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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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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先生论思录卷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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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二月十三日 明宗朝
 昼讲入侍。先生 启曰。 国家安危。系于宰相。 君德成就。责乎经筵。经筵关重。与宰相无异。然 君德成就。然后能知宰相而任用之。则经筵为重。而后世徒有文具。而无其实。方今 圣德夙成。其于义理之学。洞晓无疑。尤加 睿眷。勤御经筵。则 圣德益光矣。常时 圣体未宁。 国家又有变故。而日亦寒冷。久不视经筵。臣等常以为未安。近见 传旨。有眷眷学问之意。凡有闻见。孰不感激。凡学问之道。不徒致勤于接待之际。尤当修省于燕闲之时。昔传说戒于高宗曰。念终始。典于学。厥德修。罔觉。为学之道。须有始有终。
上曰。人三好学问。接待群臣。数为讲明可也。而近久未行。 子意尽谕于政院矣。大概启意当矣。又 启曰。言路。于 国家大矣。言路开则国家安。言路塞则国家危。方今言路洞开则未知也。顷者自 上因天变求言。至于五朔。然后始有上疏者。今又自 上穷诘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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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宪府上疏有曰。宫禁不可不严。而除■未下。得失先知。 纶音未降闾巷先闻。以至斜封或下于史狱。内旨或降于除职。都下喧传岂不为 圣德之累乎云云。 上怒。命持平李塈而诘问。故先生陈 启)臣恐自此益无进言者也。昔陆贽言于德宗曰。谏者之狂诬。明我之能恕。虽辛有狂率之言。寻常容受。使有怀必达。然后可也。
上曰。言路通塞。信有关于国家矣。今者宪府上疏。自上有未尽之意。故问之。别无有妨于言路矣。又启曰。 天意则如是矣。古人云。不可家到户说。今者再再下问言根。于闻见。似为未安。
丁卯十月二十三日 宣宗朝
上御朝讲于思政殿。 进讲大学。先生以执义入侍。进 启曰。天下之事。不可无是非。是非分明。然后人心服而政事顺矣。是非不但出于人心。而出于天理也。故一时虽有蒙蔽斩伐。而其是非之本心。则终不泯灭也。 中宗大王即位之初。励精求治。登庸贤士。其所谓之贤士。亦乐为之用。以唐虞三代之治。为可复致。而不幸谗言一入。皆被大罪。当时赵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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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善人也。取重士林。大有物望。自 上亦推诚信。小人之徒。欲为谗间之际。赵光祖等有靖国功臣猥滥之论。以此谓光祖收合人心。图为不轨。南衮沈贞构成其罪。或致之死。或黜而远谪。 中宗不即觉悟。二十馀年间。终于谪所者亦多。至于末年。始知其实。己卯被罪之人。或蒙 恩宥。或见收用矣。 先王初年。国家多事。其时士林有学识行实者。见其悖妄贪污之人。则时或弹论。无非为国事也。而小人媒孽。以为浮薄之徒。倡起己卯之习。初论浮薄之罪。终置乱逆之律。今则死者复职。生者收叙。而是非犹不分明。必是非分明。然后人心悦服矣。李彦迪近古所无之儒者也。行已有方。且知古书。如此之人。得罪当时。远谪江界而死。宋麟寿亦得浮薄之名。竟受大罪。如卢守慎,柳希春,丁熿。亦受浮簿之罪。浮薄云者。不能加他罪。而为之辞也。 先王于幼冲之年。岂能知之乎。后日朝廷之间。岂无明知。是非。而能言之者乎。以尹元衡,李芑当国。而每以庇护逆臣。杀戮加焉。故心语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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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开口者久矣。 先王末年。始能知之。故或放或叙。而或为移配矣。自己卯年。南衮沈贞欺罔 中宗。蒙蔽已极。乙巳年以后。则更无有言是非者矣。是非不明。则虽有好善之心。何益之有。顷日 下书于李滉。使之上来。其人自少读书。当初见善人受罪。故退去。今则年已七十。且多疾病。大概则见其是非不明。而耻其随行逐队。宁欲退处草野也。新政招贤。最善举也。然欲用贤人。则不得已使是非分明也。我国偏邦。风气亦不浑全。故少有知识。无不被祸。高丽末。郑梦周有忠孝大节。以程朱之学为学。为东方理学之祖。不幸值高丽将亡之际。杀身成仁。入我 朝。而传习郑梦周者。金宗直也。学有渊源。行又端方。诲谕后学。用其至诚。 成庙知其贤。以为判书。而犹不能与世偕合。至于燕山朝。其时有史祸。士林被罪。而祸出于其门徒。故宗直及焉。又有金宏弼。是宗直弟子也。宗直则大牴尚文章。而宏弼则力行之人也。 成庙重之。以为佐郎。至燕山朝。以宗直门徒被谪。甲子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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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大罪。 中庙即位。惜其贤而表章之。赠职为右议政。赵光祖又金宏弼弟子也。有笃学工夫。欲挽回世道。防其利欲之源。而不得而死。至今朝廷之上。不能明知是非。不得已是其是而非其非。然后人心悦服矣。李彦迪既蒙赦矣。但非徒无罪。且其学行。近代无之。顷日 天使来时。他人则无著述。而李彦迪有所著述。故取来以示之。所学程朱。故其言皆出于道理。且见其为书。则乃少年所著也。少时所著如此。则晚年所得。其可量乎。遗书之在其家者。宜今搜访。使后学矜式。而赵光祖,李彦迪若表而追尊之。则庶乎其兴起人心矣顷者李芑,尹元衡当国。善人受罪。而得志者皆其鹰犬。故贪污成风。今则举俗皆然。今之所谓廉谨者。以 祖宗朝廉谨者比之。则皆未免贪污者也。守令汎滥。滔滔皆是。如孟子所谓诛之则不可胜诛也。非但守令。朝廷之间。亦多有之。贪污之人。必为痛绝。然后可以变化风俗矣。
十一月初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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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御书讲于思政殿。进讲大学。自小人闲居。止可畏之甚也。先生临文启曰。大学曰诚。实也。中庸曰诚者。真实无妄之谓。诚即天道也。圣人之至功也。欲其真实无妄者。即诚之也。此章诚其意。即诚之也。所谓诚于中者。小人之心十分人欲。则其欲真实。故为恶则实也。小人之为恶者。与君子为善工夫正相反。害其天理之诚。则莫大焉。此章所谓如好好色。如恶恶臭者。人遇恶臭则其恶之也无间。人虽知恶之可恶。而不如恶臭之可恶。则是不诚也。血气者。禀受之所有。故好色之欲。为最非为人也。其心真实。故好之也亦诚。有贤者在此。岂有好之如好好色者乎。于此每自警省曰。好善恶恶之心。无乃不如是乎。皆务决去。求必得之。则诚意自慊之功至矣。宋儒以为有国色则必求见。有国士则一不往见。此格言也。人君于政事号令之间。善事十分虽多。而或以公论不可不从。泛然为之。而心不能真实。不知实用其力。则终归于无实。惟其真实无妄者。乃作圣根柢也。心不诚则至于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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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工夫。不过经筵应文备数而已。易曰。出其言而善。千里之外应之。出其言而不善。千里之外应之。机关甚大。可不慎欤。又曰。知为善以去恶。自格物致知中出来功夫也。自欺小人。与闲居为不善之小人不同。亦可分别也。意者。念虑初萌动处也。意几善恶。故人不善则之恶。谓之人鬼关。谓之善恶关者。以是也。
初四日
上御朝讲于思政殿。进讲大学。自富润屋。止功不可阙如此云。先生临文启。古人先读小学。涵养本源。故大学先言格物致知。后世则不读小学。故学无根本。不能知格致之功。小学非但年少所读。长成之人。亦可读也。小学之书。流布东土已久。而人无能知其大义。有金宏弼聚徒讲明。其书大行于世。至于己卯年。人皆以小学为本。不幸贤人君子。陷于罪网。至今闾巷之间。无读小学之人。此教化不明之致也。自 上虽进讲大学。而小学亦可留览也。讲讫。又启曰。小臣顷日。以台官入侍。论赵光祖之贤。而不幸被罪之意。言语之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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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明启达。至为惶恐。光祖非凡常贤士也。天资粹美。绝出等夷。其笃学力行。鲜有伦比。晚屈科举。以大臣荐举。升授六品职。及其科第。一时贤士。皆以光祖为领袖。四五年间。
中庙擢拔。置之宰相之位。物望以为允当。光祖自以遭遇圣明。欲明道术淑人心。措世唐虞。致君尧舜为心。不幸小人因缘谗间。竟致大罪。其时被罪之人不一。而光祖则以一国之人钦倚仰重。故被罪也尤酷。厥后▣中庙仁庙亦知其无罪矣。其时为士者。皆读小学。故至今朝廷之上。闾巷之间。犹有兴起之心。皆其馀化也。顷日小人。欲害贤士。而无可名之罪。则曰此乃小学之徒。小学乃圣贤之法言。其间虽有一二人读小学而心不正者。岂小学之罪哉。自 上先定是非。然后人心兴起矣。金宏弼受业于金宗直。一日作诗曰。小学书中悟昨非。宗直见之。以为作圣根柢。宗直则家行卓异。金宏弼,郑汝昌则学问纯至。燕山朝俱被大罪。至 中庙朝伸雪无辜。此人等则以一时道学之宗。皆赠右议政。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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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祭焉。光祖学行。与宏弼汝昌一般人物也。一样追赠。则后人必有所矜式也。李彦迪事。前日亦已启达。而以 先王朝得罪之人。表章为难。 圣意至矣。但彦迪之罪。则大不然。初曰有功而参于勋籍。彦迪之贤。以参勋为未安。则李芑,尹元衡以为异已。削其勋而罢其职。既而杀宋麟寿等。又加远窜之罪。虽曰得罪于 先王朝。而其实李芑元衡罪之世。彦迪学问。无愧于宏弼汝昌。必须一样伸雪表章。然后是非可明也。身在魑魅之乡。不忘爱君之诚。至于著书以寓其志。顷日教以搜访遗书。此盛举也。然臣窃闻之。则彦迪推中庸九经之旨。仿西山真氏之说。作为一帙。欲资备问之益。其心诚可悲也。此非小臣私意。乃一 国公论也。问于朝廷处置可也。
上御夕讲。进讲礼记间传。先生进启曰。礼者。古人释之曰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礼出于天命之性。故常人不知。而惟圣人知之。作为礼法。以教一世。其所教者布在方策。匹夫而(违于)礼。尚有死生荣辱。为国者。非礼则不可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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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兆也。一失于礼。万事皆误。是以古之圣人。以礼为重。后世不明于礼。率情而行。事多苟且。必也慎之于礼。然后可以垂裕无强也。顷者自 上方在私丧。入承大统。入承之后。则大统为重。私亲则屈于礼。而不得伸其情也。初丧未葬。情则无穷。故大臣启达。至于致祭。考之于礼。甚为未安。 国君初丧。则宗庙之祭。亦且废焉。况为私亲致奠乎。大臣虽曰。熟计而启之。臣窃恐徒知情之无穷。而不思礼之常也。小臣在外闻之。今始启达。既往无及。而将来可戒。自 上知其非礼而戒之则可也。且发文。礼曹据古事为之。其意则不为偶然。而亦不详考而定之。亦为未安。昔宋仁宗无后。以从兄濮安懿土之子为嗣。是为英宗。其时将议濮安懿王尊崇典礼。而英宗教以俟大祥后议之。司马光,王圭主其正论。韩琦,欧阳脩主其误议。朝廷之上。相争不▣。程伊川代彭思永之作。在于全集。其书曰。虽当专意于正统。岂得尽绝于私恩。称为皇伯父濮国大王可也。祭文称皇伯母者。虽援此例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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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之。论其事。大相不同。所谓皇伯父者。皇帝之伯父也。如皇子皇孙之类也。后世之以皇考皇妣书于神主者。以皇字有大字意。故尊之也。上自天子。下至庶人。莫不通用。至元时回避皇字。以显字通用。今者误见皇字之意而用之。岂不未安乎。祭文又称孤侄。以家礼见之。则侄字当上。而孤字当下也。以文字之难。今称孤侄。一字甚关。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宜令礼官更为讲究可也。大抵近来。礼学不明。礼文亦少。只以家礼一书。用之于丧葬。而知之者亦鲜。故仓卒临事。不免违礼之讥矣。礼记之书。掇拾于煨烬之馀。故后人或有傅会处。周公之制礼作乐也。著为仪礼。此其本经也。韩退之亦曰。仪礼难读。后世无有知之者。朱子既为四书三经集注。末年专意于礼书。故宁宗初有乞脩三礼劄字之论。立朝未久。退作仪礼经传通解。未终而卒。门人黄干终之。是谓仪礼经传通解续也。此册人皆欲见。购于中原而不得。只购仪礼经传十卷而来。其书无注。汗漫难解。顷日适考弘文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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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目录。得所谓仪礼经传通解合四十馀卷则杂引诸书。总为一帙。自初丧以下各各条件。甚为明白会通。此书若令校书馆印布。则士之欲为礼学者。皆得参考取法。而自 上亦能撮要提领。见一知十也。礼教兴行。则风俗丕变。而治化在是矣。
十一月十六日
上御夕讲于思政殿。进讲礼记丧服四制。先生进启曰。当初以礼记付标而入。以丧中丧礼为切故也。但详于节文度数。故多有烦乱之处。古人曰。乍读难晓。自 上用意览之。未稳处下问。则自下当讲究以达。大抵礼记之书烦杂。不切于初讲。而既已始之。且数三篇付标之处。停之亦为未安。而最切者小学也。礼记四十九篇。中庸大学二篇则程子表出。而庸学之外嘉言则皆在小学。故古人先读小学。次读大学。今此经筵。则先讲大学矣。本馆之意。欲讲小学。而领事之意。则以为圣学渐至高明。而且小学之书。曾已读之也。以此不为进讲矣。虽读他书。而小学亦时时习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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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凡书乍读。则不能详晓。一度二度至于百度。然后可得详晓。此所谓温故知新也。朱子于宋宁宗初年。为焕章阁待制。于行宫奏劄之辞。前日自本馆书入。读书之要在是矣。大学乃包天下于度内之书。故难晓矣。朱子曰。教学者以大学。而学者不能晓得者。包罗天下道理甚广。故如此云。且大学集注。或于燕闲可览。故具句读以入。而諿注或有与朱子意不同处。句读亦方定。而或有不知本文本意。而误书之处。经一章集注语录之句读。初既误书以入。故欲启禀而改入矣。大学之书。比之于家。则如间阁然。当读论孟以充之。读大学。先知阃阁。而读诸书以充之。则触处皆通矣。凡读书。文羲不关。而古人曰。未有不通于文义。而能通其意者也。于文义上。时时论难可也。伏见国朝宝鉴。则 成庙朝时。或命招文士。使之讲论而听之。必须讲论。然后有所得矣。若解释数行。应文备数而已。则何益于学也。自 上仔细论难。而经筵官亦不计支离。详尽启达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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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日
上召对于丕显閤。讲大学。自尧舜帅天下以仁。止通结上文。先生临文启曰。为人君止于仁。仁字于人君最大。仁义礼智。性之四德。而仁为四德之元。古人曰。仁者。心之德。爱之理。仁是性也。发而为恻隐。是情也。天地以生物为心。气化运行。无少间断。万物各正性命。所谓仁也。开辟以来。鸿荒朴略而已。至伏羲始画八封。神农尝百草剂医药。黄帝时。始有制度。尧舜之时。人文大备。尧之授舜曰。允执其中。舜之授禹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其时帝王相传之法。则以中字为言。箕子为武王陈洪范则曰。皇建其有极。其时则以极字为言至孔子始以仁字为言。孔门弟子。亦多以仁为问。至孟子并言仁义礼智。而无馀蕴矣。仁于人君。果为重大。一号令之间。一念虑之际。皆当以仁为心也。仁字恕字。同义而亦有不同者。恕字为未尽工夫。仁字有自然意思。故推己及物之谓恕也。以己及物之谓仁也。孟子曰。强恕而行。求仁莫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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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仁恕之分。盖可见矣。恕字不见于前。而始见于此章及下章者。以治己之心治人。以爱己之心爱人。所谓恕也。故始见于脩身章之下也。但恕字。世俗误见。以己所不能。不以责人为恕。故终为宽缓解弛之归。非所谓恕也。昔汉光武欲废无罪皇后。言于郅恽。恽曰。夫妇之好。父不能得之于子。况臣能得之于君乎。光武谓善恕己量人。朱子则以为一字不明之害大矣。盖为人臣者。当以责难于君。纳君无过为己任。不可以己所不能。而不以难事。责于君也。为人君者。亦专务为善。明德而新民。然后可谓推己及物之恕矣。又启曰。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非恕也。大抵帝王之恕。则有天下国家。礼乐刑政俱在。必须无恶于已。而推以及物。然后可谓恕也。且人君恶德。贪戾为重。不得已端本清源。然后无作乱之患矣。一人定国。尧舜是也。以后世人主观之。号令向背之间。少有为善。则垂亡之国。转而为安固。小有为恶。则安固之邦。亦至于覆亡矣周宣王即位于周室既衰之后。而侧身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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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周道复兴。一人贪戾。桀纣是也。天下之恶。皆归于桀纣。桀纣之恶。不如是之甚也。而恶名皆聚。子贡亦曰。君子恶居下流。后之不善之君亦多。而必称桀纣者。贪戾故也。桀纣以天子之尊。享天下之乐。而一朝为匹夫。则桀走死鸣条。而夏禹四百年之基业忽坠。纣衣宝玉自焚。而商汤六百年之统绪亦绝。诗曰。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益戒舜曰。无若丹朱傲。舜岂若丹朱乎。告戒之道。固如是也。孟子曰。尧舜。人伦之至也。不以舜之所以事尧事君。是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尧之所以治民治民。是贼其民者也。后世人主。当以尧舜为法。而以桀纣为戒也。 上曰。尧舜有优劣乎。先生启曰。岂有优劣乎。伏羲神农黄帝尧舜。同是生知之圣人也。固无优劣。但禹之德。似汤武。文王之德。似尧舜。若以汤武比于尧舜。则以有小间矣。 上曰。尧舜孰优。先生启曰。尧舜之时。以一岁言之。则如四月之时。尧之德则钦明文思安安。舜则历诚诸难。耕稼陶渔。居深山之中。与木石居。与鹿豕游。及其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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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言。见一善行。沛然若决江河。程子曰。尧与舜。更无优劣。斯言信矣文王亦是生知之圣人也。诗曰。不识不知。顺帝之则。又曰。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仪形文王。万邦作孚。文王之后。孔子生于周末。为百王表率。其弟子之言曰。以予观于夫子。贤于尧舜远矣。盖尧舜之时。则黎民于变时雍。其泽在于一时。孔子则垂法万世。其功加于尧舜。所谓语圣则不异而事功则有异也。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为道统。而尧舜之时。则有若皋陶,稷,契。汤之时则有若伊尹。文王则有若太公望,散宜生。孔子则有三千弟子。而三千之中。颜子曾子得其宗。其后有子思者。得曾子之传。孟子受业子思之门人。孟子没后。斯道之绝千有馀年。至宋有濂溪先生周惇颐。学问高明。有所著太极图通书。又有两程夫子出焉。兄题号明道先生。有所著语录。弟颐号伊川先生。有所著易传。讲明后学。有功斯文。其弟子则龟山杨时。豫章罗从彦也。延平李侗。学于罗从彦。朱子。李侗之弟子。撰定经书之注。集太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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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儒矣。三代以上。则自上躬行以率之。后世则虽或有为。而不过为学者事也。我国僻在海隅。不知学问之事。而自 世宗朝以后始事学问。儒者亦知崇尚学问矣。今日自 上好学。人皆谓 圣代明主出矣。一时贤者。岂无出而应之者乎。易曰。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圣作物睹。必然之理也。 上曰。尧舜汤武。皆得贤臣。共成至治。三代以下。则虽有济世安民之贤者。不乐仕宦。以道自守而隐居者。不得其时而然耶。时事不善而然耶。虽遇其时而亦有如此者。何以然耶。先生启曰。明德新民。体用之学也。若真儒则岂可独善乎。一偏山林之士。则或有长往不返者矣。三代以下。则如八元,八凯。皋,夔,稷,契。皆遇知于圣人者也。汤之时则伊尹耕于有莘之野。汤使人以币聘之。伊尹曰。吾岂若处畎亩之中。由是而乐尧舜之道哉。汤三使往聘之。既而翻然起曰。吾岂若使是君。为尧舜之君哉。使是民为尧舜之民哉。汤使就桀。桀不用。又就汤。如是者五。相汤伐桀。高宗亮阴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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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言。其臣谏之日。君不言。臣下罔有禀令。高宗曰。梦。帝赉予良弼。其代予言。以物色求得傅说于板筑之间与之语。果圣人。立以为相。有说命三篇。梦寐之间。精诚感通故也。孔孟遑遑如也。三月无君则吊。以行道为己任。故不敢退去。历聘诸国矣。汉武帝承秦焚坑之后。表章六经。可与有为之君也。而大抵好大喜功。内多欲而外示仁义。故得董仲舒之贤而不能用。以为江都相。宋神宗以程明道为监察御史。上眷隆重。而与王安石议论不合。故神宗亦不知其贤。故终不能用。程伊川年二十五六时。赴举下第。其后虽有荐举者。自以所学未至而不愿仕也。哲宗初年。司马光,吕公著荐之。以为崇政殿说书。伊川以为儒者得为劝讲之官。使臣自择所处。亦无以过此。即承召就职。知无不言。经筵之上。反覆推以伊辅不类。一时听者。为支离。川曰。导人主。如是则于何尽心乎。天下方尊信之。其时有苏轼者。所谓苏东坡也。有文章才气。而心不能正。与程子不合。使孔文仲上疏▣之。憸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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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党。指为五鬼云。而仍以为西京国子监。朱子于宋高宗朝及第。适遇时难。且有老亲。故退去。至孝宗朝。求言上疏。承召入对。适其时与金和亲。议论不合。故退去。为浙东提举。按劾知台州唐仲友赃污。封章初上。时相王淮与仲友姻亲也。即为排斥之。且为兵部侍郎。时侍郎林栗来与讲学。议论不同。则上疏曰。熹不知文字。窃程颐张载绪馀云。因此退去。张载即张横渠也。朱子于宁宗初年。以侍讲入侍。因讲毕。奏疏极言。宁宗曰。始除熹经筵耳。今欲事事与焉。罢侍讲。为南京提举。古之圣贤。岂敢一日忘天下乎。程伊川为西京国子监时。上表辞退。其辞曰。岂舍王哉。忠恋之诚。虽至。不得已也。去就之义当然。又曰。义迫当去。无路自伸。圣贤之心。岂敢一日忘君乎。贤者必待人君致敬尽礼者。非欲自为尊大也。尊德乐义不如是。则不足与有为也。后世或有恬退。而不能行于世者。或有自上知之而同类嫉妒。不能容者。或有不得于君。不与契合而退去者。以诚永贤则虽后世。亦岂无贤者乎。儒者专力学问。不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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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高尚其志者。亦岂无其人乎。大抵贤者不能自重。则虽用之。何益于国家乎。 上曰。程朱之出去。其时人君不能待以至诚故小人谗间矣。若以至诚则岂有谗间乎。先生启曰。
上教至当。小人之害君子千蹊百径。故人君虽欲至诚用贤。而贤者不得接迹矣。孝宗。南宋大有为之君也。而朱子欲端本清源。故三入而其所论。皆攻治宦寺之事。孝宗虽贤。以当时潜邸宠幸之多。故不胜人情者有之。朱子以为嬖幸当朝。则虽尽心国事。终必有患。因而退去。古人曰。知贤非难。知而信任为难。若不信任。则小人之谗间。何所不至乎。以 祖宗朝言之。 中庙初年。励精图治。收用贤士。其所谓贤士者。尽心国事。虽其学问不及圣贤。当时施设之事。或未适中。而小人之往。终以为谋危社稷。 中庙未免信聪。终被大罪。信任大臣。则小臣不得以间之。贤者一人被谗而退。则四方解体。在林下者高蹈远引。立于朝者食禄而已。若信任贤者。则自然兴起一国之化。而可与三代并美矣。又启曰。伏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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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教。不胜感激。古之不能用贤及诚求则得贤之意。自 上知之。一国臣民之福也。顷日李滉李恒曹植上来事下书。虽是先王之意。而自 上所以继述之者尤重。无以加矣。但李滉则辛酉生。李恒则己未生。曹植则亦辛酉生。皆七十之年也。如此日气甚寒之时。不能即来。而既有 召命。退在未安。必有闷迫遑窘之患。若以在家调病为难。而登道得病。则亦有死于道路之患。自 上欲见之心虽切。而待贤士。所当从容宽假。不可驱迫也。若曰寒有疾。则观势上来事。更为下谕何如。李俊民所启贤者则信任无疑之言。其意至当。而亦不能无弊矣。今之人。岂能一一如古人乎。观其人而的知其君子。然后信而用之可也。一时以为善。而有所未尽。则自然见于行处矣。不得已知其然而用之可也微臣固难仰达。然李滉李恒则见而知之。曹植则不见不知。而尝因朋辈。亦闻其人矣。观李滉议论。则地位甚高。祖述程朱。故其所著述。与程朱相近。我国近来。则如此之人稀罕矣。其性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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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自少不乐仕宦。其居乡最为艰苦云。李恒则当初业武妄行之人。而悟而知学。做得工夫。其勇与古人何异。闭门读书。德器亦成。见之俨然。但武人而初不为科举之学。晚年知学。故于学问。不为该通矣。曹植气节磊落。可谓壁立千仞。可以激顽立懦。而学问则有不循规模之病矣。成运亦遗佚之士也。 先王朝承召上来。而辞病退去。年已七十矣。此人则无因闻之。而大概恬淡自守者也。一时贤者不一其人。而如李滉则表表者也。昔有王通者。所谓文仲子也。隋文帝时上疏献策。朱子以为不知其身之不足以为伊周。言伊,周事业之难也。自 上召彼数人者。欲致三代之治。而彼数人。岂以伊,周自许乎。责任太重则恐以学问未至为嫌。而接待过厚则亦恐其不敢当也。口煖上来后引见。则其人必有所达矣。信任之意。则所当专一。而其间接待。则斟酌为之可也。一时极其接待。而终不能继之。则谗说之所由生也。宋仁宗朝韩琦,当弼,范仲淹,欧阳脩,杜衍。登用未几被谗退散。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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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之初。已有为彼数人而预虑者矣。当今如是为之。不世奇事。而有识之士。亦或有虑其后患者矣阴阳消长。亦其理也。以至诚坚定。然后无后日之弊。而措世唐虞矣。且不得已圣学高明。然后政事之得失是非。群臣之贤否邪正。可见矣。中庸九经章曰。脩身则道立。中庸之道以脩身为今。而程伊川亦以立志求贤责任。为治天下之要矣。端本清源。然后贤者乐为之用。不能用贤。则贤者虽欲有为。而岂能尽心乎。此意自 上留念可也。
十九日
上御夕讲于思政殿。讲礼记间传。先生临文 启曰。高宗谅阴三年不言。以为帝王之盛节。故号称高宗。其后又得傅说。爰立作相。齐以学问之道。皆由孝为百行之源。故能得贤弼。以成治化。然其时百官总已。以听于冢宰。故君得以三年不言。至于后世。时异事殊。不得已命令教戒。丧礼一节。不得行古之道也。然亦不可不留念也。仍进启曰。近日恩典大霈。无辜被罪者皆得伸雪。人心快焉。然其间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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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者亦多。公论郁抑。自 上以为 先王朝事。改之未安。此亦美意。然物情之所悯郁者。先王非无欲改之意。未及施之事。今曰正当继述之时也。且曰者大臣书启。被罪之类。一时皆启未安。又或遑遽。未及启达耳。己酉年李洪胤之事。忠州人不干者多死杖下。至于在京之人一知其名。出于其口。则不得免焉。至今二十年之久。犹在谪所者多。如此大霈之日。若被咸宥。则岂非圣代盛事乎。非独此也。厥后丙辰年全罗道居安瑞顺者。因求言之际。上疏论宋麟寿等非罪误死冤抑之事。又指尹元衡,李芑茅所为。故尹元衡故重其狱事。律以庇护逆贼。迷劣之人。惑于严刑。不能发明。竟死杖下。辞连郑纶。斩不待时。与瑞顺同为籍没。金应鼎则以书给上疏。 谪居平安道朔州地。至今犹在谪所。宋麟寿等今已昭雪。而此人犹未蒙宥。如此之人。下问大臣原放。则人情恰然矣。乙巳而后。权臣当国。人不敢出诸口。小臣亦于 先王朝。至为侍臣。而不敢发。死有馀罪。当此之时。入复不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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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罪尤重。故敢此启达。赵廷机启曰。李芑尹元衡恣行胸臆。一忤其意。同被陷害。虽不取服。亦为籍没。此等所为。 先王岂能知其此极也。自 上每以圣学高明然后处之。苟知此人等非逆贼之类也。则安可一日置之也。先生启曰。慈教(是时沈大妣垂帘故也)以为圣学高明然后改之。其言亦至矣。 先王朝事。即时尽改。未安之意也。下人有识者则皆曰。晚不过一旬月之间耳。但以无辜而在罪辜之中。虽一日。其为未安亦极。况近日 命召贤士。欲其观感而兴起马。而独此一事。未尽昭雪。则草野之人。岂不置疑于其间哉。廷机及洪天民极论被罪人冤枉之状。先生又启曰。其时之事。类皆如此。故柳堪为吏曹正郎时。李芑以其不从私嘱。因以怀嫌。令其鹰大韩智源伺侯。捃摭其所为。而无可指之端。则以武定宝鉴不必览之说。为罪而罗织之。竟致窜黜。夫堪之所言。非被罪之说。而况言之与否。亦无辞證。而终不能发明。其时朋奸弄术之事。难以枚举。后日倘有奸邪欲为壅蔽 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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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皆用此术。自 上唯在辨之于早而已。天民曰。奸邪何代无之。唯在人主辨于早。而防于未然而已。先生又启曰。善人君子。会于朝廷。气脉盛长。则邪正消长之机判矣。若使混处。君子必退。小人必胜。自古而然。 先王初年。亦可谓君子象矣。尹元衡以外戚奸魁。自知见摈于公议。故党附李芑郑顺朋,林百㱓之徒。构成大祸。尽陷士类于不测之地。此乃近代大不幸之事也。又启曰。自古小人无寅缘。则不得逞其志。往者金安老连姻 王室。得肆邪毒。士林受害。至于元衡则又倍焉。戚里之人。若容假借。则虽不至于二人之甚。委以世平专无可乘之隙。而禁防疏虚。则他日祸乱。未必不由此而阶也。
十二月初九日
上召对于丕显閤。 上问伐冰之家伐冰者。何谓也。先生启曰。或云斩冰。或云凿冰。卿大夫以上。藏冰而用于丧祭。卿是公卿。天子之三公六卿。诸侯无三公。大国三卿。卿大夫以上。禄厚而事备。故于丧祭。藏冰以用。诗豳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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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之日凿冰冲冲。二之日。即十二月也。阳气生于地下。阴气发于地上。水冻而成冰。先王非徒用于饮食。阳气在天地间。如火之著于物。冬则阴盛。故藏冰。三四月之间。阳气发盛故出用。此燮理阴阳之一大政事也。 上曰。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云。千乘万乘。独不然乎。先生启曰。千乘万乘。何独不然乎不畜敛臣。独言于百乘之家者。百乘之家。始有采地。故以家臣为邑宰而使治之。食其常禄。故不畜聚敛之臣。百乘之家。犹且不可聚敛以取怨于民。而况千万乘乎。举小而喻大之言也。古者公仪干拔园葵去织妇曰。食禄而与民争利。则小民将何所售乎。后世食禄而争利于民。肥己而为分利之事甚矣。盗臣者。盗国之有者也。敛臣者。敛民食而入之国也。盗国财者。不至于失民心。故曰宁有盗臣。所以甚言敛臣之不可畜也。后世人主。有富国之计。而言利之臣起矣。如我朝户曹之官。欲富国计。喜聚敛而不念生民。则财虽聚而民散。不能为国矣。非宜有盗臣也。所以甚言聚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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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臣之不可畜也。又启曰。聚敛之害。先圣之训戒如此。而后世人君。奢侈无度。故不能节俭。财者。天地所生。自有常数。不在于民则在于上。穷奢极欲。用之无节。则目前财匮。不得不用敛臣矣。掊克之言。顺适其意。故人君乐用焉。巧为名目。重取于民。皆由于不俭约。人君如欲不畜敛臣。当以俭约为根本也。李后白启曰。俭约则用度自不烦矣。若为人君者。一有富国之意。则敛臣例先自私。不利其已。而诚心富国者亦几人哉。有国者不患不足。而患失民心。如用敛臣。则得财无几。而失民甚多矣。近来外间传说。守令等有私献之事。间有公然托私献。而求于他处者矣。 先朝圣哲。化理清明。而不知何以有此言也。此等事。一切严禁。杜塞其根源可也。守令虽有爱君之心。自有名分。自有法禁。何可私献乎。旁溪曲径。皆为身谋。曲謟于君。欲固其宠也。先生启曰。李后白因聚敛之臣。推演而言之。其意好矣。格物致知之学。当因一事。而推演其馀也。私献之事。奸邪之人。剥民膏血。己取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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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以一分纳于君上。君若受之。则利归于下。而怨归于上。必端本清源。然后可无此弊也。若使巧作名目。取民而病国。邦本殄瘁。终致乱亡也。又启曰。顷者或有人。以其田民纳于内需司。内需司就讼而推之。王者至公无私。与天地日月为一。何可受人之私纳。至与民争讼乎。豪右之家。与民争讼。人且非议之。而况以国而可与民争讼乎。故曰。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利者。义之和。己安而人亦安矣。不求利而自无不利。所谓以义为利者也。利心生于物我之相形。欲利于己。必害于人。人各欲利于己。而与我争夺。则求利未得。而害己随之。所谓以利为利者也。圣人之丁宁告戒如此。而后世亡国败家者。率多昧于此义。伏愿十分省念焉。
上曰。挈矩言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则财不必言。而言之何耶。先生启曰。财者。人之所以生养者。故圣人重之。古人有言食为民天。易曰。何以聚民。曰财。生理必赖饮食。不可一日而无财。伹以财为主。则利欲之心生。而争讼起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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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曰德者本也。民安然后国治。百姓足。君谁与不足。衣食足以仰事俯育。然后可与为善。饥寒切身则不顾廉耻。孟子亦以不夺农时。为王政之本。因天地自然之财而樽节之。民之衣食既足。然后可以治礼节。故必言财。然以财为主则有害。故先言德。人君不可专利。而必与百姓同其利可也。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食货流通。然后足用矣。人君徒政而无爱民之心。则是无根本也。徒心而无均民之政。则泽不下究矣。散财者。谓与民共之也。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矣。大学以絜矩为主。而多言财用者。人生日用。不可无者。财也。人君善处财用。使民均蒙其泽可也。古有蓄积。三年耕。馀一年之食。九年耕。馀三年之食。积三十年。则馀十年之食。国无三年之食。则国非其国矣。我国财用匮乏。户曹经费之数。亦且不满。几乎国非其国。识者闷之。近年凶荒。而浮费亦多。偷窃成习。故如此。崇俭节用。省去浮费。然后可以扶持矣又启曰。大学絜矩为大。而最难者财也。文王之治岐也。耕者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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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此圣王之法也。取民有制。为国经费。而蓄其馀以为不时之用。我国田土结卜。或大或小。上上则一结之税至二十斗。下下则四斗也。不特此也。小小公家之用。皆取于民。至于各官守令私用之物。亦于穷民取办。一结之田。仅种一斛。而收获不饶。或有尽其出。而犹不足于公家之赋。至以牛马什器。易而纳之者居多。役烦赋重。莫此时若也。常式正供。不可减也。其馀量度蠲减。以活穷残之民。如有泛滥守令。随现痛治。救民如救焚极溺然后可矣。往时权奸得志二十馀年。聚敛之弊。何可胜言。守令皆以私人差遣。而受其赂遗。至于远方堤堰陈田。皆萃生民而耕治之。各官不能役其民。又以其后。叠责于见存之民。故困者益困矣。自 上若或目睹。则岂不为之恻然矜怜乎。
上曰。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何指也。先生启曰。南山有台燕享通用之乐歌。君子。指王侯也。武王伐纣作泰誓曰。惟天地。万物父母。亶聪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人生天地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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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父而地为母。元后代天理物。故曰作民父母。天降生民。不能自治。必付之圣贤之君而父母斯民焉。父母之于子。为之生养。无所不至。君之于民亦然。故王侯为民之父母。以位言之则父母也。以实言之则好民之所好。恶民之所恶。此父母之实也。今者以民心为心。民欲安则安之。恶劳则免之。所谓如心为恕者也。君之与民。贵贱悬隔。虽曰父母斯民。而人君若付之寻常。不能深切体念。则以富贵之极。何知斯民之困苦乎。复常常念虑。日寒则无乃有冻乎。年荒则无乃有饥乎。如父母念子之心然后可矣。小臣生长乡曲。小时身不免饥寒。故民之疾苦。备尝知之。近来食禄而身安。则民之疾苦。有时而忘之矣。九重之上。常念乐岁之饥饿。凶年之死亡。则发号施令之间。自然民被其惠矣。人君不念斯民之困苦。则群臣阿附上意。年凶而以民富为言。军旅之时而以民安为言。左右壅蔽之害如是矣。大学明德而新民。人主之责也。其次则卿大夫之责也。圣人以民之不善为忧。欲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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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有以复于善。后世民不安而不念其所以安之。况望善其不善者乎。往者年凶。多有道殍。虽有荒政。亦不能救惨。惔极矣。今年凶荒。前古所无。 山陵甫毕。而 天使连来。民之艰苦。不可言也。小臣曾奉使往还义州。黄海,平安农事极荒。顿无所食之物。伏愿保民之念。每每存省。劳神焦思。求有以活之也。
上曰。故治国在齐其家。他章无之。此章独言何也。先生启曰。故者。结上生下。治国之意。上文既言之。下又有引诗之言。故以故字结上生下。而三引诗之下。又有结语。
上曰。三纲领释处。但言能者之事。不言不能。者之事何耶。先生启曰。圣贤著书立言。有详略。大抵三纲八目。非有异也。八目乃三纲中之目也。五章六章。细分而言之。大学中诚意功夫最大。物格知至而意诚则功夫已尽。故于七章。只言有心无心者之病。而不言功夫。心与物接。恐其欲动情胜。而不能操存省察也。八章亦言偏辟之病。身与物接。治其偏处。则诚意功夫流通矣。大概诚意之后。则功夫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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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九章言修身而教于家。修身功夫已尽。故以此而推之于家也。所今反其所好者。如自
上或受私献之物。则非好彼人也。非重彼物世。而臣下人情间失误之事。不可得而禁矣。人主所为。一毫有未安之事。则人心至灵。虽压于势。不能言之。而其心必以为自上如此。何能禁我云尔。则政事虽善。而人必不信矣。故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所谓恕也。十章则意思广矣。所恶于下毋。以事上。以国事言之。则戊午年宦官 天使之来。一路求请抬扛。至于五百。一抬扛担持之军。多至二十馀名。黄海道各官匮军。不满五六百名。中国使臣之作弊。即所恶于上者也。我国宦寺掷奸于外方。如有弊端。则亦如此矣。当以所恶于上者。毋以使下也。人臣不尽心于上。或有欺罔之弊。日本使臣出邪毒之心。求索以去。此则所恶于下者也。我国使价之赴京者。若好贸易之利则亦如此矣。当以所恶于下者。毋以使上也。且如吾亦欲孝。而民亦欲孝。则使之尽其孝。毋使己边长而人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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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此皆絜矩之意也。大概十章。言好恶义利。治国之道。好恶义利而已。孟子初见梁惠王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义利之辨。最大矣。又启曰。一部大学。不多之书。而经一章。盖孔子之言。盖者。疑辞。辞约而理备。言近而指远。非圣人。不能及也。辞约之文。读之似不易晓。反覆玩之。则其意备于经一章。览经一章时。传十章之意。无入而见之。则互相发明矣。帝王学问异于匹夫。不徒章句训诰。必见其大处。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具象理而应万事者也。人之所得乎天者。天莫不与之以仁义礼智之性也。虚灵不昧者。心也。具象理者。性也。应万事者。情也。心者。统性情者也。理气合而为心。理虽为主。而气以发之。故操存而舍亡。明德者。以善为主。而言人心则有真妄邪正。以明德为名。则降衷之性之发见者也。明德者。人人之所同得。而以阴阳五行为形。故不能无气禀。不能无耳目口鼻之欲。以气禀物欲之拘蔽。有时而昏。而本体之明。有未尝息者。天理浩浩。昼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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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虽闭塞之久。感之则本体见矣。见孺子入井而怵惕自发。羞恶恭敬等心。随处发见无穷。人白不知。故物欲深蔽。而天理丧灭。无异于禽兽矣若因其所发而遂明之。则始虽幽微。而可以培养渐大矣。长一分天理则消一分人欲。长十分天理则消十分人欲。本性之初。渐可复矣。自 上虚明应物之际。湛然无欲之时。深加省察。或于读书时觉悟。则可见本体之明矣。变化气质。习与性成。人欲销铄天理流行。此明德工夫也。明德之要。诚意为大。心之发也。真实为难。恶恶之心。如水火之不可蹈。为善日就月益矣。燕闲之时。体念此时接论。则进古人人意。时对讲学日矣。言主一日。亲宦官宫妾之时少。接贤士大夫之时多。然后可以涵养德性。又曰。学莫便乎近其人。与近习久处则亵慢之心生。与贤士久处则恭敬之心生矣。人民疾苦。稼穑艰难。无非学问中事。存心不放。勇猛奋励。然后德日进。悠悠泛泛则无益矣。孔子曰。学如不及。犹恐失之。着力讲论。则曰知其所未知。心安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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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矣。须数为接待。毋如一曝而十寒也。闾巷之儒。必有师友。终后学问进矣。若以一己之见为学。则所见一误。不能舍己从。人其弊多矣。更加留心焉。又启曰。读大学法。乃朱子所以示门人也。言甚要切。当初进讲时。有语录。且似烦杂。故不为进讲矣。燕闲之间。以时览观。则为益多矣。伹读法之句读。虽曾校正。而或有未安处。欲改而入之则时末及矣。改句读然后时时阅览。有疑则下问。如此然后长进矣。此书卷帙小而立言简。当天下国家。无不包罗。故得其要领甚难。章句軿注不须看。虽大注亦不极切。玩味大文。体认心上。最可帝王之学。他馀杂书。不当看。只看此等书。则无味处渐觉有味矣。又启曰。金明胤罪状。两司连日伏閤。本馆累次陈劄。至今未得蒙允群情悯郁。倾邪反侧凶险之状。三司启辞已尽之矣。自 上必已洞照。而以老人前日之罪过留难。然其平生所为。反覆无状。至今保全。国家之不幸也。公论已发。自 上不可不俯循人情也。凤城以密启被罪。大抵密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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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朝廷不得已而论启。先王年拒数三月。朝廷坚请。不得已而罪之。岂 先王本情乎。乙巳初年。定罪录功。明胤欲为录功。来启尹任。而凤城无辞连之事。乃请并为处置。处置者。杀之也。王子有善人。国家之福。而以告变得功为心。敢此告以处置。甚矣。尹元衡当国之时。谁能出口。 先王亦已知。之死后葬以王子之礼。可谓至矣。至今非欲推论其罪。欲黜奸诈反覆之人。使之不留于朝廷之上也。汉武帝雄才大略。而江充谗戾太子。大起巫蛊之狱。太子哀乞。而江充不听。遂杀江充。欲以自明。而人以太子叛为言。武帝大怒。使丞相掌兵。于阙下战五日。亡至湖缢死。后高寝郎田千秋谏曰。子弄父兵。罪当笞。梦有白头翁令我上书。上以为此高庙神灵告我也。知惶恐无他意。遂族灭江充。作归来望思之台。父子间。小人离间之状如此。而况凤城之事。无形迹可指。欲为录勋而进处置之言。到今皆知其冤枉。虽不能以其罪罪之。岂可使之留于朝廷乎。人情莫不痛愤。请快从公论。而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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黜远方。则人心安而公论定矣。
戊辰正月十二日
上御朝讲于思政殿讲论语学而篇。先生进启曰。自古人主。居九重之内。聪明岂能广乎。聪明不能广。则国家之事。不及知者多矣。是以建立百官。同议政事。而大臣则于人君如腹心。专主国事。其间大臣或有未及察之事。或有失误之事。人主所为。亦不能无误。故设立台谏。 政事号令。用舍黜陟之际。台谏纠正。大臣献替。自古及今。帝王之法也。有违于此。则国事谬矣。以近来事见之。朝廷间。别无所为之事。但公论之发。台谏不能不启。不得已力争。大臣亦有上达之事。而事事有留难之意。至为未安。有志于为国。则尽从台谏之言然后言路开矣。若 留难台谏之言。非但人不能言。人心解体。自 上亦以成习。以为虽不从台谏之言。有何害乎。 圣念如此。则岂不大可畏哉。近日 先王朝事。虽或留难。
上意亦当然。不得已可从之事。则亦当斟酌。而不可终拒也。近日则小小弹驳之事。亦皆留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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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为未安。顷日金明胤窜黜之事。两司专数来启。王堂连日上劄。而久未得请。公论闷郁。大臣亦来启之矣。大臣体貌甚重。三代以上。则未能知之。而汉以下。则大臣所请之事。无不从之时矣。大臣岂偶然计而启之。大臣之启。亦不快从。不从大臣之言。则可从者谁也。大臣不合在位者。则自有公论。自 上退黜可也。若使在位则其言不可不从也。如是然后大臣亦知无不言矣。启其所知。而不见听。则何以展布四体乎。已往之事。不须启之。非但事体重大。亦恐自 上忽于大臣之言。故敢启。自古台谏。虽 主上过失。亦言之不讳。况大臣乎。大臣则凡事不欲轻率。故于年少人所见有未快矣。时难而不能言则已矣。若使台谏尽言。则台谏与大臣异同之处。岂可不言。自 上当重待台谏。而尤当重待大臣。议事之际。十分商量而处之。则朝廷之上。无纷扰之事。国脉迎长矣。观占书则人君之职。以论相为主。后世则大臣不能皆善。故或不与大臣议定国事矣。大臣未尽之处。台谏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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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驳。大臣亦不怨怒同寅协恭然后可矣。国家弊事甚多。虽不能一时尽改。可以建议。次次改之也。遐远草野之间。虽有弊事。自 上何以知之。 先王朝亦有求言之时。今则
即位之元年也。今亦求言。使之尽言。而善为处置。则可以正其误。而成其美矣。
上御昼讲于思政殿。进讲论语。先生进启曰。自古圣帝明王。欲兴大平之治。不但先修吾身而已。聚集人材为急。国事万机。不得已与贤者共治。不得人材则何以治国事乎。常人欲作室则先备材木。然后得以成之。近来朝廷间。人材非不足。而二十年间士林之祸惨酷儒者不务为学。无观感兴起之事。先进则■零。后进则小之。至为可虑。培养人村。贤者(则聚)集于朝廷。而又修明学校之政。则能知国家治乱。生民休戚者多。而可以革弊。古人未及为之事。亦可以修举矣。 中庙末年。人材多出。而不幸有上林之祸。死于非罪而遗者不多。二十馀年在窜谪之中。而犹不废学问者有之。其人或年踰七十。或踰六十。或将近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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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顷蒙 上恩。复通仕路。其中有学问气节者亦似有之。古之时。贤者则或即授大官。近则无之。但年老者循次用之。则恐或未及用之。亦非待贤之道也。如此表表之人。不次擢用则庶乎其可矣。学校及闾巷间。无兴起之人。 先王末年。留心学校。拣选师儒。而朝行间能文之人。则皆与其选。古则有学识年长者与选。而今则才出六品。年近二十之人皆与焉。儒生皆是朋辈。而或有长者。何能教诲乎。 先王朝屡选师儒。而未见其校者此也。多年流落。以学问为事。穷塞祸患。不为变易。此可为师表之任者也。议于大臣。不拘常例。授师长之任。使之兴起劝奖。国家治化。渐进于大平矣。又启曰。大学之教。明德而新民。自
上留心学问。无以加矣。然自 上独为。而不及于下。则无乃未安乎。以善及人而信从者众。故可乐。匹夫为善。而亦及于人。人主为善则一号令之间。人皆信从矣。外方乡校儒生。皆读小学,三纲行实,二伦行实等书事。监司处下谕。使遐荒僻处。皆知读此书。则自然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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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而兴起矣。小臣生长于乡不知读书。而在
中宗末年朝廷所为与否。则臣未及知。而其时宋麟寿为观察使。使之读小学。故得其册而读之。其后知圣贤所为。今若使之读之。则岂无兴起者乎。古者则为监司者。承流宣化。而乙卯年后。不暇及他事。只掷奸军器而已。可为师表者。擢用授之方面。则亦可教诲儒生矣。
三月二十五日
上御朝讲于思政殿。讲论语为政篇。先生进启曰。小臣以别饯慰使义州往还。则前年 天使往还。今年两运 天使往还。驿路各官。极为疲弊。前年小臣。亦以从事官往还。农事凶荒。而 天使不来已久。故凡事预措。至于馆舍。亦皆改修。以致废农。今年则无馆舍改修之事。而以 天使之故。麦粟今始耕种。民生之事。至为可虑。支供之事。势不可易。而各官出站。至于五六日留待。道路奔走。至为残忍。使命络驿。驿卒不能堪支。无一日在家之特。焉亦疲困已极。此国家之大忧也。未知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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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之。而可以苏复也。生民困苦之意。自 上常常留念可也。且我国饮食。不食之物。多数排设。往者以经筵官之所启下书。而亦与前日无异。弊习已成。不能卒变而然也。各官使客支供。以耗谷用之。而今则竭尽难办云。此皆小臣亲见之事。至为惨惔。故敢启。生民极苦。自 上常存矜恤之意。则自然可蒙一分之惠矣。且以一路所见言之。守令得人然后凡事可以善措。择遣守令。在常时亦为关重。而今则尤为紧关。且两运 天使往还之奇闻之。则欧 天使越站驱驰。人马极伤。头目亦无暇饮食。令头目立两边。巡打担轿之人。且亲自执鞭以督之。每呼曰。急走急走。见中路饥困之人。以为虚语云。人极闷之。其为人品。非善类也。我国用人如彼。远送之使则各别择送宜当。张朝在平壤。闻后运 天使之来。其一行匮子十五。隐匿于城外箕子庙近处松林郁蜜之地。待后运 天使过去后乃行云。虽多为求索。而亦有畏惮朝廷之心。故隐匿矣。且欧天使留置书册。张朝留席子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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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于义州。以后曰输来为言。此皆 天使之所言。输给似当矣。然窃闻之。则虽归中原。而不能尽传其家。必告主司而推给。主司知之则必告礼部矣。苞苴输给。似为不当。且恐礼部或有问之之理也。若后曰求索无限。皆欲其输给则必以今日为例。后弊无穷。善辞答言。而勿为输送何如。幸下议于朝廷而处之。
(上命收大臣议领相李浚庆以为姑先输送。以试彼之处置如何。 上从之。)
上御夕讲于思政殿。进讲小学。先生进启曰。小学总论下端许氏衡曰。小学大义。小臣前在玉堂时适进讲矣。班孟坚汉史。虽说小学大学规模大略。然亦不见其间节目之详也。考艺文志则无之。不能启达。后适考食货志则果有其言。人生入岁。入小学。学五方六甲书契之事。始知室家长幼之序。十五入大学。学先圣礼乐。知朝廷君臣之义。此规模大略也。古之圣贤教人。富而教之故然矣。后世废先王之道。刑烦赋重。民无生生之乐。何暇为善乎。国之弊端非一。而根本在安民。民安然后教化可行。至于军防之事。亦可察之也。近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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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防有倭变。知武事不知文教。不得已先宽民力然后教化可行矣。且右赞成李滉上疏来矣。自 上又令知制教制教书。下谕至极。美意也。近日有命屡下。且授高爵。非不知奔走应命。而不敢当不来之意多矣。贤人岂以贤自处乎。不敢当之意。亦不为非矣。自 上览此上疏。则可知未安之意矣。启达之臣。以高爵诚招之意启之。以此尤为未安矣。待日温更招则似乎来矣。自古人君招贤。而不敢当不来者有之。进来者亦有之矣。此人得盛名。自上恳招而不来。闻见未安。而情实则然矣。大概近来士大夫风俗异于古。致仕之风。亦近来无之。虽有欲去者。不能去。见此上疏则无致仕之路为闷之意亦有之。待士大夫当以古道。老病人引退之事。亦许之可也。屡次招之而不来。自 上恐或不知情实。故敢启。
四月初三日
上御夕讲于思政殿。进讲小学。先生进启曰。赵光祖赠职事。一国人心之所同然也。小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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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暂达。近则大臣亦启之。自 上想已知之。而犹且留难者。必详审之意也。然而下情则恐或尚未洞照。以为未安矣。自尔洞照。当次第举行矣。下人之望则欲其即快从也。自 
上致力于讲学。则道理渐明。光祖之贤。自尔知之。如崇奖等事。自 上先出则尤好矣。人主为治之事。固多端矣。一日二曰万几。事皆留心。而先立大纲。然后自有条理。而事可易为矣。方今 上意欲图治。下情欲补治。此机会甚嘉。国家之事。积弊极多。若一一欲改之。则必有防碍处。欲含之则愈深而难救矣。当酌其轻重缓急于其间。自为次第而行之。古人之议。以大纲为主。昔程伊川曰。欲为治者。必立志求贤责任。欲为其事而徒泛泛悠悠。则事终不成。如欲致大平之治。则三代圣主。不可不师法。尝以为一国之内。昆虫草木。皆仰赖于我躬。欲使之各得其所。则此人君之立志也。此志既立。则逸欲不敢生。而天理渐明矣。百姓恐未安欲其安。世道恐未平欲其平。至于起居寝息之间。恐或有妨政害治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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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虑言语之际。恐或致害于朝廷。戒谨恐惧。以追古圣人之意。每用勉旃。古人云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此立志也。然而九重之内。耳目未广。下无奉行之人。则恩未及行。必也得贤而亲近之。知之勿疑。则彼所谓贤者。引其所知。四方之贤者。使之满朝。则时自平矣。所谓责任者。得贤而置相位及六卿之列。倚重之谓也。小小之事。必责之以其任。然后象职毕举。而国可理矣。若守令则必责以治民。若边将则必责以抚恤军民。我国有积弊之事。百官不喜治民。 祖宗朝六卿长官。事多自决然后上达。而今则每以擅断得罪为惧。应文逃责。凡事必禀于上。上劳于上。下佚于下。古法。臣则劳行。君则执权柄任人。而治道自成。不必躬亲庶事。而但可作规模为之。六卿则为六曹之事。无异一家之事可也。今之官员则数递成习。在昔为兵判者。或至四五年之久。故武臣及禁军等贤否。皆得知之。兵事首末。亦必详知。近则吏兵曹判书过一年。则辄呈状而入。古者户判。亦至十馀年不迁。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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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之钱谷。皆知元数。四方水旱风灾及年运凶荒。亦必详知而为之低昂。有如一家之事。近则才过五六月。辄复见递。是以官府之物。尽被偷窃。以古人之言。见今日之弊。古人之规模得矣。请以立志求贤责任三事。常加体念。徒有求贤之心。而此志不立。则虽求之。不可得矣。贤虽得之。而此志不坚。则亦不可用矣。必也委任而责成。如微细过误之事。置而勿问。此治道之大纲也。此三者最大。故敢达。大纲不立。则小小之弊。虽欲救之。不可得矣。
十二月初二日
上御昼讲于文政殿。讲论语先进篇。先生进启曰。近来灾变非常者多矣。闻见至为骇愕。自
上亦应省念矣。思之则多有未安之意。临御以后。灾变连出。是虽天心之仁爱。然自 上恃以天心仁爱。而不为戒谨。则修省之念少矣。常自惕处曰。天心何为而不宁乎。多致恐惧之心。戒谨修省。则灾变自消矣。顷者雷震。极为惊怪。又以八道书状见之。雷震地震。无处不有。上有天灾。下有地灾。变孰甚焉。虹霓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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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有之。此尤怪异。虹霓者。天地不正之气。而阴阳之气。不当交而交者也。且当发于夏月。而乃现于天地凝闲之时。近来日气温暖如春。雾气连作。夫灾变不可的指为某事之应。然古人亦有以类应言之者矣夫阳在内者不得出。则奋击而为雷霆雷震者。乃天地不和之致也。地道主于静。而不静则有地震之变。地震者。乃地道不宁之故也。地震者。古人以臣道言之者矣。而虹霓沈雾。又是阴阳之慝气。则无乃有小人阴害君子而致此变乎。雾则亦有蒙蔽之像。自 上学问勉强。而出治清明。凡于政事之间。无不励精图之。然或有一念之误。则有关天地之象。无乃有憸小之人。千端百计。荧惑 圣聪之渐有之而致此变乎。此圣明之世。必无之事也。而小臣多般忧虑。以冀自 上致谨于君子小人消长之机焉耳。杨仁寿事。两司论执已久。而今此经筵。亦勤启矣。(上潜邸时。曾授十九史略于医员杨仁寿。初命除东班六品职。台谏启请改正。更命长付上护军禄。以其资级不准。又今以护军司直。升降而授。两司又以其过重。论执累日。而 上不听。)自上以杨仁寿有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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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之学。 命之以爵。欲报其功是虽公心然命付东班之职。则不免为私意所累。而台谏论其不可。则反以西班极职 命付之。是可谓有从谏之实乎。崇德报功。古虽有言。然功大则大报之。功小则小报之。而轻重大小。自有其分。不可舛施也。若失其轻重大小先后缓急之序。则岂为政之体乎。自 上入承大统。方在亮阴之中。屈于大义。而有不得施为之事。故当为之事。多有未行者焉。大事时未。及为。而思报微劳。可谓失次第先后之序矣军职升降。不足为轻重。而不从台谏之公论。是乃政治之一大累也。小臣之意。以为大小缓急之事。当次第举行。而如此等事。徐徐斟酌为之可也。事之大且急者。庙堂近侍之间。方思处置得宜。而遽发其端。有或未安。故时未有启达之者也。自 上姑从言官之启。命以相当之事。而不失大小缓急。处置得宜之序。则于事理极当。于政体甚合。
初六日
上御夜对。讲论语先进篇。先生进启曰。学问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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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圣贤。论之至矣。至于后世议论完备。反为支离。难于要领。盖尧舜禹汤学问。出于书传。其言要而约。以存心修身为主。存心修身曲折。孔孟言之。程朱发明焉。盖人主学问。与儒者工夫。虽似有异。然大纲领大根本则不异。学问当以治心修身工夫为本。古人于治心修身工夫。恐于日用间少有间断。乃以观古书而则古事。书所以维持此心也。发明道理。亦当以此知之。程子论格物致知。以为格物亦非一端。如读书讲论。论古今人物。遇事处其当否。皆格物也。学问工夫。无时无处不用其力然后可也。自 上有万机之烦。其间一言一行一动一静。一向存心。乃可为学也。在平时则忘之。而只于开卷时为之。则工夫间断。占人之于学问。乃曰能自得师则王。又曰。自用则小。好问则裕。后世人君。虽不如古之得师之道。而朝廷之上。岂无其人。在大臣地位者所闻。必有可取。自 上尊之敬之。虽不名之曰师也。而有此意思。则有尊贤敬大臣之道矣。中庸论九经。先修身而次尊贤。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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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之人。必也尊重然后。君有严惮之路。过有能正之理也。近来见之。自 上学问甚诚。可谓至矣。臣伏见判府事李滉。如此之人。今世则稀矣。自 上亦知其意。接待隆重。知有尊贤意思。大小群下莫不欣欣。大概此人年高病深。不能从仕。前日久于其外。今暂从仕。身又抱病。 上之待此人。虽已至矣。然不但以礼貌之外。 圣心常谓之贤者而致诚可也。贤者不以尊其身而安其心。必以虚己听纳而尽其心。尝考古人之事。贤者在朝。岂必欲所言皆从乎。人君乐善从谏。至于刍荛之言。亦尽听焉。则必以此为喜。乐行而戮力处也。若勉从其人之言。则意思不广。贤者之心。不能无缺然也。顷日李滉启辞。随所言而施行。外人甚以为悦。然其人则贤者也。安有必从吾言之心哉。小臣迷意。以为延登此人。致之朝廷。听言则至矣。优礼则极矣。当察此人之言而从之。不但听此人之言而已也。常念此人之贤。每当政事之际。 圣心以为此事无乃此人以为不可乎。如学者得严师而省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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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甚好矣。近来李滉所启。或教之曰。言听计从。此人还为瑟缩。而多有不敢当之意。况台谏侍从之言。虽以不关之事。至此留难。臣虽不能详知。而揆以古人之心。岂得安心。尊贤必自修身始。急于修身。则不但此人在朝为益。君臣之问。两得其道也。从以外貌尊宠羁縻。则老病之人。又安得苟容于朝哉。微官此启。甚为惶恐。而此意自 上当可知之。故敢以迷劣之意启之。 上曰。其言至当。但近来留难之意。以为未安者。自 上何以知之。今此启之。至为当矣。先生启曰。小臣所启之言。非此人向臣说道未安也。上来之后。相从已久。每往门墙。屡闻言语。臣虽不能细知。而其道德学问。与古人无异。古人之心如此。此人之心亦恐如此也。自 上知其意而处之。则接待之道当矣。上曰。此人借以古人言之。何等人也。可比古之何人。似此议论。问之未安。而素怀如此。故言之。先生启曰。小臣迷劣。何以测量知之。前日或有疑处。折简问之。虽不得相见。而通意则已久。上来之后。为其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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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之人。寂寞而来。时时历见。质问前日疑难之处。如臣愚见。不得企而知之。然以臣之见甚不偶然。无贵于他。年已七卜。所见亦高。而不主张已见。年少所言。亦必商量。其观古书。少无执滞。笃信程朱。工夫纯至。古人则不可知也。东方学问之人。自前朝至国初。其文湮没。幸收拾见之。如此人之文者盖寡。初上来时。其所上疏。与程朱之书无异。其学问其工夫其议论。一一皆是。李湛启曰。小臣于 中宗末年。与李滉同官。与之交游。自少表里如一。近者沈潜学问。久在林下。工夫笃实。比之则似难。而大概以古君子道理为一。如此之人。夫岂易得哉。先生启曰。其为德也谦恭逊顺。无一毫自足。舍己从人。甚可贵也。臣以迷劣。屡与之言。久服于心。今敢启之。虽因身病。不得入侍经席。而他日入侍之时。自 上畅问道理。则其于帝王学问。岂无启沃之益。湛曰。文章道德。可谓两备。自 上以诚顾问。岂无所言。先生启曰。此人博观古书。而禀性疏淡。自少恬退。习与性成。自 上屡召。故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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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寒苦适意。富贵无心。心欲求退。不污平生学问而死。 上若用之。则平生所学。岂不欲展布乎。然泛然寻常。使之悠悠死于朝廷之上。深以弃平日学问为闷。湛曰。东方学问。前朝有郑梦周焉。权近亦暂为学问。而多有病处。下及金宏弼。学问甚正。而赵光祖。宏弼之弟子。亦不偶然。李滉能继此人学问。岂偶然哉。自 上诚心而问学问治道。则岂不尽诚启之乎。
十九日
上御昼讲于文政殿。讲论语先进篇。(户曹参判柳景深进启曰。臣见司中经费等事。比前似繁。而或年运凶荒。或国事多有用处。国计消缩。势使然也。且各司之谷。尽被偷窃。如丰储仓。国初运来之谷二十八万石中。已成尘土者多。可食之米岂卜万石哉。凡各司何处不开。而三监,广兴仓,丰储仓米面最重。官员必择其人。满三十朔递代。依祖宗朝故事可也。法典内该司书吏亦有定数。而不为定送。虽有捧承传定送之时。而曾无一朔之久。各司尽为空虚。若该司小名成册送于户曹。户曹入启后吏曹或移送。则户曹即时推寻何如。目监察亦有各司月令之法。而近来则今日请台。此人往焉。明日请台。他人往焉。虽有封署之虚。何以知之。虽有割封送之。而何监察言其非我署也。此五司月令监察亦择刚明之员。必满三十朔。其司请台。勿使他监察分送。使得审察其封而措置之事。别议朝廷可也。 。上曰如是为之甚当。但虽有措置之事。刻民聚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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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固不可为也。议诸朝廷。则自有处置之事。议之为当。)先生进启曰。传教有曰刻民聚敛。固不可为也。此言至为感动。厚敛于民则国家之根本先已斲丧。至不可为也。后世人主。不知此意。姑急目前之事。以厚敛于民为安。此甚不祥之事。 传教如此。生民之福也。朝廷自可处置。而别为更化弊端然后有可改之路。暂尔泛为则似难改也。政事号令之间。措置不能得宜。则 上虽有善心。不能行也。小臣迷劣之意。每切私忧一朝国储告竭。不能支持。虽欲不为厚敛。亦恐不能也。必也预知此意别省浮费然后可以救也。人皆泛泛悠悠。虽或有忧者。而或不知其如此切迫也。食为民天。洪范八政。甚一曰食。周易亦云何以聚人。曰财。不可一日无食也。一时竭尽则虽欲不虐民。得乎。蠲减等事。朝廷虽有号令。而皆归虚事。顷日黄海平安道以屡经 天使特命蠲减。户曹文移外方。知委于民。民喜其当纳而被减。已备之物。私自用尽。各司将其乏绝难废之意。续续启请。督纳于民。穷民既散曾备之物。必至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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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纳。比之常日。已为十倍。民之为闷。视前尤极。其时守令甚言其弊。闻之惨怛。在九重之上。惠恤民生。一时蠲减之举。必曰民受其惠。而比常倍苦耳。又启曰。柳景深所启监察书吏官员久任等事。只欲下人不曰得偷窃。不失所在之物也。一年经费。甚为浩繁。而前年税入只七万石。虽不被盗。以此消缩。此甚大事。经费必考古事一切减省。量入为出可也。古人曰三年耕。馀一年之食。三十年则馀十年之食。国无三年之蓄。则国非其国。国初以来所储二十八万馀石。而可食者不过十万石。则假设来年税入可至十万石。而引用者四万石。后年又如此。至于三年则所储尽无矣。(黄臣或曰。小臣前于经席。启库子偷食之事。欲尽除下书员。充定定额书吏。则可杜防纳之路。亦绝偷盗之弊。吏户曹同议事至于 传教。而其后闻之。则吏曹不为定送云。小臣以为此事尚不得成。则措置大事。何以为之)
(上曰。前者启书吏之事自 上不知终何以为之。而今始闻之。乃知不行也。如此事尚且不行。重事必不行之之言甚是。景深曰。吏曹虽称定送。而必以任事者定送然后可为。而才定送不十日。还即移送矣。且米面各司。则书吏不肯求往。故本不择定也。上曰。然则今之不行。先自吏曹。今者已命定送。而不无又不行也。如此则治罪吏曹官员可也。)先生启曰。书吏事。大概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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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所当奉行。而近来国事之误已久。书吏等不乐往小各司。虽往亦不固也。库子书员偷食成习。书吏新入。不知端倪。官员亦不信任。故顿无久留之计。留则恐被无面分徵之患。百般窥避。所以不行也。欲改其弊。不可急遽为之。虽定送书吏。而迷劣不解文理。遽命除下书员。无可使唤之人。则事难施行。为其法立而欲望一朝行之则似难为也。书吏成册定送之后。渐减书员。法令宽其定限。朝廷共为勉力可也。又启曰。书员书吏。亦出于不得己之计。小臣之意。则择用小各司官员。乃其本也。必须惩汰昏庸。择差官员。然后根本渐固。(景深曰。各司官员。虽不得盖为久任。而今此所启五司。必满三十朔相递代。则可知有益也。书员书吏等。因缘官员数递。岂不偷食乎。)先生启曰。自古欲改弊法。必知弊源而治之然后可也。欲矫一朝之弊。舍其本而防末流则事难成也。国家无事不弊。而防纳最其大弊。朝廷大小咸欲祛之。小臣迷劣之意。自古而流。渐至大误。其时改之则必不如此。而因循积弊。迄于百馀年。一朝不治根本。遽即快革。似快于目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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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而或不无某弊之生。以此生梗。又至难行。则此弊之外又生他弊矣。防纳之事。上自庙堂。下至百寮。自明年正月为始。已定永革。而其间不无难行之事。或不能善改。反不如初。则国事还为扰乱而已过一二年后。是非当可知之。而抑恐不得矫弊。而更生他弊也。此司之弊。必改此事。彼司之事。必革其弊。如人之治风治肿。各以其药然后可以善救也。不为商量而欲一切行之。则其势自有难行。至于书员书吏。亦当渐磨为之可也。一朝遽捧承传。而责以即行。则势有难行。全归于虚。亦为未安。为法令时。详审为之。乃其万全也。
己巳正月十六日
上御夕讲于夜对厅。依召对例讲近思录。先生进启曰。自古人主。始初清明将大有为之志。或不久而如勤终怠。陷于他歧鲜克有终者。滔滔皆是。盖人心。操舍无常。易致差谬。圣帝明王以下。虽无嗜好陷溺之病。或曰月既久。事功不成。则心懒意阑。终不克善者有之。其间病处甚多。或务事功而不多经历。患不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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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率尔为之则不成或奉行之人。不能深谋远虑。从容处置。乘一时之快。生纷扰之弊则不成。事既不成。心之渐弛。不能至治者。古之帝王不一而足。以宋孝宗见之。天资甚高。有志恢复。即位之初遂招张浚。浚于废弃之馀。难为担当。而忠义奋发。勉循国事。出师一败。谗间已入。孝宗之心一沮。所用皆是庸常凡夫。仅能维持一世而已。宋神宗天资卓越。即位伊始。锐意为治。富弼,韩琦忠厚老成人也。知上欲用兵则曰。愿二十年口不言兵。神宗之意。与之不合。宋法之弊已久。人情莫不欲改。神宗不得担当之人。王安石出而担当。神宗信而任之。纷乱改法。终误国家。其后用兵大败。神宗夜半起而痛哭。遂至不兴。小人竞进。其祸蔓延。为宋室基祸之主人君如天。至公而无私。若有遍信底心。则奸邪伺衅。害不可言。或事不如意。便为寻常。而不克有终。则治不可成。自临御以后。圣志高明。事欲为善。心欲有成。朝野颙望。宁有涯哉。小臣迷劣之意。以为有志于始者不难。有志于终者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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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若以终不可保。预为畏惮而自弃。则亦非大有为之气像也。所当为之事。则毋以为易。而终必坚定然后可也。此意自 上亦非不知也。至如台谏之言。时亦不可无留难也。人之所见。在常人亦异。若 天衷有所见。则一切不可以下人所见而强从也。然公论所在。人心所同然。物论如此。则当自反曰予之所思有未尽乎。屈己从之可也。或闻经席间救弊之策。自 上锐意快施。然一人所见有限。天下事变无穷。若以一人误见。已成 王命之后。后虽改之。亦为未安。如是启达。至为惶恐。而 中庙初年。欲行大平之治。一时贤士辈出。多有激浊扬清之事。处置之际。亦岂极尽。自 上以为好意思。一一听从。赵光祖自以君臣之契比之古之君臣。上下相信。知无不言。终至 上心一摇。谗间已入。中庙亦不能保其臣。此已往明鉴。凡事十分周遍思量。与大臣礭议不以为易。而思其长久之道可也。近来积弊甚多。变革亦一美事。然臣意则以为当损其太甚。而待 上学问渐高。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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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已久。下人亦试下手然后所为之事。终亦坚固矣。此言甚似颓靡。而祖宗朝积弊多端。今不能淑人心。而遽欲为法令救其弊。则或生他病。不无后弊。以俗谈言之。则常人欲改久远祖上之家。必得良匠必备象材。又待时而为之。若一朝遽撤。而无良匠无象材。则后难收拾也。近察人情。思治根本者少。姑务目前者多。年少者欲做快活之事。长者虽以为难。而拘于时论。亦曰可为。不见终始担当。死生以之之人。或知救弊而不知他弊又生其中。或图有益而莫念大害亦在其间。太无斟酌。深为未安。顷日供上捧上之际。次知作弊之事。固所欲祛。然自尔渐磨而禁戢则可也。小臣方在政院。言政院之事似为未安。而如有汎滥作弊之端。令政院纠察之事。院中亦泛见而启下。故今朝更为启禀耳。立法之际。所当详谨。政院禁戢院中(■。人)甚易且轻。而因循积弊。不得猝变。外间之事。何得而知之。政院在喉舌重地。其任至重。外间泛滥之事。令政院次知检举。则大小有异。甚为未安。供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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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等事。次知下人刀蹬作弊。可谓非矣。然其弊源。又不在此也。各司官员。当躬亲进排。而百事解弛。不为躬亲。使下人图纳。次知之人责问不来之故。则下人必以人情防口。各司官员。亦乌得无罪。如此事随现痛治。自尔以律则自无弊根也。(十三日朝讲。司谏尹刚元启曰。内庭供上。点退人情。请令政院纠察云故先生及之。)小臣其时。或有病。或以式暇不仕。今日谓同僚曰。令政院纠检公事。甚妨事体。则同僚亦以为然也。身在近密之地。欲不奉行成命则未安。(是时 上从刚元之启故先生云然。)欲奉行则难便。此臣等所以为闷也。人心之陷溺已久。尚不避刑戮安得以号令治之。自不能生于心则可也。孔子曰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此正治国至当之论也。自 上将宗社亿万年无疆之业。欲改弊端。非浅浅之事。熟思而审处可也。若一时以为好意思而为之。后有难行。则不无心懒意阑。或有谗说间之。则终必以贤者之言。为不可信。所系不小。(具凤龄进启曰。奇大升所言以宋孝宗神宗。有始无终。用君子而间小人。作之善而流于恶。分辨详言。非以自 上立志不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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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明后暗。有萌兆而然也。人臣进戒于君。必欲法治而惩乱。事不欲快施者。甚为要切。而事有轻重大小缓急先后。自 上误以为事事留难。长虑却顾。则未安。此意且欲变其烦碎积弊。方为可继之道也。愿治之君。其进锐者其退速。不思长远之谋。则反有欲速之患然可以速行之事则速行。重难之事则问于大臣可也。政治自初及今。别无大误。始初清明。可谓拔出。而迩来台谏论启一国公论所在。而启辞中不显言则使之显言。时或以辞峻答。若朝廷昏乱。奸臣窃柄之时。则所用之人忠邪奸正杂进其间。台谏或依私嫌。或诬王贤良之事。则天衷洞照而留难。)犹之可也。古语曰。治世不能无小人。而难(其为小人。乱世不能无君子。而难其为君子。近日内外人心。颙望至治。台谏所启。无非一国公论。而事事留难。不即快从。不但有妨圣治。又以杜人臣献规之心也。臣之于君。义虽君臣情如父子。而劣少尽言之人。自 上若小有留难。则群下沮丧。恐被谴忤。訑訑之色。拒人于千里之外。甚可惧也。自 上听谏之道。渐不如初。而近来尤甚矣。小臣曾忝吏曹郎官见之一国好人甚少。堂上拟望之时。臣窃旁观。无疵之人。岂能尽得。郡县不一。百执事甚多。或知不可而苟充。或不知其人而注疑。持公论之人。知其不可。则自当劾启也。面况圣王不赏边功。窃又闻之。我祖宗朝命田霖讨海浪岛。尽讨而归来。命于开城府赐一等乐以慰之。其赏赐则不过鞍具马一匹而已。今者浮海小丑。自送其死。一捕非大功。而处论以重赏。则他日或有犯境强寇而有能奋折冲御侮之功。则又何以加之。不务姑息之政。思其可继之道可也。伏见中外人心。不能无缺望也。○时全罗道水使林晋追捕黑山岛水贼。 上命加嘉善。台谏请改正而 上不从。)先生启曰。具凤㱓之启至当。臣意亦非欲凡事皆有留难也。台谏之言留难之未安。臣亦启达。谨其变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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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快于从谏之路。则刚柔不偏也。小臣所启与经筵官所启。相济而相成。无非欲有丝毫之补于圣德也。其间或有意思未尽。言有未。尽者。自 上择中而用之也。近来林晋之事两司论执已逾半月而尚此留难。物情未安。台谏乃公论所在。其意岂欲自 上必从而后已。一再启达。不无停止之事。此则物情大为未便。台谏不能止也。如此事可以快从也。若终至拒绝。则言路防塞。黾勉而从之。则圣德未尽。此其留念处也。或有论以重罪。而即为快从则可谓快矣。然先察而后从。亦无妨也。至于逾久而不从则未安也。林晋之捕水贼。有何功劳之可称乎。李洪男事。物论亦弃之。故启之也。(是时台谏并论李洪男之罪)留念快从可也。
三月初四日辰时
上御夜对厅。引见退溪先生。(先生将还乡故也)
上问所欲启之言。先生历陈出处之道。为治之要。学问之方。以及国朝之事。任人之务。 上曰。学问之人。无乃有启之者乎。勿以为难而言之且当。先生对曰。此事则难言也。向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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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则在今非止一二。古者有问于程子曰。门人孰有所得乎。程子曰。谓之有所得则不易言也。其时如游酢,杨时,谢良佐,张绎李吁尹焞之人如许多。而不以有所得言之。始此人亦不轻许。况臣不可以欺 天日。以某人为有所得而启之也。其中奇大升之为人。多见文字。于理学所见。最为超诣。乃通儒也。但收敛切夫少。此未尽处也。小臣常时以此为短处。勉之以加做功。然如此儒。亦不易得也。 
上曰。此言至当。自上于万分。岂能知见其一分乎。然常时以为文则能为之也。先生曰。其文亦不易矣。
四月初五日
上御朝讲于文政殿讲论语宪问篇。先生进启曰。中外闻顷日传教。不胜惊骇忧惧。(先是三月二卜六日。大司谏朴启贤等。以医官杨仁寿月令事甚为微细。而至于诉私干恩。赐其禄位。盖外言入于内而如此。故上劄论辨。 上诘正言李忠元。仍答曰创造无形之言。可谓狂矣。)其后政院启辞玉堂论劄。而自 上不为释然。尤为闷郁。此事每为启达。不无以为烦渎也。人臣爱君。无所不至。嫌于烦渎。先自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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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何有爱君之义。文义间所启。辞不迫切之语。(沈义谦临文启曰。师弟子函丈间。辞不迫切如此。君臣之间。尤当优容可也。盖因子贡方人注。圣人责人不迫切之语而启之也。)甚是待人不迫。圣人德至。必欲与圣人同其德可也。流言一出。闾巷盛传。人孰不闻。人固有欲为启达者。只以传播之言。难于烦达而止耳。庶人谤于市。则谏官闻之。何敢不言。 上意必以为予无是事。何以如是云云。不无致闷于圣衷。而殊不觉发其严辞也。然若释然洞察。则可知谏官本非创造。而只启外间之言也。大抵人主待人发言之际。其端甚微。而其应甚著。若有厌闻之端。则謟谀承顺者。争逞其术。皆欲锢惑圣聪。直谅敢言者。不能尽言。惟思奉身远退直谅者退。謟谀者进。则朝廷之害。可胜言哉祸乱之兴。未必不由于是。古之人君。孰不欲治安而恶乱亡也。终不能治而卒底于乱且亡者。有疑心与自用故也。有疑心则以直言为斥已。有自用则厌人言而莫闻。君子尽言故疏之。小人承顺故悦之。所谓小人者。又引进群类。排斥善人。窥伺人主喜怒之端。粟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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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诱之。因怒而激之。朝廷上下。意思不通。则终有危亡之祸而莫之救。自 上圣质高明。留心学问。未必不识这个道理。而深恐临事之际。不能省察。敢启。人主平心。不示喜怒。然后事得其正。喜怒有迹。则奸邪之徒。争为中欲之计。甚可畏也。欲为平心工夫。必先明理。而察其是非曲直。此其爱我。此其承顺。逆于心而求诸道。逊于志而求诸非道。克尽大公之道。绝去固我之偏可也。平心明理。又必以敬为主。占人释敬字。程子以为主一无适。谢良佐以为常惺惺然。尹焞以为其心收敛。不容一物。朱子又加以畏字。若省畏字之义。则可知为君之难。上畏天命之难谌。下念民岩之可畏。常存惕然之心。不弛敬畏之意。则其于学问之道。不无有所裨益矣。理明而心平。又知敬畏工夫。则圣德日跻。可侔圣人矣。柳涛启曰。前日答谏院之辞。极为未安。此非谏官创造之言。闾巷浮言。传布道路。谏官闻之。不能忍置。岂有他意。 上曰。顷见谏院启辞。至为未安。故如是答之也。先生启曰。自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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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未安。如是传教之意。下人岂不知之。以常情言之。予所不为之事。人谓之有之。则不无闷郁之怀。然只以予无是事。必是虚传为教。则流言尽释。自合道理。一时以为未安。而如是传教。外间甚疑且闷。自 上释然则物情自安矣。权辙曰。文昭殿事。今当议启。 上曰。昨日宪府启辞则欲为共卓也。谏院所启则大概论其一间奉安两位之不可。欲何以为之之意耶。先生对曰。昭穆之说。父为昭而子为穆。后世子孙。亦各以昭穆序之。武王为昭。故子为穆而孙为昭。文王为穆。故亦子为昭而孙为穆也。兄弟传国。各为一世。朱子祧庙劄字之议。而自汉时已有兄弟同昭穆之议。历代帝王。莫不共之。故朱子以为礼之末失。而又自谓其议未必可用云云。国家宗庙制度。既定兄弟同昭穆之礼。故当初大臣议定 仁,明兄弟位。皆以继统之君同附。可以同昭穆共一位。故增建后寝一间。又请增修前殿。盖以殿内狭窄。难于排置故也。其议正当。但物情以国计虚竭。日月迫近。欲就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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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得宜。多般思量。或有共卓之议也。昨日院启后寝增建一间事。既蒙允许矣。前殿则袱长三十尺。申长二十尺。而中分十五尺。每置一唐家。今若就三十尺内分设三位。则当必尽改唐家。然后床卓排设。始可容也。 世宗初年。馔品无定数。而器皿渐就侈大。故横看内容入之物。必至和水而用之。祭享之事。亦极未安。若改损床卓器皿。推移排设。则犹可容措。如是而又有难焉。则前后退亦可通排而处之也。分半作隔之议。不但未安于前殿。抑且大妨于后世。若令大臣更议。则或有善处之道矣。权辙启曰。(今当会议。议得入启则自 上可知也。前日分半而作隔之意。已尽启达。不敢更言。群议以为分设三唐家。不可为各卓。若为共卓则事便弊除。此为之得。而臣前受增修之■。分设三位尺量见之。则一唐家其广三尺而其长七尺。必于中柱之内控入设位。则昭一位朱卓踏掌。迫近于 太祖室唐家。踏掌祝床拜席容设甚窄。赞礼大祝奠盏奉香奉炉承旨执事出入拘隘。必须约断 太祖室唐家三尺然后折长补短。仅能周旋。而尽削 先祖之室。木极未安。今者分米件隔之规。后日递迁时。自当去其隔而复为一室也。必就豖内依旧周旋。故苟且如此。甚为未安。后寝则循同堂异室之制。乃所以各专一室。故初欲增造。而自 上难之。故未果。昨日既命增建。此则可为也。议者以为宗庙亦行共卓。则独于原庙有何不可。臣等亦岂无此意思。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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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 世宗大王象平昔之养。伸罔极之敬。家礼亦无共卓之议。而于五礼仪士大夫祭祀。亦各卓。故百尔思量。末安。不敢为之。今日采群议。而断之实在圣衷。且宗庙事外议亦未归定论。以五庙而又计祖有功宗有德。则或云已满。或云未满。此▣定之然后可也。祔庙临迫。宗庙本十一间。而十室已满。一间尚虚。故以为 明宗当祔虚间该曹方为修理。若有上位递迁。则其间不必修理也。今日今六卿以上议启。而宗庙之事又如此。二品以上并命会议。则可知的当之议矣。朴淳启曰。宗庙制度。虽不他考只观五礼仪。亦可决也。 太祖一位。昭二位穆二位。其下又言同昭穆共一位。此五礼仪之文也。 先王之规。昭然已定。宗庙递迁。固无疑矣。文昭殿只言昭穆位向。而兄弟同昭穆共一位之意。亦在其中。兄弟各为一室之说。朱子固言之矣。同昭穆共一位之议。既定于宗庙。而独异于原庙是举祖法古礼而尽废之也。固知其不可行也。兄弟既共一位。则必须权安 室。宋之九世十二室。盖出于不得已也。辙曰。顷日谏官固执毋过五室之言。虽不载于国朝宝鉴。而其时大臣之议则有之。奉亲当必四亲。士夫大尚然。况为人主乎。 成宗祔庙时。 太宗祧迁。中宗附庙时。 世宗祧迁。此可见奉高祖之无疑也。淳曰。高曾祖称。先儒列于四书。章图贺循亦言高曾祖祢不可不祭。但原庙之异于宗宿者。原庙只奉四亲。而宗庙又有不迂之位也。)先生曰。 世宗毋过五室之训。语常而不语变。以五礼仪 宗庙条见之。则亦可通行于 原庙。五世六室之制。不可不尔也。只缘习闻已熟。谓之不可变通合礼。为得已乎。杂议或谓兄弟共位。若代数稍久则虽在高曾之内。亦可递迁云。此则大不然。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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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传国。尝为君臣。便同父子。 中庙传之
仁宗。仁宗传之 明宗。其间安有分辨轻重。若欲分别则是有私意。至不可也。遇难处之事。要必合宜而后已。虽称已前之事。岂无可变之道。顷日毋过五室之议。甚胶固不通之说也。自 上详知而裁定可也。(沈义谦启曰。初欲增造之时。唐家亦当自毁。今谓唐家不可毁改。臣未知也。辙曰。不但毁唐家为未安。而当毁 太祖室。故尤以为未安。分设三唐家。则势自为共卓。而但自下朝改。甚为未安。淳曰。 仁,明入祔则为六室。而不可以一室之多。径迁 睿宗。睿宗不可迁。则六室势自尔也。就其殿内。分设六位。变各卓改唐家。盖出于不得已也。祖宗之灵。亦岂不降监乎。义谦曰。 仁,明两位。同为一世。当同终始。何有后先分辨自 上虽不亲继于 仁宗。固当事之如一。不可以分轻重也。文昭殿内之制。不能详见。故议论各异。权辙则尺量地势之广狭便否。而外议又以地势狭窄之论。归之主张作隔之说。若令朝廷共见规度。则可无杂议而释然矣。辙曰。方外之人泛论。故其言如是。若得目见则洽然知之也。)先生启曰。宗庙递迁之事。亦著于五礼仪之文。一位递迁则 明宗当以次入祔。一间虽虚。不必修理。昭穆之次。先王之礼。不可乱也。(辙曰。当断之以礼。情不可顾也。而议论不一。当必更议定之也。  )先生曰。 仁宗明宗为考。中宗为祖。 成宗为曾祖。 德宗睿宗为高祖此其四亲。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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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之外。礼当递迁。而或有功德之主。则自为不迁之位。所谓不迁之主。当论于亲尽临祧之后。不可预议于四亲之内也。
二十九日
上御朝讲于文政殿。讲论语卫灵公篇先生临文启曰。古人之言。虽指一偏。固当比类而观。若圣人之言则上下皆通矣。双峰饶氏出注处多。而古人以为饶氏善于出注。而自得则少云。好货好色之言。于孟子亦有之。(前日进讲子曰勿欺也。而犯之下注。双峰曰。自家好色好货。却谏其君勿好色好货。皆是欺君云。尹根寿以此言为误。故先生仍启之。)齐宣王谓孟子曰。寡人好货。孟子对曰。昔者公刘好货。今王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宣王又曰。寡人好色。孟子对曰。昔者大王好色。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夫好货好色之心。亦气禀之所赋。而不能无者也。但当推此心。与百姓同之。而能去其私则可也。至如饮食男女之欲。亦天理之所有。若至于放溢则误矣。然不可永绝之也。夫好货好色。在臣子则当尽其自治之功。而其治之所及处。则与他人推移同济。在人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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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当戒其滥溢。而与百姓同之。则道理自行。饶氏之言。似乎未尽。自 上见之。所当恢弘。如今所启。(指尹根寿所启。其言曰。君臣之间。如家人父子。情义至重。君有一事之误一念之差。或言官或侍从。皆当规谏。若待吾身无过然后始得以谏君之过。则人无过者鲜矣。非孔孟程朱则何得以谏君哉。特以情义切迫。故见君之过。不得不谏。其身虽不能不为好货好色。而固当谏之。饶氏之言。极为误矣云。云。故先生敷衍其意。而言之如此。)人臣若非圣贤地位。则岂能尽善乎。或欲为善。而工夫未及。有不能焉。或不欲为恶。而气质偏滞。虽能悔悟。而亦未免有过焉。然其爱君之心。欲使吾君所为。尽善而无过。故不得不谏。若以为吾身不能。而不谏君过。则是几于吾君不能。谓之贼者矣。昔汉光武欲废皇后。问于郅恽。恽对曰。夫妇之好。父不能得之于子。况臣能得之于君乎。光武谓善恕已量主。朱子引之于大学或问。而极言其非。以为大启。为人臣者。不肯责难陈善。以贼其君之罪。一字不明之害大矣。今也人君有过。臣子以为已亦不能云而不谏。则国事乌得以为是乎。自 上见之。似乎一偏。外间闻之。至为未安。先生因论学要鞭辟近里着已而启曰。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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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学问。亦当近里。况帝王之学。尤不可汎滥而见杂书。夫聪明有限。而万几无穷。杂书与小注。虽或时时见之。其问象说纷纭。不当观览。虽曰新书。而如折衷圣人之书则见之。而杂书则勿见可矣。顷者伏闻命印出四书章图云。小臣不见此册。然大概闻之。中原之人学问未深。而以著书为事者多有之。此册以一时所见著之。非切问近思之书也。印见则聪明分矣。古人以为恐分精力云。聪明与精力。恐有所分矣。又启曰。永乐皇帝命撰集四书五经缉注及性理大全时。显有误处甚多。性理大全则不知朱子之意而撰修处多有之。诗书论语缉注。与先儒之论乖戾处亦多有之。我 世宗晚年。不见缉注。凡四书只印大文大注而览之。弘文馆亦有此册。小臣往在去去年。冒忝王堂。搜得此册于藏书阁。将欲启达。而自 上一度览遍之后。即以此册进之计料而未及矣。论语缉注。不须见之。一度览遍之后。即以大文大注册见之为当矣。讲讫。先生启曰。今所启拜陵之事。(是时 沈大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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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亲拜康泰两陵。台谏论启请停。)大概杜氏通典有之。盖古人于祭祀。备内外之官。故君初献则后亚献。此三代之礼也。自汉唐以降。无皇后亚献之礼然犹欲存者古规。故如仪注之书。有此言矣杜氏通典所谓皇后拜陵。亦如宗庙皇帝初献则后亚献之类。非独专而为之也。我朝近有王后上陵之事。而皆一度为之。若礼外之事。累度为之。则岂不未安乎。而况泰陵之拜。尤为未安。夫丧事渐至即吉。第四日成服。以生人言之。则乃第三日也。即所谓生与来日也。卒哭则改服。小祥则练服。大祥之前。无变服之事。至于大祥之日。始服玉色。若不得已有外庭应接之事。如华使之来。则 主上变服矣。至如宫中则无不得已之事。而方在丧中。欲变其服。极为未安。此断不可为之之事也。院中欲达此意。而同僚以为虽书启。亦未详尽。今日入侍经筵。将欲陈启。而谏院亦论之矣。慈殿哀慕之情。虽曰无穷。自 上当以于礼不可之意。反覆关导。禀达停止为当。夫事亲之道。父母有未安之事。固宜几谏。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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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起孝可也。今为未安之举。物情亦皆未安。自
上从容禀达宜矣。权辙启曰。自 上据礼陈达。则慈殿亦岂强为之乎。先生曰。固当据礼陈达。而至于并陈小小之事。则似乎未安。然民间之事。既已知之。而不为启达。亦甚未安。故敢启。三月自 上将幸陵。而适有日变停之。其时京畿守令。因其修治桥梁道路。率其民人而来。其于农务。岂不妨废乎。因曰变命停。而顷者乃行。守令又率其民而来。拜陵既过。民皆以为此后则必无事云。而今世慈殿拜陵。守令又率其民而来。一年之内。三度有举动。民弊不可不虑也。畿甸之民。近因国家多事。连岁不得农作。其困极矣。时时存恤。每念如此则无乃弊及于民乎。以是为虑可也。若谓小小之事不可计云尔。则害必及民。以此启之。似乎苟且。而知之亲切。不可不达故敢启。又曰。三月则将行而命停。四月则已行。而五月又有慈教拜陵。民当农务之急。一时最关。失一时则有一年之饥矣。拜陵事。今已传教。畿甸之民。必将上来。当速启达而停之。然后弊不及民。若台谏累日论启。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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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从之。则民弊大矣。近来国家多事。去年与去去年。民皆不得耕耘。今年农作。极为关系。国以民为本。不可不虑也。据礼陈达。可谓至矣。然民弊不可不虑之意。并禀达。速定当矣。又启曰。近自今月望时。曰候寒冷。风亦连吹。极为殊常。人皆以为日气何以如此。疑其下霜。伏闻平安道雨雹。江原道下雪。京畿黄海等道亦雨雹下雪云。四月乃纯阳之月也。方在纯阳之月。雪与雨雹。安有如此惨酷之变乎。诗云正月繁霜。我心忧伤。下霜而犹为之忧伤。况至于下雪。岂不惊愕乎。自 上令弘文馆博考古事以入。念虑间修省之事。则外间不能详知。但当此惨酷之灾。只博考古事而已。则应天之诚。似未尽矣。昔程子曰。阴阳运动。有常而无忒。凡失其度。人为感之也。孔子作春秋。书灾异以戒后人。朱子曰。古之圣王。遇灾而惧。修德正事。故变灾为祥。今之为变。极为惨酷。必修德正事。然后可以变灾为祥。不然则灾变之馀。或有饥馑之患。或有不好之事。极为未安。古人以为人君克谨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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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不至。若以某灾为某应则未安云。然箕子以洪范陈之于武王也。合天人之道而言之。在天为五行。在人为五事。其曰庶徵者。雨晹焕寒风也。曰休徵者。休嘉之应也。曰咎徵者。咎愆之应也。休徵所谓谋时寒若者。如冬则寒。谋即人君听用人言之事也。咎徵所谓急。恒寒若者。如今四月下雪。乃恒寒之渐也。急谓促急也。即人君自用己意之事也。汉儒五行传。祖述洪范而为之。其书亦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恒寒。如有 上偏听则下情不通。即所谓听之不聪。是谓不谋者也。以此观之。天人之应。古人言之甚详。虽不可的指为某事之应。而相为近似者有之。自 上每念无乃其然乎云尔。则此乃敬天之道也。伏见近来之事。不如前日者多。外人颇有疑焉。台谏有所论启。答之峻截。在近侍者有所陈达。教之以越次。所谓听之不聪。是谓不谋者近似矣。政院因事请面对而不许。因灾异请延访而不从。未知自内有某事故而不从矣。然外人疑之。如此事。所当省念矣。古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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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如此。而今之灾变亦如此。政事念虑间。无乃有促急偏听之事乎。每加省察。克去已私。则天变自至于消弭矣。古人又以为夏月雨雪者。有冤枉之事而然也。今之灾变惨酷。多般思之。刑狱之间。或不无冤枉而致之也。往在 先王末年。国家多事。不得频为启覆。而以至今日不可为。(方在丧中。故不可为启覆。)故亦不得为之。至于十馀年被囚者有之。捶楚之下。虽或承服。岂无冤枉者。而近来之事。亦岂可谓之悉得其当乎。如此事议于大臣。审理冤枉。则是亦应天变之道也。且近来朝廷之上。前日被罪之人。殁者或赠之以郁。或还给告身。生者为官而显扬者有之。可谓至矣。但其间或有处身之误。或有处事之失而罢退者。不无其人。一时虽或有所失。然至于十馀年沈滞。古人以为民失志而然欤。此人沈纡郁抑。岂无其冤。或无故罢散。而为公论所未便而废弃者有之。是则人皆非之。叙用未安。然多见古书之事。人作大罪不变者外。其以下。若朝廷之间。专付大任则虽未安。而用之于末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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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天地度量。王政所当为之事也。今者灾变惨酷。他无所启之事。而平日怀抱如此。故启之。然不知此言之当否。若问于大臣。冤狱及沈滞之人。察而伸理则好矣。 上曰。所谓冤枉之人者谁耶。先生曰。小臣自念。以为无乃有如此事。故启之也。若指定而言之。则亦不知某人抱冤矣。至如罢散沈滞者则多有之。亦不能指言某人之沈滞。若问于大臣。大臣以为当然。则该曹自当察为。且小臣昨曰冒忝入来。晋州狱事(河宗岳妻失行事也)首尾则不知矣。但闻同僚之言。其启本已来。而时无指定处之。外方之事。不能详知。然以不得指的之事。而前年刑推。今年刑推。系狱者甚多。一人则已矣。岂无其中瞹昧之人受刑者乎。启本入来。自
上见之。则自当知之。因偶然事而为大狱。如此事。自 上察见则好矣。 上曰。此启本昨昨始入。而昨日与今日。则因其斋戒。不得见之。昨昨暂见初面。不能详知。然其所犯。似无著见而为实处矣。先生曰。奸事最难知之。然人皆知之。而至于一乡言之。终发于公论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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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不小而然也。事干推阅者非止一二。而不得端绪云。世间或有所憎者。则出于一人之口。而终至于如此者有之矣。更推而不得端绪事干。至于三四次受刑。岂无其中冤枉者乎。此大事也。不可请为开释。但古人曰。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如此狱事。不无横罹。自 上省念则可以导养和气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