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x 页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83H 页
己巳四月二十九日
上御夕讲于文政殿。先生启曰。朝日经筵。台谏弘文馆官员。前日金铠所言开释之意。皆是矣。(顷者。金铠启于经席曰。赵光祖处事有误附己者进之异己者斥之。又以为南衮不可追削。且以李荇。比之于郑光弼云。故三司官等于经席。力陈其变乱是非之罪)近来国是已定。是非邪正分明。自 上若不详察。则治乱所关。金铠。小臣年幼未及知之。其人虽持身清谨。识见有误处。妄发言之耳。自 上幸有未便之心则不可。故敢启达矣。 上曰。赵光祖事。长于闾阎。至于志学之年。外事无不知之。光祖。曾闻其贤矣。公论昭然。其是非(小无)所疑矣。先生曰。今闻 上言。不胜感激。光祖事。不须更启。金铠未及详察启之。台谏侍从所当辨其是非耳。然其人大概廉谨。非不善之人也。自古。衅端起于小事。虑有疑之者。故敢启。
五月二十一日
上御朝讲于文政殿。讲论语卫灵公篇。大司宪朴应男献纳闵德凤,经筵官辛应时,郑琢等。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83L 页
各陈晋州儒生狱事。(应男德凤。则以为必治罪。然后有所畏惮。应时,琢以为原其情。则非出于私情。若必治罪。则恐非圣朝之美事云云。)先生启曰。各以其意启之。至当。但此事虚言颇多。传者有误。而闻者亦误。不能详知。而或至误启者有之。极为未安。昨闻经席之言。以为五十馀人入于狱中。(崔颋之言也)此亦误矣。小臣见监司囚徒。只囚李希万矣。一州之人共举之言。亦误。只其一面之人所为也。非元只间事。不可治罪云。(辛应时之言也)若诬诉之罪。则虽不可治。而毁撤人家之罪。独不可治乎。见其推案。则其人等当其未毁撤之前。捉致河宗岳之奴。而言之曰。河宗岳之妻。于河家既已义绝。其教令不可服从云。而督捧侤音。此亦不可为之事也。弘文馆所启之意。则以加罪儒生。为未安故也。小臣迷劣之意以为儒生为其所当为之事则可也。今之所为。非儒者之事。而乃是无赖人之事也。应男曰。今若不治。则后月亦将有如此事。至为未便。李希万河滃河沆等三人唱导。致使许多人作为非事。只罪三人可也。先生曰。小臣非欲加罪。而如此启之。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84H 页
但此事是非眩乱。不知其实。而只以所闻。或有误启者。至为未安。罪与不罪。当知其实而处之为可。玉堂之启。亦非有私意也。只以传闻于外间而启之也。河麟瑞亦当初着名于发明单字。而厥后乃唱导毁撤推问其由。则以为当初不能细知。而其四寸郑梦祥(宗岳后妻之四寸也)来乞。故着名。后日更闻。则其事的实。故毁撤云。同居里闬。安有不知之理。而前后之言。若是相戾哉。言端已发。不可不达。曹植居于晋州。而年少辈以此事言之于植。植乃嫉恶之人。且有名字者也。乃言于监司及象人处。故当初捉囚。而未得端绪。遂放之矣。厥后推官见罢者。皆曹植喧阗而然也。植乃贤者。而必不虚言之人。故其事至于此。且长者言之。是以一乡之人。亦相与传橎矣。当时皆以曹植为贤。小臣今以此言启之。至为未安。但曹植亦非有私心而如此也。自然可信之人言之。故不胜痛愤而然矣。洪暹启曰。今闻大司宪所启。则遣人来京。恐㤼朝官及出回文。而火其家撤其室等事。此皆非儒者之事也。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84L 页
略亦罪责亦可。但或至死于杖下。则极为未安。所当裁自圣心者也。先生曰。所以欲治其罪者。非欲栲讯也。且所谓火其家云者。亦非火其家。而只撤其瓦。此则既已承服。稍加罪罚。有何妨于圣德乎。此事极为可虑也。曹植。有名之人也。且儒生被推。故其处七八邑儒生等上疏。而监司不捧云。曹植与河宗岳前室女子相连。李桢之妾。与河宗岳后妻相连。李桢以为隐微之事。不可知也。似为救之。二人(桢与植也)平日。则相与为交。今因此事。曹植以李桢为非。年少人辈。亦皆以李桢为非云。以宗岳妻失行事。至于名类长者有其间隙。年少人。亦相排讦。极为未安。京中议论。亦与之相判。机关甚重。自 上何以知之。适发言端。故敢启。又启曰。 王言一出。传布四方。传教之际。言辞或未尽。则机关甚大。以人为非。而必斟酌为之。以人为是。而必斟酌为之。合于情实。然后可谓当矣。近来张弼武事。谏院论启。(上命张弼武嘉善资。谏院启请改正。而 上牢拒不听。)小臣不知弼武。或谓之清。而不能详知。或谓之暴。而亦不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85H 页
能详知。只闻人言。而斟酌知之。谓之清者。或有过越之启。谓之暴者。亦不知其言之尽是矣。顷者。教以通金石贯日月。昨者。又教以日月争光。(此两言。上答谏院所启批答之辞也。)至为未安。与日月争光者。非圣贤地位。则乌敢当哉。是虽出于一时褒奖清谨之意。而 王言过当。极为未安。伏闻弼武之事。以无知武夫。持身如此。贵则贵矣。但夷考其行。则虽号为清。而如于陵仲子之清。多有一偏可笑之事。当此风俗颓靡之际。自 上欲为激励之意则至矣。但以孟子之言见之。则不足取也。其人如此。而启之或过。自上意其以为不世出之人。岂不未安乎。为将帅者虽或暴酷。而有智略。则亦可策励而用。不可弃也。若弼武则未知其果有谋略。而可用于大将矣。一时虽称其清。而视诸古人。则岂不远哉。其行实同于仲子之避兄离母。往在乙丑。为满浦佥使而去。遂遭国恤。厥后移授江界府使而见递。其时只递者。以其有可称之事故也。 主上即位后。不入国门。所当即来谢恩。不可直归其家。况会宁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85L 页
府使。不次擢用。则尤为感激而未。闻朝廷以不来为非。则亦当即来。而称为游山出去。此人不可责备。然君臣之义。岂若是乎。边将不赴任。自有其罪。故前者边协亦被其罪。以文臣言之。则评事罗恰李忠范。皆蒙其罪。若万户林德秀李惟俭。则台谏至以误照其律被递。其罪同。则其罚亦同。何独于弼武不治其罪乎。有可称之事。则固当取之。而有如此事。则亦当推考治罪。然后纪纲立矣。弼武则不罪。而后日如有厌惮者。欲治其罪。则罪同罚异。不加其罪。则无以为徵。岂不伤于朝廷事体乎。极为未安。小臣非台谏。而如是启之未安。但在近密之地。心怀未安。而不为启达。亦未安。自 上幸未及思之。故敢启。
上御夕讲于文政殿。进讲近思录。自杨中立问曰西铭言体而不言用。止砭愚曰东铭。
上曰。游酢得西铭读之。即涣然不逆于心曰。此中庸之理也。可谓知见。而杨中立则不知。以此观之。杨时不如游酢矣。二人孰优。先生曰。前贤学问地位。后学不可议论。亦不得知也。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86H 页
游酢涣然不逆于心。此必有所觉悟而然也。杨时有疑而问之。斯亦不易矣。游杨。皆程门高弟。而以地位言之。则龟山高矣。 上曰。此二人。虽未及于程,朱。亦不偶然者也。一时有立朝之事乎。先生曰。小臣不能博览。不得知之。但于伊,洛渊源。大概有之。游酢为察院矣。杨时当徽宗末年。蔡京执国命。变生朝夕。而时人有张觷者客于蔡京家。为其子教学。一日觷言于弟子曰。汝等学走乎。对曰。先生平日教弟子。行步皆遵法度。何以谓之学走乎。曰。尔父破毁天下极矣。大乱将起。必学走。然后可以免祸。弟子大惊。乃言于蔡京。京虽小人。亦知利害。故问计张觷。觷曰。今无所为。但起天下大贤。则犹可为也。京问谁也。觷以龟山对。于是。召龟山拜官。时年七十矣。当时王安石之是非不定。至于从祀孔子。龟山为谏议大夫。请去安石配享之列。一时学安石者。反以龟山为非。未几金伐宋。而徽钦北狩。龟山亦去朝矣。胡安国作龟山墓志。以为当时若能听用。决须救得一半云。后学何以望龟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86L 页
山之涯涘乎。太概虽未及于程,朱。而地位亦高矣。夫贤人在朝。则虽败亡之极。而不无其力矣。蔡京之为人。极其奸邪。而能识利害。故意其有所为。而引以为用。一时诋龟山者。以见引于蔡京非之。龟山。乃大贤之人也。非有私心而然矣。何敢容议于其间哉。 上曰。此人一时行道。则可以治国平天下乎。先生曰。当时若能听用。决须救得一半六。可以拨乱而反之正矣。若见用于平时。得志为治。则其化虽不知同于三代。亦岂偶然哉。宋朝宰相。例皆不知学问。其间有若范仲淹者。而才拜参知政事。不久还去。李沆虽曰贤相。而亦不知道学若如龟山者见用于平日。则致治何难哉。辛应时启曰。自古称贤相者唐有房杜,姚宋。宋有韩,范,富,欧。其气质事业。诚不偶然。然此特救时之相。而不知儒者之学矣。若学问之人。则皆以义理为国其治化岂止于救时而已哉。但自古儒者。必不见用于时君。汉则有如蕫仲舒。而武帝不能用。宋则有如程,朱诸贤辈出。而仁宗孝宗。亦非偶然之君也。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87H 页
然而欲以义理。辅君致治。故与之不合。自古儒者。终至于宰相地位者。无一人矣。司马光乃儒者也。而视诸程朱。则岂不有间哉。然其设施。亦不久矣。若以学问之人作相。则有补于国家大矣。古今无异。所当体念矣。先生曰。今所启至当。大抵儒者道理。非迂阔。而不见用也。但不欲苟合于人。故其进难矣。且欲以正道辅君。故若好善之君。则虽似好之。然未尝屈意而从君。故不得见用。且一时之人。不能尽善。而或有忌惮。故亦不见容于世也。上则人主不好。下与时人相戾。于是。怀抱道德而退去。为人主者若知其贤。而任之专。则贤者之道。岂可不用于后世乎。惟在人君用之以诚而已。如古人者。虽不能代代有之。然一时之人。亦爱惜用之。则时世自至于治平。而其道亦行矣。儒者不能得志之病。所当知之矣。应时曰。不得其志者。以其不欲苟合故也。其言不行。则自以为言不行。而不可食禄。故易退而难进矣。大概人君欲用贤者。则必明辨邪正。然后贤者乐为之用。若并进混用。则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87L 页
多有所碍。故自古贤者皆不得以为用矣。人君洞知此弊可也。先生曰。人君虽欲用之。而或势不得已不用者有之。昔宋之孝宗。欲用朱子。乃拜知南康军事。朱子辞不就。及为浙东提刑。朱子亦欲有为。而务尽其职。知台州。唐仲友有赃污之状。奏劄劾之。其时王淮为相。乃仲友之姻亲也。匿不以闻。朱子论之益力。封章六上其时仲友已除江西提刑而未行。淮不得已夺仲友江西提刑。以授朱子。朱子辞不拜。厥后为兵部郎中。而侍郎林栗与朱子。论西铭,太极图。而意不合。上疏论之。当时上意方向朱子。宰相忌之。遂为两罢之策。孝宗非不欲用朱子。而谗邪间之。终致如此。后世人主欲用贤者。则恐有此弊。所当深察也。郑琢曰。此孝宗之所以不足处也。先生曰。朱子作孝宗挽辞曰。似有盐梅契。还嗟贝锦伤云云矣。应时曰。君臣契合。自古为难。宋仁宗。诚不偶然之君。而亦不能常用韩,范,富,欧。而吕夷简为相之日。居多矣。先生曰。不正之人。攀授迎合。不欲退去。君子如有不合。奉身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88H 页
辄退。故小人常见用。而君子常不得为用矣以近曰之事言之。 中庙待赵光祖至诚。而终未免谗邪之间。君臣之间。不得保全。安有如此事乎。所当体念矣。应时曰。自古朝廷往往不和者。必因论议不同而然也。或君臣不得契合。朝廷不能同寅协恭。皆由于此。昔范镇有言曰。集群议为耳目。任老成为腹心。若能集群议。而君相协心用之。则岂不好哉。君子不必合。故其议不必同。所以折中用之者。只在君相而已。所当留念矣。先生曰。夫人才智。虽或可称。而平心为难。或因议论相激而疾之。终至乖隔。则未尝不有其害矣。盖是非不能无也。如欲调和而使之两存。则是无异于欲和冰炭也。岂不难哉。人主必须辨别是非。然后可以为治。若使混而不分。则终有大害矣。俱收并蓄。既已甚难。而以非为是。以是为非。则尤为误矣。必尽居敬穷理之功。而心德既明。然后乃能辨别矣。夫朝廷治乱。贤邪消长之理。一日之间所以分也。最当惕念矣。讲讫。先生进启曰。朝廷议论。各以所见为之。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88L 页
故不无异同。能就异同之中。而分辨用之。则好矣。若议论不正。有害于义理。则不可不辨也。顷者。 文昭殿事。朝廷自正月多般议之。而不得其当。夫廷臣非不知祖宗朝故事。而不敢举论者。以其有未尽处故也。及其殿制不得增修。于是苟且之论乃起。大臣之议以为 仁庙。仍在延恩殿无妨云。遂据 成庙初年 文宗递迁仪轨而言之。虽出于无情。实害于义理。人情愤郁。旋即命改其议。而今既有定。如是每达。似为未安。但其间多有谬误之言。不可不陈。敢启。大臣所谓 世宗母过五室之教。乃指四亲云者。亦是矣。然 世宗创立本意。不言其变。而言其常也。其曰二昭二穆及太祖。后世奉祀。毋过五室及后世子孙。各立其庙。不胜其繁云者。皆言其常而已。后世难处之变。则在当时不必计虑矣。假使虑之。只道其常。何必言其变哉。厥后 文宗 世祖兄弟而立。所当变而通之。以为后世之法。而当时之人。非徒不知事体。亦有异意。故遽迁 文宗。其有害于义理极矣。其时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89H 页
宰相。得罪于后世。不亦大乎今乃授引彼议而言之。至极未安。此群臣所以争也。教以朝野抗论。领相亦上劄。故从之云。领相劄子。其言多谬。所谓酌取四亲及 仁庙径迁云者。皆极未安。失继统之君。既附于庙。则安有径迁之理乎。不知如何而如是启之矣。然此必未及思之也。小臣之启。非诋毁大臣也。以其是非不可不达故也。 文宗递迁事。 主上必不详知。此臣子不忍言之事也。然自 上所当知之。 文宗升遐。鲁山继立。 世祖有靖乱功。为首相辅幼主。以周公自处。鲁山赐
世祖功臣教书曰。予以成王之待周公者。待叔父。叔父亦以周公之辅成王者。辅寡躬云。盖鲁山以周公望 世祖而 世祖亦以周公自任。不意天命人心。归于 世祖。乙亥年。鲁山禅位于 世祖。而为上王矣。 上曰。古事不能详知。但见武定宝鉴。则 世祖受禅及皇甫仁,金宗瑞成三问,朴彭年被罪之事。昭载矣。先生曰。大概载于宝鉴中矣。然自有所闻。矣。且有一时人所记 上曰。自上不能详知。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89L 页
一度悉陈为可。先生曰。丙子年。成三问之事发觉。其意欲复上王。而 世祖意其作乱。及其事发之后。以上王为预知其事。迁上王于宁越矣。 上曰。常时则在于阙内耶。先生曰。在于景福云。迁在宁越。而其时郑麟趾为领议政。率百官请为处置。 世祖拘于物情而许之。乃遣禁府都事。赐药于宁越。其公事在禁府矣。当时宁越人。有记其事而藏之。金就文为观察使时。亦见之云。成三问之乱。上王预谋。变关宗社。口不可言。以此成罪目云。夫请为处置者。亦前史所无之事。而敢为之。麟趾一时虽称名相。而至今人皆以为不祥矣。今欲援用其议。此公论之所以激也。应时进启曰。此事不可援用于后。故往在丁未。李芑以 仁宗为未成之君。此实有逆心于 仁宗者也。而当 仁庙祔庙之时。犹不忍引以为證。如可以引用。则必使 仁庙永不入文昭殿事。定议于其时矣。 明宗圣明。故教以后日当祔。而李芑,尹元衡。亦不得防之矣。先生曰。李芑,尹元衡之所为。则不能详知矣。但 成庙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90H 页
初年。文昭殿室数未满。而乃敢递出 文宗。其时 成,庙引见群臣而问之。群臣饬辞以对。昭载,于政院日记。孰不知之乎。其事如此。而敢引以上渎 天听。极为未安。 祖宗朝事。善者则固当万世不改。若未尽之事。则改之无伤。 太祖杀郑梦周。而 太宗褒赠。
太祖尽杀前朝王氏。而 文宗立崇义殿。
世祖出弃昭陵而 中宗复立。 上曰。所谓出弃者。出弃何物耶。(言未讫。而上教下。)先生曰。此臣子不忍启达之言也。其梓宫。似若出弃然矣。当时之人。潜为奉安。而厥后复立。前日未尽之事。在祖宗朝。亦皆改之矣。概复昭陵。又赐祭于鲁山。其时申鋿为祭官矣。如此之意。自 上何以知之乎。不复举诸言。然后臣子之心安矣。至于 恭靖之事。亦不可授例于今日也。
恭靖大王自为处置。凡事皆降杀云。大概载于武定宝鉴。自 上必知之矣。 太宗佐命之时。 太祖惊骇。遂归咸镜道。国中无主。 恭靖大王权宜为君。旋即传位于 太宗。此事。臣子亦不可言也。昔东晋明帝。乃聪明之主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90L 页
也。问先祖之事于王导。导历陈之。明帝惊愕。以面掩床云。祖宗之事。后世何以知之乎。应时曰。自古祖宗朝。岂无其变乎。 中庙复昭陵。是诚有光于 祖宗者也。大明正统之间。亦追释建文之臣矣。先生曰。 仁宗。乃太宗之子。而建文之臣。亦皆开释矣。又启曰。 仁庙同祔文昭殿者。此人心天理至极之事世。是以不谋而同矣。昔在宋朝将出僖祖。朱子致简于赵汝愚曰。令人痛心疾首。不如无生云。顷逢此事。指仁庙不祔文昭之事也实有不如无生之心矣。旋即 命改。可谓复于无过矣。然径迁之言。极有害于义理。自 上所当洞知矣。应时曰。教以人心如此。故不得已从之云。虑或自 上意其祖宗朝古事。可以遵行。故馆中上劄矣。先生曰。其时不胜悯郁之至。若入侍经席。则必不知言之狂妄而启之矣。今则事既有定。而为日亦久。故言之至此。然若是启达。亦多狂妄。但咫尺天颜。不陈怀抱未安。故敢启。此间是非。 圣念所当洞然知之可也。大臣亦非有他意而然也。但议论相激。不无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91H 页
忧虑。自今以后。朝廷和平。则岂不好哉。
六月初四日
上御朝讲于文政殿。进讲论语季氏篇。先生启曰。顷日谏院以启辞之语。至于递差。(五月。献纳闵德凤,正言黄廷式等。论列龙宫县监李琮贪污之状。 上命下诏狱推考。既而覈实。则皆归于虚。德凤等以此彼递。)其事既误。固当递也。君臣之间。上失其事。则下争之。下失其任。则上非之。各尽其宜。可谓至矣。若于中心。以为未便而不言。则上下不交。意思不通。深为未安矣。传教之意至当。近来玉堂,谏院相继上劄者。亦非有他意也。(上因李琮之事。以台谏之启为浮言不实。故三司论执请改。而 上不听。)一切加之以峻切之教。似乖君德含弘之道。而一切以台谏之言。谓之不实。则甚多妨害。即今领相所启甚当。(是日。李浚庆入侍。极陈台谏之言。不可不虚怀听纳之意。反覆丁宁。)人君之德。与天地相同。法天含容。然后德益弘大。如是而是非分明。则所谓道并行而不相悖也。大抵只务含容。而不谓非之之意。则近于无所可否之地。察于细务。而又无含容之道。则大有根本未尽之病。能知此意。而不为偏废。则可以尽善尽美也。下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91L 页
人所望。欲 圣上主于含容。而或有臣下未尽之事。亦必分明昭释而言之可也。又启曰。教以不实。亦是矣。近来言事之不实。何可谓尽无。风闻之误。辨察甚难。风闻之法。出于唐武后之时。武后临朝。欲钳制天下。而始开告密之门。宋朝优待言官。许以风闻。用之于暴则伪。用之于公则正世。惟我 祖宗朝亦以风闻为主。谓之风闻者。犹有风声。而人闻之也。下人所当详审所闻而启之也。然台谏所论贪污之人。亦不必受赃罪。而亦不过罢职而已。故 祖宗朝规矩。亦如是也。若以风闻。每谓不实。则怯懦之人。苟且无事。所欲论执者。不无其弊。不实之言著则非之。而苟有所闻。使之尽言可也。若曰前日既言不实。而今亦何以言之云。则岂不未安。臣近见风闻之误者亦有之矣。晋州狱事。亦岂曰非不实乎。其言传播已久。监司闻之囚禁。既释之后。物情愤郁。故论启。而及其覈实。则又无形迹。自 上必以为将此虚事而论启也。李琮之事。今又如此。此甚未安。自 上当知此意斟酌可也。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92H 页
风闻不可谓尽是。亦不可谓尽非。自 上平心察理。事物之来。应之以大公至正。则是是非非。各得其宜矣。若一偏指向。则不无后弊。故启之。
初九日
先生以院意启曰。朝讲金铠所启。开于存亡。臣等有启达之事。而以笔札言语。不可尽陈。请面对。 传曰。可入。(今日朝讲。金铠以特进官入侍。启曰。必臣性本庸拙。老病益深。佞事亦多。顷日为大司宪。冒忝非分之职。而其前闻之。则时有杂议甚多。不为尊待三公。而历诋之。三公亦皆未安。至以领相为尤非云。小臣以为杂议如此者。极为不当之事也。及为大司宪。虽曰不称。既闻时言。似若不知。而行不当时未显发之事。举而论之。亦不当。故泛言而启之。使年少人杂议者。自知而谨慎。则时事可至于好矣。以此为心。及入经席。适于进讲之中。有冢宰及君子修己以敬等语。故小臣之意以为人君与三公。论议国事。三公有失。则台谏自当纠正。然自 上必信任可也。故即以此意启之。且有杂议。则人心不安。所谓修己以敬。敬者。主一无适之谓。言当修其已。而不言人过也。论语亦曰。躬自厚。而薄责于人。远怨。夫人心不安。则必致生恕。故又以此意启之。欲使杂议之人。自知而更不为。则时事好矣。其主意则只欲同寅协恭。上下之心。和平而已。且己卯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92L 页
之事。则小臣以为赵光祖学问用心。诚不偶然。但信人太过。虽徒能言语者。亦以为善人。遂皆引进。终致生事。其时小臣年十六也。不知是非。厥后见其传旨。则以为附己者进之。异己者斥之云。其时人心。必不和平。故传旨之辞如此矣。以是启之。而安自裕以为此小人治君子之言也云云。此言亦好。是果小人治君子之言。而其时人心不能和平。故亦有此言之意启之矣。厥后思之。则小臣未知何以为心。而如此启达。不无以为谬启之心矣。己卯之事。小臣到今是非。亦何及哉。而敢言之乎。但己卯之人。亦非一二。山豆皆尽善乎。善人之中。亦岂无或误思。而致有所失者乎。后世不忘己卯人者。只以大纲是也。大纲是者。亦以欲辅吾君。以兴善治故也。但年少辈如有不善者。则非之太过。其人岂以吾身为不善云。而白服哉。由此而致人心之不和矣。台谏论大臣之失则可也。若私议于家则必致人心之扰乱。此不可为之事也。是以小臣启之。岂有杂心哉。小臣得罪于议论。必不保全。当退去。今入经席。非有他意。而如是启之。亦非以为有益于吾身。而如是启之。只欲自 上知之。朝廷知之而已。同为王臣。有足弟之义。各自相爱可也。若至于交相疑畏。则夫岂好哉。幸闻议论之多。欲其讨微而启之也。安有害人之心哉。臣虽无状。自少无忮害之心。每以相爱为矣。且己卯年赵光祖。则虽纯善之人。而但年少辈多有误事。光祖反为忧虑云。李滉所撰赵光祖行状中。详载其事。观此则可知矣。但赵光祖欲为国事。而死诸非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93H 页
命。此至今人心之所以哀痛而不忘者也。小臣若至推考鞠问。则公缄侤音。或不无虚言。故今欲尽达于 上前。而退去矣云云。)
午时
上御文政殿。左承旨奇右承旨沈义谦左副承旨金就文,右副承旨李湛,同副承旨宋贺注书尹承吉,翰林郑以周,李山甫入对。先生进启曰。今日朝讲。金铠所启之言。极为包藏。皆古小人惑君之言也。臣等在近密之地。不可不达。故请为面对矣。金铠前于经席。泛引己卯之事而言之。非徒无端。是非亦颠倒。人皆疑怪。但以为老妄之人不思妄发而置之。及见今日启辞。其言极为有意。所谓年少人历试三公云者。此实无形之言。而创造发说。欲陷士林。安有如此事乎。自古小人之治君子。或以为谤讪朝政。或以为凌侮大臣。人主不能详知。由此而祸起者多矣。方今 圣明在上。大臣亦皆可称者也。然其间岂无可否是非之事乎。自 上有未尽之事。谏官犹且力争。况大臣乎。外间私议。则不可使之无也。此非以大臣为毁也。盖是非之事。自有之故也。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93L 页
由此媒孽。以为历诋卿相云尔。则是将欲一网打尽之计也。此岂一朝一夕之故哉。不无其间所以然矣。极为未安。自 上何以知之乎。朝廷之上。是则以为是。非则以为非可也。而铠欲使人不言人过。是如李林甫戒朝士比仗马之言也。铠欲使人不得私议。是即秦二世时赵高钳人口。而莫敢言之意也。孔子以唯其言而莫予违。为一言丧邦。此则似乎泛然。若金铠之言。则终必至于丧邦矣。今日台谏侍从。大概启达。自 上以为年老之人而似有爱惜之意。极为未安。沈义谦,金就文宋贺等。各进前。力陈金铠变乱是非嫁祸士林之状。先生启曰。今所启。大概已尽矣。铠之人物轻浅。本无识见之言。亦是矣但己卯是非。儿童走卒。亦皆知之。铠在六卿之列。不可谓专不知是非也。伏见今日启辞。非特为己卯而发也。近来年少人。欲其明辨是非。故以此非之。谋为构陷。而不能直言。乃举己卯之事。阴试 上意。安有如此包藏之事乎。常时以其人为轻浅。而谓之无心矣。至于今日之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94H 页
启。情状著显矣。夫小人一时有所作为。而其情状。终至于败露。铠之情状。亦露于今日之言矣。己卯是非。今既有定。而敢以赵光祖为非。罪南衮为未便。而陈达于经席之上。荧惑 上听。人皆惊骇。小臣为谏长时。公论愤郁。咸欲举劾。而小臣之意。以为妄人无情之启。论之不当。静以镇之。则好矣云云。未几。辄授本职。而其是非。则台谏侍从。既已陈启故。敢以因。无情之事。深治未安之意启达矣。到今见之。小臣妄启。罪当万死。铠之所谓使人不得私议之言。自 上所当洞照。是诚不祥之言也。伏见古书。周厉王立监谤之法。谤者辄杀之。时人言曰。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水壅而溃。伤人必多云。厉王不听。国人叛之。王流于彘而死。秦始皇罪诽谤诛偶语。盖三代以前。三代以后。未有若此不祥之事也。秦亦由是而亡矣。东汉之末。党锢祸起。而诸贤皆死。其时昏乱。公论在于草野。而一举尽陷。东汉亦因而亡矣。唐家之末。未闻清议之盛。而朱全忠目为清流。尽杀于白马驿。投诸黄河。唐亦亡矣。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94L 页
自古如此者非止一二。而谓使人不得私议之言。 圣明之下。不可出诸口也。而铠之所启如此。其情虽不如已甚之小人。而其罪则前古奸邪之恶。咸丛厥身矣。如此之言。虽或之。为臣子者。则所当尽诚竭力。开悟天听有而无端上达。以乱人心。极为未安。所谓防微杜渐者。此亦奸邪之言世。防微者。有某机关之事。而防之于未然之谓也。年少人以大臣为非云者。幸有飞语。而此实无形之言也。所当静以镇之。而反假此说。欲陷士林。极为非矣。自古是非不可无也。世俗或以为包容可也。或以为静以镇之可也。此皆不然。夫是非邪正。不能相容。如阴阳昼夜之相反。彼胜则此衰。此胜则彼衰矣。自 上不得已定其是非可也。水火冰炭。同器而在。则终有其害矣。一二人之诬枉。犹为不可。况欲陷举世之人乎。 上曰。今闻启辞。非徒以金铠为非也。将欲动摇朝廷。极为过越。而亦可畏也。己卯之事。是非已定。而金铠今乃言之。极为非矣。然此岂有意而言哉。且虽有误事。而国之是非。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95H 页
自有台谏与大臣。自 上与大臣。论议处之可也。先生起而更伏曰。极为惶恐。沈义谦起而更伏曰。伏承 上教。不胜惶恐。金铠乃动摇朝廷也。臣等何敢动摇朝廷乎。 上曰。金铠之言。如才阴点日。何损于明。但非徒以金铠为非。亦以铨曹为非。至极未安。先生起而更伏曰。极为惶恐。因启曰今也教以自有台谏大臣云。可谓至矣。但事有曲折。心欲亲达而请对。今若不尽素怀。则死有馀罪。凡是非邪正之事。莫不毕陈其曲折。然后自 上听察而辨别。则好矣。且言端既发。敢启。小臣性本虚妄。不识事理。长于乡曲。粗习文字。滥得虚名。蒙恩通显。极为惶恐。今者以当于小臣之言启之。尤为惶恐。然既当于此。不可不启。圣上即阼。事皆清明。前日为物议所弃者。皆不见容于时。或如小臣者。连为台谏侍从。即位以来。屡侍经席。若有怀抱。则虽重大之事。亦莫不陈达。或至施行。故为人指目多矣。所谓年少辈云者。亦小臣之身所当之言也。臣若避嫌。则金铠之事。不可得以言也。然上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95L 页
恩罔极。虽当死之言。固悉陈。岂可避嫌而不言乎。顷者。文昭殿事。议论已发。而不能即定。其间是非甚多。与大臣争辨。至于五六朔之久。奸邪之人。乘此机会。捏成虚言。以为年少人。以大臣为未便云。盖事之是非虽小小。必言之然后可以定之。若皆含默。则胡能有定乎。其间不得志者胥动浮言。往大臣之家。则以谓某人今将驳汝云。而激怒大臣。及出外间。又以谓大臣言之如此云。而动摇人心。金铠之言。亦非无心。故入对而欲其尽达矣。小臣狂疏之事亦多。往在癸亥。为翰林。而递授司正。出仕未久。与人结怨之事。亦似无之。而乃被重罪。以为假托为善。谤讪朝政。而削夺官爵。门外黜送。才过数三日。辄蒙复职。 圣恩罔极。而近来恩数尤多。不能退去。所谓年少辈之言。小臣亦入其中云。惶恐无已。夫是非邪正。自然有之。若询干大臣。询于台谏。则 圣明之下。何有隐遁之事乎。且左右之人。大概知之。传闻则有诉于政丞家者。以谓小臣言领相则当罢职。左相则当面辱云。安有如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96H 页
此骇愕之事乎。义谦曰。小臣亦闻之矣。往权辙家。则辙言或以谓奇大升与权辙。昏夜相从。谋陷领相云。吾与领相。志同气合。岂有如此事乎。且宰相来言奇大升以为领相则当罢职。左相则当面辱云。此明非大升之言也。虽丘史。亦不可面辱。况吾在大臣之列。大升安能面辱云云。且辙语其彼言于领相。领相以为我等在。则其何以如是乎云云。此必奸人欲陷士林而造言也。虽常人。何可面辱乎。先生曰。大臣与年少人有间之言。不知出于何处。此必流言也。若听者公平其心。则当曰岂有如此言乎。使之镇定可也。而铠之所启。欲为防微云。其意有在。此亦传闻。而金铠将陷五六人矣。 上曰。五六者谁耶。义谦曰。李铎朴淳奇大升,尹斗寿,尹根寿郑澈云。此言似诬。然其所言。则若是矣。 上曰。左承旨闻诸何处耶。先生对曰。今者。沈义谦所启。则指其名矣。然或云李后白。或云尹斗寿。流传之言。不能详知。但金铠之子言于人曰。父闻彼奇。每常忧虑。欲为镇定云。而其名则不言某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96L 页
某。此言漏泄。人皆知之。似若不闻而置之可也。但虚言之出。自 上当知。故敢启。 上曰。闻之于何处耶。先生曰。小臣非因沈义谦之言而知之也。朋辈间传传闻之。而其人亦传闻。不可谓某人之言也。若寻其言根。则小臣之罪。亦大矣。如或不实。则小臣当服其罪矣。
上曰。非欲寻其言根而问之也。但左承旨非灵而自知。必有闻处矣。先生曰。小臣当于此不可不启。郑惟一大概闻之。郑澈亦闻而言之。沈义谦亦闻而言之矣。义谦曰。小臣不避鈇钺。何不尽达乎。小臣则闻之于可信宰相。若 命言之。则当尽达矣。 上曰。何人言之耶。义谦曰。臣见大提学朴淳。则以为闻诸李铎而言之矣。因语臣曰。金铠将欲陷害吾及李铎,子固(尹根寿字)兄弟李后白奇大升云云。而扰乱言之。似乎不关云。参知朴谨元亦闻此言。而语臣曰。如此之言有之。可笑云。且李铎则闻于实处云矣。李湛亦闻此言。先生曰。李铎朴淳。不无时望。故奸人忌嫉。小臣无状。而滥得虚名。为外间题目。极为惶恐。 上曰。金铠之所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97H 页
欲陷害宰相。非止一二云。此则不然。铠以匹夫。安可以陷其多人乎。先生曰。金铠之启。极为荒唐。而又有如彼之言。观其今日所启。所谓年少人历诋三公云者。不无其意矣。义谦曰彼言若虚诬。则金铠之启。亦徒言而已。不然则必与数三人缔结。将欲告变。如郑顺朋南衮之为矣。 上曰。金铠除去宰相文士。则有何利益于其身。而敢为之哉。且数三人缔结者有之云。此亦无形之言也。今则朝廷和平。不相非斥为好。虽有某言。不须信之矣。金就文曰。奸邪在朝。则自不得和平矣。 上曰。金铠数三人缔结云。所谓缔结者。何人耶。先生曰。其将所为之事。则不之知矣。但观其言。则似有缔结者矣。今以形状未著之言而非欲加罪也。但其言极非。自 上所当知之。人臣之邪正是非。何能尽识乎。臣等所启之言。与他人所启之言。参酌决断。则自当知其某也是。某也非矣。臣等非敢自以为是也。若闻大臣台谏之言。则可知矣。但是非邪正。自古不得并容。故今欲尽达曲折矣。夫小人之害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97L 页
善类。或以为谤讪。或以为朋党。千古一辙。自
上观其前史。昭然可知。不幸今日有之。安有如此事乎。金铠本无知识 明宗于末年有心热。常患疾恙。乙丑年。 文定王后升遐后。方在丧中。尤为不宁。臣子悯迫之情。则诚不偶然矣。但金铠其时上疏。言调病之道。而又以为委政冢宰云。尹元衡时为领相。铠非不知元衡之为人。而请为委政冢宰。当时之人。莫不痛愤矣。 上曰。若以为非。则金铠之言。既已著显。当以此为非可也。但数三人缔结及以铨曹为非之言。则时无显发之事。而言之若是。似乎易言矣。金铠事。当与大臣议处矣。先生曰。教以与大臣议处。且当以显著者为非云。此天地度量。不胜感激。又教以数三人缔结之言。似乎易发云。此亦至矣。但以铨曹为非者。是实公言也。铨曹操一国用人之柄。所当(其难)其慎。特采群议而用之可也。若自用己意。则不亦非乎。今者。铨曹岂无显著之失哉。大臣不许。公论不许。而不意以铠为大司宪。扰乱朝廷。台祸士林。不可不以铨曹为非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98H 页
也。如此之事。自 上当知其非可矣。又启曰。政院非谏官非大臣。而只掌出纳王言。故谓之喉舌之任。盖喉舌。乃一身之最关者也。大臣台谏之不得言者。亦言之。古人称为内相矣。随事规正。有怀辄达。故经筵春秋。亦皆兼带。今则不能尽其职任。世俗谓之吏隐矣。然臣等曹逢圣明之时。忝胃是职。徒为贪恋官爵。而不达素怀。则平日以儒者为志。而今焉用之乎。是以欲尽达于面对矣。自 上幸以为此台谏大臣之所为。而政院何以如是乎云尔。岂不未安乎。臣等递去。他人来此。而如有所当言之事。则必皆言之可也。近臣不言。则疏远之臣。安得以言乎。近臣必得尽言。然后如人之一身。血脉流通。凡事可得为也。或有机闭重大之事。而政院不言。他日自 上觉悟。而以为近密之臣。何以不言乎云尔。则死有馀罪矣。如是启之。外则结冤于人既多。而上则触犯天威亦多。惶恐罔极。而但不言则非徒一身有罪。亦至于污辱朝廷故。敢启。小臣有悯迫之情。曾欲上达。而以一己之私。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98L 页
烦渎天听。极为惶恐。故不敢矣。小臣别无知识。气禀之病亦多。而妄事有之。不幸粗习文字。滥得虚名。顷日李滉退去时。自 上引见。询访知文之人。李滉遂举小臣之名而启达。不胜惶恐。李滉归时。出宿汉江。小臣往见言之曰。窃闻启达之言。至为悯迫。何以烦渎天听乎。滉曰。吾常在外。而逮来京师。亦不往还。未尝有所知者矣。汝则前曰相通简。书而论学。我之所知者。惟汝而已。非以汝为胜于人也。但 主上下问。不可不达。故启之。古人亦曰举尔所知。汝何嫌乎云云。闻此言。小臣之心稍降矣。厥后指目甚多。以为李滉荐某人云。举颜而行亦难。自 上又以小臣幸意其知文。则此乃欺之也。惶恐罔极。欲其呈病。亲旧相爱之人亦曰。汝得虚名。厥终何以为之乎。警戒者多有之。而连续近侍。不得退去。不幸又逢此事。小臣之名。亦参其中。小臣若能谨慎乎身。则岂至于此乎。尤为惶恐。不知何以为之。欲尽达其悯迫之情于榻前矣。小臣狂疏。不识世事。如此清朝。为人指目。岂不悯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99H 页
迫乎。
二十日
上御夕讲于文政殿。进讲近思录第二卷。先生进启曰。顷日张弼武引见时。传教曰。张飞一声走万军之语。未见于正史。闻在三国志衍义云。此书出来未久。小臣未见之。而或因朋辈间闻之。则甚多妄诞如天文地理之书。则或有前隐而后著。史记则初失其传。后难臆度。而敷衍增益。极其怪诞。臣后见其册。定是无赖者裒集杂言。如成古谈。非但杂驳无益。甚害义理。自 上偶尔一见。甚为未安。就其中而言之。如董承衣带中诏及赤壁之战胜处。各以怪诞之事。衍成无稽之言。自 上幸恐不知其册根本。故敢启。非但此书。如楚汉衍义等书。此类不一。无非害理之甚者也。诗文词华。尚且不关。况如剪灯新话,大平广记等书。皆足以误人心志者乎。自 上知其诬而见之。则可以切实于学问之功也。又启曰。正史则治乱存亡俱载。不可不见也。然若徒观文字。而不观事迹。则亦有害也。经书则深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199L 页
奥难解。史记则事迹分明。人之厌经而喜史。举世皆然。故自古儒士杂博则易。精微则难矣。剪灯新话。鄙亵可愕之甚者。校曹馆私给材料。至于刻板。有识之人。莫不痛心。或欲去其板本。而因循至今。闾巷之间。争相印见。其间男女会淫神怪不经之说。亦多有之矣。三国志衍义。则怪诞亦如是。而至于印出。其时之人。岂不无识。观其文字。亦皆常谈。只见怪僻而已。古人曰。一道德。又曰。大一统。董子亦谓诸不在六经之科者。请皆绝之云。王者导民。当禁不正之书。此其为害。与小人无异也。古之人君。间有嗜词华而崇艳丽。故英明之主。天分甚高。则后世或有流传之升。而如隋炀帝陈后主者。偏着留意。终致亡国。人主之专意词华。言之亦可愧也。诗家中或有古人呤咏性情之文。而亦有浮誇杂乱之言。自 上亦可知之也。吾儒学问中。程,朱之论甚是。而近来自中原流布之书不一。薛文清读书录。亦其一也。今方印出。议论亦不能无疵。学者以为考见之资可也。近来学者以程,朱之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00H 页
书为寻常。而喜见新出之书。此亦多害自 上亦可知之也。尹根寿启曰。读书录。乃薛文清所著。其人于天顺年间入阁。出处甚正。真从事学问之人也。其于议论间。不知何如。而其书则不为偶然也。然程朱之外。有何益明之论哉。四书章图。文清以为破碎。尤令学者生疑。而所论太极。亦以气为先。故文清亦以为老氏之说。四书章图。今虽印出。而此意当可知之也。近来印出者又有 皇明通纪。凡作史者必见一国终始而成之。乃为正史。而此则因一时闻见而为之。取舍议论。乌得正乎。见其议论。亦多不正之处。我国至诚事大。视如一家。若在家潜见。则可也。当代史记。至于颁布百官。极为未安。先生曰。程复心四书章图。有唐板一卷。与今所谓四书章图有异。必因此而增益也。心统性情图。程复心所作也。李滉仿此为之。而中图下图。则有未安处。故改之。西铭心学图。亦复心所作。滉专依此而为之也。李滉得其册。欲启达印布。而其一论太极处。根本大误。恐误学者。竟不果也。自 上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00L 页
先知此意。则后日必有斟酌矣。 皇明通纪。多有好语。一代之事。人无不知。至于印颁。则似乎未安。而以史见之。取舍在我。则亦非大害也。然是非去取之间。或多谬误之处。陈建之为人。不可知也。而大概成败利钝。皆归之天。而礼乐刑政。无所用其道。至以 太宗之革除。与凡胜败之迹。并归之天。此甚不正也。
闰六月初六日
上御昼讲于文政殿。讲论语阳货篇。 上曰。顷日以为尹元衡时。无一直言之人。我国之人本不如中朝之议。(六月初七日。沈义谦启于经席曰。我国之人疲弱。中朝有严嵩者方得志肆恶之时。邹应龙目见杀戮谏臣。而直言不避。 先王朝则二十年问无一人言者。郑琢曰。此言是矣。尹根寿曰。我国处偏方。赋性不厚。中原之人。则每当衰乱之世。多有可称之士。严嵩之专权也。给事中杨继盛三上章。论嵩罪恶而见杀。王崇武劄论而被窜。其终又有邹应龙者。刻奏而逐之。方尹元衡之执国也。其时臣子。无一人言其罪者。其贪生畏死极矣云云。上之所 教。盖指此也。)此言予更思之。非但其议不正。后弊无穷矣。先生启曰。所启曲折之意不可知。而其言之激则有之矣。天之禀赋。固无礼啬。谓我国必不如中朝。似乎有弊。而泛论而公言。则亦不可不谓之偏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01H 页
也。所谓元衡时不言云云者。愤激而言之也。中原则方严嵩得志之日。直言被罪者相继而不避。我国则权奸当国之时。不但草野之士。舍默不言。朝廷之上。蒙遇国恩者或不知其奸与或为鹰犬瓜牙者。不须说也。一时稍称善人者。亦不能言。身且不退。苟持富贵。可谓非矣。近来风俗每误。 祖宗朝则激浊扬清。故年少人亦多过当之事。 成庙培养士气。故经废朝戊午甲子之祸。士林之斩伐极矣。而 中庙反正之后。十馀年间。勉为国事。士气绵绵。厥后元衡当国。人心大误。今则圣明在上。有怀必陈矣。但自二十年来。朋辈闾巷之间。罕见直气之士。虽见事之非者。亦不言之。人或议之。则又谓之骚扰。凡事皆欲不为。故闷时习之误。而激言之也。又启曰。自 上当知时习之误。而培养刚大直方之气也。汉末刚大直方之气。拆于凶虐之馀。荀淑言逊。故其子孙反为曹氏之臣。中庸之道。惟圣人为之。其下则当务气节牢落。不畏强御也。平居正色直言。然后临难。可以伏节死义。小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01L 页
臣尝言于朋辈间曰。侪辈中不能直言正色。则又何望到君前而能之乎。时世之习既误。伏节死义之臣。岂能多得乎。辛应时启曰。元衡当国。势焰熏灼。国脉斲丧。故人不敢言之也。 上曰。祖宗朝事则不知。而前朝衰乱危亡之际。不无甚于元衡之奸。而亦有正直之士。则以此可知人性之不牿。先生曰。以前朝之事传教。至为感激。小臣迷劣之意。每怀如此。方前朝纪纲板荡之时。我 太祖东征北伐。大济生民。天命人归。理当主国。而丽氏之臣亦扶持。而竟不能。终有死节之人。为台谏者或有不计其身。被罪而死者。革命之后。或有退去不仕者。或有仕于我朝。名士多被窜僇。而后来之人。不为徵创。皆思兴起。近来甚有闷虑之事。风俗顿归大误。一时所尚。皆以不言为贤。几二十馀年。士大夫间不言自守者。则交相推荐。多占美官。故近来国家大事。固无之矣。虽小小朋辈间弹驳之事。亦不为之。得闻 祖宗朝事。虽以素相交厚者。弹驳不避。故 世宗朝河演为领相兼吏曹判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02H 页
书。崔府为吏曹判书。以政事间事非之。台谏至入 上前论劾曰。崔府不足道。河演亦误。演与崔府。方在 上前。惶惧屏息。出外颜色舒展云。今者。若有小驳则必曰有何挟心而如此乎。此人必有异心也。风俗之归误如此。自 上何以知其曲节乎。元衡当国。一时为相者亦莫敢言。两司长官。皆以门下人为之。非但公事间事不能可否而已。稍有意向。人皆逢迎成之。故妾子许过之事。元衡稍有意向。而他人奔走成之。稔恶既久。 明宗洞知凶邪。不无厌苦之意。人知 上意。论启而罪之。 明宗不以为恶。则至今岂能去之乎。近日之事。甚为不祥。所启之言。(持我国人不如中朝之言也)无乃有意乎。以此留念可也。 主上临御。今且三年。群臣之间。在外疏远者。则不可知也。或以特进官入侍。宰相与台谏侍从之人。自 上何事不知乎。大概时习。皆以不言为贵矣。人谁无过。过则可论。若公言之。则闻之者不怒。言之者不嫌可也。言者嫌。闻之者怒。虽有过失。含默不言。至于大误。然后责罚随之。故朝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02L 页
廷不为安静也。九重之上。何以知之乎。必入侍之臣启达。然后可知也。外间之事。不可尽陈。而一时气象时习。自 上必知之。然后政化可行也。而曾莫之启。岂不未安。各别留念。访问治道。则可知时事。而臣之贤否。亦可辨也。宋时富弼。贤相也。弼之言曰。人君无职任。惟以辨别君子小人为职。而君子与小人并处。其势君子必不胜。君子不胜。则奉身而退。乐道无闷。小人不胜。则交扇构结。千歧万辙。必胜而后已。迨其得志。遂肆毒于贤良。求天下不乱。不可也。后世人主。当戒于此也。近来若有大小之事。以为过激而当为得中云。下人岂不欲学中道。而中字最难识。均对善恶非中。而显善而沮恶。乃中也。俱收并畜。则子莫之执中也。道之所贵者中。中之所贵者权。以一尺木言之。则五才为中。以一轻一重言之。则称物为中。凡事以为不可过激者非中。而事之当然者乃中也。媮惰之人。又谓凡事当平。厚君子。而薄小人者平也。君子小人无别。则是大不平也。君子小人之间。当明辨而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03H 页
分别。然后治化从玆而出。薰臭同处。则无薰而有臭。苗不去莠。则有害于嘉谷。是以国必扶君子。而沮小人。然后国事是矣。昔者。睦贽论上下情义之不通。而言其九弊之不去。所谓九弊者。上有其六。而下有其三。好胜人。耻闻过。骋辨给。衒聪明。厉威严。恣强愎此六者。君上之弊也。謟谀。顾望。畏愞此三者。臣下之弊也。上好胜。必甘于假辞。上耻过。必忌于直谏。如是则謟谀者顺旨。上骋辨。必折人以言。上衒聪明。必虞人以诈。如是则顾望者自便。上厉威。必不降情接物。上恣愎。必不引咎受规。如是则畏愞者避辜。耻闻过衒聪明。自古英明之主。尤不能免。应时曰。辛旽擅恣。满朝靡然。独有郑枢李存吾。上疏论之。尹元衡之时。则人主孤立。满朝无一人言者。 上曰。郑枢,李存吾。非他国人。亦我国人也。不但上疏。至于庭辱。辛旽不觉。(下床。我国)之人。安有不及中朝之理乎。此议一偏。故言之耳。先生曰。圣念及此。至矣至,矣我国之人。何有不及于古。自
上能以尧,舜,汤,武为可为。而臣下亦以圣贤自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03L 页
期。克去气质之偏。则世道好矣。所启之言。激言而误论。自 上深知其病。诚东方万世之福也。又启曰。金宗直作吊义帝江中文。而身被大罪。其文曰。非▣▣而夷啬。曷古有而今亡。此甚正论也。 上曰。尹元衡时所以然者。何故也。先生曰。元衡之事。小臣不能细知。当以所闻见者启之。自少邪毒。不容士类。出身之后。凡荐望之识。皆不许之。故含愤入骨。
仁庙在东宫而无元孙。 明宗在大君。有宗社终归之理。元衡多怀此意。而不容公论者。又往与结之。 仁庙方在东宫。有他心者。非人臣也。朝廷善类。孰怀此意乎。尹元衡创造大小尹之说。以贤士属望东宫。谓之大尹之类。
中庙末年。经席之上。亦发此论。 中庙闻之大怒。命窜尹任。而罢元衡。 中庙至圣至明。可谓善处。而其时臣下。不达时宜。以为今若无端罪之。则恐有后弊。外间亦无此事云云。 
中庙止之。元衡后以都承旨。升拜参判。被驳怀愤矣。元老邪毒无状。 明宗即位之初。 文定以朝廷和平为教。大臣启达。放黜元老。因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04H 页
成乙巳之祸。尹任恶积。死有馀罪。若只罪此人则可也。李芑林百㱓,郑顺朋辈。至并柳灌,柳仁淑窜逐。寻即赐死。其后又因告变。终以谋叛罪之。一时学问之人如李彦迪,权拨。安有一毫附任之理乎。柳仁淑木善士云。而其时之人。因平昔之憾恨。遂致大罪。以至于此。见武定宝鉴。则可知也。厥后少有非议。辄构大罪。故参奉成遇无罪而被戮。许忠吉以儒生。至于受刑。被谪而见放。被罪者相继不绝。人孰忘身而敢言哉。台谏侍从。每以尹春年尹仁恕,陈复昌为之。故少有不合于意。即致大祸。其间虽有忠臣义士愤叹于心。而天门九重。顾身不言。全罗道有安瑞顺者上疏。言来麟寿贤士。而被罪冤枉之状。拿来于家。讯于大庭。受刑而死。辞连者亦被重罪。国家之有今日。亦云幸矣。秦二世时。有正先者。非议时事而被罪。其高之势益盛。故议者曰。秦之亡。正先促之也。当此之时。有一二人之言。徒杀身而已。亦何益哉。后因林百㱓之谥。白谓得其衅端。请讯殿庭。 明宗及知其奸。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04L 页
朴淳朴谨元。以议谥官。只命罢黜。故气势沮抑矣。 上曰。议谥之年何时。先生曰。辛酉年。也。淳为应教。谨元为副应教定谥于奉常寺。百㱓无他可称之事。故以恭昭名之。后闻有议。改以忠宪政府改望启闻时。并以恭昭书入。自 上下问。故欲乘间隙。以非议元勋。将致大罪也。 上曰。谥号事。自上斟酌之。意以为先定恭昭矣。若即改以忠宪。则自 上何事下问乎。先生曰。小臣出身后。殿最居下。下归乡村。厥后得闻于侪辈间。则常例奉常寺定谥后。政府磨勘转启。故政府知元衡微意。以为可改。遂改忠宪。入启时。并以恭昭书入。故自 上下问云。又启曰。元衡以妾为妻之后 明宗一日泛问曰。古有以妾为妻之时乎。入侍诸臣。不能出一辞云。自 上已知罪恶而问之。臣下畏祸而不能言也。 上曰。此言今始闻之。然则当初亦无争论者乎。先生曰。安有争论之人。以妾为妻。畏元衡。尚不敢言。妾子许通之事。亦不敢言者。盖恐逼于元衡也。辛亥年。元衡为右相。 文定亦以为年少。而元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05H 页
衡又不敢自当。辞退不居。三司论启。以为贤者不可不置此位。小臣在玉堂时。取见其疏。果在疏劄腾录。 上曰。其时孰为之耶。先生曰。其名则不能记忆。而一二人唱导。故如是为之也。 上曰其人今亦有之乎。先生曰。小臣与同僚。共见此疏。以为时世难。则不可仕宦。恐有遗臭万年。侪辈年少者。亦笑之。 上曰。虽或有见在之人。而一二人承顺唱言。其馀则畏祸而从之。士气当可培养。先生曰。至今共传金安老时。许沆若欲驳人。必请一会而为之。其时副提学不知某事。以为今日有何事云。时世误。则事皆如此。 上曰。金安老败时。孰主张耶。先生曰。安老憸邪不容士类。己卯年间。出为庆州府尹。其后入为吏曹判书。为人邪毒。南衮亦惧而逐之。及其复入。欲杀善良。至迁禧陵而 文定方为国母。又有废立之意。其祸逼于人主。 中庙不知何以处之之道。戚里之人。知其此意。言于台谏而启之。 中庙即命禁府拿出矣。应时曰。凡罪大奸。假手于戚里。故戚里之势自重。 上曰。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05L 页
此事如古人所谓盗蹠在家。呼阳虎去之。狐狸虽去。虎狼入来矣。先生曰。梁渊既去安老之后。 中庙过于委任。将有专擅之事。而身死云。其时处置。虽不能正大。而既罪安老。引进己卯之人。郑光弼亦登庸。此则终为善处也。安老以其子禧尚公主。岂无攀缘之事乎。李荇为相。引入安老。荐为大提学。羽翼已成。许沆蔡无择。乃其腹心也。安老见败时。此人皆在丧中。故得以图免。人君防小人。当谨于初。国事既误之后。亦无如之何矣。应时曰。假手戚里。可谓不幸。先生曰。假手戚里。因成后弊。乙巳年。 文定有密旨。故亦因戚里之人指挥。遂为中学一会。欲倾陷一世。其时台谏年少有气节之人。以为不可。遂被大罪。柳希春,金鸾祥。则其时正言。白仁杰则其时献纳。虽幸不死。并谓贼党而罪之。 上曰。仁杰亦欲推考元衡。而并递两司。竟至系狱。先生曰。自 上知无情。故其罪止此。应时曰。假手戚里。国家之不幸也。在汉时窦武贤。故陈蕃同力。欲除宦官。戚里有贤士。则可与共事也。先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06H 页
生曰。窦武则贤矣。故与之同事。如其贤则可与为也。 上曰。不但戚里。东汉时欲除,去窦宪。而与郑象谋之。此则虽被罪。而东汉亦以此亡也。先生曰。始之不谨。终必难图。汉章帝时。窦宪至夺公主之田。知宪之有罪。而不能去。故至和帝时如此也。天位惟艰。当临深履薄。不可小放。故君子在朝。则小人斯远。但知小人。亦甚难也。人君天性。不为好善。则尊卑悬绝。故贤者日远。小人日进。是以履霜坚冰至。又启曰。人之承顺。甚可畏也。昔唐太宗尝止树下爱之。宇文上及从而誉之不已。上曰。魏徵尝劝我远佞人。我不知佞人为谁。意疑是汝。今果不谬。士及叩头谢之。仍以微言婉辞对之。太宗悦其言。而不以为非。自古英明特达之君。亦陷于小人术中。应时曰。自 上圣明。小有邪论。则洞然不惑。权奸馀孽。虽以天地包容之量。收叙有命。而即从台谏之言而止之。分别邪正。甚为洞然。下人莫不悦服。第念小人无穷。见人君之意向。则千思百计。必欲中之。人君误其意向。则岂无小人之投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06L 页
隙者乎。当尹元衡时。唯唯诺诺。士气颓堕。圣明一出。咸望至治。稍有善念者。孰不兴起。小有过举。则随事规谏。政事之际。亦欲择人。不如曩时之浑浊也。议论之际。虽有小异。终归于正。其溺于因循之习者莫不骇怪。如越犬吠雴。当可分别也。人主虚怀听谏。君臣情义相孚。则少无间隙。与化同流。少有不悦之色。则常怀不平之人。自谓得其衅端者。小人常态。当必深戒也。邪正虽已洞然。而岁久月深。则安保其邪径之永绝乎。入于左腹无所不至。自古坏事之辈。必寻人主之所恶。而隐然倾陷。旁蹊曲径。易致欺蔽。况又台谏之诤。或岂无厌苦之时乎。窥佔伺察。或谓之过激。或谓之多言。或谓之凌上。一启衅端。浸润随之。不知已陷于术中。小人之祸。于玆酷矣。若见一人邪论。痛即分别。所当留念也。先生曰。应时之启切当。所当留念。大概今时之弊。苟安无事。欲受禄俸。纳驺直食苞。苴以过一生者甚多其人。近来旌别淑慝。善者厚之。不善者薄之。如此寻常之辈。孰肯喜于其心哉。善人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07H 页
之心公。故尊荣吾主。安乐吾民。而寻常之辈。只欲保全其身。而无意君民。故议论是非之相激。自占不能无。今时果不知何如。而亦恐不能无如此事也。顷日邪论之发。根于此也。朝廷之上。如非大奸。则前日任事之人。不可尽却。然其间有用之于腹心者有用之于瓜牙者。又有用之于外处者。自 上能知此意。必先亲贤。则君子气势堂堂。寻常杂谈之人。亦不能言矣。一时治乱兴亡。皆系于此。顷日准期不叙事。三公启达。而 圣答至极是矣。三公非不知其未安。人情溺于苟安。故以人情启之也。 圣教既下。其言如天。人皆望绝而心服。若其下人所为。则象怨丛归矣。君子小人间抑扬之道。不可小忽。君子道长。则小人道消。陵贽之言曰。陛下有善志。而不能善治。故臣每中夜静思。窃叹深惜。向若陛下有位而无志。有志而无资则臣固已从俗浮沈。何苦汲汲如是。陆贽。贤者而其言如此。况其下乎。自 上不为主张。则下人何所特乎。 上若勉为学问。以圣贤自任。则有志之上。孰不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07L 页
忘身徇国乎。时世今似未定。若一二年间力行。则可以定矣。应时曰。准期之法。传教至矣。但其间亦有一意思。前不申明。故如此。大典本意。必因真窥避托病而说也。若欲分辨。则似拘人情。故一切绳之以法。若至公无私。则犹可分辨。大典本意。必不如此也。先生曰。此言亦是。然此法非不申明丙寅年为之。又于前年为之矣。又启曰。守令六期之一法。当初设立时。人皆不便。而 世宗之心。独与许稠合而成之。今者。初即乐赴。旋即弃来。弃来而亦无罚。故人无忌惮。虽果真病。而必有画一之法。然后可也。此法既立。欲弃官上来者畏惮中沮云。纪纲若立。则事无苟且若先欲分辨一二人。则政归姑息矣。守令若真有病。不可在官。则监司自当以公论启闻。而今则百般图嘱。必售其计。岂不未便。又启曰。 成宗朝有驸焉洪常叔父为长兴府使。以病不去。台谏论之。竟置于罪矣。近者。会宁府使金启事。宪府论启已久。自 上不为允俞。 圣意以为启虽骤升。而合当则可遣也。其意亦当。但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08H 页
台谏将公论启达。自 上当可勉从也。他事则臣固不知。如其武班之臣。虽有物论之不许。犹可驾驭升用也。金启处心欲善。朝廷亦不以人物为非。只以滥升论之。自 上牢拒。台谏竟不得请而止之。则启以边将不能远命。势当赴任。以士类之人。岂不慊然于心乎。经过二三年。自然循次。则岂无可当任使之时乎士类之人。见公论不与。而犹且往焉。殊乖培养之道。深为未安。小臣自少知启之为人。其心非欲不善者也。诚国家有用之才。徐过数三年后。命为此任。则合于听谏之道。而得于待下之事矣。 上曰。此则有不然者。金启以不善论之而止之。而往焉。则果如是矣。只以骤胜论之。论之而止之。则是公论许之也。以此而有何惭愧。先生曰。传教则至矣。但公论既以骤升论之。物情少有不释然者。则于启何有光哉。士大夫当以廉耻培养也。 上曰。朝廷间骤升者岂无其人乎。金启虽于前年始升。而出身既久。非不可为此任也。先生曰。圣教至矣。该曹与相臣之意。亦如是。故拟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08L 页
望矣。然若年高之人。则犹可为也。金启年才四十馀。骤升嘉善。于启岂无未安乎。培养士大夫。当以廉耻为先。虽曰正合其任。而必以恬退为贵。况公论不许。而苟且行公。岂不惭愧乎。若以为不难于心。则近于无耻。稍有士人之心者。宁有是耶。又启曰。事事尽启。极为惶恐。适有所见。故启之。伏见谏院批答之辞。其言则是矣。但辨释近于骋辨。至为未安。(是日。正言申点来启。成世则骤升堂上。所当报效天恩。而托病径还。故依律定罪。而才经一年。因其妻陈许蒙宥。而今又受牒。后之有罪允军者。何所惩乎。 上答曰。苟有不可。则有言责者。朝拜官。而夕奏疏可也。苟无不可。则不须烦,论可也。今者世则放送。实是不可。则已过一月后论启。大失朝拜夕奏之体。此果言官之任乎。以为可也。则何必论启。夫此二意。予不能知也。不允。)人王至尊。臣下至微。人主圣知甚高。而臣下计虑甚愚。以至微至愚之身。当至尊甚高之威。和颜优纳。犹恐言之不尽。又加之以辨给。则下人有何所言哉公论之发。自有迟速。人之所见。或有先后。世则之事。果若即论。则好矣。然事之可论者。虽愈久。而亦可论也。况以过月而论启为失体乎。他日虽有可言之事。窃恐因此不得言之也。恕其不及。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09H 页
许其所论可也。谏院论启之言。亦是矣。小臣在政院。以为放送充军。圣德之事。但因其妻陈诉而释之。如汉文怜缇婴之言。废肉刑之法。乌乎可也。若因世则之事。尽求充军之额。而原其可赦之人。用此宽仁之政。则可也。世则奔走而免罪。则或有守静之人。终身不得蒙恩。而必此不顾廉耻之辈。独被圣恩矣。最关风化。不得不深思之也。 上曰。此言大概是矣。然若如此。则所当即论。以补不逮也。职牒还给之后。始为论启。曲在于谁。先生曰。所见有先后。故如此。自 上务广天地之量。舍其前所不能。而取其今所能。则圣德益广矣。
初七日
上召对于文政殿。讲论语阳货篇。自子之武城止知其必不能改也。先生临文启曰。礼乐不可斯须去身。礼乐失序。万事颠倒。古礼古乐。今虽不可复见。学其心。而寻其声器则可也。又曰。十室之邑。教以礼乐。则相为揖让。近来二十年前分忧一道者或为谒圣之礼。自乙卯倭变之后。专意于军器摘奸。而不复为兴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09L 页
起劝奖之道。虽号为尽心者。不过补葺书院。供馈儒生而已。教导就善之方。绝少未闻矣。欲兴治化。必有教化。然后有观感之美。人性虽曰本善。非教则不能成就。前朝恭悯王时。李穑聚士教之。故多有忠臣义士。近来未见兴起之士。然必留念于此。母曰无人。而悠久行之以诚。则教化渐可兴也。 上曰。前朝李穑善人耶。先生进对曰。李穑。人论甚多。而大概不为偶然。穑少时入中原。擢制科仕于元。博学高才。所学虽主于文章。而其于礼交儒者之学。所见亦多。而教诲之事。甚有功力。郑梦周非全学于李穑。而亦以奖劝兴起而成。高丽将亡。流窜在外。 大祖即位。即命释之。迎见礼遇。又使之仕。不屈而死。高丽崇佛。而此人文章甚高。故如寺宇之记。佛经之序。皆出此人之手。故年少之儒。以为崇佛而诋毁。此人虽非学问中人。气节甚高。实东方学问之源流也。尹根寿郑琢等。亦陈穑不亏大节之义。先生曰。所启尽是。不事我朝意思甚高。而立朝之时。不能壁立千仞。不无浮沈之病。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10H 页
故前朝史记。以此少之。不知其论果出于公。而尚论则可知其长短。尹根寿启曰。伏闻昨日经席传教之辞。至为惶恐。(尹根寿前日经席论我国人心。本不如中朝。而昨日 上教以为不正而有弊。故根寿有是启。)小臣之意以为二十馀年。人畏元衡虐焰。莫敢一言。寻常愤叹于心。故启之。其言思之。则有弊矣。 上曰。昨日予所言者。以顷日所启。不无后弊。故欲救其失。非所以非之也。先生曰。一时所启之偏。自 上留念思忆如此。凡事每加 睿念。则圣学益就高明矣。我国学问。箕子时事。则无书籍难考。三国时。天性虽有粹美。而未有学问之功。高丽时。虽为学问。只主词章。至丽末禹倬郑梦周后。始知性理之学。及至我 世宗朝。礼乐文物。焕然一新。以东方学问相传之次言之。则以梦周为东方理学之祖。吉再学于梦周。金淑滋学于吉再。金宗直学于淑滋。金宏弼学于宗直。赵光祖学于宏弼。自有源流也。迩来儒士。欲为圣贤之学。自 上能主教化。则此其复古之机会也。勉力学问之人。虽似不多。今闻议论。长者之知学问。视已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10L 页
卯为多云。尹根寿曰。己卯之后。人怀向善。盖出于赵光祖之功也。先生曰。近来闾巷间下贱之辈。莫不修举丧礼。或有青年寡妇。不欲他适。皆己卯振作之馀效也。但光祖年止三十八。而一时仕宦于朝。未暇著书传后。故不知学问深浅。而其所为之事。则人皆钦仰。根寿曰。小臣传闻。则一日 明庙有教曰。闾巷间。当读小学。尹溉为政丞。闻此传教而赞襄。尹元衡以为人当为善于心。己卯年崇尚小学。而辛巳年生乱。乙巳年又生乱逆。小学。乱逆之书。尹溉闻之震慄。元衡心术。此可知矣。 上曰。尹元衡作罪我国。不可胜言而此言则予固不知。今闻此言。尽诋先儒。真得罪万世者也。先生曰。韩侂胄讥朱子以伪学。古今无异也。观尹元衡当日所为之事。此固常事。不足怪也。元衡之恶。昨日大概启之。元老元衡。乃兄弟。而皆邪毒。 明宗即位之初。亟黜元老。故元老不得参勋。以尤元衡。元衡教诱春年上疏。窜逐而杀之。元老之罪可诛。杀之者元衡也。以兄弟之至亲。而犹若是。国人之畏怯。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11H 页
宁有极哉。自古小人。孰如元衡之甚者乎。 上曰。顷日儒生上疏。以为方威棱震叠之时云。如此。故人莫敢言也。先生曰。传教至矣。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也。小人如尹元衡者。固稀罕矣。虽以小小小人乘间抵隙。亦足以累圣治。克己从善。亲近贤上。则时世好矣。根寿曰。乙巳被罪人权拨李彦迪。则既已褒赠矣。又有宋麟寿者。乃善人君子也。从事学问。不知深浅。而一家孝行超卓。正色立朝。见忤于元凶。被罪而死。此人之贤。可与权拨,李彦迪并论也。先生曰。初以浮薄徒之领袖而罢之。后因良才驿壁书之变。至于赐死。自 上既已伸雪。而深恐此人之贤。自 上不能痛知。士林怨痛之。又启曰。会盟文。至以谋反名之。又启曰。麟寿一生钦慕己卯之人。癸卯甲辰年间。为全。罗监司。劝勉小学。引接后生。其时读小学。皆麟寿之功也。今午雷动。此虽时节。圣教以为未安。可谓至矣。夏月虽曰雷雨之时。而雨势过涝。两南水灾。极为惨酷。春而旱。夏而水。禾谷之伤民命谁赖。此其天地乖戾之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11L 页
气。自 上各别省念可也。人君一念。可以赞成天地造化。故中庸曰。致中和。天地位。万物育。自戒谨恐惧而精之约之。以至吾心正而天地之心正。吾气顺而天地之气顺。则雨旸以时。天地位矣。三代盛时。暨鸟兽鱼鳖咸若。天地之气和。故以致此也。唐太宗有水旱。而民无嗟怨者。以其忧勤抚绥也。终致斗米三钱之效。虽曰假仁义。而亦其魏徵劝行之致也。 即阼之后。当春夏之交。风雨和顺。皆望大有年之庆。至秋风灾不绝。田卒污莱。水田差有所收。故仅免饿莩之忧。今年则粤自春节。雨水不中。到夏益甚。民生之事。极为艰苦。各别省念。如有未尽之事。务极修省。克回天必可也。天生万民。不能自治。立之君。以主万民。君不能独治。又分忧于守令。守令治民不善。而民有嗟怨。则君必罪之。以此推之。人君爱民之心。不能诚实。至于流离失所。则天心岂不震怒乎。人主在亿兆之上。无他可畏。而上有皇天之赫临。一念之差。每恐上帝之震怒。则天心悦豫矣。 上曰。此言至当。先生曰。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12H 页
小臣偶思而启达。圣教如此。不胜感激。燕閒之中。无少间断。则德与圣人同也。
二十四日
上御昼讲于文政殿。讲论语阳货篇。自子曰饱食终日。止不知其为谁也。先生临文启曰。(因上章宰我问丧而启之也)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人子为亲之情。昊天罔极。而圣人必为之中制。为父而斩衰三年。为母而齐衰三年。父在则降为期年。此非罔极之恩。独啬于母而然也。天无二日。家无二尊。不可以比隆故也。周公制礼。作为人后之条。而所生父母。屈义降服。岂不知情之罔极。而必叹有所隆杀哉。此其圣人节文精微之蕴。而立天地古今之大经大法也。体念圣贤之遗意。深究隆杀之当然。则必有益于学问。而更无碍于裁事矣。仍又进启曰。人君总揽万事。何事不为要切。而纳谏为尤切。经席之上。大小臣僚己尽启达矣。但顷年风俗大误。人皆以不言为贵。今虽纳谏。而只从循例之言。不能丕变时习。又不能大益圣德矣。人情勉强为善者少。姑息偷安者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12L 页
多。犯雷连之威。抗骨鲠之辞。岂人人所可能哉。必须优容虚度。嘉悦劝奖。言虽不中而过激。亦不为非而有所优纳。然后始可以集天下之言。而来天下之善也。苏洵作文。以记人君必有激劝谏臣之道。而其要有三。洵之议论。虽曰诡而不正。天下道理。固如此也。近来自 上所为。无不允当。在廷臣僚。孰不尽力。然必自 上当知谏诤不为懔谋。而只欲为国可也。直谏犯颜。甚不便于其身。不知君上以为何如。而攻人之恶。亦多取怨。故谏诤之臣。自古谓之孤单。能知此意。而快于听纳。则凡事渐好矣。臣见外间公事及经席陈弊。时世已误。风俗不美。国储板荡。生民困瘁。莫甚于此时。而水旱之灾。又从而连绵。思之则甚多忧悯。人君统御亿兆。亿兆安。然后始可言尽其责。在古之圣王。劳心焦思。侧身修德。正以此也。先以济苍生之心。坚定于中。虽闻片言之善。亦必服膺于心。草野疏章。亦可采施也。又启曰。小臣因此章三年之丧。敢以迷劣之意。敷衍启达。心极惶恐。而言出。故敢陈之。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13H 页
天下通丧。有常有变。常者其顺。故虽象人。可以易处。而变则处置得宜甚难。必加留意。穷极详察。然后始免失礼之讥矣。自 上入承大统。似异于常事。其间处置之事。或出常规之外。先贤之议。各有定论。当其时则可以其议举行也。第念自古议论不一。虽以先贤之言。或有误见之时。失之毫釐。改之未安。先圣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能以礼为之。则可无一毫之差。而知礼甚难。今者。三年已过。论之以古规。岂无为私亲合行典礼乎。朝廷自能善处。而一时或牵于私情。有所未尽于礼文。则非但 殿下自处之道。有大未安。其于事亲之道。亦甚有妨。圣念留省。一遵古制。必以古先圣贤自处则好矣。小臣先事而言。极为惶恐。而别无他意。欲望 主上无过举。而合古礼也。古者人君入承大统。其所处置者甚多。而能得其正者少。宋英宗时。议论不一。而终不能胜正。至孝宗时。无他议。程朱是之。其间或有处置之损益。而此其六纲领也。以天性罔极之情言之。则何可限量。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13L 页
然必以古礼裁制。然后不失其天理之正。而能得乎人心之安也。古人曰。孝悌之德。通于神明。光于四海。伏愿更加留意焉。朝廷之上自古每患因循苟且之病。自 上有复三代之忘。又有复三代之德。今欲复三代之礼。当勉勉循循。以复三代之典。若因循苟且于近代之事。抑恐有乖于大有为之气象也。国家之事。每为启达。极知惶恐。而顷曰文昭殿事。当初增修之议甚正。而后因誊录。更疑 祖宗朝事如此。而作一番骚扰。今既改之。曷若初不为非礼,之为愈哉。虽以 祖宗朝事。亦或有不可尽从之事。非谓良法美意。不可以遵守。一时偶为之事。或有所商量可也。 成庙初年文昭殿议得未安之事。前已启达。其间甚多闷郁之事。 成庙幼冲即位。 贞熹王后临朝。而一时大臣多 世祖朝功臣。故臣见日记。则 睿宗小祥。即庚寅年十二月也。小祥才过。 三大妃殿为进丰呈。而大臣则赐宴乐于阙庭。而教之曰。以醉为度诸臣终曰而醉。韩明浍,郑麟趾。至于起舞云。以此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14H 页
推之。其时亦岂无误处之事乎。此非以 祖宗朝为尽非。而圣念一遵三代以上之礼。必法孔,孟,程,朱之论。然后东方礼乐益备。垂之万世而有光矣。人君代天理物。立法创制。必欲流泽于后世。不可取办于目前。自 上立志。当可高远。又曰。若有一毫之未尽。则非但有乖于礼。抑非贻谋燕翼之道也。事至于误处之后。则至亲天性之际。易于承顺。难于谏止。朝廷之上。不可必谓以死力争也。小臣迷劣。不晓事理。而所望者。只欲圣学日跻。时世隆平。则行于明时。其策大矣。事若误处。则别无回天之力。而抱闷何可量哉。先事而言。甚为未安。然平时有所启达。则圣念亦必省念。而下人亦知可争矣。或意思不平。而一念偏倚。则恐误国家大事。深以为忧。自有孝宗故事。知可以思慕乎此。则必无他虞矣其间事势。或稍有损益之当然。而自不失于典礼之正。呙何患今古之殊乎。程子曰。虽当专意于正统。岂能尽绝于私恩。国家大事。当可次第举行。又不可有所防碍。而不即施行也。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14L 页
壬申五月初一日
上御朝讲于宣政殿。讲书传舜典。先生启曰。文昭殿之事。累日论启。而 俞音尚閟。不胜闷郁焉。当初改定之意。其有由矣。祭物横看。则祖宗朝所定。而祭器之随后改铸者。渐以侈大。仍致器大而膳少。人皆知和水不敬之未安。至于己巳。前殿卓面狭窄。难于排设。物议以为器大。而致有此褺渎。且难排设。不如少加裁削。适盛其馔品。容设于卓面之两得其宜也。第其后寝。面蒸片灸。有少赢馀。一器之所馀虽少。合而计之。则为不少。故欲启达减改。而有司不察。一应祭膳。莫不裁减。何未安如之。今复旧规。 上教至当。但旧器之与膳相称者。则仍之可也。其不称者。变而通之。尤合于情礼矣。蒸面虽有所馀。而对验则少云。虽少。使之适中可也。若以裁埙祭膳为未安。使之商议。则必有处之之道矣。臣闻碗之容入。比前似少。而不甚相远。加之一分。○则圆经所周。分数必多。若更商量。则曲尽矣。祭致其诚敬。裁减未安。今若仍旧。则后寝及前殿之当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15H 页
祭。则犹之可也。至于亲祭时器之加者多至入九。排设难矣。 上曰。自有旧规今但遵行。不徒议之而已。先生曰。自有旧规之教固是。而旧规若十分稳当。则仍之可也。旧规而至于未尽。则徒守而不为之所者。亦岂得乎。且今之所欲改者。非祭膳横看也。欲就旧器。稍损其后来之侈大者耳。祭器亵渎。虽非卓面之狭。犹当使器膳相称。况今前殿后寝。不可异同者乎。若小变通而得其宜。则随时适中矣。又启曰。祭器之裁减。外间皆以为卓面狭窄之故。臣于其时适忝谏长。知其颠末矣。权辙以都监提调。实主其事。初非以地势之隘也。器大而馔小。欲两得其宜而裁削耳。臣病敀田里。及到汉江。得见朝报。臣心惊骇。台谏之启。实为未安矣。退伏乡村。岂知裁减祭膳之事乎。当初稍损器制之意。则实在于膳小而器大也。权辙知之。不曾分明启达。故自 上不能洞知矣。(是日权辙入侍。亦启此事。)人君奉先之道。脱有意外。虽庙宇。犹可拆改。谓之地势迫隘而裁削。岂有是理。自 上过惩有司之失。不究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15L 页
至当之归。臣则以为未安。古语云。仁孝诚敬。馔小器大。致有亵渎。既不合诚敬。寝殿异闻。其于仁孝。岂不未尽。臣但以情理达之。其问曲节有不能尽知者。故使该官。极书议处耳。 上曰今言只是裁削器皿。而当时启辞具存。虽一二馔品。欲有所裁减。岂不未安。其时之事。到今思之。非但器皿一事。至于通作唐家。于予心。亦有所未安。常时父子不同席。况阙内礼制等分。严乎严矣。列祖同坐一室。非礼也。宗庙则有异室之意矣。先生(日。自)一上既读中庸或问。岂不知五庙各室。袷祭则合群庙之主。就行于太祖之室中。中无限隔。序以昭穆乎。明帝谦抑。命藏其神王于更衣别室。遂为同堂异室之制。而唐,宋以下因之矣。 上曰。此则言 宗庙之制也。父子同坐一室。终是未安。先生曰。唐家虽通。而限以间隔。恐非通也。又曰。李芑用事。祔 仁庙于延恩殿二十馀年。神人共愤。至于己巳。三公请祔文昭殿。 上允之。奉审殿内。难于设位。将欲增建。廷议以拆改庙屋为未安。李滉献劄曰。前殿之制。南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16H 页
北短而隘。东西长而阔。请依古礼。正 太祖东向之位。则可免拆改殿屋之挠。而无地隘难行之患。廷议又以为 世宗大王建庙之初。象生时。奉 太祖南向。在后嗣王。未可变易云。其后谏院引尝为君臣便同父子之说以为当初遗训。毋过五室。 仁庙入祔。睿庙当迁。自 上可之。而议者皆以为祖 仁考 明。非但名实大乖。 睿庙以当代高祖之亲。递出未安云。其后 仁庙当仍祔延恩殿之说又起。而自 上可之。物议汹汹。皆曰。 仁庙(继统)之君。不得合享。有拂于天理人心。乃增建后寝。 仁,明两位同祔一室。同昭共世。礼则然矣。第就殿内。欲处置得好。故不无苟且。然非偶然计而为也。礼有一定之文。而不可不随时损益。变而通之。通作唐家不得已也。若其裁损器皿。则由于祭膳之亵渎也。自 上圣学高明。又知(礼文。)酌古准今。十分商量。永合厥中可也。欲矫裁减之失。并与器四仍旧。臣则以为未便。柳希春,权辙,尹铉。各陈漕船之策。先生启曰。民之流离。而漕运之弊生。今当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16L 页
先治其本。讲求苏复为便。尹铉又陈军资三监槌米。司赡绵布陈腐匮乏之弊。 上曰。司赡军资。同然匮竭。虽神运鬼输。亦无可奈何。不为偷盗之资。则不可知也。别无用烦而如此。必有其故矣。先生曰一年经费。必计一年税入而用之。税入少。而经费多。则几何其不至于耗竭也。今当先节其冗食。然可支吾也。故曰。生之者象。食之者寡。则财恒足矣。又启曰。臣久于在外。不能细知。顷见朝报。以纪纲不立。治效无成为叹。意甚盛矣。但匹夫欲有所为而无势力可办至于人主。则居可治之位。操可为之柄。苟欲有为。则何事之不可成乎。徒事于慨叹。不能反求其本。则臣未见治道之能成也。窃详程子之言曰。为治之道。立志为先。责任求贤次之。此实前贤灼知道理之言也。 上曰。斯言善矣。但势已倾矣。非命世之才。不可以有为。若志大才疏。则疏阔而已。今之在位者岂不贤乎。其于势倾何。先生曰。 上教极为未安。凡事之狃于习俗。自至于陵夷者。苟自 上不知则已矣。既知则何难于转
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下 第 217H 页
移乎。若曰予何能云。则于 祖宗之付托何。今之在位者尽善矣。寻常之事。固可为也。担当国事。则非人人之所可能也。自 上上倚大臣。下以贤执事布列于庶位。然后治道可成也。忧勤焦思。见于传教。四方流闻。不胜未安。而况于在列乎。且古人论事。未尝苟同。今也。某人建白某事。虽未稳便。他人引嫌而不敢言。千硕之舟。人知其不可行。而以朴淳献议之故。纷纷不定。如其不是。则速改可也。思虑不及。固人之所不免。听人言而行之。知其不可而改之。行之改之。但观其事之是非而已。汉高帝刻印销印。有同儿戏。尤见其大度之量也。
 隆庆壬申十二月。后学艺文馆检阅阳川许篈。在政院取考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