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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谷先生全书卷之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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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谷先生全书卷之三十三
 附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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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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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谱上
  
丙申 大明世宗皇帝嘉靖十五年我 中宗恭僖大王三十一年
十二月丁未。二十六日寅时先生生于江陵府北坪村。即先生外氏第
 是年春。母夫人梦到东海。有神女出自海中。抱一童男。肌肤玉洁。神彩动人。置夫人怀中。遂有娠。将降之夕。又梦黑龙自大海飞到寝舍。蟠于廉庑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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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而。先生生焉。故小字见龙。盖自有娠。至是十有二朔也。
  
丁酉十六年先生二岁
  
戊戌十七年先生三岁
 学语便知读书。一曰。外祖母李氏以石榴试先生曰。此物甚似。对曰。所谓石榴皮裹碎红珠者也。闻者奇之。
  
己亥十八年先生四岁
  
庚子十九年先生五岁
 母夫人尝疾剧。一家奔遑。先生潜入外王父祠堂祷之。众惊异。相与慰解而抱归。一日大雨。前溪涨溢。有行者渡而踬几危。人皆拍笑。先生独抱柱忧叹。其人获免乃已。其诚孝仁爱之心。天性然也。
  
辛丑二十年先生六岁
自左陵。随母夫人归京第。(第在寿进坊)
  
壬寅二十一年先生七岁
作陈复昌传
 略曰。君子德积于内。故其心坦荡荡。小人荏蓄乎内。故其心长戚戚。余观复昌之为人。阴怀戚戚。阳欲荡荡。使斯人得志。异日之患。庸有极乎。时复昌在比邻而有时誉。后果起士祸。○先生始受学于母夫人。閒就外传。不劳而学日就。至是。文理该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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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书诸经。率皆自通。
  
癸卯二十二年(先生八岁)
登花石亭有诗曰。林亭秋已晚。骚客意无穷。远水连天碧。霜枫向日红。山吐孤轮月。江含万里风。塞鸿何处去。声断暮云中。亭在坡州栗谷。
  
甲辰二十三年(先生九岁)
 尝览二伦行实。至张公艺九世同居。慨然慕之曰。九世同居。势或有碍。至于兄弟。不可离析。乃手画兄弟奉父母同居之图以观之。又好摭前古名贤将相事实。题其姓名记其行迹。次第汇分。以为玩慕之资。虽嬉戏之事。无一不出于正。
  
乙巳二十四年( 仁宗荣靖大王元年○先生十岁)
  
丙午二十五年( 明宗恭宪大王元年○先生十一岁)
 赞成公疾革。先生刺臂进血。泣祷于先祠。请以身代。疾乃愈。
  
丁未二十六年(先生十二岁)
  
戊申二十七年(先生十三岁)
中进士解
 时银台诸公招见之。有一人年同者。颇有自矜之色。先生则自如。人已知为大器也。自是文章日就。声闻藉藉。而专意学问。不屑于此。
  
己酉二十八年(先生十四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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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二十九年(先生十五岁)
  
辛亥三十年(先生十六岁)
五月。丁申夫人忧。葬于坡州斗文里紫云山。
 时赞成公为右水运判官。先生从往海西。还到西江闻讣。丧祭一遵家礼。庐墓三年。不脱衰绖。躬执祭馔。虽洗涤等事。不委于僮仆。
撰先妣行状(见原编)
  
壬子三十一年(先生十七岁)
夏。服阕。申心丧。
  
癸丑三十二年(先生十八岁)
秋。终心制。行冠礼。
  
甲寅三十三年(先生十九岁)
与牛溪成先生定交
 成先生长于先生一岁。而初欲师事之。先生辞焉。遂定道义之交。相期以圣贤事业。终始无替。
三月。入金刚山。
 先生自少为学。专用心于内。以收心养性为本。其在内艰。孝思罔极。不能自制。殆至毁性。偶看释氏书。遂有以妄塞悲之意。因染禅学。欲谢人事而一试之。至是。遂作金刚之游。以书留别诸友。其略曰。气者。人之所同得。而养之则役于心。不能养之。则心为气役。气役于心。则一身有主宰。而圣贤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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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役于气。则七情无统纪。而愚狂难免。古之人有善养者。孟子是也。人之有志于穷理尽性者。舍此而奚求哉。孔子曰。知者乐水。仁者乐山。乐山水者。非取其流峙而已。取其动静之体也。仁智者之所以养气者。舍山水而奚求哉。○一日。游小庵。见老侩答问。因赠一绝。有鱼跃鸢飞上下同。这般非色亦非空之句。(并小序见原编)○尝至深处。静坐凝思。至忘寝食者久之。一日。忽思以为佛氏戒其徒勿作增减想者。何意也。因究其所以戒之之意。盖其学无他奇妙。只欲截断此心走作之路。凝聚精神。以造静极虚明之域。故假设话头。使之依靠下功。而又恐人先知此意。则著功必不专精。卒无所得。故又设此禁而诳之也。遂疑其学之邪。复取圣贤书而温绎之。知其说之真不我欺也。始乃大悟。束装而归。
  
乙卯三十四年(先生二十岁)
春。往江陵。
著自警文
 凡十一条。其第一条曰。先须大其志。以圣人为准则。一毫不及圣人。吾事未了云。
  
丙辰三十五年(先生二十一岁)
春。还京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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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策。魁汉城试。
  
丁巳三十六年(先生二十二岁)
九月。聘夫人卢氏。
 星州牧使讳庆麟之女也。卢公性峻少许可。惟于先生。爱重甚笃。待以师友。每事必咨焉。
  
戊午三十七年(先生二十三岁)
春。谒退溪李先生于礼安之陶山。
 时先生自星州向江陵。遂历谒。仍呈一律云。溪分洙泗派。峰秀武夷山。活计经千卷。生涯屋数间。襟怀开霁月。谈笑止狂澜。小子求闻道。非偷半日间。退溪先生和云。病我牢关不见春。公来披豁醒心神。始知名下无虚士。堪愧年前阙敬身。嘉谷莫容稊熟美。游尘不许镜磨新。过情诗语须删去。努力功夫各自(自。一作日。)亲。留二日而去。退溪与赵士敬穆书曰。某来访。其人明爽多记览。颇有意于吾学。后生可畏。前圣真不我欺也。曾闻其太尚词华。欲抑之不令作诗。去日朝雪作。试使吟咏。倚马出数首。诗则不如其人。然亦可观。在江陵时。退溪先生寄书及诗曰。从来此学世惊疑。射利穷经道益离。感子独能寻坠绪。令人闻语发新知。又曰。归来自叹久迷方。静里才窥隙里光。劝子及时追正轨。莫嗟行脚入穷乡。书曰。世间英才何限。只为不肯存心于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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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滔滔尽然。如君高才妙年。发轫正路。他日所就。何可量哉。又书曰。足下行年甫弱冠耳。而颖脱如许。不可谓失学。而尚且云然者。岂不以所学有差同于未学也耶。悟前非而思改。又知从事于穷理居敬之实。可谓勇于改过。急于向道。而不迷其方矣。圣远言湮。异端乱真。古之聪明才杰之士。始终迷溺者。固不足论矣。程伯子,张横渠,朱晦庵诸先生。其始若不能无少出入。而旋觉其非。噫。非天下之大智大勇。其孰能脱洪流而返真源也哉。往闻人言。足下读释氏书而颇中其毒。心惜之久矣。日者之来见我也。不讳其实而能言其非。今见两书之旨又如此。吾知足下之可与适道也云云。○与退溪先生讲论主敬功夫。大学定静安虑及敖惰之义。程子格物之说。朱子存养省察之训与四皓出处。圣学十图可疑处。(并见原编)
冬。魁别试解。(所对天道策。见原编。)
 考官郑士龙,梁应鼎诸人。见先生策曰。吾辈经思数日。始构此题。而李某之短晷所对若此。真天才也。
  
己未三十八年(先生二十四岁)
  
庚申三十九年(先生二十五岁)
 有书韩长兴叙后语及至夜书怀古诗(并见原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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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四十年(先生二十六岁)
五月。丁赞成公忧。
 合葬于申夫人墓。居忧诸节。一如前丧。
  
壬戌四十一年(先生二十七岁)
  
癸亥四十二年(先生二十八岁)
秋。服阕。
 与近茔诸士夫。脩风树契。以寓永慕之情。
  
甲子四十三年(先生二十九岁)
春。哭听松成先生。
 有祭文。后又撰行状。(并见原编)
七月。中生员,进士。
八月。中明经及第。拜户曹佐郎。
 魁监试两场。文科发解。又魁生员及文科覆试,殿试。盖前后居魁者凡九。倡榜之日。市童拥马曰。九度状元公也。
承 命制进 御题律诗
 上闻先生才名。召至阙内。命题释褐登龙门三十韵。先生立就以进。 上嘉赏。锡赉特优。(诗见原编)
  
乙丑四十四年(先生三十岁)
春。移礼曹佐郎。
八月。上疏论妖僧普雨。又疏论尹元衡。(疏并见原编)
九月。以黄肠木敬差官。往关西。冬。复 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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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拜司谏院正言。上疏辞。不 许。
 自此屡入台垣。多所论列。请择太学官。祛铨曹请托。革两宗禅科。纠劾邪枉。不惮贵近。时人韪之。
  
丙寅四十五年(先生三十一岁)
三月。复拜正言。
五月。与同僚上疏。论时务三事。
 请正心以立治本。用贤以清朝廷。安民以固邦本。正心之目有三。曰立大志。勉学问。亲正人。用贤之目有三。曰辨邪正。振士气。求俊乂。安民之目有四。曰询弊瘼。宽一族。选外官。平狱讼。 上嘉纳。
冬。拜吏曹佐郎。
 
时仕路溷浊。清议不行。先生慨然以循公绝私。激浊扬清为务。流俗多忌之。
  
丁卯 穆宗皇帝隆庆元年(先生三十二岁)
六月。 恭宪大王升遐。上退溪先生书。论 国葬。
 大行大王之葬。当在十月。而日官以为不吉。大臣议以九月葬。儒生上疏讥其渴葬。 王大妃命以十月葬。大臣犹难之。先生闻之叹曰。诸侯五月而葬。先王之定制也。古者。未闻择月也。 慈殿明烛正理。而大臣不能将顺其美。反以左说为重。大臣之无见如此。时事可知。时退溪先生曾已承 召入京。至是。将辞疾退归。先生面请曰。 幼主初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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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多艰。揆之分义。不可退去。退溪答曰。道理虽不可退。以吾观之。不可不退。身既多病。才亦无能为也。先生曰。若先生在 经席之上。则为益甚大。夫仕者为人。岂为己乎。退溪曰。仕者固是为人。若利不及人。而患切于身。则不可为也。先生曰。先生在朝。假使无所猷为。而 上心倚重。人情悦赖。此亦利及于人也。后又移书劝留。并论 国葬事。略曰。闻自 上改择葬日。此诚美意也。在下之道。似当将顺。阴阳拘忌。明者所不道。古昔圣贤。岂不谨于安厝。而必以五月葬耶。礼曰。生与来日。死与往日。葬期既近。卒哭又促。甚为未安。明公虽一日在职。当尽一日之责。此事不可救正乎。未几。退溪竟南归。○时守宰贪污。民生困悴。先生谓 新服之初。正是振作之几。言于长官。欲精择初入仕。以为择守令之本。而一循公议。禁绝请托之弊。长官面诺而不能用。先生叹曰。痼疾。诚不可医也。
制进 大行大王挽词(见原编)
九月。与六曹郎官上疏。论沈通源。(疏见原编)
十月。复奇高峰书。
 奇高峰大升。以大学止至善。只属于行处。又以明明德。非穷理尽性。先生辨之曰。至善云者。只是事物当然之则也。统而言之。则知行俱到。一疵不存。
栗谷先生全书卷之三十三 第 286H 页
万理明尽之后。方可谓之止至善。分而言之。则于知亦有个至善。于行亦有个至善。知到十分恰好处。更无移易。则谓知之止于至善。行到十分恰好处。更无迁动。则谓行之止于至善。若如来教。则于行只有至善。而于知无有至善。有物必有则。知是何物而独无至善耶。若以知为非物。则明德且谓之物。知独非物耶。且来教所谓明明德虽尽。犹未到穷理尽性者。尤为未安。明明德之目。有格物致知。此则穷理也。有诚意正心修身。此则尽性也。若如来教。则大学功夫虽极尽。而犹未至圣人也。夫如是则孔子何不教人以至极之道。而乃教以第二等之学。使人虽尽其道。只做第二等人耶。来教又以为能得为不惑地位。故明明德。未到穷理尽性地位。此亦太固。先儒之说。各有所指。不可执滞也。能得固有浅深。就其浅者言之。则不惑亦可谓之能得。就其深处言之。则非不思而得。不勉而中。则不可谓之能得之极功。乌可判大学之极功。止于不惑。而终不至圣人地位耶。且颜子未尽正心功夫云者。岂意高明亦有不合也。且道圣人只尽其心性之分耶。抑加毫末于心性之分耶。若曰圣人于心性上。又有加焉。则颜子可谓毕心正之极功矣。若曰圣人不加毫末。则颜子固有一毫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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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矣。心正之极功既未毕。则心之知亦有一毫未尽处矣。且圣人之从心所欲者。心所欲皆天理故也。颜子之未得从心者。心所欲。有时非天理故也。此所谓非天理者。就其至精至微处言之耳。非谓颜子便有恶念也。既不得从心所欲。则不可谓之尽其心性之分也。夫所谓圣。所谓化。所谓神者。非渺茫恍惚之谓也。只是尽其心性之分而已。若曰颜子既尽心性之分而犹未化。则是圣人之德。必有赘于心性也。乌可哉。若曰颜子既毕心正之极功。而犹未尽心性之分。则大学功夫。落在第二等矣。且高明以为明明德既尽。然后方可止于至善。珥以为明明德既尽处。此是明明德之止至善。此说虽不大忤。若学者不察。以为明明德既尽。然后又求止至善功夫。则岂不大错耶。且来教所谓至善非中者。亦未安。至善乃天然自有之中也。理贤之说。虽各有所指而名之者。其实一也。若皆二之。则既有至善。又有中。又有当然之则。学者将何所适从耶。
  
戊辰二年( 宣祖昭敬大王元年○先生三十三岁)
二月。拜司宪府持平。
四月。哭外舅卢公。
 卢公将卒。家人问后事。公曰。有叔献在。必能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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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先生请于外姑曰。舅氏无嫡子。只有二妾子。分财不必用嫡庶分数之法。平均以分可也。两友婿感其言。皆从之。
주-D002五月。与牛溪先生论至善与中及颜子格致诚正之说。
 牛溪先生以中为体。至善为用。且以时中之中。为率性之道。先生以书辨之曰。至善。太极之异名。而明德之本体。得之于天。而有本然一定之则者。至善之体。乃吾心统体之太极也。见于日用之间。而各有本然一定之则者。至善之用。乃事事物物各具之太极也。以此观之。至善之体。非未发之中耶。至善之用。非事物上自有之中耶。盖至善之体。即未发之中而天命之性也。至善之用。即事物上自有之中而率性之道也。止于至善者。即时中之中而修道之教也。至善之上。分性道而著教字不得者。至善是专指正理。不兼人事而言故也。中字上通性道教而言者。中字兼性情德行而言故也。兄乃以中为体。以至善为用。无乃未安耶。且兄以时中之中。为率性之道。似亦误。时中是修道者也。若以此为率性之道。则道乃因人而有者也。乌可哉。且未发之中。只是吾心之统体一太极也。不可便唤做理之一本处。易有太极之太极也。兄所谓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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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心对事物而言。则吾心为体。事物为用者甚是。但以吾心对天道而言。则天道为体。吾心为用矣。统体中。也有体用。各具中。也有体用。以易有太极之太极观之。则吾心之一太极。亦是各具中之统体也。易有太极之太极。乃统体中之统体也。易有太极之太极。水之本源也。吾心之一太极。水之在井者也。事物之太极。水之分乎器者耳。若以至善只作器中之水。则是举其用而遗其体也。以中只作井中之水。则是执其体而昧其用也。皆不成道理矣。若曰至善与中。同实而异指。至善即吾心与事物上本然之中。而专指正理而言。中即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正理。而兼指德行而言。中庸之理。是至善也。中庸之行。是止至善也。中和是。至善之体用也。致中和。是止至善也。如此立说。方无病痛矣。○先生尝以为颜子格致诚正之功。有一毫未尽。牛溪先生以为非。先生辨之曰。颜子与圣人所争者。只在思与不思。勉与不勉耳。其得之。其中之则一也。夫所谓思者。非格致而何。所谓勉者。非诚正而何。事物之来。未能不思而必思之。今日既思而得矣。明日事物之来。又不免于思。则可谓格致之功已毕乎。今日既勉而中矣。明日又不免于勉。则可谓诚正之功已毕乎。夫所谓力之尽者。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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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人事上极其力。无以复加云尔。非若圣人之动以天而不施人事也。且颜子之查滓。非若众人之查滓也。不贰过。不若无过之可贰。冰消冻释。不若无冰冻之可消释。纤芥必见。不若无纤芥之可见。故比之于圣人。则微有查滓耳。格致诚正。固学者事。亦不可舍此而求圣人也。位天地育万物。许大神妙不测。是圣人之能事。而其实不过学问之极功耳。岂可舍学问之功。而别求一种圣人道理耶。兄以格致诚正。断然为学者事。以其十分尽头。归之于颜子。而求圣人于格致诚正之外。无乃未安耶。此正释教拂迹。超凡圣之机权也。颜子若造其极。则圣人过其极而非中也。圣人若止于其极。则颜子必有所未至也。所争在此。夫岂多言。朱子有言曰。人心私欲者。非若众人所谓私欲也。但微有一毫把捉底意思。则虽云本是道心之发。然终未离人心之境。所谓动以人则有妄。颜子之有不善。正在此间者是也。既曰有妄。则非私欲而何。须是都无此意思。自然从容中道。方纯是道心也。深味此言。则可见心正之极功。非圣人未可。(未可。集中作未了。)而程子所谓颜子心粗者。非谓众人之粗心也。○时京畿监司将以牛溪先生。应 旨论荐。先生止之曰。成某。学者也。暴得善名。岂不可耻乎。当使之安静。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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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
差千秋使书状官。拜成均馆直讲。赴 京师。
冬。还朝。拜弘文馆副校理知制 教兼 经筵侍读官春秋馆记注官。 赐暇读书。上疏辞。不 许。
 自陈少时误染禅学之失。不敢当论思之任。 批曰。自古虽豪杰之士。未免为佛氏之所陷溺矣。不可以昔日从事禅门之小失。轻递玉堂论思之重任。且悔过自新。其志可嘉。
十一月。复拜吏曹佐郎。闻外祖母李氏病。弃官归江陵。
 李氏有养育之恩。居江陵。老无子。闻其病甚。呈辞归侍。谏院以外祖归觐。法典不载。擅弃职务。请罢。上曰。虽外祖。情切则何可不往觐乎。孝行之事。罢职似过。不允。
  
己巳三年(先生三十四岁)
六月。复除校理。上疏辞。不 许。促召。七月。还朝。
 时朴思庵淳除吏判。屡辞不拜。先生劝令就职曰。当今时势。当裒集清流。静以镇物。务积诚意。以感圣心。铨衡之任。不可委之流俗。公若固辞。使小人操柄。则是公误国也。朴公乃出。
八月。上疏请解职。终养外祖母。不 许。
 先生自以学未进。屡辞要职。至是申请归养。且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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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进后从仕。 上曰。身虽在朝。亦可以往来省觐。何必解职。仍 命吏曹曰。往见外祖母。虽非法例。特令往来可也。
上劄请停禫日陈贺
 朝廷将依旧例。禫后陈贺。先生谓同僚曰。自 上丧制甫毕。遽即受贺。揆之情礼。实为未安。百官哭泣之馀。旋即陈贺。是歌哭同时也。乃陈劄请行慰礼而停贺。 上问于大臣。遂停贺。
进讲孟子。论人君问学之功。
 进讲孟子。因 启曰。一代各有所尚。战国之时。所尚在于富国强兵。战胜攻取而已。至于西汉之淳厚。东汉之节义。西晋之清谈。皆一代所尚也。人君当观一代所尚之如何。所尚不正。则当矫其弊。今者承权奸钳制之后。士习委靡偷惰。徒知食禄以自肥。而无忠君忧国之心。纵有一二有志者。皆为流俗所拘。莫敢出气力以振国势。俗尚如此。 圣上当奋大有为之志。以作士气。然后世道庶可变也。昔者。孟子以匹夫之力。只以言语教人。尚能熄邪焰廓正路。以成如禹之功。况人君任治世之责。能以斯道教民。则非徒垂教于后世。亦可兴化于当时。其功岂特孟子而已。又 启曰。人君不欲治则已。如欲为治。必先下功于学问。所谓学问者。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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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勤御经筵。多读古书而已。必也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功夫不懈。实有其效。然后乃可谓之学问也。匹夫在家。虽有学问之功。其效不见于世。人君则不然。蕴之心意者。发为政事。故其效立见也。当今民生困悴。风俗薄恶。纪纲陵夷。士习不正。而 殿下临御数年。未见治效。窃恐 殿下格致诚正之功。有未至也。若此因循。日益颓败。则国之为国。未可知也。 殿下奋发大有为之志。存心道学。讲求善政。使臣民晓然知 圣主将兴三代之道。然后熟察群臣之臧否。举错得宜。人器相称。则经济之士。必有出为世用者。而国事庶可为也。○先是。特进官金铠 启言。当今年少辈。轻蔑大臣。已成己卯之习云云。承旨奇大升等请对。极言铠欲害士林之状。领议政李浚庆进曰。朝廷之上。当守体统。顷日承旨请对之事。非近规。恐坏体统也。假使有可畏之机。自有台谏及论思之官。何必承旨请对耶。先生 启曰。此言不然。若所言是。则何妨于体统。承旨亦 经筵参赞之官。请对言事。亦其职也。今者善政不举。百度废弛。若不奋然振作。以新一代之规矩。而徒然拘常守旧。则安能祛积弊而大有为哉。大臣不能引 君当道。而惟遵守近规是务。殊非群下所望也。○一日。 上将视朝。适所
栗谷先生全书卷之三十三 第 290H 页
御冠不正。宫嫔告其故。 上愕然曰。他人尚不可以此接之。况如李珥者耶。其见敬礼如此。
九月。制进东湖问答。
 凡十一条。其一论君道。其二论臣道。其三论君臣相得之难。其四论东方道学不行。其五论我 朝古道不复。其六论当今之时务。其七论务实为修己之要。其八论辨奸为用贤之要。其九论安民之术。其十论教人之术。其十一论正名为治道之本。先生时在东湖读书堂。○尝于 经筵启曰。臣累得入侍。每见 殿下于群臣之言。略不酬答。目今天灾时变。近古所无。臣民惴惴。不知更有何事。为殿下计。当敷求善策。汲汲救时。不宜深拱无所猷为也。入侍之臣。预讲所陈。昼思夜度。及至 上前。压于 天威。言不尽意。十达二三。自 上虽虚心酬酢。尚患下情不达。况渊默不言以阻之乎。 明宗大王以二百年 宗社。付之 殿下。 殿下受其忧也。非受其乐也。 上曰。蕴之为德行。然后乃发之为事业。岂可无德行而有事业乎。三代之治。不可猝复也。先生曰。 殿下此言。固是循本之论。但德行非一朝可办。而政事不可一日废。允德未成之前。将置政事于不问。而任其紊乱乎。是故。德行事业。当交修并进。且三代之治。固不可猝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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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革弊救民。则此岂难行之事。程子有言曰。后王若明春秋之义。则虽无舜禹之德。亦复三代之治。此其明验也。德虽不及于舜禹。而奋发大志。力于躬行。信任贤臣。每事取法舜禹。则舜禹之治。可庶几矣。 上因问曰。东湖问答。何以汉文帝为自弃乎。对曰。先儒谓若道将第一等让与别人。且做第二等。便是自弃。文帝以质美之君。当汉道全盛之时。可以复古。而志趣不高。终于杂伯。故臣以为自弃耳。人君立志不高者。大抵皆自弃也。
请削卫 社伪勋。以定国是。
 一日于 经筵。语及乙巳事。李相浚庆 启曰。卫社之时。善士或有坐死者。先生曰。大臣之言。何可含糊不明乎。卫 社。是伪勋也。其得罪者。皆善士也。 仁庙礼陟。 中庙嫡子只有 明庙而已。天命人心。岂归他人哉。而奸凶乃敢贪天之功。斩伐士林。以录伪功。神人之愤久矣。今当 圣上新政之初。当削勋正名。以定国是。不可缓也。李相曰。此言则然矣。但 先朝之事。不可猝改。先生曰。不然。明庙幼冲。虽未免奸凶之欺蔽。今则在天之 灵。洞照其奸矣。虽曰 先朝之事。岂可不改乎。
请革四馆侵虐新进之习
 启曰。弊习伤教者。不可不革。今士之初登第者。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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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目为新来。僇辱侵虐。无所不至。夫豪杰之士。尚不以科举为念。况使之毁冠裂服。宛转泥中。尽丧威仪。以弃廉耻。然后乃登仕版。则豪杰之士。孰肯为世用乎。 中朝接待新恩。颇加礼貌。若闻此事。必以为胡风矣。 上曰。此可革也。遂命痛禁。
与同僚上疏。论时务九事。
 请定 圣志以求实效。崇道学以正人心。审几微以护士林。谨大礼以重配匹。振纪纲以肃朝廷。尚节俭以舒国用。广言路以集群策。收贤才以共天职。革弊法以救民生。其论重配匹。略曰。古之帝王所与婚者。莫非仁贤之后。其求之之道。不过曰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而已。未闻聚阙庭辨优劣。如今日之为。请自今勿以容姿服饰。推卜吉凶为等级。先观父母之贤否。以察家法。次观威仪之合度。以察女德。宣问大臣。允协众心。然后乃定则国家之福也。○尝于 筵中。献纳吴健 启曰。外戚之患。不可不预防。 上曰。人君自不贤。故外戚为患。人君苟贤。外戚岂能作威福乎。且王莽之女孝平皇后亦贤明。则何系于父母乎。先生对曰。 圣教诚然矣。但人君虽贤。不可自恃其贤。而不为之检防也。且择 圣媲。而不问其父母家法之如何。以冀万一之幸。则无乃不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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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劄辞制摩尼山醮词之 命。不 许。申辞。(此条。不知的在何时。姑付于此。)
 劄略曰。臣待罪 经筵。纵未能仰裨 圣德。尽废左道。亦安敢顽然制进此文。以玷论思之职乎。 圣上方奋大有为之志。以复三代之治。如此左道之醮。尚且因循不革。则他复何望云云。
十月。受暇归江陵。
 尝讲孟子。至王顾左右而言他。 启曰。当今四境之内。不治甚矣。设使孟子问 上以何如。则将何以答之耶。 上不答。先生在玉堂数月。前后进言。言无不尽。而未见 采纳。或 斥以过越。先生知天意终不可回。遂有去志。乞解官归。求外祖母病。上特赐暇。
哭外祖母丧
  
庚午四年(先生三十五岁)
四月。拜校理。被 召还朝。
 先生以言虽不尽用。而 天意犹眷眷。或有可为之望。故赴 召。○先生在江陵时。以书论出处于退溪先生。答曰。既无旧业可归。宁勿为退计。及还朝。又以书问曰。某为虚名所误。已入名宦之途。若循例旅进。则与平昔素志背驰。故未免拜官辄辞。以为禄仕之计。进则无学可施。退则无地可归。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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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禄仕则拘执不许。未知古人亦有遇此事而善处者乎。退溪答曰。然亦无可奈何。不如职思其忧。随时处义。无负于所学而已。惟此无负二字。处实不易。正如来书所谓三则之间。而其拘执不许。益所难处。古则未知。今之遇此不能善处者。即滉是也。
与同僚力请削卫 社伪勋
 时先生力主削勋之议。一时名贤大臣。亦或难之。而先生独抗议不挠。玉堂四十馀劄。盖皆先生笔也。竟得请乃已。
八月。哭伯氏丧。
十月。以病解官。归海州野头村。(即先生妇家也)
 京乡士子从学者甚众
十二月。退溪先生讣至。为位哭之。
 素带居外。又有挽诗。后遣弟瑀操文以祭。(诗文并见原编)
辛未五年(先生三十六岁)
正月。自海州还坡州栗谷。
拜吏曹正郎。不赴。
夏。复拜校理。赴 召。迁议政府检详舍人,弘文馆副应教,知制 教兼 经筵侍讲官,春秋馆编修官。皆病辞。归海州。
 一日。与学者游赏高山石潭九曲。日暮乃还。名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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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曲曰松崖。仍作记。其馀八曲及架空庵。皆名以识之。遂定卜居之计。
六月。除清州牧使。
 专务教化。手撰乡约。以率州民。(乡约见原编)
  
壬申六年(先生三十七岁)
三月。病递入京。夏。拜副应教。病辞归栗谷。
与牛溪先生。论理气四端七情人心道心。
 先生尝曰。云峰胡氏曰。性发为情。其初无有不善。心发为意。便有善不善。退溪先生则曰。四端。理发而气随之。七情。气发而理乘之。胡氏以情意为二岐。退溪以理气为互发。此皆未然。盖心之体是性。心之用是情。性情之外。更无他心。故朱子曰。心之动为情。情是感物所发底。意是缘情计较底。非情则意无所缘。故朱子曰。意缘有情而后用。心之寂然不动者。谓之性。心之感而遂通者。谓之情。心之所感而䌷绎思量者。谓之意。心性果有二用。而情意果有二岐乎。五性之外。无他性。七情之外。无他情。孟子于七情中。剔出其善情。目为四端。非七情之外。别有四端也。情之善恶。夫孰非发于性乎。其恶者本非恶。只是掩于形气。有过不及而为恶。故程子曰。善恶皆天理。朱子曰。因天理而有人欲。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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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七情。果为二情。而理气果可互发乎。夫以心性为二用。四端七情为二情者。皆于理气有未透故也。凡情之发也。发之者。气也。所以发者。理也。非气则不能发。非理则无所发。(自注。发之以下二十三字。圣人复起。不易斯言。)理气混融。元不相离。若有离合。则动静有端。阴阳有始矣。理者。太极也。气者。阴阳也。今曰太极与阴阳互动。则不成说话。太极阴阳。不能互动。则谓理气互发者。岂不谬哉。牛溪以为朱子论人心道心。有或生或原之说。似与退溪之意合。四七之与人心道心。虽其立言意味。差有不同。皆说性情之用耳。理气互发之说。非天下之定理。则朱子何以有此言耶。先生曰。感动者固是形气。而其发也直出于仁义礼智之正。故主乎理而目之以道心。其源虽本乎天性。而其发也由乎耳目四肢之私。故主乎气而目之以人心。人心道心。只是一心。而随其发而异其名耳。若理气互发。则是理气二物。各为根柢于方寸之中。未发之时。已有人心道心之苗脉。理发则为道心。气发则为人心矣。然则吾心有二本矣。岂不大错乎。朱子曰。心之虚灵知觉。一而已矣。吾兄何从而得此理气互发之说乎。退溪以四端为由中而发。七情为感外而发。以此为先入之见。而以朱子发于理发于气之说。主张而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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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心必有感而动。而所感皆外物也。天下安有无感而由中自发之情乎。所感有正有邪。其动有过有不及。斯有善恶之分耳。今以恻隐言之。见孺子入井。然后此心乃发。所感者。孺子也。孺子非外物乎。安有不见孺子之入井而自发恻隐者乎。就令有之。不过为心病耳。非人之情也。朱子之说。意必有在。不过曰四端专言理。七情兼言气云尔。非曰四端则理先发。七情则气先发也。且言七情则四端在其中。非若人心道心之相对立名也。吾兄并而比之。何也。既曰道心则非人心。既曰人心则非道心。故可作两边说下矣。若七情则已包四端在其中。不可谓四端非七情。七情非四端。乌可分两边乎。且天地之化。即吾心之发也。天地之化。若有理化者气化者。则吾心亦当有理发者气发者矣。天地既无理化气化之殊。则吾心安得有理发气发之异乎。若曰吾心异于天地之化。则非愚之所知也。(自注。此段最可领悟处。)往复长书数十篇。明白发越。閒有发先贤所未发者。又有理气咏,心性情图。(并见原编)
八月。差远接使从事官。病辞。
上疏辨相臣劄
 时权奸既去。士论稍张。而流俗大臣。所向(向。疑尚。)不同。小人之不得志者。阴伺閒隙。前辈之庸碌者。咸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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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金铠等遂欲构陷士类。适铠子世辉径泄而不售。有李元庆者。李相浚庆之从弟。失职怏怏。常冀朝廷有事。 上舅郑昌瑞亦欲擅揽权势。相与纠结。潜图内通。欲攻朴淳,奇大升,李后白等十馀人。有李睿者得元庆遗昌瑞书。示沈仁谦。略曰。此事今明当发。内通不可不速图云云。盖李相沮抑后进。故群小皆以为藉。白公仁杰尝谓人曰。方今大臣务要安静。其弊也偷。士流务欲建白。其弊也激。吾将见 上尽言。使得调剂。先生闻之。恐其言繁失旨。反致 上疑有朋党。止之甚力。至是。李相临死。上劄请破朝臣朋党之私。盖指士流也。有曰。不事行检。不务读书。高谈大言。遂成虚伪之风。又曰。殿下于致知之功。思过半矣。又曰。愿 上时露英气以振警之。 上惊问大臣曰。若有朋党。朝廷乱矣。大臣和解之。而语甚模糊。先生乃上章痛斥之。(疏见原编)
九月。拜司谏院司谏。不就。
十二月。拜弘文馆应教。兼如故。上疏辞。
 先生有所陈说。动引古昔。又屡辞职不就。 上有李珥本是迂阔者之教。
拜弘文馆典翰兼如故。不就。(湖堂录先生名下。有拜艺文馆应教语。而未详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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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 神宗皇帝万历元年(先生三十八岁)
七月。拜弘文馆直提学。兼如故。病辞不 许。促召。不得已入谢。三上疏乞退。 许之。三司交章请留。不 允。八月。归栗谷。
 或曰。求退得退。可谓快适。但人人皆有求退之志。则孰有扶持国家者乎。先生笑曰。若使上自三公。下至庶僚。皆有求退之志。则国家之势。自升大猷。勿患其不能扶持也。○有感 君恩四绝。(并见原编)
九月。复拜直提学。再辞 不许。乃赴谢。复辞不 许。
 上曰。尔何以退而不来乎。对曰。臣病甚才疏。自度不能有为。故不敢进耳。 上曰。尔才予所知也。勿为过谦。从今不更退。可也。先生进言曰。臣跧伏田里。未知 圣学成就几何。但人君若有实德。则四方观感矣。今日民生憔悴。风俗颓败。臣窃怪焉。 圣质英明。真是有为之资。而 即位之初。大臣辅导失宜。每引近规。排抑儒者之论。故至今不善治耳。又曰。匹夫读书躬行。尚且志在济世。况 殿下禀可为之资。操可为之势。宁无慨然自奋之志乎。乡约是三代之法。而 殿下命行之。诚近古所无之庆也。但凡事有本有末。朝廷百官。未底于正。而先正万民。则舍本而治末。事必无成。今已举盛典。不可中止。 殿下必须躬行心得。而施及朝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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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皆出于正。然后民有所感发而兴起矣。弘文正字金宇颙曰。有关雎麟趾之意。然后可以行周官之法度。先生曰。非谓是也。若必待德如尧舜。然后可兴唐虞事业。则何时可做。非必德行一如文王。然后始有关雎麟趾之意也。 殿下诚心愿治。则只此一念。便是关雎麟趾之意也。即此一念不退。则可行周官之法度矣。
冬。上劄论弭灾之道。(劄见原编)
 请立志以振纪纲。革弊以安百姓。 批曰。辞意直切。论议痛快。览之令人竦然。○尝于 经筵启曰。昔者。圣人亦有师。师不必贤于己。有以一言之善为师者。故刍荛之言。圣人择焉。非必若汤之于伊尹。然后乃可谓之师也。人君处崇高之位。自以为满足。则善言何由而入乎。 殿下谦冲退让。形于下教。臣不胜感激。但谦让有二焉。不自满足。舍己从人。则为善之本也。退托不进。无振起之意。则谦让反为病矣。 殿下之言则谦矣。至于不从公论。自是非人。则反有谓人莫己若之病。臣窃闷焉。
升通政大夫,承政院同副承旨,知制 教兼 经筵参赞官,春秋馆修撰官。上疏辞。不 许。
 筵臣有言。整齐严肃。最有下手处。 上曰。何以谓之有下手处。整齐严肃。以外言之。故人易于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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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一无适。以内言之。故难于下手耶。先生曰。整齐严肃。不特外貌为然也。若徒整容仪。而政事不出于天理。则不得为整齐严肃矣。如汉成帝临朝穆穆。尊严若神。而政事颠错。岂可谓之敬乎。因进曰。臣昔者忝冒玉堂。每以唐虞三代之事 启达。则自 上答谓何可猝然为之乎。此 教诚是也。臣意亦非欲遽见其效也。只欲今日行一事。明日行一事。渐入佳境耳。迂儒则以为尧舜之治。朝夕可做。流俗则以为古道决不可行。此皆非也。为治当以唐虞为期。而事功则须以渐进也。我国之不治久矣。惟 世宗大王之法。诚可为法。其时用人。不拘常法。任贤使能。各当其才。故贤不肖分定。今日必须择人授官。委任责成。然后庶绩可熙矣。己卯年间。赵光祖见遇于 中庙。有大有为之望。第以年少士类。作事无渐。未免骚扰。小人乘閒。起害士林。至今任事者。以己卯为戒。己卯之作事无渐。虽过矣。岂不愈于今日之专不做事乎。自 上若欲有为。则必先躬行。本源澄澈。然后为治之具。次第举行。而群下耸动矣。既先修己。必须尊贤。所谓尊贤。非爵之而已。必用其言。施之事为。然后方是尊贤也。近观士大夫之习。不欲久居一职。纷纭辞疾。朝拜暮迁。其故有三。官不择人。人不称器。被人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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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故遂以辞病得免。为廉耻焉。有有志之士。事与心违。自愧尸素。不得已谢病焉。或是真有疾病者。亦不得不乞解焉。此所以居官不能久也。自 上诚志于为治。励精率下。则群臣莫敢自便。而尽心供职矣。近日台谏所 启。若涉宫禁内需等事。则自 上必牢拒。群下疑 殿下之有私。安所取则乎。廷臣多以容默为得体。盖虑其言之不见信故也。○尝于夜对 启曰。自 上言语甚简。群臣之言。略不俯答。 圣意以为不足答耶。如臣之愚。固无可问。然入侍累日。一不咨问。臣不知 殿下有为治之志否也。 上曰。自顾不能兴治也。先生曰。自 上虽曰不能。臣不信焉。今者。 殿下沈溺女色乎。好听音乐乎。耽嗜饮酒乎。好驰骋弋猎乎。但殿下所欠。惟不立志图治耳。此正由学问上欠践履之功故也。 上曰。自古创业之君。则不能无失德。而尚致少康。立国浸久。渐至衰微。则虽有贤君。不能为治矣。先生曰。此亦不然。周宣王,汉光武。皆中兴之主。二君岂贤于武王,高祖乎。至于晋悼。年才十四即位。六卿强。公室弱。而悼公能自振奋。卒成霸业。顾其立志如何耳。时 上意每谦让。不自振作。故先生眷眷以立志为言。○金宇颙谓先生曰。公于 经席启辞。事业上言语多。心学上言语
栗谷先生全书卷之三十三 第 296L 页
少。吾意则不然。自 上若知学问入头处。则事为自中于理矣。先生曰。君言甚好。但吾所 启。皆是立志之事。必 上志愿治。然后亦于学问得力。苟无其志。则学问无安顿处。故以诚心求治之说反复焉。非先事为而后学问也。时先生欲积诚以回天意。黾勉从仕。牛溪先生谓之曰。儒者惟以格君心为主。若 上心不可回。则当速引退。苟不出此。而先务事功。则是枉尺直寻。非儒者之事也。先生曰。此言固然。但 上心岂可遽回。当迟迟积诚。以冀感悟。若以浅薄之诚。责效于旬月。而不如意则辄欲引退。亦非人臣之义。
十一月。请以未出身人。通台宪之路。
 先是。因入侍 启曰。未出身人若有才德。则用为宪官。此国家恒规也。自己卯祸后。遂杜其路。此不遵 祖宗之法也。世衰道微。纷纷士子。只知科举为发身之路。彼第一等人。不屑屑于此。科举用人。乃叔季之习也。或疑未出身者为台官。则不好者混进。此则不然。若公论行。则此等必选其人矣。若公论不行。则文士亦多有不善者居要地矣。何独于未出身者。忧其混进乎。 上曰。此言是也。至是。复申前说。大臣之议。亦同。 上从之。
请从李滉 赠谥之请
 
栗谷先生全书卷之三十三 第 297H 页
时廷臣请 赠退溪先生谥。 上以无行状不许曰。何以不撰行状。先生进曰。昔者。黄干以朱子高弟。其制行状。犹在二十年之后。况李滉门人。安能容易乎。如滉行迹。昭在耳目。行状有无。有何加损。吾东以儒名世者。虽有其人。夷考其言行。则多不合儒者轨则。若滉精神气魄。禀得不强。才调器局。诚有不及古人者。但一生沈潜义理之学。言论风旨。笔之于书者。虽古昔名儒之言。亦不是过。 殿下于已死之贤。行迹已著。犹且靳于褒崇。况于一时之士。宁有好善之诚。滉之谥。虽迟一二年。犹无大害。四方之士。疑 殿下无好贤之诚。则其害岂浅浅乎。
  
甲戌二年(先生三十九岁)
正月。升右副承旨。因灾异应 旨。上万言封事。
 其略曰。今之所可忧者有七。上下无交孚之实。臣邻无任事之实。 经筵无成就之实。招贤无收用之实。遇灾无应天之实。群策无救民之实。人心无向善之实。今陈修己安民之要。为祈天永命之本。修己为纲者。其目有四。曰奋 圣志。期回三代之盛。曰勉 圣学。克尽诚正之功。曰去偏私。以恢至公之量。曰亲贤士。以资启沃之益。安民为纲者。其目有五。曰开诚心。以得群下之情。曰改贡案。以除
栗谷先生全书卷之三十三 第 297L 页
暴敛之害。曰崇节俭。以革奢侈之风。曰变选上。以救公贱之苦。曰改军政。以固内外之防。 批曰。省观疏辞。可见尧舜君民之志。善哉论也。古之人无以加焉。有臣如此。何忧不治。敢不书绅。此疏示大臣议处。且 命誊疏以进。未几入侍。副提学柳希春曰。识时务在俊杰。顷日李珥疏。自 上命大臣议处。群下举为欣悦矣。先生起谢。因进曰。 圣明在上。人人进言。不为不多。但无分寸之惠及于民生。旁观者乃以无实效。归咎于言事之人。如此则士气必沮丧矣。愿 上务求实效。无尚空言。○一日。 上谓先生曰。汉文何以不用贾谊。对曰。文帝虽贤。志趣不高。见谊言大。疑而不用耳。凡人有大志。可以做大事。譬如主人欲构数间小屋。而工师乃欲构大厦。则岂肯听其言乎。今者。 圣明在上。民生困悴。此真将治将乱之机。不可徒曰恐惧修省而无其实也。近来 传教尽善。而实效则未之见也。自 上每以变通为难。故终无实效。 上曰。若非 祖宗法。则更张何难。先生曰。非欲尽变 祖宗法。至如贡案。是燕山所加定。臣非好更张。欲救民瘼也。自古圣贤随时变通。以天运言之。岁久则历数必差。若不随改。则天象差谬。四时易序矣。○他日又进曰。今日群臣。多不以国事为念。固可
栗谷先生全书卷之三十三 第 298H 页
愤叹。此亦理势然也。古来不事公而事私者。虽得罪。不过罢免而已。勉于国事者。往往被赤族之祸。惟国事是念者。世不常有。宜乎营私者众而奉公者少也。今欲使勉于国事。则必须自 上奋发。使人人晓然知 上意在于有为。可也。○一日。 上以纲纪未振为叹。先生对曰。纲纪之在国家。若浩然之气在一身也。浩然之气。是集义所生。非一事偶合于义而可袭取之也。今日行一义。明日行一义。仰不愧俯不怍。然后浩然之气。充满流行矣。纲纪亦然。非一朝发愤而可立也。须以公平正大之心。施之政事。今日行一善政。明日行一善政。直必举枉必错。功必赏罪必刑。则纪纲立矣。 上曰。今行何事。可以为治乎。先生对曰。先定大志。得贤委任可也。但知人实难。必先用功于学问。于穷理居敬力行三者。勉勉加功。至于理明德成。则贤愚邪正。可以洞照矣。且臣闻 御制诗。甚有愁郁之意。殿下何以不乐如许乎。夫人君有南面之乐。得人而任职。则可以泰然和平矣。修撰尹晛曰。李珥论学。以穷理置于居敬之先。臣意居敬当在穷理之先。先生曰。程子曰。未有致知而不在敬者。晛言是也。但敬是贯始终之功。无先后可论。 殿下立志坚定。而敬以穷理。敬以力行。则初似辛苦。用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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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至于义理有味。则处善循理。快然自足。心广体胖。泰然悦豫矣。时 上频有微恙。群臣每进戒色之言。 上曰。大德必得其寿者。举理而言。寿夭在天。只当顺受而已。先生曰。顺受甚不易。若毫发自戕则非顺受也。程子曰。吾以忘生徇欲为深耻。此言当留念也。○先生于 筵中。申论乡约曰。臣意以为行乡约太早也。养民为先。教民为后。民生憔悴。莫甚于今日。汲汲救弊。先解倒悬。然后可行乡约也。德教是粱肉。若脾胃极伤。糜粥不下。则粱肉虽好。其能食乎。副提学柳希春曰。李珥之言。是也。上命议大臣。遂停之。
二月。请以成浑付閒职。兼带 经筵。以时入侍。
 上于 经筵问曰。成浑何如人。先生对曰。此人臣所熟知。是故徵士守琛之子也。早承家训。资质纯厚。可以为善。但其人多病。如持平之职。决不能堪。殿下必欲见此人。则递其职而使之上来。可也。未出身人兼带 经筵。是 祖宗朝所为也。如成浑。以閒官兼带 经筵。时时入侍可也。他日。 上又问浑才何如。可以致治平乎。对曰。才非一般。有才智出众。可以独当大事者。有才虽不足。而能用群策者。浑之才智出众。则臣所未知。若其容量。则可以能用群策。岂不可以治国乎。
栗谷先生全书卷之三十三 第 299H 页
请移閒局调疾。递授佥知中枢府事。
 先生以多病不堪剧仕。请递。 上答曰。尔当在予左右。辅予不德。未可辞退。调理出仕可也。三告。始许递。○是时。成均馆儒生从年齿坐。流俗多非之。或谓榜中尊敬状元。岂可坐于状元之上。先生曰。状元之尊。施于榜会可也。馆中乃明伦之地。长幼之序。不可乱也。且古者。 王世子入学齿让。则状元非所论也。
拜兵曹参知
三月。拜司谏院大司谏。再辞不 许。
请寝黄蜡入内之 命
 
时 上命义盈库纳黄蜡五百斤。外閒莫知所用。或云用于佛事。先生率同僚。请问何用。 上曰。内用之物。非下所敢仰问也。又 启曰。宫中别无许多用蜡之处。此必出于邪岐曲径。故臣等欲防微杜渐耳。司马光有言。平生所为。未尝有不可对人言者。今臣等方以正心诚意。望于 殿下。而只此一事。不敢宣示。则未知幽独得肆之地。其能不愧于屋漏乎。 上曰。昔梁武帝口苦。索蜜不得。不料再见于今日。又 启曰。 殿下至以侯景比臣等。不胜惊愕战慄之至。该司之物。固皆 殿下之所有。 殿下用之以正。则群臣当承奉之不暇。尚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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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言乎。若用之以不正。则虽该司。亦当覆逆。况言官。安敢默默乎。近者。外閒喧播。以为将造佛像。听者疑信之际。水银黄蜡之 命适下。人心愈疑。故玆敢仰问。以昭 圣明之无惑耳。昔舜造漆器。谏者十人。武王嗜鲍鱼。太公不进曰。礼。鲍鱼不登于俎。此岂爱敬不足而然哉。诚以忠臣。爱君以德。敬君以礼。逢迎承顺。反害于爱敬故也。 上曰。未知闻于何人。予欲拿鞫而辨之。又 启曰。传播之说。非出于一人之口。若必一一拿鞫。则何异于卫巫之监谤乎。 上曰。谏院必有所闻之人。其直启。又 启曰。传播之言。行于道路。出于里巷。则道路里巷之人。其可尽鞫乎。古者。立诽谤之木。且使行旅谤于道。商旅议于市。未闻明王以谤议之无实而辄加拿鞫也。 殿下只治臣等妄言之罪足矣。何必立威而钳口。以骇四方之观听乎。 上曰。敢讳所闻之人。多言以塞之。此果无隐之道乎。其速直启。先生遂与同僚辞职以 启曰。此不过轻视臣等。折之以雷霆之威。将以杜塞直言之路也。有闻必达。此是无隐之道。必指摘言根。则此乃畏怯逢迎。非无隐之道也。 上曰。朦胧轻启。问则敢讳。此果忠直之道乎。周礼有造言之刑。今则姑恕。勿辞可也。又 启曰。台谏有闻。不敢不达者。固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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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无隐之道。而人君听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诘言根者。所以待言官以礼而广开忠谏之路也。若必穷诘言根。而辄以造言之罪。加诸谏官。则群下莫敢发言。而聪明日蔽矣。不几于一言丧邦乎。乞罢。 不许。后 上颇悔之。因馆学儒生疏。还下黄蜡于该司。
上劄请勉学亲贤臣。(详见原编)
 时 上摧折言官。且径许左相朴淳之辞。至于大臣三 启请仍而不 允。先生上劄溯源而论之。
四月。谢病免。旋拜右副承旨。复辞递。归栗谷。
 尝入侍。自陈多病不能从仕之状。请退而调摄。 
 
上曰。病若如此。则亦无可奈何矣。古诗曰。洗耳人閒事不闻。青松为友鹿为群。岂不乐乎。先生对曰。古之隐士。与人主不相接。无君臣之契。故可以相忘。而自适于佳山好水为乐也。臣则受 恩深重。虽在畎亩。心悬 冕旒。又有疾病。每患呻吟。隐居何乐。只是难于尸素。故不得不退耳。至是决退。卢苏斋守慎谓人曰。李珥于 经席。多言 上所厌闻。恐其生事。我欲止之而不相知。故不能耳。先生闻之笑曰。我退则无言。苏斋可无忧矣。郑松江澈曰。闻 上洗耳之教。明日。便可引去。先生闻之曰。季涵过矣。我以在朝无裨益故退耳。岂以此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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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故决退乎。以此决退。明日即去。则此小丈夫悻悻之事。非我心事也。朴思庵以书勉留。先生于简尾。书杜诗一句曰。安危大臣在。何必泪长流。明日出杨花渡。乘舟而归。
复拜承旨,大司谏。皆不就。
六月。庶子景临生。
十月。除黄海道观察使。上疏请革一道之弊。(疏见原编)
 先生以为外职非如近侍之列。且方伯可救一方民瘼。遂赴任。上疏请革一道之弊。一曰西塞远戍之苦。二曰进上烦重之弊。其馀悉以便宜变通。大抵以兴学校。尚教化。恤民隐。修军政。彰善瘅恶为务。士民莫不感悦。贪官污吏。闻风悚戢。
  
乙亥三年(先生四十岁)
正月。 仁顺王后升遐。二月。上疏请勿 过哀。
 时 上哀毁尽礼。几不能支。先生不敢以外藩为解。遂上疏。
三月。病递归栗谷。
拜弘文馆副提学。(兼如承旨)上疏辞。不 许。四月。入谢又辞。不 许。
 先生以为国有 大丧。臣子分义。不可退在。遂舁疾入临。三告。犹 赐暇。乃出谢复辞。 批曰。屡赐休告。岂无其意。尔今出仕。予心良慰。陈善格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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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所期。可勿辞也。先生不得已就职。○后。诸公多疑其去就。先生曰。进退固非一端。我当初固无供职之志。欲于 山陵事毕后退去。自 上屡赐休告。不改其职。且 主上哀疚之中。善端开发。异于昔日。故欲姑留积诚。以冀万一之幸耳。君子果于忘世则已。如或有意于斯世。当此锢阴生阳之际。岂无可乘之机乎。
请于下 玄宫时。依下教行望哭礼。
 仁顺王后发引。 上疾不能行。下教曰。下 玄宫时。欲率百官望 陵而哭。此礼何如。先生 启曰。礼有常有变。躬诣 山陵。礼之常也。有疾摄行。礼之变也。五礼仪只道其常。故无摄行之仪。若于下玄宫时。全然无事。似为欠阙。窃恐议礼之臣未及建白也。自 上孝思无穷。当此大事。无所不用其极。 下教之辞。允合礼意。以实处变而得礼之正。传之后世。永为成法。决无可疑也。
五月。请卒哭后。以白衣冠视事。
 时持平闵纯上疏。请于卒哭后。依宋孝宗例。以白衣冠视事。 上下其议。廷议不一。先生 启曰。必欲尽合先王之礼。则当初上下当具衰绖如仪礼之节。别造布帽布团领布带。以为视事之服。今既蹉过。不能追复。宁依宋孝宗制。上下白衣冠带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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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为近于古礼也。若玄冠乌带之制。揆之情礼。至为未安。宋高宗朝。罗点建为此制。此时丧纪废坏。易月之后。纯用吉服。故点议犹愈于己。朱子君臣服议。辨论甚详。岂可不从朱子之论。而泥于罗点之议乎。五礼仪撰定时。许稠引罗点之说。遂为定制。当时无识礼之儒臣。不能导 先王于正礼。至今志士慨叹。岂可再误于今日乎。 上从之。○又启曰。臣尝闻。 殿下谓侍臣。予欲学问。只缘多事未遑也。不识有诸。 上曰。有之。先生曰。臣闻此言。一以为喜。一以为忧。喜者。喜 上有学问之志也。忧者。忧 上不察学问之理也。所谓学问。初非兀然端坐。终日读书也。只是日用閒处事。一一合理之谓也。今若读书。而日用处事。不求当理。则岂所谓学问者哉。且学问要以立志为先。立志不极高大。则所趣必卑。须奋发大志。以尧舜为准。可也。将罢。 上呼先生曰。前日归乡里。仍为监司。久未相见矣。仍问海西民瘼。○尝进讲书传。至肯构肯堂。启曰。今人多不解此义。只以胶守前规为堂构。此甚不可。其父定其基址。其子仍其制而构屋。乃谓善承父业。若守其基而无所营建。则乃是不肯堂构也。以国家言之。 祖宗创业。多有未遑者。或时移岁变。多有可矫革者。随宜经纪。当乎义理。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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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志述事也。
乞从徐敬德 赠职之请
 时朝臣请加 赠花潭徐先生职。 上曰。敬德所著书。多论气数。而不及于修身之事。无乃是数学耶。且其功夫。多有可疑处。先生 启曰。其功夫固非初学所当法。其学出于横渠。其所著书。若谓之吻合圣贤之旨。则臣不知也。但世之所谓学者。只仿先儒之说以为言。而心中无所得。敬德则深思远诣。多有自得之妙。实非文字言语之学也。 上许之。遂赠议政。
六月。上劄论 君德。
 
一立志。二进德。三推行。四保躬。(劄见原编) 上答曰。毋甚高论。寡人不敏。不足以当之。先生明日入对。 启曰。自 上所答毋甚高论。若只是 殿下谦辞则可矣。若实以臣等之言为高。则恐非 宗社生民之福也。汉文帝以三代之说为高论。故功烈如彼其卑。此岂可法乎。
命删正四书小注
 先生尝定大学谚解。眉岩柳公希春因牛溪先生求见矣。一日。 上命柳公详定经书谚解。柳公辞以力小任重。仍荐先生学问高明。 上于筵中教曰。四书小注。多有未稳处。欲稍删削。以便观览。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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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可任此也。先生 启曰。此非臣所能独当。学问之士。不论出身与否。使与同议删削。恐得其宜。○先生于四书谚解讫工。而五经则未及焉。又就四书小注。以朱墨批抹。或圈或点。分为八条。订其得失。语,孟失于壬辰兵火。独庸,学存焉。其他周易传义及近思录口诀。亦行于世。
七月。劄论推治宪吏之非。
 时宫奴有犯禁者。跳入 王子寓舍。宪吏追捕之。上以为作挐。下吏于禁府。先生 启曰。 殿下只听妇寺之言。妇寺不可尽信。且 王子下人素称纵恣。不可不严加检饬。而 王子阿保。亦当择醇谨慈良之人。且侯氏。一妇人也。尚知教子之方。尝曰。患不能屈。不患不能伸。今 殿下有子。何患其不能伸乎。又上劄争之。又于 筵席进曰。近日。以宪吏一事。守法之臣。多忤 圣旨。 殿下历观前史。岂无所见。自古阿谀附托者。后必背叛。守正不挠者。后必尽忠。汉高欲以赵王为太子。周昌廷争甚强。以人情言之。昌可谓不爱赵王矣。厥后。高祖深以赵王为忧。欲为保全之计。赵尧荐周昌为赵相。昌尽诚保护。吕后不能召致赵王。先召周昌。然后乃致赵王。惟其平日有守正之节。故后日能保护也。此意非独自 上知之。妃嫔亦当知之。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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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然。
八月。劄论谏院请推大臣之失。
 时载宁郡有奴杀主者。左议政朴淳为委官。 上以无明验 命释之。宪府请还囚。谏院以为再起狱有后弊。先生上劄曰。奴杀其主。纲常大变。十分穷治。明知无罪之实。然后可释也。今此狱事。尸帐虽不符合。未及究意。遽 命放送。如其无罪也。则不可更鞫矣。如其有罪。则虽十起 王狱。乌可已乎。纵纲常之罪。助为恶之人。独无后弊乎。先是。沈义谦为舍人。以公事到领相尹元衡家。元衡妾女婿李肇敏。与义谦相知。引入书室。义谦见室中多有寝具。历问其人。则其一乃金孝元也。时孝元有文名。义谦心鄙之曰。安有文学之士。托迹权门乎。决非介士也。后孝元登魁科。声名日盛。流辈争推之。义谦执前事遏铨荐。孝元居郎僚六七年。始入铨。盖义谦曾有扶护士林之功。故前辈多许之。孝元当官尽职。喜进清流。故后辈多与之。孝元尝谓义谦心戆而气粗。不可柄用。由是。义谦侪辈疑孝元有修隙之意。或指为小人。而孝元侪辈皆疾义谦。以为害正之人。前后辈不相协。有分党之渐。及是。孝元为司谏。许晔为大谏。晔虽前辈。而推许孝元。故后辈尊之为领袖。朴淳有清名重望。而是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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辈。故指为义谦党。晔,孝元以按狱失体。请推考朴淳。物情甚不韪之。正言赵瑗以请推考大臣为非。两司皆避嫌。而独大司宪金公继辉所见。与赵瑗同。仍论许晔以尸亲切族。持论过中。玉堂将处置。而僚议不一。先生以为大臣有罪则递之可也。罢之可也。虽流放窜殛可也。言官随事论斥。有何回避。但不可请推。推考者。有司诘问照律。乃督察庶官之法也。昔汉臣有请使司隶校尉督察三公。而议者非之。今之请推大臣。乃有司督察三公之法也。谏院之 启既非。而宪府雷同。皆可递。惟大宪及正言可出。僚议又以大宪之论过中。亦可递。于是。尽递两司。而只出正言。公议皆以为得中。而孝元侪辈多不快。晔之子篈为铨郎。嗛继辉之斥其父。参判朴谨元阿附孝元。乃出继辉为平安监司。未几。又以李公后白为咸镜监司。柳公希春弃官南归。先生曰。柳公。读书之人也。李季真(后白字)金重晦。(继辉字)练达时务。明习典故。皆不可去朝也。乃上劄请留不得。自是党论纷纭。先生务为调停镇定之策。士林倚以为重。未久。先生去朝。而乖张日甚。永为搢绅之患。
九月。进圣学辑要。
 先生辑经史要语切于学问政事者。次第汇分。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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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篇。并劄以进。翌日。 上谓先生曰。其书甚切要。此非副学之言。乃圣贤之言也。甚有补于治道。如我不敏。恐不能行。先生谢曰。自 上每有此教。臣切闷焉。昔宋神宗曰。此尧舜之事。朕何敢当。明道愀然曰。陛下此言。非宗社臣民之福。 殿下之言。无乃近此乎。
十月。进讲大学衍义。论克己复礼。
 启曰。人性本善。纯是天理。只是己私为蔽。故天理未复。若克去己私。则全其性矣。颜子穷理素明。天理人欲。如见白黑。故直从事于克己复礼。今人从前无穷理功夫。直欲克己。则不知何者为己。何者为礼。或有反以己私为天理者矣。此所以格物致知。为大学之始功也。且古者。做功夫。不多说克己复礼。便去实做。故只此四字。可以作圣。今者言语尽多。而元无实功。故亦无实效矣。 上曰。颜子云博我以文。此时有何等文乎。对曰。此时己有六经。且楚左史倚相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倚相之生。先于孔子。则此时有文可读。但不若后世之多耳。上曰。颜子非徒明智。尽是有勇。故能向进不己。对曰。 上教甚当。既知如此。笃志勇诣。则何所不至。近日。自 上每发爱民之教。但有其心无其政。则民无蒙惠之效矣。 上曰。今日生民。比曩时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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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曰。比于权奸当国时。则浚剥似减矣。但贡赋徭役之规。甚乖事宜。日渐谬误。民受其害。若不改辙。则虽日下爱民之 教。无益也。 上默然。
受暇省墓于坡州
 时沈,金角立。朝著不靖。先生尝见卢相守慎曰。两人当出于外。以定浮议。卢相白 上欲出之。先生又 启曰。此两人未必深成嫌隙。只是我国人心轻躁。其亲戚故旧。各相告语。遂致纷纭。大臣当镇定。故欲出二人以绝其根耳。今日朝廷。虽无奸人显著者。亦岂必无小人乎。若小人目以朋党。为两治之计。则士林之祸必起矣。自 上不可不知此意。后以 特旨。授金孝元庆兴府使。 教曰。此人在朝。使朝廷不靖。当补边邑。授沈义谦开城留守。先生乞暇将行。 启曰。臣有所怀。不敢不达。孝元补外之举。非但大臣之意与臣合。实是士林閒公论。第孝元疾病甚重。受任北塞。颠顿霜雪之中。则缓死为幸。且大臣欲以两人补外。以为镇定之策而已。非以孝元为有罪而放逐之也。请以内地僻邑授孝元。 上疑其党于孝元。 严批不许。后于经筵。先生复申前请。时孝元已改富宁。 上又命改为三陟府使。
还朝。 召对于思政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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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曰。古者。无学问之名。日用彝伦。皆人所当为。别无名目之可言。君子只行其所当为者而已。后世。道学不明。彝伦之行。废而不举。于是。以行其所当为者。名之以学问。学问之名既立。反为世人所指目。吹毛觅疵。或指为伪。使为学者讳秘迁就。以避其名。此后世之大患。人君须主张学问。使流俗不得谤议可也。 上问曰。见成浑乎。其病何如。终不能仕乎。不能为邑宰乎。对曰。邑宰尤非病人所堪也。上曰。能授学徒乎。对曰。亦以病不能也。 上曰。予观往史。时代渐变。夏不及唐虞。商不及夏。周不及商。今代固难复三代之治也。对曰。世道固渐降矣。然若行古道。岂无复古之理乎。程子有言。唐虞不可及。三代决可复。盖唐虞之世。无为而化。后世所不能及。若三代之治。则苟行其道。必可复也。只是不为耳。后于夜对进 启曰。天理人欲。閒不容发。二者初非二本。人心未发时。只是浑然天理而已。每于动处。善恶分焉。心动然后乃有人欲。 上曰。动者因气。气有清浊。故善恶分。天理人欲。初非并立于心中也。先生曰。 上教至当。天理人欲。初非二本。而既分之后。界限明甚。非天理则是人欲。非人欲则是天理。无中閒温吞煖处也。仍 启曰。古人以夜对胜于昼讲者。群动既息。君臣于静中
栗谷先生全书卷之三十三 第 305L 页
相对。思虑专精。启沃有效故也。今自 上亦当以学问可疑处及时政得失。 下问臣等也。 上曰。必须稍有所得。然后乃可会疑。故不能问也。
十一月。请加 赠成守琛职。
 启曰。徐敬德成守琛。一时并出。学问之功。敬德固深。而德器之厚。守琛为优。故论者互分优劣。 先朝赠守琛为执义。 赠敬德为佐郎。近者。加 赠敬德右相。而守琛则不加焉。士类以为歉。臣意加赠为当。守琛廉顽立懦之功。真可尚也。 上曰。既以为贤者。则褒赠为重矣。爵之高下何关。敬德之赠亦似过矣。
十二月。复朴思庵书。
 思庵少游花潭之门。以为经传所论。未尝及天地之先。又以为天地未生之前。冲漠无眹而已。又以澹一清虚为气之始。先生以书辨之。略曰。夫子曰。易有太极。周子曰。无极而太极。閤下以此等说。皆归之于天地已生之后乎。天地未生之前。谓之阴者甚当。但既是阴则是亦象也。安得谓之冲漠无眹乎。冲漠无眹者。只是单指太极。而实无冲漠无阴阳之时也。閤下且道天地只一而已乎。若曰天地无穷生灭。则此天地未生之前阴含阳者。乃前天地既灭之馀也。岂可以此为极本穷源之论乎。
栗谷先生全书卷之三十三 第 306H 页
台谕又曰。然则太极悬空独立。此又不然。前天地既灭之后。太虚寂然。只阴而已。则太极在阴。后天地将辟。一阳肇生。则太极在阳。虽欲悬空独立。其可得乎。张子之论。固为语病。滞于一隅。而花潭主张太过。不知阴阳枢纽之妙在于太极。而乃以一阳未生之前。为阴阳之本。无乃乖圣贤之旨乎。大抵阴阳两端。循环不已。而太极无不在焉。此太极所以为万化之枢纽。万品之根柢也。今曰澹一寂然之气。乃生阴阳。则是阴阳有始也。有始则有终矣。然则阴阳之机。其息也久矣。且澹一之气。目之以阴。则太极非根柢。而阴气乃根柢也。但以阴为阳之母。而不知阳为阴之父也。其可乎。且所谓冲漠无眹者。指理而言也。若曰指气。则不可谓之无眹也。故冲漠无眹之称。如就气质上指本然之性也。虽曰本性。而实无本性离气之时。虽曰冲漠。而实无冲漠之时也。若曰实有冲漠之时。而乃生阴阳。则此亦阴阳有始也。花潭用功非不深。而但思之过中。反以气为阴阳之本。理气杂糅无辨。不能妙契圣贤之旨。岂不可惜哉。
病递授护军
 有送赵汝式之任通津说(见原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