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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别集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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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别集卷六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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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朝鲜国输忠翼谟光国推忠奋义协策平难功臣。大匡辅国崇禄大夫。议政府左议政兼领 经筵事,监春秋馆事,寅城府院君郑公神道碑铭。(并序○宋文正公时烈)
文元公金先生长生浑厚崇深。毁誉无谁。而独于阴阳淑慝之际。辨之甚严。每以松江郑相公为君子。以攻公者为小人。尝记其事实。详且质矣。其后先生胤子文敬公先生集撰公行状。悉承先意。噫。欲知公者观于二先生文字。斯可矣。今公之孙瀁将树石神道。而以余尝游二先生门者。托以铭文。虽不敢当。而亦有所不敢辞者。谨按。公讳澈。字季涵。迎日人。远祖均之。丽朝平章事。 本朝有洪。谥恭简。子渊。兵曹判书。是公高祖。曾祖自淑。郡守。祖沩。参奉。考惟沈。判官。世以清白相传。判官公尤有孝友行。妣竹山安氏。大司谏彭寿女。大谏公每称吾女孝。可敌十男。 嘉靖丙申闰十二月六日。公生于汉阳里第。十岁。判官公罹乙巳祸。流落南方。公从行。束脩金河西麟厚门。又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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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高峰大升游。稍长。与栗谷,牛溪两先生相友善。辛酉司马试。居上游。明年。擢壮元第。时斩伐之馀。士类摈斥公。故进道见枳。自典籍周流冗散。首尾五年矣。丙寅。奸凶退黜。公始擢拜献纳持平。退溪先生称有古谏臣风。入玉堂为修撰。戊辰。 宣祖大王嗣位。自权奸用事。仕路久淆。公首为天曹郎。恢张清议。登进士类。旧宰金铠,洪昙等深加忌嫉。退溪亦被讥讪。铠于 经席。进斥士类。至曰。今日士习几乎己卯。己卯。盖指静庵诸贤。公后与铠同对。斥铠邪说。 上厉声曰。郑澈误矣。公曰。雷霆虽震。臣言不可不尽。极言铠等绍述衮,贞之状。铠竟削黜。庚午癸酉。公连遭考妣丧。丧除。历扬如旧。再为直提学。时朝著有东西色目。而公最被东人忌恶。故谢归乡里。丁丑。 仁圣大妃薨。公赴哭 阙下。栗谷亦入临旋归。公勉留栗谷。调剂彼此。栗谷谓公曰。君若留朝。持议和平。则党论熄矣。我以燮和之责付君而去矣。五月。升同副承旨。时李泼为后辈宗主。栗谷劝公与泼交欢。颇与调剂。及尹月汀根寿兄弟叔侄以暗昧见斥。金黄冈继辉亦因此被劾。公愈不能平。遂与泼争论。而彼此无复保合之望矣。后公拜大司谏。栗谷复劝公出。以释时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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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乃供职。未几。时辈复劾公。又疏论沈义谦为小人。公等为邪党。栗谷上疏言。郑澈忠清刚介。一心忧国。其气节实是一鹗之比。乃加以党邪之名。使不得接迹于朝。于是。时辈并劾栗谷。公自是自废不出。庚辰。为江原监司。上疏请修 鲁山君墓。复拜兵曹参议大司成。论者谓公应 制书。有轻蔑大臣意。公遂弃官归。时栗谷为宪长。泼嗾掌令郑仁弘。使论沈义谦。栗谷欲不从。则恐其愈激。遂勉从焉。公知仁弘意不在义谦。而栗谷见欺。谓栗谷曰。岂料吾辈死于公手乎。栗谷笑谢。翌日再启。仁弘果添入义谦援附士类等语。 上问士类为谁。仁弘对以郑澈等相为缔结。以助声势。栗谷见仁弘曰。季涵曾以时论过激。故果有不平之言。而非护义谦也。且以季涵之介。得缔结之名。不亦冤乎。且吾尝称澈贤。而今又斥为义谦之党。则我乃反覆人。吾当辞避矣。仁弘不得已自劾曰。郑某虽与义谦情分甚厚。不至如他人。臣乃以为义谦之党。论事失实矣。栗谷将启递仁弘。则洪汝谆不肯从。 上曰。时辈深怨郑澈。恐李珥引入要路。必欲击去也。时辈因攻公及栗谷愈力。后 上曰。郑澈曾为承旨时。观其所为。介洁之人而尽心国事者也。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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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朴相淳曰。予尝谓郑澈必与人寡合。今果然矣。 特除公全罗监司。壬午。复以 特旨。除礼曹参判。俄拜咸镜监司。公临行。上疏言事。 批曰。奇哉卿说。今将远离。故有此忠恳之言。癸未。还拜前职。未几。超升本曹判书。宪府论执。 上不允。会时辈因边事。劾栗谷以误国小人。栗谷逐遁荒。牛溪疏辨其诬。朴相淳亦言朴谨元等挟憾搆陷状。于是。并诋朴相及牛溪。牛溪即日还山。太学生四百馀人投疏。指辨忠邪。 上乃招二品以上 教曰。朴谨元等予知其奸。远窜何如。左右争为救解。公独进曰。此人等不可不明示好恶。以定是非。于是。 上自制责词。窜谨元等三人。左补者亦多。金宇颙等争以为不可取决于失志怏怏乘时阴陷之一言。因劾公以交搆煽祸。职为乱阶。前后儒疏。皆出其风旨。 御批。郑澈其心也正。其行也方。惟其舌也直。故不容于时。见憎于人耳。若其当职尽瘁。忠清节义。草木亦知其名。真所谓鹓班之一鹗。殿上之猛虎。顷日谠言斥邪。予已知今日得此谤矣。若罪郑澈。是朱云可斩也。公引咎,辞职。三疏不 允。甲申。除大司宪。公复力辞。 上手书孤忠自许。独立敢言以 赐。公乃出。请量移三窜。收叙其胁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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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上教政院曰。都宪献说极骇。但此卿素以刚直忠荩名。故优容不责云。公请辞。 答曰。此辈乖乱朝廷。在法罔赦。卿反以是为言。使奸邪生意。此予所以不得不错愕也。此言幸而出于卿口。予姑容之。冬。升拜赞成。知 经筵事。是时。栗谷既殁。公与朴相独在朝端。而时辈齮龁益甚。乙酉。公与朴相相继退去。五月。徐益上疏言郑汝立反覆之罪。又请召公及朴相。盖汝立尝以读书为名。至尊栗谷为未熟底孔子。及栗谷卒。见时议方追诋甚至。乃于 筵中。诬毁栗谷。时辈悦之。称以第一流。故益疏至发其推尊栗谷书。其书之作。在栗谷易箦前三日也。三司论益党公而实欲营救沈义谦。 上虽斥汝立为刑恕。而竟罪益。故邪党以此窥测 圣意。遂劾义谦。有植党朋比等语。 上问所朋比为谁。遂举朴相及公,栗谷,牛溪,金继辉,朴应男,朴渐,尹斗寿,根寿,辛应时,李海寿等以对。泼又追启洪圣民,具凤龄。生员李贵上疏斥其欺罔。泼益诋两先生。甚于汝立。 上命榜示义谦罪。列书公及栗谷以下。以为党人。朝野骇愕。盖义谦以 母后弟。因宫禁事。尝甚忤 上意。故遂为当日机阱。初。赵重峰习闻泼言。常不悦公。公按湖南。重峰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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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事。至欲避去。公谓重峰曰。请少留。真知小人。然后去未晚也。重峰不听。公介于栗谷诸贤。劝重峰还。则日见公所为。乃脱然心服。反谓泼前言皆诬。乃驰见泼。极言公所行无愧神明。且言汝立可绝。泼不从。遂告绝矣。至是。上疏论两先生道学之正。时辈误国之状。而又讼公曰。澈之刚直。只以一唾泼面。而积成见鬼之车。张弧不脱。俾饿于野。人或谓澈疾恶已甚。固宜取败。而臣独见其惜泼兄弟。多般规责。而泼也不悔。转辗椓害。丁谓怀惭。必逐寇准。汉无汲直。孰制淮南。臣恐为元衡,李梁复雠者。转变为莽,操也。丁亥。李贵等复疏辨泼等诬罔。略曰。澈之为人。孝友清介。立朝廿馀年。一朝失位。其贫至于朝食无酱。则其清高一节。足以起世砺俗云。泼自辨。 上斥泼以反覆。戊子春。重峰闻有倭衅。复上疏言宋有腊寇。有人言今无他策。只有召刘元城,陈了翁作相。则寇自平矣。宋帝不省。惟章,蔡之徒是崇。故腊寇大炽。金虏继至。今大盗横行。南北之忧。有大于金虏。而庙谋一无陈,刘之策。请亟 召淳,浑澈等。使其表正百僚。则犹有扶持之望矣。 上斥以人妖。而焚其疏。后重峰复上疏言公之在朝。专欲尊君庇民。慷慨直言。故百僚严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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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猛虎在山。藜藿不采。今若收用。则庶几积弊一祛。朝野清宁矣。三司交章。窜配北塞。而世无敢复为公言者。公自乙酉。退处南中。日以经史自娱。己丑秋。有子之丧。营葬在高阳先垄下。十月。汝立谋叛事发。公闻变欲赴阙。知旧或止公勿入。以避形迹。公曰。逆贼谋害 君父。重臣近在国门外。义不可迟回。乃趋朝。 上以忠节奖之。时汝立亡命遇官军。自刃而死。其子与党与就捕。次第吐实。祭天文及诸般凶逆之状。狼藉彰露。而时辈犹且掩蔽。儒生梁千会等上疏暴其状。右相郑彦信上疏自明。 上下备忘记曰。自变作之日。右相所为。多未安者。鞫问疏漏。予固已疑讶。今反上疏。至曰不通书札。其谓予无目耶。仍 下彦信与汝立通问书十馀纸于鞫厅。于是。台谏论劾彦信欺罔。十一月。拜公右议政。为委官。乞免。 上以主辱臣死。舆疾讨贼之义敦勉。公乃出谢。彦信及其兄彦智。泼及弟洁,白惟让等。先已出贼招。 上亲鞫震怒。公进曰。朝臣之交亲逆贼。不过好而不知其恶也。天下宁有两汝立乎。今以书札间事。遽加刑戮。恐非 圣世事。 上意稍解。并 命除刑远窜。其后儒生梁诇疏论当初彦信欲斩告者。 上益怒。 命再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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彦信。仍 赐死。公又启曰。我 朝二百年。未尝杀一大臣。仁厚之风。无异赵宋。今宜遵奉。 上不听。他相不敢言。公独再启论救。得减死远配。泼,洁,惟让等累为诸贼所引。 上再命拿鞫。皆死。 上以泼等缔结逆魁。惟让与汝立书中有犯 上语。皆 命断以逆律。公议启曰。泼等与贼亲厚。则有之矣。臣意不敢以为与闻也。 上怒。下教谓公为专辄。公遂递委官。公自变初。深以连累朝绅为忧。抵牛溪书。请亟出而同救之。有崔永庆者颇有清修名。既而染污汝立等。诋毁栗谷诸贤。至言公及朴相其首可枭。及是。诸贼皆言吉三峰为谋主。而又言三峰乃崔姓居晋州者。因有飞语。谓永庆为三峰。全罗监司洪汝谆密启以闻。一面移文岭南。则兵使梁士莹先已逮捕矣。永庆供以不与贼通问。 上下汝立与永庆书及诽谤诗。永庆辞穷。公启曰。老人容或忘前事。且此诗乃甲申年间匿名传说者。非永庆作。 上乃命停刑。牛溪以书亦劝公救解。公 榻前复申前说。永庆因此得释。既而台谏请究竟罪状。复下之理。公复具劄。欲待刑推 命下。与他相同请。会永庆病死。庚寅。 上以公尝雪 宗系之诬及鞫逆有劳。策光国平难二勋。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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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君。初。李山海等与公同推牛溪,栗谷。自甲申以后。专附时论。尤为公所鄙。而衅隙深矣。至是。山海欲致款。公不应。山海大惭。挟奥援外。搆陷公无不至。一日。公与柳相成龙及山海约请建 储。山海再称病不至。而煽动内间。谓公先请建 储。建 储后仍不利于某 王子母子。及公入请。 上不答。诸宰慑焉。独李诚中,李海寿继公言。 上特出诚中,海寿于外。公辞递。于是。李弘老等嗾安德仁等。疏诋公误国。 上引问误国何事。德仁对以酒色。 上曰。酒色岂为误国。盖弘老等不料 上引见。未及指授德仁。故其对如此云。辛卯。宪府先论柳拱辰,李春英等趋附宰相。 上问宰相为谁欤。遂以公对。而劾以招权植党。将启士祸。 上命列书公罪状。榜示中外。洪汝谆等复论公罪重罚轻。 上曰。郑澈嗾丁岩寿等。欲驱一代名卿。陷之逆党。两司遂更论公凶悖不道。请窜。初配明川。 命移晋州。汝谆等复请远寘穷荒。乃改江界。公病不得趱程。 上命杖押官。而又 命加公栫棘。于是。洪圣民,李海寿,尹斗寿,根寿,李山甫,朴渐,柳拱辰,白惟咸,张云翼,李春英,黄廷彧,黄赫,金权,黄慎,柳根,李洽,任铉,具𡩄等皆坐窜斥。李诚中以同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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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禹性传以不从时论。故虽素不悦公。而同被罪谪。初。永庆被逮。实由汝谆启闻。故其时令汝谆劾启。汝谆执士人梁千顷,姜海等以对。千顷等上疏言飞语不自己出。会永庆已死。不复根究。至是。汝谆启以谓永庆为三峰者。必有指嗾。遂严鞫千顷等。千顷等引證当时传语者任礼臣等十数人。而不复跟问。淫刑不已。千顷姻族奇孝曾以金诚一言。诱千顷曰。若引郑澈则生。千顷,海乃诬公以求免。而皆竟死。汝谆等既得千顷诬服。益雀跃相庆。将加公死律。李公德馨曰。澈实状未著。不足以服人。汝谆遂不得售。姜海临死有遗疏。以明诬引出于见欺求生。而疏不得入。壬辰四月。倭寇至。 大驾西至松京。台谏论山海交结宫禁。浊乱朝廷。罢免。 上御南门。慰谕军民。军民咸请释公。 上乃下教召公曰。知卿素有忠孝大节。可急赴行在。公恸哭兼程。上谒于平壤。 驾到博川。闻平壤陷。 上命世子分朝。他相皆从 世子。公独扈 驾到龙湾。俄受 命体察南方。公驻节江华。以控制南北。时牛溪以检察使在松京。欲与公纠合诸军。袭剿京城贼未果。遂南下。抚循遗民。以为收复之基。又上疏言 大驾远狩。而湖南犹为国固守。此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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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意。伏望 大驾还驻定州。以待 天兵。 东宫亦来驻湖南。观势进退。倘 天兵不出。 大驾亦谋浮海而南。以答两湖之心。乘舟虽危。不犹愈于弃土疆而渡辽乎。会有言 王师多道亡。咎在体察。 上怒甚。有谗者又乘其间。会台谏复论山海罪。并及其奥援。 上虽勉从。而疑所论悉出公意。及李海寿请窜汝谆,弘老等。 上乃教曰。此人等罪。予所未知。但此人等颇劾郑澈为奸云。公受 命板荡之际。谗间交乱。惶惧北归。癸巳。奉表如 京。先是。有 二陵之变。公将行。上劄言寝苫枕戈之义。且请徵发之际。以哀恸之意。遍谕兵民。且计仓实稍遗处。又劝出富民粟以赈饥民。时 天兵将撤还。公中道复上言。宜亟遣使。乞寝班师之 命。又言晋州之守孤危可忧。既而。果陷败如公言。十一月。复 命。言者谓公在京有贼退之说。以误事机。公遂乞退。明月十八日。捐馆于江华寓舍。春秋五十八。翌年。有权愉者挟旧憾。上疏言公诬杀崔永庆。金宇颙等继之。遂追削官爵。后郑仁弘嗾其徒朴惺,文景虎等。前后投疏。言搆捏者郑澈。指嗾者成浑。盖仁弘与其妻弟梁弘澍相仇。因以深怨牛溪。必欲因公株累焉。于是。贼臣奇自献等迭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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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和。三司俱发。 上斥公为奸凶。而牛溪为奸党。并夺牛溪官。及仁弘为都宪。至发追刑之论。公之诸子环守冢隧以待 命。适仁弘被递而止。自是仁弘与尔瞻,自献等互肆其凶。数十年间。世变极矣。癸亥 反正。仁弘等皆伏天诛。文元公先生承 召入对。为陈公冤状。公之子宗溟亦上疏。 上下其疏。领议政李元翼,左议政尹昉,右议政申钦等咸请伸冤复官。 上从之。世或疑公于逆狱。容有未尽。以得大祸。是不舒究本末。故不得其实也。惟公刚肠嫉恶。积忤时辈。及至癸未。目见群邪诬贤。赞决流放。则邪党益切齿。而已有书名禁锢之祸矣。及逆谋之发。闻变赴难。固臣子常节。其平日崇奖逆魁。而累出援辞者。与关通书札。而辞屈情败者。及至不道之书上彻 睿览者。无非自取。而悉出 圣断。公何与焉。公多般救解。至被专辄之谴。而犹谓搆陷。李泼母子之死。出于他相。而反移公身。罔极之诬。可以类推矣。至其诱死囚诬人俑于陷公之机械。而仍为教猱之谋。其祸遂及 圣母。其流亦惨矣。自辛卯以后多少严 旨。视昔 褒嘉之 教。一何相反。是知爱憎之至变。而忠信得罪者非虚语也。自是。素知公无他。而亦尝景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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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反谈公得失。以谐世取宠。可胜道哉。幸而 圣主御世。论议之定。不待百年。石压笋出。理难终遏。虽邪论绪馀。犹未全殄。而天理至公。人心莫诬。百世之后。爱憎都冷。则是非之真。自当愈明矣。何复戚戚哉。公天性疏通峻洁。事父母至孝。待兄弟怡愉。前后居丧。皆尽情礼。每朝夕哭泣。感动邻里。至有不忍食者。祭馔必手自割正。丧制节目。与诸贤往复辨论。未尝放过。祥后服色。因公复古。谬俗一变。每日晨起拜家庙。出入必告。上墓必哭拜。读书不过三遍。即成诵于近思录,朱子书。着力尤多。虽在忧患流离。亦课诵不辍。在江界。手大学一部。兼诵小注。于围篱长木。白而书之。以朝夕寓目。其励志不懈如此。诗文俊爽飞动。有意外趣。笔法亦遒逸。盖公胸襟朗彻。绝无畦畛。凡有所怀。必发于言。见人有过。虽亲友与权贵。绝不少饶。竟以是得祸如山。而刚正之气。老而弥厉焉。辞受甚严。尝手书戒子弟曰。鞭靴不已。必至裘马。当官。风采凛然。人不敢干以私。公之伯姊为 仁庙贵人。公幼尝出入 东宫。 明庙为大君时。仍与游处。情好甚笃。及公擢第。 明庙赐酒馔。以助宴需。洎为台宫。宗室景阳君以罪系狱。 明庙私嘱曰。吾兄将死。请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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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之。公竟不奉 旨。当乙亥弃官而南也。 上私谓公曰。卿勿下乡。吾且大用。公竟不留。及长宪府。市人皆言李珥,郑澈二大夫之持宪。独无各司横敛也。后随 驾定州。座有宰臣结姻 王室者。自内送酒食。宰臣以让公。公曰。此馔非外臣所宜食。即起避之。虽平日仇公者。亦嗟叹以为难。奇高峰尝遇水石清绝处。或问世人有可以比此者乎。高峰曰。惟郑澈乎。重峰谓公冰清玉洁。赤心奉公。栗谷,牛溪终始友善。白其心事。盖古所谓特立独行。柔不茹。刚不吐。恶不仁而不使不仁加乎其身者。公实其人也欤。公娶文化柳氏。高丽太师车达之后。学生强项之女。四男三女。男长起溟。进士。有文行。次宗溟。擢魁科。晚际 盛时。出入通显。次振溟。进士。次弘溟。官至大司宪。兼主盟文衡。长女适李基稷。次适崔澳。次适牧使林桧。起溟一子。曰沄。县监。宗溟五子。长曰溭。生员。有美质。次曰洙。县监。虏变遇贼。不屈而死。次曰沇。文科持平。次曰瀁。以刚正擢为掌令。次曰㵢。振溟一子。曰汉弘溟。嫡无子。侧出曰涖。外生暨曾玄凡若而人。文元公既录公事实而断之曰。好公者。退溪,栗谷,牛溪,河西,思庵高峰,重峰诸贤也。恶之者。山海,弘老,仁弘,汝立,自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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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瞻等也。观其所好恶。则公之贤否。可知也。文敬公又于状文。论之曰。公之一身。一荣一辱。一祸一福。而贤邪之进退。阴阳之消长。世道之升降。于是乎系焉。噫。小子何敢以一辞赘焉。只二先生之论是述而已。铭曰。
翼翼松翁。相我 宣庙。于皇 宣庙。天大日耀。方其初政。罔不清明。惟彼无良。绍述衮,贞。公炳其微。折其尾毒。众正安意。群邪侧目。元丰既沮。川洛分朋。互有失得。公独口憎。公乃南归。匪我忘时。我湖空明。我竹猗猗。 上哀东民。畀以使节。庶展吾蕴。以庇茕独。卒事于东。又南而北。 上眷其忠。恩顾日隆。擢之亚卿。长于秩宗。癸未之岁。大贤疐跋。 重曈下询。谁善谁恶。满庭媕婀。口吞胶漆。公在 上前。秋天一鹗。曰君有道。旌别淑慝。诛四举八。舜所以圣。退恶不远。大学所警。 上曰俞哉。公言可省。乃黜其奸。乃慰其贤。群言营营。 圣心俄迁。朝焉加膝。夕已坠渊。东京部党。膺也疑乱。元祐奸籍。刘是铁汉。逆竖酿祸。震惊 天阙。升公右揆。付以大戛。岂不尽心。群言猬集。谓公杀之。实公所活。公所出之。反谓公入。况彼憸人。内援是托。贝锦南箕。成之倏忽。御彼魑魅。围以栫棘。南警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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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公起于谪。难平者事。矧肘其掣。出视南师。谤书盈箧。仓皇北归。乞身而退。雠虏未灭。贞臣先萎。公忘怨恩。人滋忿毒。疵骴诋柩。夺官除爵。急攻者荣。缓则便辱。 神孙御世。群凶剪灭。昭幽伸枉。公冤遂白。循始讫终。凡几伸屈。公之伸也。世道昌明。公之屈也。国步坏倾。然后而见。嗟尔群昏。孰为公案。有觉文元。小子狂简。敢述而论。
墓表[宋文正公时烈]
崇祯纪元甲子。公殁九十二年。而今 上之十年也。 玉堂初谥文介公。文谷金相公寿恒驳正于 上 前。改 赠文清。始协公议。戊辰秋追记。
松江郑相公既殁。文元公金先生为实记。文敬公先生撰行状。公始从金河西先生麟厚学。与奇高峰大升游。长。栗谷,牛溪两先生。皆友善焉。 嘉靖辛酉。进士。壬戌。擢壮元第。时朝著溷浊。公低佪冗散。丙寅。始拜献纳。退溪先生称有古谏臣风。戊辰。 宣庙即位。自修撰为吏曹佐郎。升校理。迁持平。斥宰臣绍述衮,贞者。自庚午至乙亥。守考妣制。既除。除检详,舍人,执义,直提学。时党论起。公弃司谏不仕。栗谷又劝其出而供职。以释彼此疑阻。俄被劾。栗谷疏言其忠清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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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一心忧国。时辈并劾栗谷。出公为江原监司。递入为兵,刑曹参议。又南归。郑仁弘劾沈公义谦。延及诸贤。公益不安。 上曰。郑某介洁之人。予尝谓与人寡合。果然矣。 特拜全罗监司。壬午。 特升礼曹参判。复以咸镜监司。临行上疏言事。 上曰。奇哉。今将远离。有此忠恳。癸未。还礼曹。旋升判书。栗谷跋疐遁荒。公极言其道学忠孝之实。 上窜逐朋谗之人。以安栗谷。时辈遂论劾公。 上曰。郑某其心正。其行方。惟直舌直。故见憎于人。若其忠清节义。草木亦知。真所谓鹓班之鹗。殿上之虎。顷日谠言斥邪。予已知其得谤。若罪郑某。是朱云可斩也。甲申。拜大司宪曰。孤忠自许众不与。独立敢言人所难。公请赦癸未被罪人。 上曰。大宪说极骇。此卿素以刚直忠荩名。故不责。又 批公疏曰。此辈乖乱朝廷。在法罔赦。今反以是为言。使奸邪生心。此言幸而出于卿口。予姑容之。升赞成。时栗谷已没。牛溪退去。独有公及朴思庵淳在。故齮龁益甚。乙酉。相继斥去。盖用郑汝立之谋矣。遂编栗谷,牛溪以下诸贤于党籍。而公与思庵为之首。己丑。汝立谋逆事发。公为右议政。鞫狱以多附生议。责以专辄。以他相代谳。庚寅。策勋封寅城府院君。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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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挟奥援。行谗说。辛卯。栫棘于江界。而一时名卿。皆被窜逐。壬辰。倭寇至。 上西幸。临问军民以御难之策。父老咸请用公。 上乃召公曰。知卿素有忠孝大节。可急起行在。公驰谒于平壤。受 命体察南方。复以谗谢病北归。癸巳。奉使如 京。临行。请寝苫枕戈。以复 先陵之雠。复 命。又有以误事诬公者。公遂退还。以其年十二月十八日。卒于江华。享年五十八。甲午。权愉,金宇颙及仁弘相继诬公。以及牛溪。追削公官爵。至发追刑之论。而不售。癸亥 反正。文元公先生为白冤状。李公元翼,申公钦诸公咸请伸雪。遂复官位。今 上甲子。 赐谥文清。初。葬高阳。后移镇川。公迎日人。远祖均之。高丽平章事。 本朝洪。恭简公。高祖渊。兵曹判书。曾祖自淑。郡守。祖沩。参奉。考惟沈。判官。妣安氏。大司谏彭寿女。夫人柳氏。学生强项女。长子起溟。进士。宗溟。壮元及第。振溟。进士。弘溟。大司宪兼大提学。李基稷,崔澳,林桧。三女婿也。起溟男。县监沄。宗溟男。生员溭。县监洙。遇贼不屈。死持平沇。掌令瀁。学生㵢。振溟男。参奉汉。弘溟侧出男。涖。县监也。沄男世演。汉男光演,相演。掌令男普演。有卓行。早夭。溭男庆演。有八子。皆有文行。而浩今为翰林。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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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尽录。文元公尝论公曰。好公者。退溪,栗谷,牛溪诸贤也。恶公者。仁弘,汝立,山海等也。小子狂简。敢述而申曰。易曰。方以类聚。物以群分。百世之后。有欲知公者。盍观于此云。
(申钦撰。公平日。不令子弟见之。故公殁后。本家犹秘不出。岁壬子。始得见而传书。)
郑澈字季涵。号松江。少有才名。居在湖南。金河西,林石川,(名亿龄。为人高迈。官监司。享昌平县乡祠。)奇高峰。皆其私淑从师者也。 嘉靖壬戌。壮元。暨释褐。与朴思庵,成牛溪,李栗谷为知己。孝友清介。出于天性。无一点垢氛。人望之如仙。中年为李泼所恶。不得安于朝。或退归乡舍。或出按外藩。愤世道之渐坏。身且不见容于时。放浪诗酒。栗谷当朝。稍收用。栗谷卒而澈亦去。己丑。郑汝立变起。澈以散秩入朝。仍起为议政。升左揆。当治狱之任。澈性刚褊。不能容人。故其治狱。未尝不主于宽。而所被罪者。适平日排澈者也。其流倡言治狱之际。人多冤死。诬以崔永庆被澈搆杀。噂沓罗织。无所不用其极。李山海。澈之旧要也。及并相立朝行事。与山海无一节相合。澈时加戏侮。山海深衔之。且虑被祸。阴中之。辛卯。三司合启。窜澈江界。围篱安置。将抵不测。会壬辰倭起。 宣庙至松京。士民遮途。讼澈之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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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千百数。 宣庙迫于舆情。不得已放之。而澈既谗于宫禁。不复见用。出为体察使。癸巳复 命。旋以谢 恩使如京。还未几卒。年五十八。澈既败。 宣庙怒犹未已。时流逢迎 上意。凡与澈相厚如成牛溪浑,李药圃海寿等。皆被追削官爵。庚寅。台谏亦俱窜黜。新进士流虽不知澈面目者。如或与时议相左。则必指为澈党。横加诋诬。自辛卯至 宣庙末年几二十载。以澈为鹄的槛阱。为陷人之囮。虽汉之钩党。宋之奸党。其祸未必若是之烈也。澈乏力量。徒以清直自持。故风议峭峻。不能俯仰。初为泼所恶。又为山海所斥。 宣庙信山海之谗。至令暴其罪名。榜示朝堂。一时论澈者。称以奸贼。风声所移。万口雷同。以澈为真小人。而虽平日知澈者。亦眩于物议。或有疑其为小人者。至今犹未定。甚矣。人之易惑于权势也。余初与之不相知。壬辰秋。避乱于江华。时澈以体察使。从 行在来泊江华府。闻余在江华。辟余从事。使军官召之。余辞以将赴 行在。不敢赴召。澈曰。岂以其非 朝命耶。即启知于 朝。复召之。余业奉 朝廷差授。不敢更辞。赴其幕下。与之同事者几半年。观其风调洒落。姿性清朗。爱人下士。不为畛域。廉于物欲。信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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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知。居家孝悌。立朝洁白。当求之古人中。有时持杯半酣。口咏手书。长诗短歌。交就错成。软语团圞。形迹俱忘。爽然相对。不觉膝之前也。余见人多矣。未尝见此格韵也。凡自古称小人者有三焉。一曰固宠也。一曰谄媚也。一曰附会也。澈自谪召还。尝坐宾厅。具参判思孟,申知枢磼皆在座。思孟与磼。乃连姻宫禁者也。有一别监持物膳自内出来。致于宾厅曰。自 内宣下。命诸宰相共啖。而其实非 上赐也。乃后宫之送于具,申两宰者也。澈见物膳将设。便起去曰。此乃具参判,申知事所当吃者也。大臣不可与。其言即闻于中。翌日。 特旨出为体察使。小人果如此乎。此其不谄媚固宠之明验。以食物之微。而犹以不当食而避之。况摇尾宫掖。私献乞恩。如今之宰相乎。其必不为小人也明矣。泼与山海。一时之权势所存。以澈之才。少加桔槔。则讵至于狼狈困苦。而顑颔终身。不肯一屈节。小人果如此乎。此其不附会之明验也。以是非不同。而犹为之却立。况当大变处伦纪之间。诬上行私。如今之宰相乎。特其过于狷狭。多疑少恕。无智以济之。此其平日所短尔。若置之江湖林野之问。是其所宜处也。而位极三事。身都将相。非其器也。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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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知澈终始事行。故备著之。诗甚清高。可传于世。有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