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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岩先生集卷之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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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岩先生集卷之十二
 日记(删节○上经 筵日记别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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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下
初一日。以 殿讲试官。未罢漏而起。梳洗食粥。罢漏后诣阙。待门开于光化门。乃未明差早开门也。入至勤政殿南边定虏卫厅依幕。姜知事暹,李参判俊民亦来会。卯时。左相朴公以试官诣经筵厅。郑惟吉,朴忠元,金贵荣,姜士尚,沈守庆,朴启贤及吾三人。总十员。卯正殿坐。侍臣先入。试官次入。自位高五员坐于东。其下五员坐于南。都承旨柳腆为曹司试官。收栍于十试官处。讲书儒生十五人。而独幼学李洽论语通。闵敬男诗略。其次三人得粗。其馀十人不通。午正。毕事而退。副水刺于经筵厅。然早朝在定虏卫厅。食家供朝饭。故入侍至午而不饥矣。未时归舍。(八月)
初四日。余以雩祀报祀献官。夕食后。诣中枢府斋宿。
初五日。天明。衣黑团领。诣阙待开门。与礼判金贵荣相遇。议别试试官二所入望事。受香而出。出自南大门。远至菌岘之东雩祀坛侧。雩祀。乃句芒,祝融,后土,蓐收,玄冥,后稷六神也。大祝曹敬中。写祝文。
初六日。四更一点。行祀事。凡登陟坛上者四度。祭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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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寐。至昧爽食粥。天明回程。卯时归舍。
初七日。是日有政。余入户曹参判末望。不受点。又入刑曹参判副望而受点。李阳元,李希俭为首末望也。许恩钦为持平。沈忠谦为正言。
初八日。午后。弘文博士金应南来访。持尚书洪范。以质疑晦。余随问而答。且因水润下火炎上之说。遂引文中子曰。火炎上而受制于水。水趋下而得志于火。故君子不欲多上人。金君叹美其言。因手书以归。佩服云。
初十日。前延安府使安鸿子渐。今月来访。余惊喜迎接。语及丁未腊月北迁之时。安以珍原宰简慰云。弃白发慈亲。远从天涯。怀恶可想。然知其无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古人事也。珍重善保。以期会面于十年之后。吾之望也。尝诵此书于名公佳士之中。在座莫不嗟叹。余赠以漆扇。
十二日。昧爽出门。平朝。诣训鍊院仆射厅。吏户兵礼四判书,吏曹参判朴谨元,礼议任鼐臣,兵议崔颙已至矣。有顷。右相乃至。左参赞朴忠元,右参赞成世章亦至。诸宰相皆从西偏入。揖于政承。遂皆踞交倚而坐。以今日都试开场也。试内禁兼司仆等十馀人。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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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各矢而罢。
十三日。平朝。诣掌乐院。乃十七日望阙礼习仪也。尹铉,李俊民,朴谨元,李栻同入仆射厅幕。食礼宾之供。辰时习仪。以刑曹上官小留待。即厅先入而请坐。余遂诣秋官。吏迎门外。律学祗迎于中门外。郎官祗迎于中门内。余由左边阶而入。据案而坐。正郎佐郎各三人。先以公服入。行公礼。次以红团领入。行私礼。律学,医员,录事,胥吏,皂隶,锁匠。各行其礼。礼毕。开印受词讼。分入房。正佐郎迭来禀议。余以上官之日。不为刑讯决罚。令招部将勤捉取胆人。又看入 启启目。著名踏印。申时。毕事而归舍。
十四日。昨因宽中。闻 圣上玩意射候。非惟弓力日强。又能中鹄。盖射亦六艺之一。而 上之气力。多材多艺。一至于此。然恐其玩物丧志也。○余顷于都试。荐辛应基,李璥于吏参朴谨元。今日。又荐辛应基,杨大树于兵判郑公。又荐李亿福部将于兵书。又荐罗袖清勤可差权管。郑书曰诺。
十五日。申时。忽闻 圣上王候不快。惊忧不已。即遣人探审。又希春与妻共占。得革之初爻动。用离虽克体。然体兑乘时而旺。离生艮。艮又生兑。大吉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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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日。鸡鸣而起。五更寅时未明。行时享于曾祖考妣祖考妣先考妣六位。每考妣共一卓。祭物甚丰。夫人之勤干。礼仪小差。希春之忘错。亦暗中之所致也。祭后。分送馂馀于邻里族亲。
十七日。食后诣刑曹。同判书坐起。尚之令公。虚心咨访。可为同寅协恭矣。曹中多词讼判决之事。日暮乃罢。
十八日。巳时。被试官牌招诣阙。在同被召中最先诣。入勤政殿作依幕。吏曹正郎金孝元来访而拜。余以李廷瑞申救士祸于乙巳丁未之际。放还之朝。诸公同谪者。皆官其子弟。独廷瑞未尝得官其兄子净。且净亦为人甚可爱。金君欣然有好助判书之意。户曹判书尹铉亦来访。日暮。诸拟望人来到。或有不来者。礼判乃入单子。希春于一所试官受点。判尹沈守庆为上试官。凡文武五所。每所试官三人。参试官四人。监试官台谏各一人。合五九四十五员。 肃拜于勤政殿庭。 上赐酒以次受饮。又文科试官。受食宣饭。二更末乃出。余随沈判尹。至成均馆明伦堂。夜已三更二点矣。判尹沈希安坐北。余坐东壁。兵曹参议崔颙景肃坐西。参试官则右通礼李讱,军器正尹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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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尹承庆,庶尹任国老。而监试官则执义崔兴源,献纳郑士伟也。判尹以策问题。属于希春,崔景肃,尹承庆。
十九日。儒生入门数一千六百七十一名。
二十日。凡试官七员。监试官二员合九员。共校考试卷。至初更五点而罢。乃十六轴。即二百六十道也。
二十一日。平明。上明伦堂。终日考文二十轴。乃二百道也。至二更四点乃罢。
二十三日。今日考二十轴。即二百道也。
二十四日。早起。如前考文。至初更五点。乃二十五轴。即二百五十道。以二十六日出榜故。汲汲速看。故科次如是。
二十五日。早起。如前考文。至未时而毕。乃十九轴一百八十九道也。申时。议定前留拟高未定之等。居二上者二人。二中者二人。二下者一人。虽不发封。姑以试卷字号拟一百人。则三下以上。二十七人。其次七十三人。则次等也。点次下。五六日推移而落。 见二所榜。杨士衡,崔尚重俱中。三所榜。文纬世,李效,元冲元等亦中。皆可喜也。
二十六日。会坐明伦堂。进誊录官及三馆开坼秘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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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以二上为魁者。生员李宽也。以二上为次者。金侃也。令三馆书草榜。一等儒生书挂榜。书写官书入启单子肃拜。 上命赐酒。归舍于未时末。
二十八日。是日。冬至使拜表。余以承文院提调。早诣慕华馆。○未时。出自馆之东门。迂路南大门。至好贤坊吏判郑惟吉宅。郑公出迎于中门。吏参朴谨元适至。余入就坐。具陈曰。令监识李元禄乎。答曰。识之。希春曰。李公当乙巳丁未之士祸。尽心力救。虽不克有成。悃愊恻怛则蔼然也。若退溪李先生。则初为丰城所诬 启。几不免死。赖廷瑞泣救。丰城还解之。希春曾谒退溪问之。退溪曰。我若非廷瑞。岂得免死。救活善良之功。虽施于平平。犹为可嘉。况活退溪之大贤乎。且奸凶煽祸之秋。廷瑞奋然异同于叔侄骨肉之间。此又难于疏远之人。亦犹圣人称泰伯曰。其心则夷齐叩马之心。而事之难处则有甚焉者也。廷瑞之树立如此。而还朝之后。何因流言。未经一显职。今则病之深矣。不能运身。亦何所望。但希春尝访。则廷瑞曰。仆无男子。只有兄子净。才行堪为庶官。而仆之身且不能恤。况能荐兄子。希春闻而悲之。且识其侄净为人。甚可优于百执事。郑吉元曰。余尝怪朝廷待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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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何薄也。其兄子诚可录用。余曰。虽部参奉无妨。郑问其资级有无。遂定约。余又荐权得卿之为人。郑亦曰。为人不俗。吾当付优閒之官。令得食卜月之禄。余又荐柳世荗能居官治民。郑曰。吾亦闻之云云。
二十九日。食后。以坐起诣刑曹。牒䜣纷然。公事如麻。酬答裁决。至申时乃毕而出。远至太平馆侧。致奠于卒参判李公友闵之柩。
初七日。昨闻南原金锵字声远。戊子生。有一男二女。向我家定婚之志颇坚。以卜者云丙子年吉。余问之。亦以为然。盖景濂己亥生。而丙辰年受室。年方十八。光先己未生。而丙子春入丈。则亦恰是年十八。已人丙年。亦世其父。美事也。○昭格署参奉李至男来。乃丁未同谪彦忱仲孚之子。而郑承旨源之婿也。与之道旧。不胜悽感。(九月)
初八日。院 启。近年以来。嫁娶之人。知古礼之正。而或有参以旧俗之谬。二三其礼。莫适所从。请自今以后婚礼。一依朱文公家礼。 上答曰。婚礼。入乡循俗。已有其例。不必俑新。
十一日。 殿试试官望来。希春预焉。是日有政。希春,李海寿,李珥入副学之望。希春以首受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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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日。 传曰。尹希廉予师傅而今身死。予心悼焉。可追赠堂上。令本道各别护送事下谕。且致奠事。考启。 上之念旧隆师。至矣美矣。
十九日。顷日。 圣上命追赠旧传尹希廉堂上官。而台谏无执论者。盖隆师报恩。人主之美德。而将顺其美。亦人臣之所当然故也。○禺中。以上官诣玉堂。校理尹晛,修撰金宇颙,副修撰金应南,著作李敬中一会。相与校正洪范初一日五行及一五行一段。到五行皆有声色臭味。余引月令为證。
二十一日。以坐起诣成均。大司成尹斗寿子䀚以下先诣以待。余入明伦堂。诸官自上而下。次次行礼后。东西斋儒生。出庭而揖。既而。色掌生请禀日讲罚讲。余令论语通读。自学而首章。至曾子三省章而止。诸生问难于左右。余皆辨析森然。日昳乃罢。○户曹判书尹铉遣郎来 启曰。若一依横看。则家供之法。只行于政府六曹等十馀司。而各司则不能成家供也。禄薄仕苦之员。既无司中供馈之路。又无家供之资。非徒有乖于体群臣之意。远方旅宦之人。从仕实难。虽或有上直之馈。下人都受。而供馈之时。则当受之矣。轮直数日。四五升之米。谁肯受之。名为给之。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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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于虚地。况如别坐之无录。而并无上直之馈者乎。监察。亦是宪府之官也。只有齐坐之馈。而请台之日。递食各司。家供之时无食。则于何可食。横看之不给诸司之俸。必皆以为有食之路。而不为之所也。百工贱流。亦有称事之廪。独于待士夫之道。不为之食。而使之服劳于公家乎。反覆筹之。未得其宜。请议大臣而为之。何如。 传曰。徐当发落。
二十五日。平明诣阙。以新及第放榜贺礼故也。先入弘礼门内别侍卫依幕。与修撰金宇颙等。食馆朝饭。寻出外位。辰时。入勤政殿庭行贺礼。回班于东边。新及第文科十五人入东庭。余于壮元郑祥及朴光玉,柳梦鼎,申津,黄琎五人。行后拜。新及第。赐红牌花酒盖。毕而出。百官复还班。四拜而出。余以有议事一会。诣玉堂。校理尹铉,修撰金宇颙,副修撰金应南,博士洪进,著作李毅中皆会。完议杨州书院赐额赐书事。皆云。事有大于此者。余始创闻而问。皆答曰。吏书郑惟吉。曾失节于李梁。不可复当大任。余具言其宽厚无害。为吏判时。不以李戢为大宪。众咸曰。不可以其所长掩其大谬。余不得已而听之。令金宇颙起劄草。削其语之猛烈。其略曰。吏曹判书郑惟吉。以庸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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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丧失廉耻之心。当李梁秉权之日。依阿取容。及长铨曹。拔引邪党。布满要津。以长其势。清议不容。士林唾鄙。今复添重地。台谏熟视不言。请亟 命递免。又以书院事上劄。申时末。乃归舍。
初九日。丁璿欲上疏自荐。昨夕送疏来示。其中以尹洁为乱臣。自叙不为媚灶。又谓士之引身而退。要索高价。被召来仕者。至以为行诈欺世。议论悖缪。余简报。君之所见。何至于此。若不改此疏。必将被谤。且前衔官。著笠诣政院。甚为不可。璿惭服。停诣阙。(十月)
十二日。朝闻李佥知元禄逝于去夜三更。惊悼无已。○闻奸贼郑礥昨昨病死。乙巳士林之祸。礥实其父顺朋之疏。以鼓扇之。又以其兄𥖝守正不从邪。至欲杀之。凶邪备至。久逭天诛。今死亦云晚矣。
十三日。午后。持吊服往西小门外。寻闵承旨起文灵柩而致奠。祭文则令祝读之。连奠三杯。读祝后退而再拜。又再拜而出。户判尹铉,兵参知李湛。亦以致奠先至。余就会一处。会右相卢守慎继至致奠。既而。邀见我辈。吾等三人往谒之。卢公曰。闻 上付公以四书经书吐释之定。有诸。希春对曰。有之。卢公曰。文义不必致意。四方诸生。宜任其所读。今若一定而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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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书之际。以是为准。则人多冤落。况曲巧之说。非所以一众学也。希春曰。只云未当而从至当耳。岂必以曲巧为哉。李湛曰。必率明经数人而为之矣。余答曰。今宜广询博访而折衷之。可问于弘文馆,成均馆等处。而太学儒生。亦可尽问矣。卢公素恶辨析文义。至以不可读书之说。发于 御前。宜乎有此言也。
十四日。昨日经席。吏曹参判朴谨元 启请金麟厚褒奖。今日。承旨又以请议诸大臣取禀。 上曰。不可轻为。
十七日。领议政权辙,领中枢洪暹议。各司官员点心。勿许公办。各自家供。事若简便。而弊役可袪。但奔走鞅掌之臣。拘于事执。或不能裹饭。而终日治务。诚难忍饥。日晚就仕。旋即罢还。百工之值慢。庶事之不理。未尝不由于此。其害益甚。况以该曹所 启之事。反覆商度。则横看岂可违越。国廪将有不继之虞。各司外员作纸。亦不可移补其缺食也。百僚料廪。势难遍颁。而他无适可施措之策。其国计无益而有损。生民又无蒙一分之惠。而许多官员。或未免饥馁之苦。众心多有所不便。不能无厌苦愁恨之色。当初立法。意非不善。而行未周岁。事多妨碍。何必强拂人心。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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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所难之事。以伤国体乎。以臣等固陋之见。不如循祖宗旧规之为便。公办之际。其如鄙污之习。烦滥之弊。则令法司该曹。严立禁令。随现痛治。期于革弊。朴左相,卢右相以为革公办为家供。此固事执之极出于不得已也。今者总计各司作纸。多至二千五百馀石。当抽出六七百。以给工匠朔料。除前所给公廪。则经费有何减省乎。若复公办。只增防纳者之气势。中外元元。举被患害。宁不致虑。盖左右二相。耻其前言之失而固守之。其为执拗。遂非甚矣。又二公言家供之设。百弊俱去。此甚无理。权,洪二公之说。得其实矣。
二十日。政院 启曰。昨日朝讲。副提学柳希春所启李滉考證四书五经口诀谚释及其校正朱子大全语类等册。访问其家。收取上送事。庆尚监司处下谕如何。取禀。 传曰。如启。
二十二日。早朝。诣西小门外。访黄海监司李珥。会坐加乙头里江边矣。归路。值朴君沃。约以廿七日象戏。○归舍。即闻沈同知逢源下世。惊悼不已。○遣人探问沈宅。则逝于去夜三更云。公之性恬静退让。虽为外戚。而不恼于其族。安分养疾。人咸高之。曾以好宅假我六七年。于我有德。至矣。○午后。往沈同知丧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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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主人未成服。不改冠服而进见。右相卢公在外厅。因陪话。又通辞于沈右尹义谦。良久乃退来。
二十四日。是日。李珥叔献。以黄海监司拜辞。余伻问。
二十六日。质明。诣慕华馆近处依幕。为迎敕再度习礼也。适见大司谏尹毅中暂话。左议政朴淳至。及承旨来。而百官列立道边。俟众敕至。鞠躬。百官骑马。自下先诣太平馆。到太平馆。先行迎敕礼而退。次行本朝贺礼。有叩头山呼节次。礼毕而退。诣大仓洞。访李政丞铎。相公之病。其男海寿以佥知。躬执方席敬待之。出传相公之言曰。令公勤念余病。问讯殷勤。感荷至矣。余亦愿令公善调保也。痰證歇而脾胃證不差云。○自仓洞。诣铸字洞权经历泳所移寓家。得卿喜迎。有饷吾上下厅。申末。诣厥洞之南江原监司崔盖国第。绕其第三男入丈。饮小酌后。绕至大寺洞 都正家。上堂绕立。新郎奠雁再拜入内后。两边绕客。相揖即出。
二十九日。午。手书所制送辛观察应时序而送之。感君望将祭光阳参议祖公之墓也。○兵曹参议崔颙过访。相与语及丁璿上疏事。以为悖谬之甚。益有害。当相与戒而止之。余即通简于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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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日。闻獭子二十万骑自开原入来。侵中国。为边将所克。斩首或一千。或四百馀级。夺马九匹云。(十一月)
初六日。副修撰金应南出仕肃拜。遂来见谈话。余告以乞退休于 上前。金君曰。尝随令公入侍讲。 上之信向令公。至矣。不宜远引。余语以衰病不得已之故。金曰。为令公计则得矣。如时事何云云。
初八日。平海郡守车轼来访。乃丁酉同年也。曾为高城守有信。余设酌饯之。且求四书诸经之释。辞曰。爝火安敢呈于太阳。余曰。余性本从善。可无辞也。轼曰。古人询于刍荛之意也。
初九日。食后。诣玉堂校册。而与校理尹晛,申点,修撰金宇颙,正字金晬先完议劄子事。盖湖南之盗。安汝敬等所捕者。本犷悍大党。监司朴民献张皇启闻。圣上不逆不亿。偏信其言。不赏以所当之赏。乃授重加。失国人之心。请速从公论也。令金宇颙制劄。吾等四人校册。全罗监司辛应时来受饯酌。今日出行故也。暮冒雨归舍。
十二日。玉堂入番金宇颙,金晬书来云。旅獒第三段。时庸展亲。人不易物。惟德其物之吐。前日校勘。因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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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亲下시면。物下리이다。今更考。此是召公告武王泛言明王昭德之致。分方物亍诸侯之意也。非告武王之王字也。当做已然之说。不可作方来意看。亲下시니。其物下니이다。则似乎可也。讲义之说亦如此。未审盛意如何。余答曰。示意果当。亲下作어시든。亦佳。
十七日。社稷参奉文昌后来。谢前日监司时荐。拙谨可取人也。
二十二日。以 上问安于昌德宫懿圣殿随 驾。昧爽。诣汉城府依幕。著作李敬中来会。辰正。 大驾出。以各司一员举动。无祗迎节次。只俯伏于私处。随驾至敦化门外。入东边依幕。寻被 命入阙庭。赐宣酝于随 驾侍臣宰相将士。又赐囊子二品。得紫囊。既毕。希春等先退于敦化门外。申时。 上还宫。臣等随 驾至光化门。偶与吏佐郎李诚中邂逅。详议荐金僩于翰林。李君深以为然。李君之弟养中。时为奉教故也。日暮归舍。曾与郑承旨琢。约迎婿围绕之会。适此日随 驾未赴。
二十四日。尹宽中出自入直言。 主上善射帿好之。每夜。出庆会楼下。向北射贯革。能左右射五十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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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矢。武艺亦绝伦。然非人主之所急。且射尤末技也。恐冬月向北而感冷。
初一日。贞伊传光雯在湖南之书。余取书而观之。云。顷到潭阳金应祥家。闻卜居可当之地。孙亲往观之。府五里之外有大山。大山之外。有洞曰广洞。四山回合。有水而藏风向阳。真卜居之吉地。大父主若卜筑于此地。则金应祥所养之木。可斫以结构。孙亦随居。应祥之妻。亦相去至近。甚好云云。余与夫人思之。诚有是理。余若居于此处。不惟聚光雯喃妹之为幸。东通南原鳌山之妹。北近光云之父子。亦会合骨肉之一便。(十二月)
初八日。朝。坡州成持平浑。专伻送李叔献详定吐释大学来。被余之求见也。
初九日。美叔在中原。遇陜西长安王之符。问我国如今理学之人。以成大谷运,李一斋恒,卢苏斋守慎及希春对云。
十四日。禺中。被读书堂之邀。诣通礼院。乃盆稻宴也。每岁。玉堂种稻于盆。秋收数升。载送于书堂。书堂因戏成实。设宴于城内。以向两处学士故也。许佐郎篈先至。降庭祗迎。余不受入。升堂。篈就拜书堂上。洪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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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迪继至。校理尹晛,副修撰金应南,著作李敬中,正字金晬继至。共七员东西相对。肴馔之盛。音乐之备。特异于常筵。会许美叔欲以此会作契轴。开岁三月。又设分轴宴于读书堂。甚盛事也。○余闻明日有夕讲。欲早入直。而令上番来参。故受主边许,洪进酒。日未暮而出。遂入玉堂。令赵启沃,李守谦毕往宴所。受酒而饮。金修撰宇颙以气不快。不得往参。夕雪下。今岁腊前三白。丰年之祥也。
十七日。 懿圣王大妃殿在昌庆宫未宁。 上惊动。即以朝日行幸问安。未几。以诸事未备。退三严于巳时。希春又入别云剑望受点。初以各司一员。平明出门。中道闻差云剑。遂自光化门。至勤政殿。改服时服。入坐于台谏食宣饭之厅。姜判尹士尚伻问相邀。余食朝饭。诸扈卫之将。皆列坐于殿庭。希春为东边云剑。与砺城尉宋寅。连坐于都总管沈守庆,尹铉之上。适以宪府之员三人被论。其馀有故。无可随 驾者。故承旨及正言郑以周。并请停行。 上初以为甚无理。又曰。凡父母有疾。人子当奔走省问之不暇。岂可以一事之未备停废乎。然二院再请。 上不得已而停行。玉堂入番金宇颙,李敬中及金应南等。以为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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劄论。余亦深然之。遂罢陈而归玉堂。劄子略云。天下之事。有常有变。人子奔省父母之疾。不可以一节之未备而停。 殿下之欲亟往者。出于人心天理之正。而政院谏院。胶于故常。至请停行。臣等惑焉。事之大小缓急。权衡不差。此实精义处事之方。伏愿留神焉。劄中又云。 慈殿證候之进退紧歇。臣等不得而详也。證若小歇。今日不必更举已停之行。若犹未也。乌可以台谏之未备而停行哉。 上答曰。正是。但今已停行。明日当问安矣。
十八日。以别云剑。借人马乘月诣阙。日气甚寒。朝食玉堂之饭。辰正。 上出宫。扈卫之臣。随至昌德宫敦化门外。下马而趋。至协阳门。向高而步。胸喘气困。坐于宣化门外置辇之左。与吏判金公连坐而语。谈及净事。显卿深许之。
二十二日。余自前小感冷气。辄冷腹而滑泄。砺城君寅以为当服松叶粥。今日招沈安信问之。衰年内冷。腹疾之甚。每日或二日一。摘松叶。以绳结之。以刀截取小许。和薏苡粥。或秋芋粥。半宝儿每朝服之。期年而大有效云。○因金正字晬。伏闻 中殿怀孕。此乃国之大庆。何幸何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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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日。沈右尹义谦来报李佥知湛今朝殁云。惊悼不已。即遣吏探问。则又知事金舜皋亦卒于今朝云。
初二日。以朴坡州希立之先人世荗君。尝定经籍吐释。余今日简乞。答曰。今只有书传。而为乡侄借去。当穷推送上云云。余以杨希元,李枝阳之子讲书不通。将定军事。简救于咸镜伯朴大立。(闰十二月)
初三日。余以鼻火證不差。招掌务吏。令送书写官宋忠禄。书呈辞单子云。臣矣段。本以尪羸孱弱之人。今月初一日。始叱感冒风寒。鼻涕咳嗽。四肢倦痛。差复迟速。未易的期。经筵重地。久旷职事。极为未安。臣矣职乙良。本差为白只为。诠次善启云云。○顺天从第荣春。去月初一日伤寒。十八日二更而逝。五寸侄尹忠男,崔既济,许济,许湛,金光祖等都状。专伻报讣送缌带。仍请救丧葬之需。
初四日。罗仲孚昨言郑大成等。叹伏希春强记明辨。与李参判后白。啧啧不已。盖顷日会于明伦堂也。郑李问难经书疑晦处。余应答如响。余起出。李公与郑公议。以为柳公不解汉语。汉语以念为诵。可以此问之。及余还坐。李公问我云。小学云教子弟以经学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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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念字何谓。余答之曰。念即诵也。伊川上封事云。明经专于念诵。尤不济事。是也。二公大服。郑即芝衍衍之也。自恨居不邻。不得资益云。○前正姜克诚受还给职牒。慕斋先生之外孙也。
初八日。早朝。以出仕肃拜诣阙。寓报漏门。适淮阳府使曹彦弼亦至。来邀余与语。乃昔在癸亥年为海南有善政之城主也。巳时肃拜。归玉堂。食朝饭。副应教申点,修撰丁胤福,著作李敬中,正字金晬一会。丁君倡议。以为 慈殿大势虽歇。未能快差。顷日 殿下已言于经筵。昨日又有新进之药。遽行贺礼。至为未安。俟十分快差。然后行之未晚。遂上劄。方金正字草劄之际。余与申丁李合四员。校正大学衍义,尚书。通计三时讲次。纳劄于政院。遂各散。余向西门。遇崔承旨应龙于阙内。相见喜甚。暂话而出。寻元判书混而访于寿城君洞宅。语及经书吐释。辞甚琅琅。岂七十岁老宰相所能。可叹伏。元公以姜汉所书童蒙须知开刊次赠我。我敬受而退。○因金君晬。闻初六日经筵。晬等 启曰。副提学柳希春感寒疾。若因其再三呈辞而递之。则非随才用长之道。乞勿递差。 上曰。顷日。柳希春请降内册校正以入。予适遭 慈殿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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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之忧。未即搜降。而希春又呈病。予心缺然。睟曰。柳希春本以弱质。累日以别云剑。夙夜举动。又入直七八日。因成感冒。 上曰。有差病出仕之理。 上问晬(一作睟)曰。柳希春自云不能文章。信否。对曰。希春天资聪明。长于记诵。词章非其所长。
十三日。以 上诣昌庆宫。臣等早朝。诣汉城府内依幕。与著作李敬中同坐。辰正三严。 上动驾冒风而行。至昌德宫。为久驻侍药之计。臣等至敦化门外下马。与金贵荣,李后白相见。约来日春秋馆之会。遂逶迤向宣仁门。至昌庆宫玉堂。会同僚申点,金宇颙,李敬中,金晬(一作睟)。同问安于 懿圣殿。答曰。日方严寒。每来问安。至为未安。臣等退食于玉堂。遂各散。
十四日。早朝。诣春秋馆。为褒贬完议也。同官未至。姑入艺文馆上直房。未几。有人误传李大宪同知入来。余遂诣春秋馆。风日甚寒。余取酒于玉堂而饮之。至巳初。李后白,大提学金贵荣。自礼曹吏曹相继而至。共受兼春秋四员礼数。遂览时政记。适李公季真所览。有书希春事实之笔。其略曰。为人慈详真率。聪明强记。在谪中二十年。閒中用精力。诸子百氏。无所不读。作续蒙求,六书附录等书。然其学能博而不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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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持敬内外交修之道。犹有所疏略。又性迂疏。短于剸烦之才。故处馆阁之长则有馀。附以调宰之手则不足云云。○大提学金公及希春。又诣校书馆议褒贬。适外贡纸十邑人来。二提调同坐捧之。完议褒贬。以正字金信玉慢忽职事。监韵会厅。而不纠举李寿冈之太慢。议置于殿。以郑彦湜,崔镇国,曹景中。受由在家过限。彦湜又不上来。皆议中等。遂俱向议政府。时领右相以本院褒贬。坐起于东夹室。金判书及希春纳名。则二公命入来。吾二人就前敬揖。又与三宰朴公同行而揖。复进领相权公前。呈春秋馆,弘文馆单子。既磨勘。又呈春秋馆单子于右相卢公前。蒙准而退。又驱轺。远至昌庆宫左相朴公处。翰林白惟让随至。余暂与之语。又磨勘于左相而退。日将暮。乃至礼曹。判书洪昙,参议郑惟一。同为褒贬。洪公以奉常寺主簿尹泮。久不肃拜。主簿崔镇邦。肃拜亦晚。皆置中等。余归舍。
十五日。修撰金宇颙。以隶习官。遭中解玉堂。如此良士。六朔离经幄。诚可恨也。玉堂朝上劄。请今日仍留。勿为还宫。大臣之言。不可从也。 上以 慈殿固请。不得已而申时还宫。又以明日更往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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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日。儒生李好闵。故留守友闵之弟也。李善庆。后白之子也。并来问大学疑难处。余略对以口。不令开册。不欲开授徒之门也。
十九日。朝诣昌庆宫。问安于 懿圣殿。答曰。一样矣。适见医女善福。闻 玉候弥留。咸怀忧闷。退食于玉堂。闻黄海监司李珥。判官崔世瀣善政 启闻。同僚皆以为公论之发久矣。○黄海监司书状略云。海州居民金应斗等千馀人连名所志。本州牧使,判官。天性慈详。自下车之初。首举除弊之政。赋役至均。词讼至简。奸猾自息。政清化行。邑野同欢。判官大小之事。一依上官之令。上行下效。不为重敛。官库充实。不施严刑。事务皆办。自能检束。性本至简。别无干誉之事。虽古之循吏。未过于此。虽遇瓜期。当加愿留。即千万意外。暧昧之事。不意见罢。州民遽失杜母。各各闷望。官厅米面鱼馔之富。莫如此时。板荡之言。出自何处。加于各各闷望。官厅虚实与否。不意掷奸如此。暧昧情实。斯速转达。校生洪汀等连名所志内。判官下车之初。清简恤民。除其百弊。轻徭薄赋。量入用舒。官库盈溢。暧昧罢职。牧使李遴牒报内。官厅见存白中米并二千七十七石。租一百九石。太一千九十石。田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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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石。真荏子三百二十二石。鱼盐物称是更良。都事李元翼乙用良。官厅掷奸。前判官处传掌重记及时留库数爻文书。取来凭考。大概米面段。加四分之二。鱼物段。加三分之一。臣初巡时。入海州境内。居民等在在屯聚。请牧使,判官善政 启闻。牧使李遴段。素以善于抚字著名为白在果。判官崔世瀣。素无名闻。有意观其所为。则清谨自持。小无泛滥之失。科敛甚轻。节用蓄积。诚如居民呈状。前监司闵起文。年老性柔。不能拒绝私行。杂客云集。糜费不资。同崔世瀣用度不足。私自忧虑之际。起文闻知。深以为未安。营上鱼物。移入官厅。实非世瀣之自请。大抵世瀣之门地卑微。人所轻侮。性又拙直。不能厚接。过客之人。无不嫌嫉。已曾闻知。众口铄金。传干都下。言官风闻。亦所当然。惟只民生休戚。系于守令。如得其人。则一境知乐。不得其人。则百里愁苦。所关甚重。道内守令中。世瀣者罕有其比。无罪见罢。实为暧昧。本州居民。满庭号闷。各尽其情。闾里相吊。气象愁惨。臣目睹厥状。不敢不达。第念近日言路甚窄。台谏一言之误叱分以。百千直言。皆归摭虚之地。今臣所达。增长 圣明轻视台谏之习。后弊无穷乙仍于。惶恐待罪。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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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乙良罢黜。以重台谏体貌事。 启下吏曹。 传曰。物待罪事。监司处下谕。可也。○监司之细达公论。上之处置至矣。
二十二日。诣政院。请承传色 启。略曰。 慈殿久未复常。 圣上忧惶切至。日御内药房。承候至昏。此实孝思之至。臣等不胜叹伏。第以 圣躬脾胃素弱。当此忧劳之际。饮膳寒温之节。亦不可小歇。苟或一失其宜。必至重伤 玉体。反贻 慈殿之忧。伏愿深思负荷之重。加意慎护。上慰 慈殿之念。下副臣民之望。 上答曰。予身幸得保安矣。第以 慈殿證势紧歇无常。弥留至今。是以为闷耳。○吏曹回 启。大概崔世瀣政绩。监司亲见。必得其实。而谏官所论。自下难定。请 上裁。 上命崔世瀣仍任。快哉快哉。
二十四日。闻潭阳金成璧身死。故旧之可取者也。
二十五日。著作赵宪来谒。质语类疑难处。又议童蒙须知及朱子与塾书开刊书。校正朱全二十一卷至二十七卷。
二十九日。侍药厅分发来。 慈殿去夜稳眠云。
三十日。以问安诣 慈殿。闻去夜安寝。今日又进饭七匙。 玉候向歇。舆喜何极。问安后余乘轺。回到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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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宫玉堂。与同僚议金寒暄,郑一蠹,李退溪,安瑭,李蓂谥号。僚即申点,金宇宏,尹晛,丁胤福,洪进,金应男,李敬中,金晬并我为九员也。前应教丁琢子精考索访问。颇勤且密。今因其大概。但以文正拟寒暄之第二。文字忠信爱人。拟安相之第一云。
乙亥(万历三年我 宣庙九年)
初二日。鸡鸣。忽见申承旨湛急伻索白靴。俄而玉堂分发来。 懿圣殿以四更一点。升遐于通明殿。 上命治丧事。惊怛。遣人问于朴三宰。当以玉色团领赴丧耶。抑以红团领姑入阙。而后改服耶。朴答曰。当以红团领奔赴。希春从之。罢漏后。秉炬而行。由金虎门而入。至协阳门内。与承政院连坐。朝。与同僚诣昌庆宫明政殿庭。三公率百僚举号哭。退于依幕食粥。未时。袭奠。百官入而举临。亦哭四拜而退。又食粥。申时末。又入庭为夕哭。哭毕。百官诣景福宫。 恭懿殿奉慰。百官初更二点。先出。三公留在。 启曰。 主上久为侍药。今又执丧。请劝粥饮。 恭懿殿从之。二更三点。归舍。○全罗右水使柳梦龙,安边府使李润德,昌平县令奇薿,昌宁宰李光俊。皆有馈岁之送。(正月)
初三日。罢漏。诣昌庆宫。卯时。随班朝哭。退坐依幕。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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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歇于玉堂温室而还。与同僚同坐依幕。午。三公率六卿 启曰。自 上久为侍药。忧劳已甚。奄遭大变。摧痛罔极。况以 玉体露处苫次。不御饘粥。臣等不胜忧惶悯迫之至。乞进粥饮。再 启。答曰。三日内。何敢为之。三启云。考之 朝宗朝旧例。翌日进粥。三日进膳。且 世宗遗教曰。人君生长深宫。异于常人。过三日食食。以此观之。 祖宗列圣。三日内进粥。其为宗社慎重之意可想。臣等昨日 启请于 恭懿殿。恭懿殿答臣等之教。有劝进粥饮之恳。伏望上念祖宗之遗意。深体 恭懿殿之至情。勉食餰粥。益自保重。 答曰。卿等启辞如此。至引 恭懿殿传教为言。难于违命。当勉从矣。尤为罔极。○申时。玉堂希春全数诣承旨所在。 启曰。伏睹 圣上答大臣之教。以为今不可饮粥。臣等不胜惶灼之至。谨按朱子家礼。亲丧未敛。亲戚邻里为糜粥以劝之。尊长强之。少食可也。在士庶人犹然。况人君负荷极重。与匹夫大不同乎。昔元魏孝文当母后居丧。勺饮不入口。哀毁过礼。其臣杨春谏曰。陛下荷祖宗之重。临万国之重。岂可同匹夫之节。以取僵仆。且圣人之礼。毁不灭性。帝感其言。为之进粥。今 恭懿殿之劝进粥饮。非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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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尊长之比。公卿近臣之相继劝勉。非但杨春一人之言。 殿下奈何任其至情而不为之俯就乎。古人云。以亲之恩为罔极。以吾之情为无穷。徇吾无穷之情。而不节之以礼。则在已者不可传。在人者不可继。伏愿 殿下深思负荷之重。克体圣贤之意。勉从臣民之望。 上答曰。勉从。
初六日。以今日大敛在卯时故。进朝哭于寅正二刻。故三更中起寝。三更五点出门。至昌庆宫宣仁门。已四更一点而门开矣。先入玉堂暂憩。与入番尹晛洪进相对。五更一点。至弘化门内依幕。寅正二刻。入参朝哭。仍留班。卯时。大敛。自初哭。已敛又哭。敛而奠又哭。时已辰矣。奉常寺辨大敛床。希春以提调进而看品。已午间两时。为殡。亦再进哭。奠而又哭。忽闻 上哭大敛时。咳嗽多发。吐血五点如大豆。大惊悯罔已。礼毕。百官以奉慰 恭懿殿。皆诣景福。余独率同僚留在。 启于 上曰。伏闻 上因哀毁之过。至于咳嗽吐血。此实过中。愿 殿下俯就中道。今既殡后。请自今进膳。 上答曰。成服前。何忍进膳。
初七日。早朝。以成服诣昌庆宫玉堂。与金宇宏相对。寻诣弘化门内玉堂依幕。与诸僚起今日谏启草。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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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共著衰帽衰服。与诸二品宰相。会于外位。巳末。诣明政殿庭。以丙时行上香。前后四拜。皆先哭后拜而罢。三公以率百官。诣 恭懿殿奉慰。姑停议谥而行。希春亦随至景福宫。共致奉慰于 恭懿殿。二品以下先退。余从光化门而出。复至昌庆宫。与同僚诣政院 启曰。 主上孝思极至。执礼太过。自在未殡之前。久废粥饮。虚损已极。露处苫次。受伤亦多。今若不即进膳。积伤之馀。气力转惫。恐难持扶。成服已过。乞即进膳。以保 圣躬。倚庐之所。亦须十分完密。勿令风冷透入。以安寝处。上慰 恭懿殿之心。下副臣民之望。且自上独御一室。只有宦寺侍侧。 气候兴居。外臣无由得知。其为闷迫。何可胜言。请时召大臣侍从。使得承候。 上答曰。尽依启辞。臣等感喜而退。○大臣以诣 恭懿殿奉慰。不暇 启请进膳。台谏亦不 启请进膳。启请进膳者。惟玉堂耳。
初九日。以三公今朝率二品问 安后议谥故。余早朝诣昌庆宫。至于明政殿宾厅之侧。姑入依幕。与金吏判贵荣,参判朴谨元同坐。议拟尊号及谥。盖大行 王及后。例加尊号四字于谥号二字之上。三公以大行 大妃行状今日未下。遂罢会。更约明朝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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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退入玉堂房。与入番丁胤福,李敬中议。以昨日国丧时公事出纳。前例政院入 启时。庚寅乙丑两年。皆于成服翌日入 启。丁卯年。凡公事。二十七日后入 启。取禀。自 上依丁卯年例。夫以今日 母后之丧。自当遵成服翌日 启事之规。不当引大王之丧。以为过中之规。即以有物议。通于礼房承旨。令更议处之。此希春之发也。
初十日。昨日盲卜朴亿期。因算余命戊午大运一八九三而言曰。昔人遇九三讼卦。读书九年。此运内博观诸书。夫人惊叹。盖余今年秋。欲受四书五经纲目等口诀附录之任。挈家还乡。此兆与人事相合。亦一奇也。○上以 恭懿殿所草 懿圣王大妃行实。下于政院。令政院斟酌起草议谥。○禺中。 上命牌招二品以上宰相弘文馆艺文馆等。希春闻声即驰进。才出门而遇牌。至明政殿南廊入依幕。六曹判书参判等皆连坐。希春见艺文馆吏持大提学所定志文制述来付。余以为此乃国之大文字。非文章巨擘。莫能当之。决非如希春拙作所可当。遂持其帖。进言于大提学金贵荣曰。国事岂可以不相称之人为之。况当今固自有合当之人乎。金公令余举人以自代。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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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举户判尹铉。金公曰。此非制教也。令更举他人。余更举李山海以代。大提学从之。○申酉间。乃延入二品以上议谥。令议拟谥号。从下各书所见。自朴素立,朴谨元始书。自下而上。希春以仁贞为拟。释仁曰贵亲。释贞曰大虑克就。谨元以贞惠为拟。李俊民以贞肃为拟。等而上之。至三宰朴忠元而毕。礼曹佐郎持呈于三公前。三公定议。书单子谥号。首望仁顺。(仁贵贤亲。顺柔贤慈惠。)次贞惠。(大虑克就。宽裕慈仁。)末贞肃。(大虑克就。执心决断。)徽号三望。一宣烈懿圣。二昭孝显懿。三昭德懿烈。魂殿号。敬慕,孝义,永思。初更。三公既请承传色入单子。二品宰相先退。
十二日。校理金宇宏,尹晛,丁胤福,金应南,李敬中,金晬一会议劄。请定 恭懿殿期年之服。勿以三十日为限。更以余上官不参。为未安而罢。
十四日。领左相昨日再审山陵。今日来 启曰。 康陵。昔以为水山。今以为乾山。地理之说甚微。请更与二品以上覆审定之。 上从之。礼判招三司吏语之曰。明日暮。先 肃拜。十六日四更。以私马诣 康陵云。
十五日。罢漏。骑马诣 康陵。行至东大门外。与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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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公混同行。时月光甚明。仍口占小诗云云。行几二十里。到泰陵前路。脱衰服。更著玉色团领,乌纱帽,黑角带。遥拜 泰陵而过。仍以浅淡服。到 康陵斋室。元判书分我朝饭一器。余则食之。姜判尹士尚来谓我曰。昔俞公汝霖。以嘉善副提学三年。中庙卒擢升礼判。令公亦当如此。三公及洪领府事暹既至。命二品宰相先诣丁字阁红门外。行拜陵礼。遂先上 康陵坟前曰。大臣随上。令相地官设机衡。又以乾唐龟泛铁。皆为亥坐巳向甚的。大臣又遣诸宰相。登主山之顶以定之。希春及朴启贤。仅到入首为主处。诸二品多到最高处。既下。大臣令二员偕进。各陈所见。希春曰。山从戍来。到亥曲节作首。真亥乾山。此坟为亥坐巳向无疑。大臣亦以为然。希春先退红门外。与朴君沃共食家供点心。回到 泰陵前路。又四拜。到斋室小憩。又先大臣而上斋室后冈。大臣随至。又令二品上观主山。余亦观之。龙虎支山太低。而穴道太高。真八风之地。与地理书山环藏风聚气正相反。余下来。被大臣之招。具以所见白之。是日。南参判应云。稍解风水。馀皆不晓。未申间。大臣先下。诸二品随之。日暮归舍。大臣期以明朝诣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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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日。未明。诣宣仁门。至弘化门待开门。入明政殿依幕。与六曹判书,参判。昨日诣山陵之员同坐。三公领府事。以诸宰相佥议。为一单子以 启。又以南应云所议。为一单子以 启。至未时。 上答曰。具悉启意。 康陵。众皆以为金山。然则定用此地。又以备忘记别下曰。山陵审定。国家莫重之事。为术官者所当尽其心力。十分详审。不可有一毫之差。 康陵既为金山。而以水山诬 启于前日。事甚非轻。予欲治之以戒后人。 上教至矣。○全罗监司 启闻泰仁李恒病势危重。乞送医药。
十七日。日昳。自艺阁归舍。申时。诣三公宅。以调护 圣躬事议禀。先到领相权公家。具言先劝 恭懿殿开素。然后念后。大臣侍从请 大殿开素。权公然之。权公又曰。 明庙于文定初丧。不久居庐。迁于他殿。今亦当于二十七日后。请 上移御。希春亦素有是计。从而赞之。次到左相朴公宅。朴公亦以开素迁殿为念。余又以罗士忱拟望 魂殿参奉事为请。朴公从之。又请李悠差山陵监役。亦从之。又以日暮。远至乾川洞右相卢公守慎宅。公亲自持方席而设之。多发久阻相忆之言。盖阴挤而阳慰之也。昏归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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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日。考宋鉴则淳熙丁未九月。高宗有疾。十月。孝宗罢朝侍疾。高宗崩于德寿宫。孝宗号痛擗踊。踰二日不进膳。乃出内批曰。朕当衰服三年。群臣自遵易月之令。百官五上表。请帝还内听政。不许。然以下文十一月朔帝诣德寿宫观之。则虽不许即听政。而卒还内矣。史又云。自是朔望皆如之。十一月。帝始以素服。视事于延和殿。诣德寿宫。则衰绖而杖如初。○按孝宗执礼。千载一人。而三日而进膳。是月而还内。明月而以朔望诣殡殿者。人君之身。与匹夫固不同也。○续纲目云。十一月。帝始以白布巾袍。视事于延和殿。盖冠带不容不黑故也。按朱子语录云。高宗大行寿皇三年。戴布幞头着布衫。此则幞头亦布也。又云裹白幞头。
二十日。余以孝宗执丧故事还内朔望往来 魂殿。书于单子。送于领相权公前。 礼曹请 新陵三年内。勿依前日兼行朝夕奠于 大王之谬例。 上从之。此真合礼之举也。○酉时。臣希春,尹晛,李敬中。诣政院 启曰。顷日。大臣侍从引见事。既蒙 允许。而臣等至今未得入侍以承审 玉候。敷达下情。不胜悯郁。请速赐宣召。 上即命入侍。臣希春,敬中与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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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郑琢,注书闵忠男,翰林韩孝胤。至庐所欢庆殿。入于 御座前。 上以麻巾素服。坐于一室。臣等伏于室之东板堂。相去咫尺。希春进 启曰。 殿下孝性天至。遭此大故。自侍疾之初。至于大故之后。忧劳哀悴。备至太过。凡在臣僚。莫不感激。而为惧其伤。 殿下体本清瘦。又有脾胃之伤。岂可下同匹夫。固执哀毁。按礼记杂记云。子贡问父母之丧。孔子答曰。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敬者。谓附于身附于棺者。必诚必信之谓也。专于哀者。如游所谓丧致乎哀而止。朱子以为过于高远。简略细微。瘠为下者。古人谓不胜丧。比于不慈不孝。虽在匹夫。亦不可过哀而毁瘠。况人主乎。司马光。千古执礼之儒也。其言曰。凡居父母之丧。大祥之前。未可食肉饮酒。若有疾。暂须食饮。疾止复初。必若素食。不能下咽。久而羸惫。恐成疾者。可以肉汁及脯盐肉小许。助其滋味。朱子载之小学书。以为万世居丧之大法。此岂非礼而垂训哉。宋孝宗之善居丧。为百代之帝王之冠。然初丧之月。因群臣之请。卒还内。翌月朔望。以衰服往来殡殿。素服视事延和殿。我 明庙当 文定王后之丧。翌月移御饮食。小从权制。今 殿下一身。上荷 宗社之重。下临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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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民。岂可不自爱惜。以贻后悔乎。今群臣之情。咸愿二十七日后俯从权制。进御肉汴。又药房请令医入诊之言。亦深合事情。 上不答。但以手遮面。流涕而已。臣等不胜感怆。希春又陈顷日往见 康陵。山环风薄向阳。非如 泰陵斋室后冈之穴道受风。支山低而气散。相地官李枝弘。昔年虽不卞金汀之谬。今年。自三公初审时。发 康陵亥金山之说。不有无功。又陈凡居处房室宜密糊。无使隙风得入。且凡人物。皆以向阳处温为贵。木之结果。在南枝者实。而在北枝者不实。凡深邃积阴之地。损人气体。郑琢李敬中迭进保护 圣躬之说。 上皆不应。盖哀之至而自然谅阴也。
二十二日。丧人李校理宪国。今月当禫祭。而以士大夫停一切祭祀而疑之。低回久之。余闻而动心。遍采公论。以简通宪国。答曰。伏蒙令慈委示禫事之不可退也。哀感之至。无任下诚。谨依令教。
二十四日。余言两司不必执论葬期五月。宪长谏长。亦以为然。
二十五日。朝。官僚以宪府发 恭懿殿期年内存衰服。勿毁于三十日之论。不可不和。余从之。○上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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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懿殿期年之服。三十日而除。何如耶。朴淳对曰。出于不得已也。 恭懿殿春秋已高。再经大病。势有所难行。故衰服则依礼文造入。而权制于三十日。别无他意。 祖宗庙。有只入布带之时。此则简便。故如是为之。而于礼文差爽矣。
二十七日。三公议。公除之制。非古也。今见弘文馆劄辞。诚为正议。但古之议者云。公除。非全除之称。犹自穷其本制。且云。葬及祥除。皆宜反服。今亦畜衰终制。似合礼意。况已达于 恭懿殿。中改未安。 上教允当。○同僚以三公之议不甚分明。请明日更会议劄。
二十九日。礼曹廊厅 启曰。二十七日。自 升遐日始计。前例然也。若考政院日记。则即可知矣。考之古。亦莫不然。宋光尧皇帝。淳熙十四年十月八日乙亥崩。二十日丁亥小祥。十一月己亥大祥。辛丑禫祭。此其一验也。请令弘文馆广考古制。 上答曰。勿更相考。当日为始。凡公事出纳。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