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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坡先生集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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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坡先生集卷之三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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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行录
先生自幼端重秀异。应对拜跪。温恭恪谨。见者已知其非凡儿矣。
六岁。判书公自怀德还京第。大夫人以屡生男子不能育。留置公于乡第。使乳母护养。令过十岁。乃率还京。至七岁。已知读书。不肯随乳母。辄随乡党之长者。上山寺读书。年虽幼。举止谨重。屹如老成人。离抱已久。恋慕父母。悲号求还京。郁郁将成疾。大夫人闷之。乃率还京。年九岁矣。
年甫十岁。已耽书史。不待父兄劝勉程督。而日勤课诵。未尝少懈。判书公尝游宦外方。而大夫人性既贤淑。以醒狂先生之女。习闻醒狂性理之学。教诲必以义方。公能体受无违。学业日进。德器夙成焉。
幼时。尝食生果腹痛。父母忧虑。公痛念自誓曰。以吾之故。致父母忧。自今以后。吾尚复食生果乎。遂绝口不食。到老每见生果。辄悲慕追感。言之不已。
十三四岁。受小学,论语通大义。语默动止。必以礼法。笃于事亲。每未明。盥漱正衣冠。以省父母。昏亦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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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如枕席之设。衣衾之敛。必身亲为之。无或委诸侍婢。
十三六岁。学问益博。与成东洲悌元公交游。孜孜讲论圣贤之学。是时。己卯诸贤。倡明理学。为奸邪所构祸。故当时士林。以理学为祸胎。相与忌讳。父兄师友。以为禁戒。如近思录,心经,性理之书。人无挟持者。公独志于经学不怠。直以圣贤自期待。
十八岁。聘于参判蔡公家。勤学不舍画夜。蔡公服其笃志。叩其所学曰。此乃吾之师友也。益奇爱之。
十九岁。随判书公往加平任所。春川府使吴洁来过加平。判书公适不在。吴公邀公相见。吴公以一时名宰。于公为丈人行也。与语大悦。遂携登超然台。把酒赋诗。公文思卓越。举止凝重。吴公大加叹服。至都下。称道不已。
丁亥。丁判书公忧。凡丧祭一依家礼。庐墓三年。服阕。还京。辛卯。俱中司马两试。甲午。登第。未分馆。荐入翰苑。又参玉堂选。又 赐暇湖堂。
为史官时。金安老方擅国柄。有人书于 阙下十字阁石上曰。太阿倒持安老手。百年 社稷谁救之。当时史官。载于史册之说流播。安老闻之大怒。将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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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士祸。副提学许沆。乃安老党也。托以史库渗漏。当曝晒史册。主张其议。盖欲因此开见而起祸也。旧例。史库开闭。必待褒贬时。非时则不得开闭。公以曹司史官。收议于三公。适领相韩孝元。乃判书公同榻友也。平日待公如子弟。故公密言于韩公曰。窃闻此举。意不在曝晒。实为安老欲开见谤己之诗。仍起史祸也。相公不可不镇定之也。韩公愕然曰。史库开闭。自有其时。不可无时开闭。况今别无雨潦沾湿之患。不可开也。遂发言而事寝。士论甚韪之。而安老衔之。竟置公于中考。
丁酉。金安老权势日盛。擅弄威福。公以守正不挠。为安老所嫉。不容于朝。谢病递铨郎。闲居半年。常忧愤不已。一日。梦遇道士于春坊池上。揖公而言曰。吾知公忧叹之意也。所谓伊人杕杜之时。流放窜殛。世道休明。公未晓杕杜之意。后因教子弟。讲诗杕杜篇。注曰。杕杜有实。秋冬之交也。是年九月。安老窜谪。十月初。到葛院 赐死。正是秋冬之交。道士之言果验。公大异之。安老既伏辜。士论恢张。公复膺清选。
仁庙在东宫时。 圣学高明。日开书筵。春坊讲官。极一时之选。公自丙申。始膺是选。自司书至辅德。或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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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官。或以佗职兼带。首尾八九年。长在是职。进讲之际。明白凯切。补养 圣德弘多。 仁庙甚眷重之。
壬寅。通津县有民女弑母之变。推官失按狱之体。遂成疑狱。 朝廷举公为敬差官往推之。公精思深念。积其诚意。罪人斯得。明正典刑。一县叹焉。
乙巳。 二圣继陟。(中宗仁宗)仁庙无嗣。人心危疑。尹元衡与尹任构衅。大小尹之说。流播缙绅间。识者忧之。公职长银台。自念时事极艰。既不可退。又当危机。宁置死生于度外。守正而死。则虽死犹荣。凝然不动。惟正之行。时李晦斋,权贰相诸公。皆以院相。轮直政院。公与二公相善。每事必禀议于二公而行之。二公深加奖叹。当 仁庙大渐之时。 王大妃在于义洞离宫。将来问疾。时宫中之议。深以 大渐之时。 母后来临。则必致心动为忧。大臣亦以为当此之时。正宜静而调之。请停问疾之举。 大妃坚欲来临。 大妃殿分司假承旨曹光远。不有大臣请停之议。只承奉 大妃之意。遽发号令。出甘结于各司。整齐 大妃举动诸事。公闻之。即捉致分院书吏诘问曰。 大妃举动。大臣方为请停。分司之官。不待本院指挥。遽先号令。何无谓耶。遂笞其吏。是不但触怒于曹公。亦且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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拂于 大妃之意。同僚皆为公危之。莫不叹公之抗直。嘉公之不以死生为意。
仁庙大渐。引见大臣及公于卧内。 传遗命传位于庆原大君。是我 明庙也。 命公往告于 大妃及大君。时 大妃移御他所故也。公承 命掩涕。出寝殿门。至勤政殿庭。内外朝士填门入来。见公自寝殿门出来。遮道问之。公虑昏夜危疑之际。或有变。且虑其迟滞。即灭烛由暗中行出阙门。则驿马未及到。遂取舍人李天启马。驰诣 大妃移御所。 大妃垂帘引对。公言于承传色。请 大君同御。然后亲传 遗命。危疑苍黄之际。灭烛速行及请 大君同御后传命之事。非窭人所可量也。
乙巳秋。公以都承旨直政院。晓起。家人来报。大夫人自昨夕患痢。夜来增剧。时大夫人七十五岁也。公闻患报。即告院相移病。出到西门内。遇畿伯金明胤相揖。金曰。有所 启事入来云。公意以为必有本道公事。或巡行下直事也。了不料其有佗事。到家诊视大夫人症候。问医制药之际。下吏奔告曰。即仍金明胤所 启。命于庆会南门设鞫厅。令监须即入参云。顷刻之间。下吏四五至。不得已进药大夫人。即入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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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厅以事急。请以佗承旨代入。左承旨宋世珩。已入参矣。李煇不胜栲掠。乃诬服。且援引。波及诸名士。未乃辞穷。目世珩曰。此人亦闻吾辈之言云。世珩即下庭待 命。适世珩之父。乃 中庙潜邸时师傅。世珩得幸于 中庙。故 大妃察其妄引。 命勿鞫。倘公入参世珩之座。而被煇之援引。则其能免大祸乎。祸福无门。死生有命。非智力所可量。有如是夫。
公既不参鞫厅。而以大夫人之病。不得直宿。昏出晓仕。而一时士类。太半罹祸。当推鞫方殷之时。郭司谏珣。才递司谏。将呈辞省母于永川。袖辞单入来。公出直房相见。郭公即前握公手掩泣曰。观此辈手段。一时士类。皆入罗织之中。吾亦必不得免。欲于未死前。及见老母耳。呜咽涕泣。公止之曰。院中下吏。属耳于窗外。推厅咫尺。栲掠方张。何如是疏阔耶。郭公曰。诸友皆死。吾岂有独生之理乎。愤积于中。不自觉其如是也。遂呈辞出去。归觐未数日。金吾郎追到拿来。供曰。父死子继。兄亡弟及。古今通义。何敢有异意于其间哉。遂不复言。竟被栲掠而死。尸在旅舍。无人顾见。公送襚衣及米布等物以遗之。其后。卢苏斋守慎志郭公墓文。及此以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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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文定王后御忠顺堂。引见诸大臣及政府东西壁六卿承旨。将罪尹任,柳灌,柳仁淑等。林百龄 启曰。当 仁庙大渐之时。首相尹仁镜。以内医都提调在药房。臣为提调。宋麒寿以副提调在同席。左议政柳灌。自外入来。与仁镜附耳语。末乃显言曰。皆是 中宗之子。此时 主上以 仁庙介弟之尊。名正言顺。灌何敢发皆是 中宗子之言乎。此非有异志而何。此言非但臣闻之。仁镜,麒寿。亦皆闻之云。帘内 天威震赫。厉声诘问。仁镜前对曰。臣及宋麒寿皆参听云。而公则不出对。百龄怒目疾视。欲其出对。以实己言。公嫉恶诬罔。终不出对。归语家人曰。吾虽以此重得罪。不可诬人于死地也。是时。入 侍宰枢。 命并录勋。公以都承旨亦例参。而心甚恨之。
仁庙元年乙巳。擢尹元衡为工曹参判。盖慰 慈殿之心也。圭庵公以大司宪论劾逾月。竟夺元衡嘉善资。一时有长虑者。忧其已甚。欲其停 启。而公亦以外论言于圭庵。坚不听。一日东洲成公。与圭庵公同宿。而以不必固执之意。从容言之。终不回。至反覆重言。则佯睡不应。圭庵公平日能虚己受言。而于此事坚执如此。及元衡得志。李霖与圭庵。并被罢归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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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既忧时事之危惨。尤痛圭庵公之谴逐。忧愤成疾。疽发于背。凶闻屡出。群凶以为必死不以为惮。故终免于祸。
公参勋以来。心常忧愤。例 赐第宅。弃置不修。元衡语人曰。宋某授 赐第宅。弃置不修。其厌恶勋籍。斯可知矣。公闻而厌之。即卖于人家。直银子别置。而戒家人勿用。及至罢勋而还给籍产之时。即致买家人。还其家直。其人见其封识宛然。大异之曰。公必前知此勋之当罢矣。士类闻之者。莫不叹公之所守焉。至于 赐给奴婢。亦不受出。外从兄尹涑之子希任。率畜庇仁官婢。欲出功臣邱史。屡恳于公。而公不应。一日。希任袖奴婢望报单子。来恳署名。强请不已。公投其单于地曰。吾虽例参勋封。岂吾所乐。上奉八十老亲。终不能一言而死。心常愧之。又可因以为利。望定奴婢乎。君以年少儒生。宜厌恶之不暇。而反欲使我为此举乎。尹生大惭恨而退。语其同榻友申湛曰。至亲之间。不听迫切之请。是岂亲睦之谊耶。因道公之所言。愠发于色。申公闻此言。心甚叹服。语尹曰。某公不以参勋为荣而以为病。其心事可想。君不为嘉叹而反怨之。君误矣。尹心愧之。申公自此知公心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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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庚午三司及大臣请削伪勋之时。有掌令金戣。以新进之人。不知公之心事。但以参勋有疑公之言。申公方为执义。大言于座上曰。某公心事。非但公论有之。吾自韦布时。已知之矣。因道其事曰。以此一事观之。某公心事。断可知矣。且吾昔在 仁庙宾天之日。以太学生。会哭 阙下时。每见此令公于诸宰中。独哀戚满容。出入之时。泪下沾襟。感动人心。吾于是心切嘉叹云云。左右诸公咸曰。宋公虽于其时。以承旨例参勋封。而授 赐奴婢田宅。弃置不受。且于忠顺堂引对时。林百龄举公名以證之。而终不出对。以此人莫不叹服。今掌令以后生。适不及知矣。金戣惭而止。公尝曰。人固有不虞之誉。永全之毁。当其时。适因尹侄之恳迫。偶说吾心事以拒之而已。岂料申公以一介书生。闻吾言而悦之。中心藏之。及至数十年后。乃发于僚席。人事之不可知者。有如是矣。(申公言。出李贰相德泂所记。)
乙巳冬十二月。拜京畿监司。公病疽未复。而不敢辞病。是时。 国恤连年。 诏使之行。四度出来。畿甸之民。疲于奔 命。又值连岁凶歉。民皆流离。而公至诚存抚。凡在责应之事。尽心措处。而尤致意于为民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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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畿甸之民。赖而苏息。不知有 诏使之叠至。歌颂不已。
丁未。公背疮复发。废绝人事。长在床褥。九月。以郑彦壳告变。加罪乙巳诸人。圭庵公亦被后 命。公病中伤痛。背疮添重。圭庵公曾于乙巳。罢归清州乡第。至是有后 命。圭庵公之婿权颐。倜傥士也。驰到公家。相对痛哭。公遂与料理丧葬诸事及孤儿保护等事。送权公于清州。公尰势增剧。权公未及出门。疮处溃裂。绝而复苏。翌年春。两司合 启。宋麒寿无功。滥叨勋籍。请削罢。 答曰。政院。居喉舌之地。司出纳之任。自前虽无功例参。不必追削。不 允。逾月论 启。竟未蒙 允。
己酉。公出为江原监司。公病未差。而不敢辞疾。盖为当路者所挤也。舆疾赴任。肿症加重。巡到三陟竹西楼。清净萧洒。宜于调病。将为淹留之计。而苦吟呻痛。夜久不寐。倚枕假寐。似梦非梦间。忽一白头翁开窗语曰。此是官人死亡之地。令公何以来住。须速出去。公惊悟视之。则无所见。但寝帐外残灯欲灭。官妓卧睡。公即呼妓使前。问曰。此地有鬼神怪异事乎。妓初讳之。更问曰。吾见怪异事故问之。汝可勿讳。即答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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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则年少。未曾见之。但闻诸故老。尝曰。此窗外竹林间。有层岩。有时白头翁出见其上。则官家有凶事。或官人死亡。或疠疫炽发。有验云云。公闻此言。尤怪之。即呼陪行察访。(察访乃江陵判官宋世劲。于公为七寸叔也。公以肿症弥重。虑或巡到处不淑。则治命无人。差以假察访陪行。)告之曰。初欲留此。而事适欠便。明欲移往襄阳洛山寺。须于夜内整理行装。晓头。判官入言行李已整。即移往洛山寺。留八日。三陟公兄文状来到。府使尹忭以疠疫身死云。公之梦乃验。九月。大夫人上言乞生前相见。蒙 允递来。
辛亥。大夫人患痢增剧。当时郑北窗𥖝,赵司畜晟。皆以理学名儒。精通医术。一时之俞,扁也。与公相友善。精究对症之药。而公亲自煎药。不委于子弟。竭诚救护。侍疾逾月。衣不解带。目不交睫。至诚所格。幸得神明之佑。而数月之后。奄至捐背。公执丧尽哀。奉丧归葬于怀德先茔。丧葬诸事。一从家礼。庐墓三年。
成东洲悌元公。乃公金石友也。隐居公州之达田旧栖。来慰于怀德丧次。仍留而经理襄礼诸事。公感叹曰。今得成公。襄礼得以无憾。此吾之平生幸也。
公大病之馀。执丧尽礼。澌毁转剧。东洲公来视。甚危之。仍留救病。至诚调护。深劝抑情节哀。以全大孝。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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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进药饵。幸以得全。人以为神明所扶持。
公执丧诚孝之行。闻于乡里。达于远近。前后方伯皆欲褒 启。公闻之。即贻书苦禁之。至曰。吾若是草野韦布之士。则犹或可也。忝在宰相之列。以方伯而褒启宰相。得无阿私之嫌乎。大妨事体。且有后弊。决不可为。反覆开陈。遂不果 启。
丁巳。公奉 命朝 圣节。清白律身。检束一行。行李萧然。华人以冰玉称之。
自乙巳以后。奸凶用事。公守正不挠。虽或例随亚卿。而不久旋递。长在散地。以假卫将。每直守空阙。门庭萧然。公夷然自安。
戊午秋。公请由省墓于怀德先茔。成东洲自旧栖来访。留连旬日。及还。东洲饯别于荆江。又追至文义。握手话别。酒阑。相与追思圭庵公。悲歌慷慨。相对涕泣。且曰。吾将于明年。还造化旧物。此别即是永诀。握手惜别。且勖公以慎保晚节。仍相与大醉放笔。东洲先题一绝曰。(去莫匆匆留莫迟。留迟伤怀去还悲。去留谁使愁吾思。欲向苍天更问之。)公次之。明年。东洲果观化。公闻讣痛哭。送子弟往治丧。经理襄葬诸事。而制文以祭之。
己未年间。 明庙颇厌尹元衡专擅国柄。思用士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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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退溪李先生,东皋李相国诸贤。次第任用。公亦始通清显。拜谏长。秋。超升京兆长。其在薇院时。刑曹判书权缵,安东府使权绍兄弟。乃尹元衡爪牙也。以居丧孝行。因本道监司状 启。有超升之举。事出元衡。物论非之。而元衡威势尚炽。人莫敢言。公独抗章论之。物论快之。
为宪长时。永川郡守沈义俭贪纵。斫伐乡校 圣殿后梧桐造器皿。一郡韦布咸愤。相聚会哭。为文以祭。有曰。那知千载。再逢桓魋等语。义俭不知自愧。反发怒于儒生。构报监司。监司转 启于朝。义俭之族沈通源,李梁。以权奸主其议。将置儒生郑琚,卢遂等于全家徙边之律。公入对 经筵。斥义俭贪纵之罪。请罢之。而不罪儒生。时论快之。
正言李仲虎有所 启。适 批答久未下。李公使下吏往差备门探之。时承传色崔汉亨。貂珰之奸猾谄佞者。即进 启曰。正言催促 批答云。 明庙盛怒。传教曰。台谏何敢催促 批答。此无前之变也。 天威震赫。公时在宪长。抗章请拿鞫崔汉亨曰。台谏岂有催促 批答之理乎。只令下吏探问 批答之下未下而已。而汉亨乃敢以台谏催促 批答诬 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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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激 上怒。宦竖搆陷台谏之罪。不可不惩。 上愈怒。圣批愈峻。连日论 启。不 允。
沈通源之子铧,李梁之子廷宾及宗室海安君之婿金戣。皆参廷试。通源与李梁。皆以戚里。势焰方盛。其子皆以不材冒选。物议哗然。或以为典选者私之。公为都宪。抗论其不公。请罢榜。累 启不止。会有震击纛所之变。 明庙即命罢榜。时人咸服公之谠谔。不避权幸也。
良民李仲达之女。早寡守身。邻舍有权缵奴子。恃其主势。谋欲奸其女。权缵以厚赂结其父母。一边以威劫之。其父母亦怵威负惠。强欲夺其女志。其女以死拒之。一日。权奴突入其女之室。将欲奸之。女逃以得免。权奴仍宿于空房。翌晓。出自其房。叫呼邻人曰。吾今夜得与此女同宿。邻人其知之。仍告状于秋部。诬此女背夫。秋官受权缵之嗾。屈其狱。将以背夫。杖其女而付权奴。邻里莫不痛惋。公时为宪长。发风闻囚秋部色吏。取其推案。摘其诬饰之端。反其狱。罪权奴以强奸守节妇之律。而伸其女之冤。闻者咸快之。其女终身守节。人称为节妇。
甲子。有诈称 内殿别监者。往左相李公浚庆家。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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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内旨。传妖妄语。朝野骇怪。时沈通源以权奸居右揆。嫉李相刚正。欲乘时搆陷。嗾台谏劾李相以有异志。置之重典。仍起士林之祸。事将不测。其时大宪朴永浚。乃公之戚从弟也。来语公曰。昨昏。沈相遣其子同知镭言曰。此事关系 宗社。不可不重论。合置窜黜之典云。将何以为之。公答曰。李相守正不阿。见嫉于权奸久矣。沈也包藏祸心。欲乘机谋陷贤相。惹起士林之祸。其计惨矣。况诈称 内使。罪在于彼。李相之见欺。出于无情。安可以此重罪大臣乎。今若重罪李相。则 朝廷正堕其凶奸术中也。沈之遣其子胁台谏者。纵恣凶慝之状。尤极可恶。公虽不能直举此事避嫌。击去奸凶。宁可受奸凶之嗾而驳击贤相乎。朴公曰。吾意亦如此。故来议于公耳。仍诣台会。同僚之受沈指嗾者。论议甚峻。必欲论李相以有异心之律。朴公力争之。轻其 启辞。只递李相。
乙丑冬。公以义禁府堂上。承 召诣 阙。同李相东皋公书 启。疏放乙巳被罪人。或量移。或给牒。 明庙大悟。乙巳士流诬罔横罹之冤。将大加昭雪。故至是有是 命。 明庙励精图治。进贤退邪。一时士类。在外则如李退溪滉,曹南冥植,成大谷运诸贤。皆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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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召。在内则如李相国浚庆,闵相国箕诸贤。并被亲信。公亦自癸亥以后膺清望。至甲子入铨曹。丙寅。又入铨曹。公自念乙巳以后数十年否屯之馀。值 圣上锐意图治之日。思所以进贤退邪。赞扬 圣治。汲引清流。布满 朝廷。以此士望尤隆。
时 储位未定。人心危疑。公与李相浚庆,闵相箕诸公相议。请早建 国本于引对时。是时。公与李相志同道合。共济国事。故其于建 储之请。协赞之事为多焉。
明庙大渐。夜半 宣召大臣。李相浚庆入 卧内。请定大计。奉迎 嗣位。入承大统。公以政府西壁。随李公坐宾厅参 国论。入承之 命既下。而仓卒之际。诸公遑遽。不知所以处之。公告于李相曰。今宜急先奉迎 嗣君。往在乙巳 大行大王入承之时。生以都承旨。偕兵判率扈卫将士。奉迎 先王。入至 殡殿。今当依此为之。又议入承节次未定。或云。 嗣君当被发徒跣。由迎秋门。入至 殡殿。公曰。传云入自端门。万姓咸睹。 嗣君当以乌帽白袍。乘小舆入自光化门西挟。至 殡殿发哀即位。自是定礼。群议遂定。李相称叹曰。宰相须用读书人云。(丁卯六月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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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秋。公以参赞。同李相 启。释乙巳人复爵。放连坐。还籍没。李相每于 启辞时。必请公执笔。相议书 启。其相信倚重如此。
宣祖大王元年戊辰。复拜吏曹判书。自 明庙末年。屏斥权奸。 朝廷清明。至是。 圣上嗣服。锐意图治。登庸贤俊。如卢苏斋守慎,柳眉庵希春,金大谏鸾祥,白大宪仁杰诸公。布列 朝廷。人心胥悦。加额望治。公亦为清议所重。凡三长铨衡。思有以进贤退邪。肃清朝著。以赞我 圣上维新之治。夙夜匪懈。心劳力瘁。且以历事四 朝。位望已隆。长子应溉。又跻清显。每以盛满为戒。虽入铨长。每过一政即辞。不久居权要。至是尤不安。未逾月。旋即辞递。时又兼 天使接待馆伴。并辞递。
庚午。公因旱灾。以政府西壁。同三公 启请丁未己酉两年被罪冤枉之人。悉给职牒。还其籍没。元凶李芑,郑彦壳等追夺官爵。又于 经筵。极陈乙巳奸凶诬陷士流之状。自 上嘉纳之。
戊寅冬。公有疾委顿逾月。闻 上候靡宁猝谻。将强疾诣 阙问 安。子弟亲戚苦谏。而不听曰。吾受四朝厚 恩。无丝毫报效。常恐不得死国事。今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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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而死。复何恨乎。遂力疾强起。冒夜驰进。城门已闭。未果入而达夜忧煎。以此病势添剧。
公之外王考朱溪君。以道学真儒。在 成庙朝。请对论任士洪奸凶终必误国之状。至燕山政乱之时。士洪以倖臣擅国柄。搆诬朱溪君父子。并被惨祸。朱溪君门人鸣阳正贤孙。收拾朱溪君遗稿。藏于其弟。临殁。语其夫人曰。吾收拾先生遗稿于散亡之中。藏之久矣。将以待先生子孙以付之。使寿其传。今将死矣。愿夫人密藏此稿。待后日付其子孙之可传者云。及公为舍人时。有称鸣阳正子弟者踵门。传其母夫人之辞曰。吾年老临死。欲以此稿付其子孙。故来告耳。公即驰往其家。夫人即以其稿出付公。且使其子传言曰。吾家翁生时秘此稿。将以付诸先生子孙而不得遂。临终时付余。俾遂其志。吾秘藏有年。欲待先生子孙可传者付之。每留心探问。则先生直孙虽有之。而无显名者。不知其可传与否。今闻舍人方以清名令节。显扬于世。此稿之不朽。其有人乎。吾是以。必欲邀公而付之耳。今幸得成家翁之志。吾死且有辞于家翁矣。因放声痛哭。声闻于外。公亦掩泣谨受而来。告于大夫人。大夫人不觉失声痛哭。及公出按关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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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稿锓梓刊印。将广布于世。而以其时病笃径还。未及多印为恨。及公之姻友俞判书绛。出按关北。又嘱俞公刊于咸兴。而以其刻字不好。且多误处。欲改刊之际。适朱溪君外孙洪仁范。出宰锦山。公又嘱洪君开刊于锦山。正其讹误。刻字亦分明。公制跋。使洪君之继子迪写之而并刊。迪则故舍人荷衣子其号也。公常曰。鸣阳正夫人。能体其家翁之志。使此稿得传于后。真所谓贤妇也。自是之后。公与其子弟托交相往来。大夫人亦感其恩。每遇时物及珍味。必相馈遗。及其夫人之殁。公亲自往护。顾恤备至。
为秋官长。每存心于钦恤。逐日进仕。不废风雨曰。狱囚一日滞系。其苦甚毒。为秋官者。一日废仕。则狱囚被毒极矣。岂可以吾一身之劳而敢为废仕乎。及至仕罢还家。家人见其颜色不怡。寝食不安。问之则曰。今日狱囚放释不多。心不能安。见其容色怡悦。则知其放释之多矣。公三为司寇。每致囹圄空虚。人皆颂之。
公以 圣节使赴 京时。与奏请使赵判书士秀,书状尹舍人毅仲,李佐郎蘧。会于中和。搜检御使朴修撰应男。亦来会。先时。朴公于 经筵启曰。诸道州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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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外。费耗之谷。守令自以为私物。任意滥用。请自今以后。各官费耗之谷。上于地部。录于会计。俾不私用云云。盖是时。有武人林世昌者。为中和郡守。尽用费耗。为台官弹劾下狱。故朴公之启以此。而赵公为度支。即依其 启。著为令甲。至是。赵公赞美此 启曰。修撰 启辞得当。故吾即奉行。自今以后。可革守令私用之弊矣。公曰。修撰 启辞。善则善矣。但于吾意则法典内。各官元数。则地部每年录于会计。守令不得私用。所谓费耗。则乃是元谷之外。备雀鼠之耗者。不录于会计。为守令手中物。国家亦不问其出入。已成规例。今若并录费耗于会计。则守令必于费耗之外。又捧费耗。若是则取于民者益多。民不堪命。修撰所 启。适所以害民而开后弊也。朴公与赵公。强卞不已。公又曰。今 主上新临庶政。当此化理清明之日。 经筵讲官。当以启沃 圣心为急。圣贤格言至论。岂无学问上好语。而必以财利钱谷为先耶。朴公大惭。语塞不能对。而赵公乃曰。公言至矣。
公赴 京也。到龙湾。搜检使朴应男。多以事纠摘公从人。且前此使行寝笼。则以尊事体故。不在搜检之中。而应男从人与公之从人。有相诘事。诬言于应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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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 圣节使从人。纳白金及禁物于使寝笼中。应男不料其被诬。遽即搜括公之衣笼。无所得。一行人及龙湾人。咸以为大伤事体也。应男乃受业于东洲。而亦尝往来于公之门者也。公使还后。东洲到京。与金青山兴宗,李高山琏诸公。会话于柳加平干之第。公亦往参。应男踵东洲来。酒半。应男执爵。欲为东洲公行杯。东洲正色曰。君若待我以师。则亦当敬吾之亲友。吾友某公。岂是纳白金于衣笼之人。而君乃敢搜括其衣笼。是不敬我也。我何用执君杯乎。应男大惭而退。及东洲下乡时。应男盛供帐。出饯于南门外。先出待之。东洲过其幕不入而去。应男尤愧恨。自是。有诋公语。而公笑而不辨。
圭庵公有一子一女。侧室亦有一女。公抚育如己子。其女。士人权颐之妻也。贤淑明哲。识见类君子。公待之如师友。门内有处置论议之事。则邀与相语。非但门内事。至于 朝廷间事。亦或有议。是非卓然。公辄欣然称叹。夫人尝病笃将危。时公年已七十。不能亲往救病。使子弟率医往治。差后来谒。公相见欢甚。喜极悲来。至泣下。其子应庆尝得浮肿。沈痼半年。公忧悯。衰老之中。逐日率医往见。救药备至。而医云。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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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甚良而得之难。公力求得用。因而得差。
圭庵公之子应庆。只有二女而无子。公深悯之。思欲继绝。而应庆妻李氏。欲传祀于外孙。公聚门族语之曰。圭庵公道德事业。冠冕一时。而身既冤死。子又无嗣。岂特圭庵公之不幸。抑亦门中之不幸。今幸圭庵公伯氏之子应期有四男。其次子承祚。方向学可成立。当以此子继圭庵公之后。门族咸曰恰好。而李氏不肯。历时不定。公每见李氏。谆谆开说。且力言于李氏之父李震曰。此事亶在君一言开谕。君不可不身任此事。且君若不力主此事。将何以见圭庵公于地下乎。震感动而力言之。公又谓应庆两婿曰。此事若不成。则君辈之责也。次婿李公廷馨。乃君子人也。亦感公言。力劝其妻母。卒回其意。将以承祚为后。议既定。公虑李氏后却之患。即于座上书单受图书。即呈礼曹入 启。遂以承祚为嗣。
圭庵公被祸之后三十馀年。墓道无识。公常痛念。至丁丑。公亲自撰文。刻石立之。
公奉先之诚。至老弥笃。每月朔望。必具酒果。亲奠于家庙。年过七十。气力衰耗而亦不废。子弟亲戚。悯然为之言。公曰。终身之慕。无处可伸。惟此朔望亲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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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展吾情礼。何可以年老代行乎。每出必告。反亦如之。
公少从游。一时诸贤。无不爱慕推诩。不幸中罹乙巳之祸。圭庵诸公既遘祸。金参议鸾祥谪海岛。在世无可晤语。长抱踽踽之怀。每对月临风。不禁感旧悼逝之悲。怅叹不已。或至泣下。晚年。金参议回自海岛。相见欢甚。日相往来。或共衾联枕。弥日乃去。及金公殁。公痛伤不已。送柩于龙山江上。恸哭而返。
晚年。尤以盛满为戒。辞荣就闲。尝书鼎铭,欹器,金人铭,瘗钱等古人垂戒之文于屏。以自警焉。
自庚辰冬。初患腹痛。经冬不差。年逾七十。寝疾累月。元气澌顿。而点检身心。常自警察。使子弟书范浚心箴及程子四箴等格言。贴诸左右以自省。其存心养性之工。虽衰病临终之际。不少弛放如此。平生忧 国爱 君之诚。终始不替。每闻 国家一政之美。喜而不寐。一事之失。忧形于色。至忘寝食。历事四 朝。终始一节。及卒之日。朝野有云亡之叹。下至走卒。莫不惊叹曰。贤宰相亡矣。