乃招舌官曰。
倭饋已受乎。
曰。
受矣。
倭使已去乎。
曰在矣。
其食猶在乎。
曰。
分矣。
卽令陳世雲告上使,書狀曰。
倭人以來朝爲辭。
辱莫大也
辱身不堪
辱國乎。
辱國之食。
不可受。
而始不致察。
至於分饋下人
若之何
上使曰。
夷狄之言。
何足較乎。
書狀曰。
吾則初已覺之。
無知妄作也。
且置之耳。
奮然曰。
夷狄雖無知。
使臣亦無知乎。
古人取與之際。
一毫放過
惟其而已
吾輩使臣受辱國之食。
則其義安在哉。
余觀倭饋。
皆市貿之物也。
初雖誤受。
今若照數貿還曰。
禮單失辭
旣覺則義不可仍受。
卽令市給。
可歸報爾主云。
辭嚴義正
可灑其辱也。
上使,書狀曰。
業已受之。
至於分饋。
今何可屑屑焉。
余曰。
貿給。
雖似屑屑
然留食則甘其辱也。
還之則灑其辱也。
何不可之有。
況必爲之貿給者。
所以名義至嚴也。
處置不亦光明正大乎。
上使,書狀乃許之。
卽貿還而具道其由。
使者曰。
吾儕小人
不解漢字
到此倩書於人。
雖措語失辭。
非吾主所知也。
承明敎。
不勝慙懼
小的奉吾主之命。
而見却於使臣
何以歸報耶。
使臣容改書領留焉。
都船主又使人曰。
彼以番文來呈
余令飜之。
而余亦不分魚魯
致令寫手失辭
實在我。
非彼所知
乞貰余罪焉。
上使,書狀曰。
使者吐實如彼。
都船自訟如此
客主之間。
豈無人情
姑受之何如
余猶難之。
不能終執也。
時余適入醉鄕
書狀戲謂典籍曰。
副使之肯從。
歡伯用事也。
不然
其偏性殆難回也。
余聞之。
相與一笑而罷。
至月十一日
使臣重到引接寺。
西海之肥前州源久成來致禮饋
書辭
又如前倭焉。
世雲私謂使者曰。
前者某倭失辭
使臣已揮之矣。
安可以此等書。
呈于使臣
可速改也。
已乃入告于余。
余曰。
世雲之罪可杖也。
書辭如彼。
則宜告使
臣以聽處分
而經(草本
徑。
)自却之。
是世雲爲使臣也。
欲杖而止。
翌日
倭人改單以來
余謂上使,書狀曰。
西海之倭。
前旣失辭
使臣却之不嚴
故今又如此
其辱尤大矣
不受何如
上使,書狀曰。
前則親見其書。
可却也。
此則使臣所不見也。
遠人理宜包荒
黑白何可太分明也。
余曰。
不然
世雲之見。
使臣之見也。
其可受乎。
嗟乎
暮夜投金
而謂人不知
可也
掩耳盜鐘
而謂人不聞。
可也
然則心實知之。
而外若不聞。
可乎。
三者事異。
而其自欺則同。
何不思之甚也。
且係使臣一身
包荒猶可也。
此則辱國大矣
使臣不能華國
反欲包荒辱國乎。
書狀曰。
前許改書而受之。
此亦改書矣。
前後二三其德
可乎。
余曰。
前則至於貿市而却之。
至嚴矣。
都船主又自當其罪。
故可黽勉從之。
此日之却。
乃世雲也。
使臣也。
謂世雲已却。
使臣悶默受之。
則是義行於世雲。
不行使臣也。
不亦可羞之甚乎。
嗚呼
却此食而至於激變
則上使,書狀之言。
或一道也。
一朝倭之食。
有何所關。
不顧禮義如此耶。
彼倭誠無知
不足與較。
一國之倭。
豈無解事者乎。
却一倭食甚微。
而暴義
一國甚大。
此非處事之善者乎。
行許多所失。
都在怖死二字上。
卑汚屈辱之事。
隨日輒生。
不可殫數。
所謂差之毫釐。
謬以千里者也。
反覆爭辨
而終莫之回。
不得已請於回禮時。
不書副使
不分食於從者
上使,書狀乃泛書通信使。
而不列余名
其所酒食
不受
倭人等啖之。
噫。
上使書狀
專對之才也。
講明義理之日有素
胡亂處事者乎。
今此辭受之節必有義也。
姑記淺見
以竢智(草本
知。
)者云。
朝鮮國沿革考異(倭僧宗陳問大明一統志所載我國沿革風俗
先生逐條錄示。)
  周爲箕子所封之國
箕子
殷同姓之親也。
無道
箕子佯狂爲奴。
武王伐紂革命
箕子陳洪範武王
不爲之臣。
武王封于我國。
待以賓禮
不臣也。
平壤
(今之西京也。
國都西北千餘里。
)立八條之敎以敎民
民化其德。
遂爲禮義之邦
又欲行井田法。
至今阡陌尙存
子孫相傳
千有餘歲。
陵墓在今平壤府城北。
國家守戶
以禁樵牧
立廟享祀
號箕子殿
齋郞以奉香火
春秋降香幣。
觀察使
祭。
(箕子之前
檀君朝鮮
檀君與堯竝立
歷年千餘歲。
後入太白山爲神。
朝鮮
鮮明也。
地在東方
日先明。
故謂之朝鮮。)
  秦屬遼東外徼
秦始皇幷吞六國
不能臣服我國
所謂遼東外徼者。
非也。
  漢初燕人衛滿據其地
箕子之後
衰微傳至箕準。
燕人衛滿避秦亂逃來。
乘箕王之弱。
聚衆據國。
箕王浮海而南。
至金馬郡居焉。
國內遂分而爲三。
馬韓
(卽今全羅道)曰卞韓。
(卽今忠淸道)曰辰韓
(卽今慶尙道)三韓之號始此。
所謂衛滿據其地云者
平壤舊都之地。
三韓則不能幷據也。
 武帝朝鮮
爲眞番,臨屯樂浪玄菟四郡
昭帝竝爲樂浪玄菟二郡
漢之所定者
衛滿所據之地。
朝鮮之全地也。
 漢末公孫度所據。
傳至孫淵。
魏滅之。
晉末陷入高麗
公孫度所據者。
高句麗遼東之地。
非據高句麗全地也。
衛滿之後
三國鼎峙
高句麗
平壤
(卽衛滿所據之地)曰百濟
扶餘
(卽卞韓之地)曰新羅
慶州
(卽辰韓之地)地方皆數千餘里。
晉永嘉末
遼東之地爲高句麗所取。
而志不言某地陷入
記之不詳也。
且高字下落句字。
高句麗高氏國號
高麗則王氏國號也。
 唐征高麗
平壤
安東都護府
其國東徙鴨綠水東南千餘里。
公元649年
三國時
高句麗不服于唐。
太宗率天下兵親征之。
遼東城拔之。
進攻安市不克
班師
高宗卽位
左僕射李勣伐之。
始拔平壤城
安東都護府
高句麗遂亡
所謂子孫東徙者。
非也。
且唐之所拔者。
高句麗一國也。
其後不能有其土。
皆屬新羅
 五代唐時
王建高氏
闢土益廣。
幷古新羅百濟而爲一。
松嶽
平壤西京
王建
前朝高麗始祖也。
新羅末。
弓裔稱後高句麗
據鐵原。
(在今江原道)甄萱稱後百濟
全州
(在今全羅道)麗祖皆討平之。
新羅王納土稱臣
遂幷有三國之地。
其後又征西北蠻夷
闢地千里
女眞靺鞨之地。
皆入版圖
所謂闢地益廣者。
此也。
此時高句麗之亡。
已二百餘年。
麗祖實代新羅而爲王。
所謂高氏云者
非也。
且王氏自初定都于松岳
非自平壤遷都也。
 元至元中
西京內屬
東寧路摠管府
慈悲嶺爲界。
高麗末叛臣趙位寵。
割據西都
(卽平壤也)高麗討之。
位寵窮蹙
西京投降于元。
元乃置東寧路
慈悲嶺爲界。
其後位寵伏誅
元乃以西京還之。
至今爲我土。
公元1369年
 本朝洪武二年(止)。
二十五年
其主瑤昏迷
衆推云云
主國事(止)詔更號朝鮮
高麗之末。
天祿旣訖。
時王累代失德
國內大亂
寇賊外侵
黎民塗炭
始祖大王有神聖文武之德。
外平巨寇。
內安百姓
威德日盛
天與人歸
億兆推戴
登寶位。
踐阼之日。
兵不血刃
不易肆。
麗王雖讓國
不失富貴
天年終。
卽舊畿立崇義殿。
土田臧獲
以奉王氏有功德之主。
立其子孫爲殿。
使主祭祀
至今血祀不絶
風俗考異
  柔謹爲風
我國人性
恭遜順。
慈祥愷悌
入則修事親敬兄之道。
出則盡忠君死長之義。
和睦宗族
恤隣里。
吉凶相助
患難相救
士大夫崇禮義。
廉恥
農商工賈
亦守本業
犯分陵上之習。
非但柔謹爲風而已
  戴折風巾。
大袖
公元1392年
折風巾。
未知何時所著。
大袖衫,大口袴。
未知其制。
想是邃古所服也。
今則文物大備
朝服則著金梁冠
(有五梁三梁二等
官有高下故也。
下同
)紅衫
(上衣下裳
紅絹爲之。
)前韍後綬。
左右佩玉
(制如毛詩雜佩)品帶。
(有犀金銀角四等)象笏
(有牙木二等)素襪黑履
(此則三代之制也)公服幞頭
(貼絹布
黑漆爲之。
兩角
)朱衫
(大袖盤領
其長至跟。
兩腋有袵。
)革帶
(有金,角二等
)黑靴。
(此則隋唐之制也。
)時服烏帽,黑團領
(有錦絹綿布三等)品帶,黑靴。
常服烏帽紅團領。
(有絹綿二等)品帶,黑靴。
燕居服則沖正冠,程子冠,東坡冠,鬃笠,絲笠,竹笠深衣道袍直領貼裏,方衣。
(衣制不一色亦多般)錦帶,(或紅錦靑錦)絛帶。
(以絲織之有紅黑二色)祭服則金梁冠,黑衫,(上衣下裳)前韍,後綬。
革帶
左右佩玉
象笏素襪黑履
(公祭所服也。
私祭烏紗帽,黑團領品帶黑靴。
)已上。
士大夫冠服也。
庶人無禮服。
蓋禮不下於賤者故也。
但以布綿爲常服
絲苧以上
則不得服之。
  男女相悅爲婚(註云云)
我國素秉禮義
婚姻之際。
尤致其謹。
不娶同姓
(雖異姓
近族則不娶。
)又有三不娶。
逆家子不娶。
(叛逆)亂家子不娶。
(淫亂)世有惡疾
不娶。
必擇門戶相適。
家風修整者。
與之議婚
先使媒氏通言
家相許。
有問名,納采納吉,納徵,納幣親迎六禮
(行六禮時。
必先祠廟
王公貴人
則備六禮
士大夫以下
則只行納幣親迎二禮
從簡故也。
)至婚日。
兩家鄕黨宗族
各會其家。
以相其禮。
兩家父母
各醮其子而命之。
壻往婦家
奠雁再拜
迎婦而歸。
婦入夫家
夫婦交拜同牢合卺之禮。
翌日
婦謁舅姑
(舅姑坐堂南向
婦行四拜堂下
有獻幣進饋之禮。
)第三日
主人以婦見于祠堂
(婦四拜階下)是日
壻往婦家
見婦之父母
(壻行再拜禮)國朝婚姻之禮。
謹嚴如此
安有相悅爲婚。
無聘財之理。
中國傳聞而誤記之。
不亦可痛矣哉
庶人則不
備禮
多有苟簡之風。
然其父母
必通媒妁
納幣成禮
亦無相悅之婚。
所謂相悅者。
貴國傾城者之所爲也。
我國間有此等淫風
國人賤之。
不齒人類
其所産子孫。
不通仕路
士族婦人
則不改嫁
失行則絞。
子孫禁錮
  死經三年而葬(註云云)
我國喪禮
一遵朱子家禮
參用儀禮
酌古今之宜。
稱情文之節。
無有徑情直行者。
聖王中制也。
初終
則有屬纊
(以新綿置口。
候氣絶。
)復。
(招魂也)揳齒。
(拄齒使不閉。
以備含珠也。
)剪爪櫛髮
沐浴襲。
(以衣被體。
內用燕服
外加正服
又加巾帶及履。
)飯含
(以無孔珠置口左右
淅米小許實于口中。
不忍虛親之口故也。
)魂帛。
(以招魂之衣置笥。
束帛依神。
)靈座
(象生時。
衾枕几席
無不具。
置魂帛于其中
)銘旌
(用紅帛書某官某公之柩。
揭之長竿
立于靈座之東。
帛長有九尺七尺四尺三等
)治棺。
(以爲之。
極其堅緻
漆漆之。
)設奠之禮。
二日小殮
三日大殮
(入棺也。
是日乃成殯。
)朝夕則上食。
(象生時也)朔望殷奠
(殷盛也)三月而葬。
(過時不葬者。
有罪
前期卜葬地。
擇日后土
開塋
域。
穿金井
壙深九尺
外槨
四面加灰隔。
厚五六寸。
堅築如石。
葬日乃下棺而築之
多多益善
所以去水木根也。
灰隔畢。
實土築之
)平土訖。
神主
(以栗木爲之。
其制高十二寸。
十二月
四寸
象四時。
圓頂象天
方趺象地
陷中勒頷旁穴。
中書官職姓名
粉面又題曰。
某官某府君神主
左旁題曰孝子奉祀云云
所以依神也。
)題主畢。
埋魂帛。
封土爲墳。
奉主返魂于家。
(或廬于墓側。
三年後還家
)返魂三虞
(虞。
安也
體魄歸地。
精靈無所依托
三祭慰安之。
)三虞卒哭
(虞祭後。
剛日
卒哭祭。
○葬前則象生時
奠而不祭
葬後始備祭禮
有參神,降神三獻侑食,辭神等禮。
)卒哭祔廟
(以神主入于祖廟
祔祭後。
神主還于靈座
不廢朝夕上食
三年
)期年小祥
(亡者忌日也)再期大祥
(亡者忌日也。
祥。
祭名。
)踰月而禫。
(禫。
祭名。
至是喪畢。
食肉
)○凡喪禮
不用浮屠法。
爲人子者。
父母亡則去上衣
(吉服也)被髮徒跣
哭踊無數
三日不食粥飮。
二日括髮
(括。
束也。
初終被髮
至是已小斂
故爲子女者。
麻繩束髮
)四日成服
(服有五等
斬衰
齊衰
大功
小功
曰總麻也。
斬衰齊衰則以極麤布爲之。
大功小功,總麻。
亦有麤細之等。
斬衰三年
父母服也。
斬衰三年
夫服也。
齊衰期年
祖父母兄弟叔姪子女妻服也。
齊衰五月三月。
曾祖高祖之服也。
大功九月
小功五月
總麻三月
傍親之服也。
)居於中門之外
寢苫枕塊
不脫喪服
不與對坐
不與婦人相見
晨昏哭于靈座前。
上食時亦哭泣
朝夕之間。
哀至則哭于靈座
卒哭疏食水飮
(疏食
糲飯也。
初喪至此
始食疏食
菜果鹽醬則不食。
)小祥練服
(以練麻布
冠服
)大祥禫服
(白團領,素冠素帶
)禫而卽吉
吉祭復寢
(禫祭後。
別擇日。
高祖以下四代神主正寢而祭之。
祭訖。
還奉神主廟中各龕。
自此卽吉
入于內寢
)喪禮謹嚴如此
寧有三年不葬之事。
至於埋訖。
死者服玩車馬至墓側。
會葬爭取而去。
則尤悖理也。
我國之俗。
凡民有喪。
莫不匍匐救之。
親戚朋友之喪。
則必以錢財衣服香燭等物來賻。
哭泣弔祭
盡情禮。
若於葬日。
爭取死者之物。
則是禽獸盜賊無異也。
曾謂禮義之國
而忍爲此乎。
  國喪
君喪。
卿大夫以下百官
斬衰三年
無職人則白冠白衣白帶
王后則百齊衰期年
無職人則白衣冠帶。
國喪
公朝則著布帽布團領布裹角帶
燕居白衣冠帶。
國喪之禮。
最重且嚴。
不能盡記。
姑因百官所服而及之。
  好祀鬼神宮室(註云云)
我國所祀者。
宗廟
(太廟
昌德宮東
奉安太祖以下列聖神主
四時孟月有享。
朔望節日有祭。
新物則薦。
原廟景福宮東
奉安太祖及四親神御
象生時上食。
四時以下祭享太廟
)社稷
(社。
土神也。
稷。
穀神也。
有土然後有國。
有穀然後有人
故有國者。
必設壇壝
春秋祭之。
壇在國西。
非但國都
道州縣。
皆立其壇。
令守令祭之。
○已上宗廟社大祭
主上親行。
有故則宗宰攝行。
)山川
(封域內名山及河海之神。
立廟壇場
春秋降香幣祭之。
水旱祈禱
)風雲雷雨星宿
(表其神設壇場
春秋降香幣祭之。
水旱祈禱
○已上諸神之祭。
所以爲民祈福也。
)先聖先師
(聖廟
太學館中。
有正殿。
東西兩廡
奉安孔子以下四聖十哲正殿
從祀歷代大儒東西廡。
每歲春秋
仲月上丁
釋奠
國王歲春秋。
擇日視學
親行酌獻之禮。
令諸臣分獻東西廡。
禮畢
明倫堂
諸生
橫經問難
敎以三綱五常之道。
館中諸生常留讀書數百餘人
豐廩犧以養之
師傅以敎之。
師傅官。
大司成以下數十餘員。
分掌四學之敎。
道州縣。
又設鄕校
敎誨學生
聖廟
春秋釋奠
)忠臣義士孝子烈女
(立祠旌閭
所以勸忠孝節行於臣民也。
)城隍
(城隍
所以守國御暴也。
春秋祭其神。
)厲祭(祭國內無主孤魂
國都及各邑皆有壇。
春秋祭之。
)五祀
(曰奧。
曰竈。
曰門。
曰行。
曰霤。
五者。
宅之神也。
三代以來
莫不祭之。
○已上。
王國所行之祭也。
卿大夫以下
但有家廟
四時節薦新
忌辰而已
)等祭也。
皇天后土
天子所祭。
故我國則無其祭。
大穴隧神
亦無其祭。
卿大夫則祭其三代
庶人則祭其考妣
一遵禮文
不得僭越
此外則皆不正鬼神也。
士大夫敬而遠之
不爲祈禱
無知小民
或好淫祀
官必禁止
我國宮闕
不尙奢麗
不取宏壯
惟以儉素爲主
金銀之飾。
礱斲之巧。
而其制度規模
則皆三代遺制也。
卿大夫之家。
亦有間架大小之差。
不敢僭擬宮闕
如有
奢侈過制者。
則必置於法。
卿大夫如此
士庶可知
  俗知文字讀書(註云云)
此則頗詳記國俗
我國之人。
非但文字讀書而已
國家作成人才之方。
無有不至
內則太學四門學
外則有各邑鄕校
又有書院學堂
王公大之子及民之俊秀者。
敎以小學大學之書。
使知事親敬長修治人之道。
稍長則四書六經諸子百家
無不誦習
爲學專以性理爲主
治心爲急。
不治心性而徒事讀書作文者。
人不之貴也。
士之習尙若是
孔子孟軻之學常明
三綱五常之道大行
禮樂文物
粲然極備。
中國無異
  居皆茅茨
國都人家
皆蓋瓦。
外方亦然
草野之人。
茅茨
  巾幘如唐
婦人僧尼男子拜。
我國婦人
肅拜之禮。
(兩膝跪地。
擧首伸腰
兩手至地而拜。
男子再拜
婦人四拜
)僧尼兩膝跪地。
叉手而拜。
男子不同
  崇信釋鬼(註云云)
我國亦有佛宇
而皆在山中
不與閭閻相雜
僧人
不得闌入都中
不得留在人家
神堂則或在閭閻
或在叢林中。
士大夫有識者。
一無崇信之人。
村巷無知之人。
信奉之。
有疾則以迎醫檢方合藥爲事
無有陰陽服藥
咀呪厭勝之事。
志又曰。
至親有病
不相視殮云云
此又悖理
豈有人子
不見親病。
不視殮襲之理。
若果如此
則曾禽獸不若也。
五刑之屬三千。
而罪莫大不孝
國法
豈容如此之人乎。
 千里同風
百里同俗
風俗之各異。
不足怪也。
我國箕子以來
禮義成俗與中無異
其中所不同者。
委巷小小土俗也。
皇明收拾道聽之說。
錄在志中。
語多鄙俚無稽
外國之人足跡耳目
未嘗及於我國。
則必以此志爲可信
豈料其僞也哉
以此觀之。
貴國風俗所錄。
想亦多不實也。
孟子曰。
盡信書
不如無書。
此志之謂也。
不亦可嘆也哉
吾師適問及。
故略擧國中禮俗之一二。
各註其下。
以辨其誣。
是就志中所及而明之。
非謂國俗可言者。
只此而已
師亮之。
貴國風俗
如有不實
則亦錄示破疑
幸幸甚甚。
  
附宗陳答書
 蒙示朝鮮國考異一冊。
貴國風俗
一擧目可得其實
深荷深荷
後日博陸侯
當對云云
(博陸侯
關白。)
  附海槎錄跋
公元1553年
  此海槎一袠
先生在右道時。
山陰倅金洛請借見。
先生許之。
先生歿後。
晉城旣陷。
賊兵充斥列邑。
山陰亦被焚蕩
此錄失於其時
厥後朴參判叔彬行到一村
主人持一冊。
將以塗壁。
視之則乃此錄也。
卽以米升易之以歸。
使傳說本家。
遂因都事子孚推來。
人皆以爲天也。
初合爲一袠
卷重不便考覽
金柏巖借去時
分作王袠云。
癸丑冬月
完山崔晛書。
  附海槎錄跋
 世稱鶴峯金先生
剛直忠義之節。
而其使日本
聲烈尤偉。
植自童年
耳剽心艶之。
玆者。
先生諸孫
將以其槎錄抄本
入梓行布
金吏部孝仲氏。
以植曾忝詞臣
可以文字發揮
屬之題跋
則非其任也。
先生學有淵源
通經稽古
以措之行業
其於文章
固視爲餘事。
後生末學
又安敢用危言駢拇其後也。
雖然
誦其詩
讀其書。
不可不知其人。
欲知其人。
不可不論其世。
今据是編。
遡求當時事變
寧無慨然尙論者乎。
當倭難之始兆也。
朝野莫不疑懼
行李之遣。
姑爲塞其請而覘其形。
非深相信而篤於交也。
彼方啓其侮狠。
跳踉百態
同行諸公
劫劫改操
轉益陵藉
先生一介輔行
壁立其間
截然以禮自持
不激不挫。
使彼心怵魄沮。
至自戮其僕。
以示摧謝
當時一行之中。
先生是賴
及其回奏也。
同行欲文其巽懦之恥。
張皇已甚
先生與之折難辭溢。
中文法耳。
要於敵情
懼(草本
俱。
)未明炳
朝廷不以撤備致寇。
則其勢傾機迫。
不及施措
先生之咎也。
先生孤軍一隅
萃渙撑潰。
使敵人有所懾憚不敢肆。
大嶺以南
亦惟先生是賴
至于今彼猶懹我好意
慕我聲敎
非復向時跳踉陵籍
前後使价。
擧以先生行迹爲表準。
人品或弗逮。
而乃不至于辱命
則均有焉。
先生所謂一國一人重。
一人一言重者。
益信。
噫。
君子大居正
正其義而已
成敗利鈍
容有未能逆覩
而其效乃見於久遠
此豈一時計較之所能測哉。
公元1582年
於此編詩若文。
論議峻整
義理明白
讀之凜然
猶可想見爲人
古人所謂有是言則是理明。
無是言則是理闕者。
斯爲經世之文也。
何待評說之贅哉。
壬午初秋上浣
德水李植
謹跋。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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