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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峰先生集卷之八
龟峰先生集卷之八 第 x 页
龟峰先生集卷之八
 家礼注说二
  
龟峰先生集卷之八 第 521H 页
丧礼
疾病。迁居正寝。
 补注。古之堂屋。三间五梁。中架以南三间。通为堂。以北三间。用板隔断。东西二间为房。中间为室。即正寝也。○迁居正寝。惟家主为然。○(按)经传及丧大记。(士处适寝东首。)适寝。斋室也。东首。向生气也。(疾者齐。)正情性也。(撤琴瑟。)以病者齐也。非为子也。(内外皆扫撤亵衣。加新衣。)终于正也。(御者持体。体一人。)四人坐持手足四体。(祷于五祀。)尽孝子之情也。○丧大记。妻皆死于寝。○经传。丧不忍言死而言丧。丧者。弃亡之辞。○春秋经。公(僖)薨于小寝。左氏曰即安也。胡氏曰。小寝。燕息之地也。
孙宣公(小注)
 宋鉴。孙奭幼师王彻。彻死。门人数百。皆从奭问经。谥曰宣。

 丧大记。惟哭先复。○复而后行死事。○复衣。不以衣尸。不以敛。○士丧礼。复衣初以覆尸。浴则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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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复衣。不用袭敛也。○注。复。各以死者之祭服。以其求于神故也。○丧大记。妇人不以嫁时盛服。以非事鬼神之衣。○礼。复而不生。尸复登床。○朱子曰。人死。虽是魂魄各自飞散。要之魄又较定。须是招魂。来复这魄。要他相合。复不独是要他活。是要聚他魂魄。不教散了。圣人教人子孙常常祭祀。也是要去聚得他。
自前荣升屋中霤(止)三呼(大注)
 注。荣。屋翼也。中霤。室中也。○丧大记。升自东荣。中屋履危。北面三号。疏。中屋。当屋之中也。履危。立屋之脊也。北面。求诸幽阴也。三号。冀魂自天来。自地来。自四方来也。○丧大记。在野则乘其乘车之左毂而复。○檀弓。邾娄复之以矢。盖战死。志在胜敌。矢是心之所好。冀其复返也。(补)楔齿。用角柶柱也。○缀足。经传用燕几。缀。拘也。
立丧主
 (按)不主妾丧。○杂记注。不摄女君之妾。则君不主其丧。○丧大记。为后者不在。竟内则俟。竟外则殡葬。可也。不在。在外也。俟之。俟其还殡葬也。(竟与境同)
徒跣(大注下同)
 
龟峰先生集卷之八 第 522H 页
跣。(上声苏典切)足亲地也
扱上衽
 丧大记注。扱衽。扱深衣前襟于带也。○(按)之字。恐误于字也。
治棺
 丧大记。君盖用漆。大夫盖用漆。士盖不用漆。盖。棺之盖板也。漆以漆合缝也。○士二衽二束。每束处。必用衽君。棺。三重。大棺。属椑。○大夫棺。上大夫八寸。下大夫六寸。士六寸。○君里棺朱绿。朱缯贴四方。绿缯贴四角。大夫用玄绿。四面玄四角绿。士不绿。悉用玄。○檀弓衽注。两端大中小。连合棺与盖之际。故名衣之缝合处曰衽。衽形如今之银则子。○易系辞。古之葬者。厚衣以薪葬之。○檀弓。有虞氏瓦棺。夏禹氏塈周。(火熟曰塈)殷人棺椁。周人墙置翣。周人棺椁。葬长殇。塈周。葬中殇下殇。瓦棺。葬无服之殇。○家语。孔子为中都宰。制送死之节。为四寸之棺。五寸之椁。
秫米灰(大注下同)
 秫米。本草云。能杀疮疥。似黍米而粒小者。○丘氏云。糯米。○一说云。今大都呼粟糯为秫稻。秫为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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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又粟秫。非秫也。又黍秫也。
千年为茯苓
 (按)溶泻则既为死物。同归朽烂。恐不然也。

 丧大记。君沐粱。大夫沐稷。士沐梁。沐。沐发也。君与士同。不嫌僭上也。浙粱稷之汁。以沐发也。
设帏
 经传帷堂注。鬼神尚幽暗故也。
迁尸
 礼记注。尸陈也。在地气绝。复陈列在床也。柩。久也。无使土亲肤。欲其久也。○经传注在床曰尸在棺曰柩○仪礼死于适室幠用敛衾○(按)始死及袭皆幠用敛衾家礼从简幠覆也敛衾疑为敛之衾也
陈袭衣
 丧大记。凡陈衣不绌。注。舒而不卷也。○又非列采不入。疏。列采。谓五方正气之采。非列采。谓杂色也。○又絺络不用。注。当暑亦用袍。○(按)不用间色与絺络也。
西领(大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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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礼疏。冠礼东领。丧礼西领。吉凶之异也。
褖衣(小注下六条同)
 褖他乱反。黑衣裳赤缘之谓褖。褖。缘也。

 仪礼注。今文为橐。
缀旁
 质与杀相接之处。使相连也。
缁冒䞔杀
 䞔。赤色。具贞反。○(按)本经缁冒䞔杀。冒当作质。
握手
 
仪礼曰。握手。用玄纁里。长尺二寸。广五寸。牢中旁寸。著组系。(牢音楼)注。牢读作搂。搂为削约。握之中央。以安手也。今文搂为纋。旁为方。疏。名此衣为握。以其在手。故言握手。不谓以手握之为握手云。经云广五寸牢中方寸者。则中央广三寸。广三寸中央。又容四指而已。四指指一寸则四寸。四寸之外。仍有八寸。皆广五寸也。读从搂者。义取搂敛挟小之意云。削约者。谓削之使约少也。○仪礼曰。设决设握乃连掔。注。设握者。以綦击钩中指。由手表与决带之馀。连结之。此谓右手也。(按)上文握手长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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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裹手。一端绕于手表必重。宜于上掩者。属一系于下角。乃以系绕手一匝。当手表中指向上钩中指。又反而上绕。取系乡下。与决之带馀连结之云。此谓右手也者。以其右手有决。今言与决同结。明是右手也。下记所云设握者。此谓左手。郑云左手无决也。○仪礼曰。设握里亲肤。系钩中指。结于掔。注。掔。掌后节中也。手无决者。以握系一端绕掔。还从上自贯。反与其一端结之。疏。左手无决者。以其经己云右手有决者。不言左手无决者。故记之云以握系一端绕掔。还从上自贯。反与其一端结之者。(按)上文。握手用玄纁里。长尺二寸。今里亲肤据从手内置之。长尺二寸。中掩之手。才相对也。两端各有系。先以一端绕掔一匝。还从上自贯。又以一端乡上钩中指。反与绕掔者。结于掌后节中(既夕)○按仪礼。右手握一系。左手握二系。家礼无决。皆当有两系连结之握。系在上掩之下角。今宜左右握。各有两系。今世欲用握系一。不可。
绕掔
 掔作碗。乌乱反。掔。手后节中也。经注。揽。一称掌后节。一称手后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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幎目
 仪礼幎目注。著。充之以絮也。组系。为可结也。
陈于堂(大注下三条同)
 论语。升堂矣。末入于室。按室外皆称堂。
实于碗
 碗。邬管切。小也。与碗同。
 (补)仪礼。士有冰用夷槃。可也。疏云。先纳冰槃中。设床上。夷槃。承尸之槃也。谓夏月。
撮为髻
 撮。粗括切。挽也取也。
剪爪
 仪礼。爪揃如他日。注。断瓜揃发。如平日。
 (补)经纪。御者四人。抗衾而浴。
徙尸床
 (按)尸既移袭床。沐浴床及尸床二。当各徙也。
洗盏斟酒(大注)
 仪礼注。用吉器。器未变也。○曾子曰。始死之奠。其馀阁也。与阁。架也。不容改新。仍用阁上养老病之馀。
开元礼(小注)
 
龟峰先生集卷之八 第 524L 页
通鉴唐玄宗纪。开元十九年。开元礼成。初命张说刊定。说薨。萧崇继之。
主人以下为位而哭
 (按)经。坐位。有室中户外堂下之分。丧大记。但有东西。家礼从记略之。○经传经曰。以丧服之粗为序。以次主人。主丧者。虽有父兄。犹不得序齿。必位于主人之下。注。又曰。衰粗者在前。精者在后。○经疏云。丧大记妇人无立法。士丧。主人父兄子姓皆坐。惟大夫之丧。尊者坐。卑者立。尊卑。以爵言。
饭含
 
丧大记。士饭三贝。○仪礼。贝三实于笲(笲音烦)竹器。○檀弓云。不忍其口之虚。用此美物而实之。
(大注)
 或作幂。覆也。幎音觅。
卒袭
 本经纪。既袭。宵为燎于中庭。宵。夜也。
古有襚礼(小注下同)
 经注。襚。遗也。衣服曰襚。○谷梁传曰。乘马曰赗。衣衾曰襚。贝玉曰含。钱财曰赙。
古人遗衣
 
龟峰先生集卷之八 第 525H 页
(按)自古人至庙中。一本作注。
设魂帛
 朱子曰。自吊魂复魄。立重设主。便是常要接续他些子精神在这里。
凿木为重(大注下同)
 补注。或曰重。或曰主。始死有柩而又设中。所以为重也。既有庙矣。庙必有主。是为主也。○仪礼注。悬物焉曰重。疏。以木有物悬下。相重累。故得名。○檀弓。重。(平声)主道也。注。始死未作主。以重主其神。既虞埋之。乃复作主。
乘辎軿
 辎音菑。车前后皆蔽。軿音瓶。妇人车。以有屏蔽故曰軿。
遗衣裳。必置于灵座。(小注)
 补注。倚上置衣服置魂魄。设于帷外。此谓灵座。
立铭旌
 (按)仪礼。作重置铭。家礼。设魂魄置铭旌。即其礼也。立于跗。在殡后。○(按)仪礼。始死作铭。置于西阶。作重之后。置于重。殡后。置于(以二反。埋棺之坎也。)疏曰。铭。所以表柩故也。当立于殡后。故疏亦言殡前不用之
龟峰先生集卷之八 第 525L 页
义。立铭之立字。恐误。
五品以下(大注下同)
 (按)下字。当作上字。
某公之柩
 仪礼注曰。在棺为柩。
司马温公曰铭旌(小注)
 (按)温公此语。宜在殡后。恐引时误入。
不作佛事
 问亲意欲用之。当如何。朱子曰。以委曲开释为先。如不可回。则又不可咈亲意也。
出拜灵座(大注下同)
 补注。出帷拜灵座也。
主人以哭对
 丧大记。子幼则以衰抱之人。为之拜。
小敛
 王制。绞紟衾冒。死而后制。绞紟衾冒。一日二日可为。(按)不用旧衾。可知。
衾用复者(大注)
 丧大记。用复衣复衾。注。复有绵纩者。
设奠
 
龟峰先生集卷之八 第 526H 页
仪礼经传。奠以素器。注。后凡奠通用。
(庄华反)
 (补按)童子不免。刘氏问丧注。丧必着免。嫌于不冠也。童子未冠。丧亦不免。童子当室则免。当成人之礼也。
左衽不纽(大注下二条同)
 丧大记。小敛大敛。皆结衽结绞不纽。注。衽。衣襟也。生向右。解便也。死向左。示不复解也。生时带为纽。使易解。死无复解义故。结之不为纽也。(按)不纽。示不复解之义也。凡带及绞。皆结之不纽也。今称左衽不纽。乃举送死之礼也。
夫于妻执之
 本文。妻于夫拘之。君于臣抚之。拘微引其衣。丧大记。嫂不抚叔。叔不抚嫂。君不抚仆妾。注。君抚大夫及命妇。大夫抚室老及侄娣。仆贱于室老者。妾贱于侄娣者。恩不及之。
舅于妇
 (按)考丧大记。舅字下。落姑字。
至第四日(小注)
 (按)第。他本作家。
龟峰先生集卷之八 第 526L 页
乃奠
 (按)袭奠在尸东。敛奠在灵座前。
乃代哭
 经传注。礼防其以死伤生。使之更哭。
大敛
 丧大记注。士犹用复衣复衾。○(按)大敛。君用褶衣褶衾。褶。衣衾之裌者。君衣多故用裌。○按家礼。大小敛衾。皆用有绵者。○记子思曰。丧三日而殡。凡附于身者。必诚必信。勿悔焉耳矣。三月而葬。凡附于棺者。必诚必信。勿悔焉耳矣。注。附身。衣衾之具。附棺。明器用器之属。必诚。于死者无所欺。必信。于生者无所疑。
举棺入置于堂中少西
 檀弓曰。饭于牖下。小敛于户内。大敛于阼。殡于客位。祖于庭。葬于墓。所以即远也。注。一节远于一节。饭。饭含也。○(按)小西。即殡于客位之义。
承以两豋(大注下三条同)
 豋。或作橙。床属。丁邓切。去声
又揣其空缺
 揣。上声。楚委切。度高下曰揣。
龟峰先生集卷之八 第 527H 页
累堑涂之
 礼注。涂之为火备。○既殡。主人脱髦。尊卑同三日也。三日不生。亦不生矣。○堑音击。未烧砖也。○(按)杂记。妾殡敛不于正室。练祥皆使其子主之。注。摄女君之妾同。惟祔君自主。
中门之外择朴陋之室
 本经记居倚疏。中门外倚东壁为庐。一头至地。既虞之后。拄𢰲剪屏。○非丧事不言。
成服
 性理大全。陈氏曰。大宗始祖。合族皆服齐衰三月。不以亲属近远论。是为百世不迁之宗。小宗。是亲尽则绝。继祢者。亲兄弟宗之。为之服期。继祖者。从兄弟宗之。为之服大功。继曾祖者。再从兄弟宗之。为之服小功。继高祖者。三从兄弟宗之。为之服缌麻。是为五世则迁之宗。○易系辞。上古。丧期无数。○仪礼注。黄帝以前。心丧终身不变也。唐虞之日。心丧三年。亦未有服也。唐虞以上。吉凶同服。三王用白布冠白布衣。因为丧服矣。
生与来日。死与往日。(小注)
 曲礼。与。犹数也。生数来日。除死日。三日成服。死数
龟峰先生集卷之八 第 527L 页
往日。三日而殡矣。

 经疏。斩。取痛甚之意。
(大注下十五条同)
 平声。物不精也。
作三㡇
 补注。㡇音辄。褶也。裳㡇。与幅巾横㡇小异。幅巾横㡇。是屈其两边。相揍在里。衰裳㡇。是屈其两边。相揍在上也。

 
株卫切。去声。连缀也。
相杳
 沓。达合切。合也。

 记。丧冠不緌。注。垂其馀谓之緌。不緌。去饰也。
首绖。以有子麻为之。
 经疏。象缁布冠之缺顶。○仪礼注。绖。实也。明孝子有忠实之心也。○补注。首绖用有子麻带黑色者。为单股绳也。
腰绖
 
龟峰先生集卷之八 第 528H 页
经疏。象大带。
绞带。用有子麻。
 (按)丧服传。绖与带去五分之一以为杀。
苴杖
 补注。苴子馀切。平声。苴。麻之有子者。丧服小记注。心如斩斫。貌若苍苴。所以缞绖杖。俱备苴色。

 上声。粗也。
大袖
 补注。用极粗生麻布为之。长至膝。袖长一尺二寸。其边皆缝向外。不缉边。准男子衰衣之制。
长裙
 补注。用极粗生麻布六幅为之。六幅共栽为十二破。联以为裙。其长拖地。缝向内。不缉边。准男子衰裳之制。
盖头
 补注。用稍细麻布为之。凡三幅。长与身齐。不缉边。
布头𢄼
 补注。用稍细布一条为之。长八寸。用以束发根。垂其馀于后。仪礼布总。是也。
龟峰先生集卷之八 第 528L 页
竹钗
 补注。削竹为之。长五六寸。
麻屦
 补注。妇人屦。周礼散屦。注云散屦。去饰。
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小注下六条同)
 (补)宋皇祐中。石祖仁之祖父中立亡。叔从简成服而继亡。祖仁自请已乃适孙。乞下礼院定夺承祖父重服云。则虽有适孙。而庶子得为父后。宗法之废可知。程太中之丧。明道亡。明道有子。而归伊川。亦恐遵宋朝此法。而大中之遗命也。

 叠也。入声。
领必有袷
 袷音劫。交领也。○袷音夹。或作侠。夹衣也。
箭笄长尺
 记。南宫绦之妻之姑之丧。夫子诲之髽曰。尔无从从尔。尔无扈扈尔。榛以为笄长尺而总八寸。注。绦妻。夫子兄女也。从从。高也。扈扈。广也。言髽不可太高。又不可太广。又教笄总之法。齐衰用榛笄。
外其饰向外编之
 
龟峰先生集卷之八 第 529H 页
疏曰。收其馀末向外。取丑恶也。
祖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
 (按)仪礼。为人后者。于祖母及母。如所生子也。皆服齐衰三年于父祖既卒之后。○(按)家礼。无父在为母期一条。而杨氏以祖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齐衰三年云。不知祖虽在而亦三年也。
为所后者之妻若子也
 (按)所后者之母。如生母也。
大功
 补注。言布之用功。粗大也
小功
 补注。言布之用功。细小也。
姑为适妇不为舅后者(小注)
 经传注。适妇不为舅后者。谓夫有废疾。若他故。若死而无子。不受重者。小功。
缌麻
 补注。缌麻。丝也。治其缕细如丝也。
汉戴德(小注下二条同)
 西汉儒林传。戴德与侄圣。同受礼于后苍。德删礼记。号大戴礼。宣帝时人也。
龟峰先生集卷之八 第 529L 页
徐邈
 晋书。徐邈下帷读书。不游城邑。学者宗之。
今人吉服不古而凶服古
 问吉服既用今制。独丧服用古制。恐徒骇俗。朱子曰。骇俗些小事。
女适人者降服未满被出(大注)
 (补)宋朝宗法废。嫡孙不得为后。而少子亦得为父后。故石祖仁祖父中立死未葬。其叔从简为父后而又亡。祖仁请追服。博士宋敏求议曰。服可再制明矣。已葬未葬。用再制服。折衷情礼云。则嫡子凡追服祖父者。父亡在期内。已服未除。则因变服之节。未葬之成服。既葬之卒哭。期之练。宜成斩衰。以尽馀月。若期已除而吉服。则宜用女适人被出。已除本宗降服。不得追服之义。不得追服。明矣。
今之墨缞(小注下二条同)
 左传。墨以葬文公。○(按)晋文未葬。晋襄从戎。墨染其衰。丧服之变。于是始矣。
唐前上元元年
 通鉴唐高宗上元初。诏行之。
申心丧三年
 
龟峰先生集卷之八 第 530H 页
(补)程子曰。师不立服。不可立也。如颜,闵之于孔子。虽斩衰三年。可也。其次。各有浅深。岂可一概制服。○丘氏曰。宋儒黄干丧其师朱子。吊服加麻。制如深衣。用冠绖。王柏丧其师何基。服深衣加绖带。柏卒。其弟子金履祥加绖于白巾。绖如缌麻而小。带用细苧。黄王金三子。皆朱门之适传。非无稽也。后世欲服师之恩义者。宜准之以为法。○檀弓注。心丧。身无衰麻之服。而心有哀戚之情。所谓若丧父而无服也。○孔子之丧。门人疑所服。子贡曰。昔者。夫子之丧颜渊。若丧子而无服。丧子路亦然。请丧夫子。若丧父而无服。○孔子之丧。二三子皆绖而出。群居则绖。出则否。注。群者。诸弟子相为朋友之服也。出外而不免绖。所以隆师也。朋友为服缌之绖带。出则免之。吊服加麻者。出则变之。今出而不免绖。隆师也。无服。谓吊服加麻。疏云。疑衰麻。谓环绖也。五服绖皆两股。惟环绖一股。
朝夕哭奠
 仪礼。朝夕哭。妇人即位于堂南上。(按)初丧。东向南上位次也。○丈夫即位于门外。西面北上。(按)男子位于阶下北上。尊殡也。初丧。堂上南上之位。亦尊
龟峰先生集卷之八 第 530L 页
尸也。以尸首向南也。○仪礼。辟。开也。庙门无事则闭。尚幽暗也。朝夕哭及奠辟。有事则开。○杂记。不帷。孝子欲见殡。思念其亲。乃蹇殡帷。哭竟帷之。○仪礼经传。撤大敛宿奠。○檀弓。朝奠日出。夕奠逮日。阴阳之交。庶几遇之。○今(按)仪礼经传。先朝哭次撤奠。次朝奠撤奠。次大敛奠。○补注。奉帛出。入灵床捧出也。
(小注)
 都教反。去声。竹笼也。
入就灵座。(大注)
 
补注云。本注灵座。当作灵床。
哭无时
 (按)仪礼疏。哭有三无时。未殡不绝声。一无时也。卒哭以前。庐中思忆则哭。二无时也。既练之后庐中。或十日或五日思忆则哭。三无时也。
不用金银钱饰(小注)
 钱。河西疑当作镂

 经。君使人吊。彻帷。主人不哭北面。吊者致命哭。○礼记。主人出迎送。众主人不出而在尸东之位。(初丧)
龟峰先生集卷之八 第 531H 页
○曲礼曰。知生者吊。知死者伤。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伤。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注曰。吊者。礼之恤乎外。伤者。情之痛于中。○经传曰。族人之相为也。宜吊不吊。宜免不免。有司罚之。注。吊。谓六世以往。免。谓五世。○经传曰。鲁人不吊同姓曰。吾以其疏远也。子思曰。无恩之甚也。昔夫子曰。继之以姓。义无绝也。(右同姓必吊)○檀弓曰。有殡。虽缌必往。(按)父母在殡。往吊缌丧。古礼如此。情所不能。恐难行也。(右骨肉必吊)○曾子问孔子曰。三年之丧。吊哭不亦虚乎。注。哭为彼则不专于亲。为亲则是妄吊。(右三年之丧不吊)○檀弓。子张死。曾子有母之丧。往哭之。或曰。齐衰不以吊。曾子曰。我吊也与哉。注。痛甚而往哭。非若凡吊(右有母丧吊友)○孔子兄子孔篾。与宓子贱偕仕。子问孔篾曰。何得何亡。对曰。未有所得而所亡者三。公事多急。不得吊死问疾。是朋友之道阙也。子贱对曰。虽有公事。无废吊死问疾。是朋友笃也。子喟然曰。君子哉若人。(右有公事不废吊)○檀弓。宋阳门之介夫死。司城子罕入而哭之哀。晋人觇宋者报于晋曰。介夫死而哭之哀。殆不可伐也。孔子闻之曰。善哉。觇国乎。诗云。凡民有丧。抉服救之。介夫。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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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右哭贱)○左传。襄仲哭公孙敖。不以怨废亲也。(右哭怨)○子晢攻杀伯有。子产枕之股而哭之。子晢欲攻子产。子皮曰。杀有礼。祸莫大焉。乃止。(右哭不避难)○记。死而不吊者三。畏压溺。注。战阵无勇。非孝也。其有畏而死者乎。君子不立乎岩墙之下。其有压而死者乎。孝子舟而不游。其有溺而死者乎。三者非正命。故不吊。一说见理不明。畏慎而不知所出。自经沟渎。此真死于畏。似难专指战阵无勇也。○左传。琴张闻宗鲁死。将往吊之。仲尼曰。齐豹之盗。孟絷之贼。女何吊为。注。宗鲁虽死。不避乱。齐豹之所以为盗。孟絷之所以见贼。皆由宗鲁也。○经传传曰。公族之刑者。不吊不为服。哭于异姓之庙。为忝祖。远之也。素服居外。不听乐。私丧之也。骨肉之亲无绝。(按)不但公族私丧。亦可仿而行之也。(右死非义不吊)○檀弓。鲁哀公使人吊蒉尚。遇诸道。画宫而受吊。曾子曰。蒉尚。不如杞梁之妻之知礼也。杞梁妻迎柩于路。齐庄公使吊之。对曰。有先人之弊庐在。君无所辱命。(右路不受吊)○檀弓。吊于人。是日不乐。○行吊之日。不饮酒。不食肉。○左传。吊生不及哀。非礼也。谓缓吊也。○曲礼曰。哭日不歌。○少仪。尊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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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踰等。俟事不犆吊。事。谓待朝夕哭时。不犆吊。谓不独吊。(犆作恃)○檀弓。齐者不吊。注。哀则动。

 曲礼曰。吊丧不能赙。不问其所费。问疾不能遗。不问其所欲。注曰。徒问为可愧也。○既夕。知死者赠。知生者赙。疏。赠是玩好。施于死。赙。是补不足。施于生。○左传。鲁有齐怨。孝公薨。不废丧纪。礼也。吊赠之数。不有废。○又赠死不及尸。非礼也。
主人哭出。西向稽颡再拜。(大注)
 先稽颡后再拜。○记。孔子曰。拜而稽颡。颓乎其顺也。稽颡而后拜。颀乎其至也。三年之丧。吾从其至者。(颀音恳)注。拜以礼宾。稽颡以自致顺者。先加敬于宾。颀者。恻隐之发也。至者。以其哀常在亲。极其自尽之道也。
闻丧
 (补)记。伯高死于卫。赴于孔子。孔子曰。吾恶乎哭诸。兄弟。吾哭诸庙。父之友。吾哭诸庙门之外。师。吾哭诸寝门之外。所知。吾哭诸野。于野则已疏。于寝门则已重。夫由赐也见我。吾哭诸赐氏。遂命子贡为之主曰。为尔哭也来者。拜之。知伯高而来者。勿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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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按)兄弟。内所亲者。哭之庙。父友。联于父而外所亲者。哭之庙门外。师。其亲视父。哭诸寝。友。其亲视兄弟。哭诸寝门之外。所知。从交者。孔子哭伯高以野为太疏。哭于子贡之家。君子行礼。详审于哭位之次如此。吊生伤死。或拜或不拜。以称其情如此。○记。孔子哭子路于中庭。有人吊者。夫子拜之。既哭。进使者而问故。注。哭之中庭。师友之礼也。
三月而葬
 王制。士三日而殡。三月而葬。○记。太公封于营丘。比及五世。皆反葬于周。君子曰乐其所自生。礼不忘其本。古之人有言曰。狐死正首丘。仁也。注。太公虽封于齐。留周为太师。死葬于周。子孙不敢忘本。自齐反葬。五世亲尽而后止也。○周公封鲁。子孙不反葬于周者。次子在周。世承其采地。春秋周公。是也。(右葬必先兆)
廉范千里负丧(大注下二条同)
 汉书。廉范年十五。往迎父柩。船沈俱溺。以救得免。明帝时举茂才。治蜀。民歌其政。
郭平自卖营墓
 汉书。郭平家贫力学。亲死。卖身营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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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日皆决于卜筮
 曲礼。丧事先远日。吉事先近日。
祠后土
 问后土之祭。朱子曰。极而言之。似僭。然此即古人中霤之祭。只以小者言之。非如天子所祭皇天后土之大者也。○丘氏浚曰。文公大全。有祀土地祭文。今拟改后土氏。为土地之神云。○(按)与语类所载朱子前说不同。前说论祭之当否。此说称号。恐不相背也。
(大注下同)
 
小记。祔葬者不筮宅。宅葬地也。前葬既筮之。○王制。大司徒以本俗六。安万民。二曰。族坟墓。同宗者。生相近死相迫。
撺柩
 撺音窜。掷也。
 (补)主人拜工匠。为椁有功。主人拜之。
兴化漳泉(小注下五条同)
 一统志。漳泉。二州名。兴化。郡名。
椁内实以和沙石灰
 (按)椁内。用灰未稳。椁朽而灰孤立。既不得外与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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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为一。又椁之底板腐陷。则灰不能安其基。似不可。
抱朴子
 晋书。葛洪家贫力学。尤好神仙导养之术。求为句漏令曰。非欲为荣。以有丹耳。入罗浮山。著内外百馀篇。号抱朴子。尸解而去。
俟满加盖。复布沙灰。
 (按)棺上面灰。恐无安顿处。棺朽终亦陷落。恐不可用。棺上之灰。灰既厚。又与外物同心。可无崩陷。
籍溪先生
 
宋鉴。胡宪。安国从子。一意下学。力田奉亲。朱子师事最久。世号籍溪先生。
不敢用全石
 先生葬长子。其圹用石上盖。厚一尺许。五六段横凑之。两傍及底五寸许。内外石灰炭末细沙黄泥筑之。(语类)
母氏某封(大注)
 母字下。恐落某字。
明器
 檀弓曰。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为也。之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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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生之。不知而不可为也。是故。竹不成用。瓦不成味。(音沫)木不成斲。琴瑟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其曰明器。神明之也。

 补注。古称苞苴。是也。曲礼注。苞者。苞裹鱼肉之属。苴者。以草藉器而贮物也。

 论语注。筲。竹器。容斗二升。
五谷(大注)
 稻黍稷麦菽也。出孟子朱子注。
(音小注药)(大注下五条同)
 馨夷切。平声。酸也。
圆凿 圆枘
 凿音漕窄。孔也。枘音税。刻木端入凿者也。
(音札)流苏
 考索倦游录。五䌽错为之。同心而下垂者曰流苏。

 胡卦切。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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帷㡛(小注)
 㡛。谟郎切。上声。在上曰㡛。所以衣柳也。

 丧大记注。在路障车。入椁障柩。
五寸五分约(小注)
 约。他本作弱。
致柩于其上北首(大注)
 朝庙时北首。顺死者之孝心。
遂匠(小注下三条同)
 本注。遂人匠人也。遂人。主引徒役。匠人。主载柩窆。职相左右也。疏。周礼。遂人匠人。主其葬事。
夷床
 既夕礼。夷之言。尸也。
迁于祖
 迁。他本作朝。
不设柩东
 本疏。小敛奠设于尸东者。以其始死。未忍异于生。大敛以后奠。皆设于堂中。亦不统于柩。
遂迁于厅事
 补注。迁柩在厅事正中。所以仿古启殡之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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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祖奠
 既夕注。将行而饮酒曰祖。
置席上北首(大注)
 (按)记曰。死者北首。生者南乡。今始北首。是用死道也。礼运注。死者仆故言首。生者兴故言乡。
乃窆
 窆。下棺也。陂险切。去声。○张子曰。安穴之次。设如尊穴。南乡北首。陪葬者前为两列。亦须北首。各于其穴安。
玄纁(大注)
 
书禹贡注。玄。亦黑色币也。纁。绛色币也。
加灰隔内外盖
 (按)灰隔。隔灰之薄板也。状如外棺。内外盖。乃隔灰薄板之内外盖也。内盖。在柩上隔沥青。外盖。在沥青上隔灰沙。
府君神主(大注下同)
 朱子曰。无爵曰府君。官谓之明府。父谓之家府。
形归窀穸
 左传襄十三年注。窀。张纶切。厚也。穸音夕。夜也。厚夜。犹长夜。谓葬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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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孔子既得合葬于防曰。古也墓而不坟。今丘也。东西南北之人也。不可以不识也。封之崇四尺。注。孔子生三岁而叔梁纥死也。○记。防墓崩。孔子泫然流涕曰。吾闻之。古不修墓。注。敬谨之至。无事于修也。
隋文帝(小注下同)
 隋书。文帝名坚。篡周平陈。混一天下。
呜呼。有吴延陵季子之墓。
 一统志。季札墓在常州江阴县。孔子题碑。岁久湮没。宋守朱彦明。复取孔子所书十字。刻碑表识。
反哭
 问丧曰。入门而不见也。上堂又不见也。入室又不见也亡矣。不可复见矣。故辟踊尽哀。
诣灵座前。焚香再拜。(大注)
 (按)降神礼。焚香再拜。酹酒再拜。与祠堂章降神礼同。时祭无一再拜。恐落。
进馔
 (按)既再曰如朝奠而具馔。进馔。皆无饭羹。今于祝文。有粢盛。(粢盛祭饭也)似不可晓。丘浚仪节。有饭羹。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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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害也。然侑食。又无扱匙饭中之节。家礼则无饭丁宁矣。又卒哭。始云主人奉羹。主妇奉饭。虞之无饭羹。亦明矣。
柔日
 曲礼。外事以刚日。内事以柔日。注。外事。治兵巡狩朝聘盟会。内事。祭冠昏。(按)与此少异。

 补注。祔之为言。祔也。告祖父当迁。告新死者当入也。
非宗子则(大注下同)
 
(按)丧人非继曾祖之宗子。不得主祔祭。
宗子不拜
 (按)此诣亡者前不拜。
大祥
 记。孔子既祥五日。弹琴而不成声。十日而成笙歌。(按)古今异礼。
(补)朱子曰。亲丧。兄弟先满者先除服。后满者后除服。以在外闻丧。有先后者。○问。妻丧。未葬已葬。未除服。当祭否。祭宜何服。朱子曰。恐不当祭。某家废四时正祭。(朱子丧妻故云)犹存节祀。深衣凉衫之属。亦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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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起。无正礼可考。忌者。丧之馀。祭似无嫌。然正寝已设几筵。无祭处。恐可暂停
如布服(小注)
 朱子大全。布作吊。

 记。孟献子禫悬而不乐。比御而不入。夫子曰。献子加于人一等矣。(按)与丧大记异。
下旬卜日
 曲礼。凡卜筮日。旬之外曰远某日。旬之内曰近某日。丧事先远日。吉事先近日。注。丧事。葬与二祥。示不急。伸孝心也。
居丧杂仪
如有穷
 疏曰。事尽理屈为穷。孝子匍匐而哭之。心形充屈。如急行道。极穷急之容也。
瞿瞿
 眼目速瞻之貌。如有所失。求觅之不得然也。
皇皇
 犹栖栖也。亲归草土。孝心无所依托。如有望彼来。而彼不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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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而慨然
 至小祥。但慨叹日月若驰之速也。
祥而廓然
 至大祥。情意寥廓不乐而已。
颜丁
 鲁人
小连大连
 杂记注。东夷之人。不学而知礼者也。

 补注。口所习也。
高柴
 字子皋。孔子弟子。卫人。孔子称其愚。
身有疡
 疡。余章切。疡痈也。又病也。
 (补)曲礼曰。居丧之礼。毁瘠不形。视听不衰。注。居丧许羸瘦。不许骨露见。又毁不灭性。○曲礼。升降不由阼阶。出入不当门隧。注。执人子之礼。未忍废也。○又不胜丧。乃比于不慈不孝。○曲礼。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唯衰麻在身。饮酒食肉。处于内。
强加餰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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餰。同饘。诸延切。厚曰饘。稀曰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